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、 太陽篇上

辨列太陽條例大意
傷寒一證 , 古稱大病 , 而太陽一經 , 其頭緒之繁多 , 方法之龐雜 , 又甚于他經 , 是以辨之非 易 , 然非不可辨也 , 蓋太陽之經 , 其原出之病 , 與正治之法 , 不過二十餘條 而已 , 其他則皆權變法 、 斡旋法 、 救逆法 、 類病法也 , 假使治傷寒者 , 審其脈之或緩或急辨 其證之有汗無汗而從而汗之解之 , 如桂枝 、 麻黃等法 , 則邪卻而病解矣 , 其或合陽明 , 或合 少陽 , 或兼三陽者 , 則從而解之清之 , 如葛根 、 黃芩 、 白虎等法 , 亦邪分而病解矣 , 此為正 治之法 , 顧人氣體有虛實之殊 , 藏府有陰陽之異 , 或素有痰飲痞氣 , 以及咽燥淋瘡汗衄之疾 , 或適當房室金刃產後亡血之餘 , 是雖同為傷寒之候 , 不得竟從麻桂之法矣 , 于是乎有小建中 、 炙甘草 、 大小青龍及桂枝二 、 麻黃一 、 等湯也 , 是為權變之法 , 而用桂枝 、 麻黃等法 , 又不 能必其無過與不及之弊 , 或汗出不徹 , 而邪不外散 , 則有傳變他經及發黃蓄血之病 , 或汗出 過多 , 而并傷陽氣 , 則有振振擗地 , 肉瞤筋惕等證 , 于是乎有可更發汗 , 更藥發汗 , 及真 武 、 四逆等法也 , 是為斡旋之法 , 且也醫學久蕪 , 方法罕熟 , 或當汗而反下 , 或既下而復汗 , 以及溫鍼 、 艾灼 、 水潠 、 種種混施 , 以致結胸痞滿 , 挾熱下利 , 或煩燥不得眠 , 或內煩飢不 欲食 , 或驚狂不安 , 或肉上栗起 , 於是乎有大小陷胸 、 諸瀉心湯 、 文蛤散等方也 , 此為救逆 之法至於天之邪氣 , 共有六淫 , 太陽受邪 , 亦非一種 , 是以傷寒之外 , 又有風溫 、 溫病 、 風 濕 、 中濕 、 濕溫 、 中暍 、 霍亂等證 , 其形與傷寒相似 , 其治與傷寒不同 , 于是乎有桂附 、 朮 附 、 麻黃 、 白朮 、 瓜蒂 、 人參 、 白虎等方 , 此為傷寒類病法也 , 夫振裘者必挈其領 , 整網者 必提其綱 , 不知出此 , 而徒事區別 , 縱極清楚 , 亦何適于用哉 , 茲略引大端于前 , 分列綱目 於後 , 而仲景之方與法 , 罔不備舉 , 然後太陽一經 , 千頭萬緒 , 總歸一貫 , 比于百八輪珠 , 箇箇在手矣 , 六經倣此 , 詳見各篇 。
太陽正治法第一
太陽病脈證三條
太陽之為病 , 脈浮 , 頭項強痛而惡寒 。 人身十二經絡 , 本相聯貫 , 而各有畔界 , 是以邪氣之中 , 必各有所見之證與可據之脈 , 仲景 首定太陽脈證曰 , 脈浮 , 頭項強痛惡寒 , 蓋太陽居三陽之表 , 而其 脈上額交巔 , 入絡腦 , 還 出別下項 , 故其初病 , 無論中風傷寒 , 其脈證皆如是也 , 後陽明篇云 , 陽明之為病 , 胃家實 也 , 少陽篇云 , 少陽之為病 , 口苦咽乾 , 目眩也 , 三陰篇云 , 太陰之為病 , 腹滿而吐 , 食不 下 , 自利益甚 , 時腹自痛 , 少陰之為病 , 脈微細 , 但欲寐 , 厥陰之為病 , 消渴 , 氣上衝心 , 心中疼熱 , 飢而不欲食 , 食即吐蚘 , 暨本文共六條 , 遞舉六經受病之脈證 , 故柯氏目為六經 之綱領 , 而此則為太陽之綱領也 , 然陽明條下無口乾惡熱之文 , 少陽證中無往來寒熱之目 , 少陰欲寐 , 僅舉一端 , 太陰厥陰 , 多言藏病 , 學者當參合他條 , 毋徒執一可也 。
太陽病 , 發熱 , 汗出 , 惡風 , 脈緩者 , 名為中風 。 此太陽中風之的脈的證也 , 太陽篇中 , 原有傷寒 、 中風 、 風溫 、 溫病 、 中濕 、 風濕 、 濕溫 、 痙暍等證 , 仲景蓋以諸病 , 皆有發熱 , 皆能傳變 , 與傷寒同 , 其實所受之邪則不同 , 故特列 而辨之 , 所以清傷寒之源也 , 王叔和氏分出痙 、 濕 、 暍 、 三種以為與傷寒相似 , 宜應別論 , 其中風 、 風溫等病 , 仍彙太陽篇中 , 要之中風 、 風溫 、 溫病 , 雖並得稱傷寒 , 而其病發之狀 , 與治之之法 , 實與傷寒不同 , 叔和彙列于此者 , 又以正中風 、 風溫 、 溫病之始也 , 然詳仲景 篇中 , 每多風寒互舉之處 , 似有不容分別而出之者 , 豈非以風寒之氣恆相兼 , 與陰陽之致可 互參耶 , 余故以中風傷寒 , 並列于此 , 而風溫 、 溫病 , 則隸于類病法下 , 遵先聖之旨也 , 至 于汗出脈 、 緩之理 , 成氏暨諸賢所謂風性解緩 , 而衛不外固者韙矣 , 玆不復贅 。
太陽病 , 或已發熱 , 或未發熱 , 必惡寒 , 體痛 , 嘔逆 , 脈陰陽俱緊者 , 名曰傷寒 。 此太陽傷寒之的脈的證也 , 與前中風條參之自別 , 蓋風為陽邪 , 寒為陰邪 , 陽氣疾 , 陰氣徐 , 故中風身熱 , 而傷寒不即熱也 , 風性解緩 , 寒性勁切 , 故中風汗出脈緩 , 而傷寒無汗脈緊也 , 惡寒者 , 傷於寒則惡寒 , 猶傷于風則惡風 , 傷於食則惡食也 , 體痛嘔逆者 , 寒傷于形則痛 , 胃氣得寒則逆也 , 然竊嘗考諸條 , 中濕 、 風濕 、 並兼體痛 , 中風 、 中暍 , 俱有惡寒 , 風邪上 壅 , 多作乾嘔 , 濕家下早 , 亦成噦逆 , 故論太陽傷寒者 , 當以脈緊無汗 , 身不即熱為主 , 猶 中風以脈緩多汗身熱為主也 , 其惡寒 、 體痛嘔逆 , 則以之合證焉可耳 , 不言無汗者 , 以脈緊 該之也 , 此二條乃太陽病之條目也 。
桂枝湯脈證七條
太陽中風 , 陽浮而陰弱 , 陽浮者 , 熱自發 , 陰弱者 , 汗自出 , 嗇嗇惡寒 , 淅淅惡風 , 翕翕發 熱 , 鼻鳴乾嘔者 , 桂枝湯主之 。 太陽中風者 , 陽受風氣而未及乎陰也 , 故其脈陽浮而陰弱 , 陽浮者 , 不待閉鬱而熱自發 , 陰 弱者 , 不必攻發而汗自出 , 所以然者 , 風為陽邪而上行 , 衛為陽氣而主外 , 以陽從陽 , 其氣 必浮 , 故熱自發 , 陽得風而自強 , 陰無邪而反弱 , 以弱從強 , 其氣必餒 , 故汗自出 , 嗇嗇惡 寒 , 淅淅惡風者 , 肌腠疏緩 , 衛氣不諧 , 雖無寒而若不能禦 , 雖無風而常覺洒淅也 , 翕 、 越 也 , 動也 , 盛也 , 言其熱時動而盛 , 不似傷寒之一熱至極也 , 鼻鳴乾嘔 , 不特風氣上壅 , 亦 邪氣暴加 , 裏氣上爭之象 , 是宜桂枝湯助正以逐邪 , 抑攘外以安內也 。
桂枝湯方 桂枝[三兩去皮] 、 甘草[二兩炙] 、 芍藥[三兩] 、 生薑[三兩切] 、 大棗[十二枚擘] , 右五味㕮咀 , 以水七升 , 微火煮取三升 , 去滓 , 適寒溫 , 服一升 , 服已 , 須臾 , 啜熱稀粥 一升餘 , 以助藥力 , 溫覆令一時許 , 遍身漐漐 , 微似有汗者益佳 , 不可令如水流漓 , 病必 不除 , 若一服汗出病差 , 停後服 , 不少盡劑 , 若不汗 , 重服 , 依前法 , 又不汗 , 後服小促 , 半日許 , 令三服盡 , 若病重者 , 一日一夜服 , 周時觀之 , 服一劑盡 , 病證猶在者 , 更作服 , 若汗不出者 , 乃服至二三劑 , 禁生冷 、 粘滑 、 肉麵 、 五辛 、 酒酪 、 臭惡等物 。
按風之為氣 , 能動陽氣而泄津液 , 所以發熱 , 汗自出 , 與傷寒之發熱無汗不同 , 此方用桂枝 發散邪氣 , 即以芍藥攝養津氣 , 炙甘草合桂枝之辛 , 足以攘外 , 合芍藥之酸 , 足以安內 , 生 薑 、 大棗 , 甘辛相合 , 補益營衛 , 亦助正氣 , 去邪氣之用也 , 蓋以其汗出而邪不出 , 故不用 麻黃之發表 , 而以桂枝助陽以為表 , 以其表病而裏無熱 , 故不用石膏之清裏 , 而用芍藥歛陰 以為裏 , 此桂枝湯之所以異於麻黃大青龍也 , 服已 , 須臾 , 啜稀粥一升餘 , 所以助胃氣 , 即 所以助藥力 , 蓋藥力必藉胃氣以行也 , 溫覆令微汗 , 不使流漓如水者 , 所謂汗出少者為自和 , 汗出多者為太過也 , 一服汗出病差 , 停後服者 , 中病即止 , 不使過之以傷其正也 , 若不汗 , 後邪小促 , 及服至二三劑者 , 期在必克 , 以汗出為和而止也 , 仲景示人以法中之法如此 。
太陽病 , 頭痛 , 發熱 , 汗出 , 惡風者 , 桂枝湯主之 。 太陽受邪 , 無論中風傷寒 , 俱有頭痛 , 俱有發熱 , 但傷於寒 , 則表實無汗 , 傷於風 , 則表疏 自汗 , 是頭痛發熱者 , 傷寒所同 , 而汗出惡風者 , 中風所獨也 , 中風必以風劑治之 , 云桂枝 湯主之者 , 見非他藥所得而更者耳 。
太陽病 , 外證未解 , 脈浮弱者 , 當以汗解 , 宜桂枝湯 。 太陽外證 , 即頭痛發熱 、 惡風寒之屬 , 外證未解 , 宜從汗解 , 然必審其脈之強弱而施治 , 若 脈浮弱 , 則是中風陽浮陰弱之候 , 治宜桂枝湯 , 助正以逐邪 。
