辯陽明病脈證並治法
(此係仲景原文)
問曰 。 病有太陽陽明 。 有正陽陽明 。 有少陽陽明 。 何謂也 。 答曰 。 太陽陽明者 。 脾約是也 。 (此一節 。 連下二節 。 乃仲景設為問答 。 以見三陽經皆有入府之證也 。 陽明者 。 胃府也 。 成注云 。 邪自太陽經傳入於府者 。 謂之太陽陽明邪自陽明經傳入於府者 。 謂之正陽陽明 。 邪自少陽經傳入於府者 。 謂之少陽陽明經云 。 此三經受病 。 已入於府者 。 可下而已 。 即此謂也 。 太陽陽明者 。 龐安時云 。 本太陽病 。 若發汗若下若利小便 。 此亡津液 。 胃中乾燥 。 因轉屬陽明 。 而成脾約之證 。 愚以胃中乾燥 。 則脾氣亢熱 。 其人於未病時 。 胃中所受水穀 。 雖變為糟粕而下入於大腸 。 要之脾既亢熱 。 則水之精氣不能四布 。 腸中無水氣以滋之 。 若為之圍繞束縛 。 所以大便欲出而甚難 。 則是腸之約 。 實脾氣亢熱而為之約也 。 愚按此條論 。 仲景自有麻仁丸主之 。 成注又引小承氣湯 。 殊出不解 。 蓋成注所以引太陽病 。 若吐若下若發汗後 。 微煩 。 小便數 。 大便因硬者 。 此未成脾約證 。 故與小承氣湯 。 若云 。 即是脾約證 。 誤矣 。 )
正陽陽明者 。 胃家實是也 。 (方氏條辯云 。 正謂本經也 。 以病到本經 。 遂入胃而成胃實是也 。 龐安時云 。 病人本風盛氣實 。 津液消鑠 。 或始惡寒 。 汗出後 。 惡寒既罷 。 而反發熱 。 或始得病 。 便發熱狂言者 。 名曰正陽陽明 。 乃知其入府之由 。 有兩道焉 。 惡寒者 。 自太陽經傳來 。 便發熱者 。 由本經入府也 。 武林陳亮斯亦云 。 有從陽明經自受病 。 而入胃府者 。 如素問云 。 中於面 。 則下陽明是也 。 有從他經傳入陽明 。 而後入府者 。 如後文轉屬陽明之類是也 。 蓋太陽既轉屬陽明 。 亦是正陽陽明 。 而非太陽陽明矣 。 此不可不辯也 。 愚以少陽陽明入府之由 。 亦仿此 。 或問前條證 。 龐氏引後節 。 何緣得陽明病之文而云 。 太陽病若發汗云云 。 因轉屬陽明 。 為太陽陽明病 。 今陳氏於此條 。 又引其文而云 。 太陽既轉屬陽明 。 此亦是正陽陽明病 。 二者孰是孰非 。 余答云 。 二者之言皆是學者須臨證辯之 。 轉屬陽明而猶帶太陽表證 。 或頭項強痛 。 或惡寒者 。 此即是太陽陽明 。 若頭不痛 。 項不強 。 太陽表證毫無者 。 此即是正陽陽明也 。 少陽陽明亦然 。 以寒熱往來等候之有無辯之 。 )
少陽陽明者 。 發汗 。 利小便已 。 胃中燥煩 。 實 。 大便難是也 。 (少陽陽明者 。 本少陽經病 。 少陽不可發汗 。 及利小便 。 如誤發其汗 。 則津液既亡於表 。 誤利其小便 。 則津液復奪於前 。 津液既去 。 因傳入陽明之府 。 則胃中燥煩且實 。 而大便難 。 蓋胃無津液故燥 。 燥則生煩熱也 。 夫仲景雖云胃中實 。 愚以其雲實者 。 本兼大腸之府而言 。 惟大腸府實 。 以故大便難況大腸亦屬陽明之府也 。 龐安時云 。 本傳到少陽 。 因發汗利小便 。 胃中燥 。 大便難者 。 名曰少陽陽明 。 按成注於前條胃家實之證 。 引陽明病脈遲云云 。 大承氣湯以主之 。 於此條大便難 。 獨無治法 。 後之人 。 有以三承氣湯 。 分治上三條證者 。 愚以其說亦非切當 。 大抵太陽陽明證 。 宜桂枝加大黃湯 。 正陽陽明證 。 宜三承氣湯選用 。 少陽陽明證 。 宜大柴胡湯 。 此為不易之法 。 )
陽明之為病 。 胃家實也 。 (武林陳氏注云 。 此節承上三節而言 。 三陽明之為病 。 其入胃之塗 。 雖有不同 。 而邪在胃家 。 其實則一而已故正陽陽明 。 固為胃家實矣 。 而太陽之脾約 。 少陽之大便難 。 又何嘗非胃家實乎 。 以其均入陽明 。 均為胃實 。 故總結之曰 。 陽明之為病 。 胃家實也 。 條辯云 。 實者 。 大便結 。 為硬滿而不得出也 。 愚按此言 。 則是仲景云 。 胃家實 。 當兼大腸府實合看 。 以腸與胃 。 上下實相通也 。 所以海藏辯胃中有燥屎五六枚云 。 此非在胃中也 。 通言陽明也 。 言胃 。 是連及大腸也 。 今者 。 大便結為硬滿 。 則大腸火燥之氣 。 逆而上行 。 故名曰胃中實 。 要之胃中非有物也 。 據海藏此言 。 實與上文胃家實之義 。 互相發明 。 學者細玩其說 。 斯義自見 。 )
問曰 。 何緣得陽明病 。 答曰 。 太陽病若發汗 。 若下若利小便 。 此亡津液 。 胃中乾燥 。 因轉屬陽明 。 不更衣 。 內實 。 大便難者 。 此名陽明也 。 (此一節 。 乃設為問答 。 以明陽明府病也 。 問曰 。 何由而得陽明府病 。 答曰 。 由太陽病 。 若發汗 。 若下 。 若利小便 。 治之不當 。 徒亡津液 。 津液者 。 胃中之所聚也 。 津液既亡 。 則胃中乾燥 。 太陽之邪不解 。 因轉屬陽明之府 。 不更衣者 。 不大便也 。 注已 。 見前太陽中篇 。 成注云 。 不更衣 。 則胃中物不得泄 。 故為內實 。 內實者 。 大腸以內堅結也 。 腸內堅結 。 以故大便難若此者 。 乃陽明府實之病也 。 愚按此條論 。 雖由太陽病不解 。 轉屬陽明之府 。 然曰不更衣 。 內實 。 大便難毫無太陽經病 。 所以尚論篇云 。 此屬正陽陽明 。 為可下之證 。 或問太陽病若下矣 。 則胃中之物已去 。 縱亡津液 。 胃中乾燥 。 未必覆成內實 。 余答云 。 方其太陽初病時 。 下之不當 。 徒亡汗液 。 胃中之物 。 依然不泄 。 必轉屬陽明而成燥糞 。 故成內實之證 。 此條仲景但示人以認證 。 以故不及治法 。 )問曰 。 陽明病 。 外證云何 。 答曰 。 身熱 。 汗自出 。 不惡寒 。 反惡熱也 。 (上言陽明病系胃家內實 。 其外見證 。 從未言及 。 故此條又設為問答云 。 陽明入府之病 。 其外證云何 。 答曰陽明外證 。 則身熱 。 身熱者 。 身以前熱也 。 夫身熱與發熱異 。 以其熱在肌肉之分 。 非若發熱之翕翕然 。 僅在皮膚以外也 。 汗自出者 。 府中實熱 。 則津液受其蒸迫 。 故其汗則自出也 。 又此條汗自出 。 與太陽中風汗自出亦有異 。 太陽病 。 則汗雖出而不能透 。 故其出亦甚少 。 此條病 。 則汗由內熱蒸出 。 其出必多而不能止也 。 不惡寒者 。 邪不在表也 。 反惡熱者 。 明其熱在裡也 。 傷寒當惡寒 。 故以惡熱為反 。 然邪既入胃寒化為熱 。 夫惡熱雖在內之證 。 愚以其狀必見於外 。 或揚手擲足 。 迸去覆蓋 。 勢所必至 。 因外以證內 。 其為陽明府實證無疑矣 。 尚論篇以此條病 。 辯陽明中風證兼太陽 。 若以其邪猶在於經 。 大誤之極 。 大抵此條病 。 乃承氣湯證 。 )
問曰 。 病有得之一日 。 不發熱而惡寒者 。 何也 。 答曰 。 雖得之一日 。 惡寒將自罷 。 即自汗出而惡熱也(此節連下節 。 申言陽明病亦有惡寒之證 。 故復設為問答以明之 。 問曰 。 陽明病皆身熱不惡寒 。 今病有始得之一日 。 身不發熱而惡寒 。 此惡寒者 。 非比太陽病之惡寒 。 夫太陽為寒水之經 。 其表寒必甚 。 此為陽明病惡寒 。 陽明為燥金之經 。 其表寒自微 。 惟其微 。 故答云 。 雖得之一日 。 惡寒將自罷 。 自罷者 。 從未發表而寒自已 。 即自汗出而惡熱 。 自汗出惡熱 。 乃陽明病入府之外證 。 注已見前 。 按成注云 。 不發熱惡寒 。 即邪未全入府 。 尚帶表邪 。 此表邪者 。 乃陽明經在表之邪 。 其人必外病頭額痛而惡寒 。 內病胃府實 。 隨即自汗出而惡熱 。 後條辯評云 。 初得陽明 。 表氣被阻 。 故亦有不發熱而惡寒證 。 須臾即化熱矣 。 邪不關表故也 。 斯言深得仲景立論之意 。 )
問曰 。 惡寒何故自罷 。 答曰 。 陽明居中土也 。 萬物所歸 。 無所復傳 。 始雖惡寒 。 二日自止 。 此為陽明病也 。
(此承上文發明惡寒自罷之故 。 其所以自罷者 。 以陽明胃府 。 居人身之中 。 主養四旁 。 成注云 。 凡四旁有病 。 皆能傳入於胃 。 胃屬土 。 土為萬物所歸 。 萬物歸於土中 。 則其化衰息 。 無復變動 。 故云 。 無所復傳 。 始雖惡寒 。 二日自止者 。 譬之冬寒已極 。 一遇土王 。 則寒化衰息 。 是即止之義也 。 此為正陽陽明 。 乃可下之證 。 後條辯注萬物所歸 。 無所復 。 傳二句云 。 陽明以下法為正 。 必五臟六腑之邪 。 皆歸結於此 。 別無去路 。 方是下證之陽明 。 等閒莫教錯了 。 )
本太陽初得病時 。 發其汗 。 汗先出不徹 。 因轉屬陽明也 。 (此條系太陽病 。 轉屬陽明經之證 。 按前第五節云 。 太陽病 。 若發汗 。 亡津液 。 胃中乾燥 。 因轉屬陽明 。 此為發汗太過 。 邪已離表 。 乃陽明府病也 。 今此太陽初得病之時 。 發汗不徹 。 轉屬陽明 。 此為發汗不及 。 邪還在表 。 愚故云 。 此係陽明經病 。 若議用藥 。 仲景法 。 當以葛根湯主之 。 汗出不徹義 。 注見前太陽中篇 。 )
傷寒發熱 。 無汗 。 嘔不能食 。 而反汗出濈濈然者 。 是轉屬陽明也 。 (發熱無汗 。 嘔不能食 。 此傷寒自太陽經起也 。 太陽傷寒 。 其人本不能食 。 所以仲景於麻黃湯後云 。 不須歠粥 。 其義可以相推 。 然嘔已見陽明府實證 。 傷寒當無汗 。 今反汗出濈濈然 。 濈濈者 。 汗出凝聚之貌 。 外既汗出 。 則陽明胃府實熱內蒸可知 。 此太陽經病 。 轉而屬於陽明之府也 。 )
傷寒三日 。 陽明脈大(脈大者 。 指下洪長也 。 成注引經云 。 陽明受病 。 當二三日發 。 傷寒至三日 。 乃邪傳陽明之時 。 陽明氣血居多 。 氣血為熱所搏 。 以故脈大 。 愚以陽明脈大有二義 。 邪並於經 。 則脈大 。 邪入於府 。 亦脈大 。 成注言經而不言府 。 猶為未盡其義 。 大抵脈大而浮者 。 邪並於經也 。 脈大而實者 。 邪入於府也 。 脈不單行 。 須於兼至之脈 。 辯其在經在府之證 。 )
傷寒脈浮而緩 。 手足自溫者 。 是為系在太陰 。 太陰者 。 身當發黃 。 若小便自利者 。 不能發黃 。 至七八日 。 大便硬者 。 為陽明病也 。 (此條言太陰病 。 亦有轉屬陽明之證 。 既云傷寒 。 則脈當浮而緊 。 今則云 。 浮而緩者 。 何也 。 寒邪之氣 。 透三陽經而入於太陰 。 則其來既遲 。 不若太陽之邪急而脈緊 。 且以緩為脾家之本脈也 。 寒入太陰 。 而其脈仍浮者 。 何也 。 以其邪猶在經也 。 脾主四末 。 太陰之寒氣 。 將化而為熱 。 故手足自溫 。 是為系在太陰 。 繫 。 系同 。 此係太陰傷寒之證 。 可無疑矣 。 太陰為濕土之經 。 寒濕相搏 。 鬱蒸成熱 。 身當發黃 。 黃者 。 土鬱之色也 。 若其人小便自利 。 則脾濕去而熱不內郁 。 不能發黃 。 至八九日 。 則小便所利既多 。 而胃中燥熱已極 。 胃燥則腸干 。 大便必硬 。 此為轉屬陽明病 。 乃府實之證也 。 愚按此條證 。 與脾約無異 。 但初起時 。 系太陰傷寒耳 。 若論治法 。 亦宜仲景麻仁丸 。 )
傷寒轉系陽明者 。 其人濈然微汗出也 。 (此承上文而申言之 。 上言傷寒系在太陰 。 要之既轉而繫於陽明 。 其人外證 。 不但小便利 。 當濈然微汗出 。 蓋熱蒸於內 。 汗潤於外 。 汗雖微 。 而府實之證的矣 。 愚按太陰轉系陽明 。 若非汗出 。 恐太陰經證未罷 。 雖小便利 。 大便硬 。 何敢輕用下藥 。 )
陽明中風 。 口苦咽乾 。 腹滿微喘 。 發熱惡寒 。 脈浮而緊 。 若下之 。 則腹滿 。 小便難也 。 (此條陽明病 。 乃風寒之邪 。 猶在於經 。 兼太陽表證而言 。 既云 。 陽明中風 。 則但當發熱 。 不當惡寒 。 而脈浮緊矣 。 其發熱惡寒 。 脈浮而緊者 。 乃太陽之寒邪 。 猶未盡也 。 陽明之脈 。 挾口 。 然口苦者 。 為膽汁上溢 。 此陽明邪熱 。 侵入少陽之經也 。 又陽明之脈 。 循喉嚨 。 惟太陰之脈 。 始挾咽 。 今咽乾者 。 為脾熱亢甚 。 此陽明邪熱 。 復侵入太陰之經也 。 陽明之脈 。 復循腹裡 。 風寒之邪 。 中於陽明 。 經中鬱熱 。 則腹滿 。 熱盛氣壅 。 則肺氣上逆 。 而作微喘也 。 陽明之風熱 。 兼挾太陽之寒邪 。 純是表證兼挾表脈 。 雖云 。 腹滿此非大實腹滿 。 為可下之證也 。 若誤下之 。 則內亡津液 。 外邪乘虛 。 盡入於裡 。 故腹滿不減 。 而小便復難此為胃與膀胱齊病 。 後條辯云 。 病在陽明太陽之經者 。 累及太陽陽明之府 。 醫人不可不知謹也 。 愚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可桂枝麻黃各半湯 。 又小柴胡湯 。 推常氏之意 。 以陽明中風證 。 得太陽傷寒脈 。 此比仲景大青龍證 。 只少煩躁耳 。 以故用麻桂各半湯也 。 愚以仲景法 。 還宜用葛根湯 。 又推常氏之意以口苦 。 用小柴胡湯 。 愚以兼見之證 。 若口苦 。 若咽乾 。 總宜以葛根湯為主 。 加黃芩等涼藥以治之 。 至其既下之後 。 另宜隨證用湯藥 。 或下其腹滿 。 或利其小便可耳 。 )
陽明病若能食 。 名中風 。 不能食 。 名中寒 。 (此言陽明病 。 乃風寒之邪在經 。 其人必身熱 。 目疼 。 鼻乾 。 不得臥者 。 是也 。 陽明主水穀 。 成注云 。 風為陽邪 。 陽邪殺穀 。 故中風者 。 能食 。 寒為陰邪 。 陰邪不能殺穀 。 故傷寒者不能食 。 愚按仲景云 。 中寒者 。 與傷寒同義 。 非真寒證也 。 若系真中寒 。 是胃家虛冷藥 。 宜用五積散 。 理中湯之類 。 今者不能食 。 是胃氣實 。 但邪未入府 。 不作鬱熱耳 。 因名中寒 。 實與傷寒無異 。 又按成注云 。 陽邪殺穀 。 陰邪不殺穀 。 此風寒之邪 。 未全入胃 。 猶在於經 。 故以能食不能食 。 辯中風與傷寒耳 。 若邪全入胃 。 胃府鬱熱 。 必大實大滿雖能食者 。 亦盡歸於不能食矣 。 由是而知 。 能食者俗名火嘈 。 非胃中虛 。 切莫與食 。 大抵陽明受病 。 總不食為主 。 此為最妙之法 。 又按此條言陽明病 。 乃陽明經自中之風寒 。 非自太陽經傳來者 。 以故風自為風寒 。 自為寒也 。 若自太陽經傳來者 。 則在太陽雖有風寒之辯 。 傳至陽明經已莫能別矣 。 且也 。 太陽經中風 。 服桂枝湯已 。 須歠熱稀粥一升余 。 乃知太陽病 。 亦以能食為中風也 。 又太陽經傷寒 。 服麻黃湯後 。 不須歠粥 。 乃知太陽病 。 亦以不能食為傷寒也 。 所以風寒之邪 。 初入陽明 。 亦以能食不能食 。 為中風傷寒之別 。 )
