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陽病者 。 表熱證 。 是也 。 蓋邪之初感 。 必先犯表 。 則正氣不暢 。 並而為熱(山田正珍注提綱曰 。 頭項強痛 。 謂頭痛項強 。 瓜蒂散條云 。 病如桂枝證 。 頭不痛項不強 。 可以徵焉 。 此條統論中風傷寒 。 故啻云脈浮 。 而不分緊與緩也 。 惡寒亦兼惡風言 。 惡風輕 。 惡寒重 。 舍輕取重 。 所謂舉大而小從者也 。 其不言發熱者 。 以有或已發熱或未發熱之異也 。 此說為是 。 )此病大端有二 。 一則其人腠理素疏者 。 倘被邪客 。 其表愈開 。 邪不內迫 。 徒泛漫肌肉 。 故衛特受傷 。 (觀衛氣不與營氣和諧 。 及營弱衛強等語 。 則中風之邪 。 不著營分也明矣 。 )是屬表虛 。 (虛者 。 疏泄之義 。 非虛乏之虛 。 )所謂名為中風者矣 。 治以桂枝湯 。 調和營衛 。 而汗解之 。 (尤怡醫學讀書記曰 。 傷寒發熱者 。 陽氣被鬱而不伸也 。 中風發熱者 。 陽氣被引而外浮也 。 郁者必發之 。 浮者不徒解散而已 。 此桂枝湯 。 所以兼陰陽通合散為劑也 。 )一則其人腠理素致者 。 邪正相搏 。 更致緊閉 。 遂迫骨節 。 故營衛俱傷 。 (觀營衛俱病 。 骨節煩疼條 。 則傷寒之邪 。 亦傷衛分也明矣 。 )是屬表實 。 (實者 。 緊閉之義 。 非結實之實 。 )所謂名為傷寒者矣 。 (尤氏曰 。 不言無汗者 。 以脈緊該之也 。 )治以麻黃湯 。 發泄郁陽而汗解之 。 (麻黃為汗藥中之最烈者 。 金匱苓甘五味加姜辛半杏湯條曰 。 麻黃髮其陽 。 蓋發陽二字 。 實盡其功用 。 不待李時珍發散肺經火鬱之說也 。 其得桂枝 。 而發表更銳者 。 猶大黃之於芒硝耳 。 金匱又曰 。 其人形腫者 。 加杏仁主之 。 其證應內麻黃 。 以其人遂痹 。 故不內之 。 據此 。 杏仁之與麻黃 。 唯有緊慢之別 。 而其開鬱則稍均 。 不特為治喘而用也 。 且此方之妙 。 固在單捷 。 所以不用薑棗等品 。 柯氏說雖密 。 至大青龍而不通矣 。 )此其分也 。 (詳此二證 。 朱氏成氏主風寒營衛相配之說 。 爾來諸家 。 無復異議 。 迄至柯氏 。 辨駁殆盡 。 而張志聰實闢其端 。 說見集註凡例 。 及侶山堂類辯 。 惜語焉未詳耳 。 尤氏曰 。 邪氣之來 。 自皮毛而入肌肉 。 無論中風傷寒 。 未有不及於衛者 。 其甚者 。 乃並傷於營耳 。 郭白雲所謂涉衛中營者 。 是也 。 亦為明確 。 今考郭氏猶分風寒 。 然其言頗精 。 仍拈於下 。 曰 。 問曰 。 太陽一經 。 何其或有汗 。 或無汗也 。 雍曰 。 系乎營衛之氣也 。 營行脈中 。 衛行脈外 。 亦以內外和諧 。 而後可行也 。 風邪之氣 。 中淺則中衛 。 中衛則衛強 。 衛強不與營相屬 。 其剽悍之氣 。 隨空隙而外出 。 則為汗矣 。 故有汗者 。 衛氣遇毛孔而出者也 。 寒邪中深 。 則涉衛中營 。 二氣俱受病 。 無一強一弱之證 。 寒邪營衛 。 相結而不行 。 則衛氣無自而出 。 必用藥發其汗 。 然後邪去而營衛復通 。 故雖一經有有汗無汗二證 。 亦有桂枝解表 。 麻黃髮汗之治法不同也 。 。 桂麻二湯 。 其證不一 。 今僅舉大較 。 後柴胡承氣等類 。 皆準此 。 )就中輕重 。 更有等差 。 