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論
傷寒熱病總論
黃帝曰 : 今夫熱病者 , 皆傷寒之類也 , 岐伯曰 : 人之傷於寒也 , 則為熱病 。 巨陽受之 , 頭項痛腰背強 ; 陽明受之 , 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 ; 少陽受之 , 胸痛而耳聾 。 三陽經絡皆受其病 , 而未入於臟者 , 故可汗而已 。 此言三陽經表症未入於裡 , 故可發汗而已者 。 又曰 : 太陰受之 , 腹滿而咽乾 ; 少陰受之 , 口燥舌乾而渴 ; 厥陰受之 , 煩滿而囊縮 ; 三陰三陽 、 五臟六腑皆受病 , 營衛不行 、 臟腑不通則死矣 。 此言陽邪傳入三陰經而不愈者 。 又曰 : 未滿三日 , 可汗之 ; 其滿三日者 , 可泄之 。 言未滿三日者 , 非拘日數 , 言表症在前也 : 言滿三日者 , 亦不拘日數 , 言里症在後也 。 按此乃是傷寒傳經之陽症 , 非言寒中三陰不發熱之純陰症也 。 仲景於是補 《 內經 》 之缺 , 作 《 傷寒論 》, 闡發寒邪能傷陽經 , 而為傳經熱病 ; 豈寒邪反不能傷陰經 。 而為直中陰經之陰症乎 ? 於是詳列六經 , 其各條下注明證形脈治 , 分別某者為表 , 某者為里 , 某者為傳經之熱病 , 某者為直中陰經之寒病 , 而同以傷寒論命名 。 故將冬月及令之正傷寒立論 , 而主發表用 , 麻黃湯 、 桂枝湯 , 攻裡用三乙承氣湯 , 其表裡兼見之症 , 用小柴胡湯雙解和解 。 惟有冬月正傷寒治法 , 而不及春夏秋三時之症 。 然其中默示 , 據寒悟熱 , 據冬悟夏 , 據長沙之地以悟南方 。 其發表攻裡 , 各因其症 , 寒熱溫涼 , 各隨其時 , 察老少 , 辨強弱 , 分別方宜 , 比例推詳 , 以冬月傷寒 , 未始不可廣推春溫夏熱之症 。 不明此旨者 , 因見 《 傷寒論 》 以陰症陽症同卷 , 遂以陰症陽症混而施治 。 即明識陰陽者 , 又以仲景冬月北方之麻黃 、 桂枝湯 , 妄治春夏秋三時南方之 , 人以致熱病誤用溫熱 , 變症百出 。 或以表邪不散 , 邪汗未出 , 煩躁不寧 , 誤認裡熱煩躁 , 反用寒涼 , 遂至表邪不出 。 幸陶節庵 、 王宇泰發明仲景陰症陽症各是一條 。 然於 《 傷寒論 》 原注中差誤諸條 , 尚未改註明白 。 又於麻黃 、 桂枝湯下 , 不詳註此方乃是治河北長沙等處者 , 江浙地方即冬月亦宜詳審 。 又不註明直中陰經之寒症 , 惟北方冬月有之 , 江浙東南 , 患此絕少 。 今東南所患之病 , 皆是早晚感冒風露 , 鬱而發熱 , 無汗惡寒 , 此乃是非時暴感之傷寒 , 從外而得 , 未有裡熱之寒熱病也 。 故用敗毒散 、 羌活防風湯辛溫散表 , 不宜驟用苦寒 。 另有積熱在內 , 外被寒邪所束 , 新寒而凝故熱 , 遂發有表復有里之症 。 是以外見發熱汗出 , 內兼喘嘔作渴者 , 在春謂之風溫 , 夏秋謂之暑熱 , 此乃是熱令時靜而得之 , 有表邪之中暑寒熱病也 。 宜用雙解散 、 羌活沖和湯等散表清熱 。 兼有食滯中焦 , 用保和平胃散消食和胃 。 又有積熱在內 , 不冒寒邪外束 , 並無惡寒身痛 、 頭痛腰痛 、 足冷拘緊 、 不能轉側之表症 、 但見唇焦口渴 、 煩躁引飲 、 多汗惡熱 、 譫語便閉 、 裡熱之證 , 此乃是熱令時動而得之 , 無表邪之中熱癉熱病也 。 宜用白虎湯 、 涼膈散 、 三黃巨勝湯 、 導赤各半湯 : 有下症者 , 三乙承氣湯 。 明此三條 , 則治表邪之熱病 , 治里邪之熱病 , 治有表邪復有里邪之熱病 , 井井不亂矣 。
驗舌色論
