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傷寒直指 》 卷六

辨太陰病脈證治第十
太陰之為病 , 腹滿而吐 , 食不下 , 自利益甚 , 時腹自痛 。 若下之 , 必胸下結硬 。 (太陰為病 , 陽邪傳裡也 。 太陰之脈 , 布胃 , 邪氣壅而為腹滿 。 上不得降者 , 嘔吐 ; 而食不下 ; 下不得升者 , 自利益甚 , 時腹自痛 。 陰寒在內而為腹痛者 , 則為常痛 ; 此邪干於裡 , 雖痛亦不常 , 但時時腹自痛也 。 若下之 , 則陰邪留於胸下為結硬 。 經曰 : 病發於陰 , 而反下之 , 因作痞 。 三陽云 : 此風寒中於太陰經 , 非陽邪傳裡也 。 若陽邪傳裡 , 正當下 , 何結硬之有 ? 況痞字 , 與硬字有分別 。 邪之初起 , 必先入經 , 而後入腑臟 。 此邪中太陰之經 , 其病猶在上膈 , 非初中臟腑之陰證也 , 當辛甘之藥溫散之 , 則邪去而自和矣 。 今誤下 , 則邪氣乘虛 , 入胸膈間 , 作硬耳 。 亮宸 : 此寒邪直傷太陰之本證也 。 三陰在裡 , 本屬陰寒 , 人氣壯者 , 受邪必從太陽始 , 化熱而內傳 。 若本虛 , 裡氣不固 , 一受邪 , 直傷三陰臟氣之陰 , 與外邪之寒 , 兩陰相合 , 而成陰證矣 。 太陰為三陰之表 , 於陰為微 , 故無厥證 。 而手足溫腹滿者 , 脈布胃中 , 寒邪壅而滿也 。 吐者 , 裡寒而氣逆也 ; 食不下 , 寒氣閉也 ; 自利者 , 寒入於臟 , 臟寒故自利甚也 。 時腹自痛者 , 太陰之脈入腹 , 寒氣干之而痛也 , 此宜理中四逆溫之 。 若下之 , 則重寒凝結 , 而成痞硬矣 。 觀子 : 成氏以此為陽邪傳裡 , 且謂陰寒腹痛 , 痛有常 , 陽邪腹痛 , 痛無常 , 皆誤也 。 夫陽邪自三陽傳至太陰 , 為熱深矣 , 必不僅作腹痛 。 如序例之咽乾 , 及兼燥渴 、 便閉等證 , 即為傳邪無疑 。 若此之上則吐 , 食不下 , 下則自利益甚 , 非邪直於太陰之經而何 。 其腹時痛者 , 邪正相搏 , 利已稍減 , 故痛而不常 。 若實熱內結之痛 , 則有物而有常矣 。 然裡氣固虛 , 而陰寒之邪 , 與飲食之冷 , 傷其經者居多 。 不行溫解 , 而反以下藥攻之 , 虛其裡氣 , 則陰寒固結轉深 , 而布胃之經邪反結 , 復結硬胃下不去矣 。 使屬陽邪內傳 , 政宜下去者 , 何反結硬乎 。 腹滿類 , 固太陰之本證 , 然猶屬病於經氣者多 。 故吐與利而誤下 , 亦成結硬 。 若但臟寒 , 如宜四逆輩者 , 必變清穀厥逆 , 安得僅為胸下之痞陷乎 ? 健曰 : 此傷寒直中太陰經證 , 非三陽傳至之候 。 直中為陰為寒 , 傳至為里為熱 ; 直中應溫經散寒 , 傳至應清邪下熱 , 務當詳審精別 , 庶無差失 。 諸論透澈 , 惟成注大謬經者 。 )太陰中風 , 四肢煩疼 , 陽微陰澀而長者 , 為欲愈 。 (太陰 , 脈也 , 主榮四末 。 太陰中風 , 四肢煩疼 , 風淫末疾也 。 表邪少則脈微 , 里向和則脈澀而長 。 長 , 陽也 。 陰病見陽脈生 , 以陰得陽而解 , 故云欲愈 。 海藏 : 表少里和脈長者 , 陽漸生也 , 故欲愈 。 此一證 , 為太陰經從外而至 。 觀子 : 陰寒入里 , 干於脾陰之臟者多 , 然亦有但病於經者 , 蓋中風之邪 , 每從表得也 。 既脈浮可汗 , 肢節亦疼 , 雖不言發熱 , 其當溫表 , 而不當溫里明矣 , 故主桂枝湯治之 。 若陽微陰澀而長 , 陰病得陽 , 豈中於外者 , 邪氣猶淺 , 而欲愈亦不難乎 ? )太陰病欲解時 , 從亥至醜上 。 (脾為陰土 , 王於醜 、 亥 、 子向陽之時 , 故云欲解 。 )
太陰病脈浮者 , 可發汗 , 宜桂枝湯 。 (經曰 : 浮為在表 , 沉為在裡 。 太陰病脈浮者 , 邪在經也 , 故當汗散之 。 亮宸 : 太陰寒證宜溫 , 而此脈浮 , 為風邪在太陰之經 , 而不在臟 , 桂枝湯汗之當矣 。 然不言無汗者 , 陰不得有汗也 , 不用麻黃者 , 以陰病不當更發其陽也 。 故宇泰云 : 須識無汗 , 亦有桂枝證 , 正謂此耳 。 健曰 : 三陰皆有表證 , 而此是太陰中風表證也 。 )
自利不渴者 , 屬太陰 , 以其臟有寒故也 。 當溫之 , 宜服四逆輩 。 (自利而渴者 , 屬少陰 , 為寒在下焦 ; 自利不渴者 , 屬太陰 , 為寒在中焦 , 與四逆湯以溫其臟 。 兼善 : 經言輩字 , 謂藥性同類 , 惟輕重優劣不同耳 。 四逆湯辛甘相合 , 乃大熱之劑 , 苟輕用之 , 恐有過度之失 。 所以 , 仲景不為定擬也 。 莫若以理中 , 循循而用之為當 。 亮宸 : 自利有陽邪而渴者 , 如少陰自利純清水 , 口燥咽乾 , 宜急下 。 厥陰下利慾飲水 , 為有熱 , 宜白頭翁湯 , 清之是也 。 有陰邪而渴者 , 如少陰自利 , 五六日 , 自利而渴 , 虛 , 故引水自救 , 厥陰消渴是也 。 此自利不渴 , 正屬太陰寒證 , 蓋少陰厥陰 , 寒之極也 。 所謂物極 , 則反見兼化 , 故反渴 。 太陰不如少陰厥陰之甚 , 故止見寒證而不渴也 。 然陰臟有陰邪而利者 , 宜溫之 , 四逆為宜 , 輕則理中亦可 , 故曰四逆輩也 。 觀子 : 或曰太陰屬濕土 , 熱邪入而蒸動其濕 , 故不渴而多發黃 。 少陰屬腎水 , 熱邪入而消耗其水 , 故口謁而多煩躁 , 此仲景之分經辨證法 。 而曰自利不渴者屬太陰 , 自利而渴者屬少陰 。 然同一寒邪之入 , 太陰曰臟有寒 , 視寒之但傷於經 , 與飲食之侵於脾胃者 , 其陰寒為最甚 , 而裡氣且虛極矣 , 故直曰當溫 , 且以四逆主之也 。 嗣真 : 詳太陰病腹滿證有三 , 有次第傳經之邪 , 有下後內陷之邪 , 有直中本經之邪 , 不可不辨也 。 如腹滿咽乾者 , 非傳經之陽邪乎 ? 法當下之 。 腹滿吐食不下 , 自利腹痛者 , 非直入本經之陰邪乎 ? 法當溫之 。 如太陽病醫下之 , 腹滿時痛 , 大實痛 , 非誤下內陷之邪乎 ? 當以桂枝加芍藥大黃 。 今 《 活人書 》 不言二湯為治 , 誤下之劑 , 又不曰大實痛 , 而曰痛甚 , 設遇本經直入陰邪 , 脈沉細腹滿痛 , 亦以此下之 , 豈不貽胸下結硬之悔乎 ? 又所謂大實痛者 , 乃胃中燥結而痛 , 則與痛甚迥別 , 以是知本經陰邪腹滿者 , 宜理中 , 加青皮陳皮 。 傳經之邪腹滿咽乾者 , 屬大柴胡 , 誤下後腹滿痛者 , 方屬桂枝加芍藥大黃也 。《 活人 》: 問陰證有發熱者乎 ? 太陰厥陰 , 皆不發熱 , 只少陰有反發熱 。 愚詳仲景論 , 三陰皆有發熱也 。 如陰經二證外 , 只有吐利 , 手足不逆冷 , 反發熱者 , 死 。 少陰病 , 一身手足盡熱 , 以熱在膀胱 , 必便血 , 少陰四逆散中 , 用柴胡 。 亦有發熱 , 又厥陰先厥後發熱 , 而利者 , 必自止 。 下利脈數 , 有微熱 , 今汗出欲愈 。 面赤身微熱 , 為鬱冒 , 嘔而發熱 , 小柴胡 。 與夫太陰中風 , 四肢煩疼 , 是三陰皆有發熱 , 何其言之拘耶 。 又云太陰經無吐法 , 如虛煩腹實等證 , 可吐者 , 皆屬他經 。 獨華元化云 : 四日在胸可吐之 , 亦不曰太陰 。 今 《 活人 》 太陰病 , 在胸腹可吐而愈 , 何耶 ? 況胸中非太陰部分 , 仲景雖有胸下結硬之文 , 是誤下後壞病 , 而胸下反近心腹處 , 亦非吐藥可治也 。 至云脈大而無吐病 , 可汗而已 。 仲景但云太陰尺寸俱沉細 , 亦未嘗言脈大也 。 )
傷寒脈浮而緩 , 手足自溫者 , 系在太陰 。 太陰當發身黃 , 若小便自利者 , 不能發黃 。 至七八日 , 雖暴煩 , 下利日十餘行 , 必自止 , 以脾家實 、 腐穢當去故也 。 (太陰病至七八日 , 大便硬者 , 為太陰入腑 , 傳於陽明也 。 今至七八日 , 暴煩 , 下利日十餘行者 , 脾家實 , 腐穢去也 。 下利煩躁者死 。 此以脾氣和 , 逐邪下泄 , 故雖暴煩下利 , 而利必自上 。 觀子 : 脈浮緩 , 當為表病 , 病在表 , 手足必熱 , 今得之手足自溫 , 則緩為脾脈 , 知邪已去表 , 而下歸於脾 , 故曰系在太陰也 。 浮者 , 陽邪 ; 緩者 , 脾濕 。 以熱邪內蒸太陰之濕 , 多發身黃 , 然小便利者 , 濕氣猶能外泄 , 不發黃也 。 七八日邪漸深 , 而入陰之際 , 既不去陽之陰 , 亦不結腑便硬 , 但暴煩而下利者 , 此非陰寒內甚之利也 。 煩者 , 陰之出陽 , 正猶勝邪 , 雖十餘行 , 利必隨止 , 何也 ? 脾家實邪 , 不再傳 , 腐穢既去 , 太陰病衰 , 其病自除矣 。 蓋浮為陽 , 陰病得陽脈者生 。 緩為太陰之本脈 , 皆吉兆也 。 又少陰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, 厥陰脈微浮者欲愈 。 是三陰皆以浮 , 為自愈之診 , 非中風脈浮之浮也 。 序例所謂更不傳經者 , 太陰病衰 , 腹減如故 , 此七八日 , 政在太陰經儘自解之候矣 。 )
本太陽病 , 醫反下之 , 因而腹滿時痛者 , 屬太陰也 , 桂枝加芍藥湯主之 。 (表邪未罷 , 醫反下之 , 邪因乘虛傳於太陰 , 裡氣不和 , 故腹滿時痛 , 桂枝以解表 , 加芍藥以和里 。 亮宸 : 表邪未罷 , 妄下之 , 陷入太陰 。 然非大熱證 , 故但邪壅而腹滿時痛耳 。 以桂枝仍解太陽之邪 , 倍芍藥以泄太陰之滿 , 邪去滯通 , 而病自止矣 。 健曰 : 此太陽誤下 , 邪陷太陰之證 。 )大實痛者 , 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。 (大實大滿 , 自可除下之 , 故加大黃以下大實 。 潔古 : 此非本有是證 , 以其錯下 , 脾傳於胃 , 故曰誤傳 。 觀子 : 太陽病 , 誤下之 , 成結胸痞者 , 猶未離三陽之表也 。 若腹滿時痛 , 直入太陰之裡矣 。 然太陽之邪 , 仍未解 , 故復主桂枚 ; 病在太陰 , 因加芍藥耳 。 大實痛 , 則不獨表邪之內陷 , 而且有物留連矣 。 諸痛為實 , 實則必除去之 , 加大黃以通壅塞 。 其不可同於承氣證者 , 一為傳久入腑之熱邪 , 一為誤陷未解之表邪 , 是以雖同主下 , 而迥不侔矣 。 婁氏 : 用四逆輩 , 固所當然 , 復用桂枝 、 大黃 , 夫大黃大寒 , 何為用之陰經 , 又兼桂枝 , 寒熱相雜 , 何也 ? 曰 : 自利而渴者 , 屬少陰 ; 為寒在下焦 , 自利不渴者 , 屬太陰 , 為寒在中焦 , 以四逆等溫其臟 , 此本經當用之藥也 。 其太陽病 , 反下之 , 表邪未解 , 乘虛傳於太陰 , 因而腹滿時痛 , 大實痛者 , 桂枝加芍藥大黃為宜 。 )太陰為病 , 脈弱 , 其人續自便利 , 設當行大黃芍藥者 , 宜減之 , 以其人胃氣弱 , 易動故也 。 (腹滿痛者 , 太陰病也 。 脈弱 , 其人續自便利 , 則邪雖在裡 , 未成大實 。 欲與大黃芍藥攻滿痛者 , 宜少與之 , 以胃尚弱 , 易為動利也 。 健曰 : 以上皆太陰受邪本經之證 , 其從三陽傳入者 , 則俱列於太陽篇中 。 )
辨少陰病脈證治第十一
少陰之為病 , 脈微細 , 但欲寐也 。 (少陰為病 , 脈微細 , 為邪氣傳裡深也 。 衛氣行於陽則寤 , 行於陰則寐 。 邪傳少陰 , 則氣行於陰 , 而不行於陽 , 故但欲寐 。 亮宸 : 少陰為陰中之陰 , 寒邪中之 , 則兩陰相合 , 其為陰寒甚矣 。 脈細微者 , 邪在裡 , 而為純陰也 。 邪在少陰 、 衛氣受團 , 而不能出之陽 , 故但欲寐矣 。 觀子 : 厥陰脈微緩 , 太陰脈沉細 。 今少陰脈亦見微細者 , 經異 , 而陰寒無大異也 。 衛氣夜行於陰 , 則寐 , 但欲寐者 , 陽氣虛 , 陰氣盛 , 故目恆瞑 , 昏昏然閉矣 。 陰主合 , 主靜也 , 然邪傳於裡 , 熱氣內伏者 , 亦多寐 , 宜分別治之 。 )少陰病 , 欲吐不吐 , 心煩 , 但欲寐 , 五六日 , 自利而渴者 , 屬少陰也 。 虛 , 故引水自救 。 若小便色白者 , 少陰病形悉具 ; 小便白者 , 以下焦虛 , 有寒 , 不能制水 , 故令色白也 。 (欲吐不吐 , 心煩者 , 表邪傳裡也 。 若腹滿痛 , 則屬太陰 , 此但欲寐 , 則屬少陰 。 五六日 , 邪傳少陰之時 , 自利不渴者 , 寒在中焦則屬太陰 。 此自利而渴 , 為寒在下焦 , 屬少陰 。 腎虛水燥 , 渴欲引水自枚 , 下焦虛寒 , 不能制水 , 小便色白也 。 經曰 : 下利慾飲水者 , 以有熱故也 。 此下利雖渴 , 然以小便色白 , 明非裡熱 , 不可不察 。 亮宸 : 病入少陰 , 當發厥吐利 , 然其始 , 亦未盡發 , 但寒伏於裡 , 兀兀欲吐 , 而不即吐也 。 煩者 , 少陰之脈 , 從肺絡心 , 寒客於腎 , 氣上凌心 , 心不能堪 。 陰病伏藏甚微 , 往往邪不甚覺 , 至五六日 , 寒極而然 , 故自利而渴 。 少陰屬水 , 主液 , 真陽虛極 , 不能主液 , 故引水自救 。 小便自利 , 色白 , 下焦之寒顯甚 , 而溫劑不可緩矣 。 然今之少陰病 , 小便多黃赤 , 其白者甚少 , 不可不知也 。 三陽云 : 此寒中陰經而傳入陰臟者 , 其引水自救 , 浮腸在上也 , 若有大渴 , 方可論陽邪傳陰熱證 。 觀子 : 欲吐不吐 , 心煩 , 虛陽格越於上 , 但欲寐 , 自利 , 小便白 , 里之真寒已深 , 法當白通四逆類溫之 。 雖有燥渴 , 乃腎虛水涸 , 引水自救 , 非裡熱下利之渴也 。 故小便白者 , 少陰病形悉具 , 又曰下焦虛寒 , 故便色白 。 論分四段 , 而反復之 , 只是一意 。 成氏作熱邪內傳解 , 誤矣 。 要知此渴 , 與口燥舌乾之渴不同 。 若兼腹滿 , 便閉 , 惡熱諸證 , 自當作陽邪傳裡治之 。 既裡虛自利 , 小便白 , 其為虛寒明甚 。 特曰下焦者 , 正見陰既盛於下 , 陽必格於上 , 豈可以煩渴而誤攻其熱哉 。 健曰 : 此少陰傷寒陰證也 , 文無誤 , 而註疏詳 , 不與傳邪相涉 。 )
