敘論
龐曰 :《 素問 》 云 : 冬三月是謂閉藏 , 水冰地裂 , 無擾乎陽 。 又云 : 彼春之暖 , 為夏之暑 ; 彼秋之忿 , 為冬之怒 , 是以嚴寒冬令 , 為殺厲之氣也 。 故君子善知攝生 , 當嚴寒之時 , 周密居室而不犯寒毒 , 其有奔馳荷重 , 勞房之人 , 皆辛苦之徒也 。 當陽氣閉藏 , 反擾動之 , 令郁發腠理 , 津液強漬 , 為寒所搏 , 膚腠反密 , 寒毒與榮衛相渾 。 當是之時 , 勇者氣行則已 , 怯者則著而成病矣 。 其即時成病者 , 頭痛身疼 , 肌膚熱而惡寒 , 名曰傷寒 。 其不即時成病 , 則寒毒藏於肌膚之間 , 至春夏陽氣發生 , 則寒毒與陽氣相搏於榮衛之間 , 其患與冬時即病候無異 。 因春溫氣而變 , 名曰溫病也 。 因夏暑氣而變 , 名曰熱病也 。 因八節虛風而變 , 名曰中風也 。 因暑濕而變 , 名曰濕病也 。 因氣運風熱相搏而變 , 名曰風溫也 。 其病本因冬時中寒 , 隨時有變病之形態爾 , 故大醫通謂之傷寒焉 。 其暑病 、 濕溫 、 風溫死生不同 , 形狀各異 , 治別有法 。
龐曰 : 天寒之所折 , 則折陽氣 。 足太陽為諸陽主氣 , 其經夾脊膂 , 貫五臟六腑之腧 , 上入腦 , 故始則太陽受病也 。 以其經貫五臟六腑之腧 , 故病有臟腑傳變之候 。 以其陽經先受病 , 故次第傳入陰經 。 以陽主生 , 故足太陽水傳足陽明土 , 土傳足少陽木 , 為微邪 。 以陰主殺 , 故木傳足太陰土 , 土傳足少陰水 , 水傳足厥陰木 。 至第六七日 , 當傳足厥陰肝 , 木必移氣克於脾土 , 脾再受賊邪 , 則五臟六腑皆危殆矣 。 榮衛不通 , 耳聾囊縮 , 不知人則死 , 速用承氣湯下之 , (方在可下證中 。 )則可保五死一生 。 勿從容拯溺 , 病人水漿不入 , 湯液不下 , 無可奈何也 。《 素問 》 云 : 脾熱病則五臟危 。 又云 : 土敗木賊則死 。 若第六七日傳厥陰 , 脈得微緩 、 微浮 , 其證寒熱似瘧 , 此為必愈 , 宜桂枝麻黃各半湯和之 。 (方在可汗證中 。 )微緩 、 微浮為脾胃脈也 , 故知脾氣全不再受克 , 邪無所容 , 否極泰來 , 榮衛將復 , 水升火降 , 則寒熱作而大汗解矣 。 人將大汗必冒昧者 , 若久旱天將時雨 , 六合皆至昏昧 。 雨降之後 , 草木皆蘇 , 庶物明淨 ,《 玉冊 》 所謂換陽之吉證也 。
王叔和云 : 土地溫涼 , 高下不同 , 物性剛柔 , 餐居亦異 。 是以黃帝興四方之問 , 歧伯立四治之能 , 以訓後賢 , 開其未悟 。 臨病之工 , 宜兩審之 。
龐曰 : 叔和非醫之圓機 , 孰能臻此也 。 如桂枝湯自西北二方居人 , 四時行之 , 無不應驗 。 自江淮間地偏暖處 , 唯冬及春可行之 。 自春末及夏至以前 , 桂枝 、 麻黃 、 青龍內宜黃芩也 。 自夏至以後 , 桂枝內又須隨證增知母 、 大青 、 石膏 、 升麻輩取汗也 。 若時行寒疫及病人素虛寒者 , 正用古方 , 不在加減矣 。 夏至以後 , 雖宜白虎 , 詳白虎湯自非新中暍而變暑病所宜 , 乃汗後解表藥耳 , 以白虎未能驅逐表邪故也 。 或有冬及始春寒甚之時 , 人患斯疾 , 因汗下偶變狂躁不解 , 須當作內熱治之 , 不拘於時令也 。 南方無霜雪之地 , 不因寒氣中人 , 地氣不藏 , 蟲類泄毒 , 嵐瘴間作 , 不在此法 , 治別有方也 。 又一州之內 , 有山居者為居積陰之所 , 盛夏冰雪 , 其氣寒 , 腠理閉 , 難傷於邪 , 其人壽 , 其有病者多中風中寒之疾也 。 有平居者為居積陽之所 , 嚴冬生草 , 其氣溫 , 腠理疏 , 易傷於邪 , 其人夭 , 其有病者多中濕中暑之疾也 。 凡人稟氣各有盛衰 , 宿病各有寒熱 。 因傷寒蒸起宿疾 , 更不在感異氣而變者 。 假令素有寒者 , 多變陽虛陰盛之疾 , 或變陰毒也 。 素有熱者 , 多變陽盛陰虛之疾 , 或變陽毒也 。
