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陰篇
少陰前篇證治第十九
少陰見證
少陰之為病 。 脈微細 。 但欲寐也 。
少陰者 。 陰中含陽之體也 。 十一月冬至子之半 。 陽氣萌於黃泉 。 在六十四卦為復 。 在八卦為坎 。 一陽居於二陰之中 。 寒水之內 。 陽氣潛藏 。 易所謂潛龍也 。 凡陰陽之初 。 皆含生於少陰 。 五月之夏至 。 一陰生於少陰心火之中 。 離之象也 。 十一月之冬至 。 一陽生於少陰腎水之中 。 坎之象也 。 以天地陰陽之氣 。 非少不生 。 故皆生於二少陰 。 猶女子之非少不生 。 故子女皆生於少婦之腹 。 此天地陰陽之至數也 。 人身之腎 。 與 同體 。 即古篆文水字之形也 。 二陰之中 。 命門之真陽藏焉 。 左腎屬膀胱 。 藏津液而為腎水之腑 。 右腎屬三焦 。 運真陽而為命門之用 。 故腎為膀胱之裡 。 而膀胱為腎之表 。 三焦為命門之使 。 而命門為三焦之原 。 其經起於足掌心之湧泉穴 。 出然谷 。 循內踝之後 。 入跟中 。 上腨出膕 。 上股內後廉 。 貫脊屬腎絡膀胱 。 其直者 。 從腎上貫肝膈 。 入肺中 。 循喉嚨 。 挾舌本 。 其支者 。 從肺出絡心 。 注胸中 。 邪入其經 。 所以有足冷嘔咳咽痛等證 。 故為少陰病也 。 平脈篇云 。 大浮動數滑為陽 。 沉澀弱弦微為陰 。 脈微細者 。 皆陰脈也 。 陽氣少則微 。 陰氣盛則細 。 微細者 。 陽虛陰盛也 。 但欲寐者 。 陰靜而闔也 。 夫陽主動而陰主靜 。 動則闢而靜則翕 。 易曰 。 闔戶謂之坤 。 闢戶謂之乾 。 此動靜闔闢之理也 。 陰邪用事 。 故目閉而但欲寐也 。 按靈樞衛氣行於陽二十五度 。 行於陰二十五度 。 分為晝夜 。 氣至陽而起 。 至陰而止 。 是故平旦陰盡 。 陽氣出於目而目張 。 則氣上行於頭 。 日入陽盡而陰受氣 。 夜半而大會 。 萬民皆臥 。 命曰合陰 。 又靈樞大惑論曰 。 夫衛氣者 。 晝常行於陽 。 夜行於陰 。 故陽氣盡則臥 。 陰氣盡則寤 。 今但欲寐者 。 陰邪盛而陽氣弱 。 衛氣不能上出於陽故也 。 又云衛氣留於陰 。 不得行於陽 。 留於陰則陰氣盛 。 陰氣盛則陰蹺滿 。 不得入於陽 。 則陽氣虛 。 故目閉 。 即此義也 。 以後凡稱少陰病者 。 必見此等脈證者是也 。
少陰病 。 欲解時 。 從子至寅上 。
少陰為一陽初生之處 。 坎中之陽也 。 初陽之孕育 。 必假少陰之體以為之胞胎 。 人身之真陽 。 必賴兩腎之寒水以為之閉藏 。 則癸盡甲出 。 貞下元生矣 。 故少陰之於子 。 太極元氣 。 涵三為一而陽氣初生 。 醜為二陽 。 則陽氣方長之候 。 寒邪值此 。 陽回而自解矣 。 至寅則陽氣上達 。 欲出胞胎而將為少陽 。 正陽氣生旺之地 。 故曰從子至寅上 。
少陰禁例
少陰病 。 脈微不可發汗 。 亡(音無)陽故也 。 陽已虛 。 尺脈弱澀者 。 復不可下之 。
微者 。 細小軟弱 。 似有若無之稱也 。 脈微則陽氣大虛 。 衛陽衰弱 。 故不可發汗以更竭其陽 。 以汗雖陰液 。 為陽氣所蒸而為汗 。 汗泄而陽氣亦泄矣 。 今陽氣已虛 。 故曰亡陽故也 。 若陽已虛 。 而其尺脈又弱澀者 。 知命門之真火衰微 。 腎家之津液不足 。 不惟不可發汗 。 復不可下之 。 又竭其陰精陽氣也 。 此條本為少陰禁汗禁下而設 。 故不言治 。 然溫經補陽之附子湯之類 。 即其治也 。
少陰病 。 飲食入口即吐 。 心下溫溫欲吐 。 復不能吐 。 始得之 。 手足寒 。 脈弦遲者 。 此胸中實 。 不可下也 。 當吐之 。 若膈上有寒飲 。 乾嘔者 。 不可吐也 。 急溫之 。 宜四逆湯 。
欲吐不吐之證 。 本屬少陰 。 飲食入口即吐 。 心下溫溫欲吐而又復不能吐者 。 寒在胸膈也 。 此證於始得之時 。 即手足寒者 。 乃本經直受之寒邪肆虐 。 陽氣不達於四肢也 。 弦則為實 。 遲則為寒 。 脈弦而遲者 。 為寒邪實於胸中 。 不可用苦寒攻下也 。 大凡熱邪之實於胃者 。 方為可下 。 熱邪在胸 。 已不可下 。 況寒邪乎 。 寒既在胸 。 因其近而取之 。 以上出為功 。 當用高者因而越之之法 。 故云當吐之 。 若膈上素有寒飲停積而常作乾嘔者 。 是中氣本寒 。 胃氣本虛 。 更不可用瓜蒂散等苦寒之藥吐之 。 重傷胃脘之陽而致變逆也 。 當急溫之 。 宜四逆湯 。
少陰傷寒
少陰病 。 始得之 。 反發熱 。 脈沉者 。 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。
此言少陰之表證也 。 曰始得之者 。 言少陰初感之邪也 。 始得之而即稱少陰病 。 則知非陽經傳邪 。 亦非直入中臟 。 乃本經之自感也 。 始得之而發熱 。 在陽經則常事耳 。 然脈沉則已屬陰寒 。 篇首云 。 無熱而惡寒者 。 發於陰也 。 發於陰而又發熱 。 是不當發之熱 。 故云反也 。 況少陰證中 。 以惡寒厥冷為本證 。 邪在陰經 。 本難發汗 。 然臨證之時 。 有經有權 。 察其發熱 。 則寒邪在表 。 胗其脈沉 。 則陰寒在裡 。 表者 。 足太陽膀胱也 。 里者 。 足少陰腎也 。 腎與膀胱 。 一表一里而為一合 。 表裡兼治 。 故以麻黃髮太陽之汗 。 以解其在表之寒邪 。 以附子溫少陰之裡 。 以補其命門之真陽 。 又以細辛之氣溫味辛 。 專走少陰者 。 以助其辛溫發散 。 三者合用 。 補散兼施 。 雖發微汗 。 無損於陽氣矣 。 故為溫經散寒之神劑云 。
麻黃附子細辛湯方
麻黃(二兩) 細辛(二兩) 附子(一枚泡去皮破八片)
上三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先煮麻黃減二升 。 去上沫 。 內藥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少陰病 。 得之二三日 。 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 。 以二三日無里證 。 故微發汗也 。
言邪入少陰 。 已得之二三日 。 而猶可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其汗者 。 以二三日無脈微沉細 。 吐利厥冷煩躁之裡證故也 。 非若下文所謂脈沉細數 。 則為在裡而不可發汗 。 及脈微者為亡陽而不可發汗也 。 曰無里證 。 則有表證可知 。 故微發汗也 。 但較之前條 。 無反發熱脈沉之甚 。 故不須更用細辛之溫散 。 又以甘草緩其性而和之 。 則有等差降殺之不同矣 。
麻黃附子甘草湯方
麻黃(二兩) 甘草(二兩) 附子(一枚炮去皮)
上三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先煮麻黃一二沸 。 去上沫 。 內諸藥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 少陰病 。 得之一二日 。 口中和 。 其背惡寒者 。 當灸之 。 附子湯主之 。