病人脈陰陽俱緊 , 反汗出者 , 亡陽也 , 此屬少陰 , 法當咽痛 , 而復吐利 。 (脈陰陽俱緊 , 為傷寒 , 法當無汗 ; 反汗出者 , 陽虛不固也 , 故云亡陽 。 以無陽陰獨 , 是屬少陰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邪客少陰之絡 , 令人嗌痛 , 不可納食 。 少陰寒甚 , 是當咽痛 , 而復吐利 。 南陽 : 若脈沉遲 , 手足厥冷 , 或吐利 , 而咽中痛 , 此少陰證也 。《 病源 》 云 : 此為下部脈都不至 , 陰陽隔絕 , 邪客於少陰之絡 , 毒氣上衝 , 故咽喉不利 , 或痛而瘡也 。 觀子 : 陰陽俱緊 , 內外之寒已深 , 微陽復外越汗出者 , 陰盛欲亡陽也 。 積陰在下 , 格熱上浮 , 客於咽絡而痛 , 然其裡寒之重 , 吐利必隨作矣 , 豈非內真寒而外假熱 , 上下不並者乎 ! 健曰 : 陰陽俱緊 , 人迎氣口皆緊 , 表裡俱寒也 , 須通脈四逆救本 , 而咽痛次之 。 )少陰病 , 咳而下利譫語者 , 被火氣劫故也 , 小便必難 , 以強責少陰汗也 。 (咳而下利 , 裡寒而亡津液也 , 反以火劫 , 強責少陰之汗 , 津液內竭 , 加火氣煩之 , 故譫語 , 小便難也 。 )少陰病 , 脈細沉數 , 病為在裡 , 不可發汗 。 (少陰病 , 始得之 , 反發熱 , 脈沉者 , 為邪在經 , 可與麻黃附子細辛湯發汗 。 此少陰病 , 脈沉細數者 , 為邪在裡 , 不可發汗 。 觀子 : 細沉之中 , 加之以數 , 政陽邪入里之微 。 入里安可復汗乎 ? 健曰 : 病得細沉數脈 , 無論少陰 , 皆非汗證 , 是應瀉之診矣 。 如舌上干黃 , 當於三黃湯內求之 。 )少陰病 , 脈微不可發汗 , 亡陽故也 。 陽已虛 , 尺脈弱澀者 , 復不可下之 。 (脈微為亡陽 , 表虛不可汗 , 脈弱澀 , 為亡陽 , 裡虛不可下 。 三陽云 : 脈弱澀 , 陰脈也 。 澀為血少 , 乃亡陰也 , 故不可下 。 陽字誤 。 觀子 : 少陰病 , 其脈微 , 則陽已虛矣 。 設誤與發汗 , 有不致亡陽者乎 ? 然不獨寸脈微為陽已虛也 。 其尺脈弱澀者 , 陰更虛矣 , 奚可復下乎 ? 既汗下俱在所戒 , 法惟溫經而邪自除矣 。 健曰 : 此二節 , 言少陰不可發汗與妄下之禁 。 )
少陰病 , 脈緊 , 至七八日 , 自下利 。 脈暴微 , 手足反溫 , 脈緊反去者 , 為欲解也 , 雖煩 , 下利必自愈 。 (少陰病 , 脈緊者 , 寒甚也 。 至七八日 , 傳經盡 , 應解之時 , 自下利 , 脈暴微者 , 寒氣得泄也 。 若陰寒勝正 , 陽虛而泄者 , 則手足厥而脈緊不去 ; 今手足溫 , 脈緊反去 , 知陽氣復 , 寒氣去 , 故為欲解 。 下利煩躁者逆 , 此正勝邪微 , 雖煩 , 下利必自止 。 觀子 : 按真寒入臟 , 未有不作吐與利者 。 蓋腎主二便 , 裡虛氣寒 , 則下焦不復禁固 , 故下利 。 其並膈上之陽亦虛者 , 胃寒不納 , 則吐且利 。 此少陰病 , 或作於始 , 或得於繼 , 而必以是為主證也 。 經雖雜見於各條 , 而於四逆正治吐利之際 , 反無特出之文 , 則其佚而未全 , 明矣 。 學者各以意推之可耳 。 健曰 : 少陰病 , 脈緊 , 不言惡寒發熱 。 至七八日 , 但自下利 , 足見真寒入臟 , 而非在經之表邪也 。 治之當以附子理中湯 , 下條同此 。 )少陰病 , 下利 , 若自利止 , 惡寒而蜷臥 , 手足溫者 , 可治 。 (少陰病 , 下利 , 惡寒蜷臥 , 寒極而陰勝也 。 利自止 , 手足溫者 , 里和陽氣得復 , 故為可治 。 )少陰病 , 惡寒而蜷 , 時自煩 , 欲去衣被 , 可治 。 (惡寒而蠟 , 陰寒盛也 , 時時自煩 , 欲去衣被 , 為陽氣得復 , 故云可治 。 觀子 : 雖同為惡寒 , 身蜷自煩 , 則非不煩而躁之比 , 欲去衣被 , 則非四逆之比 , 陽猶勝陰 , 故可治也 。 健曰 : 既惡寒而蜷 , 何自煩 , 又欲去衣被 ? 此陽極似陰 , 乃傳邪所致 , 而非直中之證 , 故云可治 。 不與治法 , 蓋脫文也 。 觀子言其陽猶勝陰 , 非四逆比 , 不可以熱劑誤投 , 明矣 。 黃氏所謂涼劑 , 從陰退陽之法 , 正合是證 。 )少陰中風 , 脈陽微陰浮者 , 為欲愈 。 (少陰中風 , 陽脈當浮 , 而陽脈微者 , 表邪緩也 , 陰脈當沉 , 而陰脈浮者 , 裡氣和也 。 陽中有陰 , 陰中有陽 , 陰陽調和 , 故為欲愈 。 觀子 : 反發熱 , 與真寒但傷於經者 , 少陰之寒傷表也 。 此中風者 , 少陰之風傷表也 。 是臟寒為病之外 , 各有表邪初入之證 , 與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 , 不浮為未愈之條 , 皆但啟其端 , 而不復及他證與治法 , 則知經文之散失良多 。 雖然微此 , 則並陰經中風之病 , 亦無從知之矣 。 健按 : 此是少陰風傷表證 , 仲景但言其端 , 諸家未發其蘊 , 愚以為少陰之表屬膀胱 。 膀胱是太陽之經 , 即以太陽中風法治之 , 則少陰之表邪亦可解 , 臟腑之氣必自和矣 。 與桂枝湯 , 未為不可 , 因所中亦輕 , 故無發熱 , 脈得陽微陰浮 , 為欲愈 。 )少陰病 , 欲解時 , 從子至寅上 。 (陽生於子 , 子為一陽 , 醜為二陽 , 寅為三陽 , 少陰解於此者 , 陰得陽 , 則解也 。 )少陰病 , 吐利 , 手足不逆冷 , 反發熱者 , 不死 。 脈不至者 , 灸少陰七壯 。 (經曰 : 少陰病 , 吐利躁煩四逆者死 , 吐利手足不厥者 , 則陽氣未衰 , 雖反熱不死 。 脈不至者 , 吐利暴虛也 , 灸少陰七壯 , 以通其脈 。 觀子 : 非臟 , 不吐利並作 , 然手足不逆冷而反發熱 , 是陽不盡 , 而陰極復生也 。 雖吐利重虛 , 脈或不至 , 當溫以艾火 , 助其陽氣之得復耳 。 )
少陰病 , 八九日 , 一身手足盡熱者 , 以熱在膀胱 , 必便血也 。 (膀胱 , 太陽也 。 少陰太陽為表裡 , 少陰病至八九日 , 寒邪變熱 , 復傳太陽 。 太陽為諸陽主氣 , 熱在太陽 , 故一身手足盡熱 。 太陽多血少氣 , 為熱所乘 , 則血散下行 , 必便血也 。 觀子 : 八九日 , 邪復傳太陽 , 雖一身手足盡熱 , 而必侵入膀胱 , 迫血下行 , 蓋得於少陰者 , 本陰邪 , 故出之太陽 , 亦必從太陽之裡也 。 以是知陰極陽生之理 , 在少陰亦有之 , 又不獨厥陰為然矣 。 健曰 : 便血 , 溺血也 。 血泄 , 則熱可退而自己 ; 如不已 , 阿膠雞子黃湯與之亦穩 。 )
少陰病 , 但厥無汗 , 而強發之 , 必動其血 , 未知從何道出 , 或從口鼻 , 或從目出 , 是名下厥上竭 , 為難治 。 (但厥無汗 , 熱行於里也 , 而強發汗 , 虛其經絡 , 熱乘經虛 , 迫血妄行 , 從虛而出 , 或從口鼻 , 或從目出 。 諸厥者 , 皆屬於下 , 但厥為下厥 , 血亡於上為上竭 , 傷氣損血 , 邪甚正虛 , 故為難治 。 宇泰 : 但厥無汗 , 熱入里 , 而外寒甚也 , 當溫之 , 而強發其汗 , 則衛寒甚 , 而汗不能出 , 必內傷其營血 , 而妄行也 。 健曰 : 厥深者 , 熱亦深 , 而於少陰病得之 , 強發其汗 , 而致妄動其血 , 是不宜溫熱行經之藥 , 明矣 。 宇泰謂其裡熱外寒 , 曰當溫 , 恐非 , 既裡熱動血 , 必須涼劑瀉之 , 犀角地黃湯可用於此 。 )少陰病 , 惡寒身躁而利 , 手足逆冷者 , 不治 。 ( 《 針經 》 曰 : 多熱者易已 , 多寒者難已 , 此油外寒極 , 純陰無陽 , 故云不治 。 )少陰病 , 吐利 , 躁煩 , 四逆者 , 死 。 (吐利者 , 寒甚於里 ; 四逆者 , 寒甚於表 ; 躁煩者 , 則陽氣欲絕 , 難治而死矣 。 )少陰病 , 下利止 , 而頭眩 , 時時自冒者 , 死 。 (下利止 , 則水穀竭 , 眩冒則陽氣脫 , 故死 。 觀子 : 利止似可生 , 然頭者 , 諸陽之會 , 眩而且冒者 , 雖不下竭 , 復上脫也 , 故死 。 )少陰病 , 四逆 , 惡寒而身躁 , 脈不至 , 不煩而蜷者 , 死 。 (四逆惡寒 , 而身蜷 , 則寒甚 , 脈不至 , 則真氣絕 。 煩 , 熱也 ; 躁 , 亂也 。 若憤躁之躁 , 從煩而至燥 , 為來有漸 , 猶可 。 不煩而躁 , 是氣欲脫而爭也 , 譬猶燈將滅而暴明 , 其能久乎 ? )少陰病 , 六七日 , 息高者 , 死 。 (腎為生氣之原 , 呼吸之門 , 少陰病六七日不愈 , 而息高者 , 生氣斷絕也 。 健曰 : 此真陰虛 , 而氣不歸源之絕證 , 所謂傷寒專死下虛人 , 此證類是 。 )少陰病 , 脈微細沉 , 但欲臥 , 汗出 , 不煩 , 自欲吐 , 至五六日 , 自利 , 復煩躁不得臥寐者 , 死 。 (陰氣方盛 , 至五六日 , 傳經盡 , 陽氣得復 , 則愈 ; 反更自利煩躁 , 不得臥寐 , 正氣已弱 , 陽不得復 , 病勝臟 , 故死 。 )
少陰病 , 始得之 , 反發熱 , 脈沉者 , 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。 (少陰病 , 當無熱惡寒 , 反發熱者 , 邪在表也 。 雖脈沉 , 以始得之 , 則邪氣未深 , 亦當溫劑 , 發汗以散之 。《 活人 》: 陰病不當發汗 , 發汗則動經 。 然太陰脈浮 , 少陰發熱 , 亦須微微取汗 , 但不可正發汗耳 。 叔和云 : 始表中風寒 , 入里則不消 , 故知初病 , 則表中風寒 , 未至入里 , 亦宜溫覆 , 少汗而解 。 仲景太陰脈浮 , 桂枝湯 ; 少陰反發熱 , 脈沉 , 麻黃附子細辛 、 麻黃甘草二湯 , 皆陰證表藥也 。 要知脈沉細數 , 病在裡 , 不可發汗 , 此大略之言耳 。 脈應里而發熱在表 , 宜以小辛之藥 , 取微汗 , 而溫散之也 。 觀子按 : 例篇云 : 尺寸俱沉者 , 少陰受病 , 以傳邪入里之脈沉矣 。 此少陰病 , 體痛骨痛 , 手足寒 , 宜附子湯者 , 脈亦沉 ; 少陰病 , 急溫之 , 宜四逆湯者 , 脈亦沉 。 至此證 , 反發熱 , 與陰寒皆有沉脈 , 沉但可為病之在裡 , 而未可專以沉為寒也 。 其後一證云少陰病 , 脈微細沉 , 又云少陰病 , 脈細沉數 , 夫細微 、 細數 , 而俱得沉脈 , 其寒熱自判矣 。 健按 : 少陰腎 , 其臟屬水 , 其位居北 , 其令配冬 , 其色應黑 , 其脈應尺 , 其胗應沉 。 沉為少陰本象 , 因傷寒而脈沉 , 未可即為入里之深 。 若始得之 , 反熱而無數象煩渴等證 , 是傷寒之邪在表 , 應與辛溫達表 。 若反熱 , 而沉中帶數實之脈者 , 是邪入少陰之裡 , 又當涼瀉以治之 。 )
少陰病 , 得之二三日 , 麻黃附子甘草湯 , 微發汗 , 以二三日 , 無里證 , 故微發汗也 。 (二三日 , 邪未深也 , 既無吐利厥逆諸里證 , 則可與麻黃附子甘草湯 , 微汗以散之 。 )
少陰病 , 得之二三日以上 , 心中煩 , 不得臥 , 黃連阿膠湯主之 。 ( 《 脈經 》 云 : 風傷陽 , 寒傷陰 。 少陰受病則得之於寒 , 二三日已上 , 寒極變熱之時 , 熱煩於內 , 心中煩 , 不得臥也 。 與黃連阿膠湯扶陰散熱 。 亮宸 : 邪入少陰 , 多屬寒證 , 然亦有鬱而成熱 , 得之二三日以上 , 不變吐利 , 而心中煩者 , 少陰之脈絡心 , 熱迫於心 , 故令煩也 。 不得臥者 , 熱盛而心不寧也 。 黃連之苦寒 , 用以為君 , 正治心中之熱 , 而黃芩佐之 , 以止煩 , 芍藥收陰氣 , 而泄熱 , 雞子黃 、 阿膠以益血 , 使陰氣足 , 營血生 , 心得所養而臥也 。 觀子 : 少陰之臟 , 主水主陰 , 少陰之脈 , 從肺絡心 , 注胸中 。 邪客在經 , 而陰衰熱甚 , 則水必涸 , 而心火無制 , 故心中煩擾不眠也 。 芩連芍藥以折熱之本 , 阿膠卵黃以補陰之虛 , 則邪自解 , 故曰用此以扶陰散熱耳 。 夫得之二三日以上 , 其熱氣猶淺 , 故但病於心中而未至舌燥口乾之甚也 。 )
