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太陽病脈證篇
在表在外 , 病各不同 , 麻黃 、 桂枝湯亦各判 , 請彙集而參觀之 。 太陽之病 , 皮膚為表 , 肌腠為外 , 外證未解 , 肌中之氣為邪所傷 , 其脈因見浮弱者 , 當以甘溫之藥資助肌腠之氣血 , 從汗而解 , 宜桂枝湯 。
此一節言桂枝湯為解外之劑也 。
〔張令韶曰〕自此以下十五節 , 言病有在表在外之不同 , 湯有麻黃 、 桂枝之各異也 。
〔柯韻伯曰〕桂枝溫能散寒 , 甘能益氣生血 , 辛能發散外邪 , 故麻 、 葛 、 青龍凡發汗劑咸用之 , 惟桂枝湯不可用麻黃 , 而麻黃湯不可無桂枝也 , 何也 ? 桂枝為汗藥中衝和之品 , 若邪在皮毛則皮毛實而無汗 , 故主麻黃以直達之 , 令無汗者有汗而解 。 若邪在肌肉則肌肉實 , 而皮毛反虛而自汗 , 故不主麻黃之徑走於表 , 止佐以薑 、 棗 、 甘 、 芍 , 調和氣血 , 從肌肉而出皮毛 , 令有汗者復汗而解 。 二方之不同如此 。 今人不知二方之旨 , 以桂枝湯治中風 , 以麻黃湯治傷寒 , 失之遠矣 。
在表之邪未解 , 尚見太陽頭項強痛等病 , 醫者誤下之 , 猶幸裡氣未奪 , 反上逆與表邪交錯於胸中 , 而為微喘者 , 表未解故也 。 蓋肌也表也 , 氣原相通 , 邪從表而入肌 , 亦從肌而出表 , 故仍用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 。 蓋杏仁降氣 , 厚朴寬胸 , 方中加此二味 , 令表邪交錯者 , 從肌腠出於皮毛而解矣 。 按時人往往於肌表二字認不清 , 所以終身憒憒 。
此一節言表邪未解者不可下 , 若誤下之 , 仍宜用桂枝加味 , 令其從肌以出表 。 陽病有在表在外之不同 , 以皮膚為表 , 肌腠為外也 。 太陽表病未解 , 而下之氣不因下而內陷 , 仍在於表 , 不能宣發而微喘 。 用桂枝湯從肌而托之於表 , 加厚朴以寬之 , 杏仁以降之 , 表解而喘平矣 。 與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衝者 , 可與桂枝參看 。
在外之邪未解 , 尚見太陽頭項強痛等病 , 須知其為外證未解者 , 不可下也 , 下之為治之逆 。 欲解外者 , 宜桂枝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誤下後還用桂枝湯救外證之逆 。
〔次男元犀按〕桂枝湯本為解肌 , 誤下後邪未陷者 , 仍用此方 。 若已陷者 , 當審何逆 , 從其變而治之 。 然則外症未解 , 救誤如此而內證未除者 , 誤之當何如 ? 師故舉一隅以示人焉 。
未汗而遽下之 , 既以桂枝湯為救誤之法 , 先汗而復下之 , 亦藉桂枝湯為補救之資 。 太陽病 , 先以麻黃湯發汗 , 既汗而猶不解 , 正宜以桂枝湯繼之 , 而竟不用桂枝湯 , 而復下之 , 此粗工泥守先汗後下之法 , 不知脈理故也 。 脈浮者不愈 , 浮為在外 , 而反下之 , 故令不愈 。 今脈浮 , 故知在外 , 當須解外則愈 , 宜桂枝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先汗後下 , 察其脈浮 , 病不解者 , 仍宜用桂枝湯以解外也 。 言外見麻黃湯後繼以桂枝湯 , 為正法也 。
再以表病用麻黃湯之法而言 , 太陽病脈浮緊 , 是麻黃證的脈 , 無汗發熱身疼痛 , 是麻黃湯的證 。 醫者不知用麻黃湯 , 至八日當陽明主氣之期 , 九日當少陽主氣之期不解 , 表證仍在 , 此雖為日已久 , 還當發其汗 , 麻黃湯主之 。 若服前藥已 , 只見表邪得汗而出 , 微除而三陽之陽熱內盛 , 陽盛則陰虛 , 故其人陽盛而發煩 , 陰虛而目瞑 , 劇者必逼血上行而為衄 , 衄出而經絡之熱隨衄乃解 。 所以然者 , 以太陽主巨陽之氣 , 陽明主悍熱之氣 , 少陽主相火之氣 , 三陽合併而為熱 , 陽氣重故也 。 麻黃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病在太陽 , 得陽明少陽之氣化 , 合併為熱之治法也 。 但言發熱 , 不言惡寒者 , 主太陽之標而言也 。
三陽氣盛 , 汗之而不解者 , 既可使其從衄血解矣 。 而太陽本經之熱 , 亦自有衄而解之證 。 太陽病 , 脈浮緊 , 發熱 , 身無汗 , 不因發汗 , 而其熱自能從衄而解者 , 其病比上條三陽合併稍輕而易愈 。 蓋血之與汗 , 異名同類 , 不得汗必得血 , 不從汗解而從衄解 , 此與熱結膀胱血自下者 , 同一局也 。
此一節 , 言不因三陽之氣盛 , 不用麻黃之發汗 , 而太陽標陽之熱 , 若得衄則無不解矣 。
〔男蔚按〕發熱無汗 , 則熱鬱於內 , 熱極絡傷 。 陰絡傷 , 血並衝任而出 , 則為吐血 ; 陽絡傷 , 血並督脈而出 , 則為衄血 。 此督脈與太陽同起目內眥 , 循膂絡腎 , 太陽之標熱 , 借督脈作衄為出路而解也 。
〔正曰〕汗與血 , 異名同類 , 此說稍差 , 汗色白 , 血色赤 , 汗質輕清 , 血質重濁 , 汗是衛氣 , 血是營血 , 何得混言同類 , 蓋從汗解者 , 是使營分之邪 , 皆借衛氣外泄而為汗 。 汗者水也 , 氣乃水之所化 , 故口鼻之氣著於漆石之上 , 皆復化而為水 。 膀胱之陽化水為氣 , 直出者上口鼻 , 橫出者透內膜達肌肉 , 而發於皮毛則為汗 , 汗者衛氣復化之水也 , 屬之氣分 , 何得與血同類哉 。 血者營分之陰汁 , 營生於心 , 出包絡 , 屬於肝 , 循內網油 , 得小腸之氣導之下行 , 則入血室與膀胱相連 , 故熱結膀胱 , 有血自下之證 , 此下行之血也 。 其上行外達之血 , 亦隨小腸之氣布達於外 , 透腔子 , 穿瘦肉 , 達腠理 , 至肌肉 , 為衛之守 , 是名營血 。 邪氣久留營分 , 則血為邪擾 , 血有餘而循經外溢 , 則邪隨血泄 , 得衄而解 。 衄之與汗 , 一是從營分解 , 一是從衛分解 , 何得混而同之哉 。 又曰 : 今人論太陽經證 , 但知膀胱而遺卻小腸 , 不知膀胱主氣 , 小腸主血 ,《 內經 》 言膀胱氣化則能出 , 言小腸化物出焉 , 即指化液為血以外出也 , 是小腸亦有功用 , 豈得指為呆管一條哉 。
二陽並病 , 緣太陽初得病時 , 當發其汗 , 汗先出不通徹 , 因轉屬陽明 , 故謂之並病 。 夫既屬陽明 , 則水穀之汗相續不絕 , 肌表中時自見其微汗出 , 若果不惡寒 , 則太陽之證罷 , 可以議下矣 。 若太陽惡寒之病證不罷者 , 不可下 , 下之為治之逆 , 必須發汗為治之順 。 如此當知有小發汗 、 更發汗二法 。 可小發汗 , 為偏於陽明 , 在經之證 。 設面色緣緣正赤者 , 即面色有熱色之象 , 為陽明之氣怫鬱在表 , 當以小發汗之劑解之 。 解之而不盡者 , 仍以藥氣熏之 , 中病則已 。 若太陽經氣俱病之重證 , 發汗不徹 , 不足言 , 僅為陽氣怫鬱不得越 , 緣前此當發太陽之汗而不汗 , 熱邪無從外出 , 其人內擾不安而煩躁 , 此煩躁由於不汗所致 , 與大青龍證之煩躁同例 。 邪無定位 , 不知痛處 , 腹中四肢皆陽明之所主 , 太陽之病邪並之 , 或乍在腹中 , 或乍在四肢 , 按之不可得其定位 。 呼出為陽 , 吸入為陰 , 陰陽之氣不相交 , 故其人短氣 。 然其人所以短氣者 , 但坐以汗出不徹 , 以致陰陽之氣不交 , 出入不利故也 , 更發其汗則愈 。 何以知汗出不徹 ? 以脈滯澀不流利 , 故知其汗液不通也 。
此一節言太陽之病並於陽明也 , 龐安常擬補麻黃湯 , 喻嘉言擬桂枝加葛根湯二方 , 俱隔靴搔癢 。
〔正曰〕此一條要分作兩段解 , 上段言皮毛不開 , 則閉郁其陽明之氣 , 故面色正赤 , 當解之熏之 , 此為上段 。 其下 「 若發汗不徹 」 至末 , 是指周身膜腠內有停汗不出 , 為氣為飲之病 。 陳注仍執定陽明解之 , 所以不確 。 短氣非陽明證 , 通查仲景書 , 無陽明證言短氣者也 。 蓋第二段是言若非陽明並病 , 而止是太陽經發汗不徹 , 則無面色緣緣正赤之形 , 是不足言為陽氣不得越也 。 此數句是文法剝換處 , 將上段撇去 , 以下乃言此是太陽經病 , 本當汗出 , 使衛氣外散而解 。 今因當汗不汗 , 則衛氣與邪停於膜腠之中 , 內膜通於包絡 , 汗當外出而內犯則煩躁 。 外膜即周身之腠理 , 故周身不知痛處 。 乍在腹中 , 是併入內膜也 ; 乍在四肢 , 是遊走外膜 , 而並於四肢也 ; 按之不可得 , 是在膜腠中 , 往來無定也 。 人身膜腠 , 內外上下 , 貫徹無遺 , 故在膜腠中乃有此象 。 此是何物在膜腠中 , 只是汗留於內 , 汗者 , 衛陽發於膀胱中 , 乃水所化之氣 , 此氣不出 , 則停而為飲 。 凡有飲者皆短氣 , 故其人短氣 , 但坐而不得臥 , 臥則氣更逆 , 與咳逆倚息不得臥同例 。 所以然者 , 總由汗出不徹故停為飲 , 更發其汗則愈 。 合觀此條 , 上一段是陽明有熱 , 鬱於肌肉中 ; 下一段是少陽膜腠內有水氣 , 遊移不定 。 一是不汗而閉其火 , 一是留滯為水 , 讀者正當分辨 。
病出汗不徹 , 且有小發 、 更發之法 , 況其為應汗不汗乎 。 然亦有法雖當汗 , 而獨取尺脈為憑 , 為法外之法 。 脈浮數者必發熱 , 法當汗出而愈者 , 若下之 , 雖幸其邪尚未陷 , 而無如氣被傷而身重 , 血被傷而心悸者 。 蓋衛氣榮血 , 外循行於經絡之間 , 而肺衛心榮 , 內取資乎水穀之氣 , 今下後陽明水穀之氣不充 , 不可發汗 , 當聽其自汗出乃解 。 所以然者 , 尺中脈微 , 尺為陰而主裡 , 此里陰之虛 , 慎勿亂藥 , 惟糜粥自養 , 漸復胃陰 。 又依 《 內經 》 之說 , 月郭滿則氣血實 , 肌肉內堅 , 預告病人勿幸速效 , 須俟穀氣充 , 天時旺 , 則表裡之氣實 , 而津液自和 , 便自汗出而愈 , 此法外之法也 。
此一節言汗乃血液 , 血液少者不可汗也 。
〔正曰〕苓桂術甘證 、 建中湯證 、 真武湯證 , 均有心悸 , 均指水飲內犯 , 修園所素知也 。 獨此解為心血被傷 , 與他處不合 , 又解尺中脈微為胃陰不足 , 必俟穀氣充 , 尺脈旺 , 此說亦非 。 尺脈不診穀氣 , 平人穀氣充者 , 尺脈亦不盡旺 。 且微脈是陽氣微 , 非陰液虛也 , 修園常言細為血虛 , 微為氣虛 , 何以此處自相矛盾 , 只緣不解自汗出乃愈之義 , 是以混誤 。 蓋此節言當汗 , 反下之 , 則傷其衛陽而內動水氣 , 故心下悸 , 水上克其火也 , 是下傷腎陽 , 不能化水所致 。 若再用麻黃湯發其汗 , 則陽愈泄 , 恐變為厥逆肉瞤等證 。 所以然者 , 因尺脈微 , 是誤下傷其腎陽 , 故不可復以汗泄之 , 亦如大青龍湯之脈微弱不可服同一例也 。 蓋太陽為表 , 少陰即為其里 , 此是少陰裡氣被下而虛 , 腎陽不能化氣 , 安可復泄其陽以發汗哉 。 須扶少陰之裡氣 , 助太陽之表氣 , 使陽津外達 , 陰液內充 , 則自然汗解 , 如用桂枝加附子湯等法是也 。 原文云 「 當自汗 , 須表裡實 」, 一 「 當 」 字內中明有方治 , 使之自汗 , 明明與不可發汗相對 , 以見不可用麻黃湯耳 。 蓋此數節 , 皆是為麻黃湯發議 , 陳注不知此意 , 而又解為血液少 , 誤矣 。
由此法而推之 , 脈浮數之外 , 更有脈浮緊之證 。 脈浮緊者 , 法當身疼痛 , 宜以麻黃湯發汗 , 解之假令尺中遲者 , 不可發汗 , 何以知之然 ? 以榮者水穀之精氣也 , 和調於五臟 , 灑陳於六腑 , 乃能入之於脈 。 今尺中遲 , 乃知中焦之榮氣不足 , 血液虛少 , 不能入於脈故也 。 前云脈浮數 , 因誤治而虛其陰 , 尚可勿藥 , 俟其自愈 。 今則浮緊之脈 , 不易出汗 , 陰氣本虛 , 不因誤治所致 , 又不能俟其自復而作汗 。 若云先補後散 , 補散兼用 , 更為妄語 。 吾觀虛人於未病時服人參 、 地黃等藥無數 , 尚且未見大效 , 豈邪盛無汗之際得之 , 即能補虛而不助邪乎 ? 是必無之理也 , 當於本原處而求其治則得矣 。
此一節承上節而續言脈浮緊之證 , 以見血液少者 , 不可發汗 , 言外見雖發之而亦不能作汗也 。
〔正曰〕以勿藥俟愈解上節有誤 , 而此節又將尺中遲連浮緊解謂脈浮緊者 , 不易出汗 , 而尺中遲又為陰氣本虛 。 此不知寸關尺止一條脈 , 遲則均遲 , 安有寸關浮緊不遲 , 而尺中獨遲者哉 ? 仲景凡三部分言者 , 必曰寸口關上若何 , 尺中若何 。 今其文法明以 「 假令 」 二字 , 別於上文 , 謂假令脈不浮緊 , 而尺中遲者則不可汗 。 舉尺中遲者 , 則知其三部皆遲也 。 蓋脈之動 , 必由尺而及於關寸 , 舉尺中則關寸可知矣 。 脈者血脈 , 西洋醫言心有左右房 , 左為出血管 , 右為回血管 , 人心跳動不休 , 心一跳動 , 則血管隨之而動 , 西醫所謂管 , 即中國所謂脈也 。 心火有餘 , 則血多而其動速 , 心火不足 , 則血少而其動遲 , 故遲為血虛 。 若上節之脈微 , 是跳動輕微 , 微為氣虛 , 非血虛也 。 氣附脈行 , 氣虛不能鼓盪 , 是以跳動輕微 。 蓋脈凡遲凡數皆責在脈管 , 故無尺寸之異 。 凡微凡浮沉 , 皆責之於氣 , 非脈管中事也 , 故無尺寸之異 。 修園於上下兩節遲微兩脈 , 皆解為血虛 , 誤也 。 仲景文法移步換形 , 剖悉極精 , 讀者幸勿囫圇吞棗 。
二者於尺中之脈 , 既知其不可 , 即便知其可矣 。 凡脈浮而緊 , 其尺中不遲者 , 病在表而榮不虛也 , 可以發汗 , 宜麻黃湯徑發之 , 不必他慮也 。 脈浮而數 , 其尺中不微者 , 為里不虛也 , 可以發汗 , 宜麻黃湯徑發之 , 又不必他慮也 。
此一節 , 承上文兩節之意而申言之 。
上言榮言里 , 而診於尺中者 , 以榮為陰也 , 榮陰而衛陽 , 和合而循行於肌表 。 今請再言衛氣 , 病人常自汗出者 , 此為榮氣本和 , 然榮氣和者而竟有常自汗之證奈何 ? 蓋因衛外之衛氣不諧 , 以衛氣之虛不能共榮氣和諧故爾 。 蓋衛為陽 , 榮為陰 , 陰陽貴乎和合 , 今榮自和而衛不能與之和諧 , 以致榮自行脈中 , 衛自行於脈外 , 兩不相合 , 如夫婦之不調治者 。 當乘其汗正出時 , 與桂枝湯 , 啜粥 。 是陽不足者 , 溫之以氣 , 食入於陰 , 氣長於陽 , 既汗復發其汗 , 則陽氣振作 , 榮衛因之以和則汗不復出而愈 , 宜桂枝湯 。
