辯血
經云 : 營氣之道 , 內谷為寶 。 谷入於胃 , 乃傳之肺 , 流溢於中 , 布散於外 , 精專者行於經隧 。 是血乃中焦之汁 , 流溢於中以為精 , 奉心化赤而為血 。 衝脈與少陰之大絡 , 起於腎上 , 循背裡 , 為經絡之海 。 其浮而外者 , 循腹右上行 , 至胸中而散 , 充膚熱肉 , 滲皮膚 , 生毫毛 , 男子上唇口而生髭鬚 , 女子月事以時下 。 此流溢於中之血 , 半隨衝任而行於經絡 , 半散於脈外而充於膚腠皮毛 。 臥則歸於肝臟 , 是以熱入血室 , 刺肝之期門 。 臥出而風吹之 , 則為血痹 , 此散於皮膚肌腠 , 故曰布散於外 , 乃肝臟所主之血也 。 故婦人之生 , 有餘於氣 , 不足於血 , 以其月事 , 數脫於血也 。 (時俗皆謂男子血不足 , 女子血有餘) 。 此血或因表邪太盛 , 迫其妄行 , 以致吐衄者 ; 有因肝火盛者 , 有因暴怒 , 肝氣逆而吐者 , 吐則必多 , 雖多不死 , 蓋有餘之散血也 。 又心下包絡之血亦多 , 此從衝任通於心包 , 為經絡之血者 , 乃少陰所主之血也 。 如留積於心下 , 胸中必脹 , 所吐亦多 , 而或有成塊者 , 此因焦勞所致 。 治法宜引血歸經 。 若屢吐不止 , 或咳嗽而成勞怯 , 或傷腎臟之原 , 而後成虛脫 , 所謂下厥上竭 , 為難治也 。 其精專者 , 行於經隧 , 心主之血也 。 中焦蒸水穀之津液 , 化而為血 , 獨行於經隧 , 以奉生身 , 莫貴於此 。 榮行脈中 , 如機緘之環轉 , 一絲不續 , 乃回則不轉 , 而穹壤判矣 。 是以有吐數口而卒死者 , 非有傷於血 , 乃神氣之不續也 ; 有因咳嗽而夾痰帶血者 , 肺臟之血也 ; 有因腹滿而便血 、 唾血者 , 此因脾傷而不能統攝其血也 。 學者先當審其血氣生始出入之源流 , 分別表裡受病之因證 , 或補或清 , 以各經所主之藥治之 , 未有不中於竅郤者矣 。 近時以吐血多者 , 謂從胃出 , 以陽明為多血多氣耳 ! 不知陽明之所謂多血多氣者 , 以血氣之生於陽明也 , 而太陽 、 太陰 、 厥陰 , 亦主多血 , 非獨陽明 。 試觀剖諸獸腹中 , 心下夾脊包絡中多血 , 肝內多血 , 心中有血 , 脾中有血 , 肺中有血 , 腎中有血 , 胃實未嘗有血 , 而可謂多乎 ?
辯氣
或曰 : 人秉陰陽水火而生 , 總屬一氣血耳 ! 余觀 《 傷寒論 》 註疏 , 子以皮膚肌腠 、 五臟六腑 , 各有所主之氣 , 恐於陰陽之理相背歟 ! 曰 : 子不明陰陽離合之道 , 合則為一 , 離則有三 。 太陽之氣 , 生於膀胱 , 而主於膚表 。 少陽之氣 , 生於腎臟 , 而通於肌腠 , 故 《 靈樞經 》 曰 : 三焦膀胱者 , 腠理毫毛其應 。 蓋太陽之氣主皮毛 , 三焦之氣充肌腠 。 此太少之氣 , 由下焦之所生 。 若夫陽明之氣 , 乃水穀之悍氣 , 別走陽明 , 即行陽行陰之衛氣 , 由中焦之所生 。 此三陽之氣各有別也 。 三陰者 , 五臟之氣也 。 肺氣主皮毛 , 脾氣主肌肉 , 心氣通血脈 , 肝氣主筋 , 腎氣主骨 。 此五臟之氣各有所主也 。 夫氣生於精 , 陽生於陰 。 胃腑主化生水穀之精 , 是以榮 、 衛二氣 , 生於陽明 。 膀胱者 , 州都之官 , 精液藏焉 , 而太陽之氣 , 生於膀胱 。 腎為水臟 , 受五臟之精而藏之 , 故少陽之氣 , 發於腎臟 。 水穀入胃 , 津液各走其道 , 五臟主藏精者也 。 是三陰之氣 , 生於五臟之精 , 故欲養神氣者 。 先當守其精焉 。 夫一陰一陽者 , 先天之道也 ; 分而為三陰三陽者 , 後天之道也 。 子不明陰陽之離合 , 血氣之生始 , 是謂失道 。 客曰 : 三陰三陽 , 敬聞命矣 , 請言其合也 。 曰 : 所謂合者 , 乃先天之一氣 , 上通於肺 , 合宗氣而司呼吸者也 。 夫有生之後 , 皆屬後天 , 故藉中焦水穀之精 、 以養先天之精氣 , 復藉先天之元氣 , 以化水穀之精微 , 中 、 下二焦 , 互相資益 。 故論先後天之精氣者 , 養生之道也 ; 分三陰三陽者 , 治病之法也 。 如邪在皮膚 , 則傷太陽之氣 , 或有傷於肺 ; 邪在肌腠 , 則傷少陽 、 陽明 , 或有傷於脾 , 邪中少陰 , 則有急下急溫之標本 ; 邪中厥陰 , 則有或寒或熱之陰陽 。 此在天之六氣 , 傷人之三陰三陽 , 猶恐其不能分理 , 而可以一氣論乎 ? 若謂正氣虛者 , 補中 、 下二焦之元氣 , 以御六淫之邪 , 則可 。
辯兩腎
門人朱濟公問曰 : 有云兩腎皆屬水 , 命門居兩腎之中 , 在脊之十四椎內 , 為三焦生氣之原 , 有如坎中之滿 , 此說甚為有理 。 曰 : 此不經之語耳 ! 夫醫道始於黃岐 , 臟腑血氣之生始出入 , 非生知之聖 , 孰能究其精微 ? 奈何後學不體認聖經 , 反好為異說 。 夫人之始結胚胎 , 猶太極耳 ! 三月而成形 , 先生兩腎 , 猶太極而生兩儀 。 天一之水生木 , 木生火 ; 地二之火生土 , 土生金 。 是先天止有水火 , 後天始備五行 。 五行之中有二火 , 合而為三陰三陽 , 以配六臟六腑 。 故 《 靈樞 · 本輸篇 》 曰 : 少陽屬腎 , 腎上連肺 , 故將兩臟 。 蓋少陽乃三焦之生氣 , 發於右腎 , 上合包絡 , 為相火之原 , 左腎屬水 , 上連於肺 , 故為兩臟也 。 (腎上連肺 , 詳 《 水熱穴淪 》。 )又 《 本臟篇 》 曰 : 腎合三焦膀胱 。 蓋右腎之氣上合於心主包絡 , 而為一臟 。 又 《 素問 · 咳論 》 曰 : 腎咳不已 , 則膀胱受之 ; 久咳不已 , 則三焦受之 。 是 《 內經 》 止曰腎 , 而原無命門之名 。 蓋以一腎合三焦 , 一腎合膀胱 , 是為兩臟而配合兩腑者也 。 夫人秉陰陽水火而生 , 若以兩腎象坎中之滿 , 又將何臟以象離中之虛乎 ? 潛心聖經 , 自不為前人所惑 。
濟公復問曰 :《 難經 》 謂右腎主男子藏精 , 女子系胞 。 師言為相火生氣之原 , 是左腎主水 , 右腎主火 , 精水止生於左 , 而胞當偏於右矣 。 曰 : 非此之謂也 , 夫天地陰陽之道 , 在無形之氣 , 曰陰 、 曰陽 ; 有形之徵 , 曰水 、 曰火 ; 在人之元神 , 曰氣 、 曰精 。 天一生水 , 地二生火 , 陰中有陽 , 陽中有陰 , 兩腎之氣 , 交相貫通 , 左右之皆有精有氣 。 水即是精 , 火即是氣 。 陰陽水火 , 互相資生 , 否則孤陽不生 , 獨陰不長矣 。 夫藏精系胞之說 , 亦不過分別男女而言 。 然在女子未嘗不藏精 , 在男子亦可以結胎者也 。 胞之所繫 , 蓋言天主生物 , 地主成物 , 故繫於右 , 乃氣之所感 , 非胞之連絡於右腎也 。 如雲日月星辰系焉 , 亦大氣之所載 , 日月運行 , 星移斗轉 , 又何嘗有所繫帶乎 ?
辯三焦
己酉之秋 ,《 內經 》 甫竣 , 興懷山水 , 八月既望 , 偕二三知己 , 夜泛西泠 , 時月明云斂 , 天高氣清 , 呼盧暢飲 , 幾忘寤寐 。 偶論及三焦 , 有云無形之氣者 , 有云有形之經者 , 聚訟不已 , 質之於余 。 余曰 : 有形 、 無形皆是也 , 但各偏執一見 , 而不能通貫耳 !《 靈樞經 》 曰 : 三焦 、 膀胱者 , 腠理毫毛其應 。《 金匱要略 》 云 : 腠者 , 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 ; 理者 , 皮膚臟腑之文理也 。 蓋三焦乃少陽相火 , 即精水中所生之元陽 , (壯則為火 , 和平為元氣 。 )遊行於上中下之間 , 通會於腠理之內 , 實無形之氣也 。 若遊行之氣 , 不應屬一腑而有經穴矣 。《 經脈篇 》 曰 : 三焦之脈 , 入缺盆 , 布膻中 , 散絡心包 , 下膈 , 循屬三焦 。 (下膈 , 乃胃分 。 循者 , 循於三部也 。 ) 《 榮衛生會篇 》 曰 : 上焦出於胃上口 , 中焦亦並胃中 , 下焦者別迴腸 。《 平脈篇 》 曰 : 三焦不歸其部 , 上焦不歸者 , 噫而酢吞 ; 中焦不歸者 , 不能消穀引食 ; 下焦不歸者 , 則遺溲 。 是三焦之氣 , 發原於腎臟 , 歸著於中胃上下之間 。《 靈樞經 》 所論之出處 , 即 《 平脈論 》 所歸之部署也 。 有有形之部署 , 則有經脈氣穴 , 而為一腑矣 。 臟腑血氣之生始出入 , 先聖賢多詳論於諸經之中 , 奈何後人不能博覽群經 , 又不能貫通會悟 , 是以各執一見 , 而為一偏之辭 。 嗟嗟 ! 三焦之理 , 數千年以來 , 尚議論紛紜 , 無惑乎諸君之折辯也 。
辯包絡
越人謂心主包絡 , 與三焦為表裡 , 俱有名而無形 。 後人有以命門為包絡者 。 皆非通論也 。 少陽三焦之氣 , 生於腎臟 , 即相火也 。 相火者 , 先天所生之元陽也 。 包絡者 , 包絡於心下 , 多血而主脈 , 為君主之相 。 其脈起於胸中 , 出屬心包絡 , 下膈 , 歷絡三焦 。 (在三焦曰循 , 在包絡曰歷 , 皆分循分歷於中胃上下之間 。 )是包絡在膈上三焦在膈下 , 皆屬有形之臟腑也 。 但包絡 、 三焦之氣 , 並出於腎 , 一遊行於上中下 , 而各有所歸之部署 ; 一入於心下包絡 , 而為君主之相 。 ( 《 靈樞經 》 云 : 腎合三焦膀胱 。 乃腎氣上合於心包 , 猶膀胱之歸於部署 。 )猶腎與膀胱 , 太陽與君火 , 標本之相合也 。 腎中之元陽 , 先天之水火也 , 君火與包絡 , 後天之二火也 。 包絡 、 三焦 , 皆以有形無形之間求之 , 則得矣 。
辯督脈
《 骨空論 》 曰 : 督脈者 , 起於少腹以下 , 骨中央 , 女子入系庭孔 。 其孔 , 溺孔之端也 。 (庭孔 , 陰戶也 。 溺孔之㙐 , 戶內之產門也 。 此言督脈起於少腹之內 , 故舉女子之產戶以明之 , 是男於之督脈亦起於少腹內 , 宗筋之盡處 , 故下文曰 : 其男子循莖下至篡 , 與女子等 。 蓋此節舉女子 , 則男子可知 , 下節舉男子 , 則與女子等也 。 )其絡循陰器 , 合篡間 , 繞篡後 , 別繞臀 , 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 , 合少陰 , 上股內後廉 , 貫脊 , 屬腎 。 (篡 , 初患切 。 臀 , 音屯 。 篡間 , 前後二陰相交之處 。 此言督脈循陰器之下 , 從後臀貫脊 , 在十四椎之間 , 從命門而入內屬腎 。 蓋命門乃督脈所入之門 , 故越人以右腎名為命門 , 謂督脈主陽 , 而右腎屬火也 。 )與太陽起於目內眥 , 上額交巔上 , 入絡腦 , 還出別下項 , 循肩髆內 , 夾脊 , 抵腰中 , 下循膂 , 絡腎 。 ( 《 根結篇 》 曰 : 太陽根起於至陰 , 結於命門 。 命門者 , 目也 , 督脈之從上而下者 , 起於太陽之命門 , 上額 , 交巔 , 絡腦 , 出項 , 循肩 , 抵腰 , 下膂 , 絡腎 。 是起於陽者 , 出於上之命門 , 而入於下之命門也 。 蓋太陽與督脈 , 乃陰中之生陽 , 本子先天之水火 , 為性命始生之門 , 故上下出入之處 , 皆名命門 。 上節曰貫脊 , 屬腎 , 此節曰循膂 , 絡腎 ; 猶臟脈之屬臟絡腑 , 腑脈之屬俯絡臟 。 督脈之從下而上 , 從上而下 , 皆從命門而入屬絡於兩腎者也 。 出於庭孔者 , 起於陰 , 而貫脊 , 屬於右腎 : 與太陽起於目內眥者 , 起於陽 , 而下膂 , 絡於左腎 。 是以陰屬陽 , 以陽絡陰 , 陰陽交互之妙用也 。 夫男左女右 , 故上節論女子 , 此下論男子 , 良有以夫 。 )其男子循莖 , 下至篡 , 與女子等 。 其少腹直上者 , 貫齊中央 , 上貫心 , 入喉 , 上頤 , 環唇 , 上系兩目之下中央 。 (齊 , 同臍 。 此言督脈之原 , 起於少腹之內 , 而分兩岐 。 一從後而貫脊 , 屬腎 ; 一從前而循腹 , 貫齊 , 直上系兩目之下 , 而交於太陽之命門 . 是督脈環繞前後上下一周 , 猶天道之包乎地外也 。 世人咸謂背為陽 , 腹為陰 , 督脈循於背 , 總督一身之陽 ; 任脈循於腹 , 統任一身之陰 , 又不明越人以右腎為命門之義 , 故已詳註於 《 素問 》, 而復申明之 。 督脈分兩岐 , 而內絡兩腎 , 越人尚不能詳析經義 。 出分兩岐 , 而入亦分兩岐 。 )
辯臟腑陰陽
經云 : 太陰之上 , 濕氣治之 。 而有肺金之燥 , 燥濕之相濟也 , 是以脾喜燥而肺喜潤 。 陽明之上 , 燥氣治之 。 而胃合太陰之濕 , 臟腑雌雄之相配也 , 是以陽明不從標本 , 從中見太陰之濕化 。 陰陽和平 , 燥濕相合 , 則飲食消化 , 津液運行 , 而肌肉豐厚 ; 如陰陽不和 , 則能食而瘦矣 。 故脾胃之陰濕太過者 , 宜燥之溫之 ; 陽明之燥熱已甚者 , 宜苦寒以泄之 。 肺與大腸病秋金之燥者 , 宜清涼以潤之 ; 感太陰之濕者 , 宜溫熱以燥之 。 此平治陰陽燥濕之道也 。 少陰之上 , 君火主之 , 而有腎臟之水 ; 太陽之上 , 寒水主之 , 而有巨陽之陽 : 陰陽標本之相合也 。 是以水上火下 , 斯成既濟之無咎 。 若水不上濟 , 則火盛而心懸如病飢 ; 火不下交 , 則下焦寒而足膝厥冷 。 故當調攝其水火之升降焉 。 厥陰之上 , 風氣治之 , 而有包絡之火 ; 少陽之上 , 火氣治之 , 而有甲木之風 。 蓋火生於木 , 風自火出 , 風火之相生也 。 故火熾者 , 當先平其風木 ; 風烈者 , 宜先息其火炎 。 此陰陽五行 , 雌雄配合 , 各有平調之法焉 。 故善養生者 , 非惟苛疾不生 , 更可以延年不老 。
