陰陽發病六經統論
病有發熱惡寒者 。 發於陽也 。 無熱惡寒者 。 發於陰也 。 發於陽者七日愈 。 發於陰者六日愈 。 以陽數七 。 陰數六也 。
此一節 。 提挈綱領 。 統論陰陽 。 當冠於六經之首 。 自叔和無己諸家 。 錯簡於太陽脈證之後 。 致喻氏以未熱注無熱 。 悖於立言之旨矣 。 蓋仲景以外邪之感 。 受本難知 。 發則可辨 。 因發知受 。 有陰經陽經之不同 。 故分發熱無熱之各異 。 以定陽奇陰偶之愈期也 。 發於陽者 。 邪入陽經而發也 。 發於陰者 。 邪入陰經而發也 。 即陰陽應象論所謂陽勝則身熱 。 陰勝則身寒 。 陰陽更勝之變也 。 發熱惡寒者 。 如太陽居身之表 。 營衛之所流行也 。 營衛者 。 即谷之一氣所化也 。 衛行脈外 。 本下焦命門之真陽 。 蒸穀氣而布皮膚 。 司開闔而固毛孔者也 。 營行脈中 。 本上焦太陰之真氣 。 降中焦穀氣之精華 。 以滋養灌溉 。 充貫夫一身者也 。 若風傷衛 。 則衛陽受邪 。 故頭項強痛 。 發熱惡風而汗出也 。 寒傷營 。 則營陰受邪 。 故頭項強痛 。 發熱惡寒 。 無汗體痛嘔逆也 。 營衛雖有淺深 。 其發於太陽則一也 。 若陽明之經 。 已在營衛之內 。 肌肉腠理之中 。 雖無關營衛 。 亦必由營衛而入 。 故有一日得之 。 不發熱而惡寒者 。 逮邪氣既入陽明 。 則惡寒自罷 。 身熱汗自出 。 不惡寒而反惡熱矣 。 然汗雖多尚微發熱惡寒者 。 猶為外證未解也 。 若入里則發潮熱矣 。 故熱不潮者 。 尚未可與承氣湯也 。 少陽為軀殼之裡層 。 自此以外 。 由陽明而達太陽 。 故屬陽分而為表 。 少陽猶是三陽之內面 。 故稱半表 。 自此以內 。 則腸胃臟腑也 。 故為陰分而為里 。 少陽乃胃腸臟腑之匡郭 。 故為半里 。 蓋統系隸乎表 。 而部位接於裡也 。 邪氣犯之 。 非若太陽居表邪之所客者淺近 。 惡寒即能發熱 。 發熱即能惡寒 。 寒熱每多並作 。 唯少陽一經 。 邪之所入者深遠 。 其出而達於皮膚營衛不易 。 故其發也 。 則如瘧而往來寒熱矣 。 夫三陽發熱 。 狀雖不同 。 而發熱則無不同也 。 至於三陰本無發熱之例 。 四逆惡寒 。 其常也 。 間有反發熱 。 反不惡寒 。 手足反溫 。 其變也 。 如太陰表證 。 並無發熱者 。 一則曰太陰中風 。 四肢煩疼 。 陽微陰澀而長者為欲愈 。 又曰太陰病 。 脈浮者可發汗 。 宜桂枝湯 。 又曰傷寒脈浮而緩 。 手足自溫者 。 系在太陰 。 皆太陰無熱之表證也 。 至少陰病 。 則曰始得之反發熱矣 。 發熱而曰反者 。 因無熱者而又發熱 。 故謂之反也 。 乃少陰虛寒之表證 。 故以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。 少陰證 。 得之二三日 。 口中和 。 其背惡寒者 。 當灸之而以附子湯主之 。 又如少陰病 。 惡寒身蜷而利 。 手足逆冷者 。 少陰病 。 四逆惡寒而身蜷 。 脈不至 。 不煩而躁 。 是皆惡寒而無熱之謂也 。 又若少陰病下利清穀 。 裡寒外熱 。 手足厥逆 。 脈微欲絕 。 身反不惡寒 。 此又以不惡寒為反也 。 其外熱面赤 。 亦非發熱之熱 。 乃陰盛格陽於外也 。 至少陰病下利 。 若利自止 。 惡寒而蜷臥 。 手足溫者可治 。 少陰病 。 脈緊 。 至七八日自下利脈暴微 。 手足反溫 。 脈緊反去者為欲解 。 少陰病 。 吐利 。 手足不逆冷 。 反發熱者不死 。 此又以手足溫及發熱為反 。 皆發於陰而無熱之謂也 。 謂之不死者 。 以陰邪漸退 。 陽氣將回 。 溫經復陽之治可施也 。 若在厥陰 。 發熱者極多 。 惡寒者甚少 。 而實陰陽相半 。 然仍以陽氣為重 。 故熱者必厥 。 厥者必熱 。 而以厥少熱多為病之退 。 厥多熱少為病之進也 。 至若發熱下利厥躁者 。 非真發熱也 。 乃陰盛陽絕 。 陰陽離隔 。 必死之證也 。 夫發於陰者本無熱 。 故凡有熱者 。 不曰反發熱 。 則曰反不惡寒 。 反之為言 。 不當得而得 。 當然而不然也 。 凡此真寒假熱之證 。 悉標舉於三陰見證之中 。 豈非無熱為三陰之根據乎 。 其所謂發於陰者 。 舍三陰而何指乎 。 乃成氏舊注 。 謂陽為熱 。 陰為寒 。 以發熱惡寒為寒傷陽 。 無熱惡寒為寒傷陰 。 固不足以窺仲景之籓籬 。 而喻氏仍方氏之舊 。 以風為陽 。 衛亦陽 。 故病起於陽 。 寒為陰 。 營亦陰 。 故病起於陰 。 若論邪氣止在太陽一經 。 其說猶可 。 若以此該貫六經 。 則有大謬不然者矣 。 況又以無熱惡寒句 。 謂指寒邪初受 。 未郁為熱而言 。 少頃 。 鬱勃於營間 。 則仍發熱矣 。 若以未郁為熱之少頃 。 即謂之無熱 。 恐仲景立言 。 未必若是其歧也 。 若必以風傷衛為發於陽 。 寒傷營為發於陰 。 則在三陽經之稱傷寒者 。 皆可謂之發於陰矣 。 然則三陰條中 。 亦有以中風冠之者 。 亦可謂之發於陽乎 。 以理燭之 。 豈其然乎 。 所謂陽七日 。 陰六日者 。 概言其理所當然 。 而非必然者也 。 七者 。 陽之復 。 少陽之數也 。 六者 。 陰之極 。 老陰之數也 。 蓋陽數始於一而終於九 。 陰數起於二而極於六 。 此天地陰陽之至數也 。 然一極之中 。 分陰分陽而為兩儀 。 兩儀各分太少而為四象 。 則陰陽各有太少矣 。 何獨陽取其少而陰取其老乎 。 蓋陽以少為用 。 陰以老為極 。 陽少則為生氣 。 陰極則為陽生 。 故皆為愈期 。 此陰陽消長之自然也 。 其所以陽七日者 。 陽動而變 。 故能遊行於經脈之表 。 七日經盡而邪衰 。 如素問熱論所謂其不兩感於寒者 。 七日巨陽病衰 。 頭痛少愈也 。 其所以陰六日者 。 陰靜而守 。 不若陽經之循行周遍 。 至六日而陰極陽回 。 如三陰證中之手足溫 。 熱勝於厥而自愈也 。 其有不應期而愈者 。 則當察其失治誤治 。 或邪盛 。 或正虛 。 或入里 。 或犯臟 。 及過經等證 。 又不可以常理拘也 。 夫發熱無熱 。 辨證之源也 。 發陽發陰 。 知治之本也 。 陽奇陰偶 。 收效之數也 。 豈非貫始終 。 括六經 。 標全論之宗旨乎 。
余讀仲景書而見其參同於易也 。 夫全易 。 一奇偶也 。 全論 。 一陰陽也 。 六子之生於乾坤 。 六經之稟於陰陽也 。 六經之淺深正變 。 旁行疊見 。 形能百出 。 則卦爻之動變 。 象數之紛淆也 。 聖人以言不盡意而圖理於象 。 使人即象以窮理 。 仲景以法不盡證而以寒熱分陰陽 。 使人辨證以盡法 。 故首標易知之寒熱 。 易辨之陰陽 。 然後申其證變 。 出其方法 。 而後可以言治也 。 夫證即象也 。 法即理也 。 三百九十七法 。 不出六經之中 。 六經不出乎陰陽之外 。 能讀仲景書者 。 其唯深於易者乎 。
太陽經綱領
太陽上中下三篇總脈總證
太陽之為病 。 脈浮 。 頭項強痛而惡寒 。
此舉中風傷寒之總脈總證而言 。 乃太陽三篇之大綱也 。 太陽者 。 膀胱寒水之經也 。 膀胱曷為稱寒水乎 。 夫腎者 。 天一之水也 。 上古天真論云 。 腎者主水 。 聚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者也 。 蓋以腎與膀胱 。 一臟一腑 。 相為表裡而為一合也 。 既為寒水 。 曷為又稱太陽乎 。 腎為坎水 。 一陽居於二陰之間 。 真陽藏於真陰之內 。 水中有火 。 谷入於胃 。 其清氣化而為營 。 行於脈中 。 谷入濁氣 。 降於下焦 。 而腎中之真陽 。 蒸騰其氣 。 行於脈外 。 直達皮膚而為衛氣 。 故膀胱雖為腎臟寒水之腑 。 而寒水之中 。 其所以蒸騰發越而為衛氣者 。 則又腎中之真陽也 。 故衛氣之行 。 一日一夜 。 五十周於身 。 晝行於陽二十五周 。 夜行於陰二十五周 。 平旦陰氣盡 。 陽氣出於目 。 目張 。 則氣上於頭 。 循項下太陽矣 。 故曰太陽 。 太陽者 。 盛陽也 。 陽不盛 。 不足以密腠理而衛風寒 。 故為六經之首 。 為皮膚營衛之總統 。 靈樞營衛生會篇云 。 太陰主內 。 太陽主外 。 生氣通天論云 。 陽者 。 衛外而為固也 。 又曰 。 陽因而上 。 衛外者也 。 皆言太陽之統營衛而為最外之第一層也 。 脈浮者 。 脈有浮中沉三候 。 浮者 。 其上候也 。 浮脈行於肉上而主表 。 以風寒初入皮毛營衛 。 邪氣在太陽之表 。 故獨盛於上候而脈浮也 。 足太陽之脈 。 起於目內眥 。 上額交巔 。 從巔絡腦 。 還出別下項 。 連風府 。 循肩膊 。 內挾脊 。 抵腰中 。 挾督脈而行 。 風寒客之 。 故頭項強痛也 。 風寒在表則惡寒 。 皮部論云 。 邪之始入也 。 泝然起毫毛 。 開腠理 。 玉機真藏論云 。 風寒客於人 。 使人毫毛畢直 。 皮膚閉而為熱 。 當是之時 。 可汗而發是也 。 言惡寒而不言惡風者 。 以惡寒者未必不惡風 。 惡風者未嘗不惡寒 。 舉一即可該其義也 。 此條見症 。 為中風傷寒之所並有 。 故總舉之為篇首 。 至太陽上篇 。 則由此脈證而申出中風諸證 。 以別風傷衛者如此 。 中篇亦由此脈證而申出傷寒諸證 。 以見寒傷營者如此 。 至下篇則又因此脈證 。 而申出風寒兼有之證 。 以辨風寒兩傷營衛者又如此 。 然後各因其證而立法施治也 。 以後凡稱太陽病者 。 皆具此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者 。 方是也 。
太陽病 。 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 。 以行其經盡故也 。 若欲再作經者 。 針足陽明 。 使經不傳則愈 。 頭痛 。 太陽證也 。 七日以上 。 謂七日之內也 。 經者 。 經脈也 。 太陽之經 。 即所謂起於目銳眥 。 上額交巔絡腦 。 下項連風府 。 挾脊抵腰 。 貫臀入膕 。 過髀出外踝 。 至小趾之端者是也 。 行其經盡者 。 言邪入太陽之表 。 遊行於太陽經脈之中 。 經盡而邪氣衰去 。 即內經熱論所謂七日巨陽病衰 。 頭痛少愈者是也 。 再作經者 。 邪氣再傳一經也 。 謂太陽經盡 。 邪氣未衰 。 欲再傳足陽明 。 其勢正未已也 。 當候其邪氣已傳 。 即針足陽明之經穴以泄其邪 。 使經邪不傳則愈矣 。 此經所謂迎而奪之 。 以瀉其盛 。 離合真邪論又云 。 卒然逢之 。 早遏其路之義也 。 然不於太陽刺之 。 而獨針陽明者 。 何歟 。 蓋胃為水穀之海 。 多氣多血 。 素問熱論云 。 陽明者 。 十二經絡之長 。 其血氣盛 。 靈樞終始篇所謂陽明主胃 。 大富於穀氣 。 故可日二取之 。 他經則或日一取之 。 或二日一取之 。 蓋取其可瀉之經而刺之也 。 前注以為陽明中土萬物所歸 。 無所復傳 。 非也 。 此乃仲景論陽明入里之邪 。 胃實可下之證 。 故曰無所復傳 。 然非所論於在經之邪也 。 若邪未入胃 。 則經經可傳 。 何獨陽明 。 唯邪入陽明可刺之經而刺之 。 乃可遏其傳路耳 。 觀行其經盡 。 欲再作經 。 使經不傳之三經字 。 則在經在裡 。 判然分明矣 。
太陽病 。 欲解時 。 從巳至未上 。
經云 。 邪之所湊 。 其氣必虛 。 邪既入太陽之經 。 雖或氣衰欲解 。 然經氣已虛 。 無以自振 。 必待經氣旺時 。 方能決去其邪 。 夫太陽者 。 盛陽也 。 旺於巳午 。 巳為純陽 。 乾卦主之 。 午雖一陰初生 。 然陽氣旺極之時也 。 生氣通天論云 。 日中而陽氣隆 。 日西而陽氣已虛 。 故曰從巳至未上 。
欲自解者 。 必當先煩 。 乃有汗而解 。 何以知之 。 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。 煩之為病不一 。 有表裡陰陽虛實之不同 。 此則表邪怫鬱 。 將解未解之時 。 不得發越而煩也 。 天地之氣鬱 。 則陽蒸陰而為雨 。 人身之氣鬱 。 則陽蒸陰而為汗 。 陽氣鼓動 。 陰液外泄 。 邪氣隨之而出矣 。 脈為氣血之先 。 邪氣在表則浮 。 若鬱蒸煩悶 。 則氣欲外泄 。 故脈先浮 。 脈浮 。 是以知其必汗出而解也 。
太陽上篇
中風證治第一
中風正治
太陽病 。 發熱汗出 。 惡風脈緩者 。 名為中風 。
