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 、 陽明篇下

陽明明辨法第二
表裏虛實生死之辨九條
病人煩熱 , 汗出則解 , 又如瘧狀 , 日晡所發熱者 , 屬陽明也 , 脈實者 , 宜下之 , 脈浮虛者 , 宜發汗 , 下之與大承氣湯 , 發汗宜桂枝湯 。
煩熱 , 熱而煩也 , 是為在裏 , 裏則雖汗出不當解 , 而反解者 , 知表猶有邪也 , 如瘧者 , 寒 熱往來 , 如瘧之狀 , 是為在表 , 表則日晡所不當發熱 , 而反發熱者 , 知裏亦成實也 , 是為表 裏錯雜之候 , 故必審其脈之浮沉 , 定其邪之所在 , 而後從而治之 , 若脈實者 , 知氣居于裏 , 故可下之 , 使從裏出 , 脈浮而虛者 , 知氣居於表 , 故可汗之使從表出 , 而下藥宜大承氣湯 , 汗藥宜桂枝湯 , 則天然不易之法矣 。
陽明病 , 脈浮而緊 , 咽燥口苦 , 腹滿而喘 , 發熱汗出 , 不惡寒 , 反惡熱 , 身重 , 若發汗則躁 , 心憒憒 , 反譫語 , 若加燒鍼 , 必怵惕煩躁不得眠 , 若下之 , 則胃中空虛 , 客氣動膈 , 心下懊 憹 , 舌上胎白者 , 梔子豉湯主之 , 若渴欲飲水 , 口乾舌燥者 , 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, 若脈浮發 熱 , 渴欲飲水 , 小便不利者 , 豬苓湯主之 。 浮而緊 , 陽明表裏之脈然也 , 咽燥口苦 , 腹滿而喘 , 發熱汗出 , 不惡寒 , 反惡熱 , 身重 , 陽 明入裏之證然也 , 是為邪已入裏 , 而氣連於表 , 內外牽制 , 汗下俱礙 , 是以汗之而邪不能出 於表 , 則躁 , 心憒憒然昏亂而譫語 , 火之而熱且擾於中 , 則怵惕煩躁不得眠 , 下之而邪不盡 於裏 , 則胃氣徒虛 , 客氣內動 , 心中懊憹 , 若舌上胎白者 , 邪氣盛於上焦 , 故與梔子豉湯 , 以越胸中之邪 , 所謂病在胸中 , 當須吐之是也 , 若渴欲飲水 , 口乾舌燥者 , 則邪氣不在上而 在中 , 故以白虎加人參 , 以清胃熱 , 益胃液 , 所謂熱淫于內 , 治以甘寒也 , 若脈浮發熱 , 渴 欲飲水 , 小便不利者邪熱不在上中 , 而獨在下 , 故與豬苓湯 , 以利水泄熱 , 兼滋陰氣 , 所謂 在下者 , 引而竭之也 。
豬苓湯方 。 豬苓〔去皮〕 、 茯苓 、 阿膠 、 滑石〔碎〕 、 澤瀉 , 右五味 , 各一兩 , 以水四升 , 先煮四味 , 取二升 , 去滓 , 內阿膠 , 烊消 , 溫服七合 , 日三服 。
陽明病 , 汗出多而渴者 , 可與豬苓湯 , 以汗多 , 胃中燥 , 豬苓湯復利小便故也 。 上條於脈浮發熱 , 渴而小便不利之證 , 既著豬苓湯之用矣 , 此條復示豬苓湯之戒 , 謂雖渴欲 飲水 , 而汗出多者 , 則不可以豬苓利其小便 , 所以然者 , 汗之與溺 , 同出而異歸者也 , 靈樞 云 , 水穀入於口 , 輸于腸胃 , 其液別為五 , 天寒衣薄 , 則為溺與氣 , 天暑衣厚則為汗 , 故雖 清濁不同 , 其為府中之液則一也 , 汗出既多 , 胃液已耗 , 而復以豬苓利之 , 是已燥而益燥也 , 故曰不可與豬苓湯 。