此一節因上文榮氣不足而復及於衛氣也 。
〔補曰〕成無已風傷衛寒傷營之說本此 , 不知仲景並未分風寒 , 只論營衛 , 蓋此是營衛自病 , 不因外邪也 。 若傷寒 、 中風之自汗 , 則是邪在營分 , 而衛不與偕 , 與此方治法雖同而其理各別 。
病人藏府無他病 , 惟有定時發熱 , 因有定時自汗出 , 每熱則汗出 , 與無熱而常自汗出者不同 。 而推其所以不愈者 , 即 《 內經 》 所謂陰虛者陽必湊之 , 故少氣 , 時熱而汗出 , 此衛氣因陽熱之湊而不和也 。 治者先於其未發熱之時發其汗 , 欲從汗以泄其陽熱 , 並以啜粥 , 遵 《 內經 》 精勝而邪卻之旨則愈 , 宜桂枝湯主之 。
上節言衛氣不和 , 乃衛氣不與榮氣相和 , 此節言衛氣不和 , 乃衛氣之自不和也 。 張令韶云 : 此二節言桂枝湯能和榮衛而發汗 , 亦能和榮衛而止汗也 。 柯韻伯云 : 一屬陽虛 , 一屬陰虛 , 皆令自汗 , 但以無熱 、 有熱別之 , 以常汗出 、 時汗出辨之 , 總以桂枝湯啜熱粥汗之 。
前言邪從衄解 , 一在八九日 , 三陽熱盛 , 服麻黃湯之後而解也 ; 一在太陽本經熱盛 , 亦有不服麻黃湯 , 可以自衄而解也 。 然二者皆於衄後而解 , 亦有衄後而面不解者 , 不可不知 。 傷寒脈浮緊 , 不發汗 , 因致衄者 , 其衄點滴不成流 , 雖衄而表邪未解 , 仍以麻黃湯主之 , 俾元府通 , 衄乃止 。 不得以衄家不可發汗為辭 , 謂汗後有額上陷 、 脈緊 、 目直視不能眴 、 不得眠之變也 。 然彼為虛脫 , 此為盛盈 , 彼此判然 。 且衄家是素衄之家 , 為內因致衄 , 此是有因而致為外因 。
此一節又補言衄後邪不解之證也 。 然邪解而脈微 , 邪不解而脈浮 , 以此為辨 。
以上兩言得衄而解 , 又言得衄而仍不解 , 大旨以汗之與血異名同類 , 不從汗解 , 必從血解 , 既衄而不成衄者 , 又當從汗而解之 , 言之詳矣 。 然衄證又當以頭痛為提綱 , 以頭為諸陽之會 , 督脈與太陽同起於目內眥 , 邪熱盛則越於督脈而為衄也 。 然頭痛病在上也 , 而察其病機 , 則在於下 , 一曰大便 , 一曰小便 。 若傷寒不大便 , 六日為經之氣已周 , 七日又值太陽主氣之期 , 頭痛有熱者 , 熱盛於裡 , 而上乘於頭 , 與承氣湯上承熱氣於下 , 以泄其裡熱 。 其頭痛有熱而小便清者 , 知熱不在裡 , 仍在表也 , 當鬚髮汗 , 以麻黃湯泄其表熱 。 此一表一里之證見俱見頭痛 。 若頭痛不已者 , 勢必逼血上行而為衄 , 此可於未衄之前 , 以頭痛而預定之也 , 然猶有言之未盡者 。 病在表者固宜麻黃湯 , 至於病在肌腠 , 其邪熱從肌腠而入經絡 , 頭痛亦必作衄 , 宜以桂枝湯 , 於未衄之前而解之 。
此一節以 「 頭痛者必衄 」 五字為主 , 而言在裡在表在經之不同 , 欲學者一隅而三反也 。
總而言之 , 桂枝與麻黃 , 功用甚廣 , 而桂枝湯更有泛應曲當之妙 。 傷寒服麻黃湯以發汗 , 服後汗出身涼 , 為表邪已解 。 至半日許復發熱而煩 , 是表邪解而肌邪未解也 。 又診其脈不見桂枝之浮弱 , 仍見麻黃症之浮數者 , 知非麻黃症未罷 , 乃肌腠之邪不解 , 動君火之氣而為煩所致 。 麻黃湯不可治煩可更易麻黃湯之竣 , 而用啜粥調和之法以發其汗 , 宜桂枝湯主之 , 解肌以止煩 。
此一節總結十五節 , 病有在表在外之不同 , 湯有麻黃 、 桂枝之各異 , 而申言桂枝之用更宏也 。
〔柯韻伯云〕桂枝湯本治煩 , 服後外熱不解 , 而內熱更甚 , 故曰反煩 。 麻黃證本不煩 , 服湯 , 汗出熱初解 , 而內熱又發 , 故曰復煩 。 凡曰麻黃湯主之者 , 定法也 ; 服桂枝湯不解 , 仍與桂枝湯 , 汗解後復發煩 , 更用桂枝湯 , 活法也 。 服麻黃湯復煩 , 可更用桂枝 ; 服桂枝湯復煩者 , 不得更用麻黃 。 且麻黃脈證 , 但桂枝湯可用更汗 , 不可先用桂枝湯發汗 , 此又活法中定法矣 。
汗吐下三者 , 攻邪之法也 , 凡病若發汗 , 若吐若下 , 用之得當 , 則邪去而病已 。 若汗吐下用之太過 , 為亡津液 , 而且有亡陽之患 , 雖其汗吐下之症仍在 , 不可復行汗吐下之法 , 姑慢服藥 , 俟其陰陽之氣自和者 , 邪氣亦退 , 必自愈 。
此一節言汗吐下三法不可誤用 。 張令韶云 : 以下十三節 , 皆所以發明首節之義 , 以見汗吐下之不可誤施 , 有如此也 。
大下之後復發汗 , 以致小便不利者 , 亡津液故也 , 勿用利小便之藥治之 , 姑俟其津回 , 得小便利 , 則陰陽和而表裡之症必皆自愈 。
此一節言汗下逆施 , 重亡津液也 。
下之後復發汗 , 則氣虛於外 , 不能熏膚充身 , 故必振寒 , 血虛於內 , 不能榮行經脈 , 故脈微細 。 所以然者 , 以誤施汗下 , 內外氣血俱虛故也 。
此一節言汗下後 , 不特亡津液 , 並亡其內外之陰陽氣血也 。
〔男元犀按〕此言倒施下汗之誤 , 病在外 , 當汗解而反下之 , 傷陰液於內 , 故脈微細 。 復發汗 , 又虛陽氣於外 , 故身振寒 。 此為內外俱虛 , 陰陽將竭 , 視上節病較重 。
〔補曰〕 「 振寒 」 二字 , 振是振戰 。 凡老人手多戰動 , 皆是血不養筋之故 。 此因下後傷陰血 , 血不養筋則筋強急 。 若不惡寒 , 則無所觸發 , 筋雖強急 , 亦不振動 。 茲因復發其汗 , 傷其陽氣 , 氣虛生寒 , 是以發寒而振 。 惟其氣虛 , 則脈應而微 , 微者氣不能鼓出 , 故脈之動輕 。 惟其血虛 , 則脈應之而細 , 細者血管中血少 , 故縮而窄小 。 所以然者 , 內被下而血虛 , 外被汗而氣虛之故也 。 仲景文法 , 字字承接 , 一絲不亂 , 讀此節可悟仲景全部文法 。 此與苓桂術甘 、 真武證之振振皆同 , 惟彼單論水寒 , 此兼論血氣 , 義自有別 。
下之後復發汗 , 亡其陽氣 , 晝日為陽 , 陽虛欲援同氣之救助 , 而不可得 , 故煩躁不得眠 。 夜為陰 , 陰盛則相安於陰分而安靜 。 其於不嘔不渴 , 知其非傳裡之熱邪 。 其於無表證 , 知非表不解之煩躁也 。 脈沉微 , 氣虛於裡也 。 身無大熱者 , 陽虛於表也 。 此際不急復其陽 , 則陽氣先絕而不可救 。 以乾薑附子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汗下之後亡其陽氣也 。
〔補曰〕仲景辨證 , 皆是同中辨似 。 此節煩躁不得眠 , 與陽甚煩躁無異 , 必辨其夜而安靜 , 不嘔不渴 , 無表證 , 身無大熱 , 方可斷為亡陽 。 然使其脈不沉微 , 則恐是外寒內熱之煩躁 , 尚未可斷為亡陽也 。 必視其脈沉微 , 乃為陽虛之極 。 仲景全書辨證之細 , 皆如此類 。 讀者逐句當審其詞氣之輕重也 。
乾薑附子湯方
乾薑(一兩) 附子(二枚 , 生用 , 去皮 , 擘 , 破八片)
上二味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 , 去滓 , 頓服 。
〔蔚按〕太陽底面便是少陰 , 太陽證誤下之 , 則少陰之陽既虛 , 又發其汗 , 則一線之陽難以自主 。 陽主於晝 , 陽虛難以自主 , 欲援同氣之救助 , 而不可得 , 故煩躁不得眠 。 陰主於夜 , 陽虛必俯首不敢爭 , 故夜則安靜 。 又申之曰 : 不嘔不渴 , 脈沉微 , 無表證 , 身無大熱 , 辨其煩躁之絕非外邪 , 而為少陰陽虛之的證也 。 證既的 , 則以回陽之薑 、 附 , 頓服何疑 。
發汗後 , 邪已淨矣 , 而身猶疼痛 , 為血虛無以榮身 , 且其脈沉遲者 , 沉則不浮 , 不浮則非表邪矣 , 遲則不數緊 , 不數緊則非表邪之疼痛矣 。 桂枝加芍藥 、 生薑各一兩 , 人參三兩 , 新加湯主之 , 俾血運則痛愈 。
此一節言汗後亡其陰血也 。
〔補曰〕仲景脈法 , 散見各條 , 須加鉤考 , 乃能會通 。 有如此處論脈曰微細 , 曰沉微 , 曰沉遲 。 粗工遇此 , 不過一 「 虛 」 字了之 。 而仲景則大有分別 , 故於脈微細者 , 自注曰 「 內外俱虛故也 」, 以見內之血虛故脈細 , 外之陽氣虛故脈微 。 至下兩節 , 一則曰沉微 , 申之曰身無大熱者 , 蓋熱屬氣分 , 無熱則氣虛 , 氣虛不能鼓動 , 故脈微 , 所以主用附子 , 補腎與膀胱之氣也 ; 一則曰沉遲 , 而先敘其身疼痛 , 蓋痛屬血分 , 血生於心 , 由心營出而散為脈 , 故 《 脈經 》 言脈為血府 ,《 內經 》 言食氣入胃 , 濁氣歸心 , 淫精於脈 , 脈氣流經 。 西洋醫法 , 言心體跳動不休 , 故脈應之而動 , 與 《 內經 》 心生血及脈為血府之說皆合 。《 醫林改錯 》 言血不能跳動 , 凡脈之動 , 皆是氣動 , 此說非也 。 使其是氣動 , 則氣一呼當應之而一動 , 氣一吸當應之一動 , 何一呼動二至 , 一息動二至 , 顯然與呼吸相左哉 ? 以是知脈是血管 , 應心而動為無疑矣 。 心火甚則動速 , 心火虛則動遲 , 故主用桂枝以補心火而生血也 。 同一沉脈 , 而一遲一微 , 又有氣血之分 。 讀者當於細密處求之 。
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新加湯方
桂枝(三兩 , 去皮) 芍藥(四兩) 甘草(二兩 , 炙) 人參(三兩) 生薑(四兩 , 切) 大棗(十二枚 , 擘)
上六味 , 以水一斗二升 , 微火煮取三升 , 去滓 , 分溫服 , 余依桂枝湯法 。
〔蔚按〕此言太陽證發汗後邪已淨而榮虛也 。 身疼痛 , 證雖似外邪 , 而血虛不能養榮者 , 必痛也 。 師恐人之誤認為邪 , 故復申之曰脈沉遲 , 以脈沉者病不在表 , 遲者血虛 , 無以榮脈也 。 方用桂枝湯 , 取其專行榮分 , 加人參以滋補血液生始之源 , 加生薑以通血脈循行之滯 , 加芍藥之苦平 , 欲領薑 、 桂之辛 , 不走於肌腠而作汗 , 潛行於經脈而定痛也 。 曰新加者 , 言邪盛忌用人參 , 今因邪淨而新加之 。 注家謂有餘邪者 , 誤也 。
且汗吐下不如法而誤施之 , 既已增病 , 亦恐傷及五臟之氣 , 先以熱邪乘肺言之 。 蓋太陽之氣 , 與肺金相合而主皮毛 , 若麻黃證 , 標陽盛者 , 竟用桂枝湯 , 啜粥以促其汗 。 發汗後切不可更行桂枝湯 , 何也 ? 桂枝之熱 , 雖能令其汗出 , 而不能除麻黃本證之喘 , 究竟汗為熱汗 , 而麻黃本證之汗未嘗出也 。 無大熱者 , 熱盛於內 , 上乘於肺 , 而外熱反輕也 , 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主之 , 取石膏止桂枝熱逼之汗 , 仍用麻黃出本證未出之汗也 。
此一節言發汗不解 , 邪乘於肺 , 而為肺熱證也 。 張令韶云 : 自此以下五節 , 因誤施汗吐下 , 致傷五臟之氣也 。 柯韻伯云 : 溫病 、 風溫 , 仲景無方 , 疑即此方也 。 按柯氏此說 , 雖非正解 , 亦姑存之 , 以備恭考 。
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方
麻黃(四兩 , 去節) 杏仁(五十個 , 去皮尖) 甘草(二兩) 石膏(半斤 , 碎 , 綿裹)
上四味 , 以水七升 , 先煮麻黃減二升 , 去上沫 , 納諸藥 , 煮取二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。
〔男元犀按〕此借治風溫之病論曰 : 太陽之病 , 發熱而渴 , 不惡寒者為溫病 ; 若發汗已身灼熱者 , 名風溫 。 一節未出其方 , 此處補之 , 其文略異 , 其實互相發明 。 不然汗後病不解 , 正宜桂枝湯 , 曰不可更行者 , 知陽盛於內也 。 汗出而喘者 , 陽盛於內 , 火氣外越而汗出 , 火氣上越而喘也 。 其云無大熱奈何 ? 前論溫病曰發熱而渴 , 不惡寒者 , 邪從內出 , 得太陽之標熱 , 無太陽之本寒也 。 今曰無大熱 , 邪已蘊釀成熱 , 熱於內 , 以外熱較之而轉輕也 。 讀書要得間 , 不可死於句下 。 至於方解 , 柯韻伯最妙 , 宜熟讀之 。
〔柯韻伯曰〕此方為溫病之主劑 , 凡冬不藏精之人 , 熱邪伏於臟腑 , 至東風解凍 , 伏邪自內而出 , 治當乘其熱而汗之 , 熱隨汗解矣 。 此證頭項強痛 , 與傷寒盡同 , 惟不惡寒而渴以別之 , 證繫有熱無寒 , 故於麻黃湯去桂 , 易石膏 , 以解表裡俱熱之證 。 岐伯所云未滿三日 , 可汗而已者 , 此法是也 。 此病得於寒時 , 而發於風令 , 故又名曰風溫 , 其脈陰陽俱浮 , 其證自汗身重 , 蓋陽浮則強於衛外而閉氣 , 故身重 , 當用麻黃開表以逐邪 。 陰浮不能藏精而汗出 , 當用石膏鎮陰以清火 。 表裡俱熱 , 則中氣不運 , 升降不得自如 , 故多眠鼻鼾 , 語言難出 , 當用杏仁 、 甘草以調氣 。 此方備升降輕重之性 , 足以當之 。 若攻下火熏等法 , 此粗工促病之術也 。 蓋內蘊之火邪 , 與外感之餘熱 , 治不同法 , 是方溫病初起 , 可用以解表清裡 , 汗後可復用以平內熱之猖狂 , 下後可復用徹邪之留戀 , 與風寒不解用桂枝湯同法 。 例云桂枝下咽 , 陽盛則斃 , 特開此涼解一法 , 為大青龍湯之變局 , 白虎湯之先著也 。 然此證但熱無寒 , 用青龍則不宜薑 、 桂 , 恐脈流薄疾 , 斑黃狂亂作矣 。 此證但熱不虛 , 用白虎則不宜參 、 米 , 恐食入於陰 , 則長氣於陽 , 譫語腹脹矣 。 此為解表之劑 , 若無喘鼾 、 語言難出等證 , 則又白虎之證治矣 。 凡治溫病表裡之實用此湯 , 治溫病表裡之虛用白虎加參 、 米 , 相須相濟者也 。 若葛根黃芩黃連湯 , 則治痢而不治喘 。 要知溫病下後無利不止證 , 葛根 、 黃連之燥 , 非治溫藥 。 且麻黃專於外達 , 與葛根之和中發表不同 。 石膏甘潤 , 與黃連之苦燥懸殊 。 同是涼解表裡 , 同是汗出而喘 , 而用藥有毫釐之辨矣 。
