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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科彙纂
正文
耀山曰 : 身骨尺寸之圖 , 其文載於 《 內經 》、《 靈樞 》 之篇 , 此成法長度也 。 然而身有修短不齊 , 皆取本人中指中節為一寸之法 , 是合度耳 。 更有上身長而下身短 , 以及首大而足小者 , 其何以度量哉 ? 惟取上身者 , 取上之尺寸 , 取下身者 , 取下之尺寸 , 直者取直 , 橫者取橫 , 無不合度矣 。 至於骨之名目 , 及部位等穴 , 似有不同之處 。 今校各書所載 , 統繪圖中 , 詳註骨下 , 以便閱者參考而歸於一也 。 (骨圖略)
耀山曰 : 按通木 、 腰柱 、 杉籬 、 竹簾 、 抱膝各圖 , 乃接骨之器具 , 輔助其成功也 , 非圖形象不可 。 至裹簾 、 披肩 、 攀索 、 迭磚等器具 , 義已詳釋於後 , 故不復圖 。 而上髎之器具 , 並其用法 , 皆繪於上髎手法各圖之內 。 智者自能融會貫通 , 不必斤斤冗述耳 。
耀山曰 : 溯醫道之源 , 古人針灸藥餌 , 使內邪不留 , 外邪不入 。 若損傷折跌 , 以法正之 。 今接骨之法 , 既有器具圖論矣 。 惟上髎手法 , 雖專門名家 , 間有敘論及此 , 從未見有繪圖以詳其義者 。 余維古人左圖右史 , 並行不悖 , 大抵論物敘事 , 無以徵信 , 須賴圖以發明 , 圖之重也久矣 。 爰倩名手 , 繪上髎手法十四圖 , 則兼寫其情而摹其神也 。 學者如留心細玩 , 自能法外生法矣 。
雙落難言語 , 單錯口不齊 , 倩人頭扶直 , 莫教面朝低 , 先從大指捺 , 然後往上擠 , 須分錯與落 , 托法辨東西 。
頸骨縮入里 , 左右尚可動 , 髮辮先解散 , 布巾下兜籠 , 兩肩齊踏實 , 雙手一把總 , 緩緩提拔出 , 安舒莫倥傯 。
背骨突出外 , 傴僂似蝦躬 , 骨縫必開錯 , 脊筋定起隴 , 從高提兩手 , 底下腳並空 , 筋骨按平直 , 還仗綁縛功 。
腰骨陷入內 , 皆因筋繃裂 , 俯伏板凳上 , 脊背骨矼凸 , 器具安妥當 , 手法並按捏 , 腰背俱一般 , 莫逢致命節 。
肩胛骨髎脫 , 有須不能捋 , 胸中攔抱住 , 兩邊齊拉拔 , 入臼骨歸原 , 手動上下活 , 不用夾與縛 , 全憑膏藥抹 。
上肩巧捷法 , 獨自一人掮 , 手先擒拿住 , 肩從腋下填 , 將身徐立起 , 入髎已安痊 , 漫道容易事 , 秘訣不亂傳 。
肘尖鵝鼻骨 , 俗名手拄撐 , 掣肘因是挫 , 筋縱骨不正 , 若逢打與跌 , 筋骨兩倚傾 , 拉推並翻托 , 筋舒骨亦平 。
肘彎骨搓出 , 臥病憂採薪 , 腳從腋下踏 , 指向臂上親 , 手拉同足牮 , 骨平筋自伸 , 推摩無痛苦 , 較比兩肘勻 。
腕骨屈而宛 , 形如龍虎吞 , 手心貼於前 , 仰掌向上掀 , 指背翻於後 , 手掌往下捫 , 均須帶拔勢 , 妙法出秘門 。
人身之大髎 , 惟有環跳穴 , 上胯如碗臼 , 下腿似拇節 , 走馬因墜墮 , 行路成跛蹩 , 抱住毋使動 , 拽入莫再跌 。
大腿骨出髎 , 法莫妙於吊 , 將腳高懸起 , 用手漫按調 , 骨響髎已入 , 腿平患即消 , 貼膏與服藥 , 行動休過趫 。
牮法如何牮 , 兩人抵足眠 , 足踏臀尻上 , 手捧脛跗邊 , 手仗身勢捷 , 足趁腿力便 , 靜聽骨內響 , 其患即安然 。
膝蓋活動骨 , 昔者孫臏刖 , 離窠即為患 , 出臼便成窟 , 能左能右偏 , 或下或上越 , 推拿歸於原 , 徐徐莫倉卒 。
胻下跗之上 , 俗稱腳孤踝 , 內凸向外拗 , 外出望里把 , 只要無偏倚 , 莫使有高下 , 並用拉拽捏 , 此法謂之挪 。
經義
《 靈樞經 · 邪氣臟腑病形篇 》 曰 : 有所墮墜 , 惡血留內 , 若有所大怒 , 氣上而不下 , 積於脅下 , 則傷肝 。
《 醫宗金鑑 》 注云 : 人因墮墜 , 血已留內 , 若復因大怒傷肝 , 其氣上而不下 , 則留內之血 , 兩相凝滯 , 積於脅下 , 而肝傷矣 。
《 難經 》 曰 : 恚怒氣逆 , 上而不下 , 則傷肝 。
《 類纂約 》 注云 : 肝藏血 , 脅為肝經部分 , 故血多積於兩脅 。
《 醫學入門 》 云 : 凡損傷 , 專主血論 。 肝主血 , 不問何經所傷 , 惡血必歸於肝 , 流於脅 , 鬱於腹而作脹痛 。 實者下之 , 虛者調之 。
《 靈樞經 · 邪氣臟腑病形篇 》 曰 : 有所擊撲 , 若醉入房 , 汗出當風 , 則傷脾 。
《 醫宗金鑑 》 注云 : 有所擊撲 , 乃傷其外體也 , 如醉後入房 , 或汗出不知忌避當風 , 則邪客於肌膚 , 傷其內體也 , 是皆傷脾之因矣 。
《 靈樞經 · 邪氣臟腑病形篇 》 曰 : 有所用力舉重 , 若入房過度 , 汗出浴水 , 則傷腎 。
耀山云 : 舉重用力 , 骨有所損 。 經曰 : 腎主骨 ; 又曰 : 腎之合骨也 , 故傷腎 。 如交接無度 , 必損腎元 , 故傷損之症 , 最忌入房 。 又經曰 : 持重遠行 , 汗出於腎 ; 又 《 難經 》 曰 : 久坐濕地 , 強行入水則傷腎 。 水濕 , 陰類也 , 陰傷其陰 , 腎更憊矣 。
脈要
《 素問 · 脈要精微論 》 曰 : 肝脈搏堅而長 , 色不青 , 當病墜若搏 , 因血在脅下 , 令人喘逆 。
《 醫宗金鑑 》 注云 : 肝脈有剛柔而病亦以異也 。 肝脈搏擊於手 , 而且堅且長 , 其色又不青 , 當病或墜或搏 , 因血積於脅下 , 令人喘逆不止也 。 正以厥陰之脈 , 布脅肋 , 循喉嚨之後 ; 其支別者 , 復從肝貫膈 , 上注肺 。 今血在脅下 , 則血之積氣 , 上熏於肺 , 故令人喘逆也 。 又按 《 經脈別論 》 曰 : 有所墮恐 , 喘出於肝 。 度水跌僕 , 喘出於腎與骨 。 當是之時 , 勇者氣行則已 , 怯者則著而為病 。 故曰 : 診病之道 , 觀人勇怯 , 骨肉皮膚 , 能知其情 , 以為診法也 。
《 靈樞經 · 邪氣臟腑病形篇 》 曰 : 脾脈大甚為擊僕 。
耀山云 : 脾主肌肉 , 凡打擊跌僕 , 肌肉先傷 , 肌肉傷 , 則氣血凝滯而不通 , 故脾脈大甚也 。
《 金匱要略 》 曰 : 寸口脈浮微而澀 , 法當亡血若汗出 ; 設不出汗者 , 其身有瘡 , 被刀斧所傷 , 亡血故也 。
耀山云 : 按 《 金鑑 》 注曰 : 奪血者無汗 , 奪汗者無血 , 蓋二者 , 皆當脈浮微而澀 ; 今診之如此 , 是有枯竭之象 , 而無汗出之證 , 非亡血而何 , 故知有金瘡 , 或擊僕而亡血之證也 。
崔紫虛 《 脈訣 》 曰 : 諸病失血 , 脈必見芤 ; 緩小可喜 , 數大可憂 。 瘀血內蓄 , 卻宜牢大 ; 沉小澀微 , 反成其害 。
耀山云 : 芤 , 慈蔥也 , 下指成窟 , 有邊無中 。 戴同父云 : 營行脈中 , 脈以血為形 , 芤脈中空 , 脫血之象也 。 血既衰脫 , 脈應和緩細小 ; 如遇數大 , 身必煩躁 , 可憂可驚 。 至於瘀血內積 , 滯而不通 , 脈應牢大 。 牢者堅固也 , 大者洪大也 , 脈病相應 , 法用通瘀導滯 , 無妨於證 ; 如見沉小數微 , 其害立至 , 沉主裡病 , 有力尚可用攻 , 微小與病不應 , 澀主血少 , 蓄血之證 , 反現澀脈 , 必有精傷之故 , 敗血在內作害也 。
《 脈經 》 曰 : 從高顛仆 , 打僕損傷 , 內有瘀血 , 腹脹滿 , 其脈堅強者生 , 小弱者死 。
耀山云 : 傷雖重 , 命脈和緩 , 可保無虞 : 傷雖輕 , 命脈虛促 , 是可慮也 。 如內傷臟腑 , 並外傷致命之處 , 脈見虛促 , 命即危矣 。 促者 , 數而一止也 。
《 史記 》 云 : 齊中郎破石病 , 淳于意診其脈 , 告曰 , 肺傷不治 , 當後十日溲血死 , 即後十一日溲血而死 。 破石之病 , 得之墮馬僵石上 。 故知破石之病者 , 切其脈得肺陰氣 , 其來散 、 數道至而不一也 , 色又乘之 。 所以知其墮馬者 , 切之番陰脈 , 番陰脈入虛里乘肺脈 , 肺脈散者 , 固色變也乘之 。 所以不中期死者 , 師言曰 : 病者安穀則過期 , 不安穀則不及期 。 其人嗜黍 , 黍主肺 , 故過期 。 所以溲血者 ,《 診脈法 》 曰 : 病喜養陰處者順死 , 喜陽養處者逆死 , 其人喜自靜不躁 , 又久安坐伏几而寢 , 故血下泄 。 耀山云 : 凡顛仆損傷入於肺者 , 為不治之症也 ; 又脈不重實者 , 亦屬不治之候也 。 此案載於 《 醫說 》, 雖無治法醫藥 , 但講論脈理精微 , 可啟後學之悟也 , 故附於此 。
《 脈經 》 曰 : 金瘡出血太多 , 其脈虛細者生 , 數實大者死 。
耀山云 : 出血甚者 , 最忌洪大 , 只宜平正安靜耳 。
《 脈經 》 曰 : 金瘡出血 , 脈沉小者生 , 浮大者死 。
耀山云 : 脈與病相應與不相應 , 以浮沉定其吉凶 , 以小大決其生死也 。
《 脈經 》 曰 : 砍刺出血不止 , 脈來大者七日死 , 滑細者生 。
耀山云 : 脈可預知 , 能勿講乎 , 故撮其要者詳之 。
王叔和 《 脈訣 》 曰 : 金瘡血盛虛細活 , 急疾大數必危身 。
張世賢注云 : 金瘡 , 刀刃所傷之瘡也 。 血盛 , 血出多也 。 血既出多 , 脈應虛細 ; 反得急疾數大 , 勢必風熱乘之 , 其身不危者幾希 。
針灸
《 素問 · 繆刺論 》 曰 : 人有所墮墜 , 惡血留內 , 腹中滿脹 , 不得前後 , 先飲利藥 。 此上傷厥陰之脈 , 下傷少陰之絡 。 刺足內踝之下 、 然骨(谷)之前 , 血脈出血 。 刺足跗上動脈 , 不已 , 刺三毛上各一痏 , 見血立已 , 左刺右 , 右刺左 。
《 醫宗金鑑 》 注云 : 此言惡血為病 , 有繆刺之法也 。 人因墮墜 , 致惡血留內 , 腹中滿脹 , 前後不通 , 當先用利藥 。 如上傷厥陰肝經之脈 , 下傷少陰腎經之絡 , 當刺內踝之下 、 然谷之前 , 有血脈令出血者 , 蓋以此屬少陰之別絡 , 而交通乎厥陰也 。 兼刺足跗上動脈 , 即衝陽穴 , 乃胃經之原也 。 如病不已 , 更刺三毛上大敦穴 , 左右各一痏 , 見血立已 。 繆刺 , 左刺右大敦 , 右刺左大敦也 。 但足跗動脈 , 上關衝脈 、 少陰 、 陽明三經 , 只宜淺刺 , 不可出血不已也 。
《 靈樞經 · 寒熱病篇 》 曰 : 身有所傷 , 血出多 , 及中風寒 , 若有所墮墜 , 四肢懈惰不收 , 名曰體惰 , 取其小腹臍下三結交 。 三結交者 , 陽明 、 太陰也 , 臍下三寸關元也 。
《 醫宗金鑑 》 注云 : 此言身有所傷 , 血出多者 , 及中風寒者 , 破傷風之屬也 ; 或因墮墜 , 不必血出 , 而四肢懈惰不收者 , 皆名體惰也 。 關元 , 任脈穴名 , 又足陽明 、 太陰之脈皆結於此 , 故為三結交也 。
《 靈樞經 · 厥病論 》 曰 : 頭痛不可取於腧者 , 有所擊墮 , 惡血在於內 , 若肉傷痛未已 , 可側刺 , 不可遠取之也 。
《 醫宗金鑑 》 注云 : 經言惡血在內 , 頭痛不可取其腧者 , 蓋頭痛取腧以泄其氣 , 則頭痛可愈也 ; 若有所擊墮 , 惡血在內 , 而取腧以泄其氣 , 則是血病而治其氣矣 , 故勿取其腧焉 。 若所擊僕之䐃肉傷痛不已 , 雖用刺法 , 亦只於所傷附近之側刺之 , 以出在內之惡血而已 ; 若仍按經遠取諸腧以療頭痛 , 則不可也 。
耀山云 : 此即推類砭去瘀血之意而詳言之 。
《 醫宗金鑑 》 曰 : 肝脈搏堅而色不變 , 必有墜擊之事 , 因䐃肉無破 , 則惡血必留脅下 , 兼致嘔逆 , 依經針刺然谷 、 足跗 、 或三毛等穴出血 ; 或飲利藥 , 使惡血開行 , 當自愈也 。 若脈浮微而澀 , 當知亡血過多 , 依經於三結交關元穴灸之 ; 或飲大補氣血之劑而調之 , 則病已矣 。
耀山云 : 此針灸服藥之總論 , 即醫是症之提綱也 。 按 《 刺灸心法要訣 》, 肩井穴 , 主治僕傷 , 肘臂疼痛不舉 , 針五分 , 灸五壯 , 孕婦禁針 。 環跳穴 , 主治閃挫腰痛 , 不能回顧 , 針一寸 , 留十呼 , 灸三壯 。 合谷穴 , 主治破傷風 , 針三分 , 留六呼 , 灸三壯 。 又有隔紙灸法 , 專治跌打損傷疼痛極效 , 方附於後 , 系古之熨法也 。
肩井穴 , 足少陽經穴也 , 在肩大骨前一寸半 , 以三指按取當中指陷中者是也 。
合谷穴 , 手陽明經第四穴也 , 在大指次指岐骨陷中 , 俗名虎口也 。
關元穴 , 任脈奇經穴也 , 在臍下三寸是也 。
環跳穴 , 足少陽經穴也 , 在髀樞之中 , 側臥伸下足 、 屈上足取之 。
衝陽穴 , 足陽明胃經穴也 , 在足面上動脈處 , 即足跗也 。
然谷穴 , 足少陽腎經湧泉穴上 , 內踝前起大骨陷中也 。
大敦穴 , 足厥陰肝經第一穴也 , 在大趾側 , 即三毛穴處也 。
《 針灸大成 》 云 : 閃挫腰脊強 , 腰脅痛 , 取人中穴 , 針三分 , 留六呼 , 灸三壯 ; 又取委中穴 , 針五分 , 留七呼 , 禁灸 。 如打僕疼痛者 , 取承山穴 , 針七分 , 灸五壯 。
人中穴 , 一名水溝 , 在鼻柱下 、 溝中央 , 近鼻孔陷中 , 乃督脈手足陽明之會也 。
委中穴 , 一名血郄 , 足太陽膀胱經穴也 , 在膕中央約紋動脈陷中 , 令人面挺伏地 , 臥取之 。
承山穴 , 一名魚腹 , 一名肉柱 , 一名腸山 , 足太陽經也 。 在腿肚下分肉間 , 須用兩手高托按壁上 , 兩足跟離地 , 用足大趾豎起 , 上看足銳腨腸下分肉間而取之 。
