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恆論卷五

陽明中篇
( 凡外邪盡入胃腑 , 謂之正陽陽明 , 列於此篇 , 計三十一法(據舒本校增) )
一 、 陽明之為病 , 胃家實 〔是也〕 。 原文180
【鄭論】 陽明乃多氣多血之府 , 邪至陽明(躁)〔燥〕地 , 與胃合成一家 , 其邪易實 , 故病見邪盛者極多 , 故曰胃家實 。
【闡釋】 「 胃家實 」 三字是陽明病的提綱 。 胃家包括腸 、 胃而言 ,「 實 」 字有廣義和狹義的區別 , 廣義包括經腑兩證 , 狹義就是單指陽明腑證而言 。《 內經 》 所說 「 邪氣盛則實 」 並不僅指有形結滯而言 。 食物積滯而實者 , 承氣證 ; 熱邪積滯而實者 , 白虎證 。
二 、 傷寒三日 , 陽明脈大 。 原文186
【鄭論】 一日太陽 , 二日陽明 , 三日少陽 , 乃傳經之次第 。 今三日而見脈大 , 可知其邪未傳少陽 , 而仍在陽明也 , 何以知之 , 浮為太陽 , 大為陽明 , 弦為少陽故也 。
【闡釋】 陽明病的脈大 , 必然大而有力 , 假使大而無力 , 或浮大無根 , 那就不一定全屬於陽明病 。 此云三日陽明脈大者 , 謂不兼太陽陽明之浮大 , 亦不兼少陽陽明之弦大 , 而正見正陽陽明之大脈也 。
三 、 傷寒發熱無汗 , 嘔不能食 , 而反汗出濈濈然者 , 是轉屬陽明也 。 原文185後段
【鄭論】 按發熱無汗 , 寒傷營也 , 嘔不能食 , 太陽有寒也 , 汗出濈濈然者 , 寒邪外出也 。 此曰轉屬陽明 , 果何所見而然乎 ? 余甚不解 。
【闡釋】 鄭氏將 《 傷寒論 》 185條分作兩條 , 前段列入陽明上篇9條 , 本條即後段 。 傷寒發熱無汗 , 嘔不能食 , 是少陽小柴胡證 , 不因發汗而反汗出濈濈然者 , 此由少陽轉屬陽明也 , 如此注釋 , 鄭氏之不解可解矣 。
四 、 傷寒轉 (屬)〔係〕 陽明者 , 〔其人〕 濈然微汗出也 。 原文188
【鄭論】 按轉屬陽明 , 必有陽明證足徵 , 或見肌肉之間大熱 , 而又見口渴飲冷 , 氣粗口熱 , 蒸蒸汗出 , 如此言之 , 則曰轉屬陽明 , 方可無疑 。 而此只憑一濈濈然汗出 , 而即謂之轉屬陽明 , 實不恰切 。
【闡釋】 凡傷寒轉屬陽明 , 不論由太陽 、 少陽 、 少陰等轉係陽明 , 其人必見濈濈然連綿不已之微汗出也 。 此其裏熱亢盛 , 將水分外薰而為汗 , 腸中始得結實 , 而成鞕滿便難之陽明證 。 鄭氏曰 :「 而此只憑一濈濈然汗出 , 而即謂之轉屬陽明 , 實不恰切 。」 舒馳遠曰 :「 此條但據汗出濈濈一端 , 便是轉屬陽明 , 恐不能無疑 。 若熱退身涼 , 飲食有味 , 豈非病自解之汗耶 ? 必其人惡熱 、 不惡寒 , 腹滿 、 按痛 、 譫語諸證錯見 , 方為有據 , 否則不足憑也 。」 故臨床不能憑一證以定寒熱虛實 , 須四診合參乃可 。
五 、 太陽病三日 , 發汗不解 ( (指發汗後熱病不愈 , 不是太陽病不解 。 ) ) , 蒸蒸發熱者 , 屬胃也 , 調胃承氣湯主之 。 原文248
【鄭論】 按三日 , 乃少陽主氣之期 。 今太陽發汗而不解 , 是邪入陽明 , 而未傳經也 。 觀其蒸蒸發熱者 , 陽明內熱之徵 , 可以無疑矣 。 故以調胃承氣湯治之 , 其病自愈 。
【闡釋】 發汗以後 , 太陽表證雖解 , 而邪氣反化熱傳裏 , 轉為陽明腑實 。 當時證狀 , 除了蒸蒸發熱以外 , 一定還有腹滿 、 便秘 、 或心下鞕 , 鬱鬱微煩等腑實見證 , 才能使用調胃承氣湯 。 設若沒有上述證狀 , 僅憑蒸蒸發熱 , 就使用下法 , 是不恰當的 。
