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·《 傷寒論 》 陽明病釋二

陽明腑病 。 六腑皆稱為腑 。 三陽各自有腑 , 而胃為六腑總司 , 又獨得以腑稱也 , 故曰腑病 。
問曰 : 病有太陽陽明 , 有正陽陽明 , 有少陽陽明 , 何謂也 ? 答曰 : 太陽陽明者 , 脾約是也 。 正陽陽明者 , 胃家實是也 。 少陽陽明者 , 發汗利小便已 , 胃中燥煩實 , 大便難是也 。《 千金 》「 少陽 」 作 「 微陽 」。
此言其人未病時 , 因津液之素虧而陽王者 , 為巨陽 。 因病中發汗 、 利小便虧其津液而致陽王者 , 為微陽 。 若其津液既非素虧 , 又非誤治所虧 , 而病邪入胃以致胃燥者 , 為正陽 。 故所謂太陽者 , 巨陽也 。 所謂少陽者 , 微陽也 。 非三陽經之太陽少陽也 。
問曰 : 何緣得陽明病 ? 答曰 : 太陽病 , 發汗 , 若下 , 若利小便 , 此亡津液 。 胃中乾燥 , 因轉屬陽明 。 不更衣 、 內實 、 大便難者 , 此名陽明也 。
此言病自太陽經傳來 , 而有此巨陽 、 正陽 、 微陽之三種也 。 其不更衣者 , 即巨陽陽明之脾約者是 。 其內實者 , 即正陽陽明之胃家實者是 。 其大便難者 , 即微陽陽明之大便難者是 。 知三者之皆自太陽來 , 則知太陽之非曰太陽經 。 即 《 千金 》 之所以不曰少陽經者 , 亦可明矣 。
太陽病 , 寸緩關浮尺弱 , 其人發熱汗出 , 復惡寒 , 不嘔 , 但心下痞者 , 此以醫下之故也 。 如其不下 , 病人不惡寒而渴者 , 此轉屬陽明也 。 小便數者 , 大便必硬 , 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 。
此言本太陽病 , 脈證皆屬桂枝 。 一誤下 , 而惡寒不渴者 , 即一變而為渴不惡寒矣 。 不下 , 謂下之而無所下 , 即是素來之脾約 , 雖不更衣 , 非承氣證 。 故即至十日亦無所苦 。
病人煩熱 , 汗出則解 , 又如瘧狀 , 日晡所發熱者 , 屬陽明也 。
此言汗出後病已解 , 而又往來寒熱如瘧狀 , 發於日晡所者 , 則是陽明王時 , 故知其已屬陽明矣 。 如瘧 , 本太陽病 , 柴胡亦太陽方 。
趺陽脈浮而澀 , 浮則胃氣強 , 澀則小便數 , 浮澀相搏 , 大便則硬 , 其脾為約 , 麻仁丸主之 。
此言脾不為胃行津液 , 故大便堅而脈亦為之澀也 。 溲數則腸本燥 , 而為巨陽陽明也 , 趺陽為胃脈 , 在足跗上動脈應手處 。
陽明病 , 發潮熱 , 大便溏 , 小便自可 , 胸脅滿不去者 , 小柴胡湯主之 。
陽明病 , 脅下硬滿 , 不大便而嘔 , 舌上白苔者 , 可與小柴胡湯 。 上焦得通 , 津液得下 , 胃氣因和 , 身濈然而汗出解也 。
此其病亦當有如瘧狀 , 而為微陽陽明也 。 苔白則病微 , 大便或溏或否則病亦微 。 且不溏而嘔 , 則其病在上不在下 , 故但須和解 , 即得汗愈 。
陽明病 , 本自汗出 , 醫更重發汗 。 病已瘥 , 尚微煩不了了者 , 此大便必硬故也 。 以亡津液 , 胃中乾燥 , 故令大便硬 。 當問其小便日幾行 , 若本小便日三四行 , 今日再行 , 故知大便不久出 。 今為小便數如字少 , 以津液當還入胃中 , 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。
此言欲用下法時 , 設有一不必下之證 , 即不必輕言下也 。
脈陽微而汗出少者 , 為自和也 。 汗出多者為太過 。 陽脈實 , 因發其汗出多者 , 亦為太過 。 太過為陽絕於里 , 亡津液 , 大便因硬也 。
脈浮而芤 , 浮為陽 , 芤為陰 , 浮芤相搏 , 胃氣生熱 , 其陽則絕 。
此皆言陽之盛者 , 甚而欲絕也 。 明乎大便之硬總由津液之傷 , 而津液之傷總由陽盛之故 。 則欲保津液者 , 不當使陽不盛乎 ? 脈陽微即陽未盛 , 為微陽 , 故得自和 , 非陽虛之謂 。 至芤脈之如蔥 , 所謂中央空兩邊實者 , 謂浮按其表一邊沉 , 按其里一邊兩邊俱實 , 正謂表裡俱實 , 意亦不重在中空也 。 不然何以脈芤而陽盛如此耶 ?
