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少陰篇

論列少陰條例大意
少陰為太陽之裏 , 居厥太二陰之間 , 故有邪在太陽 , 而已內及少陰者 , 有寒中少陰 , 而仍 外連太陽者 , 有邪在少陰 , 而或兼厥陰 , 或兼太陰者 , 大抵連太陰者 , 多發熱 , 連厥陰者 , 多厥利也 , 是傳經宜中之外 , 又有不同如此 , 且也直中之寒 , 久亦化熱 , 傳經之熱 , 極必生 陰 , 茲篇先列脈證于前 , 次清法 , 次溫法 , 又次為生死法 , 欲學者明辨宜清宜溫之實 , 不必 但泥傳經直中之名也 , 又其次為少陰病禁 , 以少陰為汗下之例 , 亦不得不著汗下之禁云 , 凡 四十五條為一卷 。
少陰諸法
少陰脈證四條
少陰之為病 , 脈微細 , 但欲寐也 。 經脈陽淺而陰深 , 陽大而陰小 , 邪傳少陰 , 則脈之浮者轉為微 , 大者轉為細也 , 又多陽者多 寤 , 多陰者多寐 , 邪傳少陰則目不瞑者 , 轉而為但欲寐也 , 夫少陰者 , 三陰之樞也 , 陽於是 乎入 , 而陰於是乎出 , 故雖太陰厥陰 , 同為陰藏 , 而其為病 , 實惟少陰為然 , 而少陰之為病 , 亦非獨脈微細 , 但欲寐二端 , 仲景特舉此者 , 以為從陽入陰久際 , 其脈證變見有如此 。
少陰病 , 欲吐不吐 , 心煩 , 但欲寐 , 五六日 , 自利而渴者 , 屬少陰也 , 虛故引水自救 , 若小 便色白者 , 少陰病形悉具 , 小便白者 , 以下焦虛有寒 , 不能制水 , 故令色白也 。 此少陰自受寒邪之證 , 從陽經來也 , 寒初到經 , 欲受不可 , 欲卻能 , 故欲吐不吐 , 心煩 , 但 欲寐 , 而實不能寐也 , 至五六日 , 自利而渴 , 則其邪已入少陰之藏矣 , 然少陰 , 陰藏也 , 寒 , 陰邪也 , 以陰受陰 , 法當不渴 , 而渴者 , 此非有熱 , 以藏虛故引水自救耳 , 更審其小便 , 若 色白者 , 則少陰寒病 , 全體大露無疑 , 何以言之 , 熱傳少陰 , 自利而渴者 , 邪熱足以消水 , 其小便色必赤 , 寒中少陰 , 自利而渴者 , 雖能飲而不能制 , 其小便色必白也 , 仲景辨證之精 如此 。
病人脈陰陽俱緊 , 反汗出者 , 亡陽也 , 此屬少陰 , 法當咽痛而復吐利 。 陰陽俱緊 , 太陽傷寒之脈也 , 法當無汗 , 而反汗出者 , 表虛亡陽 , 其病不屬太陽而屬少陰矣 , 少陰之脈 , 上膈循喉嚨 , 少陰之藏 , 為胃之關 , 為二陰之司 , 寒邪直入 , 經藏俱受 , 故當咽 痛 , 而復吐利也 , 此為寒傷太陽 , 陽虛不任 , 因遂轉入少陰之證 , 蓋太陽者 , 少陰之表 , 猶 唇齒也 , 唇亡則齒寒 , 陽亡則陰及 , 故曰少陰之邪 , 從太陽飛渡者多也 。
少陰病 , 八九日 , 一身手足盡熱者 , 以熱在膀胱 , 必便血也 。 此熱傳少陰 , 而復還入膀胱之證 , 膀胱者 , 太陽也 , 太陽為三陽之表 , 而多血少氣 , 熱在膀 胱 , 則一身手足盡熱 , 而熱氣有餘 , 血為熱迫 , 散而下行 , 則必便血也 。
少陰清法七條
