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恆論卷九

少陰〔前〕篇
( 凡外邪挾水而動之證 , 列於此篇 , 計二十七法 。 (據舒本校增) )
一 、 少陰之為病 , 脈微細 , 但欲寐 〔也〕 ( (是指迷迷糊糊似睡非睡的狀態 。 ) ) 。 原文281
【鄭論】 按此乃少陰提綱也 。 脈微細者 , 陽不足而陰有餘也 。 陽主開故寤 , 陰主闔故寐 。 寤則從陽 , 寐則從陰 , 故知邪入少陰也 。
【闡釋】 本條是少陰病的脈證提綱 。 少陰病 , 可分為直中與傳經兩種 : 寒邪直接侵襲少陰 , 一開始就是少陰證狀 , 為直中 ; 由他經發病而邪傳到少陰的 , 為傳經 。 傳經則以從太陽傳來的為多 , 此因太陽與少陰相為表裏 , 二者關係密切 , 太陽受病時 , 正氣旺者 , 邪就在太陽而解 , 正氣不足者 , 邪即乘虛而陷入少陰 ; 其次亦可從太陰傳入 。 少陰病是全身性虛寒證 , 較太陰病的脾胃陽虛更深一層 , 而為心腎陽虛 , 一派陰霾之氣 , 彌漫內外 , 故有四肢厥逆 , 惡寒踡臥 , 下利清穀 , 精神困倦等嚴重的陰盛陽微現象 。 但少陰之本屬陰而標屬陽 , 既可從陰化寒 , 又可從陽化熱 , 所以少陰是有寒化熱化的區別 , 也是有熱證的 , 後面將 敘 述 。
二 、 少陰病 , 始得之 , 反發熱 , 脈沉者 , 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。 原文301
【鄭論】 按既云少陰病 , 而脈(尚浮)〔當沉〕 , 雖有發熱 , 焉知非真陽外越乎 ? 然麻黃附子細辛 , 固屬少陰之法 , 學者總要審其發熱之原委 , 或有頭痛 、 身疼 , 或無頭痛 、 身疼 , 畏寒甚否 , 又審其色之青白 , 舌之黑乾潤黃 , 口渴之飲冷飲熱 , 小便之青長短赤 , 便得用藥之道 , 庶不致誤 , 原文反發熱三字 , 不可忽略 , 此臟係根蒂之所 , 不得草草讀去 , 務宜細心 。
【闡釋】 少陰病 , 當無熱惡寒 , 鄭氏曰 :「 反發熱三字 , 不可忽略 」。 反發熱者 , 邪在表也 , 脈沉為少陰裏證 , 此即太陽與少陰同病 , 故其治療方法 , 既不同於太陽 , 也不同於少陰 , 但又不離乎太陽和少陰 。 三陰必以溫經之藥為表 , 麻黃以解太陽少陰之寒 , 細辛 、 附子以溫少陰之經 , 俾外邪之深入者可出 , 而內陽亦不因之外越也 。
麻黃附子細辛湯 (校補)
麻黃 二兩(去節) 附子 一枚(炮 、 去皮 、 破八片) 細辛 二兩
上三味 , 以水一鬥 , 先煮麻黃 , 減去二升 , 去上沫 , 內諸藥 , 煮取三升 , 去渣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惡寒發熱 , 無汗而脈沉 , 是表裏同病 , 故用麻黃以發汗解表 , 附子以溫經扶陽 , 麻附配伍 , 可使體力增強而表邪易解 , 並使汗出表解而無損於心陽 ; 更益以細辛配麻黃 , 專走少陰 , 而助麻黃辛溫發散 。 三者合用 , 補散兼施 , 雖發微汗 , 無損於陽氣矣 , 故為溫經散寒之神劑 。 本方傷寒論治少陰病反發熱脈沉者 。 鄭氏用此方治忿嚏不已 , 治腰痛難於轉側 , 及周身皮膚浮腫 、 內冷身重三症 , 亦係取其溫經散寒的作用 。 筆者經驗認為本方治療慢性咽炎 、 喉炎有很好療效 。 因少陰經脈循於咽喉 , 挾舌本 , 故咽喉疼痛痹阻 , 屬少陰病者甚多 , 辨證無誤 , 皆藥到病除 。 又本方加乾薑 、 桂枝 、 甘草 , 可治寒邪入裏 , 表裏同病 , 惡寒發熱 , 口不渴 , 全身倦怠無力 , 但欲寐 。 時時背部惡寒 , 小便清長 , 咳甚痰多 , 全身骨節疼痛 , 項強 , 心累 , 手足酸軟無力之咳嗽 、 哮喘 , 傷寒虛弱之咳 、 喘 , 以及因傷寒引起之各種疾病數十種 , 屢獲顯效 。
三 、 少陰病 , 得之一二日 , 口中和 ( (就是舌面潤 , 口不苦 , 舌質不絳 , 唇不乾絳 , 不渴 。 ) ) , 其背惡寒者 , 當灸之 , 附子湯主之 。 原文304
【鄭論】 按背惡寒 , 口中和 , 證似太陽 , 而非少陰 , 何也 ? 太陽行身之背 , 惡寒乃太陽提綱 , 此以為少陰者 , 太陽底面即是少陰 , 少陰寒甚 , 溢於太陽地面 , 故惡寒而見於背 , 是亦裏病及表之驗也 , 故灸之 , 主以附子湯 , 皆是助陽祛陰之意也 。
【闡釋】 此節乃少陰陽虛寒盛的證狀和治法 , 採用艾灸之法與湯藥配合施用 。 灸法用於回陽救急 , 應灸膈俞 、 關元等穴 , 方劑用附子湯 , 亦取其溫經散寒 , 補益陽氣 。
附子湯 (校補)
附子 二枚(炮去皮破八片) 茯苓 三兩 人參 二兩 白朮 四兩 芍藥 三兩
上五味 , 以水八升 , 煮取三升 , 去渣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本方以附子名湯 , 目的在於溫補元陽以散寒邪 , 人參回生氣之源 , 再加茯苓 、 白朮健脾利濕 , 芍藥和血 , 同奏溫經逐寒 , 益氣健脾之功 , 為少陰固本禦邪之方也 。 本方推廣以治虛寒性之神經痛 、 肌肉痛 、 風寒或風濕性關節炎 , 或類風濕性關節炎 , 少腹寒涼隱痛等病證 , 都有療效 。
四 、 少陰病 , 得之二三日 , 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 , 以二三日無裏證 , 故微發汗也 。 原文302