有表虛經日不愈 。 以致邪郁者 。 有表虛重一等 。 血氣俱乏者 。 有表虛重一等 。 邪著筋脈者 。 有表實輕一等 。 邪著筋脈者 。 有表實重一等 。 熱勢更甚者 。 大抵隨其人強弱為異 。 今具論於下 。 (仲景既以風寒為表虛實之目 。 而更有表虛冒傷寒 。 有表實冒中風 。 蓋是互文見意 。 在使人不實講邪氣 。 故今所區分 。 一就其證 。 以虛實為等 。 至冒頭之義 。 則卷末答問中詳之矣 。 。 方氏以桂麻青龍三證 。 為太陽三綱 。 諸家多沿其誤 。 特柯氏極排斥之 。 更有明辨 。 今摘出之 。 以備於考 。 曰 。 按許叔微云 。 桂枝治中風 。 麻黃治傷寒 。 大青龍治中風見寒脈 。 傷寒見風脈 。 三者如鼎立 。 此方氏三大綱所由來 。 而大青龍之證治 。 自此不明於世矣 。 不知仲景治表 。 只在麻桂二法 。 麻黃治表實 。 桂枝治表虛 。 方治在虛實上分 。 不在風寒上分也 。 蓋風寒二證 。 俱有虛實 。 俱有淺深 。 俱有營衛 。 大法又在虛實上分淺深 。 並不在風寒上分營衛也 。 夫有汗為表虛 。 立桂枝湯 。 治有汗之風寒 。 而更有加桂 。 去桂 。 加芍 。 及加附子 。 人參 。 厚朴杏仁 。 茯苓白朮 。 大黃 。 龍骨牡蠣等劑 。 皆是桂枝湯之變局 。 因表虛中更有內虛內實淺深之不同 。 故加減法亦種種不一耳 。 以無汗為表實 。 而立麻黃湯 。 治無汗之風寒 。 然表實中亦有夾寒夾暑內寒內熱之不同 。 故以麻黃為主 。 而加減者 。 若葛根湯 。 大小青龍 。 麻黃附子細辛甘草 。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 。 麻黃連翹赤豆等劑 。 皆麻黃湯之變局 。 因表實中亦各有內外寒熱淺深之殊也 。 葛根湯 。 因肌肉津液不足 。 而加葛根 。 大青龍 。 因內熱煩躁 。 而加石膏 。 小青龍 。 以乾嘔而咳 。 而加半夏細辛乾薑 。 麻黃附子細辛二方 。 以脈沉而加附子 。 若連翹赤豆梓皮 。 濕熱發黃而加 。 諸劑皆因表實 。 從麻黃湯加減 。 何得獨推大青龍為鼎立耶 。 蓋中風傷寒 。 各有淺深 。 或因人之強弱而異 。 地之高下而異 。 時之乖和而異 。 以上柯說 。 考千金翼方曰 。 尋方之大意 。 不過三種 。 一則桂枝 。 二則麻黃 。 三則青龍 。 此之三方 。 凡療傷寒 。 不出之也 。 然則三綱之說 。 自孫氏作其俑 。 而如方氏實本於朱氏成氏之言 。 今柯氏歸咎於許氏 。 不檢之甚矣 。 又按大青龍條 。 外臺所引 。 中風見傷寒脈者可服之者 。 恐王氏斷章取義 。 非唐時舊本有此文也 。 )有表虛經日不愈 。 以致邪郁者 。 何 。 桂枝麻黃各半湯 。 桂枝二麻黃一湯 。 桂枝二越婢一湯證 。 是也 。 其證輕重不均 。 故有三方之設焉 。 蓋桂枝證 。 失汗數日 。 邪郁肌肉 。 故熱多寒少 。 其滯稍深 。 故如瘧狀 。 發作有時 。 但本是表虛 。 故有嫌麻葛之發 。 今則鬱甚 。 有桂枝之力 。 不能及者 。 是以酌量麻桂二方 。 言日二三發者 。 其邪稍重 。 言日再發者 。 其邪稍輕 。 不言發數者 。 其邪尤重 。 且桂枝二越婢一 。 其力緊 。 桂二麻一 。 其力慢 。 桂麻各半 。 在緊慢之間矣 。 (此三條 。 其意互發 。 各半湯 。 其證特審 。 他二條 。 則文甚略矣 。 