少陰病 , 得之二三日以上 , 心中煩 , 不得臥 , 黃連阿膠湯主之 。 少陰之熱 , 有從陽經傳入者 , 亦有自受寒邪 , 久而變熱者 , 曰二三日以上 , 謂自二二日至五 六日 , 或八九日 , 寒極而變熱也 , 至心中煩不得臥 , 則熱氣內動 , 盡入血中 , 而諸陰蒙其害 矣 , 蓋陽經之寒變 , 則熱歸於氣 , 或入於血 , 陰經之寒變 , 則熱入於血 , 而不歸於氣 , 此余 歷試之驗也 , 故用黃連 、 黃芩之苦 , 合阿膠 、 芍藥 、 雞子黃之甘 , 併入血中 , 以生陰氣 , 而 除邪熱 , 成氏所謂陽有餘 , 以苦除之 , 陰不足 , 以甘補之是也 。 黃連阿膠湯方 , 黃連〔四兩〕 、 黃芩〔一兩〕 、 芍藥〔二兩〕 、 阿膠〔三兩〕 、 雞子黃〔二枚〕 , 右五味 , 以水五升 , 先煮三物 , 取二升 , 去滓 , 內阿膠 , 烊盡小冷 , 內雞子黃 , 攪令相得 , 溫服七合 , 日三服 。
少陰病 , 四逆 , 其人或咳 , 或悸 , 或小便不利 , 或腹中痛 , 或泄利下重者 , 四逆散主之 。 四逆 , 四肢逆冷也 , 此非熱厥 , 亦太陽初受寒邪 , 未鬱為熱 , 而便入少陰之證 , 少陰為三陰 之樞 , 猶少陽為三陽之樞也 , 其進而入則在陰 , 退而出則就陽 , 邪氣居之 , 有可進可退 , 時 上時下之勢 , 故其為病 , 有或咳 , 或悸 , 或小便不利 , 或腹中痛 , 或泄利下重之證 , 夫邪在 外者 , 可引而散之 , 在內者 , 可下而去之 , 其在外內之間者 , 則和解而分消之 , 分消者 , 半 從外半從內之謂也 , 故用柴胡之辛 , 揚之使從外出 , 枳實之苦 , 抑之使其內消 , 而其所以能 內能外者 , 則樞機之用為多 , 故必以芍藥之酸益其陰 , 甘草之甘養其陽 , 曰四逆者 , 因其所 治之病而命之名耳 , 而其制方大意 , 亦與小柴胡相似 , 四逆之柴胡枳實 , 猶小柴胡之柴胡 、 黃芩也 , 四逆之芍藥 、 甘草 , 猶小柴胡之人參 、 甘草也 , 且枳實兼擅滌飲之長 , 甘 、 芍亦備 營衛兩和之任 , 特以為病有陰陽之異 , 故用藥亦分氣血之殊 , 而其輔正逐邪 , 和解表裏 , 則 兩方如一方也 , 舊謂此為治熱深發厥之藥 , 非是 , 夫果熱深發厥 , 則屬厥應下之之例矣 , 豈 此藥所能治哉 。
四逆散方 , 柴胡 、 枳實〔破水漬炙乾〕 、 芍藥 、 甘草〔炙〕 , 右四味 , 各十分 , 搗篩 , 白飲和服方寸匕 , 日三服 。
欬者 , 加五味子 、 乾薑各五分 , 并主下利 。 成氏曰 , 肺寒氣逆則欬 , 五味子之酸收逆氣 , 乾薑之辛散肺寒 , 并主下利者 , 肺與大腸為表 裏 , 上欬下利 , 治則頗同 。
悸者 , 加桂枝五分 。 悸者寒多 , 心脈不通則心下鼓也 , 桂枝辛溫 , 入心通陽氣 。 小便不利者 , 加茯苓五分 。 小便不利 , 水聚於下也 , 茯苓甘淡 , 利竅滲水 。 腹中痛者 , 加附子一枚 , 炮令拆 。 腹中痛 , 寒勝於裏也 , 附子辛溫 , 散寒止痛 。 泄利下重者 , 先以水五升 , 煮薤白三升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以散三方寸匕內湯中 , 煮取一升 半 , 分溫再服 。 泄利下重 , 寒滯於下也 , 薤白辛溫 , 散寒通陽氣 。 少陰病 , 下利 , 六七日 , 欬而嘔渴 , 心煩不得眠者 , 豬苓湯主之 。 少陰中寒 , 下利至六七日 , 寒變為熱 , 而氣復上行 , 為欬 , 為嘔 , 為渴 , 為心煩不得眠 , 所 謂下行極而上也 , 夫邪氣自下而上者 , 仍須從下引而出之 , 豬苓 、 茯苓 、 澤瀉 、 滑石 , 並甘 淡下行之藥 , 足勝導水泄熱之用 , 然以陰病而屬邪熱 , 設非得阿膠之鹹寒入陰 , 何以馭諸陽 藥而泄陰中之熱 , 導浮上之氣哉 。
