虛勞之症 , 無外邪相干 , 皆由內傷臟腑所致 。 如酒傷肺 , 濕熱熏蒸 , 則肺陰消爍 ; 色傷腎 , 精室空虛 , 則相火無制 ; 思慮傷神 , 神傷血耗 , 則心火易炎 ; 勞倦傷脾 , 最能生熱 , 熱則內伐真陰 ; 怒氣傷肝 , 鬱怒則肝火內熾而灼血 , 大怒則肝火上衝而吐血 。 此五者 , 皆能勞其精血 。《 道經 》 云 : 涕 、 唾 、 精 、 津 、 汗 、 血 、 液 , 七般靈物總屬陰 。 陰虛則內熱生而成虛勞之症 。 大約酒色成勞者多 , 然有童子亦患此者 , 則由於先天稟受之不足 , 而稟於母氣者尤多 。 其師尼 、 寡婦 、 室女 , 思欲不遂 , 氣血鬱結 , 以致寒熱如瘧 , 朝涼暮熱 , 飲食不思 , 經期不準 , 或閉絕不行 , 成此病者甚多 , 多由鬱火所蒸而致 。 方書之言虛勞 , 皆言氣虛 、 血虛 、 陽虛 、 陰虛 , 混同立治 。 是以學者 , 漫無指歸 。 不知氣虛者 , 面目無神 , 語言輕微 , 四肢無力 , 脈來微弱 ; 陽虛者 , 體冷畏寒 , 手足逆冷 , 溺清溏泄 , 脈沉小遲 , 可投溫補 。 故謂虛勞之 , 可服參 、 耆受補者 , 為可治 , 氣虛陽虛之症也 ; 虛勞之不能服參耆不受補者 , 為不可治 , 血虛 、 陰虛之症也 。 雖血脫有補氣之法 , 此指卒暴失血 , 素非血虛之人 。 如新產症之類 , 皆非所論於血因火燥致虛之症 。 夫火之所以燥者 , 水虛無以制之也 , 故經曰 : 一水不能勝五火 。 五火者 , 五志之火也 ; 一水者 , 腎中真陰之水 , 即精也 。 人生全盛之數 , 前後止二十餘年耳 ! 故丹溪引日月之盈虧 , 以為陽常有餘 , 陰常不足 。 王節齋亦以為陰虛成病 , 十之八九 , 陽虛成病 , 百無一二 。 蓋以節欲少 , 縱欲者多耳 ! 夫人但知縱欲勞精 , 孰知陰精日損 , 飲食無味 , 轉勞轉虛 , 脈從內變 , 色不外華 , 其為病也 。 在腎則為腰脊腿脛痠軟 , 或攸隱而痛 , 為骨蒸內熱盜汗 , 或至夜發熱 , 為遍身骨疼 , 或疼痛如折 , 為夢遺滑泄 , 為耳中鳴 , 足心熱 。 在心則為驚悸怔忡 , 為掌中乾熱 , 為虛煩無寐 , 為魘夢不寧 , 為口苦舌乾 , 為口舌糜爛 。 在肺則為咳嗽多痰 , 或乾咳少痰 , 為胸滿氣逆 , 或喘或促 , 為兩顴紅若脂 , 為鼻中氣如火 , 為咳血衄血 , 甚則吐白沫 , 一邊不能睡 , 咽痛喉爛 , 聲嘶音啞 。 在肝則為寒熱如瘧 , 為頸項瘰癧 , 為脅肋作脹作疼 , 為兩目或澀或痛 , 為頭暈眼花 , 為多怒 , 為吐血 。 在脾則為飲食少思 , 噁心嘔吐 , 為脹滿腹痛 , 食不消化 , 為腸鳴泄瀉 , 肌肉消瘦 。 皆五臟虛勞之本症 。 經云 : 治病求其本 。 須審其因何致損 ? 何臟受傷 ? 如因於色者 , 則知其傷在腎 , 縱有他經現症 , 亦當以補腎為主 , 而兼治他經之症 。 其因於酒者 , 又當以清肺為先 。 標本既審 , 而病之傳變 , 尤宜熟察 。 如腎傳心 , 心傳肺 , 五臟相傳 , 必侮而乘之 , 謂之賊克 , 大凶之兆 。 經云 : 諸病以次傳者死 。 謂五臟克遍也 。《 難經 》 云 : 七傳者死 。 諸病始於腎 , 而脾又傳腎 , 謂六經已盡 , 一臟不可再傷也 。 如腎病不傳心而傳肺 , 此間一臟 , 以子病及母也 。 如不傳心肺而傳肝 , 此間二臟 , 以母病及子也 。 如不傳心肺肝而傳脾 , 此間三臟而傳於己之所不勝 , 所謂輕而侮之也 。 傳乘不明 , 豈能治病 ! 世醫不知陰虛者 , 多將氣血陰陽模糊調治 , 豈不誤哉 ? 試言之 , 其誤有七 : 一 、 引火歸元之誤 。 命門之龍火 , 謂之真陽 。 如果衰弱 , 腎中陰盛 , 龍火不能安其位 , 浮越於上 , 而為上焦假熱 , 面赤 、 煩躁 、 口渴 , 甚則舌苔 。 