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婦人之病 。 可以問而知 。 可以切而得 。 斷死生 。 辨難易 。 審差劇 。 猶有所依據 。 而不至於大誤 。 若小兒者 。 懷抱之時 。 雖有所苦 。 而不能言 。 及能學語 。 又不能指其苦之處 。 欲診其脈 。 則骸骨短小 。 氣血未足 。 寸關尺將何以分 。 浮中沉將何以定 。 雖有一指滾取二部之說 。 而終未得其部位 。 況至數急促 。 豈能以悉審之 。 大約八九至為平 。 五六至為遲 。 十一二至為數 。 依稀彷彿之間而已 。 故啞科治療之難 。 每十倍於大人 。 而尤不可以不慎者也 。 惟虎口之脈稍為可驗 。 其脈在食指外側 。 每一部一關 。 三節為三關 。 男視在左 。 女視在右 。 有筋脈如系 。 暎於肉內 。 仔細觀之 。 紫則為風 。 紅則傷寒青則為驚 。 白則為疳 。 黃則為脾困 。 青黑則為慢驚 。 入掌則為內吊 。 若三關通度為沉疴之候 。 惟此可以少知之耳 。 雖然幼科之治病 。 當多方求之 。 豈可執虎口之脈法 。 而盡小兒之諸病哉 。 必於病之未形 。 而用意察之 。 庶可以為預消之地 。 如小兒呵欠連綿 。 乃小兒臟腑受邪 。 病之漸也 。 若面赤則知其風熱 。 而瀉肝之劑可以先服 。 面青則知其驚風 。 而治驚之劑可以先服 。 面黃則知其為脾虛 。 而補脾之劑可以先服 。 多睡則知其為內熱 。 而清熱之劑可以先服 。 口中氣熱則知其為傷風 。 而疏風之劑可以先服 。 皆當隨症形而先治之 。 勿俟其發而後用藥也 。 其有不治之症者 。 尤不可以不知 。 小兒眼上有赤脈 。 囟腫及陷者 。 一不治也 。 魚口氣粗 。 齧齒咬人者 。 二不治也 。 冷汗如雨 。 痰熱不退者 。 三不治也 。 臍風撮口 。 鎖肚吊腸者 。 四不治也 。 風攻頤頷 。 唇項腫硬者 。 五不治也 。 鼻有黑色者 。 六不治也 。 咳喘心痛者 。 七不治也 。 四肢浮腫者 。 八不治也 。 胸高而突起者 。 九不治也 。 五軟五硬者 。 十不治也 。 凡見此等之症 。 即當去矣苟不如幾 。 而復藥之 。 則病者之死 。 雖不由於我 。 我亦何辭於彼哉 。 大凡小兒之病有常 。 多者不得所欲則易怒而啼 。 故肝病常多 。 飲食不知節 。 雖飽而猶求食 。 故脾病常多 。 心神未定 。 聞響易動 。 故驚病常多 。 性喜吮乳 。 甘食停積 。 而易感風熱 。 故痰病常多 。 治兒之病 。 審其所常多者 。 酌而施之 。 以己之意 。 參病之情 。 亦庶乎用藥之無誤也 。 然此數種 。 雖或常有 。 而肝脾之病尤多 。 神而明之 。 存乎其人 。 得心應手 。 不可以言求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