龐曰 : 四時之中 , 有寒暑燥濕風火相搏 , 喜變諸疾 , 須預察之 。 其飲食五味禽魚蟲菜果實之屬 , 性偏有嗜者 ; 或金石草木藥素嘗有餌者 ; 人五臟有大小 、 高下 、 堅脆 、 端正偏傾 , 六腑亦有大小 、 長短 、 厚薄 、 緩急 , 令人終身長有一病者 。 貴者後賤 , 富者乍貧 , 有常貴 , 有常富 , 有暴富 , 有暴貧 , 有暴樂 , 有暴苦 , 有始樂後苦 , 有離絕蘊結 , 憂恐喜怒者 。 夫常貴後賤 , 名曰脫營 ; 常富後貧 , 名曰失精 。 暴樂暴苦 , 始樂後苦 , 精竭體沮 , 脫勢侯王 , 精神內傷 , 情慕尊貴 , 妄為喪志 。 始富後貧 , 焦皮攣筋 , 常富惡勞 , 驕墮精消 。 離間親愛者魂遊絕 , 所懷者意喪 , 所慮者神勞 , 結怨恨者志苦 , 憂愁者閉塞而不行 , 盛怒者迷惑而不治 , 恐懼者蕩憚而不收 , 喜樂者撣散而不藏 , 此皆非外邪所中而得之於內也 。 良工必預審問其由 , 先知臟腑經絡受病之所 , 可舉萬全 。 粗工不思曉 , 令五臟六腑血氣離守 , 迨至不救 , 又何言哉 。
龐曰 : 陰陽虛盛者 , 非謂分尺寸也 。 榮衛者 , 表陽也 。 腸胃者 , 里陰也 。 寒毒爭於榮衛之中 , 必發熱惡寒 , 尺寸俱浮大 , 內必不甚躁 。 設有微煩 , 其人飲食欲溫而惡冷 , 謂陽虛陰盛也 , 可汗之則愈 , 若誤下則死也 。 若寒毒相搏於榮衛之內 , 而陽盛陰衰 , 極陰變陽 , 寒盛生熱 , 熱氣盛而入里 , 熱毒居腸胃之中 , 水液為之乾涸 , 燥糞結聚 。 其人外不惡寒 , 必蒸蒸發熱而躁 , 甚則譫語 。 其脈浮滑而數 , 或洪實 , 或汗後脈雖遲 , 按之有力 , 外證已不惡寒 , 腹滿而喘 , 此皆為陽盛陰虛 , 當下之則愈 , 若誤汗則死也 。 仲景載三等陽明 , 是陽盛陰虛證矣 。 調經論云 : 陽虛則外寒 , 陰虛則內熱 , 陽盛則外熱 , 陰盛則內寒 , 以此別之 。 若陰獨盛而陽氣暴絕 , 必四肢逆冷 , 臍築腠痛 , 身疼如被杖 , 面青 , 或吐 , 或利 , 脈細欲絕 , 名曰陰毒也 。 須急灸臍下 , 服以辛熱之藥 , 令陽氣復生 , 濈然汗出而解 。 若陽獨盛而陰氣暴絕 , 必發躁 , 狂走妄言 , 面赤咽痛 , 身斑斑如錦文 。 或下利赤黃 , 脈洪實或滑促 , 名曰陽毒也 。 宜用針泄熱 , 服以苦酢之藥 , 令陰氣復生 , 濈然汗出而解也 。
龐曰 : 夫邪逆陰陽之氣 , 非汗不能全其天真 。《 素問 》 云 : 辛甘發散為陽 , 謂桂枝 、 甘草 、 細辛 、 薑棗 、 附子之類 , 能復陽氣也 。 酸苦湧泄為陰 , 謂苦參 、 大青 、 葶藶 、 苦酒 、 艾之類 , 能復陰氣也 。 酸苦之藥 , 既折熱復陰亦當小汗而後利者 。 經云 : 身汗得而後利 , 則實者可活是也 。
華佗治法云 : 傷寒病起自風寒入於腠理 , 與精氣分爭 , 榮衛痞膈 , 周行不通 。 病一日至二日 , 氣在孔竅皮膚之間 , 故病者頭痛惡寒 , 身熱 , 腰背強重 , 此邪氣在表 , 隨證發汗則愈 。
龐曰 : 凡發汗 , 須如常覆腰以上 , 厚衣覆腰以下 , 以腰足難取汗故也 。 半身無汗 , 病終不解 。 凡發汗後 , 病證仍存 , 於三日內 , 可二三發汗 , 令腰腳周遍為度 。 若病不解 , 便可下之 。 設令下後不解 , 表裡邪亦衰矣 , 足觀脈證調治 , 七日內可期正汗為善也 。 發汗後不可再行汗者 , 始發熱惡寒 , 今不惡寒 , 但倍發熱而躁 ; 始脈浮大 , 今洪實 , 或沉細數 ; 始惺靜 , 今狂語 ; 此胃實陽盛 , 再行汗藥即死 , 須當下之 。 有人始得病變陽盛之證 , 須便下之 , 不可拘日子深淺次第也 。 病三日以上 , 氣浮上部 , 填塞胸膈 , 故頭痛胸中滿 , 或多痰涎 , 當吐之則愈 。
