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證溫熱名義
《 經 》 云 :「 冬傷於寒 , 春必病溫 。」 又曰 :「 冬不藏精 , 春必病溫 。」 同一病溫耳 , 而必別之曰是為傷於寒 , 是為不藏精 , 其義何居 ? 曰 : 此皆伏氣之為病也 。 傷寒甚者 , 冬時即病 , 微者不即病 。 其氣伏匿於肌腠及少陰 , 至春陽氣開泄 , 觸動伏氣而為病 。 此一例也 。 西洋醫謂潛伏期不過十四日 , 無冬傷寒至春乃病之理 , 不思痘疹 、 麻疹 , 為先天之毒 , 有潛伏至十餘年 , 二三十年者 , 由冬及春 , 一剎那間耳 , 能決其必無是病乎 ? 不藏精之說 , 注家謂不專主陰精而言 , 如冬應寒不寒 , 桃李反花之類 。 夫氣候不寒 , 陽邪早發 , 消鑠陰液 , 腎精內虧 , 至春陽氣舒張 , 或新邪引觸伏邪為病 。 人與天地同一氣耳 , 氣候不和 , 感觸蘊藏 , 日積月累 , 而病以生 , 此又一例也 。《 經 》 又曰 :「 先夏至日為病溫 , 後夏至日為病暑 。」 暑即熱也 。 夏至以前 , 氣候和煦 , 故感之者隨時令而病溫 。 夏至以後 , 氣候酷熱 , 故感之者隨時令而病暑 。 溫者較熱為微 , 熱者較溫為重 , 此又一例也 。 溫熱雖隨時令而變遷 , 究之 , 病重於溫則為熱 , 又不可謂夏至以前必無熱病也 。 東洋醫學 , 謂人為溫血動物 , 以熱度表測算 , 通常在攝氏寒溫計三十六.五度與三十七.五度之間 。 溫特爾里希氏以三十七度五分 , 乃至三十八度 , 名為次熱 ; 三十八度乃至三十八度五 , 名為輕熱 ; 三十八度五分乃至三十九度五分 , 名為中熱 ; 三十九度五分乃至四十度五分 , 名為高熱 ; 四十度五分以上名為劇熱 。 但至四十度以上 , 患者必無生望 。 其以熱度表九十八度起算者規例亦同 。 夫次熱 、 輕熱 , 即溫病之類也 ; 高熱 、 劇熱 , 即熱病之類也 。 觀此而溫與熱之名義 , 渙然冰釋矣 。
熱度表檢溫熱法
我國醫學 , 僅以望 、 聞 、 問 、 切為診病之準繩 , 而於溫熱之度數未能周悉 , 此缺點也 , 則檢溫之法尚焉 。 檢溫部位 , 以腋窩為便 。 檢時先視腋窩干 、 濕 、 倘有汗 , 則蒸散時皮膚溫度下降 , 不可不知 。 檢溫器之水銀部 , 須留神高插於腋窩之內 , 使病人固定上膊於胸側 , 其上膊向前上方屈曲 , 經十分至十五分取出 , 視其度數 。 留點檢溫器之種類 , 近益增多 , 以節省時間之故 。 有二至三分鐘即可表示體溫者 , 所謂分時檢溫器是也 。
在腋窩中故意摩擦水銀部 , 或強力壓迫時 , 則溫度上升 , 診病時務須注意 。 病人衰弱過甚 , 而精神模糊 , 或幼兒檢溫時 , 其上肢不能保正當之位置者 , 可於肛門或陰戶內檢之 。 身體表部 , 血分減少時 , 如熱病惡寒期 , 虛脫 、 霍亂等 , 亦有在此處檢溫者 。 行時須以脂肪或油塗檢溫器 , 送入大腸肛門 。 溫度較腋窩常高 。 .二至 。 .五度 , 水銀柱上升亦較早 , 尋常須十分者 , 此則五分已足用 , 分時檢溫器 , 則僅一至二分鐘即可知矣 。
直腸或陰戶有分泌物者 , 用過之檢溫器 , 可用石灰酸或昇汞水消毒 。 近多用輕便小檢溫器 , 宜於舌下檢溫 。 使病人閉口以鼻呼吸 , 檢溫器必使常在舌下 , 其檢定溫數 , 殆與腋窩無異 。
檢溫次數 , 若僅一次 , 則不過辨有熱 、 無熱而止 。 非反復行之 , 於診斷 、 預後及治療上 , 無應用之價值 。 檢查次數 , 視熱之高低 , 病之輕重而異 , 雖在輕症 , 至少一日二次 , 即午前七時至九時 、 午後四時至六時各一次 ; 重病則每二至三小時檢一次 , 是為通例 。 體溫升降情形 , 欲使一目瞭然 , 每次檢溫 , 必將度數記於熱度表 , 因此可知所謂熱曲線 , 而脈搏 、 呼吸之數 , 尋常亦同記於表中 。
檢溫器至熱證將愈期尤不可離 。 蓋慮其復發故也 。
檢溫器一則查其身熱度數 , 一則查水銀上時之遲速 , 以知身熱之盛衰 。
檢溫熱為辨證之助
檢溫不徒可以分熱之度數也 , 尤可為辨證之助 。 例如 , 平人先一日毫無別恙 , 忽然身熱至寒暑計高四十度 , 或一百度 , 於次日尤減低者 , 此必感受黴毒 , 若時瘧之類 , 故變遷如此之速 。 尋常熱症 , 如感冒傷風發熱 , 自始至終 , 皆有一定 , 即朝夕加減度數 , 亦無大差 。 從無忽然變遷 , 驟加驟減者 , 熱度表以行度高低 , 及有定無定 , 足以別其症之彼此不同 。 醫者於此可免錯誤 , 即大熱症於病盛時 , 或將愈時 , 忽起發炎 , 或復發等事者 , 必其身熱有所變遷 , 用檢溫器均可先見 , 故醫者不可一日而不用熱度表也 。