太陽病 , 外證未解者 , 不可下也 , 下之為逆 , 欲解外者 , 宜桂枝湯主之 。 傷寒在表者宜汗 , 在裏者宜下 , 此大法也 , 是以外證未解者不可下 , 下之是病在表而攻其裏 也 , 故曰逆 , 本論云 , 本發汗而復下之 , 此為逆也 , 若先發汗 , 治不為逆 , 此之謂也 , 而欲 解外 , 則桂枝成法 , 不可易矣 , 仲景于當汗之證 , 隨示不可下之戒如此 。
病常自汗出者 , 此為營氣和 , 營氣和者 , 外不諧 , 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耳 , 以營行脈中 , 衛行脈外 , 復發其汗 , 營衛和則愈 , 宜桂枝湯 。 此即前條陰弱者 , 汗自出之意而發明之 , 謂營未病而和 , 則汗液自通 , 衛中風而不諧 , 則陰 氣失護 , 宜其汗常自出也 , 夫營與衛 , 常相和諧者也 , 營行脈中 , 為衛之守衛行脈外 , 為營 之護 , 何有發熱惡寒之證哉 , 惟衛得風而自強 , 營無邪而反弱 , 邪正不同 , 強弱異等 , 雖欲 和諧 , 不可得矣 , 故曰營氣和者外不諧 , 不諧則豈特衛病而已哉 , 故欲營之安 , 必和其衛 , 欲衛之和 , 必逐其風 , 是宜桂枝湯助陽取汗 , 汗出則邪去而衛和 , 衛和則營不受擾而愈 。
病人藏無他病 , 時發熱 , 自汗出 , 而不愈者 , 此衛氣不和也 , 先其時發汗則愈 , 宜桂枝湯主 之 。 人之一身 , 經絡綱維於外 , 藏府傳化于中 , 而其為病 , 從外之內者有之 , 從內之外者有之 , 藏無他病 , 裏無病也 , 時發熱自汗 , 則有時不發熱無汗可知 , 而不愈者 , 是其病不在裏而在 表 , 不在營而在衛矣 , 先其時發汗則愈者 , 於不熱無汗 之時 , 而先用藥取汗 , 則邪去衛和而 愈 , 不然 , 汗液方泄而復發之 , 寧無如水淋漓之患耶 。
太陽病 , 發熱汗出者 , 此為營弱衛強 , 故使汗出 , 欲救邪風者 , 宜桂枝湯 。 此即前條衛不諧 , 營自和之意 , 而申其說 , 救邪風者 , 救衛氣之為風邪所擾也 , 然仲景營弱 衛強之說 , 不過發明所以發熱汗出之故 , 後人不察 , 遂有風并於衛 , 衛實而營虛 , 寒中於營 , 營實而衛虛之說 , 不知邪氣之來 , 自皮毛而入肌肉 , 無論中風傷寒 , 未有不及於衛者 , 其甚 者 , 乃并傷于營耳 , 郭白雲所謂涉衛中營者是也 , 是以寒之淺者 , 僅傷于衛 , 風而甚者 , 并 及于營 , 衛之實者 , 風亦難泄 , 衛而虛者 , 寒猶不固 , 無汗必發其汗 , 麻黃湯所以去表實而 發邪氣 , 有汗不可更發汗 , 桂枝湯所以助表氣而逐邪氣 , 學者但當分病證之有汗無汗 , 以嚴 麻黃桂枝之辨 , 不必執營衛之孰虛孰實 , 以證傷寒中風之殊 , 且無汗為表實 , 何云衛虛 , 麻 黃之去實 , 寧獨遺衛 , 能不膠于俗說者 , 斯為豪傑之士 。
桂枝湯禁三條
桂枝本為解肌 , 若其人脈浮緊 , 發熱汗不出者 , 不可與也 , 當須識此 , 勿令誤也 。 仲景既詳桂枝之用 , 後申桂枝之禁 , 曰桂枝本為解肌 , 而不可用以發汗 , 解肌者 , 解散肌表 之邪 , 與麻黃之發汗不同 , 故惟中風發熱 , 脈浮緩 , 自汗出者 , 為宜 , 若其人脈浮緊 , 發熱 汗不出 , 則是太陽麻黃湯證 , 設誤與桂枝 , 必致汗不出而煩燥 , 甚則斑黃狂亂 , 無所不至矣 , 此桂枝湯之大禁也 , 故曰不可與也 , 當須識此勿令誤也 , 仲景叮嚀之意至矣 。
若酒客病 , 不可與桂枝湯 , 得湯則嘔 , 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。 本草云 , 酒性熱而善上 , 又忌諸甜物 , 飲酒之人 , 甘味積中而熱氣時上 , 故雖有桂枝證 , 不 得服桂枝湯 , 得之則嘔 , 以酒客不喜甘 , 而桂枝湯味甘 , 能增滿而致嘔 , 亦一大禁也 。
凡服桂枝湯吐者 , 其後必吐膿血也 。 凡服桂枝湯吐者 , 不必盡是酒客 , 此其脾胃素有溫熱蘊蓄 , 可知桂枝湯 , 其甘足以釀濕 , 其 溫足以助熱 , 設誤服之而致吐 , 其濕熱之積 , 上攻肺中 , 與表之邪風相得 , 蒸鬱不解 , 發為 肺癰 , 咳吐膿血 , 勢有必至者矣 , 仲景因酒客 , 復申其說如此 。
麻黃湯脈證七條
太陽病 , 頭痛發熱 , 身疼腰痛 , 骨節疼痛 , 惡風無汗而喘者 , 麻黃湯主之 。 足之太陽 , 其脈上際巔頂 , 而下連腰足 , 而寒之為氣 , 足以外閉衛陽 , 而內鬱營血 , 故其為 病 , 有頭痛發熱 , 身疼腰痛 , 骨節疼痛 , 惡風無汗而喘之證 , 然惟骨痛 、 脈緊 、 無汗 , 為麻 黃湯的證 , 其餘則太陽中風 , 亦得有之 , 學者若不以骨痛 、 脈緊 、 無汗為主 , 而但拘頭痛 、 發熱等證 , 必致發非所當發矣 , 雖本文不言脈緊 , 然可從無汗而推 , 猶太陽傷寒條 , 不言無 汗 , 而以脈緊該之也 。
麻黃湯方 , 麻黃〔三兩去節〕 、 桂枝〔三兩去皮〕 、 甘草〔一兩炙〕 、 杏仁〔七十箇去皮尖〕 , 右四味 , 以水九升 , 先煮麻黃減二升 , 去上沬 , 內諸藥 , 煮尿二升半 , 去滓 , 溫服八合 , 覆 取微似汗 , 不須啜粥 , 餘如桂枝法將息 。 人之傷于寒也 , 陽氣鬱而成熱 , 皮膚閉而成實 , 麻黃輕以去實 , 辛以散寒 , 溫以行陽 , 杏仁 佐麻黃 , 達肺氣 , 泄皮毛 , 止喘急 , 王好古謂其治衛實之藥是也 , 然泄而不收 , 升而不降 , 桂枝甘草 , 雖曰佐之 , 實以監之耳 。
脈浮者 , 病在表 , 可發汗 , 宜麻黃湯 。 脈浮而數者 , 可發汗 , 宜麻黃湯 。 二條憑脈以言治 , 而不及證 , 且但舉浮與數 , 而不言緊 , 而云可與麻黃湯發汗 , 殊為未備 , 然仲景自有太陽傷寒條 , 與麻黃湯證 , 在學者當會通全書而求之 , 不可拘於一文一字間也 。
太陽病 , 脈浮緊 , 無汗 , 發熱 , 身疼痛 , 八九日不解 , 表證仍在 , 此當發其汗 , 服藥已 , 微 除 , 其人發煩目瞑 , 劇者必衄 , 衄乃解 , 所以然者 , 陽氣重故也 , 麻黃湯主之 。 脈浮緊 , 無汗發熱 , 身疼痛 , 太陽麻黃湯證也 , 至八九日之久而不解 , 表證仍在者 , 仍宜以 麻黃湯發之 , 所謂治傷寒 , 不可拘于日數 , 但見表證脈浮者 , 雖數日 , 猶宜汗之是也 , 乃服 藥已 , 病雖微除 , 而其人發煩目瞑者 , 衛中之邪得解 , 而營中之熱未除也 , 劇者血為熱搏 , 勢必成衄 , 衄則營中之熱亦除 , 而病乃解 , 所以然者 , 陽氣太重 , 營衛俱實 , 故須汗血並出 , 而後邪氣乃解耳 , 陽氣 、 陽中之邪氣也 , 郭白雲云 , 麻黃湯主之五字 , 當在此當發其汗下是 。
傷寒脈浮緊 , 不發汗 , 因致衄者 , 麻黃湯主之 。 太陽病 , 脈浮緊 , 發熱 , 身無汗 , 自衄者愈 。 傷寒脈浮緊者 , 邪氣在表 , 法當汗解 , 而不發汗 , 則邪無後達泄 , 內搏于血 , 必致衄也 , 衄 則其邪當去 , 而猶以麻黃湯主之者 , 此亦營衛並實 , 如上條所云陽氣重之證 , 上條衛已解而 營未和 , 故雖已發汗 , 猶須得衄而解 , 此條營雖通而衛尚塞 , 故既已自衄 , 而仍與麻黃湯發 汗而愈 , 然必欲衄而血不流 , 雖衄而熱不解者 , 乃為合法 , 不然 , 靡有不竭其陰者 , 于是仲 景復著奪血無汗之例曰 , 脈浮緊 , 發熱 , 身無汗 , 自衄者愈 , 謂陽氣重者 , 須汗血並出 , 以 泄其邪 , 其稍輕者 , 設得衄血 , 邪必自解 , 身雖無汗 , 固不必更以麻黃湯發之也 。
太陽病 , 十日已去 , 脈浮細而嗜臥者 , 外已解也 , 設胸滿脅痛者 , 與小柴胡湯 , 脈但浮者 , 與麻黃湯 。 太陽病 , 至十餘日之久 , 脈浮不緊而細 , 人不躁煩而嗜臥 , 所謂緊去人安 , 其病為已解也 , 下二假 , 是就未解時說 , 謂脈浮細 , 不嗜臥而胸滿脅痛者 , 邪已入少陽 , 為未解也 , 則當與 小柴胡湯 , 若脈但浮不細 , 不嗜臥者 , 邪猶在太陽而未解也 , 仍當與麻黃湯 , 非外已解 , 而 猶和之發之之謂也 。
合病證治六條
太陽與陽明合病 , 喘而胸滿者 , 不可下 , 宜麻黃湯主之 。 胸中為陽之位 , 喘而胸滿者 , 病發於陽而盛於陽也 , 邪在陽可汗 , 在陰則可下 , 此以陽邪盛 於陽位 , 故不可下之以虛其裏 , 裏虛則邪且陷矣 , 而宜麻黃湯汗之以疏其表 , 表疏則邪自解 矣 , 合病者 , 兩經同病 , 邪氣盛者 , 其傷必多 , 甚則遍及三陽也 。
太陽與陽明合病者 , 必自下利 , 葛根湯主之 。 太陽與陽明合病 , 不下利 , 但嘔者 , 葛根加半 夏湯主之 。 傷寒之邪 , 在上則為喘滿 , 入裏則為下利 , 兩陽合病 , 邪氣盛大 , 不特充斥于上 , 抑且浸淫 于裏 , 故曰必自下利 , 其不下利者 , 則必上逆而嘔 , 晰而言之 , 合病下利者 , 裏氣得熱而下 行也 , 不下利但嘔者 , 裏氣得熱而上行也 , 夫邪盛于外而之內者 , 仍當先治其邪 , 葛乾湯合 用桂枝麻黃而加葛根 , 所以解經中兩陽相合之邪 , 其不下利而但嘔者 , 則加半夏以下逆氣 , 而葛根解外法 , 所不易矣 。 葛根湯方 , 葛根〔四兩〕 、 生薑〔三兩切〕 、 甘草〔一兩炙〕 、 芍藥〔二兩〕 、 桂枝〔二兩去皮〕 、 麻 黃〔三兩去節湯炮去黃汁焙乾稱〕 、 大棗〔十二枚擘〕 , 右七味 , 以水一斗 , 先煮葛根 、 麻黃減二升 , 去上沬 , 內諸藥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, 覆取微似汗 , 不須啜粥 , 餘如桂枝法 , 將息及禁忌 。