龐曰 : 若虛損及新產人不能吐者 , 可服枳實散 。 (枳實細末 , 米飲調二錢 , 日可三四服 。 )若有虛寒 , 手足冷及脈微弱者 , 枳實二兩加桂枝一兩 , 同末之 , 如前服 。
病五六日以上 , 氣結在臟腑 , 故腹滿身重 , 骨節煩疼 , 當下則愈 。 若小便少 , 手足心並腋下不滋潤 , 尚未可攻之 , 當消息其候 , 不可亂投湯藥 , 虛其胃氣也 。 (以上解華佗治法 。 )
太陽證
尺寸俱浮者 , 太陽受病也 。 當一二日發 , 以其脈上連風府 , 故頭項痛而腰脊強 。 (此是太陽膀胱經 , 屬水 ,《 病源 》 云 : 小腸者 , 非也 。 )
太陽病 , 發熱 , 汗出 , 惡風 , 其脈緩者 , 名為中風 。 太陽病 , 或已發熱 , 未發熱 , 必惡寒 , 體痛 , 脈陰陽俱緊者 , 名為傷寒 。
傷寒一日 , 太陽受之 , 脈若靜者 , 為不傳 ; 頗欲吐 , 若煩躁 , 脈數急者 , 為傳也 。
傷寒二三日 , 陽明少陽證不見者 , 為不傳也 。 病發熱而惡寒 , 邪發於陽也 ; 不熱而惡寒者 , 邪發於陰也 。 發於陽者 , 七日愈 ; 發於陰者 , 六日愈 , 陽數七 , 陰數六故也 。 (發於陽者 , 隨證用汗藥攻其外 ; 發於陰者 , 用四逆輩溫其內 。 )
太陽病 , 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 , 其經竟故也 。 若欲作再經者 , 針足陽明 , 使經不傳 。 (補足陽明土 , 三里穴也 。 )
風者 , 解表而不了了者 , 十二日愈 。 ( 《 方言 》 曰 : 南楚疾愈或謂之瘥 , 或謂之了 。 )
太陽病 , 初服桂枝湯 , 反煩不解 , 先刺風池 、 風府 , 卻與桂枝湯則愈 。
太陽病 , 自汗 , 四肢難以屈伸 , 若小便難者 , 可與陽旦湯內加附子一枚 , 炮 , 去皮尖 , 八破 , 同煎服之 。 (陽旦即桂枝湯異名 。 )若小便數者 , 慎不可行此湯 , 宜用芍藥甘草湯 。 若誤行桂枝附子湯攻表 , 則咽乾 、 煩躁 、 厥逆 、 嘔吐者 , 作甘草乾薑湯與之 , 以復陽氣 ; 若厥愈足溫 , 更與芍藥甘草湯 , 其腳即伸 ; 若胃氣不和 , 譫語者 , 少與調胃承氣湯 , 微溏則譫語止 。
芍藥甘草湯 主脈浮而自汗 , 小便數 , 寸口脈浮大 。 浮為風 , 大為虛 , 風則生微熱 , 虛則兩脛攣 。 小便數 , 仍汗出 , 為津液少 , 不可誤用桂枝湯 , 宜補虛退熱 , 通治誤服湯後病證仍存者 。 (按古之三兩 , 准今之一兩 。 古之三升 , 今之一升 。 若以古方裁剪 , 以合今升秤 , 則銖兩升合之分毫難以從俗 。 莫若以古今升秤均等 , 而減半為一劑 , 稍增其枚粒 , 乃便於俗爾 。 且仲景方云 , 一劑盡 , 病證猶在者 , 更作減半之劑 , 此古方一劑又加其半 , 庶可防病未盡而服之也 。 有不禁大湯劑者 , 再減半亦得 。《 肘後 》 所謂或以一分為兩 , 或以二銖為兩 , 以盞當升可也 。 貧家難辦 , 或臨時抄撮皆可 。 粗末每抄五錢 , 水二平盞 , 煎八分服之 。 有薑棗者 , 每服入姜三片 , 棗三枚 , 一日三服 , 未中病可六七服也 。 有不可作煮散者 , 是病勢大 , 宜依古方行之 。 凡湯一劑 , 有附子一枚 , 增半之劑 , 合用附子一枚半 。 古方不析枚者 , 是枚力要完也 。 半兩以上大附子 , 可當一枚半 ; 四錢以上者 , 可用一枚為準 。 枚傷多不妨 , 仲景云強人可加附子成一枚是也 。 )
芍藥 甘草(各一兩半)
細銼 , 水一升半 , 煎七合半 , 去滓 , 溫溫分再服 。
甘草乾薑湯
甘草(二兩) 乾薑(一兩)
煎如前方 。
調胃承氣湯
大黃(一兩) 甘草(半兩) 芒硝(一大合)
細銼 , 水一升 , 煎上二味至五合 , 去滓 , 下芒硝烊化 , 暖服一盞 , 微溏為度 。 如難利者 , 再與一劑 。