少陰病 , 下利咽痛 , 胸滿心煩者 , 豬膚湯主之 。 少陰之脈 , 從腎上貫肝膈 , 入肺中循喉嚨 , 其支別者 , 從肺出絡心 , 注胸中 , 陽邪傳入少陰 , 下為泄利 , 上為咽痛 , 胸滿心煩 , 熱氣充斥脈中 , 不特泄傷本藏之氣 , 亦且消爍心肺之陰矣 , 豬水畜而膚甘寒 , 其氣味先入少陰 , 益陰除客熱 , 止咽痛 , 故以為君 , 加白蜜之甘以緩急 , 潤以除燥而煩滿愈 , 白粉之甘能補中 , 溫能養藏而泄利止矣 。
豬膚湯方 。 豬膚一觔 , 以水一斗 , 煮取五升 , 去滓 , 加白蜜一升 , 白粉五合 , 熬香 , 和相得 , 溫分六服 。 少陰病 , 咽中傷 , 生瘡 , 不能語言 , 聲不出者 , 苦酒湯主之 。 少陰熱氣 , 隨經上沖 , 咽傷生瘡 , 不能語言 , 音聲不出 , 東垣所謂少陰邪入於裏 , 上接於心 , 與火俱化而剋金也 , 故與半夏之辛以散結熱 , 止咽痛 , 雞子白甘寒入肺 , 清熱氣 , 通聲音 , 苦酒苦酸 , 消瘡腫散邪毒也 。
苦酒湯方 。 半夏十四枚 , 洗破 , 如棗核大 。 雞子一枚 , 去黃 , 內上苦酒 , 著雞子殼中 , 內半夏著苦酒中 , 雞子殼置刀環中 , 安火上 , 令 三沸 , 去滓 , 少少含嚥之 , 不瘥 , 更作三劑服之 。
少陰病 , 二三日 , 咽痛者 , 可與甘草湯 , 不差者 , 與桔梗湯 。 此亦熱傳少陰 , 而上為咽痛之法 , 甘草湯 , 甘以緩急 , 寒以除熱也 , 其甚而不瘥者 , 則必以 辛發之 , 而以甘緩之 , 甘草 、 桔梗 , 甘辛合用 , 而甘勝於辛 , 治陰虛客熱 , 其法輕重 , 當如 是耳 。
甘草湯方 。 甘草二兩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半 , 去滓 , 溫服七合 , 日二服 。 桔梗湯方 , 桔梗〔一兩〕 、 甘草〔二兩〕 , 右二味 , 以水二升 , 煮取一升 , 去滓 , 分溫再服 。 少陰病 , 咽中痛 , 半夏散及湯主之 。 少陰咽痛 , 甘不能緩者 , 必以辛散之 , 寒不能除者 , 必以溫發之 , 蓋少陰客邪 , 鬱聚咽嗌之 間 , 既不得出 , 復不得入 , 設以寒治 , 則聚益甚 , 投以辛溫 , 則鬱反通 , 內經微者逆之 , 甚 者從之之意也 , 半夏散及湯 , 甘辛合用 , 而辛勝於甘 , 其氣又溫 , 不特能解客寒之氣 , 亦能 劫散咽喉怫鬱之熱也 。 半夏散及湯方 , 半夏〔洗〕 、 桂枝〔去皮〕 、 甘草〔炙各等分〕 , 以上三味 , 各別搗篩巳 , 合治之 , 白飲和服方寸匕 , 日三服 , 若不能散服者 , 以水一升 , 煎 七沸 , 內散兩方寸匕 , 更煎三沸 , 下火令小冷 , 少少嚥之 。
少陰下法三條
少陰病 , 得之二三日 , 口燥咽乾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此少陰熱併陽明之證 , 二三日 , 為病未久 , 而便口燥咽乾 , 熱氣盛而陰氣少矣 , 蓋陽明土 , 少陰水 , 熱併陽明 , 則土實而水虛 , 不特熱氣傷陰 , 即土氣亦傷水也 , 故宜急下 , 以瀉土而 全水 , 不然 , 熱盛傷陰 , 土實亦傷陰 , 其乾槁可立而待 , 然非心下痛 , 腹脹不大便 , 如下二 條所云 , 亦未可以大承氣輕試也 。
少陰病 , 自利清水 , 色純青 , 心下必痛 , 口乾燥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此亦少陰熱併陽明 , 而氣復下注之證 , 然雖下注而邪實不去 , 但水液從旁下轉 , 為自利清水 而已 , 故心下痛而口乾燥也 , 色純青者 , 土受水邪 , 玄黃合色 , 而色轉純青也 , 以大承氣急 下 , 則胃實去而腎病亦已亦 。
