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總論
病有發熱惡寒者 , 發於陽也 , 無熱惡寒者 , 發於陰也 。 [無熱 , 指初得病時 , 不是到底無熱發 , 陰指陽證之陰 , 非指直中於陰 , 陰陽指 寒熱 , 勿鑿分營衛經絡 , 按本論云 , 太陽病 , 或未發熱 , 或已發熱 , 已發熱 , 即 是發熱惡寒 , 未發熱 , 即是無熱惡寒 , 斯時頭項強痛 , 已見 , 第陽氣閉鬱 , 尚未 宣發 , 其惡寒 , 體痛 , 嘔逆 , 脈緊 , 純是陰寒為病 , 故稱發於陰 , 此太陽病發於 陰也 , 又陽明篇云 , 病得之一日不發熱而惡寒 , 斯時寒邪凝斂 , 身熱惡熱 , 全然 未露 , 但不頭項強痛 , 是知陽明之病發於陰也 , 推此則少陽往來寒熱 , 但惡寒而 脈弦細者 , 亦病發於陰 , 而三陰之反發熱者 , 便是發於陽矣 。
發於陽者七日愈 , 發於陰者六日愈 , 以陽數七 , 陰數六故也 。 [寒熱者 , 水火之本體 , 水火者 , 陰陽之徵兆 , 七日合火之成數 , 六日合水之成 數 , 至此則陰陽自和 , 故愈 , 蓋陰陽互為其根 , 陽中無陰 , 謂之孤陽 , 陰中無陽 , 便是死陰 , 若是直中之陰 , 無一陽之生氣 , 安得合六成之數而愈耶 , 內經曰 , 其 死多以六七日之間 , 其愈皆以十日以上 , 使死期亦合陰陽之數 , 而愈期不合者 , 皆治者不如法耳 。
問曰 , 凡病欲知何時得何時愈 , 答曰 , 假令夜半得病者 , 明日日中愈 , 日中得病 者 , 夜半愈 , 何以言之 , 日中得病 , 夜半愈者 , 以陽得陰則解 , 夜半得病 , 明日 日中愈者 , 以陰得陽則解也 。 [上文論日期 , 合陰陽之數而愈 , 此論愈時於陰陽反盛時解 , 何也 , 陰盛極而陽 生 , 陽盛極而陰生 , 陰陽之相生 , 正陰陽之相得 , 即陰陽之自和也 , 然此指病在 一二日愈者言耳 , 如六七日愈者 , 則六經各以主時解 , 是又陽主晝而陰主夜矣 。
問曰 , 脈有陰陽 , 何謂也 , 答曰 , 凡脈浮大滑動數 , 此名陽也 , 脈沈弱濇弦微遲 , 此名陰也 。 [脈有十種 , 陰陽兩分 , 即具五法 , 浮沈是脈體 , 大弱是脈勢 , 滑濇是脈氣 , 動 弦是脈形 , 遲數是脈息 , 總是病脈而非平脈也 , 脈有對看法 , 有正看法 , 有反看 法 , 有平看法 , 有互看法 , 有徹底看法 , 如有浮即有沈 , 有大即有弱 , 有滑即有 濇 , 有數即有遲 , 合之於病 , 則浮為在表 , 沈為在裏 , 大為有餘 , 弱為不足 , 滑 為血多 , 濇為氣少 , 動為博陽 , 弦為博陰 , 數為在府 , 遲為在藏 , 此對看法也 , 如浮大滑動數 , 脈氣之有餘者 , 名陽 , 當知其中有陽勝陰病之機 , 沈弱濇弦遲 , 脈氣之不足者 , 名陰 , 當知其中有陰勝陽病之機 , 此正看法也 , 夫陰陽之在天地 間也 , 有餘而往 , 不足隨之 , 不足而往 , 有餘從之 , 知從知隨 , 氣可與期 , 故其 始 , 為浮為大為滑為動為數 , 其繼也 , 反沈反弱反濇反弦反遲者 , 是陽消陰長之 機 , 其病為進 , 其始也 , 為沈為弱為濇為弦為遲 , 其繼也 , 微浮微大微滑微動微 數者 , 是陽進陰退之機 , 其病為欲愈 , 此反看法也 , 浮為陽 , 如更兼大動滑數之 陽脈 , 是為重陽 , 必陽盛陰虛之病矣 , 沈為陰 , 而更兼弱濇弦遲之陰脈 , 是為重 陰 , 必陰盛陽虛之病矣 , 此為平看法 , 如浮而弱 , 浮而濇 , 浮而弦 , 浮而遲者 , 此陽中有陰 , 其人陽虛 , 而陰氣早伏於陽脈中也 , 將有亡陽之變 , 當以扶陽為急 務矣 , 如沈而大 , 沈而滑 , 沈而動 , 沈而數者 , 此陰中有陽 , 其人陰虛 , 而陽邪 下陷於陰脈中也 , 將有陰竭之患 , 當以存陰為深慮矣 , 此為互看法 , 如浮 , 大滑 動數之脈體雖不變 , 然始為有力之強陽 , 終為無力之微陽 , 知陽將絕矣 , 沈弱濇 弦遲之脈 , 雖喜變而為陽 , 如忽然暴見浮大滑動數之狀 , 是陰極似陽 , 知反照之 不長 , 餘燼之易滅也 , 是謂徹底看法 , 更有真陰真陽之看法 , 所謂陽者 , 胃脘之 陽也 , 脈有胃氣 , 是知不死 , 所謂陰者 , 真藏之脈也 , 脈見真藏者死 , 然邪氣之 來也 , 緊而疾 , 穀氣之來也 , 徐而和 , 此又不得以遲數定陰陽矣 。
寸口脈浮為有表 , 沈為在裏 , 數為在府 , 遲為在藏 。 [寸口兼兩手六部而言 , 不專指右寸也 , 上古以三部九候決死生 , 是遍求法 , 以 人迎寸口趺陽辨吉凶 , 是扼要法 , 自難經獨取寸口 , 并人迎趺陽不參矣 , 然氣口 成寸為脈之大會 , 死生吉凶繫焉 , 則內外藏府之診 , 全賴浮沈遲數為大網耳 , 浮 沈是審起伏 , 遲數是察至數 , 浮沈之間 , 遲數寓焉 , 凡脈之不浮不沈而在中 , 不 遲不數而五至者 , 謂之平脈 , 是有胃氣 , 可以神求 , 不可以象求也 , 若一見浮沈 遲數之象 , 斯為病脈矣 , 浮象在表 , 應病亦為在表 , 浮脈雖有裏證 , 主表其大綱 也 , 沈象在裏 , 應病亦為在裏 , 沈脈雖或有表證 , 主裏其大綱也 , 數為陽 , 陽主 熱 , 而數有浮沈 , 浮數應表熱 , 沈數應裏熱 , 雖數脈亦有病在藏者 , 然六府為陽 , 陽脈營其府 , 則主府其大綱也 , 遲為陰 , 陰主寒 , 而遲有浮沈 , 浮遲應表寒 , 沈 遲應裏寒 , 雖遲脈多有病在府者 , 然五藏為陰 , 而陰脈營其藏 , 則主藏其大綱也 , 脈狀種種 , 總該括於浮沈遲數 , 然四者之中 , 又以獨浮獨沈獨遲獨數為準則 , 而 獨見何部 , 即以何部深求其表裏藏府之所在 , 病無遁情矣 。
凡陰病見陽脈者生 , 陽病見陰脈者死 。 [起口用凡字 , 是開講法 , 不是承接法 , 此與上文陰陽脈文同而義則異也 , 陽脈 指胃氣言 , 所謂二十五陽者是也 , 五藏之陽和發見故生 , 陰脈指真藏 , 言胃脘之 陽不至於手太陰 , 五藏之真陰發見 , 故死 , 要知上文沈濇弱弦遲是病脈 , 不是死 脈 , 其見於陽病最多 , 若真藏脈至 , 如肝脈中外急 , 心脈堅而搏 , 肺脈大而浮 , 腎脈之如彈石 , 脾脈之如喙距 , 反見有餘之象 , 豈可以陽脈名之 , 若以胃脈為遲 , 真陰為數 , 能不誤人耶 。
寸脈下不至關為陽絕 , 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 , 此皆不治決死也 , 若計餘命生死之 期 , 期以月節剋之也 。 [陰陽升降 , 以關為界 , 陽生於尺而動於寸 , 陰生於寸而動於尺 , 陰陽互根之義 也 , 寸脈居上而治陽 , 尺脈生下而治陰 , 上下分司之義也 , 寸脈不至關 , 則陽不 生陰 , 是為孤陽 , 陽亦將絕矣 , 尺不至關 , 則陰不生陽 , 是為孤陰 , 陰亦將絕矣 , 要知 , 不至關 , 非脈竟不至 , 是將絕之兆 , 而非竟絕也 , 正示人以可續之機 , 此 皆不治 , 言皆因前此失治以至此 , 非言不可治也 , 正欲人急治之意 , 是先一著看 法 , 夫上部有脈 , 下部無脈 , 尚有吐法 , 上部無脈 , 下部有脈 , 尚為有根 , 即脈 絕不至 , 尚有灸法 , 豈以不至關便為死脈哉 , 看餘命生死句 , 則知治之而有餘命 , 不為月節所剋者多耳 , 此又深一層看法 , 脈以應月 , 每月有節 , 節者 , 月之關也 , 失時不治 , 則寸脈不至關者 , 遇月建之屬陰 , 必剋陽而死 , 尺脈不至關者 , 遇月 建之陽支 , 則剋陰而死 , 此是決死期之法 , 若治之得宜 , 則陰得陽而解 , 陽得陰 而解 , 陰陽自和而愈矣 。
問曰 , 脈欲知病愈未愈者 , 何以別之 , 曰 , 寸口關上尺中三處 , 大小浮沈遲數同 等 , 雖有寒熱不解者 , 此脈陰陽為和平 , 雖劇當愈 。 [陰陽和平 , 不是陰陽自和 , 不過是純陰純陽無駁雜之謂耳 , 究竟是病脈 , 是未 愈時寒熱不脈 , 雖劇當愈 , 非言不治自愈 , 正使人知此為陰陽偏勝之病脈 , 陽劇 者當治陽 , 陰劇者當治陰 , 必調其陰陽 , 使其和平 , 失此不治 , 反加劇矣 。