蓋各半湯條 。 八九日者 。 約略言之之辭 。 而二條亦冒之 。 發熱惡寒 。 熱多寒少 。 三證疊言 。 而麻一湯 。 省寒熱 。 但言如瘧狀 。 越婢一湯 。 言寒熱 。 而省如瘧狀 。 其人不嘔 。 清便自可 。 亦二條所蘊 。 如瘧狀 。 疑於少陽證 。 故別以不嘔 。 熱多疑於陽明證 。 故別以清便自可 。 欲自可之欲字 。 當從玉函芟去為是 。 一日二三度發 。 與脈微緩者 。 文勢一串 。 故似為愈候 。 然照麻一湯 。 實是表郁所致 。 宜接面色反有熱色者看 。 考面赤證 。 參二陽並病 。 面色緣緣正赤 。 及陽明病面合赤色 。 當是表郁兼裡熱者使然 。 今但表鬱而有之 。 故下一反字 。 不得小汗出者 。 言得病以來 。 未曾小小發汗 。 故致此表郁 。 且身癢也 。 更發汗更吐更下 。 三更字 。 當與反字同義 。 桂二麻一湯證 。 嘗經大汗 。 亦是失治 。 然幸無亡陽之變 。 亦不轉屬陽明 。 猶纏滯表分 。 累日不解 。 但以其既汗 。 比之二證 。 則其鬱為輕 。 龐氏於脈洪大下 。 補證候不改四字 。 與玉函但字 。 其義相發 。 桂二越婢一湯證 。 其熱最重 。 猶麻黃之有大青龍 。 假石膏之力 。 以越散郁陽 。 脈微弱者不可發汗者 。 蓋戒此方之不可輕用 。 與各半湯之脈微而惡寒 。 大青龍之脈微弱同例 。 乃系倒筆法 。 但此條文甚約 。 故諸家不察及 。 特中西惟忠注 。 稍為近之 。 惜猶欠明暢 。 要之此三條 。 從未見確解 。 如方氏以為兩傷輕證 。 尤屬錯謬 。 唯內臺方議各半湯下曰 。 桂枝湯治表虛 。 麻黃湯治表實 。 二者均曰解表 。 霄壤之異也 。 今此二方 。 合而用之者 。 乃解其表不虛不實者也 。 八九日不已 。 反如瘧狀者 。 乃先發表不盡 。 微滯於經 。 而不得出 。 故一日二三度發也 。 斯說殊妥 。 然猶未為精審 。 今以經釋經 。 非敢好異也 。 唐不岩對論三方云 。 總是一太陽病 。 病與時日 。 有淺與深 。 脈與形證 。 有應與否 。 權衡劑量 。 不失銖黍 。 於此見古人立方之妙 。 此言為然 。 )有表虛重一等 。 血氣俱乏者 。 何 。 傷寒脈浮 。 自汗出 。 小便數 。 心煩微惡寒 。 腳攣急 。 是也 。 此證不啻表疏 。 其人陽津素少 。 故雖桂枝本湯 。 猶過其當 。 蓋與少陰直中 。 稍相近似 。 而不比彼之寒盛 。 故雖經誤汗 。 僅須甘姜 。 而陽回之後 。 或變胃燥 。 若其重誤治 。 則變為純陰證也 。 (此條本證 。 次條擬以桂枝增桂加附子者 。 殊不無疑 。 何以言之 。 夫既為附子所宜 。 則誤汗便厥之際 。 不得不徑與四逆 。 而僅用單味小方 。 竊恐萬無其理 。 蓋自汗出 。 小便數 。 心煩等證 。 與傷寒二三日 。 心中悸而煩 。 稍同其情 。 而系從前虛乏 。 為邪凌虐者 。 則亦是小建中所主也 。 柯氏於未發汗之前 。 擬以芍藥甘草湯 。 尤氏謂此桂枝證 。 然陰虛而裡熱 。 當以甘辛攻表 。 而以甘寒顧里 。 乃反與桂枝湯 。 治表而遺里 。 宜其得之而便厥也 。 二氏之說 。 亦有所見矣 。 尤氏於次條曰 。 中間語意 。 殊無倫次 。 此豈後人之文耶 。 舒氏亦曰 。 此條說出許多無益之語 。 何所用之 。 吾不能曲為之解也 。 並本於柯氏之刪也 。 。 趙氏論本條用藥之意曰 。 以上用藥次第 。 