葛根加半夏湯方 , 於葛根湯內 , 如半夏半升 , 洗 。 太陽與少陽合病 , 自下利者 , 與黃芩湯 , 若嘔者 ,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 。 少陽居表裏之間 , 視陽明為較深 , 其熱氣尤易內侵 , 是以太陽與少陽合病 , 亦自下利 , 而治 法則不同矣 , 太陽陽明合病者 , 其邪近外 , 驅之使從外出為易 , 太陽少陽合病者 , 其邪近裏 , 治之使從裏和為易 , 故彼用葛根 , 而此與黃芩也 , 夫熱氣內淫 , 黃芩之苦 , 可以清之 , 腸胃 得熱而不固 , 芍藥之酸 , 甘草之甘 , 可以固之 , 若嘔者 , 熱上逆也 , 故加半夏 、 生薑 , 以散 逆氣 , 而黃芩之清裏 , 亦法所不易矣 。 黃芩湯方 , 黃芩〔三兩〕 、 甘草〔二兩炙〕 、 芍藥〔二兩〕 、 大棗〔十二枚擘〕 , 右四味 , 以水一斗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, 日再 , 夜一服 。
黃芩加半夏生薑湯方 , 於黃芩湯內 , 加半夏半升 , 生薑三兩 , 餘依前法 。
三陽合病 , 腹滿身重 , 難以轉側 , 口不仁而面垢 , 譫語 , 遺尿 , 發汗則譫語 , 下之則額上生 汗 , 手足逆冷 , 若自汗出者 , 白虎湯主之 。 〔此條叔和隸陽明篇中〕 。 三陽合病 , 脈浮大 , 上關上 , 但欲眠睡 , 目合則汗 。 〔此條隸少陽篇中〕 。 三陽合病 , 視諸合病邪氣為較大矣 , 而太陽之府膀胱 , 陽明之府胃 , 少陽之府膽 , 熱邪盛滿 , 自經入府 , 故腹滿身重 , 口不仁而面垢 , 譫語遺尿 , 及但欲眠睡 , 目合則汗 , 皆為裏為熱之 徵也 , 夫裏而不表 , 故不可汗 , 汗之則津亡 , 胃燥而譫語 , 熱而不實 , 復不可下 , 下之則中 傷氣竭 , 而額上生汗 , 手足逆冷 , 若自汗出句 , 頂腹滿身四句來 , 謂有腹滿身重等證而自汗 出者 , 則雖三陽合病 , 而邪聚于陽明者較太陽為多 , 故宜白虎湯 , 清而解之 , 若不自汗出者 , 則太陽為多 , 白虎不可與矣 , 脈浮大 , 上關上者 , 病盛於陽經 , 故脈亦盛于陽位也 , 但欲眠 睡者 , 熱勝而神昏也 , 目合則汗者 , 膽熱則液泄也 , 此條蓋補上條之所未備 , 而熱之聚於少 陽者 , 視太陽陽明較多矣 , 設求治法 , 豈白虎湯所能盡哉 。 白虎湯方 。 石膏〔一觔〕 、 知毋〔六兩〕 、 甘草〔二兩〕 、 粳米〔六合〕 , 右先煮石膏數十沸 , 再投藥米 , 米熟湯成 , 溫服 。
辨傷寒受病陰陽不同一條
病有發熱惡寒者 , 發于陽也 , 無熱惡寒者 , 發于陰也 , 發于陽者 , 七日愈 , 發于陰者 , 六日 愈 , 以陽數七 , 陰數六故也 。 此條特舉陽經陰經受邪之異 , 而辨其病狀 , 及其愈期 , 發于陽者 , 病在陽之經也 , 以寒加陽 , 陽氣被鬱 , 故發熱而惡寒 , 發於陰者 , 病在陰之經也 , 以陰加陰 , 無陽可鬱 , 故無熱而但惡 寒耳 , 夫陽受邪者 , 必陽氣充而邪乃解 , 陰受病者 , 必陰氣盛而病始退 , 七日為陽氣來復之 日 , 六日為陰氣盛滿之候 , 故其病當愈耳 , 然六日七日 , 亦是概言陰陽病愈之法 , 大都如此 , 學者勿泥可也 。
太陽病愈時日及欲解之候與傳經之證六條 。 太陽病 , 頭痛 , 至七日以上自愈者 , 以行其經盡故也 , 若欲作再經者 , 鍼足陽明 , 使經不傳 則愈 。 太陽病頭痛 , 所謂病發於陽也 , 法當七日愈 , 云以上者 , 該常與變而言之也 , 行其經盡者 , 邪行諸經 , 盡而當解也 , 設不解 , 則將從太陽而復入陽明 , 所謂作再經也 , 故鍼足陽明 , 以 引邪外出 , 邪出則經不傳而愈矣 , 蓋傷寒之邪 , 有在經在腑在臟之異 , 行其經盡者 , 邪行諸 經而未入臟腑之謂 , 而經脈陰陽相貫 , 如環無端 , 是以行陰極而復行陽者有之 , 若入厥陰之 臟 , 則病深熱極而死耳 , 其或幸而不死者 , 則從臟出腑而愈 , 未聞有作經再傳者也 , 此條諸 註釋俱誤 , 蓋於經腑臟未審耳 。 再按內經云 , 傷寒一日 , 巨陽受之云云 , 又云 , 七日太陽病衰 , 頭痛少愈云云 , 蓋傷寒之邪 , 有離太陽而入陽明者 , 有遍傳諸經而猶未離太陽者 , 此太陽病頭痛 , 至七日以上自愈 , 正與 內經之旨相合 , 蓋六日邪遍六經 , 至七日而太陽先受者 , 當先解耳 , 則是所謂行其經盡者 , 不但未入腑臟 , 亦并未離太陽 , 所以當有頭痛 , 所謂作再經者 , 七日不愈 , 而欲至十四日也 , 鍼足陽明者 , 以其經多氣多血 , 可以任受鍼石 , 且離太陽未遠 , 尤易逐邪外出耳 。
太陽病 , 欲解時 , 從巳至未止 。 太陽經為諸陽之長 , 巳什未時為陽中之陽 , 太陽病解 , 必從巳至未 , 所謂陽受病者 , 必陽氣 充而邪乃解也 , 與發于陽者 , 七日愈同意 。
風家表解 , 而不了了者 , 十二日愈 。 風家表解 , 邪退而正安矣 , 而猶不能霍然無患者 , 邪去未盡故也 , 十二日 , 經氣已周 , 餘邪 畢達 , 故必自愈 。 欲自解者 , 必當先煩 , 乃有汗而解 , 何以知之 , 脈浮故知汗出解也 。 邪氣欲解之候 , 必先見之于證與脈 , 若其人自煩而脈浮者 , 知其邪必將從汗而解 , 蓋自煩為 邪正相爭之候 , 而脈浮為邪氣外達之徵也 , 設脈不浮而沉 , 則雖煩 , 豈能作汗 , 即汗亦豈得 解哉 。
傷寒一日 , 太陽受之 , 脈若靜者 , 為不傳 , 頗欲吐 , 若躁煩 , 脈數急者 , 為傳也 。 傷寒二三日 , 陽明少陽證不見者 , 為不傳也 。 寒氣外入 , 先中皮膚太陽之經 , 居三陽之表 , 故受邪為最先 , 而邪有微甚 , 證有緩急 , 體有 強弱 , 病有傳與不傳之異 , 邪微者 , 不能撓乎正 , 其脈多靜 , 邪甚者 , 得與正相爭 , 其脈則 數急 , 其人則躁煩而頗欲吐 , 蓋寒邪稍深 , 即變而成熱 , 胃氣惡邪 , 則逆而欲吐也 , 然邪既 傳經 , 則必遞見他經之證 , 傷寒二三日 , 陽明少陽受病之時 , 而不見有身熱 、 惡熱 、 口苦 、 咽乾 、 目眩等證 , 則邪氣止在太陽 , 而不更傳陽明少陽可知 , 仲景示人以推測病情之法如此 。
太陽權變法第二
不可發汗例十條
咽喉乾燥者 , 不可發汗 。 病寒之人 , 非汗不解 , 而亦有不可發汗者 , 不可不審 , 咽喉者 , 諸陰之所集 , 而乾燥則陰不 足矣 , 汗者 , 出於陽而生於陰也 , 故咽喉乾燥者 , 雖有邪氣 , 不可以溫藥發汗 , 若強發之 , 乾燥益甚 , 為咳 , 為咽痛 , 為吐膿血 , 無所不至矣 , 云不可發汗者 , 謂本當汗而不可發之 , 非本不當汗之證也 , 此所謂之變也 , 下文倣此 。
淋家不可發汗 , 發汗必便血 。 巢氏云 , 淋者腎虛而膀胱熱也 , 更發其汗 , 損傷臟陰 , 增益腑熱 , 則必便血 , 如強發少陰汗 而動其血之例也 。
瘡家雖身疼痛 , 不可發汗 , 汗出則痙 。 身疼痛 , 表有邪也 , 瘡家膿血流溢 , 損傷陰氣 , 雖有表邪 , 不可發汗 , 汗之血虛生風 , 必發 痙也 。
衄家不可發汗 , 汗出必額上陷 , 脈緊急 , 目直視 , 不能眴 , 不得眠 。 額上陷 , 脈緊急者 , 額上兩旁之動脈 , 陷伏不起 , 或緊急不柔也 , 靈樞云 , 兩跗之上 , 脈陷 豎者 , 足陽明 , 陷謂陷伏 , 豎即緊急 , 與此正相發明 , 目直視 , 不能眴 , 不得眠皆亡陰之證 也 。
亡血家不可發汗 , 發汗則寒慄而振 。 陰亡者 , 陽不守 , 亡血復汗 , 寒慄而振者 , 陰氣先虛 , 而陽氣後竭也 , 按瘡家衄家 , 並屬亡 血 , 而此條復出亡血家者 , 該吐下跌仆金刃產後等證為言也 。
汗家重發汗 , 必恍忽心亂 , 小便已 , 陰疼 , 與禹餘糧丸 。 五液在心為汗 , 心液亡者 , 心陽無附 , 則恍惚心亂 , 心虛生熱 , 下流所合 , 則小便已 , 陰疼 , 禹餘糧丸方缺 , 常器之云 , 只禹餘糧一味 , 火煆服亦可 , 按禹餘糧 , 體重可以去怯 , 甘寒可 以除熱 , 又性濇 , 主下焦前後諸病也 。
病人有寒 , 復發汗 , 胃中冷 , 必吐蚘 。 有寒 , 裏有寒也 , 裏有寒者 , 雖有表邪 , 必先溫裏而後攻表 , 如後四逆湯之法 , 乃不與溫裏 而反發汗 , 損傷陽氣 , 胃中虛冷 , 必吐蚘也 。