傷寒一日 , 太陽受之 , 脈若靜者為不傳 , 頗欲吐 , 若躁煩 , 脈數急者 , 為傳也 。 [太陽主表 , 故寒邪傷人 , 即太陽先受 , 太陽脈浮 , 若見太陽之浮 , 不兼傷寒之 緊 , 即所謂靜也 , 脈靜證亦靜 , 無嘔逆煩躁可知 , 今又有發熱惡寒 , 頭項強痛 , 不須七日衰 , 一日自止者 , 正此不傳之謂也 , 若受寒之日 , 頗有吐意 , 嘔逆之機 見矣 , 若見煩躁 , 陽氣重可知矣 , 脈急數 , 陰陽俱緊之互文 , 傳者 , 即內經人傷 於寒 , 而傳為熱之傳 , 乃太陽之氣生熱 , 而傳於表 , 即發於陽者 , 七日之謂 , 非 太陽與陽明少陽經絡相傳之謂也 , 欲字若字 , 是審其將然 , 脈之數急 , 是診其已 然 , 此因脈定證之法也 。
傷寒二三日 , 陽明少陽證不見者 , 為不傳也 。 [傷寒一日太陽 , 二日陽明 , 三日少陽者 , 是言見症之期 , 非傳經之日也 , 歧伯 曰 , 邪中於面 , 則下陽明 , 中於項 , 則下太陽 , 中於頰 , 則下少陽 , 其中膺背兩 脅 , 亦中其經 , 蓋太陽經部位最高 , 故一日發 , 陽明經位次之 , 故二日發 , 少陽 經位又次之 , 故三日發 , 是氣有高下 , 病有遠近 , 適其至所為故也 , 夫三陽各受 寒邪 , 不必自太陽始 , 諸家言二陽必自太陽傳來者 , 未審斯義耳 , 若傷寒二日 , 當陽明病 , 若不見陽明表證 , 是陽明之熱不傳於表也 , 三日少陽當病 , 不見少陽 表證 , 是少陽之熱不傳於表也 。
傷寒三日 , 三陽為盡 , 三陰當受邪 , 其人反能食而不嘔 , 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。 [受寒三日 , 不見三陽表症 , 是其人陽氣沖和 , 不與寒爭 , 寒邪亦不得入 , 故三 陽盡不受邪也 , 若陰虛而不能支 , 則三陰受邪氣 , 岐伯曰 , 中於陰者 , 從臂胻始 , 故三陰各自受寒邪 , 不必陽經傳授 , 所謂太陰四日 , 少陰五日 , 厥陰六日者 , 亦 以陰經之高下 , 為見症之期 , 非六經部位以次相傳之日也 , 三陰受邪 , 病為在裏 , 故邪入太陰 , 則腹滿而吐 , 食不下 , 邪入少陰 , 欲吐不吐 , 邪入厥陰 , 飢而不欲 食 , 食即吐蚘 , 所以然者 , 邪自陰經入藏 , 藏氣實而不能容 , 則流於府 , 府者胃 也 , 入胃則無所復傳 , 故三陰受病 , 已入於府者 , 可下也 , 若胃陽有餘 , 則能食 不嘔 , 可預知三陰之不受邪矣 , 蓋三陽皆看陽明之轉旋 , 三陰之不受邪者 , 藉胃 之蔽其外也 , 則胃不特為六經出路 , 而實為三陰外蔽矣 , 胃陽盛 , 則寒邪自解 , 胃陽虛 , 則寒邪深入陰經而為患 , 胃陽亡 , 則水漿不入而死 , 要知三陰受邪 , 關 係不在太陽而全在陽明 。
傷寒六七日 , 無大熱其人躁煩者 , 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。 [上文論各經自受寒邪 , 此條是論陽邪自表入裏症也 , 凡傷寒發至六七日 , 熱退 身涼為愈 , 此無大熱則微熱尚存 , 若內無煩躁 , 亦可云表解而不了了矣 , 傷寒一 日即見煩躁 , 是陽氣外發之機 , 六七日乃陰陽自和之際 , 反見煩躁 , 是陽邪內陷 之兆 , 陰者指裏而言 , 非指三陰也 , 或入太陽之本 , 而熱結旁光 , 或入陽明之本 , 而胃中乾燥 , 或入少陽之本 , 而脅下硬滿 , 或入太陰而暴煩下利 , 或入少陰而口 燥舌乾 , 或入厥陰而心中疼熱 , 皆入陰之謂 。
太陽病 , 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 , 以行其經盡故也 , 若欲再作經者 , 鍼足陽明 , 使經不傳則愈 。 [舊說傷寒日傳一經 , 六日至厥陰 , 七日再傳太陽 , 八日再傳陽明 , 謂之再經 , 自此說行 , 而仲景之堂無門可入矣 , 夫仲景未嘗有日傳一經之說 , 亦未有傳至三 陰而尚頭痛者 , 曰頭痛者 , 是未離太陽可知 , 曰行則與傳不同 , 曰其經 , 是指本 經而非他經矣 , 發於陽者七日愈 , 是七日乃太陽一經行盡之期 , 不是六經傳變之 日 , 歧伯曰 , 七日太陽病衰 , 頭痛少愈 , 有明證也 , 故不曰 , 傳足陽明 , 而曰欲 再作經 , 是太陽過經不解 , 復病陽明而為併病也 , 鍼足陽明之交 , 截其傳路 , 使 邪氣不得入陽明之經 , 則太陽之餘邪亦散 , 非歸併陽明 , 使不犯少陽之謂也 。 本論傳經之說 , 惟見於此 , 蓋陽明經起於鼻額旁 , 納太陽之脈 , 故有傳經之義 , 目疼鼻乾 , 是其症也 , 若腳攣急 , 便非太陽傳經矣 , 陽明經出大指端內側 , 太陽 經出小指端外側 , 絡不相連接 , 十二經脈 , 足傳手 , 手傳足 , 陽傳陰 , 陰傳陽 , 與傷寒之六經先陽後陰 , 先太後少之次第迥別 , 不知太陽傳六經 , 陽明傳少陽之 說何據乎 , 細審仲景轉屬轉係 , 併病合病諸條 , 傳經之妄 , 不辨自明矣 。
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 , 十二日愈 。 [不了了者 , 餘邪未除也 , 七日表解後復過一候 , 而五藏元氣始充 , 故十二日精 神慧爽而愈 , 此雖舉風家 , 傷寒概之矣 , 如太陽七日病衰 , 頭痛少愈 , 曰衰曰少 , 皆表解而不了了之謂也 , 六經部位有高下 , 故發病有遲早之不同 , 如陽明二日發 , 八日衰 , 厥陰至六日發 , 十二日衰 , 則六經皆自七日解 , 而十二日愈 , 夫若誤治 , 又不在此例 。 仲景分別六經 , 各經俱有中風傷寒脈症治法 , 叔和時太陽篇存者多 , 而失者少 , 他經存者少 , 而失者多 , 陽明篇尚有中風脈症二條少陽經只症一條 , 而不及脈 , 三陰俱有中風欲愈脈 , 俱無中風脈症 , 以傷寒論為全書 , 不亦疏乎 。 右論傷寒診病大略 。
太陽脈證
太陽之為病 , 脈 、 浮 、 頭 、 項 、 強 、 痛而惡寒 。 [仲景作論大法 , 六經各立病機一條 , 提揭一經綱領 , 必擇本經至當之脈症而表 章之 , 六經雖各有表症 , 惟太陽主表 , 故表症表脈 , 獨太陽得其全 , 如脈浮為在 表 , 太陽象三陽 , 其脈氣浮而有力 , 與陽明之兼長大 , 少陽兼弦細 , 三陰之微浮 者不侔矣 , 頭項主一身之表 , 太陽經絡營於頭 , 會於項 , 故頭連項而強痛 , 與陽 明頭額痛 , 少陽頭角痛者少間矣 , 惡寒為病在表 , 六經雖各惡寒 , 而太陽應寒水 之化 , 故惡寒特甚 , 與陽月二日自止 , 少陽往來寒熱 , 三陰之內惡寒者懸殊矣 , 後凡言太陽病者 , 必據此條脈症 , 如脈反沈 , 頭不痛 , 項不強 , 不惡寒 , 是太陽 之變局矣 。 仲景立六經總綱法 , 與內經熱論不同 , 太陽只重在表症表脈 , 不重在經絡主病 , 看諸總綱 , 各立門戶 , 其意可知 。
太陽病 , 發熱 , 汗出惡風 , 脈緩者 , 名為中風 。 [風為陽邪 , 風中太陽 , 兩陽相搏 , 而陰氣衰少 , 陽浮故熱自發 , 陰弱故汗自出 , 中風惡風 , 類相感也 , 風性散漫 , 脈應其象 , 故浮而緩 , 若太陽初受病 , 便見如 此脈症即可定其名為中風而非傷寒矣 , 如寒風太厲 , 中之重者 , 或汗不出而脈反 緊 , 其內症必煩躁 , 與下傷寒之嘔逆有別 。