辯九竅
經云 : 天氣下降 , 氣流於地 ; 地氣上升 , 氣騰於天 。 天地交而生化萬物 。 人秉天地陰陽之氣而生 , 是以人之形身 , 應天地之日月 、 五星 、 山川 、 溪谷 , 而人之九竅 , 亦應地天之泰卦也 。 上三竅皆偶 , 下三竅皆奇 , (肺 、 心 、 肝為陰中之陽 , 而開竅皆偶 ; 脾 、 腎為陰中之至陰 , 而開竅皆奇 , 此天地爐錘之妙用也 。 )奇偶之間 , 名曰人中 , 蓋以此中分人之上下陰陽也 。 肺開竅於鼻 , 心開竅於耳 , 肝開竅於目 , 脾開竅於口 , 腎開竅於二陰 , (玉師曰 : 腎將兩臟 , 故開竅於二陰 。 )是五臟五陰之氣 , 通於九竅者也 。 六腑不和 , 則九竅為之不利 , 是六腑六陽之氣 , 通於九竅者也 。 九竅為水注之氣 , 是臟腑之津液 , 外注於九竅者也 。 陰中有陽 , 陽中有陰 , 陰陽交互 , 上下和平 , 水隨氣而運行於外 , 是天地交而九竅通也 。 若陰陽不和 , 則九竅閉塞 , 水道不行 , 則形氣消索矣 。
辯七門
越人 《 四十四難 》 曰 : 唇為飛門 , 齒為戶門 , 會厭為吸門 , 胃為賁門 , 太倉下口為幽門 , 大小腸會為闌門 , 下極為魄門 : 是謂七衝門 。 人但知飲食從飛門而入 , 糟粕從魄門而出 。 不知所謂門者 , 有開有闔 , 有旋轉之樞 , 神氣之有出有入 , 皆由此門 。 如曰吸門 , 必先呼出而後能吸入 , 有如轆轤之有升有降也 。 夫人之所以養生者 , 莫先乎飲食 , 如飲食不下 , 二便閉癃 , 多有因於氣機不轉 , 人但知降下而不知升提 , 有如轆轤之繩 , 西不能下 , 因東之礙而不升 。 故曰 : 將欲下之 , 必先舉之 。 此之謂也 。
開之曰 : 有礙於升者 , 有礙於降者 , 宜審別治之 , 又不可必其升而後降也 。
春傷於風夏生飧泄 , 秋傷於濕冬生咳嗽
東方生風 , 春之氣也 ; 中央生濕 , 土之氣也 , 主於夏秋之交 , 故曰秋傷於濕 。 (玉師曰 : 土主四氣之七月八月 , 故秋傷於濕 。 )夫身半以上為陽 , 身半以下為陰 ; 腰以上為天 , 腰以下為地 。 故陽者 , 天氣也 , 主外 ; 陰者 , 地氣也 , 主內 。 故喉主天氣 , 嗌主地氣 ; (嗌乃胃土之門 , 脾脈貫胃絡嗌 。 )陽受風氣 , 陰受濕氣 。 風乃陽邪 , 故傷於風者 , 上先受之 。 陽病者 , 上行極而下 , 故春傷於風 , 夏生飧泄 。 濕乃陰邪 , 故傷於濕者 , 下先受之 。 陰病者 , 下行極而上 , 故秋傷於濕 , 冬生咳嗽 。 此天地陰陽之邪 , 隨人氣之上下升降者也 。 (夏生飧泄 , 是天氣之下降於地也 。 肺主天 , 冬生咳嗽 , 是地氣之上騰於天也 。 )
張開之曰 : 因上受之邪 , 而生在下之病 ; 下受之邪 , 而生在上之病 , 故曰生 , 謂從上而生於下 , 從下而生於上也 。
冬傷於寒春必病溫 , 夏傷於暑秋必痎瘧
溫病 、 瘧病 , 皆邪伏於內 , 而後發者 。 寒乃陰邪 , 冬時陽氣內盛 , 故邪伏於在外皮膚之間 。 冬至一陽始生 , 至春陽氣盛長 , 外伏之陰邪 , 與陽相遇 , 邪正相搏 , 寒已化熱 , 故春發為溫病也 。 (陰遇陽則化熱 , 陽遇陰不隨正氣所化 , 故與陰氣寒熱交爭 。 )暑乃陽邪 , 夏時陽氣在外 , 裡氣虛寒 , 故邪伏於裡陰募原之內 。 夏至一陰始生 , 至秋陰氣盛長 , 內伏之陽邪 , 與陰相遇 , 邪正相持 , 故發為往來寒熱之痎瘧 。 (痎瘧 , 陰瘧也 。 陰邪發陽病 , 陽邪發陰病 , 皆人氣之所化 。 )此天地陰陽之邪 , 隨人氣之外內出入者也 。 夫 《 內經 》 首重天地陰陽之氣 , 寒暑往來 , 升降出入 , 人居天地氣交之中 , 隨四時之寒暑往來 , 而四時之風 、 寒 、 暑 、 濕 , 又隨人氣之升降出入 。 東垣不明經旨 , 反穿鑿綴緝 , 而安道譏之 ; 安道譏之 , 而亦不能闡發其經義 , 是使後人而復譏後人也 。
開之曰 : 春時陽氣盛長 , 秋時陰氣盛長 , 伏邪必隨氣而外出 , 故曰 「 必 」。
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
(古文 :「 制生則化 」 今文改為 「 制則生化 」。 )
帝曰 : 願聞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 ? 岐伯曰 : 顯明之右 , 君火之位也 ; 君火之右 , 退行一步 , 相火治之 ; (以臣受君 , 故曰退行一步 。 )復行一步 , 土氣治之 ; 復行一步 , 金氣治之 ; 復行一步 , 水氣治之 , 復行一步 , 木氣治之 , 復行一步 , 君火治之 。 相火之下 , 水氣治之 ; 水位之下 , 土氣承之 ; 土位之下 , 風氣承之 ; 風位之下 , 金氣承之 ; 金位之下 , 火氣承之 , 君火之下 , 陰精承之 。 帝曰 : 何也 ? 岐伯曰 : 亢則害 , 承乃制 , 制則生化 。 此論地之六節 , 以應四時之六氣也 。 天道左旋 , 地道右轉 , 故曰顯明之右 。 顯明者 , 寅正之時 , 日方顯而明 , 故曰顯明 , 乃厥陰風木所主之時也 ; 君火之位 , 乃二之氣 , 少陰所主之六十日也 ; 相火之位 , 乃三之氣 , 少陽所主之六十日也 ; 土氣之位 , 乃四之氣 , 太陰所主之六十日也 ; 金氣之位 , 乃五之氣 , 陽明所主之六十日也 ; 水氣之位 , 乃終之氣 , 太陽所主之六十日也 。 復行一步 , 木氣治之者 , 周而復始也 。 (復言水氣 , 以便接前歲之金制水生 。 )步者 , 六十日為一步 , 以主時之氣紀步也 。 治 , 主也 。 承者 , 下承上也 , 蓋以主時之氣在上 , 而行過之氣在下也 。 如四之氣 , 太陰濕土主氣 , 而無承製 , 則土亢矣 ; 少生氣 , 則不及矣 ; 有木製火生於下 , 則土化而和平矣 。 又如初之氣 , 乃厥陰風木主氣 , 如無承製 , 則木盛矣 ; 少生氣 , 則不及矣 ; 有金制水生於前 , 則木化而和平矣 。 化者 , 即天地陰陽之造化 , 若太過不及 , 則有災眚之變 , 而不能化生萬物 , 故曰 「 制生則化 」, 謂有制而有生則化矣 。 元人王安道謂改 「 制則生化 」 為是 , 蓋亦不明經義者也 。 此總論五行生剋之道 , 可一言以蔽者 , 奈何前人偭規矩而改錯 , 雕鏤深刻 , 議論紛更 , 所謂道在邇而求諸遠 , 事在易而求諸難 , 非惟求之不得 , 且使邇者 、 易者 , 反可黃可黑矣 。
上部有脈下部無脈 , 其人當吐不吐者死
《 難經 · 十三難 》 曰 : 上部有脈 , 下部無脈 , 其人當吐 , 不吐者死 ; 上部無脈 , 下部有脈 , 雖困無能為害 。 所以然者 , 脈之有尺 , 譬如樹之有根 , 枝葉雖枯槁 , 根本將自生 。 脈有根本 , 人有元氣 , 故知不死 。 此越人論脈之生於中胃 , 寸生於尺 , 陽生於陰也 。 夫臟氣者 , 不能自至於手太陰 , 必因於胃氣 , 乃至於手太陰也 。 尺者 , 脈之根也 , 故善調尺者 , 不待於寸 。 是以上部有脈 , 下部無脈 , 其人當主吐傷中胃 , 而見此脈也 。 若不因吐而見此脈者 , 生氣已絕於內 , 即所謂寸口脈平而死者是已 。 故上部無脈 , 下部有脈 , 如樹之有根 , 雖困無害 。 上下文義 , 一氣呵成 。 張氏圖注云 : 凡人之脈 , 上部有而下部無 , 乃邪實在上 , 生氣不得通達 , 故當吐其邪而升其氣 , 否則源塞 , 故知必死 。 是張氏以上節論邪 , 下節論正 , 一段氣脈 , 分為兩截矣 。 且邪壅於上 , 而下氣不得疏達者 , 下部之脈必有力而沉緊 , 未有氣壅於下 , 而反無脈者也 。 若以無根之脈 , 而再令吐之 , 是促之速死矣 。 予嘗診霍亂之脈 , 寸尺皆無 , 脈復者生 , 不復則死 。 要知始吐之時 , 先下部無脈 , 待師至診之 , 並上部皆無矣 。 越人注 《 難經 》 八十一篇 , 乃採摘 《 內經 》 設為辯難 , 雖義理明顯 , 然其中亦有錯誤 。 若再疏注差訛 , 又為越人之罪人矣 。 噫 ! 著述難 , 而箋釋亦不易易 。
東方實西方虛 , 瀉南方補北方
《 七十五難 》 曰 : 經言東方實 , 西方虛 , 瀉南方 , 補北方 。 何謂也 ? 然 : 金木水火土 , 當更相平 。 東方 , 木也 , 西方 , 金也 。 木欲實 , 金當平之 ; 火欲實 , 水當平之 ; 土欲實 , 木當平之 ; 金欲實 , 火當平之 ; 水欲實 , 土當平之 。 東方者 , 肝也 , 則知肝實 ; 西方者 , 肺也 , 則知肺虛 。 瀉南方火 , 補北方水 。 南方火 , 火者木之子也 ; 北方水 , 水者木之母也 。 水勝火 , 子能令母實 , 母能令子虛 , 故瀉火補水 , 欲令金不得平木也 。 經曰 : 不能治其虛 , 何問其餘 。 此之謂也 。 夫遽曰金欲實 , 火當平之 , 水欲實 , 土當平之 。 是五行之氣 , 皆有亢有制也 。 奚止東方實 , 而南方當瀉乎 ? 要知上二句乃啟下之文 , 下二句乃承上之辭也 。 意若曰 : 假如東方實西方虛者 , 當瀉南方而補北方也 。 瀉南方者 , 瀉東方之實 , 實則瀉其子也 ; 補北方者 , 補西方之虛 , 子能令母實也 。 肺主呼吸 , 而腎為生氣之原 , 故經言腎為本 , 肺為末 。 荀子曰 : 未有子富而父貧者 。 即此義也 。 然首末經義 , 重在補虛 , (首末是經義 , 中段是越人釋經 。 )故曰不能治其虛 , 何問其餘 。 當知瀉南方 , 亦所以補西方也 。 何問其餘者 , 言五行之氣 , 皆可推而論之 。 設使西方實東方虛 , 又當瀉北方而補南方矣 。 雖然 , 東南主生長之令 , 其氣多實 ; 西北主收藏之氣 , 其氣多虛 。 故曰歲半以上 , 勝之常也 。 夫金欲實 , 火當平之 ; 水欲實 , 土當平之 。 分論主時之氣 , 而各有太過也 。 東實西虛 , 瀉南補北 , 統論一歲之氣 , 而有虛實也 。 (以歲氣而兼論人身之五行 , 皆可 。 )參論經義 , 可分可合 , 庶為得之 。
《 針經 》 論
《 靈樞 》 古名 《 針經 》,《 隋書 · 經籍志 》 謂之 《 九靈 》, 唐 · 王冰改為 《 靈樞 》, 蓋亦有所本也 。 其中論臟腑陰陽 , 雌雄配合 , 精神氣血 , 生死原流 , 營衛之經行出入 , 經脈之終始循環 , 三陰三陽有血氣之多少 , 手經足經分尺寸之短長 ; 五臟五行之氣外合皮肉筋骨 , 四方四時之令內通肺腎心肝 ; 十二經脈合地之十二經水 , 十一臟腑應天之六律五音 ; 天地日月配形身之上下 , 人與天地參也 ; 生長收藏隨寒暑之往來 , 而人亦應之 。 脈隨呼吸 , 應周天之二十八宿 ; 營隨衛轉 , 合晝夜之百刻陰陽 , 十二經中 , 分是動所生之病證 ; 五臟脈法 , 有緩 、 急 、 滑 、 澀之提綱 ; 論五臟神 , 內舍五情五志 ; 分五形人 , 外具五色五音 ; 察面王即知臟腑之凶吉 , 審形氣便知壽命之短長 。 論氣之陰陽清濁 , 有順有逆 ; 味之酸 、 辛 、 甘 、 苦 , 有忌有宜 。 論內傷之病 , 分別陰陽喜怒 ; 外感之疾 , 各有部署形層 。 百病之起 , 有寒 、 熱 、 虛 、 實 ; 湯液之法 , 有補 、 瀉 、 溫 、 涼 。 其間義理精微 , 不能盡述 。 苟非生知睿聖 , 焉能洞察隔垣 ? 誠三才之原始 , 實醫學之上乘 , 後世視為 《 針經 》 而忽之 ! 醫者能明正氣之生始出入 , 而後知邪病之虛實淺深 , 舍根本之大道 , 而反循末務 , 設遇盤根錯節 , 靡不意亂心迷 , 若能潛心此經 , 自然出類拔萃 。
傷寒書論
世傳 《 傷寒論 》, 乃斷簡殘編 , 藉王叔和編次 。 聿稽仲景生於東漢 , 叔和西晉時人 , 相去止百餘歲 , 不遭秦火之劫 , 奚為斷殘乎 ? 第經義淵微 , 鮮有通其義者 , 故輒坻 《 傷寒論 》 為非全書 , 聾瞽來學 , 實仲景罪人也 。 今世之醫 , 有終身目不識者 , 獨執陶氏 《 六書 》, 以為枕中鴻寶 。 夷考陶氏 , 剽南陽唾餘 , 分別門類 , 將經中語氣 , 皆為斷截 。 若學者熟讀全書 , 細心體會 , 其中義理 , 如神龍出沒 , 首尾相顧 , 一字一句 , 條分縷析 , 鱗甲森然 , 得其蘊奧 , 自有精華滋味 , 非比塵垢糠粃 。 (以上多系王肯堂語 。 )
《 金匱要略 》 論
所謂要者 , 得其綱領也 。 知其要者 , 一以貫十 , 十以貫百 , 可千可萬 , 一言而終 ; 不知其要 , 流散無窮 。 此之謂也 。 內如婦人妊娠章云 : 懷身七月 , 太陰當養不養 , 此心氣實 , 當瀉勞宮 。 類而推之 , 則知八月有手陽明之當養不養矣 。 十月之中 , 各分主養之臟腑 , 而各有當養不養之患 , 若止以七月論之 , 是舉一隅而不以三隅反也 。 學者潛心此書 , 得其要而引伸之 , 天下之理 , 其庶幾乎 !
