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太陰病脈證篇
〔補曰〕太陰者 , 陰之極大者也 。 太陽如天 , 太陰即如地 , 天無所不包 , 故太陽起於至陰 , 而極於皮毛 。 地無在不有 , 故太陰內連各臟 , 而外連皮毛 。 太陰者 , 脾臟也 , 俗名連貼 。 西醫云脾形曲如帶 , 居胃後 , 在連網之上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脾之與胃 , 以膜相連耳 。 膜是三焦之物 。 膜上之膏油即脾之物也 。 蓋言脾臟 , 則形名連貼 , 而言脾所司之物 , 則內為膏油 , 外為肌肉 , 脾旺納穀 , 化生膏油 , 從內達外 , 生出肥肉 , 是內外皆脾之物所充周也 , 故曰太陰 , 言其大無不至 , 是象夫大地也 。 顧方其體則曰地 , 而言其用則曰土 ,《 內經 》 云 : 中央生濕 , 濕生土 , 土生甘 , 甘生脾 。 又曰 : 太陰之上 , 濕氣治之 。 濕者 , 脾之本氣也 , 土之有濕則為膏壤 , 脾秉濕氣 , 是生膏油 , 膏油滑利則水道暢 , 故脾土主利水 。 膏油生於膜上 , 膜內有熱水不通 , 則蒸發膏油之色而為發黃 。 膏油外達 , 是生肌肉 , 凡肌肉之邪 , 皆屬脾分 , 故桂枝湯多補托脾氣之藥 。 脾之膏油 , 內連腸胃 , 腸胃中食物賴膏油之濕腐之 。 若膏油不能灌溉腸胃 , 則枯燥結硬 , 膏油干縮 , 名曰脾約 , 言脾所司之膏油收縮 , 則大便硬也 。 膏油中有血絲管 , 營繞於內 , 名曰絡脈 , 在軀殼外者名陽絡 , 在軀殼內者名陰絡 , 此血絲管又為生髮膏油之本 。 血屬心 , 膏屬脾 , 血絲管生膏油者 , 心火生脾土之義也 。 西醫言食入 , 則脾擁動發赤 , 以放出熱氣 , 遂生甜肉汁 , 入胃中化谷 , 即 《 內經 》 火生土之義也 。 如火不生土 , 則胃中食不化 , 不思飲食 , 或嘔或瀉 。 蓋脾之膏油 , 不能熏吸飲食 , 而寒濕之氣返注入腸 , 故腹泄 , 膏油中有滯著 , 則腹脹滿 , 以部位言 , 則司大腹 , 外主四肢 , 居中央者 , 運四方也 。 脾與胃相為表裡 , 是為燥濕互相為用 , 究濕之氣化 , 非寒非水 , 乃水與火交而後成濕焉 。 長夏之時 , 所以濕氣用事者 , 正陰陽交媾之時 , 水火相蒸之候 , 故土居中央 , 央者陰陽交會之義 , 鴛鴦鳥不獨宿 , 亦取陰陽交會之義 。 蓋 「 陰陽 」 二字雙聲合為一音 , 即 「 央 」 字也 。 土居中央者 , 即陰陽相交 , 水火合化之義也 。 譬有鹹魚一條 , 天晴久而欲雨 , 則鹹魚必先發濕 , 鹹魚中之鹽即水也 , 其發濕者 , 熱氣逼之 , 而水出與火交 , 故濕也 。 又如有干茶葉 , 一經火烘 , 即行回潤 , 是茶葉中原具水氣 , 烘之即潤 , 又是火交於水 , 即化為濕之義 。 此天地之濕土 , 其氣象如此 , 而人身之濕土 , 亦象此也 。 人身之水氣 , 從油膜中行 , 人身之火與血 , 亦有脈絡繞行油膜之中 , 是血與氣會於膜 , 而遂生膏油 , 即是水與火交而生濕也 。 火不足則濕不發 , 水不足則濕不流 , 經太陰之上 , 濕氣治之 , 其義如是 , 必先明焉 , 而後可治太陰病 。 惟足太陰屬脾土 , 而手太陰則屬肺金 , 傷寒無肺金證治者 , 非手太陰不主氣化也 , 無金之清 , 亦不能成土之濕 , 特肺與膀胱合於皮毛 , 又與大腸相合 , 肺病多見於二經 , 而本篇卻不再贅 , 讀 《 傷寒 》 者 , 當會通也 。