前總證中所有之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。 乃太陽經中風傷寒所均有之脈症 。 而猶未分其所以為中風 。 為傷寒也 。 故此篇即於上條之脈浮頭項強痛之總證 。 而增入發熱汗出惡風脈緩 。 以別其為中風者如此也 。 中風 。 風傷衛也 。 風者 。 春令陽氣上騰 。 呼吸而為風 。 所以發生萬物者也 。 其太過不及之氣 。 乃為淫慝之邪 。 感之則為中風矣 。 然非獨春令為然也 。 四時皆有之 。 唯春時為當令耳 。 發熱者 。 風邪客於衛而鬱蒸也 。 汗出惡風者 。 風邪襲於毛孔 。 衛氣不能司其開闔之常 。 玄府不閉 。 故汗自出 。 腠理疏而不克任受風寒 。 故惡風也 。 風寒雖可互言 。 此篇則仍重於風也 。 緩者 。 緊之對稱 。 非遲脈之謂也 。 風為陽邪 。 非勁急之性 。 故其脈緩也 。 此一條為太陽中風之綱領 。 以下凡言中風發熱 。 汗出脈緩之太陽病 。 用桂枝湯者 。 皆同此脈證也 。 以風傷衛為第一層 。 故列為太陽上篇也 。
太陽中風 。 陽浮而陰弱 。 陽浮者熱自發 。 陰弱者汗自出 。 嗇嗇惡寒 。 淅淅惡風 。 翕翕發熱 。 鼻鳴乾嘔者 。 桂枝湯主之 。
陽浮陰弱者 。 即所以釋前總症中脈浮之義也 。 熱自發 。 汗自出 。 即所以申上文發熱汗出也 。 脈法以浮候屬陽 。 沉候屬陰 。 謂之陽浮者 。 衛行脈外 。 陽邪中之 。 則脈盛於外 。 故陽脈浮也 。 陰弱者 。 營行脈中 。 營未受邪 。 則覺脈弱於內 。 故陰脈弱也 。 若總言之 。 浮候實 。 則沉候虛 。 唯其沉候虛 。 乃見其為浮脈也 。 蓋以陽受邪而實 。 陽實則陰虛也 。 熱自發 。 汗自出之兩自字 。 皆易詞也 。 言風為陽邪 。 衛為陽氣 。 二陽兼併 。 邪正不容 。 主客相爭 。 氣鬱而熱自發 。 非若寒邪之客於腠理 。 至陽氣不得發泄 。 必待郁甚而始發熱也 。 衛為表之表 。 營為表之裡 。 衛統皮毛 。 風邪中之 。 則毛孔不閉 。 營中陰液 。 內為熱邪所蒸 。 外為衛氣固密 。 故汗易出 。 又非若寒邪入腠 。 玄府緊閉 。 陽氣不得外泄而無汗也 。 夫衛陽不能外固 。 則營陰不能自持 。 如婦之無夫 。 失其蔽護 。 無以自立 。 唇亡則齒寒 。 故陽浮熱自發 。 則陰弱汗自出也 。 蓋衛主皮毛 。 猶門戶之司開闔也 。 風邪客衛 。 如有物之梗礙於門中而不得闔也 。 不得闔 。 則入者一任其入 。 出者一任其出矣 。 任其入 。 故惡風寒也 。 任其入 。 則汗自出矣 。 嗇嗇 。 猶言颯颯 。 如風寒之侵逼也 。 淅淅 。 猶言淅瀝 。 若風聲之微動也 。 嗇嗇惡寒 。 營陰弱於內也 。 淅淅惡風 。 衛陽疏於外也 。 中風而亦惡寒者 。 衛傷而營弱也 。 陽強陰弱 。 營衛不得和諧 。 故風寒皆惡也 。 翕翕 。 熱從外發 。 覺熱氣烘灼於皮膚之間也 。 肺主皮毛 。 開竅於鼻 。 風在皮毛 。 內通於肺 。 故氣寒熱壅鼻息嘶鳴也 。 乾嘔 。 噁心也 。 胸屬太陽 。 風邪在衛 。 邪氣犯膈而嘔也 。 此皆風邪傷衛之證 。 當解肌發汗 。 宜桂枝湯主之 。 主者 。 主其治也 。 凡見以上脈證 。 皆當以桂枝湯主其治 。 即有變證 。 亦以此方為主而損益之 。 如下文桂枝加桂 。 及桂枝加附子湯 。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之類是也 。
桂枝湯方
桂枝(三兩) 芍藥(三兩) 甘草(二兩炙) 生薑(三兩切) 大棗(十二枚擘)
仲景云 。 桂枝者 。 取枝上皮也 。 後人不知藥性氣味 。 而曰去皮 。 誤矣 。 不知桂味皆在皮 。 若曰去皮 。 則木心有何氣味乎 。 肉桂亦大樹身皮耳 。 豈亦舍其皮而用其木心耶 。 然必以氣味甜辣者 。 方有辛溫發散之功 。 無氣味者 。 非真桂也 。 不可入藥 。
上五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微火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適寒溫服一升 。 服已須臾 。 啜熱稀粥一升余 。 以助藥力 。 溫覆令一時許 。 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 。 不可令如水流漓 。 病必不除 。 若一服汗出病瘥 。 停後服 。 不必盡劑 。 若不汗更服 。 依前法 。 又不汗 。 後服小促役其間半日許 。 令三服盡 。 若病重者 。 一日一夜服 。 周時觀之 。 服一劑盡 。 病證猶在者 。 更作服 。 若汗不出者 。 乃服至二三劑 。 禁生冷黏滑肉面 。 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。
桂 。 陽木也 。 生長於東南 。 蓋得東南震巽發生之全氣者 。 故能補助命門 。 生髮中州 。 益下焦氣化之功 。 宣通百脈 。 而為氣血之要藥 。 其枝則得陽氣而暢茂條達者也 。 夫木性之陽春生髮 。 為天地發散其三冬伏藏之鬱結者也 。 況桂為純陽之木 。 氣味皆厚 。 且又生髮新長之枝乎 。 故能達衛陽之分而散解其鬱滯之風邪 。 是以辛溫發散之陽 。 以解陽分之陽邪也 。 陰陽應象論所謂辛甘發散為陽也 。 東垣謂桂枝湯為陰經營藥 。 而能閉衛氣 。 使陰氣不泄 。 方有執謂桂枝固衛而善走陰 。 均失之矣 。 臣之以芍藥者 。 收陰氣而斂津液 。 所以救營陰之弱而滲泄也 。 佐之以甘草者 。 甘以緩之 。 佐桂枝則甘溫能除大熱也 。 使之以薑棗者 。 姜以助其辛散而止嘔 。 棗以和其中氣而調停之也 。 將佐皆得其人 。 操縱各適其用 。 則衛不覺其強 。 而營不患其弱 。 邪解氣平而自和諧矣 。 適寒溫者 。 恐太熱則不能驟進 。 若徐飲則其勢已分 。 太寒則熱氣衰而無以鼓動其陽氣也 。 啜熱稀粥以助藥力者 。 桂枝不過解肌 。 原非發汗之猛劑 。 恐其力綿 。 故以熱稀粥為後勁 。 所以助其溫散之功也 。 內經云 。 汗出皆生於穀 。 故以谷充其氣也 。 漐漐 。 身熱汗欲出貌 。 氣蒸膚潤之情狀也 。 微似有汗 。 言汗微而似有 。 似有而實微也 。 衛在皮毛 。 邪氣浮淺 。 使肌膚暫開 。 僅令衛分之風邪消散 。 而不使過多 。 有傷營分之弱陰也 。 若強逼太過 。 使汗出如水流漓 。 是發盡營中之汗 。 衛邪仍不能解 。 適足以愈弱其陰 。 故曰病必不除也 。 小促役者 。 方土之語 。 楊雄郭璞所謂方言也 。 謂暫停半日許 。 如可令人催促之頃也 。 又小促役 。 宋板作小從容 。 禁臭惡等物者 。 使清穀入胃 。 則清濁之升降得宜 。 營衛之流行無滯 。 庶漸得安和而無反復之虞也 。
太陽病 。 頭痛發熱 。 汗出惡風者 。 桂枝湯主之 。
頭痛雖見之於太陽總證 。 而未見於中風之首條 。 首條雖具脈證 。 以正中風之名 。 而尚未顯言其治法 。 此條雖有證無脈 。 而前後互見 。 並詳明其治法矣 。 其脈症治法 。 於三處互見 。 仲景立言 。 或詳或略 。 忽現忽隱 。 正神龍見首不見尾 。 見尾不見首之妙 。 開後學辨證施治之法門 。 其為天下後世慮也深矣 。
太陽病 。 外證未解 。 脈浮弱者 。 當以汗解 。 宜桂枝湯 。
脈浮弱 。 即前陽浮陰弱之義也 。 外證 。 即前發熱汗出 。 頭項強痛 。 惡寒等證也 。 言凡見外證未解而脈浮弱者 。 無論為日多少 。 未經傳變者 。 其病猶在太陽不可誤以麻黃髮汗 。 及犯下早之戒 。 仍當用解肌之法 。 以桂枝湯汗解之 。 此所以示叮嚀之意也 。
太陽病 。 發熱汗出者 。 此為營弱衛強 。 故使汗出 。 欲救邪風者 。 宜桂枝湯主之 。
衛以受邪而覺強 。 營未受邪而覺弱 。 太陽經之有營衛 。 如衣之有表裡也 。 表以垢膩而覺厚 。 里無垢膩 。 故反覺薄耳 。 以發熱汗出為衛強營弱 。 即所以申明陽浮熱自發 。 陰弱汗自出也 。 邪風即風邪 。 顛倒反復 。 皆以明桂枝湯之用也 。
病常自汗出者 。 此為營氣和 。 營氣和者外不諧 。 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爾 。 以營行脈中 。 衛行脈外 。 復發其汗 。 營衛和則愈 。 宜桂枝湯 。
此又言營氣和 。 以明營弱衛強 。 為陰弱汗自出之故 。 而詳言其治法也 。 言太陽中風之所以汗常自出者 。 此為營氣本未受邪而自和 。 然營氣雖和 。 而營外之衛氣 。 則為風邪所中 。 邪氣附著於衛而鬱熱受困 。 不得與內之營氣 。 兩相和諧浹洽之所致爾 。 蓋營為穀氣之清者 。 其精專之氣 。 出自中焦 。 化而為赤 。 行於脈中 。 故曰脈者 。 血之府也 。 然非謂營即血也 。 乃血中之氣也 。 以血非氣則無以流行 。 氣非血則無所依附 。 血本屬陰 。 故血中之氣 。 亦為陰氣也 。 衛為穀氣之濁者 。 降於下焦 。 為命門真火之所蒸騰 。 其真陽慓悍之氣 。 不循經脈 。 直達皮膚而行於脈外 。 營則浸灌滋潤 。 衛則溫暖固密 。 一營一衛 。 兩相和協 。 故無病也 。 生氣通天論云 。 凡陰陽之要 。 陽密乃固 。 陰平陽秘 。 精神乃治 。 陽強不能密 。 陰氣乃絕 。 以此推之 。 即可以該衛強營弱而汗自出之義矣 。 然衛氣之不與營氣和諧 。 因風中之而強也 。 治之之法無他 。 勿以汗常自出之故而疑之 。 仍當以桂枝湯復發其汗 。 使衛分之邪解 。 則營衛和諧而愈矣 。
病人臟無他病 。 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 。 此為衛氣不和也 。 先其時發汗則愈 。 宜桂枝湯主之 。 上文但言營氣和而外不諧 。 猶未宣明外不諧者 。 即衛氣不和也 。 此條復補出衛不和 。 以反復詳盡中風用桂枝湯之義也 。 臟無他病 。 謂平日內臟並無他病也 。 時發熱者 。 謂其發熱有時也 。 言病人臟無他病 。 唯表中於風 。 以致有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 。 此為風邪載於衛氣之中 。 邪正不相和也 。 若至已發熱時 。 則邪氣已動而汗自出 。 是治之失其時矣 。 不若乘其未發熱時 。 則邪伏於衛 。 用桂枝湯先其時發汗 。 則衛邪可去 。 營分無傷 。 邪隨汗出而愈矣 。
太陽病 。 初服桂枝湯 。 反煩不解者 。 先刺風池風府 。 卻與桂枝湯則愈 。
服桂枝湯法 。 有一服不解而至三服者 。 有病重一劑不解而至二三劑者 。 此條乃初服桂枝湯 。 其邪未得即解 。 亦常有之事耳 。 曰反煩 。 則不止於不解 。 是藥後轉加煩悶矣 。 煩則風邪鬱於肌表 。 煩悶不得發越 。 陽邪熾盛 。 充塞於太陽之經 。 服湯不能驟解 。 故用刺法以分泄之也 。 夫太陽之經脈四行 。 挾督脈而行於兩旁者也 。 風府一穴 。 本督脈穴也 。 在項上入髮際上 。 同身寸之一寸 。 在大筋宛宛中 。 疾言則其肉立起 。 言休則立下 。 乃督脈陽維之會 。 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而禁灸 。 風池二穴 。 本足少陽穴也 。 在耳後發陷中 。 為足少陽陽維之會 。 針入七分 。 留七呼 。 三穴雖非太陽本經脈穴 。 而氣府論云 。 足太陽脈氣所發者七十八穴 。 其浮氣在皮者凡五行 。 而風池風府三穴 。 皆五行中之穴也 。 以其為風邪出入之門戶 。 故刺之以泄風邪之盛而殺其勢也 。 正王啟玄所謂浮氣而通之 。 可以去熱者也 。 刺之而邪氣分泄 。 卻仍以桂枝湯汗解之 。 則愈矣 。 此又以邪氣太盛 。 用刺法為助以兩解之也 。
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 。 十二日愈 。
風家表解 。 是服桂枝湯而表邪已解也 。 了了決也 。 不了了言了而未了也 。 謂中風家表邪已解 。 猶有餘邪故未得遽安 。 汗之則不須更汗 。 攻之則里內無邪 。 雖欲治之 。 無可治也 。 方注及喻氏 。 皆以為當靜養以需 。 不可喜功生事也 。 十二日愈者 。 言經盡兩周 。 邪去而正自復也 。 此內經立法之常經 。 若至過經不解 。 則又為法外之變 。 又當別論矣 。
凡服桂枝湯吐者 。 其後必吐膿血也 。
