當謂木有根荄 , 水則有源 。 根荄盛則枝葉暢茂 , 源深則其流必長 。 小兒稟父母元氣而生成 , 元氣盛則肌膚充實 , 驚 , 疳 , 積 , 熱 , 無由而生 , 風寒暑濕 , 略病即愈 。 元氣虛則體質怯弱 , 諸證易生 , 所患輕則藥能調治 , 所患重則可治者鮮 。 故試晬之後 , 或不能言 , 或不能行 , 或手拳不展 , 發不生 , 斯猶可治 。 甚則初生之時 , 臍風撮口 , 吊腸等證 , 鎖肚 , 重舌無聲 , 舌焦 , 遍體青黑 , 如此症狀 , 非急療則百無一活 。 若其餘諸病不一 , 治之之道 , 當觀形 、 察色 、 聽聲 、 切脈 。 觀形則先觀其眼 , 若兩眼無精光 , 黑睛無運轉 , 目睫無鋒芒 , 如魚眼 、 貓眼者不治 。 或神藏於內 , 而外若昏因 , 神氣不脫 , 則豈無再活之理 。 察色者 , 若面目俱青 , 眼睛鼠視 , 此為驚邪入肝 。 面紅眼赤 , 惕惕夜啼 , 則驚邪入心 。 面青惡叫 , 齧奶咬牙 , 乃驚邪入腎 。 面色淡白 , 喘息氣乏 , 則驚邪入肺 。 面黃 , 嘔吐不食 , 虛汗多睡 , 乃驚邪入脾 。 皆隨其狀而治之 。 若夫聽聲 , 則睡中驚啼聲浮者易治 , 聲沉不響者難痊 , 或聲如鴉中彈者不治 。 至於切脈 , 虛則細而遲 , 實則洪而數 。 次當看紋 , 候男左女右手辨之 , 從虎口內至第一節是風關 , 第二節是氣關 , 第三節是命關 。 第一節風關 , 赤紋乃飛禽內外人驚 , 赤紋微乃火驚 ; 黑則水驚 , 兼打撲驚 ; 青色乃天雷四足驚 , 內隱青紋微屈 , 則是急風候 , 紋彎乃停食候 。 第二節氣關 , 紫色紋是驚疳 , 青色紋乃疳傳肝經 , 白則疳傳肺經 , 若黃色乃傳脾經 , 黑色難安 。 第三節命關 , 青黑紋現三關通度 , 斜歸指甲則不治 。 至於驚 、 疳 、 積 、 熱四證 , 驚者虛惕怔忪 , 氣怯神散 , 痰涎來去 , 其瀉必青 , 積漸生風 , 其證有冷熱虛實 。 冷則燥之 , 虛則溫之 , 實則利之 , 熱則涼之 , 是為活法 。 急驚之候 , 通關截風 , 定搐去痰 , 其熱尚作 , 則當下之 , 一泄已後 , 又急須和胃鎮心 , 不可過用寒涼等劑 。 其或口中出血 , 兩足擺跳 , 腹肚搐動 , 摸體尋衣 , 神昏氣促 , 噴藥不下 , 通關不嚏 , 心中痛絕 , 忽大叫者難愈 。 慢驚之候 , 宜於生胃氣藥 , 和以截風定搐 , 不可太燥 。 其或四肢厥冷 , 吐瀉加嗽 , 面黯唇慘 , 胃痛鴉聲 , 口生白瘡 , 髮直搖頭 , 喘急涎鳴 , 口眼手足一邊牽引者 , 難愈 。 慢脾十救一二 , 只當生胃回陽 。 如太衝脈在 , 則取百會穴多灸之 。 若身冷黏汗 , 直臥如屍 , 喘嗽頭軟 , 大小便不禁 , 虛痰上攻 , 呼吸氣粗 , 脈來浮數 , 是謂陰盛強陽 。 錯認陽氣已復 , 直與峻藥下痰 , 痰隨氣下 , 人以醫殺咎之 。 此則覆燈將絕之證 , 雖不藥亦無生意矣 。 又有喉中痰涎聲如曳鋸 , 一兩日間閉目不開 , 此為虛痰 , 保養其氣 , 凌遽下痰 , 亦未可保 , 蘇合香 、 白丸子輩姑與之 。 (男子 、 婦人有此證 , 亦當守此二藥 。 以上驚風本證各見後 。 )痓病發癇天釣 , 亦風之種類 。 舉身僵仆 , 有汗不惡寒 , 手足冷 , 口噤 , 為柔痓 。 無汗惡寒 , 身反張 , 咬齒為剛痓 。 