少陰病 , 得之一二日 , 口中和 , 其背惡寒者 , 當灸之 , 附子湯主之 。 (少陰客熱 , 則口燥舌乾而渴 , 口中和者 , 不苦不燥 , 是無熱也 。 背為陽 , 背惡寒 , 陽氣弱 , 陰氣勝也 。 經曰 : 無熱惡寒者 , 發於陰也 。 灸之助陽消陰 , 與附子湯溫經散寒 。《 活人 》: 一二日 , 為初中病 , 即入少陰 , 不經三陽也 , 故宜治少陰之經 。 蓋入少陰者 , 即惡寒而不熱 。 宇泰 : 背者 , 胸中之腑 , 諸陽受氣於胸中 , 而轉行於背 , 故背為陽 , 腹為陰 。 陽氣不足 , 陰寒內盛 , 則背惡寒 。 若風寒在表而惡寒者 , 則一身盡寒矣 。 但背寒者 , 陰寒氣盛可知也 。 又有陰氣不足 , 陽氣內陷入陰中 , 表陽新虛 , 而背惡寒者 , 如所謂傷寒無大熱 , 口燥渴心煩 , 背微惡寒者 ,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是也 。 一為陰寒氣盛 , 一為陽氣內陷 。 陰寒為病者 , 不能消耗津液 , 故少陰病 , 口中和 。 陽氣內陷 , 熱爍津液 , 故太陽病口燥舌乾而渴 。 欲辨陰陽寒熱者 , 當以此詳之 。 亮宸 : 此少陰陽氣在經 , 將入臟 , 為下利 , 以迎而奪之也 。 凡少陰當下利 , 今一二日 , 寒氣未極 , 故未見下利之證 。 然背為太陽之經 , 督脈為諸陽之綱 , 既見少陰脈微細 , 欲寐之證 , 而又兼背惡寒者 , 此為陽氣大衰 , 寒將入里 , 非急固其里而益陽散寒 。 至六七日 , 已見躁亂厥逆 , 下利之證 , 則無及矣 。 故用參朮芍苓 , 以救里之虛 , 用附子二枚 , 以溫散表裡之寒 , 救陽氣 , 而逐周身之陰邪 , 使不得內攻也 。 其一條身體骨節痛 , 亦與背寒同為陰寒在經 , 然手足寒 , 脈沉 , 亦入里欲速之勢也 , 故用藥相同耳 。 )少陰病 , 身體痛 , 手足寒 , 骨節痛 , 脈沉者 , 附子湯主之 。 (少陰腎水 , 主骨 , 身體痛 , 支冷脈沉者 , 寒盛於陰也 。 身疼骨痛 , 若脈浮 , 手足熱 , 則可發汗 。 此手足寒 , 脈沉 , 故當與附子湯溫經 。 觀子 : 無熱惡寒發於陰也 , 得一二日 , 則病邪直入少陰矣 。 背 , 諸陽之綱 , 但背惡寒 , 又陽弱之徵矣 。 此證體痛 , 骨節痛 , 猶惡寒相類 , 不言發熱 , 是發於陰也 。 脈沉手足寒 , 內寒亦顯然矣 。 雖未至於厥逆之深 , 而真陰在經 , 微陽內衰 , 不輕之候 , 法惟灸之溫之 , 兼以人參 、 苓木 。 其氣血庶不致垂敗 , 故養正溫經 , 毋偏廢也 。 )
少陰病 , 下利 , 便膿血者 , 桃花湯主之 。 (陽病下利便膿血者 , 協熱也 。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 , 下焦不約 , 而裡寒也 。 與桃花湯固下散寒 。 健曰 : 腎主二便 , 雖陰臟病 , 而致利膿血 , 諒非即中而即病者然 , 勢必邪毒入深 , 與陽病下利膿血相同也 。 若寒邪入臟 , 則下利清穀 , 不至即便膿血 。 雜病痢積便膿血 , 為熱傷陰絡 , 必以涼治 。 傷寒便膿血 , 而偏以熱治者乎 。 證雖屬少陰 , 而表裡寒熱 , 其理一也 。 寒而利血者稀見 。 譬如人患癰疽 , 初必因風寒暑濕 , 凝滯氣血 , 而成膿之際 , 定然作熱 , 未有陰寒 , 而能變肌肉為膿血者 , 明矣 。 桃花湯熱而且澀 , 投之致甚 , 將如之何 ? 如利白膿 , 而滑脫不禁者 , 或可用之 。 若利血膿而滯下者 , 無論太陰少陰 , 當以黃芩合白頭翁湯為妥 。 )
少陰病 , 二三日 , 至四五日 , 腹滿小便不利 , 下利不止 , 便膿血者 , 桃花湯主之 。 (二三日 , 以至四五日 , 寒邪入里深也 。 腹痛者 , 裡寒也 。 小便不利者 , 水穀不別也 。 下利不止 , 便膿血者 , 腸胃虛弱 , 下焦不固也 , 與桃花湯 , 固腸止利也 。 吳氏 : 凡下血 , 便膿血者 , 陰陽冷熱之不同 。 古人云 : 見血無寒 , 又言血得熱則行 , 此大概之言也 。《 要略 》 曰 : 陽證內熱 , 則溢出鮮血 , 陰證內寒 , 則下紫血如豚肝也 。 亮宸 : 此治寒傷少陰血利也 。 下利清穀者 , 為寒在氣分 , 今便膿血 , 為寒邪直傷少陰之營 , 而病在血矣 。 腹痛者 , 寒在裡也 。 小便不利者 , 腎主二便 , 不能司開也 。 下利不止者 , 腎氣不固 , 不能司闔也 , 石脂之澀 , 可以固脫 , 乾薑之辛 , 可以散寒 , 粳米之甘 , 可以益胃 , 是以寒邪散 , 而下利止 , 腸胃固而便膿愈 。 觀子 : 傷寒下利之證最多 , 在少陰者 , 亦俱從寒熱區分 , 如兼咽痛煩滿之豬膚湯證 , 兼渴嘔咳煩之豬苓湯證 , 兼四逆咳悸之四逆散證 , 下利清水色純青之大承氣證 , 其為熱邪奚疑矣 。 欲吐 、 心煩 、 引水 、 便白之通脈四逆證 , 清穀脈微 , 反不惡寒之格陽證 , 脈微之白通證 , 無脈厥逆乾嘔煩之加人尿膽汁證 , 其為寒邪奚疑矣 。 乃於腹痛利不止 , 便膿血者 , 別出桃花湯一法 , 何也 ? 或因用乾薑而溫少陰之經 , 或因用石脂而為去協熱之利 , 不知皆非也 。 夫果宜溫經 , 急當進四逆白通類 , 豈乾薑一兩之能勝任 ? 果宜除熱 , 亦自有白頭翁 , 及前諸湯類 , 豈石脂重澀之可使 。 蓋嘗思之 , 熱傳不利者 , 邪陷走而不能守也 。 寒甚下利者 , 陰勝而腎不固也 。 熱至下純青色之水 , 寒至清穀 , 不過自利而已 , 皆不能便血 。 今二三日 , 至四五日 , 腹滿利不止 , 而便膿血者 , 不特寒氣之深 , 其下焦之虛脫 , 亦甚矣 。 腎司二便 , 開闔之樞 , 精血之道也 。 寒則不能禁固 , 滑則開闔廢弛 。 下利不止而小便不利 , 膿血大作者 , 不特前陰之氣分虛 , 而後陰之血分亦重傷矣 。 此非腸胃垢膩結聚熱利之比 , 亦非僅溫裡寒可愈之證 。 法惟石脂之鎮重溫澀 , 直達下焦 , 而固其寒脫 , 補以粳米之甘平 , 回虛陷之正氣 , 佐以乾薑之辛熱 , 驅胸腹之久寒 , 然後復其固閉之常 , 而裡虛氣寒 , 亦靡不解耳 。 政如痞結下利之證 , 非芩連理中可治者 , 別出石脂餘糧湯 , 備澀劑收之之法 , 而後用熱用寒之外 , 法無窮矣 。 健按 : 此證但言病而不言脈 , 難憑屬熱屬寒 , 因下利膿血 , 故列於少陰篇中 , 未可認定陰寒二字 , 下利多 , 則小便自少而不利 , 乃膀胱氣化不及 , 亦臟病而腑不治也 。 夫血熱則行 , 寒則凝 , 注皆謂為裡寒入深 , 獨仁齋疑之 , 而舉 《 要略 》 陰證內寒 , 則下紫血如豚肝以辨之 。 若所下鮮紅夾膿者 , 乃熱迫腸臟使然 。 如脈現洪數或沉數者 , 政是白頭翁湯證 , 桃花湯不易服也 。 )少陰病 , 下利便膿血者 , 可刺 。 (下焦血氣留聚 , 腐化 , 則為膿血 , 刺之 , 以利下焦血氣 。 觀子 : 刺者 , 瀉其經氣 , 宣通之也 , 下利便膿血既主桃花湯矣 。 此復云可刺者 , 如痞證利不止 , 複利其小便 , 與五苓散 , 以救石脂餘糧之窮 , 而此一刺 , 又以輔桃花湯之所不逮 。 健曰 : 同一下利 , 此無不止二字 , 然均便膿血 , 何此可以刺瀉之 , 而彼獨以溫澀之 , 何也 ? 此文之遺佚而難憑 , 注之偏向而難玩 , 此則水落石出矣 。 故愚以為便膿血之非寒證 , 不謬也 。 論中當味仁齋引要略之辨 , 則寒熱顯然自判 。 曰可刺 , 而無刺穴 , 亦闕文耳 。 )
少陰病 , 吐利 , 手足厥冷 , 煩躁欲死者 , 吳茱萸湯主之 。 (吐利手足厥冷 , 陰寒氣甚 , 煩躁欲死者 , 陽氣內爭 , 與吳茱萸湯 , 助陽散寒 。 亮宸 : 既吐且利 , 手足厥冷 , 陰寒極矣 , 煩躁欲死 , 非元陽將脫乎 ? 故用吳茱萸湯 , 然此方雖止吐利補虛 , 而厥逆之證 , 恐非姜附猛悍之氣 , 不能回陽 , 而散表裡之陰邪 , 故遇此證 , 又當於四逆類求之 。 觀子 : 少陰吐利煩躁四逆者 , 死 。 此但手足厥冷 , 是輕於四肢耳 , 何主吳茱萸湯為治哉 ? 蓋吐利煩躁等證 , 有由腎虛寒極者 , 有由胃虛寒甚者 , 腎中陰盛 , 必姜附純陽健下之藥溫之 , 而尚多不治 。 若胃虛胭寒者 , 猶為可治 。 法惟吳茱萸湯之辛溫輔人參薑棗之甘和以溫脾胃 , 則吐利止而煩躁除 , 四末之陽氣可復 , 是回後天之脾元 , 不為不捷於回先天之腎元也 。 不然 , 豈手足厥冷之易於四逆 , 吳茱萸一湯 , 反多功於四逆白通哉 。 )
少陰病 , 下利 , 咽痛 , 胸滿心煩者 , 豬膚湯主之 。 (少陰之脈從腎 , 上貫肝膈 , 入肺中 , 循喉嚨 , 其支者從肺出絡心 , 注胸中 。 邪自陽經傳於少陰 , 陰虛客熱 , 下利咽痛 , 胸滿心煩也 , 與豬膚湯 , 調陰散熱 。 亮宸 : 少陰下利多寒 , 但此利非寒 , 必兼下重而為邪熱 , 然又未可遽用苦寒 , 以少陰屬陰寒 , 恐遂變寒證也 。 惟豬膚甘寒 , 解少陰之熱 , 用白蜜 , 引心胸之熱 , 從利中去 , 而止其利 , 所謂通因通用也 。 白粉以益胃氣 , 蓋即白虎桃花之用粳米意耳 。 觀子 : 下利本屬熱邪內傳 , 下焦不能約制 , 然並見咽痛 、 胸滿 、 心煩諸證 , 則邪客上焦亦甚 , 不可單治裡虛挾熱之利矣 。 此豬膚湯 , 散心胸之浮邪 , 瀉下陷之裡熱 , 養不固之正氣 , 則腸胃以下之邪亦除 , 然後虛回利止 , 而少陰之經氣安矣 。 健按 : 豬膚 , 古法未詳其制 , 或謂是燖豬時 , 刮下黑衣 , 或謂是豬皮劖薄之外膚 , 世未精悉 , 此湯所以難用也 。 曾見一人 , 患陰火上炎 , 而挾外感咽痛 , 一醫浪與此湯 , 而不分別 , 病家將薄皮用之 , 助其痰涎轉劇 。 殊不思豬皮 , 乃是葷腥 , 喉證用葷 , 發風動氣 , 有不加甚者乎 ? 以理推之 , 須是刮下浮衣 , 然豬非美畜 , 雖屬水 , 走少陰 , 卻未見功力 , 蜜與粉 , 亦味淡無著 , 混施此湯 , 必無益也 。 )
少陰病 , 二三日 , 咽痛者 , 可與甘草湯 。 不差者 , 與桔梗湯 。 (陽邪傳於少陰 , 而為咽痛 , 服甘草湯差 。 若寒熱相搏為咽痛者 , 服甘草湯不差 , 與桔梗湯 , 以和少陰之氣 。 健曰 : 少陰之脈 , 入肺中 , 循喉嚨 , 陽邪熱毒 , 摶於少陰之經 , 故發咽痛 。 甘桔開肺氣 , 通少陰 , 為咽喉之聖藥 。 )
少陰病 , 咽中傷 , 生瘡 , 不能語言 , 聲不出者 , 苦酒湯主之 。 (熱傷於絡 , 則經絡乾燥 , 使咽中傷 , 生瘡 , 不能語言 , 聲不出者 , 與苦酒湯解絡熱 , 以愈咽瘡 。 健曰 : 言出於舌 , 聲發於喉 , 喉為肺管 , 少陰脈入肺 , 挾舌本 , 熱邪壅塞經絡 , 則咽傷生瘡 , 語不出聲矣 。 但其病經在喉 , 而不在咽 , 文曰咽中傷 , 蓋古之通稱耳 。 苦酒 , 即醋也 , 雖能解咽痛 , 然恐酸斂 , 不為穩當 。 )
少陰病 , 咽中痛 , 半夏散及湯主之 。 (甘草湯 , 主少陰客熱咽痛 。 桔梗湯 , 主少陰寒熱相摶咽痛 。 半夏散及湯 , 主少陰客寒咽痛也 。 觀子 : 大抵少陰有臟病 , 有經病 。 臟病者 , 純陰 , 見吐利手足寒類是也 。 經病者 , 多挾陽邪 , 見咽痛心煩類是也 。 少陰水之主 , 乙癸同源 , 與陽熱相鎮固者也 。 水虛者 , 火必上熾 , 故伏於絡者 , 多結咽喉之經熱 。 而內有積熱者 , 復為寒束之難通 , 此甘桔苦酒諸湯之設 , 治病起未有他證 , 或痛 , 或瘡 , 或㾦 , 均為少陰所病也 。 若半夏散證 , 變熱甚輕 , 而伏寒甚重 , 脈緊 , 反汗出 , 亡陽者 , 但裡寒盛而陽復外越 , 其視通脈四逆之咽痛何異 。 然則上熱誠假而下寒實真矣 , 豈彼客熱於經與寒熱相持之可同日語哉 ! 健曰 : 此三節 , 明系經邪客熱 , 上結於咽而痛 , 觀子以此條為上假熱下真寒 , 無非為半夏散之可用耳 。 殊不思半夏之辛燥 , 桂枝之辛溫 , 豈是咽喉能容之物 ? 並非少陰家藥 , 況文客寒他證 , 何可以此為治 ? 亦非上假熱下真寒可斷 。 )