雷火針法 , 治閃挫諸骨間痛 , 及寒濕氣 , 而畏刺者 。 用沉香 、 木香 、 乳香 、 茵陳 、 羌活 、 乾薑 、 穿山甲各三錢 , 麝少許 , 蘄艾二兩 , 以綿紙半尺 , 先鋪艾茵於上 , 次將藥末摻 , 卷極緊 , 收用 。 按定痛穴 , 筆點記 , 外用紙六 、 七層隔穴 , 將卷艾藥 , 名雷火針也 。 取太陽真火 , 用圓珠火鏡 , 皆可燃紅 , 按穴上良久 , 取起 , 剪去灰 , 再燒再按 , 九次即愈 。
閃跌灸藥 : 專治跌打損傷 , 兼醫瘋痛 。 硫黃二兩 、 銀硃 、 明雄黃 、 辰砂各三錢 、 川烏 、 草烏各一錢五分 、 生大黃 、 黃柏各一錢 、 麝香一分 。 先將硫黃熔化 , 入諸藥末攪勻 , 地上預鋪大紙一張 , 將藥傾上 , 再用紙一張蓋上 , 壓匾成塊 , 候冷 , 每紙一寸可裁十塊 , 每用一塊點著 , 放粗厚草紙上 , 不住手以厚紙移熨 , 藥盡又換藥點熨 , 至熱氣透入肌骨 , 則氣血立刻流通 , 其患如失 。
歌訣
病原歌訣
損傷之症無多般 , 有所墮墜氣不安 , 惡血內留兼大怒 , 積於脅下則傷肝 。 身經擊僕痛難支 , 醉飽行房復犯之 , 汗出當風漫不避 , 兩般俱是病傷脾 。 舉重用力骨多傾 , 交接無度必耗精 , 入水遠行並濕地 , 腎傷精骨共須驚 。
脈證歌訣
肝脈堅長色不青 , 當知血積不流行 , 令人喘逆無休止 , 瘀帶熏蒸入肺經 , 寸口脈浮微而澀 , 血多亡失難收攝 , 經言奪血應無汗 , 必是金瘡刀斧及 。
宜忌歌訣
跌僕損傷脈要堅 , 卻宜洪大數長弦 , 沉微澀小皆應忌 , 虛促逢之命不延 。 金瘡失血見諸芤 , 沉細虛微病可瘳 , 若遇浮洪並數大 , 須防七日內中憂 。
針灸歌訣
惡血內留胸腹脹 , 先針然谷與衝陽 , 病如不已三毛上 , 左右大敦繆刺良 。 身有所傷血出多 , 四肢不收曰體惰 , 急於臍下關元穴 , 艾炷灸之病即瘥 。 腰痛要尋環跳中 , 合谷主治破傷風 , 臂傷不舉肩井穴 , 針灸原來各有功 。 打僕傷損破傷風 , 先於痛處下針攻 , 後向承山刺與灸 , 甄權留下意無窮 。 強痛脊背瀉人中 , 挫閃腰痠治亦同 , 更有委中之一穴 , 腰間諸症任君攻 。 渾身疼痛疾非常 , 不定穴中細審詳 , 有筋有骨須淺刺 , 灼艾臨時要度量 。
手法總論
《 醫宗金鑑 》 總論曰 : 夫手法者 , 謂以兩手安置所傷之筋骨 , 使仍復於舊也 。 但傷有輕重 , 而手法各有所宜 。 其痊可之遲速 , 及遺留殘疾與否 , 皆關乎手法之所施得宜 , 或失其宜 , 或未盡其法也 。 蓋一身之骨體既非一致 , 而十二經筋之羅列序屬又各不同 , 故必素知其體相 , 識其部位 , 一但臨證 , 機觸於外 , 巧生於內 , 手隨心轉 , 法從手出 。 或拽之離而復合 , 或推之就而復位 , 或正其斜 , 或完其闕 , 則骨之截斷 、 碎斷 、 斜斷 , 筋之弛縱卷攣 , 翻轉離合 , 雖在肉裡 , 以手捫之 , 自悉其情 , 法之所施 , 使患者不知其苦 , 方稱為手法也 。 況所傷之處 , 多有關於性命者 , 如七竅上通腦髓 , 鬲近心君 , 四末受傷 , 痛苦入心者 , 即或其人元氣素壯 , 敗血易於流散 , 可以剋期而愈 , 手法亦不可亂施 。 若元氣素弱 , 一但被傷 , 勢已難支 , 設手法再誤 , 則萬難挽回矣 , 此所以尤當審慎者也 。 蓋正骨者 , 須心明手巧 , 既知其病情 , 復善用夫手法 , 然後治自多效 。 誠以手本血肉之體 , 其宛轉運用之妙 , 可以一已之卷舒 , 高下疾徐 , 輕重開合 , 能達病者之血氣凝滯 , 皮肉腫痛 , 筋骨攣折 , 與情志之苦欲也 。 較之以器具從事於拘制者 , 相去甚遠矣 。 是則手法者 , 誠正骨之首務哉 。
摸法
《 醫宗金鑑 》 曰 : 摸者 , 用手細細摸其所傷之處 , 或骨斷骨碎 , 骨歪骨整 , 骨軟骨硬 , 筋強筋柔 , 筋歪筋整 , 筋斷筋走 , 筋粗筋翻 , 筋寒筋熱 , 以及表裡虛實 , 並所患之新舊也 。 先摸其或為跌僕 , 或為錯閃 , 或為打撞 , 然後依法治之 。
接法
《 醫宗金鑑 》 曰 : 接者 , 謂使已斷之骨 , 合攏一處 , 復歸於舊也 。 凡骨之跌傷錯落 , 或斷而兩分 , 或折而陷下 , 或碎而散亂 , 或岐而傍突 , 相其形勢 , 徐徐接之 , 使斷者復續 , 陷者復起 , 碎者復完 , 突者復平 。 或用手法 , 或用器具 , 或手法器具分先後而兼用之 , 是在醫者之通達也 。
端法
《 醫宗金鑑 》 曰 : 端者 , 或用兩手一手 , 擒定應端之處 , 酌其輕重 , 或從下往上端 , 或從外向上托 , 或直端 、 斜端也 。 蓋骨離其位 , 必以手法端之 , 則不待曠日持久 , 而骨縫即合 , 仍須不偏不倚 , 庶愈後無長短不齊之患 。
提法
《 醫宗金鑑 》 曰 : 提者 , 謂陷下之骨 , 提出如舊也 。 其法非一 , 有用兩手提者 , 有用繩帛系高處提者 , 有提後用器具輔之不致仍陷者 , 必量所傷之輕重淺深 , 然後施治 。 倘重者輕提 , 則病莫能愈 ; 輕者重提 , 則舊患雖去 , 而又增新患矣 。
按摩法
《 醫宗金鑑 》 曰 : 按者 , 謂以手往下抑之也 。 摩者 , 謂徐徐揉摩之也 。 此法蓋為皮膚筋肉受傷 , 但腫硬麻木 , 而骨未斷折者設也 。 或因跌僕閃失 , 以致骨縫開錯 , 氣血鬱滯 , 為腫為痛 , 宜用按摩法 , 按其經絡 , 以通鬱閉之氣 , 摩其壅聚 , 以散瘀結之腫 , 其患可愈 。
推拿法
《 醫宗金鑑 》 曰 : 推者 , 謂以手推之 , 使還舊處也 。 拿者 , 謂兩手一手 , 捏定患處 , 酌其宜輕宜重 , 緩緩焉以復其位也 。 若腫痛已除 , 傷痕已愈 , 其中或有筋急而轉搖不甚便利 , 或有筋縱而運用不甚自如 , 又或有骨節間微有錯落不合縫者 , 是傷雖平 , 而氣血之流行未暢 , 不宜按整端提等法 , 惟宜推拿以通經絡氣血也 。 蓋人身之經穴 , 有大經細絡之分 , 一推一拿 , 視其虛實 , 酌而用之 , 則有宣通補瀉之法 , 所以患者無不愈也 。
注云 : 以上諸條乃八法之大略如此 。 至於臨症之權衡 , 一時之巧妙 , 神而明之 , 存乎其人矣 。
耀山云 : 八法之外 , 又有推骨入髎秘法 , 或用肩頭掮 , 或用足腿牮 。 掮者 , 如挑負然 , 將患人掮起 , 骨入髎矣 , 較之用手拉手拽 , 更覺有力多矣 。 牮者 , 或坐其上 , 或臥於地 , 兩手將患人擒住 , 隨用足跟牮去 , 比之用手推託 , 便捷甚矣 。 此秘法也 , 故附八法之後 , 以補手法之未備也 。
器具總論
《 醫宗金鑑 》 總論曰 : 跌撲損傷 , 雖用手法調治 , 恐未盡得其宜 , 以致有治如未治之苦 , 則未可云醫理之周詳也 。 爰因身體上下正側之象 , 制器以正之 , 用輔手法之不逮 , 以冀分者復合 , 欹者復正 , 高者就其下 , 陷者升其位 。 則危症可轉於安 , 重傷可就於輕 , 再施以藥餌之功 , 更示以調養之善 , 則正骨之道全矣 。
裹簾
《 醫宗金鑑 》 曰 : 裹簾以白布為之 , 因患處不宜他器 , 只宜布纏 , 始為得法 , 故名裹簾 , 其長短闊狹 , 量病勢用之 。
振梃
釋義云 : 凡頭被傷而骨未碎 、 筋未斷 , 雖瘀聚腫痛者 , 皆為可治 。 先以手法端提頸項筋骨 , 再用布纏頭二 、 三層令緊 , 再以振挺輕輕拍擊足心 , 令五臟之氣 , 上下宣通 , 瘀血開散 , 則不奔心 , 亦不嘔呃 , 而心神安矣 。 若已纏頭 , 拍擊足心 , 竟不覺疼 , 昏不知人 , 痰響如拽據 , 身體僵硬 , 口溢涎沫 , 乃氣血垂絕也 , 不治 。
披肩
釋義云 : 凡兩肩僕墜閃傷 , 其骨或斷碎 , 或傍突 , 或斜努 , 或骨縫開錯筋翻 , 法當令病人仰臥凳上 , 安合骨縫 , 揉按筋結 , 先以棉花貼身墊好 , 復以披肩夾住 , 肩之前後縛緊 , 再用白布在外纏裹畢 , 更用扶手板 , 長二尺余 , 寬三 、 四寸 , 兩頭穿繩 , 懸空掛起 , 令病者俯伏於上 , 不使其肩骨下垂 , 過七日後開視之 , 如俱痊 , 可撤板不用 , 如尚未愈 , 則仍用之 。 若不依此治法 , 後必遺殘患蘆節 。
耀山云 : 用水竹半邊 , 長短闊狹 , 以患處為則 , 削去稜角 , 嵌入肩內 , 其肩下腋肢 , 再用棉團一個 , 實其腋內 , 外以布帶縛定繫住 , 此治肩骨斷碎之具 , 雖比板物較硬 , 然用之得法 , 縛之妥貼 , 則無動移之患矣 。
攀索
《 醫宗金鑑 》 曰 : 攀索者 , 用繩掛於高處 , 以病人兩手攀之也 。
迭磚
釋義云 : 凡胸腹腋脅 , 跌打蹦撞墊努 , 以致胸陷而不直者 , 先令病人以兩手攀繩 , 足踏磚上 , 將後腰拿住 , 各抽去磚一塊 , 令病人直身挺胸 , 少傾 , 又各抽去磚一塊 , 仍令直身挺胸 , 如此者三 , 其足著地 , 使氣舒瘀散 , 則陷者能起 , 曲者可直也 。 再將其胸以竹簾圍裹 , 用寬帶八條緊緊縛之 , 勿令窒礙 。 但宜仰臥 , 不可俯臥側臥 , 腰下以枕墊之 , 勿令左右移動 。
通木
釋義云 : 凡脊背跌打損傷 , 膂骨開裂高起者 , 其人必傴僂難仰 。 法當令病者俯臥 , 再著一人以兩足踏其兩肩 。 醫者相其開裂高起之處 , 宜輕宜重 , 或端或拿 , 或按或揉 , 令其縫合 , 然後用木依前法逼之 。
腰柱
釋義云 : 凡腰間閃挫岔氣者 , 以常法治之 。 若腰節骨被傷錯筍 , 膂肉破裂 , 筋斜傴僂者 , 用醋調定痛散 , 敷於腰柱上 , 視患處將柱排列於脊骨兩傍 , 務令端正 , 再用蘄艾做薄褥 , 復於柱上 , 以御風寒 , 用寬長布帶 , 繞向腹前 , 緊緊紮裹 , 內服藥餌 , 調治自愈 。
耀山曰 : 醫者 , 意也 。 嘗考古人創論立方 , 雖有根據 , 以已意參之 , 總不出情理之中 。 至接骨一道 , 用手法外 , 復用器具 , 蓋有意會之處 。 閱 《 明史 》 內載 , 有諫臣某 , 因事迭奏忤上 , 致延訊時 , 上令武士 , 用金瓜錘責其遍體 , 甚至肋骨擊斷其二 ; 復令下獄 , 身加挺棍腳鐐 , 手銬刑具 , 嚴行監固 。 挺棍者 , 較人之長短 , 以木為之 , 上鎖於頸 , 下鏈於踝 , 中繫於手而及於腰 , 使囚不能彎曲轉側活動 。 後上悟 , 憐其苦諫釋之 , 肋骨俱已接續 , 未始非挺棍銬鐐之益也 。 挺棍與通木相似 , 鐐銬與扎縛相同 , 擊斷者復接續 , 是以不醫醫之 。 今之用器具 , 殆即此遺意歟 。
竹簾
釋義云 : 凡肢體有斷處 , 先用手法安置訖 , 然後用布纏之 , 復以竹簾圍於布外 , 緊扎之 , 使骨縫無參差走作之患 , 蓋通用之物也 。
杉籬
釋義云 : 凡用以圍裹於竹簾之外 , 將所穿之繩結住 , 再於籬上加繩以纏之 , 取其堅勁挺直 , 使骨縫無離綻脫走之患也 。 蓋骨節轉動之處與骨筋甚長之所 , 易於搖動 , 若僅用竹簾 , 恐挺勁之力不足 , 故必加此以環抱之 , 則骨縫吻合堅牢矣 。
陳遠公曰 : 有跌打骨折 , 必用杉木或杉板 , 將折骨湊合端正 , 以繩縛定 , 勿偏斜曲 , 再以布扎 , 不可因疼痛心軟 , 少致輕鬆 , 反為害事 。 後用內服藥 , 如皮破血出 , 須用外治藥 , 但骨折而外邊之皮不破 , 即不用外治之藥 , 然內外夾攻 , 未嘗不更佳耳 。 內治法宜活血去瘀為先 , 血不活則瘀不去 , 瘀不去則骨不能接也 。 內治用接骨神丹煎服 , 外治貼全體神膏 , 再加末藥勝金丹 , 摻傷處為妙 。 每膏一張用末藥三錢 , 摻膏上貼之 。 凡接骨不須二個 , 至重則用二個 。 此絕奇絕異之方 , 倘未損傷 , 只貼膏藥 , 不必用勝金丹摻藥 。 內外治法三方 , 有不可形容之妙 , 醫者患者得以旦夕奏功 , 故特為表出 , 方出 《 冰鑑 》。
谷蘭云 : 損傷固痛 , 因痛而以板木縛之則愈痛 , 愈痛而手軟 、 心軟 , 轉致輕鬆 , 是痛其痛 , 反增其痛 , 迨至不可醫藥 , 悔何及哉 ! 學者務熟習手法 , 臨症時得自然之妙 , 自無手軟 、 心軟之弊矣 。
耀山云 : 凡臂骨及小兒頸骨 、 腿骨 、 大手膊骨 , 截斷折斷 、 碎斷斜斷者 , 不必用大杉籬 , 僅用杉木皮儘可 。 將杉木皮削去粗皮 , 或三片或二片 , 如指面大 , 長短以患處為則 。 況杉木皮似竹樣閣漏式 , 合於骨處極為妥貼 。 又杉木皮挖空 , 用紙黏裹 , 可縛手肘手腕 , 使其能轉能伸 , 能屈能曲 , 此夾扎中之活法也 。 又有竹蔑大片 , 再以紙包 , 或用三片 、 四片 , 看患處之寬狹長短 , 定為法則 。 又有松木薄板 , 象今做糕匣者 , 用紙包裹 , 安於骨斷之處 , 以棉帶緊扎甚妙 。 此皆常用驗過之器具也 。
抱膝
釋義云 : 膝蓋骨復於楗胻二骨之端 , 本活動物也 。 若有所傷 , 非骨體破碎 , 即離位而突出於左右 。 雖用手法推入原位 , 但步履行止 , 必牽動於彼 , 故用抱膝以固之 , 庶免復離原位 , 而遺跛足之患也 。 其法將抱膝四足插於膝蓋兩傍 , 以竹圈轄住膝蓋 , 令其穩妥 , 不得移動 , 再用白布寬帶 , 緊緊縛之 。
耀山云 : 膝蓋骨脆碎或跌碎者 , 常用紙竹毛篾纏繞一⿱⺮⿹⼓尤 , 與膝蓋大小相等 , 再加四繩縛於⿱⺮⿹⼓尤上 , 貼膏藥後 , 即將篾⿱⺮⿹⼓尤安上 , 四繩分前後縛之 , 較之竹圈 , 稍覺柔軟矣 。
又云 : 以上器具 , 皆傷科必用之物 , 又增補試驗各具 , 然未備也 。 有肩胛出臼 , 用布帶纏於手上 , 繫於柱間 , 在帶上搒者 ; 有腿骨出髎 , 用闊帶縛定腿足 , 將人抱住 , 以大鎯頭嚇者 ; 有用硬挺者 ; 有用軟騙者 , 種種器具 , 總不出縛纏夾扎挺托之法 , 復其原位 , 使勿遊移活動為得耳 , 要在人之活法變動也 。
