辯誤汗吐下火灸溫針逆病脈證並治法
(此係仲景原文 。 散見太陽少陽少陰等篇 。 今集於此)
太陽病 。 三日 。 已發汗若吐 。 若下 。 若溫針仍不解者 。 此為壞病 。 桂枝不中與也 。 觀其脈證 。 知犯何逆 。 隨證治之 。 (中去聲 。 成注云 。 太陽病三日中 。 曾經發汗吐下溫針 。 虛其正氣 。 病仍不解者 。 謂之壞病 。 言治不對證 。 為醫所壞也 。 桂枝不中與者 。 以其初 。 本系太陽 。 中風乃桂枝湯證 。 至此則其病已壞 。 桂枝湯不中與也 。 更當審其脈證 。 知犯何逆 。 隨其逆而救之 。 愚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救逆之法 。 補亡論亦不言及 。 惟準繩云 。 逆者謂汗下皆不順於理也 。 隨證治之者 。 即仲景原論中雲汗後病不解 。 及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 。 某湯主之類是也 。 後條辯又云有如汗後亡陽動經渴躁譫語 。 下後虛煩結胸痞氣 。 吐後內煩腹脹滿 。 溫針後吐衄驚狂之類 。 變證多端 。 治非一法 。 仲景恐人以桂枝湯證誤治 。 仍執定一桂枝湯 。 故令醫人舍湯辯脈 。 另尋一看證之活法耳 。 學者須以意會之 。 )
太陽病二日 。 反躁 。 反熨其背而大汗出 。 火熱入胃 。 胃中水竭 。 躁煩 。 必發譫語 。 十餘日 。 振慄 。 自下利者 。 此為欲解也 。 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 。 反嘔 。 欲失溲 。 足下惡風 。 大便硬 。 小便當數而反不數 。 及不多 。 大便已 。 頭卓然而痛 。 其人足心必熱 。 穀氣下流故也 。 (此為欲解也 。 也字當在故字之下 。 太陽病止二日 。 邪猶在表 。 不當躁而反躁者 。 此必是大青龍湯證 。 故無汗成注云 。 躁者 。 熱氣行於里也 。 醫人不知 。 反用火熨其背 。 強發其汗使之大出 。 火熱之邪 。 因而入胃 。 胃中之水告竭 。 陰不勝陽 。 其發躁煩譫語之證必矣 。 至十餘日 。 正氣漸復 。 陰與陽爭 。 故作振戰悚慄之候 。 自下利者 。 火邪由大腸而得泄 。 此為欲自解也 。 其有不自解者 。 必在前所熨之汗從腰以下未出 。 成注云 。 此為津液虛 。 不得下通 。 故欲小便並不得也 。 津液既虛 。 火邪上逆 。 其勢不惟躁煩而反增嘔 。 欲失溲者 。 此是形容不得小便之狀 。 足下惡風者 。 腰以下無汗風邪猶鬱於下部 。 故惡風也 。 大便硬者 。 胃中水竭之故 。 此非津液偏滲 。 故小便當數 。 而反不數 。 及不多也 。 凡此者 。 實由大便硬 。 不自下利 。 皆未解證也 。 法宜用藥以通其大便 。 大便已則火邪自泄 。 陰氣得復而上升 。 頭必卓然而反空痛 。 陽氣得伸而下降 。 足不惡風而其心必熱 。 此是穀氣下流故也 。 穀氣者 。 食氣也 。 食氣下流 。 則胃中輸轉 。 火邪皆去而病即愈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可與白虎加人參湯 。 五苓散 。 調胃承氣湯郭白雲云 。 推常氏之意 。 謂火氣入胃 。 胃中枯燥 。 故用白虎加人參湯解之 。 然須無表證 。 渴飲水者 。 可服 。 