診法論
夫診脈察色 , 昉於 《 靈 》、《 素 》 諸經 。 西晉王叔和 , 因 《 傷寒論 》、《 金匱要略 》, 編輯 《 脈經 》 十卷 , 內雖採用經語 , 其中不無杜撰 , 且多七表八里之蛇足 , 圖畫七奇八怪之形狀 , 疑惑後學 , 反多岐路之悲 。 五代高陽生 , 假叔和名 , 撰 《 脈訣 》 二卷 , 然亦有所長 。 在叔和 《 脈經 》, 又未可為全璧 。 是以學者 , 當宗法 《 靈樞 》、《 素問 》, 及仲景 《 平脈 》、《 辨脈 》 諸法 。《 靈樞 》 有緩 、 急 、 大 、 小 、 滑 、 澀之提綱 ,《 素問 》 有左右 、 前後 、 上下之診法 , 蓋以形身之上下四旁 , 以應天地六合之道 。 又三部九候之法 , 有天道焉 , 有人道焉 , 有地道焉 , 謂人居天地氣交之中 , 人與天地參也 。《 經脈篇 》 論六臟脈屬臟絡腑 , 六腑脈屬腑絡臟 。《 脈要精微論 》 以尺脈候腎 , 左附上以候肝心 , 右附上以候脾肺 , 蓋以兩腎為先天始分之水火 , 而生木火土金之五行也 。 臟腑之雌雄配合 , 經脈之屬絡相連 , 是以高陽生有左心 、 小腸 、 肝 、 膽 、 腎 , 右肺 、 大腸 、 脾 、 胃 、 命之歌 , 蓋亦有所本也 。 (本論以右附上候脾胃 , 則心與小腸 、 肺與大腸 , 不言而可知矣 , 後人妄生別論 , 皆未曾參究 《 內經 》。 ) 《 平脈篇 》 有三菽 、 六菽之診法 , 謂皮 、 脈 、 肉 、 筋 、 骨 , 乃肺 、 心 、 脾 、 肝 、 腎之外合 , 故以舉按輕重 , 以候五臟之氣也 。 此四診之法 , 咸宜明瞭於心中 , 隨機應變於指下 , 兼之審證察色 , 而診道始備 。 至如褚澄 、 儲泳諸君之論 , 不徇經理 , 反復陰陽 , 顛倒臟腑 , 置之勿問可也 。
識脈論
或曰 : 識脈其難乎 ! 余曰 : 子但知識脈之難 , 而不知審脈之更難也 。 所謂識脈者 , 如滑伯仁之 《 診家樞要 》 曰 : 浮 , 不沉也 ; 沉 , 不浮也 。 遲 , 不及也 ; 數 , 太過也 。 虛 , 不實也 ; 實 , 不虛也 。 滑 , 不澀也 , 澀 , 不滑也 。 長 , 不短也 ; 短 , 不長也 。 大 , 不小也 , 小 , 不大也 。 緩 , 不逮也 。 弱 , 不盛也 。 伏 , 不見也 。 軟 , 無力也 。 微 , 不顯也 。 散 , 不聚也 。 洪 , 洪大也 。 細 , 微細也 。 代 , 更代也 。 牢 , 堅牢也 。 動者 , 滑大於關上也 。 弦者 , 狀如弓弦 , 按之不移 。 緊者 , 如轉索無常也 。 芤者 , 浮大而按之中空 。 革者 , 中空而外堅也 。 結者 , 緩而有止 ; 促者 , 數而有止也 。 以對待之法識之 , 猶易分別於指下 。 所謂審脈者 , 體認所見之脈何因 , 所主之病何證 , 以心印之而後得也 。《 平脈篇 》 曰 : 浮為在表 , 沉為在裡 , 數為在腑 , 遲為在臟 。 又曰 : 浮則為風 , 浮則為熱 , 浮為氣實 , 浮為氣虛 , 浮則無血 , 浮則為虛 , 是將為外感乎 ? 為內傷乎 ? 為氣乎 ? 為血乎 ? 為實乎 ? 為虛乎 ? 是必審其證之表裡 、 陰陽 、 寒熱 、 虛實 , 病之久病 、 新病 , 脈之有力 、 無力 , 而斷之以意也 。 如扁鵲知桓侯疾之淺深 , 望而知之也 ; 知虢太子不死 , 問而知之也 。 華佗聞呻吟之聲而取蛇毒 , 聞而知之也 。 後人惡能及二君之神智 , 然必四診咸備 , 而後可保萬全 , 故曰審脈之更難也 。
音聲言語論
音聲者 , 五音之聲嘹亮而有高下者也 。 語言者 , 分別清濁字面 , 發言而有語句者也 。 土者 , 其數五 。 五者 , 音也 。 故音主長夏 , 是音聲之發於脾土 , 而響於肺金也 。 在心主言 , 肝主語 。 心開竅於舌 , 舌者音聲之機也 。 肝脈循喉嚨 , 入頏顙 。 喉嚨者 , 氣之所以上下者也 。 頏顙者 , 分氣之所泄也 。 肝心氣和 , 而後言語清明也 。 然又從腎間動氣之所發 , 故腎氣虛者 , 音聲短促 , 上氣不能接下氣矣 。 是以發言歌詠 , 出於五臟神之五志 , 故有音聲而語言不清者 , 當責之心肝 。 能語言而無音聲者 , 當責之脾肺 。 能言語 、 音聲而氣不接續者 , 當責之兩腎 。 聞乃四診之一 , 不知音聲之原委 , 又安能審別其病情乎 ! ( 《 脈要精微論 》 曰 。 聲如從室中言者 , 是中氣之濕也 。 )
望色論
盧不遠先生曰 : 嘗讀桓公合諸侯衛人後至 , 公朝而與管仲謀伐衛 , 退朝而入 , 衛姬望見公 , 下堂再拜 , 請衛君之罪 。 公曰 : 吾於衛無故 , 子盍為請 ? 曰 : 妾望君之入也 , 足高氣強 , 有伐國之志也 , 見妾而有動色 , 伐衛也 。 明日君朝 , 揖管仲而進之 。 管仲曰 : 君舍衛乎 ? 公曰 : 仲父安識之 ? 仲曰 : 君之揖朝也恭 , 而言也徐 , 見臣有慚色 , 臣是以知之 。 又公與管仲謀伐莒 , 謀未發而聞於國 , 桓公怪之 。 仲曰 : 國必有聖人也 。 公曰 : 嘻 , 日之役者 , 有執柘杵而上視者 , 意者其是耶 ! 乃令復役 , 少頃 , 東郭牙至 。 管子曰 : 子邪言伐莒者 ? 對曰 : 然 。 仲曰 : 我不言伐莒 , 子何故言伐莒 ? 對曰 : 臣聞君子善謀 , 小人善意 , 臣其意之也 。 仲曰 : 子何以意之 ? 對曰 : 臣聞君子有三色 : 顯然善樂者 , 鐘鼓之色也 ; 愀然清靜者 , 衰絰之色也 ; 艴然充盈手足矜者 , 兵革之色也 。 日者臣望君之在臺上也 , 艴然充盈手足矜者 , 此兵革之色也 , 君呿而不唫 , 所言者莒也 。 (呿 , 邱加切 , 音祛 , 張口貌 。 )君舉臂而指 , 所當者莒也 , 臣竊以慮諸侯之不服者 , 其惟莒乎 ! 此例於醫 , 為望法之第一義也 , 何必五色精明象見哉 ! 此三人者 , 專心事桓 , 故見其動容貌 , 而知其用舍 。 若能專心事病人 , 則一望所楚 , 深達其自己欲言而未能者矣 。 死生吉凶 , 其末事乎 ? 若季札聞樂所言 , 是又聞法之第一義也 。
問因論
《 內經 》 曰 : 治之極於一 , 一者因得之 。 閉戶塞牖 , 系之病者 , 數問其情 , 以從其意 。 得神者昌 , 失神者亡 。 蓋得其因 , 則能定其名 ; 能定其名 , 則知所以治矣 。 夫病又有脈證之相應者 , 有不相應者 , 有病久而重感於新病者 , 有外感風寒 , 而復內傷五志 , 病不以次入而乘傳者 , 故當詳審其受病之因 , 所病之苦 , 察其志意得失 , 神氣存亡 , 飲食嗜欲 , 居處房勞 , 參合脈證 , 以意逆之 , 然又不可惑於病家之言而無果斷也 。 予治一少年 , 傷寒三四日 , 頭痛 , 發熱 , 胸痛不可按 。 病家曰 : 三日前因食麵而致病者 。 予曰 : 不然 。 面飯糧食 , 何日不食 , 蓋因外感風寒 , 以致內停飲食 , 非因食麵而為頭痛 、 發熱者 。 故凡停食感寒 , 只宜解表 , 不可推食 。 如裡氣一鬆 , 外邪即陷入矣 。 夫食停於內 , 在胸下胃脘間接之而痛 , 今胸上痛不可按 , 此必誤下而成結胸 。 病家云 : 昨延某師 , 告以食麵之因 , 醫用消食之藥 , 以致胸中大痛 。 予診視外證尚有 , 仍用桂枝湯加減 , 一服而愈 。 又一鄰女 , 年十三四 , 始出痘 , 至七八日 , 漿尚未化 , 醫措藥竟 。 其父云 : 家中事務 , 俱是此女料理 , 平日極辛苦者 。 醫聞之 , 復大加黃耆 、 白朮 , 服後甚覺不安 。 次日 , 醫知誤投耆 、 術 , 復用清諒解毒 , 角刺 、 甲片攻之 , 毒不能化 , 遂成不救 。 此皆惑於病家之言 , 不能主持過耳 ! 聊記此二者 , 以為聽言之鑑 。
傷寒傳經辯
夫陰陽之道 , 一陰一陽 , 分而為三陰三陽 。 三陰三陽 , 應臟腑之十二經脈 , 是無形之氣 , 合於有形之經 , 在經脈有手足之分 , 在六氣止論三陰三陽 , 而無分手與足也 。 風 、 寒 、 暑 、 濕 、 燥 、 火 , 天之陰陽也 , 在人亦有此陰陽之六氣 。 如太陽之上 , 寒水主之 。 寒水者 , 膀胱之水也 。 太陽者 , 巨陽之氣 , 水中之生陽也 。《 靈樞經 》 曰 : 膀胱者 , 毫毛其應 。 是太陽寒水之在下 , 而巨陽之氣衛於通體皮毛之間 。 夫邪之中人 , 必先始於皮毛 , 故凡傷於寒 , 則為病熱 , 是天之寒邪 , 病太陽之陽氣 , 得陽氣而寒反化熱也 。 (天之寒邪 , 病寒水之氣 , 同氣相感也 。 )太陽寒水之經脈 , 上循於頭項 , 故見頭項強痛之證 , 此病氣而及於經 , 非經氣之兼病也 。 如邪溜於經 , 則為桃仁承氣之下證 , 不復再傳陽明矣 。 經曰 : 厥陰之右 , 少陰治之 , 少陰之右 , 太陰治之 ; 太陰之右 , 少陽治之 ; 少陽之右 , 陽明治之 , 陽明之右 , 太陽治之 。 是以一日太陽 , 二日陽明 , 三日少陽 , 四日太陰 , 五日少陰 , 六日厥陰 , 七日來復於太陽 , 如不作再經 , 而病自愈矣 。 此六氣之相傳也 。 如邪留於陽明 , 則見白虎湯之渴證 , 承氣湯之燥證 , 不復再傳少陽矣 , 如邪留於少陽 , 則見往來寒熱之柴胡湯證 , 不復再傳太陰矣 ; 如邪留於太陰 , 則見脾家實腹滿時痛之腹證 , 不復再傳少陰矣 ; 如邪留於少陰 , 則見自利而渴之經證 , 不復再傳厥陰矣 ; 如邪留於厥陰 , 則見下利膿血之熱證 , 不來復於太陽矣 。 此始病太陽之氣 , 得陽氣已化熱 , 故雖傳留於三陰而皆為熱證 , 至於不能化熱 , 及直中三陰之陰證 , 又當別論 。 夫六氣相傳 , 止見太陽之頭痛 , 至七日以上自愈者 , 以行其經盡 , 而來復於太陽 , 不見六經之證也 。 如見少陽證 , 則為邪留少陽 ; 見少陰證 , 則為邪留少陰 。 非病在少陽 , 而再傳太陰 ; 病在少陰 , 而再傳厥陰之理也 。 先賢見太陽病而復見陽明證者 , 曰此循經傳也 , 見太陽病而後見少陽證者 , 曰此越經傳也 ; 見太陽病而後見太陰證 , 曰此誤下傳也 ; 見太陽證而後見少陰證者 , 曰此表裡傳也 。 (越經 、 誤下之說 , 皆系杜撰 。 )夫太陽之邪 , 傳留於某經 , 則見某經之病 , 不復再傳別經 , 非六氣相傳 , 而七日來復於太陽之傳經也 。 皆緣不明陰陽經氣之道 , 不識仲景之書 , 而妄為臆說如此 。 又太陽標陽而本寒 , 少陰標陰而本熱 , 陰陽水火之氣 , 交相感召 , 故有病太陽而傳於少陰者 , 此亦氣相感而不涉於經也 。 有病在太陽而為心下煩悶者 , 先輩曰此壬水逆傳於丙 , 丙丁兄妹相傳 , 此更為不通之說也 。 (以上論六氣相傳 , 以下論傳足不傳手 。 )夫六氣運行 , 四時代序 , 總屬寒暑往來 , 而皆歸於地 , 故人亦應之 。 如君 、 相二火 , 發原在腎 , 太陽之氣生於膀胱 , 風氣本於肝木 , 濕氣本於脾土 , 燥氣本於胃金 , 腰以上為天 , 腰以下為地 。 三陰三陽之氣 , 皆從陰而生 , 自下而上 , 故 《 素問 · 厥論 》 曰 : 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 , 陰氣起於足五指之裡 。 是以陰陽六氣 , 止合足之六經 。《 靈樞 · 本輸篇 》 曰 : 五臟六腑之輸 , 五五二十五輸 , 六六三十六輸 , 六腑皆出足之三陽 , 上合於手者也 。 是三陰三陽之氣 , 止合足之六經 , 足之六經 , 上合於手者也 。 是以天之寒邪 , 始病太陽膀胱之氣 , 六氣相傳 , 止見足經之證 , 而不與手經相涉 。 (天之六淫 , 病人之六氣 , 太陽之上 , 寒氣治之 , 與手太陽之小腸火 , 毫無干涉 。 )先輩有以手經皆為有餘 , 足經皆為不足之說者 ; 有以足六經屬水土木 , 手六經屬金與火之說者 ; 有以上體多受風熱 , 下體多感寒濕之說者 。 嗟嗟 ! 傷寒之理甚難 , 挈其綱領 , 示以大道 , 尚不能窺仲景之藩籬 , 若再多旁岐之說 , 使後學更無歸著矣 。 予故設此辯 , 匪敢政前賢之是非 , 聊以俟後人之詳審爾 !