太陽病汗證 , 反下之 , 遂利不止 , 脈促 , 表未解也 ; 喘而汗出者 , 葛根黃芩湯 主之 。
黃芩(三錢) 黃連(三兩) 甘草(半兩) 乾葛(二兩)
細銼 , 水一升半 , 煎七合半 , 去滓 , 溫飲一盞 , 日三服 。
陽明證
尺寸俱長者 , 陽明受病也 。 當二三日發 , 以其脈夾鼻 , 絡於目 , 故身熱 , 目痛鼻乾 , 不得臥 。 (此證惡寒可發汗 , 若惡寒罷 , 反自汗惡熱者 , 為胃家實 , 屬正陽明 , 宜調胃承氣湯 , 方在太陽證下 。 )
龐曰 : 有三陽陽明者 , 其太陽陽明 , 本太陽病 , 若發汗 , 若下 , 若利小便 , 此亡津液 , 胃中乾燥 , 因轉屬陽明也 ; 少陽陽明者 , 本傳到少陽 , 因發汗 , 利小便已 , 胃中燥 , 大便難也 ; 正陽陽明者 , 病人本風盛氣實 , 津液消鑠 , 或始惡寒 , 汗出多 , 寒罷而反發熱 , 或始得病便發熱狂言也 。
凡陽明證俱宜下 , 唯中寒惡寒為病在經 , 與太陽合病屬表 , 可發其汗 。
二陽合病 , 脈必浮大而長 , 外證必頭痛腰疼 , 肌熱目疼鼻乾也 。 浮大者 , 太陽受病也 ; 長者 , 陽明也 。 頭腰太陽也 , 肌目鼻陽明也 。
二陽並病 , 太陽證罷 , 但發潮熱 , 手足漐漐汗出 , 大便難而譫語者 , 大承氣湯下之則愈 。 (方在可下證中 。 )
二陽並病 , 太陽初得時 , 發其汗 , 汗先出復不徹 , 因轉屬陽明 , 自微汗不惡寒 。 若太陽證不罷 , 不可下 , 下之為逆 , 如此者可小發其汗 。 設面色正赤者 , 陽氣怫鬱在表 , 當解之蒸之 。 若汗出不徹 , 當短息 , 不足言 , 陽氣怫鬱不得越 , 當汗出而不汗 , 其人短氣但坐 , 以汗出不徹故也 , 宜麻黃湯更發其汗即愈 。 何以知其汗不徹 , 其脈澀故知也 。 (方在可汗證中 。 古本字多差誤 , 以從來所見病人證候中 , 符合如此 , 故改正 。 )陽明病 , 能食為中風 , 不能食為中寒 。
陽明病中寒 , 脈浮無汗 , 其人必喘 , 發汗則愈 , 宜麻黃湯 。 (方在可汗證中 。 )
陽明病 , 脈遲 , 汗出多 , 微惡寒者 , 表未解 , 發汗則愈 , 宜桂枝湯 。 (方在可汗證中 。 )若不惡寒 , 為外欲解 , 手足濈然汗出者 , 大便已硬 , 宜大承氣湯 。 (方在可下證中 。 )
陽明病有不可攻者 , 謂陽明病 , 心下硬滿者 , 不可攻 , 攻之利不止者死 , 利止者愈 。
陽明病 , 或發汗 , 或自汗 , 大便雖硬 , 小便少者 , 未可攻 , 津液恐還入胃 , 必先硬後溏也 。 小便自如 , 乃可攻之 。
陽明中風 , 口苦咽乾 , 腹滿微喘 , 發熱惡寒 , 其脈浮緊 。 若下之 , 則腹滿小便難也 。 (此證必無汗 , 與後證相似 , 且惡寒無汗為異 , 以咽乾腹滿 , 亦不宜正與汗藥 , 別與消詳也 。 )
陽明病 , 脈浮而緊 , 咽乾口苦 , 腹滿而喘 , 發熱汗出 , 不惡寒而反惡熱 , 身重 。 若發汗則煩躁憒憒 , 反譫語 ; 若加溫針 , 必怵惕煩躁不得眠 ; 若下則胃中空虛 , 客氣動膈 , 心中懊憹 , 苔生舌上者 , 梔子香豉湯 主之 。
肥梔子(十枚) 香豉(二合)
水二升 , 煮梔子減半 , 下豉再煮八合 , 去滓 , 溫服一盞 。 得快吐者 , 止後服 。
脈浮緊 , 必無汗 , 而反有汗 , 咽燥 , 腹滿 , 惡熱 , 法當下之 ; 而又脈浮緊 , 不當下 , 此恐變風溫 , 宜細詳 。
陽明病 , 口鼻燥 , 但漱水而不欲咽者 , 必衄 。
少陽證
尺寸俱弦者 , 少陽受病也 。 當二三日發 , 以其脈上循脅 , 絡於耳 , 故胸脅痛而耳聾 。 (足少陽膽屬木 , 弦者 , 細長如琴絃狀 。 仲景云 : 脈浮而緊曰弦 。 非謂此弦脈也 , 凡傷寒脈浮緊相載 , 皆屬弦之類也 。 有屬太陽 , 有屬陽明者 。 少陽正得弦脈 , 體是小弦長大脈也 , 多宜和表 , 鮮有汗證 。 )