形作傷寒 , 其脈不弦緊而弱 , 弱者必渴 , 被火者必譫語 , 弱者發熱 , 脈浮 , 解之當汗出愈 。 形作傷寒 , 其脈當弦繄而反弱 , 為病實而正虛也 , 脈弱為陰不足 , 而邪氣乘之 , 生熱損陰 , 則必發渴 , 乃更以火劫汗 , 兩熱相合 , 胃中燥煩 , 汗必不出 , 而譫語立至矣 , 若發熱脈浮 , 則邪欲出表 , 陰氣雖虛 , 可解之 , 使從汗而愈 , 如下條桂枝二越婢一等法 , 若脈不浮 , 則邪 熱內擾 , 將救陰之不暇 , 而可更取其汗耶 。
脈浮數者 , 法當汗出而愈 , 若下之身重心悸者 , 不可發汗 , 當自汗出乃解 , 所以然者 , 尺中 脈微 , 此裏虛 , 須表裏實 , 津液自和 , 便自汗出愈 。 脈浮數者 , 其病在表 , 法當汗出而愈 , 所謂脈浮數者 , 可發汗 , 宜麻黃湯是也 , 若下之 , 邪 入裏而身重 , 氣內虛而心悸者 , 表雖不解 , 不可以藥發汗 , 當俟其汗自出而邪乃解 , 所以然 者 , 尺中脈微 , 為裏虛不足 , 若更發汗 , 則并虛其表 , 裏無護衛 , 而散亡隨之矣 , 故必候其 表裏氣復 , 津液通和 , 而後汗出而愈 , 豈可以藥強迫之哉 。
脈浮緊者 , 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 , 假令尺中遲者 , 不可發汗 , 何以知之 , 然以營氣不足 , 血少故也 。 脈浮緊者 , 寒邪在表 , 于法當身疼痛 , 而其治宜發汗 , 假令尺中脈遲 , 知其營虛而血不足 , 雖身疼痛 , 而不可發汗 , 所以然者 , 汗出于陽而生于陰 , 營血不足而強發之 , 汗必不出 , 汗 即出而筋惕肉瞤 , 散亡隨之矣 , 可不慎哉 。
桂枝二越婢一湯脈證一條 。 太陽病 , 發熱惡寒 , 熱多寒少 , 脈微弱者 , 此無陽也 , 不可發汗 , 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。 無陽與亡陽不同 , 亡陽者 , 陽外亡而不守也 , 其根在腎 , 無陽者 , 陽內竭而不用也 , 其源在 胃 , 發熱惡寒 , 熱多寒少 , 病須得汗而解 , 而脈微弱 , 則陽無氣矣 , 陽者 , 津液之根 , 猶水 之氣也 , 無氣則水不至 , 無陽津不化 , 而汗之源絕矣 , 雖發之 , 其可得乎 , 故用桂枝二分 , 生化陰陽 , 越婢一分 , 發散邪氣 , 設得小汗 , 其邪必解 , 乃傷寒發汗之變法也 。
桂枝二越婢一湯方 , 論見後 。 桂枝〔去皮〕 、 芍藥 、 甘草〔炙〕 、 麻黃〔去節各十八銖〕 、 生薑〔一兩三錢切〕 、 大棗〔四 枚擘〕 、 石膏〔二十四銖碎綿裹〕 , 右七味 , 㕮咀 , 以水五升 , 煮麻黃一二沸 , 去上沫 , 內諸藥 , 煮取二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。
桂枝麻黃各半湯脈一條 。 太陽病 , 得之八九日 , 如瘧狀 , 發熱惡寒 , 熱多寒少 , 其人不嘔 , 清便欲自可 , 一日二三度 發 , 脈微緩者 , 為欲愈也 , 脈微而惡寒者 , 此陰陽俱虛 , 不可更發汗 , 更下更吐也 , 面色反 有熱色者 , 未欲解也 , 以其不能得小汗出 , 身必癢 , 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。 病在太陽 , 至八九日之久 , 而不傳他經 , 其表邪本微可知 , 不嘔清便欲自可 , 則裏未受邪可 知 , 病如瘧狀 , 非真是瘧 , 亦非傳少陽也 , 乃正氣內勝 , 數與邪爭故也 , 至熱多寒少 , 一日 二三度發 , 則邪氣不勝而將退舍矣 , 更審其脈而參驗之 , 若得微緩 , 則欲愈之象也 , 若脈微 而惡寒者 , 此陰陽俱虛 , 當與溫養 , 如新加湯之例 , 而發汗吐下 , 均在所禁矣 , 若面色反有 熱色者 , 邪氣欲從表出 , 而不得小汗 , 則邪無從出 , 如面色緣緣正赤 , 陽氣怫鬱在表 , 當解 之熏之之類也 , 身癢者 , 邪盛而攻走經筋則痛 , 邪微而遊行皮膚則癢也 , 夫既不得汗出 , 則 非桂枝所能解 , 而邪氣又微 , 亦非麻黃所可發 , 故合兩方為一方 , 變大制為小制 , 桂枝所以 為汗液之地 , 麻黃所以為發散之用 , 且不使藥過病 , 以傷其正也 。
桂枝麻黃各半湯方 。 桂枝〔去皮〕 、 麻黃〔去節〕 、 甘草〔炙〕 、 芍藥 、 生薑〔各一兩〕 、 大棗〔四枚〕 、 杏仁 〔二十四箇湯浸去皮〕 , , 右七味 , 以水五升 , 先煮麻黃一二沸 , 去上沫 , 內諸藥 , 煮取一升八合 , 去滓 , 溫服六合 。
合論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桂枝二越婢一湯三方 。 按桂枝麻黃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 , 桂枝二越婢一湯 , 三方並兩方合用 , 乃古之所謂複方也 , 細審其制 , 桂枝麻黃各半湯 , 助正之力 , 侔于散邪 , 桂枝二麻黃一湯 , 則助正之力多 , 而散 邪之力少 , 于法為較和矣 , 其桂枝二越婢一湯 , 本無熱證而加石膏者 , 以其人無陽 , 津液不 足 , 不勝桂枝之任 , 故加甘寒于內 , 少變辛溫之性 , 且滋津液之用 , 而其方制之小 , 示微發 于不發之中 , 則三方如一方也 , 故桂枝湯不特發散邪氣 , 亦能補助正氣 , 以其方甘酸辛合用 , 具生陽化陰之炒 , 與麻黃合劑 , 則能盡麻黃之力 , 而并去其悍 , 與石膏同用 , 則能資石膏之 益 , 而不撓乎權 , 是雖麻石並行 , 而實以桂枝為主 , 蓋非滋養營衛 , 則無以為發汗散邪之地 耳 , 凡正氣不足 , 邪氣亦微 , 而伋須得汗而解者 , 宜於此三方取則焉 , 後人不能盡桂枝之用 , 而求之人參 , 歸地之屬立意則同 , 而用藥懸殊矣 。
大青龍湯脈證二條
太陽中風 , 脈浮緊 , 發熱惡寒 , 身疼痛 , 不汗出而煩躁者 , 大青龍湯主之 , 若脈微弱 , 汗出 惡風者 , 不可服 , 服之則厥逆筋愓肉瞤 , 此為逆也 。 此治中風而表實者之法 , 表實之人 , 不易得邪 , 設得之 , 則不能泄衛氣 , 而反以實陽氣 , 陽 氣既實 , 表不得通 , 閉熱於經 , 則脈緊身痛 , 不汗出而煩躁也 , 是當以麻黃桂薑之屬以發汗 而泄表實 , 加石膏以除裏熱而止煩躁 , 非桂枝湯所得而治者矣 , 蓋其病己非中風之常病 , 則 其法亦不得守桂枝之常法 , 仲景特舉此者 , 欲人知常知變 , 不使拘中風之名 , 而拘解肌之法 也 , 若脈微弱 , 汗出惡風 , 則表虛不實 , 設與大青龍湯 , 發越陽氣 , 必致厥逆筋惕肉瞤 , 甚 則汗多而陽亡矣 , 故曰 , 此為逆 , 逆者虛以實治 , 於理不順 , 所以謂之逆也 。
大青龍湯方 。 麻黃〔六兩去節〕 、 桂枝〔二兩去皮〕 、 甘草〔二兩炙〕 、 大棗〔十二枚擘〕 、 石膏〔如雞 子大碎〕 、 生薑〔三兩切〕 、 杏仁〔四十箇去皮尖〕 , 右七味 , 以水九升 , 先煮麻黃減二升 , 去上沫 , 內諸藥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, 取微 似汗 , 汗出多者 , 溫粉撲之 , 一服汗者 , 停後服 , 汗多亡陽 , 遂虛 , 惡風煩躁 , 不得眠也 。
按傷寒分立三綱 , 桂枝主風傷衛 , 麻黃主寒傷營 , 大青龍主風寒兩傷營衛 , 其說始于成氏許 氏 , 而成于方氏喻氏 , 以愚觀之 , 桂枝主風傷衛則是 , 麻黃主寒傷營則非 , 蓋有衛病而營不 病者矣 , 未有營病而衛不病者也 , 至於大青龍證 , 其辨不在營衛兩病 , 而在煩躁一證 , 其立 方之旨 , 亦不在並用麻桂 , 而在獨加石膏 , 主文祿謂風寒並重 , 閉熱于經 , 故加石膏于發散 藥中是也 , 若不過風寒並發 , 則麻黃 、 桂枝 , 已足勝任矣 , 何必更須石膏哉 , 須知中風而或 表實 , 亦用麻黃 , 傷寒而或表虛 , 亦用桂枝 , 其表不得泄 , 而閉熱於中者 , 則用石膏 , 其無 熱者 , 但用麻 、 桂 , 此仲景心法也 , 炫新說而變舊章 , 其於斯道 , 不愈趨而愈遠哉 。
傷寒脈浮緩 , 身不疼但重 , 乍有輕時 , 無少陰證者 , 大青龍湯發之 。 傷寒脈浮緩者 , 脈緊去而成緩 , 為寒欲變熱之證 , 經曰 , 脈緩者 , 多熱是也 , 傷寒邪在表則 身疼 , 邪入裏則身重 , 寒已變熱而脈緩 , 經脈不為拘急 , 故身不疼而但重 , 而其脈猶浮 , 則 邪氣在或進或退之時 , 故身體有乍重乍輕之候也 , 是以欲發其表 , 則經已有熱 , 欲清其熱 , 則表猶不解 , 而大青龍湯 , 兼擅發表解熱之長 , 苟無少陰汗出厥逆等證者 , 則必以此法為良 矣 , 不云主之而云發之者 , 謂邪欲入裏 , 而以藥發之 , 使從表出也 , 舊註謂傷寒見風 , 故並 用麻黃者非 。
