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枝湯
桂枝(三兩去皮) 芍藥(三兩) 甘草(二兩炙) 生薑(三兩切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五味 。 㕮咀 。 以水七升 。 微火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適寒溫服一升 。 服已 。 須臾啜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 。 溫覆令一時許 。 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 。 不可令大汗如水流漓 。 病必不除 。 若一服汗出 。 病瘥 。 停後服 。 不必盡劑 。 若不汗重服 。 依前法 。 又不汗 。 小促役其間 。 半日許令三服盡 。 若病重者 。 一日一夜服 。 周時觀之 。 服一劑盡 。 病症猶在者 。 更作服 。 若汗不出者 。 乃服二三劑 。 禁生冷黏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。 此太陽中風主治之方也 。 經云 。 太陽中風 。 陽浮而陰弱 。 陽浮者 。 熱自發 。 陰弱者 。 汗自出 。 嗇嗇惡寒 。 淅淅惡風 。 翕翕發熱 。 鼻鳴乾嘔者 。 桂枝湯主之 。 衛強故陽脈浮 。 營弱故陰脈弱 。 衛本行脈外 。 又得風邪相助 。 則其氣愈外浮 。 陽主氣 。 風為陽邪 。 陽盛則氣易蒸 。 故陽浮者熱自發也 。 營本行脈內 。 更與衛氣不諧 。 則其氣愈內弱 。 陰主血 。 汗為血液 。 陰弱則液易泄 。 故陰弱者汗自出也 。 嗇嗇惡寒 。 內氣虛也 。 淅淅惡風 。 外體疏也 。 惡寒未有不惡風 。 惡風未有不惡寒 。 二者相因 。 所以經文互言之 。 翕翕發熱 。 乃就皮毛上形容 。 鼻鳴 。 陽邪壅也 。 乾嘔 。 陽氣逆氣 。 太陽中風之病狀如此 。 諦實此證 。 宜用此方 。 凡欲用仲景方 。 先須辨證也 。
愚按本方主以桂枝者 。 以桂枝能入營而作汗 。 非徒取其能驅風也 。 輔以芍藥者 。 以芍藥能和營而息風 。 非徒取其能止汗也 。 桂枝得芍藥 。 於發汗之中 。 仍寓斂液之義 。 芍藥得桂枝 。 於益血之內 。 仍收化氣之功 。 而桂枝又藉生薑之力 。 攘之於外 。 以導風邪之出路 。 芍藥又得甘草大棗之力 。 安之於內 。 以斷風邪之入路 。 凡讀仲景方 。 宜深求制方之義 。
再按仲景於桂枝湯一方 。 獨自注云 。 桂枝本為解肌 。 解肌者 。 乃解肌表之邪 。 不使擾動營血 。 以是示微發汗於不發汗之中也 。 而要之桂枝本入營作汗之品 。 賴有芍藥以收斂汗之功 。 今人誤謂桂枝一味 。 能固衛而斂汗 。 失之遠矣 。 觀其服法云 。 服已須臾歠熱稀粥一升 。 以助藥力 。 溫覆令一時許 。 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 。 不可令如水流漓 。 此段斡旋之法 。 具有精義 。 歠熱稀粥者 。 欲藉穀氣以助營血而資其汗 。 若如水流漓 。 則營弱者益不能勝 。 故曰病必不除 。 此中用法之妙 。 全在營衛強弱上討消息 。 處桂枝湯方者 。 先須參透此一關 。
再按經文云 。 太陽病 。 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 。 桂枝湯主之 。 此與前條太陽中風陽浮陰弱一段大同小異 。 何所取而重疊其文耶 。 殊不知彼條言太陽中風 。 乃昭揭中風之病狀而示之以主方 。 此條渾言太陽病 。 則如所云頭項強痛惡寒 。 乃中風傷寒公共之太陽病 。 即如本條之頭痛發熱惡風 。 亦太陽中風傷寒之公共證 。 更何所辨而知其孰宜麻黃孰宜桂枝耶 。 其關鍵全以汗出為辨 。 汗出便是桂枝的對之證 。 若汗不出而發熱脈浮緊者 。 是麻黃湯證 。 誤用桂枝之辛熱 。 而益以芍藥之酸收 。 則寒邪凝結 。 漫無出路 。 變證蜂起 。 即顯犯桂枝之大禁矣 。 此仲景教人辨證之法也 。
桂枝湯有禁用三法 。 用桂枝者不可不知 。 其一曰 。 桂枝本為解肌 。 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 。 不可與也 。 夫脈浮緊發熱汗不出 。 是寒傷營之脈證 。 宜麻黃湯主治 。 脈浮緩發熱汗自出 。 是風傷衛之脈證 。 宜桂枝湯主治 。 今見寒傷營之脈證 。 即不得主用風傷衛之治法 。 以其同見頭項強痛惡寒之太陽病 。 同見浮脈 。 最易牽混 。 故重言之曰常須識此 。 勿令誤也 。 不此之察而誤用之 。 其人營氣本實 。 邪無出路 。 不能外泄 。 勢必上湧 。 又得辛熱酸斂之性 。 怫鬱其營中之血 。 不至吐膿血不止 。 故曰凡服桂枝湯吐者 。 其後必吐膿血也 。 至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 。 得湯則嘔 。 仲景即自注云 。 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。 諸家皆以酒客胃中濕熱素盛 。 故得之便滿逆而嘔 。 則由此而類推之 。 凡感外邪而中挾溫熱者 。 其不可亂用桂枝也審矣 。 予每見今人誤認桂枝湯為斂汗之藥 。 凡遇濕溫風熱等證 。 見其汗出熱不解 。 竟敢恣用桂枝而無忌 。 此又仲景當日意料之所不及 。 用之貽誤 。 不自咎其辨證之不清 。 反謂古方之難用 。 而鑑此者轉引叔和桂枝下咽陽盛則斃之說 。 實其言以相戒 。 其亦勿思之甚也矣 。
桂枝之禁例既明 。 則凡見頭項強痛惡寒之太陽病 。 而汗出脈浮緩者 。 主以桂枝之解肌而無疑矣 。 解肌者乃解其肌表之邪 。 而仍欲使之微似有汗也 。 故經中又指桂枝曰發汗 。 欲發汗而仍不欲大發其汗 。 故又曰和 。 和則發汗之機必不迅 。 故他方皆刻期取效 。 而桂枝服後 。 病證仍在 。 仍宜作服 。 觀其服法云 。 若一服汗出 。 病瘥 。 停後服 。 不必盡劑 。 若不汗重服 。 依前法 。 又不汗 。 後服小促役其間 。 半日許令三服盡 。 若病重者 。 一日一夜服 。 周時觀之 。 服一劑盡 。 病證仍在 。 更作服 。 若汗不出 。 乃至二三劑 。 以是為調和營衛 。 解肌發汗 。 一定不易之法 。 但須辨證明晰 。 用當其病 。 即未遽效 。 仍堪復進 。 以視麻黃湯之大發其汗 。 固有間也 。
再太陽病以風傷衛寒傷營二證 。 分主桂枝麻黃二法 。 其說始於許學士 。 而前明方中行及國朝如喻嘉言程郊倩輩 。 皆仍其說 。 唯柯韻伯謂桂枝湯一方 。 凡頭痛發熱惡風惡寒其脈浮弱汗自出者 。 不拘何經 。 不論中風傷寒雜病 。 鹹得用此發汗 。 若妄汗妄下而表不解者 。 仍當用此解肌 。 推柯氏之意 。 蓋以仲景於桂枝湯 。 散見於他經 。 而用之者亦多 。 故主論若此 。 而予就經文細繹之 。 如經所云傷寒發汗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一條 。 柯氏殆據此以為傷寒亦宜桂枝之證 。 而不知經文明言傷寒發汗解 。 其用麻黃髮汗可知矣 。 半日許復煩 。 脈轉浮數 。 則因發汗之後 。 在外之風邪易襲 。 而在內之營氣已傷 。 煩因心擾 。 數屬陰虛 。 奚堪復任麻黃 。 其改用桂枝者 。 非太陽傷寒之宜桂枝 。 乃發汗後復煩脈浮數之的宜桂枝也 。 至陽明病之亦有用桂枝者 。 若經雲陽明病 。 脈遲 。 汗出多微惡寒者 。 表未解 。 可發汗 。 宜桂枝湯是也 。 按陽明本自多汗 。 但不惡寒而惡熱 。 今微惡寒 。 則太陽之表證未罷 。 亟當從太陽領出其邪 。 此又非陽明病之宜桂枝 。 乃太陽表未解之的宜桂枝也 。 且其下文又云 。 陽明病 。 脈浮無汗而喘者 。 發汗則愈 。 宜麻黃湯 。 合此二條觀之 。 要知邪自太陽初入陽明 。 須察其邪自太陽中風而來 。 而中風證未罷 。 仍當從中風主治之法 。 邪自太陽傷寒而來 。 而傷寒證未罷 。 仍當從傷寒主治之法 。 益見桂枝麻黃 。 分主中風傷寒二證 。 為天然不易之定法矣 。 至三陰經本無發汗之例 。 雖太陰病有脈浮可發汗之條 。 亦非太陰病宜用桂枝 。 亦以脈浮自當發汗 。 而本方芍藥生薑大棗 。 亦得資以奠安太陰 。 若謂妄汗妄下之後而表未解者 。 亦宜用此解肌 。 試思何謂妄汗 。 正謂桂枝證誤用麻黃 。 麻黃證誤用桂枝耳 。 且發汗後不可更用桂枝湯 。 下後不可更用桂枝湯 。 仲景設有明禁 。 其誤下後間有宜桂枝者 。 亦須察其脈浮 。 其氣上衝者 。 方可與之 。 若不爾者 。 不可與也 。 仲景經文 。 本自明白易曉 。 若如柯氏所云 。 則求之多歧 。 適以滋亂 。 轉使後之學者 。 漫無頭緒可尋 。 況風寒之邪 。 皆從太陽而入 。 太陽一經 。 實為傷寒家開手第一工夫 。 此等源頭不清 。 開手便錯 。 余故不憚援引經文 。 以直破其惑 。 而臨證處方 。 庶有把握 。 不致淆亂矣 。
再按桂枝湯固為太陽初病時立法 。 而日久亦有宜用之者 。 總以外證未解為辨 。 至柯氏所指誤汗誤下兩層 。 此恰渾舉不得 。 自當分辨 。 蓋誤汗之後 。 即有亡陽漏風諸變 。 另有專方救逆 。 雖仲景有傷寒大下後復發汗 。 心下痞 。 惡風者 。 表未解也 。 不可攻痞 。 當先解表之條 。 亦因下後發汗 。 其痞究從誤下所致 。 又從惡寒上辨出表未解來 。 自當先解其表 。 表解乃可攻痞 。 此外別無汗後復用桂枝明文 。 更有表裡錯雜之邪 。 宜先里後表者 。 若下利清穀 。 腹脹滿 。 身疼痛者 。 則里證急而表證緩 。 又當先溫其里 。 後攻其表 。 必俟下利止而身痛未休 。 再當消息和解其外 。 解外仍不離桂枝成法 。 此中出入變化 。 具有元機 。 全要平時體認經文 。 臨病詳參脈證 。 則一百一十三方 。 皆無誤用 。 奚啻桂枝也 。
再按桂枝固為太陽主方 。 而救逆之法 。 從此方變化者 。 無論增一味 。 減一味 。 其主治各不同 。 但就原方增減分兩 。 即另立湯名 。 治證迥別 。 如本方加桂即名桂枝加桂湯 。 重加芍藥即名桂枝加芍藥湯之類是也 。 另宜逐方詮解 。 附於本方之後 。 而總以此方為祖 。 故以是冠一百一十三方之首 。
桂枝加桂湯
桂枝湯方內 。 更加桂二兩 。 成五兩 。 上五味以水七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
溫服一升 。
桂枝湯治太陽中風 。 乃兩和營衛之聖藥 。 今照原方加桂 。 便另立湯名 。 主治之病 。 迥然不同 。 可見先聖立方之嚴 。 即分兩亦不可苟也 。 經云 。 太陽傷寒者 。 加溫針必驚也 。 又云 。 燒針令其汗 。 針處被寒 。 核起而赤者 。 必發奔豚 。 氣從少腹上衝心者 。 灸其核上各一壯 。 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 。 按奔豚乃少陰腎水凌心之證 。 何以主用桂枝太陽之方 。 蓋太陽為諸陽主氣 。 而行太陽之令者 。 心主是也 。 太陽傷寒 。 理應發汗 。 汗為心之液 。 全賴心主之一點真陽 。 以化氣而逐邪 。 誤用溫針 。 則寒邪不外出而內入 。 內入則擾動心營 。 心陽受寒邪所迫 。 君主孤危 。 腎水得而乘之矣 。 核起而赤 。 心陽不能內固 。 色已外見 。 氣從少腹上衝心 。 水邪上逆 。 真火將受其撲滅 。 故亟灸核上 。 先使溫經而復陽 。 而方中重用桂枝者 。 以桂枝能直入營分 。 扶陽化氣 。 得此重兵以建赤幟 。 則君主得自振拔 。 而腎水自降 。 泄北補南 。 一舉兩得 。 此為制勝之師 。
按此方加桂 。 或作桂枝外另加肉桂 。 但有成五兩三字 。 當仍屬桂枝 。 且此證本因太陽病誤治所致 。 重用桂枝 。 正以一物而全收安內攘外之功 。
桂枝加附子湯
於桂枝湯方內 。 加附子一枚 。 炮去皮 。 破八片 。 余依前法 。
此治汗出漏風之方也 。 經云 。 太陽病 。 發汗 。 遂漏不止 。 其人惡風 。 小便難 。 四肢微急 。 難以屈伸者 。 此方主之 。 按太陽病當取漐漐微似有汗者佳 。 不可令如水流漓 。 大發其汗 。 衛撤藩籬 。 營不能守 。 遂至漏不止矣 。 腠理既開 。 風無所御 。 而津液盡隨陽氣外泄 。 無復滲膀胱而柔筋脈 。 乃至小便難 。 四肢微急 。 難以屈伸 。 種種變證 。 皆因衛氣撤護 。 致在內之津液 。 直趨於外 。 有莫御之勢 。 亟當乘津液尚未全涸之時 。 固其衛氣 。 使趨外之津液 。 還返於內 。 故主桂枝湯加附子 。 以固衛之法 。 為救液之法也 。 此證全是衛氣外泄 。 津液內奪之象 。 而附子乃燥液之品 。 仲景偏用之救液 。 此何義也 。 蓋衛陽將脫 。 非得附子之大力 。 必不能迅走衛分以回陽 。 今但使衛陽亟固 。 先斷其外泄之路 。 則就吾身固有之津液 。 還返於內 。 陽回而津自復 。 更無藉他藥生津潤燥之力 。 此其立方之所以聖也 。 按此方之加附子 。 與亡陽證之用真武同義 。 喻嘉言曰 。 此陽氣與陰津兩亡 。 更加外風復入 。 與亡陽證微細有別 。 故主桂枝加附子 。 以固表驅風 。 而復陽斂液也 。
桂枝新加湯
芍藥 生薑(各一兩) 人參(三兩) 桂枝(三兩去皮) 芍藥(四兩) 甘草(二兩炙) 人參(三兩) 生薑(四兩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六味 。 以水一斗一升 。 微火煮取三升 。 去滓分溫服 。
經云 。 發汗後 。 身疼痛 。 脈沉遲者 。 此湯主之 。 身疼痛 。 表未盡也 。 脈沉遲 。 里已虛也 。 得之發汗之後 。 則營血亦微矣 。 故加芍藥以益營血 。 加生薑以逐表邪 。 以其脈沉遲 。 不得不兼人參以補虛 。 但一桂枝湯而稍一轉移 。 已非桂枝之舊法 。 故曰新加 。
按柯韻伯傷寒論翼 。 謂此方系去芍藥生薑 。 新加人參 。 加芍藥生薑 。 乃坊本之訛 。 但諸家皆仍加芍藥生薑之說 。 想柯氏之意 。 以脈見沉遲 。 似無再加芍藥之理 。 但病屬發汗以後 。 則芍藥益營之功 。 自宜重恃 。
程郊倩曰 。 身疼痛 。 脈沉遲 。 得之太陽病發汗後 。 非屬陰寒 。 乃由內陽外越 。 營陰遂虛 。 營主血 。 血少則隧道窒塞 。 衛氣不流通 。 故身疼痛 。 於桂枝湯中倍芍藥生薑 。 養營血而從陰分宣邪 。 加人參托裡虛而從陽分長陰 。 脈沉者營氣微 。 遲者營中寒 。 此沉遲之脈 。 非本來之沉遲 。 乃汗後新得之沉遲 。 故治法亦新加人參而倍姜芍 。 此說亦自解得明白 。
喻嘉言曰 。 桂枝人參湯中去芍藥者 。 以誤下而邪入於陰 。 芍藥主陰 。 不能散陽邪也 。 桂枝新加湯中倍芍藥者 。 以誤汗而陽虛邪湊 。 恐陽孤無偶 。 用芍藥以和之 。 俾不至散亂也 。 此說亦當參看 。
芍藥甘草附子湯
芍藥(三兩) 甘草(二兩炙) 附子(一枚泡去皮切八片)
以上三味 。 以水五升 。 煮取一升五合 。 去滓 。 分溫服 。
此桂枝湯去桂薑棗 。 加附子 。 亦桂枝湯之變方也 。 經云 。 發汗病不解 。 反惡寒者 。 虛故也 。 此湯主之 。 發汗後之惡寒 。 其非表邪可知 。 若因其惡寒而投以桂枝 。 誤也 。 故以附子合芍藥甘草 。 從陰分斂戢其陽 。 陽回而虛自止矣 。
凡汗後之惡寒屬虛 。 汗不出之惡寒屬實 。 不得以汗不出之惡寒 。 攔入陽虛一路 。 此又仲景言外之意 。 宜識之 。
桂枝甘草湯
桂枝(四兩去皮) 甘草(二兩炙)
上二味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 。 去滓頓服 。
此於桂枝湯中摘取二味 。 遂變和營固衛之方 。 而為理虛護陽之劑也 。 經云 。 發汗過多 。 其人叉手自冒心 。 心下悸 。 欲得按者 。 桂枝甘草湯主之 。