太陽病 , 或已發熱 , 或未發熱 , 必惡寒體痛嘔逆 , 脈陰陽俱緊者 , 名曰傷寒 。 [太陽受病 , 當一二日發 , 故有即發熱者 , 或有至二日發者 , 蓋寒邪凝斂 , 熱不 遽發 , 非若風邪易於發熱耳 , 然即發熱之遲速 , 則其人所稟陽氣之多寡 , 所傷寒 邪之淺深 , 因可知矣 , 然雖有已發未發之不齊 , 而惡寒體痛嘔逆之症 , 陰陽俱緊 之脈先見 , 即可斷為太陽之傷寒 , 而非中風矣 , 惡寒本太陽本症 , 而此復言者 , 別於中風之惡寒也 , 中風因見風而兼惡寒 , 傷寒則無風而更惡寒矣 , 寒邪外束 , 故體痛 , 寒邪內侵 , 故嘔逆 , 寒則令脈緊 , 陰陽指浮沈而言 , 不專指尺寸也 。 然 天寒不甚 , 而傷之輕者 , 亦有身不疼 , 脈浮緩者矣 。
太陽病 , 發熱而渴 , 不惡寒者 , 為溫病 。 [太陽病而渴 , 是兼少陰矣 , 然太少兩感者 , 必惡寒而且煩滿 , 今不煩滿 , 則不 涉少陰 , 反不惡寒 , 則非傷寒而為溫病矣 , 溫病內外皆熱 , 所以別於中風傷寒之 惡寒發熱也 , 此條不是發明內經冬傷於寒 , 春必病溫之義 , 乃概言太陽溫病之症 如此 , 若以春溫釋之 , 失仲景之旨矣 , 夫太陽一經 , 四時俱能受病 , 不必於冬 , 人之溫病 , 不必因於傷寒 , 且四俱能病溫 , 不必於春 , 推而廣之 , 則六經俱有溫 病 , 非獨太陽一經也 。
發汗已 , 身灼熱者 , 名曰風溫 。 [此正與內經伏寒病溫不同處 , 太陽中暑 , 亦有因於傷寒者 , 雖渴而仍惡寒 , 太 陽溫病 , 反不惡寒而渴者 , 是病根不因於寒 , 而因於風 , 發熱者 , 病為在表 , 法 當汗解 , 然不惡寒 , 則非麻黃桂枝所宜矣 , 風與溫相搏 , 發汗不如法 , 風去而熱 反熾 , 灼熱者 , 兩陽相薰灼 , 轉屬陽明之兆也 。
太陽病 , 關節疼痛而煩 , 脈沈而細者 , 此名濕 痹。 [上條不惡寒 , 是太陽變症 , 此條脈沈細 , 是太陽變脈 , 渴是少陰症 , 沈細是少 陰脈 , 太陽少陰為表裏 , 故脈症相似也 , 然濕自內發 , 與外感不同 , 濕傷於下 , 與傷上者不同 , 故同為太陽受病 , 而脈症與總綱異耳 , 濕流骨節 , 故疼痛 , 太陽 之氣不宣 , 故煩 , 濕氣 痹 閉而不行 , 故脈應其象而沈細 , 太陽之脈 , 從風則緩 , 從寒則緊 , 從濕則細 , 傷上則浮 , 傷下則沈 , 當因症而合脈 , 勿據脈而斷症 , 如 病發熱頭疼 , 脈當浮反沈 , 是表症得裏脈 , 故謂之反 , 如發汗多 , 因致痙而沈細 , 與夏月中暑而弦細芤遲 , 皆因症而然 , 不得概謂之反 。
太陽病 , 欲解時 , 從已至未上 。 [巳午為陽中之陽 , 故太陽主之 , 至未上者 , 陽過其度也 , 人身陰陽 , 上合於天 , 天氣至太陽之時 , 人身太陽之病 , 得藉其主氣而解 , 此天人感應之理也 。
欲自解者 , 必當先煩 , 乃有汗而解 , 何以知之 , 脈浮 , 故知汗出解也 。 [欲自解 , 便寓不可妄治意 , 諸經皆有煩而太陽更甚 , 故有發煩反煩更煩復煩內 煩等症 , 蓋煩為陽邪內擾 , 汗為陽氣外發 , 浮為陽盛之脈 , 脈浮則陽自內發 , 故 可必其先煩 , 見其煩必當待其有汗 , 勿遽妄投湯劑也 , 汗出則陽勝 , 而寒邪自解 矣 , 若煩而不得汗 , 或汗而不解 , 則審脈定症 , 麻黃桂枝青龍 , 隨所施而恰當矣 。
太陽病未解 , 脈陰陽俱停 , 必先振慄 , 汗出而解 , 但陽脈微者 , 先汗出而解 , 但 陰脈微者 , 下之而解 , 若欲下之 , 宜調胃承氣湯 。 [言未解便有當解意 , 停者 , 相等之謂 , 陽脈微二句 , 承上之詞 , 不得作三假看 , 太陽病 , 陽浮而陰弱 , 是陽強也 , 今陽脈微即是陰陽俱停 , 病雖未解 , 已是調和 之脈 , 其解可知矣 , 脈但浮者 , 為陽盛 , 必先煩而有汗 , 陽脈微者 , 為陽虛 , 必 先振慄 , 而汗出振搮 , 是陰津內發之兆 , 汗出是陽氣外發之徵也 , 此陰陽自和而 愈 , 可勿藥矣 , 但陰脈微而陽脈仍浮 , 陽氣重可知 , 與風寒初中之脈雖同 , 而熱 久汗多 , 津液內竭 , 不得更行桂枝湯 , 亦不得執太陽禁下之定法矣 , 表病亦有因 裏實而不解者 , 須下之 , 而表自解 , 若欲下之 , 有躊躇顧慮之意 , 宜者審定之詞 , 以其胃不調而氣不承 , 故宜之 。 此條是桂枝湯變局 , 陽已微 , 須其自汗 , 陽尚存 , 當知調胃 , 以太陽汗多 , 恐轉 屬陽明 。
太陽病 , 下之而不愈 , 因復發汗 , 此表裏俱虛 , 其人因致冒 , 冒家汗出自愈 , 所 以然者 , 汗出表和故也 , 得裏未和 , 然後復下之 。 [太陽病 , 只得個表不和 , 初無下症 , 其裏不和 , 多由汗下倒施而得也 , 表裏俱 虛 , 指妄汗下亡津液言 , 其陽邪仍實 , 故表裏不解 , 冒者如有物蒙蔽之狀 , 是欲 汗之兆也 , 因妄下後陽氣怫鬱在表 , 汗不得遽出耳 , 待汗出冒自解 , 然但得個表 和 , 其津液兩虛 , 陽已實於裏 , 故裏仍未和 , 裏症既得 , 然後下之 , 此雖復下 , 治不為逆矣 。
問曰 , 病有戰而汗出 , 因得解者 , 何也 , 答曰 , 脈浮而緊 , 按之反芤 , 此為本虛 , 故當戰而汗出也 , 其人本虛 , 是以發戰 , 以脈浮 , 故當汗出而解 , 若脈浮而數 , 按之不芤 , 此人本不虛 , 若欲自解 , 但汗出耳 , 不發戰也 。 [戰即振慄之謂 , 治病必求其本 , 本者 , 其人平日稟氣之虛實 , 緊者急也 , 與數 同而有別 , 蓋有虛實之分焉 , 又必按之芤 , 不芤而虛實之真假畢實 。
問曰 , 病有不戰不汗出而解者 , 何也 , 答曰 , 其脈自微 , 此以曾經發汗 , 若吐若 下若亡血 , 以內無津液 , 此陰陽自和 , 必自愈 , 故不戰不汗出而解也 。 [內無津液 , 安能作汗 , 戰由汗發 , 無汗故不戰也 , 復用此字須著眼 , 妄治之後 , 內無津液 , 陰陽豈能自和 , 必當調其陰陽 , 不然脈微則為亡陽 , 將轉成陰症矣 。
問曰 , 傷寒三日脈浮數而微 , 病人身涼和者 , 何也 , 答曰 , 此為欲解也 , 解以夜 半 , 脈浮而解者 , 濈然汗出也 , 脈數而解者 , 必能食也 , 脈微而解者 , 必不汗出 也 。 [脈而浮數 , 今三日而轉微 , 身初發熱 , 今三日而身涼 , 即傷寒三日 , 少陽脈小 為欲愈之義也 , 此傷寒本輕 , 不須合六七日之期 , 亦不必再求其有汗 , 夜半時陽 得陰 , 則餘邪盡解矣 , 此微與前條不同 , 因未曾妄治 , 津液未亡 , 故三日自解 , 陰平陽祕 , 不須汗出也 , 正教人不當妄汗耳 。 右論太陽脈症大異 。
桂枝湯證上
太陽病 , 頭痛發熱 , 汗出惡風者 , 桂枝湯主之 。 [此條是桂枝本證 , 辨症為主 , 合此病即用此湯 , 不必問其為傷寒中風雜病也 , 今人鑿分風寒 , 不知辨症 , 故仲景佳方置之疑窟 , 四症中頭痛是太陽本症 , 頭痛 發熱惡風 , 與麻黃症同 , 本方重在汗出 , 汗不出者 , 便非桂枝症 。
太陽病 , 外證未解 , 脈浮弱者 , 當以汗解 , 宜桂枝湯 。 [此條是桂枝本脈 , 明脈為主 , 今人辨脈不明 , 故於症不合 , 傷寒中風雜病 , 皆 有外證 , 太陽主表 , 表症咸統於太陽 , 然必脈浮弱者可用此解外 , 如但浮不弱 , 或浮而緊者 , 便是麻黃症 , 要知本方 , 只主外症之虛者 。
太陽中風 , 陽浮而陰弱 , 陽浮者熱自發 , 陰弱者汗自出 , 嗇嗇惡寒 , 淅淅惡風 , 翕翕發熱 , 鼻鳴乾嘔者 , 桂枝湯主之 。 [此太陽中風之桂枝症 , 非謂凡中風者 , 便當主桂枝也 , 前條脈症 , 是概風寒雜 病而言 , 此條加中風二字 , 其脈其症 , 悉呈風象矣 , 上條言脈浮而弱者 , 是弱從 浮見 , 此陽浮者 , 浮而有力 , 此名陽也 , 風為陽邪 , 此浮為風脈 , 陽盛則陰虛 , 沈按之而弱 , 陽浮者 , 風中於衛 , 兩陽相搏 , 故熱自發 , 是衛強也 , 陰弱者 , 因 風中於營 , 血脈不寧 , 故汗自出 , 是營弱也 , 兩自字便見風邪之迅發 , 嗇嗇欲閉 之狀 , 淅淅欲開之狀 , 翕翕難開難閉之狀 , 雖風寒熱三氣交呈於皮毛 , 而動象是 中風所由然也 , 風之體在動 , 風之用在聲 , 風自皮毛入肺 , 自肺出鼻 , 鼻息不和 則鳴 , 此聲之見於外者然也 , 風淫於內 , 木動土虛 , 胃氣不和 , 故嘔而無物 , 此 聲之出於內者然也 , 乾嘔是風侵胃府 , 鼻鳴是風襲陽明 , 而稱太陽者 , 以頭項強 痛故耳 , 亦以見太陽為三陽 , 陽過其度矣 。