熱度高則證必重 , 亦必有發炎及毒入血內等事 , 醫者於此均不可輕言易治 。 倘已查其身熱甚高 , 所加度數又速而不絕 , 則證必重 。 若大小便閉 , 而其身又無汗 , 則危險更不可言 。
熱度表查其身熱忽有變遷 , 或加過高 , 或減太低者 , 必兆其證有變重之危 。 雖不即變 , 後數日亦必變之 , 如小腸壞大熱症 , 而身熱忽然減低過常人之度 , 則必有大 、 小腸流血之徵 。
身熱數日而熱度不見加高 , 或自朝至晚略減低者 , 則其證必易治 。 設或本晚熱既減低 , 而次早復高者 , 則症又略重焉 。
熱極應退之時 , 不拘輕重 , 能按次第漸減而不復加 , 則必漸愈 ; 若應退之期熱仍不減 , 或一時減而又加者 , 則必危矣 。
熱病雖退之甚速 , 但脈與呼吸並不見靜 , 而反躁急 , 其各處病狀不見減而反增多 , 則症必危殆 。 故身熱必按次第漸退 , 各病狀與脈 、 呼吸亦皆減輕 , 乃為見效 , 若僅退熱非愈兆也 。
飲食勞動時及憂思忿怒 , 熱度表亦必加高 , 非徒病者然 , 即無病亦然也 。 身熱有因大 、 小便閉小而加高者 ; 下利後試之 , 則減低矣 。 若熱病初痊 , 其熱度往往比常人尤低 , 數日方復原者 , 此又不獨大熱症為然 , 即各等瘧證與應時輕重熱症皆然也 。
溫熱提要
俞東扶曰 :「 今之所謂傷寒者 , 大概皆溫熱病耳 。」 仲景云 :「 太陽病發熱而渴 , 不惡寒者為溫病 。」 在太陽已現熱象 , 則麻 、 桂二湯必不可用 , 與傷寒迥別 。《 內經 》 云 :「 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 。」 是指諸凡驟熱之病 , 皆當從傷寒例觀 。 二說似乎不同 , 因審其義 , 蓋不同者在太陽 , 其餘則無不同也 。 溫熱病只究三焦 , 不講六經 , 此是妄言 。 仲景之六經 , 百病不出其範圍 , 豈以傷寒之類 , 反與傷寒截然兩途乎 ? 葉案云 : 溫邪吸自口鼻 , 此亦未確 。 仲景明云伏氣之發 , 李明之 、 王安道俱言冬傷於寒 , 伏邪自內而發 , 奈何以吳又可 《 溫疫論 》 牽混邪 ? 惟傷寒則足經為主 , 溫熱則手經病多 。 如風溫之咳嗽 、 鼻鼾 , 熱病之神昏譫語 , 或溏瀉黏垢 , 皆手太陰脈 、 手厥陰心包絡 、 手陽明大腸現症 , 甚至喉腫肢掣 , 昏蒙如醉 , 躁擾不寧 , 齒焦舌燥 , 發斑發頤等症 。 其邪分布充斥 , 無復六經可考 , 故不以六經法治耳 。 就餘生平所驗 , 初時兼挾表邪者多 , 仍宜發散 , 如防 、 葛 、 豉 、 薄 、 牛蒡 、 杏仁 、 滑石 、 連翹等 。 以得汗為病輕 , 無汗為病重 。 如有斑 , 則參入蟬蛻 、 桔梗 、 蘆根 、 西河柳之類 ; 如有痰 , 則參入土貝 、 天蟲 、 瓜蔞 、 橘紅之類 ; 如現陽明證 , 則白虎 、 承氣 ; 少陽證則小柴胡去參 、 半加花粉 、 知母 。 (璜按 : 少陽證因於溫暑者 , 雷少逸清營捍瘧法較穩 。 ) 少陰證則黃連阿膠湯 、 豬苓湯 、 豬膚湯 。 俱宗仲景六經成法有效 , 但溫熱病之三險證多死 , 不比傷寒 。 蓋冬不藏精者 , 東垣所謂腎水內竭 , 孰為滋養也 。 惟大劑養陰 , 佐以清熱 , 或可救之 。 養陰如二地 、 二冬 、 阿膠 、 丹皮 、 元參 、 人乳 、 蔗漿 、 梨汁 ; 清熱如三黃 、 石膏 、 犀角 、 大青 、 知母 、 蘆根 、 茅根 、 金汁 、 雪水 、 西瓜 、 銀花露 、 絲瓜汁 , 隨其對證者選用 。 若三陰經之溫藥 , 與溫熱病非宜 , 亦間有用真武 、 理中者 。 百中之一二而已 。 大抵溫熱病最怕發熱不退 , 及痙厥 、 昏蒙 。 更有無端而發暈 , 及神清而忽間以狂言者 , 往往變生不測 。 遇此等症 , 最能惑人 。 不比陽證陰脈 , 陽縮舌卷 , 撮空見鬼者 , 易灼其危也 。 要訣在辨明虛實 , 辨得真方可下手 , 然必非劉河間 、 吳又可之法所能救 。 平素精研仲景 《 傷寒論 》 者 , 庶有妙旨 。 至若葉案之論溫熱 , 有邪傳心包 , 震動君主 , 神明欲迷 , 瀰漫之邪攻之不解 , 清竅既蒙 , 絡內亦痹 。 豁痰降火無效者 , 用局方至寶丹或紫雪或牛黃丸 。 宗喻氏芳香逐穢之說 , 真足超越前賢 , 且不蹈用重藥者一點偶誤 , 覆水難收之弊也 。
璜按 : 喻氏此論 , 確切不移 。 其間有云 :「 無端發暈 , 神清而忽間以狂言者 , 往往變生不測 。 因此證神氣半明半昧 , 察其舌色淡紅而近紫 , 苔甚薄 , 或無苔 , 死期每在五六日之間 , 余於臨證見之屢矣 。 此證在西醫以為延髓神經為細菌所侵害 , 此因由顯微鏡之檢查而得者也 。 未識我國醫者以為然否 ?