傷寒表裡輕重 , 驗舌色亦得大半 。 杜青碧有三十六法 , 反覺太繁 。 今余分立白苔 、 黑苔 、 黃苔 、 燥苔 、 滑苔 、 五者以為要 。 舌色如常 , 身雖大熱 , 是表熱里未有熱也 , 但治其表 。 如見白苔而滑 , 邪在半表半裡 、 未入於裡也 , 但宜和解 。 若見黃苔者 , 熱在胃家 ; 苔黃而乾裂者 , 熱已入里 , 宜清裡熱 。 若有下症者 , 可以下之 。 若見黑苔者 , 有二條分別 : 黑而焦裂硬刺者 , 裡熱已極 , 火極似炭之苔也 ; 黑而有水 、 軟潤而滑者 , 裡寒已甚 , 水來剋火之寒苔也 。 以上五者 , 驗舌之大節目也 , 然仍要看症切脈以參定之 。 如舌上黑苔 , 燥裂有刺 , 此裡熱無疑矣 , 然或身痛 , 或足冷 , 或無汗 , 或脈浮 , 或脈伏 , 仍從表症治之 。 雖不可用辛溫之藥 , 必宜辛涼散表 , 然後清裡 。 若過用清熱 , 則表汗不出 , 表邪不解 。 又如舌上生苔 , 口渴不能消水 , 脈浮大不數 , 服清熱之藥 , 反加譫妄神昏 , 此症多見不治 。 以舌苔主裡熱 , 渴宜消水 , 脈宜沉數 , 數症脈相反故耳 。 然余以渴不消水 , 脈滑不數 , 擬以食滯 , 用消導治之 , 亦有生者 。 自此則知表邪夾食之症 , 亦有舌苔生刺者也 。 大凡察病人之舌 , 沿邊缺陷如鋸齒口者 , 此不治之症也 。
驗口唇論
傷寒驗口中乾濕 , 可以定其症之表裡輕重 , 然驗口更當驗唇 。 口唇關手足陽明腸胃二經 , 又關手足太陰脾肺二臟 。 故驗唇色紅潤 , 里未有熱 , 但宜辛溫散表 。 唇色乾枯 , 里已有熱 , 宜清裡 。 唇色焦黑 , 煩渴消水 , 裡熱已極 , 當用涼膈散等 。 又有譫語發狂 , 唇色乾焦 , 服寒涼而熱不減 , 此食滯中焦 , 胃中蘊蓄 , 發黃發熱 。 是以用涼藥 。 則食滯不消 , 用辛散則礙裡熱 , 宜以保和散沖竹瀝 、 蘆卜汁 , 或梔子豆豉湯加陳枳實治之 。 上唇屬肺與大腸 , 上唇焦而消渴飲水 , 熱在上 , 主肺 ; 上唇焦而不消渴飲水 , 熱在下 , 主大腸有燥糞 。 下唇屬脾與胃 , 下唇焦而消渴飲水 , 熱在陽明胃 ; 下唇焦而不消渴飲水 , 熱在太陰脾 。 余今發明裡熱唇焦 , 食滯唇焦 , 積熱伏於血分而唇焦 , 惟以渴不渴 、 消水不消水分別 。 然食滯唇焦 , 又有食滯已久 , 蒸釀發熱 , 亦能作渴消水 , 又當參脈象若何 。 脈若滑大不數 , 食未蒸熱 , 口亦不渴 ; 若滑大沉數 , 食已發熱 , 口亦作渴 。 故凡譫語發狂 ; 脈滑不數 , 渴不消水者 , 亦以食滯治之 ; 若以寒涼抑遏 , 則譫語發狂愈甚 , 甚則口噤不語也 。
驗二便論
醫者欲知病人臟腑 , 必要問其從內走出者 , 故凡病當驗二便 。 仲景以小便不利 , 小便赤 , 定傷寒裡熱 ; 以小便利 , 小便白 , 定里無熱 。 以大便不通 , 大便硬 , 定其裡熱 ; 自下利 , 下利厥冷 , 定其裡寒 。 故治病以二便定人寒熱 , 以二便定人燥濕 , 以二便定人虛實 , 再無差誤 。 然論二便亦宜細詳 。 例如大便乾結 , 知其熱矣 ; 然大便滑泄 , 黃色為熱 , 人多忽之矣 。 小便黃赤 , 知其熱矣 ; 然小便色白而混濁 , 亦為熱 , 人多忽之矣 。 又如大便乾結 , 知其熱矣 ; 亦有血枯津竭 , 用不得苦寒者 。 又如小便黃赤 , 知其熱矣 ; 亦有食滯中焦 , 黃赤混濁 , 用寒涼反不清 , 用香燥辛溫而清利者 。
辨脈論