其後必吐膿血句 。 乃未至而逆料之詞也 。 言桂枝性本甘溫 。 設太陽中風 。 投之以桂枝湯而吐者 。 知其人本陽邪獨盛於上 。 因熱壅上焦 。 以熱拒熱 。 故吐出而不能容受也 。 若邪久不衰 。 熏灼肺胃 。 必作癰膿 。 故曰其後必吐膿血也 。 此以不受桂枝而知之 。 非誤用桂枝而致之也 。 乃各注傢俱言胃家濕熱素盛 。 更服桂枝 。 則兩熱相摶 。 中滿不行 。 勢必上逆而吐 。 熱愈淫溢 。 蒸為敗濁 。 必吐膿血 。 此一大禁也 。 不知桂枝隨已吐出 。 何曾留著於胸中 。 豈可云更服桂枝 。 兩熱相摶乎 。 前人遂以此條 。 列為桂枝四禁 。 豈不謬乎 。
若酒客病 。 不可與桂枝湯 。 得湯則嘔 。 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。
此條辭義明顯 。 不須註解 。 其特設此義者 。 所以別上文服桂枝湯吐者之不同也 。 前以熱邪上壅胸膈而吐 。 此以酒客之濕熱 。 常在胸膈而嘔 。 前以不受溫而吐 。 此以不喜甘而嘔 。 如此則吐膿血與不吐膿血 。 亦自明矣 。 凡酒客中風 。 風性本溫 。 酒性濕熱 。 此真所謂兩熱相合也 。 至真要大論云 。 風淫於內 。 治以辛涼 。 佐以苦 。 以辛散之 。 但不必以甘緩之矣 。 其於桂枝湯 。 則當謹避之耳 。
桂枝本為解肌 。 若其人脈浮緊 。 發熱汗不出者 。 不可與也 。 當須識此 。 勿令誤也 。
此一條 。 真乃桂枝湯之禁例也 。 浮緊 。 傷寒之脈也 。 發熱汗不出 。 傷寒之證也 。 具此脈證 。 其為寒傷營而為麻黃證也明矣 。 桂枝湯之本義 。 蓋以桂枝辛溫發散 。 為解肌和衛之藥 。 芍藥酸收斂液 。 所以救營弱而汗自出者也 。 唯其衛強 。 故以桂枝汗解其衛分之風邪 。 唯其營弱 。 故以芍藥收斂其營中之陰液 。 今寒既傷營 。 則寒邪閉於營分 。 鬱而為熱 。 汗不出而頭痛項強 。 身腰骨節皆疼 。 惡風而喘矣 。 寧可仍用桂枝 。 舍營分之陰邪不發 。 反空發衛分之陽邪乎 。 更不知肅殺之寒邪在營 。 而反以酸寒收斂之芍藥固之 。 豈非誤治反治乎 。 故曰不可與也 。 當須識此 。 勿令誤也 。 非謂桂枝反能收汗固衛也 。 歷代名家 。 如成無己 。 但隨文順釋而不能辨 。 王好古謂麻黃治衛實 。 桂枝治衛虛 。 以致方氏之辨 。 有風中衛而衛不固 。 發熱汗出而惡風 。 桂枝救護之 。 熱粥釋散之 。 曾不思風中於衛 。 若非桂枝發汗解肌 。 豈一粥之所能釋散乎 。 遂至世俗不曉其中意義 。 更忘桂枝湯原文中 。 有復發其汗 。 當以汗解句 。 及服桂枝湯法中雲 。 汗出病瘥 。 不汗更服等語 。 而謂麻黃髮汗 。 桂枝閉汗 。 故一遇汗出 。 便用桂枝 。 不知麻黃汗解營分之寒邪 。 桂枝僅解衛分之風邪 。 所以桂枝與芍藥同行 。 一以汗解其衛邪而衛氣和 。 一以救其營弱而汗液收矣 。 若必以為桂枝止汗 。 豈不見麻黃湯中亦有桂枝乎 。 豈有用麻黃而欲發其汗 。 又以桂枝收之乎 。 唯此義未明 。 所以方氏於麻黃湯論中 。 有用麻黃而監之以桂枝 。 為節制之妙 。 此皆相沿相習之惑也 。 蓋麻黃為肺經之專藥 。 杏仁所以助麻黃而利肺氣 。 開皮毛而定喘者也 。 皆為發泄魄汗之要藥 。 其所以亦用桂枝者 。 既欲泄脈中營內之寒邪 。 有不先開脈外一層之衛氣乎 。 此皆仲景制方之妙 。 深得內經客者除之 。 結者散之 。 開之發之之意也 。 尚論不知桂枝湯義 。 亦但云使寒邪漫無出路 。 貽患無窮 。 豈亦仍方氏之舊說歟 。
發汗後 。 不可更行桂枝湯 。 汗出而喘 。 無大熱者 。 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主之 。 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 。 若汗出而喘 。 無大熱者 。 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。
此二條 。 所以辨既非傷寒 。 亦非中風也 。 然證同而治亦同 。 又以一汗一下為言者 。 蓋示人以病不在表 。 徒汗無益 。 病不在裡 。 徒下亦無益 。 又不可更疑其邪在表 。 而更行桂枝湯以致誤也 。 汗出而喘者 。 肺主皮毛 。 邪熱但在肺臟也 。 無大熱者 。 言表裡皆無邪也 。 邪在表 。 則發翕翕之熱 。 邪在裡 。 則發蒸蒸之熱 。 此不言不熱 。 又不言微熱 。 而曰無大熱者 。 蓋肺主皮毛 。 因邪熱在肺 。 或時有微熱 。 未可知也 。 然非若表裡有邪之熱也 。 既汗既下 。 仍然汗出而喘 。 足見邪不在表裡 。 治非其治矣 。 不可更行桂枝湯者 。 恐助熱而斂邪也 。 言肺為人身之天氣 。 所以通呼吸 。 主皮毛而司開闔者也 。 熱邪實於肺中 。 則肺氣滿而喘矣 。 肺病而清肅不行 。 失其治節 。 皮毛不密 。 開闔失司 。 是以汗出也 。 若疑似之間 。 誤認為太陽中風之汗自出 。 則桂枝之辛溫 。 能不助肺家之熱 。 芍藥之酸收 。 寧不斂肺分之邪乎 。 故曰不可更行桂枝湯 。 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也 。
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
麻黃(四兩去節) 杏仁(五十個去皮尖研) 甘草(二兩) 石膏(半斤研)
上四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先煮麻黃減二升 。 去上沫 。 內諸藥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
辨誤 成氏之說 。 固為背謬 。 方氏謂不當用桂枝固衛 。 故用麻黃以發之 。 喻氏亦謂誤用桂枝固衛 。 寒不得泄 。 故變青龍之制 。 允為的對 。 不思若邪果在太陽而汗出 。 可復用麻黃以發之耶 。 汗出而加之以喘 。 豈猶未知為肺病乎 。 此所謂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者 。 所以解肺家之邪熱 。 非所以發太陽之汗也 。 若仍用麻黃以發之 。 則不必另立一名 。 當命之曰麻黃去桂枝加石膏湯 。 不然則又當曰青龍去桂枝芍藥湯矣 。 何必另立名義乎 。 其別立一名者 。 所以別乎其非青龍麻黃之汗劑耳 。 李時珍云 。 麻黃乃肺經專藥 。 雖為太陽發汗之重劑 。 實發散肺經火鬱之藥也 。 杏仁利氣而能泄肺 。 石膏寒涼 。 能肅西方金氣 。 乃瀉肺肅肺之劑 。 非麻黃湯 。 及大青龍之汗劑也 。 世俗不曉 。 惑於活人書 。 及陶節庵之說 。 但見一味麻黃 。 即以為汗劑 。 畏而避之 。 唯恐不及 。 不知麻黃湯之制 。 欲用麻黃以泄營分之汗 。 必先以桂枝 。 開解衛分之邪 。 則汗出而邪去矣 。 何也 。 衛在營外 。 營居衛中 。 欲泄其內 。 必先開其外也 。 前人每謂桂枝能固衛止汗者 。 誤甚 。 若果能固衛止汗 。 何仲景又以此解太陽中風之邪 。 使漐漐似汗 。 而又警人以如水流漓之戒 。 且又云一服汗出病瘥 。 止後服 。 若不汗更服 。 若汗不出者 。 服至二三劑 。 其第四條曰 。 外證未解 。 脈浮弱者 。 當以汗解 。 宜桂枝湯 。 非其明訓乎 。 所以麻黃不與桂枝同用 。 止能泄肺邪而不至大汗泄也 。 況服麻黃湯法 。 原令微似汗而未許人大汗出也 。 觀後賢之麻黃定喘湯 。 皆因之以立法也 。 若夫大青龍之制 。 則以寒溫並感 。 故以麻黃全湯 。 合桂枝去芍藥湯以兩解之 。 又以熱鬱煩躁之溫邪 。 更入之以白虎之半 。 以解其煩熱耳 。 注傢俱不知其義 。 又烏足以窺仲景哉 。 以上十四條 。 皆太陽中風之脈證 。 及應用桂枝湯之情形方法禁例也 。 正治之法 。 已盡於此 。 其誤治失治之變 。 逐門條列於後 。 即壞病條中之已發汗 。 若吐若下若溫針之誤治而仍不解者之變也 。 觀其脈證 。 知犯何逆 。 隨證治之之法也 。 從來正治誤治 。 雜亂不分 。 混淆於一篇之中 。 不知誤汗吐下 。 即壞病也 。 誤汗吐下之治 。 即壞病治法也 。 又另立壞病一門 。 而謂仲景壞病治法 。 失而不傳 。 遂為千古恨事 。 今讀之者眩目惑心 。 用之者茫然無措 。 謂非從前編次之失 。 何可得歟 。 余為分其緒端各立條目 。 使正治誤治之法 。 井井不紊 。 庶可為將來之助云 。
太陽壞病
太陽病三日 。 已發汗 。 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 。 此為壞病 。 桂枝不中與也 。 觀其脈證 。 知犯何逆 。 隨證治之 。
太陽中風之三日 。 邪猶在表 。 當用桂枝湯取微似汗以解之 。 乃為正治 。 若曰已發汗 。 是以麻黃湯誤汗之矣 。 與夫若吐若下若溫針而誤用之於邪氣在表之時 。 皆足以致裡虛邪陷之變 。 故仍不解也 。 何以言之 。 以本未壞之太陽病 。 而以誤汗吐下溫針壞之 。 乃為醫所壞也 。 故曰壞病 。 非前注所謂過經不解 。 日久不痊 。 亦非治法多端 。 無一定可擬 。 而謂之壞病也 。 既因汗吐下溫針之誤 。 必有變證蜂起 。 非復桂枝之舊證矣 。 故曰桂枝不中與也 。 但觀其所變之脈證 。 即知其所犯因何而變逆 。 隨其見證而治之可也 。 論中凡屬誤汗吐下之變 。 皆壞病也 。 故治之之法 。 即下文誤汗誤吐誤下誤燒針諸條是也 。
辨誤 從來立言諸家 。 俱謂仲景既有壞病一則 。 惜其不立治法 。 但曰隨證治之 。 以法治之而已 。 使後人臨證束手 。 誠為缺典 。 或曰仲景 。 有法必有方 。 大約因久遠遺亡 。 遂成不全之書 。 良可嘆也 。 不知仲景本意 。 原以太陽病三日之一條 。 以冠中風誤治之前 。 又以本太陽病不解一條 。 列於少陽誤治之始 。 其下文誤汗誤吐誤下誤溫針諸條 。 即其治也 。 向因王叔和編次之失 。 致雜亂於正治誤治之中 。 紛紜難辨 。 故使後人有此疑嘆耳 。 初非不立治法也 。 豈意後賢殫心竭慮 。 終不可得 。 故又別立壞病一門 。 而其治法 。 究無所措 。 是以知讀仲景書之不易也 。 然六經之中 。 仲景獨以陽經之太少為言者 。 蓋以在表之誤治居多 。 在裡之誤治少也 。 且二經之表裡虛實 。 疑似多端 。 難於察識 。 其誤治獨多 。 變逆尤甚 。 其害有不可勝言者 。 故特立此一法 。 以重其事也 。 學者其可忽諸 。
中風失治
太陽病未解 。 脈陰陽俱停 。 必先振慄汗出而解 。 但陽脈微者 。 先汗出而解 。 但陰脈微者 。 下之而解 。 若欲下之 。 宜調胃承氣湯主之 。
脈之陰陽有關以前為陽 。 關以後為陰者 。 蓋寸口為陽 。 主乎上焦天氣 。 尺中為陰 。 主乎下焦地氣 。 而關則陰陽之分界也 。 此所謂陰陽者 。 即辨脈首章所云 。 大浮動數滑為陽 。 沉澀弱弦微為陰也 。 謂之陽者 。 邪氣在表之脈 。 謂浮候也 。 謂之陰者 。 邪氣在裡之脈 。 謂沉候也 。 停者 。 停止之謂 。 猶暫停略停少停之義也 。 振慄者 。 振動而戰慄也 。 以太陽病未解之時 。 陰陽脈俱忽然停止而不見 。 乃正氣本虛 。 難於勝邪 。 致正邪相爭 。 陰陽擊搏 。 振慄將作 。 所以陰陽脈皆暫時潛伏 。 乃正氣欲復 。 邪氣將解之徵 。 故必先振慄 。 則陽氣鼓動 。 正氣得伸 。 然後汗出而解也 。 若邪止在表 。 但見浮大動數之表脈 。 而忽見微弱者 。 為陽脈已微 。 則知表邪已衰 。 必先汗出而解 。 其所以先汗出而解者 。 以表邪既衰 。 腠理自通 。 故知必先汗出而解也 。 若邪止在裡 。 但見沉實弦滑之裡脈而忽見微弱者 。 為陰脈已微 。 則知里邪已弛 。 下之而邪氣解矣 。 若欲下之 。 以陰脈既微 。 為邪氣已衰 。 不必力攻大下 。 故止宜以調胃承氣湯主之 。 然里邪必下之而後解者 。 以有形之滓 。 必須假借藥力 。 方能決去 。 非比無形之表邪 。 可自行渙汗而解也 。 所以仲景但有下法而無汗法也 。
辨誤 此條自成注以來 。 諸傢俱以停字作均停解 。 而曰陰陽兩停 。 補無偏勝 。 若果如此 。 則是無病之脈矣 。 邪氣安在 。 何庸汗解乎 。 唯程氏之再辨有云 。 陰陽俱停止者 。 是陰極而陽欲復也 。 其義頗精 。 可稱卓識 。 但惜其一篇之中 。 唯此一句耳 。 至於脈之陰陽 。 成氏又引辨脈法中之寸口關上尺中 。 三處大小浮沉遲數同等以證之 。 誤矣 。 此乃關前為陽 。 關後為陰之說也 。 若以寸口為陽 。 則尺中為陰矣 。 設尺陰既微 。 汗且仲景以為不可 。 況下之乎 。 不知此所謂陰陽也 。 以一寸口而分陰陽 。 豈非大浮動數為陽而主表 。 沉澀弱弦為陰而主裡乎 。 各注傢俱畏難而置之不辨 。 使後學安所適從 。 且仲景之文 。 容光必照 。 豈容終晦乎 。