少陰病 , 六七日 , 腹脹不大便者 , 急下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腹脹不大便 , 土實之徵也 , 土實則水乾 , 故非急下不可 , 夫陽明居中土也 , 萬物所歸 , 故無 論三陽三陰 , 其邪皆得還入于胃 , 而成可下之證 , 然太陰傳陽明 , 臟邪還府 , 為欲愈也 , 厥 陰傳陽明者 , 木邪歸土 , 不能復木也 , 惟少陰則腎邪入胃 , 而胃實復將消腎 , 故雖並用下法 , 而少陰之法 , 視太陰厥陰為加峻矣 。
少陰溫法十五條
少陰病 , 始得之 , 反發熱 , 脈沉者 , 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。 此寒中少陰之經 , 而復外連太陽之證 , 以少陰與太陽為表裏 , 其氣相通故也 , 少陰始得本無 熱 , 而外連太陽則反發熱 , 陽病脈當浮而仍繫 , 少陰則脈不浮而沉 , 故與附子 、 細辛 , 耑溫 少陰之經 , 麻黃兼發太陽之表 , 乃少陰經溫經散寒 , 表裏兼治之法也 。
麻黃附子細辛湯方 。 麻黃〔二兩去節〕 、 附子〔一枚炮去皮破八片〕 、 細辛〔二兩〕 , 右二味 , 以水一斗 , 先煮麻黃二升 , 去上沫 , 內諸藥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 按陽證有在經不在府者 , 陰病亦有在經不在藏者 , 太陽篇云 , 脈浮者 , 桂枝湯 , 少陰篇 , 始 得之 , 反發熱 , 脈沉者 , 麻黃附子細辛湯 , 及得之二三日 , 麻黃附子甘草湯 , 厥陰篇 , 厥陰 中風 , 脈微浮為欲愈 , 此皆陰病之在經 , 而未入於藏者 。
少陰病 , 得之二三日 , 麻黃附子甘草湯 , 微發汗 , 以二三日無裏證 , 故微發汗也 。 少陰中寒二三日 , 為脈沉惡寒無熱之時 , 故可與麻黃附子甘草湯 , 以取微汗而散寒邪 , 無裏 證者 , 無吐利心煩不得臥等證也 , 以二三日 , 病未入藏 , 而寒亦未變熱 , 故得用溫經散邪之 法 , 如麻黃 、 附子 、 細辛之例 , 然去細辛之辛 , 而加甘草之甘 , 于法為較和矣 , 所以然者 , 寒邪不可不發 , 而陰病又不可過發耳 。
麻黃附子甘草湯方 , 麻黃〔二兩去節〕 、 附子〔一枚炮去皮〕 、 甘草〔二兩炙〕 , 右三味 , 以水七升 , 先煮 , 麻黃一二沸 , 去上沫 , 內諸藥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, 日 三服 。
少陰病 , 得之一二日 , 口中和 , 其背惡寒者 , 當灸之 , 附子湯主之 。 口中和 , 不燥不渴 , 為裏無熱也 , 背惡寒者 , 背為陽 , 而陰乘之 , 不能通于外也 , 陽不通 , 故當灸之以通陽 , 痹 陽不足 , 故主附子湯以補陽虛 , 非如麻黃 、 附子 、 細辛之屬 , 徒以溫散 為事矣 , 此陽虛受寒 , 而虛甚於寒者之治法也 。 按元和紀用經云 , 少陰中寒而背惡寒者 , 口 中則和 , 陽明受熱而背惡寒者 , 則口燥而心煩 , 一為陰寒下乘 , 陽氣受傷 , 一為陽熱入裏 , 津液不足 , 是以背惡寒雖同 , 而口中和與燥則異 , 此辨證之要也 。