先熱後寒 。 先補後瀉 。 似逆而實順 。 非仲景之妙 。 孰能至是哉 。 後之學者 。 可不以此為法 。 推廣而應變 。 張卿子曰 。 此條 。 見傷寒隨證用藥 。 如轉圜法也 。 先教論亦曰 。 金匱咳嗽 。 小青龍下已之後 。 敘證五變 。 應變加減 。 其意殆與此條同 。 示人以通變之法也 。 趙言 。 出汪氏選錄 。 頗為辨竅 。 文繁不具錄 。 )桂麻各半湯之脈微而惡寒 。 桂枝二越婢一湯之脈微弱 。 大青龍湯之脈微弱汗出惡風 。 蓋此類證也 。 有表虛重一等 。 邪著筋脈者 。 何 。 桂枝加葛根湯證 。 是也 。 其證一與桂枝同 。 啻頂背強𠘧𠘧為異 。 項背者大筋之所束 。 其𠘧𠘧然 。 即是邪著筋脈之徵 。 所以加葛根也 。 (提綱既言頭項強痛 。 則桂枝證 。 本有項強 。 然未及背 。 且不𠘧𠘧然也 。 𠘧𠘧 。 王氏據赤烏𠘧𠘧為解 。 近來焦循撰毛詩補疏 。 亦有其說 。 然作短羽鳥釋者 。 於拘強之義 。 固為襯著 。 二家所辨 。 今不敢從 。 反汗出之反字 。 對葛根湯證言 。 蓋邪著筋脈 。 稍屬緊閉 。 宜以無汗為正 。 今表疏人 。 而邪著筋脈 。 故於汗出 。 下一反字矣 。 煮法去上沫三字宜削 。 是後人因方中有麻黃 。 而誤添者 。 陶隱居稱麻黃不掠去其沫 。 令人煩 。 又葛根芩連湯 。 無此字面 。 可以互徵 。 。 上節證 。 與此節證 。 俱為表虛重一等 。 但彼則病近於虛 。 此則病近於實 。 又此證 。 宜次於各半湯等證前 。 今列於此者 。 在使人與葛根湯證 。 相對看耳 。 )有表實輕一等 。 邪著筋脈者 。 何 。 葛根湯證 。 是也 。 蓋其人表氣稍實 。 必須麻黃之發 。 然邪未迫骨節 。 而猶著筋脈 。 是病在桂麻二證之間 。 故酌量二湯 。 以為之治也 。 (葛根 。 柯氏說極當 。 然以為有和里之功者 。 殆不然 。 蓋為發表中之涼藥 。 故能生津液 。 而舒筋脈也 。 本草 。 圖經云 。 張仲景治傷寒 。 有葛根及加半夏 。 葛根黃芩黃連湯 。 以其主大熱解肌開腠理故也 。 )有表實重一等 。 熱勢加甚者 。 何 。 大青龍湯證 。 是也 。 其候一與麻黃證相同 。 (不言喘者 。 蓋省文也 。 )但煩躁為彼所無 。 (徐大椿曰 。 凡辨證必於獨異處著眼 。 是 。 山田正珍曰 。 不汗出 。 言雖服麻黃 。 而不汗出 。 與無汗有別 。 存考 。 )此表熱極郁 。 內氣不能宣達 。 則有麻黃湯力不能及 。 故加石膏之涼 。 藉以發越之 。 (此證惡寒而無渴 。 可知非里有熱者 。 石膏雖專治里 。 倘與麻黃配用 。 則相藉以走表分 。 而散其壅鬱 。 如越婢湯 。 亦為然 。 要此湯證 。 於太陽中 。 病為最重 。 故不得不倍用麻黃 。 唯其熱極郁甚 。 單用麻桂 。 必有兩陽相格之虞 。 故佐以石膏 。 則鬱開熱潰 。 作汗而解 。 蓋龍升雨降之妙 。 在溫涼相併處 。 柯氏所解 。 迥勝前注 。 然猶未為盡 。 尤氏醫學讀書記曰 。 大青龍 。 治風寒外壅 。 而閉熱於經者 。 夫熱鬱於經 。 而不用石膏 。 汗為熱隔 。 寧有能發之者乎 。 此說本於王文祿 。 而殊為協當 。 又吳人駒云 。 發散表邪 。 皆以石膏同用者 。 蓋石膏其性寒 。 寒能勝熱 。 其味薄 。 薄能走表 。 非若芩連之輩 。 性寒味苦而厚 。 不能外達也 。 此說亦得 。 。 