汗者心之液 。 發汗過多 。 則心氣虛 。 虛故悸 。 叉手冒心 。 心陽失護而求衛也 。 因虛而悸 。 故欲得按 。 乃於桂枝湯中盡撤生薑之辛散 。 大棗之泥滯 。 並無藉於芍藥之酸收 。 獨任桂枝入心營以助陽 。 又得甘草逗遛中土 。 載還陽氣 。 則心君復辟 。 中宮謐泰矣 。
徐靈胎曰 。 此乃亡陽之輕者 。 同一心下悸證 。 若其人頭眩身瞤動 。 振振欲擗地 。 又屬真武湯矣 。 一證而輕重不同 。 用方迥異 。 其義精矣 。
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
茯苓(半斤) 桂枝(四兩去皮) 甘草(二兩炙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四味 。 以甘瀾水一斗 。 先煮茯苓 。 減二升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 作甘瀾水法 。 取水三斗 。 置大盆內 。 以杓揚之 。 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相逐 。 取用之 。
發汗後 。 其人臍下悸者 。 欲作奔豚 。 此湯主之 。 按心下悸 。 是心陽虛 。 臍下悸 。 是腎氣動 。 腎氣一動 。 便有凌心之勢 。 若俟其奔豚既作 。 則補救已晚 。 亟當乘此欲作未作之時 。 預伐其謀 。 桂枝保心氣 。 茯苓泄腎邪 。 甘草大棗培土製水 。 煮以甘瀾水 。 取其力薄 。 不致助水也 。
再論桂枝加桂湯 。 不用茯苓者 。 以氣已從少腹上衝心 。 難恃茯苓滲泄之力 。 故寄重任於桂枝 。 以助心陽而伐腎氣 。 此則水勢尚在下焦 。 尚堪培土以制水也 。
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
芍藥 白朮 茯苓 生薑(各三兩) 甘草(二兩炙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六味 。 以水八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小便利則愈 。
此治太陽里水法也 。 經云 。 服桂枝湯 。 或下之 。 仍頭項強痛 。 翕翕發熱 。 無汗 。 心下滿 。 微痛 。 小便不利者 。 本方主之 。 按頭項強痛 。 翕翕發熱 。 明是桂枝湯證 。 乃服湯已 。 或下之 。 而本證仍在 。 反加無汗 。 汗不外出 。 水氣停於心下 。 因而滿痛 。 但滿而不硬 。 痛而尚微 。 又非誤下結胸之比 。 皆因小便不利 。 膀胱之水不行 。 致中焦之氣不運 。 雖見太陽諸證 。 病恰在府而不在經 。 病不在經 。 不當攻表 。 自宜去桂 。 病已入府 。 法當行水 。 宜加苓朮培土製水 。 而姜芍甘棗 。 乃得協成利水散邪之功 。 以其證本太陽 。 故雖去桂而仍以桂枝名湯也 。
按此條 。 方中行謂中風兼寒 。 故桂枝及下法皆誤 。 喻嘉言亦從其解 。 而程郊倩又以中氣虛津液少立論 。 總覺牽強附會 。 與方義不甚相合 。 惟柯韻伯主太陽府病立論 。 王晉三亦以為治太陽里水法 。 則理路乃覺清晰 。 而方義亦屬熨貼 。 今從之 。
桂枝人參湯
桂枝(四兩去皮) 甘草(四兩炙) 白朮(三兩) 人參(三兩) 乾薑(三兩)
上五味 。 以水九升 。 先煎四味 。 取五升 。 納桂枝 。 更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再服 。 夜一服 。
此理中加桂枝而易其名也 。 經云 。 太陽病 。 外證未除 。 而數下之 。 遂協熱而利 。 利下不止 。 心下痞硬 。 表裡不解者 。 此湯主之 。 蓋因誤下則裡虛 。 裡虛則熱入 。 裡虛不能內守 。 遂協同外熱 。 變而為利下不止 。 而必又心下痞硬 。 邪滯上焦 。 猶兼半表 。 故曰表裡不解 。 夫下利不止 。 何以不用四逆以救里 。 以表熱未罷也 。 心下痞硬 。 何以不用瀉心以清裡 。 以裡氣已虛也 。 此證輒防陽併入陰 。 故不但瀉心中芩連不可用 。 即桂枝湯中芍藥亦不可用 。 乃取桂枝行陽於外以解表 。 理中助陽於內以止利 。 此表裡兩解之治法也 。
葛根黃連黃芩湯
葛根(半斤) 黃連(三兩) 黃芩(二兩) 甘草(二兩炙)
上四味 。 以水八升 。 先煮葛根 。 減二升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
此桂枝證誤下救逆之法 。 非葛根湯之變制也 。 經云 。 太陽病 。 桂枝證 。 醫反下之 。 利遂不止 。 脈促者表未解也 。 喘而汗出者 。 此湯主之 。 夫誤下致利 。 亦有陽盛陽虛之別 。 但下利脈不應促而反促者 。 此屬表未解之診也 。 邪束於表 。 陽擾於內 。 喘而汗出 。 乃表裡俱熱之象 。 則治表不宜用桂枝 。 而當改葛根以解表 。 治里不宜用理中 。 而反取芩連以清裡矣 。
按此當與前條桂枝人參證參看 。 柯韻伯曰 。 上條脈證是陽虛 。 此條脈證是陽盛 。 上條表熱裡寒 。 此條表裡俱熱 。 上條表裡俱虛 。 此條表裡俱實 。 同一協熱利 。 同是表裡不解 。 而寒熱虛實 。 攻補不同 。 補中亦能解表 。 亦能除痞 。 寒中亦能解表 。 亦能止利 。 神化極矣 。
桂枝去芍藥湯
於桂枝湯方內去芍藥 。 余依前法 。
此當與上條葛根黃連黃芩湯證參看 。 經云 。 太陽病 。 下之後 。 脈促胸滿者 。 桂枝去芍藥湯主之 。 按下後脈促 。 同屬表未解之診 。 而促脈中又有陽盛陽虛之別 。 誤下脈促 。 雖與上條同 。 然既無下利不止之證 。 又無喘而汗出之證 。 但見胸滿 。 而又非結胸硬痛者比 。 則胸滿非下後陽邪之內陷 。 實因下後陰邪之上搏 。 但當扶陽逐邪 。 不宜再益陰氣 。 故治法仍主桂枝 。 而方中芍藥 。 自在急刪之列也 。
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
於桂枝湯方內去芍藥 。 加附子一枚 。 泡去皮 。 破八片 。 余依前法 。
太陽病 。 脈促胸滿者 。 桂枝去芍藥湯主之 。 若微惡寒者 。 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 。 按上條脈促胸滿 。 是下後陽虛 。 陰邪搏膈 。 但當薑桂助陽散邪 。 不宜芍藥益陰增滿 。 若微惡寒 。 則搏膈之陰邪 。 漸將侵越衛外 。 瞬有亡陽之變矣 。 前方雖去芍藥 。 而薑桂之力 。 尚不足以勝回陽之任 。 故必藉附子之剛烈 。 迅走衛外 。 以驅陰而復陽 。 預杜亡陽之變也 。
桂枝加厚朴杏仁湯
於桂枝湯方內 。 加厚朴二兩 。 杏仁五十個 。 去皮尖 。 余依前法 。
此亦當與葛根黃連黃芩湯證參看 。 經云 。 太陽病 。 下之微喘者 。 表未解故也 。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 。 同屬喘之一證 。 有表有里 。 不可不辨 。 下後汗出而喘者 。 其喘必盛 。 是裡熱壅遏 。 火炎故也 。 下後微喘者 。 其汗必不大出 。 是表邪閉遏 。 氣逆故也 。 表未解仍宜從表 。 治主桂枝解表 。 加樸杏以下逆氣 。 按本草厚朴杏仁 。 主消痰下氣 。 故又曰喘家作桂枝湯 。 加厚朴杏子佳也 。
喻嘉言曰 。 此誤風邪誤下作喘治法之大要 。 若寒邪誤下作喘 。 當用麻黃石膏 。 即此可推 。
桂枝加芍藥湯
於桂枝湯方內 。 更加芍藥三兩 。 隨前共六兩 。 余依桂枝湯法 。
桂枝湯原方倍加芍藥 。 即另立湯名 。 主治各別 。 與桂枝加桂湯同妙 。 經云 。 本太陽病 。 醫反下之 。 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 。 桂枝加芍藥湯主之 。 大實痛者 。 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。 按腹滿時痛 。 痛而不實 。 即已伏下利之機 。 但究因太陽誤下 。 表邪內陷 。 留滯太陰 。 非太陰藏寒本病 。 故仍用桂枝領出太陽陷入太陰之邪 。 但倍芍藥滋脾陰而除滿痛耳 。
再按腹滿時痛 。 倍用芍藥 。 得毋疑其太斂 。 程郊倩曰 。 以其邪陷已深 。 一經桂枝升舉陽邪 。 正防脾陰隨表藥而外泄 。 此為獨得真解 。
桂枝加大黃湯
桂枝(二兩去皮) 大黃(一兩) 芍藥(六兩) 生薑(二兩切) 甘草(一兩炙) 大棗(十二枚)
上六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按此條之大實痛 。 則非腹滿時痛之比矣 。 腹滿時痛 。 是脾陰為虛陽所擾 。 大實痛則脾氣與陽氣俱實 。 大實大滿 。 似宜亟下 。 但陽邪究從太陽陷入太陰 。 與陽明胃實不同 。 仍宜桂枝領出陽邪 。 但加大黃微導其滯 。 則表裡兩邪 。 各有去路 。 程郊倩曰 。 二證雖屬太陰 。 然來路實從太陽 。 則脈必尚有浮者存 。
再按柯韻伯謂腹滿時痛 。 是太陽太陰並病 。 若大實痛 。 是太陽陽明並病 。 滿而時痛 。 下利之兆 。 大實而痛 。 燥屎之徵 。 桂枝加芍藥 。 小試建中之劑 。 桂枝加大黃 。 微示調胃之功 。 王晉三亦沿此論 。 然經文大實痛三字直接上文 。 並無轉屬陽明之說 。 而仲景於太陰病 。 亦有當行大黃芍藥之條 。 若果陽明胃實 。 則大實痛正承氣亟攻之證 。 而桂枝加大黃 。 究屬和解之法 。 並非下奪之劑 。 恐柯氏所云 。 未免失之穿鑿 。
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
桂枝(三兩去皮) 甘草(二兩炙) 生薑(三兩切) 大棗(十二枚擘) 蜀漆(二兩洗去腳)龍骨(四兩) 牡蠣(五兩熬)
上為末 。 以水一斗二升 。 先煮蜀漆 。 減二升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經云 。 傷寒脈浮 。 醫以火迫劫之亡陽 。 必驚狂 。 臥起不安者 。 此方主之 。 按亡陽有二義 。 發汗過多 。 厥逆筋惕肉瞤而亡陽者 。 乃亡陰中之陽 。 故用真武輩以救之 。 此以火劫致變 。 驚狂臥起不安而亡陽者 。 乃亡陽中之陽 。 故無藉於芍藥斂陰 。 而當加重鎮入心之品 。 以急挽飛越之陽神也 。 此證稍緩須臾 。 神丹莫挽 。 故重加救逆二字 。 喻嘉言曰 。 桂枝湯除去芍藥 。 非惡其酸收也 。 蓋陽神散亂 。 當求之於陽桂枝湯 。 陽藥也 。 然必去芍藥之陰重 。 始得疾趨以達於陽位 。 既達陽位矣 。 其神之驚狂者 。 漫難安定 。 更加蜀漆為之主統 。 則神可賴之以安矣 。 緣蜀漆之性最急 。 丹溪謂其能飛補是也 。 更加龍骨牡蠣 。 有形之骨屬 。 為之舟楫 。 以載神而反其宅 。 亦於重以鎮怯 。 澀以固脫之外 。 行其妙用 。 如是而後天君復辟 。 聿追晉重耳越勾踐返國之良圖矣 。
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
桂枝(一兩去皮) 甘草(二兩炙) 牡蠣(二兩炙) 龍骨(二兩)
上為末 。 以水五升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八合 。 日三服 。
經云 。 火逆下之 。 因燒針煩躁者 。 此湯主之 。 此證較上條稍輕 。 以元陽尚未至飛越 。 故無取蜀漆迅疾之性 。 急追以滋擾 。 但下後燒針誤而再誤因致煩躁 。 則此煩躁 。 非太陽病汗不出之煩躁 。 又非少陰病吐利後之煩躁 。 是已具起臥不安之象 。 而為驚狂之漸 。 即伏亡陽之機 。 故主桂枝入心助陽 。 而加甘草龍骨牡蠣 。 以安中而鎮逆也 。
桂枝麻黃各半湯
桂枝(一兩十六銖去皮) 芍藥 生薑 甘草 麻黃(各一兩去節) 杏仁(二十四枚湯浸去皮尖及雙仁者) 大棗(四枚擘)
上七味 。 以水五升 。 先煮麻黃一二沸 。 去上沫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一升八合 。 去滓 。 溫服 。
按太陽病 。 得之八九日如瘧狀 。 發熱惡寒 。 熱多寒少 。 此當正邪勝復之關 。 一則慮其邪之轉屬 。 一則慮其正之已虛 。 不可不細辨矣 。 若其人不嘔 。 清便欲自可 。 是邪不屬裡 。 一日二三度發 。 是邪已外向 。 脈又微緩 。 則胃氣足以敵邪 。 乃為欲愈之徵 。 倘脈微而惡寒甚 。 此陰陽俱虛 。 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 。 恐誤治傷陽 。 反生他變 。 若其人面色反有熱色者 。 是為欲解未解之象 。 以其不能得小汗以宣助陽氣 。 致陽氣雖不內擾 。 卻怫鬱於皮膚肌肉之間 。 其身必癢 。 此明證也 。 故主桂麻而小其制 。 但得汗出而邪盡解矣 。
桂枝二麻黃一湯
桂枝(一兩十七銖) 芍藥(一兩六銖) 麻黃(十六銖去節) 生薑(一兩六銖切) 杏仁(十六個去皮尖) 甘草(一兩二銖炙) 大棗(五枚擘)
上七味 。 以水五升 。 先煮麻黃一二沸 。 去上沫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此條與桂枝麻黃各半湯證相類 。 經云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 。 與桂枝湯如前法 。 若形如瘧 。 日再發者 。 汗出必解 。 宜用此湯 。 彼以陽氣怫鬱在表 。 故主桂麻並用 。 此屬大汗出之後 。 故桂枝略重而麻黃略輕 。
桂枝二越婢一湯
桂枝(去皮) 芍藥 甘草(各十八銖炙) 生薑(一兩三錢切) 大棗(四枚擘) 麻黃(十八銖去節) 石膏(二十四銖碎綿裹)
上七味 。 㕮咀 。 以水五升 。 先煮麻黃一二沸 。 去上沫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本方當裁為越婢湯桂枝湯合飲一升 。 今合為一方 。 桂枝二 。 越婢一 。
經云太陽病 。 發熱惡寒 。 熱多寒少 。 脈微弱者 。 此無陽也 。 不可更汗 。 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。 按無陽何以用石膏 。 因此諸家詮釋 。 不得其解 。 或謂無陽乃無津液之義 。 與亡陽有別 。 並與陽虛不同 。 或謂陽邪來乘 。 正陽為其所奪 。 至柯韻伯謂此條必有錯簡 。 愚按無陽二字 。 乃謂無陽邪也 。 發熱惡寒 。 熱多寒少 。 疑屬陽邪為患 。 但脈見微弱 。 知邪不在陽分也 。 既無陽邪 。 不當更汗 。 文義便明白易曉 。 故主以桂枝之二 。 越婢之一 。 以和陰而宣陽也 。
按越婢二字之義 。 喻嘉言謂化熱生津 。 柔緩之性 。 比女婢尤為過之 。 恐仲景命名取義 。 當不若是之遠也 。 外臺方作越脾 。 內經言脾不濡 。 脾不能為胃行其津液 。 此起太陰之津 。 以滋陽明之液 。 成無己亦作發越脾氣解 。
桂枝加葛根湯
桂枝湯原方 。 加葛根四兩 。 桂枝芍藥各減一兩 。 余同 。
上六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先煮葛根減二升 。 去上沫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覆取微似汗 。 不須啜粥 。
經云 。 太陽病 。 項背強𠘧𠘧 。 反汗出惡風者 。 此方主之 。 按太陽病頭項強痛 。 強不及背 。 項背強𠘧𠘧五字連讀 。 𠘧音殊 。 鳥之短羽者 。 動則引頸𠘧𠘧然 。 形容病人俯仰不能自如之狀 。 此屬太陽兼陽明之象 。 汗出惡風 。 太陽未罷 。 故仍以桂枝為主方 。 加葛根者 。 恐邪氣愈轉愈深 。 亟伐陽明之邪也 。
麻黃湯
麻黃(三兩去節) 桂枝(二兩去皮) 甘草(一兩炙) 杏仁(七十個湯泡去皮尖)
