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仲景自序 。 言作傷寒雜病論 。 合十六卷 。 則傷寒雜病未嘗分為兩書也 。 凡條中不貫傷寒者 。 即與雜病同義 。 如太陽之頭項強痛 。 陽明之胃實 。 少陽之口苦咽乾目眩 。 太陰之腹滿吐利 。 少陰之欲寐 。 厥陰之氣上撞心等症 。 是六經之為病 。 不是六經之傷寒 。 乃是六經分司諸病之提綱 。 非專為傷寒一症立法焉 。 觀五經提綱 。 皆指內症 。 唯太陽提綱 。 為寒邪傷表立 。 五經提綱皆指熱症 。 惟太陰提綱 。 為寒邪傷里立 。 然太陽中暑發熱而亦惡寒 。 太陰傷熱而亦腹痛而吐利 。 但不離太陽主外 。 而太陰主內之定法 。 而六經分症 。 皆兼傷寒雜病也明矣 。 因太陽主表 。 其提綱為外感立法 。 故叔和將仲景之合論 。 全屬傷寒 。 不知仲景已自明其書 。 不獨為傷寒設 。 所以太陽篇中 。 先將諸病線索逐件提清 。 比他經更詳也 。 其曰 。 太陽病 。 或已發熱 。 或未發熱 。 必惡寒體痛嘔逆 。 脈陰陽俱緊者 。 名曰傷寒 。 是傷寒另有提綱矣 。 不特為太陽傷寒之提綱 。 即六經傷寒總綱 。 亦不外是 。 觀仲景獨於太陽篇 。 別其名曰傷寒 。 曰中風 。 曰中暑 。 曰濕痹 。 曰溫病 。 而他經不復分者 。 則一隅之舉 。 可以尋其一貫之理也 。 其他結胸 。 臟結 。 陽結 。 陰結 。 瘀熱 。 發黃 。 熱入血室 。 讝語 。 如狂 。 等症 。 或因傷寒 。 或非傷寒 。 紛紜雜沓之中 。 正可以思傷寒雜病合論之旨矣 。 蓋傷寒之外 。 皆雜病之名多端 。 不可以數計 。 故立六經而分司之 。 傷寒之中 。 最多雜病 。 內外夾雜 。 虛實互呈 。 故將傷寒雜病而合參之 。 正以閤中見涇渭之清濁 。 此扼要法也 。 叔和不知此旨 。 謂痓濕暍三種 。 宜應別論 。 則中風溫病 。 何得與之合論耶 。 以三症為傷寒所致 。 與傷寒相似 。 故此見之 。 則中風非傷寒所致 。 溫病與傷寒不相似者 。 何不為之另立耶 。 霍亂是肝經為患 。 陰陽易 。 瘥後勞復 。 皆傷筋動骨所致 。 咸當屬於厥陰 。 何得另立篇目 。 叔和分太陽三症於前 。 分厥陰諸症於後 。 開後人分門類症之端 。 豈知仲景約法 。 能合百病兼該於六經 。 而不能逃六經之外 。 只在六經上求根本 。 不在諸病名目上尋枝葉也 。 叔和以私意紊亂仲景之原集 。 於勞復後 。 重集可發汗不可發汗諸篇 。 如弱反在關 。 濡反在巔 。 微反在上 。 澀反在下 。 不知如何名反 。 豈濡弱微澀等脈有定位乎 。 此類姑不悉辨 。 其云大法 。 春夏宜發汗 。 冬宜吐 。 秋宜下 。 設未值其時 。 當汗不汗 。 當吐不吐 。 當下不下 。 必待其時耶 。 而且利水清火溫補和解等法 。 概不言及 。 所以今人稱仲景 。 只有汗吐下三法 。 實是於此 。 夫四時者 。 眾人所同 。 受病者 。 因人而異 。 汗吐下者 。 因病而施也 。 立法所以治病 。 非以治時 。 自有此大法之謬 。 後人因有隨時用藥之迂 。 論麻黃桂枝湯者 。 謂宜於冬月嚴寒 。 而三時禁用 。 論白虎湯者 。 謂宜於夏 。 而大禁秋分後 。 與立夏之前 。 夫必先歲氣 。 毋伐天和 。 寒熱溫涼之逆用 。 為眾人飲食之常耳 。 仲景因症立方 。 豈隨時定劑哉 。 當知仲景治法 。 悉本內經 。 按岐伯曰 。 調治之方 。 必別陰陽 。 陽病治陰 。 陰病治陽 。 定其中外 。 各守其鄉 。 外者外治 。 內者內治 。 從外之內者 。 治其外 。 從內之外者 。 調其內 。 從內之外而盛於外者 。 先調其內 。 後治其外 。 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 。 先治其外 。 後調其內 。 中外不相及 。 則治主病 。 又為微者調之 。 其次平之 。 盛者奪之 。 寒熱溫涼 。 衰之以屬 。 隨其攸利 。 此大法也 。 仲景祖述靡遺 。 