六 、 陽明病 , 本自汗出 , 醫更重發汗 , 病已差 , 尚微煩不了了者 , 此 〔必〕 大便 (已) 鞕故也 。 以亡津液 , 胃中乾燥 , 故令大便鞕 。 當問其小便日幾行 , 若本小便日三四行 , 今日再行 , 故知大便不久出 , 今為小便數少 , 以津液當還入胃中 , 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。 原文203
【鄭論】 此由過汗傷及津液 , 已致胃燥失潤 , 問其小便尚利 , 津液未竭 , 故知其不久必便也 。
【闡釋】 陽明病大便鞕而難出 , 有熱結與津液不足兩端 。 熱結者可以攻下 , 承氣湯之類 。 津液不足者 , 必腸中津液增加 , 大便鞕得濡潤 , 無需攻下 , 亦必然不久自出 。 至於小便多的 , 大便必鞕 ; 大便溏泄的 , 小便必少 , 是診斷大便鞕與溏泄的主要關鍵 。 今小便少 , 則津液還停胃中 , 胃中津液足 , 則大便潤 , 潤則軟滑 , 此其所以必出也 。
七 、 陽明病 , 自汗出 (者) , 若發汗 , 小便自利者 , 此為津液內竭 , 雖鞕不可攻之 。 當須自欲大便 , 宜蜜煎導而通之 , 若土瓜根及 (與) 大豬膽汁 , 皆可為導 。 原文233
【鄭論】 按汗自出 , 與小便自利 , 二者皆是大傷津液 , 故大便雖鞕者 , 不可攻之 , 俟其津液自回 , 亦可自便 。 此以蜜導法治之 , 亦切要之法 , 此又與熱結者 , 不可同法也 。
【闡釋】 本條大便鞕 , 是因自汗出 , 小便自利而大傷津液 , 腸中津液枯竭 , 與陽明中篇31條津液不行的脾約證 , 燥熱結實的承氣證 , 即鄭氏所說熱結皆不同 , 須詳辨之 , 必俟其津液自回 , 用蜜煎因勢利導之
蜜煎方 附 : 豬膽汁導法 (校補)
食蜜 七合
上一味 , 於銅器內 , 微火煎 , 當須凝如飴狀 , 攪之勿令焦著 , 欲可丸 , 並手撚作梃 , 令頭銳 , 大如指 , 長二寸許 。 當熱時急作 , 冷則鞕 。 以內穀道中 , 以手急抱 , 欲大便時 , 乃去之(疑非仲景意 , 已試甚良) 。
又 大豬膽汁 一枚 , 瀉汁 , 和少許法醋 , 以灌穀道內 , 如一食頃 , 當大便出宿食惡物 , 甚效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這是兩種通導大便的法 , 適用於多汗傷津 , 尺脈遲弱 , 元氣素虛 , 想大便而便不出的病人 。 一般津液枯的用蜜導 , 邪熱盛的用膽汁導 。 現西醫用灌腸法 , 此法遂廢而不用 。
八 、 陽明病脈遲 , 雖汗出不惡寒者 , 其身必重 , 短氣 、 腹滿而喘 , 有潮熱者 , 此外欲解 , 可攻裏也 。 手足濈然 (而) 汗出者 , 此大便已鞕也 , 大承氣湯主之 , 若汗多 , 微發熱惡寒者 , 外未解也 , 其熱不潮 , 未可與承氣湯 , 若腹大滿不通者 , 可與小承氣湯 , 微和胃氣 , 勿令至大泄下 。 原文208
【鄭論】 陽明主脈大 , 脈遲者 , 裏有寒也 。 雖汗出不惡寒 , 因屬內熱之徵 , 而汗出與身重 、 短氣 、 腹滿而喘觀之 , 證屬少陰 , 而非陽明 , 即汗出不惡寒一端 , 務要果有舌黃 、 乾渴 、 飲冷 、 大熱 , 方可稱陽明的證 , 再加以日晡潮熱 , 與手足濈然汗出 , 大便已鞕 , 則大承氣乃為的候 。 若汗多 、 微發熱 、 惡寒 , 則又屬太陽之邪未解 , 又當表之 , 故曰其熱不潮 , 未可與承氣 , 足以見用藥之大有分寸 , 即腹滿大便不通 , 又當審其輕重而斟酌於大小之間 , 勿令大泄 , 可見用藥之非易易
也
【闡釋】 鄭氏論此條著重在辨析太陽 、 陽明 、 少陰的疑似證 。 若汗多 , 微發熱惡寒者 , 太陽證也 , 若汗出與身重 , 短氣 , 腹滿而喘者 , 少陰證也 , 汗出不惡寒一端 , 需參以舌黃 、 乾渴 、 飲冷 、 大熱 , 乃陽明的證 , 再加以日晡潮熱 , 手足濈然汗出 , 大便燥實 , 則為大承氣證 。 即腹滿大便不通 , 鄭氏亦告誡 「 當審其輕重而斟酌於大小之間 , 勿令大泄 。」 示人辨證用藥時宜慎之 。
