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問其為跌撲 。 或 為 錯閃 。 或 為 打撞 。 摸檢其所傷之骨節 。 知其骨脫 、 骨斷 、 骨碎 、 骨歪 、 骨整 、 骨輭 、 骨硬 。 而後以手法治之 。 是正骨家檢骨之大要也 。 最不可孟浪也 。 夫人之周身有三百六十五骨節 。 以一百六十五字 。 都關次之首 。 自鈴骨之上 為 頭 。 左右前後至轅骨以四十九字 。 共關七十二骨 。 巔中 為 都顱骨者一 。 次顱 為 髏骨者一 。 髏前 為 頂威骨者一 。 髏後腦骨者一 。 腦左枕骨者一 。 枕就之中附下 為 天 蓋 骨者一 。 蓋 骨之後 為 天柱骨者一 。 蓋 前 為 言骨者一 。 言下 為 舌本骨者左右共二 。 髏前 為 顖骨者一 。 顖下 為 伏委骨者一 。 伏委之下 為 俊骨者一 。 眉上左 為 天賢骨者一 。 眉上右 為 天貴骨者一 。 左睛之上 為 智宮骨者一 。 右睛之上 為 命門骨者一 。 鼻之前 為 梁骨者一 。 梁之左 為 顴骨者一 。 梁之左 為 糺骨者一 。 梁之端 為 嵩柱骨者一 。 左耳 為 司正骨者一 。 右耳 為 納邪骨者一 。 正邪之後 為 完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正邪之上附內為嚏骨者一 。 嚏後之上為通骨者 。 左右前後共四 。 嚏上為齶骨者一 。 其齶後連屬為頷也 。 左頷為乘骨者一 。 右頷為車骨者一 。 乘車之後為轅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乘車上下山齒牙三十六事 。 復次鈴骨之下為膻中左中前後至蓧 。 以四十字 。 關九十七骨 。 轅骨之下左右為鈴骨者二 。 鈴中為會厭骨者一 。 鈴中之下為咽骨者 。 左中及右共三 。 嚥下為喉骨者 。 左中及右共三 。 喉下為嚨骨者 。 環次共十事 。 嚨下之內為肺系骨者 。 累累然共十二 。 肺系之後為谷骨者一 。 谷下為⿰亻鬲道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嚨外次下為順骨者共八 。 順骨之端為順隱骨者共八 。 順下之左為洞骨者一 。 順下之右為棚骨者一 。 洞棚之下 。 中央為𩩲骭骨者一 。 𩩲骭直下為天樞骨者一 。 鈴下之左右為缺盆骨者二 。 左缺盆前之下為下猒骨者一 。 右缺盆前之下為分饍骨者一 。 猒饍之後附下為倉骨者一 。 倉之下左右為髎骨者共八 。 髎下之左為胸骨者一 。 髎下之右為蕩骨者一 。 胸之下為烏骨者一 。 蕩之下為臆骨者一 。 鈴中之後為脊窳骨者 。 共二十二 。 脊窳次下為大動骨者一 。 大動之端為歸下骨者一 。 歸下之後為篡骨者一 。 歸下之前為蓧骨者一 。 復次缺盆之下左右至儭 。 以二十五字 。 關六十骨支 。 其缺盆之後為傴甲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傴甲之端為甲隱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前支缺盆為飛動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次飛動之左為龍臑骨者一 。 次飛動之右為虎沖骨者一 。 龍臑之下為龍本骨者一 。 虎沖之下為虎端骨者一 。 本端之下為腕也 。 龍本內為進賢骨者一 。 虎端上內為及爵骨者一 。 腕前左右為上力骨者共八 。 次上力為駐骨者 。 左右共十 。 次駐骨為搦骨者 。 左右共十 。 次搦為助勢骨者左右共十 。 爪甲之下各有襯骨 。 左右共十 。 復次𩩲骭之下左右前後至初步 。 以五十一字 。 關一百三十六骨 。 此下至兩乳下分左右 。 自兩足心 。 眾骨所會處也 。 𩩲骭之下為心蔽骨者一 。 𩩲骭之左為脅骨者 。 上下共十二 。 左脅之端各有脅隱骨者 。 分次亦十二 。 脅骨之下為季脅骨者共二 。 季脅之端為季隱骨者共二 。 𩩲骭之右為肋骨者共十二 。 肋骨之下為䏚肋骨者共二 。 右肋之端為肋隱骨者共十二 。 蓧骨之前為大橫骨者一 。 橫骨之前為白環骨者 。 共二 。 白環之前為內輔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內輔之後為骸關骨者左右共二 。 骸關之下為捷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捷骨之下為髀樞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髀樞下端為膝蓋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膝蓋左右各有俠升骨者共二 。 