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恆論卷四

陽明上篇
( 外邪初入陽明 , 太陽尚有未盡者 , 謂之太陽陽明 , 列於此篇計三十九法(據舒本較增) 。 )
一 、 陽明病 , 脈遲 , 汗出多 , 微惡寒者 , 表未解也 , 可發汗 , 宜桂枝湯 。 原文234
【鄭論】 論陽明病 , 汗出多 , 脈應長大 , 今脈遲而汗出多 , 殊屬不合 。 又到微惡寒 , 表未解 , 可發汗 , 明是太陽寒邪 , 初入陽明 , 寒邪尚未化盡 , 故宜以桂枝湯導之也 。
【闡釋】 此太陽風傷衛 , 傳至陽明 , 寒邪尚未化盡 , 故仍可用桂枝湯 , 以外解表邪 , 但必須是裏熱不甚者 。 此仲景從證不從脈而用桂枝湯解表 。
二 、 陽明病 , 脈浮 , 無汗而喘者 , 發汗則愈 , 宜麻黃湯 。 原文235
【鄭論】 按此條 , 乃太陽之病 , 太陽之方 , 並未有陽明脈象病情 , 實屬不合 , 理應例入太陽篇為式 。
【闡釋】 前條是太陽中風與陽明並病 , 這條是太陽傷寒與陽明並病 , 無汗惡寒為表實 , 肺氣鬱而不宣的喘證 , 麻黃湯為對症之方 。 此條毫無陽明脈象病情 , 故應如鄭氏所說 , 列入太陽篇 。
三 、 陽明病 , 〔若〕 能食 (者) , (為)〔名〕 中風 ; 不能食 (者) , (為)〔名〕 中寒 。 原文190
【鄭論】 按能食為中風 , 風為陽 , 陽能消穀也 。 不能食為中寒 , 寒為陰 , 陰不能消穀也 。 但陽明病 , 果是何等病情 , 而見此能食不能食也 。
【闡釋】 此節言陽明自受風寒之證也 。 蓋陽明居中土 , 外之風寒乾之 , 故俱言中 。 又陽明胃腑 , 以納穀為務 , 風寒既內中 , 風為陽邪 , 陽能化穀 , 故能食也 , 寒乃陰邪 , 不能化穀 , 故不能食也 。 此以能食 、 不能食來辨別陽明所受之風 、 或寒也 。
四 、 脈陽微而汗出少者 , 為自和也 ; 汗出多者 , 為太過 。 陽 (邪)〔脈〕 實因發其汗 , 出多者 , 亦為太過 。 太過 〔者〕 , 為 陽絕於裏 。 亡津液 , 大便因鞭也 。 原文245
【鄭論】 論陽明而見脈微 , 汗出少為自和者 , 邪衰之徵也 ; 汗出多為太過者 , 又慮陽之外亡也 。 陽脈實 , 因發其汗 , 出多者 , 亦為太過 , 太過則津液太虧 , 大非吉事 , 故原文謂陽絕於內者 , 明明言汗之太過也 , 汗出則陽必與之俱出 , 而津液有立亡之機 , 大便因鞭之所由生 , 而危亡之機 , 亦於此見也 。
【闡釋】 本節指津液外亡 , 陽無陰制則燥熱益甚 , 腸中乏液以潤 , 大便因而鞕結 。 故無論是自汗或發汗 , 皆不可太過 , 而使津液耗損 , 腸中乾燥 , 造成大便鞭的變證 。 鄭氏更進一層指出 「 汗出則陽必與之俱出 ,……… 而危亡之機 , 亦於此見也 」 的卓識 。
五 、 問曰 : 陽明病 , 外證云何 ? 答曰 : 身熱 , 汗自出 , (而) 不惡寒 , 反惡熱也 。 原文182
【鄭論】 太陽症 , 發熱惡寒 , 惟陽明病發熱不惡寒 , 以此別之 。
【闡釋】 身熱汗出 , 為太陽 、 陽明共有證狀 , 在臨床鑒別上 , 鄭氏說 。「 太陽症發熱惡寒 , 陽明病發熱不惡寒 」, 僅言其大概 , 而應補充 。 太陽脈浮 , 陽明脈洪大 ; 太陽無裏實證 , 陽明有裏實證 ; 太陽證的發熱是翕翕發熱 , 而熱在體表 , 陽明病的發熱是蒸蒸發熱 , 是熱從內蒸 。 以此別之 , 更為精審 。
六 、 問曰 : 何緣得陽明病 ? 答曰 : 太陽病 , 若發汗 、 若下 、 若 (到)〔利〕 小便 , 〔此〕 亡津液 , 胃中乾燥 , 因轉屬陽明 , 不更衣 ( (即不大便) ) , 內實 ( (腸中有燥屎結滯) ) , 大便難 〔者〕 , 此名陽明也 。 原文181
【鄭論】 此由太陽病 , 因汗 、 吐 、 下後津液大傷 , 胃中乾燥 , 遂成內實 , 不更衣 , 大便難之症作 , 故稱之曰陽明病 , 的確不易 。
【闡釋】 陽明腑證 , 有因本經熱盛 , 自然化燥而成的 ; 有因誤治傷津 , 病邪化熱化燥內傳而成的 。 本條即由太陽病誤治而轉屬陽明腑實證 。 既言內實 , 必然有腹滿痛 , 便閉燥煩等實象 。
七 、 問曰 : 病有 (一日得之)〔得之一日〕 , 不發熱而惡寒者 , 何也 ? 答曰 : 雖得之一日 , 惡寒將自罷 , 即自汗出而惡熱也 。 原文183
【鄭論】 發熱惡寒 , 太陽症也 , 而云陽明 , 是太陽之寒邪已至陽明 , 而寒邪尚未化盡耳 。 若化盡 , 轉瞬即獨發熱不惡寒 , 而為陽明之本症也 。 時稱瘟疫獨發熱不惡寒 , 仍是一陽明證也 。 時書紛紛聚訟 , 以為仲景只知有傷寒 , 而不知仲景之陽明證 , 即溫熱之柱腳也 。
【闡釋】 鄭氏指出 「 瘟疫獨發熱不惡寒 , 仍是一陽明證也 」, 是有其獨特見解 。 溫病總是一個熱病 , 麻杏石甘湯 、 白虎湯 、 白虎加人參湯 、 大 、 小承氣湯 , 皆治溫病之方也 。