以傷其心氣言之發汗過多 , 虛其心液 , 其人叉手自覆冒於心 , 外有所衛而安也 。 心下悸 , 欲得按者 , 內有所依而愈安也 。 桂桂甘草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發汗而傷其心氣也 。
桂枝甘草湯方
桂枝(四兩 , 去皮) 甘草(二兩 , 炙)
上二味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 , 去滓 , 頓服 。
〔張令韶曰〕此發汗多而傷其心氣也 。 汗為心液 , 汗出過多 , 則心液空而喜按 。 故用桂枝以保心氣 , 甘草助中土以防水逆 , 不令腎氣乘心 。
以傷其腎氣言之 , 發汗過多之後腎陽虛 , 則水邪挾水氣而上衝 , 故其人臍下悸者 , 欲作奔豚 , 然猶欲作而尚未作也 。 當先其時以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發汗後而傷其腎氣也 。
〔補曰〕此兩節 , 發汗後何以能傷心氣 、 傷腎氣 ? 陳注知其然而未明其所以然也 。 蓋腎屬水 , 為衛氣之主 , 心屬火 , 為營氣之主 。 心火下交於腎 , 從丹田氣海之中蒸動膀胱之水 , 合化為氣 , 以充達於外 , 是為營衛 。 營出於心 , 屬火屬血 ; 衛出於腎 , 屬水屬氣 。 汗多則泄其衛陽而傷腎氣 , 是以臍下氣海虛怯而作悸 , 氣海中之陽不能蒸化膀胱之水 , 則水欲泛上而作奔豚 。 其方不用補腎 , 但用甘 、 棗 、 茯苓剋制腎水 , 用桂枝導心火以交於臍下 , 則腎水化氣而愈矣 。 上節發汗傷其心氣者 , 又因汗多傷其營氣 , 心火隨營氣大泄 , 因致心氣虛欲叉手冒心以護之 。 心下指膈間 , 言心火從包絡下抵膈間 , 由肺入連網 , 乃下行入氣海 。 今心火不能布於膈間 , 故心下悸 。 主用桂枝以宣心陽 。 膈與胃相連 , 故主用甘草以實其胃 。 細勘此兩節 。 便知營衛之源流 , 水火之氣化矣 。
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方
茯苓(半斤) 甘草(二兩 , 炙) 大棗(十五枚 , 擘) 桂枝(四兩 , 去皮)
上四味 , 以甘瀾水一斗 , 先煮茯苓減二升 , 納諸藥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 作甘瀾水法 ; 取水二斗 , 置大盆內 , 以杓湯之 , 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相逐 , 取用之 。
〔蔚按〕此治發汗而傷其腎氣也 。 桂枝保心氣於上 , 茯苓安腎氣於下 , 二物皆能化太陽之水氣 。 甘草 、 大棗補中土 , 制水邪之溢 。 甘瀾水速諸藥下行 , 此欲作奔豚 , 圖於未事之方也 。
以傷其脾氣言之 , 發汗後外邪已解而腹脹滿者 , 蓋以汗雖出於榮衛 , 實稟中焦水穀之氣以成 , 今發汗傷其中氣 , 致中虛不能運行升降 , 乃生脹滿 , 以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發汗而傷其脾氣也 。 同學周鏡羅云 : 太陽發汗 , 所以外通陽氣 , 內和陰氣 。 發汗不如法 , 致太陽之寒內合太陰之濕 , 故腹脹滿之病作矣 。
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方
厚朴(半斤 , 去皮 , 炙) 生薑(半斤 , 切) 半夏(半升 , 洗) 人參(一兩) 甘草(二兩 , 炙)
上五味 , 以水一斗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
〔張令韶曰〕此治發汗而傷脾氣 , 汗乃中焦水穀之津 , 汗後亡津液而脾氣虛 , 脾虛則不能轉輸而脹滿矣 。 夫天氣不降 , 地氣不升 , 則為脹滿 。 厚朴色赤性溫 , 而味苦泄 , 助天氣之下降也 。 半夏感一陰而生 , 能啟達陰氣 , 助地氣之上升也 。 生薑以通滯氣 。 甘草 、 人參 , 所以補中而滋生津液者也 , 津液足而上下交 , 則脹滿自消矣 。
以傷其肝氣言之 , 傷寒若吐若下後 , 中氣傷矣 。 心下為脾之部位 , 土虛而負 , 木乘之 , 故逆滿 , 氣上衝胸 , 即厥陰之為病 , 氣上撞心是也 。 起則頭眩 , 即 《 內經 》 所謂諸風掉眩皆屬於木是也 。 脈沉緊 , 肝之脈也 。 發汗則動經 , 身為振振搖者 , 經脈空虛而風木動搖之象也 。《 金匱 》 知肝之病當先實脾 , 卻是不易之法也 。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吐下而傷其肝氣也 。
〔正曰〕此與下真武證 , 同有頭眩身振搖之病 ,《 淺注 》 未互勘 , 故其解略誤 。 蓋心下逆滿 , 是停水不化 。 氣上衝心 , 是水氣上泛 , 與真武證之心下悸同意 。 起則頭眩 , 與真武證之寒水上冒頭眩同意 。 若不發其汗 , 則雖內有寒水 , 而經脈不傷 , 可免振寒之證 。 若再發汗 , 泄其表陽 , 則寒氣浸淫 , 動其經脈 , 身遂為振搖 , 與真武證之振振欲擗地亦同 。 但真武證重 , 故用附子以溫水 ; 此證輕 , 故用桂枝以化水也 。《 淺注 》 不知脈沉緊 , 是寒水在內之診 , 而解為肝之脈 , 非也 。 解氣上衝胸為厥陰病 , 解頭眩為諸風掉眩 , 不但與真武證不合 , 即與本方苓桂治法亦不合矣 。 方下張注亦有誤 。
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方
茯苓(四兩) 桂枝(三兩 , 去皮) 白朮(二兩) 甘草(二兩)
上四味 , 以水六升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分溫三服 。
〔張令韶曰〕此治吐下後而作肝氣也 。 心下逆滿者 , 心下為脾之部位 , 脾主中焦水穀之津 , 下吐以傷其津 , 遂致脾虛而為滿 。 脾虛而肝氣乘之 , 故逆滿也 。「 氣上衝胸 」 等句 , 皆言肝病之本脈 。 本證方中 , 只用桂枝一味以治肝 , 其餘白朮當先實脾是也 。
且虛人不宜發汗 , 汗之則為虛虛 , 發汗後病應解而不解 , 不應惡寒 , 而反惡寒者 , 以其本人虛故也 。 虛則宜補 , 補正即所以卻邪 , 以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誤發虛人之汗 , 另立一補救法也 。
芍藥甘草附子揚方
芍藥(三兩) 甘草(三兩 , 炙) 附子(二枚 , 炮去皮 , 破八片)
上三味 , 以水五升 , 煮取一升五合 , 去滓 , 分溫服 。
〔男元犀按〕各家以此證為發汗虛其表陽之氣 , 似是而非 , 於 「 病不解 」 三字說不去 , 且 「 虛故也 」 三字亦無來歷 。 蓋太陽之法 , 從汗解 , 汗而不解 , 餘邪未淨 , 或復煩發熱 。 或如瘧狀 , 亦有大汗亡陽明之陽 , 用白虎加人參法 , 亡少陰之陽 , 用真武 、 四逆法 , 論有明訓也 。 今但云 「 不解 」, 可知病未退 , 而亦未加也 。 惡寒而曰反者奈何 ? 謂前此無惡寒證 , 因發汗而反增此一證也 。 惡寒若系陽虛 , 四逆輩猶恐不及 , 竟以三兩之芍藥為主 , 並無薑 、 桂以佐之 , 豈不慮戀陰以撲滅殘陽乎 ? 師恐人因其病不解而再行發汗 , 又恐因其惡寒而徑用薑 、 附 , 故特切示曰 「 虛故也 」, 言其所以不解 , 所以惡寒 , 皆陰陽素虛之故 , 補虛自足以勝邪 , 不必他顧也 。 方中芍藥 、 甘草苦甘以補陰 , 附子 、 甘草辛甘以補陽 。 附子性猛 , 得甘草而緩 , 芍藥性寒 , 得附子而和 。 且芍草多而附子少 , 皆調劑之妙 , 此陰陽雙補之良方也 。 論中言虛者 , 間於節中偶露一二語 , 單言虛而出補虛之方者 , 只一節 , 學者當此隅反之 。
〔正曰〕虛則宜補 , 究是何處虛 ? 應該補何處 ?《 淺注 》 只此一 「 虛 」 字了之 , 豈能切當哉 ? 須知 「 虛故也 」, 是指太陽膀胱之陽虛 。 蓋因發汗大泄其陽 , 衛陽不能托邪外出 , 故病不解 。 陽虛故惡寒 , 用附子為主 , 以補膀胱之陽虛 。 其芍藥 、 甘草 , 只是調營氣以戢其汗而已 , 營調則汗液不至太動 , 陽氣復振則衛外驅邪 , 病自不留 。 解 「 虛 」 字必指膀胱而言 , 乃於汗後惡寒及用附子之法 , 絲絲入扣 , 幸勿籠統言也 。
虛人發汗 , 且為虛 , 虛汗而又下 , 便入陰而為危證矣 。 太陽病發汗病不解 , 若下之而病仍不解 , 忽增出煩躁之證者 , 以太陽底面即是少陰 , 汗傷心液 , 下傷腎液 , 少陰之陰陽水火離隔所致也 , 以茯苓四逆湯主之 。
此言虛人誤汗下 , 恐少水火之氣因之離隔而難治 。 煩者陽不遇陰 , 躁者陰不遇陽也 。
茯苓四逆湯方
茯苓(六兩) 人參(一兩) 附子(一枚 , 生用 , 去皮 , 破八片) 甘草(二兩 , 炙) 乾薑(一兩半)
上五味 , 以水五升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七合 , 日三服 。
〔張令韶曰〕少陰汗下而虛水火之氣 , 心腎之精液虛 , 致病不解 , 陰陽水火離隔而煩躁也 。 煩者陽不得陰 , 躁者陰不得遇陽 。 茯苓 、 人參 , 助心主以止陽煩 , 四逆補腎臟以定陰躁 。
要之病變雖多 , 不外虛實兩證 。 凡發汗後惡寒者 , 虛故也 ; 發汗後不惟不惡寒 , 而且但見其熱者 , 實也 。 蓋因發汗以致胃燥而為實熱之證 , 當和胃氣 , 與調胃承氣湯 。 甚矣 , 溫補涼瀉之不可泥也 。
此一節總結上文數節之意 , 言虛證固多 , 而實證亦復不少 , 而又提出 「 胃氣 」 二字 , 補出調胃承氣湯一方 , 其旨微矣 。 蓋太陽病從微盛而轉屬陽微 , 而轉屬少陰為虛證 , 以太陽與少陰相表裡也 ; 陽盛則轉屬陽明為實證 , 以太陽與陽明遞相傳也 。
存津液為治傷寒之要 , 太陽病發汗後 , 大汗出 , 陽明水穀之津竭矣 , 故胃中干 , 土燥於中 。 心不交腎則煩 , 腎不能交心則躁不得眠 , 即 《 內經 》 所謂胃不和則臥不安者是也 。 欲得飲水者 , 人身律液為水之類 , 內水耗竭 , 欲得外水以自救 , 只宜少少與飲之 , 令胃得水而不幹 , 斯氣潤而和則愈 , 切不可誤與五苓散 。 若脈浮 , 小便不利 , 乃脾氣不能轉輸而胃之津液不行也 。 微熱 , 乃在表之邪未解也 。 消渴者 , 飲入而消 , 熱甚於里也 。 以脈浮在表 , 故微熱 。 以脾不轉輸 , 故小便不利而消渴 。 與五苓散 , 能布散水氣 , 可以主之 。
此一節言發汗後胃之津液有干竭與不行之分別也 。 太陽病至胃氣和則愈 , 言津液干竭 。 若脈浮至末 , 言津液不行 , 當作兩截看 。
〔張令韶云〕合下四節 , 皆論發汗後煩渴證也 。
〔補曰〕五苓散是治停水利小便 , 何以即能止渴哉 ? 陳注為脾不轉樞 , 津液不行 , 究屬一間未達 。 不知人口中津 , 即膀胱所化之氣也 , 氣出於鼻 , 著於漆石之上 , 則化為水氣 , 上於口 , 則化為津 , 此如釜中煎水出氣 , 熏於蓋上即為氣水 , 是一理也 。 凡人所飲之水 , 從三焦膜油之中下入膀胱 , 有似釜中之水 , 凡人鼻間吸入天陽之氣 , 從肺歷心 , 由氣管下抵丹田胞室之中 , 有似釜底添薪以煎水也 。 是為心火下交 , 以火蒸水 。 而膀胱中水乃化氣上行 , 是為津 , 有似釜蓋上之氣水一般 。 其既化不盡之水質 , 則泄為小便 , 小便利而津液布 。 其理如此 。 若空言脾不轉樞 , 則其理不實 。 此證之小便不利消渴 , 是因汗大出 , 陽氣外泄 , 故身微熱而脈浮 。 陽氣外泄 , 則胞室氣海之中無火以蒸其水 , 是以水不化氣也 。 方用桂枝為主 , 導心火下交於水以化氣 。 白朮升津 , 茯苓利水 。 為利水化氣升津除熱之妙劑 , 此所以化氣之理也 。
五苓散方
豬苓(十八銖 , 去皮) 澤瀉(一兩六銖半) 茯苓(十八銖) 桂枝(半兩 , 去皮) 白朮(十八銖)
上五味 , 為末 , 以白飲和服方寸匕 , 日三服 , 多飲暖水 , 汗出愈 。
〔錢天來云〕漢之一兩 , 即今之二錢七分也 。 汪苓友云 : 古云銖者 , 六銖為一分 , 即二錢半 , 二十四銖為一兩也 。
〔次男元犀按〕苓者令也 , 化氣而通行津液 , 號令之主也 。 豬苓 、 茯苓 、 澤瀉皆化氣之品 , 有白朮從脾以輸轉之 , 則氣化而水行矣 。 然表裡之邪 , 不能因水利而兩解 , 故必加桂枝以解之 , 作散以散之 , 多服暖水以助之 , 使水精四布 , 上滋心肺 , 外達皮毛 , 微汗一出 , 而表裡之煩熱兩蠲矣 。 白飲和服 , 亦即桂枝湯啜粥之義也 。
胃干之煩渴 , 當以五苓散為禁劑矣 。 而審系脾不轉輸之為渴 , 雖無微熱與小便不利症 , 而治以五苓散則一也 。 發汗之後 , 表邪亦已 , 邪已則脈當緩 。 今脈不緩而浮數 , 以汗為中焦水穀之氣所化 , 汗傷中氣則變其沖和之象也 。 煩渴者 , 汗傷中氣 , 脾不轉輸而水津不能布散也 , 以五苓散主之 。 蓋以五苓散降而能升 , 山澤通氣之謂也 , 通即轉輸而布散之 , 不專在下行而滲泄也 。
上節言汗後邪未解而煩渴 , 此節言邪既解而煩渴也 。
〔正曰〕山澤通氣 , 通即轉樞 , 皆是統籠語 , 只因不知水化為氣 , 氣化為津之理 , 故不能解五苓散之方義 。
何以言之 ? 蓋汗有血液之汗 , 有水津之汗 , 如傷寒汗出而渴者 , 水津之汗也 , 汗出而脾虛 , 津液不能上輸而致渴 , 以五苓散主之 。 若汗出而不渴者 , 血液之汗也 , 心主血脈 , 以茯苓甘草湯主之 。 方中茯苓 、 桂枝以保心氣 , 甘草生薑調和經脈 。
此一節 , 上二句申明上文兩節之義 , 言水津之汗也 , 下二句補出血液之汗 , 另出方治 。