陽明病若中寒 。 不能食小便不利 。 手足濈然汗出 。 此欲作固瘕 。 必大便初硬後溏 。 所以然者 。 以胃中冷 。 水穀不別 。 故也 。 (此係胃中冷實之證 。 陽明中寒者 。 謂寒邪初入於經 。 未全入胃 。 不作鬱熱也 。 胃為陽 。 主氣 。 胃中陽氣勝 。 則能運行水穀 。 使出入不失其常度 。 今者 。 胃中寒 。 遏其陽氣 。 以故谷不能入 。 水不能出 。 所以不能食 。 而小便亦不利也 。 手足濈然汗出者 。 四肢為諸陽之本 。 又陽明胃府 。 復主四肢胃府之陽 。 既為寒氣所遏 。 不得內發 。 鬱蒸於外 。 以故手足濈然而汗出也 。 固瘕者 。 寒氣固結 。 猶如瘕聚而不散 。 故云 。 此欲作固瘕 。 非真欲成瘕聚也 。 其人大便 。 雖初硬而後必溏 。 蓋手足濈然汗出者 。 其人必大便硬 。 其所以初硬後溏者 。 以胃中所入之寒氣 。 已固結而成冷 。 中焦陽氣不運 。 不能泌別水穀 。 以故小便不利 。 而大便必溏也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可理中湯 。 愚以寒氣固瘕 。 水穀不別 。 此為冷實之證 。 理中湯太補 。 不宜用也 。 又云 。 豬苓湯 。 推常氏之意 。 以小便不利 。 故用此湯 。 但仲景既云胃中冷 。 水穀不別 。 以致小便不利 。 復用豬苓澤瀉滑石等寒藥何也 。 蓋胃中雖冷而實 。 胃實必作鬱熱 。 故常氏用豬苓湯 。 以利其小便 。 俟小便利則大便自硬 。 然後議用承氣等下藥 。 )
陽明病初欲食 。 小便反不利 。 大便自調 。 其人骨節疼 。 翕翕如有熱狀 。 奄然發狂 。 濈然汗出而解者 。 此水不勝穀氣 。 與汗共並 。 脈緊則愈(此係陽明經熱未全入府之證 。 陽明病欲食者 。 謂風邪初傳入胃 。 胃氣本強 。 不為病奪也 。 胃強 。 則能遊溢精氣 。 通調水道 。 是小便宜利矣 。 今反不利者 。 以胃氣挾邪熱而過強 。 水氣升發於表 。 勢欲作汗 。 故不下而為溺也 。 大便自調 。 知非水穀不別 。 胃中冷實之證可比 。 其人骨節疼 。 翕翕如有熱狀者 。 風邪鬱於陽明之表也 。 但此骨節疼 。 非比太陽傷寒 。 寒氣拘急而疼 。 乃陽明中風 。 熱氣蒸發而疼 。 以故熱伏於肌肉之間 。 在表則但翕翕然如有熱 。 而又若無熱之狀也奄忽也 。 奄然發狂者 。 乃邪熱初入於胃 。 胃氣強 。 不受熱邪所困 。 正與邪爭 。 邪氣還表 。 以故發狂汗出而解也 。 濈然義注已見前 。 水以小便言 。 穀氣以欲食言胃能食 。 則穀氣勝 。 水氣不勝穀氣 。 必相與作汗而共並於表 。 則前此未汗而脈緊者 。 至此則緊脈去 。 而陽明經病必自愈 。 按脈緊則愈 。 補亡論闕疑常器之云 。 一本作脈去則愈 。 郭白雲云 。 千金作堅者 。 則愈無脈字 。 是誤以脈緊為去為堅者 。 或漏脈字 。 或漏者字 。 當云 。 脈緊者則愈愚今校正 。 當云脈緊去則愈 。 或云脈緊宜用麻黃湯 。 愚以仲景法 。 太陽病脈緊者 。 宜麻黃湯 。 此條系陽明病 。 當改用葛根湯也 。 況上正文云 。 汗出而解 。 以故不及治法 。 )
陽明病欲解時從申至戌上 。 (注已見前第三卷太陽上篇)
陽明病不能食 。 攻其熱必噦 。 所以然者 。 胃中虛冷故也 。 以其人本虛 。 故攻其熱必噦 。 (寒中陽明 。 胃中虛冷 。 無熱可攻 。 成注云 。 熱去寒起 。 竟認作有熱之證 。 其誤甚矣 。 其人雖不能食 。 以胃氣本虛 。 故不食 。 非胃中實而食不下也 。 此條系真寒證 。 正文與注俱見中寒論中 。 )
陽明病脈遲 。 食難用飽 。 飽則微煩 。 頭眩 。 必小便難 。 此欲作谷疸 。 雖下之腹滿如故 。 所以然者 。 脈遲故也 。 (此係陽明中風 。 初入於胃 。 里未全實之證 。 脈遲者為陰 。 主裡 。 陽明病 。 至脈遲 。 則邪已離經 。 漸入於府 。 但府中鬱熱未甚 。 故其脈尚遲 。 食難用飽者 。 以中風證 。 其初本能食 。 至此 。 則邪已入胃 。 勢必于于難用飽矣 。 飽則穀氣與熱邪相搏 。 鬱蒸成濕濕熱之氣 。 上攻則微煩而頭眩 。 小便必難者 。 濕熱上攻 。 則水道必不下順也 。 濕熱鬱於中焦 。 上不得越 。 下不得泄 。 此其勢又必至蒸發於外 。 欲作谷疸之證 。 疸黃病也 。 以此證 。 本因陽明中風 。 不能禁其食 。 故成谷疸 。 而身發黃色也 。 濕熱內積而成谷疸 。 則其人腹滿可知 。 腹滿者 。 下之則愈 。 今下之而腹滿如故 。 何也 。 所以然者 。 以脈遲 。 則表邪未全入里 。 熱氣尚未斂實 。 故其病不因下而少衰 。 成注引經云 。 脈遲尚未可攻 。 正此謂也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宜豬苓湯 。 五苓散 。 愚以上二方未成谷疸時加減出入 。 可隨證選用 。 郭白雲云 。 已發黃者 。 茵陳蒿湯 。 此為不可易之劑 。 )
陽明病法多汗 。 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 。 此以久虛故也 。 (此係陽明經有寒邪 。 鬱熱不能透發 。 可見陽明之為病 。 亦以無汗為傷寒也 。 陽明多氣多血 。 寒中陽明熱鬱肌肉法當多汗 。 今反無汗者 。 此以經中陽氣虛 。 不能升發於表 。 以故皮中如蟲行之狀也 。 如蟲行者 。 癢也 。 皮中者 。 肌肉之間 。 汗欲出而不得 。 以故肌肉作癢 。 如蟲行皮中狀 。 猶之太陽病 。 得之八九日 。 以其不得小汗出 。 身必癢 。 當用桂枝麻黃各半湯 。 以小發其汗 。 故尚論篇云 。 言久虛者 。 此明汗所以不能透出於肌表之故 。 非謂當用補也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 。 常器之云 。 可桂枝 。 加黃耆湯 。 郭白雲云 。 以無汗故如蟲行皮中狀 。 須小汗乃解 。 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。 以此湯解身癢 。 能小汗故也 。 愚以上二湯 。 皆太陽經藥 。 今系陽明無汗證 。 仲景法 。 還當用葛根湯主之 。 )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 。 二三日嘔而咳 。 手足厥者必苦頭痛若不咳不嘔 。 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。 (此亦陽明經傷寒也 。 小便利者邪不在裡也 。 此為陽明經初得之病至二三日 。 經中鬱熱不得外泄 。 漸入於胃則嘔而咳 。 或以咳為肺病 。 然肺之系 。 與胃口相附 。 胃熱既上衝而作嘔 。 則肺氣亦上逆而為咳也 。 四肢者 。 諸陽之本 。 陽明受寒邪所傷 。 經中陽氣不能外達肌膚而為汗 。 焉能橫走手足而溫其四肢邪 。 厥逆也冷也 。 逆冷既甚 。 則鬱熱愈深 。 熱氣上攻 。 必苦頭痛若不咳 。 不嘔 。 不厥者 。 經中鬱熱 。 尚未深也 。 故頭不痛蓋諸陽之經 。 皆上頭 。 即頭痛一候 。 可見手足厥之為熱厥 。 而非真寒證矣 。 按此條論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類要用小建中湯 。 誤矣 。 可小柴胡湯 。 推常氏之意 。 以嘔而咳 。 建中為嘔家 。 所禁故改用小柴胡 。 殊不知此係陽明病胃口鬱熱作嘔 。 氣逆作咳 。 與柴胡證之喜嘔 。 或咳者 。 實無與 。 郭白雲云 。 手足厥者 。 宜小建中湯 。 要之此證 。 非中氣虛寒而發厥 。 乃表寒鬱其經中陽熱之氣而發厥也 。 愚以仲景法 。 還當用葛根湯加減 。 以發其汗 。 )
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 。 故能食而咳 。 其人必咽痛 。 若不咳者咽不痛(此係陽明經中風也 。 風主動搖故頭眩 。 眩者 。 頭旋而目運也 。 風為陽邪 。 故不惡寒能食而咳 。 其義見前 。 凡風寒之邪 。 皆能鬱熱而作咳 。 風比寒邪其熱尤甚 。 故其人必咽痛 。 咽門者 。 胃之系也 。 咳甚 。 則咽傷而痛 。 若不咳 。 則咽不傷 。 故不痛或問云 。 咳出於肺 。 其人當病喉痛 。 何以傷咽 。 余答云 。 經云 。 臟腑皆令人咳 。 今者 。 陽明病當是胃有風熱而咳 。 故云 。 必咽痛也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可服茯苓甘草白朮生薑湯 。 愚以頭眩而咳 。 純是風熱 。 反用茯苓白朮等補氣之藥 。 其誤甚矣 。 又云 。 咽痛者 。 宜桔梗湯 。 此本少陰病咽痛之藥 。 蓋少陰之脈 。 循喉嚨 。 咽痛者胃熱 。 甚侵及少陰之經 。 上湯可相借用之 。 )
陽明病無汗 。 小便不利 。 心中懊憹者身心發黃(此係陽明經有鬱熱兼入於府之證 。 無汗而小便不利 。 則熱鬱濕停 。 濕熱內積其氣上熏 。 則心中懊憹 。 此為土鬱之證可知 。 身必發黃者 。 蓋言濕熱鬱蒸勢所必至也 。 )陽明病被火 。 額上微汗 。 出小便不利者必發黃(此條病與上條大同小異陽明無汗 。 因以火強迫其汗 。 熱邪被火 。 周身之氣燥極 。 而熱不外越 。 但上攻於額而微汗出 。 此與太陽病 。 但頭汗出同義 。 經中邪熱 。 既不得外越又不得下泄 。 而小便不利 。 此為濕熱交蒸 。 身亦必至發黃也 。 按上二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皆云 。 可與茵陳蒿湯 。 調下五苓散 。 愚以茵陳蒿湯固宜用 。 但五苓散 。 乃太陽經利小便 。 兼解表之藥 。 今陽明經無汗 。 若用五苓 。 宜去桂枝 。 加葛根為妥 。 又白朮一味 。 當改用蒼朮 。 緣上二條證 。 皆濕勝發黃濕熱內盛故也 。 )
陽明病脈浮而緊者 。 必潮熱 。 發作有時 。 但浮者 。 必盜汗出(此係太陽風寒之邪 。 傳入陽明之證 。 陽明病當見目疼鼻乾 。 不得臥矣 。 其脈浮而緊者 。 仍見太陽傷寒之脈也 。 陰寒之邪 。 束其經中之陽氣 。 陽氣被郁 。 不得發 。 故乘其經氣王時 。 必潮熱發作也 。 若其脈但浮者 。 此是太陽經風邪 。 傳於陽明 。 其人必盜汗出盜汗者 。 睡而汗出也 。 陽邪入於陰分 。 以故睡則汗出 。 愚按此條論當分作兩截看 。 脈浮緊 。 潮熱 。 此是陽明傷寒 。 仲景法 。 宜葛根湯主之 。 脈浮 。 盜汗出 。 此是陽明中風 。 仲景法 。 宜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。 補亡論與柴胡桂枝湯誤矣 。 )陽明病口燥 。 但欲漱水 。 不欲咽者 。 此必衄(此係陽明經燥熱之證成注云 。 陽明之脈起於鼻絡於口 。 陽明裡熱 。 則渴欲飲水 。 此口燥 。 但欲飲水 。 不欲咽者 。 是熱在經 。 而里無熱也 。 陽明氣血俱多經中熱甚 。 迫血妄行 。 必作衄也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可黃芩芍藥地黃湯 。 一云當作黃芩芍藥甘草湯 。 愚以此二湯 。 乃衄後之藥於未衄時還宜用葛根等湯 。 加減主之 。 )
陽明病 。 本自汗出 。 醫更重發汗 。 病已瘥尚微煩不了了者 。 此大便必硬故也 。 以亡津液胃中乾燥 。 故令大便硬 。 當問其小便日幾行 。 若本小便日三四行 。 今日再行 。 故知大便不久出 。 今為小便數少 。 以津液當還入胃中 。 故知不久必 。 大便也 。 (當還二字 。 作還當其義乃順 。 此條病 。 可見陽明府實大便硬之證 。 亦有不必下者 。 醫人不可以不知也 。 陽明病 。 本自汗出者 。 表中風也 。 醫更重發汗 。 謂過用葛根湯 。 以大發其汗 。 陽明經表病已瘥 。 瘥者 。 病小愈也 。 病雖小愈 。 必尚微煩 。 煩者里有熱也 。 病已瘥而尚煩 。 是即謂不了了 。 若此者 。 大便必硬 。 其所以大便硬之故 。 以重發汗亡津液 。 津液者 。 為胃所主 。 胃亡津液而乾燥 。 則大腸無以滋養 。 故令大便硬也 。 大便雖硬 。 其人但微煩 。 而無躁渴譫語狂亂等急證 。 故無可下之法 。 當問其小便之多少 。 以候其津液之自回 。 若其人於自汗出之日 。 小便本三四行 。 今於微煩之日 。 小便止再行 。 知大便不久將出 。 何也 。 蓋汗與小便皆津液所化 。 汗雖重發而津液亡矣 。 今者小便藥 。 之次數 。 得少於前 。 其時津液 。 不偏滲於膀胱 。 胃中得以少留 。 故云 。 還當入胃 。 非云 。 既滲於膀胱以內 。 當還而入於胃中也 。 胃有津液 。 則大腸得以充潤 。 故知不久 。 必大便下也 。 愚按此條陽明病 。 當兼手足而言 。 蓋大便硬 。 不盡屬胃 。 實出之大腸府也 。 病家如欲用藥宜少與麻仁丸 。 )
傷寒嘔多 。 雖有陽明證 。 不可攻之 。 (此承上文而言 。 不可攻之證 。 復有數條 。 醫人不可以不知也 。 此條傷寒 。 當是太陽證 。 嘔多者 。 風寒之邪方盛於表 。 胸中陽氣 。 為寒所郁 。 於是上逆而作嘔 。 故云雖有陽明胃家實 。 不大便之證 。 不可攻之 。 成注云 。 嘔者 。 熱在上焦 。 未全入府 。 故不可下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小柴胡湯 。 愚以嘔而口苦者 。 為少陽經證方 。 宜用小柴胡湯 。 今者太陽傷寒未罷 。 嘔多 。 兼有陽明證 。 仲景法 。 還宜用葛根加半夏湯也 。 )
陽明病 。 心下硬滿者 。 不可攻之 。 攻之利 。 遂不止者死 。 利止者愈 。 (陽明病心下硬滿 。 心下者 。 胸膈之間也 。 此為邪氣初聚 。 府未全實慎不可攻 。 攻之 。 則腸胃中真氣受傷 。 利遂不止 。 成注云 。 正氣脫而死者此也 。 利止者 。 成注云邪氣去正氣安則愈 。 或問云 。 同是誤攻 。 何以其利 。 有止與不止之分 。 愚答云 。 其不止者 。 必其人腸胃素虛 。 或醫反用大承氣 。 故利不止而死 。 其止者 。 必其人腸胃素實 。 或醫止用小承氣 。 故利止而愈 。 或又問云 。 結胸證同是心下硬滿 。 又屬可下 。 何也 。 余答云 。 結胸當是虛硬虛滿 。 與半夏瀉心湯證 。 心下痞滿略同故云不可攻也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未攻者 。 可與生薑瀉心湯即是此意 。 又云 。 利不止者 。 四逆湯愚意云 。 止須以理中湯救之 。 )
陽明病面合赤色 。 不可攻之 。 攻之必發熱 。 色黃小便不利也 。 (此條言陽明病 。 必胃家實 。 不大便之證 。 合 。 通也 。 成注云 。 陽明病 。 面色通赤者 。 風熱之邪 。 猶在經也 。 如誤下之 。 則表邪不解 。 胃氣徒虛 。 津液大耗 。 表不解 。 故其發熱 。 必愈盛 。 胃氣虛 。 以故面色赤者 。 轉而為黃 。 此係燥熱 。 但致面色微黃 。 非若濕熱之通身發黃也 。 津液燥 。 以故小便不利 。 此係水竭而不利 。 非水瘀而不利也 。 後條辯云 。 一誤攻之 。 截熱於外 。 耗液於裡 。 胃氣燥而成黃者 。 此之謂歟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郭白雲云 。 既不可攻 。 但茵陳蒿湯 。 調五苓散服之 。 推郭氏之意 。 以發熱為裡熱 。 小便不利為停濕 。 竟認作濕熱發黃 。 大謬之極 。 況此發熱色黃 。 小便不利 。 系誤攻以後變證 。 方其面合赤色之時 。 未必先有是證也 。 愚意以面合赤色 。 與二陽並病 。 面色緣緣正赤相同 。 此為陽氣怫鬱於表 。 可小發汗 。 仲景法 。 還宜桂枝加葛根湯 。 以微汗之 。 )