少陽之證 , 口苦 , 咽乾 , 目眩也 。
此三陽經皆病 , 未入於臟 , 可汗而解 。 (仲景少陽證 , 唯小柴胡乃和表藥耳 。 )
弦細 , 頭痛發熱 , 屬少陽 , 宜小柴胡湯 。 不可發汗 , 發汗則譫語 , 此屬胃 , 胃和則愈 ; 不和則煩而躁 , 宜調胃承氣湯 。 此屬少陽 、 陽明證也 。 (方在太陽證中 。 )
本太陽病不解 , 轉入少陽者 , 脅下硬滿 , 乾嘔不能食 , 往來寒熱 , 尚未可吐下 , 脈緊者 , 小柴胡湯主之 。 (少加牡蠣 。 )
若已吐下 , 發汗 , 溫針 , 譫語 , 小柴胡湯證罷 , 此為壞病 , 知犯何逆 , 以法治之 。 (知犯何逆者 , 犯四種溫病 , 壞候也 。 )
少陽中風 , 兩耳微聞 , 目赤 , 胸中滿而煩 , 不可吐下 , 吐下則驚悸 , 小柴胡湯主之 。 (方在和表證中 。 )
三陽合病 , 脈浮大 , 上關上 , 但欲眠睡 , 合目則汗 。 (不言弦者 , 隱於長大也 。 )
三陽合病 , 面垢譫語 , 腹滿身重 , 不能轉側 , 遺尿 。 發汗則譫語 , 下之則額上生汗 , 手足逆冷 。 若自汗者 , 宜白虎湯 。 (方在厥陰證中 。 )
傷寒四五日 , 或六七日 , 無大熱 , 其人躁悶 , 此為陽去入陰也 。
傷寒三日 , 三陽為盡 , 三陰當受邪 , 其人反能食而不嘔 , 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。 (病到陰必吐利 。 )
傷寒三日 , 少陽脈小者 , 欲愈也 。 (小而平勻者也 。 )
太陰證
尺寸俱沉細者 , 太陰受病也 。 當四五日發 , 其經布胃中 , 絡於嗌 , 故腹滿而嗌乾 , 宜大承氣湯下之 。 (方在可下證中 。 )
太陰之為病 , 腹滿而吐 , 食不下 , 自利益甚 , 時腹自痛 , 若下之 , 必胸下結硬 。 自利不渴者 , 屬太陰 , 其臟有寒故也 。 (當溫之 , 以四逆輩 。 )
傷寒三日 , 太陽脈弱 , 至四日 , 太陰脈大 。 (脈大而胸滿多痰者 , 宜吐之 ; 無此證者 , 宜汗之 。 )傷寒脈浮緩 , (亦大之類 。 )手足自溫者 , 系在太陰 , 小便不利者 , 必發黃 ; (五苓散加茵陳主之 。 )若小便自利者 , 不能發黃 , 至七八日 , 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 , 必自止 , 以脾家實 , 腐穢當去故也 , 橘皮湯主之 。
五苓茵陳湯
以茵陳濃煎 , 湯調五苓散二錢服之 , 日三四 , 黃從小便下 , 以小便清為度 。
橘皮湯
橘皮(一兩) 生薑(二兩)
細銼 , 水一升半 , 煎七合去滓 , 分二服 , 稍熱呷 , 未瘥再作服 。
本太陽病 , 醫反下之 , 因爾腹滿時痛者 , 屬太陰也 , 桂枝芍藥湯 主之 。
桂枝(一兩半) 芍藥(三兩) 甘草(一兩) 大棗(六枚) 生薑(一兩半)
㕮咀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半 , 去滓 , 每溫一盞 , 日三服 。 (注云 : 小建中湯不用飴糖 , 故芍藥為君 , 止痛複利邪故也 。 )
少陰證
尺寸俱沉者 , 少陰受病也 。 當五六日發 , 以其經貫腎 , 絡於肺 , 系舌本 , 故口燥舌乾而渴 , 大承氣湯下之 。 (方在可下證中 。 )
少陰之為病 , 脈微細 , 欲寐也 。
少陰中風 , 陽微陰浮 , 為欲愈也 。
凡少陰病四逆者 , 宜溫之 。
少陰病 , 始得之 , 反發熱 , 脈沉者 , 麻黃細辛附子湯 主之 。
麻黃(二兩) 細辛(二兩) 附子(一枚)
㕮咀 , 以水三升 , 先煮麻黃十數沸 , 去上沫 , 內諸藥 , 煮取一升 , 去滓 。 每溫一盞 , 日三服 。