中風發熱 。 六七日不解而煩 。 有表裡證 。 渴欲飲水 。 水入即吐者 。 名曰水逆 。 五苓散主之 。
此因不早解肌 。 久而不解 。 致邪氣入里而變逆也 。 六七日 。 經盡當解之候也 。 猶不解而煩者 。 蓋因不用桂枝湯汗解 。 風邪不得外泄 。 表邪猶在 。 故仍發熱而不解也 。 為日已多 。 不解之表邪 。 透漏入里 。 已在胸膈之間 。 故作煩悶也 。 靈樞五亂篇云 。 清氣在陰 。 濁氣在陽 。 營氣順脈 。 衛氣逆行 。 清濁相干 。 亂於胸中 。 是為大悗 。 故氣亂於心 。 則煩心者是也 。 外熱里煩 。 故曰有表裡症 。 渴欲飲水者 。 邪入胸膈 。 熱在上焦也 。 水入則吐者 。 邪未入胃 。 里無熱邪也 。 上熱所以渴欲飲水 。 裡寒所以雖入不受 。 而為寒格之證 。 故曰水逆 。 夫病在太陽而渴 。 乃膀胱之氣化不行 。 非胃熱而渴也 。 李東垣以渴為膀胱經本病者 。 何也 。 蓋太陽者 。 膀胱之經也 。 膀胱為津液之所藏 。 水濕之道路也 。 然必藉命門之真陽 。 化三焦之運用 。 蒸騰其水濕之氣 。 上行而為涕唾 。 則不渴矣 。 靈樞決氣篇所謂上焦開發 。 蒸五穀味 。 熏膚充身澤毛 。 若霧露之溉者是也 。 下焦則蒸動其水濕之濁氣 。 滲入膀胱而為小便 。 靈樞衛生會篇云 。 下焦者 。 別迴腸 。 注於膀胱而滲入 。 故蘭靈秘典云 。 三焦者 。 決瀆之官 。 水道出焉 。 此其義也 。 以太陽之經邪不解而內犯膀胱 。 則下焦不蒸而氣液不得上騰 。 無津液之潤 。 故渴欲飲水 。 又以胃無熱邪 。 且下焦之火不蒸 。 所以水入則吐 。 寒格而為水逆也 。 故以五苓散主之 。 以助其下焦蒸騰之用 。 使氣液升而渴自止 。 又恐其表症之發熱未解 。 故又飲暖水 。 使汗出邪解而愈矣 。 此條有證無脈 。 故難於擬議 。 以理測之 。 尺中微弱 。 量可知矣 。
辨誤 原文中 。 仲景以發熱不解為表證 。 以煩為里證 。 故云有表裡證 。 皆責人以不早汗解 。 而致入里之意也 。 至渴欲飲水 。 水入則吐 。 然後用五苓散主之 。 以桂助其下焦蒸騰之陽氣 。 使津回氣潤 。 以治其渴而止其水逆 。 仍以表邪未解 。 多服暖水 。 令汗出而愈 。 並非以一五苓散 。 而能使表裡之邪盡解也 。 成氏不知此義 。 以煩為表邪 。 已屬誤謬 。 又以原文有表裡症句 。 遂謂與五苓散和表裡 。 及本篇誤汗首條發汗後大汗出 。 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 。 與五苓散 。 亦以脈浮為表未解 。 而曰以五苓散和表裡 。 豈既發其汗而大汗出 。 表邪猶未解耶 。 至於傷寒誤汗條中 。 有發汗已 。 脈浮數煩渴者 。 五苓散主之 。 亦以脈浮數為表邪未盡 。 云與五苓散和表潤燥 。 致後人皆以五苓散為兩解表裡之劑 。 而以桂枝易桂 。 究竟原方中 。 仍是桂去粗皮半兩 。 則桂豈解表之藥乎 。 一人之誤 。 令後世千萬人皆誤 。 非成氏作俑之罪乎 。
五苓散
豬苓(十八銖去皮) 茯苓(十八銖) 澤瀉(一兩六銖) 白朮(十八銖) 桂(半兩去粗皮)
古以二十四銖為一兩 。 漢之三兩 。 准今之一兩 。 以後凡見銖兩者皆準此 。
上五味為散 。 以白飲和服方寸匕 。 日三服 。 多飲暖水 。 汗出愈 。
術性燥濕扶土製水 。 使脾氣健而足以散精 。 胃氣強而津液自運 。 李時珍云 。 術除膀胱之濕 。 則氣得周流 。 又云 。 茯苓氣味淡而滲 。 其性上行 。 生津液 。 開腠理 。 滋水之源而下降利小便 。 潔古謂其屬陽 。 浮而升 。 言其性也 。 東垣謂其為陽中之陰 。 降而下 。 言其功也 。 潔古又云 。 淡為天之陽 。 陽當上行 。 何以反利水而瀉下 。 氣薄者 。 陽中之陰 。 所以茯苓利水瀉下 。 不離陽之體 。 故入手太陽 。 豬苓淡滲 。 令氣升而又能降 。 故能開腠理 。 利小便 。 與茯苓同功 。 但不入補藥耳 。 澤瀉氣平而味甘淡 。 淡能滲泄 。 氣味俱薄 。 所以利水而泄下 。 脾胃有濕熱 。 滲去其濕 。 熱亦隨去 。 而土得令清氣上行 。 使天氣清爽 。 愚按陽中之陰者 。 天氣也 。 人身之肺氣也 。 唯其地有陽氣上升 。 然後天有陰氣下降 。 天氣下降 。 然後有雨霈露零之妙 。 所以諸利小便之藥 。 皆氣味輕薄而上行於肺 。 至肺氣下行而小便滲利 。 故肺為水之化源也 。 世人不知氣交升降之義 。 但曰水出高原 。 僅以肺為化源 。 淺矣 。 邵子皇極經世之遠取諸物篇云 。 羽族八竅 。 以無肺之一臟 。 故無小便也 。 桂性辛熱而下行 。 入腎而走命門 。 膀胱者 。 腎之腑也 。 經云 。 州都之官 。 津液藏焉 。 氣化則能出矣 。 三焦者 。 決瀆之官 。 水道出焉 。 以膀胱為津液之府 。 而三焦能決其水者 。 何也 。 蓋三焦為命門真陽之火氣 。 總領臟腑經絡營衛內外左右之氣 。 而遊行於上中下一身者也 。 故命門為三焦之原 。 三焦為命門之使 。 所以命門為體而三焦為用也 。 所謂氣化者 。 濕化為氣而上騰 。 氣化為水而下出 。 桂者 。 所以助下焦之陽氣上蒸 。 而使地氣上升者也 。 升已而上焦之天氣 。 還而下降 。 其氤氳之氣 。 入胞中而滲入膀胱 。 是為便溺也 。 是皆由氣化而入 。 更由氣化而出者也 。 若非下焦陽氣之蒸騰 。 惡得有氣化而為升降出入之妙乎 。 是以五苓之有桂 。 猶釜底之有薪火也 。 其率淡滲以為功 。 猶兵之有將帥也 。 人皆不知此義 。 畏其熱而不敢用 。 有改而為四苓者 。 有更桂而用桂枝者 。 故前人方論中 。 皆曰以桂枝之辛甘發散和其肌表 。 互相傳習 。 眾論雷同 。 於雜證中猶知用桂 。 於傷寒家 。 無不皆然 。 孰知仲景桂枝湯中 。 必曰桂枝三兩 。 五苓散內 。 但曰桂去粗皮半兩 。 試思果用桂枝 。 因何止一桂字 。 況桂枝豈有粗皮可去 。 此一可辨也 。 倘五苓散中可稱桂枝為桂 。 則桂枝湯中 。 亦可止用一桂字矣 。 又何必以兩字稱之耶 。 一字兩字之稱 。 定之於前人 。 而後人終不能改 。 何議論中 。 偏改桂為桂枝耶 。 且東垣李氏曰 。 桂性辛熱 。 陽中之陽也 。 氣之薄者 。 桂枝也 。 氣之厚者 。 桂肉也 。 氣薄則發泄 。 桂枝上行而發表 。 氣厚則發熱 。 桂肉下行而補腎 。 此天地親上親下之道也 。 豈有以五苓滲濕下泄之劑 。 而反用上行發表者乎 。 此皆未燭其理 。 所以畏熱而不敢用 。 故亦更張其議論也 。 然仲景原云 。 桂枝者 。 取枝上皮也 。 今方書皆注曰去皮 。 此不知者之訛耳 。 深所以誤後人者也 。 桂之氣味在皮 。 豈反去之而用淡然無氣味之木心 。 亦何益乎 。 不然則肉桂亦當去皮而貨其木矣 。 有是理乎 。 蓋肉桂之外皮 。 以霜皮為無味而去之也 。 曰去內外皮而為桂心者 。 亦失之矣 。 夫桂之甜辣而有氣味者在內 。 寧可內外皆去耶 。 所謂桂心者 。 外去其無味之皮 。 內除其無味之木 。 其皮內之著於木上者 。 氣味俱厚 。 乃為桂心耳 。 此義從來誤謬 。 而李瀕湖先生本草綱目之正誤下 。 亦有去內外皮之一語 。 豈非智者之一失乎 。 故並識之 。
太陽病 。 小便利者 。 以飲水多 。 必心下悸 。 小便少者 。 必苦裡急也 。
病在太陽而小便利者 。 以熱邪未犯太陽之腑 。 膀胱無恙 。 所以飲水雖多 。 其氣化流行 。 故小便利也 。 然雖欲飲水 。 當少與之可也 。 若飲水過多 。 小便雖利 。 里無熱邪 。 水寒傷胃 。 停蓄不及即行 。 必令心下悸動 。 心下者 。 胃之部分也 。 悸者 。 水滿胃中 。 氣至不得流通而動惕也 。 若飲水多而小便少者 。 是下焦無火 。 水濕不流 。 膀胱蓄水 。 不得氣化而出 。 必苦裡急 。 蓋指五苓散證而言也 。
辨誤 前注皆以心下悸為水乘心火 。 心受制而悸者 。 俱失之矣 。 蓋驚悸者 。 因驚駭而心為之悸動 。 故為心病 。 如炙甘草湯之心動悸 。 及小建中湯之心中悸而煩 。 雖亦可謂之心病 。 然炙甘草湯之悸 。 乃氣血皆虛 。 小建中湯之悸 。 乃中氣不足也 。 至於心下悸 。 則在心之下矣 。 以心在膈膜之上 。 胃在膈膜之下 。 故曰心下 。 此條之心下悸 。 即水停心下之義也 。 若夫臍下悸者 。 去心已遠 。 與心何涉 。 而亦謂之心氣虛乎 。 此皆不經之論也 。 其所以亦謂之悸者 。 不過言其跳動之狀 。 如心病之動悸而已 。 不可皆謂之心病也 。
中風火劫
微數之脈 。 慎不可灸 。 因火為邪 。 則為煩逆 。 追虛逐實 。 血散脈中 。 火氣雖微 。 內攻有力 。 焦骨傷筋 。 血難復也 。
欲申火劫之誤 。 先示警戒之詞 。 蓋此條以本虛而禁灸也 。 言虛人受邪 。 鬱而不散 。 本虛邪實 。 則其脈微細而數 。 微者 。 細小而無力也 。 數者 。 熱鬱之脈也 。 微則為虛 。 數則為熱 。 微則正氣已虛 。 數則陰不勝陽 。 凡見此者 。 慎不可灸 。 灸之則陽邪因火而愈盛 。 令人煩悶而為火逆之證矣 。 蓋因不察其為陽強陰弱之證 。 陰氣本虛 。 乃乘虛追逐其衛分之實邪 。 驅使內入營分 。 營氣本行於脈中者也 。 經云脈者 。 血之府也 。 邪受火迫 。 風乘火勢 。 排闥直入 。 以陰血而遇火逼之陽邪 。 能不為之流散乎 。 然自外觀之 。 則若火氣甚微 。 而不知其內攻於皮肉筋骨之中 。 則甚有力也 。 慎勿視一灸為微而誤犯之 。 必令人筋骨焦傷 。 將來脈中之陰血 。 必難克復也 。 可不慎歟 。
脈浮熱甚 。 反灸之 。 此為實 。 實以虛治 。 因火而動 。 必咽燥唾血 。
此以邪實而禁灸也 。 言邪實而熱甚者 。 當以汗解 。 若不循法度而反以火灸之 。 不知此為衛強邪實之病也 。 灸法中雖有補瀉之分 。 然但宜用之於虛寒 。 而不宜施之於實熱 。 此而灸之 。 是實症而以虛治之 。 此所謂實其實也 。 所以熱邪因火勢而上炎 。 故令咽中乾燥 。 陽盛搏陰 。 故血菀於上而為唾血也 。 諸血證中 。 唯血之唾者屬腎 。 咽燥唾血 。 蓋以火熱太甚 。 傷腎家之真陰故也 。
太陽病 。 以火熏之不得汗 。 其人必躁 。 到經不解 。 必清(清當作圊)血 。 名為火邪 。
太陽中風 。 不用汗解 。 以火熏逼而終不得汗 。 陽邪被火 。 熱鬱愈甚 。 其人必煩躁不寧 。 至七日以上 。 行其經盡之時 。 當解而不得解 。 則熱邪必入里而內傷陰血 。 火熱煎逼 。 故溢入腸胃 。 下行而圊血也 。 此非太陽本病 。 即上文所謂因火為邪 。 故曰名為火邪 。
太陽病 。 二日反躁 。 反熨其背而大汗出 。 大熱入胃 。 胃中水竭 。 躁煩 。 必發譫語 。 十餘日振慄自下利者 。 此為欲解也 。 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 。 欲小便不得 。 反嘔 。 欲失溲 。 足下惡風 。 大便硬 。 小便當數 。 而反不數 。 及多大便已 。 頭卓然而痛 。 其人足心必熱 。 穀氣下流故也 。