太陽病 , 初服桂枝湯 , 反煩不解者 , 先刺風池風府 , 卻與桂枝湯則愈 。 [前條治中風之始 , 此條治中風之變 , 桂枝湯煮取三升 , 初服者 , 先服一升也 , 卻與者 , 盡其二升也 , 熱鬱於心胸者 , 謂之煩 , 發於皮肉者 , 謂之熱 , 麻黃症發 熱無汗 , 熱全在表 , 桂枝症發熱汗出 , 便見內煩 , 服湯反煩而外熱不解 , 非桂枝 湯不當用也 , 以外感之風邪重 , 內之陽氣亦重耳 , 風邪本自項入 , 必刺風池風府 , 疏通來路 , 以出其邪 , 仍與桂枝湯 , 以和營衛 , 內經曰 , 表裏刺之 , 服之飲湯 , 此法是矣 。
太陽病 , 發熱汗出者 , 此為營弱衛強 , 故使汗出 , 欲救邪風者 , 宜桂枝湯主之 。 [此釋中風汗出之義 , 見桂枝湯為調和營衛而設 , 營者陰也 , 衛者陽也 , 陰弱不 能藏 , 陽強不能密 , 故汗出 。
形作傷寒 , 其脈不弦緊而弱 , 弱者必渴 , 被火者必譫語 , 弱者發熱 , 脈浮解之 , 當汗出而愈 。 [形作寒 , 見惡寒體痛厥逆 , 脈當弦緊而反浮弱 , 其本虛可知 , 此東垣所云勞倦 內傷症也 , 夫脈弱者 , 陰不足 , 陽氣陷於陰分必渴 , 渴者液虛故也 , 若以惡寒而 用火攻 , 津液亡必胃實而詀語 , 然脈雖弱而發熱 , 身痛不休 , 宜消息和解其外 , 諒非麻黃所宜 , 必桂枝湯 , 啜熱稀粥 , 汗出則愈矣 , 此為夾虛傷寒之症 。
傷寒發汗 , 解半日許 , 復煩 , 脈浮數者 , 可更發汗 , 宜桂枝湯 。 [前條解傷寒之初 , 此條輯傷寒之後 , 前條因虛寒 , 此條因餘熱 , 衛解而營未解 , 故用桂枝更汗也 , 可知桂枝湯主風傷衛 , 治風而不治寒之謬矣 , 浮弱是桂枝脈 , 浮數是麻黃脈 , 仲景見麻黃脈症 , 即用麻黃湯 , 見桂枝脈症 , 便用桂枝湯 , 此不 更進麻黃而卻與桂枝者 , 蓋發汗而解 , 則麻黃症已罷 , 脈浮數者 , 因內煩而然 , 不得仍認麻黃湯脈矣 , 麻黃湯純陽之劑 , 不可以治煩 , 桂枝湯內配芍藥 , 奠安營 氣 , 正以治煩也 , 且此煩因汗後所致 , 若再用麻黃發汗 , 汗從何來 , 必用啜熱粥 法始得汗 , 桂枝湯本治煩 , 服桂枝湯後外熱不解 , 而內熱更甚 , 故曰反煩 , 麻黃 症本不煩 , 服湯汗出 , 外熱初解 , 而內熱又發 , 故曰復煩 , 凡曰麻黃湯主之 , 桂 枝湯主之者 , 定法也 , 服桂枝不解 , 仍與桂枝 , 汗解後復煩 , 更用桂枝者 , 活法 也 , 服麻黃復煩者 , 可更用桂枝 , 用桂枝復煩者 , 不得更用麻黃 , 且麻黃脈症 , 但可用桂枝更汗 , 不可先用桂枝發汗 , 此又活法中定法矣 , 前二條論治中風 , 此 二條論治傷寒 , 後二條論治雜病 , 見桂枝方之大用如此 。
病人藏無他病 , 時發熱 , 自汗出而不愈者 , 此衛氣不和也 , 先其時發汗則愈 , 宜 桂枝湯主之 。 [藏無他病知病只在形軀 , 發熱有時 , 則汗出亦有時 , 不若外感者 , 發熱汗出不 休也 , 內經曰 , 陰虛者陽必湊之 , 故時熱汗出耳 , 未發熱時 , 陽猶在衛 , 用桂枝 湯啜稀熱粥 , 先發其汗使陰出之陽 , 穀氣內充 , 而衛陽不復陷 , 是迎而奪之 , 令 精勝而邪卻也 。
病嘗自汗出者 , 此為營氣和 , 營氣和者外不諧 , 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耳 , 營行 脈中 , 衛行脈外 , 復發其汗 , 營衛和則愈 , 宜桂枝湯 。 [發熱時汗便出者 , 其營氣不足 , 因陽邪下陷 , 陰不勝陽 , 故汗自出也 , 此無熱 而常自汗者 , 其營氣本足 , 因陽氣不固 , 不能衛外 , 故汗自出 , 當乘其汗正出時 , 用桂枝湯啜稀熱粥 , 是陽不足者 , 溫之以氣 , 食入於陰 , 氣長於陽也 , 陽氣普遍 , 便能衛外而為固 , 汗不復出矣 , 和者平也 , 諧者合也 , 不和見衛強 , 不諧見營弱 , 弱則不能合 , 強則不能密 , 皆令自汗 , 但以有熱無熱別之 , 以時出常出辨之 , 總 以桂枝湯啜熱粥汗之 。 上條發熱汗出 , 便可用桂枝湯 , 見不必頭痛惡風俱備 , 此 只自汗一症 , 即不發熱者亦用之 , 更見桂枝方於自汗為親切耳 。
太陽病 , 外症未解 , 不可下也 , 下之為逆 , 欲解外者 , 宜桂枝湯 。 [外症初起 , 有麻黃桂枝之分 , 如當解未解時 , 惟桂枝湯可用 , 故桂枝湯 , 為傷 寒中風雜病解外之總方 , 凡脈浮弱 , 汗自出而表不解者 , 咸得而主之也 , 即陽明 病脈遲汗出多者宜之 , 太陰病脈浮者亦宜之 , 則知諸經外症之虛者 , 咸得同太陽 未解之治法 , 又可見桂枝湯不專為太陽用矣 。
太陽病 , 先發汗不解 , 而復下之 , 脈浮者不愈 , 浮為在外 , 當須解外則愈 , 宜桂 枝湯 。 [誤下後而脈仍浮 , 可知表症未解 , 陽邪未陷 , 只宜桂枝湯解外 , 勿以脈浮仍用 麻黃湯也 , 下後仍可用桂枝湯 , 乃見桂枝方之力量矣 。
太陽病下之 , 其氣上衝者 , 可與桂枝湯 , 用前法 , 若不上衝者 , 不得與之 。 [氣上衝者 , 陽氣有餘也 , 故外雖不解 , 亦不內陷 , 仍與桂枝湯汗之 , 上衝者 , 因而外解矣 。 上條論下後未解脈 , 此條論下後未解症 , 互相發明 , 更進桂枝之義 , 用前法是啜稀熱粥法 , 與後文依前法如前法同 , 若謂湯中加下藥大謬 。
傷寒醫下之 , 續得下利清穀不止 , 身疼痛者 , 急當救裏 , 後清便自調 , 身體痛者 , 急當救表 , 救裏宜四逆湯 , 救表宜桂枝湯 。 [寒邪在表而妄下之 , 移寒於脾 , 下利不止 , 繼見完穀 , 胃陽已亡矣 , 身疼未除 , 是表裏皆困 , 然猶幸此表邪之未除 , 裏邪有可救之機 , 凡病從外來 , 當先解外 , 此裏症既急 , 當舍表而救裏 , 四逆湯自不容緩 , 裏症既差 , 表症仍在 , 救表亦不 容緩矣 , 身疼本麻黃症 , 而下利清穀 , 其腠理之疏可知 , 必桂枝湯和營衛 , 而痛 自解 , 故不曰攻而仍曰救 , 救表仍合和中也 , 溫中之後 , 仍可用桂枝湯 , 其神乎 神矣 。
下利腹脹滿 , 身體疼痛者 , 先溫其裏 , 乃攻其表 , 溫裏宜四逆湯 , 攻表宜桂枝湯 。 [下利而腹尚脹滿 , 其中即伏清穀之機 , 先溫其裏 , 不待其急而始救也 , 裏和而 表不解 , 可專治其表 , 故不曰救而仍曰攻 。
吐利止 , 而身痛不休者 , 當消息和解其外 , 宜桂枝湯小和之 。 [吐利是藏府不和 , 非桂枝湯所治 , 止後而身痛不休 , 是營衛不和 , 非麻黃湯所 宜 , 和解其外 , 惟有桂枝一法 , 消息其宜 , 更有小與之法也 , 蓋脈浮數 , 身疼痛 , 本麻黃之任 , 而在汗下後 , 則反屬桂枝 , 是又桂枝之變脈變症 , 而非復麻黃之本 症本脈矣 。
傷寒大下後 , 復發汗 , 心下痞 , 惡寒者 , 表未解也 , 不可攻痞 , 當先解表 , 表解 乃可攻痞 , 解表宜桂枝湯 , 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 。 [心下痞 , 是誤下後裏症 , 惡寒 , 是汗後未解症 , 裏實表虛 , 內外俱病 , 皆因汗 下倒施所致 , 表裏交持 , 仍當遵先表後裏 , 先汗後下正法 , 蓋惡寒之表 , 甚於身 疼 , 心下之痞 , 輕於清穀 , 與救急之法不同 。 此四條是有表裏症 , 非桂枝本病 , 亦非桂枝壞病 , 仲景治有表裏症 , 有兩解表裏者 , 有只解表而裏自和者 , 有只和 裏而表自解者 , 與此先救裏 , 後救表 , 先解表 , 後攻裏 , 遂成五法 。