陽明病 。 不吐不下心煩者 。 可與調胃承氣湯(此條言陽明病 。 亦胃家實之證 。 不吐不下者 。 謂熱邪上不得越下不得泄也 。 熱鬱胃府之中 。 其氣必上熏於膈 。 則心煩 。 煩悶而熱也 。 陽明病 。 但心煩 。 為下證未全具 。 故以調胃承氣湯 。 下其實熱 。 和其胃氣 。 )
調胃承氣湯方
(此方自原論中第二卷移附於此)
大黃(四兩去皮 。 清酒浸) 甘草(二兩炙) 芒硝(半升)
上三味 。 㕮咀 。 以水三升 。 煮取一升 。 去滓 。 內芒硝 。 更上火 。 微煮令沸 。 少少溫服之 。
成注引內經曰 。 熱淫於內 。 治以鹹寒 。 佐以苦甘 。 芒硝鹹寒以除熱 。 大黃苦寒以蕩實 。 甘草甘平 。 助二物推陳而緩中 。 承氣湯方義 。 注見後湯方下 。
王海藏云 。 大黃泄實芒硝軟堅 。 甘草和中 。 上湯必燥實堅三證全者 。 可用 。 愚按和中二字 。 即是調胃之意 。
內臺方議問曰諸下泄方中 。 皆不用甘草 。 獨此湯中 。 復用甘草何也 。 答曰 。 諸下泄方 。 乃下大實大熱之證 。 速如星火 。 甘草能緩諸藥 。 是以去也 。 獨此方中 。 乃調和胃氣 。 故用甘草以緩其中也 。 或問云 。 胃喜溫暖 。 故凡溫暖之藥 。 可稱調胃 。 上方中用硝黃鹹苦大寒 。 止炙甘草一味溫暖 。 反少用之 。 何也 。 余答云 。 胃以溫暖 。 為適中 。 所以胃犯大熱之氣 。 則太過而不調 。 犯大寒之氣 。 則不及而亦不調 。 今者 。 胃有鬱熱而煩 。 是太過也 。 故方中專藉甘草 。 引硝黃瀉胃中 。 有餘之熱 。 調和其氣而使之平 。 調胃之名 。 正以此也 。 今醫於上方中 。 甘草多用生者 。 此亦是瀉有餘之義 。
(附例)發汗後惡寒者 。 虛故也 。 不惡寒但熱者 。 實也 。 當和胃氣 。 與調胃承氣湯 。 (此條病 。 系太陽傷寒發汗之後 。 惡寒之證當解 。 其不解者 。 乃汗多亡陽 。 表氣虛故也 。 汗後不惡寒而但熱者 。 此為邪已離表 。 盡入於裡 。 胃氣燥熱 。 乃里實之證也 。 成注引經云 。 汗出不惡寒者 。 此表解里未和 。 與調胃承氣湯 。 以和胃氣 。 按此條論言虛證 。 補亡論郭白雲云 。 宜芍藥甘草附子湯 。 此因原論中 。 前條 。 有發汗病不解 。 反惡寒者 。 為營衛俱虛 。 乃陰寒之證 。 誤發其汗所致 。 仲景法 。 用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。 今者發汗惡寒 。 證雖相同 。 未必是真寒證 。 此湯恐不宜用 。 當以黃耆建中湯主之 。 )
傷寒十三日不解 。 過經譫語者 。 以有熱也 。 當以湯下之 。 若小便利者 。 大便當硬 。 而反下利 。 脈調和者 。 知醫以丸藥下之 。 非其治也 。 若自下利者 。 脈當微厥 。 今反和者 。 此為內實也 。 調胃承氣湯主之 。 (此條病本系太陽傷寒 。 延至十三日不解是為過經 。 過經者謂六經傳 。 盡病已過而不愈也 。 有如太陽病 。 一日受者 。 六日當解 。 傳至厥陰 。 六日受病 。 當十二日解 。 所以傷寒家 。 相傳十三日不解者 。 不論病自何經而起 。 曾傳變六經與否 。 統謂之過經也 。 成注云 。 再傳經盡 。 謂之過經 。 余於太陽上篇 。 已辯其非 。 譫語者 。 自言也 。 寒邪郁里 。 胃中有熱 。 熱氣熏膈 。 則神昏而自言也 。 譫語有熱 。 法當以湯盪滌之 。 若小便利者 。 津液偏滲 。 大便當堅硬而不出 。 今反下利 。 及診其脈 。 又調和而非自利之脈 。 知醫非其治 。 而以丸藥下之也 。 若其人不因誤下而自利者 。 其脈當微而手足見厥 。 此為內虛 。 不可下也 。 今脈反和 。 反和者 。 言其脈與陽明府證不相背之意 。 若脈果調和 。 則無病矣 。 此為內實 。 故見譫語下利等證 。 與調胃承氣湯者 。 以下胃中之實熱也 。 或問既下利矣 。 則大便未必燥堅 。 何以湯中復用芒硝 。 余答云 。 譫語有熱 。 是有燥屎 。 醫用丸藥 。 下之太緩 。 腸中堅實之物不能去 。 所下者 。 旁流溏垢耳 。 據仲景法 。 下利譫語者 。 有燥屎也 。 宜小承氣湯 。 今改用調胃者 。 以醫誤下之故 。 內實不去 。 胃氣徒傷 。 故於小承氣湯 。 去厚朴枳實 。 而加甘草 。 以調和之也 。 因大便堅實 。 以故復加芒硝 。 )
太陽病過經十餘日 。 心下溫溫欲吐 。 而胸中痛 。 大便反溏 。 腹微滿 。 鬱郁微煩 。 先此時自極吐下者 。 與調胃承氣湯 。 若不爾者 。 不可與 。 但欲嘔胸中痛 。 微溏者 。 此非柴胡證 。 以嘔故知極吐下也 。 (此條病 。 亦系太陽傷寒 。 至十餘日 。 病為過經 。 心下溫溫欲吐 。 溫溫者熱氣泛沃之狀 。 欲吐而不能吐 。 則其為乾嘔 。 可知矣 。 胸中痛者 。 膈以內實也 。 胸痛當責邪熱 。 結於胃中 。 而大便應硬 。 今則反溏 。 大便溏 。 則氣下泄 。 腹不應滿 。 今則微滿 。 鬱郁微煩者 。 腹滿熱聚而衝於膈也 。 以上見證 。 殆有故焉 。 必先其時極吐極下所致 。 極吐 。 則胃脘受傷 。 故胸中痛 。 極下 。 則直腸不禁 。 故大便溏 。 既吐且下 。 而心中溫溫然 。 仍欲吐 。 腹仍微滿 。 鬱郁然生煩 。 此為胃氣雖傷 。 邪熱結實 。 不因吐下而去也 。 法宜與調胃承氣湯下之 。 若不因極吐下者 。 則欲吐胸痛等候 。 邪猶在經 。 承氣湯不可與也 。 要之病邪在經 。 此亦非柴胡湯證 。 以柴胡證之嘔 。 必口苦 。 此不口苦 。 是太陽風氣上壅也 。 柴胡證之胸痛 。 必連脅 。 此不脅痛 。 是陽明鬱熱留經也 。 其微溏而下利者 。 乃太陽陽明合病 。 當是葛根湯證 。 其非柴胡證明矣 。 今以嘔甚 。 故知胃中實熱 。 自極吐下而作嘔 。 其當與調胃承氣 。 的確無疑 。 按上云 。 此非柴胡證 。 則是但嘔胸痛微溏者 。 仲景法還宜用葛根加半夏湯也 。 補亡論郭白雲云 。 宜大半夏加橘皮湯 。 或問云 。 極吐 。 則胃氣受傷 。 固宜用調胃承氣矣 。 極下而大便溏 。 何以不去芒硝 。 余答云 。 極吐 。 則胃中水去而津液亡 。 大便溏 。 則旁流之物已盡 。 腸中燥屎愈堅 。 焉得不用芒硝 。 所以調胃承氣 。 為不可易之劑 。 上三條證自太陽中篇移附於此 。 )
太陽病三日 。 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 。 調胃承氣湯主之 。 (上數條言太陽病 。 皆過經不解而後下之 。 此條言太陽病 。 不可拘以日數 。 但見屬胃之證 。 即可下也 。 有如太陽病方三日 。 曾發過汗矣 。 其不解者 。 非表邪不解 。 乃病熱不能解也 。 太陽病止翕翕發熱 。 明知其熱在外 。 今變而為蒸蒸發熱 。 蒸者 。 熏也 。 炊也 。 火氣上升之貌 。 條辯云 。 其熱自內 。 騰達於外 。 如蒸炊然 。 此係太陽之邪 。 轉屬於胃 。 經云 。 已入於府者 。 可下而已與調胃承氣湯者 。 以下證 。 未全具 。 故大承氣中止用硝黃 。 復加甘草 。 以調其中而下其實熱也 。 或問太陽病暫三日 。 胃中何由而實 。 大便何由而硬 。 余答云 。 尚論篇云 。 其熱蒸蒸 。 勢必至其汗濈濈 。 汗出過多 。 則胃中燥實 。 大便必硬 。 但下證未急 。 故用調胃承氣湯 。 緩以攻之也 。 )
傷寒吐後 。 腹脹滿者 。 與調胃承氣湯 。 (此條承上文而言 。 傷寒雖不指何經 。 大都是太陽病 。 既吐之後 。 則胸中熱邪得越 。 表證亦隨之而解 。 以吐中有發散之義故也 。 今者 。 既吐之後 。 腹復脹滿 。 是邪熱不因吐解 。 留結於胃 。 而為裡實之證 。 無疑矣 。 與調胃承氣湯者 。 以吐後胃氣受傷 。 不得不調之 。 以緩下其實也 。 或問治脹滿 。 莫如厚朴枳實 。 何以不用大小承氣 。 今者 。 調胃承氣中去枳樸 。 反加甘草 。 經云 。 中滿者 。 勿食甘 。 其湯不與病相左邪 。 余曰 。 不然 。 傷寒既經吐後 。 則胸中之實已去 。 其腹脹滿者 。 實熱在胃之下脘也 。 若用枳樸 。 與病無與 。 徒傷其上焦之陽氣 。 且甘草雖能作滿 。 亦能引瀉滿之藥 。 直至脹滿之所 。 以導去其實熱 。 所以調胃承氣湯中用甘草者 。 其佐硝黃 。 而瀉滿之功更神 。 非俗醫所能擬議也 。 上二條證自本篇麻仁丸後移附於 。 此總按上五條證 。 皆系太陽病 。 今入陽明篇者 。 以其病自太陽經起 。 轉屬陽明 。 胃府實熱 。 乃太陽陽明也 。 故俱入陽明篇中 。 )
陽明病脈遲 。 雖汗出 。 不惡寒者 。 其身必重 。 短氣 。 腹滿而喘 。 有潮熱者 。 此外欲解 。 可攻裡也 。 手足濈然而汗出者 。 此大便已硬也 。 大承氣湯主之 。 若汗多 。 微發熱惡寒者 。 外未解也 。 其熱不潮 。 未可與承氣湯 。 若腹大滿不通者 。 可與小承氣湯 。 微和胃氣 。 勿令大泄下 。 (陽明病脈當大 。 或長 。 今則脈遲 。 脈遲義 。 注見前 。 脈遲 。 雖汗出 。 惟不惡寒者 。 此為外欲解 。 蓋汗出 。 與下汗多相照應 。 汗出為表已解 。 然汗出多 。 亦有表未解者 。 故云 。 雖汗出 。 必以不惡寒為表證罷也 。 身必重者 。 陽明主肌肉 。 邪在表之陽 。 則身輕易以轉側 。 入里之陰 。 則身重也 。 短氣者 。 氣實促急也 。 腹滿而喘 。 此因滿而致喘 。 皆裡實可攻之證 。 然亦必有潮熱者 。 為外證確乎欲解 。 里證確乎可攻 。 否則雖汗出身重 。 短氣 。 腹滿而喘 。 據脈遲而言 。 恐非實熱之證 。 不可攻也 。 其熱既潮 。 手足又濈然而汗出 。 手足汗出者 。 胃中鬱熱亢甚 。 蒸發於四肢之間 。 汗去則津液燥 。 此大便已硬也 。 成注云 。 與大承氣湯 。 以下胃熱 。 若其人汗出多 。 肌表間微發熱而惡寒者 。 外未解也 。 不可攻裡 。 即不惡寒而熱不潮者 。 胃未全實 。 大便未硬 。 雖可攻裡 。 未可與大承氣湯 。 若其人腹大滿 。 大便不通者 。 止可與小承氣湯 。 微和胃氣 。 而使之平 。 勿令大泄下者 。 蓋言病有緩急 。 治有輕重 。 醫者當知通變之法也 。 )
大承氣湯方
大黃(四兩酒洗) 厚朴(半斤炙去皮) 枳實(五枚炙) 芒硝(三合)
上四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先煮二物 。 取五升 。 去滓 。 內大黃 。 煮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內芒硝 。 更上火 。 微一兩沸 。 分溫再服 。 得下余勿服 。
成氏明理論云 。 承 。 順也 。 傷寒邪氣入胃者 。 謂之入府 。 府之為言聚也 。 胃為水穀之海 。 營衛之源 。 水穀會聚於胃 。 變化而為營衛 。 邪氣入於胃也 。 胃氣鬱滯 。 糟粕秘結 。 壅而為實 。 是正氣不得舒順也 。 本草曰 。 通可去滯 。 泄可去閉 。 塞而不利 。 閉而不通 。 以湯盪滌 。 使塞者 。 利而閉者通 。 正氣得以舒順 。 是以承氣名之 。 王冰曰 。 宣下必以苦 。 宜補必以酸 。 言酸收而苦泄也 。 枳實味苦寒 。 潰堅破結 。 苦寒為主 。 是以枳實為君 。 厚朴味苦溫 。 內經曰 。 燥淫於內 。 治以苦溫 。 泄滿除燥 。 苦溫為輔 。 是以厚朴為臣 。 芒硝味鹹寒 。 內經曰 。 熱淫於內 。 治以鹹寒 。 人傷於寒 。 則為病熱 。 熱氣聚於胃 。 則謂之實 。 鹹寒之物 。 以除消熱實 。 故以芒硝為佐 。 大黃味苦寒 。 內經曰 。 燥淫所勝 。 以苦下之 。 熱氣內勝 。 則津液消而腸胃燥 。 苦寒之物 。 以盪滌其燥熱 。 故以大黃為使 。 是以大黃有將軍之號也 。 承氣湯 。 下藥也 。 用之尤宜審焉 。 審知大滿大實堅 。 有燥屎 。 乃可投之 。 如非大滿 。 猶生寒熱則病不除 。 況無滿實者 。 而結胸痞氣之屬 。 由是而生矣 。 是以脈經有云 。 傷寒有承氣之戒 。 古人亦特謹之 。
王海藏云 。 厚朴去痞 。 枳實泄滿 。 芒硝軟堅 。 大黃泄實 。 必痞滿燥實四證全者 。 方可用之 。
內臺方議云 。 中滿者瀉之於內 。 此方通瀉之劑也 。 傷寒之邪 。 自表傳裡 。 若至陽明 。 則為內實之盛也 。 如譫言 。 有燥屎 。 大熱便秘 。 腹滿不得通 。 煩熱 。 脈沉實 。 陽明汗多 。 少陰口燥 。 厥陰囊縮 。 非此大下泄之劑 。 不能已也 。 輕者 。 小承氣湯 。 重者 。 大承氣湯 。 小承氣 。 少厚朴 。 而無芒硝 。 以芒硝性寒 。 而能潤堅 。 厚朴能破大實 。 病未至盛 。 以此減之 。 大承氣多厚朴而加芒硝 。 以其病之盛而大滿大實 。 非此不能除也 。 仲景所用大承氣者 。 二十五證 。 雖曰各異 。 然即下泄之法也 。 其法雖多 。 不出大滿大實大熱 。 其脈沉實滑者之所當用也 。
或問大承氣湯 。 乃陽邪入府 。 大實痞滿且堅者 。 方可用之 。 今內臺方議云 。 少陰口燥 。 厥陰囊縮 。 非此大下泄之劑 。 不能已 。 何也 。 余答云 。 仲景法 。 三陰熱證 。 總系胃府邪實 。 陰經近里 。 府實則經壅熱 。 所以熱傷太陰 。 則嗌乾腹滿 。 傷少陰 。 則口燥咽乾 。 傷厥陰 。 則煩滿囊縮 。 此為入府可下 。 均宜用大承氣湯主之也 。
小承氣湯方
大黃(四兩酒洗) 厚朴(二兩炙去皮) 枳實(三枚大者炙)
上三味 。 以水四升 。 煮取一升二合 。 去滓 。 分溫二服 。 初服湯當更衣 。 不爾者盡飲之 。 若更衣者 。 勿再服 。
成注云 。 大熱結實者 。 與大承氣湯 。 小熱微結者 。 與小承氣湯 。 以熱不大甚 。 故於大承氣湯 。 去芒硝 。 又以結不至堅 。 故少減厚朴枳實也 。
王海藏云 。 大黃泄實 。 厚朴去痞 。 必痞實全者 。 可用 。 琥按厚朴 。 乃泄脹滿之藥 。 其去痞者 。 當是枳實一味也 。
吳院判云 。 或問承氣湯 。 仲景有大小調胃之名 。 何也 。 然傷寒邪熱 。 傳變入里 。 謂之入府 。 府者 。 聚也 。 蓋邪熱與糟粕 。 蘊而為實也 。 實則潮熱譫語 。 手足濈濈汗出者 。 此燥屎所為也 。 如人壯大熱大實者 。 宜大承氣湯下之 。 小熱小實者 。 與小承氣湯下之 。 又熱結不堅滿者 。 減去厚朴枳實 。 加甘草而和緩之 。 故曰調胃承氣也 。 若病大而以小承氣攻之 。 則邪氣不伏 。 病小而以大承氣攻之 。 則過傷正氣 。 且不及 。 還可再攻 。 過則不能復救 。 可不謹哉 。 凡用攻法 。 必須妙算料量合宜 。 則應手而效 。 若不料量 。 孟浪攻之 。 必至殺人 。