溫熱病候
《 難經 》 云 : 熱病皆傷寒之類 。 歷考各醫家皆謂未可概以傷寒法治之 , 茲特覶列如下 , 以為辨證之準的 。
霜降後 , 天氣寒冷 , 感之即病者 , 傷寒也 。
霜降後當寒不寒 , 乃更溫暖 , 感冒而即病者 , 冬溫也 。
春氣和暖 , 初病但熱不惡寒而口渴 , 此由內發外 , 伏氣之春溫也 。 初起微寒 , 後即但熱不寒 , 此感而即發之春溫也 。
夏至以後 , 時令炎熱 , 一起壯熱 , 煩渴 , 而不惡寒者 , 熱病也 。 熱病與中暑相似 , 但熱證脈盛 , 中暑脈虛 。
夏月有病 , 頭痛 , 譫語 , 自汗 , 身不甚熱 , 兩脛逆冷 , 四肢沉重 , 胸腹滿而渴者 , 濕溫也 。 其人常傷於濕 , 因而中暑 , 濕熱相搏 , 故發此病 。
頭痛 , 身熱 , 自汗 , 與傷寒同 , 而脈尺寸俱浮 , 身重 , 默默但欲眠 , 鼻鼾 , 語氣難出 , 四肢不收者 , 風溫也 。
身熱足寒 , 頭項強急 , 惡寒時頭熱面赤 , 目脈赤 , 獨頭搖 , 卒口噤 , 背反張者 , 痙也 。《 金匱要略 》 云 : 太陽病 , 發熱 , 無汗 , 惡寒者 , 為剛痙 ; 發熱 , 汗出 , 不惡寒者 , 為柔痙 。
伏天受暑 , 至秋晚發 , 新邪欲人 , 伏氣欲出 , 寒熱類瘧 , 脘痞渴悶 , 午後則甚 , 入暮更劇 , 天明得汗 , 則諸恙稍緩者 , 伏暑也 。
大火西流 , 炎𭶟一如盛夏 。 暑溫交烝 , 病見壯熱 , 煩渴 , 蒸蒸自汗者 , 秋暑也 。
璜按 :《 傷寒指掌 》 云 : 古時傷寒十一證 , 類傷寒六證 , 時行傷寒二證 , 細考之屬於溫熱為多 。 故今之所謂傷寒 , 大半屬於溫熱也 , 而治法究與傷寒不侔 。 傷寒入足經 , 而溫邪多入手經 ; 傷寒宜表 , 而溫邪忌汗 ; 傷寒藥宜辛溫 , 而溫邪藥宜辛涼 。 苟不辨明 , 必多誤傷 。 歷代以來 , 若河間之 《 原病式 》, 楊慄山之 《 寒溫條辯 》、 吳又可之 《 醒醫六書 》, 戴天章之 《 廣瘟疫論 》, 皆能就傷寒 、 溫熱之病證不同處剖析精詳 。 而用藥大法 , 非升散即苦寒 , 猶非面面圓到 。 葉天士先生出 , 於溫熱治法 , 具有慧舌靈心 , 章虛谷 、 邵步青 、 王士雄 、 吳坤安 、 吳鞠通 、 杜羲桐輩皆宗之 , 治效歷歷可紀 。 李纘文 、 陸九芝信口謾罵 , 非正論也 。 璜以類傷寒各症 , 與溫熱頗不相似 , 特將伏暑 、 秋暑二病類入 。 因近代此病最多 , 救世急也 。
論病所以發生溫熱及惡寒之原理
何謂熱 ? 因新陳代謝之變化 , 而起之體溫升騰也 。 健康者之體溫 , 在腋窩不逾攝氏三十七度二分至三十七度三分 , 在直腸不逾三十七度五分至六分 。 然既罹於傳染病 , 則由微生體之作用 , 於身體內 , 增進蛋白質之分解 , 以是發生體溫 , 恆較常態為多 。 況因傳染之感作 , 乃體溫之升騰 , 呼吸 、 心搏 , 俱各增加 , 故亦能發生體溫 。 此發生之體溫 , 在健體者 , 即因溫放散機能之精進 , 而調節平均之 。 在發熱者 , 則因水分蒸發之溫放散 , 失其調節 , 與溫發生不能均勻 , 遂至體溫蓄積而升騰 。 其所以起此失調者 , 大率皆由神經中樞之溫政主宰部有變動故耳 。
當發熱之初期 , 其發生之溫 , 增進頗著 , 而皮膚之血管收縮 , 水蒸氣之發散 , 同時減少 , 以抑制溫之放散 , 兩者相助為虐 , 遂使體溫升騰 。 若此時皮膚之血管 , 收縮過度 , 且甚急劇 , 則患者頓覺寒冷 , 兼起不隨意之筋運動 , 及鬥牙等 , 是謂戰慄 。 若皮膚之血流 , 略起變化 , 其所起亦不甚急劇 , 則其發熱 , 常以惡風力始 。
發熱達極點時 , 則溫放散亦增進 , 皮膚感熱 , 然尚不能驅除過剩之溫 , 觸於皮膚 , 則覺其乾燥 , 是為水蒸氣放散減少之症 。
熱之將下降也 , 溫調節機漸復常態 , 或急速放溫 , 故流汗淋漓高溢 , 在二十四時內即峻下而復平溫 , 是謂分利 ; 或則由產溫之漸減而解熱 , 降熱徐緩 , 無分利性之發汗 , 是謂渙散 。
璜按 : 此即我國醫家所謂正復邪自退之義 。
凡高熱之後 , 體溫必先降於常溫以下 。 凡腋窩在三十七度 、 直腸在三十七度三分以內 , 乃得謂為解熱 。 解熱後體溫暫時尚易移動 , 稍有感作 , 其體溫即增加 , 是溫調節機猶未復元之症也 。
傳染病逞雄威之機生體 , 其抵抗力失墜時 , 體細胞已蒙其障害之結果 , 則分解蛋白質 , 以減降發生體溫之機能 , 即此時之溫放散機能 , 亦從而沉降 。 其調節不完全時 , 則身體之厥冷過甚 , 是謂虛脫 , 如是患者外貌頓呈危險之狀 , 則知其解熱非良徵也 。
璜按 : 此即我國醫學所謂假熱一退 、 真寒便生之義 。