八 、 問曰 :「 惡寒何故將自罷 ?」 答曰 :「 陽明居中 , 〔主〕 土也 ( (土是五行之一 , 脾胃隸屬於土 。 由於脾和胃的生理機能以及病態表現的不同 , 所以有脾屬陰土 , 胃屬陽土的分別 , 又因土的方位在中央 , 所以說陽明居中主土 。 ) ) , 萬物所歸 , 無所復傳 , 始雖惡寒 , 二日自止(者) , 此為陽明病也 」。 原文184
【鄭論】 按惡寒將自罷者 , 是這太陽之寒邪 , 至陽明地界 , 陽明主燥 , 乃多氣多血之府 , 邪至而從燥化 , 則寒變為熱 , 遂不寒 , 而獨發熱也 。
【闡釋】 此承上條說明陽明病惡寒自罷的原因 , 亦即揭出胃家邪實之所由成也 。 原文在未答惡寒何故自罷之前 , 先敘陽明的部位 、 功能 、 性質 、 病理並隱寓治法 , 言脾胃同屬中土 , 胃居體之中部 , 有納水穀的功能 , 其性主燥 , 胃燥太過 , 則三焦之邪 , 皆聚於胃 , 邪入之必成燥化 , 因燥成實 , 邪即留中不去 , 必待下之而後愈 。 惡寒一證 , 雖初病時見之 , 至二日邪從燥化後 , 必然自罷 , 此即陽明病惡寒自罷之理 。
九 、 本太陽 (病) 初得 〔病〕 時 , 發其汗 , 汗先出不徹 , 因轉屬陽明也 。 原文185前段
【鄭論】 太陽病 , 本應汗解 , 汗發不透 , 是寒邪阻滯氣機 , 逆而不出 , 遂傳至陽明 , 而成陽明症也.
【闡釋】 此節說明太陽病轉屬陽明的另一原因為發汗而汗出不徹 , 以致表邪不得外解 , 反而內傳化燥 , 因而轉屬陽明 。 與前4條太陽病轉屬陽明是發汗而汗出過多 , 津傷化燥而邪內傳 , 顯然不同 。 故證候的傳變與治療的得當與否 , 實有密切關係 。
十 、 若汗多 , 微發熱惡寒者 , (則) 外未解也 , 其熱不潮 , (又) 未可與承氣湯 (主之) ; 若腹大滿不通者 , 可與小承氣 〔湯〕 , 微和胃氣 , 勿令 〔至〕 大泄下 。 原文208後段
【鄭論】 按汗多微發熱 、 惡寒 , 在久病陽虛之人見此 , 則為亡陽之徵 。 若新病太陽症之人 , 而見此者 , 則為邪將去之兆 , 並未見潮熱 , 是邪未入陽明 , 未可與承氣湯 。 若陽明症見 , 而又有腹滿不通 , 可與小承氣湯 , 是斟酌元氣 、 邪氣之盛衰 , 而令其勿大泄 , 慎重之意也 。
【闡釋】 本條可分兩節 。 第一節 「 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 」…… 未可與承氣湯 , 此表證未盡解 , 不可使用下法 。 第二節 「 若腹大滿不通者 ,…… 勿令至大泄下 。」 說明裏實證固應攻下 , 但燥結未甚 , 只宜小承氣湯微和胃氣 , 不宜大承氣湯峻攻.
小承氣湯方 (校補)
大黃 四兩(酒洗) 厚朴 二兩(炙去皮) 枳實 三枚大者(炙)
上三味 , 以水四升 , 煮取一升二合 , 去渣 , 分溫二服 。 初服湯當更衣 , 不爾者盡飲之 , 若更衣者 , 勿服之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此大承氣湯去芒硝 , 積 、 朴用量亦少 , 藥力自比大承氣為輕 , 則勢緩矣 。 治痞滿實而不燥的症候 。 大黃可瀉下實熱 ; 枳實 、 厚朴消腹脹痞滿 。 其臨床證候與大承氣湯類似 , 但較輕 。 各種急性熱病 , 治之皆有效 。
十一 、 太陽病 , 若吐 、 若下 、 若發汗 〔後〕 , 微煩 , 小便數 , 大便因鞭者 , 與小承氣湯 (主之) , 〔和之愈〕 。 原文250
【鄭論】 按汗 、 吐 、 下三法 , 無論何法 , 皆是損元氣 , 亡津液之道 , 津液傷 , 則燥氣立作 , 故有微煩 , 二便數 、 鞭之症 , 與以小承氣 , 和其胃氣 , 除其煩熱 , 其病自已 。
【闡釋】 太陽病治之不當 , 津液受傷 , 熱邪入裏 , 致見心煩 , 小便數 , 大便鞭等 , 此津傷氣滯 , 以小承氣湯和之則諸症自愈 。
十二 、 傷寒吐後 , 腹脹滿者 , 與調胃承氣湯 。 原文249
【鄭論】 按腹脹滿 , 胃家未大實者 , 可與小承氣湯 , 俾和其胃氣 , 以泄其邪熱 , 乃為合法 。 若因吐後而中州大傷 , 以致脹滿者 , 此是胸中胃陽 , 因吐而傷 , 宣佈失職 , 濁陰僭亂 , 堵塞中宮 , 宜溫中健脾 , 俾胃氣宣暢 , 而脹滿自消 , 此又非調胃承氣所宜也 , 學者臨證 , 宜細求之 。
【闡釋】 若因吐後 , 見到腹部脹滿 , 有兩種情況 。 其一在上之邪 , 雖得到排除 , 而在下之病邪 , 卻化燥成實 , 此時應用下法 , 但究因吐後 , 中氣必然受傷 , 雖有實邪內聚 , 又不宜峻下 , 調胃承氣湯是為最適當的方劑 。 其後有如鄭氏所云 :「 若因吐後 , 而中州大傷 , 以致脹滿者 ,… 宜溫中健脾 , 俾胃氣宣暢 , 而脹滿自消 。」 豈可復用下法 , 以重傷其正 , 調胃承氣決不可用 。 筆者認為當用理中湯加砂仁 、 公丁香治之 。