武陵陳氏云 。 方名承氣 。 殆即亢則害 。 承乃制之義乎 。 亢極反兼勝已之化 。 承者以下承上也 。 夫天地一理 。 萬物一氣 。 故寒極生熱 。 熱極生寒 。 物窮則變 。 未有亢極而不變者 。 傷寒邪熱入胃 。 津液耗 。 真陰虛 。 陽勝陰病 。 所謂陽盛陰虛 。 汗之則死 。 下之則愈 。 急以苦寒勝熱之劑 。 救將絕之陰 。 瀉亢甚之陽 。 承氣湯所以有挽回造化之功也 。 然不言承亢 。 而言承氣 。 何哉 。 夫寒熱流轉 。 不過一氣之變遷而已 。 用藥制方 。 彼氣機之不可變者 。 力難矯之 。 亦第就氣機之必變者 。 而一承之耳 。 設其氣有陽無陰 。 一亢而不可復 。 則為脈澀 。 直視喘滿者死 。 何則 。 以其氣機已絕 。 更無可承之氣也 。 由是言之 。 聖人雖盡人工之妙 。 止合乎天運之常耳 。 不云 。 承氣而云何 。
陽明病潮熱 。 大便微硬者 。 可與大承氣湯 。 不硬者 。 不可與之 。 若不大便六七日 。 恐有燥屎 。 欲知之法 。 少與小承氣湯 。 湯入腹中 。 轉失氣者 。 此有燥屎 。 乃可攻之 。 若不轉失氣者 。 此但初頭硬 。 後必溏 。 不可攻之 。 攻之 。 必脹滿不能食也 。 欲飲水者 。 與水則噦 。 其後發熱者 。 必大便復硬 。 而少也 。 以小承氣湯和之 。 不轉失氣者 。 慎不可攻也 。 (此條陽明病 。 以潮熱失氣 。 示人以可下之法也 。 陽明病潮熱 。 雖屬可攻 。 然亦必以大便之微硬不硬 。 以定大承氣湯之與不與 。 微硬者 。 猶言略硬也 。 若潮熱不大便 。 已六七日 。 恐其腹中有燥屎 。 欲知之法 。 須少與小承氣湯探之 。 湯入腹中 。 轉失氣者 。 可攻 。 不轉失氣者 。 不可攻 。 轉失氣者 。 成注云轉氣下失也 。 轉失氣 。 則知其人大便已硬 。 腸胃中燥 。 熱亢甚 。 故其氣時轉而下 。 俗謂之屁氣是也 。 不轉失氣 。 則腸胃中雖有熱而未至於燥 。 猶挾水濕此但初頭硬 。 後必溏薄也 。 故雖六七日不大便 。 不可以大承氣湯攻之 。 攻之 。 則其人腸胃受傷 。 必至脹滿不能食也 。 欲飲水者 。 津液去 。 思欲得水以自救也 。 與水則噦者 。 胃虛不能消水 。 以故氣逆而作噦也 。 設其人於誤攻之後 。 復發潮熱 。 則雖有脹滿不能食等證 。 不可為虛 。 其大便 。 必當復硬 。 但溏者 。 既去則所留者 。 雖硬而甚少耳 。 止須復以小承氣湯和之 。 足矣 。 和之者 。 以腸胃中小熱小實 。 用小承氣湯下之 。 則實熱去而胃氣自和 。 然亦必轉失氣者 。 乃可攻之 。 若仍不失氣 。 並小承氣不可攻之 。 蓋慎之至也 。 )
夫實則譫語 。 虛則鄭聲 。 鄭聲重語也 。 (重平聲 。 此一節辯鄭聲譫語之不同 。 以為下文諸節譫語之綱領 。 譫語者自言也 。 注已見前鄭聲者 。 語聲轉而重複 。 故仲景以重語作鄭聲註腳也 。 夫譫語與鄭聲 。 有虛實之辯 。 成注引經云 。 邪氣盛則實 。 精氣奪則虛 。 譫語由邪氣盛 。 而神識昏 。 鄭聲由精氣奪 。 而聲不全 。 愚以神識昏 。 則妄 。 見妄聞其語誕妄 。 其聲高大 。 而不以次 。 故謂之實邪 。 實則胃實 。 所以下文用大小承氣 。 皆譫語證也 。 愚以聲不全 。 則無妄 。 見妄聞之狀 。 其語倒亂 。 其聲低微不正 。 故謂之虛 。 仲景恐人以譫語認作鄭聲 。 而以實證作虛證治 。 故其於鄭聲別無證治之條 。 可見傷寒無虛證明矣 。 究竟鄭聲一候 。 亦由邪實而正虛 。 不可認以為真虛也 。 後人有以鄭聲為虛證 。 無邪可攻 。 而以溫補法治之者 。 大半皆死 。 可不審之 。 )
直視 。 譫語喘滿者死 。 下利者亦死 。 (此先言譫語之死證也 。 經云 。 五臟六腑之氣 。 皆上注於目 。 而為之精 。 直視者 。 邪干於藏精 。 不榮於目也 。 夫譫語非死證 。 加之直視 。 則危矣 。 更加喘滿者 。 及下利者成注云 。 喘滿為氣上脫 。 下利為氣下脫 。 是皆主死 。 為不治之證 。 )
發汗多 。 若重發汗者 。 亡其陽 。 譫語 。 脈短者死 。 脈自和者不死 。 (此係太陽病轉屬陽明譫語之證 。 本太陽經得病時 。 發汗多 。 轉屬陽明 。 重發其汗汗多亡陽 。 汗本血之液 。 陽亡則陰亦虧 。 津血耗竭 。 胃中燥實而譫語 。 譫語者 。 脈當弦實 。 或洪滑 。 為自和 。 自和者 。 言脈與病不相背也 。 是病雖甚 。 不死 。 若譫語脈短者 。 為邪熱盛 。 正氣衰 。 乃陽證 。 見陰脈也 。 以故主死 。 或以陽亡為脫陽 。 脫陽者 。 見鬼故譫語 。 擬欲以四逆湯急回其陽 。 大訣之極 。 殊不知仲景云 。 亡陽者 。 乃亡津液之通稱 。 津液亡 。 而反用附桂等辛熱之劑 。 吾恐脈雖和 。 亦必至死 。 條辯云 。 此疑太陽篇錯簡 。 )
傷寒若吐 。 若下後不解 。 不大便五六日 。 上至十餘日 。 日晡所發潮熱 。 不惡寒 。 獨語如見鬼狀 。 若劇者 。 發則不識人 。 循衣摸床 。 惕而不安微喘 。 直視脈弦者生 。 澀者死 。 微者但發熱 。 譫語者 。 大承氣湯主之 。 若一服利 。 止後服 。 (此條舉譫語之勢重者而言 。 傷寒若吐若下後 。 津液亡而邪未盡去是為不解 。 邪熱內結 。 不大便五六日 。 上至十餘日 。 此為可下之時 。 日晡所發潮熱者 。 府實燥甚 。 故當其經氣王時 。 發潮熱也 。 不惡寒者 。 表證罷也 。 獨語者 。 即譫語也 。 字釋云 。 病人自言為譫 。 則是獨語如見鬼狀 。 乃陽明府實而妄見妄聞 。 病劇 。 則不識人 。 劇者甚也 。 成注云熱氣甚大 。 昏冒正氣 。 故不識人 。 循衣摸床者 。 陽熱偏勝而躁動於手也 。 惕而不安者 。 胃熱沖膈 。 心神為之不寧也 。 又胃熱甚而氣上逆 。 則喘 。 今者喘雖微而直視 。 直視 。 則邪干藏矣 。 故其死生之機 。 須於脈候決之 。 後條辯云 。 以上見證 。 莫非陽亢陰絕 。 孤陽無依而擾亂之象 。 弦澀皆陰脈 。 脈弦者為陰未絕 。 猶帶長養 。 故可生 。 脈澀者為陰絕 。 已成涸竭 。 以故云 。 死 。 其熱邪微而未至於劇者 。 但發潮熱譫語 。 宜以大承氣湯 。 下胃中實熱 。 通腸中燥結 。 一服利 。 止後服者 。 蓋大承氣雖能抑陽通陰 。 若利而再服 。 恐下多反亡其陰 。 必至危殆 。 可不禁之 。 )
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 。 大便必硬 。 硬則譫語 。 小承氣湯主之 。 若一服譫語止 。 更莫復服 。 (此條病並下條 。 乃譫語宜用小承氣湯之證 。 陽明病 。 指胃家實而言 。 其人多汗者 。 乃自汗出而多也 。 汗多 。 則津液外泄 。 胃亡津液 。 則燥 。 腸與胃相通 。 胃中燥 。 則大便必硬 。 硬則熱 。 邪不得下泄 。 陽明府實 。 因作譫語 。 治法 。 止須與小承氣湯 。 下其實熱 。 若一服 。 實熱得下 。 胃中稍空 。 則譫語止 。 更莫復服者 。 以亡津液 。 不堪過下故也 。 或問芒硝能潤燥軟堅 。 今者胃中燥大便硬 。 何以不用大承氣湯 。 余答云 。 武陵陳氏云 。 大承氣湯證 。 必如前條不大便五六日 。 或至十餘日之久 。 漸漸搏實 。 而後用之 。 今則汗多 。 燥硬而譫語 。 其機甚速 。 此亡津液之故 。 而非漸漸搏實雖堅而不大滿 。 故止當用小承氣主之 。 且津液不足 。 非大承氣所宜服藥後 。 譫語雖止 。 即未大便 。 亦莫盡劑 。 恐過傷元氣耳 。 斯言實得仲景之旨 。 )
陽明病譫語 。 發潮熱 。 脈滑而疾者 。 小承氣湯主之 。 因與承氣湯一升 。 腹中轉失氣者 。 更服一升 。 若不轉失氣 。 勿更與之 。 明日不大便 。 脈反微澀者 。 裡虛也 。 為難治 。 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。 (陽明病至譫語發潮熱 。 下證亦已審矣 。 本當用大承氣以攻之 。 只因脈滑而疾 。 滑者 。 往來流利 。 加之急疾 。 雖主有宿食內熱 。 然成注云 。 脈未沉實者為裡熱 。 未實 。 不可攻也 。 止須以小承氣湯主之 。 然亦未敢多用 。 先與承氣湯一升 。 視其失氣與否 。 以為用藥進退之法 。 設明日不大便 。 前脈滑疾者 。 今反變而為微澀 。 乃正氣內衰之診 。 故曰裡虛 。 此為難治 。 熱邪雖盛 。 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。 按後條辯云 。 譫語潮熱 。 脈反微澀 。 為裡氣大虛 。 並前此之脈滑疾 。 亦屬虛陽泛上之假象 。 其言似是而非 。 愚以譫語潮熱 。 脈滑疾者 。 乃陽證見陽脈 。 其人邪氣盛 。 而正氣未衰也 。 故云可與承氣湯 。 脈反微澀者 。 是陽證見陰脈 。 其人邪氣盛 。 正氣衰 。 故云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。 不轉失氣 。 並不大便 。 非腸中空虛而無物 。 乃胃家正氣既衰 。 雖得湯藥內助 。 其惡濁之物 。 仍然不能下泄 。 故云 。 難治 。 後之人 。 議用補虛回陽之法 。 是與仲景初時用承氣湯之意相反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可用黃耆人參建中湯 。 亦與證不合 。 大抵此條病 。 但云難治 。 其非不治之證明矣 。 如欲用藥 。 還宜補瀉兼施之劑 。 )
陽明病 。 譫語 。 有潮熱 。 反不能食者 。 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 。 若能食者 。 但硬尒 。 宜大承氣湯下之 。 (尒與爾同自此以下二條 。 乃譫語宜用大承氣湯之證 。 譫語潮熱 。 下證已具也 。 不能食 。 為腸胃皆實 。 故其屎既燥且硬 。 若能食為腸實胃虛 。 故其屎但硬耳 。 俱宜大承氣湯下之 。 尚論篇云 。 同一譫語潮熱 。 故同一治法 。 至於藥劑之大小 。 必有分矣 。 愚按補亡論 。 宜大承氣湯下之句 。 在若能食者之前 。 蓋能食既異 。 治法必不相同 。 仲景法 。 宜另以調胃承氣湯主之也 。 )
(附後例)陽明病 。 下血譫語者 。 此為熱入血室 。 但頭汗出者 。 刺期門 。 隨其實而瀉之 。 濈然汗出 。 則愈(此條系刺法 。 正文與注並穴圖 。 詳見後第十四卷刺熱論中)
汗出譫語者 。 以其有燥屎在胃中 。 此為風也 。 須下者 。 過經乃可下之 。 下之若早 。 語言必亂 。 以表虛里實故也 。 下之則愈 。 宜大承氣湯 。 (此條系太陽陽明證 。 汗出者 。 本太陽經有風邪也 。 然汗出既多 。 則胃中燥實 。 必至譫語 。 所以汗出之時 。 譫語者 。 主有燥屎在胃中 。 夫燥屎非胃中之物 。 要之胃實而至譫語 。 則腸中之屎必燥 。 此為風勝 。 故至燥也 。 須下之者 。 然亦必邪過太陽經 。 至八九日之時 。 成注云 。 無表證 。 乃可下之 。 若下之早 。 則表邪乘虛 。 盡入於裡 。 將向之譫語者 。 至此必邪熱更甚 。 而語言必亂 。 何也 。 以經中之邪雖罷 。 而表因虛 。 在府之熱愈結 。 而里則實故也 。 皆須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。 蓋過經可下者 。 固宜用是湯 。 下早裡實者 。 亦宜用是湯也 。 尚論篇云 。 必再一大下 。 庶大腸空 。 而風邪得以並出 。 故自愈 。 此是下早裡實 。 宜再下之義 。 補亡論以末二句 。 移之過經乃可下之句下 。 誤矣 。 )
傷寒四五日 。 脈沉而喘滿 。 沉為在裡 。 而反發其汗 。 津液越出 。 大便為難表虛里實 。 久則譫語 。 (此條亦系太陽陽明證 。 本太陽傷寒 。 至四五日 。 表邪入里 。 已非發汗之時 。 兼之脈沉而喘滿 。 此喘非麻黃湯證之喘 。 乃胃府實熱 。 胸膈滿而作喘 。 據脈沉而論 。 又為在裡之證 。 醫反發其汗致津液越出 。 越出者其出不順 。 言津液由內而越於外也 。 津液既亡 。 則胃中乾燥 。 大便必難表虛里實義 。 注已見前條中 。 惟裡實 。 故久則譫語 。 病至譫語 。 則下證已急 。 雖不出方 。 此承上文之意 。 亦宜用大承氣湯主之 。 以表虛里實既同 。 故同一治法也 。 補亡論用調胃承氣湯 。 殊出不解 。 或問大便為難 。 何至用大承氣 。 余答云 。 既久而至譫語之時 。 則大便不惟難 。 而且硬 。 仲景法 。 還宜用大承氣湯 。 的當無疑 。 )
(附例)二陽並病太陽證罷 。 但發潮熱 。 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 。 下之則愈 。 宜大承氣湯(此條系並病譫語之證 。 二陽並病者 。 乃太陽陽明 。 二經相併而病也 。 經病無可下之理 。 今者 。 太陽證 。 罷 。 已無惡寒頭痛 。 在表之邪矣 。 但發潮熱 。 手足漐漐汗出 。 大便難而譫語 。 是為陽明入府之證 。 故云下之則愈亦宜用大承氣湯也 。 )
陽明病下之 。 心中懊憹而煩 。 胃中有燥屎者 。 可攻 。 腹微滿 。 初頭硬 。 後必溏 。 不可攻之 。 若有燥屎者 。 宜大承氣湯(此條言陽明病下後 。 當再攻之證 。 陽明病既下之後 。 心中懊憹而煩 。 似為虛煩 。 成注云 。 當與梔子豉湯 。 若胃中有燥屎者 。 宜攻而不宜湧也 。 何以知之 。 下節云繞臍痛云云 。 此為辯燥屎之法 。 如病人腹微滿而不痛 。 乃初硬後溏 。 不可攻之 。 若有燥屎可攻者 。 還宜用大承氣湯也 。 或問陽明病既下之矣 。 何以胃中猶有燥屎 。 余答云 。 病人痞滿燥實證俱全 。 本當用大承氣 。 醫人或止用小承氣 。 為下之未盡 。 此即是上條證 。 )
病人不大便 。 五六日 。 繞臍痛 。 煩躁 。 發作有時者此有燥屎 。 故使不大便也 。 (此節承上文而辯有燥屎之法 。 陽明病下之後 。 若病人不大便 。 又五六日繞臍痛 。 繞臍痛者 。 邪已入下脘 。 及腸中也 。 燥實 。 氣不得通 。 則痛 。 煩躁者 。 邪熱內盛也 。 發作有時者 。 邪乘未申之時 。 陽明經氣王 。 故當其時 。 則煩躁發作 。 此是有燥屎之徵 。 故使不大便也 。 愚按仲景用大承氣湯證 。 必辯其有燥屎 。 則是前言潮熱譫語 。 手足汗出轉失氣 。 其法可謂備矣 。 此條復云 。 繞臍痛 。 可見證候多端 。 醫者所當通變而診治之也 。 )病人煩熱 。 汗出則解 。 又如瘧狀 。 日晡所發熱者 。 屬陽明也 。 脈實者 。 宜下之 。 脈浮虛者 。 宜發汗下之 。 與大承氣湯 。 發汗宜桂枝湯 。 (此條系太陽陽明證 。 病人煩熱者 。 此太陽經風邪猶未盡也 。 汗出者 。 自汗出也 。 自汗出 。 則其熱暫解 。 至明日又煩 。 故云 。 有如瘧狀 。 乃表證仍在也 。 日晡所發熱者 。 熱傳陽明 。 邪已入府而發潮熱 。 乃里證已具也 。 然亦當審其脈 。 如脈實者 。 里證已的 。 宜下之 。 故云與大承氣湯 。 如脈虛浮者 。 為表證未解 。 雖日晡發熱 。 不過是煩熱而非潮熱 。 其邪未全入府 。 猶在於經 。 故云宜桂枝湯以透發其汗俟 。 表證罷 。 然後斟酌下藥 。 或問病如瘧狀 。 則脈實者 。 何以不用大柴胡湯 。 余答云 。 上云 。 如瘧狀者 。 乃煩熱時 。 得汗則解 。 有如瘧 。 非云 。 寒熱如瘧也 。 但脈虛浮者 。 宜發汗 。 愚以此必是太陽陽明經證 。 仲景法 。 還宜用桂枝加葛根湯方也 。 )