少陰病 , 得之二三日 , 麻黃附子甘草湯 微汗 , 以二三日無陽證 , 故微發汗也 。 (謂初得病二三日 , 常見少陰證 , 無陽者 , 鬚髮小汗也 。 )
麻黃(二兩) 甘草(二兩) 附子(一枚)
㕮咀 , 以水三升 , 先煮麻黃十數沸 , 去上沫 , 內諸藥 , 煮取一升半 , 去滓 , 每溫一盞 , 日三服 。
龐曰 : 少陰病脈沉 , 不知何沉也 , 且沉緊發汗則動經 , 沉數為病在裡 , 不可發汗 。 詳此脈或沉而濡 , 或沉而微 , 是表中寒而里不消 , 脈應里而發熱在表 , 故以小辛之藥 , 溫散而微微取汗也 。
少陰病 , 吐利 , 手足不逆冷 , 發熱者不死 ; 脈不至者 , 灸少陰七壯 。 (太谿穴在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中 。 言發熱者 , 謂其身發熱也 。 )
少陰病 , 吐利 , 煩躁四逆者 , 死 。 (煩躁者 , 內煩躁也 。 與茱萸湯證 , 宜細審其生死也 。 )
少陰病 , 惡寒而倦(居員切 。 )時時自煩 , 不欲厚衣 , 宜大柴胡湯 。 (方在可下證中 。 )
少陰病四逆 , 惡寒而自倦 , 脈不至而吐利 , 煩躁者 , 死 。 (重詳定此 。 )
少陰病下利 , 利止而眩 , 時自冒者 , 死 。 (此合是少陽冒昧汗濈出 , 脈勻小浮者生 。 少陰無眩冒之證 。 )
少陰病六七日 , 息高者 , 死 。
少陰病 , 脈微細沉 , 但欲臥 , 汗出不煩 , 自欲吐 , 至五六日自利 , 復煩躁 , 不得臥寐者 , 死 。
少陰病 , 得之二三日以上 , 心中煩 , 不得臥者 , 黃連阿膠湯 主之 。
黃連(一兩) 黃芩(一分) 芍藥(一分) 雞子黃(半枚) 阿膠(炙 , 三分 , 為末)
以水二升 , 先煮三物 , 取一升 , 去滓 , 內阿膠烊盡 , 小冷 , 內雞子黃 , 攪令相得 , 溫溫一盞 , 日三四服 。
少陰病 , 下利清水 , 色純清 , 心下必痛 , 口乾燥者 , 大承氣湯下之 。 (方在可下證中 。 )
少陰病 , 吐利 , 手足厥冷 , 煩躁欲死者 , 茱萸湯 主之 。
茱萸(一兩半 , 湯洗三遍) 人參(三分) 生薑(一兩半) 大棗(三個)
以水三升半 , 煮取一升半 , 去滓 。 每溫一盞 , 日三服 。
少陰病 , 咽痛者 , 桔梗甘草湯 主之 。
桔梗(半兩) 甘草(一兩)
細銼 , 水一升 , 煎半升 , 去滓 , 作三服 , 細呷之 。
又 半夏散 亦主之 。
半夏(湯洗七遍) 桂枝(去皮) 甘草(炙)
上各等分 , 各別搗篩已 , 合治之 。 每服三錢 , 水一盞半 , 煎至八分 , 溫冷少少咽之 。
少陰病 , 下利清穀 , 裡寒外熱 , 手足厥逆 , 脈微欲絕 , 身反不惡寒 , 其人面赤 , 或腹痛 , 或乾嘔 , 或咽痛 , 或利止脈不出者 , 通脈四逆湯 主之 。
甘草(一兩) 附子(大者半個 , 強人加半個 。 ) 乾薑(三分 , 強人加一兩半)
細銼 , 水三升 , 煎至一升 , 去滓 , 每溫服一盞 , 日三四服 。 未瘥 , 急更作一劑 , 不可作煮散 。 其脈續續出者愈 , 暴出者死 。 面赤者 , 加連須蔥四莖 , 去青 ; 腹痛 , 去蔥加芍藥一兩 ; 嘔者加生薑一兩 ; 咽痛者去芍藥加桔梗半兩 ; 利止脈不出者 , 去桔梗加人參半兩 。 病與方皆相應者 , 乃與服之 。
少陰病 , 下利六七日 , 咳而嘔渴 , 心煩不得眠者 , 宜 豬苓湯 。
豬苓 茯苓 澤瀉 滑石 阿膠(各半兩)
㕮咀 , 以水二升 , 先煮四物取一升 , 去滓 , 內阿膠末烊盡 , 每溫一盞服 。
少陰病 , 下利咽痛 , 胸滿心煩 , 豬膚湯 主之 。
豬膚(半斤)
以水五升 , 煮取二升半 , 去滓 , 加白蜜半升 , 白粉二合半 , 熬香和令相得 , 每溫服一盞 , 日三四服 。
少陰病 , 四逆 , 其人或咳 , 或悸 , 或小便不利 , 或腹中痛 , 或泄利下重者 , 四逆散 主之 。