小青龍湯脈證二條
傷寒表不解 , 心下有水氣 , 乾嘔 , 發熱而欬 , 或渴 , 或利 , 或噎 , 或小便不利 , 少腹滿 , 或 喘者 , 小青龍湯主之 。 表寒不解 , 而心下有水飲 , 飲寒相摶 , 逆於肺胃之間 , 為乾嘔發熱而欬 , 乃傷寒之兼證也 , 夫飲之為物 , 隨氣升降 , 無處不到 , 或壅于上 , 或積于中 , 或滯于下 , 各隨其所之而為病 , 而其治法 , 雖各有加減 , 要不出小青龍之一法 , 麻黃 、 桂枝 , 散外入之寒邪 , 半夏 、 細辛 、 乾薑 , 消內積之寒飲 , 芍藥 、 五味 , 監麻 、 桂之性 , 且使表裏之藥 , 相就而不相格耳 。
小青龍湯方 , 麻黃 、 桂枝 、 芍藥 、 細辛 、 乾薑 、 炙甘草〔各三兩〕 、 五味 、 半夏〔各半升〕 , 右八味 , 以水一斗 , 先煮麻黃減二升 , 去上沬 , 內諸藥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。 按說文云 , 龍之為靈 , 能幽能明 , 能大能小 , 或登于天 , 或入于川 , 布雨之師 , 亦行水之神 也 , 大青龍合麻 、 桂而加石膏 , 能發邪氣 , 除煩躁 , 小青龍無石膏 , 有半夏 、 乾薑 、 芍藥 、 細辛 、 五味 , 能散寒邪 , 行水飲 , 而通謂之青龍者 , 以其有發汗蠲飲之功 , 如龍之布雨而行 水也 , 夫熱閉於經 , 而不用石膏 , 汗為熱隔 , 寧有能發之者乎 , 飲伏於內 , 而不用薑 、 夏 , 寒與飲搏 , 寧有能散之者乎 , 其芍藥 、 五味 , 不特收逆氣而安肺氣 , 抑以制麻 、 桂 、 薑 , 辛 之勢 , 使不相驚而相就 , 以成內外協濟之功耳 。
加減法 , 若微利者 , 去麻黃加芫花如雞子大 , 熬令赤色 。 微利者 , 水漬入胃也 , 下利者 , 不可攻其表 , 故去麻黃之發表 , 而加芫花之行水 。 若渴者 , 去半夏 , 加括蔞根三兩 。 渴者 , 津液不足 , 故去半夏之辛燥 , 而加括蔞之苦潤 , 若飲結不布而渴者 , 似宜仍以半夏流 濕而潤燥也 。
若噎者 , 去麻黃 , 加附子一枚 , 炮 。 噎者 , 寒飲積中也 , 附子溫能散寒 , 辛能破飲 , 故加之 , 麻黃發陽氣 , 增胃冷 , 故去之 。
若小便不利 , 小腹滿 , 去麻黃 , 加茯苓四兩 。 小便不利 , 小腹滿 , 水蓄于下也 , 故加茯苓以泄蓄水 , 不用麻黃 , 恐其引氣上行 , 致水不下 也 。
若喘者 , 去麻黃 , 加杏仁半升 , 去皮尖 。 喘者 , 水氣在肺 , 故加杏仁 , 下氣泄肺 , 麻黃亦能治喘而不用者 , 惡其發氣也 。
傷寒心下有水氣 , 欬而微喘 , 發熱不渴 , 服湯已 , 渴者 , 此寒去欲解也 , 小青龍湯主之 。 內飲外寒 , 相得不解 , 氣凌於肺 , 為欬而微喘 , 發熱不渴 , 如上條之證也 , 是必以小青龍外 解寒邪 , 內消水飲為主矣 , 若服湯已 , 渴者 , 是寒外解而飲內行也 , 故為欲解 , 小青龍湯主 之六字 , 當在發熱不渴下 。 或問水飲之證 , 或渴或不渴云何 , 曰 , 水積于中 , 故不渴也 , 其 渴者 , 水積一處 , 而不得四布也 , 然而不渴者 , 常也 , 其渴者 , 變也 , 服小青龍湯已而渴者 , 乃寒去飲消之常道也 。
十棗湯證治一條
太陽中風 , 下利嘔逆 , 表解者 , 乃可攻之 , 其人漐漐汗出 , 發作有時 , 頭痛 , 心下痞鞕 , 滿引脅下痛 , 乾嘔短氣 , 汗出不惡寒者 , 此表解裏未和也 , 十棗湯主之 。 此外中風寒 , 內有懸飲之證 , 下利嘔逆 , 飲之上攻而復下注也 , 然必風邪已解 , 而後可攻其 飲 , 若其人漐漐汗出 , 而不惡寒 , 為表已解 , 心下痞鞕 , 滿引脅下痛 , 乾嘔短氣 , 為裏 未和 , 雖頭痛而發作有時 , 知非風邪在經 , 而是飲氣上攻也 , 故宜十棗湯 , 下氣逐飲 。
十棗湯方 , 芫花〔熬〕 、 甘遂 、 大戟 、 大棗〔十枚〕 , 右三味等分 , 各別搗為散 , 以水一升半 , 先煮大棗肥者十枚 , 取八合 , 去滓 , 內諸藥末 , 強 人服一錢匕 , 羸人服半錢 , 溫服之 , 平旦服 , 若下少 , 病不除者 , 明日更服 , 加半錢 , 得快 下利後 , 糜粥自養 。 按金匱云 , 飲水流在脅下 , 欬吐引痛 , 謂之懸飲 , 又云 , 病懸飲者 , 十棗湯主之 , 此心下痞 鞕 , 滿引脅下痛 , 所以知其為懸飲也 , 懸飲非攻不去 , 芫花 、 甘遂 、 大戟 , 並遂飲之峻藥 , 而欲攻其飲 , 必顧其正 , 大棗甘溫以益中氣 , 使不受藥毒也 。
五苓散證治一條
中風發熱 , 六七日不解而煩 , 有表裏證 , 渴欲飲水 , 水入則吐者 , 名曰水逆 , 五苓散主之 。 太陽風邪 , 至六七日之久而不解 , 則風變熱而傳裏 , 故煩而渴 , 有表裏證 , 即身熱煩渴之謂 , 渴欲飲水 , 水氣不行 , 而反上逆則吐 , 名水逆者 , 言因水氣而逆 , 非火逆氣逆之謂 , 故當以 五苓散 , 辛甘淡藥 , 導水而泄熱也 。
五苓散方 , 豬苓 、 茯苓 、 白朮〔各十八銖〕 、 桂枝〔半兩〕 、 澤瀉〔一兩六銖〕 , 右五味為末 , 以白飲和服方寸匕 , 日三服 , 多飲煖水 , 汗出愈 。
表實裏虛四逆湯先救裏一條
病發熱頭痛 , 脈反沉 , 若不差 , 身體疼痛 , 當救其裏 , 宜四逆湯 。 發熱身疼痛 , 邪在表也 , 而脈反沉 , 則脈與病左矣 , 不差者 , 謂以汗藥發之而不差也 , 以其 裏氣虛寒 , 無以為發汗散邪之地 , 故與四逆湯 , 舍其表而救其裏 , 如下利身疼痛之例也 。
四逆湯方 , 生附子〔一枚〕 、 乾薑〔一兩半〕 、 炙甘草〔二兩〕 , 右三味㕮咀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二合 , 去滓 , 分溫再服 , 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。
陽微先汗陰微先下隨脈施治一條
太陽病未解 , 脈陰陽俱停 , 必先振慄汗出而解 , 但陽脈微者 , 先汗出而解 , 但陰脈微者 , 下 之而解 , 若欲下之 , 宜調胃承氣湯主之 。 脈陰陽俱停者 , 陰陽諸脈 , 兩相停勻 , 而無偏勝也 , 既無偏勝 , 則必有相持不下之勢 , 故必 至於戰而汗出 , 而後邪氣乃解 , 振栗者 , 陰陽相爭之候也 , 但陽脈微者 , 陽邪先衰 , 故當汗 出而解 , 但陰脈微者 , 陰邪先衰 , 故可下之而解 , 所謂攻其堅而不入者 , 攻其瑕而立破也 , 然本論云 , 尺中脈微者 , 不可下 , 此又云 , 但陰脈微者 , 下之而解 , 蓋彼為正虛而微 , 此為 邪退而微也 , 脈微則同 , 而辨之於邪與正之間 , 亦未易言之矣 , 調胃承氣 , 乃下藥之最輕者 , 以因勢利導 , 故不取大下而取緩行耳 , 夫傷寒先汗後下者 , 法之常也 , 或先汗或先下 , 隨脈 轉移者 , 法之變也 , 設不知此而汗下妄施 , 寧不為逆耶 。
調胃承氣湯方 。 大黃〔四兩去皮〕 、 炙甘草〔二兩〕 、 芒硝〔半觔〕 , 右三味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 , 去滓 , 內芒硝 , 更上火微煮令沸 , 少少溫服之 。
傷寒裏虛法先補裏二條
傷寒二三日 , 心中悸而煩者 , 小建中湯主之 。 傷寒裏虛則悸 , 邪擾則煩 , 二三日悸而煩者 , 正虛不足 , 而邪欲入內也 , 是不可攻其邪 , 但 與小建中湯 , 溫養中氣 , 中氣立則邪自解 , 即不解 , 而攻取之法 , 亦可因而施矣 , 仲景禦變 之法如此 , 誰謂傷寒非全書哉 。
小建中湯方 , 桂枝〔去皮〕 、 炙甘草 、 生薑〔各三兩〕 、 芍藥〔六兩〕 、 膠飴〔一升〕 、 大棗〔十二枚擘〕 , 右五味 , 以水七升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內膠飴 , 更上微火消解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, 傷寒脈 結代 , 心動悸 , 炙甘草湯主之 。 脈結代者 , 邪氣阻滯而營衛澀少也 , 心動悸者 , 神氣不振而都城震驚也 , 是雖有邪氣 , 而攻 取之法 , 無所施矣 , 故宜人參 、 薑 、 桂 , 以益衛氣 , 膠 、 麥 、 麻 、 地 、 甘 、 棗 , 以益營氣 , 營衛既充 , 脈復神完 , 而後從而取之 , 則無有不服者矣 , 此又擴建中之制 , 為陰陽並調之法 如此 , 今人治病 , 不問虛實 , 概與攻發 , 豈知真氣不立 , 病雖去 , 亦必不生 , 況病未必去耶 。
炙甘草湯方 , 一名複脈湯 。 甘草〔四兩炙〕 、 生薑〔三兩〕 、 桂枝〔三兩去皮〕 、 人參〔二兩〕 、 阿膠〔二兩〕 、 麥冬 〔半升去心〕 、 生地〔一觔〕 、 麻仁〔半升〕 、 大棗〔三十枚〕 , 右九味 , 以清酒七升 , 水八升 , 先煮八味 , 取三升 , 去滓 , 內膠 , 烊消盡 , 溫服一升 , 日三 服 。