髀樞之下為䯒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䯒骨之外為外輔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䯒骨之下為立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立骨左右各有內外踝骨者共四 。 踝骨之前各有下力骨者 。 左右共十 。 踝骨之後各有京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下力有釋欹骨者共十 。 釋欹之前各有起僕骨者共十 。 起僕之前各有平助骨者 。 左右共十 。 平助之前各有襯甲骨者 。 左右共十 。 釋欹兩傍各有核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起僕之下各有初步骨者 。 左右共二 。 凡此三百六十五骨也 。 天地相乘 。 惟人至靈 。 其女人則無頂威左洞右棚及初步等五骨 。 止有三百六十骨 。 又男子女人一百九十骨 。 或隱 。 或襯 。 或無髓勢 。 餘二百五十六骨 。 並有髓液以藏諸筋 。 以會諸脈 。 溪谷相需 。 而成身形 。 謂之四大 。 此骨度之常也 。
顛骨者 。 頭頂也 。 其骨男子三叉縫 。 女子十字縫 。 位居至高 。 內函腦髓如蓋 。 故名天靈蓋 。 以統全體者也 。 或碰撞損傷 。 骨碎破者必死 。 或卒然暈倒 。 身體強直 。 口鼻有出入聲氣 。 雖目閉面如土色 。 心口溫熱跳動者可治 。 切不可撅拿並扶起 。 惟宜屈膝側臥 。 先徐徐用揉法後 。 熊顧子法第二整理之 。
囪骨者 。 嬰兒頂骨未合軟而跳動之處 。 名曰囪門 。 或打撲損傷 。 骨縫雖綻 。 尚未震傷腦髓 。 筋未振轉者生 。 治法類顛骨 。 大凡嬰孩之手法者皆貴揉法 。
山角骨 。 即頭頂兩傍稜骨也 。 攧撲損傷 。 骨碎破者死 。 骨未破則雖宣紫腫硬瘀血凝聚疼痛 。 或有昏迷目閉不能起 。 聲氣短少 。 語言不出 。 心中慌亂 。 唾臥喘促 。 飲食少進者 。 可治 。 用揉法須輕輕 。
凌雲骨 。 在前髮際下 。 即正中額骨 。 其兩眉上之骨 。 左名天賢骨 。 右名天貴骨 。 兩額骨也 。 打撲損傷者 。 面目浮腫 。 若內傷者 。 瘀血上而吐衄 。 昏沉不省人事 。 治同山角骨 。
晴明骨 。 即目窠四圍目眶骨也 。 其上曰眉稜骨 。 其下曰䪼骨 。 䪼骨下接上牙床 。 打僕損傷 。 血流滿面 。 或骨碎 。 眼胞損傷 。 瞳神破碎者 。 難治 。
兩顴骨者 。 面上兩旁之高起大骨也 。 擊僕損傷 。 青腫堅硬疼痛 。 或牙車緊急 。 嚼物艱難 。 或鼻孔出血 。 或兩唇掀翻者治 。 骨破碎者不治 。
鼻梁骨者 。 鼻孔之界骨也 。 下至鼻之盡處 。 名曰準頭 。 或打撲鼻兩孔 。 傷鼻梁骨 。 凹陷者可治 。 血出無妨 。 若跌磕傷開鼻竅 。 或鼻被傷落者 。 亦無不治 。
中血堂 。 即鼻內頞下脆骨空虛處也 。 雖被打撲傷損 。 神氣迷昏者無妨 。 血流不止者危 。
地閣骨 。 即兩牙車相交之骨 。 又名頦 。 俗名下巴骨 。 上載齒牙 。 打撲損傷者 。 顋唇腫痛 。 牙車振動 。 雖目閉神昏 。 或心熱神亂 。 氣弱體軟煮 。 亦無不治 。
齒者 。 口齦所生之骨也 。 又名曰牙 。 有門牙虎牙槽牙 。 上下盡根牙之別 。 凡被跌打砍磕 。 落去牙齒 。 如走馬牙疳 。 出血不止者至危 。
扶桑骨 。 即兩額骨旁近太陽 。 肉內凹處也 。 若跌僕損傷 。 或掀腫 。 或血出 。 或青紫堅硬 。 頭疼耳鳴 。 青痕滿面 。 憎寒惡冷 。 心中發熱 。 若撞撲傷凹 。 骨碎透內者死 。
頰車骨 。 即下牙床骨也 。 俗名牙鉤 。 承載諸齒 。 能咀食物 。 有運動之象 。 故名頰車 。 其骨尾形如鉤 。 上控於曲頰之環 。 其曲頰名兩鉤骨 。 即上頰之合鉗 。 以納下牙車骨尾之鉤者也 。 其上名玉梁骨 。 即耳門骨也 。 或打僕脫鉤臼 。 或因風濕襲入 。 鉤環脫臼 。 單脫者 。 為錯 。 雙脫者 。 為落 。 若欠而脫臼者 。 乃突滑也 。 無妨 。 脫臼者 。 名架風 。 又落下頦 。 俗名吊下巴欠 。 又云打哈氣 。 探珠母子法整頓之 。
後山骨 。 即頭後枕骨也 。 其骨形狀不同 。 或如品字 。 或如山字 。 或如川字 。 或圓尖 。 或月牙形 。 或偃月形 。 或雞子形 。 皆屬枕骨 。 凡有傷損 。 其人頭昏目眩 。 耳鳴有聲 。 項強嚥直 。 飲食難進 。 坐臥不安者 。 先用揉法整之 。 後熊顧子法第二正之 。 如誤從高處墜下 。 後山骨傷太重 。 筋翻氣促 。 痰向如拽鋸之聲 。 垂頭目閉有喘聲者 。 此風熱所乘 。 至危之證 。 不能治也 。 遺尿者必亡 。 惟月牙形者 。 更易受傷 。 如被墜墮打傷震動蓋頂骨縫 。 以致腦筋轉擰 。 疼痛昏迷 。 不省人事 。 少時或明者 。 其人可治 。