傷寒不大便六七日 , 頭痛有熱者 , 與承氣湯 , 其大便圊者 , 知不在裏 , 仍在表也 , 當須發汗 , 若頭痛者必衄 , 宜桂枝湯 。 [此辨太陽陽明之法也 , 太陽主表 , 頭痛為主 , 陽明主裏 , 不大便為主 , 然陽明 亦有頭痛者 , 濁氣上沖也 , 太陽亦有不大便者 , 陽氣太重也 , 六七日是解病之期 , 七日來仍不大便 , 病為在裏 , 則頭痛身熱屬陽明 , 外不解由於內不通也 , 下之裏 和而表自解矣 , 若大便自去 , 則頭痛身熱 , 病為在表 , 仍是太陽 , 宜桂枝汗之 , 若汗後熱退而頭痛不除 , 陽邪盛於陽位也 , 陽絡受傷 , 故知必衄 , 衄乃解矣 。 本 條當有汗出症 , 故合用桂枝承氣 , 有熱當作身熱 , 大便圊 , 從宋本訂正 , 恰合不 大便句 , 見他本作小便清者謬 , 宜桂枝句 , 直接發汗來 , 不是用桂枝止衄 , 亦非 用在已衄後也 , 讀者勿以詞害義可耳 。
太陽病得之八九日 , 如瘧狀 , 發熱惡寒 , 熱多寒少 , 其人不嘔 , 圊便欲自可 , 一 日二三度發 , 脈微緩者 , 為欲愈也 , 脈微而惡寒者 , 此陰陽俱虛 , 不可更發汗更 吐更下也 , 面色反有熱色者 , 未欲解也 , 以其不得小汗出 , 身必痒 , 宜桂枝麻黃 各半湯 。 [八九日是當解未解之時 , 寒熱如瘧 , 是虛實互發之症 , 太陽以陽為主 , 熱多寒 少 , 是主勝客負 , 有將解之兆矣 , 若其人不嘔 , 是胃無邪 , 圊便是胃不實 , 脈微 緩 , 是有胃氣 , 應不轉屬陽明 , 一日二三度發 , 是邪無可容之地 , 正勝邪卻 , 可 弗藥也 , 若其人熱雖多而脈甚微 , 無和緩之意 , 是陰弱而發熱 , 寒雖少而惡之更 甚 , 是陽虛而惡寒 , 陰陽俱虛 , 當調其陰陽 , 勿妄治 , 以虛其虛也 , 若其人熱多 寒少 , 而面色緣緣正赤者 , 是陽氣怫鬱在表不得越 , 當汗不汗 , 其身必痒 , 八九 日來 , 正氣已虛 , 表邪未解 , 不可發汗 , 又不可不汗 , 故立此法 。 諸本俱是各半 , 今依宋本 。
太陽病 , 發熱惡寒 , 熱多寒少 , 脈微弱者 , 此無陽也 , 不可發汗 , 宜桂枝二越婢 一湯 。 [本論無越婢症 , 亦無越婢方 , 不知何所取義 , 竊謂其二字必誤也 。 此熱多是指 發熱 , 不是內熱 , 無陽是陽已虛 , 而陰不虛 , 不煩不躁 , 何得妄用石膏 , 觀麻黃 桂枝合半 , 桂枝二麻黃一 , 二方皆當汗之症 , 此言不可發汗 , 何得妄用麻黃 , 凡 讀古人書 , 須傳信闕疑 , 不可文飾 , 況為性侕所關者乎 , 且此等脈症最多 , 無陽 不可發汗 , 便是仲景法旨 , 柴胡桂枝湯 , 乃是仲景佳方 , 若不頭項強痛 , 並不須 合桂枝矣 , 讀書無目 , 至於病人無命 , 愚故表而出之 。
傷寒六七日 , 發熱 , 微惡寒 , 肢節煩疼 , 微嘔 , 心下支結 , 外症未去者 , 柴胡桂 枝湯主之 。 [微惡寒 , 便是寒少 , 煩疼只在四肢骨節間 , 比身疼腰痛稍輕 , 此外症將解而未 去之時也 , 微嘔是喜嘔之兆 , 支結是痞滿之始 , 即陽微結之謂 , 是半在表半在裏 也 , 外症微 , 故取桂枝之半 , 內症微 , 故取柴胡之半 , 雖不及脈而微弱可知發熱 而煩 , 則熱多可知 , 仲景製此輕劑以和解 , 便見無陽不可發汗 , 用麻黃石膏之謬 矣 。 本條當有汗出症 , 故合用桂枝承氣 , 有熱當作身熱 , 大便圊 , 從宋本訂正 , 恰合不大便句 , 見他本作小便清者謬 , 宜桂枝句 , 直接發汗來 , 不是用桂枝止衄 , 亦非用在已衄後也 , 讀者勿以詞害義可耳 。
太陽病得之八九日 , 如瘧狀 , 發熱惡寒 , 熱多寒少 , 其人不嘔 , 圊便欲自可 , 一 日二三度發 , 脈微緩者 , 為欲愈也 , 脈微而惡寒者 , 此陰陽俱虛 , 不可更發汗更 吐更下也 , 面色反有熱色者 , 未欲解也 , 以其不得小汗出 , 身必痒 , 宜桂枝麻黃 各半湯 。 [八九日是當解未解之時 , 寒熱如瘧 , 是虛實互發之症 , 太陽以陽為主 , 熱多寒 少 , 是主勝客負 , 有將解之兆矣 , 若其人不嘔 , 是胃無邪 , 圊便是胃不實 , 脈微 緩是有胃氣 , 應不轉屬陽明 , 一日二三度發 , 是邪無可容之地 , 正勝邪卻 , 可弗 藥也 , 若其人熱雖多而脈甚微 , 無和緩之意 , 是陰弱而發熱 , 寒雖少而惡之更甚 , 是陽虛而惡寒 , 陰陽俱虛 , 當調其陰陽 , 勿妄治 , 以虛其虛也 , 若其人熱多寒少 , 而面色緣緣正赤者 , 是陽氣怫鬱在表不得越 , 當汗不汗 , 其身必痒 , 八九日來 , 正氣已虛 , 表邪未解 , 不可發汗 , 又不可不汗 , 故立此法 。 諸本俱是各半 , 今依 宋本 。
太陽病 , 發熱惡寒 , 熱多寒少 , 脈微弱者 , 此無陽也 , 不可發汗 , 宜桂枝二越婢 一湯 。 [本論無越婢症 , 亦無越婢方 , 不知何所取義 , 竊謂其二字必誤也 。 此熱多是指 發熱 , 不是內熱 , 無陽是陽已虛 , 而陰不虛 , 不煩不躁 , 何得妄用石膏 , 觀麻黃 桂枝合半 , 桂枝二麻黃一 , 二方皆當汗之症 , 此言不可發汗 , 何得妄用麻黃 , 凡 讀古人書 , 須傳信闕疑 , 不可文飾 , 況為性命所關者乎 , 且此等脈症最多 , 無陽 不可發汗 , 便是仲景法旨 , 柴胡桂枝湯 , 乃是仲景佳方 , 若不頭項強痛 , 並不須 合桂枝矣 , 讀書無目 , 至於病人無命 , 愚故表而出之 。
傷寒六七日 , 發熱 , 微惡寒 , 肢節煩疼 , 微嘔 , 心下支結 , 外症未去者 , 柴胡桂 枝湯主之 。 [微惡寒 , 便是寒少 , 煩疼只在四肢骨節間 , 比身疼腰痛稍輕 , 此外症將解而未 去之時也 , 微嘔是喜嘔之兆 , 支結是痞滿之始 , 即陽微結之謂 , 是半在表半在裏 也 , 外症微 , 故取桂枝之半 , 內症微 , 故取柴胡之半 , 雖不及脈而微弱可知發熱 而煩 , 則熱多可知 , 仲景製此輕劑以和解 , 便見無陽不可發汗 , 用麻黃石膏之謬 矣 。
桂枝湯 桂枝〔二兩去粗皮〕 、 芍藥〔二兩〕 、 甘草〔二兩炙〕 、 生薑〔二兩〕 、 大棗〔十 二枚〕 , 右以水七升 , 微火煮取三升 , 去滓 , 適寒溫 , 服一升 , 服已 , 須臾啜熱稀粥一升 , 以助藥力 。 [此為仲景群方之冠 , 乃滋陰和陽 , 調和營衛 , 解肌發汗之總方也 , 桂枝赤色通 心 , 溫能扶陽散寒 , 甘能益氣生血 , 辛能解散風邪 , 內輔君主 , 發心液而為汗 , 故麻葛青龍 , 凡發汗禦寒咸賴之 , 惟桂枝湯不用麻黃 , 麻黃湯不可無桂枝也 , 本 方皆辛甘發散 , 惟芍藥之酸苦微寒 , 能益陰歛血 , 內和營氣 , 故能發汗而止汗 , 先輩言無汗不得服桂枝湯 , 正以中有芍藥能止汗也 , 芍藥之功本在止煩 , 煩止汗 亦止 , 故反煩更煩與心悸而煩者 , 咸賴之 , 若倍加芍藥 , 即建中之劑 , 非發汗之 劑矣 , 是方用桂枝發汗 , 即用芍藥止汗 , 生薑之辛 , 佐桂以解肌 , 大棗之甘 , 助 芍以和裏 , 陰陽表裏並行而不悖 , 是剛柔相濟 , 以為和也 , 甘草甘平 , 有安內攘 外之能 , 用以調和氣血者 , 即以調和表裏 , 且以調和諸藥矣 , 而精義又在啜熱稀 粥 , 蓋穀氣內充 , 則外邪不復入 , 餘邪不復留 , 方之妙用又如此 , 故用之發汗 , 不至於亡陽 , 用之止汗 , 不至於貽患 , 今醫凡遇發熱 , 不論虛實 , 便禁穀食 , 是 何知仲景之心法 , 而有七方之精義者哉 。
溫覆合一時許 , 遍身漐漐 , 微似有汗者益佳 , 不可令如水流漓 , 病必不除 , 若 一服汗出病差 , 停後服 , 不必盡劑 。 [汗已遍身 , 則邪從汗解 , 此汗生於穀 , 正所以調和營衛 , 濡腠理 , 充肌肉 , 澤 皮毛者也 , 令如水流漓 , 使陰不藏精 , 精不勝則邪不卻 , 故病不除 , 世醫只知大 發其汗 , 即芍藥亦不敢用 , 汗後再汗 , 豈不誤人 。
若不汗 , 更服依前法 , 又不汗 , 後服小促其間 , 半日許令三服盡 。 [前自汗 , 乃衛中邪汗 , 服湯後反無汗 , 是衛分之邪汗已盡 , 但穀氣未充 , 精氣 未敷於營分耳 , 依前法便精勝而邪卻 , 藥勢促則病除矣 。