結陰代陰脈法一條
脈按之來緩而時一止復來者 , 名曰結 , 又脈來動而中止 , 更來小數中有還者反動 , 名曰結 , 陰弛 , 脈來動而中止 , 不能自還 , 因而復動 , 名曰代 , 陰也 , 得此脈者必難治 。 脈來數時一止復來者 , 名曰促 , 脈來緩時一止復來者 , 名曰結 , 結者 , 邪氣結滯 , 而脈之行 不利也 , 又結與代 , 相似而實不同 , 結脈止而即還 , 不失至數 , 但少差遲耳 , 代脈止而不還 , 斷已復動 , 有此絕而彼來代之意 , 故名曰代 , 而俱謂之陰者 , 結代脈皆為陰 , 故謂之結陰代 陰也 , 凡病得此脈者 , 攻之則邪未必去而正轉傷 , 補之則正未得益而邪反滯 , 故曰難治 , 仲 景因上條脈結代 , 而詳言其狀如此 , 已上並太陽權變之法 , 權變者 , 謂有汗證而不得逕用汗 藥也 , 而其間或取小汗 , 或待其自解 , 或兼清熱 , 或兼消飲 , 或先救裏 , 或建中氣 , 或養營 衛 , 種種不同 , 世道日降 , 人心不古 , 凡所患病 , 類多兼證 , 學者於此等變法 , 尤當著意故 特類列於此 , 凡二十三條 。
太陽斡旋法第三
服桂枝湯後證治六條
太陽病 , 初服桂枝湯 , 反煩不解者 , 先刺風池 、 風府 。 卻與桂枝湯則愈 。 太陽病與桂枝湯 , 于法為當矣 , 乃初服之 , 反加煩熱而不解者 , 陽邪 痹 於陽而不去也 , 風池 、 風府 , 陽維之會 , 陽維者 , 諸陽之所維 , 刺之所以通陽 痹, 痹 通 , 然後與桂枝 , 取汗則愈 , 此仲景法中法也 。
服桂枝湯 , 大汗出 , 脈洪大者 , 與桂枝湯如前法 , 若形如瘧 , 日再發者 , 汗出必解 , 宜桂枝 二麻黃一湯 。 服桂枝湯 , 汗雖大出而邪不去 , 所謂如水淋漓 , 病必不除也 , 若脈洪大 , 則邪猶甚 , 故宜更 與桂枝 , 取汗如前法者 , 如啜熱稀粥 , 溫覆取汗之法也 , 若其人病形如瘧 , 而一日再發 , 則 正氣內勝 , 邪氣欲退之徵 , 設得汗出 , 其邪必從表解 , 然非重劑所可發者 , 桂枝二麻黃一湯 , 以肋正而兼散邪 , 而又約小其制 , 乃太陽發汗之輕劑也 。
桂枝二麻黃一湯方 ( 論見前 ) 桂枝〔去皮一兩十七銖〕 、 大棗〔五枚擘〕 、 炙甘草 、 芍藥 、 生薑〔各一兩六銖〕 、 麻黃〔十 六銖去節〕 、 杏仁〔十六箇去皮尖〕 , 右七味 , 以水五升 , 先煮麻黃一二沸 , 去上沫 , 內諸藥 , 煮取二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, 日再 服 。
服桂枝湯 , 大汗出後 , 大煩渴不解 , 脈洪大者 ,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。 服桂枝湯後 , 大汗出 , 脈洪大 , 與上條同 , 而大煩渴不解 , 則其邪去表而之裏 , 不在太陽之 經 , 而入陽明之府矣 , 陽明者 , 兩陽之交 , 而津液之府也 , 邪氣入之 , 足以增熱氣而耗津液 , 是以大煩渴不解 , 方用石膏 , 辛甘大寒 , 直清胃熱為君而以知母之鹹寒佐之 , 人參 、 甘草 、 粳米之甘 , 則以之救津液之虛 , 抑以制石膏之悍也 , 曰白虎者 , 蓋取金氣徹熱之義云耳 。 白虎加人參湯方 , 人參〔三兩〕 、 知母〔六兩〕 、 甘草〔二兩〕 、 粳米〔六合〕 、 石膏〔一觔碎〕 , 右五味以水一斗 , 煮米熟湯 , 或去滓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
服桂枝湯 , 或下之 , 仍頭項強痛 , 翕翕發熱 , 無汗 , 心下滿微痛 , 小便不利者 , 桂枝去桂 , 加茯苓白朮湯主之 。 頭項強痛 , 翕翕發熱無汗邪在表也 , 心下滿微痛 , 飲在裏也 , 此表間之邪 , 與心下之飲 , 相 得不解 , 是以發之而不從表出 , 奪之而不從下出也 , 夫表邪挾飲者 , 不可攻表 , 必治其飲而 後表可解 , 桂枝湯去桂 , 加茯苓 、 白朮 , 則不欲散邪于表而但逐飲于裏 , 飲去則不特滿痛除 , 而表邪無府 , 亦自解矣 。
桂枝湯去桂加茯苓白朮湯方 , 於桂枝湯內去桂枝 , 加茯苓 、 白朮各三兩 , 餘依前法煮服 , 小便利即愈 。 傷寒脈浮 , 自汗出 , 小便數 , 心煩 , 微惡寒 , 腳攣急 , 反與桂枝湯 , 欲攻其表 , 此誤也 , 得 之便厥 , 咽中乾 , 煩躁吐逆者 , 作甘草乾薑湯與之 , 以復其陽 , 若厥愈足溫者 , 更作芍藥甘 草湯與之 , 其腳即伸 , 若胃氣不和 , 讝語者 , 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汗 , 復加燒鍼者 , 四 逆湯主之 。 脈浮 , 自汗出 , 微惡寒者 , 雖傷於寒而表不實 , 乃桂枝湯證也 , 然小便數 , 心煩 , 腳攣急 , 則陰虛而裏熱矣 , 是當以甘辛攻表 , 而以甘寒顧裏 , 乃反與桂枝湯 , 治表而遺裏 , 宜其得之 而便厥也 , 咽中乾 , 煩躁吐逆 , 皆陰虛陽逆之象 , 設非以溫藥徒攻其表 , 何至此哉 , 夫既陰 虛于下 , 而又陽逆於上 , 則必先復陽氣而後復陰氣 , 故作甘草乾薑湯 , 甘草乾薑湯 , 甘辛復 陽之劑 , 陽復則厥愈而足溫矣 , 更作芍藥甘草湯 , 甘酸復陰之劑 , 陰生則兩腳自伸矣 , 陰陽 既復 , 而或胃氣有未和 , 因而讝語者 , 則少與調胃承氣湯 , 以和其胃 , 胃和則讝語止矣 , 蓋甘草 、 乾薑 , 固足以救虛陽之逆 , 而亦能傷胃氣之和 , 此鹹寒調胃之法 , 不得不斡旋于陰 陽既復之後也 , 若重發汗 , 復加燒鍼 , 是逆而再逆 , 其厥逆之象 , 必有加于前 , 而補救之法 , 必非甘草 、 乾薑所能勝任者矣 , 四逆湯 , 甘辛大熱 , 乃克復陽氣之大藥也 , 此條前後用藥 , 溫涼補瀉 , 絕不相謀 , 而適以相濟 , 非深造自得 , 卓有成見者 , 烏能及此 。
甘草乾薑湯方 , 甘草〔四兩炙〕 、 乾薑〔二兩〕 , 右㕮咀 , 以水三升 , 煮一升合 , 去滓 , 分溫再服 。
芍藥甘草湯方 , 芍藥〔四兩〕 、 甘草〔四兩炙〕 , 右二味 , 以水三升 , 煮一升五合 , 去滓 , 分溫再服 。 問曰 , 證象陽旦 , 按法治之而增劇 , 厥逆咽中乾 , 兩脛拘急而讝語 , 師言夜半手足當溫 , 兩腳當伸 , 後如師言 , 何以知之 , 答曰 , 寸口脈浮而大 , 浮則為風 , 大則為虛 , 風則生微熱 , 虛則兩脛攣 , 病證象桂枝 , 因加附子參其間 , 增桂令汗出 , 附子溫經 , 亡陽故也 , 厥逆咽中 乾 , 煩躁 , 陽明內結 , 讝語煩亂 , 更飲甘草乾薑湯 , 夜半陽氣還 , 兩足當熱 , 脛尚微拘急 , 重與芍藥甘草湯 , 爾乃脛伸 , 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讝語 , 故知病可愈 。 此即前條之意 , 而設為問答 , 以明所以增劇及所以病愈之故 , 然中間語意殊無倫次 , 此豈後 人之文耶 , 昔人讀考工記謂不類於周官 , 余於此條亦云 , 成氏云 , 陽旦 , 桂枝湯別名 。
發汗後脈證治法十五條
太陽病發汗 , 遂漏不止 , 其人惡風 , 小便難 , 四肢微急 , 難以屈伸者 , 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。 發汗傷陽 , 外風復襲 , 汗遂不止 , 活人所謂漏風是也 , 夫陽者 , 所以實腠理 , 行津液 , 運肢 體者也 , 今陽已 , 不能護其外 , 復不能行於裏 , 則汗出 , 小便難 , 而邪風之氣 , 方外淫而旁 溢 , 則惡風 , 四肢微急 , 難以屈伸 , 是宜桂枝湯解散風邪 , 兼和營衛 , 加附子補助陽氣 , 并 御虛風也 。
桂枝加附子湯方 。 于桂枝湯內 , 加附子一枚 , 破八片 , 炮去皮 , 餘依前法 。 發汗後 , 身疼痛 , 脈沉遲者 , 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 , 人參三兩 , 新加湯主之 。 發汗後 , 邪 痹 于外 , 而營虛于內 , 故身痛不除 , 而脈轉沉遲 , 經曰 , 其脈沉者 , 營氣微也 , 又曰 , 遲者 , 營氣不足 , 血少故也 , 故以桂枝加芍藥 、 生薑 、 人參 , 以益不足之血 , 而散未 盡之邪 , 東垣云 , 仲景於病人汗後身熱 , 亡血 , 脈沉遲者 , 下利身涼 , 脈微 , 血虛者 , 並加 人參 , 古人血脫者 , 必益氣也 , 然人參味甘氣溫 , 溫固養氣 , 甘亦實能生血 , 汗下之後 , 血 氣虛衰者 , 非此不為功矣 。 發汗過多 , 其人叉手自冒心 , 心下悸 , 欲得按者 , 桂枝甘草湯主之 。 心為陽藏而汗為心之液 , 發汗過多 , 心陽則傷 , 其人叉手自冒心者 , 裏虛欲為外護也 , 悸 , 心動也 , 欲得按者 , 心中築築不寧 , 欲得按而止之也 , 是宜補助心陽為主 , 桂枝 、 甘草 , 辛 甘相合 , 乃生陽化氣之良劑也 。
