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方十劑繩墨訂一
方有七 , 劑有十 , 舊矣 。 雖有說者 , 辨其名而已 , 敢申昔人已創之意而為之訂 。 夫方者 , 猶方術之謂也 。《 易 》 曰 : 方以類聚 。 是藥之為方 , 類聚之義也 。 或曰 : 方謂五方也 。 其用藥也 , 各據其方 。 如東方瀕海滷斥 , 而為癰瘍 ; 西方陵居華食 , 而多頵腄贅癭 ; 南方瘴霧卑濕 , 而多痹疝 ; 北方乳食 , 而多藏寒滿病 ; 中州食雜 , 而多九疸食癆中滿 、 留飲 、 吐酸 、 腹脹之病 。 蓋中州之地 , 土之象也 , 故脾胃之病最多 。 其食味 、 居處 、 情性 、 壽夭 、 兼四方而有之 。 其用藥也 , 亦雜諸方而療之 。 如東方之藻帶 , 南方之丁木 , 西方之姜附 , 北方之參苓 , 中州之麻黃 、 遠志 , 莫不輻輳而參尚 。 故方不七 , 不足以盡方之變 ; 劑不十 , 不足以盡劑之用 。 劑者 , 和也 。 方者 , 合也 。 故方如瓦之合 , 劑猶羹之和也 。 方不對病 , 則非方 ; 劑不蠲疾 , 則非劑也 。 七方者 , 大 、 小 、 緩 、 急 、 奇 、 偶 、 復也 ; 十劑者 , 宣 、 通 、 補 、 瀉 、 輕 、 重 、 滑 、 澀 、 燥 、 濕也 。
夫大方之說有二 : 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 , 有分兩大而頓服之大方 。 蓋治肝及在下而遠者 , 宜頓服而數少之大方 ; 病有兼證而邪不專 , 不可以一 、 二味治者 , 宜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 。 王太僕以人之身三折之 , 上為近 , 下為遠 。 近為心肺 , 遠為腎肝 , 中為脾胃 。 胞䐈膽亦有遠近 。 以予觀之 , 身半以上 , 其氣三 , 天之分也 ; 身半以下其氣三 , 地之分也 。 中脘 , 人之分也 。 又手之三陰陽 , 亦天也 , 其氣高 ; 足之三陰陽 , 亦地也 , 其氣下 ; 戊己之陰陽 , 亦人也 , 其氣猶中州 。 故肝之三服 , 可並心之七服 ; 腎之二服 , 可並肺之七服也 。
小方之說亦有二 , 有君一臣二之小方 , 有分兩微而頻服之小方 。 蓋治心肺及在上而近者 , 宜分兩微而少服而頻之小方 , 徐徐而呷之是也 。 病無兼證 , 邪氣專 , 可一 、 二味而治者 , 宜君一臣二之小方 。 故腎之二服 , 可分為肺之九服及肝之三服也 。
緩方之說有五 。 有 「 甘以緩之 」 之緩方 , 糖 、 蜜 、 棗 、 葵 、 甘草之屬是也 。 蓋病在胸膈 , 取甘能戀也 。 有丸以緩之之緩方 。 蓋丸之比湯散 , 其氣力宣行遲故也 。 有品件群眾之緩方 。 蓋藥味眾 , 則各不得騁其性也 。 如萬病丸 , 七 、 八十味遞相拘制也 。 有無毒治病之緩方 。 蓋性無毒則功自緩矣 。 有氣味薄藥之緩方 。 蓋藥氣味薄 , 則長於補上治上 , 比至其下 , 藥力已衰 。 故補上治上 , 制之以緩 。 緩則氣味薄也 。 故王太僕云 : 治上補上 , 方若迅急 , 則上不任而迫走於下 。 制緩方而氣味厚 , 則勢與急同 。
