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方醫與西洋醫

我國(日本)自少彥名以來 。 相傳而存固有之醫道 。 中途傳入韓國之韓法 。 中國之漢法 。 晉唐法 。 金元法 。 更混入印度法 。 其中以漢法最為有力 。 故凡外來之法概以漢法稱之 。 其時專以草木根皮 。 資為治療 。 其他醫術之學問未開 。 故醫術之進步遲鈍 。 而不易成一名醫 。 積多年之經驗 。 與修養精神不得 「 以心傳心 」 之妙機 。 決不能成名醫 。 離邪欲 。 主仁心 。 潛心思煉 。 悟天理 。 從自然之道 。 始得肯綮洞中 。 故名醫極少 。 一時代略出非常之名醫 。 則必大唱其寸關尺之切脈法 。 別為十二脈 。 二十四脈 。 二十七脈 。 說理玄妙 。 常人固茫然不知 。 即普通醫生 。 亦大多含糊不能分別之也 。 佐久間象山原學漢醫 。 因嫌此脈候之麻煩 。 遂至棄醫不學 。 其難解之問題為切脈 。 非靜至心無我狀態 。 不能辨焉 。 其從直覺而至得靈覺之妙昧 。 恰如禪學與不合理解之公案焉 。 漢法之切脈即禪也 。 故必積多數之經驗 。 而復運用其智慧 。 察病之起因而斷其豫後之狀況 。 如自知冷暖然 。 故其人者 。 凡治百病如探囊取物 。 學解剖生理之學 。 調病理與診斷之學 。 研究藥物 。 不必擇先人之處方 。 治病直中其肯綮 。 在漢方之名醫 。 常把持此確信 。 常以同情心臨病者 。 以仁術自任 。 即云術有高下 。 亦不傷神聖 。 此種仁心神術 。 確能使人感服 。 然從另一方面觀察之 。 又似無何等可佩之學識 。 亦無何等可驚之名藥 。 漫然切脈按腹 。 此外更無精密之診察法 。 檢查法 。 大有荒唐無稽之感 。
反之習西洋醫術者 。 於既得普通教育常識之後 。 更須修習其他科目 。 尤宜注意於解剖 、 生理 、 病理 、 診斷 、 藥物等項 。 以多數之年月 。 投莫大之學資 。 學日新醫學之全科 。 實定鍛鍊 。 始登醫籍 。 受醫術開業之許可 。 而又自虞資格不足 。 遠出西洋留學 。 孜孜汲汲 。 極斯學之蘊奧 。 然後掮其頭等博士之招牌以歸 。 構高大之邸宅 。 出入車馬 。 戴博士之高帽 。 容態莊嚴 。 胸懸燦爛之金鎖 。 鼻架光輝之眼鏡 。 射人眼目 。 朦朧之雪茄煙 。 充滿室內 。 窒息病患之人 。 鼻下短髭簇然 。 時以左手梳攏 。 秀麗之眉目 。 徐送於病床 。 浮輕侮之色 。 充滿自負之心 。 羅馬鼻中時時放其強鼻息 。 以吹散其雪茄煙之灰 。 切脈有時計 。 測熱有體溫器 。 問診最詳 。 觸診亦極細密 。 檢尿 、 檢便 、 檢血液 、 有精工之器械插入子宮與肛門 。 有電氣燈映出食道與胃中之內景 。 治療有內服藥 、 外用藥 、 注射藥 、 吸入藥 、 水治法 、 溫熱療法 、 光線療法 、 鐳定療法 。 種種療法 。 不遑枚舉 。 設備至佳 。 取費至鉅 。 一度診察 。 則索診察費 。 十元二十元 。 一費手術 。 則索手術費一百元二百元 。 又有所謂入院費也 。 車馬費也 。 名目繁夥 。 患者汗血辛苦 。 所儲之金錢 。 往往傾之於一旦 。 如拾瓜翻萁 。 無一點之惜憐心 。 此種醫家 。 果能治愈病症乎 。 其自身亦往往難於置信 。 或詢以何病 。 往往不得其詳 。 或且有意不言 。 以維持其西洋派之態度 。 致使患者無從知其病之現象與將來 。 只有心理的作用 。 以為盛名之醫師 。 必能藥到病除 。 此何異於愚夫愚婦 。 集木偶之前而灑其隨喜之淚乎 。 結果與事實完全相反 。 得治者誠不少 。 而死者復極多 。 如斯猶為高明先生 。 醫之上乘者也 。 其次者更無論矣 。 西洋醫與漢法醫之比較如此 。 此果何種理由歟 。
西洋物質文明 。 翕然壓倒全世界 。 其結果凡百舊習 。 均為之一變 。 破壞宗教 。 排毀佛釋 。 教育亦亡精神而重物質 。 道德衰敗 。 權利與義務之觀念甚深 。 醫術亦受其弊 。 廢棄漢法 。 專許西洋醫術 。 漢法醫術之與西洋醫術 。 何啻雲泥之差 。 在外表觀之 。 無論何人 。 均當謂漢法粗漫而西洋法精微 。 然治療上之效果則反是 。 恰亦如古之法律雖粗漫而屬精神的 。 故罪人少 。 今之法律雖精密而為形式的 。 故罪人反多 。 西洋醫術法固備矣 。 然多從法而墨守 。 無法以外之活動 。 徒嘗先人之糟粕而已 。 彼等以為今日之醫術 。 不外從法 。 法之外凡無據者 。 均不可行 。 即令死亡 。 亦屬法之罪 。 非我之罪 。 法之恥 。 非我之恥也 。 又假令實際知其危險也 。 然苟有法可據 。 不憚果敢斷行 。 施行手術 。 受手術而死者 。 則曰非我殺之 。 法殺之也 。 仁何在哉 。 仁何有哉 。 西洋醫術之弊 。 實在於此 。 西洋醫術果否有精神 。 西洋醫術之真意究竟有無遺憾 。 姑不具論 。 要之不能從真理而活用 。 徒襲其具體的形式 。 正如畫工之作密圖 。 生缺點 。 現馬腳然 。 漢法醫形式粗漫 。 愚者為難 。 而傑才者有活動之餘地 。 苟加以精形之鍛鍊 。 所謂神而明之者 。 不難成為名醫 。 漢法之修業 。 主集註精神於一點 。 得伸展於實用方面 。 西洋醫術學科多而技術紛歧 。 雖畢生修習其業 。 亦難充分得之 。 然已腦力分散 。 考其所得 。 亦不過找尋先人之遺蹟 。 依樣畫葫蘆而已 。 故卓識者乃專門分科 。 此不啻示以捷徑也 。 在此生存競爭場中 。 維持相當之地位 。 欲無遺憾 。 鬚髮揮我真術 。 苟無經濟上及其他種種之困難 。 不妨集中其意主 。 從事於精神之修養 。 如漢醫之恃直覺以體會一切 。 若徒襲人之皮毛 。 詡然以為博士 。 於治療方面 。 毫無進步 。 則生存競爭之路 。 將變為絕地 。 而損自家之權威 。 妨害醫術之神聖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