但口雖渴而不欲飲水 , 苔雖有而舌必滑軟 , 小便清長 , 足冷過膝 , 其右尺必沉小而遲 , 或浮大無根 , 此陰盛於下 , 逼陽於上之假症 。 如夏至一陰生 , 水底冷而天上熱也 。 正宜八味之屬 , 引之歸元 。 如冬至一陽生 , 而地中水暖 , 龍歸大海也 。 至若虛勞症 , 是因腎水真陰虛熱 , 水不攝火 , 火因上炎 , 而致面赤唇紅 , 口鼻出血 , 齒痛 、 齒浮 、 齒衄 , 種種上焦虛熱之症 , 雖亦龍火上炎 , 與浮陽上泛不同 , 縱有下部惡寒足冷 , 此因虛火上升所致 , 非真陽衰而然 , 故小便必黃赤 , 脈必帶數 , 有內熱的症之可據 。 誤用桂附引火歸元之法 , 是抱薪救火 , 上焦愈熱 , 而咳嗽燥渴 , 咽痛喉爛諸症至矣 。 二 、 理中溫補之誤 。 如果虛寒腹痛綿綿 , 痛無增減 , 喜熱手按 , 熱飲食 , 虛寒泄瀉 , 水穀不化 , 而澄澈清冷 , 必有虛寒之脈症可憑 , 然後用之有效 。 今人一見脹滿腹痛 , 食不消化 , 腸鳴泄瀉等症 , 便認為虛寒 , 而投以白朮之香燥 , 又濟以乾薑之辛熱 。 不知虛勞之症 , 患在傷陰 , 再補其陽 , 則陽益亢而陰益竭 , 是促之也 。 更有見其脹滿泄瀉 , 遂引經文 。 清氣在下則生飧泄 , 濁氣在上則生䐜脹 。 而用補中益氣 , 以升清降濁 。 誤施升柴 , 反促陰火上逆 , 以致咳嗽增 , 吐衄至 , 而危亡見矣 。 三 、 參 、 耆助火之誤 。 夫肺脈按之虛而不數 , 肺中不熱 , 參耆可受 , 故有土旺生金 , 弗拘保肺之說 。 而今火已爍金而咳矣 , 火蒸津液而化為濃痰矣 ! 君相亢甚 , 而血隨上逆矣 , 猶引無陽則陰無以生 , 虛火可補參 、 耆之屬 , 富貴之家 , 大劑投之 , 因之陽火愈亢而金益傷矣 。 四 、 苦寒瀉火之誤 。 實火為病 , 可以苦寒直折之 , 然須熱去即止 , 不可過用 。 虛火陰虧 , 豈知 、 柏苦寒之劑所可清 ? 非惟不能清火熱 , 抑且有損真陰 , 徒敗胃氣 , 食少泄多 , 將何療治 ? 甚者見其大便燥結 , 則用硝 、 黃以通之 , 不知腎主二便 , 更主精液 , 腎之精液即竭 , 自然不能濡潤 。 滋其陰 , 潤其燥 , 而便自通 。 彼既虛之陰 , 豈能勝硝 、 黃之攻擊乎 ? 故士材之論 , 人徒從其溫補 , 豈知其深戒苦寒之不可妄用也 。 五 、 二陳消痰之誤 。 脾痰為濕痰 , 滑而易出 , 或稀如飲水 , 濕者燥之 , 半夏為正治之藥 。 若陰水不足 , 陰火上升 , 肺受火侮 , 不得清肅下行 , 由是津液凝濁 , 不生血而生痰 , 此當以潤劑滋其陰 , 使上逆之火 , 得返其宅 , 而痰自清矣 。 二陳豈可輕用哉 ! 六 、 辛劑發散之誤 。 世之真陰虛而發熱者 , 十之六七 , 亦與外感無異 。 火逆衝上 , 則頭脹微痛 ; 火升壅肺 , 則有鼻塞 ; 陰虛陽陷入里 , 則灑淅惡寒 ; 陰虛陽無所附 , 則浮越肌表發熱 。 但其發時 , 必在午後 , 先灑淅惡寒 , 少頃發熱 , 熱至雞鳴 , 寅卯時盜汗出而身涼 , 或不微寒 , 而但午後發熱 , 必現前列腎虛諸症 , 或兼唇紅顴赤 , 口渴煩躁 , 六脈弦數 , 或虛數無力 , 此宜大劑補陰 , 如保陰六味之屬 。 若認為外感 , 而用風藥以表散之 , 則魄汗淋漓 , 諸虛蜂起 。 或有失血之人 , 表之無汗 , 所謂奪血者 , 無汗也 , 若強發之 , 血必從口鼻中出 , 為下厥上竭之症 , 難治矣 。 今人一見發熱 , 便用表散 , 更以為邪尚未清 , 禁其飲食 , 以致胃氣餒敗 , 至於不起 , 能不為之寒心哉 ! 七 、 治療過時之誤 。 上古治未病 , 如勞神者常養其心 , 勞倦者常補其脾 , 多怒者常滋其肝血 , 多飲者常清其肺熱 , 好色者峻補其腎水 , 及病之方萌 , 即為補救 。 今人以內熱之症而忽之 , 虛症漸見 , 猶不求治 , 自恃飲食如常 , 毫不加意 , 迨至病日深而後求治 , 亦已晚矣 。 