【鄭論】 按少陰病 , 雖云二三日 , 並未現出病情 , 統以麻黃附子甘草〔湯〕微發汗 。 又云無裏證 , 是邪在表分 , 而非少陰證也 , 明甚 。 原文含含糊糊 , 未知所從 , 不敢強解 。
【闡釋】 本條和前二條相互聯繫 , 相互發明 , 皆為少陰初病 , 未見吐利逆冷諸裏證 , 先行發汗 , 預防裏證之治法 。 後者病勢較輕較緩 , 故以甘草易細辛 , 去細辛之辛散 , 益以甘草之甘緩 , 相機施治耳 。 鄭氏謂 :「 原文含含糊糊 , 未知所從 , 不敢強解 」。 似非確切之論 。
麻黃附子甘草湯方 (校補)
麻黃 二兩(去節) 附子 一枚(炮去皮破八片) 甘草 二兩(炙)
上三味 , 以水七升 , 先煮麻黃一兩沸 , 去上沫 , 內諸藥 , 煮取三升 , 去渣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本方即前麻黃附子細辛湯去細辛之辛散 , 加甘草之甘緩 , 此少陰感寒之微發汗法 , 也是溫經發表的方劑 , 用以微微發汗以治療病勢較輕的少陰兼太陽表症 。 近人推廣以治陽虛體質之感冒 , 寒邪侵入少陰之咳嗽 、 咽喉痛等證 。
五 、 少陰病 , 欲吐不吐 , 心煩 , 但欲寐 , 五六日自利而渴者 , 屬少陰也 。 虛 、 故引水自救 ; 若小便色白者 , 少陰 〔病〕 形悉具 。 小便白者 , 以下焦虛 , 有寒 , 不能制水 , 故令色白也 。 原文282
【鄭論】 按陰邪上干 , 故欲吐而不吐 , 以致心煩 , 但欲寐者 , 少陰之徵 , 五六日 , 自利而渴者 , 氣機下泄 , 腎氣不充於上也 。 虛 、 故引水自救 , 學者於此 , 當以飲冷 、 飲熱判之 , 舌苔之乾 、 潤判之 。 因邪熱自利之渴者 , 當以救腎水為急 , 因虛自利之渴者 , 當以救腎陽為先 。 至小便白 , 下焦火化不足 , 虛寒之的候 , 可以無疑也 。
【闡釋】 久病之人 , 小便黃者 , 陽氣未絕於內也 。 至下焦虛寒 , 不能制陰寒之水 , 不受陽熱蒸化而小便反白 , 故知久病而小便白者 , 皆危候也 。 少陰病形悉具者 , 指脈微細而沉 , 利不止 , 厥逆 , 乾嘔而煩 。 上有虛熱 , 下有實寒 , 法當用白通湯治之 。 然遽投熱藥 , 上有虛熱相拒 , 則水藥必將傾吐而出 , 故需用苦寒之豬膽汁 , 及鹹寒之童便 , 引之下行 , 乃能盡白通湯之力而收其效 。 但令腎水得從溫化 , 蒸氣上行 , 則心煩燥渴可愈 , 下行之小便 , 亦將色變矣 。
六 、 病人脈陰陽俱緊 , 反 (出汗)〔汗出〕 者 , 亡陽也 , 此屬少陰 , 法當咽痛 , 而復吐利 。 原文283
【鄭論】 按少陰乃封藏之所 , 脈現細微 , 乃是本象 , 今所現者緊 , 而反汗出 , 是陽亡於外 , 上逆而為吐 , 為咽痛 , 陽既上逆 , 而下部即寒 , 故見自利 。
【闡釋】 太陽傷寒 , 脈陰陽俱緊 , 是浮而緊 ; 少陰病 , 則陰陽俱緊 , 是沉而緊 , 此為寒邪已直侵少陰 。 陰證本不當有汗 , 現在反見汗出 , 此陰寒太甚 , 陽虛不能固外而從外脫 , 則上為吐 , 下為利 。 由於陰寒極盛 , 虛陽上浮 , 故咽痛 , 此類咽痛 , 大多不紅不腫 , 和實證咽痛完全不同 , 此為假熱真寒證 。 治以白通加童便 、 豬膽汁以回陽固脫 , 則諸證自愈 。
七 、 少陰病 , 脈微 , 不可發汗 , 亡陽故也 ; 陽已虛 , 尺脈弱澀者 , 復不可下 〔之〕 。 原文286
【鄭論】 按脈既微 , 本非可汗之證 , 汗之必亡陽 , 故曰不可發汗 ; 陽己虛 , 而尺脈又見澀 , 澀為血少 , 更不可以言下 , 此係根本之地 , 明示人汗 、 下之非法 , 當慎之也 。
【闡釋】 此節指出少陰病不可汗 、 下 。 然僅以脈來定少陰病 , 似不妥當 , 必須結合少陰證其他證狀來判定 。 少陰病 , 其脈微 , 為陽虛 , 當溫之 ; 尺脈弱澀者 , 尺主下焦 , 弱主氣不足 , 澀主陰不足 , 亦當溫 。 此條本為少陰禁汗禁下而設 , 故不言治 。 然溫經補陽之附子湯之類 , 即可治也 。
八 、 少陰病 , 下利 (者) , 若利自止 (者) , 惡寒而踡臥 , 手足溫者 , 可治 。 原文288
【鄭論】 按利止而手足溫 , 陽未盡也 。 若利止 , 手足逆冷不回 , 陽已絕矣 , 生死即在此處攸分 。
【闡釋】 下利 、 惡寒 、 踡臥是陰寒極盛 , 下利停止而手足轉溫 , 則中陽未絕 , 此乃陽氣回復陰寒去而裏和 , 所以說其病可治 , 但可治並不等於勿藥可愈 , 投以大劑四逆湯類 , 可以克日奏功 。
九 、 少陰病 , 惡寒而踡 , 時自煩 , 欲去衣被者 , 可治 。 原文289
【鄭論】 按少陰惡寒而自煩 , 欲去衣被者 , 真陽擾亂 , 陽欲外亡 、 而尚未出軀殼 , 故為可治 。 若去衣被 , 而汗出昏暈者 , 陽已外亡 , 法在不治 。
【闡釋】 鄭氏謂 :「 欲去衣被者 , 真陽擾亂 , 陽欲外亡 , 而尚未出軀殼 」。 實則此為陽氣來復與陰邪相爭 , 陽氣獲勝的現象 , 故曰可治 。 若再投以麻黃附子細辛湯 , 則諸證可早日告愈 。
十 、 少陰病 , 脈緊 , 至七八日 , 自下利 , 脈暴微 , 手足反溫 , 脈緊反去者 , 為欲解也 , 雖煩下利 , 必自 (止)〔愈〕 。 原文287
【鄭論】 按脈緊 , 是病進之徵 , 至漸自利 , 脈暴微 , 手足反溫 , 是陽回之驗 , 陽回雖見下利 , 必自愈 , 所患者手足不溫 , 脈緊不退耳 , 既已退矣 , 又何患乎 ?
