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論(六)
〔周氏(揚俊)傷寒論三注〕十六卷 存
自序曰 。 仲景 。 醫中之聖人也 。 而傷寒 。 病中之劇證也 。 出聖人之心思 。 輒欲斡旋陰陽之偏勝 。 脈理之失調 。 於是明風寒別六經 。 分營衛辨內外 。 因其正之強弱 。 察其邪之虛實 。 著論立方 。 投之無使不中 。 是誠有得乎造化之原 。 而深切於致病之由焉 。 故能起死不難 。 回生在手 。 洵大道也 。 古君子之善學者 。 每於一事一物之理 。 必冥思博考 。 以通其奧 。 謂必如是 。 而後義精於心 。 功神於用 。 否則輒見自以為能 。 勢必一阻 。 即窮其應 。 況醫道至重 。 而病情難測 。 如傷寒者乎 。 小子揚俊最喜醫學 。 志宗仲景 。 而南陽之堂 。 不易登也 。 於是取叔和之編次 。 無己之註釋 。 及東垣之此事難知 。 相參考有年 。 而茫乎若涉大海 。 暝乎開眼易暗也 。 於是謀某先生教 。 而某先生曰 。 子何自苦為 。 因出全生集六書鈐捶活人示余曰 。 諸書具在 。 覽之易曉也 。 且今之號為明醫者不逾此 。 嗚呼 。 予用是滋惑矣 。 吾人讀聖人書 。 以求有補於天下 。 不敢遽云有功 。 要先自處無過 。 乃制方治病 。 人命攸關 。 苟非有契於上聖之一二 。 敢謂藥人無差失乎 。 予於是仍誦仲景經文 。 雖寒暑無間也 。 動息不忘也 。 且仲景不云乎 。 余宗族素多 。 建安紀年以來未十稔 。 死亡者三分有二 。 傷寒居其七 。 感往昔之淪喪 。 傷橫夭之莫救 。 乃勤求古訓 。 博採眾方 。 撰用素問九卷 。 八十一難 。 陰陽大論 。 胎臚藥錄 。 並平脈辨證 。 為傷寒卒病論合十六卷 。 雖未能盡愈諸病 。 庶可以見病知源 。 若能尋余所集 。 思過半矣 。 故反復於喻嘉言之尚論篇 。 庶幾知營衛表裡之不同 。 汗下緩急之各異 。 豁然心胸 。 自信有得 。 至辛亥歲入都 。 受業於北海林夫子之門 。 始授方中行先生條辨 。 一展卷 。 而知尚論之議 。 從此脫胎 。 但其性靈筆快 。 出其所思 。 掩其所自 。 無怪乎林夫子以僣竊罪之也 。 然俊以為二千年來 。 得此表章絕業 。 發揮義蘊者 。 誠有一難 。 再因思孔聖之書 。 作於春秋 。 至宋始彌明備焉 。 苟非周程張朱數君子 。 相繼而繹注之 。 譬諸日月當天 。 未盡雲霧也 。 今前有條辨 。 後有尚論 。 彼之未善 。 此益研精 。 總之大道之明而已矣 。 歷年以來 。 遵諭及門 。 於二先生注中 。 覺有未融處 。 不敢依樣葫蘆 。 又必潛心體會 。 務期有得 。 則於二注之意之外 。 稍可以補其所不及者 。 又若干條 。 合為三注焉 。 嗟乎 。 夫使嘉言不在中行之後 。 無以窺聖人之奧 。 揚俊不在北海之門 。 又無以得中行之傳 。 則前人為其難 。 後人為其易 。 理勢然也 。 使後之君子 。 由是而進焉 。 務使展盡底蘊 。 開悟無窮 。 又豈有量哉 。 雖然 。 醫道之重 。 上古操乎君相 。 繼此以往 。 半屬生知 。 故得其正 。 可以挽回造化 。 失其傳 。 必至益增夭枉 。 昔仲景未舉孝廉 。 相者曰 。 觀君思致周密 。 殆曠世之良醫也 。 夫惟思密 。 則理不疏 。 而能察其情 。 窮其變者 。 雖在仲景之聖 。 弗以其聰明 。 乃以其學識 。 始知研理盡智 。 以敦重生命者 。 是推醫道之大成 。 奈何中才以下之士 。 或點竄成書 。 或剽集句類 。 或妄守專家名 。 詡詡以自鳴於世也 。 豈不悖於聖哉 。 康熙癸亥歲午月 。 周揚俊謹識 。
凡例曰 。 傷寒論 。 系王叔和編次 。 風寒混淆 。 經腑雜亂 。 大概讀之 。 既難分曉 。 細心體之 。 復無淺深 。 無己隨文釋注 。 方喻依舊相蒙 。 理蘊縱有發揮 。 層次終難考究 。 俊特條分縷晰 。 翻前移後 。 刪去假託之言 。 釐定六經之例 。 庶使來學可循 。 不令章句無序 。 一是書 。 論傷寒則以風寒為重 。 其間春溫夏熱 。 火劫並病合病 。 臟結結胸痞證 。 痙濕暍 。 痰病宿食 。 動氣霍亂 、 瘥後諸復及陰陽易等 。 別出別編於後 。 令讀之者 。 不但傷寒易明 。 且使雜證無混 。 一條辨晰理明切 。 尚論精思爽豁 。 後漢以來 。 幾二十年 。 註釋不乏 。 誠難與比 。 然既互有短長 , 亦復各不融貫 。 俊每取其所長 。 置其所短 。 至兩傢俱未盡妥 。 敢出管見 。 務為詳說 。 期合於經文 。 益於來學 。 因成三注 。 以垂不磨 。 一本方一百有十三 。 或奇或偶 。 取效無窮 。 或增或減 。 命名即異 。 雖聖人之意 。 不外乎中庸 。 而學者之疑 。 過以為難測 。 寧用全生湯藥 。 不求本論精微 。 俊於方後立論 。 詳藥之氣味 。 探意之指歸 。 豈能上合聖心 。 要亦深求無誤 。 三複苦衷 。 觀之自見一太陽經發於陽發於陰之文 。 乃是一篇大旨 。 總領關鍵處 。 方注乃以風寒為陰陽 。 喻亦宗之 。 少陰篇首 。 始得之反發熱脈沉一條 。 為本經最難理會處 。 而方喻未及洗髮 。 又如結胸篇 。 病發於陽而反下之之文 。 乃誤下之大關 。 從來不有契明傳經之旨 。 雷同附和 。 千古疑團 。 俊非好異前人 。 但覺於心未妥 。 面壁幾年 。 忻然雪竇 。 金針已度 。 明眼須知 。 一溫熱暑脈證條例雖互見傷寒論中 。 實非本病 。 今即別列 。 然經止幾條 。 正方止幾道 。 後賢方論 。 不敢輯入 。 因先於庚申年間 。 有全書梓行於世 。 備採諸方 。 並集治案 。 庶無和王隨珠之嘆 。 一是書 。 始於順治十七年庚子歲 。 成於康熙十六年丁巳歲 。 梓於二十二年癸亥歲 。 聞見所及 。 不憚改錄 。 風雨無間 。 自謂有得 。 本之治病 。 投之輒效 。 推此變換 。 亦能不窮 。 果有志於長沙 。 可無悲於歧路 。