〔正曰〕強分血液之汗 、 水津之汗 , 是未知汗之源委也 。 吾於麻黃桂枝證及上欲作奔豚節 , 言汗甚詳 , 當細考之 。 蓋汗出而渴者 , 是傷寒皮毛開而汗自出 , 膀胱之衛陽外越 , 因之水不化氣而津不布 , 故用五苓散化氣布津 。 津升則渴止 , 氣布則寒去矣 。 汗出不渴者 , 亦是傷寒 , 皮毛開而汗自出 , 不渴則內水尚能化氣布津 。 只汗自出 , 是膀胱陽氣隨汗發泄 , 而邪反不得去 , 故用茯苓以滲為斂 , 使不外泄 。 用桂 、 姜專散其寒 , 寒去汗止 , 與桂枝證之自汗出相似 。 但桂枝證之自汗嗇嗇惡風 , 汗雖出 , 不透快也 , 故仍發之使出 , 用白芍以行營血之滯 , 使汗得透快而出無滯留也 ; 此證之汗自出 , 是太透快 , 恐其遂漏不止 , 故不用白芍之行血 , 而用茯苓之利水 , 使水氣內返則不外泄矣 。《 淺注 》 苓 、 桂保心氣 , 不合旨意 , 而言薑 、 草調經脈 , 其說尤泛 。
茯苓甘草湯方
茯苓(二兩) 桂枝(二兩 , 去皮) 生薑(三兩 , 切) 甘草(一兩炙)
上四味 , 以水四升 , 煮取二升 , 去滓 , 分溫三服 。
〔蔚按〕此承上服五苓散多飲暖水以出汗 。 人知五苓之用在汗 , 而不知五苓之證在渴也 。 五苓證之渴 , 為脾不轉輸 , 非關胃燥 , 推而言之 , 不輸於上為渴 , 不輸於中為水逆 , 不輸於下為小便不利 。 雖有煩熱之病 , 責在水津不能四布 , 故曰白朮 、 桂枝之辛溫不避也 。 論曰汗出而渴 , 可知中焦水穀之津發泄而傷脾 , 脾傷則不能輸津而作渴 , 故取五苓散布散其水津 。 若不渴者 , 中焦之液未傷 , 只用茯苓甘草湯 , 取茯苓之利水 , 俾腎水不沸騰而為汗 。
且五苓散不特自內輸布其水津也 , 而亦治表裡症之水逆 。 如中風發熱六日 , 是六經已盡 , 七日而又來復於太陽 , 而其發熱不解而煩 , 謂之表症 , 而何以又謂之有表裡證 , 以渴欲飲水為里症 , 合而言之 , 名為表裡症也 。 蓋風為陽邪 , 陽熱甚則渴 , 不關於發汗亡津液所致也 。《 內經 》 云飲入於胃 , 遊溢精氣 , 上輸於脾 , 脾氣散精 , 上歸於肺 。 今脾不能散精歸肺 , 以致水入則吐者 , 名曰水逆 , 謂水逆於中土而不散也 , 以五苓散主之 , 助脾氣以轉輸 。
此一節言五苓散之治水逆 , 近注以太陽為表為標 , 膀胱為里為本 , 此證名為犯本 , 又名為表裡傳 , 反多枝節 , 與本論之旨不合 。
〔正曰〕仲景所謂中風有熱風 、 有寒風 , 陳注執定風為陽邪 , 誤解此渴為陽熱甚 。 不知五苓之渴飲水 , 是水停不化氣 , 氣不布則津不升 , 故總以化氣行水為主 。 解為陽熱 , 豈合方義哉 。
至於血液之汗 , 主於心 , 上言主以茯苓甘草湯 , 尚未盡其量 。 醫師未持病人之脈時 , 只見病人手叉自覆冒其心 , 其心下悸而喜按明矣 。 而醫師因行教試之法 , 令病人作咳 , 而病人竟不咳者 , 此必兩耳聾而無聞也 。 所以然者 , 以重發汗 , 陽氣不充於胸中 , 故手叉自冒 。 精氣不充於兩耳 , 故耳聾無聞 。 陽氣 、 精氣非一 , 亦非二也 。 汗後交虛 , 病故如此 , 豈茯苓甘草湯所可勝任哉 。
此一節言血液之汗 , 發之太過 , 致傷心腎之氣 , 非茯苓甘草湯所能治也 。
後學周宗超按 : 正氣虛之耳聾 , 與少陽邪盛之耳聾 , 分別在手自冒心 。
〔補曰〕此節難解 ,《 淺注 》 亦不必確當 , 闕疑 。
其與五苓症相似而不同者奈何 ? 發汗後肺氣已虛 , 若飲水多 , 則飲冷傷肺 , 必作喘 。 以水灌之 , 則形寒傷肺 , 亦作喘 。 此豈五苓所能治哉 。
此一節言汗後傷肺 , 五苓散不可以混施 。
〔正曰〕水化則為氣 , 氣上出順利則不喘 , 水下出不停則無阻礙 。 若飲水多 , 水遂停而氣不化 , 故喘 。 原文並未言其是飲冷水 ,《 淺注 》 不解水停氣不化之理 , 故添一 「 冷 」 字 , 而以飲冷傷肺為解 , 不免略差一黍 。 又言以水灌之 , 是形寒傷肺 , 似言以冷水淹潑病人身體 , 則形寒也 。 不知從古治病 , 皆無以水淹潑周身之理 , 所謂灌之 , 亦不過其人不飲而強灌之 , 如米飯 、 漿水 、 清粥 、 藥水迭進以冀其愈是也 。 水停亦為喘 , 皆氣不化之故 , 義詳於上 , 勿守 《 淺注 》 想當然而已也 。
更有與五苓證之水逆相似者 , 尤不可混 。 發大汗之後 , 水藥不得入口 , 以汗本於陽明水穀之氣而成 , 今以大汗傷之 , 則胃氣大虛 , 不能司納如此 , 此為治之之逆 。 若不知而更發其汗 , 則胃虛陽敗 , 中氣不守 , 上下俱脫 , 必令吐下不止 , 此與五苓證之水逆何涉哉 。
此一節言發汗後胃虛 , 水藥不入之證 , 與五苓散不大相涉 , 自 「 未持脈 」 至此共三節 , 以反掉筆為結尾 , 故不必出方 。 然讀仲景書 , 須於無字處求字 , 無方處索方 , 方可謂之能讀 。
少陰君火居上 , 少陰腎水居下 , 而中土為之交通 。 若發汗吐下後 , 上中下三焦俱為之傷 , 是以上焦之君火不能下交於腎 , 下焦之腎水不能上交於心 , 火獨居上 , 陽不遇陰 , 故心虛而煩 , 胃絡不和 , 故不得眠 。 若劇者 , 不得眠之盛 , 必反復顛倒 , 煩之極 , 自見其心中不爽快而懊憹 , 以梔子豉湯主之 。 以梔子入心而下交於腎 , 豆豉入腎而上交於心 , 水火交而諸證自愈 。 若少氣者 , 為中氣虛而不能交運於上下 , 以梔子甘草豉湯主之 , 即 《 內經 》 所謂交陰陽者 , 必和其中也 。 若嘔者 , 為熱氣搏結不散而上逆 , 以梔子生薑豉湯主之 , 取生薑之散以止嘔也 。
此一節言汗吐下傷其三焦之氣 , 以致少陰之水火不交也 。 張令韶云 : 自此以下六節 , 論梔子豉湯之證有熱有寒有虛有實之不同 。
梔子豉湯方
梔子(十四枚 , 擘) 香豉(四合 , 綿裹)
上二味以水四升 , 先煮梔子得二升半 , 納豉 , 煮取一升半 , 去滓 , 分為兩服 , 溫進一服 。 得吐者 , 止後服 。 二張以吐下後虛煩無復吐之理 , 此因瓜蒂散用香豉而誤傳之也 。
〔男元犀按〕此湯舊本有 「 得吐止後服 」 等字 , 故相傳為湧吐之方 , 高明如柯韻伯 , 亦因其說 , 惟張隱菴 、 張令韶極辨其訛 , 曰瓜蒂散二條 , 本經必曰吐之 。 梔子湯六節 , 並不言一 「 吐 」 字 , 且吐下後虛煩 , 豈有復吐之理乎 ? 因此瓜蒂散內用香豉二合而誤傳之也 。 愚每用此方服之 , 不吐者多 , 亦或有時而吐 , 要之吐與不吐 , 皆藥力勝病之效也 , 其不吐者所過者化即雨露之用也 , 一服即吐者 , 戰則必勝 , 即雷霆之用也 , 方非吐劑 , 而病間有因吐而愈者 , 所以為方之神妙 。 梔子色赤象心 , 味苦屬火 , 性寒 , 導火熱之下行 , 豆形象腎 , 色黑入腎 , 製造為豉 , 輕浮引水液之上升 , 陰陽和水火濟 , 而煩熱懊憹結痛等證俱解矣 。 原本列於太陽 , 主解煩 , 非吐劑 , 而有時亦能湧吐也 。 韻伯移入陽明 , 只知為吐劑 , 泄陽明之煩熱 , 即此為仁者見仁 , 知者見知也 。
梔子生薑豉湯 , 即前方加生薑五兩 , 煎法同 。
梔子甘草豉湯 , 即梔子豉湯加甘草二兩 , 煎法同 。
〔蔚按〕梔 、 豉解見上 。 汗吐下後中氣虛 , 不能交通上下 , 故加甘草以補中 。 嘔者汗吐下後胃陽已傷 , 中氣不和而上逆 , 故加生薑暖胃解穢而止逆也 。
發汗若下之 , 其熱宜從汗下而解矣 , 而竟不解 , 為煩熱 , 且煩不解 , 留於胸中而窒塞不通者 , 以梔子豉湯主之 。 蓋以胸中為太陽之裡 、 陽明之表 , 其窒塞因煩熱所致 , 必令煩熱止而窒塞自通矣 。
此一節言梔子豉湯不特交通上下 , 而且能調和中氣也 。 按此證最多 , 須當切記 。
〔正曰〕胸中是上焦心肺所司 , 解胸中是調和中氣 , 誤將上焦作中焦解 , 豈不差耶 。 不知胸前之大膈膜 , 後連背脊 , 前抵胸骨盡處 , 其膈之內皮循腔子上會於肺系 , 下生包絡而通於心 。 所謂胸中即指膈膜以上肺系以下而言 , 乃肺與心包絡三者之部位也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肺為相傅之官 , 主制節 , 其心火不令太過 。 今因心火太過 , 肺之清金不能制節之 , 故致煩熱 , 熱甚氣壅故胸中窒 。 主用梔子者 , 梔子花白子赤 , 得金水之氣而歸於心 , 有似肺金制節心火之象 , 其實有膈膜之形 , 故專主膈上包絡心間之治法也 。 仲景方證精密 , 讀者所當細究 。
傷寒五日至六日 , 六經已周 , 大下之後身熱不解 , 心中結痛者 , 知太陽之裡 、 陽明之表搏結 , 俱未欲解也 , 以梔子豉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梔子豉湯不特升降上下 , 而亦能和解表裡也 。
傷寒下後 , 多屬虛寒 , 然亦有邪熱留於心腹胃而為實熱證者 。 熱乘於心則心惡熱而煩 , 熱陷於腹則腹不通而滿 , 熱留於胃則胃不和而臥起不安者 , 以梔子厚朴湯主之 , 取枳實之平胃 、 厚朴之運脾 , 合梔子止煩 , 以統治之也 。
此一節言梔子豉湯能清傷寒下後之餘熱也 。 按此證最多 , 又當切記 。
梔子厚朴湯方
梔子(十四枚 , 擘) 厚朴(四兩 , 炙) 枳實(四枚 , 水浸去瓤炒)
以上三味 , 以水三升半 , 煮取一升半 , 去滓 , 分二服 , 溫進一服 , 得吐者 , 止後服 。
〔柯韻伯曰〕心煩則難臥 , 腹滿則難起 , 起臥不安是心移熱於胃 , 與反覆顛倒之虛煩不同 。 梔子治煩 , 枳樸泄滿 , 此兩解心腹之妙劑也 。
傷寒中有梔子證 , 醫者不知用梔子湯 , 反以丸藥大下之 , 則丸緩留於中而陷於脾矣 。 身熱不去 , 此太陰脾土本藏之熱 , 發於形身也 。 微煩者 , 以脾為至陰 , 內居中土 , 上焦之陽不得內歸於中土也 。 此熱在上而寒在中 , 以梔子乾薑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下後脾氣虛寒 , 梔子又宜配以乾薑以溫脾也 。 男蔚按 : 梔子性寒 , 乾薑性熱 , 二者相反 , 何以同用之 。 而不知心病而煩 , 非梔子不能清之 , 脾病生寒 , 非乾薑不能溫之 , 有是病則用是藥 , 有何不可 。 且豆豉合梔子 , 坎離交姤之義也 , 乾薑合梔子 , 火土相生之義也 。
〔正曰〕身熱不去 , 是傷寒原有之證 , 故但曰不去 , 非因下後傷脾而身始熱也 。 微煩亦非因下所致 , 是因熱不去而煩也 。《 淺注 》 以為是太陰脾土之熱發於形身 , 只因強就乾薑之性而誤注也 。 不知乾薑是治大下之後利尚未止 , 故急以姜溫脾 , 與煩熱原兩歧 , 故用藥有寒熱之異 , 解者幸勿扯雜 。 觀下文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梔子湯 , 則此方用乾薑正是大下微溏瀉 , 故用乾薑救之 。 而仍不廢梔子者 , 以原有身熱微煩之證 , 其瀉特暫時病 , 故用乾薑足矣 , 不似下節之舊微溏也 。 而熱煩仍其原有之證 , 故仍用梔子寒熱並用 , 較量極精 。
梔子乾薑湯方
梔子(十四枚 , 擘) 乾薑(二兩)
上二味 , 以水三開半 , 煮取一開半 , 去滓 , 分二服 , 溫進一服 。 得吐者止後服 。
〔張令韶曰〕梔子導陽熱以下行 , 乾薑溫中土以上達 , 上下交 , 煩熱止矣 。
凡用梔子湯 , 若病人舊微溏者 , 為脾虛寒之體 , 病則不能化熱 , 必現出虛寒之證 , 不可與服之 。
此一節言梔子雖能止煩清熱 , 然苦寒之性卻與虛寒之體不宜 , 故結此叮嚀 。
〔男元犀按〕梔子下稟寒水之精 , 上結君火之實 , 既能起水陰之氣而滋於上 , 復能導火熱之氣而行於下 。 故以上諸證 , 仲師用之為君 , 然惟生用之 , 真性尚存 。 今人相沿炒黑 , 則反為死滅無用之物矣 。 嘉慶戊辰 , 吏部謝芝田先生令親患頭項強痛 , 身疼 , 心下滿 , 小便不利 , 服表藥無汗 , 反煩 , 六脈洪數 。 初診為太陽陽明合病 。 諦思良久曰 : 前病在無形之太陽 , 今病在有形之太陽也 , 但使有形之太陽 , 小便一利 , 則所有病氣俱隨無形之經氣而汗解矣 。 用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 , 一服遂瘥 , 惟夜間不寐 。 特告曰此名虛煩 , 因辛熱遺害 , 若用棗仁 、 遠志 、 茯神等藥 , 反招集其所遺而為孽病 , 必復作矣 , 用梔子豉湯即愈 。 嘉慶己巳季春 , 曹扶谷明府患頭痛項強惡寒等證 , 自差 , 次回垣 , 後更增出寒熱往來 , 欲嘔胸滿等證 。 家嚴診其脈 , 數中見小 , 按中虛不應指 , 駭謂之曰 : 陽證見陰脈 , 法在不治 。 所幸者大小便如常 , 神識頗清 , 正雖虛而尚未潰 。 察其胸滿欲嘔 , 寒熱往來之證 , 俱是病氣欲從樞轉之象 , 當乘機而利導之 。 遂令一日服小柴胡兩劑 , 柴胡每劑八錢 。 次日再診 , 以上諸證雖退 , 而心胸懊憹不安 , 語言錯亂無次 , 實覺可憂 。 又診其脈略緩 , 遂為之喜曰 : 邪從樞轉而出 , 故寒熱等證俱平 。 正為邪熱所傷 , 故煩昏證並見 , 此時須當救正 。 但 「 救正 」 二字 , 不讀 《 傷寒 》《 金匱 》, 便以人參誤事 , 立主用梔子豉湯 , 從離坎交媾處撥動神機 , 服後停藥 , 靜候三日 , 值陽明主氣之期 , 申酉為陽明正旺之時 , 戊癸相合自愈 。 果如言 , 應期而效 。
虛人不可發汗 , 汗後變證無常 。 茲先言太陽 : 太陽病發汗 , 其熱當解 , 今汗出不解 , 正氣虛也 。 其人仍發熱 , 徒虛正氣 , 而熱仍在也 。 汗為心液 , 心液亡則心下悸 。 夫津液者 , 和合而為膏 , 上補益於腦髓 。 今津液不足 , 則腦為之不滿 , 而頭為之眩 。 身為脾之所主 , 今脾氣因過汗而虛 , 不外行於肌肉 , 則身無所主持而瞤動 , 動搖不能撐持而欲擗地之狀者 , 以真武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太陽過汗之變 , 而立一救方治也 。 張令韶云 : 此章凡八節 , 皆言虛者不可汗也 。
