寒五名
凡人之所病者 。 通謂之疾 。 指曰邪 。 名曰寒 。 寒即邪之名也 。 而義之所歧 。 凡五焉 。 邪有輕重 。 而統以為寒 。 析以為風 。 風其最輕焉者也 。 寒其最重焉者也 。 故風自寒析 。 惟寒統之矣 。 是乃傷寒中風之辨也 。 寒又有內外之別矣 。 而其自外焉者 。 必能為熱 。 此為之陽也 。 其自內焉者 。 必能為寒 。 此之為陰也 。 寒即裡寒之寒 。 以吐利言之矣 。 是乃內外之辨也 。 寒也者 。 邪之名也 。 而義之所歧 。 凡五焉 。 有指邪氣者 。 有指痰飲者 。 有指吐利者 。 或對熱 。 或對溫 。 如曰傷寒 。 曰寒去欲解 。 曰寒實 。 曰被寒 。 曰胸有寒 。 曰里有寒 。 曰寒格 。 則皆指邪氣者也 。 如曰寒飲 。 曰久寒 。 曰胃上有寒 。 則皆指痰飲者也 。 如曰寒分 。 曰寒下 。 曰裡寒 。 曰藏有寒 。 曰寒多 。 則皆指吐利者也 。 如曰惡寒 。 曰往來寒熱 。 曰寒少 。 則皆對熱者也 。 如曰手足寒 。 曰厥寒 。 曰藏寒 。 則皆對溫者也 。 凡寒之歧為五義者若此矣 。 而統為傷寒 。 析為中風 。 外焉而熱 。 內焉而寒 。 雖如不均 。 而其實則一也 。 一也者何 。 一寒而已 。 寒也者 。 邪之名也 。 能為此數者之疾 。 而病人者 。 惟邪而已 。 故以寒為邪之名者 。 正義為然矣 。 後之說傷寒者 。 深泥寒字 。 以為非觸冒冬時嚴寒之氣 。 則不得名為寒也 。 於是乎遂至有其即病者為傷寒 。 不即病 。 而其寒毒藏於肌膚 。 至春變為溫病 。 至夏變為暑病之說 。 嗚呼 。 此何以知其即病之與其不即病 。 而其寒毒之藏於肌膚 。 至春至夏而變乎 。 倘能知焉乎 。 不若速施之治 。 而不使其寒毒之藏於肌膚也 。 又何俟其至春至夏而變乎 。 誰謂素難之不妄乎 。 今審仲景氏之所論 。 未嘗問四時 。 雖其邪之或自外焉 。 或自內焉 。 而統名為傷寒焉 。 寒也者 。 邪之名也 。 故不問四時 。 統名為傷寒者 。 是為正義矣 。 奚翅觸冒冬時嚴寒之氣焉已矣哉 。 傷寒之名 。 蓋自古有之矣 。 仲景氏據而述焉已矣 。 風溫溫病 。 雖載之於太陽篇 。 而徒論其被下被火之逆 。 不及其方法也 。 然則其所謂風溫溫病者 。 何方之處乎 。 此惟以寒為嚴寒之寒 。 不辨傷寒中風之為輕重 。 與自內自外之為寒熱 。 而不知一寒之統名於邪之為古義 。 而強為之說者也 。 不可從矣 。
三陽三陰
三陽三陰者 。 表裡之統名也 。 外內之分也 。 凡疾病之於變 。 千狀萬態 。 不可得而窮極焉 。 雖然 。 其所統者 。 不出乎陰陽也 。 雖乃不出乎陰陽 。 而又不能無淺深緩急 。 於是各歧而為三矣 。 而又喚三陽以表裡 。 是惟喚之在三陽 。 而非謂陰陽以統之表裡也 。 夫三陽之為表也固矣 。 而其所主在熱 。 而其脈則浮 。 然其熱亦不一 。 而其所名而喚者凡十二 。 而其所統者五 。 雖乃統之於五 。 而非若配之五藏之類也 。 要亦不出其表裡之二焉 。 惡寒發熱 。 為太陽為表 。 是其在三陽 。 最淺而最緩也 。 往來寒熱 。 為少陽為表裡 。 是其在三陽 。 其表稍深於太陽 。 而其里稍淺於陽明 。 所以為之半也 。 此二者 。 必兼惡風寒也 。 論曰 。 有熱惡寒者 。 發於陽是也 。 身熱惡熱潮熱 。 為陽明為里 。 是其在三陽 。 最深而最急也 。 此獨無有惡風寒也 。 若尚有焉 。 則是為其表未解也 。 例曰微惡寒者 。 表未解是也 。 故太陽為表之表 。 而陽明為表之裡也 。 若乃以其淺深緩急之次 。 則當自太陽及少陽 。 自少陽及陽明 。 而反篇少陽於後者 。 蓋欲先示其為表裡也 。 三陰之為里也固矣 。 而其所主在寒 。 而其脈則沉 。 寒即裡寒之寒 。 而以吐利厥冷言之也 。 然其寒亦不一 。 而其以淺深緩急 。 歧而為三者 。 亦猶三陽也 。 而不可復以表裡言之也 。 則直舉其形狀而示之也 。 腹滿而吐 。 食不下 。 自利腹痛 。 手足溫而不渴 。 是為太陰 。 此其於三陰 。 甚淺而甚緩也 。 此無有發熱也 。 若脈浮發熱 。 則取之於表也 。 例曰 。 太陰病 。 脈浮者 。 可發汗 。 宜桂枝湯是也 。 脈微細 。 但欲寐 。 欲吐不吐 。 心煩 。 自利而渴 。 手足寒 。 或咽中痛 。 是為少陰 。 比之太陰 。 則稍深而稍急也 。 此亦無有發熱也 。 若反發熱 。 則亦取之於表也 。 論曰 。 少陰病 。 始得之 。 反發熱 。 脈沉者 。 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。 又曰 。 少陰病 。 得之二三日 。 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 。 以二三日無里證故 。 微發汗是也 。 脈太微 。 或全無 。 消渴 。 氣上撞心 。 心中疼熱 。 飢不飲食 。 吐利甚 。 四支厥逆 。 是為厥陰 。 比之少陰 。 則太深而太急也 。 此雖有發熱微熱外熱 。 而皆屬身熱 。 頗殊太陽之發熱也 。 且其脈之與厥冷 。 亦不相似也遠矣 。 三陰亦有惡風寒 。 而無發熱為其分 。 論曰 。 無熱惡寒者 。 發於陰是也 。 此專乎少陰而言之也 。 如厥陰 。 則篤危之極也 。 而有寒有熱焉 。 少陰亦不為不篤危 。 而不若厥陰之甚 。 少陰亦不為無寒熱 。 而不若厥陰之甚 。 不惟寒之極能為厥 。 而熱之極亦能為厥 。 是以特擅之厥陰也 。 雖均為厥乎 。 寒熱之分 。 不可不辨矣 。 夫三陽之主熱也 。 惟以惡風寒 。 辨其表裡 。 三陰之主寒也 。 惟以發熱辨其表裡 。 此為法矣 。 且有始於熱而之於寒者 。 有客於寒而主於熱者 。 乃三陽中論三陰之方證 。 三陰中載三陽之方證 。 交往交來 。 而能變能化 。 是乃張仲景氏之術之機活也 。 亦不可不審矣 。 由是而觀之 。 雖於三陰不言表裡 。 而在其淺深緩急之次 。 太陰則里之初也 。 少陰則里之本也 。 厥陰則里之末也 。 本末 。 猶表裡也 。 若以三陽三陰 。 合而言之 。 二陽則始 。 而二陰則終也 。 而二陽為表裡 。 二陰為本末 。 惟少陽太陰為之間 。 而少陽間於二陽 。 太陰間於陰陽 。 此其所以篇少陽於後 。 媲之於太陰也 。 凡是皆統之於陰陽 。 各歧而為三 。 次其淺深緩急 。 以示之轉機 。 使人易辨別者也 。 夫三陽三陰者 。 表裡之統名也 。 外內之分也 。 而表裡之外 。 非更有陰陽也 。 如曰發於陽 。 曰發於陰 。 曰陰陽俱虛 。 曰陰陽自和 。 皆以三陽三陰言之 。 豈在表裡之外乎 。 夫疾病之於變 。 雖千狀萬態 。 不可得而窮極乎 。 靡不惟陰陽之統焉 。 體之於大 。 而為陰陽 。 體之於小 。 而為表裡 。 大以創之 。 小以成之矣 。 故陰陽者 。 表裡之統名也 。 表裡豈非外內之分乎 。 後世陰陽之說 。 紛紛紜紜 。 加之以五行 。 欲以中仲景氏之論 。 豈其不益迂也矣哉 。
六經之名 。 出於素問 。 本是經絡之義 。 各有其部位存焉 。 蓋自古有之矣 。 仲景氏乃假此以分表裡之部位 。 配其脈證 。 而為之統名也 。 惟是假之於經絡 。 是以視以為經絡 。 則莫之非經絡也 。 雖然 。 尋仲景氏之所論 。 專在外內之分 。 而非取之於經絡 。 則其於本旨 。 宜喚為三陽三陰爾 。 又奚以六經稱之之為 。 或曰或稱六經 。 或喚三陽三陰 。 本是一也 。 則稱六經 。 宜如無害然 。 奚更喚三陽三陰之為 。 曰不然 。 六經本以經絡名焉 。 而仲景氏假之表裡之統名 。 則雖其所指之不異 。 而其所推之不同也 。 故取之經絡焉 。 則遠推之於理也 。 取之表裡焉 。 則邇推之於事也 。 推於事之與推於理也 。 固非無徑庭矣 。 與其趨理於遠 。 寧從事於邇 。 是故不稱六經 。 而喚為三陽三陰者 。 此蓋仲景氏之本旨也 。