少陰病 , 下利 , 白通湯主之 。 (少陰主水 。 少陰客寒不能制水 , 故自利也 , 白通湯溫里散寒 。 亮宸 : 此下利 , 為寒甚於里 , 非姜附不能回陽 , 使周身之氣得復也 。 然比通脈四逆稍輕 , 以無厥逆故耳 。 觀子 : 少陰下利 , 多主四逆 , 此主白通湯 , 蓋下利別無他證 , 與下條脈微 , 總無極陰之象 。 陰極者 , 陽必上越 , 雖未見煩嘔類 , 而格陽在外必然矣 。 主白通湯 , 迎而奪之 , 若遲投 , 能兔第三證之服湯反甚乎 。 )少陰病 , 下利 , 脈微者 , 與白通湯 。 利不止 , 厥迎無脈 , 乾嘔煩者 , 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 。 服湯 , 脈暴出者 , 死 。 微續者 , 生 。 (少陰病 , 下利 , 脈微為寒極陰勝 , 與白通湯復陽散寒 。 服湯利不止 , 厥逆無脈 , 乾嘔煩者 , 寒氣太甚 , 內為拒格 , 陽氣逆亂也 。 與白通湯加豬膽汁以和之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逆而從之 , 從而逆之 。 又曰 : 逆者正治 , 從者反治 , 此之謂也 。 服湯脈暴出者 , 正氣因發泄而脫也 , 故死 。 脈微續者 , 陽氣漸復也 , 故生 。 亮宸 : 下利脈微 , 寒極陰勝 , 白通湯復陽散寒 , 利當止矣 。 反不止者 , 由裡寒外格 , 溫藥不得下行 , 故致無脈 、 厥逆 、 乾嘔而煩也 。 加人尿之鹹寒 , 膽汁之苦寒 , 從治以調之也 。 脈暴出者 , 無根之氣 , 一發而盡 , 故死 。 微續者 , 有根之氣 , 以漸而回 , 故生矣 。 觀子 : 既以白通通陽氣 , 宜若可和矣 。 反劇者 , 欲導飛越之陽 , 引之使下 , 而拒格之患難破也 。 不止 , 則利益增 , 無脈則重 。 微厥逆者 , 陰之轉深 ; 嘔煩者 , 無根之甚 , 是陰愈極而陽愈爭矣 。 此惟佐以膽汁人尿 , 乃少陰本經之物 , 從其性而誘之 , 則格越之患可除 , 失位之陰火悉下 , 而姜附方可施其戰勝之力 。 脈暴出者 , 陽已絕 , 而難追也 。 脈微續者 , 陽猶有根 , 而可徐復也 。 一死一生 , 判然矣 。 健按 : 少陰下利 , 脈微 , 陰邪內盛 , 而陽氣將脫之診 , 宜救陽退陰正治 , 而何從治為哉 。 既服白通不差 , 反劇 , 而復加膽 、 尿 , 其義何居 ? 諸家以為能導格越之陽使下 , 未敢信也 。 文稱厥逆無脈 , 豈是陰盛格陽 ? 明系純寒陰極 , 下竭津液而陰亡 , 陽欲上脫而煩嘔 。 奚可認為格陽 ? 若施鹹寒引誘 , 必致寒滑下脫 , 則厥不能回 , 脈不能復矣 。 惟人參附子理中湯 , 保其胃氣 , 生津回陽 , 庶可獲生也 。 )
少陰病 , 二三日不已 , 至四五日 , 腹痛 , 小便不利 , 四肢沉重 , 疼痛 , 自下利者 , 此為有水氣 , 其人或咳 , 或小便利 , 或下利 , 或嘔者 , 真武湯主之 。 (少陰二三日 , 則邪氣猶淺 , 至四五日 , 邪氣己深 。 腎主水 , 腎病不能制水 , 水飲停 , 為水氣 , 腹痛者 , 寒濕內甚也 。 四肢沉重疼痛 , 寒濕外甚也 。 小便不利 , 自下利者 , 濕勝而水穀不別也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濕勝則濡泄 , 與真武湯益陽氣 , 散寒濕 。 亮宸 : 腹痛四肢疼痛者 , 裡寒而表亦寒也 。 小便不利 , 而四肢沉重者 , 水也 。 水停 , 則小便不利 。 水滯於經 , 陽氣不行 , 故沉重 。 水寒相搏 , 故下利 。 茯苓 、 生薑 , 利水而行飲 , 白朮壯脾而燥濕 , 芍藥以治腹痛 , 附子有斬關奪命之能 , 去寒止利 , 又能行四肢 , 而治沉重 。 不用幹姜者 , 雖寒而兼濕 , 四肢不逆 , 脈亦不微 , 視白通四逆為輕耳 。 觀子 : 此與豬苓湯證 , 俱屬挾飲 , 但前證由渴飲外得 , 傳邪不解 , 故入滑石於利水藥中 , 而以阿膠養經氣 。 此證由腎寒在內 , 有水不治 , 侵於經絡 , 故入生薑於行水藥中 , 而以附子壯經氣之陽 , 則寒濕蠲而脾腎悉強矣 。 )
少陰病 , 下利清穀 , 裡寒外熱 , 手足厥逆 , 脈微欲絕 , 身反不惡寒 , 其人面赤色 , 或腹痛 , 或乾嘔 , 或咽痛 , 或利止 , 脈不出者 , 通脈四逆湯主之 。 (下利清穀 , 手足厥逆 , 脈微欲絕 , 為裡寒 ; 身熱而不惡寒 , 面赤色 , 為外熱 。 此陰甚於內 , 格陽於外 , 不相通也 。 與通脈四逆湯 , 散陰通陽 。 亮宸 : 下利清穀 , 謂水穀不化而出 , 清冷甚於里也 。 手足厥逆 , 脈微欲絕 , 則寒極陰盛 , 而陽氣將脫矣 。 然格陽於外 , 外熱反不惡寒 , 若藥少力輕 , 則陽外脫而死 , 是以此方 , 附子用生者大者 , 取其猛烈之氣 , 追復散失之陽也 。 乾薑四逆湯用兩半 , 而此倍之 , 附子得乾薑而益烈 , 蓋非急溫之 , 恐其絕去耳 。 四逆類皆不用參朮者 , 以寒甚於里陽氣欲絕 , 惟大辛熱之劑 , 乃可回陽而散寒 , 參朮平緩 , 勢力不及 , 譬如寇賊方盛 , 戡定禍亂 , 非健將無功 , 豈雍雍衽席 , 可坐理哉 。 故此方之參 , 用於利止之後 , 以通脈也 。 觀子 : 少陰病 , 有但陰盛者 , 有陰盛格陽者 。 但陰盛者 , 附子四逆等治之 , 是已 。 格陽者 , 必白通通脈四逆治之 , 何也 ? 蓋格 , 拒格不相入也 。 又日隔陽 , 陰陽間隔欲離絕也 。 又曰戴陽 , 浮於上部 , 上部如戴也 。 夫真寒入里之證 , 正氣未有不虛 , 陰氣未有不盛者 。 然其劇不過陽愈微 , 陰愈盛耳 。 何為外反熱 , 不惡寒而面赤咽痛 , 煩嘔燥躁之證並作哉 ? 蓋所謂陽者 , 腎中之真陽 , 生生之本也 , 即坎卦中畫 , 水中之火 , 亦曰龍雷 , 是陰火也 。 又水木同源 , 惟房勞腎虛之後 , 復冷飲所傷 ; 或涼藥所誤 , 則失守之虛焰 , 必棄此窟宅而騰越於外 , 是陰但深處於內 , 而陽反上客諸表矣 。 此而欲以熱劑正投 , 求勝於陰 , 彼偏極之氣 , 必扞格而不容 。 未能除在裡之寒 , 而入咽之際 , 客陽且一熾而盡矣 。 故必輔以蔥白膽汁人尿 , 及熱藥冷服之法 , 則不獨熱因寒用 , 無冷熱相激之虞 , 而先寒以除上熱 , 後熱以濟下寒 , 情且不違 , 而致大益 。 無根失守之物 , 有不導之歸元乎 。 後賢立法曰破陰 , 蓋破者 , 亦去其扞格之一法耳 。 然其不同於白通加膽汁證者 , 較之上證 , 其熾於陽者轉盛 , 則其沉於陰者轉深 。 倍姜附 , 則非白通之可勝任 ; 去膽汁 、 人尿 , 似嫌寒藥之力減 , 而但以冷服之法 , 挽垂絕之狂焰 , 此通脈四逆 , 不為不重於白通之證也 。 健按 : 此條 , 方是陰盛格陽 , 諸注詳切 , 而通脈四逆之劑 , 在脈微欲絕四字 , 理當用之 。 其餘病勢 , 雖未盡對 , 故令冷服 , 亦恐有礙耳 , 細審之 , 確是白通加膽尿證也 。 通陽澈陰 , 彼善於此 , 前證無外熱 , 不惡寒 , 面赤咽痛等 , 而為格陽 , 實悖經旨矣 。 故曰非白通加膽尿所宜 , 而此證始為對病之劑 , 能悟及此 , 則傷寒救陰之道 , 思過半矣 。 他若後人破陰之法 , 不但金石難用 , 顧名思義 , 大謬不然 , 必有自貽伊戚之悔 , 故於變通方中 , 凡諸猛悍之劑 , 但存其名 , 不載其藥 , 恐愚者效顰致害耳 。 )
少陰病 , 四逆 , 其人或咳 , 或悸 , 或小便不利 , 或腹中痛 , 或泄利下重者 , 四逆散主之 。 (四逆者 , 四肢不溫也 。 傷寒邪在三陽 , 則手足必熱 , 傳到太陰 , 則手足自溫 , 至少陰 , 則邪熱漸深 , 故四肢逆而不溫也 。 及至厥陰 , 則手足厥冷 , 又甚於逆矣 , 與四逆散 , 以散傳陰之熱 。 健按此條病證不一 , 主以四逆散 , 恐未悉中病情 , 須忝加減之法 , 乃能奏效 。 )
少陰病 , 下利六七日 , 咳而嘔 、 渴 、 心煩不得眠者 , 豬苓湯主之 。 (下利不渴者 , 裡寒也 。 此下利嘔渴 , 非裡寒 , 心煩不得眠 , 知協熱也 。 與豬苓湯 , 滲泄小便 , 分利水穀 。 經曰 : 複利其小便 , 此之謂歟 。 復庵 : 自利而渴者 , 豬苓湯 , 能利腎中熱也 。 不愈 , 則當自大便去之 , 方用大承氣 , 或只用小承氣 , 或且進白頭翁湯 。 以上治法 , 蓋為陰中涵陽者也 。 亮宸 : 此治少陰經中有熱 , 挾水而下利者也 。 三苓行水止利 , 滑石導水而兼協熱 , 阿膠養陰益血 , 治煩而得眠也 。 觀子 : 下利 , 則邪並於下矣 。 其嘔而且咳 , 何也 ? 蓋至六七日 , 渴而心煩不眠 , 則傳邪之上 , 客者已盛 。 渴則必恣飲 , 飲多 , 必停水 , 是邪熱既不能解 , 而水言之證復作也 。 三苓以行在經之水 , 阿肢 、 滑石以除少陰之熱 , 庶上下參錯之邪悉去矣 。 熱邪傳陷之下利 , 非陰寒吐利並作之比 , 何由得嘔 。 凡先嘔後渴者 , 邪欲解 ; 先渴後嘔者 , 多為水停 , 況有水寒射肺為咳之兼察乎 , 以是知復挾飲於內耳 。 嗣真 : 少陰咳而下利嘔渴 , 心煩不眠 , 及厥陰下利 , 欲飲水 , 是皆傳經之邪 , 脈必沉細而數 , 故仲景以黃連滑石等清利之 。 其少陰自利而渴 , 欲吐不吐 , 心煩欲寐 , 是直中陰經之陰邪也 , 脈必沉微 , 故仲景以附子乾薑溫之 。 )
少陰病 , 得之二三日 , 口燥咽乾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(傷寒傳經五六日 , 邪傳少陰 , 則口燥舌乾而渴 , 為邪漸深也 。 今少陰病二三日 , 邪氣未深之時 , 便作口渴咽乾者 , 是邪熱已甚 , 腎水乾也 。 急與大承氣下之以全腎 , 若躁則死 , 腎水乾故也 。 健曰 : 此邪入少陰之熱證 , 急須下之 。 )少陰病 , 自利清水 , 色純青 , 心下必痛 , 口乾燥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(少陰 , 腎水也 。 青 , 肝色也 。 自利青色 , 為肝邪乘腎 。《 難經 》 曰 : 從前來者為實邪 , 腎蘊實邪 , 必心下痛 , 口乾燥也 , 與大承氣湯以下實邪 。 健曰 : 邪入少陰 , 則腎實乘子 , 而肝反上凌其母 , 同歸入腑 , 故心下必痛 , 是肝木犯胃也 , 故下利青色 , 急下以去其邪 。 利清水者 , 蓋旁流耳 。 )少陰病 , 六七日 , 腹脹不大便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此少陰入腑也 , 六七日少陰之邪入腑之時 , 陽明內熱壅甚 , 腹滿不大便也 。 陽明病 , 土勝腎水則干 , 急與大承氣下之 , 以救腎水 。 兼善 : 或云承氣湯 , 陽明下藥 , 今少陰病亦用 , 何也 ? 蓋胃為水穀之海 , 主養四旁 , 有病皆能傳入之 。 其胃土燥 , 則腎水乾 , 以二三日 , 則口燥咽乾 , 是熱之深 , 傳之速也 , 故曰急下以全腎水 。 夫土實則水凌 , 謂水穀不相混 , 故自利清水 , 而口乾燥此胃土實熱所致也 。 下利色青 , 青 , 肝也 。 乃肝邪傳腎 , 緣腎之經 , 從肺出絡心 , 注胸中 , 由是而心下痛 , 故急下之 , 以去實熱 , 逐腎邪 。 其六七日 , 腹脹不大便 , 以入腑之邪 , 壅塞其胃土 , 土勝 , 則水涸 , 故急下之 , 逐胃熱 , 滋腎水 , 益陽明 。 與少陰皆有急下之條 , 然證不同 , 其入腑之理則一 , 是以皆用大承氣也 。 亮宸 : 少陰多屬寒證 , 然有邪在本經 , 即化裡熱 , 為陰中涵陽者 , 有自陽經傳入少陰 , 郁深熱深 , 而成傳邪者 。 腎主五液 。 脈絡舌本 , 廉泉者 , 津液之道也 。 今二三日 , 即口燥咽乾 , 是熱極而腎水欲竭 , 非急下之 , 無生理矣 , 故大承氣救將絕之腎水 。 第二三證 , 皆少陰化熱入腑之證 , 純清水 , 與清穀不同 , 謂絕無糟粕而純水 , 蓋內已結實 , 故所下止水 。 青者 , 肝之色 , 實邪也 。 心下痛 , 則已結於胃腑 : 口乾燥 , 則津液將竭矣 。 腹滿不大便者 , 陽明裡實之證 。 然曰少陰病 , 自少陰傳入之耳 。 三證皆曰急下者 , 腎為陰中之少陰 , 熱氣搏之 , 則陰立竭 , 不若陽明富於水穀 , 猶能畜熱也 。 健曰 : 此傳經入少陰之下證也 。 )