二日反躁者 。 非成氏所謂熱氣行於里也 。 乃陽邪怫鬱 。 不得汗泄而躁也 。 因欲發汗 。 而反以火熨其背 。 乃得大汗出 。 即火劫之謂也 。 然因火熨之誤 。 而大熱之邪 。 即乘大汗之虛 。 遂陷入陽明胃腑 。 故胃中之津液皆枯竭也 。 枯燥燔灼 。 故發躁煩 。 躁則汗後陽虛而陰動於下 。 煩則熱邪歸胃而陽盛於上 。 胃熱神昏 。 必發譫語矣 。 若此者十餘日 。 邪氣漸衰 。 正氣將復 。 故忽發戰慄 。 戰慄者 。 即戰汗也 。 以大汗出而大熱入胃 。 胃中之水已竭 。 又能自下利者 。 津液還胃而大便出也 。 大凡寒戰 。 已為邪氣欲解 。 而胃熱躁煩譫語之症 。 本應以承氣下之 。 今得自利 。 熱邪下泄 。 故為欲愈也 。 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者 。 言前大汗出時 。 若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有汗 。 則下半截之邪 。 不得外泄 。 因汗後陽虛 。 下焦之氣化不行 。 故欲小便不得 。 氣上逆而反嘔也 。 欲失溲者 。 邪郁下焦 。 陽虛不固 。 腎不能司二陰之竅 。 啟閉失常 。 故既如癃閉 。 又欲失溲也 。 足下惡風者 。 腰以下無汗 。 風邪未去 。 下焦陽氣不通 。 故足下惡風也 。 大便硬 。 小便當數而反不數者 。 邪歸陽明也 。 陽明篇云 。 本自汗出 。 醫更重發汗 。 以亡津液 。 胃中乾燥 。 故令大便硬 。 當問其小便日幾行 。 若本小便日三四行 。 今日再行 。 故知大便不久出 。 今為小便數少 。 津液當還入胃中 。 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。 此條亦以大汗出後 。 大熱入胃 。 胃中水竭 。 故令大便硬 。 然熱邪在裡 。 小便當數而反不數 。 所以津液當還入胃而大便當出矣 。 及大便出而且多 。 則熱邪盡從下泄矣 。 大便已而頭卓然痛者 。 熱邪驟從下泄 。 上焦乍虛 。 故虛陽上浮而覺卓卓然痛也 。 足心為湧泉穴 。 足少陰腎脈之所自出 。 下焦真陽之所自始也 。 靈樞謂水穀入胃 。 谷之濁氣下走 。 為下焦之陽氣所蒸 。 清陽騰越而為衛氣 。 晝行於陽 。 夜行於陰 。 常從足少陰而行於五臟六腑者也 。 前因邪熱據胃 。 阻絕穀氣而不得下行 。 下焦之陽氣不得旋轉 。 故足下惡風 。 邪氣既去 。 經脈流通 。 陽氣從足少陰而出 。 所以足心必熱也 。 穀氣者 。 衛氣也 。 衛氣乃胃中谷氣下流之所化 。 實即胃氣也 。 故曰有胃氣者生 。 無胃氣者死 。 此則胃氣已行 。 故云穀氣下流也 。 靈樞終始篇云 。 凡刺之屬三 。 必刺至穀氣 。 故一刺則陽邪出 。 再刺則陰邪出 。 三刺則穀氣至 。 穀氣至而止 。 所謂穀氣至者 。 已補而實 。 已瀉而虛 。 故已知穀氣至也 。 詳推經義 。 乃谷入於胃 。 化而為精微沖和之氣也 。 雖有宗氣營氣衛氣之分 。 實谷之一氣所化 。 故曰穀氣 。 豈方氏所謂食氣也哉 。
太陽病 。 中風 。 以火劫發汗 。 邪風被火熱 。 血氣流溢 。 失其常度 。 兩陽相熏灼 。 其身發黃 。 陽盛則欲衄 。 陰虛則小便難 。 陰陽俱虛竭 。 身體則枯燥 。 但頭汗出 。 劑頸而還 。 腹滿而喘 。 口乾咽爛 。 或不大便 。 久則譫語 。 甚者至噦 。 手足躁擾 。 捻衣摸床 。 小便利者 。 其人可治 。
此亦言不用汗解 。 而以火劫致誤也 。 蓋風為陽邪 。 不當以火劫之法取汗 。 以邪風而被火熱煎迫 。 則熱傷陰分 。 使血氣沸騰 。 不循其常行之經脈隧道 。 而橫流妄溢 。 故曰失其常度 。 邪風又得火熱 。 故為兩陽相熏灼 。 陽邪不得外泄 。 故內走陽明 。 熱傷血分 。 胃土鬱蒸 。 熱瘀肌肉 。 故其身發黃也 。 陽邪熾盛 。 血熱妄行 。 故欲衄 。 陽盛則陰虛而津液涸 。 故小便難 。 曰陰陽俱虛竭者 。 以小便難 。 已知其為陰氣虛竭矣 。 上文曰陽盛 。 似不當言陰陽俱虛竭 。 然前所謂陽盛者 。 蓋指陽邪而言也 。 此所謂陽虛者 。 以正氣言也 。 以熱邪過盛 。 陽氣亦為之銷鑠矣 。 經所謂壯火食氣 。 故陽氣亦虛竭也 。 如此則陰液消亡 。 無以滋養灌溉而身體枯燥也 。 若陽盛而得衄 。 則陽邪得泄 。 當漸解矣 。 既不得汗 。 又不得衄 。 邪氣壅塞 。 至於陰陽離異 。 邪熱獨盛於陽 。 故但頭汗出 。 劑頸而還 。 靈樞云 。 諸陰脈皆至頸 。 從胸中而還 。 諸陽脈皆上至頭 。 以陽邪熾盛於陽分 。 與陰氣阻絕 。 所以頭汗劑頸而還 。 自頸以下陰脈所至之處 。 皆不得汗泄也 。 經云 。 陰陽離決 。 精氣乃絕 。 陰陽既不流通 。 邪並於胃 。 在外則不得汗泄 。 在內則不得下出 。 故腹滿而喘 。 膻中為氣之海 。 上通於肺而為呼吸者也 。 陽邪蓄積於中 。 其氣不得流布於臟腑經絡 。 故盛滿而為喘 。 所謂滿則必喘也 。 陰陽應象論云 。 陽勝則身熱腠理閉 。 喘粗為之俯仰 。 汗不出而熱 。 齒乾以煩冤 。 腹滿死者是也 。 胃開竅於口 。 咽為胃之門戶 。 胃熱鬱蒸 。 故口乾而咽爛也 。 或久不大便 。 則實熱久留於胃 。 煎熬熏灼 。 致神昏而譫語也 。 甚者至於實邪上逆而為噦 。 噦者 。 呃逆也 。 宣明五氣篇云 。 胃為氣逆為噦 。 非王太僕所謂噫 。 亦非李東垣所謂乾嘔也 。 夫四肢為諸陽之本 。 陽邪盛則四肢實 。 故手足躁擾而為捻衣摸床 。 此九死之證也 。 若其人小便猶利者 。 則真陽猶未盡虛 。 尚能施其氣化 。 陰氣猶未盡竭 。 尚能滲其津液 。 猶或可以速逐陽邪 。 急救陰氣也 。 故曰其人可治 。
燒針令其汗 。 針處被寒 。 核起而赤者 。 必發奔豚 。 氣從少腹上衝心者 。 灸其核上一壯 。 與桂枝加桂湯 。 更加桂二兩 。
燒針者 。 燒熱其針而取汗也 。 玉機真藏論云 。 風寒客於人 。 使人毫毛畢直 。 皮膚閉而為熱 。 當是之時 。 可汗而發也 。 或痹不仁腫痛 。 可湯熨及火灸刺而去之 。 觀此則風寒本當以汗解 。 而漫以燒針取汗 。 雖或不至於因火為邪 。 而針處穴孔不閉 。 已被寒邪所侵矣 。 八正神明論云 。 天溫日明 。 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 。 故易瀉 。 氣易行 。 天寒日陰 。 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沉 。 是以天寒無刺 。 天溫無凝 。 天忌不可不知也 。 離合真邪論云 。 吸則納針 。 無令氣忤 。 靜以久留 。 無令邪布 。 吸則轉針 。 以得氣為故 。 候呼引針 。 呼盡乃去 。 大氣皆出 。 故命曰瀉 。 必先捫而循之 。 切而散之 。 推而按之 。 彈而怒之 。 抓而下之 。 通而取之 。 外引其門 。 以閉其神 。 呼盡納針 。 靜以久留 。 以氣至為故 。 如待所貴 。 不知日暮 。 其氣以至 。 適而自護 。 候吸引針 。 氣不得出 。 各在其處 。 推闔其門 。 令神氣存 。 大氣留止 。 故命曰補 。 夫針之為道 。 合天地之至數 。 通不測之神機 。 其法至精至妙 。 苟不能造其精微 。 則必有誤人之害 。 所以燒針取汗 。 邪氣已泄 。 大氣皆出 。 而不知氣至之後 。 適而自護 。 推闔其門之法 。 使熱針驟去 。 寒邪侵入其未闔之針孔 。 故腫起如核 。 皮膚赤色 。 直達陰經 。 陰邪迅發 。 所以必發奔豚氣也 。 蓋奔豚者 。 腎藏陰寒之氣上攻也 。 豚本黑色 。 故屬北方亥水 。 戌則一陽未剝 。 子巳一陽初生 。 唯亥純陰 。 故以豕喻之也 。 豕性遲鈍 。 駭怒則奔突 。 腎肝之陰氣上逆 。 有類奔豚 。 亦象形取義也 。 足少陰腎經之脈穴 。 自橫骨大赫氣穴四滿皆在任脈關元氣海之兩旁 。 足厥陰肝經之脈穴 。 循陰股 。 入毛中 。 過陰器 。 抵小腹 。 是以奔豚之氣 。 從少腹而上逆衝心 。 即如厥陰之為病 。 亦氣上撞心也 。 治之唯有溫經散寒而已 。 故即於核上各灸一壯 。 以驅其入處之寒邪 。 又即於解肌正治劑中 。 加桂以溫散陰經之寒邪 。 乃為的治 。 注皆謂桂伐腎邪 。 然桂非伐腎邪也 。 命門之火氣衰微 。 則寒邪為患 。 補益下焦之真火 。 即益火之源以消陰翳也 。 桂亦非能伐肝也 。 下焦之陽氣衰弱 。 則木鬱不達 。 地中之陽氣上騰 。 則草本暢茂 。 人身腎中之元陽 。 即地中來復之一陽也 。 其上騰之陽氣 。 即人身三焦之氣化也 。 三焦本於腎中之陽 。 猶天地生化萬物之陽氣 。 本於黃鐘初動 。 一點來復之陽也 。 肝乃含生於土中 。 勾萌未達之木也 。 故猶屬厥陰 。 厥陰者 。 陰極陽生之處也 。 膽即透地條達之木 。 故為少陽 。 少陽者 。 初生方長之陽也 。 蓋天地非陽氣 。 則陰寒之鬱結不得發散 。 草木非陽氣 。 則勾萌之生長不能條達 。 明乎此 。 則用桂之義 。 無不瑩澈矣 。
桂枝加桂湯
即於桂枝湯方內 。 更加桂二兩 。 成五兩 。 余依桂枝湯法 。
辨誤 方氏云 。 所加者 。 桂也 。 非枝也 。 方出增補 。 故有成五兩之說 。 經止云加減 。 原無載方舊本 。 因後人增補成方 。 類附卷末而多誤謬 。 今依增校勘 。 以便用者之尋討云 。 以此推之 。 則不過於原方更加桂而已 。 二兩二字 。 已屬不經 。 豈有桂之辛熱 。 驟加二兩之理 。 即使漢之三兩 。 為今之一兩 。 則此二兩 。 亦已六錢六分 。 寧無太熱之慮乎 。 而喻氏云 。 所以用桂三倍 。 加入桂枝湯中 。 是加而又加矣 。 故於本條原文下 。 去二兩二字 。 以合三倍之說 。 恐不能無誤謬也 。 若六經條下 。 已有桂枝加桂一湯 。 至此又加 。 乃可云更加而謂之三倍 。 然後可也 。 不知此所謂桂枝加桂湯更加桂二兩者 。 其意蓋謂桂枝加桂湯 。 當於桂枝湯中 。 更加桂二兩而已 。 非謂桂枝加桂湯又更加桂也 。 更有辨者 。 別條既無桂枝加桂之用 。 而獨用於此 。 則何不一總加入 。 而必一加再加乎 。 此又不辨自明者也 。 前輩用心 。 偏於此等處模糊 。 其何以翼仲景而訓後世哉 。
脈浮宜以汗解 。 用火灸之 。 邪無從出 。 因火而盛 。 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 。 名火逆也 。
脈浮為風邪在表 。 宜以汗解 。 乃為合法 。 醫反以火灸取汗而終不得汗 。 邪氣遂無從而出 。 陽邪因火而愈盛 。 其鬱蒸之濕熱下流 。 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也 。 痹者 。 筋骨拘攣而不能屈伸 。 即素問生氣通天論所云 。 濕熱不攘 。 大筋緛短 。 小筋弛長之義也 。 此亦因火變逆 。 是以名之曰火逆 。
中風誤吐
太陽病 。 當惡寒發熱 。 今自汗出 。 不惡寒發熱 。 關上脈細數者 。 以醫吐之過也 。 一二日吐之者 。 腹中飢 。 口不能食 。 三四日吐之者 。 不喜糜粥 。 欲食冷食 。 朝食暮吐 。 以醫吐之所致 。 此為小逆 。 病在太陽 。 自當惡寒發熱 。 今自汗出而不惡寒 。 已屬陽明 。 然陽明當身熱汗出 。 不惡寒而反惡熱 。 今不發熱 。 及關上脈見細數 。 則又非陽明之脈證矣 。 其所以脈證不相符合者 。 以醫誤吐而致變也 。 夫太陽表證 。 當以汗解 。 自非邪在胸中 。 豈宜用吐 。 若妄用吐法 。 必傷胃氣 。 然因吐得汗 。 有發散之義寓焉 。 故不惡寒發熱也 。 細則為虛 。 數則為熱 。 誤吐之後 。 胃氣既傷 。 津液耗亡 。 虛邪誤入陽明 。 胃脘之陽虛躁 。 故細數也 。 關上者 。 蓋指右關而言也 。 即脈要精微論所謂附上 。 右外以候胃 。 內以候脾也 。 右關本以候脾胃 。 而關上則兼指氣口也 。 何以知其指氣口乎 。 五臟別論曰 。 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 。 曰胃者 。 水穀之海 。 六腑之大源也 。 五味入口 。 藏於胃以養五臟氣 。 氣口亦太陰也 。 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 。 皆出於胃 。 變見於氣口也 。 此以誤吐損胃 。 故知關上兼指氣口而言也 。 一二日邪在太陽之經 。 因吐而散 。 故惡寒發熱之表證皆去 。 雖誤傷其胃中之陽氣 。 而胃未大損 。 所以腹中猶飢 。 然陽氣已傷 。 胃中虛冷 。 故口不能食 。 陽明篇首云 。 能食者為中風 。 不能食者為中寒 。 蓋有陽氣則能納能消 。 無陽氣則不能消納也 。 三四日則邪已深入 。 較前已不同矣 。 若誤吐之 。 損胃尤甚 。 胃氣虛冷 。 狀如陽明若中寒不能食 。 故不喜糜粥也 。 及胃陽虛躁 。 故反欲食冷食 。 及至冷食入胃 。 胃中虛冷不化 。 朝則陽氣隆而猶能受納 。 暮則陰氣盛而脹滿 。 故上逆而吐也 。 此雖因誤吐致變 。 然表邪既解 。 無內陷之患 。 不過當溫中和胃而已 。 此為變逆之小者也 。 不若誤汗誤下火劫之變尤大也 。 此條當與下文誤汗變逆第五條之病人脈數 。 數為熱之一節互看 。 此以誤吐傷胃 。 陽氣衰微 。 陽虛脈數 。 不能消穀而吐 。 彼以誤汗陽虛胃冷 。 客熱不能消穀而吐也 。
太陽病 。 吐之 。 但太陽病當惡寒 。 今反不惡寒 。 不欲近衣 。 此為吐之內煩也 。 再言誤吐之變 。 所以反復申明上條之義也 。 言太陽表證 。 本當惡寒 。 今反不惡寒 。 且不欲近衣者 。 恰似陽明證所謂不惡寒反惡熱也 。 其所以然者 。 以吐後外邪雖去 。 而胃氣虛損 。 其虛陽在內原屬陽明之虛邪作煩故也 。