急方之說有五 。 有急病急攻之急方 , 如心腹暴痛 , 兩陰溲便閉塞不通 , 借備急丹以攻之 。 此藥用不宜恆 , 蓋病不容俟也 。 又如中風牙關緊急 , 漿粥不入 , 用急風散之屬亦是也 。 有湯散蕩滌之急方 , 蓋湯散之比丸 , 下咽易散而施用速也 。 有藥性有毒之急方 。 蓋有毒之藥 , 能上湧下泄 , 可以奪病之大勢也 。 有氣味厚藥之急方 。 藥之氣味厚者 , 直趣於下而氣力不衰也 。 故王太僕云 : 治下補下 , 方之緩慢 , 則滋道路而力又微 , 制急方而氣味薄 , 則力與緩等 。
奇方之說有二 。 有古之單方之奇方 , 獨用一物是也 。 病在上而近者 , 宜奇方也 。 有數合陽數之奇方 , 謂一 、 三 、 五 、 七 、 九 , 皆陽之數也 。 以藥味之數皆單也 。 君一臣三 , 君三臣五 , 亦合陽之數也 。 故奇方宜下不宜汗 。
偶方之說有三 。 有二味相配之偶方 , 有古之複方之偶方 。 蓋方之相合者是也 。 病在下而遠者 , 宜偶方也 。 有數合陰陽之偶方 , 謂二 、 四 、 六 、 八 、 十也 , 皆陰之數也 。 君二臣四 , 君四臣六 , 亦合陰之數也 。 故偶方宜汗不宜下 。
複方之說有二 。 方有二方三方相合之複方 , 如桂枝二越婢一湯 。 如調胃承氣湯方 , 芒硝 、 甘草 、 大黃 , 外參以連翹 、 薄荷 、 黃芩 、 梔子以為涼膈散 。 是本方之外 , 別加餘味者 , 皆是也 。 有分兩均劑之複方 。 如胃風湯各等分是也 。 以 《 內經 》 考之 , 其奇偶四則 , 反以味數奇者為奇方 , 味數偶者為偶方 。 下復云 : 汗者不以奇 , 下者不以偶 。 及觀仲景之制方 , 桂枝湯 , 汗藥也 , 反以三味為奇 ; 大承氣湯 , 下藥也 , 反以四味為偶 。 何也 ? 豈臨事制宜 , 復有增損者乎 ! 考其大旨 , 王太僕所謂汗藥如不以偶 , 則氣不足以外發 。 下藥如不以奇 , 則藥毒攻而致過 , 必如此言 。 是奇則單行 、 偶則並行之謂也 。 急者下 , 本易行 , 故宜單 ; 汗或難出 , 故宜並 。 蓋單行則力孤而微 , 並行則力齊而大 , 此王太僕之意也 。 然太僕又以奇方為古之單方 , 偶為複方 , 今此七方之中 , 已有偶又有復者 , 何也 ? 豈有偶方者 , 二方相合之謂也 ; 複方者 , 二方四方相合之方歟 ! 不然 , 何以偶方之外 , 又有複方者歟 ? 此 「 復 」 字 , 非 「 重複 」 之 「 復 」, 乃 「 反復 」 之 「 復 」。 何以言之 ? 蓋 《 內經 》 既言奇偶之方 , 不言又有重複之方 , 惟云 「 奇之不去則偶之 , 是為重方 」。 重方者 , 即複方也 。 下又云 :「 偶之不去 , 則反佐以取之 。 所謂寒熱溫涼 , 反從其病也 。 由是言之 , 復之為方 , 反復 , 亦不遠 《 內經 》 之意也 。
所謂宣劑者 , 俚人皆以宣為瀉劑 , 抑不知十劑之中 , 已有瀉劑 。 又有言宣為通者 , 抑不知十劑之中 , 已有通劑 。 舉世皆曰 : 春宜宣 , 以為下奪之藥 , 抑不知仲景曰 , 大法春宜吐 , 以春則人病在頭故也 。 況十劑之中 , 獨不見湧劑 , 豈非宣劑 , 即所謂湧劑者乎 !《 內經 》 曰 :「 高者因而越之 」,「 木鬱則達之 」。 宣者 , 升而上也 , 以君召臣曰宣 , 義或同此 。 傷寒邪氣在上 , 宜瓜蒂散 。 頭痛 , 蔥根豆豉湯 。 傷寒懊憹 , 宜梔子豆豉湯 。 精神昏憒 , 宜梔子厚朴湯 。 自瓜蒂以下 , 皆湧劑也 , 乃仲景不傳之妙 。 今人皆作平劑用之 , 未有發其秘者 。 予因發之 , 然則為湧明矣 。 故風癇中風 , 胸中諸實痰飲 , 寒結胸中 , 熱蔚化上 , 上而不下 , 久則嗽喘滿脹 , 水腫之病生焉 , 非宣劑莫能愈也 。