少陰病 , 脈沉者 , 急溫之 , 四逆湯 。 (既吐且利 , 小便複利 , 而大汗出 , 下利清穀 , 內寒外熱 , 脈微欲絕者 , 不云急溫 。 此少陰脈沉 , 而云急溫者 , 彼雖寒甚 , 然而證已形現乎外 , 治之則有成法 。 此初起脈沉 , 未有形證 , 不知邪氣之將發何病 , 故急與四逆溫之 。 觀子 : 傷寒以陽為主 , 今見陰脈 , 為死候 。 少陰之證 , 無論日數淺深 , 但見脈沉 , 則陽氣已微 , 陰寒獨盛 。 不問其何證 , 而皆急與溫之 , 進四逆類 , 猶恐不及 , 若濡遲其與 , 必致後時矣 。 陶氏 : 內寒已甚 , 陽和之氣欲絕 , 故急溫之 。 健曰 : 此陰證 , 而得陰脈之危候也 。 )少陰病 , 飲食入口則吐 , 心中溫溫欲吐 , 復不能吐 , 始得之 , 手足寒 , 脈弦遲者 , 此胸中實 , 不可下也 , 當吐之 。 若膈上有寒飲 , 乾嘔者 , 不可吐也 , 急溫之 , 宜四逆湯 。 (傷寒表邪傳裡 , 至於少陰 , 少陰之脈 , 注胸中 。 邪既留於胸中而不散 , 則陽氣不得宣發於外 , 是以手足寒脈弦遲 , 此是胸中實 , 不可下 , 而當吐 。 其膈上有寒飲 , 亦使人心中溫溫而手足寒 , 吐則物出 , 嘔則物不出 , 吐與嘔有別焉 。 胸中實 , 則吐而物出 , 若膈上有寒飲 , 但乾嘔而不吐也 , 此不可吐 , 可與四逆湯以溫其膈 。 觀子 : 此從嘔吐中 , 以辨證之孰為痰實 , 孰為陰寒 , 分三段看 。 至復不能吐 , 是原所得之證如此 , 飲食入口即吐者 , 胃虛不能納穀也 ; 雖不飲食 , 亦溫溫欲吐不吐 , 若此者 , 邪其有二焉 。 至當吐之 , 言始得脈弦遲者 , 雖手足寒 , 未可便為陰寒也 。 凡痰實上聚者多吐 , 而復不能吐 , 其脈弦者 , 痰也 。 痰則胸中實 , 非下證也 。 其在上者 , 因而越之 , 非吐奚宜 。 至四逆湯證又辨有痰嘔 , 而非痰結者矣 。 曰乾嘔 , 則與四逆迥殊 , 曰膈上寒飲 , 證近吐涎沫 。 此則大寒在內 , 非急溫之 , 他證且作 , 與四逆湯其可緩乎 。 健按 : 入口則吐 , 欲吐不能吐 , 有三義焉 。 觀子言之詳矣 。 吐與嘔 , 成氏注已分別 , 但此皆寒中陰經 , 初起之病 , 須看脈弦遲三字 , 則不可認誤為傳邪入陰之證 , 而概與四逆 。 )
少陰病 , 下利 , 脈微澀 , 嘔而汗出 , 必數更衣 , 反少者 , 當溫其上 , 灸之 。 (脈微 , 為亡陽 , 澀為亡血 。 下利嘔而汗出 , 亡陽亡血也 。 津液不足 , 里有虛寒 , 必數更衣 , 反少者 , 溫其上 , 以助其陽也 , 灸之以消其陰 。 觀子 : 汗出嘔而利 , 脈陰陽俱虛 , 利必不止 , 利反少者 , 陽下竭而陰漸微 , 則與上條 , 皆陰病得陽之候也 。 灸而溫其上 , 則陷下之陽可復 , 而余陰消矣 。 健按 : 下利上嘔而兼汗出 , 得微澀之脈 , 此陰陽兩傷 , 氣血俱病 。 曰當溫其上而無方 , 灸之而無穴 , 亦闕文也 。 竊以為當調其脾胃 , 宜姜附理中治之 , 則安 。 )
辨厥陰病脈證治第十二
厥陰之為病 , 消渴 , 氣上撞心 , 心中疼熱 , 飢而不欲食 , 食則吐蛔 , 下之 , 利不止 。 (邪傳厥陰 , 則熱已深也 。 邪自太陽傳至太陰 , 則腹滿而嗌乾 , 未成渴也 。 邪至少陰者 , 口燥舌乾而渴 , 未成消也 , 至厥陰成消渴者 , 熱甚能消水故也 。 欲水多而小便少者 , 謂之消渴 。 木生火 , 肝氣通心 , 厥陰客熱 , 氣上撞心 , 心中疼熱 。 傷寒六七日 , 厥陰受病之時 , 為傳經盡 , 則當入腑 , 胃虛客熱 , 飢不欲食 , 蛔去胃中 , 無食則動 , 聞食嗅而出 , 得食吐蛔 , 此熱在厥陰也 。 若使下之 , 虛其胃氣 , 厥陰木邪相乘 , 必吐下不止 。 卿子 :《 素問 》 陰證三條皆指傳邪 , 故云已滿三日 , 可下而已 。 仲景三陰首條 , 皆言病氣 , 所謂傷寒本自寒下也 。 太陰少陰易明 , 唯厥陰條 , 種種似熱 , 故成氏注為熱已深 , 不知太陽篇中 , 微熱消渴者 , 五苓散 , 則桂術也 。 又氣上衝胸 , 身為振振搖 , 則大虛也 。 厥陰寒疵 , 亦氣上衝心 , 又胭中陽氣微 , 心中飢而煩 。「 平脈篇 」 云 : 氣微者 , 心內飢 , 飢而不欲食也 。 又胃中冷 , 則吐蛔 。「 脾胃論 」: 虛勞則熱氣熏胸中 。 又 「 雜病 」: 心中疼熱 , 多成膈氣 , 宜吳茱萸湯 。 蓋皆以不能化熱成陰 , 玩下之利不止一句爽然矣 。 成注未渴而渴 , 消渴 , 分淺深 , 故云渴而至消為熱甚 。 試思少陰渴 , 本文云虛 , 故引水自救 , 何嘗較大陰不渴為寢熱耶 ? 嘗見厥陰消渴數證 , 舌盡紅赤 , 厥陰脈微渴甚 , 服白虎黃連等湯 , 皆不救 。 亮宸 : 此寒邪直傷厥陰之證也 。 凡熱消津液則渴 , 陰寒不當有渴 , 今渴至於消 , 渴之極矣 。 不知厥陰者 , 陰之盡 , 寒氣閉極 , 陽氣不行 , 水液不得上達 。 故反見熱化而消渴 , 視少陰為甚也 。 觀夫水冰地拆之時 , 則水泉竭 , 冬至一陽生 , 則水泉動 , 略可見矣 。 氣上撞心 , 心中疼熱者 , 肝繫上通於心 , 木喜上達 , 肝經有寒 , 隨繫上沖 , 故心中疼也 。 心主人 , 而氣熱 , 肝中寒 , 上凌於心 , 格心之陽 , 極而外燔 , 故病寒反熱 。 熱者 , 假象 , 而寒者 , 真氣也 。《 內經 》: 太陽寒水司天之年 , 寒氣下臨 , 心氣上從 , 心煩熱 , 嗌乾 , 善渴 。 又曰甚則心痛 。 此心受寒 , 為渴 , 為熱 , 為疼之明驗矣 。 飢而不欲食者 , 經曰 : 胃中熱則消穀善飢 。 今飢而不能消穀 , 以胃中虛本邪相乘 , 故蟲動而求助於食 , 實則裡寒不能消穀也 。 經曰 : 氣微者 , 心內飢 , 飢而虛滿 , 不能食也 。 食則吐蛔者 ,《 經 》 曰 : 胃中冷 , 則吐蛔 。 又本篇云臟寒 , 蛔上入膈 , 故煩則吐蛔 , 為冷明矣 。 成氏以此候 , 皆注為熱證 , 不究渴與疼熱飢之故 , 不思少陰之渴 , 仲景已明言其虛 , 故引水自救 , 獨厥陰而不然邪 。 吐蛔一證 , 已明言胃冷臟寒 , 豈疼熱與飢 , 非寒格 , 反見熱化耶 ? 至其熱搏厥陰 , 仲景已明言可下而已 。 何又言下之利不止 , 豈非以虛寒故耶 。 良以聊攝將 《 內經 》 傳邪之熱 , 注陰自病之寒 , 故率多牽合 。 其於太陰腹滿自利而痛 , 既注為傳經之邪 , 又何怪此條字面 , 皆似熱證 , 而不為牽合耶 ? 幸而少陰之渴 , 仲景註明 , 不然亦萬古長夜矣 。 觀子 : 厥陰為六經最下之地 , 寒邪至此可為極深 。 其反見諸熱證者 , 蓋龍雷陰火出於其經 , 所謂火生於木 , 木藏烽焰 , 肝陰既不足 , 肝陽必有餘 。 內虛而陰寒得以傷之 , 未有不逼其無根之焰上越 , 所以真寒為本 , 假熱為標 , 勢每相同也 。 曰消渴者 , 消耗也 。 飲多而能耗 , 邪深於少陰 , 故渴 , 則甚於引水自救也 。 心中疼者 , 木火通氣 , 厥氣上乘於心也 。 曰氣上撞心 , 為假熱之上浮明甚 。 若傳邪深 , 但熱毒結聚不解耳 , 必不至客陽之騰逞也 。 飢者 , 浮熱所擾也 。 不欲食 , 食則吐蛔 , 裡寒灼然矣 。 然此極似陽邪內傳之狀 , 而非然者 , 若傳厥陰 , 邪深熱久 , 未有不入腑而先下證哉 。 何下之反不止 ? 蓋誤下 , 利故不止 , 益見其里有真寒也 。 此猶是邪傷於經氣而病 , 故本寒而復挾不定之假熱 , 若純臟病 , 則但見厥逆 , 下利 , 涎沫 , 面青諸證矣 。 以是知邪干經氣而病 , 雖三陰亦未有不化熱者也 。 健按 : 此厥陰傷寒為病之證 , 成氏誤注傳邪 , 諸家辨之蓋詳 。 細審病勢 , 皆內真寒而外假熱明甚 。 其傳邪之證 , 見於下條 , 而此無治法 , 亦闕文耳 。 可與烏梅丸溫臟安蛔 , 而渴吐下利皆效 。 )厥陰中風 , 脈微浮 , 為欲愈 ; 不浮 , 為未愈 。 (陰病見陽脈者生 , 浮者陽也 。 厥陰中風 , 脈微浮 , 為邪氣還表 , 向汗之時 , 故云欲愈 。 )厥陰病 , 欲解時 , 從醜至卯上 。 (厥陰木 , 王於卯醜寅 , 向王 , 故為欲解時 。 )厥陰病 , 渴欲飲水者 , 少少與之愈 。 (邪至厥陰 , 為傳經盡 , 欲汗之時 , 渴欲得水者 , 少少與之 , 胃氣得潤則愈 。 )諸四逆厥者 , 不可下之 , 虛家亦然 。 (四逆者 , 四肢不溫也 。 厥者 , 手足冷也 。 皆陽氣少而陰氣多 , 故不可下 , 虛家亦然 。 下之 , 是為重虛 ,《 玉函 》 曰 : 虛者十補 , 不一瀉之 。 觀子 : 四肢諸陽之本 , 陽氣衰甚 , 故手足為之厥冷 , 厥應下之者 , 傳邪入腑 , 陽極似陰之熱厥也 。 若真陽一虛 , 陰進而長 , 其可同於裡實者之治乎 ? 曰諸四逆厥者 , 見厥雖有但手足冷 , 與四肢通冷之殊 , 總為陰盛陽衰 , 不可妄下也 。 寒則未有不虛 , 及虛家之不可誤攻 , 亦然耳 。 )傷寒先厥 , 後發熱而利者 , 必自止 。 見厥複利 。 (陰氣勝 , 則厥逆而利 ; 陽氣復 , 則發熱 , 利必自止 。 見厥 , 則陰氣還勝而複利 。 兼善 : 三陰傷寒 , 太陰為始 , 則手足溫 , 少陰則手足清 , 厥陰則手足厥逆 。 然病至厥陰 , 乃陰之極也 , 故反有發熱之證 。 蓋陽極則陰生 , 陰極則陽生 , 此陰陽相引 , 必然之理也 。 易云窮則變者 , 至極之謂也 。 陽至極而生陰 , 故陽病有厥冷之證 ; 陰至極而生陽 , 則厥逆者有發熱之條 。 言厥深熱亦深者 , 乃事之極 , 而變之常 。 經曰 : 亢則害 , 承乃制也 。 觀子 : 陰既極 , 有陽復生之理 , 故皆得反發熱 。 熱勝厥者 , 病愈利止 ; 厥勝熱者 , 病迸利作也 。 健曰 : 先厥後熱而利者 , 當涼瀉 ; 見厥複利者 , 當溫解也 。 )
傷寒始發熱六日 , 厥反九日而利 。 凡厥利者 , 當不能食 , 今反能食者 , 恐為除中 , 食以索餅 , 不發熱者 , 知胃氣尚在 , 必愈 , 恐暴熱來 , 出而復去也 。 後三日脈之 , 其熱續在者 , 期之旦日夜半愈 。 所以然者 , 本發熱六日 , 厥反九日 , 復發熱五日 , 並前六日 , 亦為九日 , 與厥相應 , 故期之旦日夜半愈 。 後三日脈之 , 而脈數 , 其熱不罷者 , 此為熱氣有餘 , 必發癰膿也 。 (始發熱 , 邪在表也 。 至六日 , 邪傳厥陰 , 陰氣勝者 , 作厥而利 , 厥反九日 , 陰寒氣多 , 當不能食 , 而反能食者 , 恐為除中 。 除 , 去也 , 中胃氣也 。 言邪氣太甚 , 除去胃氣 , 胃欲引食自救 , 故暴能食 , 此欲勝也 。 食以索餅試之 , 若胃氣絕 , 得面則必發熱 , 若不發熱者 , 胃氣尚在也 。 恐是寒極變熱 , 因暴熱來而復去 , 使之能食 , 非除中也 。《 要略 》 曰 : 病人素不能食 , 而反暴思之 , 必發熱 。 後三日脈之 , 其熱續在者 , 陽氣勝也 , 期之旦日夜半愈 。 若旦日不愈 , 後三日脈數而熱不罷者 , 為熱氣有餘 , 必發癰膿也 。 經曰 : 脈數不時 , 則生惡瘡 。 觀子 : 此節亦分四段看 , 至恐為除中為一段 , 言熱止六日 , 厥反九日者 , 陰寒既勝 , 必厥且利 。 厥利寒勝不能食 , 反能食者 , 恐為除中證也 。 除者 , 盡也 , 無根之客熱索食以自救 , 其本氣已垂盡也 。 至復去也為一段 , 言但食以索餅 , 而內不發客熱者 , 則胃氣復而思食 , 亦未可知 , 胃氣猶在 , 必愈矣 。 然恐暴熱來而復去 , 人不覺 , 不免為客熱除中也 。 至期之旦日夜半愈 , 又一段 , 言前證由厥多熱少 , 故危 。 設後三日俱發熱者 , 則厥雖九日 , 並前熱亦九日矣 , 厥不能勝熱 , 非旦日 , 即夜半必愈也 。 後三日以下一段 , 止續熱三日 , 為厥熱相半 , 若三日後 , 或更發熱不罷 , 其脈且數者 , 則熱氣又太過矣 。 肝主藏血 , 熱氣留積不解 , 發為癰膿者 , 有之 。 )
傷寒脈遲 , 六七日 , 而反與黃芩湯澈其熱 。 脈遲為寒 , 今與黃芩湯 , 復除其熱 , 腹中應冷 , 當不能食 ; 今反能食 , 此名除中 , 必死 。 (傷寒脈遲 , 六七日 , 為寒氣已深 , 反與黃芩湯寒藥 , 兩寒相搏 , 腹中當冷 , 冷不消穀 , 則不能食 ; 反能食者 , 除中也 。 四時皆以冒氣為本 , 胃氣已絕 , 故云必死 。 觀子 : 上證止由厥利之寒而得 , 非有誤治 , 此為醫壞而然 。 陰寒既極 , 應不能食 , 反能食者 , 政為厥陰內藏陰火 , 其欲絕之際 , 偏能為殺穀之邪耳 。 彼不悟此陰極涵陽之臟 , 而於消渴疼熱戴陽諸證 , 猶作真火治之 , 其不為黃芩湯之除熱者 , 幾希 。 健按 : 傷寒發熱為陽 , 厥利為陰 , 既厥且利 , 當不能食 , 反能食者 , 乃為除中 , 譬如盜入門庭 , 先劫貲財之意 。 前證三日後脈之 , 熱續者 , 胃氣尚在 , 期旦日夜半愈 , 猶守護不失 , 而盜自退也 。 若脈更數 , 而不罷為客熱有餘 , 厥陰藏血之臟 , 熱瘀於血 , 必發癰膿也 。 此條脈遲 , 六七日 , 陰寒已甚 , 即有微熱 , 不當以寒藥澈之 。 反能食者 , 蓋迴光返照之象 , 日必死矣 。 凡診傷寒 , 初則原有舍脈從證 , 舍證從脈之法 , 至六七日厥陰陰盡之期 , 而見陰極之脈 , 投寒則誤矣 。 )