謂胃承氣湯方 (校補)
大黃 四兩(去皮 , 清酒洗) 甘草 二兩(炙) 芒硝 半升
上三味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 , 去渣 , 內芒硝 , 更上火微煮令沸 , 少少溫服之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本方係大承氣湯去厚朴 、 枳實 , 加甘草而成 。 大黃瀉下實熱 , 芒硝潤燥軟堅 , 佐甘草以和胃氣 , 用以治療腹中有實熱 , 大便燥結的症候 。 其藥力比小承氣還輕 , 對各種急性熱病之輕者為宜 。 治消渴證之中消 , 即渴而飲食多者 , 亦有效 。
十三 、 陽明病 , 心下鞭滿者 , 不可攻之 ; 攻之利遂不止者 , 死 ; 利止者愈 。 原文205
【鄭論】 按心下鞭滿 , 有可攻者 , 有不可攻者 , 有熱結者 , 有寒結者 , 總之詳(虎)〔辨〕的確 , 可攻則攻 , 可攻則勿妄攻 , 攻之利不止者 , 死 , 以其利甚則亡陰 , 陰亡而陽與之俱亡 , 故斷其必死 。 若下利而能自止者 , 是中氣猶存 , 陽不即亡 , 故知其必生 。
【闡釋】 心下是胃脘部位 , 心下鞕滿 , 不同於腹部鞕滿 , 可知病邪偏於上 。 此心下鞭滿而不痛 , 是胃氣不實 , 客氣上逆所致 。 裏實腹滿可攻 , 今心下鞭滿而非腹鞭滿 , 乃未成實 , 故不可攻 。 腹部鞭滿是腸中有燥屎內結 , 可以用承氣湯攻下 , 一下而愈 。 若此證有虛 、 實 、 寒 、 熱之不同 , 實證 、 熱證可以攻下 , 可用承氣湯 ; 虛證 、 寒證則不可妄攻 , 若攻之則脾胃受損 , 邪氣內陷 , 形成下利不止 , 甚至胃氣敗絕而亡 。 筆者認為可用附子理中湯溫補脾腎之陽以救之 。 若利能自止 , 是胃氣漸復 , 為病有自愈之機 。
十四 、 傷寒嘔多 , 雖有陽明證 , 不可攻之 ( (此處是指瀉下而言) ) 。 原文204
【鄭論】 嘔多二字 , 有熱嘔寒嘔之別 , 雖有陽明證 , 不可妄加指責攻 , 務要審慎的確為是 。
【闡釋】 惡寒發熱之嘔屬太陽 , 寒熱往來之嘔屬少陽 , 但惡熱不惡寒之嘔屬陽明 , 此三陽嘔吐之辨證也 。 鄭氏云 :「 嘔多二字 , 有熱嘔 、 寒嘔之別 」。 嘔多是病機向上 , 若用攻法 , 是逆其所治 , 最易造成變證 。 筆者於寒嘔者 , 可用理中湯加吳茱萸以溫降之 ; 熱嘔者 , 可用黃連吳萸湯以清之降之 。 至三陽症之嘔證 , 必結合三陽病之其他證狀 , 選用三陽之方治之 , 斯為得矣 。
十五 、 食穀欲 (吐者)〔嘔〕 , 屬陽明也 ( (胃家虛寒) ) , 吳茱萸湯主之 。 得湯反劇者 , 屬上焦 (熱) 也 。 原文243
【鄭論】 按吳茱萸湯 , 乃治少陰吐利之方 , 非陽明之正方也 。 此刻食穀欲嘔 , 乃屬陽明 , 必是胃中邪熱彌漫 , 隔拒上焦 , 故得吳萸辛燥之品而反劇 , 可知非虛寒也明甚 。 原文如此模糊 , 何不先判明陰陽 , 而曰食穀欲嘔 , 喜飲熱湯者 , 可與吳茱萸湯 。 嘔而欲飲冷者 , 此屬上焦有熱 , 以此推去 、 方不負立法之意 。
【闡釋】 食穀欲嘔 , 這是胃家虛寒的特徵 , 虛則不能納穀 , 寒則胃氣上逆 , 所以決診為陽明虛寒 , 溫中降逆之吳茱萸湯 , 自為對症之方 。 若上焦有熱 , 服吳茱萸湯相反使病情增劇 。 鄭氏以飲熱 、 飲冷判寒熱 , 以定吳茱萸湯之可用不可用 , 乃簡明扼要之法矣 。 吳茱萸湯方 , 載少陰前篇 。
十六 、 陽明中風 , 口苦咽乾 , 腹滿微喘 , 發熱惡寒 , 脈浮而緊 , 若下之 , 則腹滿 , 小便難也 。 原文189
【鄭論】 此陽明而兼太 、 少證 , 何也 ? 口苦咽乾 , 所現者少陽之經證 ; 微喘 , 發熱惡寒 , 所現者太陽之表邪 ; 脈現浮緊 , 風寒之徵 。 此證雖云陽明 , 而陽明胃實之證未見 , 故曰 : 若下之 , 則腹滿 、 小便難 , 此是教人不可下 。 若下則引邪入太陰 , 故見腹滿 , 中樞失職 , 轉輸必乖 , 故見小便難 , 此刻總宜照三陽並病法治之可也 。
【闡釋】 本條是三陽合病 , 但以太陽和陽明證最重 , 所以稱做陽明中風 。 重點在於陽明 , 邪熱在經 , 禁用下法 , 否則引邪深入 。 仲景未出方治 , 鄭氏說 : 總宜照三陽並病法治之可也 。 筆者認為三陽經症同見 , 即以三陽之方治之 , 一舉祛邪外出 , 桂麻各半湯加柴 、 葛 、 苓 、 夏主之 。