所謂通劑者 , 流通之謂也 。 前後不得溲便 , 宜木通 、 海金沙 、 大黃 、 琥珀 、 八正散之屬 ; 裡急後重 , 數至圊而不便 , 宜通因通用 。 雖通與瀉相類 , 大率通為輕 , 而瀉為重也 。 凡痹麻蔚滯 , 經隧不湍 , 非通劑莫能愈也 。 所謂補劑者 , 補其不足也 。 俚人皆知山藥丸 、 鹿茸丸之補劑也 。 然此乃衰老下脫之人 , 方宜用之 。 今往往於少年之人用之 , 其舛甚矣 。 古之甘平 、 甘溫 、 苦溫 、 辛溫 , 皆作補劑 , 豈獨硫黃 、 天雄然後為補哉 ! 況五臟各有補瀉 , 肝實瀉心 , 肺虛補腎 。《 經 》 曰 : 東方實 , 西方虛 , 瀉南方 , 補北方 。 大率虛有六 : 表虛 、 裡虛 、 上虛 、 下虛 、 陰虛 、 陽虛 。 設陽虛則以乾薑 、 附子 , 陰虛則補以大黃 、 硝石 。 世傳以熱為補 , 以寒為瀉 , 訛非一日 。 豈知酸苦甘辛鹹 , 各補其臟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精不足者 , 補之以味 。 善用藥者 , 使病者而進五穀者 , 真得補之道也 。 若大邪未去 , 方滿方悶 , 心火方實 , 腎水方耗 , 而驟言鹿茸 、 附子 , 庸詎知所謂補劑者乎 !
所謂瀉劑者 , 泄瀉之謂也 。 諸痛為實 , 痛隨利減 。《 經 》 曰 : 實則瀉之 。 實則散而瀉之 。 中滿者 , 瀉之於內 。 大黃 、 牽牛 、 甘遂 、 巴豆之屬 , 皆瀉劑也 。 惟巴豆不可不慎焉 。 蓋巴豆其性燥熱 , 毒不去 , 變生他疾 。 縱不得已而用之 , 必以他藥制其毒 。 蓋百千證中 , 或可一 、 二用之 。 非有暴急之疾 , 大黃 、 牽牛 、 甘遂 、 芒硝足矣 。 今人往往以巴豆熱而不畏 , 以大黃寒而反畏 , 庸詎知所謂瀉劑者哉 !
所謂輕劑者 , 風寒之邪 , 始客皮膚 , 頭痛身熱 , 宜輕劑消風散 , 升麻 、 葛根之屬也 。 故 《 內經 》 曰 : 因其輕而揚之 。 發揚所謂解表也 。 疥癬痤痱 , 宜解表 , 汗以泄之 , 毒以熏之 , 皆輕劑也 。 故桂枝 、 麻黃 、 防風之流亦然 。 設傷寒冒風 , 頭痛身熱 , 三日內用雙解散及嚏藥解表出汗 , 皆輕劑之云爾 。
所謂重劑者 , 鎮縋之謂也 。 其藥則硃砂 、 水銀 、 沉香 、 水石 、 黃丹之倫 , 以其體重故也 。 久病咳嗽 , 涎潮於上 , 咽喉不利 , 形羸不可峻攻 , 以此縋之 。 故 《 內經 》 曰 : 重者 , 因而減之 。 貴其漸也 。
所謂滑劑者 ,《 周禮 》 曰 : 滑以養竅 。 大便燥結 , 小便淋澀 , 皆宜滑劑 。 燥結者 , 其麻仁 、 郁李之類乎 ! 淋澀者 , 其葵子 、 滑石之類乎 ! 前後不通者 , 前後兩陰俱閉也 , 此名曰三焦約也 。 約 , 猶束也 。 先以滑劑潤養其燥 , 然後攻之 , 則無失矣 。