大下後 。 六七日 。 不大便 。 煩不解 。 腹滿痛者 。 此有燥屎也 。 所以然者 。 本有宿食故也 。 宜大承氣湯 。 (此條乃大下後 。 府實未盡 。 更當大下之證 。 不大便煩滿腹痛者 。 下證具也 。 因有下證 。 故大下之 。 今者 。 大下之後 。 又六七日 。 不大便 。 煩仍不解 。 腹中滿而作痛者 。 此有燥屎也 。 夫既經大下 。 何以裡實如是 。 所以然者 。 以其人本有宿食 。 故下之而猶未盡也 。 成注云 。 與大承氣湯以下除之 。 或問大下後 。 六七日不大便 。 此是下證否 。 余答云 。 大下之後 。 胃中虛 。 新谷未入 。 雖六七日不大便 。 亦非下證 。 惟煩不解 。 腹滿痛 。 此是有燥屎之徵 。 故宜復與大承氣湯 。 下除之也 。 )
病人小便不利 。 大便乍難乍易 。 時有微熱 。 喘冒不能臥者 。 有燥屎也 。 宜大承氣湯 。 (此條病 。 未經下而有燥屎 。 乃醫人不易識之證 。 成注云 。 小便利 。 則大便硬此有燥屎 。 乃理之常 。 今者 。 病人小便不利 。 大便乍難乍易 。 何以知其有燥屎邪 。 蓋大實大滿之證 。 則前後便皆不通 。 大便為燥屎壅塞 。 其未堅結者 。 或有時而並出 。 故乍易 。 其極堅結者 。 終著於大腸之中 。 故乍難 。 燥屎結積於下 。 濁氣攻衝於上 。 以故時有微熱 。 微熱者熱伏於內 。 不得發泄 。 此比潮熱 。 則更深矣 。 後條辯云 。 濁氣乘於心肺 。 故既冒且喘 。 不得臥者 。 胃家為燥熱所擾 。 即經云 。 胃不和 。 則臥不安也 。 凡此者 。 皆是有燥屎之徵 。 故云 。 宜大承氣湯 。 陳亮斯云 。 此為識燥屎之變法 。 醫人不可以不知也 。 )
太陽病若吐 。 若下 。 若發汗微煩 。 小便數 。 大便因硬者 。 與小承氣湯和之 。 愈(此條系太陽陽明證 。 太陽病既經汗吐下 。 其邪為已減矣 。 所未解者內入於胃 。 胃府實熱 。 必不大甚 。 故曰微煩 。 微煩者 。 大便未必能硬 。 其硬者 。 只因小便數故也 。 此非大滿大實之證 。 故云與小承氣湯 。 和之則愈 。 愚按此條病 。 乃汗吐下不解 。 非誤汗吐下之比 。 故成注止云 。 損津液 。 而非亡津液也 。 大便因硬 。 乃大便略覺硬 。 非大便堅結而難出 。 成注以脾約作解 。 大誤之極 。 )
得病二三日 。 脈弱無太陽柴胡證 。 煩躁心下硬 。 至四五日 。 雖能食 。 以小承氣湯 。 少少與 。 微和之 。 令小安 。 至六日 。 與承氣湯一升 。 若不大便六七日 。 小便少者 。 雖不能食 。 但初頭硬 。 後必溏 。 未定成硬 。 攻之必溏 。 須小便利 。 屎定硬 。 乃可攻之 。 宜大承氣湯 。 (此條乃申言大小承氣 。 不可多用 。 及驟用之 。 意得病二三日 。 不言傷寒與中風者 。 乃風寒之邪皆有 。 不須分辯之病也 。 脈弱者 。 謂無浮緊等在表之脈也 。 無太陽柴胡證 。 謂無惡寒發熱 。 或往來寒熱 。 在表及半表半裡之證也 。 煩躁 。 心下硬者 。 全是陽明府熱邪實 。 至四五日 。 則足陽明胃府實熱者 。 下而傳於手陽明 。 當大腸之府實熱也 。 經云 。 腸實則胃虛 。 故能食 。 能食者 。 其人不痞不滿 。 為下證未急 。 非陽明胃強 。 發狂能食比也 。 故云雖能食 。 止須以小承氣湯 。 少少與 。 微和之 。 因其人煩躁 。 必不大便 。 欲令其小安也 。 至六日 。 仍煩躁不安 。 而不大便者 。 前用小承氣湯 。 可加至一升 。 使得大便而止 。 此言小承氣湯 。 不可多用之意 。 若不大便句 。 承上文煩躁心下硬而言 。 至六七日不大便 。 為可下之時 。 但小便少 。 乃小水不利 。 此係胃中之水穀不分清 。 故不能食 。 非譫語潮熱 。 有燥屎之不能食也 。 故云 。 雖不能食 。 但初頭硬 。 後必溏 。 未定成硬而攻之 。 並硬者 。 必化而為溏矣 。 須待小便利 。 屎定成硬 。 乃可用大承氣湯攻之 。 此言大承氣 。 亦不可驟用之意 。 條辯云 。 太陽不言藥 。 以有桂枝麻黃之不同也 。 柴胡不言證 。 以專少陽也 。 此等文 。 皆是互相發明之義 。 後條辯云 。 能食者 。 結在腸間而胃火自盛 。 故煩躁 。 不能食者 。 胃弱不能布水 。 水漬胸中 。 以故脈弱 。 愚以心下硬此是二三日之見證 。 至四五日 。 六七日之時 。 其硬當更下矣 。 或問脈弱 。 則胃氣亦弱 。 何以用大承氣 。 余答云 。 大承氣湯中有芒硝 。 直走大腸 。 攻其硬屎 。 斯邪去而胃不傷 。 如未定成硬 。 而遽攻之 。 斯邪不能去 。 徒傷胃氣耳 。 醫人不可不知 。 )傷寒六七日 。 目中不了了 。 睛不和 。 無表裡證 。 大便難身微熱者 。 此為實也 。 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。 (無表裡證 。 里字當是傳寫錯誤 。 宜從刪 。 此條系邪熱侵藏 。 急當下之之證 。 傷寒至六七日 。 為邪氣入里之時 。 目中不了了 。 不了了者 。 病人之目 。 視物不明瞭也 。 睛不和者 。 乃醫者視病人之睛光 。 或昏暗 。 或散亂 。 是為不和 。 為陽明熱邪亢盛 。 土來乘水 。 腎水將絕 。 瞳子不能照物故也 。 當其時已無表證 。 但大便難者 。 裡實也 。 身微熱者 。 裡熱也 。 裡實熱盛 。 故於身外候之 。 亦微熱 。 非在表發熱也 。 此為裡實 。 當下 。 兼之目睛不和 。 此為裡實熱盛 。 當急下 。 宜大承氣湯 。 以瀉土之郁 。 救水之涸 。 不可遲也 。 按此條系陽明府病 。 條辯以陽明經脈絡目作解 。 大謬之極 。 )
陽明病發熱 。 汗多者 。 急下之 。 宜大承氣湯 。 (此條病 。 亦當急下 。 以救胃涸之證 。 邪熱入府 。 裡熱盛而蒸發於外 。 故云發熱汗多 。 成注云 。 熱迫津液將竭 。 急與大承氣湯 。 以下其府熱 。 存其津液也 。 )
發汗不解 。 腹滿痛者 。 急下之 。 宜大承氣湯(此條病 。 乃正陽陽明 。 宜急下之證 。 發汗不解者 。 此發陽明經中之汗 。 表證罷而邪不解也 。 不解 。 則邪熱傳入於府 。 府中大實 。 腹滿而痛 。 成注云 。 傳之迅者也 。 惟傳之迅 。 故宜大承氣湯急下之 。 以通其在裡之實熱 。 )
腹滿不減 。 減不足言 。 當下之 。 宜大承氣湯(此承上條而申言之 。 腹中滿痛 。 急用大承氣湯下之後 。 腹滿不減 。 言脹滿之形 。 不因下之而減 。 成注云 。 邪氣仍實也 。 減不足言者 。 言下之後 。 縱減一二分尚論篇云 。 不足以殺其勢也 。 故云 。 當復下之 。 宜大承氣湯 。 )
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脈不負者 。 順也 。 負者失也 。 互相剋賊 。 名為負也 。 脈滑而數者 。 有宿食也 。 當下之 。 宜大承氣湯 。 (此條系合病 。 然亦必俟少陽之邪 。 總歸陽明 。 故為當下之證 。 條辯云 。 陽明屬土其主水穀 。 少陽屬木 。 其主風 。 風主飧泄 。 以故二陽合病 。 必至下利也 。 陽明脈大 。 少陽脈弦 。 其脈不負者 。 謂陽明大脈 。 與少陽弦脈相敵 。 乃為順候也 。 若少陽脈勝而弦 。 陽明脈負而不大 。 乃陽明之正氣 。 失而其候不順也 。 木為土之賊 。 土受木克 。 其名為負 。 此下利不治之證也 。 若其脈滑而數者 。 滑主食數主熱 。 乃有宿食也 。 此為少陽之邪 。 盡歸陽明之府 。 而成府實證 。 成注云 。 與大承氣湯以下除之 。 以上十三條證 。 即從本篇之後移附於此)
下利譫語者 。 有燥屎也 。 宜小承氣湯 。 (此條自厥陰篇移附於此 。 下利者 。 腸胃之疾也 。 若譫語則胃家實 。 與厥陰無與 。 主腸中有燥屎 。 不得下也 。 治宜小承氣湯者 。 此半利半結 。 止須緩以攻之也 。 或問既下利矣 。 則熱氣得以下泄 。 何由而致譫語有燥屎也 。 余答云 。 此係陽明府實 。 大熱之證 。 胃中糟粕 。 為熱邪所壅 。 留著於內 。 其未成硬者 。 或時得下其已成硬者 。 終不得出 。 則此燥屎者 。 為下利之根也 。 燥屎不得出 。 則邪熱上乘於心 。 以故譫語 。 要之此證 。 須以手按臍腹 。 當必堅痛 。 此為有燥屎之徵 。 )
三陽合病 。 腹滿 。 身重 。 難以轉側 。 口不仁而面垢 。 譫語 。 遺尿 。 發汗則譫語 。 下之 。 則額上生汗手足逆冷 。 若自汗出者 。 白虎湯主之 。 (此條雖系合病 。 實則陽明經與府氣分熱極之證 。 三陽合病者陽證多熱 。 病合三陽 。 其熱甚矣 。 熱甚 。 則肢體倦怠而神昏 。 以故身重 。 難以轉側 。 口不仁而譫語 。 不仁者 。 不正也 。 條辯云 。 飲食不利 。 便無口之知覺也 。 凡此者 。 皆是陽明主證 。 經云 。 少陽病甚 。 則面微塵 。 垢亦塵也 。 面垢者 。 少陽熱而青黯之色不澤也 。 遺尿者 。 太陽熱而膀胱之府不約也 。 成注云 。 三者以陽明證多 。 故出陽明篇中 。 三陽合病為表裡有邪 。 醫因身重而誤發其汗 。 則邪並陽明胃中燥熱 。 故譫語益甚 。 復因譫語而誤下之 。 則腸胃之陰受傷 。 陽無依而上越 。 故額上生汗 。 手足逆冷者 。 胃虛熱極而見厥 。 乃熱深厥亦深也 。 若不因發汗 。 而自汗出者 。 成注雖云 。 三陽熱甚 。 終是陽明氣分燥熱 。 以故肌肉之間 。 自汗時出也 。 成注復云 。 與白虎湯以解內外之熱 。 此是合經與府俱治之義 。 或問白虎湯何以能解三陽之熱 。 余答云 。 病至自汗出 。 則太少之邪 。 總歸陽明矣 。 安得不從陽明而專治之 。 或又問云 。 既從陽明而治之 。 何以下之而不愈 。 余又答云 。 腹滿譫語 。 似乎可下 。 要之陽明胃府氣分燥熱亢極者 。 亦致譫語 。 其腹滿者氣滯也 。 身重者 。 氣困也 。 口不仁者 。 氣不和也 。 面垢者 。 氣不舒也 。 遺屎者 。 氣不攝也 。 自汗出者 。 氣不斂也 。 凡此者 。 皆氣分燥熱所致也 。 氣燥熱而反用大小承氣等血藥以攻之 。 故見頭汗手足冷等變證也 。 白虎湯能清陽明氣分熱 。 滋腸胃中之燥 。 故為上證必用之藥 。 )
白虎湯方
(此方自原論中第四卷太陽下篇移附於此)
知母(六兩) 石膏(一斤碎) 甘草(二兩) 粳米(六合)
上四味 。 以水一斗 。 煮米熟 。 湯成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 日三服 。
成氏明理論云 。 白虎西方金神也 。 應秋而歸肺熱甚於內者 。 以寒下之熱甚於外者 。 以涼解之 。 其有中外俱熱 。 內不得泄 。 外不得發者 。 非此湯則不能解也 。 夏熱秋涼 。 暑暍之氣 。 得秋而止 。 秋之令曰處暑 。 是湯以白虎名之 。 謂能止熱也 。 知母味苦寒 。 內經曰 。 熱淫所勝 。 佐以苦甘 。 又曰 。 熱淫於內以苦發之 。 欲徹表熱 。 必以苦為主 。 故以知母為君 。 石膏味甘微寒 。 熱則傷氣 。 寒以勝之 。 甘以緩之 。 熱勝其氣 。 必以甘寒為助 。 是以石膏為臣 。 甘草粳米味甘平 。 脾欲緩 。 急食甘以緩之 。 熱氣內余 。 消爍津液 。 則脾氣燥 。 必以甘平之物緩其中 。 故以甘草粳米為使 。 是太陽中暍 。 得此湯則頓除 。 即熱見白虎而盡矣 。 立秋後不可服白虎 。 為大寒劑 。 秋王之時 。 若不能食 。 服之而為噦逆 。 成虛羸者多矣 。 徐春沂云 。 立秋後云云 。 疑是後人所加 。
李東垣云 。 身以前胃之經也 。 胸胃肺之室也 。 邪在陽明 。 肺受火制 。 故用辛寒以清肺 。 所以號為白虎湯也 。
琥按白虎湯 。 大都是甘寒 。 清肺胃之劑 。 成注云 。 緩脾燥者 。 以胃熱得清 。 而脾自不燥也 。 成注又云 。 太陽中暍 。 得此湯則頓除 。 此不過暫假以為用耳 。 至仲景云 。 三陽合病 。 用白虎湯 。 能兼主少陽經熱 。 殊為不解 。 況上文云 。 面垢 。 愚以面垢者 。 亦陽明經病 。 蓋陽明經之脈 。 實循面而行故也 。 細審上條 。 全是陽明經中暍證 。 曰腹滿者 。 陽明之脈 。 循腹裡也 。 曰身重者 。 陽明脈行身之前 。 身以前熱甚 。 故困極而重也 。 曰口不仁而面垢 。 及額上生汗者 。 陽明之脈挾口 。 循兩頰 。 上行於面而至額顱也 。 經云 。 因於暑 。 汗煩則喘渴 。 靜則多言 。 上證雖未至喘渴 。 然既譫語自汗出矣 。 則胃中燥熱 。 已具喘渴之勢 。 復何疑而不用白虎湯也 。 尚論篇云 。 此證 。 夏月最多 。 斯言甚是有理 。 張兼善云 。 活人書謂白虎湯治中暍 。 並汗後一解表藥耳 。 非正傷寒藥也 。 夫白虎湯 。 具載仲景之書 。 證治昭然明白 。 何為而言非正傷寒之藥也 。 況傷寒論言無表證者 。 可與白虎湯 。 今云汗後一解表藥耳 。 於法既無表證 。 何解之有 。
琥按白虎湯 。 活人書謂汗後一解表之藥 。 不為誤也 。 陽明病汗多表熱不解 。 用之 。 與太陽病用桂枝湯解表之義相同 。 張氏不明此義 。 引傷寒論言無表證者 。 可與白虎湯主之 。 殊不知仲景云無表證者 。 乃表無惡寒無汗等證也 。 今既有汗而大熱不解 。 其邪仍在肌肉之間斯時而用白虎 。 謂非仍是解表藥邪 。 即如仲景大青龍湯中用石膏 。 且能治汗不出而煩躁 。 則是石膏之解肌表 。 愈可信矣 。
張兼善又云 。 活人書謂夏月陰氣在內 。 白虎尤宜戒之 。 而明理論又云 。 立秋後不可服白虎 。 夫傷寒之法 。 有是證則投是藥 。 安可拘於時而為治哉 。 假如秋冬之間 。 患傷寒 。 身無表證而大煩渴 。 於法合用白虎湯 。 苟拘其時 。 何以措手 。 若以白虎為大寒 。 其承氣又何行於冬令乎 。 夏既宜戒 。 秋後又不可行 。 然則宜於何時也 。
琥又按白虎湯 。 張氏云 。 於法合用 。 不可拘於時令 。 實為有理 。 故內臺方議亦云 。 古人一方對一證 。 若嚴冬之時 。 果有白虎湯證 。 安得不用石膏斯言實與張氏之論相合 。 但張氏云 。 傷寒身無表證 。 後用白虎湯 。 竟認白虎湯非解表熱之藥此與仲景之論又相反矣 。 內臺方議又云 。 發汗後 。 大熱不解 。 多汗出 。 不惡寒 。 大渴能飲水者 。 用白虎湯 。 乃知無表證者 。 但謂無惡寒汗不出證也 。 若陽明汗出 。 肌表間大熱不解 。 仍為必用之藥 。
琥又按白虎湯 。 病人於夏秋熱燥時 。 大宜用熱邪傷氣 。 此湯乃解陽明經與府氣分燥熱之藥也 。 冬寒時所當慎用 。 此為不易之論 。
琥又按白虎湯 。 古無下走大腸之說 。 余曾治一人傷寒 。 六七日不大便 。 熱渴 。 多汗譫語 。 飲水不解 。 醫曾以小承氣試之 。 雖大便 。 亦不多 。 而病依然 。 醫復欲以大承氣下之 。 余往診其脈 。 得洪大而長 。 此熱傷陽明氣分也 。 因以白虎湯去粳米加陳皮蘆根 。 一服後 。 得大便而病悉愈乃悟石膏一味 。 不但外解肌表之熱 。 其性沉寒 。 兼能內入大腸而下氣分熱秘 。 此誠千古未發之義 。