按元和紀用經 。 陽粉散 。 謂病當發汗 。 而汗不止 。 不止則亡陽 。 當溫撲之 。 用麻黃 。 藁本 。 白芷 。 米粉 。 末之 。 以粉止身汗 。 疑是龐氏諸家之所本也 。 又三國志華佗傳注 。 稱有婦人長病經年 。 世謂寒熱注病者 。 佗用寒水汲灌 。 滿百灌 。 佗乃使然火溫床厚覆 。 良久汗洽出 。 著粉汗燥便愈 。 然則漢時神醫 。 多用粉法 。 而未知兩夫子之方果是相同否 。 。 復服汗多者 。 表陽虛 。 故惡風 。 里陽虛 。 故煩躁不得眠 。 汪氏以為邪熱未除 。 恐不然 。 )如脈浮緩 。 身不疼但重者 。 其機異而其情同者也 。 (蓋邪迫骨節 。 故脈緊身疼痛 。 今邪不迫 。 故脈緩身不疼 。 然身重而兼見前條諸候 。 則知是均屬表郁 。 但脈緩身重 。 疑於少陰之脈遲身重 。 故徵以乍有輕時 。 更云無少陰證者 。 而示精心體察 。 不可輕試之戒 。 又麻黃湯證 。 亦必有邪不緊迫與此同機者 。 可推而知也 。 )以上太陽病要領也 。 此他 。 得病之初 。 有所挾者 。 有停飲相觸 。 治兼驅利者 。 (如喘家 。 及小青龍湯證之類 。 (有素稟虛弱)不可徑汗者 。 (如小建中湯 。 及尺中遲 。 咽喉乾燥等諸證之類 。 )又有風濕相搏者 。 並類列於後卷中矣 。 至其傳變 。 則里之受病 。 皆無不自表 。 故其類不一 。 或傳少陽 。 或直傳陽明 。 或直變太陰 。 或直變少陰 。 (以上傳變 。 皆有明文 。 蓋本病變為陰者 。 必多自桂枝證 。 其理何也 。 既是表疏 。 比之表實者 。 陽氣稍弱 。 故其重一等者 。 或須溫養 。 則其易變為陰也 。 明矣 。 )但少陰直中 。 非經太陽者 。 而厥陰 。 則病之所極 。 蓋不自此遽變也 。 (並是玩經文而自知 。 )更有拘下後 。 軒熙曰 。 過經 。 猶言過表 。 存考 。 心下急 。 急字無明解 。 柯氏曰 。 急者 。 滿也 。 猶不了 。 考急是緩之對 。 蓋謂有物窘迫之勢 。 非拘急之謂 。 李氏脾胃論曰 。 裡急者 。 腹中不寬快 。 是化 。 蓋所謂不寬快者 。 以釋裡急 。 則未為當 。 而於心下急 。 則其義甚親 。 桃核承氣條 。 少腹急結之急 。 亦同義也 。 此方芍藥 。 蓋取之通壅 。 宜參後桂枝加芍藥湯 。 。 陶氏本草序例曰 。 枳實若干枚者 。 去穰畢 。 以一分准二枚 。 據此 。 此方枳實四枚 。 准今一分七釐七毫六絲 。 比他藥殊輕 。 大小承氣 。 枳實梔子湯 。 並稱幾枚 。 而其舉分量者 。 麻仁丸則半斤 。 四逆散則各十分 。 仍知仲景用枳實 。 本不甚輕 。 陶說可疑 。 。 此方再煎 。 其義難晰 。 俟考 。 )其一 。 柴胡加芒硝湯證 。 是也 。 此其壅實稍輕於前證 。 而以丸藥之故 。 里邪膠固 。 殆屬壞病 。 (此條難讀 。 然程注頗明竅 。 但此實得之攻後云云者 。 殊似含混 。 蓋此證本是少陽陽明並病 。 以用下失法 。 徒擾腸胃 。 而邪與實 。 依然具存者 。 程又曰 。 去者非所留 。 留者非所去 。 故溏者自溏 。 結者自結 。 而結者既結 。 溏者益溏矣 。 此說反覺直切 。 又此證既是兼里 。 乃似宜蚤從大些胡雙解之法 。 而先用小柴胡者 。 蓋以丸藥誤下 。 不欲續以快藥 。 仍姑清和 。 以待胃安也 。 且其下利 。 故壅實輕於大柴胡證 。 而燥結則有甚 。 