附子湯方 , 附子〔二枚炮去皮破八片〕 、 茯苓 、 芍藥〔各三兩〕 、 人參〔二兩〕 、 白朮〔四兩〕 , 右五味 , 以水八升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溫服一升 , 日三服 。 氣虛者 , 補之必以甘 , 氣寒者 , 溫之必以辛 , 甘辛合用 , 足以助正氣而散陰邪 , 人參 、 白朮 、 茯苓 、 附子是也 , 而病屬陰經 , 故又須芍藥以和陰氣 , 且引附子入陰散寒 , 所謂鄉導之兵也 。
少陰病 , 身體痛 , 手足寒 , 骨節痛 , 脈沉者 , 附子湯主之 。 身體痛 , 骨節痛 , 寒在陰也 , 手足寒 , 脈沉 , 病屬陰也 , 若脈浮而手足熱 , 則為太陽傷寒 , 可與汗解者矣 , 此為少陰血氣不足 , 而寒邪侵之之證 , 故亦宜附子湯 , 復陽散陰 , 益精氣也 。
少陰病 , 二三日不已 , 至四五日 , 腹痛 , 小便不利 , 四肢沉重疼痛 , 自下利者 , 此為有水氣 , 其人或欬 , 或小便利 , 或嘔者 , 真武湯主之 。 少陰中寒 , 二三日不已 , 至四五日 , 邪氣遞深而藏受其病矣 , 藏寒故腹痛 , 寒勝而陽不行 , 故小便不利 , 于是水寒相摶 , 浸淫內外 , 四肢沉重疼痛 , 為自下利 , 皆水你乘寒氣而動之故 也 , 其人或欬 , 或小便利 , 或下利 , 或嘔者 , 水寒之氣 , 或聚或散或止 , 三服 。
後加減法 。 若欬者 , 加五味子半升 , 細辛 、 乾薑各一兩 。 欬者 , 水寒射肺 , 氣逆而不下也 , 成氏曰 , 五味子之酸 , 以收逆氣 , 細辛 、 乾薑之辛 , 以散 水寒 。
若小便利者 , 去茯苓 。 小便利者 , 水已下趨 , 不必更利其水 , 故去茯苓 。
若下利者 , 去芍藥 , 加乾薑二兩 。 下利者 , 寒盛於內也 , 故去芍藥加乾薑 , 避寒而就溫也 。
若嘔者 , 去附子加生薑 , 足前成半觔 。 嘔者 , 氣逆于上也 , 故去附子 , 加生薑二物 , 辛熱則同 , 而生薑善降逆 , 附子能行而不能下 , 則不同也 。
少陰病 , 下利清穀 , 裏寒外熱 , 手足厥逆 , 脈微欲絕 , 身反不惡寒 , 其人面赤色 , 或腹痛 , 或乾嘔 , 或咽痛 , 或利止脈不出者 , 通脈四逆湯主之 。 此寒中少陰 , 陰盛格陽之證 , 下利清穀 , 手足厥逆 , 脈微欲絕者 , 陰盛於內也 , 身熱不惡寒 , 面赤色 , 格陽於外也 , 為真陽之氣 , 被陰寒所迫 , 不安其處 , 而遊散於外 , 故顯諸熱象 , 而 實非熱也 , 通脈四逆 , 即四逆加乾薑一倍 , 為陰內陽外 , 脈絕不通 , 故增辛熱以逐寒邪 , 寒 去則陽復反 , 而脈復出耳 , 故曰其脈即出者愈 。
通脈四逆湯方 。 甘草〔二兩炙〕 、 附子〔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〕 、 乾薑〔三兩 , 強人可四兩〕 , 右三味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二合 , 去滓 , 分溫再服 , 其脈即出者愈 。
面色赤者 , 加蔥九莖 。 面色赤 , 陽格於上也 , 蔥中空 , 味辛 , 能通陽氣 。
腹中痛者 , 去蔥 , 加芍藥二兩 。 腹中痛 , 陰滯於裏也 , 芍藥味酸 , 能利陰氣 , 止腹痛 , 故加之 , 蔥通陽而不利陰 , 故去之 。
嘔者 , 加生薑二兩 。 嘔者 , 陰氣上逆也 , 生薑之辛 , 可散陰而降逆 。
咽痛者 , 去芍藥 , 加桔梗一兩 。 咽痛者 , 陽氣上結也 , 桔梗之辛 , 可開陽結 , 去芍藥者 , 惡其收也 。