中風誤汗
太陽病 。 發汗後 。 大汗出 。 胃中干 。 煩燥不得眠 。 欲得飲水者 。 少少與飲之 。 令胃氣和則愈 。 若脈浮小便不利 。 微熱消渴者 。 與五苓散主之 。
此條當作兩截解 。 發汗後大汗出二句 。 乃一條誤汗之總領 。 自胃中干 。 至胃氣和則愈 。 是誤汗之虛邪犯胃 。 故不須立治 。 但飲水而使胃和則愈 。 自脈浮小便不利 。 至五苓散主之 。 是邪氣未曾犯胃 。 因太陽之經邪 。 誤汗而犯太陽之腑 。 膀胱受病 。 故以五苓散主之也 。 言太陽中風 。 當用桂枝湯 。 取微似汗以解之 。 乃為正治 。 此曰發汗 。 則非解肌矣 。 又曰大汗出 。 非誤用麻黃湯 。 即犯如水流漓之戒矣 。 大汗出而胃中津液乾枯 。 致燥熱而煩 。 不得眠者 。 經云 。 胃不和則臥不安也 。 胃中乾燥而煩 。 故欲得飲水也 。 曰少少與之者 。 恐大汗出後 。 胃中陽氣已虛 。 不能消水而為水逆故也 。 如得水之後 。 津回氣復 。 胃氣和調則愈矣 。 若大汗出後 。 其脈浮而小便不利者 。 又非入胃之虛邪矣 。 夫脈浮本為風邪在表 。 此已發其汗而大汗出矣 。 豈表邪猶未解耶 。 所謂脈浮者 。 蓋因誤汗亡陽 。 真陽失守 。 虛火上浮 。 故脈見浮耳 。 亡陽則命門無火 。 下焦無氣化之用 。 所以小便不利也 。 虛陽浮越於上 。 故微熱而消渴也 。 消渴者 。 飲水無度也 。 陽虛則下焦無火 。 氣化不行 。 無蒸騰之用 。 則下焦之氣化不升 。 而上焦無津液之潤 。 與厥陰首條之消渴相似 。 故用五苓散中之桂 。 以助其下焦腎藏蒸騰之氣 。 四苓以沛其上焦肺家氣化之功 。 則三焦施化 。 升降流行 。 津回便利而愈矣 。 此條當與中篇發汗已 。 脈浮數煩渴條互看 。
辨誤 成注以脈浮為表邪未解 。 固屬不知者之謬解 。 而尚論亦取方氏脈轉單浮 。 為邪見還表 。 五苓散導濕滋乾等語 。 作一串講 。 而謂脈見單浮 。 為邪還於表 。 脈浮本當用桂枝 。 何以變用五苓耶 。 以熱邪得水 。 雖不全解 。 勢必衰其大半 。 邪既還表 。 其熱亦微 。 兼以小便不利 。 證成消渴 。 則腑熱全具 。 故不從單解而從兩解 。 凡飲水多而小便少者 。 謂之消渴 。 裡熱熾盛 。 何可復用桂枝之熱 。 故導濕滋干清熱 。 唯五苓有全功耳 。 愚竊謂汗既大出 。 豈有表邪尚在之理 。 既云證成消渴 。 腑熱全具 。 邪氣入腑 。 焉有還表之時 。 且云消渴之裡熱熾盛 。 以桂枝尚憚其熱而不可復用 。 然則五苓散中之肉桂 。 又能滋干清熱否耶 。 若以桂枝湯為單解 。 五苓散為兩解 。 是誤認五苓散之桂為桂枝矣 。 不知五苓散方中 。 原云桂去粗皮半兩 。 桂枝湯固為解表而設 。 然五苓散中之桂 。 豈亦能解表耶 。 假使五苓散中亦果用桂枝 。 則何故偏以桂枝湯中之桂枝為熱而不可復用 。 以五苓散中之桂枝為滋干清熱耶 。 若此 。 毋怪其太陽中篇 。 傷寒發汗已 。 脈浮數煩渴條下 。 五苓散注中 。 有術用蒼 。 桂用枝之謬語 。 良可嘆也 。 義詳五苓散方論中 。 此不多贅 。
太陽病 。 發汗 。 遂漏不止 。 其人惡風 。 小便難 。 四肢微急 。 難以屈伸者 。 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。
太陽中風 。 本衛不和而毛孔不閉 。 營陰弱而不能內守 。 所以陽浮熱自發 。 陰弱汗自出也 。 而又誤發其汗 。 遂至衛陽愈疏而不能外固 。 營陰愈弱而汗漏不止也 。 如此 。 非唯病不能除 。 而亡陽之變生矣 。 惡風乃陽虛生外寒 。 非尚論所云為風所襲也 。 以衛陽不密 。 腠理空疏不能任受風寒 。 雖無風而亦畏惡也 。 小便難 。 亦非津液外泄而不下滲也 。 蓋衛外之陽 。 即下焦真陽之所升發者也 。 汗漏不止而陽氣散亡於外 。 則真陽敗泄於內 。 命門無火 。 三焦不能施化 。 氣化不行 。 故膀胱之水道不利也 。 四肢微急 。 難以屈伸者 。 素問陽明脈解云 。 四肢為諸陽之本 。 靈樞終始篇云 。 陽受氣於四肢 。 陰受氣於五臟 。 邪客篇云 。 衛氣者 。 出其悍氣之慓疾 。 而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者也 。 此因誤汗亡陽 。 而陽氣不能充於四肢故也 。 生氣通天論云 。 陽氣者 。 精則養神 。 柔則養筋 。 無陽氣則筋寒而拘攣 。 故微急而難以屈伸也 。 若此者 。 是犯誤汗亡陽之逆也 。 當隨證治之而桂枝湯不中與也 。 故以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。
桂枝加附子湯方
於桂枝湯方內 。 加附子一枚 。 炮去皮 。 破八片 。 余依前法 。
此方於桂枝湯全方內加附子者 。 故多一加字 。 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條下之桂枝附子湯 。 芍藥已去 。 非桂枝全湯 。 乃另是一方 。 故無加字 。
太陽病 。 發汗 。 汗出不解 。 其人仍發熱 。 心下悸 。 頭眩身瞤動 。 振振欲擗地者 。 真武湯主之 。
尚論取方氏之說 。 謂此條為誤服大青龍 。 因而致變者立法 。 誤矣 。 大凡汗多亡陽 。 及三陰無陽之證 。 皆以附子溫經復陽 。 乃治之大經 。 理之自然 。 一定之法也 。 豈獨一青龍之誤為然哉 。 其所以疑之者 。 蓋以太陽下篇之誤服大青龍 。 而致厥逆筋惕肉瞤之變者 。 亦以真武湯救之之故也 。 然服桂枝湯而強逼其汗 。 遂可使如水流漓 。 亡陽致變矣 。 況於麻黃大青龍 。 以及火劫乎所以謂之發汗 。 而不曰解肌也 。 汗出不解仍發熱者 。 非仍前表邪發熱 。 乃汗後亡陽 。 虛陽浮散於外也 。 若仍因表邪發熱 。 焉有全不顧表而竟用真武湯之理乎 。 觀長沙立治 。 義自明矣 。 此所謂心下悸者 。 非心悸也 。 蓋心之下 。 胃脘之上 。 鳩尾之間 。 氣海之中 。 靈樞謂膻中為氣之海也 。 誤汗亡陽 。 則膻中之陽氣不充 。 氣不得伸而呼吸不利 。 所以築築然跳動也 。 蓋因汗多則陽虛 。 陽虛則龍火上炎 。 無根失守 。 扇動君火 。 故心下若怔忡之狀 。 頭旋眩暈 。 身體為之瞤動也 。 振振欲擗地 。 前注家皆置之不解 。 而方氏引毛詩注云 。 擗 。 拊心也 。 言拊心而無可奈何也 。 若此 。 是拊心而非擗地矣 。 喻氏謂汗出過多 。 衛氣解散 。 其人似乎全無外廓 。 故振振然四顧彷徨 。 無可置身 。 欲闢地而避處其內 。 汗多亡陽 。 欲入土中 。 避虛就實也 。 愚謂此論又覺過於深求 。 不能無穿鑿之病 。 以意解之 。 則振振欲擗地者 。 即下文所謂發汗則動經 。 身為振振搖之意 。 言頭眩而身體瞤動 。 振振然身不能自持而欲仆地 。 因衛分之真陽喪亡於外 。 故命門之龍火飛越於上 。 與誤服大青龍之變無異矣 。 焉得不以真武湯收其散失之陽 。 導使歸源 。 令龍潛海底 。 方得波恬浪息也 。 故以真武湯主之 。 (方見青龍湯下)
發汗後 。 身疼痛 。 脈沉遲者 。 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 。 人參三兩 。 新加湯主之 。
此本中風而以麻黃湯誤發其汗 。 遂使陽氣虛損 。 陰液耗竭 。 不能充灌滋養 。 故身疼痛而脈沉遲 。 非傷寒脈浮緊而身疼痛之可比也 。 浮緊則知其表邪未解 。 沉遲則知其陽氣已虛 。 陰陽應象論云 。 陽氣者 。 精則養神 。 柔則養筋 。 生氣通天論云 。 聖人陳陰陽而筋脈和同 。 此以誤汗亡陽 。 無以噓培筋骨 。 所以身疼痛 。 故仍以桂枝湯和解衛陽 。 因誤汗之後 。 多加芍藥之酸收 。 以斂營陰之汗液 。 生薑以宣通其衰微之陽氣 。 人參以扶補其耗散之元真 。 故名之曰桂枝新加湯 。 然身疼痛而脈沉遲皆無陽之證 。 而不加附子以溫經復陽者 。 以未如肉瞤筋惕汗漏不止之甚 。 故不必真武湯 。 及桂枝加附子湯救急之法也 。 若服而而未除者 。 恐亦必當加入也 。
辨誤 前注傢俱認作傷寒發汗後 。 寒邪不能盡出所致 。 誤矣 。 夫傷寒發汗 。 即或寒邪未盡 。 既汗之後 。 亦無身反疼痛之理 。 身疼雖屬傷寒本證 。 設汗後未除 。 則脈當浮緊 。 何反沉遲 。 況桂枝本為解肌 。 於寒傷營之證 。 已在禁例 。 且叮嚀告戒曰不可與也 。 當取識此 。 勿令誤也 。 若傷寒而用桂枝 。 豈仲景立法自犯乎 。 桂枝湯已在所禁 。 可更加芍藥人參以收補之耶 。 此不辨自明者也 。 既曰桂枝新加 。 而原方不改 。 則知仍桂枝之舊 。 更加芍藥生薑人參矣 。 治法不離乎桂枝 。 則尤知其為太陽中風矣 。 復何疑乎 。 尚論謂名之曰新加者 。 明非桂枝湯中之舊法也 。 恐誤 。
桂枝新加湯方
桂枝(三兩) 芍藥(四兩) 甘草(二兩炙) 人參(二兩) 生薑(四兩) 大棗(十二枚擘)
上六味 。 以水一斗一升 。 微火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服如桂枝法 。 (義在注中不另立論)
病人脈數 。 數為熱 。 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 。 此以發汗令陽氣微 。 膈氣虛 。 脈乃數也 。 數為客熱 。 不能消穀 。 以胃中虛冷 。 故吐也 。
言病人脈數 。 數則為熱 。 若胃熱當消穀善飢而引食矣 。 而反吐者 。 皆以發汗之故 。 令陽氣微 。 膈氣虛 。 脈乃數也 。 靈樞經謂谷入於胃 。 其精專之清氣 。 化而為營 。 行於脈中 。 谷之濁氣 。 降於下焦 。 為真陽所蒸 。 其清陽之氣 。 慓悍滑疾 。 行於脈外 。 直達皮膚而為衛氣 。 其宗氣積於胸膈之膻中 。 上通於肺而為呼吸 。 然雖有營氣衛氣宗氣三者之分 。 實即谷之一氣所化也 。 誤汗而衛外之陽氣敗亡 。 則膈間之宗氣 。 胃中之陽氣 。 悉隨汗出之精液而外泄矣 。 素問評熱論云 。 人所以汗出者 。 皆生於穀 。 穀生於精 。 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 。 是邪卻而精勝也 。 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 。 復熱者 。 邪氣也 。 汗者 。 精氣也 。 今汗出而輒復熱者 。 是邪勝也 。 不能食者 。 精無俾也 。 病而留者 。 其壽可立而傾也 。 以經義揆之 。 此條之義 。 蓋以發熱汗自出之中風 。 而又誤發其汗 。 致令衛外之陽 。 與胃中之陽氣皆微 。 膈間之宗氣大虛 。 故虛陽浮動而脈乃數也 。 素問陰陽別論云 。 凡陽有五 。 五五二十五陽 。 所謂陽者 。 胃脘之陽也 。 若胃脘之陽氣盛 。 則能消穀引食矣 。 然此數非胃中之熱氣盛而數也 。 乃誤汗之後 。 陽氣衰微 。 膈氣空虛 。 其外越之虛陽所致也 。 以其非胃脘之真陽 。 故為客熱 。 其所以不能消穀者 。 以胃中虛冷 。 非唯不能消穀 。 抑且不能容納 。 故吐也 。
汗下顛倒
本發汗而復下之 。 此為逆也 。 若先發汗 。 治不為逆 。 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 。 若先下之 。 治不為逆 。
此論證有表裡 。 法有汗下 。 若顛倒錯誤 。 則為治之逆也 。 逆之則變生矣 。 夫邪氣在表 。 本當發汗而反下之 。 必有變逆之患 。 此為治之逆也 。 若先發其汗 。 則治不為逆 。 邪氣在裡 。 本當先下之而後他治 。 若反汗之 。 則必有變逆之患 。 故亦為治之逆 。 若先下之 。 則治不為逆矣 。 此治法之先後次第也 。
太陽病 。 下之而不愈 。 因復發汗 。 以此表裡俱虛 。 其人因致冒 。 冒家汗出自愈 。 所以然者 。 汗出表和故也 。 得里未和 。 然後下之 。
治病雖有權變 。 汗下豈宜顛倒 。 此承上文言邪氣在表 。 當先以汗解 。 今反下之而不愈 。 因復發其汗 。 下之則先虛其里 。 汗之則又虛其表 。 以此一下一汗而表裡俱虛矣 。 其人邪氣雖未內陷 。 而元氣已虛 。 即欲得汗而邪氣鬱滯於表 。 一時未得發越 。 因而致冒 。 冒者 。 蒙瞀昏眩 。 若以物覆冒之狀也 。 其所以冒者 。 以邪氣欲出而未得故也 。 冒家得汗出 。 則邪氣得泄而自愈矣 。 其所以然者 。 以汗出表和故也 。 表氣既和之後 。 方審其里有未和 。 然後下之可耳 。 觀此 。 則知表邪在所必解 。 若夫下與不下 。 須察其里之和與不和 。 非汗後必當下也 。 況未汗之前 。 可先下之乎 。 此長沙示人以平常顯易之法 。 戒人勿顛倒錯誤也 。