傷寒 , 症有表裡陰陽四大關節 , 脈有浮沉遲數四大分別 。 夫浮則為表 , 沉則為里 , 遲則為寒 , 數則為熱 , 此以浮沉分表裡 , 遲數分寒熱者也 。 夫傷寒 , 熱病也 , 其脈必數 ; 中寒 , 陰症也 , 其脈必遲 。 若見數脈 , 即症在陰經 , 亦是陽邪傳入之熱病 ; 若見數脈 , 即手足厥冷 , 亦是熱深厥深 、 陽症似陰之假像 。 故治傷寒 , 一見浮數 , 此是表有邪熱 , 當照三陽發表治之 。 若一見沉數 , 此是里有熱邪 , 即表症急者 , 雖先治表 , 然亦禁辛溫而用辛涼雙解之法 ; 苟表症一解 , 即當清裡 。 此以脈之發現二條而論也 。 若沉伏之脈 , 有三條分別 。 有陽症脈沉伏 , 非陰症裡寒也 , 陽邪內伏 , 不得作汗外出 , 禁用寒涼 , 只宜升散表邪 , 則汗出而脈亦出 。 又有陽症脈微 , 此正氣虛微 , 不得作汗 , 用發表之藥 , 以散陽邪 , 加人參少許 , 助正氣虛微 , 則散表之藥 , 得人參愈能散表 , 雖陽症陰脈之死症 , 如此治之 , 亦有得生者 。 又有臟氣虛寒 , 脈見沉遲 , 此陰症中寒也 , 急宜溫經救里 。 此以沉脈中 , 別出伏邪 、 正虛 、 陰寒三條者也 。 夫陰症脈沉者 , 沉而遲漫分明者也 。 伏邪脈沉者 , 沉而伏匿 , 急數模糊者也 。 正虛脈微者 , 不拘浮沉 , 脈來衰微 , 按久無力者也 。 故凡遲漫分明者 , 裡寒也 。 沉伏不出者 , 表邪不得發越也 。 陽症脈微者 , 邪盛正虛也 。 今有陽邪之症 , 而見沉伏之脈 , 誤認陰症而用溫熱 , 陽邪內發 , 死不旋踵 。 若見煩躁不寧 , 誤用寒涼 , 則表汗抑遏 。 故切脈之道 , 先分症是何症 , 然後以脈消息者也 。 夫脈沉當下 , 若表症急者 , 仍先散表 。 脈浮當汗 , 若里有熱者又不得不和解表裡 ; 下症急者 , 又不得不雙解表裡 。
南北方宜發表不同論
仲景以太陽冬月司令之傷寒 , 酌以麻黃湯治寒邪傷營 , 無汗發熱之表症 , 以桂枝湯治風邪傷衛 , 有汗發熱之表症 。 然此按北方方宜 , 分經絡 , 立規矩 , 為後世指南者也 , 施治三時 , 施之江浙則不合 。 賴陶氏發明仲景麻黃 、 桂枝二湯 , 此治冬月正傷寒之方 , 非治春夏秋三時之熱病 , 易以羌活沖和湯 , 實為至當 。 但失注麻桂二湯 , 乃是北方治法 , 江浙東南 , 即冬月亦不宜用 ; 即或內無積熱 , 偶冒暴寒 , 未經鬱熱者 , 暫亦用之 , 然不可為常法 。 如此分別 , 後人判然 , 不以仲景麻黃 、 桂枝藉口 。 然羌活沖和湯 , 解表清裡和解三陽之方 , 但可治三時表裡兼見之症 ; 若純是表邪外束 , 則生地 、 黃芩 , 原非發散寒邪之藥 。 今余以羌活敗毒散發散三時太陽純表之症 , 以羌活沖和湯和解太陽表裡俱見之症 , 次以葛根湯以治陽明純表之症 , 以乾葛石膏湯為陽明和解之方 , 再以柴葛解肌湯治少陽陽明表裡居多之症 , 又以小柴胡湯為少陽和解之方 , 如此雖變仲景之方 , 以合江浙方宜 , 實遵仲景之旨也 。
南北方宜清裡相同論
仲景清裡方法 , 以里有結熱 , 即當清裡 。 故立五苓散以清太陽裡熱 , 立白虎湯以清陽明裡熱 , 立黃芩湯以清少陽裡熱 。 若熱結大腸 、 下症悉具者 , 有承氣湯以下之 。 又有三黃湯 、 涼膈散 、 導赤各半湯 、 黃連瀉心湯 , 通治三焦裡熱之症 。 蓋因裡熱煎熬 , 津液有立盡之勢 , 故清之以存津液 。 然則清裡之法 , 不特南方應如此 , 夏秋應如此 , 即冬月 , 即北方亦如此者 。 陶氏云 : 發表之藥 , 三時不得與冬月正傷寒同治 , 為清裡可與冬月正傷寒同治 。 陶氏分別時令 , 今余更分南北方宜 。 夫北方寒涼之地 , 又加之冬月傷寒 , 時令方宜 , 皆宜辛溫散表 , 故立桂枝麻黃主治 ; 若南離已午之地 , 發表之藥不與北方同治 , 惟清裡之藥南北可同者 。
三陰經熱病論