體溫之升騰 , 以高於蛋白質之分解 , 加以傳染亦消耗蛋白 , 而發熱時之攝取食物又不充足 , 心筋及呼吸筋過勞 , 欲體脂肪之遠原 , 以是其熱稍高 , 或稍持久 , 則體重必減少 。 睹其體筋肉瘦削 , 及漸次倦怠無力 , 可知熱病之消耗蛋白質為不少也 。
神經中樞為細菌毒易於侵害之處 , 往往起頭痛不安 、 不眠 、 意識混濁 、 譫妄等症 , 於延髓之循環 、 呼吸中樞 , 亦受侵害 , 則其麻痹 , 實占死因之多數 。
璜按 : 此即中醫所謂熱入心包也 。
就心臟之節序 , 呈種種之變化 , 其心力又往往低降 。 夫心力之低降 , 本於心筋之解剖的變化 。 然血管運動神經之變化 , 亦與有力焉 。 蓋血管運動神經中樞受障礙 , 則血管弛緩 , 血液幾全集於內臟神經所分配下之下腹血管中 , 終至誘起腦 、 皮膚 、 筋 、 肉等之貧血 , 而虛脫時之體溫沉降 , 亦與此循環障礙有密接之關係 。 從可知血管運動神經之關係於傳染者 , 若是其大也 , 而傳染病之恢復期 , 其關係於心臟之障礙者尤重 。
璜按 : 王肯堂有心血一調 , 其熱自退之說 , 義與此合 。
肺臟亦多因微生體之為病 , 或渾合傳染 , 而陷於炎症 , 為直接之死因 。
脾臟肥大 , 恆於多數之傳染病見之 , 其意雖未詳 , 然每為細菌之巢窟 , 如霍亂症 、 小腸炎 , 其脾臟中 , 多含細菌所產之破壞物質 。
璜按 : 熱證及溫瘧 , 其脾脹大者甚多 , 左脅下痛 , 即其據也 。
腎臟有排除細菌毒於體外之用 , 而此時之上皮及血管被其障害 , 輕者現熱性蛋白尿 , 重者必起純然之腎炎 。 腎炎之起 , 多在有熱期 。 然如患猩紅熱症 , 則又往往至恢復期而始然也 。
璜按 : 溫熱病後所以多水腫者 , 此亦其一原因 。 吳鞠通 《 溫病條辨 》 中於下焦病關於少陰者 , 每用減味復脈湯 , 最為卓見 。 喻氏有病後血虛氣盛 , 下部發腫之說 , 亦腎炎也 。
論熱病輕重進退之狀況
熱病中有所謂輕熱症者 , 其熱或往或來 , 神經不受障害 。 雖熱時試以熱度表甚高 , 殆汗出熱退 , 氣體即見平和 , 縱有時體溫亢進 , 亦可漸就痊愈 。 若因特種之起熱物入於血中 , 被毒而發 , 是名之為中毒熱 。 此熱最重 , 即我國醫學所謂溫毒是也 。
熱病初期 , 因皮膚血管收縮 , 而起惡寒 , 頃之寒退而熱 , 呼吸頻數 , 頭痛不快 。 有體溫升騰 , 經一二時而達於第二期者 , 有體溫徐升 , 經一日至數日而達於第二期者 。 此期發熱增加 , 雖有一二次之升降 , 而脈管神經 , 興奮不止 。 肌溫及放溫毫無定則 , 或皮膚次厥 , 或潮紅灼熱而乾燥 , 或手足冷厥而軀體灼熱 , 脈軟而數 , 煩渴引飲 , 手揚足擲 , 倦怠不安 , 此期為最害身體之時 。 故熱病之輕重 , 一以此期之熱度及心力為斷 。 大概熱度不越三十九度者為輕症 , 越四十度者為重症 , 心力強者其預後良 ; 弱者即不良 , 甚至於死 。 乃百試而百驗者也 。
熱病減退期 , 其皮膚血管擴張而充血 , 發汗極盛 , 放溫增加而熱解 , 脈漸緩和而軟 , 惟尚疲勞 、 煩渴 , 神雖倦而清 , 臥覺安枕 。 暫時間縱有急劇之體溫 , 或呈顯著之升降 , 亦不過比常溫為高耳 。
過此以往 , 體溫每達於常度 , 或雖比常度較減 , 悠忽仍復此期間 , 倘飲食起居不善調攝 , 亦有發輕熱者 , 良由溫政未能一時復舊故也 。 我國醫學所謂餘邪稽留或食復者 , 正此類耳 。
論虛熱 、 實熱之原因
體溫亢進 , 脈搏增加 , 此實熱證也 。 而腦底腦膜炎 , 熱度雖高 , 脈不頻數 。 蓋因滲出物壓迫迷走神經 , 不得謂脈不數之即為虛熱也 。 健康強壯者 , 每遇熱病 , 心力及血壓亢進 , 脈大而且洪實 。 然於危重之熱證 , 或慢性熱病之末期 , 心力及血壓衰減 , 脈遂小而且虛軟 。 醫學家遂以前者為實性熱 , 後者為虛性熱 。 然設此實性 、 虛性之區別 , 實不加研究心力及血壓衰減之原因 。 其原因為何 ? 即久久持續之體溫亢進與病原菌化生之毒物也 。 夫熱病所以始實而終虛者 , 蓋由熱度過熾 , 亢進之血溫 , 至為心臟筋質及神經質之害 。 又熱病則食欲不進 , 營養衰減 , 心力又為熱所鼓動 , 大足致心臟之疲勞 , 因而心臟機能遂至乏困 , 動脈血壓遂至沉降 , 而虛候成矣 。 熱性虛實 , 既由心力而分 , 無怪素體血虧及營養不良者 , 其發熱時心力之衰減 , 較強壯康健者為尤易也 。
論神昏譫語
熱病之神昏 、 譫語 , 為最常見之候 。 此症在我國有云邪入心包者 , 有云陽明燥實者 , 有云邪入於腑則不識人者 , 而在西醫 , 則以為神經障害之症耳 。 神經障害有輕 、 重二候 。 輕者頭部昏暈 , 壓重疼痛 , 身體不安 , 心煩不眠 ; 重者神氣昏憒 , 如半睡狀 , 應答遲滯 , 又發譫語 , 起臥不安 , 精神錯覺 , 甚至昏昧 ; 在小兒則兩手顫振 , 喃喃譫語 , 或發昏睡 。 推厥病原 , 良由該疾病所化生毒菌之作用也 。