若病重者 , 一日一夜服 , 周時觀之 , 服一劑盡 , 病症猶在者 , 更作服 , 若汗不出 , 乃服至二三劑 。 [言病重者 , 藥必倍之 , 一日一夜 , 當作二服 , 病在即促後服 , 勿使間斷 , 便服 至三劑無妨 , 蓋桂枝湯是調和營衛 , 與麻黃湯專於發表不同 , 故可重湯疊劑以汗 之 , 不必慮其亡陽也 , 若施之他方則誤矣 。
禁生冷粘滑肉麵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。 [凡服藥便當禁 , 此因桂枝為首方 , 故錄其後 。 每見病家禁其穀味 , 反與麥飲 , 豈非大悖 。
桂枝本為解肌 , 若其人脈浮緊 , 發熱汗不出者 , 不可與也 , 當須識此 , 勿令誤也 。 [解肌者 , 解肌肉之汗也 , 皮膚之汗自出 , 故不用麻黃 , 若脈浮緊 , 是麻黃湯脈 , 汗不出 , 是麻黃湯症 , 桂枝湯無麻黃 , 開腠理而泄皮膚 , 有芍藥斂陰津而制辛熱 , 恐邪氣凝結不能外解 , 勢必內攻 , 為害滋大耳 , 故叮嚀告戒如此 。 桂枝之去其皮 , 去其粗皮也 , 正合解肌之義 , 昧者有去肌取骨之可笑 。
酒客病 , 不可與桂枝湯 , 得湯則嘔 , 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。 [平素好酒 , 濕熱在中 , 故得甘必嘔 , 仲景用方慎重如此 , 言外當知有葛根連芩 以解肌之法矣 。
凡服桂枝湯吐者 , 其後必吐膿血也 。 [桂枝湯不特酒客當禁 , 凡熱淫于內者 , 用甘溫辛熱以助其陽 , 不能解肌 , 反能 湧越熱勢 , 所過致傷陽絡 , 則吐膿血可必也 , 所謂桂枝下咽 , 陽盛則斃者以此 。 右論桂枝湯十六條 , 憑脈辨症 , 詳且悉矣 , 方後更制複方 , 大詳服法示人以當用 , 詳藥禁方示 人以不當用 , 仲景苦心如此 , 讀者須知其因脈症而立方 , 不特為傷寒中風設 , 亦不拘於一經 , 故有桂枝症柴胡症等語 。
桂枝湯證下
太陽病三日 , 已發汗 , 若吐若下若溫鍼 , 仍不解者 , 此為壞病 , 桂枝不中與也 , 觀其脈症 , 知犯何逆 , 隨症治之 。 [內經曰 , 未滿三日者 , 可汗而已 , 汗不解者 , 須當更汗 , 吐下溫鍼之法 , 非太 陽所宜 , 而三日中亦非吐下之時也 , 治之不當 , 故病仍不解 , 壞病者 , 即變症也 , 若誤汗則有遂漏不止 , 心下悸 , 臍下悸等症 , 妄吐則有飢不能食 , 朝食暮吐 , 不 欲近衣等症 , 妄下則有結胸痞硬 , 協熱下利 , 脹滿清穀等症 , 火逆則有發黃圊血 , 亡陽奔豚等症 , 是桂枝症已罷 , 故不可更行桂枝湯也 , 桂枝以五味成方 , 減一增 一 , 便非桂枝湯 , 非謂桂枝竟不可用 , 下文皆隨症治逆法 。
服桂枝湯 , 大汗出 , 脈洪大者 , 與桂枝湯如前法 , 若形如瘧 , 日再發者 , 汗出必 解 , 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。 [服桂枝湯 , 取微似有汗者佳 , 若大汗出 , 病必不除矣 , 然服桂枝後大汗 , 仍可 用之更汗 , 非若麻黃之不可復用也 , 即大汗出後 , 脈洪大 , 大煩渴 , 是陽邪內陷 , 不是汗多亡陽 , 此大汗未止 , 內不煩渴 , 是病猶在表 , 桂枝症未罷 , 當仍與之 , 乘其勢而更汗之 , 汗自漐漐 , 邪不留矣 , 是法也 , 可以發汗 , 汗生于穀也 , 即 可以止汗 , 精勝而邪卻也 , 若不用此法 , 使風寒乘汗客于玄府 , 必復惡寒發熱如 瘧狀 , 然瘧發作有時 , 日不再發 , 此則風氣留其處 , 故日再發耳 , 必倍加桂枝以 解肌 , 少與麻黃以開表 , 所謂奇之不去則偶之也 , 此又服桂枝後少加麻黃之一法 。
太陽病發汗 , 遂漏不止 , 其人惡風 , 小便難 , 四肢微急 , 難以屈伸者 , 桂枝加附 子湯主之 。 [太陽固當汗 , 若不取微似有汗而發之太過 , 陽氣無所止息 , 而汗出不止矣 , 汗 多亡陽 , 玄府不閉 , 風乘虛入 , 故復惡風 , 汗多于表 , 津弱于裏 , 故小便難 , 四 肢者 , 諸陽之末 , 陽氣者 , 精則養神 , 柔則養筋 , 開闔不得 , 寒氣從之 , 故筋急 而屈伸不利也 , 此離中陽虛 , 不能攝水 , 當用桂枝以補心陽 , 陽密則漏汗自止矣 , 坎中陽虛 , 不能行水 , 必加附子以回腎陽 , 陽歸則小便自利矣 , 內外調和 , 則惡 風自罷 , 而手足便利矣 。 漏不止 , 與大汗出同 , 若無他變症 , 仍與桂枝湯 , 若形 如瘧 , 是玄府反閉 , 故加麻黃 , 此玄府不閉 , 故加附子 , 若大汗出後而大煩渴 , 是陽陷于內 , 急當滋陰 , 故用白虎加人參湯 , 此漏不止而小便難 , 四肢不利 , 是 陽亡于外 , 急當扶陽 , 此發汗雖不言何物 , 其為麻黃湯可知 , 蓋桂枝湯有芍藥而 無麻黃 , 故雖大汗出 , 而玄府能閉 , 但使陽陷于裏 , 斷不使陽亡于外也 。 此與傷 寒自汗出條頗同而義殊 , 彼腳孿急在未汗前 , 是陰虛 , 此四肢急在汗後 , 是陽虛 , 自汗因心煩 , 其出微遂漏 , 因亡陽故不止 , 小便數尚未難 , 惡寒微不若惡風之甚 , 攣急在腳 , 尚輕于四肢不利 , 故彼用芍藥甘草湯 , 此用桂枝加附子 , 其命劑懸殊 矣 。
發汗後身疼痛 , 脈沉遲者 , 桂枝去芍藥生薑新加人參湯主之 。 [發汗後身疼是表虛 , 不得更兼辛散 , 故去生薑 , 沉為在裏 , 遲為在藏 , 自當遠 陰寒 , 故去芍藥 , 當存甘溫之品以和營 , 更兼人參以通血脈 , 裏和而表自解矣 , 名曰新加者 , 見表未解無補中法 , 今因脈沉遲而始用之 , 與用四逆湯 , 治身疼脈 沉之法同義 , 彼在未汗前而脈反沉 , 是內外皆寒 , 故用乾薑生附大辛大熱者 , 協 甘草以逐裏寒而表寒自解 , 此在發汗後而脈沉遲 , 是內外皆虛 , 故用人參之補中 益氣 , 以率領桂枝甘棗而通血脈 , 則表裏自和也 , 此又與人參桂枝湯不同 , 彼因 妄下而胃中虛寒 , 故用薑朮 , 尚協表熱 , 故倍桂甘 , 此因發汗不如法 , 亡津液而 經絡空虛 , 故加人參 , 胃氣未傷 , 不須白朮 , 胃中不寒 , 故不用乾薑 , 此溫厚和 平之劑 。
發汗病不解 , 反惡寒者 , 虛故也 , 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。 [發汗後反惡寒 , 裏虛也 , 表雖不解 , 急當救裏 , 若反與桂枝攻表 , 此誤也 , 故 于桂枝湯去桂薑棗 , 加附子以溫經散寒 , 助芍藥甘草和中耳 。 腳攣急 , 與芍藥甘 草湯 , 本治陰虛 , 此陰陽俱虛 , 故加附子 , 皆仲景治裏不治表之義 。
發汗過多 , 其人叉手自冒心 , 心下悸 , 欲得按者 , 桂枝甘草湯主之 。 [汗多則心液虛 , 心氣餒 , 故悸 , 叉手自冒 , 則外有所衛 , 得按則內有所憑 , 則 望之而知其虛矣 , 桂枝為君 , 獨任甘草為佐 , 去薑之辛散 , 棗之泥滯 , 并不用芍 藥 , 不藉其酸收 , 且不欲其苦泄 , 甘溫相得 , 氣血和而悸自平 , 與心中煩心下有 水氣而悸者迥別 。
發汗後 , 其人臍下悸 , 欲作奔豚 ,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 。 [心下悸欲按者 , 心氣虛 , 臍下悸者 , 腎水乘火而上剋 , 豚為水畜 , 奔則昂首疾 馳 , 酷肖水勢上干之象 , 然水勢尚在下焦 , 欲作奔豚 , 尚未發也 , 當先其時而治 之 , 茯苓以伐腎邪 , 桂枝以保心氣 , 甘草大棗 , 培土以制水 , 甘瀾水狀似奔豚 , 而性則柔弱 , 故名勞水 , 用以先煮茯苓 , 取其下伐腎邪 , 一惟趨下也 , 本方取味 皆下 , 以畏其泛耳 。