上四味 。 以水九升 。 先煮麻黃 。 減二升 。 去上沫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二升半 。 去滓 。 溫服八合 。 覆取微似汗 。 不須啜粥 。 余如桂枝法將息 。
此太陽傷寒主治之方也 。 經云 。 太陽病 。 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 。 麻黃湯主之 。 同屬脈浮頭項強痛惡寒之太陽病 。 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 。 名為中風 。 或已發熱 。 或未發熱 。 惡寒體重嘔逆 。 脈陰陽俱緊者 。 名曰傷寒 。 中風頭痛 。 傷寒亦頭痛 。 中風發熱 。 傷寒亦發熱 。 中風惡風 。 傷寒亦惡風 。 至身疼腰痛 。 骨節疼痛 。 乃屬體重之徵 。 似與中風不同 。 然身疼痛 。 亦有宜桂枝解表者 。 然則從何辨其證之的宜麻黃 。 不宜桂枝耶 。 其著眼全在無汗而喘四字 。 麻黃走衛發汗 。 杏仁下氣定喘 。 以是為主 。 而佐以桂枝入營散寒 。 甘草和中保液 。 視桂枝之調和營衛 。 以取微汗者不同也 。
桂枝麻黃 。 分主太陽病風傷衛寒傷營二證 。 桂枝湯中不用麻黃 。 而麻黃湯中何以反用桂枝 。 或謂麻黃髮汗太峻 。 取桂枝以監製之 。 予則不信也 。 按桂枝辛熱 。 能入營而助汗 。 桂枝湯中 。 尚取芍藥監製桂枝 。 豈桂枝反能監製麻黃 。 蓋凡病之在太陽者 。 全要從營衛上討消息 。 風則傷衛 。 衛氣疏則風易入 。 衛屬陽 。 風為陽邪 。 兩陽相合 。 則衛強而營反弱 。 故脈緩而有汗 。 衛邪易出 。 但取主桂枝入營助汗 。 而無取麻黃過泄衛分之氣也 。 寒則傷營 。 營氣實則寒易著 。 營主陰 。 寒為陰邪 。 兩陰相搏 。 則寒凝而衛亦閉 。 故脈緊而無汗 。 營邪不易出 。 宜主麻黃走衛發汗 。 必兼藉桂枝以散營分之寒也 。 此本發汗之峻劑 。 故更不須啜稀粥以助藥力也 。 不用薑棗者 。 以姜性升而棗味滯 。 慮礙杏仁下氣定喘之功也 。
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 。 則緊固為寒邪之定脈矣 。 然沉緊者不宜發汗 。 當以浮字為辨 。 故又曰脈浮者病在表當發汗 。 宜麻黃湯也 。 脈之緊者與數不同 。 緊以象言 。 有堅凝之義 。 數以數言 。 有迅走之狀 。 傷寒脈數者為欲傳也 。 但浮而數則病尚在表 。 可乘其半渡而擊之 。 亦宜以麻黃湯發汗也 。
麻黃湯為發汗之重劑 。 投之不當 。 變逆非小 。 即宜發汗之劑 。 亦須相人之津液 。 若尺中遲者不可發汗 。 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 。 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 。 淋家不可發汗 。 瘡家不可發汗 。 衄家不可發汗 。 亡血家不可發汗 。 汗家不可重發汗 。 俱在麻黃之禁例矣 。 然當發汗者 。 或疑畏而不發 。 邪氣不從表解 。 轉陷入里 。 其變逆亦不小 。 總須審系營衛俱實 。 無汗而喘者 。 可放心用之而無疑 。 此全在平脈辨證工夫 。
傷寒有從衄解者 。 經云 。 太陽病 。 脈浮緊 。 無汗 。 發熱 。 身疼痛 。 八九日不解 。 表證仍在 。 此當發其汗 。 服藥已微除 。 其人發煩熱目瞑 。 劇者必衄 。 衄乃解 。 所以然者 。 陽氣重故也 。 麻黃湯主之 。 又云 。 傷寒脈浮緊 。 不發汗 。 因致衄者 。 麻黃湯主之 。 注家隨文衍義 。 謂衄後當再用麻黃 。 以散餘邪 。 按傷寒有衄家不可發汗之禁 。 而經又言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 。 自衄者愈 。 衄後病解 。 何以又用麻黃之峻攻 。 柯韻伯謂麻黃湯主之五字 。 當屬未致衄以前是前人倒找文法 。 此言近是 。
再按太陽病之主麻黃湯 。 總以脈浮無汗而喘 。 為對證之藥 。 其有太陽與陽明合病 。 喘而胸滿者 。 邪結上焦 。 不可妄下 。 治不從陽明而從太陽 。 仍宜麻黃湯也 。 太陽病過十日以上 。 脈浮細 。 嗜臥 。 設胸脅滿痛者 。 屬柴胡證 。 若脈但浮者 。 是邪尚戀太陽 。 治亦從太陽而不從少陽 。 仍宜麻黃湯也 。
再按柯韻伯謂桂枝麻黃 。 是通治太陽風寒之藥 。 中風之重者 。 便是傷寒 。 傷寒之輕者 。 便是中風 。 桂枝發汗之輕劑 。 麻黃髮汗之重劑 。 不必在風寒上細分 。 只在有汗無汗上著眼 。 此啟後人淆亂之階 。 不可為訓 。 要之麻黃髮汗 。 杏仁定喘 。 無汗而喘 。 是傷寒之的證 。 麻黃湯是傷寒之的方 。 用者審之 。
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
麻黃(四兩去節) 杏仁(五十個) 甘草(二兩炙) 石膏(半斤碎綿裹)
上四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先煮麻黃 。 減二升 。 去上沫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
此即麻黃湯去桂枝而加石膏也 。 即用以治發汗及下後 。 汗出而喘之證 。 然必審無大熱 。 方可用之 。 有大熱者 。 恐兼里證 。 無大熱者 。 明是表邪未徹 。 留戀在肺 。 肺主衛 。 故仍宜麻杏直泄肺邪 。 去桂枝者辛熱之性 。 不宜再擾動營血也 。 加石膏者 。 降肺金清肅之氣 。 用以生津而保液也 。 中風之誤下而喘者 。 用厚朴杏仁加入桂枝湯中 。 傷寒汗及下後而喘者 。 用石膏加入麻黃湯中 。 喻嘉言曰 。 仲景正恐人以傷寒已得汗之證 。 認為傷風有汗 。 而誤用桂枝 。 故特出汗後下後兩條 。 示以同歸麻黃一治之要 。 益見營衛攸分 。 而成法不容混施矣 。
程郊倩曰 。 喘而汗出脈必浮數 。 可去桂枝之熱 。 而加石膏之涼亦脈浮數者可發汗之一徵也 。
大青龍湯
麻黃(六兩去節) 桂枝(二兩去皮) 甘草(二兩炙) 杏仁(五十粒去皮尖) 生薑(三兩切) 大棗(十二枚擘) 石膏(如雞子大碎)
上七味 。 以水九升 。 先煮麻黃 。 減二升 。 去上沫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取微似汗 。 汗出多者溫粉撲之 。 一服汗者停後服 。 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。
此即合麻桂二方 。 去芍藥而加石膏也 。 按桂枝主風傷衛 。 麻黃主寒傷營 。 此則傷風見寒 。 傷寒見風 。 主大青龍 。 方中行喻嘉言皆以此分為三大綱 。 疏太陽上中下三篇 。 程郊倩謂本論太陽煩躁一條 。 系寒溫雜邪 。 溫得風而陽熱化氣 。 陰寒在表 。 郁住陽熱之氣在經 。 而生煩熱 。 熱則並擾其陰而作躁 。 故加石膏於麻黃湯中 。 使辛熱之氣變為辛涼 。 則寒得麻黃湯之辛熱而外解 。 熱得石膏之辛涼而內解 。 又以傷寒脈浮緩一條 。 屬小青龍湯 。 大字系坊本之訛 。 而柯韻伯又謂此屬麻黃證之劇者 。 由風熱相搏 。 故倍麻黃以發汗 。 加石膏以除煩 。 不宜以風寒兩傷立說 。 愚按經文中風脈浮緊 。 傷寒脈浮緩 。 本自迴環互說 。 若攔入溫熱一路 。 則溫熱未有內鬱而不口渴者 。 何以本文並不言渴 。 而發熱惡寒身疼痛 。 皆中風傷寒互見之證 。 雖煩躁似屬熱象 。 亦因不汗出 。 則風寒之邪無從解 。 邪無從解 。 則鬱而成熱 。 因致煩躁 。 故方中麻桂生薑辛熱之藥 。 用至十兩有奇 。 而石膏僅如雞子大一塊 。 又得甘草大棗相輔 。 借其生津之妙用 。 以作汗而除煩止躁 。 謹將經文兩條闡發於後 。
經云 。 太陽中風 。 脈浮緊 。 發熱惡寒 。 身疼痛 。 不汗出而煩躁者 。 大青龍湯主之 。 按太陽中風 。 脈當浮緩 。 是桂枝湯證 。 今浮緊是見寒傷營脈 。 又發熱惡寒身疼痛而不汗出 。 又與中風之汗自出者不同 。 不汗出則風邪之傷衛者 。 得寒凝而多束 。 寒邪之傷營者 。 得風拒而內郁 。 內煩外躁 。 正陽氣壅遏不宣 。 將致化熱入里之候 。 治法雖仍不離乎麻黃桂枝而證已見煩躁 。 辛熱之性 。 慮劫傷津液 。 故加入石膏 。 且得棗甘相輔 。 用以生津而保液 。 此正立方入微入細處 。 不可概執石膏為涼解之品也 。
又經云 。 傷寒脈浮緩 。 身不疼 。 但重 。 乍有輕時 。 無少陰證者 。 大青龍湯發之 。 按傷寒二字 。 便已括無汗而喘之證在內 。 傷寒脈當浮緊 。 是麻黃湯證 。 今浮緩是見風傷衛脈 。 傷寒體重 。 身疼腰痛骨節疼痛 。 今身不疼 。 但重 。 乍有輕時 。 則又非全屬傷寒證 。 其為風寒錯雜之邪顯然 。 以無汗而喘之傷寒病 。 又得風之陽邪相合 。 非惟桂枝湯中之芍藥不宜用以斂陰 。 即麻黃湯之純行辛熱 。 亦恐有礙風邪 。 則宜理肺金清肅之氣 。 佐麻桂以驅風散寒 。 故不得不借資於石膏矣 。 此條徐靈胎疑有錯簡 。 程郊倩謂小青龍之誤 。 總由忘卻傷寒自有無汗而喘之本證在 。 至張令韶又謂此證太陽兼太陰 。 此方即越脾之義 。 尤鑿 。
按大青龍原為陽氣壅實 。 汗不出者立法 。 若汗出惡風 。 便是中風之本證 。 只取和營衛以解肌 。 誤服此湯 。 即致厥逆筋惕肉瞤種種亡陽之變 。 然風寒兩傷之證 。 又必辨無少陰證相雜 。 蓋少陰之脈微細 。 正恐與太陽浮緩浮弱之脈相混 。 喻嘉言謂無少陰證 。 仲景原文 。 但重乍有輕時六字 。 早已挈明 。 言但身重而無少陰之欲寐 。 其為寒因可審 。 況乍有輕時 。 不似少陰之晝夜俱重 。 又兼風因可審 。 此解頗為入細 。 至成注謂不久厥吐利 。 則尤辨證之顯者矣 。
再按青龍取義 。 諸家皆神其說 。 以形自己一篇絢爛文字 。 余則謂其理甚庸 。 試觀夏日地中之陰氣未升 。 而天上之陽威已極 。 人在氣交之中皆苦炎熱 。 霎時間龍升云興 。 滂沱遍野 。 人皆精神爽慧也 。 天地鬱蒸 。 得雨則和 。 人身煩悶 。 得汗則解 。 其理本庸 。 惟其庸也 。 正其所以神乎 。
小青龍湯
麻黃(三兩去節) 芍藥(三兩) 五味子(半升) 乾薑(二兩) 甘草(二兩炙) 桂枝(三兩) 半夏(三兩洗) 細辛(三兩)
上八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先煮麻黃 。 減二升 。 去上沫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
此治太陽寒水之法也 。 雖同名青龍 。 卻與大青龍主治迥別 。 太陽表邪不解 。 與陽熱相搏 。 宜大青龍發之 。 太陽表邪不解 。 與寒飲相格 。 宜小青龍逐之 。 經云 。 傷寒表不解 。 心下有水氣 。 乾嘔 。 發熱而咳 。 此為小青龍的對之證 。 故方中用麻黃桂枝細辛之屬 。 以散寒而解表 。 用半夏乾薑五味之屬 。 以蠲飲而降逆 。 復以芍藥甘草 。 兩和表裡 。 但表裡錯雜之邪 。 病出恆不一致 。 若微利者 。 水已下趨 。 故去麻黃 。 加芫花 。 順其勢以導之也 。 若渴者 。 寒已化熱 。 故去半夏 。 加栝蔞根 。 反其用以治之也 。 若噎者 。 寒格上焦也 。 故去麻黃 。 加附子以散寒 。 若小便不利 。 少腹滿者 。 水蓄下焦也 。 故去麻黃 。 加茯苓以利水 。 若喘者 。 水邪射肺也 。 故去麻黃 。 加杏仁以下肺氣 。 此方本不至發汗 。 故或用麻黃 。 或去麻黃 。 皆相表裡證之輕重 。 而為加減之圓機活法也 。
按大青龍發汗以除陽熱 。 猶龍之乘雲上天而布甘霖 。 小青龍逐水以散陰寒 。 猶龍之翻波逐浪而歸江海 。 制方之妙 。 亦猶龍之變化而不可測乎 。
真武湯
茯苓(三兩) 芍藥(三兩) 生薑(三兩切) 白朮(二兩) 附子(一枚炮去皮破八片)
上五味以水八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七合 。 日三服 。
真武為北方司水之神 。 方名真武 。 主鎮北方寒水之氣 。 實與小青龍湯對峙 。 蓋太陽膀胱 。 少陰腎 。 一臟一腑 。 同居北方寒水之位 。 傷寒表不解 。 心下有水氣 。 乾嘔發熱而咳 。 此水氣屬太陽府邪 。 太陽主表 。 宜小青龍發之 。 少陰病 。 腹痛 。 小便不利 。 四肢沉重疼痛 。 自下利者 。 此水氣屬少陰藏邪 。 少陰主裡 。 宜真武湯鎮之 。 方中茯苓白朮 。 培土以制水也 。 生薑附子溫中以散寒也 。 更加芍藥斂少陰浮越之氣 。 使水得坎止而歸其故宅 。 此誠有合乎真武坐鎮北方 。 攝伏龍蛇之神力矣 。 但水邪泛溢 。 其病體恆變動不居 。 若咳者加五味子半斤 。 細辛乾薑各一兩 。 以水邪射肺 。 法當兼散肺邪也 。 若小便利者去茯苓 。 以水道已通 。 無取再泄腎氣也 。 若下利去芍藥加乾薑二兩 。 以脾氣下泄 。 用以醒脾也 。 若嘔者去附子加生薑足前成半斤 。 以胃氣上逆 。 用以溫胃也 。 隨其逆而治之如法 。 其諸神之神者乎 。
按真武主治少陰水氣 。 固與小青龍對峙 。 而太陽病誤服大青龍 。 致成厥逆筋惕肉瞤之變者亦用此以救逆 。 蓋龍非得水不靈 。 當陽氣鬱蒸之時 。 但得龍升雨降 。 煩熱頓除 。 若淫溢不止 。 則龍適滋害 。 攝伏龍蛇 。 舍真武更向何處乞靈哉 。
再按太陽病 。 發汗 。 汗出不解 。 其人仍發熱 。 心下悸 。 頭眩 。 身瞤動 。 振振欲擗地者 。 亦主此湯救逆 。 按汗多亡陽 。 何以不用四逆輩而用真武 。 蓋四逆功在以熱卻寒 。 真武功在以土製水 。 水氣奔越 。 不宜火溫而宜土製 。 用真武者 。 不宜混作回陽一例看 。
麻黃附子細辛湯
麻黃(二兩去節) 細辛(二兩) 附子(一枚炮去皮破八片)
上三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先煮麻黃減二升 。 去上沫 。 納藥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經云 。 少陰病 。 始得之 。 反發熱脈沉者 。 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。 按少陰病不當發熱 。 今始得之而反發熱 。 則邪始入少陰 。 猶兼表邪矣 。 發熱脈浮者 。 當從太陽解肌發汗之例 。 今脈沉 。 則諦實少陰病無疑 。 少陰本有發汗之禁 。 以其始得發熱 。 故借細辛為嚮導 。 引麻黃入散少陰之邪 。 而亟亟加附子溫經助陽 。 托住其里 。 俾腎中真陽 。 不致隨汗飛越 。 此少陰溫經散邪之大法也 。
徐靈胎曰 。 此條必先從少陰諸現症細細詳審 。 然後反發熱 。 知為少陰之發熱 。 否則何以知其非太陽陽明之發熱耶 。 又必候其脈象之沉 。 然後益知其為少陰無疑也 。 凡審證皆當如此 。
麻黃附子甘草湯
麻黃(二兩去節) 甘草(二兩炙) 附子(一枚炮去皮)
上三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先煮麻黃一二沸 。 去上沫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經云 。 少陰病 。 得之二三日 。 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 。 而即自注云 。 以二三日無里證 。 故微發汗也 。 按少陰與太陽為表裡 。 三陰經中 。 惟少陰尚有汗解之理 。 以二三日之少陰病 。 而無吐利煩躁嘔渴之裡證 。 則邪未深入 。 微發汗者 。 即和解之義 。 故可撤細辛之嚮導 。 而但以甘草梢殺麻黃之力 。 更得熟附固陽 。 自無強責汗之弊 。 此又少陰溫經散邪之緩法也 。
葛根湯