陽證陰證辯
夫 《 內經 》 之所謂未滿三日者 , 可汗而已 ; 其滿三日者 , 可泄而已 。 蓋謂熱病而言也 , 故篇名 《 熱論 》。 熱病者 , 寒邪在於表之三陽 , 寒已化熱 , 故可汗而已 ; 在不從汗解 , 則熱邪已入於裡陰 , 故可下而已 。 若寒邪在表而不能化熱 , 及表陽虛脫者 , 太陽經有四逆湯之寒證 , 寒邪直中於里陰 , 感君 、 相二火之熱化者 , 少陰經有急下之火證 , 厥陰經有便膿血之熱證 。 此皆從人身中之氣化也 。 故邪在三陽曰陽證 , 能化熱曰熱證 , 不能化熱曰寒證 ; 在三陰曰陰證 , 病陰寒曰寒證 , 得火化曰熱證 。 又不可以病在陽而定為熱病 , 在陰而必為寒也 。
陽劇似陰陰劇似陽辯
陽劇似陰者 , 謂厥深熱亦深也 。《 厥陰篇 》 曰 :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 , 厥者必發熱 , 前熱者後必厥 , 厥深者熱亦深 , 厥微者熱亦微 。 所謂傷寒一二日者 , 謂一日病在太陽 , 二日病在陽明 , 寒已化熱 , 至四五日而後傳入於裡陰 , 故曰必發熱 。 言傷寒一二日必前發熱 , 至四五日而後厥也 。 深重微輕也 , 蓋熱邪深入 , 而裡氣不能外達 , 故熱深而厥亦深也 。 如此者 , 當知一二日之間 , 邪在表陽 , 曾發熱 , 而後傳入於裡陰也 。 (一日必見太陽之頭痛 。 )所謂陰劇似陽者 , 乃寒邪直中於里 , 陰盛而格陽於外 , 是以喜寒惡熱 , 揭去衣被 , 欲臥涼處 。 如此者 , 其人必躁 , 其脈沉細 , 或虛浮而亂 , 其舌必滑 , 其面色必清 ; 或赤浮於外 , 其膚必涼 , 或發熱者 , 必先涼而後熱 , 以手按之 , 始覺壯熱 , 久之反涼 。 此二者 , 先詳審其因證 , 而假象自露矣 。 若猶恐陽劇似陰 , 陰劇似陽 , 先以此搖惑於心中 , 則反有差誤 。
陰證本於陽虛辯
陽者 , 天氣也 , 主外 。 陰者 , 地氣也 , 主內 。 故陽在外 , 陰之使也 ; 陰在內 , 陽之守也 。 是以人之三陽 , 猶外之重門 ; 人之三陰 , 猶內之堂室 。 邪中於陰而為陰證者 , 乃重門不固 , 本陽虛也 , 雖然外城已破 , 內城尚可固守 。 蓋陽生於陰 , 裡氣實者 , 猶能外禦其侮 。 若表氣微虛 , 裡氣不守 , 則使邪中於陰矣 。 有一方士 , 華輿盛服 , 昂昂然至病者之家 , 審其脈證虛寒 , 曰 : 此陰證也 。 病者曰 : 不然 。 予保養數月矣 。 病者之妻 , 亦大慍於側 , 佯哂而譏之 。 方士赧言語澀 , 遂不敢用溫熱之藥 , 貿貿然而出 , 若有所失 。 悲夫 ! 不明陰陽之道而為醫 , 猶未能操戈而使之戰也 。
開之曰 : 陰陽之道 , 陽密為要 。 如陽氣不固 , 則邪不以次入 , 憂 、 恐 、 悲 、 喜 、 怒 , 皆傷五臟 , 邪即隨所傷之臟而乘之 , 又非獨腎精之能固守也 。
邪正虛實辯
岐伯曰 : 夫百病之始生也 , 皆生於風雨寒暑 , 陰陽喜怒 , 飲食居處 。 大驚卒恐 , 則血氣分離 , 陰陽破散 , 經絡厥絕 , 脈道不通 , 陰陽相逆 , 衛氣稽留 , 經脈虛空 , 血氣不次 , 乃失其常 。《 通評虛實論 》 曰 : 邪氣盛則實 , 精氣奪則虛 。 又曰 : 邪之所湊 , 其正必虛 。 是凡病未有不為邪氣所傷 , 而即為正氣虛脫者也 。 是以大骨枯槁 , 大肉陷下 , 胸中氣滿 , 喘息不便 , 皆因外感風寒 , 內傷五志之所致 。 故凡病當先卻其邪 , 調其血氣 , 順其所逆 , 通其所稽 , 則陰陽和平 , 而正氣自復 。 若止知補虛 , 而不清理其病 , 邪病一日不去 , 正氣一日不復 , 漸積至久而成不救之虛脫矣 。 又常見少年子女 , 因感外邪 , 而為發熱 , 咳嗽 , 或為唾血 , 或為夜熱 , 不行清理其邪 , 而致陰陽破散 , 血氣乾枯 , 有不數月而死者 , 有不周歲而死者 , 而曰此百日怯也 , 此周年怯也 。 悲夫 ! 夫少壯之人 , 精神日盛 , 血氣日生 , 若不因邪病而成虛怯 , 未之有也 。 有不因邪病而成虛怯者 , 奇恆之病也 。 (不因外感內傷 , 故曰奇恆 。 ) 《 大奇篇 》 曰 : 胃脈沉鼓澀 , 胃外鼓大 , 心脈小緊急 , 皆隔 , 偏枯 , 男子發左 , 女子發右 。 年不滿二十者 , 三歲死 。 (從內而外 , 故曰發 。 )夫人之榮衛血氣 、 皮肉筋骨 , 皆資生於胃腑水穀之精 。 胃脈沉鼓澀者 , 胃虛而生氣衰也 。 血氣不能榮養於身 , 故成偏枯之證 。 年未滿二十者 , 精神正盛 , 血氣方殷 , 而反見此衰敗之證 , 此因先天所秉之元氣虛薄 , 而後天不能資培 , 斯成自損之病 , 然亦至三年之久 , 而不致於速死 。 審辯邪正虛實 , 臨證要緊關頭 , 名醫之門多疾 , 若能分別救治 , 庶幾其有瘳乎 !
陽脫陰脫辯
陰陽虛脫 , 有外因 、 內因之分 , 有偏勝 、 偏絕之別 。 如邪中於陰 , 手足厥冷 , 脈微欲絕 , 此陰盛而生陽之氣欲絕於內也 ; 如欲冷飲 , 欲臥涼地 , 揭去衣被 , 躁而不安 , 此陰盛於內而陽欲脫於外也 , 急宜參 、 附 、 薑 、 桂以救之 ; 如發汗不解 , 身反大熱 , 此陽盛而陰絕於內也 , 如陽明病 , 發熱汗多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, 此陽盛於內而陰液外脫也 。 此外因之陰陽偏勝而偏絕也 。 若夫內因之陰陽 , 陽生於陰 , 陰生於陽 。 陽生於陰者 , 陽氣生於陰精也 ; 陰生於陽者 , 陰精之生於陽化也 。 陽化者 , 陽氣化水穀之精微 , 而生此精也 。 陰陽和合 , 交相生化 , 是為平人 。 如孤陽不生 , 獨陰不長 , 此陰陽之生機欲絕於內也 。《 難經 》 曰 : 脫陽者見鬼 , 脫陰者目盲 。 蓋陽脫者 , 從下而脫於上 ; 陰脫者 , 從上而脫於下 , 故脫陰而目盲者 , 尚有餘命之苟延 , 脫陽而見鬼者 , 不計日而死矣 。 夫陽脫之患 , 多有本於陰虛 。 如年老之人 , 足膝寒冷 , 此元陽之氣漸衰 , 而欲絕於下 , 宜用參附 、 半硫之類 , 以助生陽 。 如或因脾胃虛而穀精不生 , 或入房甚而腎精日損 , 或憂恐而藏精漸消 , 或煩勞而精神日耗 , 以致陰氣日衰 , 而陽將外脫矣 。 故治未病者 , 見陰精有虧 , 乃陽脫之漸 , 預培養其陰焉 。 若待陽氣外脫 , 用桂 、 附而欲其引火歸原 , 不知陰精者 , 陽氣之生原也 , 其原已絕 , 又安所歸乎 ? 故陽脫而用桂 、 附救之者 , 外因之脫也 ; 治內因而用桂 、 附者 , 助陽氣之衰於下也 。 (若陰虛而陽脫者 , 非桂 、 附可救 。 )故曰陰陽虛脫 , 有外因 、 內因之分 , 有偏勝 、 偏絕之別 。
病有新故辯
夫新病者 , 多宜於清解 ; 久病者 , 多宜於補養 。《 根結篇 》 曰 : 形氣不足 , 病氣有餘 , 是邪勝也 , 急瀉之 ; 形氣有餘 , 病氣不足 , 急補之 , 形氣不足 , 病氣不足 , 此陰陽俱不足也 , 不可刺之 , 刺之則重不足 , 重不足則陰陽俱竭 , 血氣皆盡 , 五臟空虛 , 筋骨髓枯 , 老者絕滅 , 壯者不復矣 ; 形氣有餘 , 病氣有餘 , 則陰陽俱有餘也 , 當瀉其邪 , 調其虛實 。 故曰 : 有餘者瀉之 , 不足者補之 。 此之謂也 。《 脈要精微論 》 曰 : 徵其脈小 , 色不奪者 , 新病也 ; 徵其脈不奪 , 其色奪者 , 此久病也 ; 徵其脈與五色俱奪者 , 此久病也 ; 徵其脈與五色俱不奪者 , 新病也 。 是凡病皆當審其形氣色脈 , 而分別其新故焉 。 然又有病久而重感新病者 , 又當清解其邪 , 而調其虛實 。 若見其病氣有餘 , 則以為病久而變劇 , 仍用久病之法治之 , 以致中道夭而不終其天年 , 乃不審新故之過耳 ! 夫血氣壯盛者 , 尚為邪所中 , 況久病之人 , 血氣虛衰 , 腠理不密 , 寧保其不復為邪氣之所傷乎 ?
飲酒傷脾辯
夫飲入於胃 , 遊溢精氣 , 上輸於脾 , 脾氣散精 , 上歸於肺 , 通調水道 , 下輸膀胱 , 水精四布 , 五經並行 。 是入胃之飲 , 從在內之脾肺 , 四布於皮毛 , 下輸於決瀆 , 而為津為溺 , 乃從內而外也 。 酒入於胃 , 隨衛氣而先行皮膚 , 先充絡脈 , 絡脈先盛 , 衛氣已平 , 轉入於經 , 而經脈大盛 , 是反從外而內也 。 蓋酒者 。 水穀之悍液 ; 衛者 , 水穀之悍氣 。 故隨衛氣而先行皮膚 , 是以飲酒者 , 面即赤 , 而小便獨先下 , 乃先通調於外而下輸也 。 其充滿於經脈者 , 復歸於脾肺 , 是以醉飽入房 , 多成中滿 、 噎隔 、 咳嗽 、 吞酸之病 , 蓋留積於內 , 不復通調於外 , 致傷脾 、 肺故爾 。
發汗利水辯
夫汗之生源有二 : 一出於充膚 、 熱肉之血 , 血之液化而為汗 , 此表汗也 ; 一出於陽明胃腑 , 乃水液之汗也 。 是以表汗止可微取 , 恐血液傷而陽氣脫 ; 若水液之汗 , 不妨如水淋漓 。 麻黃湯發表之劑也 , 麻黃空細如毛 , 能開發皮毛間之閉邪 。 植麻黃之地 , 冬不積雪 , 能通陽氣於至陰之下 。 又肺主皮毛 , 故配杏子以利肺氣 , 蓋內竅通而外竅始通也 。 如配石膏 , 乃直從陽明而發水液之汗 , 又非發表之劑矣 。 (配一味即大相徑庭 , 立方加減 , 可輕忽歟 ! )如小便不利者 , 用麻黃 、 杏子配八正散 , 內加二味 , 其應如響 , 蓋外竅通而內竅通 , 上竅通而下竅即利矣 。 予在苕溪 , 治一水腫者 , 腹大 , 膚腫 , 久服八正散 、 琥珀散 、 五子 、 五皮之類 , 小便仍淋漓 , 痛苦萬狀 。 予曰 : 此雖虛證 , 然水不行則腫不消 , 腫不消則正氣焉能平復 ? 時值夏月 , 予不敢用麻黃 , 恐陽脫而汗漏不止 , 以蘇葉 、 防風 、 杏子三味 , 各等分 , 令煎湯溫服 , 覆取微汗 , 而水即利矣 。 次日至病者之室 , 床之上下 , 若傾數桶水者 , 被褥幃簿 , 無不濕透 。 病者云 : 昨服藥後 , 不待取汗 , 而小水如注 , 不及至溺桶 , 而坐於床上行之 , 是以床下如此也 。 至天明 , 不意小水復來 , 不及下床 , 是以被褥又如是也 。 今腹滿 、 腫脹俱消 , 痛楚盡解 , 深感神功之救我 。 予曰 : 未也 。 此急則治其標耳 ! 子之病因火土傷敗 , 以致水泛 , 乃久虛之證也 。 火即人之元氣 , 必待脾氣 、 元氣復 , 而後可保其萬全 。 予即解維 , 寫一六君子方去甘草 , 加蒼朮 、 厚朴 、 炮薑 、 熟附子 , 每日令濃煎溫服 ; 即以此方令合丸藥一料 , 每日巳未時服之 , 即止其湯藥 。 半載後 , 病者之兄 , 備土物來謝曰 : 吾弟已全愈矣 。 予曰 : 如此之證 , 水雖行而正氣不復 , 後仍腫脹而死者比比 , 此命不應絕 , 非予之功也 。 雖然邪之所湊 , 其正必虛 , 若初腫之時 , 行去其水 , 正氣易於平復 , 醫者不知發汗行水之法 , 惟以疏利之藥利之 , 腫或減而無尾閭之泄 , 猶以鄰國為壑耳 ! 如久服疏利之藥 , 則正氣日消 , 水留日久 , 則火土漸滅 , 然後以此法行之 , 無濟於事矣 !