傷寒中風
三陽三陰 。 本是為辨傷寒之狀而所設也 。 凡疾病之將速至篤危者 。 孰若傷寒之最太甚也 。 是故先於百病者 。 惟傷寒而已 。 張仲景氏之建規則也 。 以傷寒為主焉 。 惟是以傷寒為主 。 而又既不能無輕重也 。 於是乎謂其重者為寒 。 謂其輕者為風 。 寒曰傷 。 風曰中 。 亦惟輕重之別已 。 乃其於脈證也 。 亦既不能無寒熱也 。 於是乎謂熱為陽 。 謂寒為陰 。 陽曰浮 。 陰曰沉 。 亦惟寒熱之分已 。 乃其熱之與寒 。 亦既不得不之而復之也 。 於是乎各歧而為三 。 雖乃歧而為三 。 而又既不得不相交或及也 。 於是乎立合之與並 。 以盡其變矣 。 而其又復愈之而愈變也 。 變之又變 。 不得不遂之於雜脈證矣 。 夫既歧陰陽各三 。 而名三陽以表裡 。 以確其淺深也 。 如三陰 。 則緩急直至 。 故鮮及表裡者矣 。 張仲景氏之建規則也 。 以傷寒為主焉 。 而又辨其輕重 。 而出中風也 。 則傷寒中風 。 惟是輕重之別已 。 然後凡之所統也 。 惟在寒熱之分 。 而不出於陰陽二者焉 。 夫惟統之於陰陽 。 而建之規則也若此 。 可謂簡且約矣 。 能察其機 。 而制其變者 。 其惟張仲景氏之術耶 。 苟欲為仲景氏之所為也 。 厝其規則 。 將焉是依 。 不可不慎而守也 。 慎之不外 。 守之不內 。 是之謂能循規則矣 。 若夫傷寒中風之於別也 。 惟舉其脈證於太陽之篇首 。 而不舉之於陽明以下何耶 。 傷寒中風 。 惟是輕重之別已 。 而三陽三陰 。 各有其脈證具焉 。 則其於脈證 。 未嘗無輕重焉 。 然則各就其脈證 。 而較其輕重 。 則傷寒中風之別 。 可以辨知焉爾矣 。 於三陽三陰 。 太陽為之首 。 故舉其脈證於此 。 而示其輕重之別 。 以例於陽明以下 。 至於厥陰也 。
合病並病
三陽三陰 。 以統其外內也 。 又系三陽以合併二者 。 而辨其相交或及也 。 於是乎脈證無有所遺焉 。 蓋合也者 。 謂在其始也 。 而既已太陽陽明及少陽之脈證之相交見者也 。 並也者 。 謂未離於太陽之脈證 。 薦及於陽明少陽者也 。 之二者之於輕重緩急也 。 合病為最重最急矣 。 並病之於合病 。 雖若稍輕稍緩乎 。 不若太陽之最輕最緩也 。 故並病亦不為不重且急矣 。 以其薦及於陽明少陽也 。 合病之所以最重最急者 。 以其始而既已交於陽明少陰也 。 此皆三陽之變脈證也 。 乃其治之也 。 亦各有法焉 。 故其於合病也 。 論曰 。 太陽與陽明合病者 。 必自下利 。 葛根湯主之 。 又曰 。 不下利 。 但嘔者 。 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。 此皆雖其邪之既在於陽明 。 誘諸其表於發汗者也 。 又曰 。 太陽與陽明合病 。 喘而胸滿者 。 不可下 。 麻黃湯主之 。 此雖其邪之實於胃 。 先誘諸其表於發汗 。 然後下之者也 。 又曰 。 太陽與少陽合病 。 自下利者 。 黃芩湯主之 。 此以其邪之客於中位 。 不宜發汗 。 亦不宜下 。 故惟於中間而制之者也 。 又曰 。 三陽合病 。 腹滿身重 。 難以轉側 。 口不仁而面垢 。 讝語遺尿 。 若自汗出者 。 白虎湯主之 。 此以其邪之熾於二陽 。 不宜發汗 。 亦不宜下 。 故挫其勢於裡者也 。 是皆治合病之法也 。 其於並病也 。 例曰 。 二陽並病 。 太陽初得病時 。 發其汗 。 汗先出不徹 。 因轉屬陽明 。 續自微汗出 。 不惡寒 。 若太陽病證不罷者 。 不可下 。 下之為逆 。 如此可小發汗 。 此雖其既及於陽明 。 而其表之未除也 。 必先其表而後其里 。 故復例之曰 。 外證未解者 。 不可下也 。 下之為逆 。 論曰 。 二陽並病 。 太陽證罷 。 但發潮熱 。 手足漐漐汗出 。 大便難而讝語者 。 下之則愈 。 宜大承氣湯 。 此俟其表之已除 。 而後攻其里者也 。 此其一則太陽證未罷 。 一則太陽證已罷 。 純於陽明 。 此皆先表而後里者也 。 例曰 。 太陽與少陽並病 。 頭項強痛 。 或眩冒 。 時如結胸 。 心下痞鞕者 。 當刺大椎第一間 。 肺俞肝俞 。 慎不可發汗 。 發汗則讝語 。 又曰 。 太陽少陽並病 。 心下鞕 。 頸項強而眩者 。 當刺大椎肺俞 。 慎勿下之 。 又曰 。 少陽不可發汗吐下 。 發汗則讝語 。 吐下則悸而驚 。 論曰 。 本太陽病不解 。 轉入少陽者 。 脅下鞕滿 。 乾嘔不能食 。 往來寒熱 。 尚未吐下 。 脈沉緊者 。 與小柴胡湯 。 此以其客於中位 。 發汗吐下 。 皆非其所宜 。 故惟於中間而制之者也 。 是皆治並病之法也 。 二者之於治法其有先後若此 。 故合併之設名以別之者 。 以此其治法有先後也 。 夫既三陽有合併之名 。 而三陰獨無有者何耶 。 曰合併之為名 。 其相交或及者也 。 而三陽有之 。 則三陰亦不得無言焉 。 惟不設其名耳 。 設其名者 。 以治法之有先後也 。 不設其名者 。 以治法之一於救里 。 而無有先後也 。 故仲景氏之設名也 。 莫不關於治法焉 。 故三陽三陰之於名 。 此其治法之綱 。 而合病並病之於名 。 此其治法之目也 。 三陽之相交或及也 。 比之三陰 。 雖急而猶緩 。 此其治法 。 所以有先後也 。 三陰之相交或及也 。 其證雖緩 。 卻是已急 。 此其治法 。 所以一於救里也 。 故非惟三陽有合病並病 。 三陰亦有之 。 惟不設其名耳 。 三陽之設合併之名也 。 必關於治法焉 。 假如二陽並病 。 其始也是太陽證 。 而既及於陽明 。 則陽明似可攻 。 然太陽未離 。 則先發其汗 。 而後攻其陽明 。 此之為法也 。 於是既離於太陽也 。 謂之陽明病 。 既純於陽明也 。 無有並之名 。 故並 。 病者 。 未離於太陽之名也 。 如太陽少陽並病 。 及少陽陽明並病 。 則於少陽制之 。 此之為法也 。 並之於名 。 豈非關治法之有先後乎 。 如三陽合病 。 則或於少陽制之 。 假攻陽明 。 不以承氣 。 而以白虎 。 此之為法也 。 故例曰 。 發汗則躁 。 心憒憒反讝語 。 此言桂麻之不可行也 。 又曰 。 下之則額上生汗 。 手足逆冷 。 此言承氣之不中攻之也 。 合之於名 。 亦豈非關治法之有先後乎 。 他尚有不曰合病並病 。 而所謂合病並病者 。 亦當因此而推之而已 。 三陰之不設合併之名也 。 直舉其脈證 。 以具之治法 。 惟於太陰及少陰 。 其治法有一二似有先後之序者 。 論曰 。 太陰病 。 脈浮者 。 可發汗 。 宜桂枝湯 。 又曰 。 少陰病 。 始得之 。 反發熱 。 脈沉者 。 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。 又曰少陰病 。 得之二三日 。 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 。 以二三日無里證故 。 微發汗也 。 此或以脈浮 。 或以發熱 。 皆取之於表也 。 於厥陰 。 則變先後之序 。 先其里而後其表 。 論曰 。 下利腹脹滿 。 身體疼痛 。 