葛根(四兩) 麻黃(二兩去節) 桂枝(二兩去皮) 芍藥(二兩酒洗) 甘草(二兩炙) 生薑(三兩切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七味 。 㕮咀 。 以水一斗 。 先煮麻黃葛根 。 減二升 。 去沫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 。 余如桂枝法將息 。 及禁忌 。 此治太陽傷寒 。 傳入陽明 。 未離太陽 。 故以葛根為君 。 並加麻黃於桂枝湯中 。 仍屬太陽與陽明同治 。 並非陽明經之主方也 。 故經云 。 太陽病 。 項背強𠘧𠘧 。 反汗出惡風者 。 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。 太陽病 。 項背強𠘧𠘧 。 無汗惡風者 。 葛根湯主之 。 此明以有汗無汗 。 辨邪之或自中風而來 。 或自傷寒而來 。 但見陽明一證 。 即用葛根一味 。 亟伐陽明之邪 。 而太陽未盡之邪 。 仍不離桂枝麻黃 。 分別風寒主治 。 其有太陽陽明 。 同時病發 。 不分先後者 。 則太陽之邪 。 合陽明胃中之水穀而下奔 。 必自下利 。 仍以葛根湯主治 。 以葛根湯中自有麻桂 。 並伐太陽之邪也 。 今人誤以葛根湯為陽明經藥 。 大謬 。
葛根加半夏湯
葛根湯原方 。 加半夏半升 。 洗煎服法同 。
太陽與陽明合病者 。 必自下利 。 葛根湯主之 。 不下利 。 但嘔者 。 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。 此合病中亦有主風主寒之不同 。 喻嘉言曰 。 風者陽也 。 陽性上行 。 故合陽明胃中之水飲而上逆 。 寒者陰也 。 陰性下行 。 故合陽明胃中之水穀而下奔 。 下奔則利 。 但用葛根 。 已足解邪而止利上逆則嘔 。 必加半夏 。 方能滌飲而止嘔 。 此以見先聖制方 。 一藥不苟處 。
白虎湯
石膏(二斤碎) 知母(六兩) 甘草(二兩) 粳米(六合)
上四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煮米熟湯成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經云 。 三陽合病 。 腹滿身重 。 難以轉側 。 口不仁而面垢 。 譫語遺尿 。 發汗則譫語 。 下之則額上生汗 。 手足逆冷 。 若自汗者 。 白虎湯主之 。 按三陽合病 。 其脈浮大 。 其證欲眠 。 而目合則汗 。 諦實此三陽合病之證 。 而見腹滿身重者 。 陽盛於經 。 裡氣莫支也 。 口不仁而譫語者 。 熱淫於內 。 神識為蒙也 。 因而濁氣上蒸則面垢 。 陰津下泄則遺尿 。 若汗若下 。 皆足以奪津液而召變 。 計惟白虎 。 肅肺金而清胃熱 。 則表裡之邪自解耳 。
諸書皆謂白虎主治陽明經熱 。 此三陽合病 。 而何以獨責陽明 。 因謂陽明居中土萬物所歸 。 三陽合邪 。 故統於陽明主治 。 愚按方中之用石膏知母 。 取降肺金清肅之氣 。 而滋腎水生化之源 。 水出高源胃土藉資灌溉 。 兼以甘草粳米 。 載之逗遛上焦 。 以生津而化燥則煩熱自蠲 。 所謂治病必求其本也 。
又經云 。 傷寒脈滑而厥者 。 里有熱也 。 白虎湯主之 。 按厥之一證 。 總為入里之候 。 但有寒熱 。 之不同 。 脈微而厥為寒厥 。 脈滑而厥為熱厥 。 前因失治而致厥 。 若既見厥而復失治 。 則熱邪愈轉愈深 。 陰津之亡 。 可立而待 。 故急用白虎保陰津而驅陽熱 。 以預弭熱深厥深之變也 。
再按大青龍之與白虎同用石膏 。 而主治各別 。 青龍主雨 。 譬如甘霖遍野 。 而蒸郁自消也 。 白虎主風 。 譬如涼飈薦爽 。 而炎熇若失也 。 故用青龍以無汗為辨 。 用白虎以自汗為辨 。
白虎加人參湯
白虎湯原方 。 加人參三兩 。 煮服同前法 。
白虎 。 西方金神也 。 主治在肺 。 並非專屬陽明 。 茲之加人參者 。 則治在陽明胃矣 。 按經文於白虎湯證 。 並無一言及渴 。 而加人參方中 。 或曰口燥渴 。 或曰大煩渴 。 或曰渴欲飲水數升 。 此多得之汗吐下後 。 內熱未除 。 胃液垂涸 。 故加入人參於白虎湯中 。 是移清金滌熱之功 。 轉而為益胃滋干之用 。 庶幾瀉子實而補母虛 。 兩收其利 。
再按白虎湯證主散邪滌熱 。 故不宜加入人參 。 留戀邪氣 。 此加人參 。 用以救垂盡之胃氣 。 故宜人參益胃 。 而白虎乃得協成其清熱止渴之用 。
古聖立方 。 一藥豈輕加哉 。
小柴胡湯
柴胡(半斤) 黃芩(三兩) 人參(三兩) 甘草(三兩) 半夏(半斤洗) 生薑(三兩切) 大棗(十三枚擘)
上七味 。 以水一斗二升 。 煮取六升 。 去滓 。 再煎 。 取三升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此少陽之主方也 。 按仲景以口苦咽乾目眩 。 責少陽之為病 。 而少陽之邪 。 大都從太陽傳入 。 此當半里半表之界 。 邪正分爭 。 因而往來寒熱 。 胸脅苦滿 。 默默不欲飲食 。 心煩喜嘔 。 此皆少陽必有之證 。 邪不在表 。 不宜汗吐 。 又不在裡 。 不宜妄下 。 獨主小柴胡為和解之劑 。 但轉入之邪 。 恆難捉摸 。 其或胸中煩而不嘔 。 或渴 。 或腹中痛 。 或脅下痞硬 。 或心下悸 。 小便不利 。 或不渴 。 身有微熱 。 或咳 。 皆非少陽必有之證而少陽病見此 。 另有加減之法 。 而規矩總不難乎小柴胡湯也 。
按柴胡感一陽之氣而生 。 少陽之邪 。 非此不解 。 合之甘草以兩和表裡 。 此為小柴胡湯中不可移掇之藥 。 生薑兼散太陽之寒 。 使半表之邪 。 得從外宣 。 黃芩兼清陽明之熱 。 使半里之邪 。 得從內徹半夏有逐飲之能 。 取以降逆而止嘔 。 大棗擅和中之用 。 取以安土而戢木 。 用人參者 。 非取其補正 。 以邪在半表半裡之界 。 預行托住裡氣 。 使邪不內入也 。 以此為往來寒熱 。 胸脅苦滿 。 默默不欲飲食 。 心煩喜嘔諸證的對之主方 。 其加減諸法 。 並按本方逐條互參於後 。 本方之用人參 。 以邪正相爭 。 故宜輔正 。 用半夏 。 以證見嘔滿 。 故宜止嘔 。 若但煩而不嘔 。 不嘔則並無飲邪 。 何須半夏逐飲 。 不嘔而但煩 。 則煩非本證心煩喜嘔之煩 。 而正為熱邪摶結將欲入里之煩 。 若用人參 。 不能轉正 。 反能實邪 。 禍不小矣 。 故並去之而加栝蔞實 。 以栝蔞實能降熱痰而開胸痹也 。
半夏辛溫而性燥 。 寒濕之痰宜之 。 熱痰則不宜也 。 若渴則津液已竭 。 並無痰之可伐矣 。 本方雖有黃芩甘草大棗 。 能養正而祛熱 。 但胃中津液非人參不能鼓舞 。 故加人參以喚胃氣 。 而得栝蔞根以生津潤燥 。 人參仍無實邪之患也 。
黃芩苦寒 。 本文用此以清半里之熱 。 若腹中痛 。 則陽邪轉陷太陰 。 豈能復任黃芩之苦寒乎 。 不宜黃芩 。 何以反宜芍藥 。 以證雖屬太陰 。 而病因卻是從陽邪陷入 。 故用此以約脾陰也 。 太陽病轉屬太陰 。 但於桂枝湯中加芍藥 。 若桂枝加芍藥湯是也 。 少陽病兼見太陰 。 即於柴胡湯中加芍藥 。 即本方之加芍藥是也 。 後人執藥治病 。 遂謂芍藥能止腹痛 。 試思太陰寒濕之證 。 芍藥宜之乎 。 熱發大實痛之證 。 芍藥宜之乎 。 殊不知陽邪陷里 。 本方中自有柴胡人參生薑半夏 。 已足以升舉陽氣 。 而理脾胃之困 。 但加芍藥以約陰 。 則邪返於陽而陰亦安 。 不除痛而痛自止 。 仍不離和解之法也 。
本方之用大棗 。 慮木邪賊土 。 用以安中也 。 若脅下痞硬 。 則邪滯中焦 。 便不宜大棗之守中矣 。 脅下屬少陽部位 。 痞硬則氣血交結 。 故以牡蠣佐柴胡 。 一以散氣分之結 。 一以軟血分之堅也 。
少陽屬木 。 木乘土位 。 則土不能制水 。 故有心下悸小便不利之證 。 若用黃芩 。 是助水邪為瘧矣 。 小便不利 。 但當利其小便 。 本方中已有參甘薑棗之植土 。 而但當加茯苓之淡滲 。 以兼導其水也 。
渴為邪欲入里之兆 。 若不渴則無里證可知 。 外有微熱 。 則太陽之表證未罷 。 又可知矣 。 表邪未解 。 人參實邪 。 究宜去之 。 本方加桂枝 。 則又易表裡和解之制 。 而偏乎表以為治也 。
咳屬水邪射肺 。 人參大棗 。 究非咳證所宜 。 生薑散表有餘 。 溫里不足 。 故以乾薑易生薑 。 以散寒而逐水 。 用五味者 。 以肺非自病 。 乃水邪從下而上 。 因之致咳 。 故以五味與乾薑同用 。 一以散水邪 。 一以收肺逆 。 與風火淫肺之忌五味不同也 。 不去黃芩者 。 留以制相火而存肺陰也 。
按小柴胡湯之主少陽 。 乃傷寒一大關鍵 。 此際出則陽 。 入則陰 。 凡陽邪之入陰者 。 全賴少陽把關守隘 。 使不得遽入於陰 。 治之可不慎歟 。 凡他經所有之證 。 少陽病皆得兼見 。 其隨證加減之法 。 絲絲入扣 。 頭頭是道 。 讀仲景書者 。 當於此處猛下一參 。
傷寒中風 。 有柴胡證 。 但見一證即是 。 不必悉具 。 此非教人以辨證之可從略也 。 蓋病入少陽 。 正當陰陽相持之會 。 此際不出於陽 。 即入於陰 。 故一見少陽證 。 即當用柴胡從少陽領出其邪 。 使不內入 。 須知其辨證從寬處 。 正是其治病吃緊處 。 且少陽本傳入之邪 。 多有或然或不然之證 。 又安能逐證一一見到也 。
再按渴之一證 。 有出入之不同 。 傷寒四五日 。 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 。 此少陽而兼太陽也 。 治可從少陽而不從太陽 。 服柴胡湯已渴者 。 屬陽明也 。 治又當從陽明而不從少陽 。 凡見渴證者宜審 。
少陽之脈責弦 。 其有太陽病不解 。 轉入少陽 。 未經吐下而脈沉緊者 。 但見脅下硬滿 。 乾嘔不能食 。 往來寒熱諸證 。 則脈沉緊 。 正是邪從少陽將欲入里之候 。 急當用小柴胡從少陽領出其邪 。 則太陽之邪自解 。
陽明病 。 脅下硬滿 。 不大便而嘔 。 舌上白胎者 。 此邪未結於陽明 。 但當用小柴胡湯 。 使上焦得通 。 津液自下 。 則胃和而陽明之邪自解 。
婦人熱入血室 。 是熱邪已乘虛陷入陰分 。 何以主小柴胡湯少陽之藥 。 按三陰三陽 。 少陽為從陽入陰之樞紐 。 陽經熱邪 。 已越少陽而陷入陰分 。 亟當從陰分領出其邪 。 使還從少陽而出也 。
大柴胡湯
柴胡(半斤) 黃芩(三兩) 半夏(半斤洗) 芍藥(三兩) 枳實(四枚炙) 大黃(二兩) 生薑(五兩切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七味 。 以水一斗二升 。 煮取六升 。 去滓 。 再煎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此小柴胡去人參甘草 。 加枳實芍藥大黃 。 乃少陽陽明合治之方也 。 往來寒熱 。 熱結在裡 。 是邪已內實 。 因其內實而下解之 。 乃通以去塞之法也 。 心中痞硬 。 嘔吐下利 。 是邪已內陷 。 因其內陷而下奪之 。 此通因通用之法也 。 表未罷仍主柴胡 。 里已實宜加枳實大黃 。 不用人參甘草者 。 懼其緩中而戀邪也 。 加芍藥者 。 取其約營而存液也 。 按少陽病本不可下 。
此則熱邪結於陽明 。 而少陽證仍在 。 故主此為表裡兩解之法 。
柴胡加芒硝湯
柴胡(二兩十六銖) 黃芩 甘草(炙) 人參 生薑(各一兩切) 半夏(二十銖洗) 大棗(四枚) 芒硝(二兩)
上八味 。 以水四升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渣 。 納芒硝 。 更煮微沸 。 分溫再服 。 不解 。 更作服 。
小柴胡湯原方加芒硝 。 而分兩較輕 。 蓋潮熱固為內熱之候 。 但其人業已微利 。 是裡氣已通 。 特因下不如法 。 故府邪未解 。 則無取大柴胡之峻攻 。 其柴胡證之未罷者 。 亦已先用小柴胡湯以解外 。 此更無須柴胡之全劑 。 故復減約其分兩 。 而但加芒硝以微通其滯 。 此劑之最輕者 。 張令韶謂當用大柴胡湯加芒硝 。 與經旨大悖矣 。
徐靈胎曰 。 大柴胡湯加大黃枳實 。 乃合用小承氣也 。 此加芒硝 。 乃合用調胃承氣也 。 皆少陽陽明同治之方 。
柴胡加桂枝湯
柴胡(四兩) 黃芩 人參 桂枝 芍藥 生薑(各一兩半) 甘草(一兩) 半夏(二合半)大棗(六枚擘)
上九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服 。
此合桂枝小柴胡二方 。 而各取其半 。 用以和解太陽少陽各半之邪 。 經云 。 傷寒六七日 。 發熱微惡寒 。 支節煩疼 。 此太陽之表邪未解也 。 微嘔心下支結 。 則證兼少陽矣 。 按支結者 。 結而不痛 。 與結胸殊 。 不可攻下 。 只宜和解 。 此方之義 。 和營衛以通津液 。 仲景已自注明白 。 故發汗多 。 亡陽譫語者 。 亦用此方 。 以復陽和陰 。 今人誤用此湯以發汗 。 豈非大謬 。
柴胡桂枝幹薑湯
柴胡(半斤) 桂枝(去皮) 黃芩(各三兩) 栝蔞根(四兩) 乾薑(三兩) 牡蠣(三兩熬)甘草(二兩炙)
上七味 。 以水一斗二升 , 煮取六升 。 去滓 。 再煎 。 取三升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 初服微煩 。 復服 。 汗出便愈 。
此方全是小柴胡加減法 。 柯韻伯曰 。 心煩不嘔而渴 。 故去參夏加栝蔞根 。 胸脅滿而微結 。 故去棗加牡蠣 。 小便雖不利 。 而心下不悸 。 故不去黃芩 。 不加茯苓 。 雖渴而表未解 。 故不用參而加桂枝 。 並以乾薑易生薑 。 散胸脅之滿結也 。 可見小柴胡加減之法 。 出入變化 。 妙用無窮 。 真神於法者矣 。
柴胡加龍骨牡蠣湯
柴胡(四兩) 半夏(二合洗) 龍骨 人參 茯苓 鉛丹 生薑(切) 桂枝(去皮) 牡蠣(各一兩半煅) 大黃(二兩) 大棗(六枚擘)
上十一味 。 以水八升 。 煮取四升 。 納大黃 。 切如棋子 。 更煮一二沸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
傷寒八九日 。 下之 。 胸滿煩驚 。 小便不利 。 譫語 。 一身盡重 。 不可轉側者 。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 。 按此證全屬表邪誤下 。 陰陽擾亂 。 濁邪填膈 。 膻中之氣 。 不能四布 。 而使道絕 。 使道絕 。 則君主孤危 。 因而神明內亂 。 治節不行 。 百骸無主 。 以致胸滿煩驚 。 小便不利 。 譫語 。 一身盡重 。 不可轉側 。 種種皆表裡虛實 。 正邪錯雜之證 。 但病屬表邪陷入 。 則陰陽出入之界 。 全藉少陽為樞紐 。 故以柴胡名湯 。 而陰邪之上僭者 。 復桂枝生薑半夏以開之 。 陽邪之下陷者 。 用黃芩大黃以降之 。 使上下分解其邪 。 邪不內擾 。 而兼以人參大棗 。 扶中氣之虛 。 龍骨牡蠣鉛丹 。 鎮心氣之逆 。 且柴胡大黃之攻伐 。 得人參扶正以逐邪而邪自解 。 龍骨牡蠣之頑鈍 。 得桂枝助陽以載神而神自返 。 其處方之極錯雜處 。 正其處方之極周到處 。 不如此 。 其何能施補天浴日之手 。 而建扶危定傾之業耶 。 神哉弗可及已 。
小建中湯
桂枝(三兩去皮) 芍藥(六兩) 甘草(二兩炙) 生薑(三兩切) 膠飴(一升) 大棗(十一枚擘)
上六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納膠飴 。 更上微火消解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此桂枝湯倍芍藥而加膠飴也 。 本太陽表藥 。 一轉移而即變為安太陰之制 。 神化極矣 。 傷寒二三日 。 心中悸而煩者 。 中土虛餒 。 都城震恐 。 桂枝湯本主和營復陽 。 而但倍芍藥加膠飴 。 奠安中土 。 故曰建中 。 甘能滿中 。 仍與桂枝湯同 。 故重申其禁曰 。 嘔家不可用建中湯 。 以甜故也 。