小便不利者 。 固當用五苓散 。 然亦必渴飲水者 。 宜服 。 其大便硬者 。 用調胃承氣湯 。 亦必小便不利 。 譫語仍在者 。 然後可服 。 又云 。 此條論 。 於諸證未生時 。 必須先去火邪 。 宜救逆湯 。 愚以人參白虎湯猶可用 。 五苓散斷不可用 。 此係胃中水竭 。 津液燥 。 故欲小便不得 。 非小便不行也 。 大便硬 。 雖小便不數亦系火熱燥證 。 其用調胃承氣湯 。 不若以麻仁丸代之至於救逆湯 。 與上條證不合 。 不必用也 。 )
太陽病中風 。 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 。 血氣流溢 。 失其常度 。 兩陽相熏灼 。 其身發黃 。 陽盛則欲衄 。 陰虛則小便難 。 陰陽俱虛竭 。 身體則枯燥 。 但頭汗出 。 劑頸而還 。 腹滿微喘 。 口乾 。 咽爛 。 或不大便 。 久則譫語 。 甚者 。 至噦手足躁擾 。 捻衣摸床 。 小便利者 。 其人可治 。 (太陽中風 。 此必是桂枝湯證 。 醫人誤以火劫強發其汗 。 邪風加以火熱 。 以致血氣流溢 。 失其常行之度 。 風陽也 。 火亦陽也 。 兩陽相熏灼 。 邪熱搏於外 。 則肌肉受傷 。 脾主肌肉而屬土 。 故身發黃邪熱搏於陽明之經 。 為陽盛 。 陽盛則火升 。 故欲衄 。 邪熱搏於太陽之府 。 為陰虛 。 陰虛則水涸 。 故小便難 。 水火者 。 人身之陰陽 。 實則氣與血也 。 偏勝者 。 勢必至於交病 。 故云陰陽俱虛竭也 。 陰陽俱虛 。 則前之流溢者 。 至此而衰耗 。 身體焉得不枯燥也 。 成注云 。 三陽經絡至頸 。 三陰至胸中而還 。 劑 。 分也 。 但頭汗出 。 劑頸而還者 。 邪熱炎上 。 搏陽而不搏於陰也 。 腹滿微喘者 。 邪熱內郁也 。 口乾咽爛者 。 邪熱上熏也 。 或不大便者 。 邪熱耗其津液也 。 久則胃中燥熱 。 必發譫語 。 甚者 。 至噦 。 則邪熱氣逆 。 為病更深矣 。 四肢者 。 諸陽之本 。 邪熱亢盛則手足擾亂 。 甚至捻衣而摸床矣 。 後條辯云 。 以上諸證 。 無非邪風火熱 。 逆亂其氣血 。 一至於此 。 乃真陰立亡之象 。 此際欲治風 。 則火勢蒸騰 。 欲治火 。 則風勢壅遏 。 惟有利小便一法 。 使小便利 。 庶幾火邪得泄 。 津液得通 。 其人病猶可治也 。 諸家注皆言小便自利 。 夫上文既云 。 小便難豈有病劇而反自利之理 。 必須用藥以探之 。 其人小便利 。 猶為可治之證 。 如其不利 。 雖治之恐無效矣 。 此實仲景言外之意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愚意云 。 但當利其小便 。 宜豬苓湯 。 初亡論云 。 與五苓散 。 恐太燥津液 。 不宜用也 。 又云救逆 。 可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湯 。 亦非對證之藥 。 又云 。 發黃者宜茵陳蒿湯 。 愚以此非胃實 。 有瘀濕 。 乃干黃也 。 上藥非所宜用 。 又云 。 不大便 。 宜大承氣湯 。 愚以此非 。 胃實譫語乃燥熱神志昏亂 。 故手足為之躁擾也 。 上藥更非所宜 。 但當從小便中導去其熱 。 而諸證悉平 。 )