大承氣湯方 (校補)
大黃 四兩(酒洗) 厚朴 半斤(炙去皮) 枳實 五枚(炙) 芒硝 三合
上四味 , 以水一鬥 , 先煮二物 , 取五升 , 去渣 , 內大黃 , 更煮取二升 , 去渣 , 內芒硝 , 更上微火一二沸 , 分溫再服 , 得下 , 余勿服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按 《 傷寒論 》 有大 、 小 、 調胃承氣湯之別 。 大承氣湯治正陽陽明 , 小承氣湯治少陽陽明 , 調胃承氣湯治太陽陽明 。 蓋陽明病者 , 胃腸熱病也 。 大承氣為攻下重劑 , 治傷寒陽明腑證 , 陽邪入裏 , 胃實不大便 , 發熱譫語 , 自汗出 。 不惡寒 , 痞滿燥實堅全見 。《 內經 》 謂 :「 熱淫於內 , 治以鹹寒 , 火淫於內 , 治以苦寒 。」 芒硝之鹹寒 , 以潤燥軟堅 , 配合大黃之苦寒 , 瀉實滯 , 清結熱 。 再加枳實苦寒 , 厚朴苦溫 , 下氣破結而除痞滿 , 實滿 。 唐容川謂 :「 三承氣不但藥力有輕重之分 , 而其主治亦各有部位之差別 。 大承氣湯 , 仲景提出大便已鞕四字 , 是專指大腸而言 , 大腸居下 , 欲其藥力直達 , 不欲其留於中宮 , 故不用甘草 ; 大腸與胃同稟燥氣 , 故同用硝 、 黃 , 以潤降其燥 ; 用枳 、 朴者 , 取木氣疏泄 , 助其速降也 。」 本方煎煮時 , 大黃必須後下 , 後下則氣銳行速 , 能充分發揮藥之效力 。 本方在 《 傷寒論 》 中用於陽明病者有十一條 , 用於少陰病者有三條 , 大都有熱結裏實 , 宜急下存陰的病症 。 鄭氏專就陽明裏症立說 , 故特別提出 「 胃家實 」 三字提綱 , 必須審察的確 , 如大 、 小便不通 , 大便鞕 、 腹滿 、 狂亂奔走叫 罵, 不避親疏 , 潮熱 、 譫語種種病象 , 務宜斟酌不可猛浪誤用 。 又指出吳又可 《 溫疫論 》 中用此方者有三十餘症 , 教人宜明圓通應用之妙 。 鄭氏在 《 醫法圓通 》 中 , 推廣應用以治咳嗽聲如洪鐘 、 食入即吐及頭暈神昏無主三症 。 此三症俱非應下之症 , 但審其俱由邪火熾甚而致 , 故用本方治之而愈 , 實屬善用成方 。 筆者曾用此方治傷熱咳嗽 , 所投輒效 ; 又用治臌脹病 , 患者腹脹如鼓 , 胸脅滿悶 , 皮膚蒼黃 , 肌肉變硬 。 大便秘結 , 所下如羊矢 , 舌質深紅 , 苔黃燥 , 脈沉實有力 , 精神不衰 , 口渴飲冷 。 此屬陽明腑症 , 痞滿燥實俱備 , 大承氣湯下之而愈 。 現加減化裁 , 能治多種腸梗阻及闌尾炎 , 亦治流行性乙型腦炎 , 於通下後即能熱退神清 , 抽搐停止 。
九 、 病人不大便五六日 , 繞臍痛 , 煩躁 , 發作有時者 , 此有 (躁)
〔燥〕 屎 , 故使不大便也 。 原文239
【鄭論】 按大便五六日不便 , 繞臍而痛 , 非有熱結 , 必係(躁)〔燥〕屎阻滯氣機 , 不得流通暢 , 故有此等病形也 。
【闡釋】 此條係腸中燥屎內結的主要證狀 , 繞臍痛 , 煩躁 , 發作有時 , 其原因在於腸中燥屎不得出 , 矢氣攻衝 , 時而發作 , 時而停止 , 可用大承氣湯攻下之 。
十 、 大下後 , 六七日不大便 , 煩不解 , 腹滿 〔痛〕 者 , 此有 (躁)〔燥〕 屎也 , 所以然者 , 本有宿食故也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241
【鄭論】 按既經下後 , 應當通暢 , 復見六七日不大便 , 反煩不解 , 腹滿 , 定是下時 , 而邪未泄盡 , 復又閉塞耳 。 果係泄盡 , 又云有復閉塞之理乎 ? 此條稱有屎宿積 , 亦是正論 。
【闡釋】 患陽明腑證 , 大下之後 , 六七日又不大便 , 煩不解 , 則熱未退可知 , 腹滿脹痛 , 此腸中有燥屎宿食積聚 。 下之未盡 , 仍當下之 。