《 選粹 》 云 : 凡損傷平處 , 骨斷骨碎 , 皮不破者 , 用接骨定痛等膏敷貼 。 若傷在手足曲直伸縮之處 , 要用包裹 , 可令時時轉動 。 指骨碎者 , 只用麻片夾縛 。 腿上用麻繩扎縛 。 冬月熱縛 , 夏月涼縛 , 余月溫縛 。 又云 : 骨斷皮破者 , 不可用酒煎藥 。 或損在內而皮破者 , 可加童便於破血藥內和服 。 若骨斷 、 皮不破者 , 可全用酒煎藥 。 若只傷而骨不折 、 肉不破者 , 用消腫膏或定痛膏 。 又云 : 皮里有碎骨 , 只用定痛膏敷貼夾縛 , 如十分傷重 , 自然爛開其肉 , 碎骨自出 , 然後用補肌散 , 外以補肉膏敷貼 。 又云 : 夾縛處 , 須藥水以時泡洗 , 春秋三日 , 夏二日 , 冬四日 , 洗去舊藥 , 須仔細勿驚動傷處 , 洗訖 , 仍用前藥前膏敷縛 。 凡換藥不可生換 , 須用手巾打濕拓潤 , 逐片取脫 , 隨手蕩洗換上 , 又不可停留一時刻 , 藥膏必須預為攤就 , 隨手換上 , 此乃敷藥之訣 , 如換膏藥亦然 。
接骨歌訣
接骨由來法不同 , 編歌依次說全功 。 若能洞達其中意 , 妙法都歸掌握中 。 骨折大凡手足多 , 或短或長或脫窠 , 或凹或凸或歪側 , 務將手足慎撫摩 。 長者脫下短縮上 , 突凹歪斜宜度量 。 身上骨若斷而分 , 須用三指摩的當 。 內如脈動一般呵 , 骨折斷碎無別何 。 整骨先服保命丹 , 酒下骨軟方動他 。 手足斷須扯捻好 , 足斷而長添一勞 。 先須腳底牢牮實 , 斷傷骨下微磹高 。 足跟之下更高磹 , 病痊無患自證驗 。 如不牮實骨尚長 , 以後愈長愈可厭 。 此為縮法之手功 , 手長難療成廢躬 , 歪從患骨下托起 , 扯直無歪歸於同 。 合奠不突還原樣 , 凹者捻妥無別尚 。 試手必以兩手齊 , 試足須將腳並放 。 復臼膏藥自急需 , 光細布攤稱體膚 。 長短闊狹隨患處 , 膏宜攤厚糝多鋪 。 將膏緊裹包貼定 , 夾非杉皮力不勝 。 浸軟漸剖去粗皮 , 板長患處短方稱 。 還當排得緊重重 , 夾上布纏纏莫松 。 纏布闊宜二寸許 , 從上至下盡力封 , 布上再扎三條帶 , 中間上下護要害 , 先縛中間後兩頭 , 寬緊得宜始安泰 。 如縛手足斜折斷 , 中間緊而兩頭寬 。 骨斷若如截竹樣 , 中寬聚氣緊兩端 。 氣血斷處來聚著 , 手用帶兒復掌絡 。 腳要米袋兩邊挨 , 挨定不動勝妙藥 。 對症湯丸日日施 , 藥洗換膏三日期 。 三七之時骨接牢 , 房事油腥犯不宜 。 紫金丹作收功例 , 骨仍堅固無流弊 。 我今編此手法歌 , 傳與後人須仔細 。
上髎歌訣
上髎不與接骨同 , 全憑手法及身功 。 宜輕宜重為高手 , 兼嚇兼騙是上工 。 法使驟然人不覺 , 患如知也骨已攏 。 茲將手法為歌訣 , 一法能通萬法通 。
托下巴歌訣
頭骨圓圓曰髑髏 , 下把骨脫兩般求 。 單邊為錯雙邊落 , 上似彎環下似鉤 。 兩指口中齊重捺 , 各腮頰外共輕揉 。 下巴往裡徐徐托 , 托上還須用帶兜 。
提頸骨歌訣
人登高處忽逢驚 , 首必先墜頸骨頃 。 面仰難垂惟伸續 , 頭低不起則端擎 。 腔中插入須提拔 , 骨上歪斜要整平 。 再看有無他磕碰 , 臨時斟酌度其情 。
整背腰骨歌訣
脊背腰梁節節生 , 原無脫髎亦無傾 。 腰因挫閃身難動 , 背或傴僂骨不平 。 大抵脊筋離出位 , 至於骨縫裂開弸 。 將筋按捺歸原處 , 筋若寬舒病體輕 。
上肩髎歌訣
損傷肩膊手筋攣 , 骨髎猶如杵臼然 。 若是肘尖彎在後 , 定當臑骨聳於前 。 常醫或使兩人拉 , 捷法只須獨自掮 。 倘遇婦人難動手 , 騙中帶嚇秘家傳 。
托肘尖歌訣
臂膊之中曰肘尖 , 凸凹上下骨鑲黏 。 直而不曲筋之病 , 屈若難伸骨有嫌 。 骨裂縫開翻托好 , 筋橫縱急搦安恬 。 仍當養息懸於項 , 屈曲時時疾不添 。
挪手腕歌訣
腕似農車水骨聯 , 仰翻俯復曲如旃 。 行車竭蹶應防復 , 走馬馳驅或致顛 。 手必先迎筋反錯 , 掌如後貼骨開偏 , 輕輕搦骨歸原處 , 骨若還原筋已痊 。
上大腿髎歌訣
環跳穴居跨骨前 , 中分杵臼似機旋 。 筋翻腫結腳跟𧺤 , 骨錯斜行腿足蹁 。 宣用手掎並腳牮 , 或施布縛發繩懸 。
推膝蓋骨歌訣
膝骨形圓蓋膝間 , 原系活動各筋扳 。 蓋移腿上腰胯痛 , 骨走臁中步履艱 。 若出外邊筋腫大 , 如離內側膕難彎 。 推筋捺骨歸原位 , 抱膝相安何足患 。
拽腳踝拐歌訣
足趾足跟踝相併 , 傷筋動骨致難行 。 腳尖向後應知挫 , 踝骨偏斜定是擰 。 骨突骨坳宜摸悉 , 筋翻筋結要分清 。 筋須揉撥又須拽 , 筋若調勻骨亦平 。
耀山云 : 骨髎者 , 兩骨相交活動之處也 。 如杵之臼 , 如戶之樞 , 又如桔槔之有機 。 以筋聯絡之 , 故能轉運而不礙 。 若脫髎者 , 筋必受傷 , 是以上髎必先理其筋也 。 前接骨歌 , 系陳氏秘傳 , 法賅而備 , 惟原稿韻腳未妥 , 稍為潤色之 , 脫稿之後 , 復撰上髎歌訣十首 , 未敢言工 , 聊便誦記而已 。 接骨髎之髎字 , 音料 , 乃尻骨上有八孔 , 謂之八髎 。《 葉氏醫案 》 云 : 接骨上骱 , 骱音戛 , 小骨也 , 或有用作竅 , 用作窌 , 均未切當 。 薛氏 《 正體類要 》 有骨髎接而復脫之句 , 今仍借用之 。
方法總論
《 選粹 》 云 : 大法固以血之或瘀或失 , 分虛實而為補瀉 , 亦當看傷之輕重 。 輕者頓挫 , 氣血凝滯作痛 , 此當導氣行血而已 ; 若重者傷筋折骨 , 如欲接續 , 非數月不瘥 ; 若氣血內停 , 阻塞真氣不得行者必死 , 急瀉其血 , 通其氣 , 庶可施治 。 又云 : 出血太多 , 頭目昏眩 , 先用川當歸 、 大川芎 , 水煎服 , 次加白芍藥 、 熟地黃 、 續斷 、 防風 、 荊芥 、 羌獨活 、 南星 , 煎加童便 , 不可用酒 。 如血出少 , 內有瘀血 , 以生料四物湯一半 , 加獨聖散水煎服 。 皮肉未破者 , 煎成加酒服 。
內證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凡傷損之症 , 若誤飲涼水 , 瘀血凝滯 , 氣道不通 , 或血上逆 , 多致不救 , 若入於心即死 , 急飲童便熱酒以和之 。 若患重而瘀血不易散者 , 更和以辛溫之劑 。 睡臥要上身墊高 , 不時喚醒 , 勿令熟睡 , 則血庶不上逆 。 故患重之人 , 多為逆血填塞胸間 , 或閉塞氣道咽喉口鼻不得出入而死 。
《 選粹 》 云 : 損傷 , 寒涼之藥一毫俱不可用 , 蓋血見寒則凝 , 若冷飲致血入心而死 。 惟看有外傷者 , 當內外兼治 。 若外無所傷 , 內有死血 , 唯用蘇木等治血之藥 , 可下者下之 , 雞鳴散是也 。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凡損傷之症 , 外固不宜敷貼硝黃之類 , 恐濟寒以益其傷 。 若人平素虛弱 , 雖在夏令 , 內服亦不宜用鹹寒之品 。 蓋胃氣得寒而不生 , 運氣得寒而不健 , 瘀血得寒而不能行 , 腐肉得寒而不潰 , 新肉得寒而不生 。 若內有瘀血停滯 , 服以通之 , 不在此例 。
出血
《 正體類要 》 曰 : 若患處或諸竅出血者 , 肝火熾盛 , 血熱錯經而妄行也 , 用加味逍遙散 , 清熱養血 。 若中氣虛弱 , 血無所附而妄行 , 用加味四君子湯 , 補中益氣 。 或元氣內脫 , 不能攝血 , 用獨參湯 , 加炮姜以回陽 ; 如不應 , 急加附子 。 或血蘊於內而嘔血 , 用四物加柴胡 、 黃芩 。 凡損傷勞碌 、 怒氣 、 肚腹脹滿 , 誤服大黃等藥 , 傷陽絡 , 則為吐血衄血 , 便血尿血 ; 傷陰絡 , 則為血積血塊 , 肌肉青黯 。 此臟腑虧損 , 經隧失職 , 急補脾肺 , 亦有生者 。
《 急救方 》 云 : 跌壓傷重之人 , 口耳出血 , 一時昏暈 , 但視面色尚有生氣 , 身體尚為綿軟 , 則皆可救 。 但不可多人環繞 , 嘈雜驚慌 , 致令驚魄不復 。 急令親人呼而扶之 , 坐於地上 , 先拳其兩手兩足 , 緊為抱定 。 少頃再輕移於相呼之人懷中 , 以膝抵其穀道 , 不令泄氣 。 若稍有知覺 , 即移於素所寢處 , 將室內窗欞遮閉令暗 , 仍拳手足緊抱 , 不可令臥 。 急取童便乘熱灌之 , 馬溺更妙 , 如一時不可得 , 即人溺亦可 , 要去其頭尾 , 但須未食蔥蒜而清利者 , 強灌一 、 二杯 , 下得喉便好 。 一面用四物湯三 、 四倍 , 加桃仁 、 紅花 、 山楂 、 生大黃各二兩 , 童便一大鐘 , 如夏月加黃連四 、 五分 , 用流水急火 , 在傍煎半熟 , 傾入碗內 , 承於傷者鼻下 , 使藥氣入腹 , 不致惡逆 , 乘熱用小鐘灌服 ; 如不受 , 少刻又灌 。 藥盡不可使臥 , 服藥之後 , 其穀道尤須用力抵緊 , 不可令泄其氣 。 如藥性行動 , 不可即解 , 恐其氣從下泄 , 以致不救也 。 必須俟腹中動而有聲 , 上下往來數遍 , 急不可待 , 方可令其大解 。 所下盡屬淤紫 , 毒已解半 , 方可令睡 , 至於所下盡為糞 , 即停止前藥 。 否則再用一二劑亦不礙 。 然後次第調理 , 不可輕用補藥 。
王肯堂云 : 血溢血泄 , 諸蓄妄證 , 其始也 , 予率以桃仁大黃行血破瘀之劑 , 折其銳氣 , 而後區別治之 , 雖往往獲中 , 然猶不得其所以然也 。 後來四明遇故人蘇伊舉 , 閒論諸家之術 。 伊舉曰 : 吾鄉有善醫者 , 每治失血蓄妄 , 必先以快藥下之 。 或問失血復下 , 虛何以當 。 則曰 : 血既妄行 , 迷失故道 , 不去蓄利瘀 , 則以妄為常 , 曷以御之 。 且去者自去 , 生者自生 , 何虛之有 。 予聞之 , 愕然曰 : 名言也 。 昔者之疑 , 今釋然矣 。
又云 : 凡九竅出血 , 用南天竺主之 , 或用血餘灰 , 自發為佳 , 次則父子一氣 , 再次男胎髮 , 又次則亂髮 , 皂角水洗曬乾 , 燒灰為末 。 每二錢 , 以茅草根煎湯調下 。 又荊葉搗取汁 , 酒和服 。 又刺薊一握 , 絞汁 , 酒半盞和服 ; 如無生者搗乾者為末 , 水調三錢 , 均效 。
訣曰 : 牆頭苔蘚可以塞 , 車前草汁可以滴 , 火燒蓮房用水調 , 鍋底黑煤可以吃 。 石榴花片可以塞 , 生萊菔汁可以滴 , 火燒龍骨可以吹 , 水煎茅花可以吃 。
《 急救方 》 注 : 治跌打損傷已死者 , 用男女尿桶人中白 , 煉紅投好醋七次 , 研末酒送二錢 , 吐出惡血即可救矣 。 慎不移動 , 動者不治 。
泛注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凡損傷之症 , 乃有形器物所傷 , 為筋骨受病 , 當從血論 。 蓋血得熱則妄行 , 其害甚速 , 須先伐肝火 , 清運火 , 砭患處 , 和經絡 , 則瘀血不致泛注 , 肌肉不致遍潰 。 次則壯脾胃 , 進飲食 , 生血氣 , 降陰火 , 則瘀血易於腐潰 , 新肉易於收斂 , 此要法也 。 若用克伐之劑 , 虛者益虛 , 滯者益滯 , 禍不旋踵矣 。
《 瀕湖集簡方 》 曰 : 治打僕瘀血滾注 , 或作潮熱者 , 用大黃末 , 薑汁調塗 , 一夜黑者紫 , 二夜紫者白也 。
發熱
東垣曰 : 晝則發熱 , 夜則安靜 , 是陽氣自旺於陽分也 。 晝則安靜 , 夜則發熱煩躁 , 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 , 名曰熱入血室 。 如晝夜俱發熱煩躁 , 是重陽無陰也 , 當急瀉其陽而峻補其陰 。 夫熱入血室之症 , 婦人經水適來 , 或因損傷 , 譫言如見鬼狀 , 宜小柴胡湯加生地主之 。 王太僕曰 : 凡熱來復去 , 不時而動 , 乃無根之虛火也 , 宜六君子湯加薑桂 ; 不應 , 急加附子 , 或八味丸最善 。
《 可法良規 》 曰 : 凡損傷之症有出汗者 , 當審其陰陽虛實而治之 。 若陰虛陽往乘之 , 則發熱自汗 , 以甘寒之劑補其氣 , 如補中益氣湯之屬是也 。 若陽虛陰往乘之 , 則發厥自汗 , 以甘溫之劑助其陽 , 如參附湯之屬是也 。 亦有因痛甚而自汗者 , 宜清肝火為主 。 亦有因陰陽損傷而自汗盜汗者 , 宜補氣生血為主 。 若心孔一片汗出者 , 養其心血自止 。
外邪
陳文治曰 : 四季傷損 , 脈浮緊 , 發熱惡寒體痛 , 屬有外邪 , 宜發散以祛邪 , 春用五積散 、 香蘇飲 ; 夏用香薷飲 、 五苓散 ; 秋用藿香正氣散 ; 冬用雙解散 。 若寒熱者 , 加柴胡 、 前胡 、 黃芩 ; 頭痛加川芎 、 白芷 , 腳氣加白芷 、 檳榔 、 木香 ; 有痰加半夏 、 陳皮 , 等分 , 蔥白煎服 。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凡傷損之症 , 出血太多 , 或潰爛之際 , 收斂之後 , 如有寒熱頭痛 , 或自汗盜汗 , 煩躁作渴 , 或遍身疼痛 , 肢體倦怠 , 牙關緊急 , 痰涎上壅等證 , 是血氣虛而作變症也 , 當峻補元氣為主 。 大凡傷損症 , 有外邪乃乘虛而入 , 猶當補助 , 作外邪治之 , 禍不旋踵 。
耀山云 : 傷損之證 , 內瘀居多 , 間有外感挾邪 。 陳氏之論 , 詳及四季 , 發明上下加減 , 雖為穩當 , 又宜參閱發熱門 , 擇方療治 , 更為穩妥 , 學者須細玩之 。
昏憒