癱勞鼓膈為難治之因辯
夫飲入於胃 , 猶海之行雲氣於天下 ; 谷入於胃 , 由脾土之轉輸於四旁 。 是以水穀之津液 , 各走其道 , 五臟六腑皆以受氣 , 皮肉筋骨 , 咸以資生 , 故曰清陽發腠理 , 濁陰走五臟 , 清陽實四支 , 濁陰歸六腑 。 是止濁中之濁者 , 歸於大腸 、 小腸 、 膀胱 , 而為糞為溺也 。 夫勞怯 、 膈 、 脹之證 , 或久嗽而傷肺 , 或鬱怒以傷肝 , 或不得志意而心脾之氣不舒 , 或過於勞傷而腎藏之精漸絕 , 入胃之藥食 , 不能輸布於五經 , 惟走腸胃而為穢濁 , 故雖久服而毫無效驗也 。 即誤服其藥餌 , 亦不覺其有損 , 用參 、 苓之神品 , 亦不能受其精華 , 此皆郁逆之為故耳 ! 以致精神日減 , 肌肉日消 , 而漸無生氣矣 。 脹滿之病 , 在於腸胃之外 , 郛郭之中 , 如脾不運行 , 則藥食更不能及 。 知陰陽升降之理 , 五行運化之道者 , 先當理其脾胃焉 。 土氣化而灌溉四旁 , 坤德厚而資生萬物 , 津液生而陰火伏 , 地天泰而否隔消 , 脾氣運行則脹滿日減 , 筋骨濡潤則癱瘓可強 。 此端本澄源之大道也 。 若不知治本 , 惟以涼潤之藥 , 欲其降火生津 , 潤下飲食 。 夫脾喜燥而肺惡寒 , 脾土濕則不能輸運 , 肺氣寒則不能通調 , 以致津液不生 , 痰涎反甚 , 陰火炎而咳嗽頻 , 上下否而隔脹愈劇矣 。 (陰火不可撲滅 , 遇水愈熾 , 得所生之真精而後能制之 。 )
能醫傷寒即能醫痘疹 , 能醫痘疹即能醫癰毒辯
學士許叔微曰 : 能醫傷寒 , 即能醫痘疹 ; 能醫痘疹 , 即能醫癰毒 。 蓋能醫傷寒者 , 知表裡 、 陰陽 、 寒熱 、 氣血 、 邪正虛實耳 ! 傷寒之邪 , 從外而內 ; 痘疹之毒 , 從內而外 。 若夫癰毒 , 有因於風寒暑濕之外襲者 , 有因於喜怒飲食之內傷者 , 是以傷寒 、 痘疹 、 癰毒 , 皆當審其表裡 、 虛實而治之 。 如痘證之表實者 , 當清解其表 ; 裡實者 , 即疏利其里 , 血熱者 , 涼血 ; 氣逆者 , 理氣 ; 邪毒盛者 , 急宜清熱解毒 ; 正氣虛者 , 又當兼補其正焉 。 氣虛者 , 補氣 , 血虛者 , 補血 , 表虛者 , 固表 : 裡虛者 , 實里 。 是以治痘有寒熱溫涼之方 , 有功解補瀉之法 。 蓋瀉者 , 瀉其熱毒 , 補者 , 補其正虛 。 昔錢氏痘方 , 多用清涼 , 謂當清熱毒為要 。 陳氏專用溫補 , 謂血氣充足 , 而後能化毒成漿 。 此皆偏執一見 , 而不得中正之道者也 。 故為兒醫者 , 當以二氏之方 , 折中其間 , 審其邪正虛實而治之 , 萬無一失矣 。 至於癰毒之證 , 與痘證無二 , 而治法亦同 。 如陰毒在內而不起發者 , 即痘毒之內陷也 ; 根盤收斂而高聳者 , 即痘之界地分明而起脹也 ; 膿稠者 , 即痘之漿厚也 ; 無膿者 , 即痘毒之不化也 ; 能食者 , 即痘毒之盡發於外也 , 不能食者 , 毒氣尚壅滯於內也 , 收口者 , 即痘之結痂也 , 臭爛者 , 即痘之㹀爛不收也 。 或解 , 或攻 , 或補 , 或瀉 , 皆當以治痘之法治之 。 古來瘍醫 , 咸以為痛癢瘡瘍 , 皆屬於火 , 惟以寒涼之藥治之 , 或毒反冰伏而不起者 , 或始終用攻利之藥 , 致正氣虛脫而後成不救者 。 噫 ! 為兒醫 、 瘍醫者 , 能潛心於 《 靈 》《 素 》 仲景諸書 , 功德無量矣 。
乳癰鼠瘻辯
一婦人產後 , 乳上發癰 , 腫脹將半月 , 周身如針刺 , 飲食不進 。 余診之 , 六脈沉緊有力 , 視左乳連胸脅皆腫 。 予用麻黃 、 葛根 、 荊 、 防 、 杏子 、 甘草 、 石膏 , 令溫服取汗 。 次日復視之 , 曰 : 昨服藥後 , 身有大汗 , 而周身之痛盡解 , 乳上之腫脹亦疏 , 飲食亦進 , 服藥不啻十有餘劑 , 毫無效驗 , 奚此劑有如是之功也 。 予曰 :《 金匱要略 》 云 : 產後婦人喜中風 。《 生氣通天論 》 曰 : 開闔不得 , 寒氣從之 , 榮氣不從 , 逆於肉理 , 乃生癰腫 。 此係風寒外壅 , 火熱內閉 , 榮衛不調 , 以致腫痛 。 諸醫止以涼藥治熱 , 而不知開闔故也 。 今毛竅一開 , 氣機旋轉 , 榮衛流行 , 而腫痛解矣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食氣入胃 , 散精於肝 。 此腫屬陽明 、 厥陰二經 , 是以飲食不進 , 今經氣疏通 , 自然能食矣 。 又一老嫗 , 兩頰浮腫 , 每邊有核如梅子大 。 嫗曰 : 予一侄女 , 因生鼠痿而死 , 又一甥女 , 亦患鼠瘻而歿 , 今心甚憂之 。 余診其脈 , 兩寸口皆浮大 , 其證則頭痛 、 發熱 。 予曰 : 不妨 , 汝證乃風寒陷於脈中而為瘻 , 用解肌蘇散之劑則愈 , 與侄女 、 甥女之瘻不同 。 二女子之瘻 , 其本在臟 , 其末在脈 , 原系惡疾 , 有灸刺之法 , 載在 《 內經 》 骨空篇中 , 能依法治之 , 亦不至於死 , 此緣失於救治者也 。 籲 ! 治癰瘍者 , 可不知 《 內經 》 乎 !
能食而肌肉消瘦辯
胃乃受納之腑 , 脾為轉運之官 , 故水穀入胃 , 得脾氣之轉輸 , 而後能充實於四肢 , 資養於肌肉 。 胃為陽 , 脾為陰 , 脾與胃以膜相連 , 陰陽相交 。 如能食而瘦者 , 陽與陰絕也 。 夫陽明不從標本 , 從太陰中見之化 。 陽明乃燥熱之腑 , 不得太陰之濕化 , 則悍熱之氣更盛 ; 脾不得稟水穀之氣 , 則太陰之氣愈虛 。 是以胃中熱則消穀善飢 , 脾氣虛則肌肉日瘦 , 盛者愈盛而虛者愈虛 , 漸至五有餘而二不足 , 則死不治矣 。 夫人參 、 甘草 、 半夏 、 橘皮 、 生薑之類 , 乃助胃之品也 ; 白朮 、 蒼朮 、 山藥 、 黃耆 、 厚朴 、 茯苓 、 乾薑 、 大棗之類 , 乃助脾之品也 ; 枳實 、 黃連 、 大黃 、 石膏 、 麻仁 、 芍藥之類 , 乃抑胃之藥也 。 經言強者抑之 , 弱者扶之 。 不知藥性之所主 , 不分強弱之資抑 , 是以強者仍強 , 而弱者仍弱矣 。《 陽明篇 》 曰 : 胃氣生熱 , 其陽則絕 。 又曰 : 浮則胃氣強 , 其脾為約 , 麻仁丸主之 。 此陽與陰絕 , 而用抑強之法也 。
張開之曰 : 此外因之新病 , 故止用抑強之法 。 如病久而肌肉消瘦者 , 當以助脾之藥為君 , 宜胃之藥為臣 , 使胃氣與脾氣相通 , 瀉胃之藥為佐 , 斯為正治之法 。
奇恆論
夫病之生於內傷外感 , 人所共知 , 而奇恆之病 , 知之者鮮矣 ! 所謂奇恆者 , 異於恆常也 。 乃陰陽偏勝 , 五行逆傳 , 審證辯脈 , 大有徑庭 。《 內經 》 之論疾病者 , 不及二十餘篇 , 論奇恆之章有八 。 學者當用心參究 , 庶免五過之責 。
利論
(古文作利 , 今文作痢 。 )
夫利有三因 : 因於外感風寒暑濕 , 而為下利膿血者 , 有死有生 , 有氣有血 , 宜補宜瀉 , 宜寒宜熱 , 具在 《 傷寒論 》、《 金匱要略 》 及 《 千金 》 諸方 , 各宜隨證而分別治之 。 又有陽中霧露之氣 , 陰中渾濁之邪 , 血凝自下 , 狀如豚肝 , 陰陽俱厥 , 脾氣孤弱 , 五液注下 , 下焦不闔 , 清便下重 , 令便數難 , 臍築湫痛 , 命將難全 , 詳論 《 辨脈篇 》 中 。 此外因之下利也 。 有因食飲不節 , 起居不時 , 陰受之而入五臟 , 則填滿閉塞 , 下為飧泄 , 久為腸澼 , 此內因之下利也 。 有因於奇恆之下利者 , 乃三陽並至 , 三陰莫當 , 積並則為驚 , 病起疾風 , 至如霹靂 , 九竅皆塞 , 陽氣滂溢 , 干嗌喉塞 , 並於陰則上下無常 , 薄為腸澼 , 其脈緩小沉澀 , 血溫身熱死 , 熱見七日死 。 蓋因陽氣偏劇 , 陰氣受傷 , 是以脈小沉澀 。 此證急宜大承氣湯瀉陽養陰 , 緩則遂成不救 。 醫者不知奇恆之因 , 見脈氣和緩 , 而用平易之劑 , 又何異於毒藥乎 ? 予故曰 : 服平和湯而愈者 , 原不死之病 , 勿藥亦可 ; 服平和湯而後成不救者 , 醫之罪也 。
中風論
夫邪之中於人也 , 有皮肉筋骨腑臟之淺深 , 有陰陽寒熱燥濕之氣化 。 況風之善行而數變 , 是以傷於皮毛 , 則為頭痛 、 發熱 、 咳嗽 、 鼽涕之輕證 ; 入於血脈 , 則肌膚不仁 , 或為癘瘍 , 或為腫瘻 ; 邪在肌肉筋骨 , 則為痛痹 , 或為拘攣 , 或為偏枯 , 邪入於腹 , 或為飧泄 , 或為燥結 ; 邪入於腑 , 即不識人 ; 邪入於臟 , 舌即難言 , 口唾痰涎 。 此邪入之有淺深 , 而病之有死生輕重也 。 夫天有六淫之邪 , 風有六氣之化 。 邪襲於陽 , 則為熱化 ; 中於陰 , 則為陰寒 。 濕盛者 , 則痰涎上壅 ; 燥盛者 , 則腸胃下結 。 邪氣盛者 , 則病氣形氣皆盛 ; 正氣虛者 , 則病氣形氣皆虛 。 總屬天之風邪 , 而人身中有寒 、 熱 、 燥 、 濕 、 虛 、 實之化 。 是以河間謂中風主於火 , 丹溪謂主於痰 , 東垣謂主於氣 , 又曰 : 中風之病 , 惟年老者有之 。 此皆未明陰陽氣化之道也 。 夫喎僻拘攣 , 目斜不語 , 在童稚則為急慢驚風 , 在少壯則為中風卒暴 。 予一侄女 , 年二十餘 、 體甚豐厚 , 精神強旺 , 六月盛暑 , 恆貪風涼 , 臨窗露臥 。 忽一日頭大痛 , 身熱 , 無汗 , 口不渴而躁 , 手足拘急 , 口眼喎斜 。 余診之 , 六脈沉細 。 予曰 : 邪已入臟 , 此危證也 。 次日即不能言 , 口唾涎 , 藥亦不受 , 病三日而死 。 如此之候 , 年少壯盛者比比 , 又非獨於老人也 。 經曰 : 夏傷於暑 , 冬傷於寒 。 是夏月止有風暑 , 而無寒邪 , 即見陰寒之證 , 而宜於薑 、 附之熱藥者 , 乃邪中於里陰而不得陽熱之化 , 非天之寒氣也 。 (夏月陽氣盡發越於外 , 而裡氣虛寒 。 )時下名流 , 咸以此證為中寒 。 予微哂之曰 : 是固知年少之無中風也 。 若謂少壯之人 , 血氣充實 , 而不為風邪所中 , 是亦不應中寒 、 中暑矣 。 此習俗之固弊 , 牢不可破者也 。 或曰 : 然則老年之多中風者 , 何氣使然 ? 曰 : 年老之人 , 天癸已絕 , 血氣虛衰 , 腠理不密 , 故易於受風 , 且精氣竭而痰火盛 , 是以有因痰 、 因火 、 因氣之說焉 。 夫客氣邪風 , 中人多死 。 若五臟安和 , 元真通暢 , 不使形體有衰 , 病則無由入其腠理 。《 靈樞經 》 曰 : 八風之邪 , 皆從其虛之鄉來 , 乃能病人 。 三虛相搏 , 則為暴病卒死 。 兩實一虛 , 則為淋露寒熱 。 其有三虛而偏中於邪風 , 則為擊僕偏枯 。 故聖人避風 , 如避矢石 。 是聖人之教化 , 又何嘗有年老少壯之分也 !