利止脈不出 , 去桔梗 , 加人參二兩 。 利止脈不出 , 亡血也 , 故不利 , 桔梗之散而利 , 人參之甘而能補也 。
少陰病 , 飲食入口則吐 , 心中溫溫欲吐 , 復不能吐 , 始得之 , 手足寒 , 脈弦遲者 , 此胸中實 , 不可下也 , 當吐之 , 若膈上有寒飲 , 乾嘔者 , 不可吐也 , 急溫之 , 宜四逆湯 。 腎者 , 胃之關也 , 關門受邪 , 上逆於胃 , 則飲食入口即吐 , 或心中溫溫欲吐 , 而復不能吐也 , 夫下氣上逆而為吐者 , 原有可下之例 , 如本論之噦而腹滿 , 視其前後 , 知何部不利者而利之 , 金匱之食已即吐者 , 大黃甘草湯主之是也 , 若始得之 , 手足寒 , 脈弦遲者 , 胸中邪實而陽氣 不布也 , 則其病不在下而在上 , 其治法不可下而可吐 , 所謂因其高者而越之也 , 若膈上有寒 飲而致乾嘔者 , 則復不可吐而可溫 , 所謂病痰飲者 , 當以溫藥和之也 , 故實可下 , 而胸中實 則不可下 , 飲可吐 , 而寒飲則不可吐 , 仲景立法 , 明辨詳審如此 。
少陰病 , 脈沉者 , 急溫之 , 宜四逆湯 。 此不詳何證 , 而但憑脈以論治 , 曰少陰病脈沉者 , 急溫之 , 宜四逆湯 , 然苟無厥逆惡寒下利 不渴等證 , 未可急與溫法 , 愚謂學者 , 當從全書會通 , 不可拘于一文一字之間者 , 此又其一 也 。
少陰病 , 下利 , 脈微濇 , 嘔而汗出 , 必數更衣 , 反少者 , 當溫其上 , 灸之 。 少陰病 , 下利脈微濇 , 陰傷於下也 , 嘔而汗出 , 陽虛於上也 , 陰陽並傷 , 法必上下並溫矣 , 若更衣雖數 , 而所下無多 , 尤為陰亡之驗 , 是但當溫其上而不可溫其下 , 即溫上之法 , 亦不 可以藥傷其陰 , 而但宜灸以引其陽也 , 灸法未詳 。
少陰病吐利 , 手足厥冷 , 煩躁欲死者 , 吳茱萸湯主之 。 此寒中少陰 , 而復上攻陽明之證 , 吐利厥冷 , 煩躁欲死者 , 陰邪盛極而陽氣不勝也 , 故以吳 茱萸溫裏散寒為主 , 而既吐且利 , 中氣必傷 , 故以人參 、 大棗 , 益虛安中為輔也 , 然後條云 , 少陰病 , 吐利煩躁 , 四逆者死 , 此復以吳茱萸湯主之者 , 彼為陰極而陽欲絕 , 此為陰盛而陽 來爭也 , 病證則同 , 而辨之於爭與絕之間 , 蓋亦微矣 , 或云先厥冷而後煩躁者 , 陽欲復而來 爭也 , 先煩躁而四逆者 , 陽不勝而欲絕也 , 亦通 , 郭白雲云 , 四逆而煩躁者 , 不問其餘證 , 先宜服吳茱萸湯 , 四逆而不煩躁者 , 先宜服四逆湯 , 四逆下利 , 脈不出者 , 先宜服通脈四逆 湯 , 此三者 , 治少陰之大法也 。
少陰病下利 , 白通湯主之 。 少陰病下利 , 脈微者 , 與白通湯 , 利不止 , 厥逆無脈 , 乾嘔煩者 , 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 , 服湯脈暴出者 , 死 , 微續者 , 生 。 少陰病 , 下利脈微者 , 寒邪直中 , 陽氣暴虛 , 既不能固其內 , 復不能通於脈 , 故宜薑附之辛 而溫者 , 破陰固裏 , 蔥白之辛而通者 , 入脈引陽也 , 若服湯已 , 下利不止 , 而反厥逆無脈 , 乾嘔煩者 , 非藥之不中病也 , 陰寒太甚 , 上為格拒 , 王太僕所謂甚大寒熱 , 必能與違性者爭 雄 , 異氣者相格也 , 故即於白通湯中 , 加人尿之鹹寒 , 豬膽汁之苦寒 , 反其佐 , 以同其氣 , 使不相格而適相成 , 內經所謂寒熱溫涼 , 反從其病是也 , 脈暴出者 , 無根之陽 , 發露不遺 , 故死 , 脈微續者 , 被抑之陽 , 來復有漸 , 故生 。
