도서관
傅氏雜方
考穴取寸法
頭部
直寸 , 用前髮際至後髮際折作十二節為一尺二寸 ; 前髮際不明者 , 取眉心直上行三寸 , 後髮際不明者 , 取大椎上行三寸 ; 前後俱不明者 , 折作一尺八寸 , 並依此法取之 。 橫寸 , 用眼內眥角至外眥角為一寸 , 並依此法取之 。
膺腹部
直寸 , 取中行心蔽骨下至臍其折八寸 , 人無蔽骨者取歧骨下至臍心其折九寸依此取之 。 橫寸 , 用兩乳間橫折作八寸悉依此取之 。
背部
大椎穴至尾骶骨穴共計二十一椎通作三尺 , 上七椎每椎一寸四分一釐 , 共九寸八分七釐 。 中七椎每椎一寸六分一釐 , 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 。 下七椎每椎一寸二分六釐 , 共八寸八分二釐 , 直寸悉依此取之 。 取橫寸法與手足部同 。
手足部
取寸用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節內庭兩橫紋頭相去為一寸 。 取稻稈心量或用薄蔑量皆易折而不伸縮為準 , 如用繩量 , 則伸縮不準 。 此謂同身取寸法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