太陰氣之為病 , 太陰主地而主腹 , 故腹滿 , 為本證之提綱 。 然腹之所以滿者 , 地氣不升也 , 地氣不升 , 則天氣不降 , 不降故上者不能下而吐 , 食不下 , 不升則下者不能上 , 而自利益甚 。 太陰濕土主氣 , 為陰中之至陰 , 陰寒在下 , 而濕氣不化 , 故時腹自痛 。 若誤以痛為實而下之 , 則脾土愈虛 , 不能轉運 , 必於脾部之胸下結硬 , 此以氣而言也 。 更以經言之 , 足太陰脈入腹屬脾絡胃 , 手太陰脈起於中焦 , 下絡大腸 , 還循胃口 , 上膈屬肺 , 其義亦同 , 至以藏而言雖脾也 , 而肺亦屬焉 。 該於經氣之中 , 不復再贅 。
此太陰證之提綱也 。
〔補曰〕 「 腹 」 字是言腸胃之外 , 皮膚之內 , 凡是膏油 , 重疊復厚 , 故名曰腹 , 脾所司也 。 飲食入胃 , 此膏油熏吸之 , 而水乃化氣走入下焦 , 食乃化液以奉心血 。 若太陰病 , 脾之膏油不能熏吸 , 則食不下行 , 久而吐出 , 水穀停於腸中 , 而寒熱又下注入腸 , 則自利益甚 , 寒氣攻阻 , 則時腹自痛 。 若用涼藥下之 , 則腹中膏油得寒而結 , 有若水凝 , 故結硬 。 言胸下者 , 即指全腹而言 , 如 《 金匱 》 之大建中證是也 , 是皆指膏油膜網中言也 。《 淺注 》 解 「 腹 」 字不確 , 故於太陰脾土所司何物 , 亦不能明 , 所以多含糊語也 。
太陰中風 , 風淫末疾 , 故四肢煩疼 , 其脈為浮可知矣 。 今輕手診其陽分則微 , 知風邪之當去矣 。 重手按其陰分則澀 , 知氣血之衰少矣 。 又統診其部位 , 上過寸 , 下過尺 , 而長者是脈絡相通 , 故為欲愈 。
此言太陰腹滿之內證 , 轉而為四支煩疼之外證 。 微澀之陰脈 , 轉而為長之陽脈 , 由內而外 , 從陰而陽 , 故為欲愈之候也 。 按是後言太陰中風 , 未言太陰傷寒 , 至第六節方言太陰傷寒 , 學者當知仲景書互文見意 。
〔正曰〕注陽脈微為風邪當去 , 此想像語 , 非定論也 。 注陰脈澀為血氣衰少 , 夫血氣既衰少 , 則不得復見長脈 , 長既為脈絡相通 , 則不衰少也 。 此 《 淺注 》 自相矛盾 , 實於脈法不明 。 不知仲景論脈 , 皆是與證合勘 , 反正互參 , 乃得真諦 。 此節言太陰中風 , 脈若陽大而陰滑 , 則邪盛內陷矣 。 今陽不大而微 , 陰不滑而澀則邪不甚 , 不內陷矣 , 然微澀雖邪不內陷 , 又恐正虛亦不能自愈 , 必微澀而又見長者 , 乃知微澀 , 是邪不盛 , 不是正氣虛 , 長是正氣足 , 不嫌其微澀 , 故為欲愈 。 此等脈法 , 層層剝辨 , 非如後世之死訣也 。
太陰病欲解時 , 從亥至醜上 , 何也 ? 太陰為陰中之至陰 , 陰極於亥 , 陽生於子 , 至醜而陽氣已增 , 陰得生陽之氣而解也 。
此言太陰病解之時也 。
〔陳亮師云〕此言太陰病解之時 , 太陰坤土 , 其象為純陰 , 亥為陰之盡 , 與純陰相類 , 陰極則復 , 至子則一陽生 , 而為來復之時 , 四季皆屬土 , 而運氣以丑未為太陰濕土 , 子醜乃陽生之時 , 陰得陽則解 , 故主乎醜而不主乎未 , 以未為午後一陰主之時也 。 從亥言之者 , 陰極則陽生 , 故運類而及之也 。