甘草 枳實 柴胡 芍藥(各五分)
搗篩為細末 , 白飲和服方寸匕 , 日三服 。 咳者加五味子 、 乾薑(炮) , 各二分半 , 並主下利 ; 悸者 , 加桂二分半 ; 小便不利者 , 加赤茯苓二分半 ; 腹痛者 , 加附子一個 , 炮 , 去皮臍 ; 泄利下重者 , 先以水三升 , 薤白一升半 , 煮取二升 , 去滓 , 以散方寸匕 , 用薤白湯一盞 , 煎八分 , 日三四服 。
厥陰證
尺寸俱微者 , 厥陰受病也 。 當六七日發 , 以其脈循陰而絡於肝 , 故煩滿而囊縮 。 (微緩者 , 囊必不縮 。 若外證發熱 , 惡寒似瘧 , 為欲愈候 , 宜桂枝麻黃各半湯也 。 若尺寸俱沉短者 , 囊必縮 , 宜承氣湯下之 , 方在可下證中 。 )
厥陰之為病 , 消渴 , 氣上衝心 , 心中痛熱 , 飢而不欲食 , 食則吐蛔 , 下之利不止 , 烏梅丸主之 。
傷寒 , 脈微而厥 , 至七八日膚冷 , 其人躁無暫安者 , 此臟厥 , 非蛔厥也 。 蛔厥者 , 其人當吐蛔 , 令病者靜而復煩也 , 此臟寒 。 蛔上入其膈 , 故煩 , 須臾復止 。 得食而嘔又煩者 , 蛔聞食臭即出 , 其人常自吐蛔 。 蛔厥者 , 烏梅丸 主之 。 又治久痢 。 (臟厥宜四逆輩 , 極冷服之 。 )
烏梅(一百五十個) 乾薑(五兩) 黃連(八兩) 當歸(二兩) 川椒 桂枝 附子 人參 黃柏 細辛(各三兩)
異搗篩 , 合治之 。 以苦酒浸烏梅一宿 , 去核 , 蒸之二斗米下 , 飯熟搗成泥 , 和藥令相得 , 內臼中 , 與蜜再杵二千下 , 丸如梧桐子大 , 先食飲服十丸 , 日三服 。 稍加至二十丸 , 禁生冷 、 滑臭食物等 。
厥陰中風 , 脈微浮者為欲愈 , 不浮者為未愈 。
脈遲 , 反以黃芩湯得徹其熱 , 腹中應冷 , 當不得食 , 今反能食 , 此為除中 , 必死 。
先厥後發熱 , 下利必自止 , 而反汗出咽痛者 , 其喉為痹 ; 發熱無汗 , 其利自止 , 若不止 , 必便膿血者 , 其喉不痹 。
龐曰 : 熱少厥微 , 指頭寒 , 嘿嘿不欲食 , 煩躁數日 , 小便自如 , 此熱除也 。 宜乾薑甘草湯 。 (方在太陽證中 。 )
龐曰 : 手足逆冷 , 皆屬厥陰 , 不可下 , 亦不可汗 。 有須下證者 , 謂手足雖逆冷 , 或有溫時 , 手足雖逆冷而手足掌心必暖 , 非正厥也 , 故可消息汗下也 。
傷寒一二日 , 至四五日 , 厥者必發熱 , 前發厥者 , 後必發熱 , 厥甚熱亦甚 , 厥微熱亦微 。 厥不過五日 , 六日不厥者必愈 。 若六日厥者 , 必發熱愈甚 , 仍下利也 。
龐曰 : 寒熱而厥 , 面色不澤 , 冒昧者 , 當用綿衣包手足 , 令溫暖 , 必大汗而解也 。 有不因大汗下 , 而兩手忽無脈 , 謂之雙伏 ; 或一手無脈 , 謂之單伏 。 或利止 , 如此必有正汗 , 急用四逆輩溫之 , 時有汗便安 。 脈終不出者 , 死 。
下利 , 先厥後發熱 , 利必自止 。 不爾 , 咽中痛 , 或喉痹 ; 若便膿血者 , 其喉不痹 。
厥而下利者 , 當不能食 ; 反能食者 , 為除中 , 必死 。 能食反發熱 , 脈數者 , 必發癰膿 ; 厥而嘔 , 胸脅煩滿 , 後必便膿血 。
病者手足冷 , 小腹按之痛 , 此結冷在膀胱關元也 。 (當關元灸之 。 )發熱下利 , 厥逆 , 躁不得臥者 , 死 。
病人手足厥冷 , 脈乍緊者 , 邪結在胃中 , 心下滿而煩 , 不能飲食者 , 病在胸中 , 當吐之 , 宜 瓜蒂散 。 凡病可吐者皆宜此方 。
瓜蒂 赤小豆(等分)
細末 , 別以香豉一合 , 熱湯三盞 , 煮作稀糜 , 去滓 。 取汁和散一錢 , 溫溫頓服 。 不吐者 , 少少加藥再服 , 得吐快乃止 。 諸亡血虛家 , 不可與服 。 (有用丁香者吐之 , 多霍燥人 。 )
傷寒厥而心下悸 , 宜先治水 , 當服茯苓甘草湯 , 次治其厥 , 不爾 , 水漬入胃 , 必作利也 。 茯苓甘草湯
