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傷寒斷無日傳一經之理 。 仲景既無明文 。 其說始於誤解經義 。 素問熱論篇云 。 傷寒一日 。 巨陽受之 。 故頭項痛 。 腰背強 。 二日陽明受之 。 故身熱目痛 。 鼻乾不得眠 。 三日少陽受之 。 故胸脅痛而耳聾 。 此言三陽受邪發病之期 。 有淺深先後之次序 。 非謂傳經之日期也 。 故下文云 。 七日巨陽病衰 。 頭痛少愈 。 八日陽明病衰 。 身熱少愈 。 九日少陽病衰 。 耳聾微聞 。 此言病之向愈 。 大約以七日為期 。 以七日始行盡本經也 。 故太陽病至七日始衰 。 而頭痛少愈 。 則六日內只在本經 。 非傳至厥陰明矣 。 註疏者 。 以六日為傳經已盡 。 以七日巨陽病衰為再傳經釋之 。 致後人皆以日傳一經為常例 。 不知六氣之傷人無常 。 或入於陽 。 或入於陰 。 靈樞云 。 中於面 。 則下陽明 。 中於項 。 則下太陽 。 中於頰 。 則下少陽 。 以此可知三陽各自受邪 。 非必從太陽傳入也 。 則太陽受病一日發 。 陽明受病二日發 。 其義顯然 。 故傷寒非必始太陽而終厥陰 。 亦非一經止病一日 。 亦非一經獨病相傳 。 大抵今之傷寒 。 無不兼經而病 。 即古人所稱合病並病之症 。 後學不解此旨 。 而欲拘拘於六經傳次 。 印證今病 。 宜無一症合其式矣 。 茲將六經古法述於前 。 新法續於後 。 其各經兼併之症 。 列於六經正病之下 。 庶臨症者得其把握焉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