(附例)傷寒脈浮滑 。 此表有熱 。 里有寒 。 白虎湯主之 。 (此條自太陽下篇移附於此 。 傷寒脈浮滑者 。 滑為裡熱 。 浮滑為表兼風 。 而亦主熱 。 此太陽風寒之邪 。 已傳入陽明 。 而經與府齊病熱也 。 今則云 。 表有熱 。 里有寒 。 補亡論校正云 。 傷寒脈浮滑 。 此表裡有熱 。 斯言乃為定論 。 條辯云 。 里有寒者 。 以傷寒之熱 。 本寒因也 。 實則表裡俱熱 。 故用白虎湯以內外兩解之也 。 )
傷寒脈滑而厥者 。 里有熱也 。 白虎湯主之 。 (此條病自厥陰篇移附於此 。 傷寒本熱病 。 熱傷陽明 。 則脈滑 。 脈滑者 。 脈經云 。 往來流利 。 乃熱盛氣壅之診也 。 脈雖滑而外證見厥 。 厥者 。 手足逆冷也 。 叔和因其手足逆冷 。 遂撰入厥陰篇 。 以厥陰者 。 陰之盡 。 邪傷其經 。 不分冷熱 。 而外證見厥者多 。 殊不知足陽明胃府屬土 。 土主四末 。 府熱亢極 。 則氣壅而血不流通 。 以故四肢之末見厥 。 在裡則燥熱實盛 。 乃熱深者厥亦深也 。 故宜用白虎湯以解其裡熱 。 )
金鏡內臺方議云 。 仲景所用白虎湯三證 。 然有大小不同處 。 亦皆古人載之經典 。 復詳味之 。 若果用白虎湯 。 無差誤矣 。 必須多汗飲水也 。 所以白虎湯戒曰 。 白虎乃大寒之劑 。 若非大熱多汗渴飲水者 。 不可服也 。 又古賦曰 。 無汗喜渴 。 而脈單浮者 。 勿投白虎 。 學者須明識此 。 則用湯自無差錯矣 。
(重出例)二陽並病太陽證罷 。 但發潮熱(云云至)宜大承氣湯(注已見前)
陽明病 。 脈浮而緊 。 咽燥 。 口苦腹滿而喘 。 發熱汗出不惡寒 。 反惡熱 。 身重 。 若發汗則躁 。 心憒憒 。 反譫語 。 若加燒針 。 必怵惕煩躁不得眠 。 若下之 。 則胃中空虛 。 客氣動膈 。 心中懊憹 。 舌上苔者 。 梔子豉湯主之 。 (此條連下條 。 乃陽明病宜吐之證也 。 陽明病見浮緊之脈 。 其風寒之邪 。 當自太陽經傳來也 。 陽明之脈挾口 。 太陰之脈挾咽 。 二經表裡相合 。 陽明病熱 。 故口苦而並咽亦燥也 。 然膽熱則口苦 。 咽又為膽之使 。 故口苦也 。 腹滿者 。 熱入陽明之府也 。 但發熱而喘 。 此是太陽經風寒未盡 。 風寒未盡者 。 當惡寒不惡熱 。 今者 。 汗出不惡寒 。 反惡熱而身重 。 身重者陽明主肌肉濕土重著也 。 蓋此條病 。 表裡之證兩未全具 。 不可誤汗誤下 。 若加燒針 。 則更誤矣 。 醫人不識而發其汗 。 則津液傷而邪愈熾 。 當見心躁極而憒亂 。 及譫語而病劇矣 。 若加燒針 。 則火熱犯心 。 當見怵惕煩躁不眠等變證矣 。 怵惕者 。 恐懼之貌也 。 若誤下之 。 則邪未內實 。 徒傷胃氣 。 將客邪之氣 。 乘虛而入於膈中 。 多變動等證矣 。 心中懊憹 。 注已見前太陽篇中 。 既懊憹而舌上又生苔者 。 此為寒邪鬱熱於胸之驗也 。 成注云 。 與梔子豉湯以吐胸中之邪 。 可見陽明病 。 亦有宜吐之證也 。 愚按舌上苔 。 仲景不言何色 。 成注云 。 舌上苔白 。 知熱氣客於胸中 。 胸中者胃口也 。 若熱聚胃中 。 當見苔黃 。 熱結大腸 。 當見苔黑矣 。 若然 。 則是仲景云 。 舌苔 。 當是白苔無疑 。 陳亮斯云 。 按本文汗下燒針 。 獨詳言誤下治法者 。 以陽明一篇 。 所重在下 。 故辯之獨深悉焉 。 梔子豉湯方見前第四卷太陽中篇)
(附例)陽明病下之 。 其外有熱 。 手足溫 。 不結胸 。 心中懊憹 。 飢不能食 。 但頭汗出者 。 梔子豉湯主之 。 (此亦陽明病誤下之變證 。 陽明誤下 。 邪熱雖應內陷 。 不比太陽病誤下之深 。 故其身外猶有餘熱 。 手足溫 。 不結胸 。 手足溫者 。 徵其表和而無大邪 。 不結胸者 。 徵其里和而無大邪 。 表裡已無大邪 。 其邪但在胸膈之間 。 以故心中懊憹 。 飢不能食者 。 言懊憹之甚 。 則似飢非飢 。 嘈雜不能食也 。 但頭汗出者 。 成注云 。 熱自胸中 。 熏蒸於上 。 故但頭汗出而身無汗也 。 與梔子豉湯 。 以吐胸中之邪熱此條即從後移附於此)
若渴欲飲水 。 口乾舌燥者 。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。 (此條本在前條梔子豉湯證之下 。 成注云 。 此下後之見證 。 愚意云 。 此條不但誤下 。 兼之誤汗所致誤下 。 則胃中虛 。 誤汗 。 則胃中不惟虛 。 而且燥熱極矣 。 渴欲飲水 。 口乾舌燥者 。 此熱邪傷氣耗液之徵也 。 故用白虎加人參湯 。 以清熱補氣 。 潤津液 。 或問 。 舌者心之苗 。 白虎加人參湯 。 但治胃虛燥熱 。 何為而兼主心也 。 余答云胃居中州 。 胃熱則脾困 。 心肺亦受其熏蒸 。 以故口乾者 。 口為脾之竅也 。 湯名白虎 。 專能清肺 。 心肺相連 。 以故兼治舌燥 。 一氣可相通也 。 然亦必心肺脾氣分燥熱者 。 宜用之 。 若熱在血分 。 又當改用瀉心湯方也 。 )
白虎加人參湯方
(此方自原論中第十卷採附於此)
於白虎湯內加 人參(三兩) 余依白虎湯法
內臺方議云 。 白虎湯證 。 前已議之 。 加人參者 。 取其生津止渴之義也 。
琥按白虎湯加人參 。 雖云取其生津液 。 止渴 。 然亦必汗下後 。 胃氣大虛 。 更兼汗多 。 熱渴不解者 。 方可議加人參 。 否則勿輕加也 。
(附例)傷寒病 。 若吐 。 若下後 。 七八日不解 。 熱結在裡 。 表裡俱熱 。 時時惡風大渴 。 舌上乾燥而煩 。 欲飲水數升者 。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。 (自此以下其三條 。 皆自太陽下篇移附於此 。 此條傷寒病 。 雖自太陽經傳來 。 要之既吐且下 。 而其邪不解 。 至七八日之時 。 寒鬱為熱 。 已入陽明之府 。 而邪熱更甚矣 。 里者 。 府也 。 表者 。 經也 。 熱結在裡者 。 謂府熱甚於經也 。 表裡俱熱者 。 表熱 。 則陽明經肌肉間熱 。 時時惡風者 。 乃熱極汗多 。 不能收攝 。 腠理疏 。 以故時時惡風也 。 裡熱 。 則胃府中燥熱 。 以故大渴 。 舌上乾燥而煩 。 欲飲水數升 。 此因吐下之後 。 胃氣虛 。 內亡津液以故燥渴甚極也 。 與白虎湯加人參 。 扶正氣以分解內外之邪熱 。 要之此湯 。 惟正氣虛而邪氣微者宜之 。 若邪氣甚者 。 不敢輕加人參也 。 )
傷寒無大熱 。 口燥渴 。 心煩 。 背微惡寒者 。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。 (傷寒當身有熱 。 今者身無大熱 。 此太陽之表證已解也 。 口燥渴 。 心煩是陽明之裡證方盛也 。 背微惡寒 。 此非太陽經有餘邪 。 乃病人燥渴心煩之極 。 內蒸熱而表必多汗 。 以故惡寒 。 與上條惡風之義相同 。 系肌表虛極也 。 與白虎湯以解裡熱 。 加人參以固表虛 。 愚按此條傷寒 。 當即是上條病 。 於吐下之後 。 胃氣亦虛 。 故敢加人參也 。 )
傷寒脈浮 。 發熱無汗 。 其表不解者 。 不可與白虎湯 。 渴欲飲水 。 無表證者 。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。 (傷寒脈浮 。 此兼有風也 。 發熱無汗 。 乃太陽在表風寒之邪未除也 。 白虎湯 。 但能解肌表之熱 。 不能解皮表之寒 。 故云 。 不可與也 。 若渴欲飲水 。 無太陽在表之證 。 府燥熱極 。 有汗者 。 方可與白虎湯 。 成注疑其不可加人參 。 因云 。 臨病之工 。 大宜精別愚以人參一味 。 誠不宜輕加也 。 )
若脈浮 。 發熱 。 渴欲飲水 。 小便不利者 。 豬苓湯主之 。 (此條病本接前第一條白虎加人參湯證 。 而申言之也 。 成注云 。 此亦下後邪熱客於下焦之證 。 陽明病誤下 。 胃中空虛 。 上焦受傷 。 與下焦何與 。 蓋下後則胃中津液亡 。 而燥渴欲飲水 。 但渴未甚而與之水 。 水不能消 。 積於下焦 。 小便因而不利 。 其脈浮者 。 非風邪在表之脈浮 。 乃熱邪傷氣之脈浮也 。 夫熱傷陽明血分 。 則潮熱 。 熱傷陽明氣分 。 仍發熱 。 故與豬苓湯以專清裡熱 。 利小便 。 而脈浮發熱自愈 。 此又陽明病 。 利小便之一法也 。 或問渴欲飲水 。 與白虎湯證相同 。 且也 。 白虎湯證 。 亦未嘗云小便利 。 茲何以因其小便不利 。 即改用豬苓湯也 。 余答云 。 白虎湯證 。 即或有小便不利者 。 但病人汗出多 。 水氣得以外泄 。 今觀下條云 。 汗出多 。 不可與豬苓湯乃知此證 。 其汗亦少 。 汗與溺俱無 。 則所飲之水 。 安得不停 。 故用豬苓湯 。 上以潤燥渴 。 下以利濕熱也 。 或又問云 。 病人既停水濕 。 何以猶見燥渴 。 余又答云 。 今人病熱 。 大渴引飲 。 飲愈多 。 則渴愈甚 。 所飲之水既多 。 一時小便豈能盡去 。 況人既病熱 。 則氣必偏勝 。 水自趨下 。 火自炎上 。 此即是水濕停而燥渴之徵 。 )
豬苓湯方
豬苓(去皮) 茯苓 阿膠 滑石(碎) 澤瀉(各一兩)
上五味 。 以水四升 。 先煮四味 。 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內下阿膠 。 烊消 。 溫服七合 。 日三服 。
成注云 。 甘甚而反淡 。 淡味滲泄為陽 。 豬苓茯苓之甘 。 以行小便 。 鹹味湧泄為陰 。 澤瀉之咸 。 以泄伏水 。 滑利竅 。 阿膠滑石之滑以利水道 。
琥按上成注云 。 甘甚而反淡 。 以二苓之味 。 雖云甘而實淡故也 。 豬苓湯專於利水 。 則是上文云脈浮發熱 。 非關表證明矣 。
後條辯云 。 豬苓湯之治 。 與太陽五苓散頗同 。 在太陽為寒水氣化 。 不避桂術者 。 從寒也 。 在陽明為燥金氣化 。 改桂術為滑石阿膠者 。 從燥也 。 同是小便不利 。 而在太陽則從寒 。 在陽明則從燥 。 病機之際 。 各有氣宜 。 醫者可漫焉施 。 治乎哉 。
或問小便不利 。 其水亦蓄在膀胱中否 。 余答云 。 不然 。 太陽病小便不利 。 其水當蓄在膀胱之中 。 以膀胱為太陽之府也 。 五苓散中有桂枝之熱以通之 。 以桂枝為太陽經藥也 。 茲者陽明病 。 小便不利 。 其水當積在胃下脘 。 以胃為陽明之府也 。 故豬苓散中有滑石之寒以利之 。 以滑石為陽明經藥也 。
或又問云 。 水既積在胃 。 成注何以云 。 熱客下焦也 。 余又答云胃中之水 。 雖有停積 。 終當入於小腸 。 但其水至闌門分水之處 。 遂阻絕不行 。 不能滲入膀胱 。 以故小便不利 。 闌門分水之處 。 謂非下焦主之邪 。 乃今而知豬苓湯證之小便不利 。 為腸胃中之水 。 不入膀胱而不利 。 非若五苓散證之小便不利 。 為膀胱中有水 。 氣化不出而不利也 。 醫者 。 能達是理 。 則用藥之道自明 。
陽明病 。 汗出多而渴者 。 不可與豬苓湯 。 以汗多 。 胃中燥 。 豬苓湯複利其小便故也 。 (此承上文而言豬苓湯之禁 。 渴欲飲水 。 小便不利者豬苓湯證也 。 然其證汗必不多 。 若汗出多 。 雖小便不利 。 不可與豬苓湯 。 何也 。 汗出既多 。 則胃中水液外輸 。 隨飲隨燥 。 津液少 。 以故作渴 。 復用豬苓湯以利小便 。 是重亡其津液 。 故示戒也 。 )
脈浮而遲 。 表熱裡寒 。 下利清穀者 。 四逆湯主之 。 (此條系真寒證 。 表熱是假裡寒是真 。 故與四逆湯主之 。 正文與注見中寒論中)
若胃中虛冷 。 不能食者 。 飲水則噦 。 (此亦真寒之證 。 正文與注見中寒論中)
脈浮發熱口乾鼻燥 。 能食者 。 則衄(脈浮發熱 。 此陽明經有風也 。 甚至口乾鼻燥 。 經中之熱熾矣 。 能食者 。 成注云 。 里和也 。 仲景法 。 陽明病能食者 。 名中風 。 風熱壅甚於經又不傳裡 。 勢必致鼻衄也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可黃芩湯 。 愚意云 。 宜犀角地黃湯 。 )
(重出例)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 。 (云云至)但頭汗出者 。 梔子豉湯主之 。 (正文與注已見前)
(附後例)陽明病 。 發潮熱 。 大便溏 。 小便自可 。 胸脅滿不去者 。 小柴胡湯主之 。
陽明病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 。 舌上白苔者 。 可與小柴胡湯 。 (云云至)身濈然而汗出解也 。 (上二條證 。 雖雲陽明病實少陽經病居多 。 故皆與小柴胡湯 。 正文與注見後第七卷少陽篇中)
陽明中風 。 脈弦浮大而短氣 。 腹部滿 。 脅下及心痛 。 (云云至)耳前後腫(云云至)與小柴胡湯 。 脈但浮 。 無餘證者 。 與麻黃湯 。 若不尿 。 腹滿加噦者 。 不治 。 (此條陽明病 。 亦少陽證居多 。 至末後脈但浮雲云 。 雖略兼太陽 。 終非主證 。 其主證云 。 脈弦 。 脅下痛 。 耳前後腫 。 可見少陽經病偏重 。 故與小柴胡湯 。 正文與注見後第七卷少陽篇中)
陽明病 。 自汗出 。 若發汗小便自利者 。 此為津液內竭 。 雖硬不可攻之 。 當須自欲大便 。 宜蜜煎導而通之 。 若土瓜根 。 及與大豬膽汁皆可為導(此條乃詳言導法 。 以佐下法之窮也 。 陽明病自汗出者 。 不可發汗 。 若發其汗兼之小便自利者 。 此為津液內竭 。 內指腸胃而言 。 汗泄於外 。 溺去於下 。 皆內耗其津液 。 故云竭也 。 津液既竭 。 則大便硬 。 不問而可知矣 。 大便雖硬成注云 。 此非結熱 。 不可攻之 。 當待其自欲大便時 。 遂因其勢而行導之之法 。 如蜜煎土瓜根大豬膽 。 皆可用也 。 或問小便自利 。 大便硬 。 何以不用麻仁丸 。 余答云麻仁丸治胃熱 。 屎結於迴腸以內 。 茲者胃無熱 。 證屎已近肛門之上 。 直腸之中 。 故云 。 因其勢而導之也 。 )
蜜煎導方
蜜七合 。 一味內 。 銅器中 。 微火煎之 。 稍凝似飴狀攪之 。 勿令焦著欲可丸 。 並手捻作挺 。 令頭銳 。 大如指 。 長二寸許 。 當熱時急作 。 冷則硬 。 以內穀道中 。 以手急抱 。 欲大便時乃去之 。 (內臺方用蜜五合 。 煎 。 凝時 。 加皂角末五錢 。 蘸捻作挺 。 以豬膽汁或油潤 。 穀道內之 。 )
豬膽汁方
大豬膽一枚 。 瀉汁和醋少許 。 以灌穀道中 。 如一食頃 。 當大便出 。 (內臺方不用醋 。 以小竹管插入膽口 。 留一頭 。 用油潤內入穀道中 。 以手將膽捻之 。 其汁自入內 。 此法 。 用之甚便 。 )
土瓜根方(缺)