所謂澀劑者 , 寢汗不禁 , 澀以麻黃根 、 防己 ; 滑泄不已 , 澀以豆蔻 、 枯白礬 、 木賊 、 烏魚骨 、 罌粟殼 。 凡酸味亦同乎澀者 , 收斂之意也 。 喘嗽上奔 , 以虀汁 、 烏梅煎寧肺者 , 皆酸澀劑也 。 然此數種 , 當先論其本 , 以攻去其邪 , 不可執一以澀 , 便為萬全也 。
所謂燥劑者 , 積寒久冷 , 食已不飢 , 吐利腥穢 , 屈伸不便 , 上下所出水液 , 澄沏清冷 , 此為大寒之故 , 宜用乾薑 、 良薑 、 附子 、 胡椒輩以燥之 。 非積寒之病 , 不可用也 。 若久服 , 則變血溢 、 血泄 、 大枯大涸 、 溲便癃閉 、 聾瞽痿弱之疾 。 設有久服而此疾不作者 , 慎勿執以為是 。 蓋疾不作者或一 、 二 , 誤死者百千也 。 若病濕者 , 則白朮 、 陳皮 、 木香 、 防己 、 蒼朮等 。 皆能除濕 , 亦燥之平劑也 。 若黃連 、 黃柏 、 梔子 、 大黃 , 其味皆苦 。 苦屬火 , 皆能燥濕 , 此 《 內經 》 之本旨也 。 而世相違久矣 。 嗚呼 ! 豈獨姜附之儔 , 方為燥劑乎 ?
所謂濕劑者 , 潤濕之謂也 。 雖與滑相類 , 其間少有不同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辛以潤之 。 蓋辛能走氣 、 能化液故也 。 若夫硝性雖咸 , 本屬真陰之水 , 誠濡枯之上藥也 。 人有枯涸皴揭之病 , 非獨金化為然 。 蓋有火以乘之 , 非濕劑莫能愈也 。
指風痹痿厥近世差玄說二
風痹痿厥四論 ,《 內經 》 言之詳矣 。 今余又為之說 , 不亦贅乎 ! 曰 :「 非贅也 。」 為近世不讀 《 內經 》 者 , 指其差玄也 。 夫風痹痿厥四證 , 本自不同 , 而近世不能辨 , 一概作風冷治之 。 下虛補之 , 此所以曠日彌年而不愈者也 。 夫四末之疾 , 動而或勁者為風 , 不仁或痛者為痹 , 弱而不用者為痿 , 逆而寒熱者為厥 , 此其狀未嘗同也 。 故其本源又復大異 。 風者 , 必風熱相兼 ; 痹者 , 必風濕寒相合 ; 痿者 , 必火乘金 ; 厥者 , 或寒或熱 , 皆從下起 。 今之治者 , 不察其源 , 見其手足嚲曳 , 便謂之風 。 然 《 左傳 》 謂風淫末疾 。 豈不知風 、 暑 、 燥 、 濕 、 火 、 寒六氣 , 皆能為四末之疾也哉 ! 敢詳條於下 , 有意於救物者 , 試擇焉可也 。
夫風之為狀 , 善行而數變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諸風掉眩 , 皆屬肝木 。 掉搖眩運 , 非風木之象乎 ? 紆曲勁直 , 非風木之象乎 ? 手足掣顫 , 斜目喎口 , 筋急攣搐 , 瘛瘲驚癇 , 發作無時 , 角弓反張 , 甚則吐沫 , 或泣或歌 , 喜怒失常 , 頓僵暴僕 , 昏不知人 , 茲又非風木之象乎 ? 故善行而數變者 , 皆是厥陰肝之用也 。 夫肝木所以自甚而至此者 , 非獨風為然 。 蓋肺金為心火所制 , 不能勝木故也 。 此病之作 , 多發於每年十二月 , 大寒中氣之後 , 及三月四月之交 , 九月十月之交 。 何以言之 ? 大寒中氣之後 , 厥陰為主氣 , 巳亥之月 , 亦屬厥陰用事之月 , 皆風主之時也 。 故三月四月之交 , 多疾風暴雨 。 振拉摧拔 , 其化為冰雹 。 九月十月之交 , 多落木髮屋之變 。 故風木鬱極甚者 , 必待此三時而作 。 凡風病之人 , 其脈狀如弓弦而有力 , 豈敢以熱藥投之 , 更增其勢哉 !