十一 、 病人小便不利 , 大便乍難乍易 , 時有微熱 , 喘冒 ( (喘 , 因腹滿壅甚 , 故短氣如喘 。 冒 , 是熱甚昏眩的現象 。 ) ) 不能臥者 , 有 (躁)〔燥〕 屎也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242
【鄭論】 此條總緣(躁)〔燥〕矢不行 , 隔塞於中 , 而各經氣機不得舒暢 , 氣阻於前陰 , 則小便不利 , 氣阻於膽 , 則夜不能眠 , 氣逆於肺 , 則喘證生 , 氣阻於衛 , 則微熱作 , 大便之乍難乍易者 , 皆氣機之時開時闔所致也 。 急以大承氣湯治之 , 去其(躁)〔燥〕矢 , (躁)〔燥〕矢一去 , 氣機立通 , 則諸證自釋矣 。
【闡釋】 小便不利 , 喘冒不能臥 , 微熱 , 大便乍難乍易 , 如鄭氏所說總緣燥矢不行 , 隔塞於中 , 各經氣機不得舒暢所致 。 用大承氣湯內攻燥屎 , 燥屎除則諸證自愈 。
十二 、 陽明病 , 潮熱 , 大便微鞕者 , 可與大承氣湯 , 不鞕者 , 不可與之 。 若不大便六七日 , 恐有 (躁)〔燥〕 屎 , 欲 (和)〔知〕 之法 , 少與小承氣湯 , 湯入腹中 , 轉失氣者 ( (腸中屎氣下趨 , 俗言放屁 。 ) ) , 此有 (躁)〔燥〕 矢 , 乃可攻之 。 若不轉失氣 〔者〕 , 此但初頭鞕 , 後必溏 , 不可攻之 , 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 。 欲飲水者 , 與水則噦 。 其後發熱者 , 必大便復鞕而少也 , 以小承氣湯和之 。 不轉失氣者 , 慎不可攻也 。 原文209
【鄭論】 按鞕與不鞕 , 指邪熱之輕重 , 而定可攻與不可攻之意也 。 轉失氣與不轉失氣 , 乃決有(躁)〔燥〕屎無(躁)〔燥〕屎之真偽也 。 若攻之脹滿不食 , 法宜溫中 , 又非承氣可了也 。
【闡釋】 本條是反復說明運用承氣湯的辨證 。 具體說可分為三段看 , 從開首至不可與之為第一段 , 辨識大承氣湯的應用 ; 若不大便至與水則噦為第二段 , 從失氣不失氣來辨識小承氣湯的應用 ; 其後發熱至文末為第三段 , 從發熱和失氣的機轉來決定是否應用小承氣湯 。 若鄭氏所論 「 攻之脹滿不食 , 法宜溫中 。」 則當用理中湯加半夏 、 砂仁主之 。
十三 、 陽明病 , 下之 , 心中懊憹而煩 , 胃中有燥屎者 , 可攻 。 腹微滿 , 初頭鞕 , 後必溏 , 不可攻之 。 若有燥屎者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
238
【鄭論】 按陽明下後 , 而懊憹心煩者 , 熱邪未去 , 而擾攘太甚也 。 胃中尚有燥矢者 , 下之而結熱未淨也 。 燥者可攻 , 裏實也 ; 先鞕後溏者 , 不可攻 , 裏虛也 。 此處就是認證眼目 , 用藥法竅 , 學者宜細求之 。
【闡釋】 攻下是陽明腑實證的正治方法 , 現攻下後 , 病者心中有懊憹而煩的見證 , 可見邪氣還沒有盡除 。 但是下後心煩懊憹 , 有熱邪不除留於胸隔的梔豉湯證 ; 有燥屎未去積滯內陰的大承氣湯證 。 原文指出胃中有燥屎者 , 即辨證的要點 , 可用大承氣湯再下之 。
十四 、 得病二三日 , 脈弱 , 無 (少)〔太〕 陽柴胡證 , 煩 〔燥〕 , 心下鞕 , 至四五日 , 雖能食 , 以小承氣湯 , 少少與微和之 , 令小安 。 至六 、 七日 , 與承氣湯一升 。 若不大便六七日 , 小便少者 , 雖不 (能)〔受〕 食 , 但初頭鞕 , 後必溏 , 未定成鞕 , 攻之必溏 , 須小便利 , 屎定鞕 , 乃可攻之 , 宜大承氣湯 (主之) 。 原文251
【鄭論】 按此條既稱脈弱 , 無(少)〔太〕陽柴胡證 , 即見煩躁 , 心下鞕 , 焉知非寒結 , 而成心下鞕乎 ? 況條中並無陽明熱證實據 , 只憑屎定鞕一語 , 而斷為大承氣湯證 , 於理法誠有未當 , 尚祈高明證之 。