先溫其里 。 乃攻其表 。 又曰傷寒醫下之 。 續得下利 。 清穀不止 。 身疼痛 。 急當救里 。 後身疼痛 。 清便自調者 。 急當救表 。 例曰 。 下利清穀 。 不可攻表 。 汗出必脹滿 。 此以身體疼痛為表也 。 又霍亂之於治法亦然 。 是皆陰陽之相交或及者 。 而治法之有先後者也 。 他尚有其相交或及 。 或自熱而之寒 。 或表寒而裡熱者 。 凡是等之類 。 若命之名 。 則亦當曰陰陽之合病並病 。 而今不設其名者 。 以治法之一於救里也 。 其有先後者 。 僅不過二三 。 何則 。 陰陽之脈證 。 與治法之殊異 。 固不可同其名也 。 而其有合併之實 。 亦不可異其治法 。 是以三陰不言合病並病 。 而亦有治法有先後者也 。 夫三陽表也 。 而其中有表裡 。 以先後其治 。 三陰里也 。 其治法一於救里 。 故不言表裡 。 是故三陰不言合病並病 。 亦猶其不言表裡也 。 時或言里證者 。 不得已者也 。 要在於隨脈證 。 則又何煩命之名 。 拘此而施其治之為 。 惟是體之於大 。 此之為陰陽 。 體之於小 。 此之為表裡 。 雖其脈證之裂及於百千乎 。 莫不統而盡焉 。 故如合病並病 。 亦皆依於茲矣 。 如曰轉屬 。 曰轉入 。 曰轉系 。 則惟於並病乎言之也 。 假令其始於太陽 。 薦及於陽明少陽也 。 二證之相侔 。 是其並病也 。 既離於太陽 。 而純於陽明少陽是之為轉也 。 既轉而未純 。 是之為屬也 。 故轉入者 。 其既純焉者也 。 轉為轉系者 。 其未純焉者也 。 可見並病之輕於合病 。 合病之重於並病也 。 乃其於治法 。 先太陽而後陽明 。 非太陽則少陽 。 惟其一證而一方 。 仲景氏之所為 。 大抵為然 。 豈有並二三而治之之術也哉 。 其析陽明而為三 。 建太陽陽明 。 少陽陽明 。 正陽陽明之目者 。 蓋出乎後人之杜撰也 。 其如正陽陽明 。 則姑舍旃 。 惟其為太陽陽明 。 為少陽陽明者 。 此何所異乎並病也 。 夫既載合併二者於三陽 。 而辨其相交或及也 。 莫不盡而竭焉 。 而又覆載之於陽明篇首 。 更曰太陽陽明 。 曰少陽陽明 。 以混之名 。 最為無謂也 。 要之皆是三陽之變脈證 。 則系之以合併二者 。 以歸之於其一證而一方之治法 。 庶乎不遺而恨焉 。 豈可獨私之於陽明 。 析以為三 。 更建之目焉矣哉 。
冒首
邪之於人也 。 不一而止焉 。 或自外 。 或自內 。 或輕或重 。 淺深之狀 。 緩急之態 。 奚止什佰而已哉 。 於是乎重為寒 。 輕為風 。 其自外者為陽 。 其自內者為陰 。 陽主乎熱 。 陰主乎寒 。 熱之匹乎三 。 以析淺深之狀 。 寒之匹乎三 。 以序緩急之態 。 然後有傷寒 。 有中風 。 而三陽三陰之部位定矣 。 部位既定 。 而熱莫不趨 。 寒莫不極 。 熱有合併 。 寒有兩厥 。 變耶變耶 。 雖之於千萬 。 無有所遺也 。 三陽三陰之於部位 。 各有其脈證具焉 。 乃舉其脈證於各篇之發端 。 以例之於各篇之每條 。 曰太陽之為病 。 脈浮 。 頭項強痛而惡寒 。 曰陽明之為病 。 胃家實也 。 曰少陽之為病 。 口苦咽乾 。 目眩也 。 曰太陰之為病 。 腹滿而吐食不下 。 自利益甚 。 時腹自痛 。 曰少陰之為病 。 脈微細 。 但欲寐也 。 曰厥陰之為病 。 消渴 。 氣上撞心 。 心中疼熱 。 飢而不欲食是也 。 各篇之每條 。 引之以為冒首 。 曰太陽病 。 曰陽明病 。 曰少陽病 。 曰太陰病 。 曰少陰病 。 曰厥陰病是也 。 三陽三陰之為病 。 雖異其脈證 。 而其邪即傷寒中風也 。 夫傷寒中風 。 輕重之別也 。 三陽三陰 。 內外之分也 。 傷寒中風為之經 。 三陽三陰為之緯 。 是故特舉其脈證於太陽之發端 。 以示其為輕重之別 。 以例於陽明以下 。 至於厥陰 。 曰脈緩者名為中風 。 曰脈陰陽俱緊者 。 名為傷寒是也 。 陽明以下 。 至於厥陰 。 亦例之以為冒首 。 各篇之中 。 曰傷寒 。 曰中風 。 皆是也 。 故傷寒中風者 。 邪之名也 。 以明其通者也 。 三陽三陰者 。 其部位也 。 以明其別者也 。 而今系中風傷寒之名於各篇之部位 。 則又如具一脈證然 。 然此未必然也 。 惟為其欲各就其部位 。 而見其輕重故也 。 凡冒首曰太陽病 。 曰陽明病 。 曰少陽病 。 曰太陰病 。 曰少陰病 。 曰厥陰病 。 曰傷寒 。 曰中風之類 。 皆統其脈證而言之也固矣 。 各有其旨存焉 。 豈徒任意而發之者哉 。 姑以太陽言之 。 惟標其本位者 。 是之為太陽病也 。 此或為中風 。 或為傷寒 。 其病之所在 。 不出於太陽本位者也 。 如桂枝湯 。 麻黃湯 。 葛根湯 。 桂枝加葛根湯 。 桂枝麻黃各半湯 。 桂枝二越婢一湯 。 大青龍湯等是也 。 又有通於傷寒中風二者 。 曰太陽病者 。 如大小柴胡湯等是也 。 又有其病仍不解 。 復加他證者 。 通之猶曰太陽病者 。 如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 。 葛根黃連黃芩湯 。 桂枝加厚朴杏子湯 。 桃核承氣湯 。 抵當湯 。 大陷胸湯 。 十棗湯 。 真武湯 。 桂枝人參湯等是也 。 又有前證已愈之後 。 更見他證者 。 亦通之猶曰太陽病者 。 如桂枝湯 。 (其氣上衝者)桂枝去芍藥湯 。 及去芍藥加附子湯 。 五苓散等是也 。 此皆通於發汗後吐後下後而言之也 。 又有直曰發汗後 。 曰吐後 。 曰下之後 。 曰發汗吐下後 。 曰大汗出後 。 而不及冒首者 。 如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。 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 。 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 。 梔子豉湯 。 調胃承氣湯 。 白虎加人參湯 。 乾薑附子湯等是也 。 此其前證已愈之後 。 更見他證者 。 通而言之也 。 故皆曰後 。 又有直曰發汗若下之 。 曰發汗若下之 。 病尚不解 。 曰發汗病不解 。 曰發汗過多 。 曰大汗出 。 而不及冒首者 。 如梔子豉湯 。 茯苓四逆湯 。 芍藥甘草附子湯 。 桂枝甘草湯 。 桂枝二麻黃一湯等是也 。 此皆其病之仍不解 。 或復加他證者 。 亦通而言之也 。 故皆不曰後 。 又不惟標其本位之重者 。 或之於陽明 。 或之於少陽 。 或於少陰 。 或於厥陰者 。 皆通之為傷寒也 。 如麻黃湯 。 大小青龍湯 。 小建中湯 。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 。 大小柴胡湯 。 (柴胡桂枝幹薑湯 。 柴胡桂枝湯 。 柴胡加芒硝湯 。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屬焉 。 )半夏瀉心湯 。 (生薑瀉心湯 。 甘草瀉心湯 。 旋覆代赭石湯屬焉 。 )大黃黃連瀉心湯 。 (附子瀉心湯屬焉)赤石脂禹餘糧湯 。 五苓散 。 黃連湯 。 梔子豉湯 。 (梔子甘草豉湯 。 梔子生薑豉湯 。 梔子厚朴湯 。 梔子乾薑湯屬焉 。 )大陷胸湯 。 (小陷胸湯屬焉)調胃承氣湯 。 大小承氣湯 。 白虎湯 。 (白虎加人參湯屬焉)桂枝附子湯 。 (甘草附子湯屬焉)芍藥甘草湯 。 甘草乾薑湯 。 四逆湯(通脈四逆湯 。 茯苓四逆湯屬焉 。 )等是也 。 又標其輕者 。 各系之於其本位 。 以為中風也 。 曰太陽中風 。 曰陽明中風 。 曰少陽中風 。 曰太陰中風 。 曰少陰中風 。 曰厥陰中風是也 。 此二者 。 惟標其輕重而已 。 夫三陽三陰之於部位 。 本是為傷寒中風之設也 。 傷寒中風者 。 邪之名也 。 而未有其形之可見 。 於是外內與淺深 。 與緩急 。 各歧而為三 。 以形之也 。 有形而後輕重自見矣 。 此其所以系三陽三陰以傷寒中風也 。 要之傷寒之於變也博 。 是以其之於他者太多 。 以其重也 。 中風亦非無變也 。 而不如是之甚 。 是以各系之於其本位而已 。 以其輕也 。 其實則凡曰太陽病 。 曰陽明病 。 曰少陽病 。 曰太陰病 。 曰少陰病 。 曰厥陰病者 。 皆或以傷寒言 。 或以中風言也 。 又何深拘泥之為 。 雖然 。 不識此分別 。 則不能審其位之在何之部 。 而果輕耶果重耶 。 然則此其分別 。 亦復何容忽諸哉 。 又有傷寒中風連言者 。 如小柴胡湯 。 甘草瀉心湯是也 。 此以其始之雖於傷寒乎 。 雖於中風乎 。 遂及於此者言之也 。 又有謂合病並病 。 曰太陽病下之 。 或曰發汗若下之 。 或曰發汗吐下之後 。 而不及冒首者 。 如調胃承氣湯 。 大小承氣湯 。 大小柴胡湯等是也 。 凡不及冒首者 。 或有聯牽上冒首來 。 當就而審焉已矣 。 又有單曰病 。 或曰病人者 。 此以其例於他者 。 與其有說於此者 。 與其在初也 。 脈證相措而位未可定者言之也 。 如例曰病有發熱惡寒者 。 發於陽也 。 無熱惡寒者 。 發於陰也 。 則其例於它者也 。 如論曰病人藏無他病 。 時發熱 。 自汗出而不愈者 。 先其時發汗則愈 。 則其有說於此者也 。 如論曰病發熱頭痛 。 脈反沉 。 若不瘥 。 身體疼痛 。 當救其里 。 則其在初也 。 脈證相錯而位未可定者也 。 凡是皆在太陽者之概也 。 陽明以下 。 至於厥陰 。 亦皆可准知焉已矣 。 惟少陰不曰傷寒 。 似乎可疑 。 然既有中風 。 則不得言無焉 。 乃今推其曰少陰病者 。 咸是傷寒 。 而標其本位者也 。 是故曰始得之 。 曰一二日 。 曰二三日 。 以明其創於茲也 。 又奚疑之為 。 厥之歧為兩也 。 惟寒之與熱 。 寒能為厥 。 熱亦能為厥 。 所以歧為兩也 。 大抵三陽主乎熱 。 三陰主乎寒 。 無論寒之為厥 。 至如熱之為厥 。 則其所主 。 當在於陽明而已 。 而今措其所主 。 而一之於厥陰者何耶 。 夫雖熱之趨於陽明 。 而厥固非陽明之位也 。 何以篇之於陽明乎 。 三陽三陰 。 本是取證於外 。 以定其部位者也 。 厥者外證也 。 雖內有兩歧乎 。 不得不取之於外也 。 雖則取之於外乎 。 他有可以候之證而具 。 則又奚可混乎 。 此其所以一於厥陰也 。 若果篇之於陽明 。 則不啻不中其位 。 得無以寒為熱之泥乎 。 乃今一之於厥陰 。 猶不得無以熱為寒之惑也 。 我將臨之以他可以候之證而已 。 雖厥之一於外 。 而寒熱果殊於內矣 。 豈可且泥且惑以混之哉 。 厥之於寒熱也 。 寒為其本位 。 雖熱之非其本位乎 。 臨之於外 。 而一之於此 。 不以厥陰為冒首 。 而咸以傷寒為冒首者 。 以其重之極故也 。 故特於厥陰篇 。 咸曰傷寒 。 而曰厥陰病者少 。 亦惟為之故也 。 可見傷寒之重 。 自有輕重 。 中風之輕 。 亦自有輕重 。 及其之變也 。 其輕者漸重 。 其重者遂危 。 熱之所趨 。 寒之所極 。 經緯於三陽三陰 。 而千萬不遺也 。
正屬
三陽三陰之於脈證 。 有正焉 。 有屬焉 。 而治法必從之 。 何謂正乎 。 專而無所兼 。 是之為正 。 如太陽之脈浮 。 頭項強痛而惡寒 。 陽明之胃家實 。 少陽之口苦咽乾目眩 。 此則三陽之正脈證也 。 何謂屬乎 。 或兼或不專 。 是為之屬 。 如曰本太陽初得病時 。 發其汗 。 汗先出不徹 。 因轉屬陽明 。 曰服柴胡湯 。 已渴者 。 屬陽明 。 曰蒸蒸發熱者屬胃 。 曰傷寒脈弦細 。 頭痛發熱者屬少陽 。 此則三陽之屬脈證也 。 而三陰之於正之於屬 。 亦猶三陽 。 可以准知矣 。 而三陽三陰之於脈證 。 有正焉 。 有屬焉 。 而治法必從之 。 惟於太陽與厥陰 。 無屬脈證何也 。 太陽則病之始也 。 重為傷寒 。 輕為中風 。 交名合 。 及名並 。 此有及於彼 。 而彼無及於此 。 太陽之所以無屬脈證也 。 厥陰則病之終也 。 彼若及於此 。 則既已危 。 此何復及於彼 。 厥陰之所以無屬脈證也 。
脈候
脈之為候也 。 其所統 。 亦惟不出於陰陽焉 。 陽曰浮 。 陰曰沉 。 如緩緊遲數滑澀 。 莫不繫於浮沉 。 譬如經之與緯 。 浮沉為經 。 而以此先定陰陽之病位也 。 緩緊遲數滑澀為緯 。 而以此繼察其輕重緩急也 。 是故三陽而浮 。 三陰而沉 。 緩為中風 。 緊為傷寒 。 此脈候之概也 。 而其所候之處 。 以寸口為本脈 。 趺陽少陰副之 。 此三者 。 古之遺法也 。 而脈法大備焉 。 若其陰陽人迎關尺之義 。 此皆醫法末路之失也 。 何以言之 。 凡脈候 。 有以陰陽言者 。 有以三部言者 。 而其所謂陰陽亦不一也 。 說者以為浮沉 。 或以為尺寸 。 浮沉即舉按之義 。 尺寸即上下之別也 。 夫陰陽也者 。 表裡之統名 。 而假以辨之證者也 。 而今復假之於診法 。 何其妄也 。 若此陰陽 。 但為浮沉之義則猶可 。 必取之舉按則不可 。 何則 。 浮沉惟其動之昂低者 。 而自在於彼 。 自在於彼 。 則候之而自知 。 何必由我之且舉且按乎 。 古聞切脈 。 未聞舉按 。 而況於以陰陽為舉按之義乎 。 故但為浮沉之義則猶可 。 必取之舉按則不可 。 夫陰陽也者 。 表裡之統名 。 而假以辨之證者也 。 而今又復假之於尺寸 。 何其紛也 。 取譬之不邇 。 則無弗罔 。 而其趨於多歧也 。 亦無弗迷 。 本是一陰陽也 。 一譬之表裡 。 而再譬之浮沉 。 而三譬之尺寸 。 則其弗罔且迷者幾希 。 脈診之所以不彰於今也 。 今夫審張仲景氏之所論 。 惟曰脈浮 。 浮緊 。 浮緩 。 浮數 。 而不指其所候之在何處也 。 惟曰脈沉 。 沉緊 。 沉細 。 沉微 。 而不指其所候之在何處也 。 凡若此類 。 皆不逮陰陽寸關尺者也 。 而其以陰陽者 。 僅三四 。 其以寸關尺者 。 亦不過五六 。 然則其惟曰脈浮脈沉者之最多 。 而其逮陰陽寸關尺者之最少也 。 若必以陰陽寸關尺 。 為不可不候者 。 則其惟曰脈浮脈沉而不指其所候之在何處也 。 何其粗且略耶 。 三部亦其說之不一也 。 或取三指一寸九分之間 。 或取寸口至尺澤 。 分陽分陰 。 藏與府之配 。 而察虛實死生也 。 亦為可疑矣 。 素靈無寸關尺之說 。 但有寸口人迎 。 而仲景氏不言人迎 。 時言趺陽少陰也 。 由是而觀之 。 則古之於脈法 。 未嘗逮陰陽寸關尺也 。 陰陽寸關尺 。 或肇於晉王叔和氏耶 。 而叔和氏之於脈法 。 立七表八里九道 。 合為二十有四 。 而今考之仲景氏之書 。 陰陽寸關尺 。 及二十有四之目 。 皆現而存者何耶 。 叔和氏之巧脈診 。 私取其脈法 。 以配之於本論 。 自試其技者 。 遂謬而混焉者耶 。 不爾 。 何惟曰脈浮脈沉者之最多 。 而逮陰陽寸關尺者之最少耶 。 若必以陰陽寸關尺 。 為不可不候者 。 則何惟曰脈浮脈沉 。 而不指其所候之在何處也 。 此豈非粗且略耶 。 古之於脈法 。 其詳不可得而知矣 。 雖然 。 觀乎其惟曰脈浮脈沉者之最多 。 且不指其所候之在何處 。 