下之後 。 復發汗 。 必振寒脈微細 。 所以然者 。 以內外俱虛故也 。
誤下之後 。 復發其汗 。 陽氣大虛 。 必振慄惡寒而脈見微細 。 其所以然者 。 以下之則胃中之陽氣已虛 。 汗之則表間之衛陽又損 。 致脈證皆見虛寒 。 故曰內外俱虛也 。
下之後 。 復發汗 。 晝日煩躁不得眠 。 夜而安靜 。 不嘔不渴 。 無表證 。 脈沉微 。 身無大熱者 。 乾薑附子湯主之 。
上文言下後復發汗 。 必振寒而脈微細 。 知其為內外之陽氣皆虛矣 。 而此條之下後復汗 。 致晝日煩躁不眠 。 夜而安靜者 。 何也 。 蓋晝者 。 陽也 。 夜者 。 陰也 。 煩雖屬陽 。 而躁則陰盛迫陽之所致也 。 夫衛陽與營陰和協 。 則能安臥 。 陽虛而煩 。 陰盛而躁 。 故不得眠也 。 下而復汗 。 陽氣大虛 。 陽虛則陰盛 。 晝則陽氣用事 。 且衛氣行陽二十五度之時 。 陽氣雖虛 。 尚能與陰爭 。 故晝日煩躁不得眠 。 月令仲夏仲冬二至之候 。 陰陽偏勝則陰陽爭 。 即易所謂陰凝於陽必戰 。 為其嫌於無陽之義也 。 夜則陰氣獨治 。 陽微不能與爭 。 故安靜也 。 發熱惡寒嘔逆者 。 太陽之表證也 。 嘔而寒熱者 。 少陽之表邪也 。 太陽熱邪犯腑 。 則渴欲飲水 。 陽明熱邪入里 。 必渴欲飲水 。 至於邪在少陽 。 則或渴或不渴矣 。 不嘔不渴 。 則知病不在陽經矣 。 況無表證 。 身無大熱而脈見沉微 。 沉則陰寒在裡 。 微為陽氣大虛 。 故當以乾薑附子為溫經復陽之治也 。
乾薑附子湯方
乾薑(一兩) 附子(一枚去皮生用)
上二味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 。 去滓頓服 。 (義具注中)
大下之後 。 復發汗 。 小便不利者 。 亡津液也 。 勿治之 。 得小便利 。 必自愈 。
大下之後復發汗 。 無他變證 。 但小便不利者 。 以汗下兩亡其津液 。 且陽虛而氣化不行也 。 且勿治之 。 恐利其小便 。 又下竭其津液而致變也 。 姑待其下焦真氣漸復 。 津回氣化 。 得小便利 。 必自愈矣 。
中風誤下
太陽病 。 外證未解者 。 不可下也 。 下之為逆 。 欲解外者 。 宜桂枝湯主之 。
未言誤下之逆 。 先申下早之禁 。 以致其叮嚀戒警之意也 。 夫太陽中風 。 其頭痛項強 。 發熱惡寒自汗等表證未除 。 理宜汗解 。 慎不可下 。 下之於理為不順 。 於法為逆 。 逆則變生而邪氣乘虛內陷 。 結胸痞硬 。 下利喘汗 。 脈促胸滿等證作矣 。 故必先解外邪 。 欲解外者 。 宜以桂枝湯主之 。 無他法也 。
太陽病 。 先發汗不解 。 而復下之 。 脈浮者不愈 。 浮為在外 。 而反下之 。 故令不愈 。 今脈浮 。 故知在外 。 當須解外則愈 。 宜桂枝湯主之 。
中風本應解肌 。 不當發汗 。 即用桂枝湯 。 亦有如水流漓而病不除者 。 況前條亦有初服桂枝湯而反煩不解 。 必待先刺風池風府 。 使風邪得泄 。 然後卻與桂枝湯則愈者 。 可見表證未解 。 未可遽用他法也 。 醫見汗後不解 。 疑其邪已入里 。 而復下之 。 仍見脈浮而不愈者 。 何也 。 因脈浮為風邪在外 。 不應反下之 。 下之而不愈者 。 以藥不中病 。 故令不愈也 。 今以脈仍浮 。 故知邪尚在外 。 幸而猶未陷入也 。 當須仍解其外邪則愈矣 。 宜以桂枝湯主之 。
太陽病 。 下之後 。 其氣上衝者 。 可與桂枝湯 。 方用前法 。 若不上衝者 。 不可與之 。
太陽中風 。 外證未解之時而誤下之 。 則胃氣虛損 。 邪氣乘之 。 當內陷而為痞為結 。 下陷而成協熱下利矣 。 以下後而其氣上衝 。 則知外邪未陷 。 胸未痞結 。 當仍從外解 。 可與桂枝湯 。 不須加減 。 悉照前方服法可也 。 若其氣不上衝者 。 恐下後邪或內入 。 胃氣已傷 。 將有逆變 。 尚未可知 。 桂枝湯不可與也 。 姑待其變 。 然後隨證治之可耳 。
辨誤 條辨及尚論 。 皆曰以桂枝湯加入前下藥內 。 則表邪外出 。 里邪內出 。 即用桂枝大黃湯之互詞也 。 不知彼太陰條下 。 因本太陽病 。 誤下而致腹滿時痛 。 故屬太陰 。 雖然屬太陰 。 而未離太陽 。 故仍以桂枝湯解表 。 又以脾陰受傷 。 故倍加芍藥 。 直至大實痛者 。 已兼陽明 。 方用桂枝加大黃湯以兼攻其胃實耳 。 豈此條可比 。 今以下之而但其氣上衝 。 未生他變 。 已屬倖免 。 寧可再用從前下藥 。 使一誤再誤耶 。 恐有識者必不以為然也 。
太陽病 。 桂枝證 。 醫反下之 。 利遂不止 。 脈促者 。 表未解也 。 喘而汗出者 。 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 。
桂枝證 。 風傷衛也 。 反下之 。 不汗解而反誤下之也 。 利遂不止 。 因誤下之故 。 熱邪隨之而內犯也 。 脈促者 。 非脈來數 。 時一止復來之促也 。 即急促亦可謂之促也 。 促為陽盛 。 下利則脈不應促 。 以陽邪熾盛 。 故脈加急促 。 是以知其邪尚在表而未解也 。 然未若協熱下利之表裡俱不解 。 及陽虛下陷 。 陰邪上結而心下痞硬 。 故但言表而不言里也 。 喘而汗出者 。 經脈別論云 。 太陽臟獨至 。 厥喘虛氣逆 。 是陰不足 。 陽有餘也 。 蓋邪熱上盛 。 故脈促而氣喘也 。 汗出 。 汗自出也 。 若陰脈弱而汗自出 。 猶是桂枝證也 。 今脈促汗出而表未解 。 則知為誤下之變 。 邪氣已誤越陽明之境矣 。 喻氏所謂太陽熱邪 。 未傳陽明之經 。 已入陽明之腑矣 。 所謂桂枝湯不中與也 。 故以葛根解陽明之表 。 芩連清邪熱之盛 。 而和之以甘草者 。 所以撫定中州也 。
葛根黃連黃芩湯方
葛根(半斤) 黃連(三兩) 黃芩(二兩) 甘草(二兩炙)
上四味 。 以水八升 。 先煮葛根減二升 。 內諸藥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
太陽病 。 下之微喘者 。 表未解故也 。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 。
此亦犯誤下之禁而脈不言促 。 雖喘而微 。 此變逆之小而輕者也 。 其所以致之者 。 亦因表邪未解而妄下之之故也 。 以風邪仍在太陽 。 故仍用桂枝 。 又以誤下則胃受傷而中氣逆滿 。 故用厚朴之辛溫以下氣 。 微喘則邪壅上焦 。 故用杏仁之苦辛 。 以利上焦之肺氣也 。
桂枝加厚朴杏仁湯方
於桂枝湯方內 。 加厚朴二兩 。 杏仁五十個 。 余依桂枝湯法 。 喘家作桂枝湯 。 加厚朴杏子佳 。
此示人以用藥之活法 。 當據理合法加減 。 不可率意背理妄加也 。 言凡作桂枝解肌之劑 。 而遇有氣逆喘急之兼症者 。 皆邪壅上焦也 。 蓋胃為水穀之海 。 肺乃呼吸之門 。 其氣不利 。 則不能流通宣布 。 故必加入厚朴杏仁乃佳 。 杏子 。 即杏仁也 。 前人有以佳字為仁字之訛者 。 非也 。
太陽病 。 下之後 。 脈促胸滿者 。 桂枝去芍藥湯主之 。 若微惡寒者 。 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 。
成注云 。 下條太陽病 。 下之 。 其脈促不結胸者為欲解 。 此條下後脈促而復胸滿 。 則又不得為欲解矣 。 蓋由下後陽虛 。 表邪漸入而客於胃中 。 故與桂枝湯以散客邪 。 通行陽氣也 。 此說最為近理 。 尚論謂誤下脈促 。 與上條同 。 以無下利不止 。 汗出等證 。 但見胸滿 。 則陽邪仍盛於陽位 。 此論恐未愜仲景之旨 。 稍不如成氏之說矣 。 何也 。 觀下文云 。 若微惡寒者 。 即於方中加附子 。 則知早已屬下後陽虛之證矣 。 焉可謂之陽邪仍盛於陽位乎 。 蓋同一誤下脈促 。 上條多一下利不止 。 但因喘汗而知其為陽盛 。 尚用芩連清熱 。 此條少一下利不止 。 但因胸滿而即知其為陽虛 。 非唯不用寒涼 。 抑且於桂枝湯中 。 減去芍藥者 。 以桂枝湯中之芍藥 。 原因陰弱汗自出 。 故用之以益陰斂液 。 扶陰氣之孱弱也 。 非邪入胸滿 。 陽虛者之所宜 。 故去之耳 。 可見胸滿一證 。 雖未成痞結 。 而近於痞結矣 。 所以下早熱入 。 致結胸而硬痛者 。 可與大陷胸 。 及大黃黃連瀉心湯 。 其心下氣痞者 。 皆下後胃陽虛損 。 陰邪上逆 。 搏結而成 。 即下章所云 。 此非結熱 。 但以胃中虛 。 客氣上逆 。 故使硬也 。 故諸瀉心湯中 。 皆以乾薑黃連並用 。 以開其堅凝之痞結 。 及內經熱因寒用之法也 。 故此條以桂枝去芍藥 。 以解散陽邪 。 流通陽氣 。 治下後陽虛之脈促胸滿 。 若增微惡寒 。 則陽氣大虧 。 致陽氣不能衛外而陽虛生外寒矣 。 故加附子以溫經復陽也 。
桂枝去芍藥湯方
於桂枝湯方內 。 去芍藥一味 。 余依桂枝湯法 。
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方
於桂枝湯方內 。 去芍藥加附子 。
太陽病下之 。 其脈促不結胸者 。 此為欲解也 。 脈浮者 。 必結胸也 。 脈緊者必咽痛 。 脈弦者必兩脅拘急 。 脈細數者 。 頭痛未止 。 脈沉緊者必欲嘔 。 脈沉滑者協熱利 。 脈浮滑者心下血 。
此條詳言誤下之脈證 。 以盡其變 。 見病在太陽 。 決無可下之理也 。 前條脈促 。 以喘汗而知其為陽邪上盛 。 故用芩連以徹其熱 。 次條同一脈促 。 以胸滿而知其為下後陽虛 。 表邪入客於胸中 。 將成結胸 。 故仍用桂枝去芍藥以散陽邪 。 此條亦下後脈促 。 既不能盛於上而為喘汗 。 亦不至陷於內而為結胸 。 脈雖促而陽分之邪 。 已自不能為患 。 是邪勢將衰 。 故為欲解 。 此誤下之僥倖者也 。 若誤下之後 。 脈仍浮者 。 可見表邪甚盛 。 不為下衰 。 將必乘誤下之裡虛 。 陷入上焦清陽之分而為結胸矣 。 若下後脈見緊者 。 則下後陽虛 。 裡寒已甚 。 夫膀胱者 。 足太陽寒水之腑也 。 足少陰腎者 。 足太陽寒水之臟也 。 故太陽與少陰表裡而為一合也 。 誤下之後 。 陽虛陰盛 。 下焦之虛陽 。 為少陰之陰寒所逼 。 循經上衝 。 必作咽痛也 。 何也 。 靈樞經脈篇云 。 足少陰之脈 。 其直者從腎上貫膈 。 入肺中 。 循喉嚨 。 挾舌本 。 是動則病舌乾咽腫 。 嗌乾及痛者是也 。 弦為東方木氣 。 肝膽之病脈也 。 下後而見弦脈 。 則知邪犯少陽之經矣 。 經脈篇謂足少陽之脈 。 貫膈絡肝屬膽 。 循脅裡 。 出氣街 。 動則病口苦善太息 。 心脅痛 。 不能轉側 。 素問熱論云 。 其脈循脅絡耳 。 故胸脅痛而耳聾 。 所以知其邪入少陽也 。 脈細數者 。 細則為虛 。 數則為熱 。 下後虛陽上奔 。 故頭痛未止 。 若脈見沉緊 。 則為下後陽虛 。 致下焦陰邪上逆而嘔也 。 沉為在裡 。 沉主下焦 。 滑為陽動 。 滑主裡實 。 誤下里虛 。 熱邪陷入 。 虛熱相協 。 中氣失守 。 水穀下趨 。 隨其誤下之勢 。 必為協熱下利也 。 脈法云 。 浮為在表 。 滑主痰食 。 似與血分無涉 。 然誤下里虛 。 若兩尺浮滑者 。 則邪熱下走 。 陰分受傷 。 故必下血也 。
辨誤 尚論謂脈浮句 。 當增一促字 。 其浮字貫下四句 。 言浮而促者 。 浮而緊者 。 浮而弦者 。 浮而細數者為是 。 因論中省一個促字 。 三個浮字 。 後之讀者遂眩 。 未知從何考訂 。 豈別見之於他本歟 。 抑不過出之臆見歟 。 吾恐仲景之文 。 反復詳密 。 猶恐後人不悟 。 豈故吝此三四字而省之耶 。 且下文浮滑之浮字 。 又不省去 。 何哉 。
太陽病 。 外證未除而數下之 。 遂協熱而利 。 利下不止 。 心下痞硬 。 表裡不解者 。 桂枝人參湯主之 。