壽臺骨 。 即完骨在耳後接於耳之玉樓骨者也 。 若跌打損傷 。 其耳上下俱腫起 。 耳內之禁骨有傷 。 則見血膿水 。 耳外瘀聚凝結疼痛 。 筋結不能舒通 。 以致頭暈眼迷 。 兩太陽扶桑骨脹痛 。 頸項筋強 。 虛浮紅紫 。 精神短少 。 四肢無力 。 坐臥不安者 。 先用揉法整之 。 後熊顧子法第三端理之 。
旋臺骨 。 又名玉柱骨 。 即頭後頸骨三節也 。 一名天柱骨 。 此骨被傷共分五證 。 一曰 。 從高墜下 。 致頸骨插入腔內 。 而左右廢活動者 。 用熊顧子法第一拔提之 。 二曰 。 打傷頭低不起 。 用熊顧母法整理之 。 三曰 。 墜墮左右歪邪 。 項強不能顧者 。 熊顧母法提顧之 。 四曰 。 僕傷面仰頭不能乘 。 或筋長骨錯 。 或筋聚 。 或筋強者 。 用熊顧子法第二端之 。 五曰 。 自縊者旦至暮心下若微溫者可治 。 暮至旦雖心下微溫不可治 。 徐徐抱解不能截繩 。 上下安被臥之 。 用熊顧子法第三整理之 。
𩪇子骨 。 經名柱骨 。 橫臥於兩肩前缺盆之外 。 其兩端外接肩解 。 擊打損傷 。 或驅馬誤墜於地 。 或從高墜下 。 或撞撲砍磕 。 骨斷骨叉乘者 。 用車轉子法第八整之 。
胸骨 。 即𩩲骭骨 。 乃胸脅眾骨之統名也 。 一名膺骨 。 一名臆骨 。 俗名胸膛 。 其兩側自腋而下至肋骨之盡處統名曰脅 。 脅下小肋骨名曰季脅 。 季肋俗名軟肋 。 肋者單條骨之謂也 。 統脅肋之總 。 又名曰胠 。 凡胸骨被物從前面撞打跌僕者重 。 從後面撞僕者輕 。 輕者用揉法治之 。 重者骨斷骨叉乘用靡風子法第三整理之 。 兩乳上骨傷者 。 用靡風子法第二治之 。 若傷重者 。 內透胸中 。 傷心肺兩藏 。 其人氣亂昏迷 。 閉目嘔吐血水 。 呃逆戰慄者 。 則危在旦夕 。 不可醫治矣 。
岐骨者 。 即兩鳧骨端相接之處 。 其下即鳩尾骨也 。 內近心君 。 最忌觸犯 。 或打撲損傷 。 骨閃錯 。 輕者用靡風子法第一治之 。 重者必入心藏 。 致神昏目閉 。 不省人事 。 牙關緊閉 。 痰喘鼻搧 。 久而不醒 。 醒而神亂 。 此血瘀而堅凝不行者也 。 難以回生 。
鳧骨者 。 即胸下之邊肋 。 上下二條易被損傷 。 左右皆然 。 自此以上 。 有肘臂護之 。 打撲傷損 。 用靡風母法端之 。 在下近腹者 。 鶴跨母法亦可 。
背骨者 。 自後身大椎骨以下 。 腰以上之通稱也 。 其骨一名脊骨 。 一名膂骨 。 俗呼脊梁骨 。 其形一條居中 。 共二十一節 。 下盡尻骨之端 。 上載兩肩 。 內系藏府 。 其兩旁諸骨附接橫疊 。 而彎合於前 。 則為胸脅也 。 跌打傷損 。 瘀聚凝結 。 若脊筋隴起 。 骨縫必錯 。 則不可能俯仰者 。 用鶴跨跨母法整頓之 。 或有為傴僂之形者 。 用鶴子法整理之 。
腰骨 。 即脊骨十四椎十五椎十六椎間骨也 。 若跌打損傷 。 瘀聚凝結 。 身必俯臥 。 若欲仰臥側臥 。 皆不能也 。 疼痛難忍 。 腰筋僵硬者 。 騎龍母法治之 。
尾骶骨 。 即尻骨也 。 其形上寬下窄 。 上承腰脊諸骨 。 兩旁各有孔 。 名曰八髎 。 其末筋名曰尾閭 。 一名骶端 。 一名撅骨 。 一名窮骨 。 俗名尾樁 。 或打撲跌蹶 。 或蹲墊骨錯 。 壅腫者 。 用騎龍母法 。
髃骨者 。 肩端之骨 。 即肩胛骨臼端之上稜骨也 。 其臼含納臑骨上端 。 其處名肩解 。 即肩䯋與臑骨合縫處 。 俗名吞口 。 一名肩頭 。 若被跌傷 。 手必屈轉向後 。 骨縫裂開 。 不能招舉 。 亦不能向前 。 惟扭於肋後而已 。 其氣血皆壅聚於肘 。 肘腫如椎不移者 。 用車轉子法第六整頓 。 或脫臼 、 手麻木 。 髃骨突出者 。 用車轉子法第一歸窠 。 或打撲髃骨 。 閃錯手不能舉 。 疼痛者 。 車轉母法整理之 。 或筋翻筋攣筋脹 。 髃骨膠結 。 不能離脅肋者 。 用車轉子法第二轉之 。 或損傷經數日 。 而髃骨腫硬 。 臑肘瘀血凝滯如針刺者 。 車轉子法第三撥轉之 。 髃骨錯出於後 。 筋攣筋脹膠結不動者 。 車轉子法第四挫頓之 。 肩髃合縫高出 。 難用運轉之手法者 。 車轉子法第五整理之 。 雖髃骨不脫臼 。 不骨突出 。 前後上下運轉不如意 。 筋脈攣急者 。 車轉子法第七治之 。
肩胛骨 。 肩髃之下附於脊背成片如翅者 。 名肩胛 。 亦名肩髆 。 亦名鍁板子骨 。 打撲攧蹶 。 骨失位 。 腫硬者 。 用鸞翔之法整頓之 。
臑骨 。 即肩下肘上之骨也 。 自肩下至手腕 。 一名肱 。 俗名肐膊 。 乃上身兩大支之通稱也 。 或墜馬跌碎 。 或打斷 。 或斜裂 。 或截斷 。 或碎斷 。 打斷者有碎骨 。 跌斷者無碎骨 。 先用揉法整之 。 將杉籬裹簾法縛之 。