陽明病 , 下之 , 其外有熱 , 手足溫 , 不結胸 , 心中懊憹 , 飢不能食 , 但頭汗出者 , 梔子豉湯 主之 。 陽明下後 , 其邪既不從裏而出 , 又不因下而結 , 其外有熱 , 手足溫者 , 邪雖陷而未深也 , 心 中懊憹 , 飢不能食者 , 熱客胸中 , 而胃虛不能納 穀 也 , 但頭汗出者 , 胸中之熱 , 熏蒸於上 , 而陽受邪氣 , 復不能降而下行也 , 是為邪氣入裏 , 而未成聚之證 , 故宜梔子豉湯 , 以徹胸中 之邪 , 亦高者因而越之之意也 。
陽明病 , 法多汗 , 反無汗 , 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 , 此以久虛故也 。 陽明者 , 津液之府也 , 熱氣入之 , 津為熱迫 , 故多汗 , 反無汗 , 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 , 氣內 蒸而津不從之也 , 非陽明久虛之故 , 何致是哉 。
夫實則譫語 , 虛則鄭聲 , 鄭聲 , 重語也 。 實者 , 邪氣盛也 , 虛者 , 精氣奪也 , 邪盛則狂妄多言 , 變亂不測 , 正奪者 , 語不能多 , 惟平 時心事 , 言訖復言而已 , 故曰重語 , 重猶疊也 。 直視譫語喘滿者 , 死 , 下利者 , 亦死 。 直視譫語 , 為陰竭熱盛之候 , 此為邪氣日損 , 或陰氣得守 , 猶或可治 , 若喘滿 , 則邪內盛 , 或下利 , 則陰內泄 , 皆死證也 。
發汗多 , 若重發汗者 , 亡其陽 , 譫語脈短者 , 死 , 脈自和者 , 不死 。 汗多復汗 , 陽氣重傷 , 而邪復不解 , 為譫語而脈短 , 譫語為邪之盛 , 脈短為氣之少 , 病盛勝 臟 , 故死 , 脈自和者 , 邪氣雖盛 , 而正氣猶足相持 , 故得不死 。
陽明病 , 欲解時 , 從申至戍上 。 申酉戌時 , 日晡時也 , 陽明潮熱 , 發于日晡 , 陽明病解 , 亦于日晡 , 則申酉戌為陽明之時 , 其病者 , 邪氣於是發 , 其解者 , 正氣於是復也 。
陽明可下不可下之辨十五條
陽明病 , 脈遲 , 雖汗出不惡寒者 , 其身必重 , 短氣 , 腹滿而喘 , 有潮熱者 , 此外欲解 , 可攻 裏也 , 手足濈然而汗者 , 此大便已鞕也 , 大承氣湯主之 , 若汗多 , 微發熱惡寒者 , 外未解 也 , 其熱不潮 , 未可與承氣湯 , 若腹大滿不通者 , 可與小承氣湯 , 微和胃氣 , 勿令大泄下 。 傷寒以身熱惡寒為在表 , 身熱不惡寒為在裏 , 而陽明病無表證者 , 可下 , 有表證者 , 則不可 下 , 此汗出不惡寒 , 身重短氣 , 腹滿而喘 , 潮熱 , 皆裏證也 , 脈雖遲 , 猶可攻之 , 以腹滿便 閉 , 裏氣不行 , 故脈為之濡滯不利 , 非可比于遲則為寒之例也 。 若手足濈然汗出者 , 陽明熱 甚 , 大便已鞕 , 欲攻其病 , 非大承氣不為功矣 , 若汗多 , 微發熱 , 惡寒 , 則表猶未解 , 其熱 不潮 , 則裏亦未實 , 豈可漫與大承氣 , 遺其表而天其裏哉 , 即腹大滿不通 , 而急欲攻之者 , 亦宜與小承氣微和胃氣 , 而不可以大承氣大泄大下 , 恐裏虛邪陷 , 變證百出 , 則難挽救矣 , 以下七條 , 於可攻證 , 而復審其小便之多少 , 大便之溏鞕 , 脈之實與不實 , 經之過與不過 , 熱之潮與不潮 , 而後從而治之 , 故知下法 , 不可不慎也 。