外證未除 。 一誤下之 。 已足致變 。 況數下之乎 。 頻數下之 。 焉有內氣不虛者乎 。 裡虛而邪熱內陷矣 。 正氣既虛 。 則不能卻邪外出 。 邪氣既陷 。 亦不能自出還表 。 中氣虛而無以內守 。 邪熱陷則勢必下攻 。 以虛協熱 。 故下利不止也 。 協 。 合也 。 同也 。 言但熱不虛 。 但虛無邪 。 皆不足以致此也 。 熱邪協虛 。 中氣不守 。 津液下奔 。 循其誤下之勢 。 利遂不止 。 致胃中陽氣虛竭 。 故陰氣上逆 。 堅結於胃中而痞硬也 。 心下者 。 胃居心之下也 。 舊注皆以正虛邪實解之 。 正虛固不必言 。 邪實則熱邪實於裡矣 。 豈反有參朮乾薑之用耶 。 不知證雖協熱而下利 。 胃又因下利而陽虛 。 下利則熱邪下走 。 陽虛則陰邪上逆 。 故心下痞硬也 。 甘草瀉心湯條內 。 明言此非結熱 。 但以胃中虛 。 客氣上逆 。 故使硬也 。 所以下文有心下痞 。 無陽則陰獨之論 。 此誤下成痞 。 一貫之理也 。 表不解者 。 以外證未除而言也 。 里不解者 。 以協熱下利 。 心下痞硬而言也 。 若欲表裡兩解 。 則桂枝湯不中與也 。 當以桂枝人參湯主之 。
桂枝人參湯方
桂枝(四兩) 甘草(四兩) 白朮(三兩) 人參(二兩) 乾薑(三兩)
上五味 。 以水九升 。 先煮四味取五升 。 內桂更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再服 。 夜一服 。
以桂枝甘草為君者 。 桂枝所以解衛分之陽邪 。 以外證未除故也 。 甘草所以緩虛痞之堅結 。 救中土之崩陷 。 猶甘草瀉心之義也 。 臣之以參朮所以補正氣之虛 。 救下利之不止也 。 然脾胃之虛寒 。 中焦之痞結 。 以及不止之下利 。 非以溫熱守中之乾薑佐之 。 不能建奇功也 。 曰桂枝而去芍藥者 。 蓋桂枝湯中之芍藥 。 以陰弱汗自出 。 故用之以斂營氣而收陰液者也 。 誤汗者宜之 。 誤下而表邪未解者 。 不可與人參並用也 。 雖名曰桂枝人參湯 。 實桂枝人參理中湯也 。 以其辛溫而能解散外邪 。 溫補而能守中消痞 。 故為兩解表裡之劑云 。
太陽病 。 二三日 。 不能臥 。 但欲起 。 心下必結 。 脈微弱者 。 此本有寒分也 。 反下之 。 若利止 。 必作結胸 。 未止者 。 四日復下之 。 此作協熱利也 。
二三日 。 表邪未解 。 將入里而未入里之時也 。 不能臥 。 但欲起者 。 邪勢攪擾 。 坐臥不寧之狀也 。 若此 。 則知邪已在胸次之陽位矣 。 以尚未入胃 。 故知心下必結 。 必者 。 決詞也 。 本文雖不言治法 。 以理推之 。 即梔子豉湯之類症也 。 若此症而脈見微弱者 。 其中氣本屬虛寒 。 尤為不可下之證 。 而反下之 。 若利隨下止 。 則陷入之邪 。 不得乘勢下走 。 必硬結於胸中矣 。 若三日下之而利未止者 。 第四日復下之 。 則已誤再誤 。 有不至中氣不守 。 胃氣下陷 。 以虛協熱而下利者乎 。 此所以重以為戒也 。 前條誤下而利下不止 。 故因虛寒而成痞硬 。 此條誤下利止 。 亦因虛寒而成結胸 。 均屬太陽未解之證 。 一痞一結 。 似有虛實之殊 。 然脈微弱而本有寒分者 。 其可竟以實熱待之耶 。 協熱二字 。 當與前條不甚相遠也 。 可見發於陽者而亦痞亦結 。 是終無一定之例也 。 但當以寒熱虛實為準則可耳 。
中風蓄血
太陽病不解 。 熱結膀胱 。 其人如狂 。 血自下 。 下者愈 。 其外不解者 。 尚未可攻 。 當先解外 。 外解已 。 但少腹急結者 。 乃可攻之 。 宜桃核承氣湯 。
太陽之經脈 。 起於目內眥之睛明穴 。 上額交巔 。 從巔入絡腦 。 還出別下項 。 挾脊抵腰中 。 入循膂 。 絡腎屬膀胱而終於足小趾之至陰穴 。 故太陽為膀胱之經 。 膀胱為太陽之腑 。 此以太陽中風之陽邪不解 。 熱邪內走而結於膀胱 。 則熱在下焦 。 即下文所謂太陽隨經瘀熱在裡也 。 其人如狂者 。 調經論云 。 血並於陰 。 氣並於陽 。 故為驚狂 。 生氣通天論云 。 陰不勝其陽 。 則脈流薄疾 。 並乃狂 。 謂之如狂者 。 狂而未甚之詞 。 其語言動靜 。 或是或非 。 猶未至於棄衣而走 。 登高而歌 。 逾垣上屋 。 妄言罵詈 。 不避親疏之甚也 。 熱在下焦 。 故迫血自下 。 血下則熱邪隨血下泄 。 故愈也 。 若其血不得自下 。 而留蓄於少腹者 。 當攻之 。 然外證未解者 。 恐裡虛邪陷 。 故尚未可攻 。 必當先解外邪 。 得外邪已解 。 但覺少腹急結者 。 乃可攻之 。 宜以桃仁承氣湯下盡蓄血 。 則愈矣 。
桃核承氣湯方
桃仁(五十個去皮) 桂枝(二兩) 大黃(四兩) 芒硝(二兩) 甘草(二兩)
桂枝二兩 。 是後人所改 。 推仲景立方本意 。 當是肉桂五錢 。 漢之五錢 。 即今之一錢二分也 。 分三次服之 。 是每服止五分而已 。 與硝黃同用 。 亦未為太過也 。
上五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煮取二升半 。 去滓 。 內芒硝 。 更上火微沸 。 下火 。 先食溫服五合 。 日三服 。 當微利 。
承氣 。 即大小承氣之義 。 神農本經 。 謂桃仁主瘀血血閉 。 潔古云 。 治血結血秘 。 通潤大腸 。 破蓄血 。 東垣謂桃仁苦重於甘 。 氣薄味厚 。 沉而降 。 陰中之陽 。 乃手足厥陰藥也 。 苦以泄滯血 。 甘以生新血 。 故破瘀血者用之 。 其功治熱入血室 。 泄腹中滯血 。 除皮膚血熱凝聚 。 大黃下瘀血積聚 。 留飲宿食 。 盪滌腸胃 。 推陳致新 。 芒硝鹹寒下泄 。 咸走血 。 咸軟堅 。 熱淫於內 。 治以鹹寒之義也 。 桂之為用 。 雖曰補五勞七傷 。 通九竅 。 利關節 。 益精補腎暖腰膝 。 治攣縮 。 續筋骨 。 生肌肉 。 引血化膿作汗等效 。 然通血脈 。 消瘀血 。 尤其所長也 。 甘草所以保脾胃 。 和大黃芒硝之寒峻耳 。 此即至真要大論之所謂君二臣三 。 奇之制也 。
辨誤 此條之如狂 。 成氏謂熱在膀胱 。 與血相搏 。 未至於狂 。 但不寧爾 。 條辨以為心主血而屬火 。 膀胱居下焦而屬水 。 膀胱熱結 。 水不勝火 。 心火無制 。 熱與血搏 。 不歸經而反侮所不勝 。 故走下焦而為蓄血 。 心雖未病 。 以火無制 。 故悖亂顛倒 。 與心狂無異 。 又曰少腹者 。 膀胱也 。 急結者 。 有形之血蓄積也 。 尚論因之 。 遂以為熱邪搏血 。 結於膀胱 。 膀胱為太陽寒水之經 。 水得熱邪 。 必沸騰而上侮心火 。 故其人如狂 。 若少腹急結 。 則膀胱之血 。 蓄而不行 。 余歷觀注傷寒家 。 動輒以驚狂譫語 。 及心下悸者 。 皆作心病論 。 已屬乖謬 。 而血蓄膀胱之說 。 恐尤為不經 。 愚謂仲景之意 。 蓋以太陽在經之表邪不解 。 故熱邪隨經內入於腑 。 而瘀熱結於膀胱 。 則熱在下焦 。 血受煎迫 。 故溢入迴腸 。 其所不能自下者 。 蓄積於少腹而急結也 。 況太陽多血少氣 。 陽明多氣多血 。 腸胃為受盛之器 。 傳化糟粕之濁道 。 百物之所匯 。 血熱妄行 。 豈有不歸腸胃者乎 。 且膀胱為下焦清道 。 其蒸騰之氣 。 由氣化而入 。 氣化而出 。 未必能藏蓄血也 。 即另有溲血一證 。 亦由腎臟受傷 。 下焦氣化乖離 。 故有氣血錯亂之病 。 然自小便流出者 。 亦非瘀蓄留滯 。 成形作塊之血也 。 若果膀胱之血 。 蓄而不行 。 則膀胱瘀塞 。 下文所謂少腹硬滿 。 小便自利者 。 又何自出乎 。 歷見蓄血必從大便而出 。 未見有傷寒蓄血而出於小便者 。 若果出於小便 。 因何反用桃仁承氣 。 及抵當通其大便乎 。 恐有識者必不以為然也 。 方中之桂枝 。 王肯堂先生已於傷寒準繩中斷云 。 以上證 。 詳玩之 。 當是桂 。 非桂枝也 。 蓋桂枝輕揚治上 。 桂厚重治下 。 成氏隨文順釋未足據 。 觀此論 。 可以正千古之訛 。 復仲景之舊矣 。 奈何以後注家 。 又云仍加桂枝分解外邪 。 恐餘邪少有未解 。 其血得以留戀不下耳 。 桃仁承氣之桂枝解外 。 與大柴胡湯之柴胡解外相仿 。 益見太陽隨經之熱 。 非桂枝不解耳 。 余詳味原文 。 仲景原云外不解者 。 尚未可攻 。 當先解外 。 外解已 。 但小腹急結者 。 乃可攻之 。 觀外解已三字 。 則表邪已去 。 下文但字之義 。 則更無餘邪 。 是桃仁承氣湯 。 未許用之於外證未解之前 。 但可用之於外證已解之後 。 外證既解 。 又何必仍加桂枝 。 以分解外邪乎 。 此方自成氏以來 。 即改桂為桂枝 。 其何故也 。 揣其臆見 。 是必因熱結膀胱 。 迫血妄行 。 畏桂之辛熱而不敢用 。 故易之以桂枝耳 。 不知血既瘀蓄 。 而以大黃之苦寒 。 芒硝之鹹寒下之 。 非以桂之辛熱佐之 。 安能流通其凝結 。 融化其瘀滯乎 。 況硝黃得桂 。 則無苦寒之慮 。 桂得硝黃 。 亦無辛熱之虞矣 。 嗚呼 。 仲景醫聖 。 豈其立法尚有偏弊 。 必待後人規正耶 。 此非仲景誤人 。 乃後人誤仲景耳 。 嗟夫 。
太陽病 。 六七日表證仍在 。 脈微而沉 。 反不結胸 。 其人發狂者 。 以熱在下焦 。 少腹當硬滿 。 小便自利者 。 下血乃愈 。 所以然者 。 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裡故也 。 抵當湯主之 。
太陽中風至六七日 。 乃邪當入里之候 。 不應表證仍在 。 若表證仍在者 。 法當脈浮 。 今脈反微而沉 。 又非邪氣在表之脈矣 。 邪氣既不在表 。 則太陽之邪 。 當陷入而為結胸矣 。 今又反不結胸而其人發狂者 。 何也 。 蓋微為陽氣虛 。 沉為邪在下 。 以邪不在陽分氣分 。 故脈微 。 邪不在上焦胸膈而在下 。 故脈沉 。 熱在下焦者 。 即上文所謂熱結膀胱也 。 熱邪煎迫 。 血沸妄溢 。 留於少腹 。 故少腹當硬滿 。 熱在陰分血分 。 無傷於陽分氣分 。 則三焦之氣化仍得運行 。 故小便自利也 。 若此者 。 當下其血乃愈 。 其所以然者 。 太陽以膀胱為腑 。 膀胱以太陽為經 。 本經自為表裡 。 其太陽在經之表邪 。 隨經內入於腑 。 其鬱熱之邪 。 瘀蓄於裡故也 。 里非三陰也 。 乃太陽之裡膀胱也 。 熱瘀膀胱 。 逼血妄行 。 溢入迴腸 。 所以少腹當硬滿也 。 上條不言脈 。 此言脈微而沉 。 上條言如狂 。 此言發狂 。 上條云少腹急結 。 此云少腹硬滿 。 上條之血 。 尚有自下而愈者 。 其不下者 。 方以桃仁承氣下之 。 此條之血 。 必下之乃愈 。 證之輕重 。 迥然不同 。 故不用桃仁承氣湯 。 而以攻堅破瘀之抵當湯主之 。
抵當湯方
水蛭(三十個油熬) 虻蟲(三十個去翅足熬) 桃仁(二十個去皮研) 大黃(三兩酒浸)
上四味為末 。 以水五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不下再服 。 水蛭苦鹹 。 與虻蟲皆為肝經血分之藥 。 性皆嗜血 。 故善咂牛馬人血 。 聞氣即著 。 其喙鋒利 。 所以為攻瘀破血之精銳 。 合桃仁大黃而為抵當湯丸也 。 抵當者 。 言瘀血凝聚 。 固結膠黏 。 即用桃仁承氣 。 及破血活血諸藥 。 皆未足以破其堅結 。 非此尖銳鑽研之性 。 不能抵當 。 故曰抵當 。 世俗畏水蛭入腹再活 。 皆不敢用 。 不知彼雖易生之物 。 若不得天地雨露之氣 。 泥水濕熱之助 。 豈得再生 。 況已經熬炒 。 絹濾去滓 。 已是無形 。 但存氣味矣 。 又受人腸胃之火氣 。 運行消鑠 。 已達病所 。 消化瘀血 。 隨大便而並出矣 。 焉得更留於人腹耶 。 愚醫每每惑之 。 然則仲景肯誤人耶 。 殊屬可笑 。 成氏謂苦走血 。 咸勝血 。 凡本草醫書皆宗之 。 素問宣明五氣篇云 。 咸走血 。 陰陽應象論云 。 咸勝苦 。 蓋血為水類 。 鹹味入之 。 故血之味鹹 。 苦為火味 。 咸為水味 。 水能制火 。 故咸勝苦 。 成氏之說 。 終不知其何所自出也 。
太陽病 。 身黃 。 脈沉結 。 少腹硬 。 小便不利者 。 為無血也 。 小便自利 。 其人如狂者 。 血證諦也 。 抵當湯主之 。
此又以小便之利與不利 。 以別血證之是與非是也 。 身黃 。 遍身俱黃也 。 沉為在裡而主下焦 。 結則脈來動而中止 。 氣血凝滯 。 不相接續之脈也 。 前云少腹當硬滿 。 此則竟云少腹硬 。 脈證如此 。 若猶小便不利者 。 終是胃中瘀熱鬱蒸之發黃 。 非血證發黃也 。 故為無血 。 若小便自利而如狂 。 則知熱邪與氣分無涉 。 故氣化無乖 。 其邪在陰血矣 。 又知血在下焦 。 所以脈沉結 。 少腹硬也 。 如此乃為蓄血發黃 。 此血證最詳最審 。 更無差誤之真諦也 。 故必以抵當湯主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