頭痛論
夫但知三陽之脈 , 上循於頭 , 而為頭痛 , 不知厥陰與督脈會於巔 , 而少陰之骨髓通於腦也 。 止知風寒火熱在頭 , 而為頭痛 , 又不知足六經之證 , 上逆於頭 , 而為厥頭痛也 。 足六經之氣 , 能厥逆於頭 , 而為頭痛 , 又當知寒邪入腦 , 亦能傳於厥陰 、 少陰 , 而為陰證也 。 真頭病者 , 頭痛甚 , 腦盡痛 , 手足寒至節 , 死不治 。
心痛論
夫咸謂心痛者 , 乃胃脘當心而痛 , 不知有厥心痛也 。 厥心痛者 , 四臟之氣 , 逆客於心下而為痛也 。 心痛與背相控 , 善瘈 。 如從後觸其心 , 傴僂者 , 腎心痛也 ; 心痛如以錐針刺其心 , 心痛甚者 , 脾心痛也 ; 心痛色蒼蒼如死狀 , 終日不得太息者 , 肝心痛也 ; 臥若徒居 , 心痛間 , 動作痛益甚 , 色不變 , 肺心痛也 。 胃脘當心而痛者 , 上支兩脅 , 膈咽不通 , 食不下 。 各審其脈證 , 而隨經取之 , 分別寒 、 熱 、 虛 、 實而治之 , 無有不效者矣 。 若真心痛者 , 手足青至節 , 心痛甚 , 旦發夕死 , 夕發旦死 。
腹痛論
腹者 , 太陰之宮域 , 腸胃之郛郭 。 病滿痛者 , 有入腑干臟之分 , 有緩急輕重之別 。 如卒暴絞痛 , 面青肢冷 , 此邪直干陰分 , 急宜刺泄其邪 。 如暴吐下利 , 此邪傷陽明 , 名曰霍亂 。 若發熱頭疼 , 為欲愈也 。 如厥逆脈脫 , 急宜理中圓 , 甚者加附子 , 晬時脈還 , 手足溫者生 , 不復則死 , 此邪甚而胃氣絕也 。 如腹痛下利而能食者 , 乃邪入於腸中 , 利止則愈 。 此皆直中於內 , 而有臟腑輕重之分焉 。 又有邪傳五臟 , 而為腹痛者 , 始發於皮毛腠理 , 正氣不能御邪 , 泮衍於血脈中 , 而傳溜於內 , 大氣入臟 , 腹痛下淫 。 此淫傳敗絕之證 , 不及二十日而死 , 雖盧 、 扁再生 , 亦不能救 。 此證多有不究心者 , 悠悠忽忽 , 反為病家怨尤 。
消渴論
病陽明之燥熱而消渴者 , 白虎湯主之 。 此外因之渴也 。 胃氣弱而津液不生者 , 人參湯主之 。 此內因之渴也 。 有脾不能為胃行其津液 , 肺不能通調水道 , 而為消渴者 , 人但知以涼潤之藥治渴 , 不知脾喜燥而肺惡寒 。 試觀泄瀉者必渴 , 此因水津不能上輸 , 而惟下泄故爾 。 以燥脾之藥治之 , 水液上升 , 即不渴矣 。 故以涼潤治渴 , 人皆知之 , 以燥熱治渴 , 人所不知也 。
咳嗽論
咳者 , 肺證也 。 有邪在皮毛而為肺咳者 , 有五臟受邪 , 各傳與之肺而為咳者 。 此外因之咳也 。 有寒飲食入胃 , 從肺脈上至於肺 , 則肺寒而咳者 ; 有臟腑之鬱熱 , 上蒸於肺而為咳者 。 此內因之咳也 。 蓋肺者 , 五臟之長也 , 輕清而華蓋於上 , 是以臟腑之病 , 皆能上傳於肺而為咳 。 然其標見於肺 , 而其本在於臟腑之間 , 故當以標本之法兼而行之 , 治無不應矣 。《 咳論 》 曰 : 肺咳之狀 , 咳而喘息有音 , 甚則唾血 。 心咳之狀 , 咳則心痛 , 喉中介介如梗狀 , 甚則咽腫喉痹 。 肝咳之狀 , 咳則兩脅下痛 , 甚則不可以轉 , 轉則兩胠下滿 。 脾咳之狀 , 咳則右脅下痛 , 陰陰引肩背 , 甚則不可以動 , 動則咳劇 。 腎咳之狀 , 咳則肩背相引而痛 , 甚則咳涎 。 胃咳之狀 , 咳而嘔 , 嘔甚則長蟲出 。 膽咳之狀 , 咳嘔苦汁 。 大腸咳狀 , 咳而遺矢 。 小腸咳狀 , 咳而失氣 , 氣與咳俱失 。 膀胱咳狀 , 咳而遺溺 。 三焦咳狀 , 咳而腹滿 , 不欲食飲 。
砂證論
所謂砂者 , 身上有斑點如砂 , 或用麻刮之 , 則累累如硃砂 , 故名曰砂 。 此乃風寒濕邪 , 或山嵐瘴氣 , 襲於肌皮之間 。 皮者 , 肺之合 ; 肌者 , 脾之合 。 肺主氣而脾主腹 , 邪內干於肺 , 則氣逆而面青肢冷 , 干於脾 , 則腹中絞痛 。 故淺者刮之 , 深者刺之 , 使邪氣外泄 , 而痛可止 。 若邪甚而失於救刺 , 則邪干臟而氣機不轉 , 即不能救矣 。 近時名曰斑砂 , 宜刺百會 。 蓋刺百會出血 , 名為開瘄門 , 瘄即斑疹 , 故以治瘄之法治之 。 若非熱盛發斑 , 又不必取百會矣 , 虞天民 《 醫學正傳 》 曰 : 治砂證 , 或先用熱水蘸搭臂膊 , 而以苧麻刮之 ; 甚者針刺十指出血 , 或以香油燈照視胸背 , 有紅點處皆烙之 。 是斑點之說 , 其來舊矣 。 淬烙之法 , 有行之矣 。 近時以為新有之斑砂 , 乃失於涉略故耳 ! 夫熱邪在於皮膚 , 或寒邪化熱而後成斑 , 若卒中而即入於內者 , 面青肢冷 , 有何斑點 ? 若不急刺 , 則為卒死 , 又何假於照淬乎 !
痘論
痘疹之論 , 自昔及今 , 不啻百有餘家 。 然不參究 《 靈 》、《 素 》 諸經 , 不知臟腑血氣之生始出入 , 是以止知順 、 險 、 逆之證 , 而不知順 、 險 、 逆之因 , 不知其因 , 則不能用救治之法矣 。 夫人秉陰陽水火之氣而成此形 , 蓋有正氣 , 必有邪淫 , 此天地自然之理也 。 (在天地亦有淫氣 。 )是痘之毒氣 , 已萌於有生之初 。 夫有生之初 , 猶太極也 ; 三月而成形 , 先生兩腎 , 猶太極而分兩儀 。 是痘之根原在腎 。 腎為水臟 , 主藏精而化血 , 又為生氣之原 。 少陽之氣 , 乃水中之生陽 , 上與心主包絡相合 , 故痘之起發 , 隨少陽之正氣而上達於心包 。 (腎氣之交於心包 , 必從中焦而上 。 邪在陽明 , 則為嘔逆 , 陽明熱盛 , 則為發狂 。 故痘前發驚者 , 可治 。 若發於肝 、 脾 、 肺外合之皮膚肌肉間 , 毒邪不解 , 反內傷於肝則發驚 , 傷脾則泄瀉 , 傷肺則喘急 , 是以痘後發驚者 , 不治 。 )心主血 , 而包絡主脈 , 故毒從經而脈 , 脈而絡 , 絡而孫 , 從孫絡而出於皮膚者 , 順也 。 蓋痘乃精血中之火毒 , 故走於血分 , 而後能貫膿結痂 , 若走於氣分 , 則為水泡白殼矣 。 夫經絡為血分 , 皮膚肌腠為氣分 。 皮毛者 , 肺之合 ; 肌肉者 , 脾之合 。 皮膚 、 肌肉之中 , 有充膚熱肉之血 , 肝所主也 , 亦為氣分 。 故痘之順者 , 從經絡而出於皮膚 , 是以陸續出 , 而參差大小不齊 , 根窠收斂 , 界地分明 。 蓋界地乃皮膚 、 肌肉 , 而不為邪毒所傷故也 。 血華色而潤澤 , 根紅頂白 , 氣領成漿 , 蓋氣行脈外而血隨氣化也 。 所謂逆證者 , 走於皮膚之氣分 , 則一齊湧出如痱 , 時俗所謂肺經痘者此也 。 如走於氣分而留於肌腠 , 則唇腫眼脹 , 肉先浮而痘反平塌 , 時俗所謂脾經痘者此也 。 如走於氣分而留於充膚熱肉之血間 , 則皮薄而嬌紅可愛 , 光亮如燈 , 三者皆無血以成漿 , 終為不救 , 此因毒隨氣而走於肺脾肝 , 外合之皮膚肌肉間 , 實非肺經 、 脾經 、 肝經之痘毒也 。 又有一種夾疹之痘 , 此分走於氣分 、 血分 , 故尚為可治 。 若純走於氣分 , 雖智巧之士 , 不能為無米之炊矣 。 夫所謂險證者 , 乃火毒太盛 , 或阻滯於腎臟 , 或留蓄於心包 。 (毒滯於腎臟 , 則為腰疼肚痛 , 寒戰咬牙 , 甚則紫斑黑陷 ; 毒留於心包 , 則壯熱煩躁 , 便血 , 神昏 。 )此事在良醫 , 急施妙用 , 表實者解表 , 裡實者疏里 , 熱毒盛者急宜清解 , 不起發者攻發為先 。 此乃可生可死之急證 , 匪延時日者也 。 故證有重輕 , 方有緩急 , 若服平和湯而愈者 , 原不死之證 , 勿藥亦可 ; 服平和湯而後成不救者 , 醫之罪也 。 夫救逆之法 , 方書卻有冰肌散 , 治痘一齊湧出 , 服之復能斂入 。 予謂此方平易淺薄 , 焉能救其大逆 ! 門人金西銘 , 在丹陽 , 得一救逆湯方 。 予於邱漢沖先生處 , 得一丸方 。 以此三方 , 斟酌增減 , 合為一方 , 名曰五類救逆丹 , 逆證 、 險證 , 服之皆有奇驗 。 至於表裡 、 血氣 、 寒熱 、 虛實 , 又在臨證之士 , 兼以湯藥治之可也 。
附 : 五類救逆丹
龜板(用大龜底板酒炙 , 一兩) 鹿茸(大茄茸酥炙 , 九錢) 犀角(烏魚尖鎊 , 以人氣制研萬遍 , 九錢) 地龍(去土焙燥 , 一兩) 穿山甲(炒三錢) 落花生(如芋者是 , 切片焙燥 , 三兩) 血餘(用童男童女者 , 入新罐內填滿 , 鹽泥封口 , 炭火煨其灰成塊 , 研細 , 一兩) 天花粉(一兩一錢) 銀柴胡(一兩一錢) 當歸(大歸頭酒洗 , 切片焙燥 , 一兩) 芎藭(真川產而大者 , 五錢) 牡丹皮(酒浸一宿 , 切片焙燥 , 一兩一錢) 茜草(酒洗淨 , 一兩) 玄參(焙燥 , 一兩) 地骨皮(厚大者 , 一兩) 菟絲子(煮出絲焙燥 , 一兩) 連翹(七錢) 附子(臍中者 , 二錢 , 生用) 赤桂(二錢 , 桂附能導命門火毒外出 , 從治法也) 大生地黃(一斤 , 洗淨 , 搗取自然汁 , 調和前藥為丸) 上為極細末 , 入犀角 、 發灰和均 , 用生地黃汁和杵為丸 , 如龍眼核大 , 以上好硃砂飛過為衣 。 天泉煎湯 , 空心調服一丸 , 兒小者半丸 , 大者可服二三丸 。 如見其形證不順 , 預服此丹 , 若十分中有三分成膿者 , 即有生氣矣 。 如險證透發不起者 , 服之即起 。 如毒盛而起發不快 , 日可服二三次 。 如患逆證 , 而兒能飲酒者 , 服藥一服時 , 飲以甜酒一盞 , 或少少頻飲幾次亦可 。 蓋酒隨衛氣先行皮膚 , 先充絡脈 。 前方乃通經絡 , 清熱毒 , 心腎血分之藥 , 使在內之餘毒 , 仍走於經絡而出於皮膚 , 復飲以酒漿 , 使在外皮膚之毒 , 復與絡脈相通 , 此血氣出入之妙用也 。
附 : 百祥丸說
兒醫錢乙 , 字仲陽 , 載在宋史 , 一代之名流也 。 專用百祥丸 , 治痘之黑陷甚者 , 謂能轉禍為福 , 故有百祥之名 。 後人置之不用者 , 不知物性故耳 ! 夫大戟性能泄水 , 味苦寒而色紫赤 , 能瀉水中之火毒 , 浸於水中 , 其色青翠 , 蓋從子以泄母也 。 夫痘毒發原在腎 , 如初起腰疼肚痛 , 寒戰咬牙 , 乃熱毒太盛 , 不能透發 , 此危在俄頃 , 非大戟 、 大黃 、 芒硝之類 , 為釜底抽薪之法 , 則束手待斃矣 。 故表而出之 。 (疏殺其衷 , 則透發於外矣 。 )
張開之曰 : 痘之初發三日 , 主春生 ; 起脹三日 , 主夏長 ; 貫膿三日 , 主秋成 ; 結痂三日 , 主冬藏 。 若秋冬之不能收成者 , 多緣病釀於春 , 故熱毒雖盛 , 而能生長透發 , 內無留蓄 , 至秋冬無有不收成者 , 即正氣虛脫 , 不妨大用溫補 。 如使邪毒留滯 , 外內不清 , 邪之所湊 , 其正必虛 , 欲補其正氣 , 則礙於熱毒 , 欲清其熱毒 , 又妨於正虛 , 是以熱毒盛而不能透發者 , 死於三五之期 , 雖透發而裡氣不清者 , 終成粃稗 。 善治痘者 , 當預防其初焉 。
附 : 玄菟丸
夫稀痘之方法雖多 , 未有如玄菟丸之理甚精微 , 驗若桴鼓 。 蓋痘乃先天之毒 , 天一生水 , 地二生火 , 水火相濟 , 陰陽互交 , 乃水中之火毒也 。 玄乃水天之色 , 參者參也 , 參天地之化育者也 。 菟絲子一名女蘿 ,《 爾雅 》 名為玉女 。 蓋兔乃月魄 , 純陰之物 , 故有玉女之稱 。《 抱朴子 》 云 : 菟絲初生之根 , 其形如兔握 , 割其血以和丹藥 , 立能變化神異之品也 。 夫凡物得清涼水土之氣 , 而後能發芽 。 菟絲秉純陰之性 , 故得火暖而絲長 , 此物理陰陽之妙用也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腎者 , 至陰也 ; 至陰者 , 盛水也 。 肺者 , 太陰也 。 少陰者 , 冬脈也 。 故其本在腎 , 其末在肺 , 皆積水也 。 是肺腎天水之相通也 。 (肺屬天 。 )玄參具水天之性色 , 能於水中以清發其天花 。 菟絲有陰陽之妙用 , 能於至陰之中而透其陽毒 。 是以嬰兒在百日內 , 與此丸服之 , 或服至三歲 , 則毒盛者稀 , 而毒微者不出矣 。 (即熱毒盛者 , 亦無險逆之虞 。 )同邑盧子由先生 , 五十無子 , 得一種子奇方 , 即生二男 , 皆為痘壞 。 蓋種子方中 , 不無多熱藥耳 ! 後復生子 , 皆以玄菟丸服之 , 至六十有五 , 連舉六男六女 , 俱已長成 , 皆不為痘疹所壞 。 玄菟之功效 , 豈淺淺哉 ! (盧氏以此為秘方 。 )
疹論
(古名疹 , 今名瘄 。 )
痘乃先天之毒 , 疹屬後天之邪 。 先天止有水火 , 後天始備五行 。 產下發聲吮乳 , 肇自後天 , 是以發聲之時 , 口中有毒即嚥下 , 而歸於陽明 。 故瘄之毒氣 , 發於陽明 , 上達於肺 , 出於皮毛 。 肺主氣而外合皮毛 , 是以痘毒走於血分 , 而氣以化之為順 , 瘄毒走於氣分 , 而血以和之為順 , 若走於血分而見雲頭紫赤斑者 , 逆也 。 瘄乃氣分之毒 , 更速於痘 , 若停留於胃則爛牙齦 , 阻滯在肺則為鼻扇喘急 , 發表疏里 、 清熱解毒 , 事在良醫之臨證妙用者也 。 夫氣為陽 , 血為陰 。 痘乃精血中毒 , 故應四時之生長收藏 , 以合地支之數 ; 瘄乃氣分之毒 , 是以一日三烹 , 三而三之 , 以應陽九之終 。 痘發於陰 , 故宜頭面稀疏 , 不喜獨參陽位 ; 瘄發於陽 , 故喜大烹頭面 , 不宜惟在心胸 。 此人之陰陽血氣 , 應天地自然之道也 。 男玉師問曰 : 相傳痘先出而瘄後出者為順 , 如瘄在痘先 , 後要復出 , 此亦應先天后天之義歟 !