蓋治之甚難 , 有三大要焉 : 一曰補腎水 。 夫腎主水 , 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 。 故五液皆歸於精 , 而五精皆統於腎 。 腎有精室 , 是即命門 , 精藏於此 , 氣化於此 。 精即陰中之水也 , 氣即陰中之水火也 , 故命門之水火 , 為十二臟之化源 。 然火不患其衰 , 水則患其少 。 王節齋云 : 少年腎水正旺 , 似不必補 , 然施泄太過 , 豈能充滿 ? 中年欲心雖減 , 然少年斫喪太多 , 豈能復實 ? 及至老年 , 天真漸絕 , 只有孤陽 。 凡人自少至老 , 所生疾病 , 大半由於真陰不足 。 即童子稟賦弱者 , 幼即填補 , 亦有可復之天 。 所以補陰之藥 , 人生一日不可缺 , 況虛勞之因入房太甚而得者乎 ! 故保陰 、 六味 、 左歸之屬 , 皆甘寒滋水添精之品 , 補陰以配陽 , 正所謂壯水之主 , 以制陽光也 。 滋其陰則火自降 , 譬之殘燈火焰 , 添油則焰光自小也 。 然須制大劑長久服之 , 蓋益陰之藥 , 必無旦夕之效 , 以陰無速補之法也 。 若因於酒者 , 清金潤榮為主 , 而保陰之屬 , 仍不可廢 。 何則 ? 好飲之人 , 仍有不患虛勞者 , 以腎水不虛也 。 虛則心寡於畏 , 而復灼久傷之 , 肺焉得不病 ? 補北方所以瀉南方也 。 因於思慮者 , 清心養血為主 , 而保陰之屬 , 仍不可廢 , 所謂水壯而火熄 , 弗急急於瀉心是也 。 因於勞倦者 , 培補脾陰為主 , 而佐以保陰之劑 。 經云 : 有所遠行勞倦 , 逢大熱而渴 , 渴則陽氣內伐 , 內伐則熱舍於腎 。 故知勞倦傷脾內熱者 , 必及於腎也 。 若忿怒傷肝動血 , 保陰六味為正治之品 , 蓋水旺則龍火不炎 , 而雷火亦不炎 , 乃腎肝同治之法也 。 二曰培脾土 。 脾胃為後天之本 。 經云 : 安穀則昌 。 蓋飲食多 , 自能化精生血 。 雖有邪熱 , 藥得治之 , 久則火自降而陰自復 。 若脾胃一損 , 則血不生 , 而陰不足以配陽 。 故越人歸重脾胃 , 而言一損損於肺 , 皮聚毛落 ; 二損損於心 , 血脈不能榮養臟腑 ; 三損損於脾 , 飲食不為肌膚 ; 四損損於肝 , 筋緩不能自收持 ; 五損損於腎 , 骨痿不能起於床 。 從上而下者 , 過於胃則不治 , 至骨痿不能起於床者死 ; 從下而上者 , 過於脾則不治 , 至皮聚毛落者死 。 所以仲景治虛勞 , 惟用甘藥建立中氣 , 以生血化精 , 為復虛勞之良法 。 又精不足者 , 補之以味 。 味 , 旨味 , 非獨藥也 , 五穀之味 , 皆味也 。 補以味而節其勞 , 則漸有餘矣 。 經云 : 陰陽形氣俱不足者 , 調以甘藥 。 蓋脾胃之強弱 , 動關五臟 , 況土強則金旺 , 金旺則水充 。 又男子以脾胃為生身之本 , 女子以心脾為立命之根 , 故治虛勞者 , 無論何臟致損 , 皆當以調脾胃為主 。 三曰慎調攝 。 虛勞之因於酒色者固多 , 其因於憂思鬱怒者亦不少 。 如僧尼寡婦 , 童男室女 , 及不得意之人 , 必須消遣情懷 , 善於自解 , 非全仗草木之力也 。 今人患此者 , 徒恃藥力 , 不知屏欲 , 間者有知戒酒色而不知節勞逸 , 能節勞逸 , 而於七情多所難釋 。 不知心有妄動 , 氣隨心散 , 氣散不聚 , 精隨氣亡 。 故廣成子曰 : 必靜必清 , 毋勞爾形 , 無搖爾精 , 乃可長生 。 斯言可謂虛勞調攝之良法也 。 今觀世人之患之者多 , 而保之者少 , 以病者治之不早 , 醫者治之不善也 。 故特發明陰虛成病之因 , 次及方書之混列 , 更推其真陰易虛之故 , 以及標本傳乘並治之誤 , 而終之以治要 。 其指歸如是 , 非敢矯當世之偏 , 實本諸先哲及先世之發明 , 餘生平之經驗合之 , 以為心傳云爾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