傷寒陽脈澀 。 陰脈弦 。 腹中急痛者 。 先與小建中湯 。 蓋陽脈澀 。 則中土已虛 。 陰脈弦 。 則木來賊土之象 。 腹中急痛 。 是脾陽下陷 。 此時若用小柴胡制木 。 其如中土先已虛餒何 。 夫中土虛餒 。 非甘不補 。 土受木克 。 非酸不安 。 必先以小建中湯 。 扶植中土 。 土氣既實 。 若不瘥 。 再以小柴胡 。 疏土中之木 。 用藥自有先後 。 非先以小建中姑為嘗試也 。
梔子豉湯
梔子(十二枚擘) 香豉(四兩綿裹)
上二味 。 以水四升 。 先煮梔子 。 得二升半 。 納豉煮取一升半 。 去滓 。 分為二服 。 溫進一服 。 得吐者止後服 。
此非吐法之主方也 。 因誤汗吐下後 。 正氣已傷 。 邪留上焦 。 擾動陽氣 。 因生煩熱 。 無論虛煩實煩 。 皆宜此方取吐 。 虛煩者 。 若經中所指虛煩不得眠 。 反覆顛倒 。 心中懊憹 。 胃中空虛 。 客氣動膈 。 按之心下濡 。 舌上胎飢不能食 。 不結胸 。 但頭汗出 。 皆虛煩之候也 。 實煩者 。 若經中所指胸中窒 。 心中結痛 。 皆實煩之候也 。 此方主宣膈上之熱 。 使得湧吐而解 。 若本有寒分者不宜 。 故經有病人舊微溏不可與之戒 。
今人用梔子俱炒黑 。 不能作吐 。 本方生用 。 故入口即吐也 。 香豉蒸罯而成 。 性主上升 。 故能載之以作吐 。 乃吐法中之輕劑也 。
凡用吐法 。 當先審邪之高下 。 心下滿而硬痛者 。 結胸證也 。 宜陷胸法 。 心下痞硬者 。 虛痞也 。 宜瀉心法 。 此則心中懊憹 。 心中結痛 。 心下濡 。 故宜湧吐 。 毫釐千里 。 須當辨之 。
梔子甘草豉湯
於梔子豉湯方內 。 加入甘草二兩 。 余依前法 。 得吐 。 止後服 。
梔豉湯證具 。 若少氣者 。 本方加甘草 。 按少氣乃津液被奪 。 加甘草者 。 取其能益中而存液 。 並取其能載藥而速吐也 。
梔子生薑豉湯
於梔子豉湯方內 。 加入生薑五兩 。 余依前法得吐 。 止後服 。
梔豉湯證具 。 若嘔者 。 本方加生薑 。 蓋嘔則膈上之熱 。 已犯及胃 。 生薑升散 。 領引胃中之熱 。 一概湧之上出 。 此導引之藥也 。
梔子乾薑湯
梔子(十四枚擘) 乾薑(二兩)
上二味 。 以水三升半 。 煮取一升半 。 去滓 。 分三服 。 溫進一服 。 得吐者 。 止後服 。
傷寒 。 醫以丸藥大下之 。 身熱不去 。 微煩者 。 梔子乾薑湯主之 。 喻嘉言謂此乃溫中散邪之法 。 余謂不然 。 溫中不宜用梔子 。 且中已宜溫 。 何堪再吐 。 按誤下多陽邪內陷 。 此則雖經誤下 。 而身熱不去 。 微煩 。 則陽邪猶未入里 。 故可引之上越 。 必以乾薑斷陽邪入里之路 。 而梔子乃得載邪上出 。 一寒一溫 。 相反而實以相成 。 此之謂聖 。
梔子厚朴湯
梔子(十四枚擘) 厚朴(四兩姜炙) 枳實(四兩水浸去穰炒)
以上三味 。 以水三升半 。 煮取一升半 。 去滓 。 分三服 。 溫進一服 。 得吐止後服 。
此雖取吐而不專恃乎吐法也 。 傷寒下後 。 心煩腹滿 。 臥起不安者 。 梔子厚朴湯主之 。 蓋表邪雖經誤下 。 心煩則邪半踞於上 。 腹滿則邪半陷於下 。 故以梔子湧上邪 。 而以枳樸通下氣 。 亦兩解之法也 。
枳實梔子豉湯
枳實(二枚) 梔子(十四枚) 豉(一升)
上三味 。 以清漿水七升 。 空煮取四升 。 內枳實梔子 。 煮取二升 。 下豉 。 更煮五六沸 。 去滓 。 溫分再服 。 覆令微似汗 。
梔豉湯散上焦之結熱 。 為取吐之輕劑 。 此則先用清漿水空煮減三升 。 則水性熟而沉 。 使梔豉從枳實下行之力 。 清上泄下 。 以此通利三焦 。 營衛得和而病自愈 。 若有宿食者 。 加大黃如博棋子大五六枚 。 則食復之治法 。 亦不外是矣 。 因食而復 。 去其食 。 而邪自化 。 從此可悟治病總當責邪也 。
梔子柏皮湯
梔子(十五枚) 甘草(一兩炙) 黃柏(一兩)
上三味 。 以水四升 。 煮取一升半 。 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
傷寒身黃髮熱者 。 梔子柏皮湯主之 。 按身黃髮熱 。 熱已有外泄之機 。 從內之外者治其內 。 故用梔子柏皮 。 直清其熱 。 則熱清而黃自除 。 用甘草者 。 正引藥逗遛中焦 。 以清熱而導濕也 。
按梔豉湯乃取吐之輕劑 。 此方之用梔子 。 得炙草之甘緩 。 黃柏之苦降 。 而梔子又能從中焦分解濕熱 。 洵乎處方之妙 。 乃用藥而不為藥用者也 。
瓜蒂散
瓜蒂(熬黃) 赤小豆(各一分)
上二味 。 各別搗篩為散已 。 合治之取一錢匕 。 以香豉一合 。 用熱湯七合 。 煮作稀糜 。 去滓 。 和散 。 頓服之 。 不吐者少少加 , 得快吐乃止 。 諸亡血虛家 。 不可與之 。
凡邪在胸中者宜吐 。 所謂在上者因而越之是也 。 三味皆探吐之品 。 必煮作稀糜 。 留戀中焦 。 方得引邪上湧而出 。 梔豉湯吐虛邪 。 此方以吐實邪 。 同一吐法 。 而所主不同 。
五苓散
茯苓 豬苓(去皮) 白朮(各十八銖) 澤瀉(一兩六銖半) 桂枝(半兩去皮)
上五味 。 為末 。 以白飲和服方寸匕 。 多飲暖水 。 汗出愈 。
此治太陽表病不解 。 邪陷入府 。 凡渴而小便不利者宜之 。 亦兩解表裡之法也 。 以其有表證 。 故用桂枝主表而化氣 。 以其有里證 。 故用苓澤主裡而利水水不下趨 。 勢必上泛 。 故用白朮奠安太陰 。 以土製水 。 此方不宜湯而宜散 。 以散能逗遛中焦 。 通調水道 。 更借多服暖水之力 。 使水精四布 。 上輸下注 。 熱解津回 。 則小便利而渴自止矣 。
按渴欲飲水 。 有類白虎加人參證 。 何以彼宜白虎 。 此宜五苓 。 蓋白虎主治陽明經熱 。 五苓主清太陽府熱 。 白虎證脈洪大 。 是表證已解 。 五苓證脈浮數 。 表證未解 。 以此為辨 。
諸家皆以導濕滋干 。 釋五苓之取義 。 但以桂枝之辛溫 。 苓澤之滲泄 。 即白朮亦主燥脾 。 與生津潤燥之義 。 全不相涉 。 而渴證宜之何也 。 蓋此證由經入府 。 水蓄於下 。 不能輸津於上 。 故治渴必先治水 。 且散服而多飲暖水 。 自有輸精散布之功 。
豬苓湯
豬苓(去皮) 茯苓 澤瀉 滑石(碎) 阿膠(各一兩)
上五味 。 以水四升 。 先煮四味 。 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納阿膠烊消 。 溫服十合 。 日三服 。
同屬渴欲飲水小便不利之證 。 太陽從寒水化氣 。 故宜五苓散 。 主桂枝白朮之甘溫 。 以宣陽而輸精 。 陽明從燥土化氣 。 故宜豬苓湯主滑石阿膠之涼降 。 以育陰而利水 。 但利小便 。 還宜相人之津液 。 若陽明汗出多而渴者 。 是津液已虛 。 便不宜重虛其津液也 。
少陰病 。 下利六七日 。 咳而嘔渴 。 心煩不得眠者 。 何以亦主豬苓湯 。 蓋咳渴嘔煩不得眠 。 得之下利之後 。 是陰津下迫 。 陽邪上逆 。 主豬苓湯育陰利水 。 正以少陰腎與太陽膀胱 。 一臟一腑 。 相為表裡 。 急引少陰之邪 。 從府而解 。 則下利得止 。 而熱去津回矣 。
文蛤散
文蛤(五兩)
上一味為散 。 以沸湯 。 和一方寸匕服 。 湯用五合 。
病在陽不從汗散 。 反以冷水噀之灌之 。 寒束其外 。 熱被卻而不得去 。 陽無出路 。 彌更益煩 。 水客皮膚 。 肉上粟起 。 陽氣為水邪所格 。 故欲飲水 。 反不得飲 。 五苓散宣陽逐水則有餘 。 育陰散熱則不足 。 獨任文蛤一味 。 可以兩收散熱導濕之功 。
服文蛤散不瘥 。 復用五苓散者 。 以既得文蛤鹹寒之性 。 清熱導濕 。 免致增逆矣 。 而表陽不宣 。 水無出路 。 文蛤不堪再任 。 則仍取五苓宣陽逐水 。 此救逆之次第也 。
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
茯苓(四兩) 桂枝(三兩去皮) 白朮(二兩) 甘草(二兩炙)
上四味 。 以水六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三服 。
此方主治太陰濕困 。 而膀胱之氣 。 不行 。 經云 。 心下逆滿 。 氣上衝胸 。 起則頭眩 。 脈沉緊 。 發汗 。 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 。 此湯主之 。 按心下逆滿 。 乃伏飲搏膈 。 至於氣衝頭眩 。 則寒邪上湧 。 助飲為逆 。 飲本陰邪 。 故脈見沉緊 。 脈沉不宜發汗 。 誤汗則陽益不支 。 而身為振搖 。 故以桂枝茯苓 。 扶陽化飲 。 而加白朮甘草 。 伸太陰之權 。 以理脾而勝濕 。 脾乃能為胃行其津液 。 而膀胱之氣始化也 。
再按金匱用此方以治痰飲 。 其一曰 。 心下有痰飲 。 胸脅支滿 。 目眩 。 苓桂朮甘湯主之 。 又曰 。 短氣有微飲 。 當從小便去之 。 苓桂朮甘湯主之 。 蓋治痰飲大法 。 當以溫藥和之 。 溫則脾陽易於健運 。 而陰寒自化 。 白朮茯苓雖能理脾而勝濕 。 必合桂枝化太陽之氣以伐腎邪 。 而通水道 。 方能取效 。
茯苓甘草湯
茯苓 桂枝(各二兩去皮) 生薑(三兩切) 甘草(一兩)
上四味 。 以水四升 。 煮取二升 。 分溫三服 。
此即桂枝湯去芍藥大棗而加茯苓 。 防水漬入胃而預杜其變也 。 水停心下因致悸 。 故主茯苓為治水之主藥 。 甘草載桂枝入心以固陽 。 生薑佐茯苓溫中心散寒 。 俾水之停於心下者 。 得桂姜之辛溫而解 。 而茯苓乃得建利水之功 。
五苓散用白朮 。 理脾氣以輸精 。 故渴者宜之 。 此方用桂姜 。 散水寒而逐飲 。 故不渴者宜之 。
再按此方及五苓散 。 並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。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 。 俱相類 。 五苓散 。 散太陽之水停 。 苓桂朮甘湯 。 泄太陰之水蓄 。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。 防少陰之水逆 。 此方堵陽明之水漬 。 數方增減 。 不過一二味 。 而主治各別 。 能解此 。 自不敢孟浪處方矣 。
小承氣湯
大黃(四兩) 厚朴(二兩炙去皮) 枳實(三枚熬)
上三味 。 以水四升 。 煮取一升二合 。 去滓 。 分溫三服 。 初服湯當更衣 。 不爾者盡飲之 。 若更衣者勿服之 。
小承氣以大黃為君 。 微加枳樸以開氣結 。 不用芒硝迅走下焦 。 經所謂微和胃氣 。 勿令大泄下也 。 故曰小 。 凡矢未定成硬 。 未可與大承氣者 。 可先以小承氣試之 。 腹中轉矢氣者 。 大便已硬 。 乃可攻也 。 不轉矢氣者 。 但初頭硬 。 後必溏也 。 同一承氣而有大小之分者 。 大承氣枳樸重而益用芒硝以峻攻 。 小承氣枳樸輕而不用芒硝以亟下 。 故里證急者宜大承氣 。 里證不甚急者宜小承氣 。 是當細辨 。
大承氣湯
大黃(四兩酒洗) 厚朴(半斤炙去皮) 枳實(五枚炙) 芒硝(三兩)
上四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先煮二物取五升 。 去滓 。 納大黃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納芒硝 。 更上微火一二沸 。 分溫再服 。 得下 。 余勿服 。
大承氣開陽明之結 。 直達下焦 。 其力猛而效速 。 故曰大 。 蓋胃大實 。 故重任厚朴以破結 。 而數獨倍於大黃 。 矢已硬 。 故雖有枳實以導下 。 而功必資於芒硝 。 至其煎法 。 尤有深義 。 厚朴枳實之汁 。 以濃而力銳 。 大黃芒硝之性 。 以生而力銳 。 故分作三次煎 。 此斬關奪門之將 。 用此以急下存陰也 。
大承氣治陽明胃實之主藥 。 必審明表證盡罷 。 不惡寒 。 但惡熱 。 或潮熱汗出譫語 。 腹滿痛 。 或喘冒不能臥 。 口乾燥 。 脈滑而實 。 或澀者 。 方可用之 。 下不宜早 。 早則陽陷 。 並不宜遲 。 遲則陰亡 。 恰好在陽明胃實之界 。 一下奪而諸病盡解 。 臨證時不可錯過 。
陽明居中土 。 萬物所歸 。 無所復傳 。 大熱入胃 。 惟有下奪一法 。 蓋陽明胃實之證 。 有從太陽傳入者 。 有從少陽轉屬者 。 並有從三陰轉屬者 。 三陰經中 。 少陰更有急下之證 。 此乃傷寒一大歸宿 。 若應下失下 。 變證蜂起 。 津液之亡 。 可立而待 。 孟浪不可 。 因循亦不可 。
大承氣證非惟不大便腹滿痛者宜之 。 即下利之證 。 亦有宜從下奪者 。 如經文所指下利不欲食 。 下利心下硬 。 下利脈反滑 。 下利脈遲而滑 。 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 。 心下痛 。 口乾燥者 。 皆宜大承氣 。 此通因通用之法 。 不可不知 。
調胃承氣湯
大黃(三兩清酒浸去皮) 甘草(二兩炙) 芒硝(半斤)
上三味 。 㕮咀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 。 去滓 。 納芒硝 。 更上火微煮令沸 。 少少溫服 。
調胃承氣湯 。 以甘草緩硝黃下行之性 。 使留戀中焦胃分 。 以清熱而導滯 。 不用枳樸以傷上焦之氣 。 蓋熱邪聚胃 。 宜分有形無形 。 有形者 。 當破其結而穢方解 。 無形者 。 但滌其熱而氣自和 。 胃宜降則和 。 故曰調胃 。
桃核承氣湯
桃仁(五十個去皮尖) 桂枝(二兩去皮) 大黃(四兩) 芒硝(二兩) 甘草(二兩炙)
上五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煮取二升半 。 去滓 。 納芒硝 。 更上火微沸 。 下火 。 先食溫服五合 。 日三服 。 當微利 。
此治太陽瘀熱入腑 。 膀胱蓄血 。 其人如狂 。 表已解而但少腹急結 。 血自下者 。 主用桃仁以利瘀 。 承氣以逐實 。 使血分之結熱 。 亟從下奪 。 與三承氣之攻陽明胃實者不同 。
方主攻裡 。 而仍用桂枝者 。 用以分解太陽隨經之熱 。 喻嘉言曰 。 正恐餘邪稍有未盡 。 其血得以留戀不下 。 析義最精 。 此先聖處方絲絲入扣處 。 此與五苓散同為太陽府病立治法 。 膀胱為太陽之府 。 熱傷膀胱氣分則蓄溺 。 當導其熱從小便而解 。 熱傷膀胱血分則蓄血 。 當導其熱從大便而解 。
抵當湯
水蛭(三十個熬) 虻蟲(三十個去翅足熬) 大黃(三兩酒浸) 桃仁(三十個去皮尖)
上四味 。 為末 。 以水五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不下 。 再服 。
抵當 。 攻血之峻劑也 。 視桃仁承氣則加猛矣 。 蓋病不止如狂而至於發狂 。 則逆血攻心 。 瞬將危殆 。 雖表證仍在 。 難任桂枝攻表 。 雖少腹硬滿 。 不事芒硝軟堅 。 非迅走血分之品 。 不能斬關取勝 。 而桃仁大黃 。 猶以力緩而難膺重寄 。 故必資水蛭虻蟲 。 方能直入血道 。 峻奪其邪 。 轉逆為順 。 然抵當峻劑 。 從何諦實血證 。 可以用之無誤 。 而仲景教人辨證之法 。 全以小便之利與不利為斷 。 小便不利 。 非蓄血證 。 小便自利 。 非蓄水證 。 故經特申言之曰 。 小便不利者 。 為無血也 。 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 。 血證諦也 。 諦者審也 。 又當也 。 言當審之至當也 。
抵當丸
水蛭(二十個熬) 虻蟲(二十五個去翅足熬) 桃仁(二十個去皮尖) 大黃(三兩)
上四味 。 杵分為四丸 。 以水一升 。 煮一丸 。 取七合 。 服晬時 。 當自下血 。 若不下 。 更服 。
同一抵當而變湯為丸 。 另有精義 。 經云 。 傷寒有熱 。 少腹滿 。 應小便不利 。 今反利者 。 為有血也 。 當下之 。 宜抵當丸 。 蓋病從傷寒而得 。 寒主凝泣 。 血結必不易散 。 故煮而連滓服之 。 俾有形質相著得以逗遛血所 。 並而逐之 。 以視湯之專取盪滌者 。 不同也 。
十棗湯