《 正體類要 》 曰 : 傷重昏憒者 , 急灌以獨參湯 。 雖內有瘀血 , 切不可下 , 急用花蕊石散內化之 , 蓋恐下之 , 因瀉而亡陰也 。 若元氣虛甚者 , 尤不可下 , 亦用前散以化之 。 凡瘀血在內 , 大小便不通 , 用大黃 、 朴硝 ; 血凝而不下者 , 急用木香 、 肉桂末三 、 二錢 , 以熱酒調灌服 , 血下乃生 。 如怯弱之人用硝黃 , 須加肉桂 、 木香 , 假其熱以行其寒也 。
《 選粹 》 云 : 顛仆迷悶者 , 酒調蘇合香丸灌之 。 顛撲損傷者 , 宜逐其惡血 , 用酒煎蘇木 , 調蘇合香丸或雞鳴散 ; 或活血和氣飲加大黃 , 入醋少許煎 ; 或童便或蘇木煎酒調黑神散 , 烏藥順氣散亦可 。
陳遠公曰 : 人從高墜下 , 昏死不蘇 , 人以為惡血奔心 , 誰知乃氣為血壅乎 。 夫跌僕之傷 , 多是瘀血攻心 , 然跌僕出其不意 , 未必心動也 。 惟從高墜下 , 失足時心必驚悸 , 自知必死 。 是先挾一必死之心 , 不比一蹶而傷者 , 心不及動也 。 故氣血錯亂 , 每每昏絕不救 。 治法逐其瘀血 , 佐以醒脾之品 , 則血易散而氣易開 。 倘徒攻瘀血 , 則氣閉不宣 , 究何益乎 。 用蘇氣湯 , 一劑氣疏 , 三劑血活全愈 。
谷蘭云 : 未跌僕之時 , 心原不動 ; 當跌撲之時 , 體先振動 , 心能不動乎 。 況心主血者也 , 心既不動 , 即跌撲亦無傷瘀之症矣 。 此說存參 。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凡傷損之症 , 若皮膚已破 , 出血過多而昏憒者 , 氣血虛極也 , 大補為主 ; 如不應 , 急加附子 。 若墜僕太重 , 皮膚不破 , 血未出而昏憒者 , 瘀血在內也 , 行散為主 ; 如不應 , 速加酒炒大黃 。 若下後而有變症者 , 皆氣血虛極也 , 用十全大補湯 。 若因痛甚而自汗昏憒者 , 風木熾盛也 , 用清肝涼血之劑 , 則痛自定 , 汗自止 ; 苟作外因風邪治之 , 促其危也 。
又云 : 若傷損在頭腦並致命處所 , 昏憒良久 , 將至不起者 , 急用蔥白切細 、 杵爛 、 炒熟 , 罨患處 , 稍冷更以熱者罨之 , 多自醒矣 。
《 選粹 》 云 : 亦有血迷心竅 , 而致昏沉不知人事者 , 宜花蕊石散 , 童便調服 。 有神魂散失 , 一時不知人事者 , 唯在臨時斟酌 。 大抵跌僕之病 , 全在補氣行血 。 若自然銅之類 , 雖有接骨之功 , 而燥散之害 , 甚於刀劍 , 丹溪備言之矣 。
谷蘭云 : 跌僕則肝必受傷 , 瘀血未去 , 而行補氣補血藥 , 恐血瘀未能散除 , 轉致不可救藥為患 ; 惟虛弱者受跌撲之患 , 於逐瘀中兼補益 , 似為兩得 。
《 急救方 》: 治僕打猝死去 , 但須心頭溫暖 , 雖經日亦可救 。 先將死人盤屈在地上 , 如僧打坐狀 , 令一人將死人頭髮控放抵 , 用生半夏末 , 以竹筒或紙筒吹在鼻內 ; 如活即以生薑自然汁灌之 , 可解半夏毒 。
耀山云 : 按人尿性味鹹寒無毒 , 又名輪迴酒 、 還元湯 , 撲損瘀血在內運絕 , 加酒飲之 , 治折傷推陳致新 , 其功甚大 。 又 《 千金方 》 飲人尿治金瘡出血 , 杖瘡腫毒 , 火燒悶絕等症 。 又刺在肉中 , 人咬手指 , 金瘡中風 , 蛇犬咬傷 , 蜂蠆螫傷 , 浸洗得解 , 乃傷科中之仙藥也 。 周赧王四十五年 , 秦相范雎在魏時 , 觸杵魏齊 , 令獄卒自辰至未撲打 , 遍體皆傷 , 齒折脅斷 , 身無完膚 , 氣絕不動 , 屍卷葦薄之中 。 魏齊復令賓客便溺其上 , 勿容為清淨之鬼 。 至晚 , 范雎死而復甦 , 竟相秦國 。 又明季一官 , 貪墨誣害平人 , 解緩時 , 被受害人之子奪路報復父仇 , 攢毆已斃 , 又恨其貪汙 , 灌之以尿 , 後竟不死 。 觀此兩節 , 人尿實為久傳效驗之方 , 今多因穢惡而忽之 , 惜哉 ! 但人命至重 , 生死在於呼吸之間 , 有此極便極賤 、 極效驗之藥 , 何不乘其昏絕不知而灌之 ; 如灌之不入 , 急令人溺其頭面 , 使其入於七竅 , 未有不蘇者也 。
《 急救方 》 小注云 : 凡跌打縊溺至死 , 而心頭熱者 , 急用活雞冠血 , 滴入喉鼻之內 , 男左女右 , 男用公雞 , 女用母雞 , 刻下即蘇 。 又跌打氣絕 , 用仙人柴(即九里香葉)搗自然汁一杯 , 灌下即蘇 。 但心口有微熱 , 能受此藥 , 無有不活 , 名曰救名丹 。
眩暈
耀山云 : 血虛則陰虛 , 陰虛則發熱而渴 , 腹脹嘔吐必兼中氣太虛 , 故用補治如此 。 若僕打即時暈倒在地 , 此氣逆血暈也 。 按 《 急救方 》 補註 : 用血管鵝毛煅存性一錢 , 老酒調服即醒 。 又有真元不足 , 不能攝氣歸元而暈者 , 仍用補劑可也 。 如失血過多而暈者 , 用芎歸湯亦可 。
煩躁
東垣云 : 發熱惡寒 , 大渴不止 , 其脈大而無力 , 非白虎湯症 , 此血虛發躁也 , 宜用當歸補血湯治 。 裴先生云 : 肌熱煩躁 , 目赤面紅 , 其脈洪大而虛 , 此血虛也 , 若誤服白虎湯 , 輕則危 , 重則斃 。
發喘
耀山云 : 發喘之因 , 果多在肺 , 然按 《 內經 》 曰 : 有所墮恐 , 喘出於肝 , 度水跌僕 , 喘出於腎與骨 。 是當分別論治 。
作嘔
耀山云 : 按薛氏以藥傷胃而嘔者 , 脈必微細而遲 , 乃涼藥克伐而嘔也 , 急用六君子湯加歸 、 芍 、 附子 。 又有胃火作嘔者 , 症必口渴唇褐 , 系素有積熱 , 復飲辛熱藥 , 則火必更盛矣 , 以清胃散加山梔 、 黃芩 、 甘草治之頓止 。 如潰後作嘔 , 仍按出血過多方法調治 。 若投藥稍錯 , 非徒無益 , 而又害之 。
口渴
東垣云 : 發熱惡寒 , 大渴不止 , 其脈大而無力者 , 非白虎湯症 , 此血虛發躁而渴也 , 宜用當歸補血湯 。
不食
鍾峻云 : 江西一盜 , 肋斷呻吟不食 , 用生精豬肉四兩 , 糯米飯一碗 , 白糖四兩拌食 , 越日而愈 , 骨亦完好 , 想亦秘方也 。 愚按血閉嗜臥不食 , 虛者用巴戟湯 , 即四物加巴戟 、 大黃 , 補而行之 ; 實者承氣 、 抵當攻之 , 如氣滯不食 , 必須枳 、 朮 、 香 、 砂以開之 。
秘結
耀山云 : 按 《 正體類要 》 若胸腹脹痛 , 大便不通 , 喘咳吐血者 , 瘀血停滯也 , 用當歸導滯湯通之 。 肚腹作痛 , 大便不通 , 按之痛甚者 , 瘀血在內也 , 用加味承氣湯下之 。 凡腹停瘀血 , 用大黃等藥 , 其血不下 , 反加胸膈脹痛 , 喘促短氣 , 用肉桂 、 木香末各二錢 , 熱酒調服 , 即下惡血 。 此因寒藥凝滯不行 , 得辛溫而血自行耳 , 專用苦寒諸劑者察之 !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凡傷損之症 , 小便不利 , 若因出血 , 或平素陰虛火燥 , 而滲泄之令不行者 , 宜滋膀胱之陰 。 若因疼痛 , 或平素肺經氣虛 , 不能生化腎水 , 而小便短小者 , 當補脾肺之氣 , 滋其化源 , 則小便自生 。 若誤用分利之劑 , 復損其陰 , 禍在反掌 。 經云 : 氣化則小便出焉 。 又云 : 無陽則陰無以生 , 無陰則陽無以化 。 亦有汗出不止而小便短小者 , 汗止便自利 , 尤忌分利滲泄之劑 。
瘀滯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凡傷損之症 , 若棍僕重者 , 患處雖不破 , 其肉則死矣 。 蓋內肉糜爛 , 與瘀血相和 , 如皮囊盛糊然 。 其輕者 , 瘀血必深蓄於內 , 急宜砭刺 , 即投大補之劑 。 否則大熱煩躁 , 頭目脹痛 , 牙關緊急 , 殊類破傷風症 , 此瘀穢內作而然也 , 急刺之 , 諸症悉退 。
又云 : 若不砭刺發泄 , 為患匪輕 , 是不知傷重而內有瘀穢者也 , 須急去之 , 即服補益之劑 , 以固根本 , 庶保無虞 。 古人謂瘀穢惡於狼虎 , 毒於蛇蠆 , 去之稍緩 , 則戕性命 , 非虛言也 , 醫者三複之 !
耀山云 : 按 《 薛氏醫案 》 傷損腫痛不消 , 有瘀血在內 , 急宜砭之 ; 否則瘥後數年 , 但遇天陰 , 仍作痛也 , 血屬陰 , 從其類也 。
血虛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凡傷損筋糜肉爛 , 膿血大瀉 , 陽亦隨陰而走 , 元氣喪敗 , 理勢必然 , 氣血不虛者鮮矣 。 智者審之 !
又云 : 凡傷損之症 , 遍身作癢 , 或搔破如瘡疥 , 此血不營於肌腠 , 當作血虛治之 ; 不應 , 兼補其氣 。 亦有愈後身起白屑 , 落而又起 , 或有如布帛一層 , 隔於肌膚 , 乃氣血俱虛 , 不能營於腠理 , 宜大補氣血為主 ; 若作風邪治之 , 誤矣 。
又云 : 凡傷損之症 , 肢體麻木 , 若口眼如常 , 腰背如故 , 而肢體麻木者 , 氣虛也 。 蓋血虛則氣虛 , 故血虛之人 , 肢體多麻木 , 此是陰虛火動而變症 , 實非風也 , 當用升陽滋陰之劑 ; 若作風治 , 凶在反掌 。
又云 : 凡傷損之症 , 貴乎大補氣血 , 則腐肉易於潰爛 , 瘡口易於生肌 。 每見治者 , 不知氣血虧損 , 往往多用十宣散 , 又以方內參 、 耆 、 芎 、 歸為補益之劑 , 嫌其中滿 , 多用不過錢許 ; 以厚朴 、 防己為清毒之藥 , 因其行散 , 動輒倍加 。 此何益於氣血 , 而欲責其速潰 、 速斂 、 速生肌乎 。 無怪其煩躁作渴 , 飲食益少 , 因之不起者眾矣 。
又云 : 凡傷損之症 , 不可輕服烏附等味 , 蓋其性味辛熱 , 恐助火以益其患 。 其平素有失血及血虛之人 , 雖在冬令 , 決不宜用 , 緣滯血得火而益傷 , 陰血得火而益耗 , 運血得火而妄行 , 患肉得火而益壞 。 若人平素虛寒 , 或因病而陽氣脫陷者 , 則用之不在此例 。
作痛
《 正體類要 》 曰 : 肌肉間作痛者 , 營衛之氣滯也 , 用復元通氣散 。 筋骨作痛者 , 肝腎之氣傷也 , 用六味地黃丸 。 內傷下血作痛者 , 脾胃之氣虛也 , 用補中益氣湯 。 外傷出血作痛者 , 脾肺之氣虛也 , 用八珍湯 。 大凡下血不止 , 脾胃之氣脫也 , 吐瀉不食 , 脾胃之氣敗也 , 苟預為調補脾胃 , 則無此患矣 。
又云 : 傷處作痛 , 若痛至四 、 五日不減 , 或一 、 二日方痛 , 欲作膿也 , 用托裡散 。 若以指按不復起者 , 膿已成也 , 刺去膿 , 痛自止也 。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凡傷損之症 , 多有患處作痛 。 若出血過多而痛者 , 血虛火盛也 , 宜甘寒以降虛火 , 甘溫以養脾氣 。 若汗出多而痛者 , 肝木火盛也 , 宜辛涼以清肝火 ; 甘寒以生肝血 。 若筋骨傷而作痛者 , 正而治之 。 肌肉傷而作痛者 , 調而補之 。 氣血逆而作痛者 , 順而補之 。 氣血虛而作痛者 , 溫而補之 。 熱而痛者清之 , 寒而痛者溫之 。 陰虛火痛者 , 用補陰之劑 。 脾氣虛而痛者 , 用補脾之劑 。 作膿而痛者托之 , 膿焮而痛者開之 。 切不可概用苦寒 , 以致復傷脾胃也 。
筋攣
《 可法良規 》 曰 : 凡傷損之症 , 膿血大潰 , 血出太多 , 兼之惡寒發熱 , 焮痛口乾 , 肝血自然不足 。 況肝主筋 , 血去則筋無以養 , 筋無血養則燥 , 遂不能束骨而屈伸自如 , 故有拘攣之象 。 宜聖愈湯加柴胡 、 木瓜 、 山梔 、 麥冬 、 五味子治之 ; 如作風證治 , 筋愈燥而血愈涸 , 攣豈能伸乎 。
耀山云 : 人生兩肘 、 兩腋 、 兩髀 、 兩膕 , 謂之八虛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凡此八虛者 , 皆機關之室 , 真氣之所過 , 血絡之所遊 , 邪氣惡血 , 固不得住留 , 住留則傷經絡 , 骨節機關不得屈伸 , 故病攣也 。 倘有一處脫臼出髎 , 筋骨兩傷 , 豈無惡血邪氣乘虛而入耶 。 必須察其臟腑 , 利其關節 , 調其氣血 , 毋謂僅治其外 , 而忽其內也 。 又云 : 肺心有邪 , 其氣留於兩肘 。 考肺脈自胸行肘之俠白等穴 , 心脈自腋行肘之少海等穴 。 又云 : 肝有邪 , 其氣流於兩腋 。 考肝脈布脅肋 , 行腋下期門等穴 。 又云 : 脾有邪 , 其氣留於兩髀 。 髀者 , 髀樞也 , 考脾脈上循陰股 , 結於髀 。 又云 : 腎有邪 , 其氣留於兩膕 。 膕者 , 膝後曲處也 , 考腎脈上腨 , 出膕內廉 。 此皆患生於里而達於表 , 如外傷既成 , 內臟皆連 , 知此八虛者 , 用藥有所指歸矣 。 陳藏器曰 : 虛而勞者 , 其弊萬端 , 宜應隨病增減 。 如肺氣不足 , 加天門冬 、 麥門冬 、 五味子 ; 心氣不足 , 加上黨參 、 茯神 、 菖蒲 ; 肝氣不足 , 加天麻 、 川芎 ; 脾氣不足 , 加白朮 、 白芍 、 益智 ; 腎氣不足 , 加熟地黃 、 遠志 、 牡丹皮 。 此又不可不知也 。
按舒筋法 , 治破傷後 , 筋攣縮不能伸者 , 用大竹管長尺余 , 兩頭各鑽一竅 , 系以繩 , 掛於腰間 , 一坐即舉足袞挫之 , 勿計工程 , 久當有效 。《 醫說 》 載 : 有人墜馬折脛 , 筋攣縮不能行步 , 遇一道人 , 教以此法 , 數日便愈如常 。 又 《 經驗全書 》 云 : 有人四肢無故節脫 , 但有皮連 , 不能舉動 , 名曰筋解 , 用黃柏酒浸一宿 , 焙為末 , 酒下三錢 , 多服方安 。
骨痛