桂枝甘草湯方 。 桂枝〔四兩去皮〕 、 甘草〔二兩炙〕 , 右二味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 , 去滓 , 頓服 。 按發汗過多 , 有動腎中之陽者 , 以陽為汗之根 , 而腎為陽之宅 , 枝傷者其本必戕也 , 有動心 中之陽者 , 以汗為心之液 , 而心為陽之藏 , 液亡者 , 氣必從之也 , 救腎陽者 , 必以鹹溫 , 救 心陽者 , 必以甘辛 , 鹹性善下 , 而溫能返陽 , 故四逆為救腎之劑 , 甘辛相合 , 而陽氣乃生 , 故桂 、 甘為益心之法也 。
未持脈時 , 病人叉手自冒心 , 師因教試令欬 , 而不欬者 , 此必兩耳聾無聞也 , 所以然者 , 以 重發汗 , 虛故如此 。 病人叉手自冒心者 , 心陽內虛 , 欲得外護 , 如上條所云也 , 耳聾者 , 陽氣上虛 , 陰反得而實 之也 , 師因叉手冒心 , 而更試耳之聰否 , 以求陽之虛實 , 若耳聾無聞 , 其為過汗致虛 , 當與 溫養無疑 , 臨病之工 , 宜如是詳審耳 , 許叔微曰 , 傷寒耳聾 , 發汗過多者 , 正氣虛也 , 邪不 出者 , 邪氣閉也 , 虛之與閉 , 治法懸殊 , 學者更宜詳審 。
太陽病發汗 , 汗出不解 , 其人仍發熱 , 心下悸 , 頭眩 , 身瞤動 , 振振欲擗地者 , 真武湯主 之 。 發汗過多 , 不能解太陽之邪 , 而動少陰之氣 , 於是身仍發熱 , 而悸眩瞤動等證作矣 , 少陰 之氣 , 水氣也 , 心屬火而水乘之 , 故悸 , 頭為陽而陰加之 , 故眩 , 經脈綱維一身 , 以行血氣 , 故水入之 , 則振振瞤動也 , 擗 , 猶據也 , 眩動之極 , 心體不安 。 思欲據地以自固也 , 此與 陽虛外亡有別 , 陽虛者 , 但須四逆以復陽 , 此兼水飲 , 故必真武以鎮水 , 方用白朮 、 茯苓之 甘淡 , 以培土而行水 , 附子 、 生薑之辛 , 以復陽而散邪 , 芍藥之酸 , 則入陰斂液 , 使汛濫之 水 , 盡歸大壑而已耳 。 真武湯方 。 茯苓〔三兩〕 、 芍藥〔三兩〕 、 白朮〔二兩〕 、 生薑〔三兩〕 、 附子〔一枚炮去皮破八片〕 , 右五味 , 以水八升 , 煮取三升 , 法滓 , 溫服七合 , 日三服 。
發汗後 , 其人臍下悸者 , 欲作奔豚 ,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 。 發汗後 , 臍下悸者 , 心氣不足而腎氣乘之也 , 奔豚腎之積 , 發則從少腹上沖心胸 , 如豕之突 , 故名奔豚 , 又腎為水藏 , 豚為水蓄 , 腎氣上沖 , 故明奔豚 , 茯苓能泄水氣 , 故以為君 , 桂枝 能伐腎邪 , 故以為臣 , 然欲治其水 , 必防其土 , 故取甘草 、 大棗 , 補益土氣為使 , 甘瀾水者 , 揚之令輕 , 使水氣去不益腎邪也 。
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方 。 茯苓〔半觔〕 、 桂枝〔四兩〕 、 甘草〔三兩〕 、 大棗〔十五枚〕 , 右四味 , 以甘瀾水一斗 , 先煮茯苓減二升 , 內諸藥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 作甘瀾水法 , 取水二斗 , 置大盆內 , 以杓揚之 , 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相逐 , 取用之 。 病人脈數 , 數為熱 , 當消穀引食 , 而反吐者 , 此以發汗 , 令陽氣微 , 膈氣虛 , 脈乃數也 , 數 為客熱不能消穀 , 以胃中虛冷 , 故吐也 。 脈數為熱 , 乃不能消穀而反吐者 , 浮熱在上 , 而虛冷在下也 , 浮熱不能消穀 , 為虛冷之氣 , 逼而上浮 , 如客之寄 , 不久即散 , 故曰客熱 , 是雖脈數如熱 , 而實為胃中虛冷 , 不可更以熱 藥益其疾也 。
發汗後 , 腹脹滿者 , 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 。 發汗後 , 表邪雖解而腹脹滿者 , 汗多傷陽 , 氣窒不行也 , 是不可以徒補 , 補之則氣愈窒 , 亦 不可以逕攻 , 攻之則陽益傷 , 故以人參 、 甘草 、 生薑 , 助陽氣 , 厚朴 、 半夏 , 行滯氣 , 乃補 泄兼行之法也 。
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方 。 生薑〔半觔切〕 、 半夏〔半升洗〕 、 甘草〔二兩炙〕 、 人參〔一兩〕 、 厚朴〔半斛去皮炙〕 , 右五味 , 以水一斗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 傷寒發汗 , 解半日許 , 復煩 , 脈浮數者 , 可更發汗 , 宜杜枝湯主之 。 傷寒發汗 , 解半日許 , 復煩者 , 非舊邪去而新邪復乘也 , 餘邪未盡 , 復集為病 , 如餘寇未盡 , 復合為亂耳 , 脈浮數者 , 邪氣在表之徵 , 故可更發其汗 , 以盡其邪 , 但已汗復汗 , 故不宜麻 黃之峻劑 , 而宜桂枝之緩法 , 此仲景隨時變易之妙也 。
發汗 , 病不解 , 反惡寒者 , 虛故也 , 芍藥附子甘草湯主之 。 發汗不解 , 反加惡寒者 , 邪氣不從汗而出 , 正氣反因汗而虛也 , 是不可更逐邪氣 , 當先復其 正氣 , 是方芍藥之酸 , 可以益血 , 附子之辛 , 可以復氣 , 甘草甘平 , 不特安中補虛 , 且與酸 合而化陰 , 與辛合而生陽也 。
芍藥甘草附子湯方 , 芍藥〔三兩〕 、 甘草〔三兩炙〕 、 附子〔一枚炮破八片〕 , 右三味 , 以水五升 , 煮取一升五合 , 去滓 , 分溫服 。
發汗後惡寒者 , 虛故也 , 不惡寒但熱者 , 實也 , 當和胃氣 , 與調胃承氣湯 。 汗山而惡寒者 , 陽不足而為虛也 , 芍藥甘草附子湯治之是已 , 汗出而不惡寒但熱者 , 邪入裏 而成實也 , 然不可以峻攻 , 但與調胃承氣湯 , 和其胃氣而已 。
發汗後 , 不可更行桂枝湯 , 汗出而喘 , 無大熱者 , 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。 發汗後 , 汗出而喘 , 無大熱者 , 其邪不在肌腠 , 而入肺中 , 綠邪氣外閉之時 , 肺中已自蘊熱 , 發汗之後 , 其邪不從汗而出之表者 , 必從內而併於肺耳 , 故以麻黃 , 杏仁之辛而入肺者 , 利 肺氣 , 散邪氣 , 甘草之甘平 , 石膏之甘辛而寒者 , 益肺氣 , 除熱氣 , 而桂枝不可更行矣 , 蓋 肺中之邪 , 非麻黃 、 杏仁 、 不能發 , 而寒鬱之熱 , 非石膏不能除 , 甘草不特救肺氣之困 , 抑 以緩石膏之悍也 。
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方 。 麻黃〔四兩去節〕 、 杏仁〔五十枚去皮尖〕 、 炙甘草〔二兩〕 、 石膏〔半斛碎綿裹〕 , 右四味 , 以水七升 , 先煮麻黃減二升 , 去上沬 , 內諸藥 , 煮取二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。
發汗後 , 飲水多 , 必喘 , 以水灌之 , 亦喘 。 發汗之後 , 肺氣必虛 , 設飲水過多 , 水氣從胃 , 上射肺中必喘 , 或以水灌洗致汗 , 水寒之氣 , 從皮毛而內侵其所合亦喘 , 成氏謂喘為肺疾是也 。
發汗後 , 水藥不得入口為逆 , 若更發汗 , 必吐下不止 。 發汗後吐逆 , 至水藥不得入口者 , 必其人素有積飲 , 乘汗藥升浮之性而上行也 , 是當消飲下 氣 , 雖有表邪 , 不可更發其汗 , 設更發之 , 重傷陽氣 , 其飲之在中者 , 不特上逆而仍吐嘔 , 亦且下注而成泄利矣 。
太陽病 , 小便利者 , 以飲水多 , 必心下悸 , 小便少者 , 必苦裏急也 。 病在太陽之時 , 裏熱未甚 , 水液尚通 , 其外雖病 , 而其內猶晏如也 , 故不可多飲水 , 設飲水 多 , 必停於心下為悸 , 所以然者 , 裏無熱 , 不能消水 , 心屬火而畏水 , 水多凌心 , 故惕惕然 跳動不寧也 , 然使小便自利 , 則停水自行 , 雖悸猶當自愈 , 若小便不利而少 , 則水不下行 , 積于膀胱 , 必若裏急 , 裏急者 , 小便欲行而不能 , 則小腹奔迫急痛也 , 此以飲水所致 , 比於 汗下之過 , 而非太陽本病 , 故附於斡旋法下 , 以上十五條 , 並發汗後證 , 而或傷衛陽 , 或損 營血 , 或亡心陽 , 或動腎水 , 或傷胃陽 , 及傷脾氣 , 或邪仍不解 , 或解而轉屬陽明 , 及傳膀 胱 , 或動飲氣 , 或傷肺氣 , 或入肺中 , 其變種種不同 , 其治因之各異 , 學者諳練在心 , 亦可 以應變無窮矣 。