【闡釋】 鄭氏謂 :「 手足反溫 , 是陽回之驗 , 陽回雖見下利 , 必自愈 。」 少陰病脈緊為裏寒盛 , 自下利 , 脈暴微者 , 陰寒內瀉也 , 是邪氣從下而解 ; 手足轉溫 , 是陽氣復 。 正復邪退 , 乃病有向愈之機矣 。
十一 、 少陰病 , 身體痛 , 手足寒 , 骨節痛 , 脈沉者 , 附子湯主之 。 原文305
【鄭論】 按脈沉者 , 邪在裏也 , 其人身體骨節寒痛 , 是脈與病合也 , 主以附子湯 , 亦溫經祛寒之意也 。
【闡釋】 本條主要是陽氣虛弱 , 故脈沉 , 邪在裏也 。 陽氣虛衰 , 不能充達於四肢 , 所以手足寒 ; 正由於陽氣虛弱 , 陰凝之氣 , 滯而不行 , 留著於經脈骨節之間 , 故身體痛 、 骨節痛 。 鄭氏曰 :「 脈與病合 , 主以附子湯 , 亦溫經祛寒之意也 」, 是正確的 。
十二 、 少陰病 , 吐利 , 〔手足逆冷〕 , 煩 (燥)〔躁〕 欲死者 , 吳茱萸湯主之 。 原文309
【鄭論】 按吐利而致煩(燥)〔躁〕欲死 , 此中宮陰陽兩亡 , 不交之甚者也 。 夫吐則亡陽 , 利則亡陰 , 陰陽兩亡 , 故有此候 , 主以吳茱萸湯 , 降逆安中 , 是的確不易之法也 。
【闡釋】 陽明證的食穀欲嘔 , 厥陰病的乾嘔吐涎沫 , 和本條的吐利 , 都是屬於虛寒證 , 皆可用吳茱萸湯治之 。 吐利 , 手足逆冷 , 而煩躁欲死 , 誠如鄭氏所說 :「 陰陽兩亡 , 主以吳茱萸湯 , 降逆安中 , 是的確不易之法 。」 手足逆冷與煩躁 , 乃因嘔吐繁劇所致 , 與真陽欲絕之四逆煩躁 , 根本不同 。 嘔吐由於寒邪犯胃 , 胃中虛冷 , 故用吳茱萸湯以驅寒溫胃 , 降逆止嘔 。
吳茱萸湯方 (校補)
吳茱萸 一升(洗) 人參 (三兩) 生薑 六兩(切) 大棗 十二枚(擘)
上四味 , 以水七升 , 煮取二升 , 去渣 , 溫服七合 , 日三服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按吳茱萸湯一方 , 乃溫中 、 降逆 、 補肝之劑也 。 吳茱辛溫 , 乃降逆補肝之品 , 逆氣降而吐自不作 , 即能補中 , 肝得補而木氣暢達 , 即不侮土 ; 生薑為治嘔之要藥 , 其辛溫與吳萸同聲相應 , 合大棗之甘 , 能調胃陽 , 復得人參甘寒 , 功專滋養脾陰 , 二土得補 , 皆具生機 , 轉運復行 , 煩躁自然立止 。 筆者曾用本方治厥陰乾嘔吐涎頭痛之症 , 屢用屢效 。 近人推廣用以治療胃腸炎 、 慢性胃炎和胃酸過多 , 都能使症狀緩解或痊癒 。
十三 、 少陰病 , 下利 , 白通湯主之 。 原文314
【鄭論】 按少陰下利 , 下元火衰也 。 主以白通湯 , 亦溫腎助陽 , 陽回利止之意也 。
【闡釋】 鄭氏云 :「 主以白通湯 , 亦溫腎助陽 , 陽回利止 」。 是正確的 , 但語焉不詳 , 特為之補出 。 此條屬少陰虛寒下利 , 從方治推測 , 用乾薑 、 附子 , 則知本證亦屬脾腎陽虛 。 腎中有真陽 , 為一身陽氣之本 , 脾胃為中陽之本 , 脾腎之陽俱虛 , 則陽氣不能達於四肢 , 所以必有脈微細 、 惡寒 、 四肢厥冷等候 。 加蔥白取其急通上下之陽氣 , 本證較四逆湯證嚴重 , 去甘草者 , 恐甘草緩薑 、 附之性 , 反掣急救回陽之肘 , 所以棄而不用 。
白通湯方 (校補)
蔥白 四莖 乾薑 一兩 附子 一枚(生 , 去皮 , 破八片)
上三味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 , 去渣 , 分溫再服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附子大辛大熱 , 火性迅發 , 無所不到 , 為回陽救逆第一藥品 , 能大補腎陽 。 乾薑辛烈溫散 , 能蕩盡陰邪之阻滯 , 迎陽歸舍 。 用蔥白而曰白通湯者 , 能通陽氣以破陰 , 此扶陽散寒止利之劑也 。 本方能通調周身上下之陽氣 , 為治陽隔於上之要方 。 筆者曾用此方治療高燒不退 , 以及慢性咽喉炎 , 取得滿意療效 。 患者雖注射針藥而燒不退 , 蓋此乃真寒假熱 , 陽隔於上也 。
十四 、 少陰病 , 下利 , 脈微者 , 與白通湯 ; 利不止 , 厥逆無脈 , 乾嘔煩者 , 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 。 服 (後)〔湯〕 脈暴 (脫)〔出〕 者死 , 微續者生 。 原文315
【鄭論】 按下利而用白通 , 直救其陽也 。 其脈暴〔出〕者 , 脫之機也 ; 其脈微續 , 生之兆也 。
【闡釋】 少陰病 , 下利脈微者 , 宜附子湯回陽以消陰 。 而用白通者 , 鄭氏說 :「 直救其陽也 」。 但服後利不止 , 厥逆無脈 , 乾嘔煩者 , 此陰盛陽虛的程度相當嚴重 , 陰盛隔陽 , 湯藥被陰邪所格拒 , 並非藥不對證 , 所以仍主白通湯 , 加入鹹寒苦降之豬膽汁 、 人尿 , 取其反佐作用 , 使熱藥不致被陰寒所格拒 , 以達到回陽救逆目的 。 服藥後其脈暴出者 , 正氣因發洩而脫也 , 故死 ; 脈微續者 , 陽氣漸復也 , 故生 。
白通加豬膽汁方 (校補)
蔥白 四莖 乾薑 一兩 附子 一枚(生 、 破八片) 人尿 五合 豬膽汁 一合
上五味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 , 去渣 , 內膽汁 , 人尿 , 和令相得 , 分溫再服 。 若無膽 , 亦可用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本方即白通湯加人尿 、 豬膽汁 。 白通湯之解見前 。 加人尿 、 豬膽汁 , 引陽藥達於至陰 , 而調二氣之格拒 , 通上下之陰陽 , 此方即 《 內經 》 反佐之法也 。 故證見寒極格熱 , 乾嘔而煩不受熱藥 , 下嚥即吐者 , 則為白通加豬膽汁湯證 。 推廣以治霍亂吐瀉之症 、 中風卒倒 , 其他暴卒及脫陽之症 , 皆建奇效 。
十五 、 少陰病 , 二三日不已 , 至四五日 , 腹痛 , 小便不利 , 四肢沉重疼痛 , 自下利者 , 此為有水氣 , 其人或咳 、 或小便利 , 或下利 , 或嘔者 , 真武湯主之 。 原文316
【鄭論】 按少陰腹痛 , 小便不利者 , 寒結於下 , 不能化下焦之陰也 。 四肢沉重 , 自下利者 , 陽氣下趨 , 不能達於四末也 。 其中或咳 、 或下利 、 或小便利 , 當從末議 , 不可混為一證也 。 原文主真武湯 , 是重寒水阻滯而設 , 學者不可固執 , 總在扶陽驅陰為要 。