耀山云 : 按 《 內經 》 曰 : 久立傷骨 。 又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 。 又按薛氏云 : 骨痛之證 , 五更服和血定痛丸 , 日間用健脾胃生氣血之藥調理 。 若腫痛發熱 , 切不可服流氣等藥 , 外用蔥熨法 , 內服六君加黃耆 、 柴胡 、 桔梗 、 續斷 、 骨碎補之類 , 或補中益氣湯加麥冬 、 五味治之 , 氣血和而熱自退矣 。《 救急方 》 治渾身骨痛 , 用破草鞋燒灰 , 香油和 , 貼痛處即止 。 然外熨不若貼膏為當 , 雖骨痛至重 , 亦能緩之 。
濕痰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凡傷損之症 , 其患已愈而腿作痛 , 乃受患太重 , 膿血過多 , 瘡雖愈而肝經氣血尚未充也 , 故濕熱乘之 , 因虛而襲 , 以致作痛 , 非風證也 , 故用養血祛濕之劑以止痛 。 又云 : 腎水足 , 則肝氣充溢 , 經脈強健 , 雖有傷損 , 氣血不虧 , 而潰斂以時 , 氣路不至於上逆 , 痰涎何由而上壅 。 使腎氣一虛 , 水不能生木 , 則肝氣奔騰 , 逆而不下 , 痰氣亦隨之以升 , 非風痰也 , 乃水泛為痰也 , 宜六味地黃丸 , 或六味地黃湯加清肝之劑 。
耀山云 : 此症作痛 , 分濕痰 、 濕熱 、 痰火 、 痰氣四症 , 總之痰因濕化 , 濕居其多 , 惟下部濕先受之 , 故多用下部藥也 。
頭痛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若頭目所傷作膿 , 焮赤作痛 , 膿出痛亦自止 。 其或頭痛而時作時止者 , 血虛而痛也 , 非傷也 。 若頭痛而兼眩者 , 火也 , 痰也 , 氣虛也 , 木旺也 , 不可作寒治也 。
《 醫學入門 》 云 : 血虛頭痛 , 自魚尾上攻而為痛 , 宜當歸補血湯 、 加味四物湯 。 眉尖後 、 近髮際 , 曰魚尾 。 若氣血俱虛頭痛 , 宜用加味調中益氣湯或安神湯皆效 。
李東垣云 : 痰厥頭痛 , 每發時兩頰青黃 , 眩暈目不欲開 , 懶於言語 , 身體沉重 , 兀兀欲吐 , 此厥陰太陰合病也 , 宜服局方玉壺丸及半夏白朮天麻湯 。
胸痛
《 丹溪心法 》 云 : 心痛脈澀者 , 有死血也 。 又云 : 作時飲湯水下作痛者有死血 , 桃仁承氣湯下之 。 又云 : 如平日喜飲熱物 , 以致死血留於胃口作痛 , 桃仁承氣湯下之 , 輕者韭汁 、 桔梗開之 。
耀山云 : 按丹溪所論 , 乃瘀血在胃脘而作痛也 。 傷損之症 , 偶有血留胃脘 , 故引此以備參考 。 然手按仍痛 , 總以脈澀為據耳 。
《 醫林集要 》: 治血氣心痛 , 用沒藥末二錢 , 水一盞 , 酒一盞煎服 。
《 斗門方 》: 治血氣攻心不可忍者 。 用蓼根洗銼 , 浸酒飲 。
脅痛
《 丹溪心法 》 云 : 惡血停留於肝 , 居於脅下而痛 , 按之則痛益甚 。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蓋打撲墜墮惡血 , 宜砭不宜留 。 況十二經絡之血 , 生於心 , 藏於肝 , 統於脾 。 小腹與脅皆肝經部位 , 惡血蓄而不行 , 必生脹滿 , 疼痛自汗 。 法當破血生血 , 清厥陰肝經則善 。
《 醫學入門 》 云 : 瘀血必歸肝經 , 脅腋痛或午後發者 , 小柴胡合四物湯加桃仁 、 紅花 、 乳香 、 沒藥 ; 大便堅黑者 , 桃仁承氣湯下之 。
《 選粹 》 云 : 跌僕脅痛 , 血歸肝也 , 破血消痛湯 、 復元活血湯 、 乳香神應散皆可參用 。
腹痛
《 丹溪心法 》 云 : 其痛有常處而不移動者 , 是死血也 , 如打僕墜墮而腹痛 , 乃是瘀血 , 宜桃仁承氣湯加當歸 、 蘇木 、 紅花 , 入童便並酒 , 煎服下之 。
《 集驗良方 》 云 : 妊娠二 、 三月至七 、 八月 , 頓僕失跌 , 胎動不安 , 傷損腰腹痛 ; 若有所見 , 乃胎奔上搶心 , 短氣 , 下血不止 , 用乾地黃 、 當歸 、 艾葉各二兩 , 阿膠 、 川芎各三兩 , 水七升 , 煎取二升半 , 作三服飲之 。
丹溪云 : 凡婦人因閃挫傷胎 , 腹疼血崩 , 用八珍湯去地黃 , 加陳皮 , 水煎 , 沖縮砂末 、 炒黑五靈脂末服 。
《 指迷方 》: 治傷損胎動下血腹痛 , 用阿膠 、 艾葉 、 秦艽等分為末 , 每服五錢 , 糯米百粒煎湯送服 。《 小品方 》 無秦艽皆效 。 又云 : 虛人用四物湯加膠 、 艾 、 黃耆 、 甘草亦可 。 又竹茹酒亦治損胎腹痛 , 用青竹茹二合 , 好酒一升 , 煮三沸 , 三服即安 。 又方 : 用苧麻根二兩 , 銀五兩 , 酒 、 水各半煎服 , 亦效 。
《 產書 》 云 : 胎動胎漏皆能下血 , 胎動腹痛 , 胎漏腹不痛 ; 胎動宜調氣 , 胎漏宜清熱 ; 至於頓撲傷動胎氣 , 宜服膠艾安胎散 。 若孕婦三月前後 , 或經惱怒 , 或行走失足 , 跌損傷胎 , 腹痛腰脹 , 宜用安胎萬全神應散 。
《 胎產心法 》 云 : 妊娠凡遇傷僕觸忤 , 胎動不安 , 腹痛腰痠下墜 , 勢若難留者 , 用佛手散 , 胎未損服之即安 , 已損服之可下 。 醫者當細心詳審 , 圓機活法以施治 , 庶可保全八九 。
《 醫學入門 》 云 : 瘀血腹痛常有處 , 或跌撲損傷 , 或婦人經來及產後 , 惡瘀未盡下而凝滯 , 用四物去地黃 , 加桃仁 、 大黃 、 紅花治之 。 又血痛宜失笑散調之 。
耀山云 : 按傷損瘀滯腹痛 , 非用下法不可 ; 然既下之後 , 變生多症 , 此薛氏之論所以詳且確也 。 至於孕婦腹痛 , 非安胎不可 , 學者更宜潛心也 。
腰痛
薛氏云 : 腰為腎之府 , 雖曰閃傷 , 實有腎經虛弱所致 , 用杜仲 、 補骨脂 、 五味子 、 山茱 、 蓯蓉 、 山藥治之 。
《 許氏寶鑑 》 云 : 舉重勞傷 , 或挫閃墜落以作痛 , 亦謂之腎腰痛 , 宜獨活湯 、 乳香趁痛散 、 如神散 、 舒筋散 、 立安散 。 愚按 《 紫虛脈訣 》 云 : 腰痛之脈 , 多沉而弦 , 沉實閃肭 。 又 《 直指 》 云 : 血瀝則腰痛 , 轉側如錐之所刺 , 瘀血者 , 宜破血散瘀湯 ; 瘀在足太陽 、 少陰 、 少陽者 , 川芎肉桂湯 ; 瘀在腰脊者 , 地龍散 ; 實者 , 桃仁承氣湯 ; 久者 , 四物湯加桃仁 、 蘇木 、 酒 、 紅花 , 治之 。
陰痛
《 正傳 · 脈法 》 云 : 肝脈沉之而急 , 浮之亦然 , 若脅下痛 , 有氣支滿 , 引小腹而痛 , 時小便難 , 若目眩頭痛 , 腰脊痛 , 得之少時有所墜墮也 。
青腫
經曰 : 氣主噓之 , 血主濡之 。 若傷損壅腫不退 , 色黯不消 , 元氣虛也 。 當以六君子湯加芎 、 歸 , 培養脾胃元氣 , 則青腫自消 , 瘀滯自行 , 膿穢自出 。 苟服克伐涼劑 , 虛其氣血 , 益腫益青益潰矣 。
經曰 : 壯者氣行則愈 , 怯者則著而為病 。 若骨已接 、 臼已入 , 其腫不消者 , 此元氣怯弱也 , 怯弱所以不能運散瘀滯也 。 惟補益滋陰助陽 , 則運氣健旺 , 瘀血自散 , 腫痛自消 。 若投行氣破血之劑 , 則元氣愈怯 , 運氣愈滯 , 患在骨髀及血氣罕到之處 , 最難調治 。
《 啟玄 》 方 : 治打的青腫過腿面者 , 用鮮三七梗葉搗爛 , 敷在青處 , 瘀血即消如神 。 如無三七 , 即白蘿蔔搗敷亦效 。
傷損臂臼脫出腫痛 ,《 得效方 》 用生地搗爛 , 攤油紙上 , 次糝木香末一層 , 又攤地黃於上 , 貼患處 , 明日痛即止 。
傷損愈後 , 肌膚青腫 , 用茄子種極大者 , 切一指厚 , 放瓦上焙乾為末 , 酒調二錢 , 臨臥服 , 一夜消盡無痕 , 此聖惠方也 。
馮魯瞻曰 : 凡跌撲損傷 , 踒折閃挫 , 雖由外觸 , 勢必內傷 , 氣血凝滯 , 紅腫或青 , 痛不可忍 。 故始須用甘辛溫散 , 行氣破瘀 , 則痛自退 , 腫自消 。 如獨活 、 白芷 、 荊芥 、 防風 、 川芎 、 當歸 、 沒藥 、 古文錢 、 鹿角灰 、 赤芍 、 紅花之類 , 以水酒煎服 , 衝入童便尤妙 。 及外傷平復 , 猶宜滋補氣血筋骨之藥調之 。
耀山云 : 都中聞一司員 , 偶因醉後跌傷頭面 , 紫赤青腫 , 礙見堂官 。 有人傳其一方 , 用熱開水浸布手巾 , 乘熱罨傷處 , 不計次數 , 冷則易之 , 青腫漸漸消散 , 次日就可上堂 。 按此即延壽方 , 治金瘡血出不止之意也 。
難潰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大抵脾胃主肌肉 , 腐潰生肌 , 全在脾胃 , 氣血兩旺 。 倘治者不識病機 , 失於補助 , 故有死肉不能潰而死者 ; 有死肉已潰 , 新肉不能生而死者 ; 有死肉潰 , 新肉生 , 瘡口久不能斂而死者 。 此三者 , 皆失於不預為補益耳 。
不斂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大抵傷損症候 , 內無瘀血 , 即當補脾 。 脾氣得補 , 則肉傷者自愈 , 肉死者自潰 , 新肉易生 , 瘡口易合 , 故云脾健則肉自生 。 切不可偏用寒涼克伐之劑 , 復傷元氣 , 致不能生肌收斂 , 雖行補益 , 緩不濟事矣 。
耀山云 : 若誤服行氣之藥 , 而胸痞氣促 , 食少體倦 , 患處色黯膿清者 , 用六君子湯加桔梗 。 若誤服下血之藥而瀉 , 患處色黯者 , 用十全大補倍加肉桂 、 麥冬 、 五味子 。 若誤服寒涼之藥 , 反致患處腫痛 , 胸腹痞悶者 , 內服六君加木香 、 當歸 , 外敷回陽膏 。 若患處瘀血 , 誤不砭去 , 深蓄煩熱者 , 急宜砭出瘀血 。 若骨斷筋連 , 急不剪去 , 侵及好肉者 , 則不治 。 若誤感風邪 , 患處瘙癢者 , 用祛風消毒之劑 。 或腐而不痛 , 黑而不脫者 , 當大補元氣 , 庶可保生 。 此又治傷家腫潰之法也 。
發痙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凡傷損皮開肉綻 , 或瘀腫刺破之後 , 或有發熱惡寒 , 口乾作渴 , 怔忡驚悸 , 寤寐不寧 , 牙關緊急 , 目赤頭痛 , 自汗盜汗 , 寒戰咬牙 , 氣短喘促 , 遺尿手撒 , 身熱脈大 , 按之如無 , 身熱不欲近衣 , 或欲投水 , 或惡寒而脈浮大 , 重按細微 , 衣厚仍寒 , 此氣血挾虛使然也 , 皆宜參 、 耆 、 歸 、 術之類亟補之 ; 如不應 , 速加附子 , 緩則不救 。 或手足逆冷 , 肚腹疼痛 , 瀉利腸鳴 , 飲食不入 , 呃逆嘔吐 , 此寒氣乘虛而然也 , 治法同前用藥 。 如有汗而不惡寒 , 或無汗而惡寒 , 口噤足冷 , 腰背反張 , 頸項勁強 , 乃血氣虛而發痙也 , 治法亦同前用藥 , 少佐見證之劑 。 痙症往往誤投風藥 , 以致不起者多矣 。 若果是破傷風證 , 亦系元氣耗損 , 外邪乘虛而致 , 皆宜峻補 , 先固其本為善 。 倘妄投風藥 , 禍如反掌 , 治者不可不察 。
耀山云 : 痙者 , 筋勁強直而不柔和也 。 痓病者 , 口噤角弓反張是也 。 痓與痙 , 通稱破傷風 。《 正傳 》 云 : 破傷風者 , 初因擊破皮肉 , 視為尋常 , 殊不知風邪乘虛而襲 , 變為惡候 。 其症寒熱間作 , 甚則口噤目邪 , 身體強直 , 如角弓反張之狀 , 死在旦夕 。《 回春 》 云 : 痓病者 , 是難治也 。 有跌磕打傷 , 瘡口未合貫風者 , 亦成痓 , 此名破傷風也 。 脈浮而無力 , 太陽也 ; 長而有力 , 陽明也 ; 浮而弦小 , 少陽也 。《 綱目 》 云 : 初覺瘡腫起白痂 , 身寒熱 , 急用玉真散 , 薑汁和酒調服 , 以滓敷瘡口上 ; 若口噤 , 用童便調服 。 河間云 : 背後搐者 , 太陽也 ; 身前搐者 , 陽明也 ; 兩旁搐者 , 少陽也 。 又曰 : 太陽宜汗 , 陽明宜下 , 少陽宜和 , 若明此三法而不中病者 , 未之有也 。 又曰 : 在表則以辛熱發散之 , 宜防風湯 、 羌活防風湯 ; 在半表半裡 , 以辛涼和解之 , 宜羌麻湯 ; 在裡則以寒藥下之 , 宜小芎黃湯 、 大芎黃湯 。 其外敷仍用蔥熨法神效 。 此家傳秘授經效之方也 。
論攻利
《 儒門事親 》 云 : 病生之因 , 其有四焉 。 有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者 , 謂墜墮斫射 , 剝割撞僕 , 落馬墮井 , 打僕閃肭損傷 , 湯沃火燒 , 蟲蛇螫毒之類 , 四因之一也 。 有獨治內而愈者 , 有兼治內而愈者 ; 有獨治外而愈者 , 有兼治外而愈者 ; 有先治內後治外而愈者 , 有先治外後治內而愈者 ; 有須解毒而攻擊者 , 有須無毒而調引者 。 方法所施 , 或重或輕 , 或緩或急 , 或收或散 , 或潤或燥 , 或軟或堅 。 方士之用 , 見解不同 , 各擅己心 , 好丹非素 , 故復問之 。
凡落馬墜井 , 因而打僕 , 便生心恙 , 是痰涎散於上也 , 宜三聖散空心吐之 ; 如本人虛弱瘦瘁 , 可用獨聖散吐之 ; 後服安魄之藥 , 如定志丸之類 , 牛黃 、 人參 、 硃砂之屬 。
凡跌打損傷 , 車碾杖瘡 , 腫發焮痛 , 可用禹功散 、 通經散 、 神佑丸 、 導水丸等藥 , 峻瀉一 、 二十行 , 則痛止當癢 。 痛屬夏 , 癢屬秋 , 秋出則夏衰矣 。 蓋此痛得之於外 , 非其先元虛弱 。 古人云 : 痛隨利減 , 病去如歸 。 此法得之唯陽高大明 、 侯德和 , 使外傷者不致癃殘跛躄之患 。