〔正曰〕傷寒發熱 , 是本身之衛陽與寒相爭 , 故熱宜發其汗 , 使衛陽得出於外 , 而寒隨之解矣 。 若衛陽已泄而汗出 , 寒仍不解 , 留於肌肉而發熱 , 內動膀胱之水上陵心 , 為心下悸 , 水氣挾肝脈上冒為頭眩 。 夫汗出之後 , 經脈已失其養 , 今其寒水之氣又復觸發其筋脈 , 則身瞤動 , 振振欲擗地 , 總由陽氣外泄 , 寒水暴發也 。 是以用生薑 、 白芍 , 理營衛以散外寒 。 用附子為主 , 助腎陽以祛內寒 。 而苓 、 術治水以佐之 。 水不上泛則眩止 , 不陵心則悸止 , 寒退陽伸 , 則瞤動振搖無不止矣 。《 淺注 》 心液亡則悸 , 腦不滿則眩 , 脾氣不行於經脈則振動 , 不免求深反淺 , 或不解瞤動振振之證 。 余曰凡人冬月經大冷凍 , 往往戰䐃 , 即瞤動振振之微者也 , 必得火烘乃解 , 故此證必用薑 、 附以溫之也 。 此與上苓桂朮甘湯證相似 , 但有輕重之別也 。
真武湯方
茯苓(三兩) 芍藥(三兩) 生薑(三兩) 白朮(二兩) 附子(一枚 , 炮)
上五味 , 以水八升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七合 , 日三服 。
〔張令韶曰〕虛者不可汗 , 汗後病不解而變證也 。 真武者 , 鎮水之神也 , 水性動 , 今動極不安 , 故亦以此鎮之 。 茯苓松之餘氣潛伏於根 , 故歸伏心神而止悸 。 附子啟下焦之生陽 , 上循於頭而止眩 。 芍藥滋養榮血 , 生薑宣通經脈 , 而瞤動自止 。 白朮所以資中土而灌溉四旁者也 。
〔羅東逸曰〕小青龍湯治表不解 , 有水氣 , 中外皆寒實之病也 ; 真武湯治表已解 , 有水氣 , 中外皆虛寒之病也 。 真武者 , 北方司水之神也 , 以之名湯者 , 藉以鎮水之義也 。 夫人一身制水者 , 脾也 , 主水者腎也 。 腎為胃關 , 聚水而從其類 , 倘腎中無陽 , 則脾之樞機雖運 , 而腎之關門不開 , 水即欲行 , 以無主制 , 故泛溢妄行而有是證也 。 用附子之辛熱壯腎之元陽 , 則水有所主矣 。 白朮之溫燥建立中土 , 則水有所制矣 。 生薑之辛散 , 佐附子以補陽 , 於補水中寓散水之意 。 茯苓之淡滲 , 佐白朮以健土 , 於制水中寓利水之道焉 。 而尤重在芍藥之苦降 , 其旨甚微 。 蓋人身陽根於陰 , 若徒以辛熱補陽 , 不少佐以苦降之品 , 恐真陽飛越矣 。 芍藥為春花之殿 , 交夏而枯 , 用之以亟收散漫之陽氣而歸根 。 下利減芍藥者 , 以其苦降湧泄也 。 加乾薑者 , 以其溫中勝寒也 。 水寒傷肺則咳 , 加細辛 、 乾薑者 , 勝水寒也 。 加五味子者 , 收肺氣也 。 小便利者 , 去茯苓 , 恐其過利傷腎也 。 嘔者 , 去附子倍生薑 , 以其病非下焦 , 水停於胃 , 所以不須溫腎以行水 , 只當溫胃以散水 , 且生薑功能止嘔也 。
汗之不可輕發 , 必於未發之先 , 審察辨別而預斷其不可 。 咽喉為三陰經脈所循之處 , 考脾足太陰之脈挾咽 , 腎足少陰之脈循喉嚨 , 肝足厥陰之脈循喉嚨之後 。 三陰精血虛少不能上滋而乾燥者 , 不可發汗 。 或誤發之 , 命將難全 , 亦不必再論變症也 。
自此以下 , 皆承上文而言不可發汗 , 而發之之變證也 。
素有淋病 , 名曰淋家其津液久虛 , 不可發汗更走其津液 。 若發汗則津液竭於外 , 而血動於內 , 干及於胞中 , 必患便血 。 何以言之 ?《 內經 》 云膀胱者津液藏焉 , 又曰膀胱者胞之室 。 是胞為血海 , 居於膀胱之外而包膀胱 。 雖藏血藏津液有別 , 而氣自相通 。 參看太陽熱結膀胱血自下症 , 則恍然悟矣 。 淋家病 , 為膀胱氣化不能行於皮毛 , 津液但從下走而為淋 , 膀胱已枯 , 若再發其汗 , 必包動中之血 , 非謂便血自膀胱出也 。
瘡家 , 久失膿血則充膚熱肉之血虛也矣 。 雖身疼痛 , 患太陽之表病 , 亦不可以麻黃湯峻發其汗 , 發汗必更內傷其筋脈 , 血不榮筋 , 則強急而為痓矣 。
血從陽經並督脈而出者為衄 。 汗為血液 , 凡素患衄血之人 , 名曰衄家 。 三陽之經血俱虛 , 故不可發汗 , 汗出則重亡其陰 , 必額上陷 , 脈急緊 , 目直視不能眴 , 不得眠 。 所以然者 , 以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 , 上額交顛 。 陽明之脈起於鼻 , 交額中旁 , 納太陽之脈 。 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 。 三經互相貫通 , 俱在於額上鼻目之間 。 三陽之血不榮於脈 , 故額上陷 , 脈緊急也 。 三陽之血不貫於目 , 故目直視不能眴也 。 陽血虛少 , 則衛氣不能行於陰 , 故不得眠也 。 此三陽之危症也 。
〔正曰〕發汗則重亡其陰 , 非也 。 汗出氣分屬陽 , 汗出必額上陷 。 以衄家陰血已止 , 惟賴有陽氣尚能保其額之不陷 。 若再汗亡其陽 , 則額間陰血陽氣兩者均竭 , 是以虛陷 。 論詳 《 金匱 》, 讀者於陰陽氣血當認真 。
血從陰經並衝任而出 , 為吐為下 , 多則為脫 。 凡一切脫血之人 , 名曰亡血家 。 血屬陰 , 亡血即亡陰 , 故不可發汗 。 若發其汗 , 是陰亡而陽無所附 , 陰從外脫 , 其人則寒慄而振 ,《 內經 》 云澀則無血 , 厥而且寒是也 。
〔補曰〕此寒慄而振 , 與前必振寒內外俱虛故也同義 。 彼是下後亡陰 , 筋脈失養 , 後發汗又亡其陽 , 則寒氣發動 , 筋脈不能自持 , 故振寒 。 此節亡血家 , 即是陰筋失養 , 後發汗以亡其陽 , 則寒氣發動 , 筋脈不能自持 , 故寒慄而振 , 其義正與前同 。 又此節與上節衄家發汗則額上陷義亦相通 。 衄正是督脈額上之血已亡 , 故發汗再亡其陽 , 則止是督脈所司之額上陷 。 亡血家是周身之血或吐或下 , 從內泄去 , 則周身筋脈失養 , 故汗之再亡其陽 , 則不單在額上陷 , 而在周身皆發寒振 。《 淺注 》 既知此節發汗是陽從外脫 , 而註上一節乃云汗出則重亡其陰 , 實屬自相矛盾 。
平素患汗病之人 , 名曰汗家 。 心主血 , 汗為心液 , 患此病之人 , 其心虛血少可知 。 若重發其汗 , 則心主之神氣無所依 , 必恍惚心亂 。 且心主之神氣虛 , 不能下交於腎 , 而腎氣亦孤 , 故小便已而前陰溺管之中亦疼 。 與禹餘糧丸 。 愚按本方失傳 , 王曰休補方 , 用禹餘糧 、 赤石脂 、 生梓皮各三兩 、 赤小豆半升 , 共為末 , 蜜丸彈子大 , 以水二升 , 煮取一升 , 早暮各一服 。 然亦不過利水之品 , 毫無深義 。
〔正曰〕心腎不交之病多矣 , 何以獨見陰疼之症 ?《 淺注 》 以陰疼是心之神氣不交腎 , 而腎氣亦孤 , 於理似精而於證實不相合 。 不知前陰溺管 , 乃是膀胱下竅 , 膀胱有津液以潤此竅 , 則小便利而溺管不疼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膀胱者州都之官 , 津液藏焉 , 氣化則能出矣 。 此 「 出 」 字是言化氣為津液 , 下出以潤溺 , 上出以充皮毛 。 汗家之津液既從皮毛髮泄 , 又重發其汗 , 則津液盡從皮毛外出 , 而下行之津液反竭 , 是以溺管枯澀而小便疼也 。 其恍惚心亂者 , 亦不是心血虛少 , 蓋心煩是血虛 , 心悸是陽虛 , 心亂是陽氣飛越 。 此與以火迫劫 , 亡陽 , 必驚狂同義 。《 淺注 》 於汗原委未達 , 不知心火下交於水 , 乃化氣為津為汗 , 是以汗太多 , 則心陽外泄也 。 義詳總論 , 讀者須細考之 。
不特亡血不可發汗 , 即素寒者亦不可發汗 。 病人有素寒 , 復發其汗 , 汗乃中焦之汁 , 發汗更虛其中焦之陽氣 , 其胃中必冷 。 且胃無陽熱之化 , 則陰類之蟲頓生 , 故必吐蛔 。 他若胃熱之吐蛔 , 又不在此例矣 。
〔張令韶云〕本論逐節之後 , 必結胃氣一條 , 以見不特吐下傷其胃氣 , 即汗亦傷胃氣也 。 治傷寒者 , 慎勿傷其胃焉 , 斯可矣 。
病氣在外 , 本當發汗從外而解 , 而復從內以下之 , 此為治之逆也 。 若先發汗 , 外邪未盡 , 復從內入 , 因而下之 , 治不為逆 。 病氣在內 , 本當先下之 , 從內而解 , 而反從外以汗之 , 為治之逆 。 若先下之 , 內邪未盡 , 勢欲從外而出 , 因其勢而汗之 , 治亦不為逆 。
〔張令韶云〕此章凡六節 , 前四節言病氣隨正氣之出入以為出入 , 正氣亦隨病氣之內外而為內外也 。 或從內解 , 或從外解 , 或救其里 , 或救其表 , 不可逆也 。 五節言陰陽和 , 正氣之出入復其常 , 病氣亦隨之而解矣 。 末節太陽之氣隨榮衛之行於脈外 , 而行於脈中也 。
太陽傷寒 , 醫者誤下之 , 因誤下而正氣內陷 , 續得下利清穀不止 。 雖明知一身疼痛為屬表者 , 而此時不暇兼顧 , 急當救里 , 救里之後 , 審其身疼痛 , 知表症之未解 , 兼審其清便自調者 , 知里症之全瘳 , 於是復籌所急 , 曰急當救表 。 救里宜四逆湯以復其陽 , 救表宜桂枝湯以解其肌 , 生陽復 , 肌腠解 , 表裡和矣 。
此一節反應上文先下而後汗之意 , 以見下之而表裡俱虛 , 又當救里救表 , 不必拘於先下而復汗之說也 。
太陽病 , 發熱頭痛 , 痛在表則脈宜浮而反沉 , 此正氣內虛也 。 若既汗之不差 , 其身體疼痛仍然不罷 , 須知其表熱為外發之假陽 , 脈沉為內伏之裡陰 , 當憑脈以救其里 , 宜四逆湯 。《 內經 》 云太陽本寒而標熱 , 此症見標症之發熱 , 不見本症之惡寒 , 以本寒之氣沉於內 , 外無惡寒 , 而內有真寒也 。
此一節言病在表而得里脈 , 又當救其里 , 不必如上文之身疼痛而止救其表也 。 太陽之氣外行於三陽而從表 , 內行於三陰而從里 。 今表證而得里脈 , 恐沉必兼微 , 即 《 易 》 所謂履霜堅冰至之義也 。
太陽病當先發汗 , 今先下之 , 虛而不愈 , 因復發汗 , 以此汗下失度 , 致表裡俱虛 , 陰陽不相交接 , 其人因致首如有所覆戴之象而為冒 , 此陰虛於下而戴陽於上也 。 冒家汗出自愈 , 所以然者 , 以陽加於陰 , 得陰氣以和之 , 汗出表和故也 。 蓋表裡之氣本相通 , 表和里亦和 , 不必復下 。 若審得里未和 , 然後復下之 。
此一節應上文先發汗而復下之之意也 。
太陽病未解 , 診其脈陰尺陽寸不偏大偏微 , 而俱見均停 , 陰陽之氣旋轉於中 , 自然變易一番 , 必先振慄 , 汗出而解 。 若邪盛於表 , 其陽寸之脈必大於陰尺而不均停 。 但使陽寸脈轉微者 , 始與陰尺之脈停 , 為陽之過陰 , 先汗出而解 。 若邪實於裡 , 其陰尺之脈 , 必大於陽寸而不均停 。 但使陰尺之脈轉微者 , 始與陽寸之脈停 。 為陰之遇陽 , 下之而解 , 若欲下之 , 不得太過 , 只宜調胃承氣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汗下亦所以和陰陽也 。
〔正曰〕兩微脈與證治頗難解也 。《 淺注 》 因添一 「 使 」 字 , 轉字以強通之 。 然必添字方能解 , 即非解經確詁 。 先玩原文陰陽俱停句 , 一 「 停 」 字便見陽脈主表主衛氣 , 陰脈主裡主營血 , 俱停則表裡營衛俱和 , 故營衛相合 , 振慄汗出而解 。 凡是戰汗而解之病 , 皆是營衛和也 。 以下乃言營衛不和脈不停均者 , 但陽脈微為衛不和 , 故先令汗出則衛和而解 。 但陰脈微為營不和 , 故下之令營血和暢則愈 。 仲景文法 , 大指如是 , 惟全書微脈均無當汗下者 , 而此處微脈獨言當汗下 , 理殊難測 , 或由傳寫之訛 , 或則另有深義 , 尚須闕以待考 。
太陽之為病 , 無不發熱 , 而汗之自出者 , 當求之榮衛 。 蓋人身之汗 , 主之者脈中之榮 , 固之者脈外之衛 , 此為榮氣被衛氣之所以並而弱 , 衛氣受邪風之所客而強 , 弱則汗不能主 , 強則汗不能固 , 邪風為害故使汗出 。 欲救邪風者 , 宜桂枝湯調和榮衛之氣 。
此一節言太陽之氣又從榮衛之氣出入於內外也 。
〔補曰〕 《 淺注 》 此段甚精 , 成無己風傷衛之說 , 觀此便知其謬 。 仲景明言邪風傷營故營弱 , 成無己之說謬矣 , 所以 《 淺注 》, 亦不從之 , 吾於桂枝湯證言之甚詳 。
傷寒五六日 , 經盡一周 , 氣值厥陰 , 藉其中見之少陽而樞轉 , 傷寒如此 , 中風亦如此 。 其症往來寒熱 , 少陰之樞象也 。 胸為太陽之部 , 脅為少陽之部 , 太陽不得出 , 少陽不得樞 , 故為苦滿 。「 默 」 字從火從黑 , 伏明之火鬱而不伸 , 故其形默默 。 木火鬱於中 , 致胃絡不和 , 故不欲飲食 , 木火交亢故為心煩 , 木喜條達而上升 , 故喜嘔 。 此病氣則在太陽 , 經氣則值厥陰 , 厥陰之中見則為主樞之少陽也 。 蓋少陽之氣遊行三焦 , 在臟腑之外 , 十一藏皆取決之 , 故兼或然七症 : 或涉於心而不涉於胃 , 則胸中煩而不嘔 ; 或涉於陽明之燥氣 , 則渴 ; 或涉於太陰之脾氣 , 則腹中痛 ; 或涉於厥陰之肝氣 , 則脅下痞硬 ; 或涉於少陰之腎氣 , 則心下悸而小便不利 ; 或太陽藉少陽之樞轉 , 已有向外之勢 , 則不渴 , 身有微熱 ; 或咳者 , 又涉太陰之肺氣矣 。 夫五藏之經俞在背 , 主於太陽 , 而五藏之氣由胸而出 , 亦司於太陽 。 今太陽之氣逆於胸而不能外去 , 雖不幹動在內有形之藏真 , 而亦干動在外無形之藏氣 , 現出各藏之症 , 非得少陽樞轉之力 , 不能使干犯之邪向外而解 , 必與以小柴胡湯助樞以主之 。
此一節言太陽之氣不能從胸出入 , 逆於胸膈之間 , 內干動於藏氣 , 當藉少陽之樞轉而外出也 。
〔張錢塘云〕此章凡十五節 , 皆論柴胡湯之證治 。 又云 : 小柴胡湯 , 乃達太陽之氣從少陽之樞以外出 , 非解少陽也 。 是以有隨證加減之法 。 李士材謂柴胡乃少陽引經之藥 , 若病在太陽 , 用之若早 , 反引賊入門 。 後人不察經旨 , 俱宗是說 , 謬矣 。