論溫熱 、 瘟疫 、 溫毒即西醫之重輕熱症
西醫論熱症有八 , 除疽 、 疹 、 痘外 , 分為小腸炎 、 能傳染熱症及復發熱症與輕熱症四種 。 是四者 , 中醫列之溫熱門 。 近人有以小腸炎為即中國之傷寒證 , 此大誤也 。 蜀彭唐宗海以小腸炎即中國之腸癰 , 其說近似而猶未確 。 何言之 ? 仲景 《 傷寒 》 為治六氣之書 , 並不專指一證而言 。 見三陽證即用三陽方 , 見三陰證即用三陰方 , 甚至有一日而病及少陰者 , 與小腸炎之來勢甚緩 , 病情大不相同 。 彼徒習西法而於中醫學問未深者 , 烏識所謂傷寒證哉 ? 腸癰初起 , 亦有惡寒發熱 , 而小腸炎初起甚寒冷 , 僅有幾日瀉利 , 且其熱必朝輕暮重 , 肚腹按之痛 , 右胯部按之亦痛 , 脹滿雷鳴 , 脾亦腫大 , 與腸癰症顯有不同 。 且累及心則積黑血 , 而血管脹至深紅 ; 累及腎則略變白色 , 或脹大 , 或積血而紅 。 蓋近世醫學進步 , 以為即腸窒扶斯菌 , 此菌體小 , 入人體而每至小腸 、 迴腸處 , 侵犯黏膜而繁殖 ; 蔓延腸間脾臟 , 其毒為體中吸收 , 則發熱 ; 犯心臟則麻痹 ; 薄腸破碎 , 則腸出血而斃命 。 其初起甚輕 , 至六七日而漸次增重 。 發病之初 , 思睡懶言 , 或有汗 , 或無汗 , 頭痛額痛 , 腰骨四肢痛 , 脘悶作嘔 , 鼻衄 , 肢體不能自持 。 此則仲景風溫例中所云 , 風溫為病 , 身重多眠睡 , 鼻息必鼾 , 語言難出之類也 。 夏秋熱病重者 , 亦多類此 。 西醫於是病 , 先觀顏容 , 次及腦部 、 胃部 、 皮部與身熱及小便 。 其察顏容云 : 先即臉皮略紅 , 隨即困倦無神 , 或覺昏昧則症重 。 愈久則昏昧愈甚 。 若肺內有壞 , 則兩顴必露一片圓紅色 , 用指按則散 , 指離則紅復聚 , 分明溫邪為病 , 首先犯肺之確據 。 其察腦部云 : 此七日必見頭痛或腰骨痛 , 而皆非甚痛 , 到七日後 , 其痛漸失 , 然起譫語者甚多 。 有要起身下地 , 自言欲回家者 ; 有勸以睡下 , 雖聽從而不久復起者 ; 有日靜夜劇者 ; 有所言皆其日用尋常事者 。 其甚煩躁 , 大聲疾呼 , 用力起身不歇 , 動輒須人看禁 。 不則心昏昧不能理事 , 口渴不知引飲 , 久睡不知轉側 , 遺溺遺糞 , 耳聾神呆 , 撮空捻衣 , 肢搐眉皴 , 皆危病也 。 但此證在西醫以為腦病 , 然華醫治法 , 有包絡熱 , 宜用開竅清血者 ; 有痰熱阻滯經絡 , 宜用清熱蠲痰者 ; 有燥實堅 , 宜用下法者 , 皆能救危亡於頃刻 。 溫熱書俱在 , 非可籠統施治也 。 察胃部病狀云 : 此證作悶者居多 , 初起尚思飲食 , 至神氣半昏半昧 , 雖飢渴亦不知呼喚 , 察其舌有薄苔 , 或厚苔 , 色有黃 、 紫 、 黑之不同 。 如苔漸退 , 舌漸潤 , 則病漸愈 。 舌苔有退數次復發者 ; 有退後色甚紅者 ; 有滑紅 , 有乾硬 , 到神昏則乾硬尤甚者 。 舌戰動則病重 , 病重則令伸舌甚難 , 舌伸又忘卻收回 , 由其神昏致此耳 。 牙齒則黑垢常積 , 牙齦亦有時流血 , 其腹內各核壞爛 , 又應細察 。 以指按右胯 , 如撈水聲 , 重按則痛 。 用指以叩按腹指痛 , 有氣則應如響 , 並有腫起如臌者 , 其痛多在右胯 , 亦有滿腹皆痛者 。 若神昏必力按方覺痛 。 辨之之法 , 大便瀉 , 大 、 小腸有氣 , 胯部響痛 , 皆為此證必有之狀況 , 此西醫之說也 。 若中醫辨此證 , 其名詞有各異之處 。 謂溫熱肺先受病 , 舌薄苔 , 邪尚在肺 , 開肺可愈 。 肺與包絡為近 , 包絡即心外衣 。 熱傳此即昏睡 , 飢渴不知 , 神明迷亂也 。 神明發於心 , 故熱邪由肺傳心 , 神氣則半昏半昧也 。 究之中醫言心 、 西醫言腦 , 皆主神明而言也 。 西醫謂人之精神在腦 , 乃其論小腸炎也 , 竟云將患此證而死之人割開視之 , 見其腦內並無發炎 , 然則譫語及昏昧等事 , 其不盡關於腦也明矣 。 我國言陽明病燥實則譫語 , 又曰邪入於腑則不識人 , 故昏沉燥實 。 曾有用下法而愈者 , 蓋下其熱則病除 , 病除則神復也 。 原此證初起作悶 , 舌苔厚黃 , 久則變黑 。 若紫黑苔漸退 , 舌漸潤 , 則病漸愈 。 絕似中土之時行大熱病 , 其苔退數次復發者 , 即伏氣之濕熱病也 ; 其滑紅者必夾濕痰 ; 其乾硬者必傷胃陰 ; 其舌戰及難驟伸者 , 必由痰阻舌根 。 右胯部痛者 , 清熱解毒之外 , 佐以通絡柔肝 。 病無不愈 , 良以用此等藥 , 即能消伏匿之炎熱故也 。 至其作瀉 , 乃熱邪出路 , 善治者可漸消其發炎 。 我國治法每以芩 、 連 、 銀 、 翹 、 知母等大清大解 , 熱退而炎退矣 。 