【闡釋】 鄭氏對此條之按 , 與歷代注家不同 , 持否定之意見 。 先提出 「 焉知非寒結而成心下鞕 」 質疑 。 繼又說 :「 條文中並無陽明熱證實據 , 只憑屎定鞕一語 , 而斷為大承氣湯證 , 於理法誠有未當 」。 筆者遍閱成無己 、 柯韻伯 、 陳修園等十餘家之注 , 都牽強附會 , 反不若從鄭氏存疑之說為當 。
十五 、 陽明病 , 不吐不下 , 心煩者 , 可與調胃承氣湯 。 原文207
【鄭論】 按邪至陽明 , 未經吐下 , 但心煩者 , 此以承氣湯主之 , 是以為熱伏於內也 。 余謂心煩故似熱象 , 有胃液被奪 , 不能輸津液於心腎者 , 不得一例論之 , 統以承氣為是 。
【闡釋】 陽明病必至腹滿 、 便秘 、 潮熱 、 譫語 , 乃可大攻下 。 此條邪熱在胃 , 未經吐下而心煩 , 為邪熱鬱蒸也 , 可與調胃承氣湯微溏之 , 以解其熱 , 則心煩自愈 。 鄭氏更進一層曰 :「 心煩故似熱象 , 有胃液被奪 , 不能輸津液於心腎者 」, 則調胃承氣湯不可用 , 法當養陰益胃 , 以竹葉石膏湯加沙參 、 玉竹 、 生地治之 。
十六 、 陽明病 , 譫語發潮熱 , 脈滑而疾者 , 小承氣湯主之 。 因與承氣湯一升 , 腹中轉 (矢) 氣 ( (即前21條轉失氣之意) ) 者 , 更服一升 ; 若不轉( 矢) 氣 〔者〕 , 勿更與之 。 明日又不大便 , 脈反微澀者 , 裏虛也 , 為難治 , 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。 原文214
【鄭論】 按譫語發熱 , 本可下之證 , 仲師斟酌 , 轉矢氣與不轉矢氣 , 以定可攻與不可攻之分 。 但轉矢氣而下之 , 復見脈微澀 , 此又正氣之虛 , 此刻欲攻之 , 則恐正氣不勝 , 不攻之 , 又慮邪氣復熾 , 故曰難治 , 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。
【闡釋】 原文云 :「 明日又不大便 , 脈反微澀者 , 裏虛也 , 為難治 」。 微為陽虛 , 澀為液竭 , 是陰陽兩虛的表現 , 攻邪則傷正 , 扶正則礙邪 , 所以斷為難治 。 所謂難治 , 並不等於不治 , 而邪實需攻 , 正虛宜扶 , 自以攻補兼施為宜 。 筆者認為可用四逆湯以補陽 , 加參 、 歸 、 地以助陰 , 合承氣湯而治之 , 則難治者不難矣 。
十七 、 夫實則譫語 , 虛則鄭聲 , 鄭聲者重語也 。 原文210前段
【鄭論】 此條舉虛實 , 以明陰陽現證之異 。 異者何 ? 聲厲 、 聲低是也 ; 有神 、 無神是也 ; 張目 、 瞑目是也 ; 安靜 、 不寧是也 。 學者不可粗心 , 務要將譫語 、 鄭聲情形實據 , 熟習於胸 , 臨證分辨 , 庶不誤人 。
【闡釋】 譫語屬陽 , 鄭聲屬陰 , 有如鄭氏所言 ,「 以明陰陽現證之異 」。 是實是虛 , 當從全面證狀來確定 。 然譫語中亦有虛證 , 不可不知 。 實證大多見於陽明熱實之證 , 由於燥實內結 , 濁氣上干 , 神明受熱熏灼 , 以致發生神志昏亂的狀態 。 虛證是心神將脫 , 譫語時而昏亂 , 時而清澈者 , 或獨自譫語 , 呼問則清楚等是也 。 實證治以承氣湯 , 虛證仍當用溫法治療 。 鄭聲者 , 精神衰乏 , 不能自主 , 語言重復 , 其聲微短 , 正氣虛也 , 法當回陽以治之 , 如四逆加人參湯是也 。
十八 、 直視譫語 , 喘滿者死 , 下利者亦死 。 原文210後段
【鄭論】 按直視 、 譫語 、 喘滿者 , 明是胃火灼盡陰精 , 此條專舉胃火旺極者言也 。 更有少陰真陽衰極 , 真精不能上榮於目亦直視 , 危亡已在瞬息之間 。 直視而見喘滿者 , 陰精將盡 , 而又下利 , 更竭其液 , 不死何待 ?