附 : 治瘄主方
葛根 桔梗 荊芥 防風 杏仁 甘草 牛蒡子 橘皮 上方用泉水煎服 , 再隨四時之氣而加減用之 。 如寒閉者宜麻黃 , 熱閉者宜石膏 , 食閉者宜枳 、 樸 、 山楂 。 熱甚者加黃芩 、 黃連 ; 毒甚者加白花地丁 、 西河柳 ; 渴者加知母 ; 喘者倍杏仁 ; 裡實者加葶藶 、 牽牛 。 蓋痘疹有血氣之分 , 而用藥亦宜分別 。 如大黃 、 大戟 , 血分之瀉藥也 ; 葶藶 、 牽牛 , 氣分之瀉藥也 。 黃連形壘如連珠 , 瀉心火之藥也 ; 黃芩外肌皮而內腐空 , 故名空腸 , 又名腐腸 , 乃瀉肺而清肌表之藥也 。 肺主氣而心主血 , 故清痘之熱毒 , 宜以連為君而芩為佐 , 清瘄之熱毒 , 宜以芩為君而連佐之 。 又如金銀花 , 花開黃白 , 藤名忍冬 , 能啟陰氣而解氣分血分之熱毒 , 蓋黃走血而白走氣也 , 故解痘毒者宜之 , 而瘄毒亦可 。 若夫白花地丁 , 又專於瘄證者也 。 此用藥之大關目 , 學者引伸觸類 , 微妙無窮 。
胎前論
《 易 · 系 》 曰 : 男女媾精 , 萬物化生 。 是五類昆蟲 , 咸感陰陽精氣而成孕育 。 腎主藏精 , 為生氣之原 , 故胎之根本在腎 , 假血以成形 。 衝任之血 , 肝所主也 , 故始於肝臟主養 , 肝氣暴虛 , 故多思酸作嘔 。 夫人生於寅 , 故始於厥陰木 , 臟腑之精氣 , 次序資養 , 至十月而五行之陰陽已周 , 十干之氣已化 , 歸於壬癸而生 。 (戊癸化火 , 丁壬化木 。 )此天地生成之道也 。 一月肝木 , 二月膽木 , 三月君火 , 四月相火 , 五月脾土 , 六月胃土 , 七月肺金 , 八月大腸金 , 九月腎水 , 十月壬水 , 臟腑陰陽之氣 , 循序相生 , 如主養之氣不足 , 則胎亦不長矣 。 (胎長如瓜 , 若不長 , 則有隕落之虞 。 ) 《 金匱要略 》 云 : 懷身七月 , 太陽當養不養 , 此心氣實 , 當刺瀉勞宮 , 蓋因火制其金也 。 故如土氣主養 , 當培其土而抑其木 ; 金氣主養 , 當瀉其火而資其金 。 以逐月主養之臟腑 , 審其虛實而調之 , 此養胎之大要也 。 又火能速物 , 是以三月 、 四月 , 多有半產之虞 ; 火能剋金 , 故七月亦有不足之慮 , 如胎氣熱者 , 當預防之 。 胎以腎為本 , 故養胎以地黃 、 杜仲為君 , 坤德厚而資生萬物 , 故白朮 、 大棗為安胎之聖藥 ; 胎從血長 , 是以四物湯乃胎產之要方 。 胎寄而生 , 故桑上寄生 、 川續斷 , 力能系胞 ; 火能速物 , 故芩 、 連 、 益母 , 皆為要藥 ; 氣化則血行而胎長 , 故砂仁 、 橘皮 、 紫蘇 、 枳殼 , 宜兼用以疏氣 。 夫天地交而萬物生 , 水火濟而陰陽平 , 是以阿膠 、 艾葉 、 香附 、 茯苓 , 得交感之妙用者也 。 至於胎前百病 , 以治病 、 養胎之法 , 兼而行之 , 此胎前之大綱領也 。 (婦人小兒 , 總是陰陽氣血 , 止多胎產 、 痘疹耳 ! 其餘百病皆歸一法 , 是以 《 靈 》、《 素 》 諸經 , 不過分別數條 , 學者當明白此理 。 )
開之曰 : 肺屬天 , 七月而生者 , 得乾金之氣 , 故能育而且壽 ; 九月感天癸之氣 , 十月得化運之全 , 若八月則不育矣 。
產後論
產後氣血兩虧 , 宜於溫補 , 但初產者 , 惡血未行 , 先宜導滯 , 以防上奔 。 新產婦人喜中風 , 產後土虛能停食 , 產後燥結多血阻 , 此三者是為實證 , 宜於清補相兼 。 如無此三證 , 氣虛者補氣 , 血虛者補血 , 寒者溫之 , 熱者涼之 , 隨其所利而行之 , 此產後之大法也 。 予嘗用大劑人參 、 薑 、 附 , 救產後虛脫之危證 , 用芍藥以利熱燥之留停 , 又何嘗忌人參之補 , 薑 、 附之熱 ? 而芍藥亦未嘗酸斂也 。
急下論
《 陽明篇 》 曰 : 傷寒六七日 , 目中不了了 , 睛不和 , 無表裡證 , 大便難 , 身微熱者 , 此為實也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陽明病 , 發熱汗多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發汗不解 , 腹滿痛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《 少陰篇 》 曰 : 少陰病 , 得之二三日 , 口燥咽乾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少陰病 , 自利清水 , 色純青 , 心下必痛 , 口乾燥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少陰病 , 六七日 , 腹脹 , 不大便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夫寒傷六經 , 止陽明 、 少陰之有急下證者 , 蓋陽明秉悍熱之氣 , 少陰有君火之化 , 在陽明而燥熱太甚 , 緩則陰氣絕矣 , 在少陰而火氣猛烈 , 勿戢將自焚矣 , 非腸胃之實滿也 。 若實在腸胃者 , 雖十日不更衣 , 無所苦也 。 如此六證 , 若究省不到 , 不敢急下 , 故病此者 , 鮮有能生之 。 且予嘗聞之曰 : 痞 、 滿 、 燥 、 實 、 堅 , 五證皆備 , 然後可下 。 噫 ! 當急下者 , 全不在此五字 。
急溫論
《 少陰篇 》 曰 : 少陰病 , 脈沉者 , 急溫之 , 宜四逆湯 。《 太陽篇 》 曰 : 病發熱頭疼 , 脈反沉 , 身體疼痛 , 當救其里 , 宜四逆湯 。 夫急溫 、 急救之在少陰 、 太陽者 , 有水火寒熱之氣化也 。 病在少陰 , 感君火之甚者 , 急下之 ; 病陰寒之劇者 , 急溫之 。 寒傷太陽 , 欲如連樞 , 神氣乃浮 , 脈反沉者 , 陽反內陷也 , 故當救其里 。 二者止見脈沉 , 若待其厥冷脈絕 , 則不救矣 。 故所謂急者 , 如人墮於水火之中 , 緩即焚溺矣 。
汗下論
一熏一蕕 , 十年遺臭 , 故去邪莫如速也 。 曰 : 汗多亡陽 。 如表邪盛者 , 汗之而解 , 以養陽也 。 曰 : 下多亡陰 , 如里邪實者 , 下之而解 , 以養陰也 。 多者 , 謂其太過也 。 太過不可 , 而況妄行乎 !《 靈樞經 》 曰 : 上焦開發 , 宣五穀味 , 熏膚充身澤毛 , 若霧露之溉 , 是謂氣 。 蓋氣化而汗出溱溱也 。 又曰 : 奪血者無汗 , 是血氣不足 , 邪不得從汗解也 。《 傷寒論 》 曰 : 微則陽氣不足 , 澀則無血 。 下之 , 則心下痞鞭 , 是血氣不足 , 又難從下解也 。 當知邪賊宜攻 , 而正氣又當培養 。 夫邪正相持 , 則為寒熱出入 , 邪負則愈 , 正北則危 。 汗下之法 , 猶援兵也 。 善用兵者 , 寡可以敵眾 , 弱足以勝強 。 若不審虛實 , 不識形勢 , 而妄攻之 , 反為賊害矣 !
往來寒熱論
《 辨脈篇 》 曰 : 病有灑淅惡寒 , 而復發熱者何 ? 答曰 : 陰脈不足 , 陽往從之 ; 陽脈不足 , 陰往乘之 。 曰 : 何謂陽不足 ? 答曰 : 假令寸口脈微 , 名曰陽不足 。 陰氣上入陽中 , 則灑淅惡寒也 。 曰 : 何謂陰不足 ? 答曰 : 尺脈弱 , 名曰陰不足 。 陽氣下陷入陰中 , 則發熱也 。 陽脈浮 、 陰脈弱者 , 則血虛 , 血虛則筋急也 。 其脈沉者 , 榮氣微也 。 其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 , 衛氣衰也 。 榮氣微者 , 加燒針 , 則血流不行 , 更發熱而躁煩也 。 夫臟脈為陰 , 腑脈為陽 ; 血為陰 , 氣為陽 ; 榮為陰 , 衛為陽 ; 內為陰 , 外為陽 。 此所言陰陽者 , 非此之謂也 , 乃陰陽之氣耳 ! 陰陽之氣者 , 先天之水火也 。 在地為水 , 在天為寒 ; 在地為火 , 在天為熱 。 無形之氣 , 曰陰曰陽 ; 有形之徵 , 曰水曰火 。 陰陽氣交 , 是為平人 。 乘於脈中 , 則為往來寒熱矣 。 故始曰陰脈 , 曰陽脈 , 復曰寸口 , 曰尺脈 , 曰陰氣 , 曰陽氣 , 曰陰中 , 曰陽中 , 謂陰陽之氣相乘 , 入於脈中而見於寸尺也 。 蓋以寸尺分陰陽 , 非臟脈為陰脈 , 腑脈為陽脈也 ; 又非謂內絡於臟腑者為陰脈 , 外絡於形身者為陽脈也 。 中脈中也 , 陰中 、 陽中者 , 謂身半以上為陽 , 身半以下為陰 , 故曰上入下陷也 。 此陰陽之氣 , 乘於脈中 , 而為寒為熱 , 非脈中之血虛 , 故曰陽脈浮 、 陰脈弱者 , 則為血虛也 。 血虛則筋急者 , 謂血行脈中 , 滲於脈外 , 肝臟所主 , 而血自有陰陽之分也 。 (脈內為陰 , 脈外為陽 。 )榮氣微者 , 其脈沉 , 衛氣衰者 , 其脈浮 。 謂陰陽相乘者 , 見寸口脈微 , 尺中脈弱 , 非榮衛之為陰陽 , 而脈之浮沉也 。 如燒針則血流不行者 , 謂血隨榮轉 , 非隨陰陽之氣而往來也 。 更發熱而躁煩者 , 謂榮氣之生於陽明 , 而主於心 、 腎也 。 燒針之火氣傷陽明則發熱 , 傷心 、 腎則躁煩 。 此言榮血生於後天水穀之精 , 陰陽本於先天水火之氣 , 乃陰陽之氣乘於脈中 , 而為寒為熱 , 非榮血之為寒熱也 。 男玉師曰 : 何以治之 ? 曰 : 金匱腎氣丸為主方 , 配四物以養血 。
潮熱論
胃為水穀之海 , 而外合海水 , 是胃氣晝夜升降 , 如潮往來 。 但平人有潮而不為熱也 , 如有邪病留於脈肉筋骨間 , 隨潮而出 , 則為發熱 。 故當審其先發於何部 ? 何處獨盛 ? 分六經而治之 , 與夜熱之不同也 。 夜熱本於陰虛 , 潮熱因於病氣 , 潮熱一潮而退 , 夜熱至旦方涼 , 因 、 證不同 , 治法亦異 。 (傷寒潮熱 , 列於 《 陽明篇 》 中 。 )
《 傷寒論 》 編次辯
仲祖 《 傷寒論 》, 其中條緒井井 , 原系本文 , 非叔和所能編次 。 蓋謂斷簡殘篇者 , 是因訛傳訛也 。 如痓 、 濕 、 渴三種 , 非傷寒之病 , 因病在太陽而與傷寒相似 , 故先提出於 《 太陽篇 》 外 。 溫病風溫 , 原因傷寒所致 , 然非卒病之風寒 , 故先分別於 《 太陽篇 》 中 。 太陽為諸陽主氣 , 故首提太陽之為病 , 次中風 , (風即寒中鼓動之氣 , 故篇名 《 傷寒論 》 而反先提中風 。 )次傷寒 , 次傳經 , 次桂枝湯證 , 次麻黃湯證 。 如六經篇首 , 則曰某經之為病 , 若六經所概論者 , 總歸於太陽之首篇 。 其間條分縷析 , 有斷有續 。 予於斷續間 , 首加一圈 , 如學 、 庸 、 孔 、 孟之分章 , 便後學之體認 。 此皆仲祖位置 , 非叔和編次也 。
再按仲祖一百十三方 , 為形層淺深 , 陰陽寒熱而設 , 無分風與寒也 。 如邪在皮毛者 , 宜麻黃湯 ; 在肌腠者 , 宜桂枝湯 。 故曰桂枝本為解肌 , 然中風之用桂枝者 , 始受之風邪 , 不閉於皮毛 , 而入於肌腠 , 故桂枝湯為中風之首方 。 如寒邪發汗不解 , 而入於肌腠者 , 亦屬桂枝湯證 。 故邪病太陽 , 而無分風與寒者 , 則曰太陽病 ; 有風寒之分者 , 則曰太陽中風 , 曰中風發熱 , 曰傷寒 。 如風寒之邪 , 皆可為柴胡湯證者 , 則曰傷寒五六日 ; 中風皆可為陷胸湯證者 , 則曰浮則為風 , 曰傷寒五六日結胸熱實 。 如瓜蒂散證 , 則曰傷寒中風 。 蓋始受之時 , 有風寒之分者 , 分中風 、 傷寒 。 如病在太陽 , 感太陽之熱化者 , 則曰太陽病 , 病在陽明 , 感陽明之燥化者 , 則曰陽明病 , 而無分風與寒矣 。 至如大 、 小青龍湯證 , 乃病太陽寒水之氣者也 。 太陽之上 , 寒氣主之 , 故太陽標陽而本寒 。 大青龍證 , 太陽標本之為病也 ; 小青龍證 , 病太陽之陽而動其水氣也 。 曰太陽中風 , 謂風中太陽之氣也 。 脈浮緊者 , 浮則為風 , 緊則為寒 , 乃天之風邪 , 與太陽之寒氣相搏 , 而見於脈也 。 發熱者 , 風在太陽而為熱也 ; 惡寒者 , 病太陽之寒氣也 ; 身疼痛者 , 風寒之邪 , 尚及於形身 , 不汗出者 , 邪正之氣陷於內也 ; 煩躁者 , 太陽標本之氣化也 。 此風中太陽之熱邪 , 而兼病其本寒 , 故用麻黃 、 桂枝之複方 , 去芍藥之苦平 , 易石膏之甘辛 , 直從內而透發於外也 。 如汗出惡風者 , 風邪在外 , 故不可服 。 蓋汗之生 , 原有二 : 一出於表者 , 血液之汗也 ; 一出於里者 , 陽明水穀之汗也 。 麻黃湯 , 發表汗之劑也 ; 桂枝湯 , 解肌腠之邪也 。 如麻黃配石膏 , 乃直從里而發陽明水液之汗矣 。 邪不在裡而妄動其陽明 , 是以筋惕肉瞤 , 陽明主肌而主宗筋也 。 又如傷寒脈浮緩者 , 乃寒傷太陽 , 而邪正之氣 , 並陷於內也 。 夫天之寒邪 , 與太陽之陽氣 , 相搏於膚表之間 , 其脈則緊 。 (風與寒搏 , 寒與陽搏 , 乃陰陽相搏 , 其脈皆緊 。 )此寒傷太陽 , 寒已化熱 , 邪正相合 , 而陷於內 , 故止見虛浮之緩脈也 。 身不疼者 , 邪在內也 。 但重者 , 陽氣陷也 。 乍有輕時者 , 正氣欲出也 。 太陽與少陰標本相合 , 如寒傷太陽而見少陰證者 , 則為一身手足盡熱 , 以熱在膀胱 , 必便血也 。 蓋太陽與少陰 , 在標本寒熱之合化 , 寒在太陽 , 則病反其本而為熱矣 ; 及於里陰 , 則同氣相感於少陰之火氣矣 。 