陽明病 , 潮熱 , 大便微鞕者 , 可與大承氣湯 , 不鞕者 , 不可與之 , 若不大便 , 六七日 , 恐 有燥屎 , 欲知之法 , 少與小承氣湯 , 湯入腹中轉失氣者 , 此有燥屎 , 可攻之 , 若不轉失氣者 , 此但初頭鞕 , 後必溏不可攻之 , 攻之必脹滿 , 不能食也 , 欲飲水者 , 與水則噦 , 其後發熱者 , 必大便復鞕而少也 , 以小承氣湯和之 , 不轉失氣者 , 慎不可攻也 。 陽明病有潮熱者 , 為胃實 , 熱不潮者 , 為胃未實 , 而大承氣湯 , 有燥屎者 , 可與 , 初鞕後 溏者 , 則不可與 , 故欲與大承氣 , 必先與小承氣 , 恐胃無燥屎 , 邪氣未聚 , 攻之則病未必去 , 而正已大傷也 , 服湯後 , 轉失氣者 , 便堅藥緩 , 屎未能出 , 而氣先下趨也 , 故可更以大承氣 攻之 , 不轉失氣者 , 胃未及實 , 但初頭鞕 , 後必溏 , 雖小承氣已過其病 , 況可以大承氣攻之 哉 , 胃虛無氣 , 脹滿不食 , 所必至矣 , 又陽明病 , 能飲水者為實 , 不能飲水者為虛 , 如雖欲 飲 , 而與水則噦 , 所謂胃中虛冷 , 欲飲水者 , 與水則噦也 , 其後卻發熱者 , 知熱氣還入於胃 , 則大便鞕而病從虛冷所變 , 故雖鞕而仍少也 , 亦不可與大承氣湯 , 但與小承氣 , 微和胃氣 而已 , 蓋大承氣為下藥之峻劑仲景恐人不當下而誤下 , 或雖當下而過下 , 故反覆辨論如此 , 而又申之曰 , 不轉失氣者 , 慎不可攻也 , 鳴呼 , 仁人之心 , 可謂至矣 。 陽明病 , 下之 , 心中懊憹而煩 , 胃中有燥屎者 , 可攻 , 腹微滿 , 初頭鞕 , 後必溏 , 不可攻 之 , 若有燥屎者 , 宜大承氣湯 。 陽明下後 , 心中懊憹而煩 , 胃中有燥屎者 , 與陽明下後 , 心中懊憹 , 飢不能食者有別矣 , 彼為邪擾於上 , 此為熱實于中也 , 熱實則可攻 , 故宜大承氣 , 若腹微滿 , 初頭鞕 , 後必溏者 , 熱而不實 , 邪未及結 , 則不可攻 , 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 。 陽明病 , 譫語 , 發潮熱 , 脈滑而疾者 , 小承氣湯主之 , 因與承氣湯一升 , 腹中轉失氣者 , 更 服一升 , 若不轉失氣 , 勿更與之 , 明日不大便 , 脈反微濇者 , 裏虛也 , 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 湯也 。 語發潮熱 , 胃實之徵也 , 脈滑而疾 , 則與滑而實者差異矣 , 故不與大承氣 , 而與小承氣也 , 若服一升而轉失氣者 , 知有燥屎在胃中 , 可更服一升 , 若不轉失氣者 , 此必初鞕後溏 , 不 可更與服之 , 一如前二條之意也 , 乃明日不大便 , 而脈反微濇 , 則邪氣未去 , 而正氣先衰 , 補則礙邪 , 攻則傷正 , 故曰難治 , 便雖未通 , 豈可更以承氣攻之哉 。 得病二三日 , 脈弱 , 無太陽柴胡證 , 煩躁 , 心下鞕 , 至四五日 , 雖能食 , 以小承氣湯 , 少少 與微和之 , 令小安 , 至六日 , 與承氣湯一升 , 若不大便六七日 , 小便少者 , 雖不能食 , 但初 頭鞕 , 後必溏 , 未定成鞕 , 攻之必溏 , 須小便利 , 屎定鞕 , 乃可攻之 , 宜大承氣湯 。 