【闡釋】 直視譫語 , 是陽熱亢極 , 陰精告竭的現象 , 火熱上亢 , 神明受擾故作譫語 。 熱甚傷陰 , 五臟之精氣 , 被邪熱所劫 , 不能上榮於目 , 故直視不動 , 如果再見喘滿 , 則陰精竭絕 , 陽失依附 , 而氣從上脫 ; 若見到下利的證狀 , 是中氣亦敗 , 邪實正虛 , 且利復傷陰 。 兩者皆是死候 。 鄭氏更論及少陰真陽衰極 , 真精不能上榮於目之直視 , 危亡已在瞬息之間 , 法當大劑回陽以救之 。
十九 、 發 (熱)〔汗〕 多 , 若重發汗者 , 亡其陽 , 譫語脈短 ( (是上不至寸 , 下不至尺 , 只有關脈搏動 。 ) ) 者死 , 脈自和者不死 ③原文211
【鄭論】 按陽明發(熱)〔汗〕 , 多屬有餘 , 陽旺陰必虧 , 若重發汗 , 陰必亡 , 陰亡陽亦與之俱亡 , 譫語 、 脈短 , 陰陽兩不相互之候 , 不死何待 ? 若脈尚自和者 , 陰血未盡滅也 , 故斷其不死 。
【闡釋】 本條指出虛證譫語的成因是汗多重發汗 , 不但津液更傷 , 而陽氣隨汗外泄 , 有亡陽之慮 , 屬大虛之候 , 脈短 , 這是氣血津液消耗殆盡 , 行將陰陽離絕 , 故為死候 。 脈自和 , 則知陰陽尚未脫離地步 , 用藥治療得當 , 可以不死 。
二十 、 陽明病 , 其人多汗 , 以津液外 (亡)〔出〕 , 胃中 (躁)〔燥〕 , 大便必鞕 , 鞕則譫語 , 小承氣湯主之 ; 若一服譫語止 〔者〕 , 更莫 〔復〕 服 。 原文213
【鄭論】 按因汗出以致譫語 , 大便鞕者 , 胃(躁)〔燥〕也 , 血液外亡也 , 今既下之 , 而大便不鞕 , 不譫語者 , 胃得潤而和 , 故令其勿更服 , 恐再下之 , 而別生他病也 。
【闡釋】 譫語由於便鞕 , 便鞕由胃燥 , 胃燥由於津液少 , 津液少為熱實於裏而汗液外泄 。 因為大便鞕結 。 腑氣不通 , 則穢濁之氣上攻 , 心神不擾 , 所以發生譫語 。 小承氣湯以去實熱而和胃 , 則譫語自止 。
二十一 、 傷寒四五日 , 脈沉而喘滿 , 沉為在裏 , 而反發其汗 , 津液越出 , 大便 〔為〕 難 , 表虛裏實 , 久則譫語 。 原文218
【鄭論】 按邪原在裏 , 而反汗之 , 其誤已甚 , 汗出則津液外越 , 津液外行 , 自然胃(躁)〔燥〕而大便亦與之俱(躁)〔燥〕 , (更)〔便〕所以難也 , 裏分邪實 , 無怪乎譫語也 。
【闡釋】 表證之喘滿 , 其滿在胸部 , 其脈必浮 ; 裏證之喘滿 , 其滿在腹部 , 其脈必沉 。 前者可用麻黃湯之類發其汗則愈 ; 後者發汗則誤 , 以致津液外越 , 燥實結於內 , 久則譫語 。 此以過汗傷津 , 而不致大實滿痛 , 宜少與小承氣治之 。
二十二 、 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 , 不大便五六日 , 上至十餘日 , 日晡所發潮熱 , 不惡寒 , 獨語如見鬼狀 。 若劇者 , 發則不識人 , 循衣摸床 , 惕而不安 , 微喘直視 。 脈弦者生 , 澀者死 。 微者 , 但發熱 , 譫語者 , 大承氣湯主之 ; 若一服利 , 〔 則〕 止後服 。 原文212
【鄭論】 按既經吐下後不解 , 延至如見鬼狀 , 循衣摸床 , 微喘直視者 , 乃將死之徵 。 但脈弦者 , 弦為陰象 , 是陰尚未盡也 , 故曰生 。 若脈見澀 , 澀為血枯 , 枯則陰竭 , 不死何待 ? 病形若但發熱譫語 , 而無直視可據 , 故以大承氣湯主之 。
【闡釋】 傷寒表證 , 應汗之使邪從外解 , 反治以吐下 , 以致津傷化燥 , 邪陷成實 , 不惡寒 , 發潮熱 , 便秘 , 都是胃腸燥實之徵 , 延至獨語如見鬼狀 , 循衣摸床 , 惕而不安 , 微喘直視 , 此不僅陽明腑實自病 , 且已波及厥少二陰 , 危之甚矣 。 脈弦為正氣尚存 , 陰精未竭 , 故曰脈弦者生 ; 脈澀是營血衰竭 , 陽亢陰絕 , 故曰脈澀者死 。 若但見發熱譫語之腑實證 , 可用大承氣湯蕩滌其燥結 , 然此峻下之劑 , 必須中病即止 , 以免過劑傷正 。