故曰無少陰證者 , 大青龍湯發之 。 上章乃風動之邪 , 入於裡而尚涉於形身 , 故見浮緊之脈 , 疼痛之證 , 宜大青龍湯主之 。 此乃寒凝之氣 , 入於裡而無形身之痛 , 故恐轉屬於少陰 , 藉陽氣之欲出 , 乍有輕時 , 而以大青龍湯發之 。 此風寒之邪 , 病太陽之標陽 , 而兼動其本氣者也 。 又傷寒表不解 , 心下有水氣者 , 病太陽之陽 , 而動膀胱之水氣也 。 乾嘔者 , 水氣上逆也 。 (水火相交者 , 正氣也 ; 水氣上乘者 , 邪氣也 。 )發熱者 , 寒在太陽而為熱也 。 咳者 , 水氣上通於肺也 。 病表陽之氣而動其水氣 , 則氣不化而水不行 , 故有或渴 , 或利 , 或噎 , 或小便不利 、 少腹滿 , 或喘之證也 , 宜小青龍湯主之 。 用麻黃 、 桂枝 、 甘草 、 芍藥 , 以清肌表之邪 ; 用乾薑 、 半夏 、 細辛 , 以助火土之氣 ; 用五味子之酸 , 助春生之木氣 , 以泄冬令之寒水也 。 渴者 , 火鬱於上 , 水逆於下 , 故去半夏之燥 , 加栝蔞根 , 通水液以上滋 。 利者 , 寒水在下 , 火氣不能下交 。 蕘花性寒屬水 , 用花萼之在上者 , 如雞子大 , 熬令赤色 , 皆取其象心 , 導火氣溫煊於下也 。 水得寒氣 , 冷必相搏 , 其人即噎 , 故加附子以散寒 。 小便不利 、 少腹滿者 , 土受所勝之侮 , 而不能制化 , 故加茯苓補中土以伐水邪 。 喘者 , 加杏子以利肺氣 。 此在表之邪 , 入於裡而動其水氣 , 故並去其麻黃 。 又傷寒心下有水氣 , 咳而微喘 , 發汗不渴 , 服湯已渴者 , 此寒去欲解也 , 小青龍湯主之 。 此表邪已解 , 而寒水之氣上逆也 。 咳而微喘者 , 水氣上乘於肺也 。 發熱不渴者 , 得太陽之氣化也 。 服湯已渴者 , 水寒之氣外散 , 而復傷太陽之氣也 , 故仍以小青龍主之 。 經曰 : 太陽之上 , 寒氣主之 , 在天呈象 , 在地成形 , 在天為寒 , 在地為水 。 天有六氣 , 地有五行 , 人秉天地之氣而生 , 兼有此五行六氣 , 是以大青龍證 , 病太陽之陽 , 而動其寒氣者也 。 故宜大青龍湯以發汗 , 謂在天之龍 , 能行雲而施雨也 。 小青龍證 , 病太陽之陽 , 而動其水氣者也 , 故宜小青龍主之 , 謂潛藏始蟄之龍 , 能泄冬令之寒水也 。 又如少陰病 , 真武湯主之者 , 病少陰而動其水氣也 ; 四逆散主之者 , 病在少陰得君火之熱化而動其水氣也 。 蓋太陽 、 少陰 , 乃水髒水腑 , 皆有寒熱之氣化者也 。 若夫外因之水 , 停飲於中焦者 , 又屬五苓散證 。 蓋其因有不同 , 而治法亦別 , 是以有發表之方 , 有解肌之方 , 有散寒之方 , 有行水之方 , 有氣分之方 , 有血脈之方 , 有胸脅之方 , 有腹胃之方 , 有卻邪之方 , 有補正之方 , 有大涼之方 , 有大熱之方 , 有大補之方 , 有大瀉之方 , 有和解之方 , 有寒熱補瀉兼用之方 , 皆從形層外內之淺深 , 寒熱虛實之氣化 , (麻黃 、 桂枝分形層 , 大 、 小青龍論氣化 。 )不然止屬風 、 寒二邪 , 奚有三百八十九證之分耶 ? 明乎形層 、 氣化之道 , 傷寒大義 , 思過半矣 。
風傷衛寒傷榮辯
風乃天之陽邪 , 傷人衛氣 , 寒乃陰邪 , 傷人榮血 ; 同氣相感耳 。《 辨脈篇 》 所謂風傷衛 、 寒傷榮者 , 謂風寒兩感 , 榮衛俱傷 , 風則傷衛 , 寒則傷榮 , 以言其大概 。 若夫天之風寒 , 傷人氣血 , 或中於陰 , 或中於陽 , 無有恆常者也 。 人之皮毛肌腠 , 氣分為陽 , 血脈為陰 , 榮行脈中 , 衛行脈外 。 風雨寒暑之中人也 , 始於皮膚 , 皮膚緩則腠理開 , 開則邪從毛髮入 , 入則抵深 , 深則毛髮立 , 毛髮立則淅然 , 故皮膚痛 ; 留而不去 , 則傳舍於絡脈 。 是風寒之邪 , 皆始傷皮毛之氣分 , 留而不去 , 而後傳舍於經榮者也 。《 靈樞經 》 曰 : 傷寒形 , 乃病形 ; 風傷經脈 , 經脈乃應 。《 金匱真言 》 曰 : 八風發邪 , 以為經風 。 觸五臟邪氣發病 , 是又寒傷氣而風傷榮矣 。 蓋陰陽之道 , 變化不測 , 故 《 內經 》 自有矛盾之文 , 以意逆志 , 庶為得之 , 若膠執文辭 , 又不可與論陰陽矣 。 至於 《 傷寒論 》 之中風 , 更為不同 , 非春傷之風 , 亦非四時所中之風 , 即嚴寒鼓動之氣 , 故中風首節曰 : 嗇嗇惡寒 , 淅淅惡風 。 寒乃陰凝之邪 , 閉於皮毛之間 , 故用麻黃湯以發散 ; 風乃鼓動之氣 , 開發皮毛 , 入於肌腠 , 故宜桂枝湯以解肌 。 是又寒在皮毛而傷氣 , 風入腠理而將傷於榮矣 。 太陽之氣 , 主於皮毛之間 , 寒傷太陽 , 是以六氣相傳 , 七日來復 , 若入於經榮 , 則為桃仁承氣 、 抵當湯之血證 , 不復再傳陽明矣 。 寒傷氣 , 故曰 : 傷寒一日 , 太陽受之 , 脈若靜者為不傳 , 頗欲吐 , 若躁煩脈數急者 , 為傳也 。 又曰 : 傷寒二三日 , 陽明 、 少陽證不見者 , 為不傳也 。 此寒在太陽之表 , 故有六氣之相傳 , 風入於肌腠 , 故不為傳經之邪也 。 至於春傷之風 , 四時所中之風 , 或傷於皮毛 , 則為嚏淚喘咳 ; 入於肌腠 , 則為肌膚不仁 , 傷於筋骨 , 則為痛痹拘攣 , 入於脈中 , 或為鼠瘻 , 或為厲瘍 , 久風入中 , 則為腸風飧泄 ; 或中於腑 , 即不識人 ; 或中於臟 , 舌即難言 , 口吐涎 。 此在 《 靈 》、《 素 》、《 金匱 》 諸經中求之 , 與 《 傷寒論 》 之中風不相同也 。
醫學入門
《 金匱要略 》 曰 : 千般疢難 , 不越三條 : (疢 , 醜刃切 , 音趁 。 )一者經絡受邪入臟腑 , 為內所因也 ; 二者四肢九竅 , 血脈相搏 , 壅塞不通 , 為外皮膚所中也 ; 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 。 以此詳之 , 病由都盡 。 ( 《 金匱 》 )二條 , 皆重外因 , 以房室 、 服食為內因 。 )宋成無己曰 : 病有三因 : 一者外因於天 , 二者內因於人 , 三者不內外因 。 外因於天者 , 風寒暑濕之六淫也 ; 內因於人者 , 喜怒憂恐之七情 , 及飲食 、 房勞也 ; 不內外因者 , 金刃 、 跌撲 、 蟲獸 、 笞杖之所傷也 。 人之百病 , 不外此三者 。 夫傷寒 , 外因也 , 而 《 傷寒 》 經旨 , 風寒暑濕之六氣 , 咸所具載矣 。 其間分析表裡 、 陰陽 、 寒熱 、 氣血 、 邪正虛實 , (內外百病 , 不出此十二字 。 )靡不備悉 。 明乎傷寒之道 , 千般病難 , 不出於範圍焉 。 故醫學入門 , 當從傷寒始 , 先難其所難 , 而後易其所易 。 蓋外因之病暴而危 , 內因之病徐而持 。 (中風 、 瘧 、 痢 、 痿 、 痹 、 疝 、 厥 、 頭腹諸痛 , 多系外因 。 )故治外感者 , 可以活人 , 可以死人 ; 治內傷者 , 或少有失誤 , 未即為害 。 是以能醫內傷 , 而不諳治傷寒者 , 未可醫名也 ; 能醫傷寒 , 而不諳治內傷者 , 未之有也 。
醫以力學為先
月三 、 六 、 九晨 , 集及門 , 說 《 內經 》 及 《 傷寒論 》, 講畢 , 謂諸生曰 : 時俗相沿云 , 行醫全憑時運 , 予以為不然 。 諸生來學 , 當苦志讀書 , 細心參究 , 庶可免庸醫之責 , 若憑時運 , 則何業不可為 , 而習此苦難之事 ! 設使殺一不辜 , 而救百人 , 其功不能贖罪 。 蓋救人乃醫家分內事 , 況多有病之輕者 , 有病之自能愈者 , 或病雖劇而可救者 。 越人曰 : 僕不能生人耳 , 不起之病 , 僕能起之 , 是非必死之病 , 而醫能活之 。 若使病者不死於病 , 而反死於醫 , 又何異於梃刃 , 是以救人之功小 , 誤傷之罪大 。 試觀栽杏叟 , 尚誤投藥餌 , 傷及母子二命 , 況平人乎 ? 然此亦警世之事也 。 古今名流 , 皆生前根氣豐厚 , 若再加培植 , 即可名登仙籍 , 惜乎不能何也 ? 既已名擅當時 , 焉肯虛心下士 , 況一人之精神有限 , 或忙中有錯 , 即誤用其藥 , 亦不自知其非 , 病家延請惟艱 , 幸而至之 , 焉敢論其是非 , 即服藥有誤 , 反歸於死者之命 。 是以運之小者其過小 , 運之大者其過大 。 諸生能鑑予言 , 潛心好學 , 將來運之小者可大 , 運之大者可無過矣 。
開之曰 : 歷觀古今醫家 , 有子孫顯達者 , 有子孫式微者 , 大有霄壤之分 , 若不圖名 、 不貪利 , 虛衷受益 , 存心活人 , 有不永昌厥後者乎 !
又曰 : 古稱醫士為山中宰相 , 謂能燮理陰陽 , 調和氣味 , 操生殺之柄耳 !《 記 》 云 : 醫不三代 , 不服其藥 。 許學士曰 : 謂能讀三代之書 。 予以為世代相傳 , 又能讀書好學 , 猶簪纓世胄 , 士之子而恆為士也 。 若僅守遺方 , 以為世傳 , 何異按圖索驥 。 夫天有四時之氣 , 地有五方之異 , 人之百病 , 變幻多端 , 即如傷寒一證 , 有三百八十九法 , 可膠執遺方 , 能通變時疾乎 ? 趙括徒讀父書 , 尚至喪師敗績 , 況無遺書可讀耶 ! 守祖父之業而不好學者 , 可方草廬諸葛乎 ? 伊川先生曰 : 醫不讀書 , 縱成倉 、 扁 , 終為技術之流 , 非士君子也 。 盧不遠先生曰 : 當三複斯語 。 (及門者多系 世醫子弟 , 故復言此以戒之 。 )
中庸之道
中者不偏 , 庸者不易 。 醫者以中庸之道 , 存乎衷 , 則虛者補 , 實者瀉 , 寒者溫 , 熱者涼 , 自有一定之至理 。 若偏於溫補 , 偏於涼瀉 , 是非中非庸矣 。 夫醫道 , 上通天之四時六氣 , 地之五方五行 , 寒熱溫涼 , 升降浮沉 , 信手拈來 , 頭頭是道 , 急者急治 , 緩者緩治 , 若僅守平和之橘皮湯者 , 又執中無權也 。 遡觀古今 , 多有偏心 , 偏於溫補者 , 惟用溫補 , 偏於清涼者 , 慣用清涼 , 使病人之宜於溫補者 , 遇溫補則生 , 宜於涼瀉者 , 遇清涼則愈 , 是病者之僥倖以就醫 , 非醫之因證以治病也 , 豈可語於不偏不易之至道哉 !
雜證論
雜證者 , 謂一人之病 , 見證龐雜 。 當知始受之因則一 , 久久不去 , 漸至蔓延 。 故治雜病 , 如理亂繩 , 得其頭緒 , 一路理清 , 不則愈理愈亂矣 。 所治之藥 , 亦專取其要 , 多則雜 , 雜無功 。 經曰 : 一者因得之 。 又曰 : 治之在於一 。 嗟乎 ! 精一之道難矣 。 人秉天地之氣所生 , 此身中有上下陰陽之氣交 , 五運六氣之變化 , 榮衛血氣之貫通 , 五臟六腑之生始 , 知其推數無窮 , 而後可歸於一 , 非細參 《 靈 》、《 素 》 諸經 , 不易得也 。
十干化五行論
黃帝問曰 : 五運之數 , 土主甲己 , 金主乙庚 , 水主丙辛 , 木主丁壬 , 火主戊癸 , 願問其所始也 。 岐伯曰 : 昭乎哉問也 ! 臣覽 《 太始天元冊 》 文 , 丹天之氣 , 經於牛女戊分 : 黅天之氣 , 經於心尾己分 ; (黅音金 。 )蒼天之氣 , 經於危室柳鬼 ; 素天之氣 , 經於亢氐昴畢 , 玄天之氣 , 經於張翼婁胃 。 所謂戊已分者 , 奎壁角軫 , 則天地之門戶也 。 夫候之所始 , 道之所生 , 不可不通也 。 此岐伯論五行之化 , 始於五方之天象 : 丹赤色 , 火之氣也 , 牛女在癸度 , 經於牛女戊分 , 戊癸合而化火也 ; 黅黃色 , 土之氣也 , 心尾在甲度 , 經於心尾己分 , 甲己合而化土也 ; 蒼青色 , 水之氣也 , 危室在壬度 , 柳鬼在丁度 , 丁壬合而化水也 ; 素白色 , 金之氣也 , 亢氐在乙度 , 昴畢在庚度 , 乙庚合而化金也 ; 玄黑色 , 水之氣也 , 張翼在丙度 , 婁胃在辛度 , 丙辛合而化水也 。 夫丹 、 黅 、 蒼 、 素 、 玄 , 天之五氣也 。 (丹 、 黅 、 蒼 、 素 、 玄 , 天之五色也 ; 青 、 黃 、 赤 、 白 、 黑 , 地之五色也 。 在天之五色 , 化生地之五色 。 )金木水火土 , 地之五行也 。 天之十干 , 經於五方之分 , 陰陽配合而化生五氣 。 天之五氣 , 化生地之五行 , 所謂在天成象 , 在地成形 。 五行之中 , 有二火 。 在地為木 , 在天為風 ; 在地為火 , 在天為熱 ; 在地為土 , 在天為濕 , 在地為金 , 在天為燥 ; 在地為水 , 在天為寒 ; 在地為火 , 在天為暑 。 是地之五行 , 化生天之六氣 。 此天地之陰陽交相生化者也 , 故曰 : 寒 、 暑 、 燥 、 濕 、 風 、 火 , 天之陰陽也 , 三陰三陽上奉之 ; 木 、 火 、 土 、 金 、 水 、 火 , 地之陰陽也 , 生 、 長 、 化 、 收 、 藏下應之 。 三陰三陽者 , 子午為少陰君火 , 丑未為太陰濕土 , 寅申為少陽相火 , 卯酉為陽明燥金 , 辰戌為太陽寒水 , 巳亥為厥陰風木 。 是天之十干 , 化生地之五行 , 地之十二支 , 上承天之六氣 。 後人不參究上古聖經 , 不明天地陰陽之化運 , 有以逢辰則化之說者 , 有以制克則化之說者 , 此皆技術家之迂論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