今人論方者 , 偶得一方 , 間曾獲效 , 執以為能 。 著灸施針 , 豈由病者 ! 巧說病人 , 使從己法 。 不問品味剛柔 , 君臣輕重 , 何臟何經 , 何部何氣 , 凡見風證偏枯 , 口眼喎斜 , 涎潮昏憒 , 便服靈寶 、 至寶 、 清心 、 續命等藥 。 豈知清心之雜以薑桂 , 靈寶之亂以起石 、 硫磺 , 小續命湯藏以附子 ! 惟夫至寶 , 其性尚溫 。《 經 》 曰 : 風淫於內 , 治以辛涼 。 如之何以金石大熱之藥 , 以治風耶 ? 有以熱治熱者 , 一之為甚 , 其可再乎 ! 故今之劉河間自制防風通聖散 、 搜風丸之類 , 程參政祛風丸 、 換骨丹 , 用之者獲效者多矣 。 而謗議百出 , 以誣其實 。 余嘗見 《 內經 · 氣交變論 》 中 , 言五郁之法 , 鬱極則為病 。 況風病之作 , 倉卒之變生 。 嘗治驚風癇病 , 屢用汗 、 下 、 吐三法 , 隨治隨愈 。《 內經 》 中明有此法 。 五郁中木鬱達之者 , 吐之令其條達也 。 汗者是風隨汗出也 ; 下者是推陳致新也 。 此為汗 、 下 、 吐三法也 。 愈此風病 , 莫知其數 , 如之何廢而不用也 ? 余恐來者侮此法 , 故表而出之 。 昔項開完顏氏風病搐 , 先右臂並右足 , 約搐六七十數 , 良久 , 左臂並左足亦搐六 、 七十數 , 不瘥 , 兩目直視 , 昏憒不識人 。 幾月余 , 求治於余 , 先逐其寒痰三 、 四升 ; 次用導水禹功丸 、 散 , 泄二十餘行 ; 次服通聖散辛涼之劑 , 不數日而瘥 , 故書此以證之 。
夫痹之為狀 , 麻木不仁 , 以風濕寒三氣合而成之 。 故 《 內經 》 曰 : 風氣勝者為行痹 。 風則陽受之 , 故其痹行 , 旦劇而夜靜 。 世俗莫知 , 反呼為走注疼痛虎咬之疾 。 寒氣勝者為痛痹 。 寒則陰受之 , 故其痹痛 , 旦靜而夜劇 。 世俗不知 , 反呼為鬼忤 。 濕氣勝者為著痹 。 濕勝則筋脈皮肉受之 , 故其痹著而不去 , 肌肉削而著骨 。 世俗不知 , 反呼為偏枯 。 此疾之作 , 多在四時陰雨之時 , 及三月九月 , 太陽寒水用事之月 。 故草枯水寒為甚 , 或瀕水之地 , 勞力之人 , 辛苦失度 , 觸冒風雨 , 寢處津濕 , 痹從外入 。 況五方七地 , 寒暑殊氣 , 剛柔異稟 , 飲食起居 , 莫不相戾 。 故所受之邪 , 各有淺深 。 或痛或不痛 , 或仁或不仁 , 或筋屈而不能伸 , 或引而不縮 。 寒則蟲行 , 熱則縱緩 , 不相亂也 。 皮痹不已 , 而成肉痹 。 肉痹不已 , 而成脈痹 ; 脈痹不已 , 而成筋痹 ; 筋痹不已 , 而成骨痹 ; 久而不已 , 內舍其合 。 若臟腑俱病 , 雖有智者 , 不能善圖也 。 凡病痹之人 , 其脈沉澀 。