寓章昭著 。 本論所稱 。 發熱惡寒發於陽 。 無熱惡寒發於陰者 。 是陰陽之別也 。 陽病制白虎承氣以存陰 。 陰病製附子茱萸以扶陽 。 外者用麻黃桂枝以治表 。 內者用芒硝大黃以治里 。 其於表虛里實 。 表熱裡寒 。 發表和表 。 救里攻裡 。 病有淺深 。 治有次第 。 方有輕重 。 是定其中外 。 各守其鄉也 。 太陽陽明並病 。 小發汗 。 太陽陽明合病 。 用麻黃湯 。 是外之內者 。 治其外也 。 陽明病 。 發熱汗出 。 不惡寒 。 反惡熱 。 用梔子豉湯 。 是從內之外者 。 調其內也 。 發汗不解 。 蒸蒸發熱者 。 從內之外而盛於外 。 用調胃承氣先調其內也 。 表未解 。 而心下痞者 。 從外之內而盛於內 。 當先解表 。 乃可攻痞 。 是先治其外 。 後調其內也 。 中外不相及 。 是病在半里半表 。 大小柴胡治主病也 。 此即所謂微者調之 。 其次平之 。 用白虎梔豉小承氣之類 。 盛者奪之 。 則用大承氣陷胸抵當之類矣 。 所云觀其脈症 。 知其何逆 。 以法治之 。 則寒熱溫涼 。 衰之以屬 。 隨其攸利之謂也 。 若拘四時以拘法 。 限三法以治病 。 遇病之變遷 。 則束手待斃矣 。 且汗吐下三法 。 亦出於岐伯 。 而利水清火調補等法悉具焉 。 其曰有邪者 。 漬形以為汗 。 在皮者 。 汗而發之 。 實者散而瀉之 。 此汗家之法 。 中滿者 。 瀉之於內 。 血熱者宜決之 。 是下之之法 。 高者因而越之謂吐 。 下者引而竭之謂利 。 小便慓悍者按而收之 。 是清火法 。 氣虛宜掣引之 。 是調補法也 。 夫邪在皮毛 。 猶未傷形 。 故仲景制麻黃湯 。 急汗以發表 。 邪入肌肉 。 是已傷其形 。 故用桂枝湯 。 吃稀熱粥以解肌 。 是漬形以為汗 。 若邪正交爭 。 內外皆實 。 寒熱互呈 。 故制大青龍 。 於麻桂中加石膏以瀉火 。 是散而瀉之也 。 吐劑 。 有梔豉瓜蒂 。 分胸中虛實之相殊 。 下劑 。 有大小承氣調胃抵當 。 分氣血淺深之不同 。 利水有豬苓真武寒熱之懸絕 。 清火有石膏芩連輩輕重之差分 。 陽氣虛 。 加人參於附子吳茱萸中以引陽 。 陰氣虛 。 加人參於白虎瀉心中以引陰 。 諸法井然 。 質之岐伯 。 絲毫不爽 。 前聖後聖 。 其揆一也 。 愚更有疑焉 。 仲景言平脈辨症 。 為傷寒雜病論 。 是脈與症未嘗兩分也 。 夫因病而平脈 。 則平脈即在辨症中 。 病有陰陽 。 脈合陰陽 。 發熱惡寒發於陽 。 無熱惡寒發於陰 。 是病之陰陽也 。 當列全論之首 。 脈有大浮動滑數 。 名陽 。 沉澀弱弦微 。 名陰 。 是脈之陰陽也 。 此條當為之繼 。 叔和既云搜採仲景舊論 。 錄其症候診脈 。 是知叔和另立脈法 。 從此搜採耳 。 試觀太陽篇云 。 脈浮者病在表 。 脈浮緊者 。 法當身疼痛 。 脈浮數者 。 法當汗出愈 。 諸條脈法 。 不入辨脈平脈篇 。 是叔和搜採未盡 。 猶遺仲景舊格也 。 由此推之 。 知寸口脈浮為在表 。 及寸口脈浮而緊 。 脈浮而數 。 諸條 。 皆從此等處採出 。 脈有陰結陽結條 。 未始不在陽明中風中寒之間 。 灑淅惡寒而復發熱者 。 未始不在少陽寒熱往來之部 。 脈陰陽俱緊者 。 未必非少陰之文 。 陰陽相搏條 。 未必不在傷寒脈結代伏之際 。 設仲景另集脈法 。 或有上下之分 。 涼無平辨之別矣 。 名平名辨 。 皆叔和搜採諸說 。 仲景所云 。 各承家伎者是也 。 世徒知序例為叔和之文 。 而不和仲景之書 。 皆系叔和改換 。 獨為傷寒立論 。 十六卷中 。 不知遺棄幾何 。 而六經之文 。 夾雜者亦不少 。 豈猶然仲景舊集哉 。 此雖余見之謬 。 請看序例所引內經 。 莫不增句易字 。 彼尚敢改岐伯之經 。 況乎仲景之論耶 。 欲識真仲景者 。 逐條察其筆法 。 知考功記自不合於周官 。 褚先生大不侔於太史乎 。 世皆以金匱要略為仲景雜病論 。 則有若之似聖人 。 惟曾子為不可強乎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