〔補曰〕 《 內經 》 云少陽為樞 , 蓋實有樞之境地可指 。 又曰十一經皆取決於少陽 , 亦實有取決之路道可指 。 蓋決如決水 , 謂流行也 , 如管子決之則行之義 , 謂言十二經之流行皆取道於少陽也 。 少陽是三焦 , 古作膲 , 即人身中之膈膜油網 , 西醫名為連網 ,《 內經 》 名為三焦 。 宋元后謂三焦有名無象 , 其說非也 。 三膲之根發於腎系 , 由腎系生脅下之兩大板油 , 中生腹肉之網油 , 連小腸 、 大腸 、 膀胱 , 又上生肝膈 , 連膽系 , 由肝膈生胸前之膜膈 , 循肋腔內為一層白膜 , 上至肺系 , 連於心 , 為心包絡 , 又上而為咽喉 , 此三膲之腑在內者也 。 從內透出筋骨之外 , 是生肥肉 , 肥肉內瘦肉外一層網膜 , 有紋理 , 為營衛外來之路 , 名曰腠理 , 乃三膲之表也 。 邪在腠理 , 出與陽爭則寒入 , 與陰爭則熱 , 故往來寒熱 。 胸脅是膈膜連接之處 , 邪在膈膜故胸脅苦滿 。 少陽膽火 , 遊行三焦 , 內通包絡 , 火鬱不達故默默 。 凡人飲水俱從胃散入膈膜 , 下走連網 , 以入膀胱 。 凡人食物化為汁液 , 從腸中出走網油 , 以達各臟 。 邪在膜油之中 , 水不下行則不欲飲 , 汁不消行則不欲食 。 心煩者 , 三焦之相火內合心包也 , 喜嘔者 , 三焦為行水之府 , 水不下行 , 故反嘔也 ; 或但合心火 , 為胸中煩 , 而水不上逆則不嘔 ; 或三焦之火能消水則渴 ; 或肝膈中之氣 , 迫湊於腹內網油之中 , 則腹中痛 ; 或邪結於脅下兩大板油之中 , 則脅下痞滿 ; 或三焦中火弱水盛 , 水氣逆於心下膈膜之間 , 則心下悸 ; 或三焦之府不熱 , 則不消渴 , 而邪在三焦之表 , 居腠理之間 , 則身有微熱 ; 或從膜膈中上肺沖咽喉 , 為痰火犯肺則咳 。 總之是少陽三焦膜中之水火鬱而為病也 。 統以小柴胡湯散火降水主之 , 各隨其證之所見而隨證加減 , 無不確切 。《 淺注 》 不能一一指實 , 但引 《 內經 》 囫圇解之 , 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也 。
小柴胡湯方
柴胡(半斤) 黃芩(三兩) 人參(三兩) 甘草(三兩) 半夏(半升 , 洗) 生薑(三兩 , 切) 大棗(十二枚 , 擘)
上七味 , 以水一斗二升 , 煮取六升 , 去滓 , 再煎取三升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
後加減法 : 若胸中煩而不嘔 , 去半夏 、 人參 , 加栝蔞實一枚 ; 若渴者 , 去半夏 , 加人參合前成四兩半 、 栝蔞根四兩 ; 若腹中痛者 , 去黃芩 , 加芍藥三兩 ; 若脅下痞硬 , 去大棗 , 加牡蠣四兩 ; 若心下悸 , 小便不利者 , 去黃芩 , 加茯苓四兩 ; 若不渴 , 外有微熱者 , 去人參 , 加桂三兩 , 溫覆取微汗愈 ; 若咳者 , 去人參 、 大棗 、 生薑 , 加五味子半升 、 乾薑二兩 。
〔張令韶云〕太陽之氣不能由胸出入 , 逆於胸脅之間 , 內干動於藏氣 , 當識少陽之樞轉而外出也 。 柴胡二月生苗 , 感一陽初生之氣 , 香氣直達雲霄 , 又稟太陽之氣 , 故能從少陽之樞以達太陽之氣 。 半夏生當夏半 , 感一陰之氣而生 , 啟陰氣之上升者也 。 黃芩氣味苦寒 , 外實而內空腐 , 能解形身之外熱 。 甘草 、 人參 、 大棗 , 助中焦之脾土 , 由中而達外 。 生薑所以發散宣通者也 , 此從內達外之方也 。 愚按原本列於太陽 , 以無論傷寒中風 , 至五六日之間 , 經氣一周 , 又當來復於太陽 。 往來寒熱 , 為少陽之樞象 , 此能達太陽之氣從樞以外出 , 非解少陽也 。 各傢俱移入少陽篇 , 到底是後人識見淺處 。 又曰太陽之氣不能從胸出 , 入逆於胸脅之間 , 雖不幹動在內有形之臟真 , 而亦干動在外無形之臟氣 。 然見一臟之證 , 不復更見他臟 , 故有七或證也 。 胸中煩者 , 邪氣內侵君主 , 故去半夏之燥 ; 不嘔者 , 胃中和而不虛 , 故去人參之補 , 加栝蔞實之苦寒 , 導火熱以下降也 ; 渴者 , 陽明燥金氣盛 , 故去半夏之辛 , 倍人參以生津 , 加栝蔞根引陰液以上升也 ; 腹中痛者 , 邪干中土 , 故去黃芩之苦寒 , 加芍藥以通脾絡也 ; 脅下痞硬者 , 厥陰肝氣不舒 , 故加牡蠣之純牡 , 能破肝之牝臟 , 其味鹹能軟堅 , 兼除脅下之痞 , 去大棗之甘緩 , 欲其行之捷也 ; 心下悸 , 小便不利者 , 腎氣上乘而積水在下 , 故去黃芩 , 恐寒苦以傷君火 , 加茯苓保心氣以制水邪也 ; 不渴 , 外有微熱者 , 其病仍在太陽 , 故不必生液之人參 , 宜加解外之桂枝 , 覆取微汗也 ; 咳者傷肺 , 肺氣上逆 , 故加乾薑之熱以溫肺 , 五味之斂以降逆 。 凡咳皆去人參 , 長沙之秘旨 , 既有乾薑之溫 , 不用生薑之散 , 既用五味之斂 , 不用大棗之緩也 。
〔補曰〕仲景所用柴胡 , 是今四川產者 , 一莖直上 , 中通 , 有白瓤 , 故能通三焦之膜膈 。 色青氣香 , 春日生成 , 恰得少陽之氣 , 非別省紅軟銀白等柴胡也 。 各省柴胡性烈 , 非少陽之性也 , 用之傷人 , 比羌獨活更烈 , 決不可用 。 讀仲景書者 , 若見四川柴胡 , 則知仲景用藥之妙 。
上言太陽之病而值厥陰之期 , 厥陰中見少陽 , 少陽主樞 , 太陽病值其主氣之期而外出者 , 藉其樞之有力也 。《 經 》 云少陽外主腠理 , 內主三焦 。 腠者 , 三焦通會元真之處 , 血氣所注 。 今血弱氣盡則腠理自開 , 太陽所受之邪氣因其氣血之虛而入 , 邪氣與少陽中正之氣兩相擊搏 , 俱結於少陽所部之脅下 , 正邪不兩立則分爭 , 正勝則熱 , 邪勝則寒 , 分爭則往來寒熱 , 離合無定則休作有時 。《 經 》 云少陽之上相火主之 。 茲則陽明之火鬱而不伸 , 故其象默默 , 默默之象為少陽專見之症 。 不欲飲食 , 為木氣內鬱而胃絡不和也 , 胃病必及脾 , 藏府之膜本自相連 , 脾病其痛必在於下 , 即前所謂腹中痛是也 。 然腹中原不可以言下 , 今以胃邪在胃脘之高 , 而此痛反居其下 , 邪高故使嘔也 。 用小柴胡湯轉少陽之樞 , 達太陽之氣以主之 。 若服柴胡湯已而反渴者 , 是太陽之氣不能從樞解 , 而轉屬於陽明之燥化也 , 以白虎加人參湯 , 按法治之 。
上節言太陽之氣逆於胸中 , 而動五臟之氣 , 此言太陽之氣結於脅下 , 而傷太陰陽明之氣 , 亦當藉少陽之樞而轉出也 。
〔補曰〕腠理者 , 三焦通會元真之處 , 血氣所注 。《 淺注 》 不指出何處 , 則不知血氣如何往來也 。 蓋三焦是內油膜 , 透出為瘦肉外皮毛內之膜油 , 其瘦肉肥肉交界處夾縫中有紋理 , 名曰腠理 , 為營血衛氣出入之路徑 。 血弱氣盡則其路徑空虛 , 邪氣因入 , 從腠理內侵 , 及於脅下 , 入兩大板油之中 , 乃三焦之府也 。 三焦根於腎系 , 由腎系生出兩大板油 , 邪入於此 , 正氣欲出不得 , 遂結於脅下 , 其寒熱休作有時者 , 亦因正與邪有或進或退 , 不相值則休也 。 默默解見上 。 三焦為行水化谷之府 , 不欲飲食 , 是上焦膜油與胃腕相交之處 , 竅道不通 , 故食不入 。《 內經 》 云胃有大絡 , 即指胃通於膲膜中之管竅也 。《 內經 》 名絡 , 西醫名為管 , 從膜膈下入網油 , 網膜屬三焦 , 網膜上之膏油 , 即脾之物 。 脾臟之油 , 生焦膜上 , 與胃府本自相連 , 邪在脾臟油膜之中 , 則結於脅下之板油內 , 或大小腸之油網內 , 則痛而不通 。 夫邪在上焦 , 水穀不得入而痛在下焦 , 逆氣上行 , 故使水穀嘔出也 。 服湯已渴者 , 是嘔雖已 , 水已得下 , 而三焦油膜中火仍不已 , 熏灼其油乾燥 , 遂為轉屬陽明之燥氣矣 。《 淺注 》 未能確指 , 故特補之 。
太陽之邪不解 , 可以柴胡轉其樞 , 太陽之氣內陷 , 不可以柴胡虛其里 。 得病六日 , 六經之氣已周 , 而又來復於太陽 , 正是七日 。 診其脈遲 , 氣虛也 , 浮弱 。 血虛也 , 氣血俱虛而見太陽症之惡風惡寒 , 當於尋常之太陽症外 , 另參脈息日期而分別 。 且又有獨見之症 , 曰手足溫 , 系在太陽也 , 此氣血俱虛 。 醫者不知 , 反二三下之 , 虛其中氣 , 以致不能食 , 而脅下為少陽之部位 , 其樞逆而不轉 , 故無往來寒熱 , 惟滿而且痛 。 面目及身黃 , 為太陰土氣虛而真色現也 。 雖頸項強 , 為太陰之經氣不利 。 而脾不轉輸 , 為小便難者 , 是中氣虛之大關鍵 。 柴胡湯乃從內達外之品 , 裡氣虛者忌用 , 若與柴胡湯 , 裡氣虛陷 , 後必下重 。 夫嘔渴乃柴胡湯之的症 , 而本渴而飲水嘔者 , 中胃虛也 , 柴胡湯非中胃之藥 , 不中與也 。 與之而中氣愈虛 , 食谷者噦 , 此緣二三下之既誤 , 不可以柴胡湯而再誤也 。
此一節言太陽之氣陷於太陰之地中 , 太陰陽明氣虛 , 不能從樞外出 , 又非柴胡湯所主也 。
〔正曰〕浮主陽 , 浮於外 , 遲弱主陽氣虛弱 , 非血虛也 , 陽氣不振故惡風寒 。 手足溫者 , 別於手足潮熱而言 , 謂陽氣虛弱 , 手足當厥冷 , 即不厥冷而手足溫 , 亦與潮熱不同 。 醫者不知為陽虛 , 乃二三下之 , 其脾必寒 。 膜上之膏油 , 即脾之物也 , 膜油寒 , 不能熏化腸中水穀 , 故不能食 。 膏油之大者 , 是脅下兩大板油 , 寒氣歸此 , 則脅下滿痛 。 周身之油寒 , 乃脾土陽虛之極 , 現出土之本色則黃 。 雖頸項強 , 亦是寒 , 非風熱也 。 小便難 , 亦是水入膜網之中其膏油不能熏蒸滑利 , 所謂脾不健運 , 亦非熱也 。 膏油既弱 , 則其質虛軟 , 若再用小柴胡湯清利其膜網 , 則膜網弛縱不收 , 大小腸往下墜後陰必下重 , 即今所謂脫肛也 。 腸連於膜網 , 而膜網又賴有膏油以充攝之也 。 今膏油虛軟 , 復用柴胡疏其膜網 , 是以弛縱而下墜 , 此理近人少知 , 不得不詳悉言也 。 又本渴有似燥熱 , 而飲水嘔者 , 則渴是津不升 , 嘔是虛寒 , 脾之膏不能化水 , 柴胡是疏三焦之網 , 故不中與也 。 若與之 , 傷其膏油之氣 , 則食穀不化而噦逆 。 總見膏油不能化水穀 , 與膜網不通利者有別 。 須辨到此 , 乃知仲景論證之精 。
前言服柴胡湯已而渴者 , 以法治之 , 不再用柴胡也 。 嗣言柴胡不中與者 , 戒用柴胡也 , 然有不可泥者 。 傷寒四五日 , 為陽虛入陰之期 , 身熱惡風頸項強 , 仍在太陽之分 , 而不入於裡陰也 。 脅下滿 , 得少陽之極象也 。 手足溫者 , 是余在太陰 , 今手足溫而渴者 , 為不涉於太陰 , 而涉於陽明也 。 上言服柴胡湯已而渴者 , 當以陽明之法治之 。 此不因服柴胡湯而渴 , 仍宜從樞圖治 , 以小柴胡湯主之 。 至於項強脅滿 、 手足溫等症 , 前言不中與 , 而茲特與之者 , 一以大下里虛 , 一以未下里不虛也 。
此一節承上文兩節而推言之 。 凡病氣不隨經氣入里而為燥化 , 與未陷里陰 , 裡氣未虛者 , 無不可以小柴胡湯治之 。
〔補曰〕此證全與上節相同 , 只是未經誤下 , 脈亦不浮弱 , 是脾之膏油未受傷 , 而邪在膜網也 , 仍當清疏 , 理其膜網 , 故用小柴胡湯 。 以見上節病在膏油 , 屬太陰脾土 , 此節病在膜網 , 屬少陽三焦 , 一虛一實 , 毫釐千里 。 仲景對舉於此 , 正欲令人互勘 。
太陽傷寒 , 值厥陰主氣之期 , 浮分之陽脈澀 , 是少陽之樞不能外轉也 , 沉分之陰脈弦 , 是厥陰木邪下於太陰 , 則太陰之榮氣受傷 , 法當腹中急痛者 , 先與小建中湯建立中焦之榮氣 , 令腹痛漸愈 。 若不差者 , 與小柴胡湯主之 , 以轉其樞 , 樞轉則邪氣外達而痛愈矣 。
此一節言太陽病值厥陰主氣之期 , 內干太陰而腹痛 , 當先補益於內 , 而後樞轉於外也 , 按原法 , 腹痛 , 小柴胡湯去黃芩 , 加白芍 。
〔補曰〕陽脈屬氣分 , 衛氣從膜網而出 , 以達皮毛 , 網膜不通利則衛氣難於外出 , 故脈應之而澀 。 陰脈屬血分 , 血藏膏油之中 , 血滯油寒 , 氣不得與血流通 , 則血行氣阻而作痛 , 所謂痛則不通也 。 故先與小建中湯以溫其膏油建中者 , 指中焦之而言 , 此湯溫中焦之膏油 , 膏油既溫 , 則血不凝滯 , 而膜中之氣自暢 , 斯不痛矣 。 若油既溫和 , 痛仍不瘥者 , 是膏油血分通利 , 而膜網之微絲管竅不通利 , 故陽氣不得出也 , 復與小柴胡湯疏利其網膜 , 則陽氣得通暢而愈 。 建中 、 柴胡二湯互用 , 從無人實知其理 ,《 淺注 》 引經為注 , 只囫圇解而不透徹 。 今特指出膜網是三焦 , 膜網上所生之油 , 是脾所司也 , 故病在膏油用建中湯 , 病在膜網用小柴胡 , 義可知矣 。
小建中湯方
桂枝(三兩 , 去皮) 甘草(二兩 , 炙) 大棗(十二枚 , 擘) 芍藥(六兩) 生薑(三兩 , 切) 膠飴(一升)
上六味 , 以水七升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肉膠飴 , 更上微火消解 , 溫服一開 , 日三服 。 嘔家不可用建中湯 , 以甜故也 。
〔程扶生曰〕傷寒二三日 , 邪尚在表 , 未及傳裡之時 , 悸則陽虛 , 煩則陰虛 , 故以芍藥之苦以益陰 , 薑 、 桂之辛以扶陽 , 而復用甘草 、 大棗之甘溫緩其中 , 中既建則邪不致入里矣 。 而薑 、 桂等又能托邪外出 , 此為陰陽兩虛之人 , 而立一養正驅邪法也 。
〔張令韶曰〕經隧之血脈流行不息 , 今寒氣入而稽遲之 , 入陽絡則脈澀 , 入陰絡則陰脈弦 , 法當腹中急痛 , 先與建中湯 。 以經隧之血脈 , 皆中胃之所生 , 更得小柴胡湯以轉樞機 , 樞機利則經隧之血脈通矣 , 通則不痛也 。 蔚考 :《 金匱 》 黃耆建中湯有加減法 , 小建中湯無加減法 。 今查內臺方議本有加減 , 未知為年久脫簡 , 抑或許氏新附與否 , 姑錄之以備參考 。 方議載建中湯 , 治虛痛者加黃耆 , 治心痛者加元胡索 , 治血虛者加當歸 、 芎藭 , 治盜汗多者加小麥 、 茯神 , 治虛中生熱加柴胡 、 地骨皮 。
傷寒中風 , 有柴胡證 , 但見一讓便是 , 不必悉具 。