十七 、 陽明病 , 脈浮而緊 , 咽燥口苦 , 腹滿而喘 , 發熱汗出 , 不惡寒 , (而) 反惡熱 , 身重 。 若發汗則 (燥)〔躁〕 , 心憒憒 ( (煩亂貌) ) , 反譫語 ; 若加溫針 , 必休惕 ( (恐懼貌) ) , 煩〔躁〕不得眠 ; 若下之 , 則胃中空虛 , 客氣動隔 , 心中懊憹 ( (煩悶不舒) ) , 舌上苔者 ( (舌上有黃白薄膩的苔垢) ) (宜)梔子豉湯主之 。 若渴欲飲水 , 口乾舌燥者 ,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。 若脈浮發熱 , 渴欲飲水 , 小便不利者 , 豬苓湯主之 。 原文221 、 222 、 223
【鄭論】 論陽明證 , 而揭出數端 , 學者當細體求 , 探其病情 , 相機施治 。 但身重二字有誤 , 必是身輕 , 與陽明證方符 , 若是身重 , 則又屬少陰也 , 與此不合 , 原文變換太冗 , 俱宜按病治去 , 不可固執 。
【闡釋】 此條亦三陽並病也 。 然冠以陽明病者 , 以其中陽明病居多也 。 脈浮而緊 , 表邪未罷 , 太陽也 ; 咽燥口苦者 , 少陽也 ; 發熱汗出 , 不惡寒 , 反惡熱 , 腹滿而喘者 , 陽明也 。 若汗 、 下 、 燒針 , 俱不可用 。 如誤用之 , 就發生原文所說病變 。 這些病變都是由於裏熱加劇 , 則當用梔豉湯治之 。 若前證外 , 更加渴欲飲水 , 口乾舌燥者為陽明經氣之燥熱 , 則用白虎加人參湯以解熱生津 。 若渴欲飲水 , 小便不利者 , 是陽明飲熱並盛 , 津液不得下通 , 豬苓湯利小便 , 以瀉下焦之熱也 。 故鄭氏曰 :「 原文變換太冗 , 俱宜按病治去 。」 是教人細心體求 , 不可粗心大意 。
豬苓湯方 (校補)
豬苓 (去皮) 、 茯苓 、 澤瀉 、 阿膠 、 滑石 (碎)各一兩
上五味 , 以水四升 , 先煮四味 , 取二升 , 去渣 , 納阿膠烊消 , 溫服七合 , 日三服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本方滋燥利水 , 豬苓 、 澤瀉都能利小便以瀉腎與膀胱之濕 ; 茯苓利小便以滲脾肺之濕 ; 滑石利竅泄熱 ; 阿膠育陰潤燥去煩渴 。 治療陰液不足 , 發熱水氣不利的疾患 , 有很好療效 。 近代推廣本方以治膀胱炎 、 尿道炎 、 血尿 、 淋病等 , 以其利尿作用來治療上述諸病有顯效 。
十八 、 太陽病 , 寸緩關浮尺弱 , 其人發熱汗出 , 復惡寒 , 不嘔 , 但心下痞者 , 此以醫下之也 。 (若)〔如〕 其不病人不惡寒 (但)〔而〕 渴者 , 此轉屬陽明也 。 小便數者 , 大便必鞭 , 不更衣十日 , 無所苦也 。 渴欲飲水 , 少少與之 , 但以法救之 。 渴者 , 宜五苓散 。 原文244
【鄭論】 據脈象病情 , 乃太陽經證 , 本桂枝湯法 , 非可下之法 , 若未下而見不惡寒 , 獨發熱而渴 , 此陽明的候 , 乃白虎湯法 。 至小便數 , 大便鞭 , 不更衣 , 十餘日無所苦 , 雖在胃腑 , 其邪未實 , 故不言下 。 所云渴欲飲水 , 亦非五苓的候 , 當是小便短數而渴 , 方是五苓的候 , 學者須知 。
【闡釋】 本條整個內容都是辨證 , 可分為四節 , 自 「 太陽病 」 至 「 此以醫下之也 」 為第一節 , 此表證與裏證之辨 ; 自 「 如其不下者 」 至 「 此轉屬陽明也 」 為第二節 , 此誤下成痞與未誤下邪傳陽明之辨 ; 自 「 小便數者 」 至 「 無所苦也 」 為第三節 , 此承氣證與脾約證之辨 ; 自 「 渴欲飲水 」 至 「 五苓散 」 為第四節 , 此胃燥口渴與停水口渴之辨 。 總之治病必求其本 , 必須審證精確 , 才能施治無誤 。
十九 、 陽明病 , 脈浮而緊者 , (自) 必潮熱 ( (有定時的發熱 , 有如潮汛一樣 。 ) ) , 發作有時 ; 但浮者 , 必盜汗出 。 原文201
【鄭論】 按脈浮緊 , 乃風寒之徵 , 陽明之脈 , 應見長 、 大 、 洪 、 實 , 乃為的候 。 此言浮緊 , 自必潮熱 , 但浮者 , 必盜汗出 , 是亦憑脈而定病 , 未必盡當 。 潮熱 , 亦必審其虛實 , 盜汗 , 亦必究其源委 , 若執脈而言 , 恐非正法 。
【闡釋】 脈浮緊 、 發熱 、 惡寒 , 是太陽病 。 若陽明病脈浮緊而見潮熱 , 是熱蒸於外 , 邪實於裏 , 故潮熱發作有時 ; 脈但浮而不緊 , 此為熱越在外 , 盜汗乃出 。 故鄭氏說 : "憑脈而定病 , 未必盡當 。」 故臨床診斷上 , 必須脈證合參 , 不能輕率 。
二十 、 陽明中風 , 脈弦浮大而短氣 , 腹都滿 ( (作腹部滿解) ) , 脅下及心痛 , 久按之氣不通 ( (言不按氣已短 , 若久按之氣愈不通 , 蓋言其邪氣充斥也 。 ) ) , 鼻乾 , 不得汗 , 嗜臥 , 一身及 (面) 目悉黃 , 小便難 , 有潮熱 , 時時噦 ( (嘔吐) ) , 耳前後腫 , 刺之小差 , 外不解 , 病過十日 , 脈續浮者 , 與小柴胡湯 。 脈但浮 , 無余證者 , 與麻黃湯 ; 若不尿 , 腹滿加噦者 , 不治 。 原文231 、 232