汪琥曰 。 傷寒三注 。 康熙中吳門周揚俊禹 。 載輯 。 凡十六卷 。 其第一卷 。 太陽上篇 。 風傷衛之證 。 第二卷 。 太陽中篇 。 寒傷營之證 。 第三卷 。 太陽下篇 。 營衛俱傷之證 。 第四卷 。 陽明上篇經證 。 又陽明中篇 。 太陽少陽 。 正陽陽明三證 。 及禁下證 。 又陽明下篇 。 壞證法治 。 第五卷 。 少陽上篇經證 。 又少陽下篇 。 壞證法治 。 第六卷 。 太陰上篇 。 傳經證 。 太陰中篇 。 臟寒證 。 太陰下篇 。 壞證法治 。 第七卷 。 少陰上篇 。 傳經證 。 少陰中篇 。 中寒證 。 少陰下篇 。 壞證法治 。 第八卷 。 厥陰上篇 。 傳經證 。 厥陰中篇 。 中寒證 。 厥陰下篇 。 壞證治法 。 第九卷 。 火劫病 。 第十卷 。 藏結結胸痞病篇 。 第十一卷 。 合病並病篇 。 第十二卷 。 痙濕暍病篇 。 第十三卷 。 痰病宿食病篇 。 第十四卷 。 動氣霍亂瘥後諸復陰陽易病篇 。 第十五卷 。 春溫夏熱病篇 。 第十六卷 。 脈法篇 。 其書以條辨尚論篇二書為主 。 二書之注 。 有未盡善 。 則別出己意補之 。 書名三注 。 可為稱其實矣 。 但惜其亦以仲景原文倒亂 。 斯方氏為之作俑歟 。
〔汪氏(琥)張仲景傷寒論辨證廣注〕十四卷 存
自序曰 。 世人之病 。 傷寒為多 。 傷寒之書 。 仲景為聖 。 夫以一病 。 而有三百九十七法 。 一百一十三方 。 詳已 。 惡乎廣哉 。 不知仲景之書 。 本於內經熱論 。 其言六經傳變 。 非不辨且晰也 。 仲景復推廣以成書 。 因是以有王叔和之增益 。 因是以有成無己之註解 。 蓋愈推則愈廣焉 。 則余之補闕略訂訛謬 。 而為是書也 。 非無自矣 。 且夫傷寒之病 。 多由時氣 。 則四時八節 。 二十四氣 。 七十二候 。 不可不詳釋也 。 傷寒之病 。 必傳經絡 。 則十二經之在手足者 。 不可不兼圖也 。 傷寒之病非一證 。 則三百九十七法 。 一百一十三方 。 不可不反復窮究 。 而為之推衍附益也 。 傷寒之病 。 間用針刺 。 其法近世罕見 。 則熱病之五十九穴 。 不可不備錄也 。 余獨怪世醫 。 徒取節庵一編 。 無他 。 樂其簡耳 。 然昔人方論 。 皆有奧義存其間 。 使不深察其意 。 嘗有失之毫芒 。 而死生頓易者矣 。 余非不憚煩也 。 正惡世之樂於簡 。 而輕視民命者 。 往往誤而殺人也 。 則是書之補前人所未補 。 發前人所未發者 。 曷可少哉 。 其曰傷寒非寒者 。 蓋寒病則治以熱劑 。 熱病則治以涼劑 。 此自然之理也 。 傷寒之病 。 名雖為寒 。 其所見之證皆熱 。 竊恐後人執傷寒之名 。 而誤投熱劑 。 故曰 。 傷寒非寒也 。 至感真寒 。 而深入三陰者 。 特十之一二耳 。 此其所見之病皆寒而與熱證迥異 。 則名之曰真寒 。 而別為編 。 康熙庚申重九 。 長洲汪琥苓友自序 。
凡例曰 。 此書之成專以辨仲景傷寒論也 。 然仲景論傷寒 。 實本素問熱病 。 仲景分六經 。 不出靈樞經脈 。 故余摘取二篇中文 。 列之傷寒例前 。 為第一卷 。 使後人尊仲景復和尊軒岐 。 況仲景當日既成傷寒論 。 亦自云述 。 不敢云作 。 則知仲景之論 。 實宗內經之旨也 。 一內經熱論篇文 。 王太僕注之於先 , 馬玄臺廣之於後 。 然其中有未盡 。 合理處 。 間以鄙意補之 。 一王叔和撰次仲景方論 。 書凡十卷 。 其中如傷寒例 。 六經辨脈證治法 。 及陰陽易差後諸病 。 此實系仲景原文 。 悉為編入 。 所削者 。 如第一卷脈法 。 及第七卷以後 。 汗吐下諸篇 。 以其為叔和所增入也 。 至於第二卷中 。 如痙濕暍三證 。 第七卷前 。 如霍亂一證 。 亦系仲景原文 。 而不編入者 。 以其為雜病也 。 一叔和撰次六經篇 。 有陽明少陽病 。 列於太陽篇者 。 有太陽病 。 列於陽明篇者 。 有中寒病雜入太陽陽明病中 。 及雜入三陰熱病中者 。 今皆悉為歸正 。 凡三陽病 。 各歸三陽篇 。 其三陽熱病 。 亦各自歸其篇 。 惟中寒病 。 則別作上中下三卷 。 辨其證為真寒 。 使後學盡知傷寒中寒二證判然 。 庶無錯誤 。 一傷寒經絡 。 仲景書止分六經 。 不言手足 。 其實則合手經兩皆病 。 愚故於首卷熱論篇後 。 即圖注靈樞手足陰陽六經 。 其注以滑氏發揮為主 。 然亦間有錯誤處 。 復以鄙意較之 。 一駁正傷寒論例 。 近非一人 。 