傷寒脈浮 。 醫以火迫劫之 。 亡陽 。 必驚狂 。 起臥不安者 。 桂枝 。 去芍藥 。 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主之 。 (傷寒脈浮者 。 是傷寒見風脈也 。 風脈既見 。 其為表虛可知 。 醫人誤以火迫劫之 。 汗乃大出而亡其陽 。 成注云 。 汗者 。 心之液 。 亡陽 。 則心氣虛 。 心惡熱 。 火邪內迫則心神浮越 。 故驚狂起臥不安 。 湯名救逆者 。 以驚狂不安 。 皆逆證也 。 )
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
桂枝(三兩去皮) 甘草(二兩炙) 生薑(三兩切) 牡蠣(五兩熬) 龍骨(四兩) 大棗(十二枚擘) 蜀漆(三兩洗去腥)
上為末 。 以水一斗二升 。 先煮蜀漆減二升 。 內諸藥煮取三升 。 去滓 。 溫服一升 。
成注云 。 與桂枝湯以解未盡之表邪 。 去芍藥 。 以芍藥益陰非亡陽所宜也 。 火邪錯逆 。 加蜀漆之辛以散之 。 陽氣亡脫 。 加龍骨牡蠣之澀以固之 。 本草云 。 澀可去脫 。 龍骨牡蠣之屬是也 。
琥按成注 。 猶未盡仲景制方之義 。 夫亡陽者 。 汗必多 。 汗為血液 。 何不用芍藥以和營 。 以方中已有牡蠣之鹹寒 。 龍骨之收澀 。 而芍藥可不用也 。 且也 。 牡蠣龍骨 。 兼能勝火熱之氣而鎮驚狂 。 其加蜀漆者 。 必病人素有痰熱結於胸膈 。 至此復挾火邪錯逆 。 故用蜀漆之辛以散之也 。 否則亡陽證 。 而用此暴悍之劑 。 大非所宜 。 又桂枝湯中生薑一味 。 亦太辛散 。 雖有寒邪 。 宜稍減用之 。
形作傷寒 。 其脈不弦緊而弱 。 弱者 。 必渴被火者必譫語 。 弱者 。 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(愚疑以發熱二字 。 當在渴字之前 。 形作傷寒 。 言病人之形 。 似太陽傷寒 。 頭項強痛 。 惡寒而無汗矣 。 及診其脈 。 不弦緊而反弱 。 弱者 。 風脈也 。 風為陽 。 其人必發熱而渴 。 誤被火劫汗雖不出風火相合 。 熱搏於胃 。 胃中躁煩 。 必至譫語 。 然此譫語者 。 非胃實 。 不可下也 。 還診其脈 。 而弱中帶浮 。 邪乃在表 。 解之之法 。 當用藥使汗出而愈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輒用救逆湯 。 誤矣 。 愚意云 。 宜大青龍湯 。 更加涼藥主之 。 )
太陽病以火熏之 。 不得汗其人必躁 。 到經不解 。 必清血 。 名為火邪 。 (清同圊 厠 也 。 成注云 。 此為火邪迫血而下行者也 。 太陽病 。 本無汗 。 此麻黃湯證也 。 醫人誤以火熏迫之 。 究不得汗 。 則熱無從出 。 火邪入胃 。 以故發躁而不寧也 。 寒傷營而汗又為血液 。 到經不解者 。 太陽到六七日 。 為傳經已盡 。 邪仍不解 。 則胃中所鬱火熱之邪 。 將迫血下行而如圊矣 。 此名為火邪者 。 是申明圊血之故 。 實由火邪所迫而然也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可依前救逆湯 。 黃芩芍藥湯 。 愚以黃芩芍藥湯 。 庶幾猶可救逆湯 。 還宜加減用之 。 )