芫花(熬) 甘遂 大戟 大棗(十枚擘)
上上三味等分 。 各別搗為散 。 以水一升半 。 先煮大棗肥者十枚 。 取八合 。 去滓 。 納藥末 。 強人服一錢匕 。 羸人服半錢 。 溫服之 。 平旦服 。 若下少病不除者 。 明日更服加半錢 。 得快下利後 。 糜粥自養 。 太陽中風 。 下利嘔逆 。 表解者乃可攻之 。 其人漐漐汗出 。 發作有時 。 頭痛 。 心下痞 。 硬滿引脅下痛 。 乾嘔短氣 。 汗出不惡寒者 。 此表解里未和也 。 十棗湯主之 。 按下利嘔逆 。 明是水邪為患 。 但病屬太陽中風而來 。 必須表罷可攻 。 漐漐汗出 。 有似表證 。 但發作有惡寒非表矣 。 頭痛有似表證 。 但汗出不惡寒 。 則非表矣 。 而心下痞 。 硬滿引脅下痛 。 乾嘔短氣諸證 。 全是水邪內壅之狀 。 乃知汗出亦屬水氣外蒸頭痛亦屬水邪上逆 。 主裡而不主表 。 里未和則宜攻下 。 但邪在胸脅 。 與攻胃實不同法 。 胃實者邪劫津液 。 責其無水 。 此則邪搏胸脅 。 責其多水 。 若施盪滌腸胃之藥 。 誅伐無過 。 反滋變逆 。 故用芫花甘遂大戟三味 。 皆逐水之峻藥 。 別搗為散 。 而以大棗作湯 。 取其甘味載藥入至高之分 。 分逐水邪 。 從上而下 。 此法 。 今人多畏而不敢用 。 豈知不如此 。 水邪何由攻下耶 。
大陷胸湯
大黃(六兩去皮) 芒硝(一升) 甘遂(一錢匕)
上三味 。 以水六升 。 先煎大黃 。 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納芒硝 。 一兩沸 。 納甘遂末 。 溫服一升 。 得快利 。 止後服 。 結胸兼涉陽明 。 仍用本湯 。
大陷胸湯 。 由胸膈直達腸胃 。 亟從下奪 。 不用一藥監製 。 此最猛劣之劑 。 故曰大 。 經云 。 太陽病 。 脈浮而動數 。 浮則為風 。 數則為熱 。 動則為痛 。 數則為虛 。 頭痛發熱 。 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 。 表未解也 。 醫反下之 。 動數變遲 。 膈內拒痛 。 胃中空虛 。 客氣動膈 。 短氣躁煩 。 心中懊憹 。 陽氣內陷 。 心下因硬 。 則為結胸 。 大陷胸湯主之 。 按動數變遲三十六字 。 形容結胸之狀如繪 。 蓋動數為欲傳之脈 。 遲則不能復傳 。 陽邪因誤下而內陷 。 而里飲復與之相格 。 心下因硬 。 膈間拒痛 。 本方雖用硝黃 。 而關鍵全在甘遂末一味 。 使下陷之陽邪 。 上格之水邪 。 俱從膈間分解 。 而硝黃始得成其下奪之功 。 若不用甘遂 。 便屬承氣法 。 不成陷胸湯矣 。
又經云 。 傷寒十餘日 。 熱結在裡 。 復往來寒熱者 。 與大柴胡湯 。 若結胸無大熱者 。 此為水結在胸膈也 。 但頭微汗出者 。 大陷胸湯主之 。 觀此條云 。 水結胸脅 。 而仍主此者 。 則全資甘遂逐水之功也 。
大陷胸丸
大黃(半斤去皮) 葶藶(半斤熬) 芒硝(半斤) 杏仁(半斤去皮尖熬黑)
上四味 。 搗篩二味 。 納杏仁芒硝 。 合研如脂 。 和散 。 取如彈丸一枚 。 別搗甘遂末一錢匕 。 白蜜二合 。 水二升 。 煮取一升 。 溫頓服之 。 一宿乃下 。 如不下 。 更服取下為效 。 禁如藥法 。
結胸者項亦強 。 如柔痙狀 。 下之則和 。 宜大陷胸丸 。 按結胸而至於項強 。 則胸結十分緊迫 。 濁邪布滿胸中 。 升而上阻 。 津液不行 。 筋脈失養 。 故如柔痙狀 。 邪踞於上 。 法當峻下 。 但湯劑直趨下焦 。 必變湯為丸 。 煮而連滓服之 。 使其逗遛病所 。 自上而下 。 方能與邪相當 。 而結自解 。
喻嘉言曰 。 方中用大黃甘遂芒硝 。 可謂峻矣 。 乃更加葶藶杏仁 。 以射肺邪而上行其急 。 煮時又倍加白蜜令留戀而潤導之 。 而下行其緩 。 必識此意 。 方知用法之妙 。
小陷胸丸
黃連(一兩) 半夏(半升洗) 栝蔞實(大者一枚)
上三味 。 以水六升 。 先煮栝蔞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三服 。
小結胸病 。 正在心下 。 按之則痛 。 脈又浮滑 。 視大結胸證從心上至少腹痛不可近者有間矣 。 邪入未深 。 故本方黃連清熱 。 蔞半散結 。 但開中焦之熱結 。 勿犯下焦 。 故曰小 。
大陷胸證 。 痛不可近 。 小陷胸證 。 按之則痛 。 大陷胸證 。 痛連心上 。 小陷胸證 。 正在心下 。 同一陷胸 。 證隔天淵 。 不能通用 。
白散
桔梗 貝母(各三分) 巴豆(一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)
上三味為末 。 納巴豆 。 更於臼中杵 。 以白飲和服 。 強人服半錢匕 。 羸者減之 。 病在膈上必吐 。 在膈下必利不利進熱粥一杯 。 利過不止 。 進冷粥一杯 。 身熱皮粟不解 。 欲引衣自覆者 。 若以水噀之洗之 。 益令熱卻不得出 。 當汗而不汗 。 則煩 。 假令汗出已 。 腹中痛與芍藥三兩 。 如上法 。 此為寒實結胸立法 。 以其胸之結也 。 用桔梗貝母以開結 。 以其寒之實也 。 用巴豆以攻寒 。 與大小結胸不同法 。 必審無大熱者方可用 。
寒實結胸 。 恰從何辨其為寒實 。 而可任此方之猛峻耶 。 蓋本文明言病發於陽 。 以冷水灌之噀之 。 其熱被卻不得去 。 太陽寒水之氣 。 復與外寒相格 。 因成寒實之證 。 故可主以此湯無疑也 。
經言寒實結胸無大熱者 。 與三物小陷胸湯 。 白散亦可服 。 夫小陷胸之黃連 。 與此方之巴豆 。 寒熱天淵 。 何堪通用 。 想三物小陷胸湯 。 即屬白散之藥味 。 但有為湯為散之不同 。 此說亦是 。
麻仁丸
麻子仁(二升) 芍藥 枳實(各半斤擘) 大黃(去皮) 厚朴(去皮) 杏仁(各一斤去皮尖熬別研作脂)
上六味為末 。 煉蜜為丸 。 如桐子大 。 飲服十丸 。 日三服 。 漸加 。 以利為度 。 趺陽脈浮而澀 。 浮則胃氣強 。 澀則小便數 。 浮澀相搏 。 大便則難 。 其脾為約 。 麻仁丸主之 。 按經言太陽陽明者 。 脾約是也 。 此與攻胃實不同 。 故用芍藥以益陰 。 麻杏以潤燥 。 而大黃厚朴分兩皆從輕減 。 服止十丸 。 以次漸加 。 皆示不欲遽下之意 。
蜜煎導法方
蜜七合 。 一味納銅器中 。 微火煎之 。 稍凝飴狀 。 攪之勿令焦著 。 欲可丸 。 並手捻作挺 。 令頭銳 。 大如指 。 長二寸許 。 當熱時急作 。 冷則硬 。 以納穀道中 。 以手急抱 。 欲大便時 。 乃去之 。
按汗出矢硬 。 何殊陽明內實之證 。 但小便自利 。 則津液內竭 。 慎不可攻矣 。 一切下劑 。 皆在禁例 。 誤投之則重虛其津液 。 故宜蜜煎導而通之 。 不從內治而從外治 。 但使硬矢得下 。 仍無傷於胃氣也 。
豬膽導法
大豬膽一枚 。 瀉汁 。 和醋少許 。 以灌穀道中 。 如一食頃 。 當大便出 。 此與蜜煎導方同義 。 但蜜煎導借其熱勢以行津液 。 此則於導滯之中 。
兼寓滌熱之意 。 微細有別 。 土瓜導亦同此法 。
生薑瀉心湯
生薑(四兩切) 甘草(三兩炙) 人參(三兩) 乾薑(一兩) 黃芩(三兩) 黃連(一兩) 半夏(半升洗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八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煮取六升 。 去滓 。 再煎取三升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傷寒汗出解之後 。 胃中不和 。 心下痞硬 。 乾噫食臭 。 脅下有水氣 。 腹中雷鳴下利者 。 生薑瀉心湯主之 。 按傷寒成痞 。 多因誤下 。 此則不因誤下而成痞 。 皆因胃中不和 。 太陽未盡之餘邪 。 入而與內飲相搏結 。 陽邪居胃之上口 。 故心下痞硬 。 乾噫食臭 。 水邪居胃之下口 。 故脅下有水氣 。 而腹中雷鳴下利 。 故君以生薑 。 兩擅散邪逐飲之用 。 而熱之格於上者 。 用芩連之苦以瀉之 。 寒之格於下者 。 用乾薑半夏之溫以瀉之 。 復以人參甘草大棗和養胃氣 。 使邪不能犯正而痞自解 。 以痞在心下 。 故方以瀉心名 。 此寒熱錯雜之邪 。 故以寒熱錯雜之藥治之 。 而一一對證 。 制方之義精矣 。
甘草瀉心湯
甘草(四兩) 黃芩 乾薑(各三兩) 黃連(一兩) 半夏(半升洗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六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煮取六升 。 去滓 。 再煎 。 取三升 。 溫服一升日三服 。
傷寒中風 。 醫反下之 。 其人下利日數十行 。 穀不化 。 腹中雷鳴 。 心下痞硬而滿 。 乾嘔心煩不得安 。 醫見心下痞 。 謂病不盡 。 復下之 。 其痞益甚 。 此非結熱 。 但以胃中虛 。 客氣上逆 。 故便硬也 。 甘草瀉心湯主之 。 按下利完穀 。 腹中雷鳴 。 是因胃中空虛 。 心下痞硬而滿 。 乾嘔心煩不得安 。 是因客氣上逆 。 若以心下痞而復下之 。 是重犯虛虛之戒 。 本方照生薑瀉心 。 除去人參生薑 。 以胃中虛 。 不宜生薑之散 。 以氣上逆 。 無取人參之補 。 但君甘草 。 坐鎮中州 。 使胃虛得復而痞自解耳 。
半夏瀉心腸
半夏(半升洗) 黃連(一兩) 乾薑 甘草(炙) 人參 黃芩(各三兩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七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煮取六升 。 去滓 。 再煎取三升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傷寒五六日 。 嘔而發熱者 。 柴胡湯證具 。 而以他藥下之 。 柴胡證仍在者 。 復與柴胡湯 。 此雖已下之不為逆 。 必蒸蒸而振 。 卻發熱汗出而解 。 若心下滿而硬痛者 。 此為結胸也 。 大陷胸湯主之 。 但滿而不痛者 。 此為痞 。 柴胡湯不中與之 。 宜半夏瀉心湯 。 按此即生薑瀉心湯 。 去生薑而君半夏 。 又屬小柴胡之變方 。 以其證起於嘔 。 故推半夏為主藥耳 。
大黃黃連瀉心湯
大黃(二兩) 黃連(一兩)
上二味 。 以麻沸湯漬之 。 須臾絞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
脈浮而緊而復下之 。 緊反入里則作痞 。 按之自濡 。 但氣痞耳 。 心下痞 。 按之濡 。 其脈關上浮者 。 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 。 此條柯韻伯謂按之濡 。 當作按之硬 。 必有當急下之證 。 故制比峻攻之劑 。 疑屬錯簡 。 此說強經就我 。 轉使作聖之靈思巧法 。 盡行埋沒 。 愚按經文言緊反入里 。 里邪不能再使出表 。 當從里解 。 但按之不濡 。 中挾飲邪 。 按之自濡 。 中不挾飲 。 故曰但氣痞也 。 若表邪未罷 。 脈當尺寸俱浮 。 今但關上浮 。 則屬中焦痞結 。 氣有上逆之象 。 既曰氣痞 。 但當順其氣 。 本方大黃黃連 。 分兩既輕 。 漬以沸湯 。 絞去滓而溫服 。 則但取其氣 。 不取其味 。 使氣順而痞自解 。 況經文本有表未解不可攻痞之條 。 此之表解而邪入里 。 攻痞自宜此法 。 先聖處方 。 妙在能用藥而不為藥用 。 觀其服法 。 本非急下之劑 。 與大陷胸之用大黃 。 小陷胸之用黃連 。 藥雖同而制則異矣 。
附子瀉心湯
大黃(二兩) 黃連(一兩) 黃芩(一兩) 附子(一枚炮去皮破別煮取汁)
上四味 。 㕮咀三味 。 以麻沸湯二升漬之 。 絞去滓 。 納附子汁 。 分溫再服 。 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 。 附子瀉心湯主之 。 此條柯氏於心下痞之下 。 自添大便硬心煩不得眠八字 。 謂惡寒者表未解 。 不當用大黃 。 若汗出是胃實 。 不當用附子 。 若汗出為亡陽 。 不當用芩連 。 當有大便硬心煩不得眠句 。 始與此方相合 。 愚按此說尤悖 。 大凡惡寒汗不出者屬表實 。 惡寒汗自出者屬表虛 。 若但汗出惡寒 。 仲景自有芍藥甘草附子湯之制今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 。 則表虛而裡實 。 但固表則里邪愈壅 。 但清裡則表陽將亡 。 故以三黃附子合而用之 。 附子自能固表 。 三黃自能清裡 。 且三黃得附子 。 其苦寒不致留滯陰邪 。 附子得三黃 。 其剽悍不致劫傷津液 。 此正善用反佐之法 。 故能以一方而全收復陽驅邪之效 。 若必加入大便硬心煩不得眠八字 。 以求與本方之三黃相合 。 則本經之用大黃 。 豈必盡為胃實而設 。 亦有本自下利而反用大黃者 。 至心煩不得眠 。 安知非由胃虛客氣上逆之證 。 亦不得概從苦寒直折 。 且附子雄烈之性 。 又安見與大便硬心煩不得眠者相宜 。 柯氏膠執己見 。 擅改經文 。 無論其所言背謬 。 即使見果確鑿 。 亦當存闕疑之例 。 況一偏之見 。 泥藥求方 。 使先聖極空靈極神變之活法 。 而轉以死法求之 。 悖甚矣 。 余歷考前賢醫案 。 用附子瀉心湯而愈者 。 不一而足 。 且余亦嘗試驗 。 故敢直闢柯氏之謬 。
黃連湯
黃連 甘草(炙) 乾薑 桂枝(各三兩去皮) 人參(二兩) 半夏(半升洗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七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煮取六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夜二服 。
傷寒胸中有熱 。 胃中有邪氣 。 腹中痛 。 欲嘔吐者 。 黃連湯主之 。 按胸中有熱 。 則陽邪格於上 。 故欲嘔吐 。 胃中有邪氣 。 則陰邪格於下 。 故腹中痛 。 腹中痛 。 欲下而不得下也 。 欲嘔吐 。 欲吐而仍不得吐也 。 上熱下寒 。 法當和解 。 方用黃連瀉胸熱 。 乾薑散胃寒 。 復以半夏寬中而開結 。 佐以桂枝通陽而化陰 。 然上徵下奪 。 宜從中治 。 故用人參甘草大棗 。 建立中氣 。 而上下之邪 。 各隨所主之藥而分解 。 此瀉心之變方 。 而又與瀉心之取義不同 。
黃芩湯
黃芩(三兩) 甘草(炙) 芍藥(各二兩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四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再夜一服 。
太陽與少陽合病 。 自下利者 。 與黃芩湯 。 按合病而至於下利 。 則邪氣將從少陽 。 轉陷入里 。 故君黃芩徹少陽之熱 。 而復以芍藥約之 。 甘棗和之 。 使熱清而利自止 。 雖半表半裡之邪 。 而里多於表 。 故治法不從表而從里 。
太陽陽明合病下利 。 表證為多 。 主葛根湯 。 陽明少陽合病下利 。 里證為多 。 主承氣湯 。 太陽少陽合病下利 。 半里半表之證為多 。 此方即是和法 。 同一合病下利 。 而主治不同 。 何等深細 。
黃芩加半夏生薑湯
於黃芩湯方內 。 加半夏半升洗 。 生薑三兩 。 余依黃芩湯服法 。
太陽與少陽合病 。 自下利者 。 與黃芩湯 。 若嘔者 。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 。 按嘔亦屬少陽證 。 故加半夏生薑以止嘔 。 即小柴胡加減法也 。
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
乾薑 黃連 黃芩 人參(各三兩)
上四味 。 以水六升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