【鄭論】 稱陽明中風 , 是邪已確在陽明 , 至所現病情脈象 , 實陽明而兼少陽 、 太陽兩經之證 , 三陽病勢彌漫已極 , 理應照三陽並病法治之 。 至所主柴胡 、 麻黃二方 , 皆是相機而行之法 。
【闡釋】 此節稱陽明中風 , 而兼及太陽少陽之證也 。 而曰陽明者 , 以陽明症居多 。 本節證情比較復雜 , 不論是辨證或治療 , 都存在著一定的困難 , 必須針對著病情的趨勢而因勢利導 , 故先刺足陽明三里穴 , 宣洩經絡閉鬱之熱 。 原文 「 刺之小差 , 外不解 」, 是知針刺後裏熱已解 。 至所主小柴胡湯 、 麻黃湯 , 誠如鄭氏所說 :「 皆是向機而行之法也 」。 又原文中有 「 耳前後腫 」 即 《 內經 》 所謂發頤 。 俗所謂痄腮也 , 鄉間稱寸耳寒 , 西醫稱流行性腮腺炎 。 此病小兒患者很多 , 筆者常用麻桂各半湯治之 , 一 、 二劑即愈 。
二十一 、 陽明病 , 脈遲 , 食難用飽 , 飽則微煩頭眩 , 必小便難 , 此欲作穀癉 ( (指食不消化症) ) 。 雖下之 , 腹滿如故 , 所以然者 , 脈遲故也 。 原文195
【鄭論】 此論而推其所以然之故 , 曰脈遲 。 遲則為寒 , 寒甚即不消穀 , 理之常也 。 本非熱結可下之證 , 即下之 , 而脹仍如故 , 是下之更失宜 , 欲作穀癉 , 亦陰黃之屬也 。 小便難者 , 亦中宮轉輸失職之所致 , 學者當於遲字處理會可也 。
【闡釋】 下之腹滿如故 , 此不當下也 。 脈遲則寒 , 陽明虛寒 , 其滿不過虛熱內壅 , 非結熱當下之候 。 法當先行溫中 , 如理中湯 、 甘草乾薑湯 , 然後少與調胃承氣 , 微和胃氣可也 。 穀癉 , 水穀之濕 , 蒸發而身黃也 , 亦即陰黃證 , 可用附子理中湯加茵陳治之 。 此條亦見於 《 金匱 》 黃癉病篇 。
二十二 、 陽明病 , 若中寒 (而)〔者〕 , 不能食 , 小便不利 , 手足濈然 ( (汗出貌 , 濈 , 本義為水外流 。 ) ) 汗出 , 此欲作固瘕 ( (是一種寒氣結積的病證 , 其特徵為大便先鞕後溏 。 腹中結塊謂之瘕) ) , 必大便初鞭後溏 ; 所以然者 , 以胃中冷 ( (指胃陽不足 , 消化機能失職的意思 。 ) ) , 水穀不別 ( (水濕停滯 , 不能從小便而去 , 而與穀物相混 。 ) ) 故也 。 原文191
【鄭論】 按中寒故不能食 , 不食則中宮氣衰 , 轉輸失職 , 故小便不利.手足自汗者 , 脾主四肢 , 不能收束脾中血液也 , (具)〔其〕所以然之故 , 曰胃冷 , 其所現一切 , 俱胃冷所致 , 毋庸別議.至於固瘕者 , 蓋溏泄久而不止之謂也 。
【闡釋】 本條是胃陽不足 , 復感寒邪的陽明中寒證 。 不能食 、 手足汗出 、 大便初鞭後溏等 , 俱胃冷所致 。 法當扶脾胃之陽 , 陽旺則諸症自愈 。 筆者認為可選用理中湯加砂仁治之 。
二十三 、 陽明病 , 初欲食 , 小便反不利 , 大便自調 , 其人骨節疼 , 翕翕如有熱狀 , 奄然 ( (忽然) ) 發狂 , 濈然汗出而解者 , 此水不勝穀氣 ( (即水穀的精氣 , 在這裏可作正氣解 。 ) ) , 與汗共並 , 脈緊則愈 。 原文192
【鄭論】 其所稱陽明病 , 初欲食者 , 是胃中尚有權也 。 胃中有權 , 轉輸自不失職 , 何以小便反不利 ? 不利者 , 是病在膀胱 , 而不在胃也 。 觀胃與大腸相為表裏 , 胃氣尚健 , 故見大便自調 , 骨節疼 , 翕然如熱狀者 , 是氣機鼓動 , 邪從骨節而出 , 翕然如狂 , 濈然汗出 , 是邪從汗出而解也 。
書云 :「 戰汗而解 , 狂汗而解 」, 即此 。 其中全賴水穀之氣勝 , 而邪並水穀之氣而出 。 脈緊者 , 言氣機盛 。 非指邪盛也 。
【闡釋】 此承前條 , 而論陽明中風證也 。 骨節疼 , 翕翕如有熱狀 , 皆是表證 , 而裏熱未成 , 所以始終病從表解 , 一汗而愈 。 鄭氏所論極是 , 筆者從之 。
二十四 、 陽明病 , 不能食 , 攻其熱必噦 , 所以然者 , 胃中虛冷故也 。 以其人本虛 , 故攻其熱必噦 , 原文194
【鄭論】 經云 : 胃熱則能消穀 。 此云不能食 , 明是胃寒不能消穀也 。 即或有挾熱情形 , 當於溫中藥內 , 稍加一二苦寒 , 則得調燮之妙 。 若專於攻熱 , 而不溫中 , 豈非雪地加霜 , 能不致噦乎 ?
【闡釋】 陽明病不能食 , 既有屬於實熱的 , 也有屬於虛寒的 。 此條之不能食 , 實由陽明胃腑虛冷 , 若誤攻其熱 , 則病呃逆 , 必犯虛虛之禍 。 這時的救逆 , 原文中未出方法 , 可用附子理中湯加吳茱萸 , 以祛寒降逆而止呃逆 。
二十五 、 脈浮而遲 , 表熱裏寒 , 下利清穀 〔者〕 , 四逆湯主之 。 若胃中虛冷 , 〔不能食者〕 , 飲水必噦 。 原文225 、
【鄭論】 按外熱內寒不利 , 法主四逆 , 頗為合宜 。 又曰胃冷 , 飲水必噦 , 胃冷已極 , 而又以水滋之 , 陰氣更為上僭 , 烏得不噦 ?