(琥按土瓜 。 即王瓜 。 月令 。 四月王瓜生 。 即此也 。 王瓜 。 系蔓草類 。 李氏綱目云 。 其根作土氣 。 其實似瓜 。 故名土瓜 。 根似栝蔞根而小 。 氣味苦寒 。 肘後方 。 治大便不通 。 採根搗汁 。 筒吹入肛門內 。 取通 。 此與上豬膽汁方同義 。 內臺方用土瓜根 。 削如挺 。 內入穀道中 。 誤矣 。 蓋蜜挺入穀道 。 能烊化而潤大便 。 土瓜根不能烊化 。 如削挺用之 。 恐失仲景制方之義 。 )陽明病脈遲 。 汗出多微惡寒者 。 表未解也 。 可發汗宜桂枝湯(此條言陽明病 。 非胃家實之證 。 乃太陽病初傳陽明 。 經中有風邪也 。 脈遲者 。 太陽中風緩脈之所變 。 傳至陽明邪將入里 。 故脈變遲 。 汗出多者 。 陽明熱而肌腠疏也 。 微惡寒者 。 太陽在表之風邪未盡解也 。 治宜桂枝湯以解肌發汗 。 以其病從太陽經來 。 故仍從太陽經例治之 。 愚以上條證 。 雖從太陽例治 。 但既云 。 陽明病 。 仲景法 。 還宜用桂枝加葛根湯方也 。 )
陽明病脈浮 。 無汗而喘者 。 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。 (此條言陽明病 。 亦非胃家實之證 。 乃太陽病初傳陽明經中有寒邪也 。 脈浮無汗而喘者 。 此太陽傷寒之證仍在也 。 但脈浮而不緊 。 為其邪傳入陽明 。 脈雖變 。 而麻黃湯證不變 。 故仍用麻黃湯 。 以發其汗則愈 。 或問無汗而喘 。 但脈浮不緊何以定其為陽明證 。 余答云 。 病人必見目疼鼻乾 。 故云陽明證也 。 以其病從太陽經來 。 故從太陽麻黃湯例 。 要之既云 。 陽明病 。 仲景法 。 還宜用葛根湯方也 。 )
陽明病發熱汗出 。 此為熱越 。 不能發黃也 。 但頭汗出 。 身無汗劑頸而還 。 小便不利 。 渴引水漿者 。 此為瘀熱在裡 。 身必發黃 。 茵陳蒿湯主之 。 (此條乃陽明濕熱發黃之證 。 陽明病發熱汗出 。 則熱氣得以散越 。 故不發黃 。 今但頭汗出 。 身無汗劑頸而還 。 此為熱不得越也 。 劑頸而還義 。 注已見前太陽下篇 。 熱不得越於外 。 庶幾小便利 。 則熱氣得以下泄 。 亦不至於發黃 。 茲者 。 小便又不利 。 則熱氣內郁 。 鬱熱愈深 。 則發渴愈盛 。 其所引飲必多 。 此為瘀熱在裡 。 里者 。 陽明之府胃也 。 胃屬土 。 其色黃胃實熱甚 。 兼有水濕瘀積 。 則蒸其色而發出於外 。 其身必黃 。 用茵陳蒿湯者 。 以清濕熱 。 下里實也 。 )
茵陳蒿湯方
茵陳蒿(六兩) 梔子(十四枚擘) 大黃(二兩去皮)
上三味 。 以水一斗二升 。 先煮茵陳減六升 。 內二味 。 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分溫三服 。 小便當利尿如皂角汁狀 。 色正赤 。 一宿腹減 。 黃從小便去也 。
成氏明理論云 。 王冰曰 。 小熱之氣 。 涼以和之 。 大熱之氣 。 寒以取之 。 發黃者 。 熱之極也 。 非大寒之劑 。 則不能散其熱 。 茵陳蒿味苦寒 。 酸苦湧泄為陰 。 酸以湧之 。 苦以泄之 。 泄甚熱者 。 必以苦為主 。 故以茵陳蒿為君 。 心法南方火而主熱 。 梔子味苦寒 。 苦入心而寒勝熱 。 大熱之氣 。 必以苦寒之物勝之 。 故以梔子為臣 。 大黃味苦寒 。 宜補必以酸 。 宜下必以苦 。 推除邪熱 。 必假將軍攻之 。 故以大黃為使 。 苦寒相合 。 雖甚熱 。 大毒必祛除分泄 。 前後復得利而解矣 。
琥按上茵陳蒿湯 。 乃前後通泄之藥 。 所以上方後云 。 黃從小便去 。 未足以盡其義 。 成注復云前後得利而解 。 斯為至當之論 。
(附例)傷寒七八日 。 身黃如橘子色 。 小便不利 。 腹微滿者 。 茵陳蒿湯主之 。 (此條亦濕熱發黃之證 。 傷寒七八日 。 成注云 。 正當熱甚之時 。 熱甚於內 。 黃髮於外 。 身黃如橘子色者 。 其黃鮮明而且潤澤 。 乃濕熱俱盛之候也 。 小便不利 。 腹微滿者 。 濕熱之氣 。 不能施化 。 陽明胃府實 。 故外作脹滿之形也 。 與茵陳蒿湯 。 以清濕熱 。 下胃實 。 此條即從本篇之後 。 移附於此 。 )
陽明證其人喜忘者 。 必有蓄血 。 所以然者 。 本有久瘀血 。 故令喜忘屎雖硬 。 大便反易 。 其色必黑 。 宜抵當湯下之(此條乃陽明胃府血分實熱之證 。 陽明證其人喜忘者 。 好忘前言往事也 。 條辯云 。 志傷則好忘 。 心之所之謂志 。 心又為血之主 。 血為熱壅 。 蓄積於胃 。 其瘀既久 。 必上干於心 。 故令喜忘 。 屎雖硬非承氣湯證 。 須驗其大便易而色黑 。 此為瘀血欲下之證 。 治宜抵當湯以下瘀血 。 乃通因通用之法也 。 或問屎既云 。 硬 。 何以大便反易 。 余答云 。 大便中所下黑物 。 乃敗血而非屎也 。 陽明本多血 。 故雖不至如太陽發狂之甚 。 亦當以抵當湯下之 。 又仲景法 。 辯太陽蓄血證 。 必驗其小便利 。 辯陽明蓄血證 。 必驗其大便易 。 亦各從其府而言之 。 抵當湯方見前第四卷太陽中篇)
(附例)病人無表裡證 。 發熱七八日 。 雖脈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 。 脈數不解 。 合熱 。 則消穀善飢 。 至六七日不大便者 。 有瘀血 。 宜抵當湯 。 (此條乃陽明大腸府血分實熱之證 。 病人者 。 陽明病之人也 。 陽明表證 。 當身熱目疼 。 鼻乾不得臥 。 陽明裡證 。 當痞滿燥實譫語 。 今則兩證俱無 。 但內發熱 。 是里證未全具也 。 脈浮而數 。 是表證 。 未全具也 。 數為裡熱 。 然脈浮者 。 猶帶表 。 為不可下 。 其可下者 。 止因七八日之久 。 陽明邪熱已深 。 故脈雖浮數 。 而可下之 。 既下之後 。 則邪熱去而浮數之脈 。 皆當解矣 。 假令已下 。 浮脈去而數脈不解 。 則外來風邪之熱 。 與胃中真火之熱相合 。 故云合熱 。 夫人胃中有真火 。 則能消化水穀今則復合邪熱 。 故不惟消穀而且善飢 。 善之為言易也 。 穀食既能消而易飢 。 則後必時常大便 。 今至六七日不大便者 。 此下焦有瘀血並絕其大便之道路也 。 何也 。 蓋陽明多氣多血 。 成注云 。 熱客於氣 。 則脈浮 。 熱客於血則脈數 。 數脈見於既下之後 。 則胃中空虛 。 邪熱併合 。 迫血下行 。 蓄積於大腸之間 。 以故並大便 。 亦不得下 。 成注云 。 與抵當湯以下去之 。 或問此條云 。 瘀血 。 與上條蓄血 。 有以異否余答云 。 蓄血者 。 血但蓄積而可流通 。 以故大便反易 。 瘀血者 。 其血瘀積 。 甚至阻塞 。 以故大便不行 。 又按成注云 。 可下之 。 與大承氣湯 。 以承氣湯為清滌陽明 。 裡熱之藥 。 故也 。 尚論篇注云 。 可下之 。 如大柴胡湯之類誤矣 。 )
若脈數不解 。 而下不止 。 必協熱而便膿血也 。 (此承上文脈數不解而言 。 下不止者 。 成注云 。 下利不止 。 為熱得下泄 。 則血不致瘀 。 必協熱而便膿血 。 協合也 。 猶迫協也 。 腸胃之氣 。 為熱邪所迫協 。 故便膿血也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可白頭翁湯 。 上二條證即從本篇之後移附於此)
(重出例)陽明病下之 。 心中懊憹而煩(云云) 。 若有燥屎者 。 宜大承氣湯 。
病人不大便五六日 。 (云云)此有燥屎 。 故使不大便也 。
病人煩熱汗出則解 。 又如瘧狀(云云 。 )下之與大承氣湯 。 發汗宜桂枝湯 。
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(云云)本有宿食故也 。 宜大承氣湯 。
病人小便不利 。 大便乍難乍易(云云)有燥屎也 。 宜大承氣湯 。
上五條證 。 (俱見前大承氣湯方下)
食谷欲嘔者 。 屬陽明也 。 吳茱萸湯主之 。 得湯反劇者 。 屬上焦也 。 (此條系胃家虛寒證 。 正文與注並)
吳茱萸湯方
(俱見中寒論中)
(重出例)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(云云至)渴者 。 宜五苓散(上條證見前第三卷五苓散方之下)
脈陽微而汗出少者 。 為自和也 。 汗出多者 。 為太過(此條系陽明經自汗出之證 。 脈陽微者 。 寸關以前之脈 。 微而無力也 。 陽明病 。 原當有汗 。 今者汗出少 。 成注云脈陽微者 。 邪氣少 。 汗出亦少 。 為適當 。 故自和 。 汗出多者 。 反損正氣 。 是為太過 。 脈經云 。 脈陽微者 。 當自汗出 。 愚以其汗出少 。 而自和者 。 邪由汗解也 。 其汗出多者 。 邪不因汗而解 。 且失於救治 。 故為太過也 。 )
陽脈實因發其汗 。 出多者亦為太過 。 太過為陽絕於里 。 亡津液 。 大便因硬也 。 (此承上文而言 。 陽明病陽脈不微而實 。 實者 。 按之搏指而有力也 。 陽脈既實 。 則邪實 。 雖有汗當更發其汗 。 汗出多者 。 因用藥過劑 。 以故汗出多 。 亦為太過 。 凡汗出太過者 。 皆為陽絕於里 。 陽絕者 。 成注即云 。 亡陽 。 陽亡 。 則津液外泄 。 仲景云 。 陽絕於里者 。 即津液絕於里也 。 津液既亡 。 則腸胃乾燥 。 大便因硬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愚意云 。 總於後條 。 用麻仁丸以主之 。 補亡論議用小柴胡湯 。 又柴胡桂枝湯 。 以通津液 。 如大便益堅 。 議用承氣等湯 。 大誤之極 。 )
脈浮而芤 。 浮為陽 。 芤為陰 。 浮芤相搏 。 胃氣生熱 。 其陽則絕 。 (此又承上文而申言陽絕之脈也 。 浮為陽之陽 。 言陽邪 。 其陽之陽 。 言人身真陽之氣 。 真陽氣積於裡 。 即成津液 。 今者 。 脈輕取之則浮 。 浮為陽邪獨盛於外 。 重按之則芤 。 芤為津液已亡於中 。 陽邪乘津液之亡而相搏 。 則胃中之氣 。 皆鬱而變熱 。 熱則津液愈竭 。 其真陽之氣因絕 。 而不能復生津液也 。 所謂陽絕於里者 。 有如此 。 )
趺陽脈浮而澀 。 浮則胃氣強 。 澀則小便數 。 浮澀相搏 。 大便則難 。 其脾為約 。 麻仁丸主之(此條病系脾約 。 乃麻仁丸正治之證 。 趺陽者 。 胃脈也 。 在足趺上五寸骨間 。 去陷谷三寸 。 即足陽明經衝陽二穴 。 按之 。 其脈應指而起 。 蓋古人切脈 。 必通身診視 。 如人迎脈之出於結喉兩旁 。 可以類推 。 浮為陽盛 。 故主胃強 。 澀為陰虛 。 故小便數 。 二脈既相搏擊 。 則水愈虧 。 火愈熾 。 腸胃燥結 。 因大便難 。 而成脾約之證 。 脾約義 。 已見前與麻仁丸者 。 以通腸胃 。 而潤燥結也 。 按成注以胃強脾弱 。 為脾約作解 。 推其意 。 以胃中之邪熱盛為陽強 。 故見脈浮 。 脾家之津液少為陰弱 。 故見脈澀 。 仲景用麻仁丸者 。 以瀉胃之陽 。 而扶脾之陰也 。 )
麻仁丸方
(明理論即名脾約丸)
麻子仁(二升) 芍藥(半斤) 枳實(半斤炙) 大黃(一斤去皮) 厚朴(一尺去皮炙) 杏人(一升去皮尖熬別作脂)
上六味 。 為末 。 煉蜜為丸 。 桐子大 。 飲服十丸 。 日三服 。 漸加 。 以知為度 。 (成氏明理論云 。 約者 。 結約之約 。 又約束之約也 。 內經曰 。 飲入於胃遊溢精氣 。 上輸於脾 。 脾氣散精 。 上歸於肺 。 通調水道 。 下輸膀胱 。 水精四布 。 五經並行 。 是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 。 今胃強脾弱 。 約束津液 。 不得四布 。 但輸膀胱 。 致小便數而大便硬 。 故曰其脾為約 。 麻仁味甘平 。 杏仁味甘溫 。 內經曰 。 脾欲緩 。 急食甘以緩之 。 麻仁杏仁潤物也 。 本草曰潤可去枯 。 脾胃乾燥 。 必以甘潤之物為之主 。 是以麻仁為君 。 杏仁為臣枳實味苦寒 。 厚朴味苦溫 。 潤燥者 。 必以甘甘以潤之 。 破結者必以苦 。 苦以泄之 。 枳實厚朴為佐 。 以散脾之結約 。 芍藥味酸微寒 。 大黃味苦寒 。 酸苦湧泄為陰 。 芍藥大黃為使 。 以下脾之結燥 。 腸潤結化 。 津液還入胃中 。 則大便可 。 小便少而愈矣 。 )
琥按上成氏注云 。 酸苦湧泄為陰 。 芍藥大黃為使 。 以下脾之結燥 。 愚以散結自有厚朴枳實 。 潤燥自有麻子杏人 。 至於下泄便難 。 莫如大黃之苦寒 。 與芍藥何與焉 。 據傷寒論中原注云 。 芍藥之酸以斂津液 。 此為正解 。 脾約證 。 津液不足以故小便數而大便難 。 津液不足 。 以酸收之 。 芍藥味酸而能走陰 。 氣平而能補津液 。 麻仁丸雖泄胃強之藥 。 要之泄者自泄 。 補者自補道並行而不相悖耳 。
(重出例)太陽病三日 。 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 。 調胃承氣湯主之
傷寒吐後腹脹滿者 。 與調胃承氣湯 。
上二條證(已見前調胃承氣湯方下)
太陽病若吐若下(云云)大便因硬者 。 與小承氣湯和之愈 。
得病二三日 。 脈弱無太陽柴胡證 。 (云云至)屎定硬乃可攻之 。 宜大承氣湯
傷寒六七日 。 目中不了了(云云)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。
陽明病發熱汗多者 。 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。
發汗不解腹滿痛者 。 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。
腹滿不減 。 減不足言 。 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。
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(云云至)有宿食也 。 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。
上七條證(俱見前大小承氣湯方下)
病人無表裡證 。 發熱七八日(云云至) 。 六七日不大便者 。 有瘀血宜抵當湯
若脈數不解而下不止必協熱而便膿血也 。
上二條證 。 (已見前抵當湯方下)
傷寒發汗已 。 身目為黃 。 所以然者 。 以寒濕在裡不解故也 。 以為不可下也 。 於寒濕中求之 。 (傷寒寒濕在裡 。 此內傷生冷之寒也 。 內傷生冷之寒 。 則表之不解 。 徒致發黃 。 下之不可 。 以無鬱熱 。 愚意云 。 此海藏老人所云 。 陰黃者是也 。 於寒濕中求之 。 則知非熱證矣 。 正文與注詳見中寒論中 。 )
(重出例)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(云云至)茵陳蒿湯主之 。 (此條證已見前茵陳蒿湯方下)
傷寒身黃髮熱者 。 梔子柏皮湯主之 。 (此條系陽明發黃證 。 陽明傷寒而病身黃者 。 陽明居中屬土 。 其色黃茲者 。 身黃髮熱 。 則濕熱已從里而發出 。 非若茵陳蒿湯證之裡熱腹滿 。 為可下也 。 王太僕云 。 小熱之氣 。 涼以和之 。 故用梔子柏皮湯 。 以清解鬱熱 。 )
梔子柏皮湯方
梔子(一十五個擘) 甘草(一兩炙) 黃柏(二兩)