〔正曰〕陰得生陽之氣而解 , 說似近理 , 而實非也 。 下篇少陰病欲解 , 從子至寅 , 乃為陰得陽則解 。 以坎中原藏一陽 , 故得一陽之氣 , 而成為腎經坎水生陽之氣化 , 故乘旺而病解 。 至於太陰經 , 則系陰中之至陰 , 旺於陰而不旺於陽者也 。 故從亥至醜 , 皆夜氣所存 , 是為至陰 , 脾經得夜至陰之氣則旺 , 相而病解也 。 凡六經皆乘旺而解 , 豈獨太陰不然哉 。 若是乘生陽之氣 , 則當從子起 , 不當亥起矣 。 故人有白晝不能食 , 至夜能食者 , 得脾陰之旺氣故也 。 修園於六氣司天之義未明 , 故於六經旺時亦不能解 。 須知少陽是生陽之氣 , 出當寅位 , 蓋乘日之初出 , 乘春之初至 , 而少陽遂司其氣 。 逮寅卯以至於申 , 而少陽生物之氣盡矣 , 故曰寅申少陽司天也 。 陽明者 , 陽氣正盛 , 如日之正明起於卯而極於酉 , 故卯酉陽明司天 。 太陽者 , 陽之至極 , 故當辰而盛 , 陽之盛者 , 不能驟衰 , 必至戌位陰已盛 , 而太陽之氣 , 乃入於地水之中矣 , 故辰戌太陽司天 。 若夫陰氣 , 則生於午 , 於 《 易 》 為離卦 , 離中一陰 , 漸至於亥子 , 而少陰之氣盛矣 , 故從午至子 , 為少陰所司也 。 由少而壯 , 是為太陰 , 太陰之氣 , 起於未土 , 至亥子而陰已盛 , 至醜土而陰已 , 故亥子醜 , 為太陰旺時 。 若夫厥陰則為盡陰 , 陰盡陽生 , 起於亥者 , 當陰之極也 , 終於巳者 , 陰氣至巳而盡也 , 故曰巳亥厥陰風木司天也 。 此節因論太陰解時 , 並言六氣之理 , 學者當詳考也 。
太陰內主藏氣 , 而外主肌腠 , 太陰病 , 脈浮者 , 病在肌腠也 , 可輕發肌中之微汗 , 宜桂枝湯 。
此言太陰病之在外也 。
〔受業侄道著按〕脈浮者 , 太陰之土氣運行也 , 可發汗者 , 太陰之地氣上而為云也 , 桂枝湯在陽名為解肌 , 在太陰名為發汗 , 何以言之 ? 蓋太陽以皮毛為表 , 太陰以肌腠為表也 。
〔王宇泰云〕病在太陽 , 脈浮無汗 , 宜麻黃湯 。 此脈浮當亦無汗 , 而不言者 , 謂陰不得有汗 , 不必言也 , 不用麻黃湯 , 而用桂枝湯 , 蓋以三陰兼表病者 , 俱不當大發汗也 , 須識無汗亦有用桂枝湯也 。
〔按〕時說以桂枝湯為太陽專方 , 而不知亦陰經之通方也 , 又以為治自汗之定法 , 而不知亦治無汗之變法也 。
〔正曰〕太陰病 , 是指腹滿 , 濕氣為病也 。 濕在內 , 脈當沉 , 今脈浮者 , 是濕從外至 , 仍欲外出之象 , 故用桂枝湯從中外托 , 使自油網中而托出肌外 , 以為汗也 , 王說不當大發汗 , 陳說無汗之變法 , 均不精確 。 須思脾太陰與肺太陰合 , 肺主皮毛 , 故應肺脈之浮而可發汗也 。
太陰病 , 在外者 , 既有桂枝之治法矣 。 若病在內 , 自利不渴者 , 無中見之燥化 , 此屬太陰 , 以其脾臟有寒故也 , 當溫之 , 宜服四逆輩 。
此言太陰病之在內也 , 自利者 , 不因下而利也 , 凡利則津液下注 , 多見口渴 , 惟太陰濕土之為病不渴 。
〔受業黃奕潤按〕以不渴一證認太陰 , 是辨寒熱利之金針 , 此二節 , 言太陰病在外者 , 宜桂枝以解肌 , 在內者不渴 , 無中見之燥化 , 屬本臟 , 有寒 , 宜四逆輩 , 四逆輩者 , 理中湯丸等溫劑 , 俱在其中也 。