此所以證前反發熱之意也 。 素問熱論云 。 一日太陽受之 。 二日陽明受之 。 三日少陽受之 。 四日太陰受之 。 五日少陰受之 。 以此言之 。 則一二日 。 非少陰受病之時也 。 非其時而見少陰證 。 亦本經自受之病 。 非傳經之邪也 。 口中和者 。 言口中不燥渴 。 足見里無熱邪也 。 若三陽熱證 。 不待熱邪歸里 。 而已口中不和矣 。 口中和 。 則知陰寒在裡矣 。 前云反發熱 。 則太陽尚有發熱之表邪 。 此云背惡寒 。 則陽分亦有陰寒之見證矣 。 夫督脈者 。 人身陽脈之都綱也 。 且太陽之經脈四行 。 皆挾督脈而行於兩旁 。 素問金匱真言論云 。 人身之陰陽 。 則背為陽 。 腹為陰 。 以背為陽而亦惡寒 。 則內外皆寒矣 。 然但惡寒而不發熱 。 則知非三陽表證之惡寒 。 乃陽虛生外寒也 。 以口中和而知其里 。 背惡寒而知其表 。 曰少陰病 。 則又知脈之微細 。 三者合而胗之 。 自表至里 。 皆屬虛寒 。 是以知真陽虛憊 。 陰邪莫制矣 。 故當灸之 。 謂灸少陰之脈穴 。 如湧泉 。 然谷 。 太谿 。 復溜 。 陰谷等井滎輸經合 。 即素問三部九候論之所謂下部地 。 足少陰也 。 王啟玄注云 。 謂腎脈在足內踝後跟骨上陷中 。 太谿之分 。 動脈應手者是也 。 灸之者 。 所以溫少陰之經也 。 更以附子湯主之者 。 又所以溫補其腎家之真陽 。 而散其寒邪也 。 附子湯與真武湯之藥物相仿 。 真武湯因腹痛四肢沉重 。 下利而有水氣 。 或咳或嘔 。 邪氣未去 。 故不用人參之補 。 而加生薑以宣通陽氣 。 辛散陰邪 。 附子湯之用 。 雖背惡寒 。 乃陽虛所致 。 非在表之寒邪 。 口中和則里亦無邪 。 故用補氣之人參 。 以裨附子之溫補 。 佐之以術芍 。 所以扶中土而斂陰氣 。 蓋五行無土不成 。 水臟之邪 。 非土莫制也 。 茯苓淡滲 。 導入水源 。 而成入腎補陽之劑 。 王太僕所謂益火之源以消陰翳也 。 如下文身體痛 。 手足寒 。 骨節痛 。 以脈沉論之 。 皆非太陽傷寒脈緊之體痛骨節疼可比 。 故亦以附子湯主之也 。 但附子二枚 。 恐其辛熱太甚 。 或如真武湯之一枚可耳 。 不然 。 臨證時權其輕重 。 乃為合法 。 未可執泥以為定法也 。
附子湯方
附子(二枚去皮破八片) 茯苓(三兩) 人參(二兩) 白朮(四兩) 芍藥(三兩)
上五味 。 以水八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少陰病 。 身體痛 。 手足寒 。 骨節痛 。 脈沉者 。 附子湯主之 。
身體骨節痛 。 乃太陽寒傷營之表證也 。 然在太陽 。 則脈緊而無手足寒之證 。 故有麻黃湯發汗之治 。 此以脈沉而手足寒 。 則知寒邪過盛 。 陽氣不流 。 營陰滯澀 。 故身體骨節皆痛耳 。 且四肢為諸陽之本 。 陽虛不能充實於四肢 。 所以手足寒 。 此皆沉脈之見證也 。 故謂之少陰病 。 而以附子湯主之 。 以溫補其虛寒也 。 即此推之 。 太陽篇之發汗病不解 。 虛故也 。 以芍藥甘草附子湯 。 及發汗後身疼痛 。 脈沉遲者 。 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主之者 。 皆汗多亡陽 。 陰盛陽虛之證 。 即此義也 。
少陰病 。 脈沉者 。 急溫之 。 宜四逆湯 。
脈沉者 。 浮候取之則全無 。 中候切之猶未見 。 重按之而方得也 。 沉則在裡在下 。 沉則為陰為寒 。 曰急溫之 。 則知非沉數沉實沉滑之沉 。 乃沉遲沉細沉微之沉也 。 脈沉為邪入少陰 。 下焦之真火衰微 。 陰寒獨盛 。 故當急溫之而宜四逆湯也 。 若不急溫 。 則陽氣愈虛 。 陰寒愈盛而四肢厥逆 。 吐利煩躁之變作矣 。
少陰病 。 惡寒而蜷 。 時自煩 。 欲去衣被者可治 。
但惡寒而不發熱 。 為寒邪所中也 。 蜷臥者 。 蜷曲而臥 。 諸寒收引 。 惡寒之甚也 。 時自煩 。 欲去衣被 。 乃陽受陰迫 。 虛陽上浮 。 煩躁不寧 。 乃真陽欲去之機也 。 然自煩而欲去衣被 。 則陽氣猶存 。 溫經復陽之治可及 。 故曰可治 。
少陰寒利
病人脈陰陽俱緊 。 反汗出者 。 亡(音無)陽也 。 此屬少陰 。 法當咽痛而復吐利 。
此言少陰里證也 。 太陽中篇第一條曰 。 脈陰陽俱緊者 。 名曰傷寒 。 其第二條曰 。 頭痛發熱 。 身疼腰痛 。 惡風無汗而喘者 。 麻黃湯主之 。 此曰病人脈陰陽俱緊 。 則寒傷營之脈也 。 傷寒本無汗 。 今反汗出者 。 以寒邪不在太陽之表 。 而在少陰之裡 。 命門之真火衰微 。 不能升越其清陽而為衛氣 。 衛陽不密 。 玄府不閉 。 故反汗出也 。 蓋太陽脈緊則寒邪在表 。 少陰脈緊則寒邪在裡 。 以陰陽脈俱緊者當無汗 。 而此又汗出 。 故謂之反 。 陽氣不能外固 。 故曰無陽 。 然真陽藏於兩腎之中 。 故又曰屬少陰 。 少陰之脈循喉嚨 。 挾舌本 。 蓋少陰真火衰微 。 虛陽上泛 。 故咽痛也 。 陰邪上逆 。 胃中虛寒則吐 。 寒邪在裡 。 中氣不守則利 。 猶太陰之腹滿而吐 。 自利益甚也 。 能不以溫經復陽為治乎 。
辨誤 尚論云 。 無陽以護外 。 所以邪不出而汗先出 。 誤矣 。 若太陽寒邪在表 。 則當有汗出邪出之論 。 若少陰寒邪在裡 。 但復其陽 。 陽回則陰寒自消 。 猶東風解凍 。 大氣一至 。 堅冰自泮 。 又何邪出之有哉 。
少陰病 。 欲吐不吐 。 心煩但欲寐 。 五六日自利而渴者 。 屬少陰也 。 虛故引水自救 。 若小便色白者 。 少陰病形悉具 。 小便白者 。 以下焦虛有寒 。 不能制水 。 故令色白也 。
欲吐不吐者 。 少陰真火衰微 。 寒在下焦 。 陰氣上逆 。 寒邪犯胃 。 胃寒故也 。 心煩者 。 少陰之脈從肺出絡心 。 注胸中 。 寒盛於下 。 虛陽上迫 。 故心煩也 。 但欲寐 。 與前第一條同義 。 五六日 。 邪傳少陰之候也 。 自利而渴者 。 陰寒在裡 。 則胃陽不守 。
故自利 。 下焦無火 。 則津液不升 。 故渴也 。 素問熱論云 。 五日少陰受之 。 少陰脈貫腎絡於肺 。 系舌本 。 故口燥舌乾而渴 。 況又見欲吐心煩但欲寐之證 。 故云屬少陰也 。 然渴非陽邪 。 因下焦無火 。 不能蒸動氣液 。 上焦無灌溉之潤 。 且自利則水穀下趨 。 而津液消亡矣 。 夫腎者 。 水臟也 。 上古天真論云 。 腎者主水 。 聚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者也 。 上枯下竭 。 水臟虛涸 。 故引水自救 。 非熱燥而渴也 。 如果熱邪作渴 。 小便當赤 。 若小便色白 。 而又有欲吐心煩但欲寐之少陰病形悉具 。 則其所以小便白者 。 以下焦命門火虛 。 但有寒氣在下 。 無火不能制水 。 故令色白也 。 如此者 。 急當以溫經復陽為治 。 不可因渴生疑 。 誤用寒涼 。 枉人生命也 。
少陰病 。 下利脈微澀 。 嘔而汗出 。 必數更衣 。 反少者 。 當溫其上 。 灸之 。
陽氣衰少則脈數 。 寒邪在經則脈澀 。 陰邪下走則利 。 上逆則嘔也 。 腎臟之真陽衰微 。 不能升越而為衛氣 。 衛氣不密 。 故汗出也 。 必數更衣 。 反少者 。 即裡急後重之謂也 。 蓋古之所謂滯下 。 今之所謂痢疾 。 利與痢同 。 蓋古人所通用也 。 此因寒邪下利 。 非濕熱痢之可比 。 乃下焦陽虛 。 清陽不能升舉 。 少陰寒甚 。 陰氣內迫而下攻也 。 陽氣陷入陰中 。 陰陽兩相牽掣 。 致陰邪欲下走而不得 。 故數更衣 。 陽氣雖不得上行 。 猶能提吸而使之反少 。 經云 。 清氣在下 。 則生飧泄 。 清氣者 。 下焦清陽之氣也 。 皆寒在下焦 。 清陽不升之病也 。 當溫其上 。 前注皆謂灸頂上之百會穴 。 以升其陽 。 蓋百會乃督脈之巔頂 。 為諸陽之總會 。 灸之亦足以提吸陽氣 。 但未知果合仲景立法之義否 。 或曰 。 仲景無明文 。 未可強解 。 以意測之 。 非必巔頂 。 然後謂之上也 。 蓋腎居下焦而胃雖居中 。 然亦在腎之上 。 胃脘之陽 。 為後天根本 。 故有胃氣者生也 。 言數更衣而反少 。 則下利不快 。 但因下焦無火 。 不得以苦寒之藥攻其下 。 當以補暖升陽之藥溫其胃 。 且灸之 。 則下焦之清陽升越 。 胃中之陽氣流行 。 清陽升而濁陰降 。 水穀分消而下利自止矣 。 灸之者 。 灸少陰之脈穴 。 或更灸胃之三脘也 。 即前所謂當灸之 。 附子湯主之之法 。 及下文灸少陰七壯之類也 。