其察皮部云 : 此證身多生類荔枝皮之小粒 , 色略紅 , 摩之嶙峋粗糲 , 此溫熱發斑疹 , 在時行中發疹之類 。 另有一證 , 而由初熱不能用辛涼透汗 , 或用辛溫藥強發其汗 , 以致此者 , 亦屬不少 。 倘用輕清宣泄 , 解毒而不冰毒 , 熱自漸減 、 漸輕而愈矣 。 西醫於發疹之病 , 僅云身熱無汗者乃常事 , 而竟不以清熱解毒為透汗之地 。 汗不出則發斑疹 , 溫熱 、 溫中每或有之 。 其察身熱云 : 熱之輕重 , 雖時有不同 , 但朝減夜加乃其常 。 蓋伏暑 、 濕溫 、 秋暑 、 晚發等病 , 無不皆然 。 故余於西醫之小腸炎 , 敢斷斷言之曰小腸炎即中土之溫熱證 , 乃正論 , 而非影響之談也 。 其察小便云 : 病時所函之尿底與酸 , 必多且重 , 其色亦深 , 中有蛋白者約六七居其一 , 有之則病重 。 據西醫論此病 , 謂半由內腎積血 , 半由血內有毒 , 不知病由伏氣而發 , 熱邪內灼 , 銷鑠真陰 , 故上為不寐 , 而下為小便混濁 , 乃熱病常有之症也 。 清熱育陰 , 小便自然清長 , 熱勢自然輕減 , 加以淡薄滋味 , 佐以生津養氣 , 便可復元 。 此則屢試屢驗之妙法 。 西醫於此病 , 每用牛奶 、 牛 、 羊肉 、 雞 、 鴨 、 白鴿粥之類 , 助熱添病 。 以重熱症 , 而初起即遽用此 , 殊非余之所敢知矣 。 惟其對於此症 , 只許食流動之食物 , 粗硬 、 難化之品 , 始終禁食 , 則精切之確論也 。 能傳染熱症 , 西醫列之重熱病中 , 即我國所謂時行之毒 , 由口鼻傳入於心肺也 。 此症初起時 , 甚速又甚重 , 病情與小腸炎無異 , 所不同者無瀉利 , 乃腹中雷聲 , 作脹 、 作痛耳 。 西醫曾剖驗以察臟腑 , 見其肺本體積血而喘氣 , 心亦瘀變 , 其心房與大血管之血 , 則黑而稀 , 與葉氏所謂 「 溫邪上受 , 首先犯肺 , 逆傳心包 」 者 , 隱然若合符節 。 察顏容 、 皮色瘀晦 , 眼罩皮多紅脹憔悴 , 較前尤甚 。 病深者即一睡不醒 , 譫妄狂躁 , 抽搐 , 循衣撮空 。 西醫以為病關腦部 , 若華醫則以為三焦大熱 , 擾亂神明也 。 察其舌色紫 , 苔厚無干裂各狀 , 惟伸出覺難 。 齒垢黑積 , 呼吸氣覺短促 。 病伏在肺 , 則轉為咳嗽 。 病機與小腸炎有分別者 , 小腸炎來勢緩 , 此來勢速也 ; 小腸炎傳染較少 , 此則一人病一傢俱病 , 鄰里 、 戚屬 , 沿門闔境 , 靡不相同 。 蓋瘟疫症之類 , 依中醫法仍須分證施治 。 西醫論治 , 與小腸炎相同而多用補身之物 , 若牛 、 羊 , 若雞 、 鴨 、 鴿 。 此則與我國治法 , 有大相鑿枘之處矣 。
復發之熱症 , 西醫以為饑荒復熱症 , 我國則以為伏邪在內 , 纏綿難愈 , 故多復發也 。 發病時無論遠近 , 情狀相同 , 故西醫名之為速傳症 。 一染是症 , 渾身無力 , 便覺冷顫森然 , 隨即頭額疼 , 胸膈痞悶 ; 不久即嘔吐清水 , 肚腹不舒或作痛 ; 肝脾亦痛 , 脾腫更痛不可忍 ; 胃不思食 , 時覺口乾舌潤 , 而有白淡黃苔 , 或絳干 , 或舌尖乾裂 , 舌色純紅 , 舌上起粒 ; 或腹瀉 , 或咽痛 , 其四肢腰骨則痠痛難當 ; 熱則或早或晏 , 時刻無定 ; 病者間或略冷 , 冷後出汗而病不解 , 熱亦不退 ; 小便略短 , 睡臥不寧 , 惟衄血則甚多 。 病退後 , 舌苔漸減 , 並有起咳嗽者 , 其咳出之痰甚膠黏 。 略血者亦間有之 , 或血薄腿腫 , 周身發黃 。 孕婦得此病 , 每小產而變危 。 小兒及老人 , 常多不治 。 病後調理 , 尤難復元 。 或頭暈 , 或瀉 , 或紅痢 ; 婦人則子宮流血 ; 小兒則嘔吐不止 , 或氣管內皮發炎 , 多遷延而成死候 。 即病輕者亦或悠忽而變重症 。 據西醫云 , 治此症宜令其大便隨時不結 , 又不可頻頻瀉之 。 若病者早能求醫 , 宜先與以吐藥令其嘔吐 。 若見津液尚屬無虧 , 則可用發表劑 , 或利小便藥 , 以清水一片 , 開火硝一錢或二錢服之 。
璜謹案 : 西醫此說 , 即中國伏邪在營之證也 。 伏氣病胸脅滿悶 , 小便不利 , 最為常有 。 脘悶多吐黃涎 , 或有痰熱瘀積 , 於吐法尚屬相宜 。 至發表大法 , 須養津降熱 , 俾津通而汗自出 , 因其人陰氣先傷 , 陽邪獨發 , 非此不足以育陰解熱也 。 利水傷陰 , 愈蓋其熱 , 故此病發表利水 , 皆變危症 。 西醫晚出 , 治病僅泥跡象 , 此其一也 。 利水則肌肉焚 , 余曾遇之 , 始嘆王漢階立說之精 。