病人不大便五六日 , 繞臍痛 , 煩躁發作有時者 , 此有燥屎 , 故使不大便也 。
此仲景特出 「 燥屎 」 二字 , 令千萬世有治法也 。 五六日不大便 , 而痛繞臍 , 煩且躁 , 即不是十日無所苦之不大便矣 。 病家於此 , 須知燥屎為胃腑主證 。 凡潮熱譫語一步緊一步 , 如後逐條云云者 , 皆此燥屎為患 , 為病人可生可死之關 , 即當為病人求出死入生之路 。 病在陽明之經 , 雖大不大 , 一用芩 、 連 、 膏 , 知即能化大為小 。 病到陽明之腑 , 不危亦危 , 非用硝 、 黃 、 枳 、 樸 , 不能轉危為安 。 病應下 , 下之安 , 乃為穩當 。 勿轉認不敢下 , 而致危者為穩當也 。
傷寒四五日 , 脈沉而喘滿 。 沉為在裡 , 而反發其汗 , 津液越出 , 大便為難 , 表虛里實 , 久則譫語 。
此言脈沉本以裡實之故 , 發汗徒虛其表 , 而其裡實則如故也 。 實之既久 , 安得不譫語耶 ? 譫語為燥屎確據 。
太陽病三日 , 發汗不解 , 蒸蒸發熱者 , 屬胃也 。 調胃承氣湯主之 。
此言裡熱 , 不同於表熱也 。 表熱之熱曰翕翕 , 裡熱之熱曰蒸蒸 。 熱蒸於內 , 已在汗後 , 非發汗所能解矣 。 故宜調其胃 。
陽明病 , 不吐不下 , 心煩者 , 可與調胃承氣湯 。 傷寒吐後腹滿者 , 與調胃承氣湯 。
此言心煩腹滿 , 皆為胃不和 , 故無論吐不吐 , 並宜調胃 。
太陽病 , 若吐 、 若下 、 若發汗後 , 微煩 , 小便數 , 大便因硬者 , 與小承氣湯和之則愈 。
陽明病 , 其人多汗 , 以津液外出胃中燥 , 大便必硬 。 硬則譫語 , 小承氣湯主之 。 若一服譫語止 , 更莫復服 。
此言汗吐下多致胃燥 。 胃燥者多作譫語 。 若譫語止 , 則胃已得和而大便將行矣 , 故不必再服 。
下利譫語者 , 有燥屎也 。 宜小承氣湯 。
此可見下利者仍有燥屎 , 即仍為當下之證勿疑 。
陽明病 , 譫語 , 有潮熱 , 反不能食者 , 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 。 若能食者 , 但硬耳 。 宜大承氣湯下之 。
此又以潮熱為燥屎確據也 。 五六枚 , 以大腸回薄間所容之地計之 。 只此五六枚之燥屎 , 已足令病即於危 。 則燥屎之為患豈不大哉 ! 必求若 《 陽明脈解 》 所稱 「 棄衣登高 , 逾垣上屋 , 所上之處皆非其素所能也 」 者 , 而後下之 , 則所失已多矣 。「 宜大承氣 」 語意當在 「 能食 」 句上 。
二陽並病 , 太陽證罷 , 但發潮熱 , 手足漐漐汗出 , 大便難而譫語者 , 下之則愈 , 宜大承氣湯 。
此言汗在四肢而身無汗也 。 漐漐 , 汗小而又不輟之貌 。 是為裡熱所蒸 , 故仍潮熱譫語 , 為承氣證 。