少陰病 。 下利便膿血者 。 桃花湯主之 。
見少陰證而下利 。 為陰寒之邪在裡 。 濕滯下焦 。 大腸受傷 。 故皮坼血滯 。 變為膿血 。 滑利下脫 。 故以溫中固脫之桃花湯主之 。
桃花湯方
赤石脂(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末) 乾薑(一兩) 粳米(一升)
上三味 。 以水七升 。 煮米令熟 。 去滓 。 內赤石脂末方寸匕 。 溫服七合 。 日三服 。 若一服愈 。 余勿服 。 桃花湯 。 非濕熱暴利 。 積多氣實之所宜 。 蓋所以治陰寒虛滑之劑也 。 李時珍云 。 赤石脂 。 手足陽明藥也 。 體重性澀 。 故能收濕止血而固下 。 味甘氣溫 。 故能益氣生肌而調中 。 中者 。 腸胃肌肉 。 驚悸黃疸是也 。 下者 。 腸澼泄利 。 崩帶失精是也 。 白入氣分 。 赤入血分 。 故仲景用桃花湯 。 治下利便膿血 。 取赤石脂之重澀 。 入下焦血分而固脫 。 乾薑之辛溫 。 暖中焦氣分而補虛 。 粳米之甘溫 。 佐石脂乾薑而潤腸胃也 。
少陰病 。 二三日至四五日 。 腹痛小便不利 。 下利不止 。 便膿血者 。 桃花湯主之 。
腹痛小便不利 。 下利不止而便膿血者 。 蓋陰寒下利也 。 二三日至四五日 。 陰邪在裡 。 氣滯腸間 。 故腹痛也 。 下焦無火 。 氣化不行 。 故小便不利 。 且下利不止 。 則小便隨大便而頻去 。 不得瀦蓄於膀胱而小便不得分利也 。 下利不止 。 氣虛不固而大腸滑脫也 。 便膿血者 。 邪在下焦 。 氣滯不流而大腸傷損也 。 此屬陰寒虛利 。 故以澀滑固脫 。 溫中補虛之桃花湯主之 。
辨誤 腹痛小便不利 。 下利不止便膿血者 。 痢疾也 。 蓋夏秋時行疫痢 。 或濕熱流行 。 或寒濕浸淫 。 皆六氣淫慝之所致 。 凡濕火所犯 。 從下而上 。 先傷手陽明大腸 。 使廣腸腫潰 。 皮傷血瘀 。 變為膿血積滯 。 氣道閉塞 。 清陽不升 。 濁氣下墜 。 腸腫路窄 。 時時欲便而不快 。 故少腹痛而下重 。 治宜清濕熱 。 瀉大腸 。 宜通不宜澀 。 經所謂通因通用也 。 若不急治而邪氣上行犯胃 。 則必至於胸滿不食 。 噁心乾嘔 。 胃氣傷敗而死矣 。 今所謂噤口痢者是也 。 更有時行厲氣 。 隨犯隨禁者 。 皆難治之證也 。 至若寒濕陰邪 。 動則先犯陰經 。 中滿腹痛 。 脾胃受傷 。 小腹絞痛 。 下利膿血 。 氣化不行 。 小便點滴 。 治之之法 。 宜溫宜升 。 久則宜補宜澀 。 所謂治寒以熱也 。 其更甚者 。 大孔開張 。 血不成積 。 胃口敗絕而殞矣 。 痢雖一證 。 而陰陽虛實之治法不同 。 此條自成氏以來 。 凡注皆以腹痛為裡寒 。 惟尚論以腹痛小便不利為少陰熱邪 。 云注家見用乾薑 。 謂是寒邪傷胃 。 欠清 。 蓋熱邪挾少陰之氣 。 填塞胃中 。 故用乾薑之辛以散之 。 若混指熱邪為寒邪 。 寧不貽誤後人耶 。 詳推此論 。 未必能矯前人之失 。 蓋腹痛為太陰本證 。 即有熱邪 。 亦必有宿食積滯 。 方能作痛 。 豈但有熱邪在內 。 能作腹痛耶 。 況熱邪挾少陰之氣句 。 尤為難解 。 若果熱邪填塞胃中 。 如何可用乾薑之辛熱以散之 。 似屬背理 。 竊恐指為寒邪者 。 未為大誤 。 指為熱邪者 。 反貽誤後人不小矣 。 若以乾薑為誤 。 其誤當責之立法之仲景矣 。 但觀痢證 。 有用大黃黃連而愈者 。 有用乾薑肉果人參附子而愈者 。 豈非明證耶 。
少陰病 。 二三日不已 。 至四五日 。 腹痛小便不利 。 四肢沉重疼痛 。 自下利者 。 此為有水氣 。 其人或咳 。 或小便利 。 或下利或嘔者 。 真武湯主之 。
少陰病者 。 即前脈微細 。 但欲寐 。 及惡寒脈沉足冷等證也 。 二三日不已 。 言少陰本經自感之邪 。 非三陽傳邪也 。 若自陽經傳來 。 內經熱論云 。 五日少陰受之 。 則二三日猶在陽明少陽 。 豈得即稱少陰病 。 而又云不已哉 。 至四五日 。 漸久而寒邪愈深 。 故里寒而腹痛也 。 小便不利者 。 陰寒盛極 。 下焦無火 。 氣化不行也 。 四肢為諸陽之本 。 陽氣旺 。 則清陽實四肢 。 陽太盛 。 則四肢實而能登高而歌 。 及棄衣而走也 。 此以陽衰陰盛 。 故四肢沉重疼痛也 。 寒邪已當自利 。 若裡熱而小便不利 。 則水為熱邪所耗矣 。 以寒邪在裡而小便不利 。 是氣化不行 。 寒水停蓄 。 水穀不分而下利 。 故為有水氣 。 非水停心下 。 及腫脹之水也 。 然病無定情 。 證有不齊 。 非必以腹痛小便不利 。 四肢沉重為定證也 。 若其人或因少陰脈貫腎絡於肺 。 陰邪在下 。 虛火上迫 。 肺氣上逆而咳者 。 或下焦火不能制水 。 小便利而色白者 。 或寒邪在裡 。 胃陽敗損 。 腎不能司二陰之竅而下利者 。 或陰邪上逆 。 犯胃而嘔者皆是也 。 夫陰邪縱肆 。 真陽不守 。 急宜恢復真陽 。 消除陰翳 。 故宜以真武湯主之 。 (真武湯論見青龍湯下)
真武湯方 。 成氏舊本 。 原在此條之下 。 其方論前已移附大青龍湯下 。 此不重贅 。 然後加減法 。 為後世俗醫所增 。 察其文理紕繆 。 惡其紫之亂朱 。 故重附於此 。 並逐一指摘其誤 。 使學者有所別識云 。
後加減法
若咳者 。 加五味子半升 。 細辛乾薑各一兩 。
此三味 。 小青龍湯證中 。 因心下有水氣 。 乾嘔而咳 。 或利或喘 。 皆水寒傷肺 。 肺寒氣逆所致 。 故用芍藥細辛乾薑五味等藥 。 以收肺氣之逆 。 此條亦有水氣 。 或咳或利或嘔 。 當與小青龍證同治 。 故從彼方移入此方 。 深得仲景之意 。 可稱恰當 。 (升法見小柴胡湯注中)
若小便利者 。 去茯苓 。
小便利則氣化尚行 。 或水氣去 。 未可知也 。 然茯苓雖淡滲 。 亦有補虛益氣之功 。 故為君子之藥 。 雖溫補下焦之八味丸 。 亦仍用之 。 此方既與附子白朮芍藥同用 。 留之何害 。 而必去之耶 。
若下利者 。 去芍藥加乾薑二兩 。
下利加乾薑 。 極為允當 。 但去芍藥之說 。 其義未妥 。 張元素曰 。 白芍入脾經 。 補中焦 。 乃下利必用之藥 。 蓋瀉利皆太陰病 。 故不可缺 。 得甘草為佐 。 治腹中痛 。 熱加黃芩寒加桂 。 此仲景神方也 。 李時珍云 。 白芍益脾 。 能於土中瀉木 。 何反去芍藥耶 。
若嘔者 。 去附子 。 加生薑足成半斤 。
嘔加生薑 。 固為穩當 。 而去附子之說 。 是屬何意 。 少陰寒邪下攻則下利 。 上逆則嘔吐 。 其用附子處 。 如飲食入口即吐而用四逆湯 。 非吐而用附子耶 。 如下利清穀 。 裡寒外熱 。 手足厥逆 。 脈微欲絕 。 或腹痛 。 或乾嘔而用通脈四逆湯者 。 非嘔而用附子耶 。 如利不止 。 厥逆無脈 。 乾嘔而煩 。 用白通加豬膽汁湯者 。 非嘔而用附子耶 。 如此之類 。 不可枚舉 。 豈加減家猶未之見 。 而獨於真武湯去之耶 。 想但見千金方嘔家多服生薑之語 。 而忘其為少陰證之腹痛小便不利 。 四肢沉重疼痛 。 下利等證耶 。 其加減如此 。 謂非出自後世俗醫之手而何 。
少陰病脈緊 。 至七八日 。 自下利 。 脈暴微 。 手足反溫 。 脈緊反去者 。 為欲解也 。 雖煩 。 下利必自愈 。
脈緊見於太陽 。 則發熱惡寒而為寒邪在表 。 見於少陰 。 則無熱惡寒而為寒邪在裡 。 至七八日 。 則陰陽相持已久 。 而始下利 。 則陽氣耐久 。 足以自守矣 。 雖至下利 。 而以絞索之緊 。 忽變而為輕細軟弱之微脈 。 微則恐又為上文不可發汗之亡陽脈矣 。 為之奈何 。 不知少陰病 。 其脈自微 。 方可謂之無陽 。 若以寒邪極盛之緊脈忽見暴微 。 則緊峭化而為寬緩矣 。 乃寒邪弛解之兆也 。 曰手足反溫 。 則知脈緊下利之時 。 手足已寒 。 若寒邪不解 。 則手足不當溫 。 脈緊不當去 。 因脈本不微 。 而忽見暴微 。 故手足得溫 。 脈緊得去 。 是以謂之反也 。 反溫反去 。 寒氣已弛 。 故為欲解也 。 雖其人心煩 。 然煩屬陽而為暖氣已回 。 故陰寒之利必自愈也 。