今人論方者 , 見諸痹證 , 遽作腳氣治之 , 豈知 《 內經 》 中本無腳氣之說 。 或曰 : 諸方亦有腳氣統論 , 又有腳氣方藥 , 若止取 《 素問 》, 則諸方皆非耶 ! 曰 : 痹病以濕熱為源 , 風寒為兼 , 三氣合而為痹 。 奈何治此者 , 不問經絡 , 不分臟腑 , 不辨表裡 , 便作寒濕腳氣 , 烏之附之 , 乳之沒之 , 種種燥熱攻之 ; 中脘灸之 , 臍下燒之 , 三里火之 , 蒸之熨之 , 湯之炕之 。 以至便旋澀滯 , 前後俱閉 , 虛燥轉甚 , 肌膚日削 , 食飲不入 , 邪氣外侵 , 雖遇扁 、 華 , 亦難措手 。 若此者何哉 ? 胸膈間有寒痰之故也 。 痹病本不死 , 死者醫之誤也 。 雖亦用蒸之法 , 必先湧去其寒痰 , 然後諸法皆效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五臟有俞穴 , 六腑有合穴 。 循脈之本分 , 各有所發之源 , 以砭石補之 , 則痹病瘳 。 此其 《 內經 》 中明白具載 , 如之何不讀也 ? 陳下酒監魏德新 , 因赴冬選 , 犯寒而行 。 真氣元衰 , 加之坐臥冷濕 , 食飲失節 , 以冬遇此 , 遂作骨痹 。 骨屬腎也 。 腰之高骨壞而不用 , 兩胯似折 , 面黑如炭 , 前後廉痛 , 痿厥嗜臥 。 遍問諸醫 , 皆作腎虛治之 。 余先以玲瓏灶熨蒸數日 , 次以苦劑 , 上湧訖 , 寒痰三 、 二升 。 下虛上實 , 明可見矣 。 次以淡劑 , 使白朮除脾濕 , 令茯苓養腎水 , 責官桂伐風木 。 寒氣偏勝 , 則加薑 、 附 , 否則不加 。 又刺腎俞 、 太谿二穴 , 二日一刺 。 前後一月 , 平復如故 。 僕嘗用治傷寒汗 、 下 、 吐三法 , 移為治風痹痿厥之法 , 愈者多矣 。
痿之為狀 , 兩足痿弱 , 不能行用 。 由腎水不能勝心火 , 心火上爍肺金 。 肺金受火制 , 六葉皆焦 , 皮毛虛弱 , 急而薄著 , 則生痿躄 。 躄者 , 足不能伸而行也 。 腎水者 , 乃肺金之子也 。 令腎水衰少 , 隨火上炎 。 腎主兩足 , 故骨髓衰竭 , 由使內太過而致 。 然 《 至真要大論 》 云諸痿喘嘔皆屬於上者 , 上焦也 。 三焦者 , 手少陽相火也 。 痿 、 喘 、 嘔三病 , 皆在膈上 , 屬肺金之部分也 。 故肌痹傳為脈痿 ; 濕痹不仁 , 傳為肉痿 ; 髓竭足躄 , 傳為骨痿 ; 房室太過為筋痿 , 傳為白淫 。 大抵痿之為病 , 皆因客熱而成 , 好以貪色 , 強力過極 , 漸成痿疾 。 故痿躄屬肺 , 脈痿屬心 , 筋痿屬肝 , 肉痿屬脾 , 骨痿屬腎 。 總因肺受火熱 , 葉焦之故 , 相傳於四臟 , 痿病成矣 。 直斷曰痿病無寒 。 故痿之作也 , 五月 、 六月 、 七月 , 皆其時也 。 午者 , 少陰君火之位 ; 未者 , 濕土庚金伏火之地 ; 申者 , 少陽相火之分 。 故痿發此三月之內 , 以為熱也 。 故病痿之人 , 其脈浮而大 。
今之行藥者 , 凡見腳膝痿弱 , 難於行步 , 或一足不伸 , 便作寒濕腳氣治之 , 驟用烏 、 附 、 乳 、 沒 、 自然銅 、 威靈仙之類 , 燔針 、 艾火 , 湯煮 、 袋蒸 , 痿弱轉加 , 如此而死 , 豈亦天乎 ! 夫治痿與治痹 , 其治頗異 。 風寒濕痹 , 猶可蒸湯灸燔 , 時或一效 。 惟痿用之轉甚者 , 何也 ? 蓋以痿 , 肺熱為本 , 葉焦而成痿 , 以此傳於五臟 , 豈有寒者歟 ? 若痿作寒治 , 是不刃而殺之也 。 夫痿病不死 , 死者用藥之誤也 。 陳下一武弁宋子玉 , 因駐軍息城 , 五 、 六月間 , 暴得痿病 , 腰胯兩足 , 皆不任用 , 躄而不行 , 求治於予 。 