肘骨者 。 肐膊中節上下支骨交接處 。 俗名鵝鼻骨 。 若跌傷其肘尖 。 向上突出 。 疼痛不止 。 先用圓旋子法第三挫頓 。 後用旋母法正之 。 肘骨脫臼 。 手垂不能舉 。 臂腕麻木 。 或冷涼 。 用圓旋母法整之 。 肘骨屈不伸 。 其筋斜彎者 。 用圓旋子法第一曳之肘尖骨向上破皮肉突出 。 經日不復 。 腫硬筋攣不伸 。 臂腕失政者 。 用圓旋子法第二擊頓之 。 後用圓母法整理之 。 老人婦人小兒者 。 用圓旋子法第四整之 。
臂骨者 。 自肘至腕有正輔二根 。 其在下而形體長大連肘尖者 。 為臂骨 。 其在上而形體短細者 。 為輔骨 。 俗名纏骨 。 疊並相倚 。 俱下接於腕骨焉 。 凡臂骨受傷者 。 多因迎擊而斷也 。 或斷臂輔二骨 。 或惟斷一骨 。 先用揉法端之 。 後用杉籬裹簾法 。
腕骨 。 即掌骨 。 乃五指之本節也 。 一名壅骨 。 俗曰虎骨 。 其骨大小六枚 。 湊以成掌 。 非塊然一骨也 。 其上並接臂輔兩骨之端 。 其外側之骨 。 名高骨 。 一名銳骨 。 亦名踝骨 。 俗名龍骨 。 以其能宛屈上下 。 故名曰腕 。 若墜馬手掌著地 。 只能傷腕 。 壅腫疼痛 。 若手背向後 。 翻貼於臂者 。 並躍魚法端之 。
五指之骨 。 名錘骨 。 即各指本節之名也 。 其各指次節名竹節骨 。 若被打傷 。 折五指 。 或翻錯一指 。 並游魚法整之 。
胯骨 。 即髖骨也 。 又名髁骨 。 跌打損傷 。 筋翻足不能直行 。 筋短者腳尖著地 。 骨錯者 。 腎努斜行 。 用騎龍母法整之 。
環跳者 。 髖骨外向之凹 。 其形似臼 。 以納髀骨之上端如杵者也 。 名曰機 。 又名髀樞 。 即環跳穴處也 。 跌打損傷 。 以致樞機錯努 。 青紫腫痛 。 不能步履 。 或行止欹側艱難 。 燕尾母法挫頓之 。 或環跳脫臼 。 筋弛足痿蹇麻木者 。 燕尾子法第一端之 。 或髖骨閃錯 。 及大腿骨一時碎者 。 先用揉法 。 整大腿骨 。 杉籬裹簾法纏縛之 。 後用燕尾子法第二 。 治髖骨閃錯 。
股骨者 。 髀骨上端如杵 。 入如髀樞之臼 。 下端如錘 。 接於䯒骨 。 統名曰股 。 乃下身兩大支通稱也 。 俗名大腿骨 。 墜馬擰傷 。 骨碎筋腫 。 黑紫清涼者 。 先用揉法端之 。 後用杉籬裹簾法 。
膝蓋骨 。 亦名臏骨 。 形圓而扁 。 覆於楗䯒上下兩骨之端 。 內面有筋聯屬 。 其筋上過大腿至於兩肋 。 下過胻骨至於足背 。 如有跌打損傷 。 膝蓋上移者用尺蠖子法第二整之 。 或膝屈不伸 。 膕大筋翻攣者 。 用尺蠖母法端之 。 或膝頭大腫 。 黑紫筋直 。 膕腫疼痛 。 手不可近者 。 用尺蠖子法第一端之 。 或膝骨斜錯 。 股骨一時碎傷者 。 先整其股骨 。 後用尺蠖子法第三治之 。
胻骨 。 即膝下小腿骨 。 俗名臁脛骨者也 。 其骨二根在前者 。 名成骨 。 又名骭骨 。 其形粗在後者 。 名輔骨 。 其形細 。 又俗名勞堂骨 。 若被跌打損傷 。 其骨尖斜突外出 。 肉破血流 。 或砍磕被重物擊壓 。 骨細碎者 。 用揉法整之 。 杉籬裹簾法縛之 。
髁骨者 。 胻骨之下 。 足跗之上 。 兩旁突出之高骨也 。 在內者名內踝 。 俗名合骨 。 在外者為外踝 。 俗名核骨 。 或馳馬墜傷 。 或行走錯誤 。 則後跟骨向前腳尖向後 。 筋翻肉腫 。 疼痛不止者 。 用弄玉法端之 。
跗骨者 。 足背也 。 一名足趺 。 俗稱腳面 。 其骨乃足趾本節之骨也 。 其受傷之因不一 。 或從隕墜 。 或被重物擊壓 。 或被車馬踹砑 。 若僅傷筋肉 。 尚屬易治若骨體受傷 。 每多難治 。 領尾法治之 。
趾者 。 足之指也 。 名以趾者 。 所以別於手也 。 俗名足節 。 其節數與手之骨節同 。 大指本節後內側圓骨努突者 。 一名核骨 。 又名覈骨 。 俗呼為孤拐也 。 趾骨受傷 。 多與跗骨相同 。 惟奔走急迫 。 因而受傷者多 。 游魚法治之 。
跟骨者 。 足後跟骨也 。 上承胻輔二骨之末 。 有大筋附之 。 俗名腳攣筋 。 其筋從跟骨 。 過踝骨 。 至腿肚裡 。 上至膕中過臀 。 抵腰脊至項 。 自腦後向前至目眥 。 皆此筋之所達也 。 若落馬墜蹬等傷 。 以致跟骨擰轉向前 。 足趾向後 。 即或骨未碎破 。 而縫隙分離 。 自足至腰脊 。 諸筋皆失其常度 。 拳攣疼痛 。 宜螺旋法治之 。
脈證治法
劉宗原曰 。 打撲金刃損傷 。 是不因氣動而病 。 生於外 。 外受有形之物所傷 。 乃血肉筋骨受病 。 非如六淫七情為病 。 有在氣在血之分也 。 所以損傷一證 。 專從血論 。 但須分其有瘀血停積而亡血過多之證 。 蓋打撲墜墮 。 皮不破而內損者 。 必有瘀血 。 若金刃傷皮出血 。 或致亡血過多 。 二者不可同法而治 。 有瘀血者 。 宜攻利之 。 若亡血者兼補而行之 。 又察其所傷有上下輕重淺深之異 。 經絡氣血多少之殊 。 唯宜先逐瘀血通經絡和血止痛 。 然後調氣養血補益胃氣 。 無不效也 。 頃見圍城中軍士被傷 。 不問頭面手足胸背輕重 。 醫者例以大黃等利之 。 後大黃缺少 。 甚者遂以巴豆代之 。 以為不於初時瀉去毒氣 。 後則多致危殆 。 至於略傷手指 。 亦悉以藥利之 。 殊不知大黃之藥惟與有瘀血者相宜 。 其有亡血過多元氣胃氣虛弱之人 。 不可服也 。