少陰病 。 吐利 。 手足厥冷 。 煩躁欲死者 。 吳茱萸湯主之 。 吐利 。 陰經之本證也 。 或但吐 。 或但利者猶可 。 若寒邪傷胃 。 上逆而吐 。 下攻而利 。 乃至手足厥冷 。 蓋四肢皆稟氣於胃 。 而為諸陽之本 。 陰邪縱肆 。 胃陽衰敗而不守 。 陰陽不相順接而厥逆 。 陽受陰迫而煩 。 陰盛格陽而躁 。 且煩躁甚而至於欲死 。 故用吳茱萸之辛苦溫熱 。 以泄其厥氣之逆而溫中散寒 。 蓋茱萸氣辛味辣 。 性熱而臭臊 。 氣味皆厚 。 為厥陰之專藥 。 然溫中解寒 。 又為三陰並用之藥 。 更以甘和補氣之人參 。 以補吐利虛損之胃氣 。 又宣之以辛散止嘔之生薑 。 和之以甘緩益脾之大棗 。 為陰經急救之方也 。
少陰病 。 下利 。 若利自止 。 惡寒而蜷臥 。 手足溫者可治 。
陰寒在裡 。 則胃陽不守而下利 。 若利自止 。 則知胃氣復固 。 陽氣復能自守 。 惡寒者 。 陽虛不能勝任外氣也 。 蜷臥者 。 身體四肢皆蜷曲而臥 。 惡寒之情狀也 。 大凡熱者 。 偃臥而手足弛散 。 寒則蜷臥而手足斂縮 。 下文惡寒蜷臥而手足逆冷者 。 即為真陽敗絕而成不治矣 。 若手足溫 。 則知陽氣未敗 。 以其陽氣尚能溫暖四肢 。 故曰手足溫者可治 。 然治之之法 。 亦無外乎溫經復陽之法也 。 方氏不知四肢為諸陽之本 。 而曰四肢屬脾 。 溫者 。 脾土和也 。 土和則萬物生 。 故曰可治 。 其謬殆甚 。
少陰病 。 吐利 。 手足不逆冷 。 反發熱者不死 。 脈不至者 。 灸少陰七壯 。
前吳茱萸湯條內 。 言吐利手足厥冷 。 煩躁欲死 。 此雖吐利而手足不逆冷 。 則陽氣未損 。 陰經當無熱而惡寒 。 今反發熱 。 足見陽氣已回 。 故曰不死 。 既有可生之機而脈不至 。 則是陽雖未絕 。 寒邪固閉 。 脈道鬱伏而不通 。 故灸少陰七壯 。 少陰穴 。 即前背惡寒所灸之穴 。 及井滎輸經合也 。 可見吐利而手足逆冷 。 惡寒蜷臥 。 不發熱而脈不至者 。 即為不治之證矣 。
少陰病 。 下利清穀 。 裡寒外熱 。 手足厥逆 。 脈微欲絕 。 身反不惡寒 。 其人面色赤 。 或腹痛 。 或乾嘔 。 或咽痛 。 或利止脈不出者 。 通脈四逆湯主之 。 其脈即出者愈 。
清穀 。 清水完穀也 。 裡寒外熱 。 陰盛格陽於外也 。 寒甚於里 。 故下利清穀 。 四肢厥逆而脈見微細欲絕也 。 寒甚則當惡寒 。 而反不惡寒 。 寒甚則面不當赤而反赤色 。 虛陽上浮而戴陽也 。 寒邪在裡 。 或作腹痛 。 陰氣上逆 。 或作乾嘔 。 少陰之脈循喉嚨 。 若陰盛迫陽於上 。 或作咽痛 。 寒凝水涸而利反止 。 陰盛陽衰之極 。 營血不流 。 陽氣不行而至於脈不出者 。 當以通脈四逆湯主之 。 前陽明中寒 。 表熱裡寒 。 下利清穀者 。 尚以四逆湯主之 。 況少陰乎 。 服湯後 。 陽回氣動 。 其脈即出而仍還於有者 。 乃陽氣未竭 。 一時為盛寒所抑 。 鬱伏不出耳 。 故即出為愈也 。 然即出之脈 。 與下文暴出者異 。 所謂即出者 。 言即漸而出 。 至於復有 。 自有而常有 。 所以為愈 。 不若暴出之自無而忽有 。 既有而仍無 。 如燈光之回焰 。 乃陽氣已竭 。 得湯之溫暖 。 而作返照之光 。 則陽氣欲絕而死矣 。
通脈四逆湯方
甘草(三兩炙) 乾薑(三兩) 附子(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)
上三味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二合 。 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 其脈即出者愈 。
通脈四逆湯 。 即四逆湯而增入甘草一兩 。 倍加乾薑也 。 四逆湯義 。 見太陽下篇陽旦條下 。 愚竊論之 。 以四逆湯而倍加乾薑 。 其助陽之力或較勝 。 然既增通脈二字 。 當自不同 。 恐是已加蔥白以通陽氣 。 有白通之義 。 故有是名 。 疑是久遠差訛 。 或編次之失 。 致原方中脫落 。 未可知也 。 其後加減法 。 揣其詞義淺陋 。 料非仲景本意 。 何也 。 原文中已先具諸或有之證 。 然後出方立治 。 則一通脈四逆湯 。 其證皆可該矣 。 豈庸續用加減邪 。 況其立意 。 庸惡陋劣 。 要皆出於鄙俗之輩 。 未敢竟削 。 姑存之以備識者之鑑云 。
面色赤者 。 加蔥九莖 。
面色之赤 。 乃陰盛格陽 。 虛陽上泛 。 附子之溫 。 能直達命門 。 大補坎中之真陽 。 自能引火歸源 。 導龍歸海 。 何必蔥白 。 其所以用蔥白者 。 蓋為陽氣不得流通 。 下利脈微 。 至厥逆無脈而設也 。 夫脈者 。 氣血流行之發現處也 。 陰血非陽氣不行 。 寒邪固閉 。 陽氣鬱伏 。 故以蔥白通行陽氣 。 助姜附溫經復脈之功耳 。 然蔥之功力 。 豈能導火歸根 。 而能治面色之赤哉 。 吾不信也 。
腹中痛者 。 去蔥加芍藥二兩 。
寒邪在裡而腹痛 。 既有姜附 。 自可溫中 。 即加芍藥 。 更為相宜矣 。 脈又不至 。 何必去蔥 。 揆之於理 。 豈非庸俗之見乎 。
嘔者 。 加生薑二兩 。
姜能宣通陽氣而解散寒邪 。 且千金謂生薑為嘔家聖藥 。 加入為宜 。
咽痛者 。 去芍藥 。 加桔梗一兩 。
此所謂少陰咽痛者 。 以少陰之脈貫腎絡於肺 。 循喉嚨 。 挾舌本 。 所謂咽者 。 陰陽應象論云 。 地氣通於嗌 。 嗌者 。 咽物之咽也 。 地氣者 。 腎中命門之陽氣也 。 猶天地之氣 。 一陽生於黃泉之義 。 此以陰盛迫陽 。 下焦真陽失守 。 虛火在上 。 故作咽痛 。 附子峻補真陽 。 直走下焦 。 引火歸根 。 其痛自止 。 未可與下文熱在少陰 。 二三日咽痛 。 與甘草桔梗湯同論也 。 一寒一熱 。 陰陽迥殊 。 況桔梗為舟楫之劑 。 乘載藥力以入肺 。 不使下行之品 。 正欲令其虛火下降為宜 。 豈可更與上焦風熱 。 肺家天氣病之喉痛 。 同日而語哉 。 至於芍藥 。 性雖酸收 。 亦可斂火下降 。 其去留亦無大關係 。 又何足論哉 。
利止脈不出者 。 去桔梗 。 加人參二兩 。
桔梗固為當去 。 而人參之加 。 亦可以助姜附而補下利清穀之虛 。 並可以補氣血而鼓動其不至之脈 。 可稱允當 。
少陰病 。 下利 。 白通湯主之 。
上文下利已多 。 皆屬寒在少陰 。 下焦清陽不升 。 胃中陽氣不守之病 。 而未有用白通湯者 。 此條但云下利 。 而用白通湯者 。 以上有少陰病三字 。 則知有脈微細 。 但欲寐 。 手足厥之少陰證 。 觀下文下利脈微 。 方與白通湯 。 則知之矣 。 利不止而厥逆無脈 。 又加豬膽人尿 。 則尤知非平常下利矣 。 蓋白通湯 。 即四逆湯而以蔥易甘草 。 甘草所以緩陰氣之逆 。 和姜附而調護中州 。 蔥則辛滑行氣 。 可以通行陽氣而解散寒邪 。 二者相較 。 一緩一速 。 故其治亦頗有緩急之殊也 。
白通湯方
蔥白(四莖) 乾薑(一兩) 附子(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)
上三味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 (義見注中)