則其所候之處 。 必當在寸口也 。 而未必若後世三指取三部 。 惟其候之也 。 潛心於茲 。 無敢失之輕易矣 。 素靈無寸關尺之說 。 但有寸口人迎 。 而仲景氏不言人迎 。 時言趺陽少陰也 。 則其所候之處 。 特為在寸口者 。 此為不誣也 。 糅之以趺陽少陰 。 則脈法大備焉 。 庶幾不大⿱斁灬於古耶 。 若夫三部之說 。 或取三指一寸九分之間 。 或取寸口至尺澤 。 分陽分陰 。 藏與府之配而察虛實死生者 。 非不纖悉也 。 而今試按其所謂三部者 。 三指之所應 。 未嘗不一動也 。 則其雖寸口至尺澤 。 亦無不皆然焉 。 然則其特為在寸口者 。 不必以三指 。 雖二指或一指 。 亦何不可之有 。 不特於寸口 。 趺陽少陰 。 亦惟隨切隨察 。 何必三指取三部之為 。 至如叔和氏之輩 。 立七表八里九道 。 合為二十有四 。 則不為不相似 。 亦終不可施於事 。 則何從如此之煩為 。 夫脈證者 。 疾病之轉機 。 而相依不離者也 。 故脈必須證 。 證必須脈 。 然後疾病莫攸隱匿焉 。 古者稱醫為脈家 。 如扁鵲倉公輩 。 亦皆以脈其選也 。 仲景氏之於方論 。 亦復舉脈證 。 以為處方之準據 。 則又何廢脈之為 。
熱五道(十二名)
三陽之所主 。 在於熱焉 。 熱之所名而喚者 。 凡十有二 。 而其大綱凡五焉 。 大綱凡五 。 而其所統不出於表裡矣 。 一曰惡寒發熱 。 二曰往來寒熱 。 三曰身熱 。 四曰惡熱 。 五曰潮熱 。 此五者 。 熱之大綱也 。 不可不辨矣 。 有表熱 。 有外熱 。 有微熱 。 是皆屬身熱也 。 有裡熱 。 有煩熱 。 有瘀熱 。 有蒸蒸發熱 。 是皆屬惡熱也 。 此七者 。 熱之小目也 。 亦不可不辨矣 。 雖然 。 或屬身熱 。 或屬惡熱 。 則大綱不過於五焉 。 然後惡寒發熱 。 往來寒熱 。 此二者為表 。 以其有惡寒也 。 身熱 。 惡熱 。 潮熱 。 此三者為里 。 以其無惡寒也 。 然則雖其凡之綱於五焉 。 而其所統不出於表裡矣 。 蓋惡寒發熱者 。 惡寒且發熱也 。 而其熱全在於大表 。 翕翕者也 。 是為太陽 。 往來寒熱者 。 熱之與寒 。 互往而互來也 。 而其熱在於胸脅之間 。 使人心煩喜嘔者也 。 是為少陽 。 身熱者 。 胸腹之常熱也 。 而其熱在於肌膚 。 使人身重微煩者也 。 惡熱者 。 惡如惡寒噁心之惡 。 而其熱全在於分肉 。 鬱郁如蒸 。 炎炎如焮 。 能使人常煩者也 。 潮熱者 。 其發之必有時也 。 猶如潮汐之以時來去也 。 而其熱專結於裡 。 時又熏於肉 。 亦能使人煩躁者也 。 此三者為陽明 。 陽明者 。 三陽之極也 。 故其熱之及也 。 或膚 。 或肉 。 或里 。 惟其極為然矣 。 三陰之主寒也 。 尚有表熱外熱發熱微熱等 。 雖然 。 其脈之與證 。 固與三陽不同也 。 而三陰之於脈證 。 沉微細 。 而手足寒 。 甚則無脈 。 而四支厥逆 。 故雖有表熱外熱發熱微熱等 。 非如三陽之脈浮 。 一身手足盡溫也 。 是之為其別 。 亦不可不辨矣 。 又有曰熱入血室者 。 此亦為一種之目也 。 而或屬往來寒熱 。 或屬潮熱 。 又有曰無大熱者 。 此非若上所舉之五之數也 。 大即大表之大 。 非大小之大 。 故無大熱者 。 謂無表證也 。 即指太陽之發熱惡寒而言之矣 。 又如曰熱結 。 曰結熱 。 曰熱實 。 曰協熱 。 曰合熱 。 曰熱越 。 曰熱利之類 。 亦皆非如上所舉之五之數也 。 辨詳於各條之下 。
先於此 。 或請問熱之辨 。 余答以五綱十二名 。 或曰五綱十二名 。 既聞其教矣 。 然於其情狀 。 猶有未盡者 。 願書以再教我 。 我幸以此辨之 。 吾子其勿辭哉 。 余不得止 。 書以與之 。 乃今搜得其稿於巾衍 。 此雖與前之所辨或重複乎 。 直附於此 。 以便於初學云 。
惡寒發熱 惡寒之中且發熱 。 發熱之中且惡寒也 。
一日二三度發 發熱之中且惡寒 。 熱多而寒少 。 其發作也 。 日至二三度 。 而與往來寒熱頗異 。 故論曰 。 如瘧狀 。 此以其二三度發作言之也 。 又曰其人不嘔 。 此以其異於往來寒熱言之也 。
日再發 同上而稍輕矣 。 故不至二三而再 。 再也者 。 不過一二之辭 。 二三也者 。 逾再次之辭也 。 二三之所以為重也 。
時發熱 此惟時時發熱已 。 與潮熱之期時而發大異矣 。 蓋發熱者 。 在大表而翕翕者也 。 潮熱者 。 在分肉而蒸蒸者也 。 大表淺矣 。 故未至煩躁也 。 分肉深矣 。 故使人煩躁也 。 此豈非大異乎 。
往來寒熱 寒止即熱 。 熱止即寒 。 互而發者也 。 而其自熱而之寒也 。 非無間也 。 惟是為間 。 而復繼發之如初 。 所以名曰往來也 。
發作有時 此其寒與熱之休作 。 必以時者也 。 或以午後發 。 至未申之間而休 。 或以未申之間發 。 至酉戌之間而休 。 或暮時而發 。 夜半而休 。 或夜半而發 。 至天明而休 。 凡若此類 。 皆以名焉 。 此與潮熱相似而頗異 。 潮熱之必以時也 。 既結於裡 。 而蒸蒸於分肉 。 故無有寒 。 而發為惡熱煩躁也 。 若乃發作有時也 。 猶專於胸脅 。 而翕翕於肌表 。 故寒熱互發 。 未至煩躁也 。 此之為其分矣 。
潮熱 熱之發也 。 必有時矣 。 猶潮汐之來去以時也 。 所以名曰潮也 。 且其於常也 。 必身熱 。 當其發也 。 必惡熱 。 所以使人煩躁也 。 不但於日晡所 。 或於午未申之間 。 亦可以名之矣 。 若必於日晡所而名矣 。 則惟曰潮熱足矣 。 復何煩日晡所字乎 。 其實則有於日晡所者 。 有於午未申之間者 。 又有日晡所發熱者 。 惟是潮熱之蒸蒸於分肉 。 此為正陽明也 。 惟是發熱之翕翕於肌表 。 此為屬陽明也 。 雖均之於日晡所乎 。 或肌表 。 或分肉 。 淺深之分 。 不可無辨矣 。 所以更冠日晡所字 。 以辨潮熱發熱之分也 。
惡寒三道
惡寒之於別 。 凡三道焉 。 有發於陽者 。 有發於陰者 。 有因精氣虛者 。 此三道者 。 為惡寒之別也 。 而其發於陽者 。 必脈浮 。 而有熱 。 是即桂枝麻黃之所之也 。 例曰 。 有發熱惡寒者 。 發於陽也 。 其發於陰者 。 必脈沉而無熱 。 是即附子之所之也 。 例曰 。 無熱惡寒者 。 發於陰也 。 其因精氣虛者 。 必在於表裡已解之後也 。 例曰 。 脈微而惡寒者 。 此陰陽俱虛 。 又曰發汗後 。 惡寒者虛故也 。 此既非病之所使也 。 固無有藥之可以治矣 。 故例曰 。 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 。 然則何以乎 。 惟飲食之養而已 。 古語曰 。 養精以穀肉果菜 。 此即其法也 。 夫藥也者 。 制變焉者也 。 故病已愈之後 。 猶且因循服藥而不罷者 。 固非法也 。 況乎無故而常服藥乎 。 惡風惡寒 。 亦惟輕重之別已 。 雖然 。 考仲景氏之所論 。 傷寒言惡風 。 中風言惡寒 。 互而不拘也 。 然試辨其輕重 。 才風於身 。 則忽灑淅毛穴聳起 。 不風則否 。 是為惡風也 。 不在其風於身之與否 。 寒既自內而發 。 不但毛聳 。 雖襲衣被之數枚乎 。 嗇嗇如身將縮狀 。 是為惡寒也 。 此其輕重之辨也 。 雖然 。 觀乎仲景氏既互言而不拘 。 則欲以此而強辨傷寒中風者 。 太拘且泥矣 。