凡一切刀器所傷 , 有刀箭藥 , 用風化石灰一斤 , 龍骨四兩 , 二味為細末 , 先於端四日 , 採下刺薊菜 , 於端午日五更 , 合杵臼內搗和為團 , 作餅子若酒麴 , 中心穿眼 , 懸於背陰處陰乾 , 搗羅為末 , 於瘡口上摻貼大效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先治外而後治內是也 。
凡一切蟲獸所傷 , 及杖瘡焮發 , 或透入里者 , 可服木香檳榔丸七八十丸或百餘丸 , 生薑湯下 , 五七行 , 量虛實加減用之 。 又犬咬蛇傷 , 不可便貼膏藥及生肌散之類 , 先當用導水丸 、 禹功散之類 , 可瀉毒氣 , 或瀉十餘行 , 即時痛減腫消 , 然後可用膏藥及生肌散之類敷之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先治內而後治外是也 。
耀山云 : 按張氏專門大攻大利 , 薛氏專用大溫大補 , 何二公用藥相反如此 ? 有言南方宜補 , 北方宜攻 。 李士材又引 《 內經 》 徵四失論言富貴人宜補 , 貧賤人宜攻 。 故二公之收效若一耶 。 然而讀張氏之論 , 亦有調引之法 ; 而薛氏之方 , 未嘗無攻利之劑也 。 是以僅錄張氏之法 , 而原方繁多不錄 。
辨生死
《 醫宗金鑑 》 曰 : 十不治症 : 一顛仆損傷入於肺者 ; 一肩內耳後傷透於內者 ; 一左腋下傷透於內者 ; 一腸傷斷者 ; 一小腹下傷內者 ; 一傷破陰子者 ; 一老人左股壓碎者 ; 一症候繁多者 ; 一血出盡者 ; 一脈不實重者 。
《 可法良規 》 云 : 若元氣虛怯 , 邪氣滋盛 , 潰爛延上必死 ; 不潰而色黯者 , 亦死 。 手足心背受病 , 色黑者多死 ; 手足節髀損去者不死 。 故傷損骨斷筋皮尚連者 , 急剪去之 ; 若肉被傷欲去尚連者 , 亦剪之 ; 不爾 , 潰及好肉 , 怯弱之人多致不救 。 如手足與指損去一節 , 不死可治 ; 惟去其半節 , 留其半節 , 或骨斷筋皮相連者 , 最為難治 。
陳氏 《 決疑秘法 》 云 : 頂門破而骨未入內者可治 , 骨陷入者不治 。 腦骨傷損在硬處者可治 , 若在太陽穴及骨縫軟處不可治 。 頭骨陷入內 , 未甚者可治 , 囟門出者死 。 兩目俱傷者可治 , 鼻骨山根傷者可治 , 斷者死 。 耳後受傷入內者不治 。 氣出不收 , 眼開者不治 , 閉者可治 。 氣管傷者死 。 食管全斷者不治 , 未全斷者可治 。 男人兩乳受傷 , 急救可治 ; 女人兩乳傷重者必爛不治 。 胸膛紅腫青色未裹心者可治 , 紅既裹心者不治 。 胸腹受傷出黃水 、 黑水 、 血者 , 十不治一 。 若正心口青色者 , 七日死 ; 調醫三日後 , 轉黃色者可救 , 不轉者必死 。 食飽受傷 , 三日不死者可救 。 兩脅有傷 , 血入五臟者難治 。 腸出 , 不臭者可治 , 臭者死 ; 腸未斷者可治 , 斷者不治 。 腸出 , 色紫黑者不治 , 色不變者急治可愈 。 夾脊斷者不治 , 腰歪傷重而自笑者不治 , 傷輕雖笑可治 。 小腹受傷吐屎 , 眼直視者不治 ; 傷輕眼未直視 , 雖吐屎無害也 , 可治 。 孕婦小腹受傷 , 犯胎者不治 。 孕婦腰傷 , 其胎必下 , 不可救 。 小肚受傷 , 不分男女皆不治 。 陰囊有子可救 , 若腎子受傷 , 入小腹者不治 。 陰囊破開 , 腎子懸系者可治 , 若腎子傷碎者不治 。 尾閭骨斷者不治 。 兩手受傷 , 脈骨斷者不治 。 兩足腿骨斷者難治 。 脈大而緩 , 即四至亦不治 。 魚際骨有脈者可救 。 諸骨受鐵器傷 , 五日外流黃水通內者不治 。 如跌撲及破傷風 , 頭目青黑 , 額汗不流 , 眼小目瞪 , 身汗如油 , 謂之四逆 , 均屬不治 。
按趙除瑛秘本 , 有驗症五法 , 可取以為初學之津梁 , 故附於末 :
一看兩眼 , 眼白有血筋 , 腹內必有瘀血 , 筋多瘀多 , 筋少瘀少 , 兩眼活動有神易治 , 兩眼無神難治 ; 二看指甲 , 以我指按其指甲 , 放指即還原血色者易治 , 少頃後還原者難治 , 紫黑色者不治 ; 三看陽物不縮可治 , 縮者不治 ; 四看腳趾甲紅活者易治 , 色黃者難治 , 看與指甲同 ; 五看腳底紅活者易治 , 色黃者難治 。
《 金鑑 》 云 : 凡傷天窗穴 , 與眉角腦後 , 臂里跳脈 , 髀內陰股 , 兩乳上下 , 心下鳩尾 , 及五臟六腑之俞者皆死 , 腦後出髓而不能語 , 目睛直視 , 喉中沸聲 , 口急唾出 , 兩手妄舉者亦死 。
訣曰 : 金傷諸損眼暈青 , 定主身亡難救命 , 若見氣喘與呃塞 , 且看一七內中應 。
用藥總論
耀山曰 : 傷科血病 , 四物(湯)為君 , 失亡補益 , 瘀滯攻行 。 蓋聞內蓄不散 , 治分三部 : 上宜犀角地黃(湯) , 中必桃仁承氣(湯) , 瘀在下者 , 抵當(湯)通利 。 外感有邪 , 醫隨四季 : 春用五積(散) 、 香蘇(飲) 、 夏以五苓(散) 、 香薷(飲) , 秋擬(藿香)正氣(散) , 冬則雙解(散) 。 且如損傷發熱 , 須別陰陽 , 陰虛者當歸補血(湯) , 陽衰者(四)君子(湯) 、 (加)附(子) 、 (生)姜 。 挾表體疼 , 虛實宜詳 , 形實者疏風敗毒(散) , 氣弱者羌活乳香(湯) 。 初患之時 , 審症擇方 , 瘀凝昏憒者花蕊石(散) , 痰迷心悶者蘇合香(丸) , 血瘀泛注者蔥熨法 , 亡血過多者聖愈湯 , 煩躁而不眠者加味歸脾(湯) , 眩暈而嘔脹者六君子湯 。 三 、 五日間 , 變症多端 , 喘咳者參蘇二味(參蘇飲) 、 十味(參蘇飲) , 口渴者竹葉石膏(湯) 、 (竹葉)黃耆(湯) , 血熱發躁仍用(當歸)補血(湯) , 氣虛下陷(補中)益氣(湯)升提 , 胃火作嘔(加)梔芩清胃(散) , 寒涼克伐六君(子湯)補脾 。 過此之後 , 更宜調理 , 嘔吐黑汁兮百合(散加味) 、 芎歸(湯) , 肝火熾盛兮(加味)逍遙(散)加劑 , 血蘊內嘔兮四物(湯加)柴(胡黃)芩 , 元氣虛脫兮人參獨(參湯)味 。 或以筋骨作痛 , 肝腎之傷 , 六味地黃(丸) ; 肌肉作痛 , 榮衛之滯 , 復元通氣(散) 。 火盛而痛 , (小)柴胡(湯 、 加)梔(子 、 黃)連 ; 濕痰為祟 , 二陳(湯)加味 。 頭痛兮(當歸)補血(湯) 、 安神(湯) 、 (補中)益氣(湯) ; 胸痛兮四君(子湯) 、 四物(湯) 、 歸脾(湯) 。 然腰痛者 , 瘀留血瀝 , 破血(散) 、 舒筋(散) , 虛者四物(湯) , 實者桃仁(承氣湯) 。 而陰疼者 , 白津便淋 , 小柴胡(湯)應 ; 肝經鬱火 , 加(山) 、 梔(黃)連 、 (生)軍 。 即如脅肋脹疼 , 分其通塞 , 不通者瘀聚 , 復原活血(湯) ; 便通者肝火 , (小)柴胡(湯) 、 梔(子) 、 青(皮) 。 下後腹痛 , 察其陰陽 , 陽傷者惡寒 , 十全(大)補(湯)濟 ; 陰傷者發熱 , 四物(湯) 、 (加白)朮 、 (人)參 。 若夫秘結者潤腸(丸) 、 導滯(湯) , 血虛便秘者玉燭(散)調和 , 作瀉者清暑(益氣湯) 、 清燥(湯) , 腎衰脾泄者破故(紙) 、 肉果 。 青腫不潰皆虛弱 , 外熨內托 ; 新肉不生因虧乏 , 峻加溫補 。 至於破傷風分表裡 , 發痙又辨柔剛 , 柔飲白朮(湯)而剛則葛根(湯) , 表服(羌活)防風(湯)而里用(大小)芎黃(湯) , 羌麻(湯)療表裡之和劑 , 玉真(散)醫是症之總方 。 始終秘訣 , 養血理傷 。 短句義難盡悉 , 當於長篇究詳 。
傷損論曰 : 去傷損必須求其源 , 看其病之輕重 , 審其損之淺深 。 凡人一身之間 , 自頂至足 , 有斫傷 、 打傷 、 跌傷及諸刃傷者皆有之 。 凡此數證 , 各有其說 , 有當先表裡而後服損藥者 , 為醫者當循其理治之 。 然醫者意也 , 不知意者 , 非良醫也 。 或者稟性愚昧 , 不能觀其證之輕重 , 明其損之淺深 , 未經表裡 , 先服損藥 , 誤人多矣 。 有因此痰涎上攻 , 有因此大小臟腑閉結 , 差之毫釐 , 謬以千里 。 所謂醫不三世 , 不服其藥 , 信哉 。
劉宗厚曰 : 打撲金刃損傷 , 是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 , 外受有形之物所傷 , 乃血肉筋骨受病 , 非如六淫七情為病 , 有在氣 、 在血之分也 。 所以損傷一證 , 專從血論 , 但須分其有瘀血停積或為亡血過多之症 。 蓋打撲墜墮 , 皮不破而內損者 , 必有瘀血 ; 若金刃傷皮出血 , 或致亡血過多 , 二者不可同法而治 。 有瘀血者 , 宜攻利之 , 若亡血者 , 兼補而行之 。 又察其所傷 , 有上下 、 輕重 、 淺深之異 , 經絡氣血多少之殊 , 唯宜先逐瘀血 , 通經絡 , 和血止痛 , 然後調氣養血 , 補益胃氣 , 無不效也 。
《 證治準繩 》 用藥訣云 : 凡樹木壓或自高處顛下者 , 此等傷皆驚動四肢五臟 , 必有惡血在內 , 專怕噁心 , 先用清心藥 、 打血藥及通大小腸藥次第服之 , 臨服時加童子小便入藥內立效 。 如專用通利大小腸 , 恐作隘塞 , 利害之甚 。 要先清心而後通利 , 自然無昏悶煩躁 , 無惡血汙心等患 , 以次用止痛藥服之即止 , 或二十五味藥加減用之 。
凡跌撲傷 、 刀石傷 、 諸般傷至重者 , 先服清心藥 , 次服童子小便 , 再服去血藥 。 或被傷而血未結 , 打從瘡口出者 ; 或結在內 , 用藥打入大腸 , 即時瀉出者 ; 或結在外 , 用藥打散者 ; 或歸上膈 , 打從口中吐出者 ; 則用薑湯 、 燈心湯調二十五味藥服之 , 薄荷湯亦可 。
凡打撲傷損 , 折骨出臼者 , 便宜用何首烏散服之 。 若發熱體實之人 , 用疏風敗血散 。 若惡寒體弱之人 , 用五積交加散 。 後用黃 、 白 、 紅 、 黑四種末子及活血丹 、 補損丹等藥調理 。
凡折骨出臼者 , 不宜用下瘀血之藥及通利大便之藥 , 只宜疏風順氣 , 和血定痛 , 補損而已 。
凡打撲砍磕 , 從高跌墜 , 瘀血攻心 , 不能言語者 , 用獨聖散及破血藥 , 下去瘀血 , 即能言語 , 次宜臨證詳治之 。
凡打撲跌墮 , 傷於脅下 , 瘀痛不可忍者 , 先用破血藥及獨聖散 , 次以復元活血湯調理 。
凡打撲跌墮 , 損破皮肉 , 紫黑色者 , 先用破血藥 , 次用獨聖散 , 又次用清上瘀血湯 、 消下破血湯 。
凡打撲損傷 , 嘔吐惡血汁者 , 先用獨聖散 , 次用百合散 , 又次用生料四物湯加硬骨牛乳根 , 加減調理 。
凡打撲刀斧斫磕等傷 , 破皮損肉 , 血出去多 , 頭目眩暈者 , 先用川當歸 、 大川芎煎水服 , 次用白芍藥 、 熟地黃 、 續斷 、 防風 、 荊芥 、 羌獨活 、 南星煎水 , 加童便和服則可 , 不可用酒 。 如血出少 , 內有瘀血者 , 以生料四物湯一半 , 獨聖散一半 , 煎水服 。 未破皮肉者 , 加酒和服 。
凡打撲刀斧斫磕 , 成破傷風 , 痛不可忍 , 牙關緊急 , 角弓反張者 , 用生南星 、 防風等分為末 , 米泔調塗患處 。 又用熱酒 、 童便各半調 , 連進三服即蘇 , 次用疏風敗毒散調治之 。
凡刀斧斫磕傷 , 破陰囊皮者 , 先服獨聖散 , 次服止痛藥 。 內有瘀血者 , 用破血藥 。
凡刀斧傷破肚皮腸出者 , 先用清心藥加童便和服 , 及用獨聖散 , 次用止痛藥 。 如血出過多 , 先用當歸 、 川芎 , 水煎服 ; 次加白芍藥 、 熟地黃 、 羌活 、 獨活 、 防風 、 荊芥 、 白芷 、 續斷 , 水煎 , 調乳香 、 沒藥末和服之 。
凡傷損藥中 , 不可缺乳香 、 沒藥 , 此藥極能散血止痛 。
凡跌磕閃肭脫臼者 , 不可使用自然銅 , 久後方可用之 。 折骨者宜使用之 , 若不折骨不碎骨則不可用 , 修合諸損藥皆要去之 。 用自然銅必用火煉 , 然新出火者 , 其火毒與金毒相煽 , 夾香熱藥毒 , 雖有接骨之功 , 其燥散之禍甚於刀劍 , 戒之 !
凡墮傷內有瘀血者 , 腹脹滿而痛 , 或胸脅滿 , 宜用破血藥 、 清心藥以通利之 , 自然而愈 。 痛不止者 , 用獨聖散服之效驗 。 如更不止者 , 用止痛藥服之大效 。
凡刀刃所傷 , 從高跌墜 , 皮肉破損 , 出血過多 , 此宜止痛兼補為先 , 宜當歸補血湯 。 若皮肉不破損者 , 宜作瘀血停積治之 , 先以獨聖散 , 次以破血藥 , 隨證加減 。 續後痛不止者 , 用止痛藥調理 。
凡損傷 , 妙在補氣血 , 俗工不知 , 惟要速效 , 多用自然銅 , 恐成痼疾也 。 初傷只用蘇木活血 , 黃連降火 , 白朮和中 , 童便煎服 。 在下者可下瘀血 , 但先須補托 。 在上者宜飲韭汁 , 或和粥吃 。 切不可飲冷水 , 血見寒則凝 , 但一絲血入心即死 。
凡老人墮馬 , 腰痛不可轉側者 , 先用蘇木 、 人參 、 黃耆 、 川芎 、 當歸 、 陳皮 、 甘草煎服 , 次以前藥調下紅 、 黑 、 黃 、 白四末子及活血丹 、 補損丹調理 。
凡杖打閃肭疼痛 , 皆滯血證 , 宜破血藥下之 。 痛不可忍 , 則傷血故也 , 宜清心藥 。 更不止 , 用獨聖散 。
凡損傷 , 大小便不通 , 未可便服損藥 , 蓋損藥性熱 , 又用酒服 , 澀秘愈甚 。 看患人虛實 , 實者用破血藥加木通 , 尚未通 , 加芒硝 ; 虛者以四物湯加枳殼 、 麻仁 、 桃仁滑腸之類 ; 虛人不可下者 , 四物湯加穿山甲 。
凡服損藥 , 不可吃冷物 、 魚 、 牛肉 , 若吃牛肉 , 痛不可治 , 瘟豬肉 、 母豬肉尤不可吃 , 切記之 。
凡損藥內用酒者 , 不問紅白 , 只忌灰酒 , 且重傷不可使用酒 , 恐反發氣 , 或作腹脹胸滿 , 切記切記 !