汗出譫語者 , 以有燥屎在胃中 , 此為風也 。 須下之 , 過經乃可下之 。 下之若早 , 語言必亂 , 以表虛里實故也 。 下之則愈 , 宜大承氣湯 。
此言下必審其遲早也 。 早則尚在表虛時 , 至過經則必為裡實矣 。 仲景曰 : 若欲作再經者 , 針足陽明 , 使經不傳則愈 , 即謂過經則宜治胃也 。 病至此 , 陽盛矣 。 叔和 《 序例 》 曰 : 陽盛陰虛 , 汗之則死 , 下之則愈 , 蓋謂陽實則陰被劫 , 不撤其熱 , 則陰日虛 。 故此之所謂陰虛者 , 乃下之則愈之虛 , 不是不可下之之虛也 。 苟非苦寒勝熱 , 將何以瀉亢甚之陽而救垂絕之陰乎 ? 胃風一證 , 病家亦久無聞矣 。
病人小便不利 , 大便乍難乍易 , 時有微熱 , 喘冒不能臥者 , 有燥屎也 。 宜大承氣湯 。
此言大便雖有易時 , 而喘冒至臥不安 , 則胃大不和 , 故知其仍有燥屎也 。 然在病家 , 見有易時即不知其尚有燥屎 。 雖有明者 , 其能為病家言仍當用承氣乎 ? 此時一誤 , 勢將無及 。 故在溫熱病中 , 凡協熱而利 , 與夫熱結旁流 , 且更有膠閉而不為燥屎者 , 皆不可不使病家知也 。
大下後 , 六 、 七日不大便 , 煩不解 , 腹滿痛者 , 有燥屎也 。 所以然者 , 本有宿食故也 。 宜大承氣湯 。
此言未病時本有宿食 , 宜先消導 。 乃不消導而遽下之 , 則宿食仍不隨利減 。 過六 、 七日 , 當復結 , 所以煩滿亦不除也 。
陽明少陽合病 , 必下利 。 其脈不負者 , 順也 。 負者 , 失也 。 互相剋賊名為負也 。 脈滑而數者 , 有宿食也 , 當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
此亦請以戰喻之意 , 故以勝負為言 。 胃氣有權 , 則勝少陽 , 負則木不剋土矣 。 亦猶少陰負趺陽為順 , 少陰負則土能制水矣 。 脈得滑數 , 即陽明不負之象 , 且可為宿食之徵 , 故不治木而治土 。
腹滿不減 , 減不足言 , 當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
此言已下而腹尚滿 , 必其下之不盡故也 , 當更下之勿疑 。
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 , 不大便五 、 六日 , 上至十餘日 。 日晡所發潮熱 , 不惡寒 , 獨語如見鬼狀 。 若劇者 , 發則不識人 , 循衣摸床 , 惕而不安 , 微喘直視 。 脈滑者生 , 澀者死 。 微者但發熱 。 譫語者 , 大承氣湯主之 。 若一服利 , 止後服 。 脈滑之 「 滑 」 字遵 《 醫宗金鑑 》 改 。
此言下證悉具 , 而有危殆之勢也 。 不識人 , 如見鬼 , 則神明內亂矣 。 然一服承氣尚可得生 , 故此時非承氣不為功 。「 止後服 」 非僅止之 , 而已接方之宜用何藥 , 不賴有定識耶 ?