愚今較之 。 亦從眾也 。 但仲景全書中 。 有四時八節決病法 。 乃傷寒論一部綱領 。 今之書悉皆脫略 。 惟準繩於論列中 。 猶存正文 , 但當日成氏亦未及注 。 愚特細為解釋 。 以見十二官辰斗柄所指 。 時節氣候 。 為之轉移 。 當其時倘病傷寒 。 醫人宜隨時氣立論 。 則用藥始可十全 。 所以仲景亦云須洞解之也 。 一仲景六經篇中或有前不得不附之後 。 後不得不附之前者 。 則曰附例 。 或已經附註過 。 而原論中復及者 。 則曰重出例 。 或原論中 。 始及未經注過 。 宜附之後者 。 則曰附後例 。 其他如溫病壞病 。 及病宜用刺 。 別立治法 , 各分其篇於後者 。 又諸湯方 。 宜附之後者 。 皆如上例也 。 六經篇中 。 惟中寒病 。 為真陰證 。 不入上例 。 止以重圈記之 。 其真陰寒證 。 宜用湯藥 。 亦以重圈記之 。 一此書凡系仲景論 。 成注有未妥者 。 間採方喻程及諸名家之說 。 不敢竊取 。 其所著書及姓氏必為標出 。 間附己意 。 則曰愚按 。 及設為或問 。 而余答也 。 一此書既集仲景論 。 後必附昔賢及後人方論 。 悉屬鄙意 。 逐條解明 。 然亦多方引證 。 不敢創為私說 。 務使論必中理 。 方必切病 。 愚切願天下後世之人 。 但能讀是書 。 雖遇傷寒變證 。 極奇之病 。 然療之有法 。 施之輒效 。 業醫者 。 不可不勉之 。
又採輯書目後曰 。 傷寒辨證廣注 。 清長洲汪琥苓友青溪子辨注 。 書分一十四卷 。 始於康熙丙辰重九 。 終於庚申重五 。 四五年間 。 但應酬稍暇 。 不敢輟卷 。 雖祁寒酷暑 。 而平明燈火之功居多 。 脫稿後不再易其書 。 曰辨證者 。 辨仲景論中是傷寒 。 則集之也 。 曰廣注者 。 廣 。 以廣其方論 。 如古今傷寒之書 。 皆採附也 。 注 。 以注其正文 。 不分仲景後賢 。 其論皆為解釋 。 其方皆為詳考也 。 至若仲景論中真寒證 。 別集中寒論三卷 。 即當續出 。 倘世俗之醫 。 厭此書煩冗 。 欲檢證尋方 。 如頭痛發熱等候 。 以為不便翻閱 , 則更有增補成氏明理論出焉 。
〔錢氏(潢)重編張仲景傷寒證治發明溯源集〕十卷 存
自序曰 。 夫天地間風寒暑濕之邪 。 皆可為病 。 人若中之 。 失治而致夭枉者多矣 。 雖古聖立法 。 載在靈樞素問兩經之中 。 奈其義淵深 。 人莫能解 。 迨漢長沙守張仲景 。 憫宗族之淪亡 。 傷橫夭之莫救 。 乃勤求古訓 。 博採眾方 。 撰用素問九卷 。 八十一難 。 陰陽大論 。 胎臚藥錄 。 並平脈辯證為傷寒卒病論合十六卷 。 實祖述黃岐之經義 。 論伊尹之湯液 。 追神農體箕子而作也 。 其書統載於金匱玉函中 。 華佗見之而嘆曰 。 此書可以活人 。 晉玄晏先生皇甫謐作甲乙經 。 其論治傷寒 。 唯長沙一人 。 而宋文潞公藥准云 。 仲景書為群方之祖 。 所以後起諸賢 。 雖千變萬化 。 各鳴其所得 。 而無能逾越其矩度者 。 自西晉太醫令王叔和編次仲景方論十卷 。 附以己意為三十六卷 。 而卒病論六卷 。 早已遺亡 。 不復得睹矣 。 至宋成無己 。 尊奉叔和 。 又注為傷寒論十卷 。 今所行於世者 。 究僅七卷 。 而前後舛錯 。 六經混淆 。 使讀之者 。 茫無端緒 。 檢閱者漫難尋討 。 如少陽諸證雜入太陽篇中 。 合病並病 。 散處三陽前後 。 結胸痞證 。 曾不分別陰陽 。 臟結三條 。 分隸四卷首尾 。 中風傷寒紛出 。 麻黃桂枝雜陳 。 壞病無從安置 。 疑為久遠遺失 。 溫病不知方法 。 謂非作者所長 。 致後人不知隨證之治 。 而壞病遂無治法 。 概以麻黃桂枝治溫 。 而溫病每致云亡 。 凡此皆叔和編次之失 。 無己註釋之病也 。 及宋奉議朱肱活人書一出 。 始變長沙之定法 。 而攪亂經文 。 可稱作俑 。 明節庵陶萃截江網殺車槌告成 。 盡廢仲景之原文 。 奄為己有 。 實為僣竊 。 新安方有執痛闢其非 。 條辨因之而作 。 江左喻嘉言指摘其謬 。 尚論由此而成 。 然皆經義未訓 。 豈能澄清其濁亂 。 陰陽莫辨 。 安能洞悉其淵微 。 潢以魯鈍之質 。 自知譾劣 。 焉能少窺其淵奧 。 賴先人力學 。 仰聆訓誨於童年 。 昔以知非之歲 。 忽犯傷寒 。 將成不起 。 續得痛痹 。 幾殞其軀 。 即得復甦 。 因念兩世食德 。 非立功何以報稱 。 九死重生 。 惟活人乃可云酬 。 誓必治療千人 。 方為滿願 。 既而思之 。 恐願大難盈 。 無如闡發先聖精微 。 務使流通遠播 。 俾業醫者 。 臨證可以辨疑 。 處方得其精當 。 庶可以全天地之大德 。 拯生民之危殆 。 但三十年來 。 風塵鹿鹿 。 舊學荒疏 。 因發篋陳書 。 奮志苦讀 。 晝夜揣摩 。 寒暑無間 。 恐未得經旨 。 因注素問二十篇 。 然後更發仲景書讀之 。 遇隱義未明 。 必披羅經傳 。 鉤玄索隱 。 或沉思默想 。 輒閣筆連旬 。 仲景之文 。 或有脈無證 。 或有證無脈 。 或有方無法 。 或有法無方 。 凡遇艱難 。 無不殫心竭慮 。 不敢少有怠忽 。 務必闡發微妙 。 極盡精微 。 其所謂爬羅剔抉 。 刮垢磨光者也 。 至於疑似之間 。 鮮不盡力申明 。 若見昔人誤謬 。 