少陰病 。 下利脈微者 。 與白通湯 。 利不止 。 厥逆無脈 。 乾嘔煩者 。 白通湯加豬膽汁湯主之 。 服湯脈暴出者死 。 微續者生 。 上文少陰下利 。 即以白通湯主之矣 。 此則下利而脈微 。 足見陽氣愈微 。 故與白通湯以恢復真陽 。 消除寒氣 。 不謂服湯之後 。 利仍不止 。 反見四肢厥逆而無脈 。 陰邪上逆而乾嘔 。 虛陽受迫而作煩悶者 。 此非藥之誤也 。 以陰寒太盛 。 熱藥不得驟入 。 陰邪縱肆猖獗 。 扞格而不入耳 。 故用素問至真要大論中熱因寒用之法 。 從而逆之 。 反佐以取之 。 所謂寒熱溫涼 。 反從其病之義也 。 故用鹹寒下走之人尿 。 苦寒滑下之豬膽 。 以反從其陰寒之性 。 導姜附之辛熱下行 。 為反佐入門之導引 。 王啟玄所謂下嗌之後 。 冷體既消 。 熱性便發 。 使其氣相從 。 而無拒格之患也 。 服湯後 。 其脈忽暴出者 。 是將絕之陽 。 得熱藥之助 。 勉強回焰 。 一照而熄 。 故死 。 若得湯而其脈微續漸出者 。 為陽氣復回 。 故為生也 。 陰寒至此 。 真陽或幾乎熄矣 。 危哉 。
少陰負趺陽者 。 為順也 。
少陰負趺陽句 。 疑有脫字 。 不然 。 何至詞不達義耶 。 前注皆以少陰為水 。 趺陽為土 。 恐土不能制水 。 得以泛溢而為嘔吐下利 。 予其權於土 。 土強則水有制而平成可幾 。 愚恐猶未合於至理 。 夫少陰 。 腎也 。 水中有火 。 先天之陽也 。 趺陽 。 胃脈也 。 火生之土 。 後天之陽也 。 此承上文下利而言 。 凡少陰證中諸陽虛陰盛之證 。 而至於下利 。 及下利清穀之證 。 皆由寒邪太盛 。 非惟少陰命門真火衰微 。 且火不能生土 。 中焦胃脘之陽不守 。 故亦敗泄而為下利 。 少陰脈雖微細欲絕 。 而為陰寒所勝 。 則為少陰之真陽負矣 。 若趺陽脈尚無虧損 。 則是先天之陽 。 雖為寒邪之所鬱伏 。 而後天胃脘之陽尚在 。 為真陽猶未磨滅 。 所謂有胃氣者生 。 故為順也 。 若趺陽亦負 。 則為無胃氣而死矣 。
少陰病 。 脈微沉細 。 但欲臥 。 汗出不煩 。 自欲吐 。 至五六日自利 。 後煩躁 。 不得臥寐者死 。 首條云少陰之為病 。 脈微細 。 但欲寐也 。 此條又見沉脈 。 則寒邪更深 。 汗出者 。 內無真陽 。 衛氣不固而腠理不收也 。 不煩者 。 虛陽猶未上奔也 。 自欲吐 。 即前欲吐不吐之證也 。 少陰之見證如此 。 乃當急溫急補之時 。 失此不治 。 至五六日而更加自利 。 乃至不煩之證 。 至陽欲亡而作煩 。 陰迫陽而發躁 。 以但欲寐者而不得臥寐 。 則陽神飛越 。 真氣敗亡而死矣 。 雖欲溫之 。 所謂渴而穿井 。 鬥而鑄兵 。 不亦晚乎 。
少陰病 。 惡寒身蜷而利 。 手足逆冷者不治 。
前惡寒而蜷 。 因有煩而欲去衣被之證 。 為陽氣猶在 。 故為可治 。 又下利自止 。 惡寒而蜷 。 以手足溫者 。 亦為陽氣未敗 。 而亦曰可治 。 此條惡寒身蜷而利 。 且手足逆冷 。 則四肢之陽氣已敗 。 故不溫 。 又無煩與欲去衣被之陽氣尚存 。 況下利又不能止 。 是為陽氣已竭 。 故為不治 。 雖有附子湯 。 及四逆白通等法 。 恐亦不能挽回既絕之陽矣 。
少陰病 。 吐利煩躁四逆者死 。
寒邪上逆則吐 。 下攻則利 。 陽虛則煩 。 陰極則躁 。 而四肢乃諸陽之本也 。 以吐利煩躁並作 。 而又四肢逆冷 。 為陽氣竭絕 。 故死 。 雖不言脈 。 脈亦可知矣 。
少陰病 。 下利止而頭眩 。 時時自冒者死 。
前條利自止而手足溫 。 則為可治 。 此則下利止而頭眩 。 頭眩者 。 頭目眩暈也 。 且時時自冒 。 冒者 。 蒙冒昏暈也 。 虛陽上冒於巔頂 。 則陽已離根而上脫 。 下利無因而自止 。 則陰寒凝閉而下竭 。 是亦所謂上厥下竭矣 。 於此可見陽回之利止則可治 。 陽脫之利止則必死矣 。 正所謂有陽氣則生 。 無陽氣則死也 。 然既曰死證 。 則頭眩自冒之外 。 或更有惡寒四逆等證 。 及可死之脈 。 未可知也 。 但未備言之耳 。
少陰病 。 四逆惡寒而身蜷 。 脈不至 。 不煩而躁者死 。
惡寒身蜷而利 。 手足逆冷者 。 固為不治 。 此條但不利耳 。 下文吐利煩躁四逆者死 。 此雖不吐利 。 而已不見陽煩 。 但見陰躁 。 則有陰無陽矣 。 其為死證無疑 。 況又脈不至乎 。 前已有脈不至者 。 因反發熱 。 故云不死 。 又有脈不出者 。 雖裡寒而猶有外熱 。 身反不惡寒而面赤 。 其陽氣未絕 。 故有通脈四逆湯之治 。 此則皆現陰極無陽之證 。 且不煩而躁 。 並虛陽上逆之煩 。 亦不可得矣 。 寧有不死者乎 。
少陰病 。 六七日息高者死 。
少陰病而至六七日不解 。 其本經之自受者 。 至此則陰邪已深 。 臟氣已敗 。 若傳經之邪 。 自陽入陰 。 五日而少陰受之 。 又已三日 。 亦不為不深矣 。 一呼一吸為一息 。 人身陽氣 。 出自下焦 。 故命門為三焦之原 。 陽氣上行而為宗氣 。 聚於膻中 。 故膻中為氣之海 。 上通於肺而為呼吸 。 一息而脈行六寸 。 一日一夜 。 共一萬三千五百息 。 當萬物之數 。 脈行八百一十丈 。 其氣皆由丹田之關元氣海而出 。 謂之胞中氣街者是也 。 所以肺主出氣而腎主納氣 。 一呼一吸而腎為之本 。 肺為之末 。 以少陰腎臟受邪 。 至於喘息之聲已高 。 是膻中之氣 。 有出無入 。 欲歸丹田而納諸腎臟 。 其可得乎 。 陽氣離根 。 已從上脫 。 有不立盡者耶 。
少陰後篇證治第二十
少陰中風
少陰中風 。 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。
脈之陰陽 。 辨脈載之詳矣 。 然其所以分陰陽者有三 。 一曰大浮數動滑為陽 。 沉澀弱弦微為陰 。 故曰陰病見陽脈者生 。 陽病見陰脈者死 。 其二曰寸口脈陰陽俱緊 。 以一寸口而曰陰陽脈 。 是浮候為陽 。 沉候為陰也 。 其三曰寸口脈微 。 名曰陽不足 。 尺脈弱者名曰陰不足 。 此以尺寸分陰陽 。 即關前為陽 。 關後為陰之法也 。 前後注家 。 俱置之不講 。 模糊抹過 。 恐注家亦未明曉 。 所以作依樣葫蘆耳 。 殊非先覺之所宜也 。 前太陽中風 。 陽浮而陰弱 。 蓋以浮候沉候分陰陽也 。 此所謂陽微陰浮者 。 是以寸口尺中分陰陽也 。 若以浮沉二候分陰陽 。 則沉候豈有浮脈耶 。 此不辨自明者也 。 夫少陰中風者 。 風邪中少陰之經也 。 脈法浮則為風 。 風為陽邪 。 中則傷衛 。 衛受風邪 。 則寸口陽脈當浮 。 今陽脈已微 。 則知風邪欲解 。 邪入少陰 。 唯恐尺部脈沉 。 沉則邪氣入里 。 今陰脈反浮 。 則邪不入里 。 故為欲愈也 。
少陰病 。 脈細沉數 。 病為在裡 。 不可發汗 。
少陰病 。 承上文中風而言也 。 微細為少陰首條之本脈 。 然風為陽邪 。 沉則邪入已深 。 數則熱鬱陰分 。 故為病已在裡而不可發汗 。 非前寒邪在表之反發熱 。 可與麻黃附子細辛湯 。 及二三日無里證之可與麻黃附子湯 。 微發汗也 。 脈微細之傷寒 。 與脈沉數之中風迥異 。 而在表在裡 。 尤所當辨 。 故有是禁 。
少陰誤汗
少陰病 。 咳而下利譫語者 。 被火氣劫故也 。 小便必難 。 以強責少陰汗也 。
邪入少陰 。 致咳而下利譫語者 。 以強逼其汗故也 。 邪在陰經 。 苟非真陽欲亡 。 衛氣不固 。 仲景於少陽篇中 。 已明言陰不得有汗矣 。 醫以其無汗而妄用燒針取汗之法 。 致火氣入里 。 少陰之脈貫腎絡於肺 。 循喉嚨 。 火氣循經上逆 。 故為咳 。 從里下攻則下利 。 陰經本無譫語 。 而火氣留中 。 亂人神志 。 一如陽明胃熱之狀 。 揆其所由 。 皆被火氣逼劫故也 。 肺金受爍 。 化源已竭 。 水穀不分而津液已亡 。 尚有譫語之火氣在裡 。 則氣化必乖 。 小便必難也 。 此無他 。 皆以火氣強責少陰汗故也 。
少陰病 。 但厥無汗而強發之 。 必動其血 。 未知從何道出 。 或從口鼻 。 或從目出 。 是名下厥上竭 。 為難治 。