【闡釋】 少陰病 , 腹痛是寒盛於內 , 小便不利是水不下行 , 四肢沉重疼痛是濕侵於外 , 自下利是水溢於內 。 此皆由陽虛不能化氣所致 。 真武湯主要作用在溫經扶陽 , 而不在利水 , 陽旺則寒水自然潛消 。
真武湯方 (校補)
茯苓 三兩 芍藥 三兩 白朮 二兩 生薑 三兩(切) 附子 一枚(炮去皮 , 破八片)
上五味 , 以水八升 , 煮取三升 , 去渣 , 溫服七合 , 日三服 。 若咳者 , 加五味子半升 , 細辛一兩 , 乾薑一兩 ; 若小便利者 , 去茯苓 ; 若下利者 , 去芍藥 , 加乾薑二兩 ; 若嘔者 , 去附子 , 加生薑足前為半斤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本方有溫有行 , 陰陽兩調 , 為溫陽行水之首選方 。 附子辛熱以壯腎陽 , 使水有所主 ; 白朮之燥以健脾 , 使水有所制 ; 生薑辛散 , 佐附子以補陽 , 於主水中有散水之意 ; 茯苓淡滲 , 佐白朮健脾 , 於制水中有利水作用 ; 本病腎陽既虛 , 腎陰也虧 , 附子 、 芍藥同用 , 兼能回陽保陰 , 但又以回陽行水為主 。 本方應用範圍較廣 , 凡是腎陽虛 , 因寒水而致的腹痛 , 小便不利 , 大便下利 , 腎炎 、 水腫 、 心力衰竭以及由於辛溫發汗太過而致汗多亡陽的頭眩心下悸 , 肉膶筋惕等證 , 效果顯著 。 筆者用之以治腎陽虛水泛為痰之咳嗽 、 哮喘 , 獲得滿意療效 。
十六 、 少陰病 , 下利清穀 , 裏寒外熱 , 手足厥逆 , 脈微欲絕 , 〔身〕 反不惡寒 , 其人面 (赤色)〔色赤〕 , 或腹痛 , 或乾嘔 , 或咽痛 , 或利止脈不出者 , 通脈四逆湯主之 (若脈即出者 , 愈) 。 原文317
【鄭論】 按下利清穀 , 其人面色赤 , 裏寒外熱 , 厥逆 , 脈微欲絕 , 種種病形 , 皆是危亡之候 , 但其人身反不惡寒 , 其陽猶在 , 尚未離根 ; 若惡寒身重甚 , 陽已離根 , 招之不易 , 服(白)通〔脈四逆〕湯 , 其脈即出而緩者生 , 其脈暴出者死 。
【闡釋】 本條之少陰病 , 實陰盛格陽於外之真寒假熱證 。 原文所載各證 , 皆是危亡之候 。 至脈微欲絕 , 較之四逆湯證的脈象不過沉或微細為嚴重 。 整個證狀或病情上都較四逆湯為重 , 故於四逆湯內倍用乾薑 , 並加重附子用量 , 以急驅內寒 , 挽行將越脫之陽氣 。 鄭氏說 :「 服通脈四逆湯 , 其脈即出而緩者生 , 其脈暴出者死 。」 其意與前十四條同 。
通脈四逆湯方 (校補)
甘草 二兩(炙) 附子 大者一枚(生用 、 去皮 、 破八片) 乾薑 三兩 , 強人可用四
兩
上三味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二合 , 去渣 , 分溫再服 , 其脈即出者愈 。 面赤色者 , 加蔥九莖 。 腹中痛者 , 去蔥加芍藥二兩 。 嘔者 , 加生薑二兩 。 咽痛者 , 去芍藥加桔梗一兩 。 利止脈不出者 , 去桔梗加入參二兩 。 病皆與方相應者 , 乃服之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本方即四逆湯倍乾薑加重附子用量 , 作用與四逆湯相同 , 但因其整個證狀都較四逆湯為嚴重 , 故加重其劑量 。 陳修園謂 :「 陽氣不能運行 , 宜四逆湯 ; 元陽虛甚 , 宜附子湯 ; 陰盛於下 , 格陽於上 , 宜白通湯 ; 陰盛於內 , 格陽於外 , 宜通脈四逆湯 。 蓋以生氣既離 , 亡在頃刻 , 若以柔緩之甘草為君 , 豈能急呼散陽而使返耶 ! 故倍用乾薑 , 而仍不減甘草者 , 恐散渙之餘 , 不能當薑附之猛 , 還借甘草以收全功也 」, 允稱恰當之釋 。 其主要作用是治療少陰格陽證 。 筆者治一初起惡寒發熱之患者 , 誤以為表實證 , 服麻黃湯而病不愈 。 體溫在 39℃左右 , 雖熱而不思飲 , 腹中痛 , 下肢冷 , 脈輕按浮大 , 重按則無 , 舌質淡 , 苔白 , 故斷為陰盛隔陽之證 , 以大劑通脈四逆湯治之 , 連服四劑 , 體溫降至 37℃ , 腹中痛及下肢冷告愈 。 繼以附子理中湯加味調理 , 鞏固療效 , 連服十劑而停藥 。
十七 、 少陰病 , 脈沉者 , 急溫之 , 〔宜〕 四逆 (輩)〔湯〕 。 原文323
【鄭論】 按少陰而見脈沉 , 裏寒甚已 , 法宜急溫以扶陽 , 庶可免危亡之禍 。
【闡釋】 少陰病脈本微細 , 今者輕取之微脈不見 , 重取之細脈兒亡 , 伏匿而至於沉 , 此寒邪深中於裏 , 殆將入臟 ; 則身重欲寐 , 下利 、 厥逆等證俱包括在內 , 實即危亡之候 ,「 急溫之 」 之意 , 為不可緩矣 。 如鄭氏所說 :「 法宜急溫以扶陽 , 庶可免危亡之禍 。」
十八 、 少陰病 , 飲食入口 (即)〔則〕 吐 , 心中溫溫欲吐 , 復不能吐 , 始得之 , 手足寒 , 脈弦遲者 , 此胸中實 , 不可下 〔也〕 , 當吐之 。 若膈上有寒飲 , 乾嘔者 , 不可吐也 , (急)〔當〕 溫之 , 宜四逆 (輩)〔湯〕 。 原文324
【鄭論】 按飲食入口即吐 , 有寒逆熱逆之別 , 此則手足寒 , 而脈見弦遲 , 是寒飲上逆之候 。 而非熱逆之候 。 既屬寒逆 , 法當溫中降逆 , 故云不可吐 , 不可下 , 主以四逆輩 , 實千古不易之確論也 。
【闡釋】 此節乃少陰病胸中有痰實與膈上有寒飲的辨證和治療 。 鄭氏所論不夠全面 , 茲特辨而明之 。 因胸中有痰涎等實邪阻滯 , 飲食入口則吐 ; 而心中慍慍欲吐 , 復不能吐 , 此宿痰膠滯 ; 手足寒是胸陽為痰濁所阻 , 不能通於四肢也 ; 弦脈主痰飲 , 弦而兼遲 , 是痰濁阻遏 , 陽氣不布之象 ; 胸中邪實 , 非攻下之劑所能驅除 。《 內經 》 謂 :「 其高者因而越之 」, 故當吐也 , 瓜蒂散證是也 。 但筆者用白礬溶水內 , 飲者即吐痰涎 , 較瓜蒂散簡便易行 , 屢用屢效者 。 若膈上有寒飲 , 證見乾嘔 , 此屬陽氣不化之寒飲 。 病痰飲者 , 當以溫藥和之 , 宜四逆湯以溫之 , 則寒去胃和 , 故不可吐也 。
十九 、 少陰病 , 下利 , 脈微澀 , 嘔而汗出 , 必數更衣 , 反少者 , 當溫其上 , 灸之 。 原文325
【鄭論】 按少陰下利脈微者 , 陽氣虛也 。 脈澀者 , 陰血弱也 。 嘔者 , 陰氣上逆也 。 汗出 , 陽亡於外也 。 必數更衣 , 陽從下陷也 。 灸其上者 , 下病上取 , 以升其陽 , 不使下陷也 。
【闡釋】 此節為陰虛血少而汗出亡陽者 , 用灸法以急救回陽也 。 鄭氏之按是正確的 。 灸其上者 , 百會穴是也 。 灸百會穴確有升陽作用 , 療效可靠 。 舉凡一切陽虛下陷的疾患 , 都可灸百會穴 , 不但起下陷之陽 , 並且有交通陰陽之妙 。 要知本證雖為陰陽兩虛 , 仍以陽虛為急 , 若以湯劑治療 , 即可選陰陽兼顧的方劑 , 四逆加人參湯可治之 。