是以不藉大黃之破實 。 而殊取芒硝之軟堅矣 。 按以此方為大柴胡加芒硝 。 原出於黃氏 。 而宗印亦有其說 。 。 軒熙曰 。 此條與次調胃條 。 其云十三日者 。 亦是約略之辭 。 或以為十餘日之訛者 。 殆未是也 。 )其一 。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證 。 是也 。 此以誤下 。 邪陷於裡 。 加以諸證錯雜 。 蓋壞之甚者矣 。 (成氏曰 。 傷寒八九日 。 邪氣已成熱 。 而復傳陽經之時 。 下之虛其里 。 而熱不除 。 胸滿而煩者 。 陽熱客於胸中也 。 驚者 。 心惡熱而神不守也 。 小便不利者 。 裡虛津液不行也 。 讝語者 。 胃熱也 。 一身盡重 。 不可轉側者 。 陽氣內行於里 。 不營於表也 。 與柴胡湯 。 以除胸滿而煩 。 加龍骨 。 牡蠣 。 鉛丹 。 收斂神氣而鎮驚 。 加茯苓 。 以行津液利小便 。 加大黃 。 以逐冒熱止讝語 。 加桂枝 。 以行陽氣 。 而解身重 。 錯雜之邪 。 斯悉愈矣 。 尤氏曰 。 傷寒下後 。 其邪有並歸一處者 。 如結胸下利 。 是也 。 有散漫一身者 。 如此條所云諸證 。 是也 。 二說亦似精當 。 喻氏以為伏飲素積 。 為變之最巨者 。 叵從 。 又此證一身盡重 。 與三陽合病 。 身重難以轉側 。 其機稍均 。 。 此當入兼變諸證中 。 然無類可附 。 仍列於斯 。 )以上少陽病要領也 。 此他 。 有兼虛小建中湯證 。 (出兼變虛乏中 。 )其愈 。 有振汗而解者 。 (成氏謂經下里虛 。 邪氣欲出 。 內則振振然 。 蓋原於辨脈法 。 其人本虛 。 是以發戰雲云 。 軒熙曰 。 太陽病未解 。 脈陰陽俱停 。 必先振慄汗出而解 。 諸注皆為自愈之候 。 恐非 。 蓋振汗非太陽所有 。 脈陰陽俱停 。 想系邪在少陽者 。 其病跨於表裡 。 故脈不偏見 。 猶是金匱脈兩出積在中央之理 。 倘用柴胡 。 而鬱邪離窟 。 則振汗而解也 。 下文 。 云汗出 。 云下之 。 俱指藥治 。 要是列舉三陽愈候者 。 故下三而解字 。 此說未知當否 。 姑錄備考 。 )其傳陽明 。 有為白虎證者 。 (服柴胡湯已渴者條 。 可徵 。 )有為承氣證者 。 (經中多言之 。 )其變或為太陰 。 或為少陰 。 或為厥陰 。 殆不一定矣 。 (變為三陰 。 經無明文 。 然太陽既變太陰 。 則少陽亦未可不變太陰 。 其變少陰者 。 近世甚多 。 如厥陰 。 則其部位 。 及寒熱勝復 。 並與本病 。 稍相類似 。 乃其變為 。 固其分也 。 )蓋以其界表裡 。 所繫不一 。 而醫之失治 。 多於此位 。 故兼挾變壞之證 。 少陽最多 。 而經中所舉 。 不過數章 。 學者當擴而充也 。 (吳有性著溫疫論 。 主疫邪自口鼻入之說 。 蓋膜原實少陽之部 。 而達原飲 。 三消飲 。 有地方之宜 。 或驗於今者 。 然審其主證 。 猶不能出大小柴胡之例 。 竊想當吳氏之時 。 邪勢暴厲 。 遽犯半表裡 。 故遂立其說乎 。 董氏西塘感症 。 引傷寒心法 。 稱見今世甚少太陽症 。 其書適與吳氏時世相近 。 可以證矣 。 世偶有墨守吳氏之法 。 忌用桂麻 。 視柴胡為餘熱之治者 。 故附識於茲 。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