脈浮熱甚 。 反灸之 。 此為實 。 實以虛治 。 因而火動 。 必咽燥唾血 。 (成注云 。 此火邪迫血 。 而上行者也 。 脈浮熱甚 。 乃風邪盛於表 。 此為表實 。 灸法多補 。 病惟虛寒者 。 宜之 。 今者表有風熱而反灸 。 是以實作虛治也 。 邪因火動 。 內搏於胃 。 故咽燥而唾血 。 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可依前救逆湯 。 誤矣 。 愚意云宜犀角地黃湯 。 )
微數之脈 。 慎不可灸 。 因火為邪則為煩逆 。 追虛逐實 。 血散脈中 。 火氣雖微 。 內攻有力 。 焦骨傷筋 。 血難復也 。 (脈微而數 。 此必是風寒之後 。 陰虛而熱未除也 。 虛寒可灸 。 虛熱慎不可灸 。 若反灸之 。 則熱因火入 。 相搏為邪 。 上攻則為煩為逆 。 且陰本虛也 。 更追以火 。 使虛者愈虛 。 熱本實也 。 更逐以火 。 使實者愈實 。 陰主營血而行於脈中 。 當追逐之餘 。 脈中已無血聚 。 故曰散也 。 艾火之氣雖微 。 其內攻之力能焦骨傷筋 。 所以然者 。 蓋由血散而難復故也 。 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可依前救逆湯 。 其有汗者 。 宜桂枝柴胡湯愚以二湯俱與病未合 。 另宜斟酌用藥 。 )
脈浮 。 宜以汗解 。 用火灸之 。 邪無從出因火而盛 。 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 。 名火逆也 。 (脈浮者 。 邪居於表 。 故宜以汗解之 。 醫人誤以火灸之 。 邪因火迫 。 無外出之路而愈盛 。 邪盛 。 則病從腰以下 。 必重而痹 。 何也 。 蓋汗者 。 濕熱之氣也 。 今者 。 邪因火迫 。 汗不出而熱甚劇 。 則濕氣下流而成痹矣 。 此名火逆者 。 言此亦由火氣所逆而使然也 。 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郭白雲云 。 宜少與救逆湯 。 愚意云 。 雖宜救逆 。 亦宜兼痹治之 。 )
欲自解者 。 必當先煩 。 乃有汗而解 。 何以知之 。 脈浮 。 故知汗出解也 。 (此承上文脈浮而言 。 成注云 。 煩熱也 。 邪氣還表 。 則為煩熱 。 汗出而解 。 以脈浮 。 故為邪還表也 。 愚按此條 。 是言未灸之先 。 有不用藥 。 汗自出而解者 。 則知上條病 。 為汗已將出 。 用火遏其出路 。 故致濕熱之氣下流 。 而成重痹之候 。 又按補亡論 。 以此條與上條合為一條甚通 。 )
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 。 核起而赤者 。 必發奔豚 。 氣從少腹上衝心者 。 灸其核上各一壯 。 與桂枝加桂湯 。 更加桂二兩 。 (病至用燒針發汗 。 此必是太陽傷寒證也 。 仲景法 。 宜用麻黃湯以汗之 。 今醫誤用燒針 。 以令其汗 。 太陽初得病 。 為寒氣在表 。 故其寒邪 。 即從針孔處 。 反入於裡 。 在外 。 則肉腫起如核而色赤 。 在內必發奔豚 。 其氣從少腹直上衝心也 。 蓋太陽為寒水之經 。 腎即為寒水之藏 。 臟腑相合 。 經病用針 。 故引寒邪之氣 。 內入於藏也 。 成注云先灸核上以散其寒 。 與桂枝加桂湯 。 以泄奔豚之氣 。 )
桂枝湯
(已見前第三卷太陽上篇)更加桂(二兩)金匱方共成(五兩)