戴院使云 。 僕踣不知曰攧 。 兩手相搏曰撲 。 其為損一也 。 因攧撲而迷悶者 。 酒調蘇合香丸灌之 。 因攧撲而損傷 。 宜逐其惡血 。 酒煎蘇木調蘇合香丸 。 或雞鳴散 。 或和氣飲加大黃 。 入醋少許煎 。 或童便調黑神散 。 不用童便用蘇木煎酒調亦得 。 攧撲傷疼 。 酒調琥珀散極佳 。 烏藥順氣散亦可 。
大法固以血之瘀失分虛實 。 而為補瀉 。 亦當看損傷之輕重 。 輕者 。 頓挫 。 氣血凝滯作痛 。 此當導氣行血而已 。 重者 。 傷節折骨 。 此當續節接骨 。 非調治三四月 。 不得平復 。 更甚者 。 氣血內停沮塞 。 真氣不得行者必死 。 急瀉其血通其氣 。 亦或有可治者焉 。
凡打撲傷損者 。 先用手尋揣傷處 。 用藥熨數次 。 整頓其筋骨 。 以敷藥搽之 。 後用杉籬裹簾法 。 骨細碎者 。 別有正副夾縛定之法 。 正夾用杉皮去外重皮 。 約手指大 。 指排肉上 。 以藥敷杉皮上 。 其藥上用副夾 。 用竹片去里竹黃 。 亦如指大 。 疏排夾縛 。
凡打傷跌撲 。 其痛不可近者 。 先用草烏散九鳥散之類之麻藥 。 則麻倒不知疼處 。 或用刀割開 。 或用剪去骨鋒 。 或以手整頓 。 骨筋歸元端正 。 後用夾板夾縛定 。 或箭鏃入骨不出 。 亦可用此藥麻之 。 或鐵鉗拽出 。 或用鑿鑿開取出 。 若人昏沉 。 後用鹽湯 。 或鹽水 。 或鐵醬汁 。 或濃煎茗與服立醒 。
凡骨斷皮破者 。 不用酒煎藥 。 或損在內破皮肉者 。 可加童便在破血藥內 。 若骨斷皮不破 。 可全用酒煎藥服之 。 若只損傷 。 骨未折肉未破者 。 用正骨順氣湯 。 折傷木湯之類 。
凡皮破骨出差曰拔 。 撙捺不入 。 用快刀割皮間些捺入骨 。 不須割肉 。 肉自破 。 後用管爾膏敷貼 。 瘡四傍腫處 。 用敷藥 。 若破而血多出者 。 用手整時最要快便 。
凡平處骨斷骨碎 。 皮不破者 。 只用敷藥藥熨鏝熨 。 若手足曲直等處 。 及轉動處 。 只宜絹包縛 。 令時數轉動 。 不可夾縛 。 如指骨碎斷 。 止用苧麻夾縛 。 腿上用苧麻繩夾縛 。 冬月熱縛 。 夏月冷縛 。 余月漫縛 。 凡傷重其初麻而不痛 。 應拔伸捺正 。 或用刀取開皮 。 二三日後 。 方知痛 。 且先勻氣血 。
凡筋攣筋縮筋翻者 。 摻以蚯蚓膏 。 而後頻用揉法 。 滿腫硬堅者 。 用振挺法輕擊之 。 瘀血聚積 。 或青紫黑色焮熱者 。 以三楞針刺數處出血 。 貼以鯽魚泥生鰍泥之類 。
凡肉破出血不止者 。 以發繩扎住其上 。 閱青筋放五六針 。 青筋不見者 。 以三稜針 。 刺足委中穴 。 血突出高二尺許 。 漸漸如線流於地約升余 。 其人或暈倒 。 或如委頓狀 。 面失色則瘡口出血頓止 。
素問云 。 人有所墜墮 。 惡血留內 。 腹中滿脹 。 不得前後 。 先飲利藥 。 此上傷厥陰之脈 。 下傷少陰之絡 。 刺足內踝之下 。 然骨之前 。 血脈出血 。 刺足跗上 。 動脈不已 。 刺三毛上 。 各一痏 。 見血則已 。 左刺右 。 右刺左 。 善悲驚不樂 。 刺如右方 。
靈樞云 。 身有所傷 。 血出多反中風寒 。 若有所墜墮 。 四肢懈惰不收 。 名曰體惰 。 取小腹臍上三結交 。 陽明太陰也 。 臍下三寸 。 關元也 。
脈經云 。 從高顛仆 。 內有血 。 腹脹滿 。 其脈堅強者生 。 小弱者死 。 破傷之脈 。 若瘀血停積者 。 堅強實則生 。 虛細澀則死 。 若亡血過多者 。 虛弱澀則生 。 堅強實則死 。 皆為脈病不相應故也 。
凡砍刺出血不止者 。 其脈止 。 脈來大者 。 七日死 。 滑細者生 。
靈樞云 。 有所墜墮惡血留內 。 有所大怒 。 氣上而不行下 。 積於脅下則傷肝 。 又中風及有所擊僕 。 若醉入房 。 汗出當風則傷脾 。 又頭痛不可取於腧者 。 有所擊墮 。 惡血在內 。 若肉傷痛未已 。 可側刺 。 不可遠取之也 。
十不治證
胸背骨破入肺者 。 縱未即死 。 二七難過 。 左脅下傷透至內者 。 腸傷斷者 。 頭顱骨碎腦蓋傷者 。 小腹下傷 。 內橫骨破者 。 血出盡者 。 肩內耳後傷透內者 。 腰骨壓碎者 。 傷破陰子者 。 脈不實重者 。
敷藥法
用蜜 。 或糯米糊 。 或東流水 。 或生薑自然汁 。 或無灰酒 。 或火酒 。 或霹靂酒 。 或釅醋 。 或陳醬汁 。 或童便 。 和散藥為泥 。 雞翎二三十莖 。 縛作刷子 。 掃痛處 。 俟其干更塗 。 如此三四層為度 。 若有肉破處 。 則唯布其四面 。 而露其口 。 兩三日後 。 用柳篦 。 鏟落舊藥 。 換新藥 。 或用藥水泡洗 。 去舊藥亦可 。 惟不可驚動損處 。
藥熨法
用木綿布方五寸 。 裹藥一劑 。 以麻絲括定 。 余其絲條尺許 。 浸火酒於砂鍋中 。 定文於文火爐上 。 不令有潮氣 。 須酒色微紅時 。 取三指大青竹筒長五六寸 。 兩頭不留節 。 以所括麻條通竹筒中 。 絡其末令如鼓桴熨患處 。 揉摩數次 。