惡寒之於陰陽 。 其治法分為二十有四焉 。 其發於陽者 。 凡十有七 。 論曰 。 太陽中風 。 陽浮而陰弱 。 嗇嗇惡寒 。 淅淅惡風 。 鼻鳴乾嘔者 。 曰太陽病 。 頭痛發熱 。 汗出惡風者 。 皆桂枝湯主之 。 曰太陽病 。 頭痛發熱 。 身疼腰痛 。 骨節疼痛 。 惡風 。 無汗而喘者 。 麻黃湯主之 。 曰太陽病 。 項背強𠘧𠘧 。 無汗惡風者 。 葛根湯主之 。 曰太陽病 。 項背強𠘧𠘧 。 反汗出惡風者 。 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。 曰太陽病 。 脈浮緊 。 發熱惡寒 。 身疼痛 。 不汗出而煩躁者 。 大青龍湯主之 。 曰太陽病 。 得之八九日 。 如瘧狀 。 發熱惡寒 。 熱多寒少 。 其人不嘔 。 清便欲自可 。 日二三度發 。 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。 曰若形如瘧 。 日再發 。 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。 曰太陽病 。 發熱惡寒 。 熱多寒少 。 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。 曰傷寒中風五六日 。 往來寒熱 。 胸脅苦滿 。 默默不欲飲食 。 心煩喜嘔 。 曰傷寒四五日 。 身熱惡風 。 頸項強 。 脅下滿 。 手足溫而渴者 。 皆小柴胡湯主之 。 曰傷寒六七日 。 發熱微惡寒 。 支節煩疼 。 微嘔 。 心下支結 。 外證未去者 。 柴胡加桂枝湯主之 。 曰傷寒十餘日 。 熱結在裡 。 復往來寒熱者 。 與大柴胡湯 。 曰傷寒五六日 。 已發汗 。 而復下之 。 胸脅滿 。 微結 。 小便不利 。 渴而不嘔 。 但頭出汗 。 往來寒熱 。 心煩者 。 此為未解也 。 柴胡桂枝幹薑湯主之 。 曰傷寒若吐若下後 。 七八日不解 。 熱結在裡 。 表裡俱熱 。 時時惡風 。 大渴 。 舌上乾燥而煩 。 欲飲水數升者 。 曰傷寒無大熱 。 口燥渴 。 心煩 。 背微惡寒者 。 皆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。 此其發於陽者 。 而其治法 。 或專於表 。 或制之於中位者也 。 其遂之於陰位者凡二 。 論曰 。 太陽病 。 發汗遂漏不止 。 其人惡風 。 小便難 。 四支微急 。 難以屈伸者 。 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。 曰太陽病 。 下之後 。 脈促 。 胸滿 。 微惡寒者 。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主之 。 此其遂之於陰位者 。 而其治法 。 猶主陽而及陰者也 。 其陰陽相錯者一 。 論曰 。 風濕相搏 。 骨節煩疼 。 掣痛不得屈伸 。 近之則痛劇 。 汗出短氣 。 小便不利 。 惡風不欲去衣 。 或身微腫者 。 甘草附子湯主之 。 此其陰陽相錯者 。 而其治法 。 陰陽並治者也 。 其發於陰者凡五 。 論曰 。 心下痞 。 而復惡寒 。 汗出者 。 附子瀉心湯主之 。 曰少陰病一二日 。 口中和 。 其背惡寒者 。 附子湯主之 。 曰大汗出 。 熱不去 。 內拘急 。 四肢疼 。 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 。 曰吐利汗出 。 發熱惡寒 。 四肢拘急 。 手足厥冷者 。 皆四逆湯主之 。 曰惡寒 。 脈微而複利 。 利止亡血也 。 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。 此其發於陰者 。 而其治法 。 皆專於陰者也 。 惡寒之於陰陽 。 其治法之分若此 。 不可不審矣 。
夫三陽之自外也 。 其所主在於熱 。 而其所候專在於惡寒 。 故以惡寒為外候之標準也 。 是故於太陽之篇首 。 姑措發熱 。 而獨舉惡寒以示其為標準也 。 惡寒既為外候之標準也 。 莫論其為太陽 。 於少陽則為往來 。 於陽明則獨無有矣 。 少陽之為往來也 。 以其在胸脅也 。 陽明之獨無有也 。 以其入於胃也 。 若其有之也 。 猶取之於表 。 必先發其汗 。 惟俟惡寒止 。 為專於陽明之候 。 而後攻其里 。 此為法也 。 故例曰 。 若汗多 。 微發熱惡寒者 。 外未解也 。 其熱不潮 。 未可與承氣湯 。 又曰 。 陽明病 。 脈遲 。 汗出多 。 微惡寒者 。 表未解也 。 可發汗 。 宜桂枝湯 。 又曰 。 陽明病 。 脈浮 。 無汗而喘者 。 發汗則愈 。 宜麻黃湯 。 又大陷胸湯曰 。 脈浮而動數 。 頭痛發熱 。 微盜汗出 。 而反惡寒者 。 表未解也 。 大黃黃連瀉心湯曰 。 心下痞 。 惡寒者 。 表未解也 。 不可攻痞 。 當先解表 。 十棗湯曰 。 汗出不惡寒者 。 此表解里未和也 。 此惡寒果為外候之標準也 。 所以於太陽之篇首 。 姑措發熱 。 而獨舉惡寒也 。 是故凡曰表證 。 曰外證 。 曰表不解 。 曰外已解者 。 皆指太陽之發熱惡寒言之也 。 於脈則必浮 。 故例曰 。 脈浮者 。 病在表 。 可發汗 。 又曰 。 脈浮數者 。 可發汗 。 又曰 。 脈浮數者 。 法當汗出而愈 。 又曰 。 脈浮宜以汗解 。 脈之於例 。 亦惟為然矣 。 三陰之自內也 。 其所主在於寒 。 而其所候之法 。 在於析其有熱否 。 以發熱為外候之標準也 。 是故論曰 。 少陰病 。 始得之 。 反發熱 。 脈沉 。 又曰以二三日無里證故 。 微發汗也 。 發熱之果為外候之標準也 。 其論其為少陰 。 姑以發熱 。 取之於表 。 曰無里證 。 以明其以發熱為外候之標準也 。 於是微發其汗 。 此為法也 。 又曰 。 太陰病 。 脈浮者 。 可發汗 。 亦取之於表者也 。 由是觀之 。 發熱果為外候之標準也 。 惟厥陰則寒之極也 。 熱之極也 。 故雖或發熱惡寒乎 。 頗異於太陽也 。 何以見其異乎 。 太陽則脈浮 。 手足自溫 。 厥陰而脈微欲絕 。 四支厥逆 。 所以為異也 。 惡寒之於別 。 或發於陽 。 或發於陰 。 或因精氣虛 。 而治法各以其類 。 分惡寒之別 。 豈可不審矣哉 。
頭痛頭眩各二道
頭痛頭眩 。 亦皆有陰陽之別 。 而頭痛則專於太陽 。 而厥陰與焉 。 頭眩則專於少陽 。 而少陰與焉 。 何謂頭痛則專於太陽 。 而厥陰與焉 。 例曰 。 太陽之為病 。 脈浮 。 頭項強痛而惡寒 。 論曰 。 太陽病 。 頭痛發熱 。 汗出惡風者 。 桂枝湯主之 。 曰太陽病 。 頭痛發熱 。 身疼腰痛 。 骨節疼痛 。 惡風 。 無汗而喘者 。 麻黃湯主之 。 此豈非專於太陽乎 。 論曰 。 病發熱頭痛 。 脈反沉 。 若不差 。 身體疼痛 。 當救其里 。 宜四逆湯 。 曰乾嘔吐涎沫 。 頭痛者 。 吳茱萸湯主之 。 此豈非厥陰與焉乎 。 頭痛之於陰陽也若此矣 。 陰陽也者 。 惟是寒熱之別也 。 何謂頭眩則專於少陽 。 而少陰與焉 。 例曰 。 少陽之為病 。 口苦咽乾目眩也 。 論曰 。 傷寒若吐若下後 。 心下逆滿 。 氣上衝胸 。 起則頭眩 。 脈沉緊 。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 。 此豈非專於少陽乎 。 論曰 。 太陽病 。 發汗 。 汗出不解 。 其人仍發熱 。 心下悸 。 頭眩 。 身瞤動振振 。 欲擗地者 。 真武湯主之 。 例曰 。 少陰病 。 下利止而頭眩 。 