奔豚氣上衝胸 , 腹痛往來 , 寒熱 , 奔豚湯主之 。 甘草 、 川芎 、 當歸 、 半夏 、 黃芩 、 生葛 、 芍藥 、 生薑 、 甘李根皮 。 服桂枝湯 , 或下之 , 仍頭項強痛 , 翕翕發熱 , 無汗 , 心下滿微痛 , 小便不利者 , 桂枝去桂 , 加茯苓白朮湯主之 , 小便利則愈 。 [汗出不徹而遽下之 , 心下之水氣凝結 , 故反無汗而外不解 , 心下滿而微痛也 , 然病根在心下 , 而病機在膀胱 , 若小便利 , 病為在表 , 仍當發汗 , 如小便不利 , 病為在裏 , 是太陽之本病而非桂枝症未罷也 , 故去桂枝 , 而君以苓朮 , 則薑芍即 散邪行水之法 , 佐甘棗效培土制水之功 , 此水結中焦 , 只可利而不可散 , 所以與 小青龍五苓散不同法 , 但得膀胱水去 , 而太陽表裏症悉除 , 所謂治病必求其本也 。
太陽病 , 二三日不得臥 , 但欲起 , 心下必結 , 脈微弱者 , 此本有寒分也 , 反下之 , 若利止 , 必作結胸 , 未止者 , 四日復下之 , 此作協熱利也 。 [不得臥 , 但欲起 , 在二三日 , 似乎與陽明併病 , 必心下有結 , 故作此狀 , 然結 而不硬 , 脈微弱而不浮大 , 此其人素有久寒宿飲 , 結于心下 , 非亡津液而胃家實 也 , 與小青龍以逐水氣 , 而反下之 , 表實裏虛 , 當利不止 , 若利自止者 , 是太陽 之熱入與心下之水氣交持不散 , 必作結胸矣 , 若利未止者 , 裏既已虛 , 表尚未解 , 宜葛根湯 、 五苓散輩 , 醫以心下結為病不盡 , 而復下之 , 表熱裏寒不解 , 此協熱 利所由來也 。
太陽病 , 外症未除而數下之 , 遂協熱而利 , 利下不止 , 心下痞硬 , 表裏不解者 , 桂枝人參湯主之 。 [上條論協熱之因 , 此明下利之治也 , 外熱未除 , 是表不解 , 利下不止 , 是裏不 解 , 此之謂有表裏症 , 然病根在心下 , 非辛熱何能化痞而軟硬 , 非甘溫無以止利 而解表 , 故用桂枝 、 甘草為君 , 佐以乾薑 、 參朮 , 先煎四物 , 後內桂枝 , 使和中 之力饒 , 而解肌之氣銳 , 於以奏雙解表裏之功 , 又一新加法也 。
太陽病 , 桂枝症 , 醫反下之 , 利遂不止 , 脈促者 , 表未解也 , 喘而汗出者 , 葛根 黃連黃芩湯主之 。 [桂枝症 , 上復冠太陽 , 見諸經皆有桂枝症 , 是桂枝不獨為太陽設矣 , 葛根豈獨 為陽明藥乎 , 桂枝症 , 脈本弱 , 誤下後而反促者 , 陽氣重故也 , 邪束於表 , 陽擾 於內 , 故喘而汗出 , 利遂不止者 , 所謂暴注下迫 , 皆屬於熱 , 與脈弱而協熱下利 不同 , 此微熱在表 , 而大熱入裏 , 固非桂枝 、 芍藥所能和 , 厚朴 、 杏仁所宜加矣 , 故君葛根之輕清以解肌 , 佐連芩之苦寒以清裏 , 甘草之甘平以和中 , 喘自除而利 自止 , 脈自舒而表自解 , 與補中逐邪之法迥別 。 上條脈症是陽虛 , 此條脈症是陽 盛 , 上條表熱裏寒 , 此條表裏俱熱 , 上條表裏俱虛 , 此條表裏俱實 , 同一協熱利 , 同是表裏不解 , 而寒熱虛實攻補不同 , 補中亦能解表 , 亦能除痞 , 寒中亦能解表 , 亦能止利 , 神化極矣 。
太陽病 , 下之後 , 脈促胸滿者 , 桂枝去芍藥湯主之 , 若微惡寒者 , 去芍藥方中加 附子湯主之 。 [促為陽脈 , 胸滿為陽症 , 然陽盛則促 , 陽虛亦促 , 陽盛則胸滿 , 陽虛亦胸滿 , 此下後脈促而不汗出 , 胸滿而不喘 , 非陽盛也 , 是寒邪內結 , 將作結胸之症 , 桂 枝湯陽中有陰 , 去芍藥之酸寒 , 則陰氣流行 , 而邪自不結 , 即扶陽之劑矣 , 若微 惡寒 , 則陰氣凝聚 , 恐薑桂之力不能散 , 必加附子之辛熱 , 仲景於桂枝湯 , 一加 一減 , 遂成三法 。
太陽病 , 下之微喘者 , 表未解故也 , 桂枝加厚朴杏丘湯主之 , 喘家作桂枝湯 , 加 厚朴 、 杏仁佳 。 [喘為麻黃症 , 治喘者功在杏仁 , 此妄下後 , 表雖不解 , 腠理己疏 , 故不宜麻黃 而宜桂枝 , 桂枝湯中有芍藥 , 若但加杏仁 , 喘雖微恐不勝任 , 復加厚朴以佐之 , 喘隨汗解矣 。
本太陽病 , 醫反下之 , 因而腹滿時痛者 , 屬太陰也 , 桂枝加芍藥湯主之 , 大實痛 者 , 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。 [腹滿時痛 , 因於下後 , 是陽邪轉屬 , 非太陽本病 , 表症未罷 , 故仍用桂枝湯解 外 , 滿痛既見 , 故倍加芍藥以和裏 , 此病本於陽 , 故用陰以和陽 , 若因下後而腹 大實痛 , 是太陽轉屬陽明而胃實 , 尚未離乎太陽 , 此之謂有表裏症 , 仍用桂枝湯 加大黃 , 以除實痛 , 此雙解表裏法也 , 凡妄下必傷胃氣 , 胃氣虛則陽邪襲陰 , 故 轉屬太陰 , 胃氣實則兩陽相搏 , 故轉屬陽明 , 太陰則滿痛不實 , 陰道虛也 , 陽明 則大實而痛 , 陽道實也 , 滿而時痛 , 下利之兆 , 大實而痛 , 是燥屎之徵 , 桂枝加 芍藥 , 即建中之方 , 桂枝加大黃 , 即調胃之劑 。
傷寒若吐若下後 , 心下逆滿 , 氣上衝胸 , 起則頭眩 , 脈沉緊 , 發汗則動經 , 身為 振振搖者 ,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 。 [傷寒初起 , 正宜發表 , 吐下非法也 , 然吐下後不轉屬太陰 , 而心下逆滿 , 氣上 衝胸 , 陽氣內擾也 , 起則頭眩 , 表陽虛也 , 若脈浮者 , 可與桂枝湯如前法 , 今脈 沉緊 , 是為在裏 , 反發汗以攻表 , 經絡更虛 , 故一身振搖也 , 夫諸緊為寒 , 而指 下須當深辨 , 浮沉俱緊者 , 傷寒初起之本脈也 , 浮緊而沉不緊者 , 中風脈也 , 若 下後結胸熱實 , 而脈沉緊 , 便不得謂之裏寒 , 此吐下後而氣上衝者 , 更非裏寒之 脈矣 , 蓋緊者弦之別名 , 弦如弓弦 , 言緊之體 , 緊如轉索 , 謂弦之用 , 故弦緊二 字可以並稱 , 亦可互見浮而緊者名弦 , 是風邪外傷 , 此沉緊之弦 , 是木邪內發 , 觀厥陰為病 , 氣上撞心 , 正可為此症發明也 , 吐下後 , 胃中空虛 , 木邪為患 , 故 君茯苓 , 以清胸中之肺氣而治節出 , 用桂枝 , 散心下之逆滿而君主安 , 白朮培既 傷之胃土 , 而元氣復 , 佐甘草 , 以調和氣血 , 而營衛以行 , 頭自不眩 , 身自不搖 矣 , 若遇粗工 , 鮮不認為真武病 。
燒鍼令其汗 , 鍼處被寒 , 核起而赤者 , 必發奔豚 , 氣從小腹上衝心者 , 灸其核上 各一壯 , 與桂枝加桂湯 。 [寒氣不能外散 , 發為赤核 , 是奔豚之兆也 , 從小腹衝心 , 是奔豚之氣象也 , 此 陽氣不舒 , 陰氣反勝 , 必灸其核 , 以散寒邪 , 服桂枝以補心氣 , 更加桂者 , 不特 益火之陽 , 且以制木邪而逐水氣耳 。 前條發汗後 , 臍下悸 , 是水邪欲乘虛而犯心 , 故君茯苓以正治之 , 則奔豚自不發 , 此表寒未解 , 而小腹氣衝 , 是木邪挾水氣以 凌心 , 故於桂枝湯倍加桂 , 以平肝氣而奔豚自除 , 前在裏而未發 , 此在表而已發 , 故治有不同 。
傷寒脈浮 , 醫以火迫劫之 , 亡陽必驚狂 , 起臥不安者 , 桂枝去芍藥 , 加蜀漆龍骨 牡蠣救逆湯主之 。 [傷寒者 , 寒傷君主之陽也 , 以火迫劫汗 , 并亡離中之陰 , 此為火逆矣 , 妄汗亡 陰 , 而曰亡陽者 , 心為陽中之太陽 , 故心之液 , 為陽之汗也 , 驚狂者 , 神明擾亂 也 , 陰不藏精 , 驚發於內 , 陽不能固 , 狂發於外 , 起臥不安者 , 起則狂 , 臥則驚 也 , 凡發熱自汗者 , 是心液不收 , 桂枝方用芍藥 , 是酸以收之也 , 此因迫汗 , 津 液既亡 , 無液可斂 , 故去芍藥 , 加龍骨者 , 取其鹹以補心 , 重以鎮怯 , 濇以固脫 , 故曰救逆也 , 且去逆藥之酸 , 則肝家得辛甘之補 , 加牡蠣之鹹 , 腎家有既濟之力 , 此虛則補母之法 , 又五行承制之妙理也 , 蜀漆不見本草 , 未詳何物 , 諸云常山苗 則謬 。