【闡釋】 脈浮為表熱 , 遲為裏寒 , 寒者胃中虛也 。 胃中虛寒 , 下利清穀 , 此時手足厥逆 , 冷汗出 , 胃中陽氣垂絕 , 必用大劑四逆湯以回陽 , 乃得轉危為安 。 若胃中虛冷 , 不能食者 , 則中陽自敗 , 較前證更重 , 飲水則呃逆 , 非重劑附子理中湯加吳茱萸以救之不可 。 若投以尋常治噦之橘皮生薑湯 、 橘皮竹茹湯 , 決不能奏功也 。
二十六 、 陽明病 , 法多汗 , 反無汗 , 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 , 此以久虛故也 。 原文196
【鄭論】 陽明法多汗者 , 以其內有熱也 。 熱蒸於內則汗出 。 其無汗 , 身如蟲行狀者 , 內無大熱 , 而氣機拂鬱於皮膚 , 由表陽太弱 , 不能運化而出也 。
【闡釋】 陽明病因是熱薰蒸 , 津液被迫 , 本應多汗 , 今反無汗 , 此不但陰虧 , 津液不足 , 更兼陽虛失其溫化之力 , 不能使汗達表 , 致汁液欲出不得 , 故有身癢如蟲行皮膚的感覺 。 此證宜用 《 金匱 》 防己黃耆湯略加麻黃 , 使汗從皮中外泄則愈 。
二十七 、 陽明病 , 但頭眩 , 不惡寒 , 故能食而咳 , 其人咽必痛 , 若不咳者 , 咽不痛 。 原文198
【鄭論】 按頭眩 , 能食而咳 , 咽痛 , 皆緣邪火上攻 , 若不咳 、 不咽痛 、 是邪火雖盛 , 而未上攻也 , 更宜察之 。
【闡釋】 本條不惡寒而能食 , 其為陽明證中風無疑 。 由於風熱之邪上干 , 所以頭眩 , 犯肺所以咳嗽 , 咽喉為呼吸之門戶 , 肺受熱侵 , 自必影響及咽 , 故咽痛 。 若不咳 , 說明肺未受熱侵 , 故咽亦不痛 。
二十八 、 陽明病 , 反無汗 , 而小便利 , 二三日嘔而咳 , 手足厥者 , 必苦頭痛 ; 若不咳不嘔 , 手足不厥者 , 頭不痛 。 原文197
【鄭論】 陽明病固屬多汗 , 今無汗而小便利 , 雖云陽明病 , 其實內無熱也 。 二三日嘔而咳 , 至手足厥 , 苦頭痛者 , 必是陰邪上干清道 , 閉其運行之機耳 。 果係陽厥 , 則脈息聲音 , 大有定憑 。 又曰 : 不嘔不咳不厥者 , 頭不痛 , 可知全係陰邪上干清道無疑 。 學者切不可執定一陽明而即斷為熱證一邊看去 , 則得矣 。
【闡釋】 本條是陽明中寒 , 陽虛陰盛 , 挾有飲邪 。 有如鄭氏所云 :「 必是陰邪上干清道 , 閉其運行之機耳 」。 由於胃陽衰弱 , 水飲內聚 , 胃失降下 , 上逆則嘔 , 射肺則咳 , 胃主四肢 , 不能溫於四末 , 則手足厥冷 ; 水寒上逆 , 必患頭痛 ; 小便自利 , 正反映本病陽虛陰盛的真相 。 筆者認為可用溫中化飲降逆之理中湯加吳茱萸 、 半夏治之 , 則咳嘔 、 手足厥冷 、 頭痛等證自愈 。
二十九 、 陽明病 , 下之 , 其外有熱 , 手足溫 , 不結胸 , 心中懊憹饑不能食 , 但頭汗出者 , 梔子豉湯主之 。 原文228
【鄭論】 既云下之 , 其邪熱必由下而解 , 自然脈靜身涼 。, 方可全瘳 。 茲稱其外有熱 , 手足尚溫 , 必然肌肉之間 , 而邪未盡解 , 雖未結胸 , 是邪熱未伏於隔間耳 。 其人心中懊憹 , 是裏氣雖因下而稍舒 , 但表分之邪氣拂鬱未暢 , 暢則曠怡 , 不暢則心煩不安 , 此懊憹之所由來也 。 饑不欲食者 , 是脾氣已虛 , 而胃氣不運 。 兼之頭汗出者 , 陽氣發洩於上 , 有從上解之機也 。 但梔豉湯 , 雖曰交通水火 , 似覺未恰 。 余意當於脈息處探其盛衰 , 熱之微盛 , 審其真假 , 心之懊憹 , 究其虛實 , 汗之解病與不解病 , 詳其底蘊 , 又於口之飲熱飲冷 , 二便之利與不利處搜求 , 自然得其要也 。 此以梔豉湯 , 是為有熱者言之 , 而非為虛寒者言之也 。 學者不可專憑原文一二語 , 以論藥論方 , 則得一貫之旨矣 。
【闡釋】 鄭氏對此條之論釋 , 與歷代注家不同 , 著重陽虛一面 , 故說 :「 此以梔豉湯 , 是為有熱者言之 , 而非為虛寒者言之也 。」 若脈息不足 , 目瞑倦臥 , 聲低息短 , 少氣懶言 , 喜飲熱湯 , 二便自利等情 , 此下傷脾胃 , 心中懊憹 , 饑不能食 , 頭汗出者 , 乃陽虛也 , 梔豉湯不可用也 。 法當扶陽 , 交通水火 , 白通湯為適當之方劑 ; 或理脾開胃 , 兼以扶陽 , 附子理中湯可用 。