白通湯方 , 蔥白〔四莖〕 、 乾薑〔一兩〕 、 生附子〔一枚去皮破〕 , 右三味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 , 去滓 , 分溫再服 。
白通加豬膽汁湯方 , 蔥白〔四莖〕 、 乾薑〔一兩〕 、 豬膽汁〔一合〕 、 人尿〔五合〕 、 附子 〔一枚去皮破八片〕 , 以上三味 , 以水三升 , 煮取一升 , 去滓 , 內人尿豬膽汁 , 和令相得 , 分溫再服 , 若無膽亦可 用 。
少陰病 , 下利膿血者 , 桃花湯主之 。 少陰病 , 二三日至四五日 , 腹痛 , 小便不利 。 下利不止 , 便膿血者 , 桃花湯主之 。 少陰病 , 下利便膿血者 , 可刺 。 少陰病 , 下利便膿血者 , 藏病在陰 , 而寒復傷血也 , 血傷故腹痛 , 陰病故小便不利 , 與陽經 挾熱下利不同 , 故以赤石脂理血固脫 , 乾薑溫裏散寒 , 粳米安中益氣 , 用刺法者 , 以邪陷血 中 , 刺之以行血散邪耳 , 刺法未詳 。
桃花湯方 , 赤石脂〔一觔一半全用一半篩末〕 、 乾薑〔一兩〕 、 粳米〔一升〕 , 右三味 , 以水七升 , 煎米令熟 , 去滓 , 溫服七合 , 內赤石脂末方寸七 , 日三服 , 若一服愈 , 餘勿服 。
少陰生死法十二條
少陰中風 , 脈陽微陰浮者 , 為欲愈 。 少陰中風者 , 少陰之經 , 自中風邪 , 不從陽經傳入者也 , 脈陽微者 , 邪氣微 , 陰浮者 , 邪氣 淺 , 而裏氣和 , 故為欲愈 , 亦陰病得陽脈則生也 。
少陰病 , 欲解 , 從子至寅上 。 少陰 , 水藏也 , 少陰之病 , 陰邪也 , 水王于子 , 而陽長于寅 , 少陰病欲解 , 從子至寅上者 , 陰氣待子則王 , 而陰邪得陽則解也 。
少陰病脈緊 , 至七八日 , 自下利 , 脈暴微 , 手足反溫 , 脈緊反去者 , 為欲解也 , 雖煩下利 , 必自止 。 寒傷少陰之經 , 手足厥冷而脈緊 , 至七八日 , 邪氣自經入藏 , 自下利而脈微 , 其病為較深矣 , 乃手足反溫 , 脈緊反去者 , 陽氣內充 , 而陰邪不能自容也 , 故為欲解 , 雖煩下利 , 必自止者 , 邪氣轉從下出 , 與太陰之穢腐當去而下利者同意 , 設邪氣盡 , 則煩與利 , 亦必自止耳 。
少陰病 , 下利 , 若利自止 , 惡寒而踡臥 , 手足溫者 , 可治 , 少陰病 , 惡寒而踡 , 時自煩欲去 衣被者 , 可治 。 少陰病 , 吐利 , 手足不逆冷 , 反發熱者 , 不死 , 脈不至者 , 灸少陰七壯 。 寒中少陰 , 或下利 , 或惡寒而踡臥 , 或吐利交作 , 而脈不至 , 陰邪盛而陽氣衰之候也 , 若利 自止 , 手足溫 , 或自煩欲去衣被 , 或反發熱 , 則陽氣已復 , 而陰邪將退 , 故皆得不死而可治 , 脈不至者 , 吐利交作 , 元氣暴虛 , 脈乍不至也 , 灸少陰以引陽氣 , 脈必自至 , 總之傳經之病 , 以陰氣之存亡為生死 , 直中之病 , 以陽氣之消長為生死也 。
少陰病 , 惡寒身踡而利 , 手足逆冷者 , 不治 。 少陰病 , 四逆惡寒而身踡 , 脈不至 , 不煩而躁者 , 死 。 惡寒身踡而利 , 手足逆冷 , 陰氣太盛 , 陽氣不振 , 與前利止手足溫等證正相反 , 蓋手足溫時 , 自煩發熱者 , 陽道長 , 陰道消也 , 手足逆冷 , 不煩而躁者 , 陰氣長 , 陽氣消也 , 且四逆而脈 不至 , 與手足溫而脈不至者不同 , 彼則陽氣乍厥 , 引之即出 , 此則陽氣已絕 , 招之不返也 , 而煩與躁又不同 , 煩者 , 熱而煩也 , 躁者 , 亂而不必熱也 , 煩而躁者 , 陽怒而與陰爭 , 期在 必勝 , 則生 , 不煩而躁者 , 陽不能戰 , 復不能安而欲散去 , 則死也 。
