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曰 。 後漢張仲景著卒病傷寒論十六卷 。 當世兆民 。 賴以生全 。 傳之後世 。 如日月之光華 。 旦而復旦 。 萬古常明 。 可也 。 斯民不幸 。 至晉代不過兩朝相隔 。 其卒病論六卷 。 已不可復睹 。 即傷寒論十卷 。 想亦劫火之餘 。 僅得之讀者之口授 。 故其篇目 。 先後差錯 。 賴有三百九十七法 。 一百一十三方之名目 。 可以為校正 。 太醫令王叔和附以己意 。 編集成書 。 共二十二篇 。 後人德之 。 稱為仲景之徒 。 今世傳仲景傷寒論 。 乃宋秘閣臣林億所校正 。 宋人成無己所詮註之書也 。 林億不辨朱紫菽粟 。 謂自仲景於今八百餘年 。 惟叔和能學之 。 其間如葛洪陶景胡洽徐之才孫思邈輩 。 皆不及也 。 又傳稱成無己注傷寒論十卷 。 深得長沙公之秘旨 。 殊不知林成二家 。 過於尊信叔和 。 往往先傳後經 。 將叔和緯翼之辭 。 且混編為仲景之書 。 況其他乎 。 如第一卷之平脈法 。 二卷之序例 。 其文原不雅訓 。 反首列之 。 以錯亂聖言 。 則其所為校正 。 所為詮註者 。 乃仲景之不幸 。 而斯道之大厄也 。 元泰定間 。 程德齋作傷寒鈐法 。 尤多不經 。 國朝王履所論 。 雖有深心 。 漫無卓識 。 亦何足取 。 萬曆間方有執著傷寒條辨 。 始先即削去叔和序例 。 大得尊經之旨 。 然未免失之過激 。 不若愛禮存羊 。 取而駁正之 。 是非既宗 。 功罪自明也 。 其於太陽三篇 。 改叔和之舊 。 以風寒之傷營衛者分屬 。 卓識超越前人 。 此外不達立言之旨者尚多 。 大率千有餘年 。 若明若昧之書 。 欲取而尚論之 。 如日月之光昭宇宙 。 必先振舉其大綱 。 然後詳明其節目 。 始為至當不易之規 。 誠以冬春夏秋 。 時之四序也 。 冬傷於寒 。 春傷於溫 。 夏秋傷於暑熱者 。 四序中主病之大綱也 。 舉三百九十七法 。 分隸於大綱之下 。 然後仲景之書 。 始為全書 。 其冬傷於寒一門 。 仲景立法獨詳於春夏秋三時者 。 蓋以春夏秋 。 時令雖有不同 。 其受外感則一 。 自可取治傷寒之法 。 錯綜用之耳 。 仲景自序云 。 學者若能尋余所集 。 思過半矣 。 可見引伸觸類 。 治百病有餘能 。 況同一外感乎 。 是春夏秋之傷溫傷熱 。 明以冬月傷寒為大綱矣 。 至傷寒六經中 。 又以太陽一經為大綱 。 而太陽經中 。 又以風傷衛 。 寒傷營 。 風寒兩傷營衛為大綱 。 向也大綱混於節目之中 。 無可尋繹 。 只覺其書之殘缺難讀 。 今大綱既定 。 然後詳求其節目 。 始知仲景書中 。 矩則森森 。 毋論法之中更有法 。 即方之中亦更有方 。 通身手眼 。 始得一一點出 。 識之而心開識朗 。 不復為從前之師說所爚浸 。 假由其道 。 而升堂入室 。 仲景彌光 。 而吾生大慰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