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傷寒業擅專門 , 誠為重寄 。 論死生易如反掌 , 利莫苟圖 。 雜證緩可取方 , 傷寒專在活法 。 原傷寒有 《 活人書 》、《 明理論 》、《 指掌圖 》、《 傷寒論 》。 其中有論缺方者 , 有方失論者 , 有脈無證者 , 有證無法者 , 非仲景之全書 。 緣其歷年已久 , 遺失頗多 。 王叔和以斷簡殘篇而補方造論 , 成無己順文註釋而集成全書 , 所以遺禍至今而未已也 。 較今庸俗治傷寒一二日 , 不問屬虛屬實 , 而便用麻黃 、 桂枝之類汗之 ; 三四日 , 不問在經在腑 , 而便用柴胡之類和之 ; 五六日 , 不問在表在裡 , 而便用承氣之類下之 , 以致內外俱虛 , 變證蜂起 。 大抵病人表裡虛實不同 , 邪之傳變有異 , 豈可以日數為準 。 蓋風寒初中人無常 , 或入於陰 , 或入於陽 , 事無定體 , 非但始太陽終厥陰論也 。 或有自太陽始 , 日傳一經 , 六日傳至厥陰 , 邪氣衰不傳而愈者 , 或有不罷再傳者 , 或有即傳者 , 或有間經而傳者 , 或有傳至二三經而止者 , 或有始終只在一經者 , 或有越經而傳者 , 或有初入太陽不作鬱熱 , 便入少陰而成真陰證者 , 或有直中陰經而成寒證者 , 或有證變者 , 或有脈變者 , 或有取證不取脈者 , 或有取脈不取證者 , 緣經無明文 , 後人有妄治之失 。 況前人立法之差 , 使後人蒙害者多矣 。 夫麻黃 、 桂枝二湯 , 仲景立治冬時正傷寒之方 , 今人通治非時暴寒溫暑之誤 。 又將傳經陰證與直中陰經之陰證混同立論 , 豈為善乎 。 暴寒溫暑必有別方 , 直中傳陰必有活法 , 今皆忘失而無徵也 。 古人之書 , 引領後進 , 書不盡意 , 意不盡言 , 說其大概 , 雖博古而通今 , 皆在得其傳受 , 須活潑潑地 。 且活法者 , 如珠走盤 , 但見太陽證者 , 宜直攻太陽 , 但見少陰 , 直攻少陰 , 此活法也 。 仲景又云 : 日數雖多 , 但有表證而脈浮者 , 尤宜汗之 。 日數雖少 , 但有里證而脈沉者 , 尤宜下之 。 此先賢之確論也 。 切不可執定一二日發表 , 三四日和解 , 五六日方下 。 此庸醫執死法也 。 務俾審脈驗證 , 辯名定經 , 一一親切無疑 , 方可下手 。 真知其為表邪而汗之 , 真知其為里邪而下之 , 真知其為直中而溫之 。 如此而汗 , 如彼而下 , 又如彼而溫 , 桂枝 、 承氣授之不差 , 姜附 、 理中發而必當 。 投劑少差 , 死證立見 , 可不深思而熟慮哉 ! 仲景取方立論甚嚴 , 曰可溫 , 曰可汗 , 曰少與 , 曰急下 。 與夫先溫其里 , 乃攻其表 ; 先解其表 , 乃攻其里 。 得其綱領者 , 不難也 。 如響應聲 , 如影隨形 , 見病者則目識心通 , 見醫人則接談無慮 。 不得其傳者 , 實難也 。 見病者舉手無措 , 見醫人則汗顏緘默 。 此猶繡麒麟耳 , 正謂名譽虛隆而實德則病矣 。 嗟夫 , 常病用常法 , 誰人不知 。 設有感冒非時暴寒而誤認作正傷寒者 , 有勞力感寒而誤認作真傷寒者 , 有雜證類傷風而誤認作傷寒治者 , 有直中陰經真寒證而誤認作傳經之熱證者 , 有溫熱病而誤認作正傷寒治者 , 有暑證而誤認作傷寒治者 , 有如狂而認作發狂者 , 有血證發黃而誤認濕熱發黃者 , 有蚊跡而認作發斑者 , 有動陰血而認作鼻衄者 , 有譫語而認作狂言者 , 有獨語而認作鄭聲者 , 有女勞復而認作陰陽易者 , 有短氣而認作發喘者 , 有痞滿而認作結胸者 , 有心下硬痛 , 下利純清水而俗呼為漏底者 , 有噦而誤認乾嘔者 , 有並病而認作合病者 , 有正陽明腑病而認作陽明經病者 , 有太陽證無脈而便認死證者 , 有里惡寒而認作表惡寒者 , 有表熱而誤作裡熱者 , 有陰發躁而認作陽證者 , 有少陰病發熱而認作太陽證者 , 有標本全不曉者 , 此幾件終世不相認者 , 比比然乎 。 胸中若不證脈講明 , 論方得法 , 但同庸俗 , 一概妄治 , 此殺人不用刃耳 。 非惟救人功大 , 亦且陰騭匪輕 。 吾老矣 , 傷寒專科 , 實得仲景先師厥旨 , 雖無萬全之功 , 十中可生八九 。 曾著有書 , 不能盡心刻骨 , 因今老邁 , 後恐繼業者不得其傳 , 有玷名行 , 遂將一生所蓄肺腑語句 , 並家秘不傳之妙 , 及一提金 、 殺車槌法 , 逐一語錄於後 。 論注證而證注脈 , 脈注法而法注方 。 再三叮嚀吾後子孫 , 不必集閒方而睹別論 , 別繁亂而莫知其源 。 必須熟記 , 久則自然精貫 。 不與庸醫伍 , 不使時醫笑可也 。 爾宜珍藏受授 , 謹之慎之 , 毋怠毋忽 , 故戒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