此又以申上文強責汗之誤也 。 言如前篇陰邪入少陰 。 陽氣衰微 。 不能充實於四肢則厥 。 脈陰陽俱緊而反汗出者為亡陽 。 厥則陽氣將敗 。 汗出則真陽外走 。 故皆用附子湯 。 真武湯 。 及四逆白通等回陽之法 。 此以陽邪入少陰 。 腎家之真陽不得流貫 。 故但見外寒而厥 。 陽氣未至敗亡 。 故無汗 。 況三陽在表 。 三陰在裡 。 邪在陰經 。 本不得有汗 。 醫不知而強發之 。 豈知既入少陰 。 邪已在裡 。 欲其復從表散 。 烏可得哉 。 乃不達其義 。 或以辛溫升發 。 或用燒針火劫 。 強逼取汗 。 邪氣在裡 。 既不能蒸陰液而為汗 。 若熏熨燒針 。 徒足以鼓動其陽邪 。 煎迫其陰血 。 故云必動其血 。 陰受陽迫 。 火挾血而上升 。 必走上竅 。 但未知其從何道而出 。 或從口鼻 。 或從目出 。 未可知也 。 名曰下厥上竭者 。 謂寒熱之厥 。 皆起於下也 。 素問厥論云 。 陽氣衰於下 。 則為寒厥 。 陰氣衰於下 。 則為熱厥 。 其必起於足下者 。 陽氣起於足五趾之表 。 陰氣起於足五趾之裡也 。 乃以強發之故 。 鼓激其少陰鬱伏之邪 。 自下而厥逆上奔 。 致陰血湧出而上竭其陰液 。 故名下厥上竭 。 然既在少陰 。 已屬陰厥 。 寒涼在所難用 。 而陰血已動 。 溫補又屬難施 。 所以謂之難治也 。 以一強發之誤 。 其變如此 。 遂至跋前疐後 。 進退維谷 。 臨證者其可草率從事邪 。
少陰咽痛
少陰病 。 二三日咽痛者 。 可與甘草湯 。 不瘥者 。 與桔梗湯 。
風邪入少陰之經 。 其脈貫腎絡肺 。 循喉嚨 。 系舌本 。 邪氣循脈上行 。 故二三日咽痛 。 然此所謂咽痛者 。 非比前篇陰盛迫陽之證 。 可以通脈四逆湯 。 引火歸源為治也 。 中風本屬陽邪 。 乃客熱內犯少陰之經耳 。 邪氣輕微 。 故二三日才見咽痛一證 。 但終屬病發於陰 。 不必驟用寒涼 。 故僅用甘草湯以和緩其邪 。 即鳳髓丹用甘草以緩腎急之意也 。 如不瘥者 。 又與苦辛之桔梗 。 以清肺氣 。 利咽喉 。 同甘草和之而已 。
甘草湯方
甘草(二兩)
上一味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半 。 去滓 。 溫服七合 。 日一服 。
桔梗湯方
桔梗(一兩乃苦桔梗非甜桔梗也) 甘草(二兩)
上二味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
少陰病 。 咽中痛 。 半夏散及湯主之 。
前條云二三日咽痛 。 初邪尚輕 。 故但以甘草桔梗湯和緩陽邪 。 清肺下氣而已 。 此條云咽中痛 。 則陽邪較重 。 故以半夏之辛滑 。 以利咽喉而開其黏飲 。 仍用桂枝以解衛分之風邪 。 又以甘草和之 。 後人以半夏辛燥 。 桂枝溫熱而疑之 。 不知少陰咽痛 。 陰經之陽邪 。 非半夏之辛滑 。 不足以開咽喉之鎖結 。 風邪在經 。 非桂枝之溫散 。 不能解衛分之陽邪 。 況所服不過一方寸匕 。 即使作湯 。 亦一二方寸匕 。 煎三沸 。 待小冷而少少咽之耳 。 且半夏本滑而不燥 。 桂枝亦溫而不熱 。 少少用之 。 亦復何害 。
半夏散及湯方
半夏(洗) 桂枝(取皮) 甘草(炙以上各等分)
以上三味 。 各別搗 。 篩已 。 合治之 。 白飲和服方寸匕 。 日三服 。 若不能散服者 。 以水一升 。 煮七沸 。 內散一兩方寸匕 。 更煎三沸 。 下火令小冷 。 少少咽之 。 (論附註中)
少陰病 。 咽中傷 。 生瘡不能語言 。 聲不出者 。 苦酒湯主之 。
前人以一咽痛 。 而有治法三等之不同 。 遂至議論紛出 。 不知第一條咽痛 。 少陰之邪氣輕微 。 故但以甘桔和之而已 。 其二條 。 因經邪未解 。 痛在咽中 。 痰熱鎖閉 。 故以半夏開豁 。 桂枝解散 。 此條則咽已生瘡 。 語言不能 。 聲音不出 。 邪已深入 。 陰火已熾 。 咽已損傷 。 不必治表 。 和之無益 。 故用苦酒湯 。 以半夏豁其咽之利 。 雞子白以潤咽滑竅 。 且能清氣除伏熱 。 皆用開豁潤利 。 收斂下降而已 。 因終是陰經伏熱 。 雖陰火上逆 。 決不敢以寒涼用事也 。
苦酒湯方
半夏(如棗核大十四枚洗淨破) 雞子(一枚去黃內上苦酒著雞子殼中)
上二味 。 內半夏著苦酒中 。 以雞子殼置刀環中 。 安火上 。 令三沸 。 去滓 。 少少含咽之 。 不瘥 。 更作三劑服之 。
少陰之陰熱上攻 。 終非三陽之熱邪可比 。 故始終禁用寒藥 。 然非辛溫滑利 。 不足以開上焦痰熱之結邪 。 故用半夏為君 。 鬱熱上蒸 。 則上焦天氣不清 。 所以咽中傷爛 。 肺受火刑 。 金實無聲 。 故語言不能 。 聲音不出 。 肺為人身之天氣 。 象形以為用 。 故以雞子白之清涼滑竅為臣 。 李時珍云 。 卵白象天 。 其氣清 。 其性微寒 。 卵黃象地 。 其氣渾 。 其性溫 。 兼黃白而用之 。 其性平 。 精不足者補之以氣 。 故曰卵白能清氣治伏熱 。 目赤咽痛諸疾 。 形不足者補之以味 。 故卵黃能補血 。 治下利胎產諸疾 。 卵則兼理氣血 。 故治上列諸疾也 。 陰火上逆 。 非寒涼可治 。 當用酸斂以收之 。 故用味酸性斂之苦酒為佐 。 使陰中熱淫之氣斂降 。 如霧斂云收 。 則天清氣朗而清明如故矣 。 謂非窮理盡性 。 格物致知 。 而能用意如是耶 。 今之優人 。 每遇聲啞 。 即以生雞子白啖之 。 聲音即出 。 亦此方之遺意也 。
少陰病 。 下利咽痛 。 胸滿心煩者 。 豬膚湯主之 。
少陰下利 。 本屬臟寒 。 然中風陽邪所感 。 因少陰之脈 。 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 。 入肺中 。 循喉嚨 。 挾舌本 。 其支者從肺出絡心 。 注胸中 。 陽邪入絡 。 故咽痛胸滿而心煩 。 皆陰經之伏熱也 。 寒涼既不利於陰經之治 。 而溫藥又非伏熱所宜 。 故仲景不得已 。 旁出奇治 。 而以豬膚湯主之 。 蓋以滋養腎臟之真陰 。 滑利咽喉之逆氣 。 潤下其心胸之客熱 。 使邪氣貼服 。 而不犯寒熱之禁忌 。 其斯以為聖乎 。
豬膚湯方
豬膚(一斤甘寒)
上一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煮取五升 。 去滓 。 加白蜜一升 。 白粉五合 。 熬香和相得 。 溫分六服 。
豬膚一味 。 方中向未註明 。 以何者為膚 。 致使前後注家 。 議論紛然各異 。 如吳綬謂燖豬時刮下黑膚也 。 方有執謂本草不載 。 義不可考 。 說者不一 。 用者不同 。 然既曰膚 。 當以燖豬時所起之皮外毛根之薄膚為是 。 王好古以為豬皮 。 尚論云 。 若以為燖豬皮外毛根薄膚 。 則薟劣無力 。 且與熬香之說不符 。 但用外皮 。 去其內層之肥白為是 。 其說頗通 。 若果以燖豬時毛根薄膚 。 則薄過於紙 。 且與垢膩同下 。 熬之有何香味 。 以意度之 。 必是毛根深入之皮 。 尚可稱膚 。 試觀刮去毛根薄膚 。 毛斷處 。 毛根尚存皮內 。 所謂皮之去內層 。 極為允當 。 蓋以豬為北方之水畜 。 膚近毛根 。 取其色黑而走腎滋陰 。 加白蜜之滑潤 。 以利咽潤燥 。 風從衛入 。 以北方之性 。 引少陰之邪 。 仍向皮毛而消散 。 則客熱可除 。 至於白粉五合 。 亦未明言是何谷之粉 。 致歷代註釋 。 俱無分辨 。 愚考之本草 。 李時珍云 。 惟粟之味鹹淡 。 氣寒下滲 。 乃腎之谷也 。 腎病宜食之 。 虛熱消濁泄痢 。 皆腎病也 。 滲利小便 。 所以泄腎邪也 。 降胃火 。 故脾胃病宜之 。 以此擬之 。 既曰熬香 。 味亦可啖 。 仲景所用 。 或此意也 。 成氏以為益氣斷利 。 意亦相同 。 或有所自 。 未可知也 。 但毫不置辨為異耳 。 後人但能譏其隨文順釋 。 而亦無片言分剖 。 何哉 。