得之未易施治 。 諸癇八證 : 馬癇張口搖頭 , 馬鳴反折 ; 羊癇喜揚吐舌 ; 犬癇手屈 , 兩足拳攣 ; 雞癇搖頭反折 ; (並屬陽 。 )豬癇口吐涎沫 , 振目視人 ; 牛癇目視腹脹 ; 烏癇唇口撮聚 , 手足俱搖 ; 蛇癇身軟頭舉 , 吐舌視人 。 (並屬陰 。 )治法 , 須辨其冷熱 , 順氣平血 , 豁痰除風 。 其或目睛不轉 , 口噤無聲 , 唇面青黑 , 肚脹不乳 , 身熱下血 , 厥逆吐利 , 汗出壯熱不止 , 體軟不睡 , 眼生白障 , 不治之候 。 天釣者 , 壯熱翻眼 , 手足搐掣 , 如魚之上釣 , 皆由乳母過飡熱毒 , 遄復乳兒 , 兼挾風邪所致 。 但當解利風熱 , 則應手而愈 。 驚風諸證 , 有不可治者 。 總而論之 , 項筋無力 , 魚口氣粗 , 齧齒咬人 , 瀉下如瘀血 , 手足搐搦不停 , 目似開不開 , 身軟口噤 , 不食 , 木舌乾澀 , 反張脊強 , 滷陷不動 , 啼不作聲 , 冷汗如雨 ; 慢脾灸不醒 , 視物不轉睛 , 眼上赤脈 。 雖盧 、 扁復生 , 亦無如之何 。 若疳候 , 兒童二十歲以下為疳 , 二十歲以上為癆 。 癆與疳皆氣血虛憊 , 臟腑受傷 , 故有肝心脾肺腎五疳 ; 外有蛔疳 、 脊疳 、 腦疳 、 乾疳 、 疳渴 、 疳瀉 、 疳痢 、 腫脹 、 疳勞 、 無辜疳 、 丁奚 、 哺露 , 治之各有方 。 其病多因乳哺失常 , 腸胃停滯 , 或妄服吐下藥 , 津液內竭而得之 。 故其為候 , 頭皮光急 , 毛髮焦稀 , 腮縮鼻乾 , 口淡唇白 , 兩眼昏爛 , 揉鼻撏眉 , 脊聳體黃 , 鬥甲咬牙 , 焦竭自汗 , 漩白瀉酸 , 肚脹腸鳴 , 癖結潮熱 。 或身多瘡疥 , 酷嗜瓜果鹹酸炭米泥土 , 多飲水者 , 皆其證也 。 惟腎疳害人最速者 , 蓋腎虛受邪熱 , 疳氣奔上焦 , 故以走馬為喻 。 初作口氣 , 次第齒黑 , 盛則齦爛 , 熱血迸出 , 甚則齒脫 , 宜急治之 , 縱得全活 , 齒不復生 。 其餘諸疳 , 如或飲水不已 , 滑泄不休 , 舌上黯黑 , 目睛青筋 , 眼角黑氣 , 小便如乳 , 牙黑骨枯 , 脫肛 , 咳逆氣促 , 身上粟生斑黑 , 唇白腹高 , 人中平滿 , 抱著手足 , 垂嚲無力 , 襯著腳心 , 全不知疼 , 身體變冷 , 為五絕 , 豈有瘳乎 。 積者面目浮黃 , 肚緊脹痛 , 覆睡多困 , 酷啼不食 , 或大腸秘澀 , 小便如油 , 或便利無禁 , 糞白酸穢 , 此皆其證也 。 其或面黑瀉黑 , 肚脹 , 泄下不止 , 氣粗 , 手心有瘡 , 瘦弱柔軟 , 亦莫能療 。 熱之為病 , 有實有虛 。 實者兩臉深紅 , 唇口紅紫 , 燥渴焦煩 , 大小便難 , 啼叫無時 , 時發極熱 。 虛者面色青白恍惚 , 微潮 , 口中清冷 , 泄瀉 , 虛汗 , 或乍冷乍溫 , 上壅下利 , 水穀不分 , 乃冷熱不調 。 外有十證 : 熱者潮熱如瘧 ; 風熱不減乳食 ; 積熱多吐 ; 傷寒腳手冷 ; 耳 、 鼻 、 腳梢 、 手指尖冷 , 乃麻疹之證 ; 唇汗口珠 , 乃變蒸候也 ; 多瀉多渴 , 疳之為熱 ; 面青脈大 , 驚熱的矣 ; 脾痛啼聲不息 ; 癉毒嘹然 , 目閉 , 面如丹 。 胎中全不受熱 , 諸吐乳食不化 , 面色黑 , 隨食隨吐 , 通身冷則為不治 。 諸瀉日久 , 不宜緊澀之藥卒止 , 先須調氣和中 。 