應時輕重熱症 , 中土謂之溫瘧 。 初起腹脹不舒 , 作悶作嘔 , 頭身皆痛而困倦 。 繼則寒冷 , 非同瘧疾之寒顫 , 稍覺毛豎 , 隨即身熱 , 雖瘧疾極熱亦不及焉 。 其皮則灼熱如燒 , 面紅眼亮 , 頭痛困憊 , 不能眠睡 , 久之必發譫語 ; 或有狂妄者 , 必嘔吐不止 , 始嘔宿食 , 繼以清水 , 終則膽汁或紫或黑 , 而腹內覺悶脹 ; 舌白唇裂 , 口極渴 , 脈必數 ; 有熱六點鐘之久而後減輕者 , 亦有至半日或一日 , 甚至兩三日而減輕者 ; 將減時則必發汗 , 汗出熱減 , 減後旋覆熱 , 較重於前 。 按其減候速遲 , 以分症之輕重 。 清早則病略快 ; 有午後起熱而夜半減者 ; 有夜間起熱而次早減者 ; 亦有每日二次 , 午刻發熱 , 夜半熱減 , 減後復熱 , 次早復輕者 。 據西醫皆以為重症 。 謂當邪盛正衰 , 血氣弱 , 皮色必黃 。 瀉血亦常有之 , 久必變為發黃熱症 。 肝脾二部必軟腫 , 小便必短而色深 。 不知此種病悉由伏氣 , 華人謂之化瘧不成 , 執治瘧死板法以治此症 , 危者接踵 。 若能精參葉案 , 細勘溫熱諸書 , 分其在氣 、 在血 , 有汗 、 無汗 , 或清手太陰 , 或治足陽明 。 挾濕者化之 ; 液燥者滋之 ; 有痰熱者 , 開降而疏泄之 。 此症雖纏綿 , 不十數日而可愈 , 究竟非重症也 。 惟老人 、 小兒及虛甚者 , 患此多死 , 又醫者不可不知耳 。 按此症西醫分為三等 : 曰輕症 , 曰重症 , 曰危症 。 輕者初起身熱 , 四五日無甚加減 , 後則熱之起止 , 俱有定候 。 舌苔黃厚 , 口氣穢濁 , 作悶 , 作嘔 , 頭額骨痛 , 每覺寒毛森動 。 其病初起發汗 , 則身熱略減 , 越日復作 , 時必先惡寒 , 隨即身熱 , 又加夜不成寐 , 或流鼻血及輕咳嗽是也 。 重症身熱 , 甚少輕減 , 一似連綿不斷 。 約第三日腦漿不安 , 則譫語不能理事 。 其舌乾裂 , 皮色發黃 , 甚則瀉紅利 。 此脾肺本體腫大之症 , 多成死候 , 惟漸變輕 , 或化瘧則無妨 。 危症起時 , 與重症相同 。 熱連綿甚熾 , 隨即譫語 , 不能理事 , 昏迷沉睡 ; 或初起即現危險之狀 , 譫語 , 發黃 , 諸竅見血 , 或小便閉 , 或吐瀉 , 或紅痢 , 皆由肺病或肝生瘡 , 以致此也 。 據西醫此說 , 以熱熾昏譫則病腦 , 瀉利 、 發黃則病腸 、 病血 , 實為危重之症也 。 此病來因各殊 , 不能混一施治 , 然預後不良 , 多有變痙厥而亡者 , 此則中外醫學家之所公認耳 。
再應時輕重熱症 , 中國秋間濕熱證 , 此候最多 。 華岫云以為不比傷寒之邪 , 一汗即退 , 亦不比溫熱之邪 , 投涼即安者 , 此病是也 。 治之不得其法 , 則告斃甚多 。 取溫熱各書細心體會 , 自能措之裕如 。
辨寒熱
傷寒 、 溫熱 、 瘡瘍 、 癆病 , 無不惡寒發熱 , 而皆有不同 。 瘡瘍寒熱 , 周身必有痛處 。 癆病雖潮熱 , 而勢不甚 , 且由咳 , 肺體生病得來 , 不難辨悉 。 風寒外感 , 惡寒發熱無時 , 而勢不甚 。 時疫惡寒 , 有時而勢甚 , 惡寒之後 , 必見發熱 , 熱時自熱而不覺寒 , 寒時自寒而不覺熱 , 非若外感諸病 , 惡寒發熱之相兼也 。 時疫溫熱 , 病由里達表 , 初起皮膚怫鬱則惡寒 , 發熱汗多亦惡寒 。 有但熱不寒者 , 有寒熱往來如瘧者 , 治須以清裡透表為主義 。 其或邪深入里 , 失於攻下 , 成熱深厥深之病 , 反欲擁被向火 , 惡寒而不發熱 , 即熱亦微 , 甚則四肢反厥 。 此雖惡寒 , 實非寒也 。 陽氣為邪所鬱而不通 , 以通郁為主 , 清熱而不冰熱 , 斯為得之 ; 裡實者切須攻下 , 使氣通而鬱陽發 , 反大熱而煩渴也 。 此證在惡寒時最難辨其為熱 , 須於九竅察之 。 如目大小眥赤 , 鼻乾唇紅 , 舌苔黃黑燥 , 耳鳴或聾 , 小便黃赤 、 澀痛 , 大便燥結 , 或稀黃極臭 , 或鮮血 , 或心下至少腹 , 有痛不可按處 。 此熱深陽郁之象 。 大抵周身皆見冷證 , 一二處獨見熱病 , 反當以熱證為主 , 反此亦然 , 乃辨寒熱真假之機要也 。 至本系熱證 , 因其平素虛損衰老 , 及大病後攻伐寒涼太過 , 至汗出不止 , 嘔利俱作 , 四肢微厥 , 六脈細濡而惡寒者 , 為陽虛 , 乃攻伐太過所致 。 雖有時當用苓 、 朮 、 參 、 耆 ; 寸脈微 , 佐以升 、 柴 ; 尺脈微 , 佐以桂 、 附 , 仍宜活法變通 。 須知雖屬陽虛 , 卻從熱證來 , 而陰必虧 , 參 、 耆 、 桂 、 附 , 亦不可過用 , 當佐以護陰藥 , 如白芍 、 麥冬 、 五味之類 。 此證溫補略緩 , 及清補不到則死 , 或過用溫補 , 陽回而陰竭亦死 。 有熱邪退淨 , 神情昏睡 , 口不能食 , 而人事不省者 , 急用溫補 , 自然神清 , 緩補亦死 。 此外更有寒涼太早 , 而成實證之惡寒 。 因熱邪未經傳變 , 胸膈積有痰滯 , 有見其煩躁而遽用知 、 膏 、 芩 、 連者 ; 有因其作渴 , 而遽用生地 、 麥冬者 ; 有病者自認火證 , 而恣啖冷水 、 西瓜 、 梨 、 薺太早者 , 皆能郁遏陽氣 , 壅閉邪熱 , 遏於中 、 下二焦 。 