時時自冒者死 。 此豈非少陰與焉乎 。 頭眩之於陰陽也若此矣 。 陰陽也者 。 亦惟寒熱之別也 。 又霍亂之於頭痛也 。 論曰 。 霍亂頭痛發熱 。 身疼痛 。 熱多欲飲水者 。 五苓散主之 。 此發於陽也 。 又曰 。 寒多不用水者 。 理中丸主之 。 此發於陰也 。 霍亂之有陰陽 。 亦不出乎寒熱之外也 。 頭痛之專於太陽也 。 又有延及於陽明少陽者 。 論曰 。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 。 頭痛有熱者 。 與承氣湯 。 其小便清者 。 知不在裡 。 仍在表也 。 若頭痛者必衄 。 宜桂枝湯 。 此其於不大便 。 雖既為陽明 。 而其於頭痛 。 猶未離太陽 。 於是又因其小便之清濁 。 而益審其病位者也 。 故不標其病位 。 而曰傷寒 。 此豈非頭痛之延及於陽明乎 。 論又曰 。 傷寒脈弦細 。 頭痛發熱者 。 屬少陽 。 此其於脈弦細 。 雖既為少陽 。 而其於頭痛發熱 。 猶未離太陽者也 。 故亦不標其病位 。 而曰傷寒 。 曰屬 。 此豈非頭痛之延及於少陽乎 。 論又曰 。 太陽中風 。 下利嘔逆 。 表解者 。 乃可攻之 。 其人漐漐汗出 。 發作有時 。 頭痛 。 心下痞鞕滿 。 引脅下痛 。 乾嘔短氣 。 汗出不惡寒者 。 此表解里未和也 。 十棗湯主之 。 此其於病位 。 當為少陽 。 此而若惡寒 。 則宜先與小柴胡湯而已 。 論又曰 。 太陽病 。 脈浮而動數 。 頭痛發熱 。 微盜汗出而惡寒者 。 表未解也 。 此其於病位 。 亦當為少陽 。 此二者 。 皆雖標以太陽 。 而其於頭痛 。 亦惟延及於少陽者也 。
嘔吐各二道(附噦)
嘔吐之有陰陽也 。 亦惟熱之與寒 。 凡各二道焉 。 而治法則三十有六也 。 熱之為嘔吐也 。 以其或及於胃 。 或逼於胃 。 或素心下有水氣 。 為彼所激也 。 此為自外使之也 。 故取之於陽 。 寒之為嘔吐也 。 亦以其或及於胃 。 或逼於胃 。 或素心下有水氣 。 為彼所激也 。 此為自內使之也 。 故取之於陰 。 惟熱則脈必浮 。 若或不浮 。 固不得為沉 。 惟寒則脈必沉 。 縱至微細 。 固不能為浮 。 一寒一熱 。 是為陰陽之別 。 凡之所以各為二道也 。 若夫二者之為嘔吐也 。 固有輕重焉 。 於是或嘔 。 或吐 。 或欲嘔 。 或欲吐 。 或嘔逆 。 或吐逆 。 或嘔吐 。 或欲嘔吐 。 或乾嘔 。 差其所名 。 以分其輕重 。 名分不可不辨矣 。 蓋嘔者 。 有欲吐之意而作聲也 。 吐者 。 有物即出也 。 欲嘔者 。 胸中憒憒 。 殆將作聲者也 。 欲吐者 。 有物將出而未出者也 。 嘔逆吐逆者 。 欲嘔欲吐 。 而其氣衝於上者也 。 嘔吐者 。 有聲而物出也 。 欲嘔吐者 。 聲物將兼出者也 。 乾嘔者 。 無物而徒作聲也 。 此為其名分矣 。 名分彰 。 而輕重可較 。 輕重較 。 而處方惟的 。 名分豈可不辨乎 。 嘔吐之於證也 。 又有主客焉 。 專乎此而兼乎彼 。 是為之主也 。 專乎彼而兼乎此 。 是為之客也 。 惟是在其勢而已 。 故勢在於此 。 則必於此 。 勢在於彼 。 則必於彼 。 此其於處方 。 隨其勢而制之者也 。 主客何外乎輕重 。 輕重何離乎寒熱 。 寒熱也者 。 陰陽之謂也 。 故凡察證之務 。 始於寒熱 。 中於輕重 。 終於主客 。 轉機之本也 。 處方之要也 。 不可不審焉 。 亦不可不慎焉 。 嘔吐之於陰陽也 。 治法則三十有六者何謂也 。 其在陽位而嘔者 。 凡九焉 。 論曰 。 太陽與陽明合病 。 不下利 。 但嘔者 。 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。 曰傷寒中風五六日 。 往來寒熱 。 胸脅苦滿 。 默默不欲飲食 。 心煩 。 喜嘔者 。 小柴胡湯主之 。 曰傷寒五六日 。 嘔而發熱者 。 柴胡證具 。 而以他藥下之 。 柴胡證仍在者 。 復與柴胡湯 。 此雖已下之 。 不為逆 。 必蒸蒸而振 。 卻發熱 。 汗出而解 。 曰陽明病 。 脅下鞕滿 。 不大便而嘔 。 舌上白胎者 。 可與小柴胡湯 。 曰嘔不止 。 鬱郁微煩者 。 與大柴胡湯 。 下之則愈 。 曰傷寒十三日不解 。 胸脅滿而嘔 。 日晡所發潮熱 。 潮熱者實也 。 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 。 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。 曰傷寒六七日 。 發熱微惡寒 。 支節煩疼 。 微嘔 。 心下支結 。 外證未去者 。 柴胡加桂枝湯主之 。 曰太陽與少陽合病 。 自下利 。 若嘔者 。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 。 曰發汗吐下後 。 虛煩不得眠 。 若嘔者 。 梔子生薑豉湯主之 。 其在陰位而嘔者 。 凡五焉 。 論曰 。 少陰病 。 腹痛小便不利 。 四肢沉重疼痛 。 自下利者 。 此為有水氣 。 其人或不下利 。 或嘔者 。 真武湯主之 。 曰少陰病 。 下利六七日 。 咳而嘔渴 。 心煩不得眠者 。 豬苓湯主之 。 曰少陰病 。 下利 。 脈微澀 。 嘔而汗出 。 必數更衣 。 反少者 。 當溫其上灸之 。 (按溫其上 。 蓋與四逆湯以溫之也 。 )曰令病者靜而復時煩 。 須臾止 。 得食而嘔 。 又煩者 。 蛔聞食臭出 。 其人當自吐蛔 。 蛔厥者 。 烏梅丸主之 。 曰嘔而脈弱 。 小便複利 。 身有微熱 。 見厥者難治 。 四逆湯主之 。 此嘔之別於二道 。 而治法之以寒熱異者也 。 其在陽位而吐者 。 凡二焉 。 論曰 。 中風發熱 。 六七日不解而煩 。 有表裡證 。 渴欲飲水 。 水入則吐者 。 名曰水逆 。 曰霍亂頭痛發熱 。 熱多欲飲水者 。 皆五苓散主之 。 其在陰位而吐者 。 凡五焉 。 論曰 。 少陰病 。 吐利手足厥冷 。 煩躁欲死者 。 吳茱萸湯主之 。 曰少陰病 。 飲食入口則吐 。 心中溫溫欲吐 。 復不能吐 。 始得之 。 手足寒 。 脈弦遲者 。 此胸中實 。 不可下也 。 當吐之 。 (按此蓋瓜蒂散之所之也)曰傷寒本自寒下 。 醫復吐下之 。 寒格更逆吐下 。 若食入口即吐者 。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 。 曰吐利汗出 。 發熱惡寒 。 四肢拘急 。 手足厥泠者 。 四逆湯主之 。 曰霍亂寒多不用水者 。 理中丸主之 。 此吐之別於二道 。 而治法之以寒熱異者也 。 其在陽位而欲嘔欲吐者 。 各一焉 。 論曰 。 食谷欲嘔者 。 屬陽明也 。 吳茱萸湯主之 。 曰太陽病 。 過經十餘日 。 心下溫溫欲吐 。 而胸中痛 。 大便反溏 。 腹微滿 。 鬱郁微煩 。 先此時 。 自極吐下者 。 與調胃承氣湯 。 此欲嘔欲吐者之偏於陽位 。 而治法各亦以其輕重異者也 。 其在陽位而嘔吐 。 欲嘔吐者 。 各一焉 。 論曰 。 傷寒汗出不解 。 心下痞鞕 。 嘔吐而下利者 。 大柴胡湯主之 。 曰傷寒胸中有熱 。 胃中有邪氣 。 腹中痛 。 欲嘔吐者 。 黃連湯主之 。 此嘔吐及欲嘔吐者之偏於陽位 。 而治法各亦以其輕重異者也 。 其在陽位而嘔逆者 。 凡二焉 。 論曰 。 太陽病 。 或已發熱 。 或未發熱 。 必惡寒 。 體痛嘔逆 。 脈浮緊者 。 (此雖為名傷寒之例 。 於法必是麻黃湯之所之也 。 )曰太陽中風 。 下利嘔逆 。 表解者 。 乃可攻之 。 其人漐漐汗出 。 發作有時 。 頭痛 。 心下痞鞕滿 。 引脅下痛 。 乾嘔短氣 。 汗出不惡寒者 。 此表解里未和也 。 十棗湯主之 。 其之陰位而吐逆者一焉 。 論曰 。 傷寒脈浮 。 自汗出 。 小便數 。 心煩 。 微惡寒 。 腳攣急 。 反與桂枝湯 。 欲攻其表 。 此誤也 。 得之便厥 。 咽中干 。 煩躁吐逆者 。 作甘草乾薑湯與之 。 此嘔逆吐逆之別於二道 。 而嘔逆之暴急在陽 。 吐逆之深劇在陰 。 是陰陽之分也 。 而其於治法 。 亦以寒熱異者也 。 其在陽位而乾嘔者 。 凡四焉 。 論曰 。 太陽中風 。 陽浮而陰弱 。 嗇嗇惡寒 。 淅淅惡風 。 翕翕發熱 。 鼻鳴乾嘔者 。 桂枝湯主之 。 曰傷寒表不解 。 心下有水氣乾嘔 。 發熱而咳者 。 小青龍湯主之 。 曰傷寒中風 。 醫反下之 。 其人下利日數十行 。 穀不化 。 腹中雷鳴 。 心下痞鞕而滿 。 乾嘔 。 心煩不得安者 。 甘草瀉心湯主之 。 曰本太陽病不解 。 轉入少陽脅下鞕滿 。 乾嘔不能食 。 往來寒熱 。 尚未吐下 。 脈沉緊者 。 與小柴胡湯 。 其在陰位而乾嘔者 。 凡四焉 。 論曰 。 少陰病 。 下利清穀 。 裡寒外熱 。 手足厥逆 。 脈微欲絕 。 身反不惡寒 。 其人或乾嘔者 。 通脈四逆湯主之 。 曰若膈上有寒飲 。 乾嘔者 。 急溫之 。 宜四逆湯 。 曰乾嘔吐涎沫 。 頭痛者 。 吳茱萸湯主之 。 曰少陰病 。 下利 。 脈微者 。 與白通湯 。 利不止 。 厥逆無脈 。 乾嘔煩者 。 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 。 此乾嘔之別於二道 。 而治法亦以寒熱異者也 。 嘔吐之於陰陽也 。 輕重之差 。 主客之勢 。 治法之分為三十有六者如此 。 轉機之本也 。 處方之要也 。 察證之務 。 豈可不審焉哉 。 亦豈可不慎焉哉 。
噦者噦逆也 。 後之所謂呃逆也解為乾嘔者非也 。 論中有噦 。 有乾嘔 。 噦果乾嘔 。 當但曰噦 。 何更曰乾嘔也 。 噦乾嘔 。 自異其證 。 義亦自不同 。 豈可混乎 。 然其嘔噦並言 。 即乾嘔之義 。 字書云 。 有聲無物曰噦 。 因解為乾嘔耳 。 蓋噦逆者 。 氣逆上衝 。 吃吃作聲也 。 素問曰 。 胃為氣逆為噦 。 仲景氏以胃中虛冷言之也 。 論曰 。 食谷者噦 。 曰與水則噦 。 曰飲水則噦 。 曰下之早則噦 。 曰攻其熱必噦 。 曰時時噦 。 曰加噦者不治 。 曰噦而腹滿之類 。 此皆後之所謂呃逆 。 而非乾嘔也 。 故噦者 。 噦逆也 。 然不載其治法矣 。 又以咳逆為呃逆者 。 是後世之所創 。 而非其正名也 。 曰噦 。 曰呃 。 曰咳 。 一證而二三其名 。 則來者之不眩惑者幾希矣 。
咳喘各二道
咳喘之岐以陰陽也 。 凡各二道焉 。 亦必以熱以寒 。 猶嘔吐耳 。 此二者之為咳為喘者 。 或自外 。 或自內 。 雖均為咳為喘乎 。 寒熱之分 。 不可不辨矣 。 咳之為證 。 雖云有陰有陽 。 而輕重隨之 。 亦唯可以為一證耳 。 唯喘也有所異 。 喘之為證 。 獨多乎熱 。 而少乎寒也 。 熱之聚會乎為喘 。 寒之奔騰乎為喘 。 熱之極也 。 寒之極也 。 惟其於極 。 寒之為甚 。 故寒之於喘 。 為極之極也 。 危殆之至也 。 既是為極之極 。 所以獨多乎熱 。 而少乎寒也 。 於熱乎猶可救 。 於寒乎不可救也 。 是故三陽有治法 。 而三陰無治法也 。 喘之為證 。 不可不畏矣 。 咳之於陰陽也 。 治法凡五焉 。 而其於陽也 。 凡二焉 。 論曰 。 傷寒表不解 。 心下有水氣 。 乾嘔 。 發熱而咳者 。 小青龍湯主之 。 曰傷寒中風五六日 。 往來寒熱 。 胸脅苦滿 。 默默不欲飲食 。 心煩喜嘔 。 或咳者 。 小柴胡湯主之 。 其於陰也 。 凡三焉 。 論曰 。 少陰病 。 腹痛小便不利 。 四肢沉重疼痛 。 自下利 。 或咳者 。 真武湯主之 。 曰少陰病 。 下利六七日 。 咳而嘔渴 。 心煩不得眠者 。 豬苓湯主之 。 曰少陰病 。 四逆 。 其人或咳或悸 。 或小便不利 。 或腹中痛 。 或泄利下重者 。 四逆散主之 。 此五者 。 皆咳之治法 。 而陰陽之別也 。 不可不審矣 。 喘之於陰陽也 。 熱可救 。 而寒不可救 。 故治法之關於此者 。 惟在陽位 。 凡十有二焉 。 論曰太陽病 。 頭痛發熱 。 身疼腰痛 。 骨節疼痛 。 惡風 。 無汗而喘者 。 麻黃湯主之 。 曰太陽與陽明合病 。 喘而胸滿者 。 不可下 。 宜麻黃湯主之 。 曰傷寒心下有水氣 。 咳而微喘 。 發熱不渴者 。 小青龍湯主之 。 曰太陽病 。 桂枝證 。 醫反下之 。 利遂不止 。 脈促者 。 表未解也 。 喘而汗出者 。 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 。 曰太陽病 。 下之微喘者 。 表未解故也 。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 。 曰發汗後 。 不可更行桂枝湯 。 汗出而喘 。 無大熱者 。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主之 。 曰陽明中風 。 口苦咽乾 。 腹滿微喘 。 發熱惡寒 。 脈浮而緊 。 曰陽明病 。 脈浮而緊 。 咽燥口苦 。 腹滿而喘 。 發熱 。 汗出而不惡寒 。 反惡熱身重 。 若渴欲飲水 。 口乾舌燥者 。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。 若脈浮 。 發熱 。 渴欲飲水 。 小便不利者 。 豬苓湯主之 。 曰陽明病 。 脈浮 。 無汗而喘者 。 發汗則愈 。 宜麻黃湯 。 曰陽明病 。 脈遲 。 雖汗出 。 不惡寒者 。 其身必重 。 短氣 。 腹滿而喘 。 有潮熱者 。 此外欲解 。 可攻裡也 。 曰傷寒四五日 。 脈沉而喘滿 。 汗出讝語者 。 以有燥屎在胃中也 。 須下之 。 曰病人小便不利 。 大便乍難乍易 。 時有微熱 。 喘冒不能臥者 。 有燥屎也 。 皆宜大承氣湯 。 此十有二者 。 皆關於喘之治法 。 而惟在陽位者也 。 喘之為證 。 熱之極也 。 寒之極也 。 而在太陽則熱之所延及 。 猶專於表 。 而未及於極也 。 故發汗以治之也 。 至陽明 。 則熱之所聚會 。 已專於裡 。 而殊極於此 。 故下之以救之也 。 既下之 。 尚恐其不及 。 不及則斃 。 故例曰 。 劇者發則不識人 。 循衣模床 。 惕而不安 。 微喘直視 。 脈眩者生 。 澀者死 。 又曰 。 直視讝語 。 喘滿者死 。 惟熱之極為然 。 豈可不畏乎 。 至厥陰 。 則寒之所奔騰 。 已甚於內 。 而最極於此 。 所以為極之極也 。 危殆莫甚焉 。 其能可救乎 。 故例曰 。 下利 。 手足厥冷 。 無脈者 。 灸之不溫 。 若脈不還 。 反微喘者死 。 惟寒之極為然 。 豈亦可不畏乎 。 如喘家 。 則不在此數也 。 論曰喘家作桂枝湯 。 加厚朴杏子佳 。 此惟在一時之處 。 而非通治喘之謂也 。 言其人若當其有表證也 。 處之以此為佳耳 。 故如喘家 。 則不在此數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