熨斗烙法
先搗爛蔥白一味 。 合定痛散為泥 。 敷於痛處 。 以毛頭紙蘸醋貼藥上 。 燒鐵熨斗烙紙上 。 以傷處覺熱疼口中有聲為度 。
鏝熨法
以藥泥攤厚好紙上厚五分 。 更以紙覆其上 。 敷於患處 。 燒鐵鏝子令通紅 。 烙熨其紙上 。 一法以藥泥攤紙上厚五分 。 縱六寸 。 橫四寸 。 從四邊起紙來裹之 。 為一片板 。 先以銅板架火爐上 。 置一片板於其上 。 俟熱透罨熨於患處 。
振梃法
振梃 。 木棒也 。 長尺半圓圍三寸五分 。 或麵杖亦可 。 受傷之處 。 氣血凝結疼痛 。 腫硬先用布疊令三重 。 敷患處 。 以此梃輕輕振擊其患處 。 上下四旁 。 使氣血流通 。 得以四散 。 則疼痛漸減 。 腫硬潮消也 。
腰柱法
腰柱者 。 以杉木四根 。 制如扁擔形 。 寬一寸 。 厚五分 。 長短以患處為度 。 俱就側面鑽孔 。 以布聯貫之 。 腰節骨被傷 。 錯筍膂肉破裂 。 筋斜傴僂者 。 先以布纏圍患處一二層將此 。 柱排列於脊骨兩旁 。 再以布纏覆柱上數層 。 令端正為要 。
杉籬法
杉籬者 。 復逼之器也 。 量患處之長短闊狹 。 曲直凸凹之形 。 以杉木為片 。 以布卷定之 。 酌其片數記其次以布聯編之 。 令不得紊亂 。 有似於籬 。 故名焉 。 手足骨斷骨碎筋斜筋斷者 。 先以布纏之 。 以此籬環抱之 。 再以布纏卷籬上 。 則骨縫吻合 。 堅牢無離綻脫走之患 。 令不動搖為要 。
裹簾以白布為之 。 層纏患處 。 故名裹簾 。 其長短闊狹 。 量病勢用之 。 和蘭醫書精錄其事 。 桂川月池先生之譯 。 別有其書 。 故唯舉一二圖而不復贅焉 。
正骨圖解
使患者正坐 。 一人坐背後生腰 。 以兩手承枕骨邊 。 腕骨當項 。 指頭並向上面把定 。 要令不動搖 。 醫蹲踞前面 。 以兩手大拇指 。 入患者口中 。 撙牙關盡處 。 四指捧下頦 。 乘勢極力向喉嚨突下 。 更向上突上 。 則雙鉤入上環 。
患者佐者坐如母法 。 醫以右手腕骨 。 捧持腮骨 。 指頭向頰車起大拇指 。 當地倉外面 。 探求牙關盡處 。 自皮上捺下如母法 。 左手受持下頦左傍 。 要令不搖而已 。
使患者開兩踵於臀外而安坐 。 醫在其背後 。 踐開兩腳而直立 。 低頭視患者之額上 。 安右手於額中央 。 翻左手以虎口挾持其項骨 。 指頭用力把定髮際玉枕骨下陷處 。 翻右手載其頤於掌上 。 前後相圍 。 左手自肩用力提之 。 右手應左手之提 。 自下抬之 。 務勿不正左右齊一 。 令右顧三次 。 然後當患者頭後於胸膛 。 以左手按額中央 。 翻右手挾持項骨 。 載頤於左手掌上如前 。 令左顧三次 。
使患者坐如母法 。 一人在患者之前 。 踐開兩腳 。 以兩手搭患者之肩井上邊 。 指頭向肩胛用力推鎮焉 。 醫直立其背後 。 兩手挾定如母法 。 提時左右徐徐令顧以己之呼吸為度 。 自肩至䯛用力施震震法 。 其提上之勢 。 恰如拔頸狀 。 漸伸時當患者腦後於胸膛 。 捺托令不弛 。 以項手代頤手 。 相圍如前法 。 徐徐牽上 。 筋骨抒緩時 。 令左右顧數次 。
使患者坐如母法 。 醫坐其右側 。 立右膝 。 安置右肘於髖上 。 翻掌載患者頤放其上 。 覆左手虎口挾定項骨 。 用力抬上如母法提 。 左顧時 。 右膝載胕而將送之 。 此法為貴人設 。 如其重症 。 猶須前法 。
使患者仰臥 。 醫箕踞其頭上 。 以兩足蹈定患者之肩井 。 翻在手挾項骨 。 右掌勾頤徐徐令顧如子法第一 。 其左顧也 。 用力蹈右肩 。 右顧反是 。 其左右遞互十次 。
使患者正坐 。 醫坐其右側如雁行 。 斜欹右膝跂左踵 。 安置左臀於其跟上 。 用為跗 。 覆左手搭患者肩上 。 掌中當肩井 。 指頭及缺盆 。 大拇指在肩髃後陷處 。 翻右手掌抅持患者肘後 。 用力拽舉如彎弓狀 。 循患者耳後 。 斡旋如轉繰車狀 。 右手拽則左手拇指用力捺肩髃後 。 循耳後斡旋 。 則四指頭用力捺缺盆 。 運轉數次 。
醫坐如母法 。 一人在患者前扶患手 。 其法開兩足而立 。 翻右手把患者之大拇指魚腹 。 翻左手把住患掌背腹 。 隨醫旋轉輕牽 。 慎勿緩弛 。 醫與扶者為掎捔角勢 。 齊一旋轉 。 其法小異母法 。 左手覆住肩井 。 大拇指揣入臑腧陷中 。 以右手虎口向肘逆握患者臑間 。 用力於肩 。 與扶者回轉 。 及其耳後 。 則斜肩屈肘揚之斡旋一次 。 又轉來至耳後 。 則用力於掌 。 捺定臑肉 。 開指頭轉掌 。 順換握 。 徐徐迴轉 。 而至脅肋 。 則扶者放手而退 。 醫乘勢而挫頓 。
使患者端坐 。 醫坐其右背後如雁行 。 立右膝 。 以右手輕握患者肘後 。 而徐徐啟之 。 用左手掌 。 插絮團於其脅肋與肘間 。 用指頭推入於腋下 。 團皆入則更用虎口衝上 。 使右手所握之患肘漸切近於脅肋 。 則臑骨發起復其舊 。 尚不去絮團 。 用裹簾如法 。