傷寒先厥後發熱 , 下利必自止 , 而反汗出 , 咽中痛者 , 其喉為痹 。 發熱無汗 , 而利必自止 ; 若不止 , 必便膿血 。 便膿血者 , 其喉不痹 。 (傷寒先厥而利 , 陰寒氣勝也 。 寒極變熱 , 後發熱下利必自止 , 而反汗出 , 咽中痛 , 其喉為痹者 , 熱氣上行也 。 發熱無汗 , 而利必自止 ; 利不止 , 必便膿血者 , 熱氣下行也 。 熱氣下而不上 , 其喉不痹也 。 宇泰 : 厥而利 , 發熱 , 則利必止 , 反汗出者 , 亡陽也 。 咽中痛 , 熱上衝也 。 亡陽則陰獨 , 復會於熱 , 則陰陽結而為喉痹也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一陰一陽結 , 為喉痹是也 。 觀子 : 此節亦分三段看 , 至必自止為一證 , 言先厥則寒甚 , 為下利後發熱 , 則陰極得陽 , 故利止 。 至其喉為痹是一證 , 言亦有利不止 , 而反汗出咽痛者 , 汗出則亡陽 , 咽痛則熱客於上 , 是陽欲復 , 而反虛陽妄越 , 利無由止也 。 至必便膿血又一證 , 言發熱若無汗者 , 利必止 。 然亦有利不止 , 而反便膿血者 , 此熱氣大於於下 , 挾熱遂利 , 既非初厥純陰下利之比 , 亦非陽虛格越於上之謂 。 蓋熱氣下出者可治 , 熱氣上浮者最重 , 二者較之 , 喉痹重於便膿血也 。 健曰 : 厥陰與少陽為表裡 , 其脈挾咽 , 熱極於內 , 寒鬱於外 , 發為喉痹 。 當辛涼開豁 , 以柴 、 薄 、 甘 、 桔 、 牛蒡 、 殭蠶 、 黃芩 、 石膏 、 射干 、 豆根以解之 , 不可投辛溫香燥之藥 。 便膿血者 , 合白頭翁湯 。 )
傷寒一二日 , 至四五日而厥者 , 必發熱 , 前熱者 , 後必厥 。 厥深者 , 熱亦深 ; 厥微者 , 熱亦微 。 厥應下之 , 而反發汗者 , 必口傷爛赤 。 (前厥後發熱者 , 寒極生熱也 ; 前熱後發厥者 , 陽氣內陷也 ; 厥深熱深 , 厥微熱微 , 隨陽氣陷之淺深也 。 熱之伏深 , 必須下去之 , 反發汗者 , 引熱上行 , 必口傷爛赤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火氣內發 , 上為口糜 。 吳氏 : 傷寒一二日 , 至四五日厥者 , 必發熱 , 是傳經之邪 。 前熱後厥者 , 亦傳經之邪 , 當以厥之微甚 , 辨熱之淺深 。 若厥深入腑而實者 , 須下去之 , 若反發汗 , 則胃中津液愈燥 , 而熱上騰 , 故為口糜爛赤 。 經云 : 諸四逆者 , 不可下 。 此云應下 , 最宜詳審 。 先賢謂熱厥 , 手足雖厥冷 , 而或有溫時 , 雖逆冷 , 而手足心必暖 。 戴院使又以指甲之冷暖別之 。 寒熱二厥 , 臨病之工慎之 。 觀子 : 仲景文字多引而不發 , 欲人思而自悟 。 此節是言先熱後厥之為熱厥也 , 當看一二日 , 至四五日 , 發熱而厥者 , 便易明 。 是非一病便厥之寒厥比也 , 故曰必發熱 , 言必發熱在前也 。 下即申明之曰 , 前熱者後必厥 , 見熱極必厥也 。 又曰熱深者厥亦深 , 熱微者厥亦微 , 見厥之中 , 復當分淺深微甚之治也 。 夫邪傳熱入 , 非結聚於胃 , 氣血不通 , 陰陽否隔 , 何由得厥 ? 厥則肝極移克胃土 , 非以承氣奪其壅結 , 何由得生 ? 故厥應下之 。 然不言湯治 , 而惟誤汗後證詳之者 , 蓋欲人即此悟彼之意也 。 第傷寒傳至厥陰 , 鮮不為危證矣 , 何以故 ? 一舌卷囊縮而煩滿 , 一熱極而厥 , 二者皆入肝急下之證耳 。 然止言其端 , 而無正文以明達其旨 , 終在殘缺之列耳 。 厥微熱微 , 四逆散 ; 厥深熱深 , 大承氣 。 健曰 : 此屬傳經熱邪迫之 , 而陰氣衰 , 故厥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陰氣衰於下 , 則為熱厥 。 觀子論精治當 。 )
傷寒病 , 厥五日 , 熱亦五日 , 設六日當復厥 , 不厥者自愈 。 厥終不過五日 , 以熱五日 , 故知自愈 。 (陰勝則厥 , 陽勝則熱 。 先厥五日為陰勝 , 至六日陽復勝 , 熱亦五日 , 後復厥者 , 陰復勝 ; 若不厥為陽全勝 , 故自愈 。 經曰 : 發熱四日 , 厥反三日 , 復熱四日 , 厥少熱多 , 其病為愈 。 健曰 : 此是中經寒邪 , 入於厥陰 , 為至陰之地 , 陽氣衰不能發越 , 故厥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陽氣衰於下 , 則為寒厥是也 。 )凡厥者 , 陰陽氣不相順接 , 便為厥 。 厥者 , 手足逆冷是也 。 (手之三陰三陽 , 相接於手十指 ; 足之三陰三陽 , 相接於足十指 。 陽氣內陷 , 陽不與陰相接 , 故手足為之厥冷也 。 四逆者 , 四肢逆而不溫也 , 與厥相似而非也 。 經曰 : 諸四逆厥者 , 不可下 , 是四逆與厥異也 。 厥者 , 冷也 , 甚於四逆也 。 經曰 : 陰陽氣不相順接 , 便為厥 。 厥者 , 手足逆冷 , 謂陽氣內陷 , 熱氣逆伏 , 而手足為之冷也 。 )
(仁齋 : 厥者 , 逆也 。 經言陰陽之氣不相順接 , 而四肢為之逆冷 ; 然曰厥逆者 , 手足冷而四肢溫也 。 四逆者 , 四肢手足俱冷也 。 凡有手足冷者 , 便當早察寒熱虛實而治之 , 毋致厥冷之深 , 履霜堅冰 , 雖欲治之已後時矣 。 )
傷寒脈微而厥 , 至七八日 , 膚冷 , 其人躁 , 無暫安時者 , 此為臟厥 , 非蛔厥也 。 蛔厥者 , 其人當吐蛔 。 今病者靜 , 而復時煩 , 此為臟寒 。 蛔上入膈 , 故煩 , 須臾復止 , 得食而嘔 。 又煩者 , 蛔聞食臭出 , 其人當自吐蛔 。 蛔厥者 , 烏梅圓主之 , 又主久利方 。 (臟厥者死 , 陽氣絕也 。 蛔厥 , 雖厥而煩 , 吐蛔已則靜 , 不若臟厥而躁無暫安時也 。 病人臟寒胃虛 , 蛔動上膈 , 聞食臭出 , 因而吐蛔 , 與烏梅圓溫臟安蛔 。 仁齋 : 蛔厥者 , 其人吐蛔 , 而手足冷也 , 故為臟寒 。 胃中虛冷 , 輕者吐小蟲 , 重者吐長蟲 。 或舌燥口乾 , 常欲冷飲浸 , 不欲咽 , 蛔上 , 煩躁昏亂欲死 , 兩手脈沉遲 , 足冷至膝 , 甚者連蛔並屎俱出 , 大便閉而不行 。 此證雖凶 , 多可救治 , 宜加味理中安蛔飲 , 及烏梅丸治之 。 臟厥 , 可金液丹 、 四逆湯救之 。 亮宸 : 蛔厥與臟厥有辨 , 脈微厥逆 , 膚冷 , 躁而無暫安時 , 此陽氣將脫 , 臟氣欲絕而爭 , 故臟厥為死證 。 若蛔厥者 , 臟氣虛寒 , 蛔不安位而動 , 臟氣虛 , 則蛔求食而出 , 是以其證靜 , 而復時煩 。 當上膈則煩 , 過時則止 , 及聞食臭 , 則又煩而嘔 , 蓋以蛔動而煩 , 非臟絕而煩 , 故有生理也 。 所以然者 , 厥陰屬木屬風 , 風從蟲 , 風入八日而蟲生 。 又木朽而蟲生 , 此感召自然之理 , 故厥陰寒甚 , 則蟲出也 。 此方用薑 、 附 、 桂枝 、 蜀椒 、 細辛之大辛熱 , 以溫臟氣而治其寒 , 以蟲畏辛也 。 烏梅之酸入肝 , 收厥陰上衝之氣 , 而止其煩 , 以蟲畏酸也 。 人參以扶胃氣 , 當歸以益肝血 , 至連 、 柏之用 , 雖曰蟲得苦則伏 , 亦以厥陰為陰之盡 。 陰極陽生 , 寒極熱生 。 且消渴與瘀熱 , 雖曰陰盛格陽 , 恐薑 、 附 、 椒 、 桂太過而化熱 , 用之以節制也 。 觀子 : 陽煩陰躁 , 煩輕躁重 , 於臟厥言躁 , 於蛔厥言煩 , 已具安危之異矣 。 況煩因蛔動 , 時煩即時止 , 較之無暫安時 , 更不同矣 。 厥陰陰之終 , 寒莫甚焉 。 然陰陽無終窮之理 , 故挾熱之證 , 反雜見 , 且龍雷之火 , 寄於其中 。 是以用方 , 靡不寒熱並施 。 如蛔厥 , 本屬臟寒 , 亦必佐以連 、 柏也 。 健按 : 蛔厥與吐蛔 , 當分別 。 吐蛔而不厥者 , 其證非一 。 有陽明邪熱傷胃者 , 有食滯陽明熱實傷蟲者 , 有風傷於胃而動蛔者 , 有寒客於中而嘔逆者 , 有胃虛失谷而上出者 , 有偏嗜一物 , 生化吐蟲者 。 雖非盡屬傷寒家證 , 然常於傷寒時氣見之 。 須察其脈證舌色 , 分寒熱以安之 , 而終不若厥陰家蛔厥之甚 , 藥當寒熱兼施 。 此雖不比臟厥之危篤 , 然亦陰證之急候 , 有關胃氣之存亡也 。 )
傷寒熱少厥微 , 指頭寒 , 默默不欲食 , 煩躁數日 , 小便利 , 色白者 , 此熱除也 , 欲得食 , 其病為愈 ; 若厥而嘔 , 胸脅煩滿者 , 其後必便血 。 (指頭寒者 , 是厥後熱少也 ; 默默不欲食煩躁者 , 邪熱初傳也 ; 數日之後 , 小便白色者 , 裡熱去也 。 欲得食 , 為胃氣已和 , 其病為愈 。 厥陰之脈 , 挾胃貫膈 , 布脅肋 , 厥而嘔 , 胸脅滿煩者 , 傳邪之熱甚於里也 。 厥陰肝主血 , 後數日熱不去 , 又不得外泄 , 迫血下行 , 必致便血也 。 宇泰 : 設未欲食 , 宜乾薑甘草湯 。 嘔而胸脅滿者 , 少陽證也 。 少陽與厥陰為表裡 , 邪干其腑 , 故嘔 , 而胸脅煩滿也 。 肝主血 , 故後必便血 。 觀子 : 此言厥微熱微之易愈也 。 分三段看 , 惟厥微故知熱少 , 惟指頭寒故知厥微 , 默默不欲食煩躁者 , 邪欲內傳 , 而尚未深入也 。 此四句為一段 , 乃原初得之證如此 。 數日以下為一段 , 便利色白者 , 厥陰以囊縮 , 為深入本經之邪 。 今小便白而利 , 知厥陰之邪已解也 。 欲食者 , 冒氣漸復 , 而木不侮土故愈 。 若厥以下一段 , 又數日後之一證也 。 厥則甚於指頭寒 , 陰進而長矣 。 嘔而且煩且滿 , 邪深畜於裡矣 。 肝藏血之臟 , 邪不得解 , 能無迫動而便血乎 ? 於熱厥言指頭寒 , 於寒厥言手足寒 , 甚者言四逆厥逆 , 淺深自寓於書法 。 亮宸 : 厥陰 , 陰之盡也 。 陰極 , 故有厥逆吐蛔 , 下利嘔逆之證 。 然而陰極陽生 , 天地自然之理 , 故厥極則熱 , 厥多熱少 , 其病為進 。 厥三日 , 熱五日 , 其陽氣復而愈矣 。 然至七八日 , 熱不罷 , 則熱太過 , 又有為癰膿 , 為便膿血 , 為喉痹 , 為吐膿血 , 為熱利下重 , 為熱深厥深者 , 即以吐蛔一證而論 。 本以臟寒蛔上入膈 , 故溫以治之 。 然兼連 、 柏於大溫之中 , 寓微清之意 , 豈非以厥陰陰極陽生 , 寒極熱生 ? 又腑為少陽 , 視少陰猶易化熱 , 且肝藏血 , 故多見膿血之證 。 是則與少陰不同者矣 。 健曰 : 不欲食煩躁之時 , 乃肝木侮土 , 雖厥微而邪已入腑 。 當大柴胡微利之 , 或小柴胡合石膏和解以瀉之 。 至厥而嘔 , 煩滿便血 , 則須黃連阿膠合溫膽治之 。 諸家未及於方 , 酌此二法 , 以俟取裁 。 )
病者手足厥冷 , 言我不結胸 , 小腹滿 , 按之痛者 , 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。 (手足厥 , 不結胸者 , 無熱也 。 小腹滿按之痛 , 下焦冷結也 。 吳氏 : 小腹滿 , 俱是熱病 。 惟冷結膀胱一證為寒 , 有手足冷可辨 。 小腹下焦所治 , 當膀胱上口 , 主分別清濁 , 或用真武湯 。 )
傷寒發熱四日 , 厥反三日 , 復熱四日 , 厥少熱多 , 其病當愈 。 四日至七日 , 熱不除者 , 其後必便膿血 。 (先熱後厥者 , 陽邪傳裡也 ; 發熱為邪氣在表 , 至四日後厥者 , 傳之陰也 。 後三日復傳陽明 , 則復熱 , 厥少則邪微 , 熱多為陽勝 , 其病為愈 。 至七日傳經盡 , 熱除則愈 ; 熱不除者 , 為熱氣有餘 , 內搏厥陰之血 , 其後必大便膿血 。 觀子 : 此言厥少熱多之易愈也 。 先熱後厥 , 為邪深入里 , 厥後復熱 , 為邪氣還表 。 況以日數較之 , 厥止三日 , 而熱共八日 , 為陽氣猶勝也 , 故為當愈 。 若熱不止 , 厥陰之邪猶盛也 , 經邪既熱甚 , 為協熱而便膿血矣 。 健按 : 此可與白頭翁湯 , 加石膏 、 紫草治之良 。 )