傷寒能食者 , 為胃熱而不實 , 不能食者 , 為胃熱而實 , 而胃實之證 , 小便數者 , 可攻 , 小便 少者 , 則不可攻 , 得病二三日 , 脈不浮而弱 , 而又無太陽柴胡之證 , 知其病獨在陽明之表也 , 煩躁心下鞕 , 至四五日不解 , 則裏證復具 , 故雖能食 , 亦必以小承氣微和胃氣 , 至六日 , 熱 漸成實 , 當更與大承氣一升 , 以盡其病也 , 若不大便六七日 , 于法當下 , 而小便少者 , 則水 穀不分 , 知其初鞕後溏 , 然雖不能食亦不可便與攻法 , 須俟其小便利 , 屎鞕 , 然後以大承 氣與之 , 夫不大便而津液竭者 , 不可下 , 須俟其津液還入胃中 , 而大便自行 , 不大便而小便 少者 , 亦不可下 , 必俟其津液遍滲水道 , 而後可與下法 , 蓋津液已竭而強攻之 , 則正虛不復 , 大便未鞕而輒攻之 , 則邪去不盡 , 學者不可不審 , 而輕用下藥也 。
傷寒不大便 , 六七日 , 頭痛有熱者 , 與承氣湯 , 其小便清者 , 知不在裏 , 仍在表也 , 當須發 汗 , 若頭痛者 , 必衄 , 宜桂枝湯 。 太陽風寒外束 , 令人頭痛 , 陽明熱氣上衝 , 亦令人頭痛 , 傷寒不大便六七日 , 頭痛有熱證者 , 知其熱盛於裏 , 而氣蒸於上 , 非風寒在表之謂矣 , 故可與承氣湯下之 , 然熱盛於裏者 , 其小 便必短赤 , 若小便清者 , 知其熱不在於裏 , 而仍在於表 , 當以桂枝湯發其汗 , 而不可以承氣 湯攻其裏也 , 若頭痛不除者 , 熱留於經 , 必發鼻衄 , 宜桂枝湯四字 , 疑在當須發汗句下 。 此 條從太陽篇中移入 。
汗出譫語者 , 以有燥屎在胃中 , 此為風也 , 須下之 , 過經乃可下之 , 下之若早 , 語言必亂 , 以表虛裏實故也 , 下之則愈 , 宜大承氣湯 。 汗出譫語 , 謂風未去表 , 而胃已成實也 , 故曰有燥屎在胃中 , 又曰 , 此為風也 , 須下之 , 過 經乃可下之 , 見胃實須下 , 而風未去表 , 則必過經而後可下 , 不然 , 表間邪氣 , 又將入裏 , 胃益增熱 , 而語言錯亂矣 , 表虛裏實 , 即表和裏病之意 , 言邪氣入而併於裏也 , 外臺云 , 裏 病表和 , 下之則愈 , 汗之則死 , 故宜大承氣以下裏實 。
陽明病 , 不能食 , 攻其熱 , 必噦 , 所以然者 , 胃中虛冷故也 , 以其人本虛 , 故攻其熱必噦 。 天之邪氣 , 中人則同 , 而人之藏氣 , 虛實則不同 , 此下三條 , 乃為陽明病之中虛不足者設也 , 陽明病 , 當攻其熱 , 而胃中虛冷不能食者 , 則不可攻其熱 , 攻之則中寒益甚 , 而氣乃上逆 , 故必作噦 , 噦呃逆也 , 以下不可攻之證 , 凡七條 。
傷寒嘔多 , 雖有陽明證 , 不可攻之 。 夫陽明病 , 心下鞕滿者 , 不可攻之 , 攻之利遂不止者 , 死 , 利止者 , 愈 。 陽明病 , 面合赤色 , 不可攻之 , 攻之必發熱色黃 , 小便不利 。 陽明雖有可下之例 , 然必表證全無 , 而熱結在腸中者 , 方可攻之 , 若嘔多者 , 邪在膈也 , 心 下鞕滿者 , 邪未下於胃也 , 面合赤色者 , 邪氣怫鬱在表也 , 故皆不可攻之 , 攻之則裏虛而 熱入 , 其淫溢於下者 , 則下利不止 , 其蓄聚於中者 , 則發熱色黃 , 小便不利 , 其或幸而不死 者 , 邪氣竟從下奪而愈耳 , 然亦難矣 。