茯苓 桂(各一兩) 生薑(一兩半) 甘草(半兩)
細銼 , 水二升 , 煎一升 , 溫飲一盞 , 悸止為度 。
傷寒六七日 , 大下後 , 寸脈沉而遲 , 手足厥逆 , 下部脈不至 , 咽喉不利 , 唾膿血 , 泄利不止者 , 為難治 , 宜 麻黃升麻湯 。 (有不因下而自利加衄血者 , 亦宜此方 。 )
麻黃(一兩) 升麻 當歸(各半兩) 知母 黃芩 葳蕤(各三錢) 芍藥 天門冬 桂枝 茯苓 甘草 石膏 白朮 乾薑(各一錢半)
細銼 , 水二升半 , 先煮麻黃一二沸 , 去沫 , 內諸藥 , 煮一升二合 , 去滓 , 溫服一盞 , 如人行七八里久 , 進一服 , 以汗出即住服 。
本自寒 , 醫復吐下之 , 寒格愈逆 , 食入口即吐 , 宜 乾薑黃芩湯 。
乾薑 黃芩 黃連 人參(各一兩半)
細銼 , 水三升 , 煮取一升半 , 去滓 。 溫服一盞 。
下利 , 微熱而渴 , 脈弱者自愈 。 脈數汗出亦然 , 緊為未解 , 發熱而厥 , 七日下利 , 為難治 。
凡厥 , 通用四逆湯 , 方在四逆證中 。 謂其脈浮遲 , 或微 , 或細 , 或沉 , 皆屬裡有寒也 。
厥而脈滑者 , 為里有熱 , 白虎湯 主之 。
知母 石膏(八兩) 甘草(半兩) 粳米(三合)
以水五升 , 煮米熟湯成 , 去滓 。 溫服一盞 , 日三服 , 有渴加人參半兩 。
龐曰 : 三陽皆有合病 。 凡合病者 , 有十四證 , 唯三陰無合病 。
兩感證
龐曰 :《 素問 》 載兩感於寒 , 其脈應與其病形者 , 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 , 頭痛 , 口乾而煩滿 ; 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 , 腹滿身熱 , 不欲食 , 譫語 ; 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 , 則耳聾囊縮而厥 , 水漿不入口 , 不知人 , 六日死 。 言其六日死者 , 是臟腑榮衛或有所通行 , 故四日少陰與太陽俱病 , 五日太陰與陽明俱病 , 六日厥陰與少陽俱病 , 是重傳得六日死矣 。 其有三日死者 ,《 素問 》 謂陽明為五臟十二經脈之長 , 其邪氣盛 , 故不知人 ; 三日其氣乃絕 , 故死矣 。 夫邪氣盛則實 , 表裡邪實 , 並領血氣入胃 , 不通於榮衛氣血 , 故氣血隨邪而盡 , 則三日死矣 。 其脈候 《 素問 》 已脫 , 今詳之 。 凡沉者 , 皆屬陰也 。 一日脈當沉而大 , 沉者 , 少陰也 , 大者 , 太陽也 ; 二日脈當沉而長 ; 三日脈當沉而弦 , 乃以合表裡之脈也 。 沉長 、 沉弦皆隱於沉大 。 凡陰不當合病 , 唯三陽可以合病 , 今三陰與三陽合病 , 故其脈似沉緊而大 , 似沉實而長 , 亦類革至之死脈也 。
三陰三陽傳病證
龐曰 : 傷寒一日 , 巨陽受病 , 前所說膀胱詳矣 。《 病源 》 云小腸 , 雖則誤其標本 , 其手足陰陽自有並病者 。 故 《 素問 》 云 : 六日三陰三陽 、 五臟六腑皆受病 , 榮衛不行 , 五臟不通 , 則死矣 。 是表裡次第傳 , 不必兩感 , 亦有至六日傳遍五臟六腑而死者也 。《 素問 》 云 : 諸浮不躁者 , 皆在陽則為熱 , 其有躁者在手 。 假令第一日脈不躁 , 是足太陽膀胱脈先病 ; 脈加躁者 , 又兼手太陽小腸也 。 又云 : 諸細而沉者 , 皆在陰 , 則為骨痛 , 其有靜者在足 。 假令第四日脈靜者 , 足太陰始傳病也 。 脈加數 , 又兼手太陰病也 。 故六日亦能傳遍臟腑也 。 躁謂脈數 , 靜謂脈不數 , 用藥則同 , 若用針 , 須取足與手之經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