三十 、 陽明病 , 口燥 , 但欲漱水 , 不欲嚥者 , 此必衄 。 原文202
【鄭論】 據口燥而漱水 , 乃火炎之徵 , 漱水而不嚥 , 又非實火之驗 , 斷為必衄者 , 邪實之候說法也 。 漱水而不嚥者 , 斷無有必衄之證也 。 此證似非陽明 , 乃少陰之證也 。 姑言之 , 以待高明 。
【闡釋】 口中乾燥與口渴不同 , 漱水不欲嚥 , 知不渴也 , 可知非實火 。 而又曰 「 此必衄 , 邪實之候也 。」 其說兩相矛盾 。 歷代注家 , 牽強注釋 , 殊不可從 。 鄭氏說 :「 此證似非陽明 , 乃少陰之證也 。」 舒馳遠 《 傷寒集注 》 云 :「 漱水不欲嚥 , 當是裏陽衰乏 , 不能熏騰津液之故 , 此屬少陰 。 奈何指為陽明病乎 ?」 可與鄭說互參 。
三十一 、 脈浮發熱 , 口乾鼻燥 , 能食 〔者〕 , 則衄 。 原文227
【鄭論】 按脈浮發熱 , 風熱在表也 , 口燥鼻乾 , 熱入陽明也 。 能食則衄 , 胃氣健而鼓動 , 便可以從衄解也 。
【闡釋】 鼻衄 , 有解病佳兆者 。 口乾鼻燥 , 能食 , 雖陽明裏證未全成 , 陽明內熱已太盛 , 熱甚則上逆 , 上逆則引血 , 血上則衄 , 熱邪亦隨之而泄 。 近世醫家以衄為紅汗者 , 正以其泄鬱熱故也 。 鬱熱泄則自愈 。
三十二 、 陽明病 , 發熱汗出者 , 此為熱越 ( (裏熱發越於外之意) ) 不能發黃也 ; 但頭汗出 , 身無汗 , 劑頸而還 , 小便不利 , 渴飲水漿者 , 此為瘀熱 ( (即邪熱鬱滯的意思) ) 在裏身必發黃 , 茵陳蒿湯主之 。 原文236
【鄭論】 條中所言熱外越者 , 不發黃 , 是因汗出 , 知其表氣通 , 而熱得外泄故也 。 若頭汗出 , 身無汗 , 小便不利 , 渴欲飲水者 , 此是熱伏於內 , 抑鬱太甚 , 而邪無由路出 , 故成陽黃之候 , 茵陳蒿湯主之 , 實為的證之方 , 妥切之甚者也 。
【闡釋】 此節乃陽明濕熱鬱蒸發黃的證狀 。 若但頭汗出 , 周身沒有汗 , 則熱不得越 ; 小便不利 , 由濕無出路 , 邪熱既不能外達 , 水濕又無從下泄 , 水濕與熱邪相蒸不解 , 鬱而不達 , 身心發黃 , 治以茵陳蒿湯 , 苦寒通泄 , 使濕熱之邪從小便而出 , 濕去熱清 , 則發黃自愈 。
茵陳蒿湯方 (校補)
茵陳蒿 六兩 梔子 十四枚(擘) 大黃 二兩(去皮)
上三味 , 以水一鬥二升 , 先煮茵陳 , 減六升 , 內二味 , 煮取三升 , 去渣 , 分三服 。 小便當利 , 尿如皂莢汁狀 , 色正赤 , 一宿腹減 , 黃從小便去也 。
【方解及其應用範圍】
濕熱瘀裏 , 蒸發而外見黃色 , 用茵陳苦寒清濕而解鬱熱 , 佐梔子清利三焦 , 以通水道 , 以大黃除胃熱 , 導火下行兼清血分中之熱 。 三味合用 , 使瘀熱濕濁 , 從小便而出 , 濕熱一泄 、 則發黃自愈 。《 傷寒 》《 金匱 》 二書中 , 分黃疸為陰陽兩綱 , 敘 述簡略 , 僅根據皮膚黃染情況來辨陰陽 。 凡身目俱黃 , 黃如橘子色澤鮮明 , 小便不利 , 色黃赤而短少 , 腹脹食少 , 厭油食 , 舌苔黃膩 , 脈滑數者 , 為陽黃 。 無論其為現代醫學所稱之急性黃疸型傳染肝炎 , 濕熱偏盛的慢性肝炎 , 肝膽道感染 , 膽道結石等病見陽黃證者 , 都可用本方加減治療 。
三十三 、 陽明病 , 面合色赤 , 不可攻之 。 (攻之則) 必發熱 , 色黃 〔者〕 , 小便不利也 。 原文206
【鄭論】 據陽明而面赤色 , 又當察其可攻與不可攻 , 如氣粗面赤 , 唇焦 , 飲冷甚者 , 宜攻之 ; 若雖面赤而無熱象足徵 , 又不可攻 , 攻之則必發熱者 , 是真陽因攻而浮於上 , 浮於上 , 即不能化下焦之陰 , 小便亦見不利 。 學者切勿執一陽明病 , 而定為熱證 , 妄施攻下也 。 此條所謂不可攻 , 攻之則必發熱 , 焉知非(帶)〔戴〕陽而何 ?