陽明病 , 發熱汗多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
發汗不解 , 腹滿痛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
傷寒六 、 七日 , 目中不了了 , 睛不和 , 無表裡證 , 大便難 , 身微熱者 , 此為實也 。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
此總言陽明腑之宜下證也 。 有此數證 , 即有急不可待之勢 , 非於逐條所言外 , 另有此三條之為急也 。「 無表裡證 」, 豈真無表裡證哉 ? 病至目睛不和 , 則神昏如醉 , 幾無一證之可以指名矣 。 經曰 : 熱病目不明 , 熱不已者 , 死危哉 。
少陰病 , 二 、 三日不大便 , 口燥咽乾者 , 急下之 。 宜大承氣湯 。
少陰病 , 六 、 七日腹脹不大便者 , 急下之 。 宜大承氣湯 。
少陰病 , 自利清水色純青 , 心下必痛 , 口乾舌燥者 , 急下之 。 宜大承氣湯 。
此皆少陰溜腑之宜下者也 。 燥屎為下證 。 而自利清水其為色青 , 青即黑也 , 亦為下證 。 如見有少陰病之脈微欲寐 , 而又口乾舌燥 , 則腎水有立涸之勢 。 病至此 , 下之則愈 , 不下則危 , 遲則雖下亦危 , 不下必危矣 。 下法之當急如此 。
熱利下重者 , 白頭翁湯主之 。 下利慾飲水者 , 以有熱故也 。 白頭翁湯主之 。
此厥陰溜腑之宜下者也 。 凡後重必苦裡急 , 亦當下之 。 而下其實與下其燥 , 下法又各不同 。
傷寒噦而腹滿 , 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 。 利之則愈 。
此太陰溜腑之宜下者也 。 腹滿不利 , 則噦為熱噦 , 而非冷噦 。 前指小便言 , 後指大便言 。 如其不利在後 , 亦宜下之 。
傷寒 , 脈浮而緩 , 手足溫 , 是為系在太陰 。 太陰者 , 身當發黃 。 若小便自利者 , 不能發黃 。 至七 、 八日 , 大便硬 , 為陽明病也 。 傷寒轉系陽明者 , 其人濈然微汗出也 。
此亦太陰溜腑之宜下者也 。 下之宜茵陳湯之類 。 經云 : 脈諸緩者多熱 。
陽明病 , 發熱汗出 , 此為熱越 , 不能發黃也 。 但頭汗出 , 身無汗 , 劑頸而還 , 小便不利 , 渴引水漿者 , 此為淤熱在裡 , 身必發黃 。 茵陳蒿湯主之 。
傷寒七 、 八日 , 身黃如橘子色 , 小便不利 , 腹微滿者 , 茵陳蒿湯主之 。
此言發黃之為病 , 無論陽黃陰黃 , 皆不外乎茵陳 。 而陽黃宜大黃 、 山梔 , 陰黃即宜附子 、 乾薑 。 正不可誤 。
傷寒六 、 七日 , 結胸熱實 , 脈沉而緊 , 心下痛 , 按之如石硬者 , 大陷胸湯主之 。 小結胸 , 正在心下 , 按之則痛 , 脈浮滑者 , 小陷胸湯主之 。
此言結胸有大小之別 。 其大者 , 亦下證也 。 陽明之脈 , 在經多浮 , 在腑多沉 , 其緊亦不是寒 。 太陽下早 , 熱入而作結胸者即此證 。
陽明病 , 其人喜忘者 , 必有畜血 。 所以然者 , 本有久瘀血 , 故令喜忘 。 屎雖硬 , 大便反易 , 其色必黑 , 宜抵當湯下之 。