此一節申明首節之義 , 以推廣小柴胡湯之用也 。 余通家周宗超云 : 以傷寒言之 , 轉少陽之樞 , 外出太陽也 , 以中風言之 , 厥陰不從標本 , 從中見少陽之治也 。 此解極見明亮 。
且夫柴胡湯之用甚廣也 , 即誤下之後 , 而裡氣不虛者 , 亦可用之 , 凡柴胡湯如首節所言之病證 , 病涉於樞 , 原有欲出之機 , 一轉即出 , 而醫者竟下之 , 下之恐邪氣乘下之虛而入於裡陰矣 。 若柴胡證不罷者 , 速宜復與柴胡湯 , 其氣外轉 , 必蒸蒸而振 , 熱退而卻復發熱 , 汗出而解 , 蓋以下後傷其中焦之津液 , 欲作汗時 , 而為此一番之變動也 。
此一節重申柴胡湯之妙 , 而所以妙之在乎樞轉也 。
〔補曰〕少陽是三焦 , 內為膜網 , 外為腠理 , 居半表裡之間 , 界內陰外陽之際 , 故 《 內經 》 以樞機比之 , 非果有機輪轉動也 。《 淺注 》 加一 「 轉 」 字 , 似是而非 。 蓋少陽之邪氣 , 從腠理透入於裡 , 少陽之正氣 , 亦須從腠理透出於外 。 柴胡生於春日 , 一莖直上 , 莖中松白有似人身網膜 , 故能透達膜油 , 使氣從腠理中直達於外 。 既下之 , 邪已於里 , 正氣欲出 , 必蒸蒸而振者 , 正與邪爭故戰也 , 迨正既勝邪 , 陽得外出 , 卻只發熱而邪隨汗解矣 。 其先蒸蒸 , 是陰鬱其陽 , 寒熱交作 , 故振而汗不得出 , 其後郁解則但熱不寒 , 汗遂出而解矣 。 故以 「 轉 」 字解少陽經 , 尤不如 「 透達 」 二字解之更切 。
蓋以樞者內外之樞紐也 , 可從樞而外出 , 亦可從樞而內入 。 傷寒病 , 過服發表之劑 , 其惡風寒等症已解 , 而內虛之症漸形 , 至二日為陽明主氣之期 , 三日為少陽主氣之期 , 外邪既淨 , 無庸從少陽之樞而外出 。 而發表後 , 虛弱不支之病 , 轉入於所合之心包絡 , 包絡主血 , 血虛則心中悸 , 不獨悸而且煩者 , 以煩涉於心主之血分 , 而不涉於樞脅之氣分 , 故以小建中湯主之 。
此一節淺言之不過虛補二字 , 而言外合一 「 樞 」 字之義見 , 少陽三焦內合厥陰心包而主血 , 故亦可隨樞而內入也 。 心包主血 , 血虛神無附麗而自悸 , 則悸為虛悸 , 而煩亦虛煩也 。
〔補曰〕三焦即膜網也 , 包絡俗名護心油 , 膜膈上循腔子 , 上肺系 , 至心為包絡 ,《 經 》 曰三焦上合心包 , 以其膜網相連也 , 膜與油古又名膏肓 , 膏即是油 , 肓即是膜網 。 小柴胡是疏膜網 , 建中湯是溫補膏油 , 膏油即脾土所屬 , 心包之火從護心油 , 而下以溫周身之膏油 , 是為火生土 , 建中湯即此義也 。 故以桂枝入心為主 , 而其餘藥皆是補脾 。
陳平伯云 : 但云心中煩悸 , 不云無汗惡寒等證 , 可知服過麻黃湯後 , 表實已解 , 裡虛漸著 , 故以此湯補之 , 否則大青龍 、 梔子豉湯之證 , 誤服害事 。
少陽為陽樞 , 少陰為陰樞 , 其氣相通 。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 , 十日為少陰主氣之期 , 醫反二三下之 , 逆其少陰之樞機 。 後四五日 , 乃十五六日之間再作經 , 而又當少陽主氣之期 , 太陽之氣不因下陷 , 仍欲從樞而外出 。 故柴胡證仍在者 , 先與小柴胡湯以解外 , 若嘔不止 , 是太陽之氣不從樞外出 , 而從樞內入 , 干於君主之分 , 外有心下滿急之病象 , 內有鬱郁微煩之病情者 , 為未解也 , 與大柴胡湯下之 , 下其邪氣而不攻其大便則愈 。
此言病在樞者 , 小柴胡湯達之於外 , 所以轉之 , 大柴胡湯泄之於內 , 亦所以轉之也 。
〔補曰〕但執 「 樞 」 字解少陰經 , 故於嘔不止證不能明瞭 。 於心下急 , 但言君主之分 , 皆屬含糊 。 不知心下是指胸前之膈膜 , 急如裡急 、 少腹急之急 , 乃是膈膜收縮促急褊窄也 。 膜通利則鬆緩 , 膜鬱滯則褊急 , 少陽三焦膜中火甚 , 則鬱遏燒灼膈膜 , 收縮而急 , 火合於心包則煩 , 火太逆則嘔不止 , 證重於小柴胡 , 故但用清疏不能降其火 。 必用大柴胡 , 有大黃以下之 , 使火氣不逆乃愈 , 又必用柴胡一味以透達膜膈也 , 膈膜透達則通利鬆緩不褊急矣 。 但曰下之亦是轉之囫圇語 , 安能令人明晰 。
大柴胡湯方
柴胡(半斤) 黃芩(三兩) 芍藥(三兩) 半夏(半升 , 洗) 生薑(五兩) 枳實(四兩 , 炙) 大棗(十二枚 , 擘)
上七味 , 以水一斗二升 , 煮取六升 , 去滓再煎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 一方用大黃二兩 , 若不加大黃 , 恐不為大柴胡湯也 。 此方原有兩法 , 長沙辨而均用之 , 少陽之樞並於陽明之闔 , 故用大黃以調胃 。
〔蔚按〕凡太陽之氣逆而內干 , 必藉少陽之樞轉而外出者 , 仲景名為柴胡證 。 但小柴胡證心煩 , 或胸中煩 , 或心下悸 , 重在於脅下苦滿 ; 而大柴胡證 , 不在脅下而在心下 , 曰心下急 , 鬱郁微煩 , 曰心下痞硬 。 以此為別小柴胡證 , 曰喜嘔 , 曰或胸中煩而不嘔 。 而大柴胡證不獨不嘔 , 而且嘔吐 , 不獨喜嘔 , 而且嘔不止 , 又以此為別 。 所以然者 , 太陽之氣不從樞外出 , 反從樞內入 , 干於君主之分 , 視小柴胡證頗深也 。 方用芍藥 、 黃芩 、 枳實 、 大黃者 , 以病勢內入 , 必取苦泄之品 , 以解在內之煩急也 。 又用柴胡 、 半夏 , 以啟一陰一陽之氣 。 生薑 、 大棗 , 以宣發中焦之氣 。 蓋病勢雖已內入 , 而病情仍欲外達 , 故制此湯 , 還藉少陽之樞而外出 , 非若承氣之上承熱氣也 。 汪訒庵謂加減小柴胡 、 小承氣可為一方 , 未免以庸俗見測之也 。
傷寒十三日 , 經盡一周 , 而又來復於太陽 , 若不解 , 又交於陽明主氣之期 , 病氣亦隨經氣而涉於陽明 。 陽明司闔而主胸 , 少陽司樞而主脅 , 既滿而又嘔 , 是陽明之闔不得少陽之樞而外出也 。 日晡所在申酉戌之間 , 陽明於其所旺時而發潮熱 , 熱才已而即微利 , 此本系大柴胡證 , 不知用大柴胡方法下之而不得利 。 今反微利者 , 知醫以丸藥下之 , 丸緩留中 , 不得外出 , 非其治也 。 潮熱者 , 陽明氣實也 , 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太陽之邪於外 , 後以柴胡加芒硝湯解陽明之邪於內而主之 。 蓋胸脅滿而嘔 , 太少兩陽之病 , 日晡所發潮熱 , 陽明燥氣病也 。
此一節言太陽之氣於陽明中土 , 亦當從樞而外出 , 其用柴胡加芒硝 , 亦從樞出之義 , 非若承氣之上承熱氣也 。
〔正曰〕胸滿而嘔 , 是少陽三焦膈膜鬱滯 。 日晡潮熱 , 是陽明大腸燥結 。 實熱當先用小柴胡湯以治滿嘔 , 後用加芒硝湯以治燥實 , 則膜膈之氣上達而病已 。 大腸之實下行而亦不利 , 今病已反有微利者何也 ? 蓋此症先嘔滿後潮熱 , 後得之症為標 , 先得之症為本 , 此本症嘔滿是小柴胡證 , 宜升達之邪 , 若用大柴胡湯下之 , 而亦不得利 , 以嘔滿之仍欲上達故不得利 , 何以知下之是用大柴胡 , 因此節承上節而言 , 故知之也 。「 今 」 字承上文 「 已 」 字謂本柴胡證 , 雖下之而不利 , 乃今所謂嘔滿潮熱之證已止而反有微利者 , 知醫以別樣攻破之丸藥強下之 , 非其治法 , 故有流弊也 。 此是上段言本病是少陽證 , 標病是陽明證 , 醫者不分先後 , 誤以丸下 , 則非其治也 。 下一段承上本柴胡證 , 滿而嘔吐 , 而標病又見潮熱者 , 是陽明大腸之實熱也 。 其治法宜分先後 , 先用小柴胡以解外 , 使少陽嘔滿之本證得上達而解 , 後用加芒硝湯 , 以泄大腸之實熱則潮熱並愈 , 且斷無已而反微利之流弊 , 如此繳轉解則方證自明 。《 淺注 》 不將下利作撇筆解 , 幾如下利之明 , 復用芒硝 , 豈不刺謬哉 。 故讀仲景書 , 於文法承接轉折處 , 須細心體認 。 又胸脅系少陽之膜膈 ,《 淺注 》 以胸屬陽明 , 因此節文潮熱是陽明證 , 故欲摭胸入陽明經 , 以求通下文之意 。 豈知於 「 胸脅 」 二字既差 , 而於下文轉折剝換又不了了 , 安能全節文理皆通哉 。 又大柴胡是治胃 , 胃通於膜油 , 人之膏油則色帶黃 , 應土之色也 , 心下膜膈連胃脾 , 及兩脅之間 , 膏油最多 , 熱在膏油 , 脹而擠塞 , 故上節心下急 。 以大黃色黃味苦 , 即於膏油者下之 , 加芒硝湯 , 是治大腸 。 大腸生於下焦 , 下焦少膏油只是連網 , 與腸相通 , 大腸屬燥金 。 芒硝色白屬金 , 質潤治燥 , 味鹹直走下焦 , 故治大腸之燥 。 如此分別 , 乃知仲景用藥之精 。
柴胡加芒硝湯
柴胡(二兩六銖) 半夏(二十銖) 黃芩(一兩) 甘草(一兩) 生薑(一兩) 人參(一兩) 大棗(四枚) 芒硝(二兩)
上七味 , 以水四升 , 煮取二升 , 去滓 , 納芒硝 , 更煮微沸 , 分溫再服 。 此藥劑之最輕者 , 以今秤計之 , 約二兩 , 分二服 , 則一服只一兩耳 。
〔蔚按〕小柴胡湯使太陽之氣從樞外出 , 解見原方 。 茲云十三日經盡一周 , 既來復於太陽 , 當解而不能解 , 又交陽明主氣之期 , 病氣亦隨經氣而涉之 。 陽明主胸 , 少陽主脅胸 , 脅滿而嘔者 , 陽明之闔不得少陽之樞以外出也 。 日晡所者 , 申酉戌之際也 , 陽明旺於申酉戌 , 故應其時而發潮熱 。 熱已微利者 , 陽明之氣雖實 , 其奈為丸藥所攻而下陷 。 陷者舉之 , 用小柴胡湯以解外 , 解寓升發之義 , 即所以舉其陷而止其利也 。 又加芒硝者 , 取芒硝之鹹寒 , 以直通地道 , 不用大黃之苦寒 , 以犯中宮 , 蓋陽明之氣既傷 , 不宜再傷 。 師之不用大柴而用小柴 , 其義深矣 。
傷寒十三日 , 再經已周 , 而又來復於太陽 , 不解則病氣已過於陽明胃府 , 名曰過經 。 過經譫語者 , 以胃府有熱也 , 當以湯藥下之 。 若小便利者 , 津液偏滲 , 大便當鞕 , 今不鞕而反下利 , 診其脈不與證相背 , 亦姑謂之調和者 , 知醫不以湯藥下之 , 而以丸藥下之 , 病仍不去 , 非其治也 。 若胃氣虛寒 , 而自下利者 , 脈當微而手足亦厥 , 必不可下 。 今脈與陽明胃府證不相背 , 即可反謂之和者 , 以丸緩留中 , 留而不去 , 此為內實也 。 以調胃承氣湯去其留中之穢 , 以和其胃氣主之 。
此一節言病氣隨經氣而過於陽明也 。
〔正曰〕姑謂之 、 反謂之 , 皆 《 淺注 》 強解之詞 , 安知原文實義哉 。 蓋仲景謂譫語便鞕 , 不當下利 , 脈亦當大 , 不當調和 。 今不硬而反下利 , 脈不大而反調和者 , 知醫不以湯藥滌其熱 , 而但以丸藥下其糞 , 旁流滯下 , 使當大之脈被其挫弱 , 遂為調和之形 , 是下利脈和而實邪仍在 , 非其治也 。 何以知下利脈和仍是實邪 ? 仲景又申明曰 : 若下利是虛 , 其脈當微 , 手足當厥 。 今脈不微而反和 , 所以知其非虛 , 乃醫者挫弱其脈如此 , 此雖外見和脈而內仍為實邪也 , 以調胃承氣湯主之 。 余曾臨證 , 見素虛人及六陰脈人 , 雖得傷寒熱證 , 脈亦不大 , 僅見為和 , 即與此節脈和同一例也 。 仲景於常診外添一變法 , 精之至矣 。
太陽病不解 , 若從胸脅而入涉於陽明少陽之分 , 此小柴胡湯之證也 。 今從背經而入於本府 , 名為熱結膀胱 , 膀胱在少腹之間 。 經曰膀胱者 , 胞之室也 , 胞為血海 , 居膀胱之外 , 熱結膀胱 , 熏蒸胞中之血 , 血陰也 , 陰不勝陽 , 故其人如狂 。 若血自下 , 則熱亦隨血而下者自愈 。 若其邪在外 , 猶是桂枝證不解者 , 尚未可攻 , 當先解其外 , 外解已 , 但見少腹急結者 , 無形之熱邪結而為有形之蓄血 , 乃可攻之 , 宜桃核承氣湯方 。
此一節言太陽之邪循經而自入於本府也 。
桃核承氣湯方
桃仁(五十個 , 去皮尖) 桂枝(二兩) 大黃(四兩) 芒硝(二兩) 甘草(二兩 , 炙)
上五味 , 以水七升 , 煮取二升半 , 去滓 , 納芒硝 , 更上火 , 微沸下火 , 先食 , 溫服五合 , 日三服 。 當微利先食 , 言服藥在未食之前也 。
〔蔚按〕張令韶謂太陽有氣有經 , 其氣從胸而出入 , 其經挾脊入循膂而內絡膀胱 。 如病邪從胸脅而入涉於陽明少陽之分 , 則為小柴胡湯證 。 循背膂而入 , 自入於太陽之府 , 則為桃仁承氣湯證 。 太陽之腑曰膀胱 , 在小腹之間 , 為血海之所 , 膀胱有津液而無血 , 而與胞中之血海相連 , 熱干之 , 陰不勝陽則動胞中之血而自下 , 故其人如狂 。 然病起外邪 , 當先解外 , 必審其小腹急結乃可攻之 。 急結者 , 其血有急欲通之象也 。 桃得陽春之生氣 , 其仁微苦而湧泄 , 為行血之緩藥 , 得大黃以推陳致新 , 得芒硝以清熱消瘀 , 得甘草以主持於中 , 俾諸藥遂其左宜右有之勢 。 桂枝用至二兩者 , 注家以為兼解外邪 , 而不知辛能行氣 , 氣行而血乃行也 。 男蔚按 《 內經 》 曰 : 血在上喜忘 , 血在下如狂 。
傷寒八日 , 當陽明主氣之期 , 九日當少陽主氣之期 , 下之傷其陽明之氣為胸滿 , 逆其少陽之氣而為煩驚 , 以少陽三焦內合心主包絡故也 。 小便不利 , 為少陽三焦決瀆之官失其職也 。 譫語 , 為陽明胃氣不和也 。 一身盡重 , 不可轉側者 , 少陽循身之側 , 樞機不利故也 。 以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 。
此一節言太陽之氣因庸醫誤下 , 以致三陽同病 , 特立三陽並治之方 , 滋陽明之燥 , 助少陽之樞 , 而太陽不失其主開之職 , 其病仍從少陽之樞而外出矣 。
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方
半夏(二兩 , 洗) 大棗(六枚) 柴胡(四兩) 生薑(一兩半) 人參(一兩半) 龍骨(一兩半) 鉛丹(一兩半) 桂枝(一兩半 , 去皮) 茯苓(一兩半) 大黃(二兩) 牡蠣(一兩半)
上十一味以水八升 , 煮取四升 , 納大黃 , 切棋子 , 更煮一二沸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。