若冷物停痰 , 滯於上焦 , 每見惡寒症 。 遇此惟以宣導痰滯為主 , 滯通則惡寒自止 。 不可過溫 , 致下焦虛熱 , 為蓄血 、 斑黃 、 呃逆而死 。 不可清涼 , 致胸腹痞悶而危 。 宜用草果 、 厚朴 、 檳榔末 、 香附 、 半夏 、 萊菔 、 白蔻仁 、 苓 、 澤 , 導痰 、 開滯 、 逐水 , 痰滯去則惡寒止 , 而熱證見 。 證之甚者 , 至膈間冷氣 , 喜大熱飲 , 仍屬熱痰瘀滯心下 。 大劑清解中 , 兼以開痰 。 汗多者白虎湯 , 加旋覆 、 滑石 、 川貝 、 厚朴 、 萊菔 、 連翹 、 天竺 、 菖蒲 、 瓜蔞 、 半夏 , 清肅開降 , 以通上 、 下之樞機 。 熱邪怫鬱於皮膚 , 更有寒熱往來 , 絕類瘧象 。 又有舌絳純寒無熱者 , 此不關少陽為病 , 或清肺 、 胃 , 或清絡熱 , 當隨其傳變 , 而施以對病之藥 。 蓋傷寒惡寒為重 , 時疫惡寒為輕 。 多有初起惡寒 , 及發熱而惡寒自已者 , 若誤用辛溫及發汗劫津之方 , 禍不旋踵 。
溫病養津須防窒膩
溫熱 、 瘟疫 , 宜養陰清潤 。 甘涼 、 甘寒 , 皆養陰之法也 , 然不能透汗 。 不知豁痰開降 , 以和上 、 中二焦 , 則藥雖清潤 , 仍效者少而不效者多 。 故此病除舌乾絳 , 鼻血 、 洛血 , 可用生地 、 二冬 、 元參之屬 。 此外務取清靈妙品 , 若花粉 、 蘆根 、 瓜瓣 、 川貝 、 知母 、 天竺 、 旋覆 、 荸薺 、 梨肉諸清降肺胃等味 , 皆能解熱 。 即皆能生津 , 又當隨症而進退去取 , 務求清熱而不冰閉 , 育陰而不滯邪 , 斯為得之 。 倘徒知育陰 , 而於升降氣機之大法 , 不能探討 , 膈間受陰藥阻隔 , 痰氣一逆 , 神昏目閉 , 痙厥立至矣 。 溫病挾濕 , 用升提 , 則熱熾津枯而變痙 。 多服陰藥 , 濕盛痰升而亦變痙 。 不知者每謂寒涼太過 , 中藏寒生 。 嗚呼 ! 豈真由於中藏寒生也哉 !
溫熱 、 瘟疫脈遲 、 脈虛勿認作陰寒
溫熱 、 瘟疫 , 傳變後 , 脈症與風寒頗同 , 初起時與風寒迥異 。 風寒從皮毛入 , 一二日脈多浮 , 或兼緊 、 兼緩 、 兼洪而皆浮 。 迨傳入里始不見浮脈 , 其至數亦清楚而不模糊 。 溫熱 、 瘟疫 , 自里出表 , 初起脈多沉 。 迨自里透表 , 脈始不沉 , 乃不浮不沉而數 , 或兼弦兼大 , 至數或不清楚 。 初起脈沉遲 , 勿作陰寒斷 。 沉者 , 邪在裡也 ; 遲者 , 邪在陰分也 。 或有汗則脈遲細而虛 。 汗為心液 , 脈為血脈 。 熱邪怫鬱於氣血中 , 借汗而泄 。 心脈不受熱一蒸 , 故遲細而虛 ; 其伏邪猶尚在裡 , 乃熱病 , 非陰寒病也 , 脈象雖類陰寒 , 而氣則臭腐 , 色則垢滯 , 或如油膩 , 或如煙燻 ; 舌則白厚或白燥 , 或淡黃 , 或粗如積粉 , 或雖有淡薄黃白苔 , 而頗乾燥 ; 神情恍惚變常 , 或煩躁 , 或譫語 , 或癡如醉 , 擾亂驚悸 。 輕者雖神氣清明 , 亦能自主 , 仍多浮思 、 幻想 , 夢寐不安 , 閉目即妄有所見 。 此浮思幻想 , 即為譫妄之根原 , 亦即為熱病傷腦之確據 , 所謂舍脈從症也 。 又熱病有脈數而無力者 , 萬勿誤認為虛 。 緣熱蒸氣散 , 脈不能鼓指 , 但當解熱 , 不宜補氣 。 熱清而脈轉為滑數者 , 往往而有 。 設認為虛寒而誤投補劑 , 熱得補而愈熾 , 上下氣機不通 , 熱邪盡攻腦髓 , 馴至痙厥神昏 , 而其人已萬無生理矣 。 故治溫熱 、 溫疫者 , 雖宜辨脈 , 而斷不可執常法以論脈 。
身熱不退治法
瘟疫 、 溫熱 , 表證未得汗解 ; 里證未得下解 ; 或半表半裡未得和解 ; 或肺胃熱盛 , 未得疹出 ; 或心脾熱盛 , 未得斑出 ; 三焦 、 小腸熱盛 , 未得尿利 ; 或熱痰結胸 , 未得化吐 ; 或濕熱沁肉 , 未用山梔 、 茵陳 ; 或新停食於胸胃 , 未得楂 、 樸 、 菔 、 枳 ; 或服寒涼冰閉 , 未得宣透疏泄 ; 或濕痰包熱 , 蘊結中焦 , 未得辛香滌穢 , 皆能作身熱不退 , 務加察也 。 大法隨症汗 、 下 、 和解 。 斑疹未出 , 宜涼血透毒 , 生地 、 銀花 、 芥穗 、 牛蒡子之屬是 。 熱盛尿澀 , 宜清降 , 生地 、 滑石 、 知母 、 花粉之屬是 。 熱痰結胸必滿悶 , 小陷胸加入蔥白 、 薤白之屬是 。 寒涼冰閉 、 濕痰蘊結宜溫運 , 溫膽類加蘭草 、 鬱金 、 藿香 、 降香之屬是 。 隨病所宜 , 加入於透汗劑中 。 諸症一解 , 汗自出而熱自退 , 不同傷寒病宜溫散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