此言畜血者亦為下證也 。 太陽所云 「 善忘如狂 , 血證諦也 」 者 , 即此證 。 諸血 , 見血 。 畜血 , 不見血 。 畜 , 止也 。 猶止水也 。
陽明病 , 下血譫語者 , 此為熱入血室 。 但頭汗出者 , 刺期門 , 隨其實而瀉之 , 濈然汗出則愈 。
此即協熱而便膿血也 。 熱入血室 , 不獨是畜血一證 。
婦人中風 , 發熱惡寒 , 經水適來 , 七 、 八日熱除而脈遲身涼 , 胸脅下滿如結胸狀 , 此為熱入血室 。 當刺期門 。
婦人中風 , 七 、 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 , 經水適斷 , 此為熱入血室 。 其血必結 , 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 , 小柴胡湯主之 。
婦人傷寒 , 發熱 , 經水適來 , 晝日明瞭 , 暮則譫語 , 如見鬼狀者 , 此為熱入血室 。 無犯胃氣及上二焦 , 必自愈 。
此言譫語之來路有不同也 。 熱入血室亦能譫語 , 而病則不在胃家 , 即非承氣之證 , 故曰 : 無犯胃氣 。 然則 《 外臺 》 所引 《 小品 》 犀角地黃湯正是對病之方矣 。 仲景於熱在血室必曰 : 無犯胃氣 , 則仲景於熱在胃氣亦必曰 : 無犯血室可知 。 此余所以有犀角 、 膏 、 黃之辨也 。 沖為血海 , 心經為血室主 , 肝藏血亦名血室 。 期門穴 , 肝之募也 。 男婦皆有此證 , 而婦人尤易 。
夫實則譫語 , 虛則鄭聲 。 鄭聲 , 重語也 。 直視譫語喘滿者死 , 下利者亦死 。
此條以邪未實之虛 , 襯出邪氣盛之實 , 不是謂體虛之虛也 。 譫語 , 鄭聲 , 其為熱證 , 無甚分別 。 病至此不可謂不重矣 。 特未至於直視 , 則其為譫語也 , 尚不過呻吟之聲 , 而不至於死 。 故此節所重 , 專在 「 直視 」 一證 。 前人於 「 實 」 字 , 既云堅滿燥實可下之邪 , 則亦未始不以 「 實 」 字作 「 邪 」 字解矣 。 實既非體實之實 , 則虛即非體虛之虛 , 而亦非待補之虛可知 。 仲景於此 , 特出 「 鄭聲 」 二字 , 而又申之曰 : 鄭聲 , 重語也者 , 以見如夢如囈之鄭聲 , 僅為合目下垂之狀 。 不比妄言妄見之譫語 , 必有張目上竄之形 。 所以下文兩 「 死 」 字不接在 「 鄭聲 」 下 , 仍接在 「 譫語 」 下 。 豈不曰病不必以鄭聲死 , 且未必以譫語死 , 而惟直視者之譫語則死 , 譫語而又喘滿則死 , 直視喘滿而又為下利之譫語則亦死 。 此 《 內經 》 所以言 : 虛則可治 , 實則死也 。 喘為陽上脫 , 利為陰下脫 。 胃居中土 , 熱結於中 , 不早清之 , 任其劫津殆盡 , 致陰陽交脫於上下 , 直至無法可治 。 使能早用清法 , 何至於此 。
發汗多 , 若重發汗者 , 亡其陽 。 譫語脈短者死 , 脈自和者不死 。
此又以脈之短不短 , 為譫語者決死生也 。 亡陽 , 即亡津液之謂 。 汗而又汗 , 以致脈短 , 則津液已涸 , 不可治矣 。 若脈不短 , 雖至譫語尚可生也 。 安得不於脈未短時早為計乎 ?