琥按桂枝湯 。 雖系解肌之劑 。 今者寒邪之氣 。 內入腎藏而上衝於心 。 此水來犯火之證 。 條辯議所加者 。 當是桂而非枝 。 此深合仲景之旨 。
或問傷寒本系熱病 。 復加燒針 。 則上衝之氣 。 宜從火治 。 議者不當加桂 。 余答云 。 子言甚合鄙意 。 然此證 。 須知是太陽病未發熱之時 。 誤用燒針開泄腠理 。 以引寒氣入藏 。 故與中寒同治 。 若內有鬱熱 。 則必見煩躁等證矣 。 設見煩躁等證 。 理宜從子言 。 以活法治之 。
又按成注云 。 燒針發汗則內損陰血 。 而驚動心氣 。 愚意以若損陰血而驚動心氣 。 是為陽盛陰虛 。 非寒證比矣 。 此與仲景加桂之意不合 。 誤極誤極 。
火逆下之 。 因燒針煩躁者 。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 。 (火逆下之者 。 此必是太陽病 。 誤以火熨其背或以火劫其汗 。 病人更加譫語腹滿 。 起臥不安等證 。 醫認以為裡實而下之 。 裡氣重虛 。 又加以燒針之大熱 。 火邪內迫則生煩躁 。 條辯云 。 此條病逆而又逆 。 但未變重 。 故與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。 以散解火邪 。 )
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方
桂枝(一兩) 甘草(二兩) 牡蠣(二兩熬) 龍骨(二兩)
上為末 。 以水五升 。 煮取二升半 。 去滓 。 溫服八合 。 日三服 。
成注云 。 辛甘發散 。 桂枝甘草之辛甘 。 以發散經中之火邪 。 澀可去脫龍骨牡蠣之澀 。 以收斂浮越之正氣 。
琥按上方 。 即前桂枝去芍藥 。 加蜀漆龍蠣救逆湯 。 制小其劑而用之也 。 火邪迫內 。 則生煩躁 。 故用龍骨牡蠣之鹹寒甘平 。 以勝火熱而收斂浮越之氣 。 蓋煩躁不比驚狂之甚 。 而其氣亦浮越也 。 愚以煩躁雖帶表邪 。 不宜散以桂枝之辛熱 。 又火逆既經下之 。 此陰血受傷 。 較之救逆湯 。 宜增芍藥 。 仲景之方不可執也 。
太陽傷寒者 。 加溫針 。 必驚也 。 (太陽傷寒 。 宜用麻黃湯以發汗 。 醫人誤加溫針 。 以攻其寒 。 殊不知寒盛於外 。 熱鬱於內 。 針用火溫 。 營血得之 。 反增其熱 。 熱氣湊心 。 必見驚證 。 驚者 。 神不寧而時作聳動故也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可依前救逆湯 。 愚以救逆湯 。 宜加減用之 。 )
太陽病當惡寒發熱 。 今自汗出 。 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 。 以醫吐之過也 。 一二日吐之者 。 腹中飢口不能食 。 三四日吐之者 。 不喜糜粥 。 欲食冷食 。 朝食暮吐 。 以醫吐之所致也 。 此為小逆 。 (太陽病當惡寒發熱 。 今者自汗出 。 不惡寒但發熱 。 是轉陽明證矣 。 及切其脈 。 又非陽明之脈 。 乃細數 。 見於關上 。 關主中焦 。 為脾胃之分 。 細則為虛 。 數則為熱 。 以醫誤吐之為過也 。 尚論篇云 。 吐中亦有發散之義 。 故得自汗出 。 不惡寒 。 一二日太陽之邪氣尚淺 。 吐之者 。 胃不盡傷 。 吐後胃虛 。 故腹中飢 。 胃口受傷 。 故欲食而不能也 。 