使患者屈其左肘 。 以掌按其膻中 。 而端坐 。 醫坐右側 。 斜欹左膝 。 以二疊軟布 。 當患手腋下 。 以左手掌抑之 。 以右手握定其腕後 。 以抑腋下手 。 急推倒 。 其手法機發 。 在妙訣焉 。
使患者正坐 。 醫雁行於背後跋扈兩腳 。 以左手撙住患者肩髃 。 以右手把定患者右腕後 。 帶回轉之意 。 徐徐顫掉而拽患者肘高舉 。 而跨飛右腳於患者膝前乘勢迴轉 。 其迴轉也 。 拽於患者膝頭 。 至於脅下 。 沿耳後高舉 。 令不弛 。 斡旋數次 。 如母法 。
使患者正坐 。 醫立其右背後雁行 。 跋扈兩腳 。 左手覆患者肩井 。 四指當缺盆雲門上 。 大拇指當臑腧穴 。 緊固捺定 。 右手把住患者右腕 。 乘拽勢退闢右足 。 而拽倒患者 。 載其右肩髃於左足跗上 。 左手猶在缺盆肩井 。 而抑定 。 屈右足 。 欹左膝 。 以跗扇翻其所載肩髃 。 其訣也 。 以所把住右手 。 捏撩扇翻 。 要與足跗一齊 。
使患者正立 。 醫立患者背後如雁行 。 欹右膝跂左踵如母法 。 左手大拇指揣入臑腧陷處 。 四指覆肩上 。 右手把住其肘後徐徐動搖 。 乘舉勢 。 有拗之光景 。 以推出為度 。
使患者正立 。 醫立背後如母法 。 以左手掌覆肩髃 。 拇指當臑腧穴 。 四指頭當缺盆雲門上 。 右虎口挾持患者肘後 。 如母法自腋下 。 輕控於背後 。 沿耳後斡旋 。 將舉回 。 則左手拇指推臑腧穴 。 至耳後 。 則掌中推髃骨上 。 轉向前 。 則推缺盆下 。 每斡旋互推三處 。 手裡在妙訣焉 。 一名三折車轉 。
使患者正立 。 醫對立 。 立左膝 。 右手搭患者肩井上邊 。 四指至肩胛 。 如鉤引於前狀 。 左手抬握患者肘頭為微回意 。 而捺背後 。 則右手拽之 。 往來數次 。 以缺盆骨露起為度 。
使患者正立 。 醫在患肘前 。 對坐其間尺余 。 立左膝於患者右側 。 微側身向患者之左 。 右手握定患手腕後內側 。 左手掌上承載肘尖 。 伸首合住頭顱於患者右肩髃下膊上 。 令患者不動搖 。 以所握手 。 捺屈患手於患者頤下胸邊 。 左旋向外迴轉而拽伸之 。 合住肩髃額顱與承載肘尖左掌 。 握拽腕後右手者 。 其期要一齊焉 。
使患者俯臥 。 醫對其右側 。 立左膝 。 跂右踵 。 跗臀於跟上 。 以右手握定患手掌後 。 當左手於患者腋下 。 用力於腕 。 急速推倒患者 。 倒時醫捩左手㬹 。 以足澤受患手肘尖 。 以右手微撓其腕骨於外 。 曳定於內焉 。
使患者正立 。 以帨巾𥈆其兩眼 。 結之腦後 。 又以巾卷其患手腕後寸口 。 以繩索及絹帶約六七尺許 。 扎住其上 。 系其末於楹 。 佐者一人在患者左側欹坐 。 以兩手抱持之 。 醫雙手握麵杖 。 極力自頭上打繩索中央 。 勢如擊弦上 。 則肘骨頓復 。
使患者負楹若牆正立 。 醫對立於其傷肘 。 斜右膝 。 伸右手以掌按住患者右乳上 。 以左手握患手腕後外側 。 右掌捺乳上 。 則左手帶向內迴轉之意 。 而徐徐隨呼吸拽伸焉 。
依母法迴轉臂肘頗緩 。 半伸半屈如人字樣 。 勿令伸 。 承肘左掌之大拇指食指 。 挾肘骨帶掬之意 。 徐徐迴轉臂骨 。 則肘骨合縫 。
使患者正立 。 而覆患手 。 醫對立其前側右手 。 上大拇指 。 下四指 。 把住患手四指中節 。 仰左手 。 上大拇指 。 下四指 。 挾其腕骨不緩不緊 。 乘勢而右旋拽伸之 。 登時以所挾腕骨之大拇指 。 摎聚皮肉於腕骨上 。 則腕前筋脈為之不攣急 。 令骨節易運轉 。 而轉大拇指 。 推入陽池穴陷處 。 其運轉也 。 要以挾腕骨手衝上 。 以握四指手曳下 。 左右有引訣並上下之意 。 而骨節寬容焉 。
使患者正坐 。 醫對坐 。 側右手上拇指下食指 。 把定患指頭 。 左手亦上大指下食指 。 挾患節上 。 運轉如躍魚法 。
使患者正立 。 醫踞其背後 。 跂左踵 。 跋出右腳 。 生腰直身當左掌於患者胛骨 。 四指頭鉤胛骨上稜骨 。 以掌側骨揣捺肩胛側骨 。 右手入患者腋下 。 屈肘伸五指 。 衡患者乳上 。 張肘腕後承定患者肘後 。 令伸肘 。 醫用力於曲肘 。 自肩捺上托送患者肘於頤邊 。 乘其捺送之勢 。 左手從之 。 指頭用力捺鎮胛骨 。 掌側骨亦用力捺送其胛骨於外 。 送極而右手微帶在旋意 。 自肩用力拽來 。 規以患者之體 。 其拽來右手鉤承之 。 其推送左手以整頓為要 。
使患者叉手盤立 。 醫坐其背後 。 立右膝跂左踵 。 置臀於跟上 。 右腕當脾俞 。 其指頭向脅肋骨橫推之 。 其肘尖架住膝頭 。 以為用力地 。 插入左手於腋下 。 屈臂如軒 。 伸五指橫左乳上 。 掌後腕骨在胸肋擁抱之 。 使患者體微仰 。 而撓於後 。 右手承載患者體 。 以微推出意轉回之 。 其回也 。 左手從肩 。 右手從腰 。 徐徐為之 。 勿疾速焉 。
使患者正立 。 醫對立於患者左胸 。 斜欹右膝 。 右手插入患者左腋下 。 橫其腕於背脾俞拗中 。 勾定於患體 。 當左手腕骨於兩乳間拗中 。 伸四指壓之 。 帶母法之意 。 從其呼吸 。 捺送胸肋數回 。 與母法前後相反耳 。