凡損藥其性必熱 , 能生氣血以接骨也 , 更忌用火炙 。 如敷藥不效 , 服藥亦不效 。
凡損傷不可服草藥 , 服之所生之骨必大 , 不得入臼 , 要相兼君臣藥服則可 , 加溫補氣血藥同煎更妙 。
凡打傷在兩脅 、 兩胸 、 兩肚 、 兩肋 , 卻用通氣通血清心藥 。 又看病人虛實不同 , 虛者通藥須兼補藥放緩 , 且用貼藥在前 , 通藥在後 。
凡用通藥反不通者 , 後用順氣藥 , 腹肚全無膨脹 , 服而得安 , 此為不幹血作 , 乃是氣閉不通 。 如腹肚果有血作 , 一通便下 , 亦須以順氣兼之 , 庶胸膈肚腹不致緊悶 , 氣順後卻用損藥 。
凡人醉臥跌床下 , 胛背疼痛 , 不可屈伸 , 用損藥不效 , 服黑豆酒數日愈 , 豆能下氣 , 所損輕也 。
凡小兒跌凳腳上 , 用蘿蔔子煎服愈 , 亦順氣也 。
凡損傷 , 整時先用熱酒磨草烏服一 、 二盞方整 。 整時氣絕 , 用蘇合香丸須蘇 ; 未蘇以黑豆 、 防風 、 甘草 、 黃連水煎冷服 , 或苡草擂水服 , 不可用鹽解之 。 若吐 , 加生薑汁 。
上皆專科用藥之法 , 人有虛實 , 不可一律而施 。 即如末條 , 整時先服草烏酒 , 整而氣絕 , 灌以蘇合香丸走竄之劑 , 未蘇 , 又以冷藥灌之 。 若施之氣虛之人 , 慘於加刃矣 。 惟薛氏法 , 量證施治 , 專於內補 , 可以遵用 , 學者宜審焉 。
耀山曰 : 內治既明 , 外敷宜晰 。 皮開肉綻兮封口(藥) , 血流不止兮止血(藥) 。 脈筋斷兮白膠香(散) , 骨髎脫兮(跌打)膏藥貼 。 萬靈(膏) 、 接骨(膏) , 治骨節之碎折 ; 消腫(膏) 、 抑陽(散) , 治身體之腫凸 。 堅硬不消 , 須用回陽(膏) ; 肌肉不生 , 還須太乙(膏) 。 若逢腦殼破損 , 混元(膏) 、 定痛(膏) ; 如遇眼目青腫 , (生)地黃(散)可滅 。 顴腮損傷者含以蓽茇(散) , 嘴唇破碎者塗以截血(膏) 。 蒺藜固齒(散) , 療跌磕之鬥齒 ; 雞(子)皮含護 , 醫咬割之斷舌 。 鼻傷者以塞鼻(丹) , 耳落者以耳綴(法) 。 咽喉自刎破 , 忙將線縫合 ; 雜以雞絨毛 , 外撣花乳石(散) 。 腹破腸出者 , 縫以麻縷 、 桑皮 ; 囊開丸脫者 , 貼以(喜子)壁錢 、 (金毛)狗脊 。 箭刺入肉 , 鼠腦 、 (象)牙屑 ; 破傷風患 , 蔥熨(法)須熱 。 杖瘡臀黑 , 切忌寒涼敷罯 ; 夾棒踵傷 , 法要破瘀活血 。 百症千方 , 概難盡說 ; 謬敘俚言數句 , 聊為初學子訣 。
《 證治準繩 》 云 : 凡腦骨損傷 , 皮不破者 , 用退腫膏敷貼 。 若皮破肉損者 。 先用封口藥撣之 , 外以散血膏貼之 。 若皮破血流者 , 用止血藥撣之 。
凡面目傷青黑色 , 用一紫散敷 , 或紫金膏貼 。 傷重者 , 用補肉膏敷貼 。
凡兩鼻孔跌磕 , 傷開孔竅者 , 用封口藥撣傷處 , 外以散血膏貼之退腫 。
凡耳斫跌打落 , 或上脫下黏 , 或下脫上黏 , 內用封口藥撣 , 外用退腫膏敷貼 。
凡唇口 , 刀斧斫磕跌墮等傷 , 破皮傷肉者 , 先用桑白皮縫合 , 卻以封口藥塗敷 ; 次以散血膏敷貼 , 牽住所封之藥 , 不令開落 。 或用雞子黃油塗 , 次以金毛狗脊毛 , 薄撣於外 , 仍以封口藥塗抹之 , 次日以茶清洗淨 , 撣末藥 , 一日換一次 , 至八日剪去線 , 又撣末藥 。
凡腮頰顴 , 刀斧斫磕 , 跌墮等傷 , 破皮肉者 , 用封口藥填瘡口 , 外以散血膏敷貼 。 或跌磕損傷 , 未破皮肉者 , 用補肉膏敷貼 。
凡戲耍誤割斷舌頭 , 未全斷者 , 用封口藥敷 , 一日換二 、 三次 , 七 、 八日全安 。
凡齒牙被人打跌砍磕落者 , 只用補肌散撣之 。
凡牙斷跌磕斫傷 , 牙齒未動者 , 用芙蓉膏末撣 。 如齒動者 , 用蒺藜根燒存性為末 , 常揩搽之即牢 。
凡割喉者 , 以絲線先縫內喉管 , 後縫外頸皮 , 用封口藥塗敷 , 外以散血膏敷貼 。
凡手指跌撲打碎者 , 用雞子黃油潤 , 次撣封口藥末 , 外以散血膏敷貼 。 若咬傷者 , 用澤蘭散敷之 。
凡胸脯骨有拳槌傷 , 外有腫 , 內有痛 , 外用定痛膏敷貼 , 內服破血利藥 。
凡肚皮裂開 , 用麻縷為線 , 或捶桑白皮為線 , 以花蕊石散敷線 , 須從裡面縫 , 外面皮不可縫 , 留以撣藥 , 用封口藥塗 , 或補肌散以雞子清調敷 。
凡陰囊被人扯脫者 , 用雞子黃油塗 , 以金毛狗脊毛薄攤於上 , 次撣封口藥 , 又用散血膏敷貼 。
凡陰囊處有青黑紫色腫者 , 用補肉膏敷貼 , 或用定痛膏加赤芍 、 草烏 、 良薑 、 肉桂各少許打和 , 用韭汁搗爛 , 同藥敷貼 。 如無韭汁 , 蔥汁亦可 。 仍服利小便藥 。
凡骨碎斷或未碎斷但皮破肉損者 , 先用補肌散填滿瘡口 , 次用散血膏敷貼 。 如骨折者 , 要接骨膏敷貼夾縛 。 或皮破骨斷者 , 用補肉膏敷貼 。
凡筋斷者 , 用楓香以金沸草搗取汁調塗 , 次用理傷膏敷貼 。
凡用夾 , 須攤藥於紙上平 , 兩頭要帶薄搭頭 , 搭得不厚不礙肉 。 平坦者 , 無高低不均之患 。 若四岸高低不均 , 此上便有空缺不著肉處 , 即生泡 。 切記之 。
凡敷貼接骨等膏藥 , 仍疼痛不止者 , 可加乳香 、 沒藥 、 楓香 、 白芷 、 肉桂 、 南星 、 獨活等味 , 各量加些於藥中敷貼 , 其肉溫暖 , 疼痛即住 。 如刀斧傷者 , 去肉桂 、 南星 、 獨活 。
凡刀斧傷者 , 看輕重用藥 。 如輕者 , 只用補肌散撣 ; 重者 , 宜用封口藥撣 , 緊縛住 ; 如傷最重者 , 外用散血膏敷貼 。
凡被杖打腫痛而未破者 , 先用稜針挑出黑血 , 若已破者不須出血 , 只用撒地金錢 、 山薄荷 、 地薄荷 、 生地黃 、 豬𧰷嚀葉 、 澤蘭葉 、 血見愁 , 搗爛敷貼 。
凡治刀斧金刃打撲 , 從高跌墮 , 皮肉破損而傷重者 , 中間用封口藥撣破處 , 或補肌散亦可 , 其四邊用截血膏箍住 , 使新血不來潮 , 此秘傳之妙訣也 。 凡用敷貼等草藥 , 皆要臨時生採新鮮者用之有效 。 如出遠路 、 討不便者 , 可為末用 , 然終不及生採者為勝 。 如無草藥討處 , 就用君臣藥接縛之 。
愚按 : 草藥皆本草所載 , 故並錄無遺 。 倘於窮鄉僻壤 , 亦可選而用之 , 其效一也 。
損傷總論
耀山曰 : 凡久視則傷血 , 久臥則傷氣 , 久坐則傷肉 , 久立則傷骨 , 久行則傷筋 , 喜則傷陽 , 怒則傷肝 , 悲則傷肺 , 驚則傷膽 , 醉飽入房則傷精 , 竭力勞作則傷中 , 此皆無形之傷 。 而跌打損傷 , 則有形之傷也 。 然傷雖有形 , 而亦有隱於無形 。 即如亡血瘀血之分 , 內因外因之別 , 已難混同 ; 且外遇跌撲諸傷之異 , 內有七情兼損之殊 , 更宜體究 。 若不條分縷晰 , 稍存疑似之見 , 措手殊難 。 如登高墮下 , 其人必驚 , 驚則氣陷 ; 爭鬥相打 , 其人必怒 , 怒則氣逆 ; 戲耍跌撲 , 其氣必散 ; 極刑鞭撲 , 其氣必結 ; 拳手之傷 , 肌損血滯而輕 ; 金石之傷 , 骨折筋斷而重 ; 甚至湯燙皮脫 , 火燒肉焦 , 雖傷之小焉者 , 亦不可不立有專條 。 余不揣鄙陋 , 詳考群書 , 類分諸傷 , 先敘所受之因 , 後引已驗之方 , 此集雖醫家之末技 , 亦治傷之首務也 。
金刃傷
耀山曰 : 凡金刃傷 , 失血之症也 , 有輕重淺深之分 。 如出血太多 , 脈宜安靜 , 最忌躁促脈 。 經云 : 金瘡出血 , 沉小者生 , 浮大者死 。 傷口平置 , 不辨可明 ; 若傷深而重者 , 症必大脈已傷 , 血飛筋斷也 。 宜服八珍 、 十全等湯補之 , 甚者獨參湯 。 素有熱者 , 兼以涼血 ; 因有怒者 , 兼以清肝 ; 煩渴昏憒者 , 定心補脾 ; 筋骨拘攣者 , 滋腎補血 。 其傷處必將自己小便淋洗 , 如傷久欲換敷藥 , 亦以小便洗之 , 功能止痛不潰 , 即見水亦無礙 。 如輕淺之傷 , 血止即痊 , 後雖潰爛 , 亦無大害 。 所集止血藥方 , 備述以便選用 。
《 集證 》 云 : 凡殺傷不透膜者 , 以乳香 、 沒藥各一皂子大研爛 , 以小便半盞 , 好酒半盞 , 同煎半溫服 , 然後用花蕊石散或烏賊魚骨為末 , 敷瘡口上即止 。 昔推官宋瑑 , 定驗兩處殺傷 , 氣偶未絕 , 亟命保甲取蔥白 , 熱鍋炒熱 , 遍敷傷處 , 繼而呻吟 , 再易蔥白 , 傷者無痛矣 。
《 陳氏選粹 》 云 : 凡臨陣致傷 , 輕重不同 。 諸集載方皆治其外者 , 已試之法以塗抹固無不可 ; 但交鋒之人 , 呼吸生死 , 兼之被傷 , 神思不免昏迷 。 若出血過多因至憒亂者 , 則大劑參 、 耆 、 歸 、 朮 、 芎 、 地之藥 , 必須多服 , 安得專治其外而忘其內者 。 若至變症 , 又當於惡候各條參酌焉 。
《 延壽方 》: 治金瘡出血不止 , 用冷水浸之即止 。 或用熱湯 , 以故布蘸湯罨之 , 亦止 。
《 梅師方 》: 治血出不止 , 取蔥炙熱 , 挪汁塗之即止 。 如腫痛者 , 用生牛膝搗敷立止 , 又用桑柴灰篩細敷之 。 若出血甚多而冷者則殺人 , 宜炒鹽三錢 , 酒調服之 。
《 異苑方 》: 用活鹿草 , 即土牛膝葉 , 治金瘡折傷敷之效 , 一名地菘 。
《 廣利方 》: 用白芍藥一兩 , 熬黃為末 , 用酒或米飲服二錢 , 漸加之 , 仍以末敷瘡口即止 , 良驗 。 或用麒麟竭末敷之立止 。 如刀斧損傷者 , 用新桑皮燒灰 , 和馬糞塗之瘡上 , 數易 , 亦可煮汁服之 。
《 集簡方 》: 治刀斧傷 , 用獨殼大慄研敷 , 或倉卒嚼爛亦可 , 或荷葉燒研搽之 , 或用韭汁和風化石灰 , 日乾為末敷之效 , 或用香爐灰罨之 , 止血生肌 。
《 事林廣記 》: 治金瘡出血 , 用雲母粉敷之 , 妙絕 。
《 積德堂方 》: 用寒水石 、 瀝青等分為末 , 乾摻之 , 勿犯水 。 寄園云 : 瀝青同半夏末之 , 且不痛而無瘢 。
《 醫學集成 》: 治金瘡 , 以石炭研末厚敷之 。 瘡深不宜速合者 , 加滑石摻之 。 石炭 , 即今之煤石也 。
《 救急方 》: 用白礬 、 黃丹等分為末 , 敷之最妙 。
《 永類鈐方 》: 治血出不止 , 以嫩紫蘇 、 桑葉同搗貼之 。
孟詵 《 食療 》: 治出血不止 , 用小薊苗搗爛塗之 。
《 袖珍方 》: 治金瘡痛不可忍者 , 用籬上婆婆針袋兒 , 擂水服 , 仍以渣罨瘡口立效 。
《 筆峰雜興 》: 治金瘡 , 用何首烏末敷之即止 , 神效 。
《 儒門事親 》: 治金瘡血出 , 用白薇為末貼之 。
藺氏 《 經效方 》: 治金瘡血出不止 , 用生面干敷之 , 五 、 七日即愈 。
《 百一方 》: 治金瘡出血 , 蔥白 、 砂糖等分研封之 , 痛立可止 , 更無瘢痕也 。
崔元亮方 : 用石榴花半斤 , 石灰一升 , 搗和陰乾 , 敷之立止 。
唐瑤 《 經驗方 》: 用瀝青少加生銅屑 , 摻之立愈 。
《 急救方 》: 治刀傷血出不止 , 用紫藤香 , 即降香佳者 , 瓷瓦刮下 , 石碾碾細 , 敷之血即止 , 又無瘢痕 。 若刀刃傷痛不可止 , 用好雞骨炭 , 擲地上鏗然有聲者 , 與松香透明者 , 等分捶成一塊 , 再多用老韭菜汁拌入陰乾 , 如此拌捶三 、 四遍後 , 為細末收貯 , 上巳 、 端午 、 七夕等日製之 , 敷患處痛立止 , 完好如常 。 若血流不止 , 用千年石灰摻之 , 或生半夏末研敷 , 或用乾麵和白糖撒傷處皆效 。
《 食物本草 》: 治刀杖金瘡 , 用天鵝絨毛貼之 , 立愈 。
《 扶壽方 》: 用生薑嚼敷 , 次日即生肉 , 甚妙 。
《 濟急方 》: 用白芨 、 煅石膏等分為末摻之 , 亦可收口 。
《 勝金方 》: 用燈心嚼爛敷之 , 立止 。
墜墮傷
耀山曰 : 墜墮傷 , 從高而下也 , 或登樓上樹 , 臨岩履險 , 偶一踏空而墮者 , 或遇馬逸車覆而墜者 。 若身無大傷 , 氣必驚亂 , 血必淤滯 , 一時昏暈者 , 將患者扶起 , 或敲其背而振之 , 或抱其腰而聳之 , 使其血和氣通 , 人漸甦醒 , 然後服藥調養則痊 。 若逢撞碰癮痞 , 身有傷痕者 , 按其部位穴道而治之 。 若內傷致命 , 口眼耳鼻 , 必然出血 , 死在須臾者 , 急灌童便救之 。 如骨折筋斷者 , 方集本條 , 可選擇通用也 。
《 顧氏秘書 》 云 : 從高墜下 , 瘀血攻心 , 用淡豆豉一合煎湯飲之 , 或生薑汁同麻油和勻溫服之 , 再將淨土五升蒸熱 , 以舊布裹熨之 , 急撬開口以熱尿灌之 , 再用半夏末吹鼻中 , 以艾灸臍 , 將傷人盤足坐定 , 提起頭髮 , 使氣上升 , 則可活矣 。
甄權云 : 墜傷損瘀在腹刺痛 , 取久臥蒲席燒灰二錢酒服 , 或蒲黃 、 當歸 、 大黃 、 赤芍 、 朴硝煎送 , 血下愈 。
《 經驗後方 》: 治墜馬拗損 , 用桑白皮五斤 , 為末一升 , 煎膏敷之便止 , 後亦無宿血 , 終不發動 。
《 傳信方 》: 治墜馬瘀血 , 用稻稈灰 , 以新熟酒連糟入鹽和淋 , 取汁洗痛處立瘥 。
《 廣濟方 》: 治墜損疼痛 , 用故烏氈兩段 , 酒五升 , 鹽一抄 , 煮熱裹之 , 冷即易 , 三 、 五度瘥 。
唐瑤 《 經驗方 》: 治墜下欲死者 , 取老鴉眼睛草莖葉 , 即龍葵 , 搗汁服 , 以渣敷患處 。
楊拱 《 醫方 》: 治墜跌積血心胃 , 嘔血不止 , 用乾荷花為末 , 每酒服方寸匕 , 其效如神 。
《 古今錄驗 》: 內傷神效方 , 治墜跌打擊 , 用麝香 、 水蛭各一兩銼碎 , 燒令煙出 , 為末 , 酒服一錢 , 當下蓄血 , 未止再服 , 其效如神 。
錢青棆曰 : 從高墜下及落馬血沖欲死 , 切忌飲冷水 , 急用韭菜汁或熱小便灌之 。
《 東陽方 》: 治墜打瘀血 , 用姜葉一升 , 當歸三兩為末 , 溫酒下方寸匕 , 日三服 。
《 塞上方 》: 治墜打瘀血在內煩悶者 , 用東引杏樹皮三兩細銼 , 好酒一升煎服 。
《 備急方 》: 治瘀血 , 用虻蟲二十枚 , 牡丹皮一兩為末 , 酒服方寸匕 , 血化為水也 。 若久宿血在骨節中 , 二味等分 。