〔補曰〕一個 「 輩 」 字 , 已括盡太陰寒證之治法 , 仲景欲人推例以得 , 非故略也 。
〔程郊倩〕三陰同屬臟寒 , 少陰 、 厥陰有渴證 , 太陰獨無渴證者 , 以其寒布中焦 , 總與龍雷之火無涉 。 少陰中有龍火 , 水底寒甚則龍升 , 故自利而渴 ; 厥陰中有雷火 , 故有消渴 ; 太陽一照 , 雷雨收聲 , 故發熱則利止 , 見厥複利也 。 愚按脾不輸津於上 , 亦有渴證 , 然卻不在太陰提綱之內 。 郊倩立言欠圓 , 然亦不可少此一論 , 為中人以下 , 開互證之法 。
〔正曰〕龍雷之火 , 是宋元后邪說 , 至於烈日當空 , 龍雷潛伏 , 以此誤治殺人者 , 何止千百 , 皆因失陰陽之真理故也 。《 內經 》 仲景無此說法 , 後人萬萬不可妄添 。 我輩注書 , 只可將聖經發明 , 不可干聖經外另生支節也 。
《 內經 》 云 : 太陰之上 , 濕氣主之 , 中見陽明 , 是以不得中見之化 , 則為臟寒之病 。 若中見太過 , 又為濕熱相併之病 , 此太陰之所以有寒 , 復有熱也 。 傷寒 , 脈浮而緩 , 手足自溫者 , 系在太陰 , 而中見陽明之化也 。 陽明之熱 , 合於太陰之濕 , 即時當發身黃 。 若小便自利者 , 濕熱得以下泄 , 不能發黃 。 至七八日 , 又值陽明主氣之期 , 一得陽熱之化 , 正氣與邪氣相爭而暴煩 , 故雖暴煩下利 , 日十餘行 , 必當自止 。 所以然者 , 太陰中見熱化 , 以脾家實 , 倉稟之腐穢當去故也 。
此言太陰傷寒自利慾解之證也 。 按成注云 : 下利煩躁者死 , 謂先利而後煩 , 是正氣脫而邪氣擾也 。 茲則先煩後利 , 是脾家之正氣實 , 故不受邪而與之爭 , 因暴發煩熱也 。
〔補曰〕 「 系 」 字是聯綴之義 。 太陰者 , 指人身之膏油而言 , 膏油生周身膜網之上 , 而邪入膏油 , 有如聯綴之形 , 故曰系在太陰 。 膜網中是三焦水道 , 水道若遏 , 則合膏油之熱 , 蒸而為濕 , 遂發黃癉 。 黃者土之色 , 人身膏油原帶微黃 , 被濕熱蒸 , 則更發黃 。 若小便自利則濕不遏 , 而熱不蒸故不發黃 。 然小便利者易於結硬 , 雖不發黃 , 又恐合陽明之燥而為煩 , 且不大便矣 。 乃至七八日 , 雖暴煩 , 頗似陽明之燥 , 但大便不結 , 且下利日十餘行 , 則煩非內燥 , 而利非脾虛 , 乃脾家氣實 , 能自去其腐穢也 , 病必自止 。 舉此以見黃證之原 , 方證見太陽陽明 , 而此乃發明之也 。 又舉煩硬與下利 , 見於四逆 、 承氣等法中 , 而此又詳辨之 , 使無誤認也 。
論云 : 傷寒脈浮而緩 , 手足溫者 , 系在太陰 , 太陰當發身黃 。 若小便自利者 , 不能發黃 。 至七八日 , 雖暴煩下利 , 日十餘行 , 必自止 , 以脾家實 , 腐穢當去故也 。 此言太陰寒證 , 外亦有熱證也 。《 經 》 云 : 太陰之上 , 濕氣主之 。 中見陽明 , 若不得中見之化 , 則為臟寒之病 , 若中見太過 , 濕熱相併 , 又為發黃之證 。 小便自利者 , 以太陰中見熱化 , 脾家實 , 倉稟之腐穢當自去也 。