察其兩手 , 脈俱滑之而有力 。 予憑 《 內經 》 火淫於內 , 治以鹹寒 , 以鹽水越其膈間寒熱宿痰 。 新者為熱 , 舊者為寒 。 或宿食宿飲在上脘者 , 皆可湧之 。 宿痰既盡 , 因而下之 。 節次數十行 , 覺神志日清 , 飲食日美 , 兩足漸舉 , 腳膝漸伸 。 心降腎升 , 便繼以黃連解毒湯 , 加當歸等藥 , 及瀉心湯 、 涼膈散 、 柴胡飲子 , 大作劑煎 , 時時呷之 。《 經 》 曰 : 治心肺之病最近 , 用藥劑不厭頻而少 ; 治腎肝之病最遠 , 用藥劑不厭頓而多 。 此法人皆怪之 。
然余治痿 , 尋常用之 , 如拾遺物 。 予若以此誑人 , 其如獲罪於天何 ? 此宋子玉之證 , 所以不得不書也 , 且示信於來世 。 故 《 內經 》 謂治痿之法 , 獨取陽明經 。 陽明經者 , 胃脈也 , 五臟六腑之海也 , 主潤養宗筋 。 宗筋主束骨 。 束骨在臍下陰毛際上是也 。 又主大利機關 。 機關者 , 身中大關節也 , 以司曲伸 。 是以陽明虛則宗脈縱 , 宗脈縱則大脈不伸 , 兩足痿弱 。 然取陽明者 , 胃脈也 。 胃為水穀之海 , 人之四季 , 以胃氣為本 。 本固則精化 , 精化則髓充 , 髓充則足能履也 。《 陰陽應象論 》 曰 : 形不足者 , 溫之以氣 ; 精不足者 , 補之以味 。 味者 , 五味也 。 五味調和 , 則可補精益氣也 。 五味 、 五穀 、 五菜 、 五果 、 五肉 , 五味貴和 , 不可偏勝 。 又曰 : 恬憺虛無 , 真氣從之 , 精神內守 , 病安從來 ? 若用金石草木補之者 , 必久而增氣 , 物化之常 , 氣增而久 , 夭之由也 。 所以久服黃連 、 苦參者 , 而反化為熱 , 久服熱藥之人 , 可不為寒心哉 ? 余嘗用汗 、 下 、 吐三法 , 治風痹痿厥 , 以其得效者眾 , 其敢誣於後人乎 !
厥之為狀 , 手足及膝下或寒或熱也 。 舉世傳腳氣寒濕之病 , 豈知 《 內經 》 中無腳氣之說 ? 王太僕亦云 : 本無腳氣 , 後世廣飾方論 , 而立此名 。 古之方謂厥者 , 即今所謂腳氣者也 。 然厥當分兩種 , 次分五臟 。 所謂兩種者 , 有寒厥 , 亦有熱厥 。 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 ; 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 。 熱厥為手足熱也 ; 寒厥為手足寒也 。 陽經起於足指之表 ; 陰經起於足心之下 。 陽氣盛 , 足下熱 ; 陰氣盛 , 足下寒 。 又曰 : 陽主外而厥在內 , 陰主內而厥在外 。 若此者 , 陰陽之氣 , 逆而上行故也 。 夫春夏則陽多陰少 ; 秋冬則陰壯陽衰 。 人或恃賴壯勇 , 縱情嗜欲於秋冬之時 , 則陽奪於內 , 精氣下溢 , 邪氣上行 。 陽氣既衰 , 真精又竭 , 陽不榮養 , 陰氣獨行 , 故手足寒 , 發為寒厥也 。 人或醉飽入房 , 氣聚於脾胃 , 主行津液 , 陰氣虛 , 陽氣入 , 則胃不和 , 胃不和則精氣竭 , 精氣竭則四肢不榮 , 酒氣與穀氣相搏 , 則內熱而溺赤 , 氣壯而慓悍 。 腎氣既衰 , 陽氣獨勝 , 故手足熱 , 發而為熱厥也 。