跌磕傷
耀山曰 : 跌磕者 , 驟然跌倒 , 磕擦而成傷也 。 按 《 洗冤錄 》 云 : 或失足 , 或自絆 , 其力在下 , 則所傷多在腿足及臂膊 , 然其或左或右 , 又皆止傷半邊 。 如被人推而跌者 , 則其力在上 , 所傷多在頭面及兩手腕 。 蓋推之力大 , 而人之一身其最重莫如首 , 推而下之 , 勢必自顧 , 或兩手至地 , 或出不知 , 則頭面必先倒垂而下 , 雖亦未必全傷 , 而所傷與自跌不同 。 不但此也 , 自跌者因驚 , 被推者兼怒 , 要在醫者善察而施治 , 則無貽誤 。
《 直指方 》: 治跌破出血 , 用烏賊魚骨為末敷之 。
《 簡便方 》: 治跌磕傷損 , 用黃牛屎封之 , 裹定即效 。
《 勝金方 》: 治磕撲青腫 , 用老黃茄極大者 , 切片如一指厚 , 新瓦焙研為末 , 欲臥時溫酒調服二錢匕 , 一辰消盡無痕也 。
藺氏方 : 治跌撲傷損 , 用真牛皮膠一兩 , 冬瓜皮一兩 , 同銼炒存性 , 研末 , 每服五錢 , 熱酒一盞調服 , 仍飲酒二 、 三鍾 , 暖臥微汗痛止 , 一宿接元如故 。
《 青囊方 》: 用半兩錢五個 , 火煅醋焠四十九次 , 甜瓜子五錢 , 珍珠二錢制 , 每服一字 , 好酒調和 , 仍分食前後服 , 亦治跌撲傷損 。 若骨碎及傷爛 , 用生地黃搗膏 , 裹以竹簡編夾 , 急縛勿令轉動 , 一日一夕可十易之則瘥 。《 類說 》 云 : 許元公過橋墮馬 , 右臂臼脫 , 左右急挪入臼中 , 昏迷不知痛苦 , 急召田錄事視之 , 曰 : 尚可救也 。 乃以藥封腫處 , 中夜方蘇 , 達旦痛止 , 患處已白 , 日日換貼 , 其瘀腫移至肩背 , 乃以藥下去黑血三升而愈 , 即本方也 , 出 《 肘後方 》 中 。 其千金方內 , 亦治腹中瘀血 , 用生地黃汁三升 , 酒半升 , 煮二升 , 分三服效 。 本事方 , 地黃膏內有木香末 。
王仲勉 《 經驗方 》: 治跌傷疼痛 , 用黃麻燒灰 、 頭髮灰各一兩 , 乳香五錢 , 每服三錢 , 溫酒下 , 立效 。
《 濟生方 》: 治跌傷瘀滯 , 心腹脹痛 , 大小便不通 , 紅蛭(用石灰炒黃)半兩 , 大黃 、 牽牛頭末各二兩為末 , 每服二錢 。
婦人因跌僕舉重 , 損胎不安 , 子死腹中者 , 芎藭為末 , 酒服方寸匕 , 須臾一 、 二服立出 。 此 《 千金方 》 也 。
娠婦偶因所觸 , 或跌墜損傷 , 致胎不安 , 痛不可忍者 , 縮砂熨頭內炒熟 , 用仁搗碎 , 每服二錢 , 熱酒調下 , 腹中極熱 , 胎即安矣 , 神效 , 此孫尚書藥方也 。 愚按 : 砂仁快脾氣 , 多用亦耗正氣 , 況香燥之品 , 性傷氣血 , 求以安胎 , 適恐有傷胎元而反墮也 。
挫閃傷
耀山曰 : 挫閃者 , 非跌非打之傷 , 乃舉重勞力所致也 。 或挫腰瘀痛 , 不能轉側 , 或手足拗閃 , 骨竅扭出 , 其傷雖屬尋常 , 若不即時醫治 , 失於調理 , 非成痼疾 , 即為久患也 。
唐瑤 《 經驗方 》: 治骨節脫離 , 生蟹搗爛 , 以熱酒傾入 , 連飲數碗 , 其渣塗之 , 半日內 , 骨內谷谷有聲即好 , 干蟹燒灰亦好 。
《 集成方 》: 治閃肭脫臼赤黑腫痛者 , 用黍米粉 、 鐵漿粉各半斤 , 蔥一斤 , 同炒存性研末 , 醋調服三次 , 後仍以水調 , 少加醋貼之 。 肭音衄 , 縮也 , 月生三日謂之肭 , 形彎縮而不寬舒也 。
《 易簡方 》: 治閃肭骨節 , 用接骨草葉搗爛罨之 , 立效 。 若閃拗手足者 , 用生薑 、 蔥白搗爛 , 和麵炒熱罨之 , 或用土當歸同荊芥 、 蔥白煎湯洗之 。 如折傷內肭者 , 用土牛膝搗罨之 。
邵真人方 : 治扭閃出骨竅等證 , 用蠶砂四兩炒黃 , 綠豆粉四兩炒黃 , 枯礬二兩四錢 , 為末醋調敷之 , 絹包縛定 , 三 、 四次即愈 。
胡繡溪方 : 治閃跌 , 用魚鰾切片 , 熔化攤新棉花上 , 乘熱貼傷處 , 拔出青紫傷痕 , 即愈 。
《 儒門事親 》: 治閃肭腰痛 , 用獖豬腎一枚擗開 , 鹽椒淹過 , 入甘遂末三錢 , 荷葉包煨熟食 , 酒送下 。
《 攝生方 》: 治挫閃腰痛 , 用橙子核燒研 , 酒服三錢 , 即愈 。
《 玉機微義 》: 治閃損腰痛 , 用白萵苣子(炒)三兩 , 白粟米(炒)一撮 , 乳香 、 沒藥 、 烏梅肉各半兩 。 為末 , 煉蜜為丸彈子大 。 每嚼一丸 , 熱酒下 。
《 眾妙方 》: 治閃挫腰痛 , 用西瓜青皮陰乾為末 , 鹽酒服三錢 。《 綱目 》 主治用菴䕡子擂酒服 , 亦效 。
《 生生編 》: 治損傷腰痛 , 用冬瓜皮燒研 , 酒服一錢 。
《 永類鈐方 》: 治挫閃腰痛 , 用蒔蘿作末 , 酒服二錢匕 。
《 直指方 》: 治腰痛瘀血凝滯 , 用破故紙炒 , 茴香炒 , 辣桂 , 等分為末 , 每熱酒服二錢 。 故紙主腰痛 , 行血也 。
壓迮傷
耀山曰 : 壓迮傷 , 意外所迫致也 。 或屋倒牆塌 , 或木斷石落 , 壓著手足 , 骨必折斷 ; 壓迮身軀 , 人必昏迷 。 但視面色尚有生氣 , 身體尚為軟綿 , 則皆可救 。 壓在要害致命虛怯之處 , 及遍身血瘀凝滯紫黯之色 , 或筋骨皮肉破綻斷折者 , 或口耳出血睛突舌出者 , 俱為不救 。 又有扛抬重物以致跌倒 , 或身前後左右有磕擦而成傷者 , 若筋傷骨折 , 宜按接骨續筋條下選治也 。
《 和濟方 》: 治跌壓瘀血在內脹滿者 , 用大黃 、 當歸等分炒研 , 每服四錢 , 溫酒服 , 取下惡物即愈 。 按此即導滯散也 。
《 三因方 》: 雞鳴散 , 治從高墜下 , 木石壓傷 , 及一切傷損 , 瘀凝積痛不可忍者 , 並以此藥服之 , 功能推陳致新 , 用大黃(酒蒸)一兩 , 杏仁(去皮)三七粒細研 , 酒一碗 , 煎六分 , 雞鳴時服 , 至曉取下瘀血即愈 。
《 救急方 》: 治足被石墊傷者 , 或行路足腫者 , 以草鞋一隻 , 浸尿缸內半日 , 用磚一塊燒紅 , 置鞋於上 , 將足踏之 , 令熱氣入皮里 , 即消 。
《 選粹 》 云 : 顛撲壓墜等傷 , 專怕噁心 , 必有惡血在內 , 先用清心藥服之 , 次以通利大小腸 , 打去瘀血 , 每服加童便服之 , 方見附方三字藥下 。
又方 : 治扁擔壓傷 , 肩頭潰爛 , 剪貓頭上毛 , 用唾黏之即愈 。
骨折傷
耀山曰 : 骨折 , 傷之至重也 。 扁鵲云 : 疾在腠理 , 湯熨之所及也 ; 在血脈 , 針石之所及也 ; 在腸胃 , 酒醴之所及也 ; 其在骨髓 , 雖司命無如之何矣 。 況頂心 、 囟門 、 額顱 、 額角 、 腦後 、 乘枕 、 頸骨 、 結喉 、 胸骨 、 心坎 、 血盆 、 脊背 、 脊膂 、 腰眼 、 方骨 、 皆屬致命之骨 , 一有損傷 , 生死反掌 。 若余骨折斷 , 按前卷端接之法調治 , 倘窮鄉僻壤 , 倉卒無醫者 , 可選後集諸方治之 , 庶無血凝氣泄而遺殘廢後患也 。
接骨不知痛方 : 汪機用酒磨茉莉根 , 一寸則昏迷一日乃醒 , 二寸二日 , 三寸三日 。 凡跌損骨節 , 入臼接骨 , 用此不知痛也 。
藏器銅末焊骨方 : 用赤銅屑細研 , 酒服 , 直入損處 。
《 接骨方 》: 用叉雞草搗爛取汗 , 熱酒和服 , 數次即愈 。
楊拱 《 摘要方 》: 用土鱉焙存性為末 , 每服二三錢 , 接骨神效 。 又方 : 用生土鱉擂汁 , 酒服亦效 。
《 袖珍方 》: 損傷接骨 , 用蚵蚾(即土鱉)六錢 , 隔紙砂鍋內焙乾 , 自然銅二兩 , 用火煅醋淬七次 , 為末 , 二錢溫酒調下 , 按病上下分食前後服 。
《 集效方 》: 接骨 , 用土鱉(陰乾)一個 , 臨時旋研入藥 , 乳香 、 沒藥 、 龍骨 、 自然銅(火煅醋淬)各等分 , 麝香少許 , 為末 , 每服三分 , 入土鱉以酒調下 。
《 接骨方 》: 用鷹骨燒灰 , 每服二錢 , 酒下 , 隨病上下分食前後服 。 又方 : 用雕骨燒灰 , 每服二錢 , 酒下 , 並效 。 藺道人方 : 用鶚骨燒灰存性 , 配醋製古錢 , 等分為末 , 以熱酒服一錢 , 分食前後服 。 李時珍曰 : 鷹 、 雕 、 鶚骨皆能接骨 , 蓋鷙鳥之力在骨 , 故以骨治骨 , 從其類也 。《 日華 》 云 : 生蟹搗爛 , 炒罨之 , 亦能接骨 。
薛氏接骨散 : 用官粉 、 硼砂等分為末 , 每服一錢 , 蘇木湯調下 , 仍頻飲蘇木湯大效 。《 蘇沈良方 》 神授散多當歸 , 異神所授故名 。 一方有醋製半兩錢 。《 永類鈐方 》 用酒調白芨末服 , 其功不減自然銅古銖錢也 。
《 乾坤秘韞 》: 接骨用蕓薹子一兩 , 小黃米二合 , 龍骨少許為末 , 醋調攤貼 。 又方 : 用五靈脂 、 白芨各一兩 , 乳香 、 沒藥各三錢 , 為末 , 熱水同香油調塗 。 又方 : 用牛蹄甲 , 入乳香 、 沒藥燒研 , 黃米糊和敷之 , 並效 。
楊誠 《 經效方 》: 接骨 , 用市上乞兒破鞋一隻燒灰 , 白麵等分 , 好醋調成糊 , 敷患處 , 以絹束之 , 杉片夾定 , 須臾痛止 , 骨內有聲為效 。
《 百一方 》: 治損傷骨折 , 用夜合樹皮(即合歡皮)四兩(炒)白芥子一兩(炒)為末 , 溫酒每服二錢 , 臥時服 , 以滓敷之 , 接骨甚妙 。
《 易簡方 》: 治打損接骨 , 用狗頭一個燒存性為末 , 熱醋調塗 , 暖臥 。
願濟堂刊施方 : 治跌打骨斷 , 用金櫻子兜 , 即其根也 , 去皮煎酒熱服 , 渣敷患處立效 。《 儒門事親 》: 烏金散 , 治骨折 , 用烏金石(即鐵炭)三兩 , 自然銅 、 當歸 、 大黃各一兩 , 製為末 , 童便紅花酒下二錢 。 又方 : 接骨 , 用五靈脂散一兩 , 茴香一錢為末 , 先以乳香末於極痛處敷上 , 以黃小米粥塗之 , 乃摻末於粥上 , 帛裹 , 木牌子夾定 , 三 、 五日效 。
麥鬥金接骨方 : 用古老錢二十個 , 自然銅五分 , 各以火煅 , 硃砂一錢 , 乳香 、 沒藥各三分 。 共為末 , 炒甜瓜子 , 擂酒送服一麥鬥 , 三服即續 。 麥鬥即茶匙也 。
《 經驗後方 》: 接骨 , 用水獺一個支解 , 入罐內固濟 , 待乾煅存性為末 , 以黃米煮粥攤患處 , 摻獺末於粥上 , 布裹之 , 立止疼痛 。
一方 : 用五銖錢(醋製)一兩二錢 , 黑雞骨末三兩 , 研勻 , 病在上服二錢 , 在下服四錢 。 或加乳香 、 沒藥 。
筋斷傷
耀山曰 : 筋斷 , 筋之重傷也 。 按 《 內經 》 云 : 肝主筋 。 又云 : 諸筋皆屬於節 。《 得效 》 云 : 寒則筋急 , 熱則筋緩 。《 綱目 》 云 : 肝氣熱為筋痿 , 則筋急而攣 。 河間云 : 熱氣燥爍於節 , 則攣瘈而痛 。 丹溪云 : 形志苦樂 , 病生於筋 , 治之以熨引 。《 靈樞經 》 云 : 筋絕者 , 手足甲青 , 呼罵不休 , 九日死 。 故 《 金鑑 》 有筋強 、 筋柔 、 筋歪 、 筋正 、 筋寒 、 筋熱 、 筋走 、 筋翻之分 , 必先審其或為跌墮 , 或為打僕 , 或為撞壓 , 然後依法而治之 。 若致於筋之斷者 , 病至極矣 , 如無效驗秘法 , 何能接續哉 。 方附於下 :
危氏方 : 治筋斷 , 用楓香末敷之 。 其楓香 , 即白膠香也 。
《 拾遺 》 方 : 治被斫筋斷 , 用蟹去殼 , 同黃搗爛 , 微炒納入瘡中 , 筋即連也 。
《 外臺秘要 》 方 : 治被斫筋斷 , 用旋覆根搗汁 , 瀝瘡中 , 仍以渣敷之 , 日三易 , 半月筋斷即續 , 此方出蘇景中療奴有效 。 又方 : 治傷筋出血 , 用葛根搗飲 , 干煮煎服 , 仍熬屑敷之 。
《 千金方 》: 治筋骨破傷 , 以白馬熱屎敷之 , 無瘢 。
陳氏 《 選粹 》 方 : 治筋斷 , 用金沸草根葉搗汁 , 塗筋斷處 , 封口便續 , 此花亦名旋覆花 。
《 靈苑方 》: 治折傷筋骨 , 用白礬末一匙 , 泡湯一碗 , 帕蘸乘熱熨傷處 , 少時痛止 , 然後排整筋骨點藥 。
《 御藥院方 》: 治筋骨折斷 , 用米粉四兩炒黃 , 入乳香 、 沒藥給各半兩 , 酒調成膏 , 攤貼之 。
《 綱目 》: 治筋斷骨折 , 用骨碎補搗篩 , 煮黃米粥和裹傷處有效 。 如瘀痛 , 用續斷煮汁內服 , 搗爛外敷 。
《 多能鄙事 》: 治筋骨折傷 , 用無名異 、 甜瓜子各一兩 , 乳香 、 沒藥各一錢為末 。 每服五錢 , 熱酒調服 , 小兒三錢 , 服畢以黃米粥塗紙上 , 摻左顧牡蠣粉裹之 , 竹蔑夾住 。
《 衛生易簡方 》: 治筋斷骨折 , 用接骨木半兩 , 當歸 、 芍藥 、 乳香 、 自然銅各一兩為末 , 黃蠟四兩 , 投藥攪勻 , 眾手丸如芡實大 。 若止損傷 , 酒化一丸 。 若碎折筋骨 , 先用此敷貼 , 乃服 。 又方 : 止痛活血 , 用當歸 、 澱粉 、 硼砂 , 等分為末 , 每服一錢 , 蘇木湯下 , 即神授散也 。
《 青囊 》: 治筋骨折傷 , 急取雄雞一隻刺血 , 量患人酒量 , 或一碗或半碗和飲 , 痛立止 , 神驗 。
《 本事方 》: 踠折傷筋骨痛不可忍者 , 用生地黃一斤 , 藏瓜姜糟一斤 , 生薑四兩 , 都炒熱 , 裹罨傷處 , 冷即易之 。 又 《 類編 》 所載 , 只用藏瓜姜糟一物 , 入赤小豆末和勻 , 罨於斷處 , 以杉片或白桐片夾之 , 云不過三日即痊 。《 千金方 》 以生地黃搗爛熱敷夾縛 , 亦痊 。
《 澹寮方 》: 治折傷疼痛 , 用綠豆粉 , 新銚炒紫 , 新汲井水調敷 , 以杉木皮縛定 , 其效如神 。
邵真人秘傳神效散 : 治跌僕損傷 , 骨折骨碎 , 筋斷筋傷 , 痛不可忍 , 此藥極能理傷續斷 , 累用累效 。 用路上牆腳下 , 往來人便溺處 , 久碎瓦片一塊 , 洗淨火煅 , 米醋淬五次 , 黃色為度 , 刀割下細末 , 每服三錢 , 好酒調下 , 隨病上下分食前後服 , 不可輕易而賤之 , 誠神方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