三陽經有陽症 , 無陰症 ; 三陰經有陰症 , 有虛症 。 人多知之 。 三陰經陽症 , 則有不知者 。 仲景深恐後人惑此 , 故詳註從陽經先發熱 , 後傳至三陰者 , 乃是傳經之熱病 , 名曰傷寒 , 此即 《 內經 》 所謂熱病之條 ; 若初起不發熱 , 乃是直中陰經之寒病 , 名曰陰症 。 後人因見陰症陽症同在篇中 , 認誤熱病傳入三陰亦是陰症 ; 又誤認初起雖有熱病 , 今日久手足皆冷 , 六脈沉細已變陰病 。 不知初起發熱已是熱病根源 , 或失於散表而表邪內陷 , 或失於清裡而裡熱內伏 , 傳入陰經而手足反冷 , 經雖屬陰 , 症則陽症 , 此乃是陰經熱病 , 非變陰症 。 例如太陰病手足自溫 , 當發身黃者 , 少陰病但厥無汗 , 少陰病心中煩不得臥者 , 少陰病下利咽痛心煩者 , 少陰病下利六七日心煩不得眠者 , 少陰病自利清水心下必痛者 , 厥陰病下利脈數而渴者 , 厥陰下利脈數有微熱者 , 厥陰下利慾飲水者 , 厥陰嘔而發熱下利譫語者 , 凡此乃是陰經之熱病 , 多用承氣湯主治者 。 夫熱既傳於陰經 , 則熱深厥亦深 , 身反無熱 , 脈反沉細 。 不知手足厥冷 , 原能舉動 , 不比陰寒厥冷 , 手足冷而不得動移者 。 身雖不熱 , 唇口必乾而焦 , 不比陰症之口中和而有水者 。 脈沉細重 , 按必細而帶數 , 不比陰寒之脈沉細而遲者 。 更有大分別者 , 三陰寒病神志清爽 , 三陰熱病神識昏迷 ; 三陰寒病即口乾不能飲水 , 三陰熱病口乾必然消水 ; 三陰寒病二便清利 , 三陰熱病二便赤澀 。 一陰一陽 , 天壞各別者也 。
三陰經寒病論
仲景深慮三陰經有傷寒傳入之熱病 , 有直中三陰之寒病 , 二條關係甚大 。 故作 《 傷寒論 》 註明如是者乃傳經之熱病 , 如是者乃直中陰經之寒病 , 並立篇中 , 互相發明 , 相得益彰 。 奈後人見同在篇中 , 不究何者為陰 , 何者為陽 。 不知傷寒熱症 , 不獨北方 。 南方亦有 ; 中寒之症 , 惟北方有之 , 南方甚少 。 故仲景以不發熱 , 神氣清 , 小便白 , 六脈遲 , 口中和 , 不消水 , 定為三陰寒症 , 再無差誤也 。 例如自利不渴者 , 屬太陰 , 以其臟有寒故也 , 當溫之 , 宜四逆湯輩 , 少陰病下利脈微 , 與白通湯者 ; 下利清穀 、 裡寒外熱 、 手足厥逆者 , 厥陰病手足厥寒 、 脈細欲絕者 ,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 , 俱用四逆湯 。 凡此皆三陰寒症也 。
陰症似陽論
陰症者 , 不從陽經傳入 , 寒邪直中三陰之症也 。 夫陰症而見陰象 , 人人知之 ; 設陰症而反見陽熱之象 , 人則惑之矣 。 例如少陰病 , 下利清穀 , 裡寒外熱 , 手足厥逆 , 脈微欲絕 , 身反不惡寒 , 其面赤色 , 或咽痛者 ; 厥陰傷寒六七日 , 不下利便發熱而利者 ; 大汗出 , 熱不去 , 內拘急 , 四肢疼者 ; 與夫陰極發燥 , 欲坐泥水井中者 。 凡此皆是陰症似陽之症 。 然究其實 , 則大有分別者也 。 按下利清穀 , 手足厥逆 , 已是陰症 ; 且得脈微欲絕 , 則陰症更有確據 。 此之不惡寒 , 面赤色 , 乃是真陽外脫 ; 此之咽痛 , 乃是虛陽上浮 。 又按三陽合病下利 , 初起即發熱而利 。 今不發熱 , 不下利 , 即初起不發熱之互詞 。 直至六七日後發熱下利 , 則發熱乃真陽外越 , 下利乃是真陰下竭矣 。 再按陽邪之症 , 若大汗出 , 熱必去 ; 若大汗出 , 不拘急 , 四肢不疼 。 今大汗出 , 熱反不去 , 反拘急 , 四肢反痛 , 則此之大汗出 , 非表邪之汗 , 乃是亡陽之汗 ; 此之熱不去 , 非陽邪之熱 , 乃是虛陽外脫之熱 ; 此之拘急身痛 , 非表症之候 , 乃是亡陽身痛之候矣 。
陽症似陰論
