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六則 · 應刺諸穴

《 素問 · 繆刺論 》 曰 : 人有所墮墜 , 惡血留內 , 腹中滿脹 , 不得前後 , 先飲利藥 。 此上傷厥陰之脈 , 下傷少陰之絡 , 刺足內踝下 、 然谷之前 , 血脈出血 , 刺足跗上動脈不已 , 刺三毛 , 各一痏 , 見血立已 , 左刺右 , 右刺左 。《 靈樞經 · 寒熱病論 》 篇曰 : 身有所傷 , 血出多 , 及中風寒 。 若有所墮墜 , 四肢懈惰不收 , 名曰體惰 。 取其小腹臍下三結交 。 三結交者 , 陽明太陰也 , 臍下三寸關元也 。《 靈樞經 · 厥病論 》 曰 : 頭痛不可取於腧者 , 有所擊墮 , 惡血在內 , 傷痛未已 , 可側刺 , 不可遠取也 。《 靈樞經 · 邪氣臟腑病形篇 》 曰 : 有所墮墜 , 惡血在內 。 有所大怒 , 氣上而不下 , 積於脅下則傷肝 , 法當先導怒氣 , 勿積於肝 , 則肝可以無傷 , 然後飲以利藥 , 以破惡血 , 則脅下無留血矣 。 又曰 : 有所擊撲 , 若醉入房 , 汗出當風 , 則傷脾 。《 素問 · 脈要精微論 》 曰 : 肝脈搏堅而長 , 色不青 , 當病墜 。 若因血在脅下 , 令人喘逆 。《 金匱要略 》 曰 : 寸口脈浮微而澀 , 然當亡血 , 若汗出 ; 設不汗出者 , 其身有瘡 , 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。 又論曰 : 肝脈搏堅而色不變 , 必有擊墮之事 。 因膕肉擊傷 , 故惡血必留脅下 , 兼到嘔逆 , 依經針刺然谷 、 足跗 , 或三毛等穴出血 。 或飲利藥 , 使惡血開行 , 當自愈也 。 若脈浮微而澀 , 當知亡血過多 , 依經於三結交關元穴灸之 , 或飲大補氣血之劑而調之 , 則病已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