亦必極其辨論 。 雖或負罪於前賢 。 亦或有裨於後世 。 但自愧學力粗疏 。 識見短淺 。 或理深未遠 。 或舛錯難明 。 姑存疑而有待 。 倘發端於後起 。 繼續奚窮 。 若賢智以挺生 。 曷其有極 。 竊潢立言之意 。 蓋欲使天下後世 。 皆蒙先聖先賢之澤 。 令沉疴奇疾 。 悉沾生和長養之仁 。 是以直溯源流 。 深窮根柢 。 推求靈素 。 辨論陰陽 。 援古證今 。 分經辨證 。 而令讀之者 。 知證所自起 。 變所由生 。 且明其立法之義 。 用藥之因 。 倘得道理分明 。 自然識見朗徹 。 但聖經難讀 。 學者畏苟 。 非潛心探索 。 刻意研精 。 焉有不求而自至者哉 。 烏乎 。 道風久壞 。 邪說橫行 。 漸漬日久 。 人人甚深 。 訛訛相沿 。 俗習難改 。 恐一言之綿力 。 不足以回傾倒之狂瀾 。 半隙之微光 。 豈能照漫漫之長夜乎 。 姑錄存之 。 以俟英賢繼起 。 自能發先聖之意旨 。 為吾道之千城 。 設以余言為糠粃之導 。 而極盡其廣大精微 。 則斯道之幸 。 亦斯民之幸世 。 余又何慊焉 。 虞山籛後人錢潢天來甫識 。
〔柯氏(琴)傷寒論注來蘇集〕六卷 存
自序曰 。 嘗謂胸中有萬卷書 。 筆底無半點塵者 。 始可著書 。 胸中無半點塵 。 目中無半點塵者 。 才許作古書註疏 。 夫著書固難 。 註疏更難 。 著書者往矣 。 其間幾經兵燹 。 幾番播遷 。 幾次增刪 。 幾許鈔刻 。 亥豕者有之 。 雜偽者有之 。 脫落者有之 。 錯簡者有之 。 如註疏者著眼 。 則古人之隱旨明塵句新 。 註疏者失眼 。 非依樣葫蘆 。 則別尋枝葉 。 魚目混珠 。 珷玞勝玉矣 。 傷寒論一書 。 經叔和編次 。 已非仲景之書 。 仲景之文遺失者多 。 叔和之文附會者亦多矣 。 讀是書者 , 必凝神定志 。 慧眼靜觀 。 逐條細勘 。 逐句研審 。 何者為仲景言 。 何者是叔和筆 。 其間若脫落 。 若倒句 。 與訛字衍文 。 須一一指破 。 頓令作者真面目 。 見於語言文字間 。 且其筆法之縱橫詳略不同 。 或互文以見意 。 或比類以相形 。 不因此而悟彼 。 見微而知著者 。 須一一提醒 。 更令作者精神 。 見於語言文字之外 。 始可羽翼仲景 。 註疏傷寒 。 何前此註疏諸家 。 不將仲景書 。 始終理會 。 先後合參 。 但隨文敷衍 。 故彼此矛盾 。 黑白不辨 。 令珷玞與美璞並登 。 魚目與夜光同珍 。 前此之疑燈未明 。 繼此之迷塗更遠 。 學者將何賴焉 。 如三百九十七法之言 。 既不見於仲景之序文 。 又不見於叔和之序例 。 林氏倡於前 。 成氏程氏和於後 。 其不足取信 。 王安道已辯之矣 。 而繼起者 。 猶瑣瑣於數目 。 即絲毫不差 。 亦何補於古人 。 何功於後學哉 。 然此猶未為斯道備累也 。 獨怪大青龍湯 。 仲景為傷寒中風 。 無汗而兼煩躁者設 。 即加味麻黃湯耳 。 而謂其傷寒見風 。 又謂之傷風見寒 。 因以麻黃湯主寒傷營 。 治營病而衛不病 。 桂枝湯主風傷衛 。 治衛病而營不病 。 大青龍主風寒兩傷營衛 。 治營衛俱病 。 三方割據瓜分 。 太陽之主 。 寒多風少 。 風多寒少 。 種種蛇足 。 羽翼青龍 。 曲成三綱鼎立之說 。 巧言簧簧 。 洋洋盈耳 。 此鄭聲所為亂雅樂也 。 夫仲景之道 。 至平至易 。 仲景之門 。 人人可入 。 而使之茅塞如此 。 令學如夜行歧路 。 莫之指歸 。 不深可憫耶 。 且以十存二三之文 。 而謂之全篇 。 手足厥冷之厥 。 混同兩陰交盡之厥 。 其間差謬 。 何可殫舉 。 楊墨之道不息 。 孔子之道不著 。 醫道之不明不行 。 此其故歟 。 孟子沒而仲尼之道不傳 。 千載無真儒矣 。 仲景沒而岐黃之道莫傳 。 千載無真醫矣 。 此愚所以執卷長吁 。 不能已於註疏也 。 丙午秋校正內經始成 。 尚未出而問世 。 以傷寒為世所甚重 。 故將仲景書 。 校正而註疏之 。 分篇匯論 。 挈其大綱 。 詳其細目 。 證因類聚 。 方隨附之 。 倒句訛字 。 悉為改正 。 異端邪說 。 一切辨明 。 岐伯仲景之隱旨 。 發揮本論各條之下 。 集成一帙 。 名論注 。 不揣卑鄙 。 敢就正高明 。 倘得片言首肯 。 亦稍慰夫愚者之千慮云爾 。 慈水柯琴韻伯氏題 。 時己酉初夏也 。
凡例曰 。 傷寒論一書 。 自以初編次後 。 仲景原篇 。 不可復見 。 雖章次混淆 。 猶得尋仲景面目 。 方喻輩各為更定 。 條辨既中邪魔 。 尚論浸循陋習矣 。 大背仲景之旨 。 琴有志重編 。 因無所據 。 竊思仲景有太陽證桂枝證柴胡證等辭 。 乃宗其義 。 以證名篇 。 而以論次弟之 。 雖非仲景編次 。 或不失仲景心法耳 。 一起手先立總綱一篇 。 令人開卷便知傷寒家脈證得失之大局矣 。 每經各立總綱一篇 。 讀此便知本經之脈證大略矣 。 每篇各標一證為題 。 看題便知此方之脈證治法矣 。 一是編以證為主 。 故彙集六經諸論 。 各以類從其證 。 是某經所重者 。 分別其經 。 如桂枝麻黃等證列太陽 。 梔子承氣等證列陽明之類 。 其有變證化方 。 如從桂枝證 。 更變加減者 。 即附桂枝證後 。 從麻黃湯 。 更變加減者 。 附麻黃證後 。 