陽症者 , 即 《 內經 》 傷寒之熱病也 。 使陽症而見熱象 , 人所易知 。 陽症而反見陰寒之象 , 則人惑之矣 。 例如太陰病 , 下利日十餘行 , 必自止 , 以脾家實 , 穢腐當去故也 ; 少陰病四逆 , 其人或咳或悸 , 四逆散主之 ;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 , 而用大承氣湯者 ; 厥陰病手足厥冷 , 用吐之者 ; 厥陰先發熱而發厥冷 , 用四逆散者 。 凡此皆是陽症似陰之症 。 又如原病式云 : 陰厥者 , 元病脈候皆為陰症 , 身涼不渴 , 神志清爽 , 脈遲而微 , 未嘗見一些陽症者也 ; 陽厥者 , 元病脈候皆為陽症 , 忽爾厥冷 , 煩渴昏沉 , 脈雖細而沉數 , 此是陽症似陰也 。
宜發表論
宜發表者 , 邪在肌表 , 鬱而發熱 , 故用發汗散邪之法 。 症在太陽者 , 羌獨敗毒散煎湯連飲 ; 里有熱者 , 羌活沖和湯 。 此二方 , 即以麻黃 、 桂枝辛溫湯中 , 化立辛涼散表 , 以治南方傷寒發汗解肌之法 。 症見陽明 , 則從乾葛湯中去麻黃桂枝 , 更名升麻乾葛湯 , 平淡輕清之味 。 惟少陽一症 , 仍照小柴胡湯 ; 但以寒多者 , 倍加羌活 、 防風減黃芩治之 。 若三陽俱見症者 , 三經合參用藥 。 故曰惡寒身痛者 , 宜發表 。 支節煩疼者 , 宜發表 。 頭痛項強者 , 宜發表 。 四肢常冷者 , 宜發表 。 四肢拘緊不能轉側者 , 宜發表 。 面赤身熱 , 兩足常冷 , 或脈沉伏者 , 宜發表 。 時刻呻吟 , 語言不足 , 無汗煩躁者 , 宜發表 。 身體乍輕乍重 , 轉側或難或易 , 宜發表 。 身痛乍在四肢 , 乍在胸背 , 到底無定者 , 宜發表 。 洒洒惡風 , 皮膚大熱 , 宜發表 。 以上三陽經表邪之症 , 故用發表之法 。
忌發表論
忌發表者 , 表邪已解 , 身汗已多 , 無表症 , 不必再用升提發散 。 故曰手足多汗 , 惡熱不惡寒者 , 忌發表 。 口渴唇焦 , 熱而消水者 , 忌發表 。 口燥咽乾 , 脈沉而數 , 忌發表 。 潮熱譫語 , 舌赤生刺 , 忌發表 。 心腹脹滿 , 二便赤澀 , 忌發表 。 又有汗出太過 , 後反惡寒身痛 , 脈大而空 , 此是陽虛亡陽之症 , 宜溫補真陽 , 更忌發表 。 若汗出太多 , 津液消耗 , 時或惡寒 , 時或身痛 , 脈細而數 , 似表症實非表症 , 此是陰虛生內熱 , 宜養陰生津液 , 亦忌發表 。 又惡寒身痛 , 頭痛項強 , 脈沉而細 , 此痙病血虛也 , 忌發表 。
宜清裡論
表邪已解 , 表汗已多 , 熱邪傳裡 , 里有結熱 , 宜清裡 。 故心煩多汗不得臥者 , 宜用黃連阿膠湯 。 惡熱多汗 , 唇焦消水者 , 宜人參白虎湯 。 神志不清 , 脈沉數大者 , 宜陶氏導赤各半湯 。 口渴舌刺 , 潮熱便閉者 , 宜涼膈散 。 赤癍已透 , 多汗煩熱者 , 宜化癍湯 。 腸胃熱結 , 大便不通 , 宜調胃承氣湯 。 欲便而不得便 , 時轉臭氣 , 小腹脹滿 , 下症悉具 , 宜三乙承氣湯 。
忌清裡論
清裡之藥 , 但能解裡熱 , 不能解表熱 。 故凡身熱無汗 , 頭痛身痛 , 忌清裡 。 手足逆冷 , 身熱脈伏 , 忌清裡 。 脈浮身熱 , 忌清裡 。 癍痧未透 , 忌清裡 。 口乾不渴 , 渴不消水 , 忌清裡 。 二便清利 , 里無熱結 , 忌清裡 。 舌苔而滑 , 身熱足冷 , 忌清裡 。 身熱面赤 , 表汗未徹 , 忌清裡 。 譫語狂言 , 渴不消水 , 嘔吐噁心 , 脈滑不數 , 痰食滯於中焦者 , 忌清裡 。 癍紫不化 , 口反不渴 , 脈反不數者 , 陽明濕毒 , 非血熱也 , 忌清裡 。 血蓄上焦 , 漱水不咽者 , 忌清裡 。 脅痛乾嘔 , 口反不渴 , 水飲內停者 , 忌清裡 。 陰極發燥 , 不能消水 , 脈遲下利 , 面赤戴陽者 , 陰症也 , 忌清裡 。
宜和解論