傷寒本自寒下 。 醫復吐下之 。 寒格更逆吐下 。 若食入口即吐 。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主之 。 按此證系陰格於內 。 拒陽於外 。 以乾薑開通陰寒 。 芩連泄去陽熱 。 復以人參鼓助胃氣 。 並可助乾薑之辛溫 。 衝開陰邪 。 俾格開而吐自止 。
旋覆代赭石湯
旋覆花(三兩) 代赭石(一兩) 人參(二兩) 生薑(五兩切) 半夏(半升洗) 甘草(三兩炙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七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煮取六升 。 去滓 。 再煎 。 取三升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 。 心下痞硬 。 噫氣不除者 。 旋覆代赭湯主之 。 按心下痞硬 。 中虛而有留邪也 。 噫氣不除 。 胃逆而兼蓄飲也 。 主旋覆導飲下行 。 代赭鎮心降逆 。 而邪之留滯者 。 復生姜半夏以開之 。 氣之逆亂者 。 用人參甘草大棗以和之 。 虛回邪散 。 則痞可解而噫亦止矣 。
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
厚朴(半斤去皮炙) 生薑(半斤切) 半夏(半升洗) 人參(一兩) 甘草(二兩炙)
上五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發汗後 。 腹脹滿者 。 厚朴生薑半夏人參湯主之 。 按汗後陽虛不能化氣 。
陰邪內結 。 壅而為滿 。 本方主厚朴除滿 。 而生薑半夏人參甘草 。 皆醒胃和脾 。 使氣得化而滿自除矣 。
理中丸(並湯)
人參 白朮 甘草(炙) 乾薑(各三兩)
上四味 。 搗篩為末 。 蜜和為丸 。 如雞子黃大 。 以沸湯數合 。 和一丸研碎 。 溫服之 。 日三服 。 夜二服 。 腹中未熱 。 益至三四丸 。 然不及湯方 。 法以四物依兩數 。 切用 。 水八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 若臍上築者 。 腎氣動也 。 去朮加桂四兩 。 吐多者去朮加生薑三兩 。 下多者還用術 。 悸者加茯苓二兩 。 渴欲飲水者 。 加朮足前成四兩半 。 腹中痛者 。 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 。 寒者加乾薑足前成四兩半 。 腹滿者去朮加附子一枚 。 服湯後 。 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 。 微自溫 。 勿揭衣被 。
經云 。 大病瘥後 。 喜唾 。 久不了了 。 胃上有寒 。 當以丸藥理之 。 宜理中丸 。 霍亂頭痛發熱 。 身疼痛 。 寒多不用水者 。 宜理中湯 。 蓋理中者理中焦之寒也 。 寒在胃上 。 取丸藥之暖 。 逗遛於上 。 以溫胃而散寒 。 若寒勝熱之霍亂 。 利在急溫 。 則不宜丸而宜湯 。 緩宜丸 。 急宜湯 。 此先聖之成法 。 不可紊也 。 再理中湯加減之法 。 與小青龍小柴胡加減法同義 。 宜當細玩 。 不得草草讀過 。
桂枝附子湯
桂枝(四兩去皮) 附子(三枚炮去皮破八片) 生薑(三兩切) 甘草(三兩炙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五味 。 以水六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三服 。
傷寒八九日 。 風濕相搏 。 身體煩疼 。 不能自轉側 。 不嘔不渴 。 脈浮虛而澀者 。 桂枝附子湯主之 。 按身體煩疼 。 不能自轉側 。 固屬風濕相搏之候 。 然風濕相搏 。 有屬濕溫 。 有屬寒濕 。 於何辨之 。 蓋以證言 。 則嘔而渴者屬溫 。 不嘔不渴者屬寒 。 以脈言 。 則實而數者屬溫 。 虛浮而澀者屬寒 。 諦實此證此脈 。 便可主以桂枝附子湯而無疑也 。
徐靈胎曰 。 此即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 。 但彼桂枝用三兩 。 附子用一枚 。 以治下後脈促胸滿之證 。 此桂枝加一兩 。 附子加二枚 。 以治風濕相搏身疼脈浮澀之證 。 一方而治病迥殊 。 方名亦異 。 分兩之不可忽如此 。 義亦精矣 。 後人何得以古方輕於加減也 。
桂枝附子去桂加白朮湯
白朮(四兩) 甘草(二兩炙) 附子(三枚炮) 生薑(三兩) 大棗(十二枚)
上五味 。 以水六升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三服 。 初服 。 其人身如痹 。 半日許 。 復服之 。 三服盡 。 其人如冒狀 。 勿怪 。 此以附術並走皮內逐水氣 。 未得除 。 故使之耳 。 法當加桂四兩 。 此本一方二法 。 以大便硬 。 小便自利 。 去桂也 。 以大便不硬 。 小便不利 。 當加桂 。 附子三枚恐多也 。 虛弱家及產婦 。 宜減服之 。
按前證若其人大便硬 。 小便自利者 。 去桂加白朮湯主之 。 小便自利 。 無取桂枝開膀胱而化氣 。 恐滲泄太過 。 重虛津液也 。 大便硬反用白朮者 。 以白朮能益脾而輸精也 。 當察二便以與前方相出入 。 附術並走皮內逐水氣 。 未得除之 。 先其人身如痹 。 繼復如冒狀 。 亦險絕矣 。 險而穩 。 此其立方之所以聖也 。 藉非胸有把握 。 安能任用附子至三枚之多 。 而履險如夷哉 。
四逆湯
甘草(二兩炙) 乾薑(一兩半) 附子(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)
上三味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二合 。 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 強人可用大附子一枚 。 乾薑三兩 。
四逆者 。 手足厥冷也 。 方以四逆名 。 用治三陰經吐利厥逆之寒證也 。 乾薑溫中散寒 。 生附驅陰復陽 。 二味合用 。 乃能徹上徹下 。 開闢群陰 。 而挽垂絕之陽 。 復以甘草者 。 正取其甘緩留中 。 制雄銳之師 。 迅奏膚功 。 迎陽復辟 。 此三陰經中之第一方也 。
經云 。 脈浮而遲 。 表熱裡寒 。 下利清穀者 。 四逆湯主之 。 蓋下利清穀 。 里證已急 。 急當救里 。 若復瞻顧表熱 。 恐陽隨下利而亡矣 。 此表裡緩急先後之界 。 失治即駟馬難追 。 急當著眼 。
自利不渴者屬太陰 。 以其藏有寒故也 。 夫自利不皆屬寒 。 自利不渴 。 則寒證可知 。 雖未至手足厥逆 。 而溫中散寒 。 當防於未然矣 。 此太陰用四逆之大法 。
少陰病脈沉者 。 沉為在裡 。 急當救里 。 若欲吐而膈上有寒飲乾嘔者 。 益屬陰邪上逆之象 。 尤當從事於此湯之急溫 。 此少陰用四逆之大法 。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 。 虛家亦然 。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 。 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。 厥有寒有熱 。 凡下利厥逆而惡寒者 。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 。 則屬虛寒可知 。 皆主是湯 。 此厥陰宜四逆之大法 。
又經云 。 吐利汗出 。 發熱惡寒 。 四肢拘急 。 手足厥冷者 。 四逆湯主之 。 既吐且利 。 小便複利 。 而大汗出 。 下利清穀 。 內寒外熱 。 脈微欲絕者 。 四逆湯主之 。 按此二條 。 乃寒邪直中三陰而成霍亂之證 。 汗出惡寒 。 手足厥冷 。 下利清穀 。 脈微欲絕 。 若不急溫 。 瞬有轉筋入腹之變 。 此三陰通用四逆之大法 。
四逆證具 。 若無脈沉微惡寒等陰象 。 雖下利而並非清穀 。 反下重者 。 既屬轉經之熱邪 。 不可誤用 。 貽禍難挽 。 當須細辨 。
四逆加人參湯
四逆湯原方 。 加人參一兩 。
惡寒脈微而複利 。 利止亡血也 。 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。 按亡血即亡津液之謂 。 故加人參補虛以生津液也 。
通脈四逆湯
甘草(二兩炙) 乾薑(三兩強人四兩) 附子(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)
上三味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二合 。 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 其脈即出者愈 。
面色赤者 。 加蔥九莖 。 腹中痛者 。 去蔥加芍藥二兩 。 嘔者 。 加生薑二兩 。 咽痛者 。 去芍藥加桔梗一兩 。 利止脈不出者 。 去桔梗加人參二兩 。
四逆湯為驅陰復陰之主藥 。 此因陰盛格陽 。 故加蔥以通其格 。 經云 。 少陰病 。 下利清穀 。 裡寒外熱 。 手足厥逆 。 脈微欲絕 。 身反不惡寒 。 其人面色赤 。 面色赤加蔥九莖 。 按下利清穀 。 手足厥冷 。 脈微欲絕而裡寒者 。 陰盛於內也 。 身反不惡寒 。 面色赤而外熱者 。 格陽於外也 。 面色赤者加蔥九莖 。 此通脈四逆之正法也 。 或腹中痛者 。 去蔥之辛散 。 加芍藥斂脾陰而止痛 。 或嘔者 。 加生薑以止嘔 。 或咽痛者 。 去芍藥之酸斂 。 加桔梗以清咽 。 四逆主治其本 。 諸加減法兼治其標 。 若利止脈不出者 。 去桔梗加人參 。 即與四逆加人參湯同義 。 至四逆證具 。 裡寒外熱 。 汗出而厥者 。 此陽有立亡之象 。 亦宜此方主治 。
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
於通脈四逆原方 。 加豬膽汁半合 。 余如前法煎成 。 納豬膽汁 。 溫服 。 其脈即出 。
吐已下斷 。 汗出而厥 。 四肢拘急不解 。 脈微欲絕者 。 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。 按汗出而厥 。 四肢拘急 。 脈微欲絕 。 皆四逆及通脈四逆固有之證 。 何取乎膽汁之加 。 要其著眼全在吐已下斷四字 。 蓋吐已下斷 。 津液內竭 。 投通脈四逆純陽之劑 。 正恐格不相入 。 故藉膽汁導引之力 。 以和陰而復陽也 。
乾薑附子湯
乾薑(一兩) 附子(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)
上二味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 。 去滓頓服 。
下之後 。 復發汗 。 晝日煩躁不得眠 。 夜而安靜 。 不嘔不渴 。 無表證 。 脈沉微 。 身無大熱者 。 乾薑附子湯主之 。 按下後則陰氣盛而陽已虛 。 復發汗以散其陽 。 則虛陽擾亂 。 故晝日煩躁不得眠也 。 夜而安靜 。 非吉兆也 。 止以入夜純陰用事 。 而衰陽欲躁擾不能也 。 此法不用甘草 。 較四逆湯尤峻 。 取其直破陰霾 。 復還陽氣 。 必審無嘔渴表證 。 脈沉微身無大熱者 。 則煩躁的為虛陽擾亂之煩躁 。 乃可主以此方而不至誤用也 。
獨陰自治於陰分 。 孤陽自擾於陽分 。 故用姜附助陽以配陰 。
白通湯
乾薑附子湯原方 。 加蔥白四莖 。 煎服法照前 。
少陰病下利 。 白通湯主之 。 按少陰下利 。 腎中真陽 。 將隨下利而亡 。 故以姜附溫腎 。 而加蔥白以升舉下陷之真陽也 。
白通加豬膽汁湯
白通湯原方 。 加人尿五合 。 豬膽汁一合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 。 去滓 。 納豬膽汁人尿和令相得 。 分溫再服 。
少陰病下利脈微者 。 與白通湯 。 利不止 。 厥逆無脈 。 乾嘔煩者 。 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 。 按少陰下利 。 治用白通 。 藥本不誤 。 正以陰氣太甚 。 與辛熱之藥格不相入 。 故加人尿豬膽汁以為嚮導 。 與通脈四逆加豬膽汁同義 。 服湯脈暴出者 。 乃為藥力所迫 。 而陽氣將泄露無餘 。 仍主死也 。 微續乃正氣漸復 。 故可生也 。
茯苓四逆湯
茯苓(六兩) 人參(一兩) 甘草(二兩) 乾薑(一兩半) 附子(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)
上五味 。 以水五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七合 。 日三服 。
發汗若下之 。 病仍不解 。 煩躁者 。 茯苓四逆湯主之 。 按未經汗下而煩躁屬陽盛 。 既經汗下後而煩躁屬陽虛 。 且汗下之後 。 津液告竭 。 故於四逆湯中 。 加茯苓以安下 。 人參以補虛也 。
四逆散
柴胡 枳實(炙) 甘草(炙) 芍藥
上四味 。 各十分 。 搗篩 。 白飲和服 。 方寸匕 。 日三服 。
當歸四逆湯
當歸 桂枝 芍藥 細辛(各三兩) 甘草(炙) 通草(各二兩) 大棗(二十五枚)
上七味 。 以水八升 。 煎取三升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此又屬血虛而致四逆者也 。 血虛則不宜姜附 。 重劫津液 。 故以當歸補血為主 。 佐以芍藥甘草大棗 。 和陰而生津 。 復以桂枝細辛通草 。 通陽而溫表 。 使陰陽之氣順接 。 則四末溫而厥逆止 。
按此方為亡血家設法 。 亡血家四逆 。 有脈細欲絕者 。 血虛不能榮於外也 。 有脈浮革者 。 血虛不能固於中也 。 同為當歸四逆湯主治 。
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
即前方 。 加吳茱萸二兩 。 生薑半斤 。 切 。 以水六升 。 清酒二升 。 和煮取五升 。 去滓 。 溫分五服 。
手足厥寒 。 脈細欲絕者 。 當歸四逆湯主之 。 若其人內有久寒者 。 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 。 按內有久寒 。 不用幹姜附子者 。 總因亡血家慮其劫陰召變 。 但以吳萸生薑溫中散寒 。 而復以清酒和之 。 則陰陽和而手足自溫 。
附子湯
附子(二枚炮) 茯苓(三兩) 人參(二兩) 白朮(四兩) 芍藥(三兩)
上五味 。 以水八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按經云 。 少陰病 。 身體疼 。 手足寒 。 骨節痛 。 脈沉者 。 此湯主之 。 沉為在裡 。 只宜溫里 。 此全以脈沉為辨 。 又云 。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 。 此湯主之 。 此又以口中和為辨 。 口中和而背惡寒 。 則非陽邪怫鬱之惡寒 。 乃可主以此湯而無疑 。
此少陰病溫經散寒正治之法 。 主附子之雄烈 。 下消腎中之水寒 。 上資君主之熱化 。 人參助陽 。 芍藥和陰 。 茯苓利竅以逐水 。 白朮燥濕以燠土 。 併力溫托 。 絕不加入一毫升散之藥 。 但使元陽得振而病自解 。
柯韻伯曰 。 此與真武湯似同而實異 。 倍朮附 。 去生薑 。 加人參 。 是溫補以壯元陽 。 真武湯還是溫散而利胃水也 。 此辨明真武附子 。 界限卻清 。
甘草附子湯