一叔和序例 。 固與仲景本論不合 。 所集脈法 。 其中有關於傷寒者 。 合於某證 。 即採附其間 。 片長可取 。 即得攀龍附驥耳 。 一六經中 。 有證治疏略 。 全條刪去者 。 (如少陰病下利 。 白通湯主之 。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 。 桃花湯主之等類 。 為既下利脈微者 。 與白通湯 。 腹痛小便不利 。 與桃花湯主之 。 )詳則彼之疏略者可去矣 。 又有脈證各別 。 不相統攝者 。 如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痓 。 與脈沉而細 。 病身熱足寒等證 。 三條合一 。 論理甚明 。 故合之 。 一本論每多倒句 。 此古文筆法耳 。 如太陽病血證 。 麻黃湯主之句語 。 在當發其汗下 。 前輩但據章句次序 。 不審前後文理 。 不顧衄家禁忌 。 竟謂衄後仍當用麻黃解表 。 夫既云衄乃解又云自衄者愈 。 何得陣後興兵 。 衄家不可發汗 。 更有明禁 。 何得再為妄汗 。 今人膠柱者多 。 即明理者亦多為陶氏所惑 。 故將麻黃桂枝小青龍等條 。 悉為稱正 。 一條中有冗句者刪之 。 如桂枝證云 。 先發汗不解 。 而復下之 。 脈浮者不愈 。 浮為在外 。 須解外則愈 。 何等直捷 。 在外下 。 更加而反下之 。 故令不愈 。 今脈浮故知在外等句 。 要知此等繁音 。 不是漢人之筆 。 凡此等口角 。 如病常自汗出條 。 亦從刪例 。 一條中有衍文者刪之 。 有訛字者改之 。 有闕字者補之 。 然必詳本條與上下條 。 有據確乎 。 當增刪改正者 。 直書之 。 如無所據 。 不敢妄動 。 發明注中 。 以後高明之定奪 。 一加減方 。 分兩制度煎法 。 與本方同者 。 於本方下 。 書本方加某味減某味 。 或一篇數方 。 而後方煎法 。 與前方同者 。 十方末 。 書煎法同前 。 方中藥味 。 修治同前者 。 如麻黃去節 。 杏仁去皮之類 。 但不再注 。 附子必炮 。 若有生用者注之 。 一可汗不可汗篇等 。 鄙俚固不足取 。 而六經篇中 。 多有叔和附入 。 合於仲景者取之 。 如太陽脈浮動數 。 三陽明論脾約脈證等條 。 與本論不合 。 無以發明 。 反以滋惑 。 剔出附後 。 候識者辨焉 。 一正文一字句最多 。 如太陽病脈浮頭項強痛六字 。 當作六句讀 。 言脈氣來尺寸俱浮 。 頭與項強而痛 。 若脈浮兩字連讀 。 頭項強痛而惡寒 。 作一句讀 。 疏略無味 。 則字字讀斷 。 大義先明矣 。 如心下溫溫欲吐 。 鬱郁微煩之類 。 溫溫鬱郁 。 俱不得連讀 。 連讀則失其義矣 。
唐大烈曰 。 柯韻伯立言雖暢 。 不免穿鑿 。
〔傷寒論翼〕二卷 存
自序曰 。 世之補傷寒者百餘家 。 究其所作 。 不出二義 。 一則因論本文 。 為之註疏 。 猶公谷說春秋也 。 一則引仲景之文 。 而為立論 。 猶韓嬰說詩 。 為外傳也 。 然引徵者 。 固不得斷章取義之理 。 而註疏者 , 反多以辭害義之文 。 初不知仲景先師著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 。 良法大備 。 此靈素已具諸病之體 。 而明針法之巧妙 。 至仲景復構諸病之用 。 而詳方藥之準繩 。 其常中之變 。 變中之常 。 靡不曲盡 。 使全書具在 。 尋其所集 。 儘可以見病知源 。 自王叔和編次傷寒雜病 。 分為兩書 , 於本論削去雜病 。 然論中雜病 。 留而未去者尚多 。 是叔和有傷寒論之專名 。 終不失傷寒雜病合論之根蒂也 。 名不附實 。 是非混淆 。 古人精義弗彰 。 是以讀之者鮮 。 而旁門歧路 。 莫知適從 。 豈非叔和編次之繆 。 以禍之歟 。 世謂治傷寒 。 即能治雜病 。 豈知仲景雜病論 。 即在傷寒論中 。 且傷寒中 。 又多雜病夾雜其間 。 故傷寒與雜病合論 。 則傷寒雜病之證治井然 。 今傷寒與雜病分門 。 而頭緒不清 。 必將以雜病混傷寒 。 而妄治之矣 。 乃後人專為傷寒著書 。 自朱奉議出 。 而傷寒之書目多 。 而傷寒之病日混 。 非其欲傷寒之混也 。 由不識何病是傷寒也 。 陶節庵出 。 而傷寒之書更多 。 非真傷寒多也 。 即金匱中雜病 。 亦盡指為傷寒也 。 世錮於邪說 。 反以仲景書難讀 。 而不知仲景書 。 皆叔和改頭換面 。 非本來面目也 。 冠脈法序例於前 。 集可汗不可汗等於後 。 引痓濕暍於太陽之首 。 霍亂勞復等於厥陰之外 。 雜鄙見於六經之中 。 是一部叔和之書矣 。 林億諸公校正 。 不得仲景原集 。 惑於傷寒之名 。 又妄編三百九十七法 。 一百一十三方之數 。 以附會叔和所定之傷寒 。 於是欲知仲景之道 。 更不可得 。 成無己信古篤好 。 矯然特出 。 惜其生林億之後 。 欲為仲景功臣 。 無由得其真傳 。 故注仲景之書 。 而仲景之旨多不合 。 作明理論 。 而傷寒之理反不明 。 因不得仲景傷寒雜病合論之旨 。 故不能辨許叔微三方鼎立之謬 。 反集之於注 。 開疑端於後人 。 豈非為三百九十七法等說所誤乎 。 因是方中行有條辨之作 。 