三四日 。 陽明之邪氣漸深吐之者 。 胃氣全傷 。 吐後 。 胃虛大熱 。 故不喜糜粥之熱 。 欲食冷食 。 及冷食朝食 。 暮則吐出緣陽明之氣 。 由吐而逆 。 不能下行 。 此醫誤吐之所致胃傷而脾亦受傷也 。 成注云 。 胃氣尚在 。 故云 。 小逆 。 言此實由誤吐 。 一時氣逆使然 。 非關格大逆之候比也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可與小半夏湯 。 小治中湯 。 亦可 。 與半夏乾薑湯 。 出金匱方 。 郭白雲 。 云 。 活人書大小半夏加茯苓湯 。 半夏生薑湯 。 皆可選用 。 愚以上方如治中湯 。 半夏乾薑湯 。 斷不可用 。 蓋此證 。 系胃中虛熱 。 而非虛寒 。 成氏原注云 。 表寒傳於胃中 。 胃中虛寒者 。 大誤 。 若胃中果系虛寒 。 則不當見數脈矣 。 )
以上太陽逆證共一十四條(自原論中第三卷集入於此)若已吐下 。 發汗溫針 。 譫語 。 柴胡湯證罷 。 此為壞病 。 知犯何逆 。 以法治之 。 (按此條 。 原論上文云 。 本太陽病不解 。 轉入少陽者 。 脅下硬滿 。 乾嘔不能食 。 往來寒熱 。 尚未吐下 。 脈沉緊者 。 與小柴胡湯 。 此承上文尚未吐下而言 。 若已吐下發汗溫針不惟犯少陽三禁 。 更加溫針 。 以迫劫之 。 成注云 。 損耗津液 。 胃中乾燥 。 木邪干胃 。 必發譫語 。 柴胡證罷者 。 謂無脅下硬滿 。 乾嘔不能食 。 往來寒熱等證也 。 此為壞病 。 知犯何逆 。 以法治之 。 謂不當尚認為少陽證 。 小柴胡湯之外 。 另宜以活法治之也 。 愚按此條論仲景無救逆之法 。 補亡論龐安時云 。 犯何逆者 。 犯四種溫病壞候也 。 郭白雲云 。 溫針譫語 。 亦宜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。 愚以上二家之言 。 皆以臆見輕擬前聖之旨 。 蓋仲景云 。 知犯何逆者 。 與太陽病壞證云云略同 。 謂汗吐下溫針四者之治 。 各有逆證 。 而醫人犯之 。 非謂四者齊犯也 。 偶出譫語一條 。 亦不當強劃溫針所致 。 強執一方以治之 。 況在當日 。 仲景必有少陽壞病之條 。 及救逆之方 。 今皆亡之耳 。 學者 。 設遇少陽壞病 。 只須憑證 。 以活法治之 。 )
以上少陽逆證一條 。 (自原論中第五卷集入於此)
少陰病 。 咳而下利 。 譫語者 。 被火氣劫故也 。 小便必難 。 以強責少陰汗也 。 (此條乃熱邪傳入少陰 。 誤用火劫而致逆之證 。 夫曰少陰病 。 則知其脈微細而但欲寐矣 。 醫人不知 。 誤認以為虛寒 。 妄加火氣劫之 。 少陰之支脈別出肺 。 今以火氣強劫其汗 。 尚論篇云 。 熱邪挾火氣 。 上攻必為咳 。 下攻必為利 。 內攻必譫語 。 此以里 。 有伏熱 。 外被火氣逼迫 。 兩熱相併 。 勢必致神亂而譫語 。 小便 。 必難者 。 火氣迫其津液 。 外泄而為汗 。 內泄而為利 。 水道枯澀 。 以故小便難且腎開竅於二陰 。 少陰水藏被火所迫 。 以致前陰之水 。 從後陰而並出 。 救逆之法 。 可無方乎 。 按此條論 。 仲景無治法 。 補亡論常器之云 。 宜桂枝去芍藥 。 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 。 以救火逆 。 豬苓湯 。 五苓散 。 以通小便 。 愚以常氏治火逆 。 不論何經 。 皆用救逆湯 。 焉能與病相合 。 至其用豬苓湯以通小便 。 庶幾猶可若五苓散 。 太辛燥 。 恐非火逆所宜 。 )