甘草(二兩炙) 附子(二枚炮去皮破八片) 白朮(二兩) 桂枝(四兩去皮)
上四味 。 以水六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 初服得微汗則解 。 能食汗出復煩者服五合 。 恐一升多者 。 宜服六七合為始 。
經云 。 風濕相搏 。 骨節煩疼 。 掣痛不得屈伸 。 近之則痛劇 。 汗出短氣小便不利 。 惡風不欲去衣 。 或身微腫者 。 甘草附子湯主之 。 按此段形容風濕相搏之病狀最著 。 濕壅於經 。 故身腫痛劇而小便不利 。 風淫於衛 。 故汗出短氣而惡風不欲去衣 。 附子白朮 。 宣太陰以驅濕 。 甘草桂枝 。 通太陽以散風 。 凡風濕證大發其汗 。 病必不解 。 此方亦是不欲發汗之意 。 當取微汗為佳 。
赤石脂禹餘糧湯
赤石脂(一斤碎) 禹餘糧(一斤碎)
上二味 。 以水六升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分三服 。
傷寒服湯藥 。 下利不止 。 心下痞硬 。 服瀉心湯已 。 復以他藥下之 。 利不止 。 醫以理中與之 。 利益甚 。 理中者理中焦 。 此利在下焦 。 赤石脂禹糧湯主之 。 複利不止者 。 當利其小便 。 按此段經文 。 本已自解明白 。 利在下焦 。 關閘盡撤 。 急當固下焦之脫 。 石脂餘糧固澀之品 。 性皆重墜 。 直走下焦 。 攔截穀道 。 修其關閘 。 此以土勝水之法 。 若複利不止 。 則又當通支河水道 。 以殺其下奔之勢 。 而關閘始得完固 。
炙甘草湯
甘草(四兩炙) 生薑(二兩切) 桂枝(三兩去皮) 麥冬(半斤去心) 麻子仁(半斤) 人參(二兩) 阿膠(二兩) 大棗(十二枚擘) 生地黃(一斤)
上九味 。 以清酒七升 。 水八升 。 先煎八味 。 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內膠烊銷盡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 一名復脈湯 。
傷寒脈結代 。 心動悸者 。 炙甘草湯主之 。 按脈結代而心動悸 。 則心悸非水飲搏結之心悸 。 而為中氣虛餒之心悸矣 。 經文明以結陰代陰 。 昭揭病因 。 證津液衰竭 。 陰氣不交於陽 。 已可概見 。 君以炙甘草 。 坐鎮中州 。 而生地麥冬麻仁大棗人參阿膠之屬 。 一派甘寒之藥 。 滋陰復液 。 但陰無陽則不能化氣 。 故復以桂枝生薑 。 宣陽化陰 。 更以清酒通經隧 。 則脈復而悸自安矣 。
甘草乾薑湯
甘草(四兩炙) 乾薑(二兩炮)
上二味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五合 。 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
按此方系因誤用桂枝 。 陽越於上 。 致有厥逆咽中干 。 煩躁吐逆譫語諸變 。 特出此復陽救逆之法 。 觀方中甘草倍乾薑 。 專任其甘緩之性 。 特微加乾薑為嚮導 。 引陽還返於下 。 並非資乾薑之辛熱以復陽也 。 用者須識此意 。
芍藥甘草湯
芍藥(四兩) 甘草(四兩炙)
上二味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五合 。 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
按陽越於上 。 既用甘草乾薑湯以復其陽 。 而攣急未解 。 明是津液不榮經脈 。 但以芍藥甘草和之 。 而腳即伸 。 亦正所以救桂枝之逆也 。 此法試之頗驗 。 不可以其平易而忽之 。
麻黃連軺赤小豆湯
麻黃(二兩去節) 赤小豆(一升) 連軺(二兩) 杏仁(四十枚去皮尖) 生薑(二兩切) 生梓白皮(一升) 甘草(一兩炙) 大棗(十二枚)
上八味 。 以潦水一斗 。 先煮麻黃 。 再沸 。 去上沫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三升 。 分溫三服 。 半日服盡 。
傷寒瘀熱在裡 。 身必發黃 。 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 。 按瘀熱在裡 。 則傷寒之表邪 。 亦瘀而不行 。 內外合邪 。 因致發黃 。 治亦當內外並解 。 傷寒解外 。 仍不離麻黃杏仁甘草之成法 。 熱瘀則不宜桂枝而改用連軺 。 以散在經之熱 。 更用赤小豆梓白皮以清在裡之熱 。 而復以薑棗和之 。 以其發黃從傷寒而來 。 猶兼半表 。 亦麻黃湯之變制也 。
茵陳蒿湯
茵陳蒿(六兩) 梔子(十四枚擘) 大黃(三兩)
上三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先煮茵陳 。 減六升 。 納二味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三服 。 小便當利 。 尿如皂角汁狀 。 色正赤 。 一宿腹減 。 黃從小便去也 。
傷寒七八日 。 身黃如橘子色 。 小便不利 。 腹微滿者 。 茵陳蒿湯主之 。 陽明病發熱汗出者 。 此為熱越 。 不能發黃也 。 但頭汗出 。 身無汗 。 劑頸而還 。 小便不利 。 渴飲水漿者 。 此為瘀熱在裡 。 身必發黃 。 茵陳蒿湯主之 。 按發黃證若小便自利而發黃者 。 屬蓄血 。 小便不利而發黃者 。 屬瘀熱 。 小便不利而至渴欲飲水 。 濕從火化也 。 腹微滿熱瘀不行也 。 茵陳利濕 。 山梔降熱 。 大黃行瘀 。 導在裡之濕熱 。 從小便而解 。 而身黃自除 。
麻黃升麻湯
麻黃(二兩半去節) 升麻(一兩一分) 當歸(一兩一分) 知母 黃芩 葳蕤(各十八銖)白朮 石膏 乾薑 芍藥 天冬(去心) 桂枝 茯苓 甘草(各六銖炙)
上十四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先煮麻黃 。 一二沸 。 去上沫 。 納諸藥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三服 。 相去如炊三斗米頃 。 令盡 。 汗出愈 。
傷寒六七日 。 大下後 。 寸脈沉而遲 。 手足厥逆 。 下部脈不至 。 咽喉不利 。 唾膿血 。 泄利下重者為難治 。 麻黃升麻湯主之 。 按此條傷寒六七日 。 陰液已傷也 。 復經大下 。 陽津重竭也 。 下後陽氣陷入陰中 。 而陰氣亦復衰竭 。 故寸脈沉而遲 。 陽氣既已下陷 。 將隨下利而亡 。 故下部脈不至 。 以致咽喉不利唾膿血 。 手足厥逆 。 泄利不止 。 種種見證 。 皆因陽去入陰 。 上徵下奪 。 最為危候 。 故稱難治 。 本方用一派甘寒清熱之藥 。 不嫌重複 。 獨任麻黃升麻二味 。 從陰分提出陽氣 。 復以桂枝幹姜佐諸陰藥化氣生津 。 蓋熱不清則津不復 。 陽不升則津不固 。 錯雜之邪 。 以錯雜之藥解之 。 先聖立方之精如此 。
吳茱萸湯
吳茱萸(一升洗) 人參(三兩) 生薑(六兩) 大棗(十二枚)
上四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七合 。 日三服 。
此本溫胃之方 。 而亦以通治厥少二陰吐利垂絕之證 。 蓋陽明居中土 。 食谷欲嘔 。 土受木克 。 胃氣垂敗 。 按吳萸本厥陰藥 。 茲以人參甘草大棗 。 奠安中土 。 而主吳萸溫中散寒 。 以泄土中之木 。 則嘔吐而谷可納 。 至少陰病吐利 。 手足逆冷 。 煩躁欲死 。 此因上下交徵 。 胃氣隨吐利而將敗 。 而厥陰更得侮其所不勝 。 病本在腎 。 病機在肺 。 而主治則在胃 。 得此劑補火生土 。 而濁陰自退矣 。
黃連阿膠湯
黃連(四兩) 黃芩(一兩) 芍藥(二兩) 阿膠(三兩) 雞子黃(二枚生用)
上四味 。 以水五升 。 先煮三物 。 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內膠烊盡 。 小冷 。 內雞子黃 。 攪令相得 。 溫服七合 。 日三服 。
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 。 心中煩 。 不得臥 。 此真陰為邪熱煎熬 。 故以育陰清熱為治 。 芩連瀉熱也 。 膠黃養陰也 。 再佐以芍藥斂陰復液 。 則熱清而煩自除 。
按此條之不得臥 。 乃熱傷陰而心腎不交也 。 雞子黃入心 。 阿膠入腎 。 病本少陰 。 自宜心腎同治 。
桃花湯
赤石脂(一升一半全用一半篩末) 乾薑(一兩) 粳米(一升)
上三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煮米令熟 。 去滓 。 納赤石脂末 。 方寸匕 。 溫服七合 。 日三服 。 若一服愈 。 余勿服 。
少陰便膿血 。 是感君火熱化 。 奔迫太過 。 閉藏失職 。 關閘盡撤 。 不急治則亡陰 。 故取石脂乾薑之辛澀 。 以散邪固脫 。 加梗米以益中虛 。 先使中氣不下墜 。 而復以一半石脂末調服 。 俾黏著大腸 。 攔截穀道 。 方以桃花名者 。 非特色相似 。 亦取晹谷春回之意也 。
半夏散(並湯)
半夏(洗) 桂枝(去皮) 甘草(炙)
上三味等分 。 各別搗篩已 。 合治之 。 白飲和服方寸匕 。 日三服 。 若不能散服者 。 以水一升 。 煎七沸 。 內散兩方寸匕 。 更煎三沸 。 下火 。 令小冷 。 少少咽之 。
少陰病 。 咽中痛 。 半夏散及湯主之 。 按少陰咽痛 。 大都上熱下寒 。 不宜寒涼直折 。 本方用半夏開痰 。 桂枝散邪 。 復甘草以緩其急 。 使無劫液之虞 。 能咽者用散 。 不能咽者用湯 。 須令小冷 。 少少咽之 。 此病在上者 。 但治其上 。 不欲其犯及中下也 。
豬膚湯
豬膚(一斤)
上一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煮取五升 。 去滓 。 加白蜜一升 。 白粉五合 。 熬香和令相得 。 溫分六服 。
少陰病 。 下利咽痛 。 胸滿心煩者 。 豬膚湯主之 。 按下利咽痛 。 有陰盛而陽格於上者 。 治以驅陰復陽 。 若通脈四逆加桔梗是也 。 有陰虛而液不上蒸者 。 治宜育陰復液 。 若本方豬膚湯是也 。 腎液既從下溜而不上蒸 。 則陰火充斥 。 因致煩滿 。 故以豬膚滋腎臟之液 。 而緩以白蜜白粉 。 留戀中焦 。 輸精布液 。 以解其上徵下奪之危 。
喻嘉言曰 。 豬膚與用黑驢皮之意頗同 。 若以燖豬皮外毛根薄膚 。 則薟劣無力 。 且與熬香之說不符 。 但用外皮 。 去其內層之肥白為是 。
甘草湯
甘草(二兩)
上一味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五合 。 去滓 。 溫服七合 。 日二服 。
少陰病二三日 。 咽痛者可與甘草湯 。 按咽痛而不下利 。 得病只二三日 。 是邪熱客於少陰之標也 。 少陰咽痛 。 總不宜苦寒 。 直折 。 故但取甘草之甘 。 以緩腎急而制火邪也 。
桔梗湯
桔梗(一兩) 甘草(二兩)
上二味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
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 。 與甘草湯不瘥 。 既得甘緩之力 。 而經氣尚阻而不通 。 仍用本方加桔梗一兩 。 載藥上浮 。 成開邪利咽之功 。
苦酒湯
半夏(十四枚) 雞子(一枚去黃)
上二味 。 納半夏著苦酒中 。 以雞子殼置刀環中 。 安火上 。 令三沸 。 去滓 。
少少含咽之 。 不瘥更作三劑 。
少陰病 。 咽中傷 。 生瘡 。 不能語言聲不出者 。 苦酒湯主之 。 諦實咽痛之屬少陰病 。 始而痛者 。 繼且咽中傷生瘡矣 。 不能語言聲不出 。 則陰火沸騰 。 並舌本亦強矣 。 半夏雞子 。 消痰利咽 。 二味並用 。 俾半夏無燥液劫津之慮 。 雞子得通聲利竅之功 。 而消腫斂瘡 。 更有藉於苦酒之斂降 。 其煎法服法 。 總使其逗遛病所 。 妙義天開 。 真令人不可思議 。
烏梅丸
烏梅(三百個) 人參(六兩) 當歸(四兩) 黃連(一斤) 黃柏(六兩) 蜀椒(四兩炒去汁) 桂枝(六兩) 乾薑(十兩) 附子(八兩炮) 細辛(六兩)上十味 。 各搗篩 。 合治之 。 以苦酒浸烏梅一宿 。 去核 。 蒸之 。 五升米下飯熟 。 搗成泥 。 和藥令相得 。 納臼中 。 與蜜杵二千下 。 丸如梧桐子大 。 先食飲服十丸 。 日三服 。 稍加至二十丸 。 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。
經云 。 傷寒脈微而厥 。 至七八日膚冷 。 其人躁無暫安時者 。 此為藏厥 。 非蛔厥也 。 蛔厥者 。 其人當吐蛔 。 今病者靜而復時煩者 。 此為藏寒 。 蛔上入其膈 。 故煩 。 須臾復止 。 得食而嘔又煩者 。 蛔聞食臭出 。 其人當自吐蛔 。 蛔厥者烏梅丸主之 。 又主久利 。 按此方主治蛔厥 。 其妙處全在米飯和蜜 。 先誘蛔喜 。 及蛔得之 。 而烏梅及醋之酸 。 椒薑桂附及細辛之辛 。 黃柏黃連之苦 。 則蛔不堪而伏矣 。 但厥後氣血不免擾亂 。 故加人參當歸奠安氣血 。 此方雖寒熱錯雜 。 但溫藏之力居多 。 又得烏梅之酸澀以固脫 。 故又主久利 。
白頭翁湯
白頭翁(二兩) 黃連 黃柏 秦皮(各三兩)
上四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不愈 。 再服一升 。
按此方寒以勝熱 。 苦以堅陰 。 用治熱利下重欲飲水者 。 蓋下重則熱邪奔迫 。 欲飲水則津液為熱所傷矣 。 或通或澀 。 皆所不宜 。 但清其熱而利自止 。
竹葉石膏湯
竹葉(二把) 石膏(一斤) 半夏(半升洗) 人參(三兩) 麥冬(一升去心) 甘草(二兩炙) 粳米(半升)
上七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煮取六升 。 去滓 。 納粳米 。 煮米熟湯成 。 去米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傷寒解後 。 虛羸少氣 。 氣逆欲吐者 。 竹葉石膏湯主之 。 按此係肺胃之津液 。 因病熱而受傷 。 故主此方 。 滋養肺胃 。 以復陰氣而清餘熱 。 石膏竹葉之辛涼 。 得人參麥冬甘草粳米以相輔 。 便為益胃生津之品 。 因氣逆欲吐 。 微加半夏 。 以平逆氣 。 此愈得調理之法 。 其靈警有如此者 。
牡蠣澤瀉湯
牡蠣(熬) 澤瀉 蜀漆(洗盡腥) 栝蔞根 葶藶子(熬) 海藻(洗去鹽) 商陸根(熬) 以上各等分
上七味 。 異搗下篩為散 。 更入臼中杵之 。 白飲和方寸匕 。 小便處 。 止後服 。
大病瘥後 。 從腰以下有水氣者 。 牡蠣澤瀉散主之 。 按大病瘥後 。 津液已傷 。 而從腰以下有水氣 。 是水蓄於陰分也 。 水蓄陰分 。 非咸不降 。 故以牡蠣澤瀉海藻鹹寒之性 。 入陰軟堅 。 而加蜀漆以通經隧 。 葶藶商陸以逐水邪 。 復以栝蔞根 。 於潤下導滯之中 。 迴護津液 。 為散服者 。 亦以病後當從緩治也 。
燒裩散
上取婦人中裩近隱處 。 剪燒灰 。 以水和服方寸匕 。 日三服 。 小便即利 。 陰頭微腫即愈 。 婦人病 。 取男子裩當燒灰 。
經云 。 傷寒陰陽易之為病 。 其人身體重 。 少氣 。 少腹裡急 。 或引陰中拘攣 。 熱上衝胸 。 頭重不欲舉 。 眼中生花 。 膝脛拘急者 。 此方主之 。 按大病新瘥 。 餘邪未盡 。 強合陰陽 。 二氣交感 。 互易為病 。 推其病本 。 感從前陰而入 。 仍當導其邪 。 使驅從前陰而出 。 故必小便利而始愈 。 方中單用燒裩一味 。 取其氣之所感 。 以類相從 。 古所傳禁方 。 有令人不可思議者 。 大率類是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