得病二三日 , 脈弱 , 無太陽柴胡證 , 煩躁 , 心下硬 。 至四五日 , 雖能食 , 以小承氣湯少少與 , 微和之 , 令小安 。 至六日 , 與承氣湯一升 。 若不大便六七日 , 小便少者 , 雖不能食 , 但初頭硬後必溏 , 未定成硬 , 攻之必溏 , 須小便利 , 屎定硬 , 乃可攻之 。 宜大承氣湯 。
陽明病 , 脈遲 , 雖汗出不惡寒者 , 其身必重 。 短氣腹滿而喘 , 有潮熱者 , 此外欲解 , 可攻裡也 。 手足濈然汗出者 , 此大便已硬也 , 大承氣湯主之 。 若汗多 , 微發熱惡寒者 , 外未解也 , 其熱不潮 , 未可與承氣湯 。 若腹大滿不通者 , 可與小承氣湯 , 微和胃氣 , 勿令大泄下 。
陽明病 , 潮熱 , 大便微硬者 , 可與大承氣湯 。 不硬者 , 勿與之 。 若不大便六七日 , 恐有燥屎 , 欲知之句 , 法少與小承氣湯 。 湯入句 , 腹中轉失氣者 , 此有燥屎 , 乃可攻之 。 若不轉失氣者 , 此但初頭硬 , 後必溏 , 不可攻之 , 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 。 欲飲水者 , 與水則噦 。 其後發熱者 , 必大便復硬而少也 。 以小承氣湯和之 。 不轉失氣者 , 慎不可攻也 。 (一本 「 失 」 皆作 「 矢 」。 )
陽明病 , 譫語發潮熱 , 脈滑而疾者 , 小承氣湯主之 。 因與承氣湯一升 , 腹中轉失氣者 , 更服一升 。 若不轉失氣者 , 勿更與之 。 明日不大便 , 脈微澀者 , 裡虛也 , 為難治 , 不可更與承氣湯 。
此數條許多斟酌 , 總是教人用承氣既必於外之解否為辨 , 而又必以不可更服為戒 。 蓋既不得於燥屎之未結而遽用之 , 又必及其津液之未涸而即用之 。 若至津液已罄 , 真氣果虛 , 則承氣有不可再用者矣 。 余嘗謂 : 但有一毫惡寒 , 即不得施用下法 。 此即 「 外未解 」 之說也 。 又嘗謂 : 病到此時 , 並不得施用下法 。 此即 「 不可更與 」 之說也 。
傷寒嘔多 , 雖有陽明證 , 不可攻之 。
陽明病 , 面合赤色 , 不可攻之 。 攻之必發熱 , 色黃 , 小便不利 。
陽明病 , 心下硬滿者 , 不可攻之 。 攻之利遂不止者死 , 利止者愈 。
陽明病 , 下之 , 心中懊憹而煩 , 胃中有燥屎者 , 可攻 。 腹微滿 , 初頭硬後必溏 , 不可攻之 。
陽明病 , 自汗出 , 若發汗 , 小便自利 , 此為津液內竭 。 大便雖硬 , 不可攻之 。 當須自欲大便 , 宜蜜煎導而通之 。 若土瓜根及與大豬膽汁 , 皆可為導 。
此數條於可攻之外 , 又垂不可攻之訓 。 總是教人於彼一面認得清楚 , 則於此一面自識得堅決 。 此數條之所謂 「 不可攻 」 者 , 正謂苟其不然 , 則攻即不可緩耳 。 陽明經腑之病苟能用仲景之法 , 雖瀕於危尚有得生者 。 況治之干早 , 不使病大 , 本不定即於危耶 。 余故曰 : 陽明無死證 。
仲景 《 傷寒論 》 見 《 隋書 · 經籍志 》。 隋時必有定本 , 惜無可考 。 今按成無己於原文 「 堅 」 字皆作 「 硬 」, 且於 「 欲作堅瘕 」 句改為 「 欲作固瘕 」, 於 「 堅者即愈 」 句改為 「 脈緊則愈 」, 疑皆避隋文帝諱 。 如曹憲之避煬帝諱 , 而改 《 廣雅 》 為 《 博雅 》 也 。 已故晉王叔和 《 脈經 》 用 「 堅 」, 而唐孫思邈 《 千金翼 》 仍作 「 堅 」, 亦若 《 博雅 》 之返為 《 廣雅 》 也 。 可見聊攝所據 , 尚是隋時原本 , 是可貴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