以上少陰逆證一條(自原論中第六卷集入於此)
附昔賢治逆病方論變法
孫真人云 。 病形不可攻 。 不可灸 。 因火為邪 。 血散脈中 。 傷脈尚可 。 傷臟 。 則劇 。 井腧益腫 。 黃汁出 。 經合外爛 。 肉腐為癰膿 。 此為火疽 。 醫所傷也 。 夫脈數者不可灸 。 因火為邪 。 即為煩 。 因虛逐實 。 血走脈中 。 火氣雖微 。 內攻有力 。 焦骨傷筋 。 血難復也 。 應在瀉心 。 宜瀉心湯(即仲景半夏瀉心湯方也 。 見前第七卷少陽篇中)
琥按上論 。 即仲景火逆證 。 而借用仲景瀉心之法也 。 推千金之意 。 以心屬火 。 火逆 。 應在瀉心 。 愚以原方中有芩連 。 固為火逆所宜 。 若乾薑一味 。 恐太辛熱 。 不宜用也 。
張文仲療傷寒八九日不瘥名為敗傷寒諸藥不能消者方
(活人書云壞傷寒 。 )
鱉甲(炙) 蜀升麻 前胡 烏梅 枳實(炒) 犀角(磅) 黃芩(各二兩) 生地黃 甘草(一兩)
上九味 。 切以水七升 。 煮取二升半 。 分五服日三服 。 夜二服 。 (外臺云此出支太醫方)
琥按仲景云太陽病三日 。 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 。 仍不解者 。 此為壞病 。 少陽經病亦然 。 此云八九日 。 諸藥不能消 。 則知汗吐下諸法 。 皆誤用之而至逆矣 。 上藥專走陽明兼入厥陰 。 為清熱滋燥之劑 。
龐安時總病論云 。 火邪證 。 謂醫 。 以火於臥床下 。 或周身用火迫劫汗 。 或焚或誤灸 。 皆屬火邪也 。 又云 。 論曰灸久燒針後 。 證似火劫者 。 並宜火劫治之 。 (證似火劫者 。 謂驚狂煩躁之候見也 。 )
又云 。 煩躁驚及狂 。 用六石風引湯尤良 。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。 亦通用 。 病人因火劫 。 至十五六日 。 身黃下利 。 狂欲走 。 師脈之 。 言當下清血 。 如豚肝 。 乃愈 。 後如師言 。 何以知之 。 師曰 。 寸口脈 。 陽浮而陰濡弱 。 陽浮為風 。 濡弱為虛浮 。 虛受風少血發熱 。 惡寒灑淅項強頭眩 。 醫以火熏郁 。 令汗出惡寒遂甚 。 客熱因火 。 而發怫鬱 。 蒸於肌膚 。 身目為黃 。 小便微難短氣 。 鼻中出血 。 而復下之 。 胃無津液 。 利遂不止 。 熱瘀在膀胱 。 蓄結成積 。 狀如豚肝 。 當下未下 。 必亂迷憒 。 狂走赴水 。 不能自制蓄血若去 。 目明心了 。 此皆醫所為輕者得愈 。 極者不治 。
琥按上論 。 皆因火而致逆之證 。 仲景治火逆驚狂 。 有桂枝去芍藥 。 加蜀漆牡蠣龍骨湯 。 治火逆煩躁證 。 有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。 今龐氏用六石風引湯 。 又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。 可見證非一候 。 方不可執 。 此又變通乎 。 仲景之法者也 。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。 見前第七卷少陽篇中 。 六石風引湯 。 總論不載 。 今採金匱方 。 附之於後 。