又有太陽轉屬之證 。 本太陽病 , 醫反下之 , 太陽之氣陷於太陰之地中 , 因而腹滿 , 時痛時止者 , 乃太陽轉屬太陰也 , 宜啟下陷之陽 , 以和不通之絡 , 以桂枝加芍藥湯主之 。 若滿甚而為大實常痛 , 不定以時者 , 此脾胃相連 , 不為太陰之開 , 便為陽明之闔 , 以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, 權開陽明之捷徑 , 以去脾家之腐穢 。
此言太陽轉屬太陰之病也 。
〔受業汪桂小山云〕太陽標熱 , 誤下之 , 不特轉屬於太陰 , 亦轉屬於陽明也 。 腹滿時痛 , 脾氣不濡也 , 宜桂枝湯加芍藥 , 入太陰出太陽也 ; 大實痛者 , 轉屬陽明也 , 桂枝湯加大黃者 , 入陽明出太陽也 。
桂枝加芍藥湯方
桂枝(三兩) 芍藥(六兩) 甘草(二兩) 生薑(三兩) 大棗(十二枚)
上五味 , 以水七升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分溫三服 。
桂枝加大黃湯方 , 即前方加大黃二兩 。
〔述〕桂枝加芍藥湯 , 倍用芍藥之苦降 , 能令桂枝深入於至陰之分 , 舉誤陷之邪而腹痛自止 。 桂枝加大黃者 , 以桂 、 姜升邪 ; 倍芍藥引入太陰 , 鼓其陷邪 ; 加大黃運其中樞 , 通地道 , 去實滿 ; 棗 、 草助轉輸 , 使其邪悉從外解下行 , 各不相背 。
大實痛 , 權借大黃芍藥之力 , 以行腐穢 , 固已 。 然脾胃相連 , 而脾氣又盜藉於胃氣也 , 胃之氣貫於脈 , 胃之強弱 , 徵於便之利不利 。 太陰為病 , 脈弱 , 其人陸續自便利 , 其胃弱可知矣 。 設或不得已而通因通用 , 當行大黃 、 芍藥者 , 亦宜減少其分兩而用之 , 以其人胃氣弱 , 大便易動故也 。 胃氣為生人之本 , 太陰然 , 即六經亦莫不然也 。
此一節承上節而言 , 減用大黃芍藥者 , 以胃氣之不可妄傷也 。
論云 : 本太陽病 , 醫反下之 , 因以腹滿時痛者 , 屬太陰也 , 桂枝加芍藥湯主之 。 大實痛 , 桂枝加大黃主之 。 此言誤下轉屬之證也 。 又云 : 太陰為病 , 脈弱 , 其人續自便 , 設當行大黃芍藥者 , 宜減之 , 以其人胃弱易動故也 。 此承上節脾家實 , 宜芍藥 、 大黃以行腐穢 。 而脈弱者 , 大便陸續而利出 , 宜減芍藥 、 大黃以存胃氣 。 甚矣 , 傷寒之治 , 首重在胃氣也 。
〔沈堯封云〕太陰陽明俱屬土 , 同主中州 , 病則先形諸腹 。 陽明為陽土 , 陽道實 , 故病則胃家實而非滿也 。 太陰為陰土 , 陰道虛 , 故病則腹滿 , 而不能實也 。 凡風燥熱三陽邪犯陽明 , 寒與濕二陰邪犯太陰 , 陽邪犯陽則能食而不嘔 , 陰邪犯陰則不能食而吐 ; 陽邪犯陽則不大便 , 陰邪犯陰則自利 , 證俱相反可認 。 若誤下則胃中空虛 , 客氣動膈 , 在陽邪則懊憹而煩 , 在陰邪則胸下結硬 , 倘再誤攻 , 必致利不止而死 。 此太陰病之提綱也 , 凡稱太陰 , 俱指腹滿言 。
〔正曰〕胃家既實 , 安有不滿之理 。 陽道實而非滿 , 其說有差 。 又陰道虛 , 故滿而不實 , 亦非也 。 既云陰道虛 , 則當空空如也 , 何以又能滿哉 ? 此蓋不知胃是胃管 , 脾是油網 , 油網在胃管之外 , 胃管內常有糟粕 , 故能結實 , 油網中無糟粕 , 邪在油網中 , 只能壅水與血而為滿脹 。 一實不滿 , 各有界限不同 , 沈氏說殊誤 。