少陰熱厥
少陰病 。 四逆 。 其人或咳或悸 。 或小便不利 。 或腹中痛 。 或泄利下重者 。 四逆散主之 。
成氏云 。 四逆 。 四肢不溫也 。 其說似與厥冷有異 。 方氏謂人之四肢溫和為順 。 不溫和為逆 。 則不溫即冷也 。 仲景於厥陰篇中 。 即自為註腳云 。 凡厥者 。 陰陽不相順接 。 便為厥 。 厥者 。 手足逆冷者是也 。 由此觀之 。 厥即逆冷 。 逆冷即厥 。 初無少異 。 況厥陰篇中 。 以厥少熱多 。 厥多逆少 。 為病之進退 。 以熱對厥 。 則知不止於不溫 。 而實四肢逆冷矣 。 但厥逆有輕重之不同 。 寒熱之各殊 。 所以素問厥論中 。 有熱厥寒厥之分也 。 故論中或云厥 。 或云厥逆 。 或云四逆 。 或云厥冷 。 或曰手足寒 。 或曰手足厥寒 。 皆指手足厥冷而言也 。 然厥逆雖皆手足寒冷 。 而其所以致厥之故 。 則有寒熱之不同 。 若寒邪在裡 。 陰寒肆逆 。 則陽氣不充於四肢 。 故有厥逆之患 。 若熱邪內郁 。 邪氣阻絕 。 則陽氣不達於四肢 。 故亦有厥逆之變 。 人身陽氣 。 起於足少陰之湧泉 。 故靈樞云 。 衛氣晝行於陽二十五度 。 夜行於陰二十五度 。 常從足少陰出入者也 。 所以少陰腎中命門真陽之氣 。 遊於一身而布化 。 則為三焦 。 達於皮膚而固密 。 則為衛氣 。 邪在少陰之裡 。 無論寒熱之邪 。 皆足以阻絕二氣之流行 。 蓋陰血無陽氣 。 則無以流行 。 陽氣無陰血 。 則無以附麗 。 二者相依 。 並行不悖 。 頃刻不離 。 故生氣通天論云 。 陰陽離決 。 精氣乃絕 。 絕者 。 阻絕之謂也 。 若此者 。 其即陰陽不相順接之謂歟 。 此所謂少陰病者 。 即前所云脈微細 。 但欲寐之少陰病也 。 已見四逆之變 。 而又有或咳或悸 。 或小便不利 。 或腹痛 。 或泄利下重諸陰邪之見證 。 若果屬寒厥 。 則當以四逆湯及附子湯主之矣 。 而仲景以四逆散主之者 。 何也 。 蓋因本系中風之陽邪 。 或邪自陽經傳來者 。 本屬陰中之陽邪 。 雖未可以寒涼施治 。 亦不可率以四逆湯之辛熱 。 妄投致誤 。 故以甘緩升解 。 開結斂陰之四逆散和之而已 。 然四逆散性味和平 。 非療厥治逆 。 一定不移之定法也 。 前輩輒以為寒涼之劑 。 未可以之治療寒厥 。 誤矣 。 夫甘草枳實 。 本非寒藥 。 且柴胡但能升解鬱熱 。 並無寒性 。 芍藥走陰酸斂 。 亦非寒物 。 又何寒涼之有 。 竊推仲景之意 。 蓋以甘草之甘和 。 以緩陰邪之急 。 枳實之苦 。 以開中氣之結 。 柴胡以升發其陽氣之郁 。 芍藥以收斂其陰氣之逆 。 所服不過一方寸匕 。 一日三服而已 。 所以藥力輕微 。 製劑褊小者 。 無過和解其邪耳 。 若和之而證減厥除 。 則其邪解矣 。 若陰邪寖盛 。 厥逆不解 。 則溫經復陽之四逆等湯具在 。 若厥後發熱 。 不惡寒而反惡熱 。 口燥舌乾 。 煩躁不眠 。 譫語便秘 。 則為自陰還陽 。 已非陰經之舊證 。 前治陽明法可用也 。 此正所謂持其兩端 。 觀釁而動之法 。 與兵家無異 。 若仍泥諸四逆厥冷為不可下之例 。 則又非變通之活法矣 。
四逆散方
甘草 枳實 柴胡 芍藥
上四味 。 各十分 。 搗篩 。 白飲和服方寸匕 。 日三服 。 (義具注中)
後加減法
咳者 。 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 。 並主下痢 。
悸者 。 加桂枝五分 。
小便不利者 。 加茯苓五分 。 腹中痛者 。 加附子一枚 。 炮令拆 。
泄利下重者 。 先以水五升 。 著薤白三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以散三方寸匕 。 內湯中 。 煮取一升半 。 分溫再服 。
詳推後加減法 。 凡原文中 。 每具諸或有之證者皆有之 。 如小柴胡湯 。 小青龍湯 。 真武湯 。 通脈四逆湯 。 四逆散皆是也 。 愚竊揆之以理 。 恐未必皆出於仲景 。 如小柴胡證之或咳 。 去人參而用小青龍法 。 加五味子半升 。 乾薑二兩 。 雖或可用 。 然肺寒氣逆者宜之 。 肺熱而痰氣壅盛者 。 非所宜也 。 前小青龍症 。 本以水寒侵肺 。 表證未解 。 又與麻黃桂枝同用 。 故不畏其收斂 。 在小柴胡湯 。 已當量其寒熱虛實而施 。 不可鹵莽從事矣 。 況其他乎 。 真武湯之或咳 。 亦加五味子半升 。 細辛乾薑各一兩 。 此乃少陰寒證 。 或亦可用 。 然少陽少陰 。 自當略有區別 。 至此條四逆散之或咳 。 亦加五味子乾薑 。 且分兩不過五分 。 如曰古之一兩 。 今用一錢可也 。 則古之五分 。 僅存今之五釐而已 。 寧可以方寸匕分三服哉 。 若果仲景所加 。 雖或以為陰中之陽邪而減其分兩 。 亦未可知 。 然不能無疑焉 。 如腹中痛者 。 加附子一枚 。 以少陰腹痛而用附子一枚 。 非仲景不能 。 宛然仲景之筆 。 但以一枚之多 。 若加入十分之中尚可 。 若止加入三方寸匕內 。 則覺太多矣 。 而加法中並無成法 。 亦缺失也 。 其泄利下重者 。 以陰寒在裡 。 則泄利 。 清陽不升而下陷 。 則下重 。 泄利下重 。 則氣滯下焦 。 故用辛溫滑利之薤白 。 以鼓動其陽而疏泄其滯也 。 此亦頗似仲景本文 。 何以知之 。 嘗觀金匱方中治胸痹心痛 。 有栝蔞薤白白酒湯 。 胸痹不得臥 。 心痛徹背者 。 有栝蔞薤白半夏湯 。 胸痹心痞 。 有枳實薤白桂枝湯 。 皆以其脈之陽浮陰弦 。 及寸口脈沉而遲 。 關上小緊數 。 悉為陽氣虛衰之故 。 所以用薤白通行陽氣 。 即白通湯用蔥白之意也 。 至於悸者加桂枝五分 。 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 。 夫悸病之在陽經者 。 皆屬汗下之虛 。 其說已見於小柴胡湯方論中矣 。 而三陰悸病 。 乃陰中之陽 。 亦虛邪所致 。 蓋桂枝為衛分解散風邪之藥 。 雖太陽篇中 。 如炙甘草湯 。 治心中悸而煩者 。 中有桂枝 。 又桂枝甘草湯 。 治發汗過多 。 叉手冒心 。 心下悸者 。 亦用桂枝 。 又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。 治發汗後 。 臍下悸 。 欲作奔豚者用桂枝 。 皆各自有專意 。 非獨以桂枝能治悸也 。 且以上諸湯 。 桂枝輒皆三四兩 。 此方止用五分 。 何以治悸 。 茯苓雖淡滲 。 而小便不利者亦止用五分 。 東垣云 。 古云三兩 。 即今之一兩也 。 李時珍云 。 古今異制 。 古之一兩 。 今用一錢可也 。 據東垣之說 。 則古之所謂五分 。 乃今之一分七釐也 。 豈能滲利小便哉 。 況氣化之功 。 非獨淡滲可致 。 是以知其非仲景原文也 。
少陰熱證
少陰病 。 下利六七日 。 咳而嘔渴 。 心煩不得眠者 。 豬苓湯主之 。
少陰下利 。 陰寒在下也 。 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膈 。 入肺循喉嚨 。 其支者從肺出絡心 。 注胸中 。 以下利六七日之久 。 邪氣循經上逆 。 犯肺則咳 。 入胸則嘔 。 下焦無火 。 氣液不得蒸騰則渴 。 虛陽在上 。 其脈出肺絡心 。 故心煩不得眠也 。 豬苓湯主之者 。 非獨滲利小便 。 分別水穀而已 。 以諸利小便之藥 。 皆氣味輕薄而上行於肺 。 使肺氣下行 。 然後小便滲利 。 此蓋欲引其犯肺咳嘔心煩之陽邪下走 。 故用諸滲泄之藥 。 及甘膠以清肺益陰也 。 詳具五苓散 。 及豬苓湯方論中 。 然於此可見仲景治少陰經之陽邪 。 雖不以寒涼為治 。 而亦不輕用溫熱 。 唯用升降滋養 。 以導引消弭之耳 。