而仲景之規矩準繩 。 更加敗壞 。 以為翻叔和之編 。 實以滅仲景之治法也 。 盧子由疏抄 。 不編林億之數目 。 不宗方氏之三綱 。 意甚有見 。 而又以六經謬配六義 。 增標本形層 。 本氣化氣等說 。 仲景之法 。 又可堪如此撓亂哉 。 近日作者蜂起 。 尚論愈奇 。 去理愈遠 。 條分愈新 。 古法愈亂 。 仲景六經 。 互茅塞而莫辨 。 不深可憫耶 。 原夫仲景之六經 。 為百病立法 。 不專為傷寒一科 。 傷寒雜病 。 治無二理 。 咸歸六經之節制 。 六經各有傷寒 。 非傷寒中獨有六經也 。 治傷寒者 。 但拘傷寒 。 不究其中有雜病之理 。 治雜病者 。 以傷寒論無關於雜病 。 而置之不問 。 將參贊化育之書 。 悉歸狐疑之域 。 愚甚為斯道憂之 。 於仲景究心有年 。 愧未深悉 。 然稍見此中微理 。 敢略陳固陋 。 名曰傷寒論翼 。 不兼雜病者 。 恐人未知原文合論之旨 。 以雜病為不足觀 。 其當與否 。 自有能辨之者 。 甲寅春 。 慈溪柯琴序 。
〔張氏(錫駒)傷寒論直解〕六卷 存
凡例曰 。 傷寒論舊本 。 以辨脈平脈為首 。 先脈而後證 。 宜矣 。 至以痓濕暍列於六經之前 。 似非作論之本意 。 今先脈後證 。 列六經於辨脈平脈之後 。 而霍亂痓濕暍 。 並汗吐下 。 又附於六經之後 。 以見因傷寒而並及之意也 。 若夫叔和序例 。 引素問熱論而立言 。 於仲景傷寒 。 漫無發明 。 且泥定日期 。 曰 。 未入腑者 。 可汗而已 。 已入於腑 。 可下而已 。 嗚呼 。 汗與下 。 何足以盡傷寒哉 。 況傳經不明 。 適足以滋後人之惑 。 故去之 。 一傳經乃傷寒之大關鍵 。 傳經不明 。 雖熟讀是書無益也 。 故於太陽之首 。 反復辨論 。 彰明較著 。 庶可以破千載之疑案 。 一經旨渾融 。 解雖顯著 。 然辭達即止 。 不敢於本文之外 。 別有支離 。 恐蹈蛇足也 。 但開卷瞭然 。 臨證茫然 。 故於緊要疑似之證 。 如呃 。 如狂 。 如譫語 。 如舌苔 。 如頤毒 。 加斑疹 。 皆有寒熱虛實之殊 。 胃氣又為人身之本 。 不可妄傷 。 但引經證論 。 略加愚意 。 及身親試驗 。 確然不易者 。 附於其後 。 庶可以見病知源 。 亦足為初學之一助也 。 康熙壬辰孟夏 。 錢塘張錫駒令韶父題 。
〔魏氏(荔彤)傷寒論本義〕十八卷 存
沈德潛曰 。 魏荔彤 。 字念庭 。 宜隸柏鄉人 。 官觀察使 。 著有懷舫集 。 (國朝詩別裁)
〔尤氏(怡)傷寒貫珠集〕八卷 存
唐立三曰 。 傷寒一證 。 頭緒繁多 。 自仲景立法立方以來 。 叔和編次 。 無己註釋 。 理蘊為之一顯 。 迨後續為註釋者 。 不下數十家 。 互相訾詆 。 殆無底止 。 余謂數十家中 。 獨有喻氏之書 。 膾炙人口者 。 以其繁簡得宜 。 通乎眾耳 。 然以尤在涇先生貫珠集較之 。 則又逕庭矣 。 即如首篇云 。 寒之淺者 。 僅傷於衛 。 風之甚者 。 並及於營 。 衛之實者 。 風亦難泄 。 衛之虛者 。 寒亦不固 。 但當分病證之有汗無汗 。 以嚴麻黃桂枝之辨 。 不必執營衛之孰虛孰實 。 以證傷寒中風之殊 。 立為正治法 。 權變法 。 斡旋法 。 救逆法 。 類病法 。 明辨法 。 雜治法等 。 仲景著書之旨 。 如雪亮月明 。 令人一目瞭然 。 古來未有 。 何其金匱心典 。 梓行於世 。 並採入御纂醫宗金鑑 。 而貫珠集一書 。 尚未傳播 。 良可惜哉 。 (吳醫匯講)
沈德潛曰 。 尤怡 。 字在京 。 江南長洲人 。 布衣 。 昔皮襲美寓臨頓里 。 陸魯望自甫里至 。 與之定交倡和 。 其地為皮市 。 在京居其地 。 周子迃村亦至自甫里 。 相與賦詩 。 恰符皮陸也 。 在京就韓伯休術 。 欲晦姓名 。 詩亦不求人知 。 而重其詩者 。 謂唐賢得三昧 。 遠近無異詞云 。 (國朝詩別裁)
〔徐氏(大椿)傷寒類方〕一卷 存
自序曰 。 王叔和傷寒例云 。 今搜採仲景舊論 , 錄其證候診脈 。 聲色對病真方 。 擬防世急 。 則知傷寒論 。 當時已無成書 。 乃叔和之所蒐集者 。 雖分定六經 。 而語無詮次 。 陽經中多陰經治法 。 陰經中多陽經治法 。 參錯不一 。 後人各生議論 。 每成一書 。 必前後更易數條 。 互相訾議 。 各是其說 。 愈更愈亂 。 終無定論 。 不知此書非仲景依經立方之書 。 乃救誤之書也 。 其自序云 。 傷夭橫之莫救 。 所以尋求古訓 。 博採眾方 。 蓋因誤治之後 。 變證錯雜 。 必無循經現證之理 。 當時著書 。 亦不過隨證立方 。 本無一定之次序也 。 余始亦疑其有錯亂 。 乃探求三十年 。 而後悟其所以然之故 。 於是不類經而類方 。 蓋方之治病有定 。 而病之變遷無定 。 知其一定之治 。 隨其病之千變萬化 。 而應用不爽 。 此從流溯源之法 。 病無遁形矣 。 至於用藥 。 則各有條理 。 解肌發汗 。 攻邪散痞 。 逐水驅寒 。 溫中除熱 。 皆有主方 。 其加減輕重 。 又各有法度 。 不可分毫假借 。 細分之不外十二類 。 每類先定主方 。 即以同類諸方附焉 。 其方之精思妙用 , 又復一一註明 。 條分而縷析之 。 隨以論中用此方之證 。 列於方後 。 而更發明其所以然之故 。 使讀者於病情藥性 。 一目顯然 。 不論從何經來 。 從何經去 。 而見證施治 。 與仲景之旨 。 無不吻合 。 豈非至便之法乎 。 余纂集成帙之後 。 又復鑽窮者七年 。 而五易其稿 。 乃無遺憾 。 前宋朱肱活人書 。 亦嘗匯治法於方後 。 但方不分類 。 而又無所發明 。 故閱之終不得其要領 。 此書之成 。 後之讀傷寒論者 。 庶可以此為津梁乎 。 乾隆二十四年 。 歲在屠維單閼 。 陽月上浣 。 洄溪徐大椿序 。