上三味 。 以水四升 。 煮取一升半 。 去滓 。 分溫再服 。 (內臺方議云 。 傷寒身黃髮熱者 。 為表裡有熱 。 其熱未實 。 不可汗下 。 故以梔子為君 。 能瀉相火 。 去胃熱 。 利小便 。 黃柏為臣 。 能去鬱滯之熱 。 甘草為佐 。 使能緩其中 。 以瀉經中之熱也 。 武林陳氏云 。 發熱 。 表證也 。 何不兼用麻黃桂枝葛根等發表之劑乎 。 答曰 。 身黃兼發熱者 。 乃黃證中之發熱 。 而非麻黃桂枝證之發熱也 。 熱既鬱而為黃 。 雖表而非純乎表證 。 但當清其鬱 。 以退其黃 。 則發熱自愈)
或問下條發黃證 。 何以又用麻黃 。 余答云 。 下條言身必發黃者 。 乃瘀熱在經絡之裡 。 黃欲發而尚未發出 。 故用麻黃連軺赤小豆湯 。 若既發黃 。 則麻黃在所不用矣 。
傷寒瘀熱在裡 。 身必發黃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 。 (此條系陽明濕熱 。 在半表半裡之證 。 成注云 。 濕熱相交 。 民多病癉癉黃也 。 今者 。 傷寒瘀熱在裡夫寒邪自外而來 。 則必挾濕 。 濕瘀於經絡之中 。 則鬱而變熱 。 濕熱既盛 。 其人遍身必將發黃 。 與麻黃連軺赤小豆湯者 。 以濕熱方盛於在表之裡 。 治宜仍從表 。 以散其濕而除其熱也 。 )
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方
麻黃(二兩去節) 赤小豆(一升) 連軺(二兩連翹根也) 杏人(四十個去皮尖) 大棗(十二枚擘) 生梓白皮(一斤) 生薑(二兩切) 甘草(二兩炙)
上八味 。 以潦水一斗 。 先煮麻黃 。 再沸 。 去上沫 。 內諸藥 。 煮取三升 。 分溫 。 三服 。 半日服盡 。
成注引內經曰 。 濕上甚而熱 。 治以苦溫 。 佐以甘辛 。 以汗為故正 。 此之謂也 。 又煎用潦水者 。 亦取其水味薄 。 則不助濕氣 。 故字疑有誤當從刪 。
或問瘀熱在裡 。 身必發黃 。 仲景法 。 當用茵陳蒿湯 。 今不用大黃 。 以下里熱 。 反用麻黃湯 。 加減 。 以發其汗何也 。 余答云 。 此條病 。 當是太陽經傳來者 。 太陽傷寒 。 理宜用麻黃湯 。 止因邪傳陽明 。 熱鬱於裡 。 里非胃府 。 以陽明經居太陽之裡 。 即尚論篇所云 。 軀殼之裡是也 。 惟其裡熱 。 所以上方中用麻黃湯 。 而去桂枝之辛熱 。 更加赤小豆薑棗之甘辛 。 以祛散在表之寒濕 。 復加連軺生梓白皮之苦寒 。 以清解肌里之瘀熱 。 內臺方議云 。 傷寒汗不盡 。 則陽明經為瘀熱所凝 。 身必發黃 。 其脈當浮 。 取此湯以微汗之 。 此即成注所云以汗為正同一義也 。
(琥)按以上陽明病脈證並治法 。 仲景原論中止一篇 。 列之第五卷 。 然其方亦不可盡執 。 須合昔賢方論 。 通變而行 。 則醫之為道 。 庶乎其近之矣 。
附昔賢治陽明病方論變法
深師療傷寒一日至三日應汗者作此湯方
葛根(半斤) 烏梅(十四枚) 蔥白(一握) 豉(一升綿裹)
上四味 。 切 。 以水九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分為三服 。 初一服 。 便厚覆取汗 。 汗出粉傅之 。 (崔氏取名葛根湯 。 方中無烏梅 。 琥按上主療云 。 傷寒一日至三日 。 是初起即入陽明 。 至三日為應汗之時 。 故以葛根蔥白之甘辛 。 以解肌發汗 。 豆豉之苦甘 。 以泄熱除煩 。 乃陽明經發表之神劑 。 但方中烏梅一味 。 味酸收斂為不可用也 。 )
又石膏湯 。 療傷寒病已八九日 。 三焦熱 。 其脈滑數 。 昏憒 。 身體壯熱 。 沉重拘攣 。 或時呼呻 。 而已攻內 。 體猶沉重拘攣由表未解 。 今直用解毒湯 。 則攣急不瘥 。 直用汗藥 。 則毒因加劇 。 而方無表裡 。 療者意思以三黃湯以救其內 。 有所增加以解其外 。 故名石膏湯方 。
石膏湯方
石膏 黃連 黃柏 黃芩(各二兩) 香豉(一升綿裹) 梔子(十枚擘) 麻黃(三兩去節)
上七味 。 切 。 以水一斗 。 煮取三升 。 分為三服 。 一日並服 。 出汗 。 初服一劑 。 小汗其後 。 更合一劑 。 分兩日服 。 常令微汗出 。 拘攣煩憒即瘥 。 得數行利心開 。 令語毒折也 。
琥按上方 。 即三黃石膏湯也 。 雖云療三焦熱 。 實則陽明經府齊熱 。 但表邪尚在 。 里未結實 。 故不可下 。 此方為清解最重之劑 。 愚意以方中梔子太少 。 麻黃太多 。 石膏宜倍用 。 其效更神 。
孫真人治疫氣傷寒三日以前不解者方
好豉(一升綿裹) 蔥白(一升切) 童尿(三升)
上三味 。 先熬豉蔥 。 令相得 。 則投童尿 。 煮取二升 。 分再服 。 徐徐服之 。 覆令汗神驗 。
琥按上主治云 。 疫氣傷寒 。 則知此疫氣 。 非大瘟大疫 。 即四時反涼反熱之氣 。 人不及備 。 而病者率多相似 。 以故云 。 疫 。 乃四時傷寒也 。 蔥豉辛涼 。 以散腸胃之郁 。 童尿針寒 。 以降陽明之熱 。 熱鬱去 。 而病自解矣 。
又治傷寒四五日頭痛壯熱四肢煩疼不飲食方
梔子仁 黃連 黃柏 大黃(各半兩) 好豉(一升) 蔥白(七莖)
上㕮咀 。 以水八升 。 煮上四物六七沸 。 內蔥豉 。 煮三升 。 頓服一升 。 日三 。 服湯訖 。 溫覆令汗出不得汗者 。 復服重發 。 此藥無忌 。 特宜老小神良 。
琥按上方 。 乃治陽明經府齊熱 。 又療三焦實熱之劑 。 頭痛壯熱 。 四肢煩疼 。 經中熱也 。 不能飲食 。 府中實也 。 解除實熱 。 此湯最神 。
又治夏月傷寒四肢煩疼 。 發熱 。 其人喜煩嘔逆支滿 。 劇如禍祟 。 寒熱相搏 。 故令喜煩 。 宜七物黃連湯方 。
七物黃連湯方
黃連 茯苓 黃芩(各十八銖) 芍藥 葛根(各一兩) 甘草(一兩六銖) 小麥(三合)
上㕮咀 。 以水七升 。 煮取三升 。 分三服 。 不能一升者 。 可稍稍服 。 之湯勢安乃臥藥主毒氣 。 服湯之後 。 胸中熱 。 及咽喉痛 。 皆瘥 。 其明日 。 復煮一劑 。 如法服之 。 此湯無毒但除熱 。 下氣安病人 。 小兒服者 。 取三分之一 。 以水四升 。 煮得二升 。 稍稍服 。
琥按上方 。 乃清解陽明風熱之劑 。 其用小麥者 。 猶仲景白虎湯中加粳米也 。
又治時氣病 。 煩熱如火 。 狂言欲走宜水導散方 。
水導散方
甘遂(半兩) 白芷(二兩) 大黃(四兩) 厚朴(八兩) 枳實(五枚) 芒硝(二合)
上六味 。 㕮咀 。 以水一斗 。 先煮厚朴枳實 。 取五升去滓 。 內大黃 。 煎取二升 。 去滓 。 下芒硝 。 更煎一兩沸 。 分再服 。 得快利止 。
琥按上方乃治陽明經府 。 內外實熱之劑 。
又治傷寒有熱 。 虛羸少氣 。 心下滿 。 胃中有宿食大便不利 。 宜生地黃湯方 。
生地黃湯方
生地黃(三斤) 大黃(四兩) 甘草(四兩) 芒硝(二合) 大棗(二十枚)
上五味 。 合搗爛 。 蒸五升米下 。 熟絞取汁 。 分再服
琥按上方 。 乃治陽明燥結 。 腸胃實熱之劑 。 陰虛人大宜服之 。
張文仲療傷寒已四五日頭疼體痛肉熱如火病入腸胃宜利瀉之方
生麥門冬(一升去心) 生地黃(一斤) 知母(二兩) 生薑(五兩半) 芒硝(二兩半)
上五味 。 以水八升 。 煮取二升半 。 內芒硝 。 煎五沸 。 分五服 。 取利為度 。
琥按上主療云肉熱如火者 。 陽明主肌肉也 。 陽明府熱 。 腸胃燥結 。 熱氣上攻 。 則頭疼 。 熱氣外蒸則體痛 。 故用麥門冬生地黃之甘寒 。 以降火 。 知母之苦寒以除熱 。 生薑之辛涼以散邪 。 芒硝之鹹寒以潤燥軟堅 。 堅燥通 。 而頭疼體痛肉熱等證 。 自除矣 。 此方治病人大便不通 。 但燥堅而不痞滿者 。 宜用之又陰虛人具下證者 。 亦宜用 。
又若十餘日不大便者服承氣丸方
大黃 杏人(去皮尖各二兩) 枳實(一兩炙) 芒硝(一合)
上五味 。 搗下篩 。 蜜和為丸 。 如彈子 。 以生薑湯六七合 。 研一丸服之 。 須臾即通 。 不通更服一丸 。 取通為度 。
琥按上方 。 即仲景承氣湯與麻仁丸 。 變其制而用之 。
(活人)升麻湯方
治傷寒中風 。 頭痛 。 憎寒壯熱 。 肢體痛發熱畏寒 。 鼻乾不得睡 。 兼治寒暄不時 。 人多疾疫 。 乍暖 。 脫著衣巾 。 及暴熱之次 。 忽變陰寒 。 身體疼痛頭重如石者 。
升麻 白芍藥 甘草(炙) 乾葛(各等分)
上銼如麻豆大 。 每服五錢 。 以水一盞半 。 煎至八分 。 去滓 。 若大假寒 。 即熱服 。 若熱 。 即溫服 。 服藥已身涼 。 止藥 。
琥按上主療云 。 傷寒中風頭痛云云 。 發熱畏寒 。 鼻乾不得睡 。 是陽明經受病也 。 方中用升麻葛根甘草 。 乃辛甘發散風寒之義 。 但其中白芍藥一味 。 惟發熱有汗者 。 宜用之 。 如畏寒無汗者 。 不宜用也 。 愚意云 。 須以赤芍藥代之為穩 。
又葛根蔥白湯方
治頭痛不止 。
葛根 芍藥 知母(各半兩) 蔥白(一把) 川芎 生薑(各一兩)
上銼 。 如麻豆大 。 以水三升 。 煎取一升半 。 去滓 。 熱分二服 。
琥按上方 。 乃治陽明風熱燥極頭痛之劑 。
韓祗和治傷寒病 。 以脈為先 。 證為後 。 如病人兩手脈浮數而緊者 。 名曰傷寒 。 若寸脈力小 。 尺脈力大雖不惡風 。 不自汗出 。 此乃陰氣已盛 。 先見於脈也 。 若不投藥和之 。 後必惡風 。 及自汗出 。 若立春以後 。 至清明以前 。 宜調脈湯主之 。 (既曰傷寒 。 則證當惡寒無汗今則云後必惡風 。 及自汗出 。 於證不合 。 恐有錯誤 。 )
(微旨)調脈湯方
葛根(一兩) 前胡(去苗) 防風(各七錢半) 甘草(炙半兩)
上為粗末 。 每服五錢 。 水一盞 。 生薑一塊 。 如小指大 。 劈破 。 煎七分 。 去滓 。 溫服 。 如寸脈依前力小 。 加棗三枚 。 同煎 。
(按上方 。 乃陽明經發汗之的劑 。 又手太陰經感冒風寒 。 亦宜用之 。 )
又如病人兩手脈浮數而緩 。 名曰中風 。 若寸脈力小 。 (云云文同前)宜薄荷湯主之 。
(微旨)薄荷湯方
薄荷(一兩) 葛根 人參 甘草(炙各半兩) 防風(去蘆二兩)
上㕮咀 。 每服五錢 。 水一盞 。 煎至七分 。 去滓 。 熱服 。 如三五服 。 寸脈力尚小 。 加薄荷二分 。
琥按上方 。 亦足陽明手太陰發表之的劑 。 氣虛人病風寒者 。 乃可服之 。 否則人參一味 。 勿輕用也 。 又前方後云 。 寸脈力小加棗 。 此方則加薄荷者 。 何也 。 蓋前方中辛藥居多 。 故用大棗之甘以助之 。 此方中有人參 。 力大於棗 。 且辛藥又少 。 故又加薄荷二分 。 使辛甘相合 。 而成發散之功 。
(宣明)涼膈散
(一名連翹飲子)治傷寒表不解 。 半入於裡 。 下證未全 。 下後燥熱 。 怫結於內 。 煩心懊憹 。 不得眠 。 臟腑積熱 。 頭昏唇焦 。 咽燥喉閉 。 目赤 。 煩渴 。 口舌生瘡 。 咳唾稠黏 。 譫語狂妄 。 腸胃燥澀 。 便溺秘結 。 風熱壅滯等證 。
連翹(一兩) 山梔子 大黃 薄荷葉 黃芩(各半兩) 甘草(一兩半) 芒硝(一分)
上為末 。 每服二三錢 。 水一盞 。 蜜少許 。 (直格云 。 或無蜜亦可 。 舊用竹葉 。 或亦不須 。 )煎至七分 。 去滓 。 溫服 。 準繩云 。 加黃連五錢 。 名清心湯 。
琥按上方 。 乃治內外三焦氣血實熱之劑 。 散名涼膈者 。 以胃居於膈 。 實清滌胃府風熱壅滯之方也 。 又上主療云 。 表不解 。 乃表之而邪熱不解 。 非表證仍在也 。 學者宜以意會之 。
(宣明)三一承氣湯
治傷寒雜病 。 內外所傷日數遠近腹滿咽乾 。 煩渴譫妄 。 心下按之硬痛 。 小便赤澀 。 大便結滯 。 熱甚喘咳悶亂驚狂等證 。 脈數沉實者 。 並皆治之 。
大黃(錦文者) 芒硝 厚朴(去皮) 枳實(各半兩) 甘草(一兩準繩方中甘草止五錢 。 四味皆一兩)
上銼 。 如麻豆大 。 水一盞半 。 生薑三片 。 煎至七分 。 內硝煎一二沸 。 去滓 。 溫服 。
王宇泰云 。 此湯治傷寒大承氣湯證 。 腹滿實痛 。 調胃承氣證 。 譫語下利 。 小承氣湯證 。 內熱不便三者合而為一 。 此下劑也 。
琥按云 。 岐子保命集云 。 凡治傷寒 。 發表有淺深 。 攻裡有微甚 。 承氣攻裡 。 立法有三 。 大承氣者 。 厚朴苦溫去痞 。 枳實苦寒泄滿 。 芒硝鹹寒而能軟堅 。 大黃苦寒 。 能泄實 。 痞滿燥實四證全 。 則可用 。 故曰大承氣湯 。 小承氣者 。 大黃苦寒泄實 。 厚朴苦溫去痞 。 痞實兩全 。 可用也 。 故曰小承氣湯 。 按此段 。 少枳實泄滿句 。 調胃承氣者 。 大黃苦寒泄實 。 芒硝鹹寒而能軟堅 。 潤燥 。 甘草甘平和其中 。 燥實堅三證全者 。 可用 。 故曰調胃承氣湯 。 攻裡之不同若此 。 又按王海藏 。 此事難知云 。 假令調胃承氣證 。 用大承氣下之 。 則愈後元氣不復 。 以其氣藥犯之也 。 大承氣證 。 用調胃承氣下之 。 則愈後神癡不清 。 以其氣藥無之也 。 小承氣證 。 若用芒硝下之 。 則或下利不止 。 變而成虛矣 。 三湯之不可亂投又若此 。 今宣明方合而為一 。 猶曰此俱系瀉陽明胃府實熱之藥 。 只須學者臨證增損用之 。 不致大誤 。 至陶氏殺車槌方 。 復加柴胡黃芩芍藥 。 改名六一順氣湯 。 而云用此以代三承氣 。 及大柴胡 。 大陷胸等湯之神藥 。 以致後醫不顧病人上中下三焦氣血虛實 。 一概合用 。 其流禍至今更甚 。 不亦悲夫 。
(陶氏)黃龍湯
治有患心下硬痛 。 下利純清水 。 譫語 。 發渴 。 身熱 。 庸醫不識此證 。 但見下利 。 便呼為漏底傷寒 。 而用熱藥止之 。 就如抱薪救火 。 誤人死者多矣 。 殊不知此因熱邪傳裡 。 胃中燥屎結實 。 此利非內寒而利 。 乃日逐自飲湯藥而利也 。 直急下之 。 名曰結熱利證 。 身有熱者 。 宜用此方 。
大黃 芒硝 枳實 厚朴 甘草 人參 當歸 年老氣血虛者 。 去芒硝 。
水二鍾 。 姜三片 。 棗子二枚 。 煎之後再加桔梗 。 一沸 。 熱服為度 。
琥按上方 。 即前三一承氣湯中 。 加人參當歸也 。 以病人氣血虛 。 故加此二味藥 。 方後再加桔梗者 。 以其能引大黃等藥 。 上至胸中至高之分而成功 。 此潔古法也 。 雖然 。 愚曾細評此方 。 為不可用之劑 。 及見今醫用之 。 而病人無一效者 。 何也 。 夫人身之中 。 一陰陽耳 。 陰陽之分 。 一氣血耳病熱之人 。 皆陽有餘 。 而陰不足 。 乃知其氣 。 必實 。 其血必虛 。 所以病機氣宜中 。 有當歸承氣湯方者 。 用之以補血而益陰也 。 若加人參 。 則徒助有餘之陽氣 。 而邪熱愈盛 。 故少則無濟於病 。 多則必致殺人 。 問或有用之而效者 。 必參少而諸瀉藥之力也 。 俗醫不曉此義 。 至有用此湯 。 而人參加至一二兩者 。 此正所云抱薪投火 。 誤人於必死也 。
或問氣虛人 。 豈無患熱病者 。 余答云 。 氣虛者 。 陽虛也 。 陽虛之人 。 多病中寒 。 其病傷寒者 。 皆精血少而水虛 。 是為陰虛 。 故不勝傷寒之邪熱耳 。 據上主療云 。 譫語發渴身熱 。 胃中燥屎結實 。 此數者 。 皆陽有餘而陰不足之證 。 陶氏猶以為氣虛而用人參 。 抑何不明理 。 而自相矛盾歟 。
(琥)總按上古今諸名家 。 治陽明病方論 。 雖與仲景之法 。 互相變通 。 然亦不可執用 。 須臨證 。 參合加減施之 。 則庶乎其不瘥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