陽明病 , 脈遲 , 食難用飽 , 飽則微煩 , 頭眩 , 必小便難 , 此欲作穀疸 , 雖下之 , 腹滿如故所 以然者 , 脈遲故也 。 脈遲者 , 氣弱而行不利也 , 氣弱不行 , 則穀化不速 , 穀化不速 , 則穀氣鬱而生熱 , 其熱上衝 , 則作頭眩 , 氣上衝者 , 不下走 , 則小便難 , 而熱之鬱於中者 , 不得下行濁道 , 必將蒸積為黃 , 故曰欲作穀疸 , 然以穀氣鬱而成熱 , 而非胃有實熱 , 故雖下之 , 而腹滿不去 , 不得與脈數胃 實者 , 同論也 。
陽明病 , 本自汗出 , 醫更重發汗 , 病已差 , 尚微煩不了了者 , 此大便必鞕故也 , 以亡津液 , 胃中乾燥 , 故令大便鞕 , 當問其小便日幾行 , 若本小便日三四行 , 今日再行 , 故知大便不久 出 , 今為小便數少 , 以津液當還入胃中 , 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。 陽明病 , 不大便 , 有熱結與津竭兩端 , 熱結者 , 可以寒下 , 可以鹹軟 , 津竭者 , 必津田燥釋 , 而後便可行也 , 茲已汗復汗 , 重亡津液 , 胃燥便鞕 , 是當求之津液 , 而不可復行攻逐矣 , 小 便本多而今數少 , 則肺中所有之水精 , 不直輸於膀胱 , 而還入於胃府 , 於是燥者得潤 , 鞕 者得軟 , 結者得通 , 故日不久必大便出 , 而不可攻之意 , 隱然言外矣 。 缺p12-13 邪入陽明 , 寒已變熱 , 若更被火 , 則邪不得去 , 而熱反內增矣 , 且無汗 , 則熱不外越 , 小便 不利 , 則熱不下泄 , 蘊蓄不解 , 集於心下而聚於脾間 , 必惡熱 , 為懊憹不安 , 脾以濕應 , 與熱相合 , 勢必蒸鬱為黃矣 , 額上雖微汗 , 被火氣劫 , 從炎上之化也 , 豈能解其火邪哉 。
陽明病 , 發熱汗出 , 此為熱越 , 不能發黃也 , 但頭汗出 , 身無汗 , 劑頸而還 , 小便不利 , 渴 飲水漿者 , 此為瘀熱在裏 , 身必發黃 , 茵陳蒿湯主之 。 熱越 , 熱隨汗而外越也 , 熱越則邪不蓄而散 , 安能發黃哉 , 若但頭汗出而身無汗 , 劑頸而還 , 則熱不得外達 , 小便不利 , 則熱不得下泄 , 而又渴飲水漿 , 則其熱之蓄於內者方熾 , 而濕之 引於外者無已 , 濕與熱得 , 瘀鬱不解 , 則必蒸發為黃矣 , 茵陳蒿湯 , 苦寒通泄 , 使病從小便 出也 。
茵陳蒿湯方 。 茵陳蒿〔六兩〕 、 梔子〔十四枚擘〕 、 大黃〔二兩去皮〕 , 右三味 , 以水一斗二升 , 先煎茵陳減六升 , 內二味 , 煮取三升 , 去滓 , 分溫三服 , 小便當利 , 屎如皂角汁狀 , 色正赤 , 一宿腹減 , 黃從小便去也 。
傷寒發汗已 , 身目為黃 , 所以然者 , 以寒濕在裏 , 不解故也 , 以為不可下也 , 於寒濕中求之 。 傷寒發汗已 , 熱與汗越 , 不能發黃 , 而反身目為黃者 , 以寒濕深入在裏 , 汗雖出 , 而寒濕不 與俱出也 , 寒濕在裏 , 必傷於脾 , 脾傷而色外見 , 則身目為黃 , 是不可比於瘀熱在裏之例 , 而輒用下法也 , 云於寒濕中求之者 , 意非溫脾燥濕不可耳 。 傷寒七八日 , 身黃如橘子色 , 小便不利 , 腹微滿者 , 茵陳蒿湯主之 。 此則熱結在裏之證也 , 身黃如橘子色者 , 色黃而明 , 為熱黃也 , 若濕黃則色黃而晦 , 所謂身 黃如熏黃也 , 熱結在裏 , 為小便不利 , 腹微滿 , 故宜茵陳蒿湯 , 下熱通瘀為主也 。