二十三 、 汗出譫語者 , 以有 (躁)〔燥〕 屎在胃中 , 此為風也 。 須下 (之)〔者〕 , 過經 ( (這裏是太陽表證解除之意思 。 成無己注 : 須過太陽經無表證 。 ) ) 乃可下之 。 下之若早 , 語言必亂 , 以表虛裏實故也 。 下之 (則) 愈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217
【鄭論】 按既稱汗出譫語 , 明是內熱胃(躁)〔燥〕而有(躁)〔燥〕屎也 。 何得以風名之乎 ? 又曰下之早 , 而語言必亂 , 亂亦譫語之屬也 , 何必強名之乎 ? 總之此病乃為裏實證 , 故下之可愈 。
【闡釋】 此條鄭氏不隨文注釋 , 亦不牽強附會 , 而提出質疑 , 最後歸結為 : 此病乃為裏實證 , 故下之可愈 。 可啟迪後學深思之 。
二十四 、 陽膽病 , 譫語有潮熱 , 反不能食者 , 胃中必有 (躁)〔燥〕 屎五六枚也 , 若能食者 , 但鞕爾 , 宜大承氣湯 (主)〔下〕 之 。 原文215
【鄭論】 按(躁)〔燥〕屎與但鞕 , 二者有輕重之分 , 其間譫語 、 潮熱 、 不能食 , 皆胃中熱結阻滯也 。
【闡釋】 以能食不能食 , 來辨別腑實內結的微甚 。 重則燥屎阻結 , 輕則僅僅便鞕 。 已結者開其結 , 未結者滌其熱 , 不令更結 。 譫語潮熱雖相同 , 但腑實的程度有輕有重 , 原文俱主以大承氣湯 。 筆者認為能食者 , 只用小承氣微和胃氣即可 。 若不能食 , 是燥屎已成之確據 , 則可用大承氣湯下之 。
二 十五 、 陽明病 , 發熱汗多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253
【鄭論】 按陽明發熱汗多 , 而急下之者 , 何也 ? 恐血液外越過盛 , 而胃中反生(躁)〔燥〕結等證 , 下之正所〔以〕存津液以安胃也 。 但此證 , 只憑一發熱汗多而定為急下 , 況人參白虎證 , 亦大熱汗出 , 尚未急下 。 當時大約為陽亢已極者而言之也 , 若但發熱汗出 , 而定為急下 , 不能無疑 。
【闡釋】 鄭氏謂 :「 若但發熱無汗 , 而定為急下 , 不能無疑 」。 蓋陽明病發熱汗多 , 不論陽明經證 、 腑證都有 , 如屬經症熱熾 , 則白虎人參湯即可清熱救陰 。 故此條當有其他腑實證狀 , 如腹滿痛 , 不大便 、 潮熱 、 譫語等證 , 方能急下存陰 。
二十六 、 發汗不解 , 腹滿痛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254
【鄭論】 按此條為陽明胃實者言之 , 而非為胃虛者言之 , 學者宜詳辨虛實 。
【闡釋】 汗為陰液 , 發汗則傷津而熱邪更熾 , 與糟粕相結而成燥屎 , 陰梗於中 , 氣機窒塞 , 不通則痛 , 故宜大承氣湯急下之 。
二十七 、 腹滿不減* , 減不足言 , 當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255
*腹滿豈無虛實(頂批) 。
【鄭論】 按此條未指出當下實據 , 不能無疑 , 姑錄之 。
【闡釋】 按此節承上條 , 蓋謂下後腹痛雖減腹滿未減 , 或減十分之一二 , 言不甚減也 。 所以然者 , 悍熱太甚 , 非一下可盡除也 。 此下之未盡 , 故仍以大承氣湯再次攻之 。 前條曰急下之 , 本條曰當下之 , 用法自亦有微劇之分矣 。 又腹滿有虛實之別 , 太陰虛寒的腹滿 , 裏無實邪 , 其腹滿 , 常有緩解之時 ; 本證腹滿 , 乃是裏有燥屎 , 有形的實邪 , 腹滿無減輕之時 。《 金匱 》「 腹滿時減 , 復如故 , 此為寒 , 當與溫藥 」。 虛 、 實之間 , 最宜詳辨 , 治法亦迥異 。