少陰病 。 得之二三日以上 。 心中煩不得臥 。 黃連阿膠湯主之 。 二三日以上 。 言才過二三日也 。 二三日即心中煩 。 不得臥 。 較之前條咽痛心煩 。 為陽邪已甚 。 然陰經邪熱 。 亦能燔灼心神 。 使之煩悶攪亂而不得臥者 。 不似前篇皆少陰之寒邪入里 。 陰邪太甚 。 故能使命門真陽磨滅 。 所以更無熱證 。 此篇皆陽邪入里 。 故無虛寒之證 。 且腎家雖有真陰 。 亦自有真陽作配 。 又增外入之陽邪 。 是一水不能勝二火 。 故使熱邪內鬱而心煩不得臥 。 致手足兩少陰俱受病也 。 以黃連阿膠湯主之者 。 所以瀉心家之煩熱 。 益腎臟之真陰也 。 前輩每以傳足不傳手亹亹立論 。 諄諄置辨 。 皆未之思 。 並未之悟耳 。 如少陽證而每病及三焦 。 陽明脾約而使大腸燥結 。 少陰下利膿血 。 病及大腸 。 六經之喘咳 。 邪皆犯肺 。 心中煩 。 心下痞 。 及驚悸神昏之病 。 皆犯心之包絡 。 非手經病耶 。 豈手經非十二經 。 又在軀殼之外而不病耶 。
黃連阿膠湯方
黃連(二兩) 黃芩(一兩) 芍藥(二兩) 雞子黃(二枚) 阿膠(三兩)
上五味 。 以水五升 。 先煮三物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內膠烊盡 。 小冷 。 內雞子黃 。 攪令相得 。 溫服七合 。 日三服 。 黃連苦寒 。 瀉心家之煩熱 。 而又以黃芩佐之 。 芍藥收陰斂氣 。 雞子黃氣味俱厚 。 陰中之陰 。 故能補陰除熱 。 阿膠為濟水之伏流 。 乃天下十二經水中之陰水也 。 烏驢皮黑而屬水 。 能制熱而走陰血 。 合而成膠 。 為滋養陰氣之上品 。 協四味而成劑 。 半以殺風邪之熱 。 半以滋陰水之源 。 而為補救少陰之法也 。
少陰病 。 八九日 。 一身手足盡熱者 。 以熱在膀胱 。 必便血也 。
大凡寒邪入少陰 。 必惡寒逆冷 。 故以反發熱者為陽回陰解而不死 。 此因風邪入少陰 。 至八九日之久 。 一身手足盡熱者 。 蓋以足少陰腎邪 。 傳歸足太陽膀胱也 。 腎與膀胱 。 一表一里 。 乃臟邪傳腑 。 為自陰還陽 。 以太陽主表 。 故一身手足盡熱也 。 然一身盡熱 。 陽邪已甚 。 正所謂邪在陰經 。 則為陰邪而見陰證 。 邪在陽經 。 即為陽邪而見陽證 。 以熱邪在膀胱 。 所謂瘀熱在裡 。 迫血妄行 。 故必便血也 。 此條雖系自陰轉陽 。 其中風之熱邪 。 既歸太陽之裡 。 與太陽熱結膀胱之證治無異 。 不可仍以少陰為治也 。 必便血三字 。 前注傢俱謂必出二陰之竅 。 恐熱邪雖在膀胱 。 而血未必從小便出也 。 詳見熱結膀胱注中 。
少陰病 。 下利便膿血者 。 可刺 。
邪入少陰而下利 。 則下焦壅滯而不流行 。 氣血腐化而為膿血 。 故可刺之以泄其邪 。 通行其脈絡 。 則其病可已 。 不曰刺何經穴者 。 蓋刺少陰之井滎輸經合也 。 其所以不言者 。 以良工必知之熟矣 。 故不必贅也 。
少陰急下
少陰病 。 得之二三日 。 口燥咽乾者 。 急下之 。 宜大承氣湯 。
少陰本經感受之寒邪 。 本無口燥咽乾之見證 。 即中風陽邪所感 。 亦無過心煩咽痛不得臥而已 。 雖有咳而渴嘔之證 。 是亦虛陽挾邪 。 循經上逆 。 故不以寒涼為治 。 而以豬苓湯引天氣下降 。 使氣液升降流行 。 乃其治也 。 惟素問熱病論云 。 少陰脈貫腎絡於肺 。 系舌本 。 故口燥舌乾而渴 。 然非少陰本經之自感 。 因一日巨陽受之 。 二日陽明受之 。 三日少陽受之 。 四日太陰受之 。 至五日而始少陰受之 。 乃陽經傳邪 。 故有是證 。 此條得病才二三日 。 即口燥咽乾而成急下之證者 。 乃少陰之變 。 非少陰之常也 。 況汗下皆屬陰經之禁忌乎 。 惟兩感於寒者 。 一日巨陽與少陰俱病 。 則頭痛口乾而煩滿 。 古人又不立治法矣 。 然但口燥咽乾 。 未必即是急下之證 。 亦必有胃實之證 。 實熱之脈 。 其見證雖屬少陰 。 而有邪氣復歸陽明 。 即所謂陽明中土 。 萬物所歸 。 無所復傳 。 為胃家實熱之證據 。 方可急下而用大承氣湯也 。 且大承氣為仲景之所慎用 。 在陽明篇中 。 如脾約一證 。 里無大熱者 。 即以小承氣湯和之 。 而不令大泄下矣 。 其次或以調胃承氣湯和胃 。 麻仁丸潤燥而已 。 豈肯以大承氣而急用之於少陰證乎 。 其故可思也 。 其所以急下之者 。 恐入陰之證 。 陽氣漸亡 。 胃腑敗損 。 必至厥躁呃逆 。 變證蜂起 。 則無及矣 。 故不得不急也 。
少陰病 。 自利清水 。 色純青 。 心下必痛 。 口乾燥者 。 急下之 。 宜大承氣湯 。
此亦少陰之變例也 。 自利 。 寒邪在裡也 。 自利清水 。 即前篇所謂清水完穀 。 此則並無完穀而止利清水 。 其色且純青矣 。 清水固屬寒邪 。 而青則又寒色也 。 故屬少陰 。 成氏及方注皆以為肝色 。 誤矣 。 若證止如此 。 其為四逆湯證無疑 。 不謂胃中清水 。 雖自利而去 。 其穀食渣滓熱邪 。 尚留於胃 。 所以心下按之必痛 。 且口中乾燥 。 則知邪氣雖入少陰 。 而陽明實熱尚在 。 非但少陰證也 。 其熱邪熾盛 。 迫脅胃中之津液下奔 。 下焦寒甚 。 故皆清水而色純青也 。 即素問至真要大論中 。 病機十九條之所謂暴注下迫 。 皆屬於熱之義也 。 陽邪暴迫 。 上則胃中之津液 。 下則腎家之真陰 。 皆可立盡 。 故當急下之也 。
辨誤 成注以自利色青為肝邪乘腎 。 而以腎蘊實邪為解 。 其理已屬背謬 。 劉河間原病式云 。 仲景法曰 。 少陰病 。 下利清水 。 色純青者 。 熱在裡也 。 大承氣湯下之 。 引此以證小兒熱甚急驚 。 利多色青 。 及下利色黑 。 由火熱過極 。 反兼水化之義 。 不知小兒急驚之利 。 色多青者 。 乃肝木之邪 。 下利色黑者 。 亦有宿穢蓄血寒邪之不同 。 非盡熱極反從水化也 。 況仲景原云 。 自利清水 。 色純青 。 又以心下必痛 。 口乾燥而知其熱邪在裡 。 故雖云少陰病 。 而急用大承氣湯下之 。 守真不知此義 。 但以少陰病 。 自利清水色純青為熱邪在裡 。 削去心下必痛 。 口乾燥者八字 。 漫云以大承氣湯下之 。 試思苟非有心下痛 。 口乾燥之見證 。 熱在何處 。 而以承氣湯下之耶 。 歷觀完素運氣病機 。 無非攪亂經文 。 立方主治 。 盡是苦寒攻下 。 如病機一十九條 。 內經本云諸熱瞀瘛 。 皆屬於火 。 諸痛癢瘡 。 皆屬於心 。 完素則增為諸痛癢瘡瘍 。 皆屬心火 。 不知經所謂心者 。 指後天實火而言 。 火者 。 指先天真陽而論 。 所以實火則有諸痛癢瘡之有形見證 。 虛火則有諸熱瞀瘛無形上升之見證也 。 又增燥病一條 。 曰諸澀枯涸 。 幹勁皴揭 。 皆屬於燥 。 不知出於何典 。 且每引高陽生左為腎 。 右為命門之說 。 詢是金遼亂世 。 鹵莽粗工 。 知熱而不知寒 。 知瀉而不知補 。 後人尊之為四大家之一 。 不知何所取乎 。
少陰病 。 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 。 急下之 。 宜大承氣湯 。
少陰病而至六七日 。 邪入已深 。 然少陰每多自利 。 而反腹脹不大便者 。 此少陰之邪 。 復還陽明也 。 所謂陽明中土 。 萬物所歸 。 無所復傳之地 。 故當急下 。 與陽明篇腹滿痛者急下之無異也 。 以陰經之邪 。 而能復歸陽明之腑者 。 即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所謂邪入於陰經 。 其臟氣實 。 邪氣入而不能客 。 故還之於腑 。 中陽則溜於經中陰則溜於腑之義也 。 然必驗其舌 。 察其脈 。 有不得不下之勢 。 方以大承氣湯下之耳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