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跌打損傷 , 墜墮磕磞之證 , 專從血論 。 或有瘀血停積 , 或為亡血過多 , 然後施治 , 庶不有誤 。 若皮不破而內損者 , 多有瘀血停滯 。 或積於臟腑者 , 宜攻利之 ; 或皮開肉綻 , 亡血過多者 , 宜補而行之 。 更察其所傷上下輕重淺深之異 , 經絡氣血多少之殊 , 先逐其瘀 , 而後和營止痛 , 自無不效 。《 內經 》 云 : 形傷則痛 , 氣傷則腫 。 又曰 : 先腫而後痛者 , 形傷氣也 ; 先痛而後腫者 , 氣傷形也 。 凡打撲閃錯 , 或惱怒氣滯 、 血凝腫痛 , 或因叫號血氣損傷 , 或過服克伐之劑 , 或外敷寒涼之藥 , 致氣血凝結者 , 宜活血順氣之法 。 夫損傷雜證 , 不及備載 , 俱分門晰類 , 詳列於後 , 學者宜盡心焉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