風引湯
本除熱癱癇
大黃 乾薑 龍骨(各四兩) 桂枝(三兩) 甘草 牡蠣(各二兩) 寒水石 滑石 赤石脂 白石英 紫石英 石膏(各六兩)
上十二味 。 杵粗篩 。 以韋囊盛之 。 取三指 。 撮 。 井萃水三升 。 煮三沸 。 溫服一升 。
琥按上方 。 內有六石 。 想即是龐氏所用湯也 。 愚以六石中 。 止寒水滑石石膏可用 。 余石皆溫 。 澀不可用 。 得毋以本草十劑云 。 濕可以去枯紫白石英之屬是邪 。 蓋火逆雖系枯燥之證 。 恐多用石藥 。 更加乾薑桂枝等 。 反增其燥 。 上湯之用 。 不可執也 。
(活人)黑奴丸
治時行熱病 。 六七日未得汗 。 脈洪大或數 。 面赤 。 目瞪 。 身體大熱 。 煩躁 。 狂言欲走 。 大渴甚 。 又五六日以上不解 。 熱在胸中 。 口噤不能言 。 為壞病 。 傷寒醫所不治 。 棄為死人 。 或人精魂已竭 。 心下才暖 。 撥開其口 。 灌藥下咽即活 。 兼治陽毒及發斑 。
黃芩(一兩) 釜底煤(即百草霜研入一兩) 大黃(一兩一分或作二兩) 芒硝(一兩) 灶突墨(一兩研入) 梁上塵(一兩) 小麥奴(小麥未成熟時叢中不成麥捻之成黑勃是也無此亦得 。 龐安時云 。 如無即以小麥炒黑 。 攤地上出火毒用之一兩) 麻黃(去節泡一二沸焙乾秤三兩)
上件 。 搗羅為極細末 。 爍蜜為丸 。 如彈子大 。 以新汲水三合 。 研下一丸 。 渴者 。 但與冷水 。 盡足飲之 。 須臾 。 當寒寒竟 。 汗出便瘥 。 若日移五尺 。 不汗 。 依前法 。 再服一丸 。 瘥即止 。 須微利也 。 此藥 。 須是病人大渴倍常 。 躁盛者 。 乃可與之 。 若小渴者 。 強與之 。 翻為禍耳 。
琥按上方 。 即千金麥奴丸也 。 本止治傷寒五六日以上不解云云 。 為壞病 。 活人兼治時行熱病及陽毒發斑耳 。 愚以此方 。 用以治火逆證 。 煩躁驚狂 。 渴欲飲水 。 譫語 。 大便秘而內外實熱者最神 。 蓋火逆是受火之餘毒 。 故以釜底煤灶突墨等藥 。 以從治之也 。
準繩載是齋方云 。 傷寒陰陽二證不明 。 或投藥錯誤 。 致患人困重 。 垂死 。 七日以後 。 皆可服 。 傳者云 。 千不失一用 。
好人參(一兩去蘆薄切) 水(一大升)
於銀石器內 。 煎至一盞 。 以新水沉之 。 令冷 。 一服而盡 。 汗不自他出 。 只在鼻梁尖上 。 涓涓如水 。 是其應也 。 妙甚 。 蘇韜光云 。 侍郎方丈 。 嘗以救數十人 。 王使君宰清流 。 日倅車 。 申屠行父之子婦 。 產後病 。 時疫 。 一十餘日 。 已成壞病 。 偶見問因 。 勸其服人參一味 。 遂安 。 是時未知有此方 。 偶然暗合耳 。
琥按上是齋方 。 是治壞病中之誤汗吐下 。 真氣脫而致虛者 。 服之自神 。
(琥)又按傷寒汗吐下針灸等法 。 關係非輕 。 今醫止知汗下 。 而吐法與針灸之道 。 久已不講 。 然因汗下而致逆者 。 亦不少 。 諸逆之中 。 惟火為甚 。 以傷寒本系熱病 。 復加以火 。 其逆可知 。 所以仲景當日 。 特設救逆湯以治之 。 其他諸逆 。 雖有治法 。 不云救逆也 。 至於後賢立論 。 亦以火逆 。 諄諄垂訓良有以夫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