〔 《 內臺方議 》 云〕傷寒八九日 , 邪氣錯雜 , 表裡未分 , 而誤下之 , 則虛其里而傷其表 。 胸滿而煩者 , 邪熱客於胸中 。 驚者 , 心惡熱而神不守也 。 小便不利者 , 裡虛津液不行也 。 譫語者 , 胃熱也 。 一身盡重 , 不可轉側者 , 陽氣內榮於裡 , 不行於表也 。 故用柴胡為君 , 以通表裡之邪而除胸脅滿 。 以人參 、 半夏為臣輔之 。 加生薑 、 大棗而通其津液 , 加龍骨 、 牡礪 、 鉛丹 , 收斂神氣而鎮驚為佐 。 加茯苓以利小便而行津液 , 加大黃以逐胃熱止譫語 , 加桂枝以行陽氣而解身重錯雜之邪 , 共為使 。 以此十一味之劑 , 共救傷寒壞逆之法也 。《 傷寒論 》 共十二味 , 一本無黃芩 , 止十一味也 。
傷寒腹滿為太陰證 , 譫語為陽明證 , 其脈不宜浮緊矣 。 乃取之寸口三部脈浮而緊 , 其名曰弦 , 弦為肝脈 , 此肝乘脾之病也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諸腹脹大 , 皆屬於熱 。 又云 : 肝氣盛則多言 。 是腹滿譫語乃肝旺所發也 , 旺則侮其所勝 , 直犯脾土名之曰縱 , 謂蹤勢而往 , 無所顧慮也 。 宜刺期門二穴以制其縱 。
此一節合下節論病在有形之藏 , 而不在無形之氣也 。 在無形之氣 , 則曰太陰厥陰 , 在有形之藏 , 則曰脾曰肝曰肺也 。
傷寒發熱病在表也 , 太陽主表而肺亦主表 。 嗇嗇惡寒 , 皮毛虛也 , 太陽主皮毛 , 而肺亦主皮毛 。 金受火克 , 故大渴欲飲水 , 飲水過多 , 肺氣不能通調水道 , 故其腹必滿 。 若得自汗出 , 則發熱惡寒之證便有出路 , 小便利則腹滿之證便有去路 , 此肺氣有權得以行其治節 , 則其病欲解 。 而不然者 , 發熱惡寒如此 , 腹滿又如此 , 此肝木乘肺金之虛而侮其所不勝也 , 名之曰橫 , 謂橫肆妄行 , 無復忌憚也 。 亦刺期門二穴以平其橫 。
按 : 期門二穴在乳下第二肋端 , 去乳頭約四寸 , 肝募也 , 厥陰陰維之會 , 刺入四分 。 此穴刺法 , 能佐小柴胡湯所不及 。
〔 《 活人 》 云〕穴在乳直下肋骨近腹處是也 , 則是第二肋當從下數起 , 恰在軟肋之兩端 , 是血刺法 , 肥人一寸 , 瘦人半寸 , 不肥不瘦中取之 , 但下針 , 令病人吸五吸 , 停針良久 , 徐徐出針 , 此平瀉法也 。
太陽病二日 , 正當陽明主氣之期 , 以太陽之病而得陽明之氣 , 陽極似陰 , 故擾動不安而反躁 。 醫者誤認為陰躁 , 而凡以火熨其背 , 背為陽 , 陽得火熱而大汗出 。 汗乃胃中水穀之津 , 大熱入胃 , 則胃中之水津竭 , 遂下傷水陰之氣而躁 , 上動君火之氣而煩 , 中亡胃中之津必發譫語 。 十餘日又值少陰主氣之期 , 得少陰水陰之氣以濟之 , 則陰氣復而陽熱除 。 先見振慄之象 , 旋而大便自下利者 , 此為陽明得少陰之氣 , 陰陽和而欲解也 。 且夫陰陽之氣 , 元妙難言也 , 而以一身之部位論 , 則身半以上為陽 , 身半以下為陰 。 若陽在上而不得下交於陰 , 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 , 欲小便不得 , 反嘔 。 陰在下而不得上交於陽 , 故欲失溲 , 足下惡風 。 然上下所以不交者 , 責在胃實以隔之 , 前此止是胃中竭 , 後此則為大便鞕 , 鞕者必以法通之 , 不得拘於大便鞕 , 小便當數 , 而反不數及多印板套語 , 謂津液當還胃中 , 而不必遽通也 。 通之之後 , 得大便已則燥結去 , 火邪泄 , 於是陰氣旋轉而上升 , 其頭卓然而痛 。 陽氣光明而下濟 , 其人足心必熱 , 此穀氣下流故也 。
此章凡十一節 , 皆言火攻之誤 , 以明太陽為諸陽主氣 , 陽為火 , 不可以火攻之也 , 即不用火而羌獨荊防姜附桂茱之類 , 皆是也 。
〔補曰〕此節文繁理奧 , 或有錯簡 , 或章句不應相連 , 又似當分作兩節解 , 義難通貫 , 當闕疑以待考 。
太陽病中風 , 以火劫發汗 , 邪風更被火熱逼其血氣從外流溢 , 失其行陰行陽之常度 。 風為陽 , 火亦為陽 , 兩陽交相熏灼 , 其身發黃 。 設陽邪盛於陽位 , 則猶可乘其勢之欲衄 , 使之從衄而解 。 至於陽邪盛 , 乘陰分之虛而深入之 , 津液乾涸 , 則小便難 , 而陰氣陽氣之流溢者 , 至此俱覺虛竭 。 細察其周身全體 , 則無汗而枯燥 , 但頭汗為火熱上攻而出其津液 , 不能周遍則劑頸而還 。 邪熱內鬱則腹滿微喘 , 邪熱上薰而口乾咽爛 。 其初陽明燥結 , 或止見不大便 , 稍久則神亂而譫語 , 甚者氣逆而至噦 , 其病更深矣 。 四肢者 , 諸陽之本 , 邪熱亢盛則手足躁擾 , 捻衣摸床 , 俱為真陰立亡之象 , 恐非藥力所能勝者 , 必察其小便尚利者 , 為一線之真陰亡而未亡 , 其人猶為可治 。
此一節言火攻之危證也 。 汪苓友云 : 諸家注皆言小便自利 。 夫上文既言小便難 , 豈有病劇而反有自利之理 。 必須用藥以探之其人小便利 , 猶為可治之證 , 如其不利 , 治亦罔效矣 。 此說亦通 。 按探法 , 豬苓湯可用 , 或茵陳蒿湯亦妙 。
傷寒脈浮 , 為太陽之病 , 當以麻黃湯 , 化膀胱津液出諸皮毛而為汗則愈 , 太陽與君火相合而主神 , 心為陽中之太陽 。 醫以火迫劫之 , 遂致亡其上焦君火之陽 , 神氣浮越 , 必驚狂起臥不安者 , 以桂枝去芍藥 , 再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主之 。
前條中風火劫其汗 , 證見亡陰 , 故小便利為可治 。 此條傷寒火劫其汗 , 證見亡陰 , 難俟陽之自復 , 故以此湯從手厥陰以復之 。 凡亡陰中之陽 , 必用附子以救之 。 此亡陰中之陽 , 因火迫劫 , 又非附子之所宜 。 此一節為火逆出其方也 , 當知手厥陰證之專方 , 非火逆通用之方也 。 但汪苓友疑亡陽證 , 恐不能勝蜀漆之暴悍 ; 柯韻伯疑當時另有蜀漆 , 非常山苗也 ; 愚每以茯苓代之 , 熱盛者以白薇代之 。
桂枝湯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
桂枝(三兩 , 去皮) 甘草(二兩 , 炙) 生薑(三兩 , 切) 牡蠣(五兩) 龍骨(四兩) 大棗(十二枚 , 擘) 蜀漆(四兩 , 洗去腥)
上為末 , 以水一斗二升 , 先煮蜀漆減二升 , 納諸藥 , 煮取三開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。 原本為末水煮 , 必有其故 。
〔張令韶曰〕傷寒脈浮 , 病在陽也 , 太陽與君火相合而主神 , 心為陽中之太陽 , 醫以火迫劫亡陽 , 亡其君主之陽 , 非下焦生陽之陽 。 心為火迫則神氣外浮 , 故如驚狂而不安 。 桂枝色赤入心 , 取之以保心氣 。 佐以龍 、 牡者 , 取水族之物以制火邪 , 取重鎮之品以治浮越也 。 芍藥苦平 , 非亡陽所宜 , 故去之 。 蜀漆取通泄陽熱 , 故先煮之 。 神氣生於中焦水穀之精 , 故用甘草 、 大棗 、 生薑 , 以資助中焦之氣也 。 病在陽 , 復以火劫 , 此為逆也 , 故曰救逆 。
病形初作時 , 絕似傷寒 , 見惡寒體痛無汗等證 , 其脈似當弦緊 , 令診其脈不弦緊而弱 。 弱者陰不足 , 陽氣陷於陰分 。 傷其津液 , 其人口必渴 , 若被火攻者 , 津液愈亡 , 致胃中燥熱必發譫語 。 然脈弱者雖不可汗 , 而見證既有發熱 , 再審其脈弱中見浮 , 不妨服桂枝湯 , 啜熱稀粥 , 從養陰法以解之 , 當汗出愈 。
此一節言脈弱亦不可以火攻也 。 按仲景不出方 , 程郊倩擬用大青龍湯 , 未免太過 。 余注擬用桂枝湯 , 然於 「 必渴 」 二字 , 亦扣不著 。 今擬小柴胡湯去半夏加栝蔞根 , 仍與桂枝湯合半用 , 溫服 , 覆取微汗較妥 。
太陽病 , 法在發汗 , 然太陽之汗從下焦血液而生 。 若以火熏之 , 則血液傷而不得汗 。 下焦血液生之於腎 , 腎傷 , 其人必躁 。 如經氣已周七日之數 , 復到於太陽之經而不汗解 , 其火邪下攻則必清血 ,《 內經 》 云陰絡傷則便血 , 此因火所致 , 名為火邪 。 一本清作圊 。
此一節言火邪之逆於下也 。
〔補曰〕此與熱入血室 , 熱結膀胱 , 蓄血等證 , 皆是指血室而言 。 膀胱生於膜油之上 , 膜油內一大夾室 , 即血室也 。 膀胱之氣 , 與血室之血合同而行 , 是為營衛 , 營血外出則居於肌肉之分 , 衛氣外出則充於皮毛之間 。 傷寒邪熱 , 從皮毛氣分入膜網而內侵膀胱 , 則為水結 , 從肌肉之血分入膜油 , 而內侵血室則為蓄血下血等證 。 觀此益知血氣皮毛肌肉腠理膜油血室膀胱內外之層折矣 , 即下節唾血亦是從肌肉內侵膜油 , 干心肺與下血只上下之別 , 而其理則一也 。
脈浮熱甚 , 陽氣實也 , 不宜灸而反灸之 , 此為病證之實 。 反以陷下之法灸之 , 是實以虛治 , 因火而動 , 必上攻於咽而咽燥 , 內動其血而唾血 。 蓋火氣通於心 , 經雲手少陰之脈上膈夾咽是也 。 火氣循經上出於陽絡 , 經雲陽絡傷則血外溢是也 。
此一節言邪火之逆於上也 。 愚按大黃瀉心湯可用 , 或加黃芩 , 即 《 金匱 》 之正法 。
微為虛之脈 , 數為熱之脈 , 虛熱盛則真陰虛 , 慎不可灸 , 若誤灸之 , 因致火盛為邪 , 上攻則為煩逆 。 且陰本虛也 , 更追以火 , 使虛者愈虛 。 熱本實也 , 更逐以火 , 使實者愈實 。 陰主榮血而行於脈中 , 當追逐之餘 , 無有可聚之勢 , 以致血散脈中 。 彼艾火之氣雖微 , 而內攻實為有力 , 焦骨傷筋 , 大為可畏 。 所以然者 , 筋骨藉血以濡養之 , 今血被火而散於脈中 , 血一散則難復也 , 終身為殘廢之人 , 誰職其咎耶 。
此一節言火邪之逆於中也 。 虛熱之人 , 以火攻散其脈中之血則難復也 , 愚按速用芍藥甘草湯 , 可救十中之一二 。
脈浮 , 病在表 , 宜以汗解 , 用火灸之 , 傷其陰血 , 不能作汗 , 邪無從出 , 反因火勢而加盛 , 火性上炎 , 陽氣俱從火而上騰 , 不復下行 , 故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 ,《 內經 》 云 : 真氣不周 , 命曰痹 , 此因火而累氣 , 故不名氣痹而名火逆也 。 然未灸之先 , 豈無自汗而解者 ? 須知欲自解者 , 必待其自汗 ,《 內經 》 云在心為汗 , 心之血液欲化為汗 , 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 。 何以知之 ? 診其脈浮為外出之機 , 先見故知汗出而解也 。
此一節言誤灸後之病形 , 並及未灸前自愈之脈證也 。
汗為心液 , 燒針令其汗 , 則心液虛矣 , 針處被寒 , 核起而赤者 , 心虛於內 , 寒薄於外 , 而心火之色現也 。 少陰上火而下水 , 火衰而水乘之 , 故必發奔豚 。 其氣從少腹上衝心者 , 灸其核上各一壯 , 助其心火 , 並散其寒 。 再與桂枝加桂湯 。 其方即於原方更加桂二兩 , 溫少陰之水藏而止其虛奔 。
此一節言外寒束其內火 , 用火鬱發之之義也 。 汪苓友云 : 此太陽病未發熱之時 , 誤用燒針開發腠理 , 以引寒氣入藏 , 故用此法 。 若內有鬱熱 , 必見煩躁等證 , 又不在此例矣 。
桂枝加桂湯方
桂枝(三兩) 芍藥(三兩) 生薑(三兩) 甘草(二兩) 大棗(十二枚) 牡桂(二兩)
上六味 , 以水七升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。 按桂即桂枝也 , 本方共五兩 , 已經照數加入二兩矣 。 今坊刻各本有加牡桂二兩 , 相傳已久 , 姑錄存參 。
〔蔚按〕少陰上火而下水 , 太陽病 , 以燒針令其汗 , 汗多傷心 , 火衰而水乘之 , 故發奔豚 , 故用桂枝加桂 , 使桂枝得盡其量 , 上能保少陰之火藏 , 下能溫少陰之水藏 , 一物而兩扼其要也 。 核起而赤者 , 針處被寒 , 灸以除其外寒並以助其心火也 。
火逆之證 , 頗類胃實病象 , 醫者誤認為裡實證而下之 , 下之不愈 , 因復燒針 , 是下既奪其里陰 , 燒針復逼其虛陽 , 陰陽兩相乖離而煩躁者 , 以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 。
此一節為火逆煩躁者 , 立交通心腎之方也 。
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
桂枝(一兩) 甘草(二兩) 牡蠣(二兩) 龍骨(二兩)
上為末 , 以水五升 , 煮取二升半 , 去滓 , 溫服八合 , 日三服 。 為末水煮 , 即此是法 。
〔蔚按〕太陽病 , 因燒針而為火逆者多 , 今人不用針燒 , 而每有火逆之證者 , 炮薑 、 桂 、 附 、 荊 、 防 、 羌 、 獨之類逼其逆也 , 火逆則陽亢於上 。 若遽下之 , 則陰陷於下 , 陽亢於上 , 不能遇陰而煩 , 陰陷於下 , 不得遇陽而燥 。 故取龍 、 牡水族之物 , 抑亢陽以下交於陰 , 取桂枝辛溫之品 , 啟陰氣以上交於陽 。 最妙在甘草之多資助中焦 , 使上下陰陽之氣交通於中土 , 而煩躁自平也 。
太陽傷寒者 , 若在經脈 , 當用針刺 。 若在表在肌 , 則宜發汗 , 宜解肌不宜針刺矣 。 若加溫針 , 傷其經脈 , 則經脈之神氣外浮 , 故必驚也 。 即 《 內經 》 所謂起居如驚 , 神氣乃浮是也 。
張令韶云 : 自此上十一節 , 歷言火攻之害 。 今人於傷寒病 , 動輒便灸 , 草菅人命 , 可勝悼哉 。 受業薛步云按 : 火劫發汗 , 今人少用此法 , 而荊 、 防 、 羌 、 獨 、 薑 、 桂 、 芎 、 芷 、 蒼 、 橘之類 , 服後溫覆逼汗 , 皆犯火劫之禁 。 讀仲景書宜活看 , 不可死板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