傷寒厥四日 , 熱反三日 , 復厥五日 , 其病為進 , 寒多熱少 , 陽氣退 , 故為進也 。 (傷寒陰勝者先厥 , 至四日邪傳裡 , 重陰必陽卻 , 熱三日 , 七日傳經盡 , 當愈 。 若不愈而復厥者 , 傳作再經 , 至四日則當復熱 。 若不復熱 , 至五日厥不除者 , 陰勝於陽 , 其病進也 。 觀子 : 熱厥者 , 先發熱後厥逆 , 為邪深入里 , 陽極似陰 。 寒厥者 , 一起便厥逆 , 為陽氣衰微 , 陰寒獨勝 。 然寒復有厥極反發熱者 , 正不為邪勝 , 陰極而生陽也 。 前條厥五日 , 熱亦五日 , 陰既未能勝陽 , 至六日熱除 , 則陽終勝陰而愈 。 此條厥多熱少 , 陽為陰勝 , 陰進陽退 , 難治矣 。 然則辨厥之寒熱 , 惟在厥熱之孰先孰後 ; 辨寒熱之死生 , 又在厥熱之孰多孰少也 。 厥終不過五日句 , 要玩味發熱 , 大抵以五日為率 , 五日後 , 或熱作或仍厥 , 則生死判然矣 。 )傷寒六七日 , 脈微 , 手足厥冷 , 煩躁 , 灸厥陰 。 厥不還者 , 死 。 (傷寒六七日 , 正氣當復 , 邪氣當罷 , 脈浮身熱為欲解 ; 若反脈微而厥 , 則陰勝陽也 。 煩躁者 , 陽虛而爭也 。 灸厥陰 , 以復其陽 ; 厥不還 , 則陽氣已絕 , 不能復正而死 。 )傷寒發熱 , 下利 , 厥逆 , 躁不得臥者 , 死 。 (傷寒發熱 , 邪在表也 ; 下利厥逆 , 陽氣虛也 。 躁不得臥者 , 病勝臟也 , 故死 。 )傷寒發熱 , 下利至甚 , 厥不止者 , 死 。 ( 《 要略 》 曰 : 六腑氣絕於外者 , 手足寒 ; 五臟氣絕於內者 , 利下不禁 。 傷寒發熱 , 為邪所傷 , 臟氣憊壞 , 下利至甚 , 厥不止 , 為臟腑兩絕 , 故死 。 )傷寒六七日 , 不利 , 便發熱而利 , 其人汗出不止者 , 死 。 有陰無陽故也 。 (傷寒至七日 , 為邪正相爭之時 , 正勝則生 , 邪勝則死 。 始不下利 , 而暴忽發熱下利 , 汗出不止者 , 邪勝正 , 陽氣脫也 , 故死 。 )傷寒五六日 , 不結胸 , 腹濡 , 脈虛 , 復厥者 , 不可下 , 此為亡血 , 下之死 。 (傷寒五六日 , 邪氣當作裡實之時 , 若不結胸 , 而腹濡者 , 里無熱也 。 脈虛者 , 亡血也 ; 復厥者 , 陽氣少也 。 不可下 , 下之為重虛 , 故死 。《 玉函 》 曰 : 虛者重瀉 , 真氣乃絕 。 觀子 : 邪入熱深厥深 , 應以下除者 , 非上結陽分之胸 , 必下結陰分之腹 。 今不結胸腹 , 且軟 , 則里無實邪可知 。 其所以五六日復厥者 , 皆由脈虛 , 虛則為亡血 。 血 , 陰也 。 諸厥者 , 皆屬於下 。 凡內虛 , 真氣失守 , 未有不厥者 , 誤下 , 必死矣 。 按諸條 , 多從邪乘而言 , 此復以脈虛血亡 , 原其致厥之本 , 即 《 內經 》 所謂腎虛厥作之旨乎 。 )發熱而厥 , 七日 , 下利者 , 為難治 。 (發熱而厥 , 邪傳裡也 。 至七日 , 傳經盡 , 則正氣勝邪 , 當汗出而解 ; 反下利則邪氣勝 , 裡氣虛 , 則為難治 。 )
傷寒脈促 , 手足厥逆者 , 可灸之 。 (脈促 , 則陽虛不相續 ; 厥逆 , 為陽虛不相接 , 灸之 , 以助陽氣 。 三陽曰 : 厥逆為陽虛 。 陽虛二字 , 當作陰勝二字 , 似必差訛 。 觀子 : 雜病脈促為陽盛 , 此脈促 , 非盛也 , 乃陽衰而斷續不勻也 。 灸者 , 急於關元 、 氣海 、 丹田處著火 , 至一二百壯 , 庶可回陽氣於欲絕之際耳 。 全善 : 結促二脈 , 皆脈為邪礙 , 而歇止也 。 灸之 , 吐之 , 所以去其邪耳 。 健曰 : 人之有脈 , 如樹之有根 , 病重而脈有根則生 , 病輕而脈乖異則死 。 其於傷寒殺厲之氣 , 為病急迫 , 易於傳變 , 陰陽寒熱交爭之際 , 全憑脈斷 。 蓋脈以血為榮 , 今得促脈 , 促者數時一止 , 乃寒傷營 , 而熱耗血 , 故數中見歇也 。 手足厥逆者 , 是熱深厥深 , 陰陽阻塞 , 氣血不和也 。 豈是陽虛不相續 , 亦非陰勝不相接 。 全善謂邪礙而脈歇止 , 是矣 。 然非礙也 , 特邪盛而正不勝耳 。 若灸之 , 則以熱濟熱 , 迫其經血妄行 , 又將奈何 , 理宜涼瀉為是 。 如舌上焦黑者 , 直可下也 。 據下條脈滑而厥 , 原稱裡熱而用白虎 , 則此之促 , 更甚於彼之滑 , 不辨可知矣 。 注作陽虛立論 , 誤認促為寒象 , 非大謬乎 。 )
傷寒脈滑而厥者 , 里有熱也 , 白虎湯主之 。 (滑為陽 , 厥氣內陷 , 是裡熱也 , 與白虎湯以散裡熱 。 觀子 : 夫熱厥亦有不同 , 如傳邪入腑 , 秘結不通 , 燥屎在內 , 非下不可者 , 以承氣治之是也 。 若火極似水 , 里有大熱 , 而大腑不秘 , 無燥屎可除者 , 滑則裡熱深 , 厥則邪陷極 , 非以白虎滌其極熱 , 則亢甚之陽 , 何由得陰以濟乎 ? 後賢或以黃連解毒湯 , 或以三黃石膏湯皆此意耳 。 健按 : 此注較上條 , 則看滑字太重 , 而看促字太差矣 。 夫滑為陽中之陰 , 滑而厥 , 無逆字 , 其傷於陰者 , 熱尚淺 。 促為陰中之陽 , 促而厥逆 , 傷於陰者 , 其熱已深 。 何前注隨文為可灸以助陽者 , 皆認歇止為陽氣不相續 , 而未悟其熱極傷陰故也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氣主煦之 , 太過為數 ; 血主濡之 , 不及為歇 。 數而歇止 , 遂為促脈 。 此當以白虎退陽益陰 , 則彼可以三黃解毒 , 不為過分矣 。 故曰上條注誤 , 文亦誤也 , 於此可見 。 )
手足厥寒 , 脈細欲絕者 , 當歸四逆湯主之 。 (手足厥寒者 , 陽氣外虛 , 不溫四末 , 脈細欲絕 , 陰血內弱 , 脈行不利 , 與當歸四逆湯助陽生陰 。 健曰 : 觀此 , 則知陰血內弱 , 脈細欲絕 , 可見前之脈促 , 乃熱傷陰血之甚者 , 豈可以火灸 , 而復耗其陰血乎 ? )若其人內有久寒者 , 宜當歸四逆 , 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 。 (茱萸辛熱 , 以散久寒 ; 生薑辛溫 , 以行陽氣 。 亮宸 : 四肢諸陽之本 , 由氣暖暢 , 故肢溫 。 脈者 , 血之府 , 由血盛滿 , 故脈充 。 今手足厥寒 , 陽氣少也 ; 脈細欲絕者 , 血不足也 。 氣血生於脾胃 , 故以大棗 、 甘草益胃以充其源 。 血藏於肝 , 故以當歸 、 芍藥益肝以裕其流 , 桂枝 、 細辛以散寒而達其陽 , 通草以通其秘 , 以無下利 。 而但氣血不足 , 故不用薑 、 附耳 。 加茱萸者 , 辛熱以散寒 , 生薑辛溫以行陽 ; 清酒者 , 取其甘溫而和血 , 又能通陽也 。 )大汗出 , 熱不去 , 內拘急 , 四肢疼 , 又下利 , 厥逆而惡寒者 , 四逆湯主之 。 (大汗出 , 則熱當去 ; 熱反不去者 , 亡陽也 。 內拘急下利者 , 寒甚於里也 。 四肢疼厥逆 , 惡寒者 , 寒甚於表也 。 與四逆湯復陽散寒 。 )大汗 , 若大下利而厥冷者 , 四逆湯主之 。 (大汗若大下利 , 內外雖殊 , 其亡津液 , 損陽氣則一也 。 陽虛陰勝 , 故生厥逆 , 與四逆陽固陰退 。 )
病人手足厥冷 , 脈乍緊者 , 邪結在胸中 。 心下滿而煩 , 飢不能食者 , 病在胸中 , 當須吐之 , 宜瓜蒂散 。 (手足厥冷 , 邪氣內陷也 。 脈緊牢者為實 , 邪氣入腑 , 則脈沉 。 今脈乍緊 , 知邪結在胸為實 , 故心下滿而煩 。 胃中無邪則喜飢 , 以病在胸中 , 雖飢而不能食 , 與瓜蒂散以吐其胸中之邪實 。 )
傷寒厥而心下悸者 , 宜先治水 , 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 ; 不爾 , 水漬入胃 , 必作利也 。 ( 《 要略 》 曰 : 水停心下 , 甚者則悸 。 為水飲內甚 , 先與茯苓甘草湯治其水 , 而後治其厥 ; 若先治厥 , 則水飲浸漬入胃 , 必作下利 。 海藏 : 少陰心悸者 , 四逆不可與也 。 心悸 , 火懼水也 。 惟腎欺心 , 故悸也 , 是足經上手經也 。 若與四逆 , 變生惡候矣 。 故先以茯苓甘草湯去其濕 , 心悸全無 ; 次以四逆溫之 。 若心悸在 , 不可溫 ; 溫之 , 則壞矣 。 仁齋 : 水停心下悸者 , 心屬火而畏水 , 過飲則水氣乘心 , 不安而惕惕動悸也 。 宜茯苓甘草湯主之 , 或五苓散分利亦可 。 )
傷寒六七日 , 大下後 , 寸脈沉而遲 , 手足厥逆 , 下部脈不至 , 咽喉不利 , 唾膿血 , 泄利不止者 , 為難治 。 麻黃升麻湯主之 。 (傷寒六七日 , 邪傳厥陰之時 , 大下之後 , 下焦氣虛 , 陽氣內陷 , 寸脈沉而遲 , 手足厥逆 , 下部脈不至 。 厥陰之脈 , 貫膈 , 上注肺 , 循喉嚨 。 邪在厥陰 , 隨經射肺 , 因亡津液 , 遂成肺痿 , 咽喉不利 , 而吐膿血也 。《 要略 》 曰 : 肺痿之病 , 從何得之 ? 彼快藥下利 , 重亡津液 , 故得之 。 若泄利不止者 , 為表裡大虛 , 故云難治 。 與麻黃升麻湯 , 以調肝肺之氣 。 士材 : 此肝家雷火爍金 , 若泄利不止 , 又絕肺金之源 , 故云難治 。 亮宸 : 此證止言六七日 , 不言表裡 , 意亦如少陰帶表 , 宜以溫藥兼麻黃汗之者 。 今妄為攻下 , 裡氣大虛 , 且所以寸脈沉遲 , 尺脈不至 , 泄利不止 , 手足厥逆 , 見厥陰裡寒之證也 。 然下寒而表仍失汗 , 邪陷於肺 , 鬱而化熱 , 以寒藥治上 , 則甚厥陰之寒 , 故曰難治 。 此方兼寒溫補瀉 , 以失汗而成肺熱 , 非涼不除 , 非汗不散 , 故黃芩 、 石膏 、 知母之寒以清肺熱 , 天冬於清肅之中 , 又兼滋養 , 所以保肺也 。 表邪閉郁 , 用麻黃以開發之 。 妄下 , 則中氣下陷 , 用升麻以升提之 , 而又可以解熱 ; 所謂火鬱發之 , 二麻是也 。 歸 、 芍益厥陰之榮 , 而調其膿血 ; 葳蕤治風熱而榮筋 , 更資潤肺之功 ; 薑 、 桂回厥逆而止泄 , 且藉其溫中之力 ; 苓 、 朮 、 甘草用以補虛 。 由是表氣足 , 肺氣清 , 寒熱去 , 胃和脈生 , 而吐膿血下利之證 , 有不除者哉 ? 此仲景制方之妙秘也 。 觸類而長之 , 可以應無窮之變矣 。 健按 : 此節因大下之後 , 正氣內虛 , 故寸脈沉遲 , 而手足厥逆 。 然邪從內陷 , 熱毒上干 , 致咽喉不利 , 吐膿血 , 而利不止 , 乃上盛下虛明矣 。 盛者邪氣盛 , 虛者正氣奪 , 故為難治 。 亮宸細繹方劑之妙 , 竊以為方劑之亂 , 莫過於此 。 既邪毒結於咽喉 , 則肺胃之熱應清 。 肺胃協熱 , 勢必下利 , 表裡寒熱之藥 , 辛溫酸苦之味 , 混合而施 , 能無偏弊者乎 ? 蓋咽喉不利 , 唾膿血證 , 未嘗有沉遲之脈 , 因其失表誤下故耳 。 欲究其內陷之邪 , 在疏其失表之汗 , 惟升麻葛根湯 , 為太陰陽明解毒之聖藥 , 何必麻黃 、 薑 、 桂 、 歸 、 芍 、 葳蕤等辛溫滋補之劑 , 錯雜其用 。 而欲求中病 , 為可得乎 ? 必非仲景原文 , 明理之士 , 當細審之 。 )
傷寒四五日 , 腹中痛 , 若轉氣下趨少腹者 , 此欲自利也 。 (傷寒四日 , 邪氣傳裡之時 , 腹中痛 , 轉氣下趨少腹者 , 裡虛遇寒 , 寒氣不行 , 欲作自利也 。 )
傷寒本自寒下 , 醫復吐之 , 寒格 , 更逆吐下 ; 若食入口即吐 ,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 。 (傷寒邪自傳表 , 為本自寒下 , 醫反吐之 , 損傷正氣 , 內為格拒 。 經曰 : 格則吐逆 , 食入即吐 , 謂之寒格 , 則重虛而死 , 是更逆吐下也 。 與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以通寒格 。 宇泰 : 按本自寒下 , 恐是本自吐下 , 玩復字 , 可見上寒則吐 , 下寒則利 。 胃寒者 , 不宜吐 , 醫反吐之 , 則傷胃氣 , 遂成寒格 。 下文文氣不貫 , 當有闕文 。 卿子 : 本自寒下 , 如少陽一條 , 邪高痛下 , 所謂邪正分爭 , 蓋本為寒而邪為熱 。《 素問 》 云風寒在下 , 燥熱在上 。 亮宸 : 此治上熱下寒之劑也 。 傷寒本自寒下 , 謂下氣本屬虛寒 , 法當溫下以散上 , 乃妄吐之 , 則表虛矣 。 妄下之 , 則裡虛矣 。 夫里既虛 , 則表熱乘虛 , 入於上焦 , 下寒上熱咽為格拒 , 故吐逆也 。 若更吐且下 , 則愈逆 , 是以飲食入口即吐 。 王太僕曰 : 食入反出 , 是有火也 。 此正下寒格其上熱之證 , 非寒熱並用 , 不能治之 。 故以乾薑 、 人參溫下焦之虛寒 , 以黃連 、 黃芩清上焦之人熱 。 健按 : 寒下二字可疑 , 宇泰謂應是吐下 , 愚以為此倒裝筆也 。 下寒而上無發熱之文 , 故厥陰家病 , 非可吐之證 , 醫誤吐之 , 致寒反逆上 , 格拒而吐下不止 。 法宜溫中 , 以除上逆之寒 , 安其胃氣 , 則邪自退 , 理中湯為主 。 若食入即吐 , 此因吐滑氣逆 , 不肯即降 , 以陳皮 、 半夏 、 竹茹 、 生薑 , 入理中以止之 , 遂可定也 。 未可認為上熱下寒 , 而據前方寒熱並進 , 恐不中病 , 而反害事 。 )