若洞瀉不止 , 乳食不進 , 無有愈期 。 汗多舌出 , 唇紅眼閉 , 搖頭氣粗 , 兩肋動 , 口生血瘡 , 吐瀉得之 , 名曰胃爛 , 夭亡轉盼 。 至於八痢 , 則有魚口 , 噤口 , 五色 , 脫肛 , 臟毒 , 脾毒 , 冷積 , 疳痢 , 無非便下膿血 , 裡急外重 , 臍腹急痛 , 日夜無度 。 治之當何如 ? 須究其因 , 先以去積 、 寬腸 、 通氣之劑 , 續為之斷下 , 鮮有不愈 。 其或所下如魚腸血水 , 壯熱 , 煩渴 , 不食 , 自汗 , 小便不利 , 未知有瘳 。 瘡疹一證 , 乃表虛里實 , 其根於臟腑 , 所患重 。 麻疹表實裡虛 , 其根於皮膚 , 所患輕 , 不治亦自愈 。 至若痘疹 , 多因時令不正 , 氣候傳染 , 加之外感風寒 , 內積邪熱而得 , 大抵與傷寒相類 。 發熱煩躁 , 臉赤唇紅 , 身痛頭疼 , 耳 、 鼻 、 腳梢 、 手中指俱冷 , 噴嚏呵欠 , 喘漱痰涎 , 或乍寒乍熱 , 疑似之間 , 當視其耳後有紅脈赤縷 , 及見心胸間細點如粟起為真 。 首尾不可汗下 , 宜溫涼之劑 , 解毒和中安表 。 大要如疱人作灶炊樣 , 務得松耳 。 其或熱極生風 , 或發驚搐 , 但當清心散風 , 切不可投冷驚之藥及灼艾 , 蓋灸則火助熱熾 , 投冷驚藥則毒氣內伏 , 反為大害 。 仍忌諸般臭穢 , 煎炒油煙 , 父母行房梳頭等觸犯 。 未發而觸 , 則毒氣入心 , 悶亂而死 。 已發而觸 , 則瘡痛如割 , 以致黑爛 , 切宜禁戒 。 仍燒帶諸香 , 及打醋炭 , 噴胡荽酒於遍房 , 以闢穢濁之氣 。 卻不可以田舍兒不忌無恙為常法 。 病此者多不服藥 , 豈知未發 、 已發則合解散 , 正發則合活氣血 。 若依此 , 非惟出疏 , 亦易干斂 , 仍免後憊 。 若不依此 , 則邪盛瘡密 , 收亦費力 。 餘毒為患 , 致生癰疽疥癆 , 赤眼咽喉口瘡之疾 。 至於善惡之證 , 猶當細認 。 如善證 , 則乳食如常 , 大便或一日一次 , 或兩日一次通者 , 只須用和 , 不冷不熱之藥 , 自保十平全 。 如惡證 , 則春夏屬陽為順 , 秋冬為逆 。 冬月寒 , 腎水得時 , 多歸於腎 。 或先如瘧 , 後發渴 , 其瘡色如黯血 , 此腎證也 , 不治 。 春膿疱為金剋木 , 夏黑陷為水剋火 , 秋斑子為火剋金 , 冬疹子為土剋水 , 並逆 。 鼻有黑氣 , 或舌黑 , 瘡已出而譫語燥渴 , 小便澀 , 泄瀉 , 不入食 ; 瘡成餅搭 , 黯慘不發 , 其聲焦啞 , 兩眼閉而黑睛矇眛 , 面腫鼻陷 , 目閉 , 頻齧齒 , 頭面腫大 ; 瘡盡抓破 , 或臭不可近 , 或腳冷至膝 ; 瘡小黑而焦 , 風攻頤頷 , 唇項腫硬 , 胸高而突 。 以上症狀 , 均不可治 。 外此 , 至於風寒暑濕之感 , 與大人無異治之法 , 特劑量差少耳 。 雜症則隨方備治 。 籲 , 為醫之道 , 大方脈為難 , 活幼尤難 。 以其臟腑脆嫩 , 皮骨軟弱 , 血氣未盛 , 經絡如絲 , 脈息如毫 , 易虛易實 , 易冷易熱 。 兼之口不能言 , 手不能指 , 疾痛之莫知 , 非觀形 、 察色 、 聽聲 、 切脈 , 究其病源 , 詳其陰陽表裡虛實 , 而能療之者 , 蓋亦寡矣 。 若妄投藥餌 , 即生他證 , 可不戒之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