二十 、 少陰病 , 吐利 , 手足不逆冷 , 反發熱者 , 不死 ; 脈不至者 , 灸少陰七壯 。 原文292
【鄭論】 按吐利而手足不逆冷者 , 陽尚未亡也 , 反發熱者 , 雖在不死之例 , 而陽已發於外也 , 急宜招之 。 倘發熱兼見汗出 , 則殆矣 , 所幸者無汗 , 故曰灸之 , 實以助陽也 。
【闡釋】 此節論少陰病陽復可治 , 脈不至者可灸 。 手足不逆冷 , 反發熱者 , 此陽氣來復也 。 脈不至者 , 由於吐利交作 , 正氣暴虛 , 致脈一時不能接續 , 灸少陰太谿穴 、 湧泉穴 ; 如欲其回陽驅陰 , 更可灸關元 、 氣海穴 , 以通陽復脈 。 正如鄭氏所說 :「 灸之實以助陽也 。」 凡此等證 , 內服與艾灸 , 可以並行不悖 , 湯劑可選用四逆輩 。
二十一 、 少陰病 , 惡寒 , 身踡而利 , 手足逆冷者 , 不治 。 原文295
【鄭論】 按惡寒 、 身踡而利 , 陽氣下趨已甚 , 又見手足逆冷 , 陽將盡也 , 法在不治之例 , 能急溫之 , 手足能溫者 , 尚可不死 。 原文雖云不治 , 醫者亦不得束手旁觀 , 能無僥倖之一愈也 。
【闡釋】 少陰病 , 純陰無陽者為不治 。 鄭氏說 :「 雖云不治 , 醫者亦不得束手旁觀 , 能無僥倖之一愈也 。」 筆者認為急投大劑四逆 、 白通一類方劑 , 或可挽救十之一二 。 舒馳遠說 :「 此證尚未至汗出息高 , 急投四逆加人參湯 , 或者不死 」。
二十二 、 少陰病 , 吐利 (煩燥)〔躁煩〕 , 四逆者 , 死 。 原文296
【鄭論】 按此條係吳茱萸湯證 , 何以前不言死 , 而此言死也 , 又見其四逆故也 。
【闡釋】 此條與前12條吳茱萸湯證相同 , 何以前不言死 , 而此言死也 , 何故 ? 必是已用理中 、 四逆 、 白通諸湯治之不愈 , 轉加躁煩 , 四肢厥逆 , 不死何待 ? 亦即鄭氏所說 :「 又見其四逆故也 」。 非死不可 。
二十三 、 少陰病 , 下利止而頭眩 , 時時自冒者 ( (冒者 , 如以物蔽目的意思 , 這裏是指眼發昏黑 , 目無所見的昏暈而言 。 ) ) , 死 。 原文297
【鄭論】 按下利既止 , 應乎不死 , 此以死論者 , 以其時時頭眩自冒 , 冒者何 ? 是陽欲從上脫也 。 諸書云 :「 陽回利止則生 , 陰盡利止則死 」。 余觀此條 , 時時眩冒 , 陽將脫而未脫 , 急急回陽 , 或者可救 。 總之陽回利止 , 精神健旺 , 陰盡利止 , 精神憊極 , 大有攸分 。
【闡釋】 下利雖止 , 而頭眩 , 時時自冒 , 是陰竭於下 , 陽欲脫於上之極危候 , 急投大劑回陽之品 , 如鄭氏所說 :「 陽將脫而未脫 , 急急回陽 , 或者可救 」 之謂矣 。
二十四 、 少陰病 , 四逆 , 惡寒而身踡 , 脈不至 , (而)〔不〕 煩而 (燥)〔躁〕 者 , 死 。 原文298
【鄭論】 按惡寒 、 身踡四逆 , 陽衰已極之候 , 況脈既不至 , 陽已不能達於外也 , 兼見煩(燥)〔躁〕 , 煩出於心 , (燥)〔躁〕出於腎 , 心腎不交 , 方有此候 , 今竟如是 , 其人安得不死 ?
【闡釋】 鄭氏據原文以釋 , 是正確的 , 最後曰 :「 其人安得不死 」。 筆者認為少陰一證 , 但令有一線微陽 , 即有再生之機 , 醫者志在救危 , 可用重劑通脈四逆湯救危亡於萬一 , 以盡醫者天職 。
二十五 、 少陰病 , 六七日 , 息高者 ( (指呼吸淺表 , 不能作深長的呼吸 , 甚至呼氣多而吸氣少的意) ) , 死 。 原文299
【鄭論】 按息高而在陽明 , 未犯少陰 , 尚可不死 。 若在少陰 , 少陰乃根本之地 , 先天之真陽寄焉 , 真陽喜藏而不喜露 , 今見息高 , 是腎氣上奔 , 陰陽離絕 , 危亡轉瞬 , 故知其必死 。 又曰 : 陽明少陰從何分別乎 ? 陽明者 , 胃脈鼓指 , 而尺脈沉細 , 口熱氣粗 , 多係有餘 ; 若少陰者 , 尺大而空 , 或弦勁鼓指 , 爪 、 甲 、 唇 、 舌青黑 , 遺尿等形 , 多係純陰無陽 , 故知之也 。 更有新久之不同 , 病形之迥異為別 。
【闡釋】 息高有陽明少陰之別 , 陽明多係有餘之證 , 少陰則為純陰無陽 。 少陰病而見息高 , 此腎氣下絕 , 肺氣上脫 , 為上下離絕之象 , 故知其必死 。 若能於六七日之前 , 見微知機 , 用大劑通脈四逆湯加收固腎氣藥品治之 , 或可免於死亡 。 至鄭氏所釋陽明 、 少陰息高之分 , 則可指導臨證 。
二十六 、 少陰病 、 脈微 、 細 、 沉 , 但欲臥 , 汗出不煩 , 自欲吐 , 至五六日 , 自利 , 復煩躁不得臥寐者 , 死 。 原文300
【鄭論】 按欲臥而轉至不得臥 , 陰陽不交甚已 , 又加以煩躁自利 , 安得不死 ?
【闡釋】 脈微 、 細 、 沉 , 但欲臥 , 是少陰本證 。 汗出不煩是陽氣外亡 , 自欲吐為陰邪上逆 。 蓋至此未為死證 , 當急用四逆 、 白通回陽以救之 。 若失此不治 , 至五六日 , 如鄭氏所釋 :「 陰陽不交甚已 , 又加以煩躁自利 , 安得不死 ?」 此即陽虛已脫 , 陰盛轉加 , 陰陽離絕而死矣 。
二十七 、 少陰負趺陽者 ( (脈小於趺陽脈 。 少陰即太谿脈 , 趺陽即衝陽脈 。 少陰負趺陽 , 謂太谿脈小於趺陽脈) ) , 為順也 。 原文362後段
【鄭論】 按少陰為水臟 , 趺陽為土臟 , 今少陰負趺陽者 , 土足以制水 , 水即汜溢 , 得土以拌之 , 水有所歸 , 不至橫流為災 , 故為順也 。
【闡釋】 少陰為腎經 , 屬水 , 其脈在太谿穴 ; 趺陽為胃經 , 屬土 , 其脈在衝陽穴 ; 少陰負趺陽 , 則脾胃的穀氣猶盛 , 其病雖危 , 而正氣仍可奮起抗邪 , 所以為順 , 亦即其病可以轉危為安 。
少陰〔後〕篇
( 凡外邪挾火而動之證 , 列於此篇 , 計十七法(據舒本校補) )
一 、 少陰病 , 欲解時 , 從子至寅上 。 原文291
【鄭論】 按子醜寅 , 係少陰之旺時 , 凡病氣之衰 , 亦於旺時即解 , 此亦邪不勝正之說也 。
【闡釋】 六經都有欲解時一條 , 一般都在該經主氣之時 , 得旺氣而解 。 本條不解於陰盛的時候 , 而獨解於陽生之時 , 即子醜寅時 , (晨三至上午十時)是因陽長而陰消 , 陽進則陰退 , 正所謂陰得陽則解也 。 由是推之 , 少陰所重者在真陽 , 明矣 。
二 、 少陰病 , 脈細沉數 , 病為在裏 , 不可發汗 。 原文285