傷寒身黃 , 熱者 , 梔子檗皮湯主之 。 此熱瘀而未實之證 , 熱瘀 , 故身黃 , 熱未實 , 故發熱而腹不滿 , 梔子徹熱於上 , 檗皮清熱於 下 , 而中未及實 , 故須甘草以和之耳 。
梔子檗皮湯方 。 梔子〔十五枚擘〕 、 甘草〔一兩炙〕 、 檗皮〔二兩〕 , 右三味 , 以水四升 , 煮取一升半 , 去滓 , 分溫再服 。
傷寒瘀熱在裏 , 身必發黃 , 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 。 此亦熱瘀而未實之證 , 瘀熱在裏者 , 汗不得出而熱瘀於裏也 , 故與麻黃 、 杏仁 、 生薑之辛溫 , 以發越其表 , 赤小豆 、 連軺 、 梓白皮之苦寒甘 , 以清熱于裏 , 大棗 、 甘草 , 甘溫悅脾 , 以為 散濕驅邪之用 , 用潦水者 , 取其味薄 , 不助水氣也 , 合而言之 , 茵陳蒿湯 , 是下熱之劑 , 梔 子檗皮湯 , 是清熱之劑 , 麻黃連軺赤小豆湯 , 是散熱之劑也 。
麻黃連軺赤小豆湯方 。 麻黃〔二兩〕 、 生薑〔二兩切〕 、 生梓〔白皮一升〕 、 連軺〔二兩〕 、 甘草〔一兩炙〕 、 大 棗〔十二枚擘〕 、 赤小豆〔一升〕 、 杏仁〔四十粒去皮尖〕 , 右八味 , 以潦水一斗 , 先煮麻黃再沸 , 去上沬 , 內諸藥 , 煮取三升 , 分溫三服 , 半日服盡 。
蓄血證治二條
陽明證 , 其人喜忘者 , 必有蓄血 , 所以然者 , 本有久瘀血 , 故飲喜忘 , 屎雖鞕 , 大便反易 , 其色必黑 , 宜抵當湯下之 。 喜忘 、 即善忘 , 蓄血者 , 熱與血蓄於血室也 , 以衝任之脈 , 並陽明之經 , 而其人又本有瘀血 , 久留不去 , 適與邪得 , 即蓄積而不解也 , 蓄血之證 , 其大便必鞕 , 然雖鞕而其出反易者 , 熱結在血 , 而不在糞也 , 其色必黑者 , 血瘀久變黑也 , 是宜入血破結之劑 , 下其瘀血 , 血去 則熱亦不留矣 。
病人無表裏證 , 發熱七八日 , 雖脈浮數者 , 可下之 , 假令已下 , 脈數不解 , 合熱則消穀善飢 , 至六七日 , 不大便者 , 有瘀血也 , 宜抵當湯 , 若脈數不解 , 而下不止 , 必協熱而便膿血也 。 無表裏證 , 與前第二十二條同 , 發熱七八日 , 而無太陽表證 , 知其熱盛於內 , 而氣蒸於外也 , 脈雖浮數 , 亦可下之 , 以除其熱 , 令身熱去 , 脈數解則愈 , 假令已下 , 脈浮去而數不解 , 知 其熱不在氣而在血也 , 熱在血 , 則必病於血 , 而其變亦有二 , 合 、 猶併也 , 言熱氣併於胃 , 為消穀善飢 , 至六七日不大便者 , 其血必蓄於中 , 若不併於胃 , 而下利不止者 , 其血必走於 下 , 蓄於中者 , 為有瘀血 , 宜抵當湯 , 結者散之 , 亦留者攻之也 , 走於下者 , 為協熱而便膿 血 , 則但宜入血清熱而已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