病在表則發汗 ; 病在裡則清下 ; 病在半表半裡則宜和解 ; 病有表復有里則宜和解 。 和解之法 , 視某經有某邪 , 用某經發表藥一二味以散邪 。 視某經有裡熱者 , 用某經退熱之藥一二味以清裡 , 和解表裡 , 內外分消而病愈矣 。 仲景以桂枝五苓散 , 和解太陽里多表少之症 ; 越婢湯 , 和解太陽表多里少之症 。 乾葛湯 , 和解陽明表多里少之症 ; 乾葛石膏湯 , 和解陽明裡多表少之症 。 小柴胡湯 , 和解少陽半表半裡之症 。 推而廣之 , 二陽合病有表復有里者 , 二味表藥以解表 , 二味涼藥以清裡 ; 三陽合病有表復有里者 , 三味以解表 , 三味以清裡 。 大凡和解之法 , 散表清裡又加和中之藥 , 助其胃氣 , 和其表裡 。 例如小柴胡湯 , 和解少陽症 , 以柴胡散表邪而治惡寒 , 以黃芩清裡熱而治發熱 , 再加人參 , 甘草 、 廣皮以和中氣 , 而和解之義始彰 , 和解之名始稱耳 。
忌和解論
忌和解者 , 以和解之藥發表清裡 , 雜合互用者也 。 若表邪未散 , 誤用和解 , 內有一半寒藥 , 恐表汗不出 。 若熱邪在裡 , 誤用和解 , 內有一半辛散之藥 , 裡熱不宜 。 即遇一半表一半里之症 , 仲景未嘗概以和解施治 。 故曰表症急者 , 先發其表 , 後攻其里 。 與夫里症悉具 , 若有一些惡寒頭痛之症 , 即當從太陽施治 。 故仲景於太陽症中 , 雖立和解之方而不明言和解 , 惟少陽症中 , 乃明言和解治法 , 深恐太陽表症居多 , 難於和解耳 。 少陽經絡 , 已具半表半裡 , 故宜和解 , 然亦必始太陽而後傳少陽乃可 。 若初起即見少陽 , 又兼太陽惡寒者 , 即為太陽少陽症 , 尚從太陽施治 , 亦不從少陽和解 , 方中惟加柴胡耳 。
宜吐法論
宜吐法者 , 邪結中脘 , 食填太倉 , 痰飲內伏 。 胸前作痛 , 右關脈大 , 或反沉 , 或下部有脈 , 上部無脈 , 皆宜吐法 。 故曰病在膈上 , 病在胸中 , 宜吐之 。 食在上脘 , 胸滿多痰 , 宜吐之 , 華佗云 : 傷寒三四日 , 邪在胸中 , 宜吐之 。 凡吐用瓜蒂散 , 或淡鹽湯 , 或溫茶湯 , 弱者用人參蘆 。 然終不若家秘吐法 , 欲散風只用防風一味 , 欲散結只用枳殼一味 , 欲解煩用山梔一味 , 身痛用羌活一味 , 頭痛用川芎一味 , 煎湯溫服 , 少頃 , 即以鳥羽探吐 , 不傷胃氣 。
忌吐法論
忌吐法者 , 病不在上 , 胸無凝滯 , 不必吐之 。 仲景云 : 關上脈細 , 以醫吐之過也 。 太陽病吐之 , 反不惡寒 , 不欲近食者 , 此醫吐之內煩也 。 少陽中風 , 兩耳無所聞 , 目赤 , 胸中滿而煩者 , 不可吐下 。 故凡老弱虛人 , 忌吐法 。 久病虛弱 , 忌吐法 。 內傷本元 , 忌吐法 。 六脈空大 , 忌吐法 。 脈細無神 , 忌吐法 。 胃虛食少 , 忌吐法 。 時時眩冒 , 忌吐法 。 胎前產後 , 忌吐法 。 癰疽潰後 , 金瘡失血 , 忌吐法 。 古人雖以汗吐下三法 , 以治外感 , 然吐下二法 , 亦要小心者也 。
宜溫經論
仲景於三陰篇 , 詳註溫經救里之法 。 曰 : 太陰自利不渴 , 以其臟有寒故也 , 當溫之 , 少陰病吐利 , 手足厥冷 , 煩躁欲死者 , 吳茱萸湯主之 。 少陰病下利脈微者 , 少陰病下利清穀 , 裡寒外熱者 。 通脈四逆湯 。 少陰病脈沉者 , 急溫之 , 宜四逆湯 。 少陰病飲食入口即吐 , 若膈上有寒 , 飲乾嘔者 , 不可吐 , 急溫之 。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 , 嘔而汗出 , 必數更衣 , 反少者 , 當溫之 。 厥陰病手足厥寒 , 脈細欲絕者 , 當歸四逆湯主之 。 又傷寒脈促 , 手足厥逆者 , 可灸之 。 以上皆是三陰經中寒之陰症 , 故宜溫經救里 。
忌溫經論