〔柯韻伯云〕太陰脈布胃中 , 絡於嗌 , 故腹滿嗌乾 , 此熱傷太陰 , 自陽部注經之證 , 非論中所云太陰自病也 。 仲景以太陰自病為提綱 , 因太陰主內 , 故不及中風四肢煩疼之表 , 又為陰中至陰 , 故不及熱病嗌乾之證 。 太陰為開 , 又陰道虛 , 太陰主脾所生病 , 脾主濕 , 又主輸 , 故提綱主腹滿時痛而吐利 , 皆是裡虛不固 , 濕勝外溢之證也 。 脾虛則胃亦虛 , 食不下者 , 胃不主納也 。 要知胃家不實 , 便是太陰病 。
〔補曰〕在地為土 , 在人為脾 , 究竟脾是人身何物 , 管理何件事 , 故不將膏油指出 , 而徒籠統言之 , 則義不明也 。
愚按仲師太陰病脈證 , 只有八證 , 後人謂為散失不全 , 及王叔和之變亂 , 而不知八條中有體有用 , 有法有方 , 真能讀之 , 則取之無禁 , 用之不竭矣 。 所可疑者 , 中風證四肢煩疼 , 言其欲愈之脈 , 而不言未愈時何如施治 。 太陰病脈浮 , 宜桂枝湯 , 而不言脈若不浮 , 如何施治 。 惟於自利不渴臟寒證 , 出其方曰四逆輩 , 凡理中湯 、 通脈四逆湯 、 吳茱萸湯之類 , 皆在其中 。 又於太陽誤下 , 轉屬腹時痛證 , 出桂枝加芍藥湯方 , 大實痛證 , 出桂枝加大黃湯方 , 又以胃氣弱 , 減大黃 、 芍藥為訓 , 此外並無方治 , 以為少則誠少矣 。 而不知兩節兩出其方 , 大具經權之道 , 宜分兩截看 , 仲景所謂太陰證 , 與 《 內經 》 人傷於寒為熱病腹滿嗌乾證不同 。 提綱皆言寒澀為病 , 以四逆輩為治內正法 , 桂枝湯為治外正法 , 自第一節至第五節 , 一意淺深相承 , 不離此旨 , 所謂經也 , 此為上半截 。 第六節言太陰濕土 , 不與寒合而與熱合 , 若小便利則不發黃 , 若暴煩下利 , 則腐穢當去 , 是常證之外 , 略有變局 , 另作一小段 , 為承上起下處 。 第七節 , 言太陽病誤下轉屬太陰 , 腹滿時痛 , 大實痛者 , 以桂枝加芍藥加大黃為主治 , 一以和太陰之經 , 略變四逆輩之溫而為和法 , 變桂枝湯之解外而為通調內外法 , 是於有方處通其權也 ; 一以脾胃相連 , 不為太陰之開 , 便為陽明之闔 , 既闔而為大實痛 , 不得不借陽明之捷徑 , 以去脾家之腐穢 , 要知提綱戒下 , 原因腹時痛而言 , 此從正面審到對面以立法 。 又於暴煩下利十餘行自止節言愈 , 尚未言方 , 此從腐穢既下後 , 想到不自下時之治法 , 是於無方處互明方意 , 以通權也 , 此為下半截 。 總而言之 , 四逆輩 、 桂枝湯 , 及桂枝加芍藥 、 桂枝加大黃湯 , 皆太陰病之要劑 。 若不渴 , 則四逆輩必須 ; 若脈弱 , 則芍 、 黃等慎用 。 脈浮有向外之勢 , 桂枝湯之利導最宜 。 煩疼當未愈之時 , 桂枝加芍藥湯亦可通用 。 陳平伯謂桂枝加芍藥湯為太陰經之和劑 , 又謂三陰皆有經病 。 仲景各立主方 : 太陰經病 , 主以桂枝加芍藥湯 ; 少陰經病 , 主以麻黃附子細辛湯 ; 厥陰經病 , 主以當歸四逆湯 。 原文雖止八條 , 而諸法無有不具 , 柯韻伯等增入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 、 白散 、 麻仁丸等方 , 欲廣其用 , 反廢其活法 。 大抵未讀聖經之前 , 先聞砭剝叔和之語 , 謂非經文 , 無不可以任意增減移易 , 致有是舉耳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