火逆下之 , 因燒鍼煩躁者 ,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 。 [三番誤治 , 陰陽俱虛竭矣 , 煩躁者 , 驚狂之漸 , 起臥不安之象也 , 急用此方 , 以安神救逆 。 右論桂枝壞病十八條 , 凡壞病不屬桂枝者 , 見各症中 。
桂枝症附方 桂枝二麻黃一湯 本桂枝湯二分 , 麻黃湯一分 , 合為二升 , 分再服 , 後人合一方 , 失仲景異道同歸之活法 。
白虎加人參湯 石膏〔一斤碎〕 、 甘草〔三兩炙〕 、 粳米〔六兩〕 、 人參〔三兩〕 , 以水一斗 , 煮米熟湯成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
桂枝加附子湯 本方加附子〔一枚炮去破八片〕 , 煎服 , 不須啜粥 。
桂枝去芍藥生薑新加人參湯 本方去芍藥 、 生薑 , 加人參〔三兩〕 。
芍藥甘草附子湯 芍藥 、 甘草〔炙各二兩〕 、 附子〔一枚炮去皮破八片〕 , 水五升 , 煮一升五合 , 分溫三服 。
桂枝甘草湯 桂枝〔四兩去皮〕 、 甘草〔二兩炙〕 , 水二升 , 煮一升 , 頓服 。
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茯苓〔半觔〕 、 桂枝〔四兩去皮〕 、 甘草〔二兩〕 、 大棗〔十二枚〕 , 以甘瀾水一斗 , 先煮茯苓減二升 , 內諸藥 , 煮三升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
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 芍藥 、 生薑 、 白朮 、 茯苓〔各三兩〕 、 甘草〔炙二兩〕 、 大棗〔十二枚〕 , 水八升 , 煮三升 , 溫服一升 。
杜枝人參湯 桂枝〔四兩〕 、 人參〔四兩〕 、 甘草〔四兩炙〕 、 白朮〔三兩〕 、 乾薑〔五兩〕 , 水九升 , 先煮四味 , 取五升 , 內桂 , 煮三升 , 溫服 , 日再服 , 夜一服 。
葛根黃連芩湯 葛根〔半觔〕 、 黃連〔三兩〕 、 黃芩〔三兩〕 、 甘草〔二兩炙〕 , 水八升 , 先煮葛根減二升 , 內諸藥 , 煮取二升 , 分溫二服 。
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 桂枝〔四兩〕 、 生薑〔三兩〕 、 甘草〔二兩炙〕 、 大棗〔十二枚〕 、 附子〔三枚〕 , 水六升 , 煮二升 , 分溫三服 。
桂枝加厚朴杏仁湯 本方加厚朴〔二兩去皮〕 、 杏仁〔五十枚〕 , 水七升 , 微火煮三升 , 溫服一升 , 覆取微似汗 。
桂枝加芍藥湯 本方加芍藥〔三兩〕 。
桂枝加大黃湯 本方加大黃〔二兩〕 、 芍藥〔三兩〕 , [按 , 論中無芍藥 , 疑誤 。
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 茯苓〔四兩〕 、 桂枝〔三兩〕 、 白朮〔二兩〕 、 甘草〔二兩〕 , 水六升 , 煮三升 , 分溫三服 。
桂枝加桂湯 本方加桂枝〔二兩〕 。
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 桂枝 、 蜀漆 、 生薑〔各三兩〕 、 甘草〔二兩〕 、 大棗〔十二枚〕 、 龍骨〔四兩〕 、 牡蠣〔五兩〕 。 水一斗二升 , 煮蜀漆減二升 , 內諸藥 , 煮取三升 , 溫服一升 。
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桂枝〔一兩〕 、 甘草 、 龍骨 、 牡蠣〔熬各二兩〕 , 水五升 , 煮二升半 , 溫服八合 。 右方共一十八首 。 傷寒脈浮 , 自汗出 , 小便數 , 心煩 , 微惡寒 , 腳攣急 , 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 , 此 誤也 , 得之便厥咽中乾 , 煩躁吐逆者 , 作甘草乾薑湯與之 , 以復其陽 , 若厥愈足 溫者 , 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 , 其腳即伸 , 若胃氣不和 , 譫語者 , 少與週胃承氣湯 。 [此非桂枝症 , 兩形似桂枝症 , 碔砆類玉 , 大宜著眼 。 桂枝症以自汗出為提綱 , 然除頭痛發熱 , 惡寒惡風 , 及鼻鳴乾嘔外 , 有一件不合桂枝者 , 即不得以自汗出 , 為主張矣 , 此條中腳攣急一件不合桂枝症 , 便當於其合處推求 , 而自汗出是合桂 枝症 , 便當於自汗出處推求 , 太陽有自汗症 , 陽明亦有自汗症 , 則心煩微惡寒 , 是陽明表症小便數 , 腳攣急 , 是陽明裏症 , 便當認為陽明傷寒 , 而非太陽中風矣 , 然症不在表 , 不當用桂枝湯 , 不在裏 , 不當用承氣湯 , 症在半表半裏 , 法當去桂 枝薑棗之散 , 而任芍藥甘草之和矣 , 芍藥酸寒 , 用以止煩斂自汗而利小便 , 甘草 甘平 , 用以瀉心散微寒而緩攣急 , 斯合乎不從標本 , 從乎中治之法也 , 反用桂枝 湯攻汗 , 津液越出 , 汗多亡陽 , 腳攣急者 , 因而厥逆矣 , 咽乾煩躁吐逆 , 皆因胃 陽外亡所致 , 必甘草乾薑湯救桂枝之誤 , 而先復其胃脘之陽 , 陽復則厥愈而足溫 矣 , 變症雖除 , 而芍藥甘草之症未罷 , 必更行芍藥甘草湯 , 滋其陰而腳即伸矣 , 或胃實而譫語 , 是薑桂遺熱所致也 , 少與調胃承氣和之 , 仗硝黃以對待乎薑桂 , 仍不失陽明燥化之治法耳 。 問曰 , 六經皆始於足 , 腳攣急 , 獨歸陽明者何 , 曰陽 明乃血所生病 , 血處則筋急 , 且攣急為燥症 , 燥化又屬陽明故也 , 曰太陽主筋 , 所生病非太陽乎 , 曰太陽脈盛於背 , 故背中脈 , 太陽居其四行 , 陽明脈盛於足 , 故兩足脈 , 陽明居其六行 , 內經曰 , 身重難以行者 , 胃脈在足也 , 是腳攣當屬陽 明矣 , 故頭痛強背強腰脊強 , 凡身以後者屬太陽 , 頸動几几 , 腳攣急 , 風身以前 者屬陽明 , 即如痙病 , 項強急 , 時發熱 , 獨頭搖 , 卒口噤 , 背反張者 , 太陽也 , 胸滿口噤 , 臥不著席 , 必齘齒 , 腳攣急者 , 陽明也 , 愚謂仲景雜病論 , 亦應分六 經者 , 此類是與 。 自汗心煩惡寒 , 皆陽虛症 , 獨以腳攣急 , 認是陰虛 , 咽乾煩躁 , 皆陽盛症 , 獨以厥認為亡陽 , 獨處藏奸 , 惟仲景獨能看破 。 曰反與 , 曰少與 , 是 用成方 , 曰作 , 曰更作 , 是製新方 。 兩若字 , 有不必然意 。
甘草乾薑湯 炙草〔四兩〕 、 乾薑〔二兩〕 , 水三升 , 煮一升五合 , 分溫再服 。
芍藥甘草湯 芍藥〔四兩〕 、 炙草〔四兩〕 , 法如前 。
[問曰 , 仲景每用桂附以回陽 , 此只用芍藥乾薑者何 , 曰 , 斯正仲景治陽明之大 法也 , 太陽少陰 , 從本從標 , 其標在上 , 其本在下 , 其標在外 , 其本在內 , 所謂 亡陽者 , 亡腎中之陽也 , 故用桂附之下行者回之 , 從陰引陽也 , 陽明居中 , 故不 從標本 , 從乎中治 , 所謂陽者 , 胃陽也 , 用甘草乾薑以回之 , 從乎中也 , 然太少 之陽不易回 , 回則諸症悉解 , 陽明之陽雖易回 , 回而諸症仍在 , 變症又起 , 故更 作芍藥甘草湯繼之 , 少與調胃承氣和之 , 是亦從乎中也 , 此兩陽合明 , 氣血俱多 之部 , 故不妨微寒之而微利之 , 與他經亡陽之治不同 , 此又用陰和陽之法 。 桂枝 辛甘 , 走而不守 , 即佐以芍藥 , 亦能亡陽 , 乾薑辛苦 , 守而不走 , 故君以甘草 , 便能回陽 , 以芍藥之酸收 , 協甘草之平降 , 位同力均 , 則直走陰分 , 故腳攣可愈 , 甘草乾薑 , 得理中之半 , 取其守中 , 不須其補中 , 芍藥甘草湯 , 得桂枝之半 , 用 其和裏 , 不許其攻表 。 [右論疑似桂枝症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