發汗吐下解後病脈證治三條
傷寒發汗 , 若吐若下 , 解後 , 心下痞鞕 , 噫氣不除者 , 旋覆代赭石湯主之 。 傷寒發汗 , 或吐或下 , 邪氣則解 , 而心下痞鞕 , 噫氣不除者 , 胃氣弱而未和 , 痰氣動而上 逆也 , 旋覆花鹹溫 , 行水下氣 , 代赭石味苦質重 , 能墜痰降氣 , 半夏 、 生薑辛溫 , 人參 、 大 棗 、 甘草 , 甘溫 , 合而用之 , 所以和胃氣而止虛逆也 。
旋覆代赭石湯方 。 旋覆花〔三兩〕 、 人參〔二兩〕 、 炙甘草〔三兩〕 、 生薑〔五兩切〕 、 半夏〔半升洗〕 、 代 赭石〔一兩〕 、 大棗〔十二枚擘〕 , 右七味 , 以水一斗 , 煮取六升 , 去滓 , 再煎取三升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 傷寒若吐若下後 , 心下逆滿 , 氣上衝胸 , 起則頭眩 , 脈沉緊 , 發汗則動經 , 身為振振搖者 ,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 。 此傷寒邪解而飲發之證 , 飲停於中則滿 , 逆於上則氣沖而頭眩 , 入於經則身振振而動搖 , 金 匱云 , 膈間支飲 , 其人喘滿 , 心下痞堅 , 其脈沉緊 , 又云 , 心下有痰飲 , 胸脅支滿 , 目眩 , 又云 , 其人振振身瞤劇 , 必有伏飲是也 , 發汗則動經者 , 無邪可發 , 而反動其經氣 , 故與 茯苓 、 白朮 , 以蠲飲氣 , 桂枝 、 甘草 , 以生陽氣 , 所謂病痰飲者 , 當以溫藥和之也 。
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方 。 茯苓〔四兩〕 、 桂枝〔三兩〕 、 白朮 、 炙甘草〔各二兩〕 , 右四味 , 以水六升 , 煮取三升 , 分溫三服 。 凡病若發汗 , 若吐 , 若下 , 若亡津液 , 陰陽自和者 , 必自愈 。 陰陽自和者 , 不偏於陰 , 不偏於陽 , 汗液自出 , 便溺自調之謂 , 汗吐下亡津液後 , 邪氣既微 , 正氣得守 , 故必自愈 。
太陽傳本證治七條
太陽病 , 發汗後 , 大汗出 , 胃中乾 , 煩躁不得眠 , 欲得飲水者 , 水水與飲之 , 令胃氣和則愈 , 若脈浮 , 小便不利 , 微熱消渴者 , 與五苓散主之 。 傷寒之邪 , 有離太陽之經而入陽明之府者 , 有離太陽之標 , 而入太陽之本者 , 發汗後 , 汗山 胃乾 , 煩躁飲水者 , 病去表而之裏 , 為陽明府熱證也 , 脈浮 , 小便不利 , 微熱消渴者 , 病去 標而之本 , 為膀胱府熱證也 , 在陽明者 , 熱能消水 , 與水即所以和胃 , 在膀胱者 , 水與熱結 , 利水即所以去熱 , 多服煖水汗出者 , 以其脈浮而身有微熱 , 故以此兼徹其表 , 昔人謂五苓散 為表裏兩解之劑 , 非以此耶 。
五苓散方 。 見權變法 。 按古法從經府言 , 則太陽為經而膀胱為府 , 從標本言 , 則太陽為標 , 膀胱為本 , 病去太陽而 之膀胱 , 所以謂之太陽傳本也 , 然膀胱本病 , 有水結 、 血結之不同 , 水結宜五苓散 , 導水泄 熱 , 血結宜桃核承氣及抵當湯丸 , 導血除熱 , 具如下文 。
發汗已 , 脈浮數煩渴者 , 五苓散主之 。 傷寒汗出而渴者 , 五苓散主之 , 不渴者 , 茯苓甘草湯主之 。 發汗已 , 脈浮數煩渴者 , 太陽經病傳府 , 寒邪變熱之候 , 故與五苓散 , 導水泄熱 , 王宇泰云 , 太陽 、 經也 , 膀胱 、 府也 , 膀胱者 , 溺之室也 , 故東垣以渴為膀胱經本病 , 然則治渴者 , 當 瀉膀胱之熱 , 瀉膀胱之熱者 , 利小便而已矣 , 然府病又有渴與不渴之異 , 由府陽有盛與不足 之故也 , 渴者 , 熱盛思水 , 水與熱得 , 故宜五苓散 , 導水泄熱 , 不渴者 , 熱雖入裏 , 不與水 結 , 則與茯苓甘草湯 , 行陽化氣 , 此膀胱熱盛熱微之辨也 。
茯苓甘草湯方 , 茯苓〔二兩〕 、 桂枝〔二兩去皮〕 、 生薑〔二兩切〕 、 甘草〔一兩炙〕 , 右四味 , 以水四升 , 煮取二升 , 去滓 , 分溫三服 。 太陽病不解 , 熱結膀胱 , 其人如狂 , 血自下 , 下者愈 , 其外不解者 , 尚未可攻 , 當先解外 , 外解已 , 但少腹急結者 , 乃可攻之 , 宜桃核承氣湯 。 太陽之邪 , 不從表出 , 而內傳於府 , 與血相摶 , 名曰蓄血 , 其人當如狂 , 所謂蓄血在下 , 其 人如狂是也 , 其證當下血 , 血下 , 則熱隨血出而愈 , 所謂血病見血自愈也 , 如其不愈而少腹 急結者 , 必以法攻而去之 , 然其外證不解者 , 則尚未可攻 , 攻之恐血去而邪復入裏也 , 是必 先解其外之邪 , 而後攻其裏之血 , 所謂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 , 先治其外 , 而後謂其內也 , 以 下三條 , 並太陽傳本 , 熱邪入血 , 血蓄下焦之證 , 與太陽傳本 , 熱與水結 , 煩渴小便不利之 證 , 正相對照 , 所謂熱邪傳本者 , 有水結 、 血結之不同也 。
桃核承氣湯方 。 桃核〔五十枚去皮尖〕 、 桂枝〔二兩去皮〕 、 芒硝〔二兩〕 、 甘草〔二兩炙〕 、 大黃〔四兩〕 , 右五味 , 以水七升 , 煮取二升五合 , 去滓 , 內芒硝 , 更上火 , 微沸下火 , 先食 , 溫服五合 , 日三服 , 當微利 。 愚按此即調胃承氣湯 , 加桃仁 、 桂枝 , 為破瘀逐血之劑 , 緣此證與血結 , 故以大黃之苦寒 , 蕩實除熱為君 , 芒硝之鹹寒 , 入血耎堅為臣 , 桂枝之辛溫 , 桃仁之辛潤 , 擅逐血散邪之長為 使 , 甘草之甘 , 緩諸藥之勢 , 俾去邪而不傷正為佐也 。
太陽病 , 六七日 , 表證仍在 , 脈微而沉 , 反不結胸 , 其人發狂者 , 以熱在下焦 , 少腹當鞕 滿 , 小便自利者 , 下血乃愈 , 所以然者 , 以太陽隨經 , 瘀熱在裏故也 , 抵當湯主之 。 此亦太陽熱結膀胱之證 , 六七日 , 表證仍在 , 而脈微沉者 , 病未離太陽之經 , 而已入太陽之 府也 , 反不結胸 , 其人發狂者 , 熱不在上而在下也 , 少腹鞕滿 , 小便自利者 , 不結於氣而 結於血也 , 下血則熱隨血去 , 故愈 , 所以然者 , 太陽 、 經也 , 膀胱 、 府也 , 太陽之邪 , 隨經 入裏 , 與血俱結於膀胱 , 所謂經邪入府 , 亦謂之傳本是也 , 抵當湯中 , 水蛭虻蟲 , 食血去瘀 之力 , 倍於芒硝 , 而又無桂枝之甘辛 , 甘草之甘緩 , 視桃仁承氣湯為較峻矣 , 蓋血自下者 , 其血易動 , 故宜緩劑 , 以去未盡之邪 , 瘀熱在裏者 , 其血難動 , 故須峻藥以破固結之勢也 。
抵當湯方 , 水蛭〔二十箇熬〕 、 虻蟲〔三十箇教去翅〕 、 大黃〔四兩酒浸〕 、 桃仁〔三十箇去皮尖〕 , 右四味為末 , 以水五升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, 不下 , 再服 。 太陽病 , 身黃 , 脈沉結 , 少腹鞕 , 小便不利者 , 為無血也 , 小便自利 , 其人如狂者 , 血證諦 也 , 抵當湯主之 。 身黃 , 脈沉結 , 少腹鞕 , 水病 、 血病皆得有之 , 但審其小便不利者 , 知水與熱蓄 , 為無血 而有水 , 五苓散證也 , 若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 , 乃熱與血結 , 為無水而有血 , 抵當湯證也 , 設更與行水 , 則非其治矣 , 仲景以太陽熱入膀胱 , 有水結 、 血結之分 , 故反覆明辨如此 。
傷寒有熱 , 少腹滿 , 應小便不利 , 今反利者 , 為有血也 , 當下之 , 不可餘藥 , 宜抵當丸 。 有熱 , 身有熱也 , 身有熱而少腹滿 , 亦太陽熱邪傳本之證 , 膀胱者 , 水溺所由出 , 其變為小 便不利 , 今反利者 , 乃血瘀而非水結 , 如上條抵當湯下之之例也 , 云不可餘藥者 , 謂非抵當 丸 , 不能以治之耳 。
抵當丸方 , 水蛭〔二十箇〕 、 虻蟲〔二十五箇〕 、 大黃〔三兩〕 、 桃仁〔二十箇去皮尖〕 , 右四味 , 杵分為四丸 , 以水一升 , 煮一丸 , 取七合 , 服之 , 晬時當下血 , 若不下者 , 更服 。 愚按此條證治 , 與前條大同 , 而變湯為丸 , 未詳何謂 , 嘗考其制抵當丸中 , 水蛭虻蟲 , 減湯 方三分之一 , 而所服之數 , 又居湯方十分之六 , 是緩急之分 , 不特在湯丸之故矣 , 此其人必 有不可不攻 , 而又有不可峻攻之勢 , 如身不發黃 , 或脈不沉結之類 , 仲景特未明言耳 , 有志 之士 , 當不徒求之語言文字中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