四庫全書提要曰 。 傷寒類方一卷 。 國朝徐大椿撰 。 世傳後漢張機傷寒論 。 乃晉王叔和搜採成書 。 本非機所編次 。 金聊城成無己始為作注 。 又以己意 。 移易篇章 。 自後醫家 。 屢有刊定 。 如治尚書者之爭洪範武成 。 注大學者之爭古本今本 。 迄於有明 。 終無定論 。 大椿以為非機依經立方之書 。 乃救誤之書 。 當時隨證立方 。 本無定序者 。 於是削除陰陽六經門目 。 但使方以類從 。 證隨方列 。 使人可案證以求方 。 而不必循經以求證 。 雖於古人著書本意 。 未必果符 。 而於聚訟紛呶之中 。 芟除藤蔓之一術也 。 其中如大青龍湯下 。 注云 。 脈浮緩 。 身不疼 。 但重 。 乍有輕時 。 無少陰證者 。 此湯主之 。 大椿則以為病情甚輕 。 不應投以麻黃桂枝石膏 。 此條必有舛誤 。 又甘草茯苓湯下注云 。 傷寒汗出而渴者 。 五苓散主之 。 不渴者 。 此湯主之 。 大椿則以為此汗出者 。 乃發汗後汗出不止 。 非傷寒自汗 。 其辨證發明 。 亦多精到 。 凡分一十二類 。 計方一百一十有三 。 末附六經脈法 。 又論正證之外 。 有別證變證 。 附以刺法 。 皆有原委可尋 。 自謂七年之中 。 五易草稿乃成云 。
〔黃氏(元御)傷寒懸解〕十五卷 未見
四庫全書提要曰 。 傷寒懸解十五卷 。 國朝黃元御撰 。 是書大旨 。 謂漢張機因針灸刺法已亡 。 而著傷寒論 。 以治外感之疾 。 其理則岐黃越人之理 。 其法則因岐黃越人之針刺 。 而變通之 。 立六經以治傷寒 。 從六氣也 。 制湯丸以療感傷 。 守五味也 。 凡脈法八十三章 。 六經經證 。 以及入腑傳臟之裡證 。 誤行汗吐下之壞病 。 三百六十八章 。 外感之類證 。 汗吐下宜忌 。 八十章 。 共五百三十七章 。 合百十三方 。 自晉王叔和混熱病於傷寒 。 後來坊本雜出 。 又有傳經為熱 。 宜中為寒之說 。 而傷寒亡矣 。 且簡編亦多失次 。 因為解其脈法 , 詳其經絡 。 考其常變 。 辨其宜忌 。 凡舊文之訛亂者 。 悉為更定 。 末載駁正叔和序例一卷 。 以糾其失 。 其持論甚高 。 考傷寒論舊本 。 經王叔和之編次 。 已亂其原次 。 元御以為錯文 。 較為有據 。 與所改素問靈樞難經 。 出自獨斷者不同 。 然果復張機之舊與否 。 亦別無佐證也 。
〔戴氏(震)傷寒論注〕未見
按上見於揚州畫舫錄 。
〔唐氏(千頃)漢長沙原本傷寒論註疏〕未見
按上見於文房肆考 。
〔沈氏(金鰲)傷寒論綱目〕十六卷 存
凡例曰 。 是書 。 各循三陽三陰之六經 。 而析六經所發之款 。 證不循經 。 但據款析言之 。 則如各經皆有頭痛之類 。 難於識別 。 不析款 。 但循經挨言之 。 則又依文順義 。 不能令識者一覽易曉 。 故循經析款 。 是書所由以成 。 一仲景傷寒書 。 自叔和竄亂後 。 其六經條款 。 凡註釋家 。 各以意為前後 。 訖無一定 。 獨柯氏論注 。 其分隸六經者 。 頗有理據 。 今綱目所定 。 皆依柯本 。 一論者 。 即仲景之傷寒論 。 繼仲景而言者 。 亦為傷寒論也 。 一綱也者 。 以為主也 。 傷寒之論 。 創自仲景 。 故獨主仲景 。 而取其論以為綱 。 目也者 。 以為發明也 。 仲景論後 。 說者無慮千百家 。 然或偏或駁 。 或淺或庸 。 無足取者甚多 。 故獨採叔和以下若干家 。 各摘其語之尤精且當者 。 以為目 。 一各經各款 。 引仲景之論為綱 。 固已 。 或有遺而未備者 。 必其與逐款無關 。 不便夾入 。 或語意與所已錄者 。 大同小異 。 故亦置之 。 亦有條款太繁 。 不必備錄者 。 閱者當為意會 。 毋以掛漏為咎 。 一各經條款 。 彼此相同 。 如各經俱備載 。 毋論已 。 其有詳於此經 。 不復贅於他經者 。 或因候治相同者 。 或因所列之款 。 相互須彼此連及 。 故他經不必再詳 。 閱者當以意會 。 前後參看 。 毋得拘泥 。 一採輯前人諸說 。 或由理勢所及 。 或因仲景論之前後相附 。 不以世代之遠近為拘 。 一諸家方論 。 俱系專集 。 擇其至精至當者錄之 。 固已駢珠刻玉 。 各咀其英 。 各擷其髓矣 。
〔吳氏(儀洛)傷寒分經十卷〕 存
凡例曰 。 仲景原文 。 文義深奧 。 其中自有層次轉折 。 因竊效程子說詩法 。 為之句櫛字比 。 添細注 。 以聯貫而疏明之 。 務使經義瞭然 。 不放妄為穿鑿 。 一王叔和編次大綱 。 混於節目之中 。 無可尋繹 。 喻氏則先振舉其大綱 。 次詳其節 。 將三百九十七法 。 分隸於大綱之下 。 極得分經之妙 。 因名之曰分經 , 一王叔和編次之亂 。 序例之誤 。 及林億成無己校注之多差 。 尚論篇中 。 辨之甚詳且明 。 茲集不重錄 。