溫經一法 , 但治直中陰經之中寒症 , 仲景同論 《 傷寒論 》 者 , 原以陰陽並立 , 互相查考 , 故同列一論 , 正所以分別傷寒陽症中寒陰症也 。 後人不達本意 , 見同在 《 傷寒論 》 中將謂傷寒中亦有中寒者 , 則誤甚矣 。 故傷寒表邪發熱多惡寒 , 絕似中寒 , 忌溫經 。 傷寒協熱下利 , 洞泄水穀 , 絕似寒利 , 忌溫經 。 傷寒熱深厥深 , 四肢厥冷 , 絕似陰症 , 忌溫經 。 傷寒陽邪脈伏 , 絕似陰症 , 脈伏 , 忌溫經 。 夏秋暑瀉 , 身冷脈伏 , 絕似裡寒 , 忌溫經 。
宜攻下論
宜攻下者 , 表汗已出 , 表邪已解 , 熱結在裡 , 而有諸般下症者 。 故仲景立諸承氣湯以下燥糞 , 抵當湯 、 桃仁湯以下瘀血 。 大小陷胸湯以攻結胸 。 諸瀉湯以攻痞滿 。 然原分急下 , 可下 、 宜下 、 微和胃氣 , 俟之 , 導法緩急輕重 。 故曰 : 身無大熱 , 腹脹滿 , 大便不通者 , 宜攻下 。 潮熱多汗 , 大便硬 , 欲大便不得 , 大便時下臭氣者 , 宜攻下 。 口燥咽乾而渴 , 大便不通 , 手足濈濈汗出 , 舌上微黃者 , 宜攻下 。 以上下燥糞者也 。 小腹硬滿 , 小便自利者 , 宜攻下 。 心下脹滿 , 漱水在口 , 不得下咽者 , 宜攻下 。 此下淤血者也 。 誤下後 , 身無熱 , 脈不浮 , 心下硬痛 , 有下症者 , 宜攻下 。 此下結胸者也 。 按仲景攻下之法 , 不詳於大便秘結條中 , 反詳於自汗條內 。 良以攻下一法 , 最怕表邪未散 , 表汗未出 , 今自汗則表邪散者多矣 。
忌攻下論
忌攻下者 , 有表邪未解 , 未可攻下者 , 有裡氣虛寒 , 不可攻下者 , 有津竭血燥 , 忌攻下者 ; 有陽明不實 , 不必攻下者 , 有無一下症 , 不犯攻下者 , 有雖熱無結 , 本非攻下者 ; 有身熱脈大 , 禁攻下者 , 有癍痧未透 , 攻下則內伏者 ; 有邪汗未透 , 攻下則邪伏者 ; 有手足不溫 , 攻下則脈伏不出者 。 故曰 : 惡寒身痛 , 太陽症未罷 , 不可下 。 結胸症 , 脈浮大 , 不可下 。 陽明病 , 面赤色 , 表症也 , 不可下 。 服小承氣湯不失臭氣者 , 無燥屎也 , 不可攻下 。 脈浮數者 , 表脈也 , 不可攻下 。 脈虛細者 , 正氣虛也 , 不可攻下 。 傷寒熱久 , 津液乾枯 , 自汗復發其汗 , 津液重傷 , 不可攻下 。 與厥冷 、 虛家 、 久病 、 新產 、 脈微 , 並不可攻下也 。 是以仲景攻下真訣 , 惟以表症之解與不解 , 腹中氣之轉失與不轉失 , 臍腹之痛與不痛 , 脈之浮與不浮 。 實與不實 , 汗之多與不多 , 小便之利與不利 , 裡熱之甚與不甚 , 津液之干與不幹 , 屎之硬與不硬 、 溏與不溏 , 以消悉大下 、 微下 、 和之 , 俟之 , 導之之法 , 示後人臨症斟酌 , 庶無早下誤下之患 。
宜消導論
消導一法 ,《 傷寒 》 未有條目 , 然細玩之 , 有云胸中邪氣 , 胃中有燥糞五六枚 , 又以川連瀉心湯消痞滿 , 以梔子豆豉加枳殼治食復 , 比例而推 , 則傷寒夾食者 , 亦可擬以消導之治矣 。 余嘗治外感兼有食滯者 , 用發表之藥 , 汗不出 , 表不解 , 後用消導之法而汗出病愈者 。 又嘗用清裡之藥而裡熱不除 , 後用消導而熱退者 。 又嘗治譫妄 , 用清熱之味不效 , 後用消導而熱退譫妄止者 。 更有癍痧內伏 , 連用升提而不出 , 用消導而癍現邪解者 。 癍痧不化 , 服化癍涼解之藥 , 愈見昏沉 , 用消導而癍化神清者 。 如是則外感門汗 、 下 、 和 、 解溫 、 清 、 之外 , 余又不得不補消導一法 。 仲景有下法 , 治下部大腸之實 。 余今補消導法 , 治上部胃家之實 。 夫大腸之實 , 在下部 , 行之即是消之 。 胃家之實 , 在上部 , 消之即是行之也 。 總之 , 發熱不解 , 胸前飽悶 , 右關脈滑 , 宜消導 ; 譫妄 , 口不乾渴不消水 , 脈大不數者 , 此食滯中焦也 , 宜消導 ; 發狂奔走 , 強壯有力者 , 宜消導 ; 口噤不語 , 如醉如癡 , 脈滑不數 , 口不乾渴 , 此痰飲食滯也 , 宜消導 。 然消導之法 , 必要詳明所傷何物 , 如穀食則用神麯 、 麥芽 , 肉食則用楂肉 、 三稜 , 麵食用萊菔子 。 氣食相凝 , 多加枳實 。 甘寒停食 , 平胃保和散加白豆蔻等 , 辛溫以散之 。