【鄭論】 按少陰為蟄藏之府 , 原不在發汗之例 , 當審其協火而動 , 與協水而動 , 二者之間 , 便得用藥之妙也 。 若協火而動 , 汗之則亡陰 , 協水而動 , 汗之則亡陽 , 不可不知 。
【闡釋】 本條指出脈細 、 沉 、 數 , 是少陰裏證的脈象 。 細為血虛 , 沉為在裏 , 數脈與沉細並見 , 且不發熱 , 不能認數為熱而誤以汗解 。 鄭氏所論 , 明確可從 。
三 、 少陰中風 , 脈陽微陰浮者 , 為欲愈 。
【鄭論】 按少陰中風 , 果現何等病形 , 而只曰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, 令人不解 。 況中風有閉 、 脫之不同 , 在少陰則為中藏之候 , 生死即在轉瞬之間 , 不得含糊立論也 , 恐有遺誤 。
【闡釋】 本條少陰中風 , 僅言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, 而忽略證狀 敘 述 。 應脈證互參 , 則診斷才能正確 。 故鄭氏說 :「 中風有閉 、 脫之不同 , 在少陰則為中臟之候 , 生死即在轉瞬之間 , 不得含糊立論 , 恐有遺誤 」。 舒馳遠亦云 :「 外證云何 ? 若不挈明外證 , 奚從辨之 」, 亦對此持懷疑態度 。
四 、 少陰病 , 咳而下利 , 譫語者 , 被火〔氣〕劫故也 , 小便必難 , 以強責少陰汗 ( (強責少陰汗是不當發汗而強用發汗的方法 。 ) ) 也 原文284
【鄭論】 按下利 、 譫語而咳 , 在陽明為胃火攻劫所致 , 在少陰為強責其汗 , 血液被奪 , 以致陰虧而火旺 , 亦有此候 。
【闡釋】 下利為少陰之本病 , 惟咳而譫語 , 則為少陰證所本無 , 所以致此變證者 , 如鄭氏所說 :「 在少陰為強責其汗 , 血液被奪 , 以致陰虧而火旺 。」 可用調胃承氣湯使腑滯下行 , 則燥熱之氣除 , 而咳與譫語可愈 。
五 、 少陰病 , 八九日 , 一身手足盡熱者 , 以熱在膀胱 , 必便血也 。 原文293
【鄭論】 按膀胱有熱 , 必口渴飲冷 , 小便不利 , 或短赤等情 , 此以少陰病而延至八九日 , 一身手足盡熱 , 是邪在表 , 而並未在裏 , 又焉知非陽越於外乎 ? 況又未見膀胱腑證情形 , 而曰熱在膀胱 , 必便血 , 不能無疑 。
【闡釋】 鄭氏曰 :「 未見膀胱腑證情形 , 而曰熱在膀胱 , 必便血 , 不能無疑 。」 夫病在少陰 , 一般是不發熱的 , 今少陰病至八九日 , 不見少陰虛寒證 , 而見一身手足盡熱 , 寒邪已化為熱 , 是為病由陰轉陽 , 腎移熱於膀胱 , 氣病及血 , 引起迫血妄行而見便血 , 此乃陽回太過之象 , 如此注釋 , 可解鄭氏之疑 。 以便血證治法 , 柯韻伯指出輕則豬苓湯 , 重則黃連阿膠湯 , 可供臨證參考 。
六 、 少陰病 , 但厥無汗 , 而強發之 , 必動其血 , 未知從何道出 , 或從口鼻 , 或從目出 〔者〕 , 是名 (厥上竭下)〔下厥上竭〕 ( (厥逆因於下焦陽虛 , 故稱下厥 , 陰血因上出而耗竭 , 故稱上竭 。 ) ) 為難治 。 原文294
【鄭論】 按少陰病 , 厥亦已重矣 , 無汗則幸矣 , 而強汗之 , 是逼陽於外 , 血即不動亦動矣 。 血或從上從下 , 原不可定 , 此名曰(厥上竭下) , 〔下厥上竭〕為難治 , 確乎不爽 。
【闡釋】 少陰病 , 若因其無汗而強發之 , 則既傷其陽 , 復竭其陰 , 勢必厥逆不除 , 更動其血 , 逼血上出 , 致陽亡於下而厥 , 陰涸於上而竭 , 下厥上竭 , 屬誤治危候 , 故曰難治 。 唯景岳六味回陽飲 , 滋陰回陽並用 , 或可治此危候 。
七 、 少陰病 , 得之二三日以上 , 心中煩 , 不得 (眠)〔臥〕 , 黃連阿膠湯主之 。 原文303
【鄭論】 按此條即少陰挾火而動之候 , 余於六經定法已言之 , 茲不贅 。
【闡釋】 此條鄭氏於 《 醫理真傳 》 六經定法已言之 , 可參閱 。 按此乃寒邪化熱 , 血液受傷之候 。 本證的心煩 , 與心 、 腎有密切關係 , 腎屬水 , 心屬火 , 腎水不足 , 心火有餘 , 水不升 , 火不降 , 心腎不交 , 故不得臥 ; 又腎水不足 , 不能制其心火 , 故心煩 , 必得滋其腎陰 , 制其心火 , 斯為正治 , 黃連阿膠湯主之是也 。
黃連阿膠湯方 (校補)
黃連 四兩 黃芩 二兩 芍藥 二兩 雞子黃 二枚 阿膠 三兩
上五味 , 以水六升 , 先煮三物 , 取二升 , 去渣 , 內膠烊盡 , 小冷 , 內雞子黃 , 攪令相得 , 溫服七合 , 日三服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按黃連阿膠湯一方 , 乃交陰陽之方 , 實養陰清熱之方也 。 夫此方本為少陰熱化症而為心煩不得臥者立法 。 蓋心煩者 , 坎中之精不能上交於心 ; 不得臥者 , 離中之陰不能下降於腎 。 方中芩 、 連 、 芍藥之苦 , 直清其熱 ; 又得雞子黃以補離中之氣 , 阿膠以補坎中之精 , 坎 、 離得補 , 陰 、 陽之氣自調 , 升 、 降不乖 , 而水 、 火互為其根矣 。 因本方能育陰制陽 , 使心腎相交 , 升降協調 , 故能治多種失眠症 。 筆者治陽虛陰盛之患者 , 用大劑扶陽藥品 , 病者服此等熱藥 , 服至周身發熱難安時 , 然後與以一劑滋陰之藥 , 以斂其所復之陽 , 陽得陰斂 , 而陽有所依 , 自然互根相濟 , 而病癒矣 。 所選用之方劑 , 即此黃連阿膠湯 , 屢用而效者 。 又治高血壓及卒中之陰虛火旺 , 手足心煩熱 、 面熱赤 、 或譫妄者 。
八 、 少陰病 , 二三日至四五者 , 腹痛 , 小便不利 , 下利不止 , 便膿血者 , 桃花湯主之 。 原文307
【鄭論】 按腹痛 、 小便不利者 , 寒結於下也 。 下利不止者 , 是陰寒阻截膀胱運行之機也 。 便膿血者 , 下利過甚 , 而腸中之脂膏 , 亦與之俱下也 。 主以桃花湯者 , 溫中化氣 , 鎮塞海底之意 , 誠良法也 。
【闡釋】 本條 敘 述桃花湯的證狀較為詳細 , 當與下條合看 , 也是屬於虛寒性的下利 。 鄭氏謂 :「 主以桃花湯者 , 溫中化氣 , 鎮塞海底之意 」。 方與證合 , 不再贅述 。
九 、 少陰病 , 下利 , 便膿血者 , 桃花湯主之 。 少陰病 , 〔下利〕 , 便膿血者 , 可刺 。 原文306 、 308
【鄭論】 按桃花湯 , 乃治少陰虛寒下利的方 , 若濕熱下利者 , 斷乎不可 。