四庫全書提要曰 。 傷寒分經十卷 。 國朝吳儀洛撰 。 此書為其醫學述之第五種 。 取喻嘉言所撰尚論篇 。 重為訂證 。 凡太陽經三篇陽明經三篇 。 太陰經一篇 。 少陰經二篇 。 厥陰經一篇 。 春溫三篇 。 夏熱一篇 。 脈法二篇 。 諸方一篇 。 補卒病論一篇 。 秋燥一篇 。 共十有九篇 。
〔鄭氏(重光)傷寒論條辨續注〕十二卷 未見
四庫全書提要曰 。 傷寒論條辨續注十二卷 。 國朝鄭重光撰 。 重光字在辛 。 歙縣人 。 明萬曆中 。 方有執作傷寒論條辨 。 號為精審 。 後喻昌因之 。 作尚論篇 。 張璐因之 。 作傷寒纘論 。 程郊倩因之 。 作後條辨 。 互有發明 。 亦各有出入 。 然諸書出 。 而方氏之舊本遂微 。 重光為有執之裡人 。 因取條辨原本 。 刪其支詞 。 復旁參喻昌等三家之說 。 以己意附益 。 名曰續注 。 卷首仍題有執之名 。 明不忘所本之意也 。
〔舒氏(詔)再重訂傷寒集註〕十卷 存
自序曰 。 嗟夫醫難言矣 。 不通仲景之書 。 不足以言醫 。 然其書未易通也 。 自漢迄今 。 疏釋者數十家 。 大都得失相參 。 均之無當 。 惟西昌喻嘉言奮起於千數百年之後 。 條晰博辨 。 其旨趣始明於世 。 而綴學淺識 。 猶往往背而議之 。 求能通喻氏之書者 。 蓋亦寡也 。 予少好醫方 。 每苦於難通 。 獲交南昌羅先生子尚 。 蓋親承嘉言口授 。 曰 。 某得師傳要妙 。 確守數十年 。 而未傳於徒 。 年將八旬 。 時光短矣 。 懼其傳之或失 。 丞欲得其人而傳之 。 今子穎敏而堅銳 。 可當吾意 。 乃舉所得於嘉言者 。 以傳於詔 。 詔蓋聳然起 。 惶然謝 。 敬受其書而讀焉 。 曠若蒙之發 。 底之脫也 。 於是所至皆有驗 。 然而仲景之書 。 雖由尚論而明 。 其間遺義尚多 。 故讀者不得其口授 。 亦鮮能通也 。 詔不敢苟安於黯混 。 聽之以貽其誤 。 於是不揆薄劣 。 參考百家 。 徵以症治 。 出其一知半解 。 補而詳之 。 殫精瘁神十餘年 。 始克集註成編 。 不可謂非難也 。 二三同志 。 慫湧刻之行世 。 歷有年所 。 竟鮮有尋瑕索瘢 。 匡予之不逮者 。 予心殊未慊也 。 然予既深知其難 。 又安敢因人莫我訾 。 遂忘其難 。 而遽以是自畫乎哉 。 常耿耿孜孜 。 行若忘 。 坐若遺 。 如是者 。 十年於茲矣 。 自覺閱歷多 。 而識見廣 。 學與年而俱進 。 乃取原刻 。 刪之補之 。 重鐫以問世 。 至今又十年矣 。 所歷所驗 。 愈多愈確 。 於是復加訂定 。 或庶幾稍通旨趣 。 可告無罪於同志君子乎 。 抑或等之諸家疏釋 。 均歸無當乎 。 爰再重刻 。 以就正高明 。 冀有攻予之短者 。 予樂得聞 。 而喜有益焉 。 不憚三訂四訂 。 累煩剞劂也 。 大清乾隆三十五年庚寅春王正月元旦後五日 。 慎齋學人舒詔馳遠謹識 。
凡例曰 。 仲景傷寒論 。 洵醫家之要典也 。 自經兵燹 。 卷帙散軼 。 其所存者 。 僅得之當時讀者之口授 。 故其篇目失次 。 缺而不完 。 王叔和於尚可搜求之際 。 乃不深加考訂 。 而雜以偽撰成編 。 陰陽舛錯 。 顛倒無倫 。 其後歷代相沿 。 未及精察 。 西昌喻嘉言始為削去偽撰 。 清出原文 。 止存三百六十條 。 爰著尚論篇 。 條晰諸法 。 綱舉目張 。 釐正六經 。 井井不紊 。 義例之善 。 無出其上 。 故是書篇目 。 一一遵之 。 而不敢易 。 一喻嘉言尚論三百九十七法 。 未及一百一十三方 。 後人惜其方論未備 。 稍有餘憾 。 其徒徐忠可原方發明 。 所由作也 。 然亦擇焉而未精 。 語焉而未詳 。 且方論別為一集 。 簡閱終非至便 。 今是書即列原方於本條之下 。 擴充徐氏之意 。 博採諸家論者 。 以明其立方之旨 。 命名之義 。 並將藥性 。 逐一講明 。 某藥所以能治某病之故 。 而某藥又有宜於此 。 不宜於彼者 。 俱有至理存焉 。 俾學者讀仲景治病之法 。 即就便以考主治之方 。 而無翻閱之勞 。 是亦涓埃之助也 。 一是書 。 原為初學而設 。 不尚辭藻 。 凡先賢論說閒文 。 概置不錄 。 或辭多於意者 。 纂其要而登之 。 或意隱於辭者 。 微加損益 。 以顯捷而出之 。 或先賢有不經意之字 。 及後世傳訛倒亂之句 。 皆以理正之 。 極知僣越無似 。 然輔授先賢之意 。 引誘後來之心 。 大不獲已 。 救世之君子 。 其必有以諒我也 。 一是書 。 凡主腦及關鍵處 。 每字上加大圈 。 凡挈明脈證 。 及比類處 。 旁加尖圈 。 凡精義處 。 旁加密點 。 凡緊要處 , 旁加連圈 。 以便省覽 。 一是書 。 稿成於己未 。 刻於庚午 。 重刻於庚辰 。 於今又十載矣 。 自覺閱歷愈多 。 而識見愈確 。 於是殫厥心力 。 再加訂正 。 凡有未詳者益之 。 冗者刪之 。 可廢者去之 。 回視前刻 。 煥然改觀焉 。 今再重刻以問世 。 冀幸高明或有以教我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