忌消導論
消導一法 , 原為內傷飲食而設 。 若外雖感冒 , 內不傷食 , 又何必消導 ? 況有中氣虛弱 , 不能運化 , 虛痰停結 , 症形似實 , 其實因虛致是 , 此實中有虛之症 , 原用不得消導者 。 故胸不飽悶 , 忌消導 。 右脈空大 , 胃脈雙弦 , 忌消導 。 口燥消渴 , 久病不食 , 忌消導 。 時時泄瀉 , 胃素有病 , 忌消導 。 曾服克伐在前 , 後乃停滯不化者 , 忌消導 。
宜補虛論
邪之所湊 , 其正必虛 , 故凡外感症 , 必因元氣虛 , 然後外邪入之 。 是以仲景一百一十三方 , 用人參者居半 。 蓋以元氣虛弱之人 , 患外感必用人參三五分 , 或入表藥之中 , 扶元氣 , 助藥力 , 逐出表邪 ; 或入和解藥中 , 扶助胃氣 , 敷布藥力 , 和解邪氣內外分消 ; 或入清裡藥中 , 退邪熱津液得以自還 。 例如治太陽表邪不解 , 脈弱不能作汗 , 而用人參敗毒散者 ; 少陽半表半裡 , 用和解方中 , 加人參於柴胡湯者 , 陽明口乾舌燥 , 用白虎而加人參者 。 夫曰補虛不過以人參少許 , 加入發表 、 和解 、 清裡藥中 , 同建祛邪去病之功 。 原非以人參加於補氣養榮四君八物湯中 , 同行溫補之例 。
忌補虛論
傷寒用補 , 必得邪散病除 , 然後補其正氣 。 若邪氣方盛 , 不用祛邪 , 先用補藥 。 則邪得補愈甚 。 方書云 : 留而不去 , 反成其實 。 是以傷寒初起 , 未經汗吐下者 , 忌補虛 。 陽明胃實 , 燥實痞滿 , 忌補虛 。 胸膈飽悶 , 身痛無汗 , 忌補虛 。 熱結在裡 , 脈數沉實 , 忌補虛 。 煩躁悶亂 , 六脈潛伏 , 忌補虛 。 陽症似陰 , 小便赤澀 , 忌補虛 。 癍痧未出 , 忌補虛 。 大便結硬 , 忌補虛 。 舌刺唇焦 , 忌補虛 。 神昏悶亂 , 忌補虛 。 熱瘀發黃 , 忌補虛 。 蓄血發狂 , 忌補虛 。
誤下不宜再下論
太陽症反下之 , 太陽表症已解 , 心下滿 , 按之大痛者 , 為大結胸 , 用大陷胸湯丸下之 。 若不大痛 , 為小結胸症 , 用小陷胸湯以和解 , 不用下法 。 若但心下痞滿 , 而不痛者 , 為痞氣 , 用瀉心湯和解心下 。 要知下後若下症仍急者 , 不得已而用大陷胸湯以再下 。 若下後不見下症 , 豈有再行之理 ? 今因誤下再下之說 , 不論有下症無下症 , 悉用再下 , 甚至誤下太早 , 表邪內陷 , 內亂神明 , 亦執誤下再下之法 。 不知惡寒拘緊 , 身痛發熱 , 皆是皮毛經絡之病 , 未入腸胃臟腑者也 , 切不可下 。 故外感之邪 , 從毛竅而入 , 必使之仍從毛竅而出 。 若不從表散 , 反用下行 , 不死不休 。 夫下之一法 , 原為內有燥屎 , 腹滿脹實 , 不得出而用者 。 苟外邪得解 , 大便自順 , 何苦推腸刮腹 , 傷津竭液乎 ! 不知身發寒熱 , 其病在外 , 見症治症 , 發散為捷 。 故 《 內經 》 云 : 因於暑 , 體若燔炭 , 汗出則散 。 此言因於暑熱 , 若外冒表邪者 , 尚要汗出 , 況因於風寒者乎 ! 世之治外感發熱 , 不用升發胃氣 , 敷布胃汁作汗外解 , 良由不識外感發熱症 , 必要從毛竅而出耳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