【闡釋】 此屬少陰病虛寒性的下利便膿血證 。 脾腎陽氣不足 , 腸胃虛寒 , 下焦不能固攝所致 。 故本證下利 , 必定滑脫不禁 , 並有脈沉細或腹痛喜按等虛寒性的脈證 , 沒有裏急後重和肛門灼熱的感覺 , 色澤暗晦 , 或血色淺淡 , 其氣不臭等 ; 而熱性下利便膿血 , 血色鮮明 , 氣味很臭 , 有裏急後重 , 肛門灼熱的感覺 , 兩者根本是不同的 。 故鄭氏說 :「 桃花湯乃治少陰虛寒下利的方 , 若濕熱下利者 , 斷乎不可 」。 此證也可採用針刺法治療 , 原文未言穴位 。 常器之云 : 可刺足少陰幽門 、 交信二穴 。 刺以泄其邪 , 通行其經絡 , 則其病可愈 。
桃花湯方 (校補)
赤石脂 一斤(一半全用 , 一半篩末) 乾薑 一兩 粳米 一升
上三味 , 以水七升 , 煮米令熟 , 去渣 , 溫服七合 , 內赤石脂末方寸匕 , 日三服 , 若一服愈 , 余勿服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李時珍曰 : 取赤石脂之重澀 , 入下焦血分而固脫 ; 乾薑之辛溫 , 暖下焦氣分而補虛 , 粳米之甘溫 , 佐石脂 、 乾薑而潤腸胃也 。」 為溫中 、 澀腸 、 固脫之方 。 故廣泛用於虛寒滑脫之久痢 、 久泄有顯著療效 。
十 、 少陰病 , 下利 、 咽痛 , 胸滿 、 心煩 (者) 豬膚湯主之 。 原文
【鄭論】 按少陰證 , 而用豬膚湯者 , 協火而動之的候也 。 若協水而動 , 斷不用此 , 學者務宜於六經定法上探求 , 協火協水病情 , 便得其要也 。
【闡釋】 鄭氏說 :「 少陰證 , 而用豬膚湯者 , 協火而動之的候也 。」 少陰協火而動者何 ? 病人真陽素旺 , 客邪入而附之 , 即從陽化而為熱 , 邪熱下注則下利 , 利則陰氣更傷 , 因而虛火上炎 , 產生咽痛 、 胸滿心煩等證 。 且利久必傷脾 , 脾虛津亦難復 , 故用豬膚湯滋陰潤燥和中以治下利止咽痛 。
豬膚湯方 (校補)
豬膚 一斤
上一味 , 以水一鬥 , 煮取五升 , 去渣 , 加白蜜一升 , 白粉五合 , 熬香 , 和令相得 , 溫分六服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本方乃滋潤平補之劑 , 豬膚鹹寒入腎 , 滋腎水而清熱潤燥 , 白蜜甘寒潤肺 , 清上炎之虛火而利咽 , 白粉即白米粉甘緩和中 , 扶脾止利 , 使下利止 , 津液來復 , 虛火降斂 , 則咽痛 、 胸滿 、 心煩諸證均可消除 , 為治療少陰熱化 , 津液下泄 , 虛火上炎之良方 。
十一 、 少陰病 , 二三日 , 咽痛者 , 可與甘草湯 ; 不差 (者) ( (病勢減輕的意思 。 ) ) , (宜) 與 (吉更)〔桔梗〕 湯 。 原文311
按甘草湯與(吉更)〔桔梗〕湯 , 二方皆苦甘化陰之方 , 實治少陰協火而動 , 上攻於咽之方也 , 不可概作此論 。
【闡釋】 咽痛一證 , 陰證陽證都有 。 此言咽痛者 , 蓋少陰客熱之咽痛 , 不兼及其它證狀 , 而豈病情較輕 , 所以只用一味甘草湯以清火解熱 ; 如果服後不愈者 , 當為咽喉有痰熱交阻之故 , 桔梗湯開肺驅痰治之 。 若為陰症之咽痛 , 投以此方則無效 。 故鄭氏曰 :「 不可概作此論 」 矣
甘草湯 (校補)
甘草 二兩
上一味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半 , 去渣 , 溫服七合 , 日二服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本方僅生甘草一味 , 乃從長桑君以後相傳之神方 。 具清熱 、 潤燥 、 和偏 、 緩急 、 化毒 、 補中之力 , 應該重用才能發揮療效 。《 肘後方 》 以治 「 肺痿咳嗽吐涎沫 , 心中溫溫 , 煩躁而不渴者 。」 筆者常用此方治久病患者之中藥毒者 , (包括西藥中毒 , 即產生抗藥性)必先解其藥毒 , 然後才有療效 。 但必需重其劑量 , 服後肚瀉 , 屙風泡沫涎 , 帶烏黑色 , 藥毒解矣 。
桔梗湯方 (校補)
桔梗 一兩 甘草 二兩
上二味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 , 去渣 , 溫分再服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本方即甘草湯內加桔梗 , 桔梗有宣肺豁痰 , 排膿消炎的作用 , 合之以治咽喉痛 , 為治咽喉痛之祖方 。《 金匱 》 用以治肺癰虛證 。 筆者常用本方治風熱為患之咽喉腫痛病者 , 屢用屢效 , 但劑量必重 , 否則無效 。
十二 、 少陰病 , 咽中痛 , 半夏散及湯主之 。 少陰病 , 咽中傷 , 生瘡 , 不能語言 , 聲不出者 , 苦酒 ( (就是酸醋 。 ) ) 湯主之 。 原文313 、 312
【鄭論】 按此條皆少陰協火而動 , 上攻咽喉所致 , 觀所主之方 , 純是苦甘之劑 , 則得此病之實據也 。
【闡釋】 本條前段咽中痛 , 乃陰寒外束 , 陽邪鬱聚不得伸達 , 鬱而化火 , 除咽痛之外 , 應伴有惡寒 、 氣逆 、 欲嘔等證狀 。 後段先言咽中傷 , 而後言生瘡 , 則因傷而成瘡可知 , 至於不能言語 , 風痰互結 , 咽部糜爛而有所阻滯 , 聲乃不出 , 此證較咽中痛為重 。 鄭氏說 :「 觀所主二方 , 純是苦甘之劑 , 則知此病是少陰協火而動 , 上攻咽喉所致 」。 所論極是 。
總的來說 , 咽痛一證 , 陰證陽證都有 , 最難辨認 。 到於少陰咽痛 , 雖識之而用溫裏之劑 , 又多畏而不敢輕投 , 而溫法又各有別 , 不容概施 。 如少陰前篇6條之咽痛 , 此為假熱真寒證 , 白通湯加童便之證也 。 16 條之咽痛 , 此為陰盛於內 , 隔陽於外 , 通脈四逆湯證也 。 至於本篇10條之咽痛 , 為下利傷陰 , 虛火上亢 , 與11條之咽痛 , 皆少陰證協火而動之的候 , 前者治以豬膚湯 , 後者治以甘草湯 , 不差者 , 治以桔梗湯 , 此皆苦甘化陰之方 。 12 條之咽中痛 , 治以半夏散及湯 ; 咽中傷 , 生瘡 , 不能語言 , 聲不出者 , 又當以苦酒湯治之 。 此亦屬少陰協火而動 , 上攻咽喉所致 。 以上所述雖同為少陰病之咽痛 , 而證有輕重 , 方亦有緩急 , 其不取寒涼直折一也 。 筆者師鄭氏之意 , 凡遇此類患者 , 先以炮薑甘草湯合桔梗湯治之 , 然後視證之輕重 , 或用附子理中湯 , 或用白通湯 、 通脈四逆湯治之 。 但少陰腎經之脈 , 循喉嚨 , 挾舌本 , 故加補腎藥物 , 療效更佳 。
半夏散及湯方 (校補)
半夏 (洗) 桂枝 (去皮) 甘草 (炙)