使患者正立 。 佐者一人在前跋扈 。 以兩手搭住患者兩肩髃上 。 醫蹲踞患者背後中央 。 跗兩手肘尖於兩膝頭 。 兩腕骨橫當胛骨下 。 四指斜向兩腋擁之 。 佐者撙右肩 。 則醫捺右胛承之 。 撙左肩則捺左胛承之 。 如被靡風狀 。 左右數次 。
使患者叉手正立 。 醫立在背後 。 跂兩踵 。 安住臀於跟上 。 插入兩手於腋下合抱患者叉手下 。 以胸膺切當患者膏肓下邊 。 兩拘向上反張 。 令患者背乘於胸上 。 摩軋之 。 戾身左轉 。 又戾身右轉 。 左右挾轉六七回 。
使患者交臂於胸前而正立 。 醫在其背後 。 跂兩踵跗臀於跟上 。 用兩膝頭 。 緊挾患者兩⿰骨疌骨 。 兩手插入兩腋下 。 以鉤上之 。 生腰左之右之 。 戾回動搖 。 而患處平直為度 。
使患者正立 。 醫在其左背後 。 立右膝肢兩踵 。 跗臀於跟上 。 用右手腕骨 。 當脊骨患處 。 伸五指向右脅肋 。 架住其肘尖於膝頭 。 以為用力之地 。 左手插入左腋下 。 屈肘伸五指 。 橫胸上玉堂華蓋 。 張肩抱患者體 。 右腕骨捺轉脊骨 。 其轉也 。 令其體斜仰 。
使患者俯臥 。 而伸腳屈右膝 。 醫立左腰側 。 開兩腳跋入其右足於患者胯間 。 屈腰下左手探求腰間脊骨之合縫處 。 逆掌押其骨尖 。 下右手持膝頭 。 屈上如燕尾法乘勢迴轉曳伸之 。 當其迴轉曳伸時 。 以左掌緊捺骨尖 。 要在中其肯綮焉 。
使患者正立 。 醫立其腰後 。 患處在右則拔入左腳於患者右側 。 右手掌橫當腰間尖骨上 。 其指頭向外插入左手於右腋下 。 伸五指橫當右乳上 。 如抱持定 。 使患者形偃仰 。 極力於右掌 。 乘以腕骨動搖之勢頓挫 。 推轉於前 。 當其推出 。 右手如挽患者體 。 跨越於右腳 。 相代於左腳 。 與手如一齊 。
使患者上其右髀側臥而半屈其膝 。 醫立其腰後 。 跋扈折腰 。 以左手掌 。 捺罨髀樞尖骨 。 右手屈四指 。 鉤住膝頭舉試之 。 要髀骨尖頭入於掌心 。 若不入則更為焉 。 更屈承舉膝頭 。 托送患者乳下季肋間 。 乘勢向下頓挫迴轉之 。 當其迴轉曳伸也 。 左掌緊推髀樞尖 。 帶自外面向於背之意 。 以掌推臀則應機而復焉 。
使患者側臥如母法 。 佐者與醫斜向立 。 屈腰持患者踵與䯒骨 。 從醫運轉無用自意 。 譬如母法 。 立於腰後 。 屈腰下一手掌於髀樞骨尖 。 要緊押按定當運轉令髀骨尖不突起 。 一手承持膝頭如母法 。 屈上膝頭於季肋邊 。 徐迴轉三次 。 乘勢挫頓以歸窠 。 佐者亦隨之曳伸其踵矣 。
使患者側臥如母法 。 插入疊被於裹簾所縛傷股間 。 佐者對立患者面前 。 兩手持被前端 。 醫右手斜合持補後端 。 而提舉之 。 左手緊捺髀骨尖 。 迴轉如母法 。 其右手不及腳 。 只被中將送之也 。 亦要徐遲其曳也 。 乘勢而復其位 。
使患者仰臥 。 醫對坐其右腳傍 。 立左膝生腰 。 左掌覆定患者膝蓋骨上 。 右手緊握踵 。 徐徐捺屈腳於患者胸前 。 衝入跟於股間 。 勢射會陰 。 頓迴轉而拽伸焉 。 其登也用力於覆蓋骨掌 。 其曳來也 。 使蓋骨不頓於地 。 向上而以握踵右手 。 迴轉拽伸數回 。
使患者坐 。 醫對坐患腳右前 。 而立左膝 。 右手握定踝骨 。 左掌搭患者項用其四指頭 。 鉤壓左枕骨邊 。 使患者頓首於前 。 乘其勢右手拽定腳 。
使患者伸出患腳於前 。 醫對其膝右傍而坐 。 一手握定腳跟 。 一手屈掌 。 用虎口鉤住 。 上移膝蓋骨上際 。 按撫下之 。 下之也 。 以握跟手 。 屈伸其膝如母法 。 蓋骨稍稍下而歸元 。
先以杉籬裹簾法 。 纏縛股骨傷處 。 佐者一人以兩手抱持裹簾上 。 醫對坐如母法 。 用小被載患腳踵跟 。 左手覆膝頭如母法 。 以右手徐拽其被 。 則佐者抱持而相應焉 。
使患者跋出右膝於前而坐 。 醫傍其膝外側與患者並坐 。 倒左手以虎口挾定踝骨 。 覆右手握患足指令其跟著地 。 帶以四指上鉤以魚腹下托之意 。 而旋轉之 。 左手乘其勢 。 令踝骨上下 。 恰如弄玉狀 。 則復其舊 。
使患者伸右腳於前而坐 。 醫對坐於其足心 。 左手掌心抅住其跟骨泄之 。 要令不弛 。 右手上大拇指 。 把住足四指 。 推出其跗 。 左旋迴轉而拽伸之 。 左掌中之跟左旋迴轉如螺殼形 。
使患者伸右腳於前而坐 。 醫對坐於其足心 。 左手掌心抅住其跟骨泄之 。 要令不弛 。 右手上大拇指 。 把住足四指 。 推出其跗 。 左旋迴轉而拽伸之 。 左掌中之跟左旋迴轉如螺殼形 。
使患者立右膝仰出足跗而坐 。 醫傍其外側立左膝 。 斜與患者並坐 。 屈左手四指頭橫當其足心湧泉穴 。 而捺上 。 覆右手以腕骨 。 當其足胕上 。 握四指捺屈而向於外迴轉 。 其屈壓也 。 捺跗上腕則自上推下 。 捺湧泉指則自下推上 。 皆極力迴轉焉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