少陰病 , 吐利煩躁 , 四逆者 , 死 。 寒中少陰 , 吐利交作 , 陰邪已太盛矣 , 然或自煩發熱 , 或手足不逆冷 , 則陽氣猶在 , 陰邪雖 盛 , 猶或可治 , 所謂吐利 , 手足不逆冷 , 反發熱者 , 不死也 , 若更煩躁四逆 , 則陽氣有散亡 之象 , 陰邪無退舍之期 , 雖欲不死 , 烏可得耶 。
少陰病 , 下利止而頭眩 , 時時自冒者 , 死 。 下利止 , 非利自愈也 , 藏陰盡也 , 眩 、 目黑而轉也 , 冒 、 昏冒也 , 陰氣既盡 , 孤陽無附 , 而 浮亂於止 , 故頭眩時時自冒也 , 而陰氣難以卒復 , 孤陽且易上散 , 雖有良藥 , 亦無及矣 , 是 以少陰病 , 陽復利止則生 , 陰盡利止則死也 。
少陰病 , 六七日 , 息高者死 。 息高 , 氣高而喘也 , 少陰為真氣之源 , 呼吸之根 , 六七日病不愈而息高者 , 邪氣不去體 , 而 氣已離根也 , 故死 。
少陰病 , 脈微細沉 , 但欲臥 , 汗出不煩 , 自欲吐 , 至五六日自利 , 復煩躁 , 不得臥寐者死 。 脈微細沉但欲臥 , 邪傳少陰之本證 , 如本篇第一條所云也 , 汗出不煩者 , 氣外泄而邪不與俱 泄也 , 自欲吐 , 繼後自利者 , 邪上下行 , 而氣不能驅而出之也 , 至煩躁不得臥寐 , 則陰陽盡 虛 , 邪氣獨盛 , 正不勝邪 , 躁擾不寧 , 頃之離散而死矣 , 所謂病勝藏者死是也 。
少陰病禁四條
少陰病 , 脈細沉數 , 病為在裏 , 不可發汗 。 少陰與太陽為表裏 , 而少陰亦自有表裏 , 經病為在表 , 藏病為在裏也 , 浮沉而身發熱 , 為病 在表 , 脈細沉數 , 身不發熱 , 為病在裏 , 病在表者可發汗 , 如麻黃附子細辛湯之例是也 , 病 在裏而汗之 , 是竭其陰而動其血也 , 故曰不可發汗 。
少陰病 , 脈微 , 不可發汗 , 亡陽故也 , 陽已虛 , 尺脈弱濇者 , 復不可下之 。 少陰雖為陰藏 , 而元陽寓焉 , 故其病有亡陽亡陰之異 , 脈微者為亡陽 , 脈弱濇者為亡陰 , 發 汗則傷陽 , 故脈微者 , 不可發汗 , 下則傷陰 , 故陽已虛而尺脈弱濇者 , 非特不可發汗 , 亦復 不可下之也 。
少陰病 , 但厥無汗而強發之 , 必動其血 , 未知從何道出 , 或從口鼻 , 或從目出 , 是名下厥上 竭 , 為難治 。 少陰中寒 , 但厥無汗 , 邪方內淫而氣不外達 , 非可得汗愈者而強發之 , 則汗必不出 , 而血反 自動 , 或口鼻 , 或目 , 隨其所攻之道而外出也 , 蓋發汗之藥 , 其氣上行 , 而性多慄悍 , 不得 於氣 , 則去而之血 , 必盡其性而後止耳 , 然既藏虛邪入 , 以致下厥而復迫血妄動 , 以致上竭 , 上下交征 , 而血氣之存者 , 無幾矣 , 尚何以禦邪而卻疾耶 , 故曰難治 。
少陰病 , 欬而下利譫語者 , 被火氣劫故也 , 小便必難 , 以強責少陰汗也 。 少陰之邪 , 上逆而欬 , 下注而利矣 , 而又復譫語 , 此非少陰本病 , 乃被火氣劫奪津液所致 , 火劫即溫鍼灼艾之屬 , 少陰不當發汗 , 而強以火劫之 , 不特竭其腎陰 , 亦併耗其胃液 , 胃乾 則譫語 , 腎燥則小便難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