上三味 , 等分 , 各別搗篩已 , 合治之 。 白飲和 , 服方寸匕 , 日三服 。 若不能服散者 , 以水一升 , 煎七沸 , 內散兩方寸匕 , 更煮三沸 , 下火令小冷 , 少少嚥之 。 半夏有毒 , 不當散服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本方以半夏開結降痰 , 桂枝疏風散寒 , 甘草止痛和中 。 凡咽痛由於風寒外束而痰多者 , 宜用本方 。 其取捨在於是否有表證 , 否則 , 縱然陰虛火動 , 亦不適合 。
苦酒湯方 (校補)
半夏 (洗破如棗核)十四枚 雞子 一枚(去黃 , 內上苦酒 , 著雞子殼中)
上二味 , 內半夏苦酒中 , 以雞子殼置刀環中 , 安火上 , 令三沸 , 去渣 , 少少含咽之 。 不差 , 更作三劑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半夏辛溫滑利 , 以開上焦痰熱之結邪 ; 但半夏辛燥 , 故佐以雞子清之甘寒 , 潤燥止痛 ; 更以苦酒消腫斂瘡 。 三者相合 , 可達散結祛痰 , 消腫止痛的作用 。 本方應注意 「 少少含咽之 」 服法 , 使藥效能持續作用於咽部 。 今人少有用此方者 。
十三 、 少陰病 , 四逆 , 其人或咳 、 或悸 、 或小便不利 , 或腹中痛 , 或 (上輕)〔泄利〕 下重者 , 四逆散主之 。 原文318
【鄭論】 按少陰病 , 而至四逆 , 陽微陰盛也 。 其中或咳或悸者 , 水氣上干也 ; 小便不利者 , 陽不化陰也 ; 腹痛下重 , 陰寒之極也 。 法宜大劑回陽為是 , 而此以四逆散主之 , 吾甚不解 。
【闡釋】 歷代諸家注解本條 , 皆謂本證四逆是由於肝氣鬱結 , 陽鬱於裏 , 不能通達四肢 , 所以逆冷 。 對治以四逆散 , 亦為之曲解 , 使其符合條文 。 鄭氏則認為此條乃少陰虛寒證 , 法宜大劑回陽 。 根據原文之義 , 當以鄭說為是 , 筆者從之 。
四逆散方 (校補)
甘草 (炙) 枳實 (破 、 水漬 、 炙乾) 柴胡 芍藥
上四味 , 各十分 , 搗篩 , 白飲和服方寸匕 , 日三服 。 咳者 , 加五味子 、 乾薑各五分 , 並主下利 。 悸者 , 加桂枝五分 。 小便不利者 , 加茯苓五分 。 腹中痛者 , 加附子一枚 , 炮令坼 。 泄利下重者 , 先以水五升 , 煮薤白三升 , 煮取三升 , 去渣 , 以散三方寸匕 , 內湯中 , 煮取一升半 , 分溫再服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本方為宣達鬱滯之劑 , 亦和解之方 。 用柴胡宣陽解鬱使陽氣外達 , 枳實破滯氣 , 芍藥和血 , 甘草緩中調胃以解鬱熱 。 柴胡甘草同用 , 和中疏鬱 ; 枳實芍藥同用 , 通經散結 。 所治四逆 , 不屬於陰盛陽虛的少陰病範圍 , 而方中並無一味辛熱回陽之品可以概見 。 本方適用於肝鬱氣滯 , 肝胃失調所引起之多種疾病 。 後世乎肝諸方 , 如局方逍遙散 , 皆此方化裁 。
十四 、 少陰病 , 下利六七日 , 咳而嘔渴 , 心煩不得眠者 , 豬苓湯主之 。 原文319
【鄭論】 按此條乃少陰協熱下利之的候也 。 咳而嘔者 , 熱上壅也 ; 渴而心煩不得眠者 , 內熱擾攘不安之象也 , 法宜清潤為要 。
【闡釋】 本條為陰虛兼水熱互結之證 。 由於水熱互結在裏 , 水滲大腸則利 , 犯肺則咳 , 犯胃則嘔 , 津不化則渴 , 陰虛陽亢則心煩不得眠 。 亦即鄭氏所說 :「 乃少陰協熱下利之的候也 。」 用豬苓湯育陰清熱利水 , 乃對症之良方 。
十五 、 少陰病 , 得之二三日 , (而) 口燥咽乾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320
【鄭論】 按少陰病 , 而用至大承氣湯者 , 以少陰為水臟 , 宜乎口咽潤澤 , 今見口燥咽乾 , 是少陰協火而旺之的候 。 火盛則陰虧 , 恐真陰為火灼盡 , 而命不永 , 故宜急下之以存陰 。 但此證只憑口燥咽乾而定為急下 , 余每常見口燥咽乾而不渴 , 舌尚潤滑 , 小便清長 , 治之不外扶陽 , 陽氣上升 , 則口燥咽乾自愈 。 若此證 , 斷為急下 , 務要察其口咽乾而喜飲冷 , 氣粗而蒸手 , 小便短赤痛 , 脈健有力 , 方可以主急下法 , 否則 , 斷乎不可 。
【闡釋】 自此以下三節 , 皆言急下 。 少陰協火之證 , 口燥咽乾外 , 必有陽明胃實諸證兼見 , 如喜冷惡熱 , 氣粗蒸手 , 小便短赤而痛 , 脈健有力 , 方可主以急下 。 若口燥咽乾而不渴 , 舌尚潤滑 , 小便清長 , 不能急下 , 治之不外扶陽 。 急下與扶陽兩法 , 不可混淆 , 若見證是少陰挾火之證 , 復轉陽明 , 方可用大承氣湯急下之 。 口燥咽乾而不見陽明胃實諸證兼見 , 筆者治此證 , 先用甘草乾薑湯加桔梗治之 , 如服後無不良反映 , 則繼用附子理中湯以扶陽 , 陽氣上升 , 則口燥咽乾自愈 。
十六 、 少陰病 , 自利清水 , 色純青 , 心下必痛 , 口乾燥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321
【鄭論】 按少陰下利清水 , 青色 , 似乎虛寒 , 不知邪火入於少陰 , 火動於中 , 水液不藏 , 不待轉樞 , 隨氣機而下泄 , 兼見心痛 , 口乾燥者 , 邪火傷陰之明驗也 。 若不急為下之 , 火盛陰虧 , 便非佳兆 。 若此等證 。 務要細心 , 不可猛浪 , 總要求其真實火象 , 便不錯誤 。
【闡釋】 少陰下利 , 多稀薄清冷 , 或下利清穀 , 治宜急溫 。 本條自利清水 , 所下皆青黑色污水 , 且有心下痛 , 口乾燥 , 鄭氏指為 「 邪火傷陰之明驗也 」。 失此不治 , 真陰將隨之消亡 , 故用大承氣湯急下存陰 , 實 《 內經 》 通因通用之法 。
十七 、 少陰病 , 六七日 , 腹脹不大便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322
【鄭論】 按腹脹不大便 , 亦有寒熱之別 , 寒結於下 , 閉其大便運行之機 , 為之寒閉 , 法宜大辛大溫 , 俾寒解氣通 , 自然脹者不脹 , 而不便者便矣 。 若熱閉下焦 , 阻其運行之機而作者 , 法宜急下 , 此不易之法 。 大約此證 , 是為熱結少陰者說法也 。
【闡釋】 此條亦見於本書卷六陽明下篇七條 , 可互相參看 。 鄭氏說 :「 腹脹不大便 , 有寒熱之別 。」 宜急下者 , 為熱閉下焦 , 阻其運行之機 。 若寒閉者 , 法宜大辛大溫 , 俾寒解氣通 , 則諸證自愈 。 臨證時務須全面分析 , 始不有誤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