二十八 、 傷寒六七日 , 目中不了了 ( (即視物不明) ) , 睛不和 ( (是眼珠轉動不靈活 。 ) ) , 無表裏證 ( (指既無頭痛惡寒表證 , 也無腹滿譫語等裏證 。 也有認為是無少陽的半表半裏證 。 ) ) , 大便難 , 身微熱〔者〕 , 此為實也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原文252
【鄭論】 按目睛不了了者 , 皆緣內有伏熱傷及津液 , 津液暗耗 , 不能上榮於目 , 故不了了 , 觀其大便難 , 身微熱 , 其內之伏熱 , 亦可慨見矣 。 故宜急下之 , 正以救津液 , 恐遲緩則熬乾陰精也 。
【闡釋】 《 內經 》 云 :「 五臟六腑之精 , 皆上注於目 , 熱邪內灼 , 津液枯燥 , 則精神不得上注於目 , 故目中不了了 , 睛不和也 」。 燥屎內阻 , 則大便不通 , 此為裏實證 , 謂無表證則可 , 無裏證則不可 , 無裏證安能下之耶 ? 正如鄭氏所說 :
「 故宜急下之 , 正以救津液 , 恐遲緩則熬乾陰精也 」。
二十九 、 陽明病欲解時 , 從申至戌上 。 原文193
【鄭論】 按申 、 酉 、 戌 , 乃陽明之旺時 , 邪衰者於旺時可以潛消 , 邪盛者於此時更盛 , 觀日晡潮熱之人 , 則得解與不解之道也 。
【闡釋】 此條所論涉及時間醫學 , 按照祖國醫學理論 , 申 、 酉 、 戌時 , (即現在的下午三時至八時)日晡時也 。 陽明潮熱 , 發於日晡 , 陽明病解 , 亦於日晡 , 為陽明經氣當旺的時候 , 欲解說法也 。
三十 、 脈浮而芤④ , 浮為陽 , 芤為陰 , 浮芤相搏 , 胃氣生熱 , 其陽則絕 。 原文246
【闡釋】 此節但言脈而不言證者 。 蓋指平素陽旺陰虛之人 , 故感邪即從陽熱而化也 。 浮則氣分之陽熱盛 , 芤則血分之津液虛 , 浮芤相搏 , 則胃中合相搏之勢 , 而愈生火熱矣 。 曰其陽則絕 , 並不是說陽氣的敗絕 , 與陽明上篇4條一樣 , 為津液不足 , 裏熱亢盛的意思 。 亦即太陽膀膠之津液 , 不能還入胃中 , 有斷絕不續之現象也(鄭書原無三十 、 三十一條 , 據舒本校補) 。
三十一 、 趺陽 ( (即衝陽穴 , 在足背第二第三蹠(zhí)骨間 , 屬足陽明胃經 , 古人常用跌陽脈診察脾胃疾病 。 ) ) 脈浮而澀 , 浮則胃氣強 , 澀則小便數 , 浮澀相搏 , 大便則鞕 , 其脾為約 , 麻子仁丸主之 。 原文247
【闡釋】 此節乃太陽陽明之脾約證也 。 獨診之足者 , 蓋邪熱從足而上 , 太陽膀胱之津液先虛 , 故脾被熱灼 , 而津液澀約 , 胃被熱蒸 , 而火氣強盛 , 故不用承氣之速下 , 而用麻仁丸之緩攻 , 以和之也 。
又上二條 , 舒馳遠 《 再重訂傷寒集注 》 具載 , 鄭氏 《 傷寒恆論 》 缺之 。 但舒氏亦疑此兩條非仲景原文 , 而為叔和錄入 , 有矛盾 。 或為鄭氏不錄此二條之原因 。
麻子仁丸方 (校補)
麻子仁 二升 芍藥 半斤 枳實 半斤(炙) 大黃 一斤(去皮) 厚朴 一尺(炙去皮) 杏仁 一升(去皮尖熬 , 別作脂)
上六味 , 蜜和丸 , 如梧桐子大 , 飲服十丸 , 日三服 , 漸加 , 以知為度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本方有滋腸潤燥緩瀉作用 , 方中麻仁杏仁潤腸肅肺 , 因肺與大腸相表裏 , 肺氣降有助於通便作用 。 枳實 、 厚朴破氣行滯 , 芍藥養陰 , 大黃攻下清熱 。 所以成其潤腸緩下劑 , 但仍兼攻下破氣 。 現有中成藥出售 , 為有效的潤下劑 , 用於虛弱體質便秘者多效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