下利 , 有微熱而渴 , 脈弱者 , 令自愈 。 (下利 , 陰寒之候 , 反大熱者逆 。 有微熱而渴 , 裡氣尚溫也 。 經曰 : 諸弱發熱 , 脈弱者 , 陽氣得復也 , 令必自愈 。 )下利 , 脈數 , 有微熱汗出 , 令自愈 ; 設復緊 , 為未解 。 (下利 , 陰病也 ; 脈數 , 陽病也 。 陰病見陽脈者生 , 微熱汗出 , 陽氣得通也 , 利必自愈 。 諸緊為寒 , 設復緊 , 陰氣猶勝 , 故云未解 。 )下利 , 手足厥冷無脈者 , 灸之不溫 , 若脈不還 , 反微喘者 , 死 。 (下利 , 手足厥冷無脈者 , 陰氣獨勝 , 陽氣大虛也 。 灸之 , 陽氣復 , 手足溫而脈還 , 為欲愈 ; 若手足不溫 , 脈不還者 , 陽已絕也 。 反微喘者 , 陽氣脫故死 。 )少陰負趺陽者 , 為順也 。 (少陰腎水 , 趺陽脾土 。 下利 , 為腎邪干脾 , 水不勝土 , 則為微邪 , 故為順也 。 )下利 , 寸脈反浮數 , 尺中自澀者 , 必清膿血 。 (下利者 , 脈當沉而遲 , 反浮數者 , 里有熱也 。 澀為無血 , 尺中自澀者 , 腸胃血散也 , 隨下利 , 必便膿血 。 清 , 與圊同 。《 脈經 》 曰 : 清者 , 厠 也 。 )下利清穀 , 不可攻表 , 汗出必脹滿 。 (下利者 , 脾胃虛也 。 胃為津液之主 , 發汗亡津液 , 則胃氣虛必脹滿 。 觀子 : 汗出解者 , 陽氣還表 , 即從表解也 。 若但清穀者而汗之 , 則脹滿作矣 。 )下利脈沉弦者 , 下重也 ; 脈大者 , 為未止 ; 脈微弱數者 , 為欲自止 , 雖熱不死 。 (沉為在裡 , 弦為拘急 。 裡氣不足 , 是主下重 , 大則病進 。 此利未止 , 脈微弱數者 , 邪氣微 , 而陽氣復為自止 , 雖發熱 , 止由陽勝 , 非大逆也 。 觀子 : 三陰下利之證最多 , 仲景以腹滿吐食 , 自利腹痛者為太陰 ; 自利不渴者為太陰 。 欲吐不吐 , 煩但寐 , 自利而渴 , 引水便白者為少陰 ; 下利不止 , 便膿血為少陰 ; 吐利手足逆冷 , 惡寒蜷臥者為少陰 ; 下利四逆煩躁者為少陰 ; 下利脈微 , 或厥逆無脈 , 乾嘔煩者為少陰 ; 下利清穀 , 厥逆脈微欲絕 , 反外熱格陽為少陰 。 消渴吐蛔 , 疼熱 , 下之 , 利不止者為厥陰 ; 見厥複利者 , 為厥陰 ; 先厥後發熱 , 利應止不止 , 便膿血者為厥陰 ; 大汗大下利 , 而厥冷者為厥陰 ; 大汗後 , 熱不去 , 內拘急 , 四肢疼 , 下利厥逆惡寒者為厥陰 ; 大下後 , 厥逆 , 下部脈不至 , 唾膿血 , 泄利不止者為厥陰 ; 厥而悸 , 水漬下利者為厥陰 。 夫三經之證 , 不為不詳矣 。 然同一下利耳 , 何以有如是殊哉 ? 蓋嘗論脾胃者 , 水穀之市 , 未有太陰病 , 而水穀猶治者也 。 腎者 , 二便之主 , 禁固之司 。 腎病則裡虛氣寒 , 未有陰寒甚 , 而少陰猶能禁固者也 。 肝者 , 疏泄之司 。 或利得厥 , 或由厥致利 , 未有厥而不寒 , 亦未有寒而不利者也 。 是三者均能為利 , 而致利之由實不同 。 謂之太陰者 , 以其脾胃也 ; 謂之少陰者 , 以其寒也 ; 謂之厥陰者 , 以其厥也 。 三經之證雖紛然 , 而其要亦概可識矣 。 乃厥陰篇中 , 復有諸下利條 , 何哉 ? 考下利 , 未有不本於寒熱者也 。 語其熱 , 則有飲水 , 下重譫語 , 燥矢之證 ; 語其寒 , 則有腹脹 , 溫里清穀 , 戴陽之證矣 。 蓋足備前證之缺遺 , 而不名之曰某經 , 其果厥且利之治耶 , 其非厥且利之治耶 ? 大抵傷寒本無定法 , 而陰經之利 , 又居其多 。 凡三經所未盡 , 而可資變通於無窮者 , 則悉出此 。 所以或但言傷寒 , 更不言厥陰病 , 或但言下利 , 並不言傷寒歟 。 )下利 , 脈沉而遲 , 其人面少赤 , 身有微熱 , 下利清穀者 , 必鬱冒 , 汗出而解 , 病人必微厥 。 所以然者 , 其面戴陽 , 下虛故也 。 (下利清穀 , 脈沉而遲 , 里有寒也 ; 面少赤 , 身有微熱 , 表未解也 。 病人微厥 ,《 針經 》 曰下虛則厥 。 表欲解 , 臨汗時 , 以里先虛 , 必鬱冒 , 然後汗出而解也 。 觀子 : 同屬裡寒外熱之證 , 何以此獨汗出而解 ? 蓋鬱冒則陽氣猶得還表 , 故雖清穀於前 , 微厥於後 , 不難痊也 。 )下利脈數而渴者 , 令自愈 ; 設不差 , 必清膿血 , 以有熱故也 。 (經曰 : 脈數不解 , 而下不止 , 必挾熱便膿血也 。 )下利後 , 脈絕 , 手足厥冷 , 晬時脈還 , 手足溫者生 , 脈不還者死 。 (下利後脈絕 , 手足厥冷 , 無陽也 。 晬時 , 周時也 。 周時厥愈 , 脈出 , 為陽氣復則生 ; 若手足不溫 , 脈不還者 , 為陽氣絕 , 則死 。 )傷寒下利 , 日十餘行 , 脈反實者死 。 (下利者 , 脈虛也 。 脈當微弱反實者 , 病勝臟也 , 故死 。《 難經 》 曰 : 脈不應病 , 病不應脈 , 是為死證 。 )
下利清穀 , 裡寒外熱 , 汗出而厥者 , 通脈四逆湯主之 。 (下利清穀 , 為裡寒 ; 身熱不解 , 為外熱 。 汗出 , 陽氣通行於外 , 則不當厥 。 其汗出而厥者 , 陽氣大虛也 , 與通脈四逆湯以固陽氣 。 亮宸 : 此證 , 利與少陰同 , 但多汗出耳 。 汗出者 , 亡陽也 。 厥與逆冷同 , 文義似甚於不溫者 。 蓋冷甚不溫 , 而厥陰深於少陰耳 。 觀子 : 裡寒不減上證 , 而增汗出於厥 , 則亡陽而陰益盛矣 。 主通脈四逆 , 豈非並治其格陽乎 ! 熱利下重者 , 白頭翁湯主之 。 (利則津液少 , 熱則傷氣 , 氣虛下利 , 致後重也 。 與白頭翁湯散熱厚腸 。 )下利腹脹滿 , 身體疼痛者 , 先溫其里 , 乃攻其表 。 溫里 , 四逆湯 ; 攻表 , 桂枝湯 。 (下利腹脹滿者 , 里有虛寒 , 先與四逆湯溫里 。 身疼痛為表未解 , 利止里和 , 與桂枝湯攻表 。 )下利慾飲水者 , 以有熱故也 , 白頭翁湯主之 。 (自利不渴 , 為臟寒 , 與四逆湯溫其臟 。 下利飲水 , 為有熱 , 與白頭翁湯以涼中 。 天益 : 少陰自利而渴 , 下焦虛寒 , 而用四逆湯 , 恐不可以渴不渴分寒熱也 , 當以小便黃白別之耳 。 亮宸 : 下利本屬寒證 , 然有乘下焦 , 腸胃澀 , 故令利而下重 。 下利飲湯則為寒 , 今欲飲水 , 則亦熱也 。 四味皆苦寒之劑 , 裡熱清 , 而利與後重去矣 。 )下利譫語者 , 有燥屎也 , 宜小承氣湯 。 (經曰 : 實則譫語 , 有燥屎 , 為胃實 。 下利為腸虛 , 與小承氣湯以下燥屎 。 亮宸 : 下利原為陰寒 , 今下利而譫語 , 則厥陰化熱 , 入於胃腑 , 故宜下之 , 去其實熱而利自止也 。 又傷寒先熱後必厥 , 厥深者 , 熱亦深 , 厥亦下之 。 仲景雖未明言 , 然必須此湯矣 。 叔微 : 有人病傷寒 , 下利 , 身熱 , 神昏 , 多困 , 譫語不得眠 , 或見下利譫語 , 為陰虛 , 曰 : 此小承氣證 。 眾駭曰 , 下利而服小承氣 , 仲景之法乎 ? 曰 : 仲景之法也 。 仲景云 : 下利而譫語者 , 有燥屎也 。 宜小承氣湯 。《 素問 》 曰 : 微者逆之 , 甚者從之 。 逆者正治 , 從者反治 。 從少從多 , 是其事矣 。 帝曰 : 何為反治 ? 歧伯曰 : 塞因塞用 , 通因通用 。 王冰曰 : 大熱內結 , 注瀉不止 。 熱宜寒涼 , 結復須除 , 以寒下之 , 結散利止 , 則通因通用也 。 正合於此 , 又何疑焉 。 )下利後更煩 , 按之心下濡者 , 為虛煩也 , 宜梔子豉湯 。 (下利後 , 不煩為欲解 , 若更煩而心下堅者 , 恐為谷煩 。 此煩而心下濡 , 是邪熱乘虛 , 客於胸中為虛煩也 。 與梔子豉湯吐之 , 則愈 。 亮宸 : 此利後餘熱劑也 。 下利煩躁 , 厥冷 , 為大寒 , 今曰下利後則利止矣 , 非虛寒之煩 , 乃遺熱於胸中也 。 按之心下濡 , 雖熱而非實熱 , 用此清其虛煩可也 。 )
嘔家有膿血者 , 不可治嘔 , 膿儘自愈 。 (胃脘有癰 , 則嘔而吐膿血 , 不可治嘔 , 得膿盡嘔自愈 。 觀子 : 此癰膿如前所云 , 熱不罷 , 發癰膿之類也 。 嘔則其邪亦外出矣 , 故不治可愈 。 若胃有癰 , 自當急治 , 豈聽其膿盡之能愈乎 。 )嘔而脈弱 , 小便複利 , 身有微熱見厥者 , 難治 。 四逆湯主之 。 (嘔而脈弱 , 邪氣傳裡 , 嘔氣上逆 , 而小便當不利 。 小便複利者 , 裡虛也 。 身有微熱見厥者 , 陰勝陽也 , 為難治 , 與四逆湯溫里助陽 。 亮宸 : 嘔而脈弱 , 見厥 , 雖不下利 , 身微熱 , 將必下利矣 。 故用四逆以溫之 。 觀子 : 按手足自溫者 , 系太陰 , 未至於手足寒冷也 。 少陰篇稱手足寒者二 , 手足厥冷者一 , 手足厥逆者一 , 手足逆冷者一 , 稱四逆者二 , 厥逆者一 , 但稱厥者一 。 厥陰篇稱手足厥冷者六 , 手足厥寒者一 , 手足厥逆者一 。 手足逆冷者一 , 稱四逆厥者一 , 厥逆者二 , 厥冷者一 , 但稱厥者十三 。 夫厥者 , 逆也 , 盡也 。 既以厥名經 , 似諸厥冷厥逆之證 , 皆屬之厥陰一經耳 。 乃四逆不治之證 , 既屬之少陰 , 而白通 、 四逆 、 通脈 , 各治厥之湯 , 亦出於少陰一篇 。 何也 ? 蓋由腎中真陽先虛 , 故陰邪得以勝之 , 而肢體清厥之形作 。 是證雖以厥陰得名 , 而致病實由少陰 , 故其治反詳於少陰也 。 少陰 , 癸也 ; 厥陰 , 乙也 。 乙癸同源 , 水木同治 , 未有肝病 , 而腎不病者 。 故有別證見 , 以厥陰之治治之 。 若但寒而厥者 , 即少陰之治治之 。 而厥陰之病 , 亦不外是也 。 寒厥之治 , 既備於少陰 , 故厥陰之主四逆者 , 雖有三證 , 皆非正厥陰病也 。 然則厥陰 , 雖多於首末諸條之外 , 並不再稱厥陰病者 , 豈非亦具是義歟 。 )乾嘔 , 吐涎沫 , 頭痛者 , 吳茱萸湯主之 。 (乾嘔吐涎沫者 , 裡寒也 。 頭痛者 , 氣上攻也 , 與吳茱萸溫里散寒 。 亮宸 : 嘔吐涎沫者 , 厥陰之寒 , 上干於胃 。 胃冷 , 故所吐皆清涎冷沫 ; 乾嘔者 , 其聲濁而長也 。 三陰不上於頭 , 惟厥陰與督脈會於巔 , 寒氣上衝 , 故頭痛也 。 吳茱萸 、 生薑溫里而止嘔止沫 。 裡寒去而涎濁除 , 則頭痛止矣 。 人參 、 大棗以益胃 , 不使木邪侮所不勝也 。 觀子 : 吐涎沫者 , 厥陰之本證也 。 寒入厥陰 , 而氣內格 , 故乾嘔 。 厥陰寒而無火以安脾胃 , 故涎沫不治 。 厥陰之脈 , 上巔頂 , 邪傷則經氣不利 , 故頭痛 。 吳茱萸善散逆氣 , 祛厥陰本經之寒 , 兼以參 、 薑 、 大棗者 , 脾胃強 , 則肝病不復能移克之也 。 健按 : 嘔而吐涎沫 , 則不當稱乾嘔矣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諸逆衝上皆屬於火 , 諸嘔吐酸皆屬於熱 。 此雖非吐酸 , 然亦同是沖逆 。 但乾嘔者為內火上衝 , 吐涎為脾熱所致 。 但頭痛而無惡寒發熱厥逆 , 的系因嘔火升 , 而為火痛明矣 。 何遽注為寒氣上逆 ? 既列於厥陰篇中 , 須用溫膽湯止嘔吐而平肝火為妥 , 茱萸辛熱參溫補 , 未必無誤 。 )嘔而發熱者 , 小柴胡湯主之 。 ( 《 經 》 曰 : 嘔而發熱 , 小柴胡證具 。 亮宸 : 乾嘔吐涎沫 , 屬厥陰 。 厥陰本無熱 , 今嘔而發熱 , 則臟病還腑 , 而見少陽之證也 。 是宜小柴胡治之 。 觀子 : 肝膽臟腑相連 , 故厥陰而兼發熱 。 健按 : 傳邪臟病 , 而見入腑者多 。 入腑者 , 入陽明胃腑 , 為實邪 , 而屬下證 。 此萬物總歸於土之義 , 未嘗有還腑之證也 。 既厥陰有還少陽之說 , 則少陰有還太陽之表證矣 。 何異與六日厥陰經盡 , 而言七日復傳太陽之謬同也 。 夫此條與上條 , 乃是少陽篇之遺文耳 。 叔和不之細審 , 誤次於此 , 而諸家又不明辨誤注 , 畫蛇添足 , 何以訓後 ? 不得不申明之 , 以俟味道之士參悟而有得焉 。 )
傷寒大吐大下之 , 極虛 , 復極汗出者 , 以其人外氣怫鬱 , 復與之水 , 以發其汗 , 因得噦 。 所以然者 , 胃中寒冷故也 。 (大吐大下 , 胃極虛 , 復極發汗 , 又亡陽氣 。 外邪怫鬱於表 , 則身熱 , 醫與之水 , 以發其汗 , 冒虛得水 , 虛寒相搏 , 而成噦也 。 )傷寒噦而腹滿 , 視其前後 , 知何部不利 , 利之則愈 。 (噦而腹滿 , 氣上而不得下也 。 視其前後 , 何部有不利者 , 即利之 , 以降其氣 。 前部 , 小便也 ; 後部 , 大便也 。《 活人 》: 前證橘皮乾薑湯 、 半夏生薑湯 。 此證前部不利 , 宜豬苓湯 ; 後部不利 , 宜調胃承氣湯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