【闡釋】 邪熱怫鬱在經 , 禁用攻下 , 誤攻下 , 必然發熱 , 肌膚發黃而且小便不利 。 因誤攻而見此證 , 欲救其失 , 茵陳五苓散可用 。 鄭氏更論及 「 雖面赤而無熱象足徵 , 又不可攻 , 攻之則必發熱者 , 是真陽因攻而浮於上 ,…… 焉知非戴陽而何 ?」 戴陽乃危證 , 救逆之法 , 非大劑回陽不可 。
三十四 、 陽明病 , 無汗 , 小便不利 , 心中懊憹者 , 身必發黃 。 原文199
【鄭論】 邪至陽明而從熱化 , 無汗者 , 邪不得外泄 , 小便不利者 , 邪不得下泄 , 抑鬱於中而懊憹 , 懊憹者 , 心不安之謂 , 所以斷其必發黃也 。
【闡釋】 陽明病沒有汗出 , 是濕熱不能外散 ; 小便不利 , 幾水濕不能下行 。 濕與熱蒸於內 , 則身體發黃 。 原文未出方劑 , 似宜麻黃連翹赤小豆湯外發內利 ; 或梔子豉湯以清裏而達表 , 則身黃自退 。
三十五 、 陽明病 , 被火 , 額上微汗出 , 而小便不利者 , 必發黃 。 原文200
【鄭論】 陽明本屬(躁)〔燥〕地 , 又得陽邪 , 又復被火 , 火勢內攻 , 小便不通 , 熱邪無從下泄 , 遏熱太甚 , 是以決其必發黃也 。
【闡釋】 陽明病 , 無汗 , 本應以葛根湯發其汗 , 今竟以火劫取汗 , 則熱邪愈熾 , 津液被束 , 無復外布與下滲矣 , 其身必發黃 。 原文未出方治 , 根據辨證 , 必須清熱利濕 , 梔子柏皮湯主之 。
三十六 、 陽明病 , 下血譫語者 , 此為熱入血室 ( (各家見解不一 , 有的認為是衝脈 , 有的認為是肝臟 , 有的認為是子宮 , 所說都均有一定理由 , 顧名思義 , 要不外血液儲留之處 , 三者均有連帶關係 , 不需強分 。 又少陽篇18條所指 「 血室 」 即子宮 。 ) ) 但頭汗出者 , 刺期門 , 隨其實而瀉之 , 濈然汗出則愈 。 原文216
【鄭論】 據陽明而稱下血 , 必是胃中有熱 , 逼血下行耳 。 譫語者 , 熱氣乘心 , 神無所主也 。 茲云熱入血室 , 夫膀胱之外 , 乃為血海 , 又稱血室 , 此病係在陽明大腸 , 何得直指之為血室乎 ? 何得刺期門穴乎 ? 但下血一(等)〔證〕 , 有果係熱逼血下行者 , 必有熱象可徵 。 譫語一證 , 有陽虛 、 陰虛 、 脾虛之異 。 更有下血 、 譫語而將脫者 , 不得總統言之 , 學者務宜細心探求則得矣 。
【闡釋】 本證由於邪熱熾盛 , 血為熱擾 , 故便血 ; 內熱蒸騰 , 故頭汗出 ; 熱氣乘心 , 神無所主 , 故譫語 。 鄭氏按稱 :「 此病係在陽明大腸 , 何得直指之為血室乎 ? 何得刺期門穴乎 ?…… 務宜細心探求則得矣 ,」 筆者信而從之 。
三十七 、 陽明證 , 其人 (善)〔喜〕 忘者 ( (健忘之意 ) , 必有畜血 ( (畜與蓄字同 , 瘀血停留叫蓄血 。 ) ) , 所以然者 , 本有久瘀血 , 故令 (善)〔喜〕 忘 , 糞雖 (難)〔鞕〕 , (而) 大便反易 , 其色必黑 〔者〕 , 宜抵當湯 (主)〔下〕 之 。 原文237
【鄭論】 據善忘緣因瘀血所致 , 瘀滯不行 , 氣血不得流通 , 神明寓於氣血之中 , 為氣血之主 。 今為瘀血所阻 , 氣血不得流通 , 神明每多昏憒 , 所以善忘而斷之瘀血 , 確乎不爽 。 但蓄血在太陽 , 驗之於小便 , 其人如狂 ; 蓄血在陽明 , 驗之於大腸 , 其色必黑 , 大便色黑者 , 蓄血之驗也 。
【闡釋】 太陽蓄血證是太陽之邪熱隨經入腑與血相結 , 以致出現少腹急結 , 或鞕滿 , 小便利 , 如狂 、 發狂等證候 。 陽明蓄血證是陽明邪熱與宿有的瘀血相結 , 故令善忘 。 二者證狀不同 , 因蓄血擾亂神志則一 。 辨太陽蓄血證在小便之利與不利 , 辨陽明蓄血證在大便之黑與不黑 、 難與不難 。 兩者的病理機轉都是屬於邪熱與血相結 , 所以都可用抵當湯下之 。
三十八 、 病人無表裏證 , 發熱七八日 , 雖脈浮數者 , 可下之 。 假令已下 , 脈數不解 , 合熱則消穀善饑 , 至六七日 , 不大便者 , 有瘀血 (也) , 宜抵當湯 。 若脈數不解 , 而下 (利) 不止 , 必協熱 (而) 便膿血也 。 原文257 、 258
【鄭論】 既稱無表裏證 , 即不在發表之例 , 即不在攻下之例 , 雖脈浮數 , 總要有風熱病情足徵 , 庶可相機施治 。 所云發熱七八日 , 然發熱有由外入之發熱 , 有由內而出之發熱 , 大有涇渭之分 , 若只憑脈之浮數而攻之 , 則由外入者 , 有內陷之變 , 由內而出者 , 有亡陽之逆 , 假令下之脈數不解 , 合熱則消穀善饑 , 此是為果有外邪致發熱者言之 , 而非為內出之發熱者言之也 。 迨至六七日 , 不大便者有瘀血 , 何以知其必有瘀血也 ? 況熱結而不大便者亦多 , 此以抵當湯治之 , 似不恰切 , 仲師未必果有是說也 。
【闡釋】 鄭注此條與歷代注家不同 , 發熱有外入與內出之分 , 若只憑發熱而攻之 , 則有邪熱內陷與亡陽之虞 。 假令已下脈數不解 , 合熱消穀善饑 , 不大便者 , 何以辨之 , 並無徵驗 , 況熱結而不大便亦多 , 提出質疑 。 最後歸結為 「 此以抵當湯治之 , 似不恰切 , 仲師未必果有是說也 。」
三十九 、 病人煩熱 , 汗出則解 , 又如瘧狀 , 日晡所發熱者 , 屬陽明也 。 脈實者 , 宜下之 ; 脈浮虛者 , 宜發汗 。 下之與大承氣湯 ; 發汗宜桂枝湯 。 原文240
【鄭論】 此條以脈實 、 脈虛 , 而定為可汗 、 可下 , 似未必盡善 。 論脈實而要有胃實病形足徵 , 方可言下 , 脈浮虛而要有風邪足徵 , 始可言發汗 , 若專以日晡發熱 , 而定為陽明證 , 即下之 , 決不妥切 。
【闡釋】 本條係太陽陽明並病 , 即表裏俱病 , 必先解表而後攻裏 。 但不能僅根據脈象虛實來決定汗 、 下 , 而應結合證狀來辨別太陽之表邪是否已解 , 或陽明之裏實是否已成 , 然後先表後裏 , 解表用桂枝湯 , 下之與大承氣湯 , 方為合法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