厥亦有令人腹暴滿不知人者 , 或一 、 二日稍知人者 , 或卒然悶亂無覺知者 。 皆因邪氣亂 , 陽氣逆 , 是少陰腎脈不至也 。 腎氣微少 , 精血奔逸 , 使氣促迫 , 上入胸膈 , 宗氣反結心下 , 陽氣退下 , 熱歸陰股 , 與陰相助 , 令身不仁 , 又五絡皆會於耳中 , 五絡俱絕 , 則令人身脈皆動 , 而形體皆無所知 , 其狀如屍 , 故曰屍厥 。 有涎如拽鋸聲在喉咽中為痰厥 ; 手足搐搦者為風厥 ; 因醉而得之為酒厥 ; 暴怒而得之為氣厥 ; 骨痛爪枯為骨厥 ; 兩足指攣急 , 屈伸不得 , 爪甲枯結為臂厥 ; 身強直如椽者為肝厥 ; 喘而啘者 , 狂走攀登為陽明厥 , 皆氣逆之所為也 。
今人見茲厥者 , 皆謂之⿰豆及著掠著 , 此是何等語也 ? 非徒其名之謬 , 因其名之謬 , 而乖其實也 。 既言⿰豆及著 、 中著 、 掠著 , 必歸之風 , 此清心 、 靈寶 、 至寶 , 又為先驅矣 ! 鼻中嗅藥 , 身上焫火 。 豈知厥之為病 , 如前所說者耶 ? 頃西華季政之病寒厥 , 其妻病熱厥 , 前後十餘年 。 其妻服逍遙十餘劑 , 終無寸效 。 一日 , 命余診之 , 二人脈皆浮大而無力 。 政之曰 :「 吾手足之寒 , 時時漬以熱湯 , 漬而不能止 。 吾婦手足之熱 , 終日以冷水沃而不能已者 , 何也 ?」 余曰 :「 寒熱之厥也 , 此皆得之貪飲食 , 縱嗜欲 。 遂出 《 內經 · 厥論 》 證之 。」 政之喜曰 :「《 內經 》 真聖書也 ! 十餘年之疑 , 今而釋然 , 縱不服藥 , 逾過半矣 。」 僕曰 : 熱厥者 , 寒在上也 。 寒厥者 , 熱在上也 。 寒在上者 , 以溫劑補肺金 ; 熱在上者 , 以涼劑清心火 。 分處二藥 , 令服之不輟 。 不旬日 , 政之詣門謝曰 : 寒熱之厥皆愈矣 。 其妻當不過數月而有娠 , 何哉 ? 陰陽皆和故也 。 凡屍厥 、 痿厥 、 風厥 、 氣厥 、 酒厥 , 可一湧而醒 , 次服降心火 , 益腎水 , 通血和氣之藥 , 使粥食調養 , 無不瘥者 。 若其餘諸厥 , 仿此行之 , 慎勿當疑似之間 , 便作風氣 , 相去邈矣 。
立諸時氣解利禁忌式三
春之溫病 , 夏之熱病 , 秋之瘧及痢 , 冬之寒氣及咳嗽 , 皆四時不正之氣也 , 總名之曰傷寒 。 人之勞役辛苦者 , 觸冒此四時風 、 寒 、 暑 、 濕不正之氣 , 遂成此疾 。 人之傷於寒也 , 熱鬱於內 , 淺則發 , 早為春溫 ; 若春不發而重感於暑 , 則夏為熱病 ; 若夏不發而重感於濕 , 則秋變為瘧痢 ; 若秋不發而重感於寒 , 則冬為傷寒 。 故傷寒之氣最深 。 然而傷寒及溫熱 , 但發必先發熱惡寒 , 頭項痛 , 腰脊強者 , 一日在太陽經故也 。《 內經 》 中雖言一日太陽者 , 傳受常也 。 亦有太陽證 , 至了不傳者 , 止可汗之 , 如升麻湯 、 解肌湯 、 逼毒散 、 五積散之類 , 發散則愈也 。 蓋病人熱甚 , 更以辛溫 , 則病必轉加 。 今代劉河間先生 , 自制辛涼之劑 , 以通聖散 、 益元散相合 , 各五 、 七錢 , 水一中碗 , 入生薑十餘片 , 蔥須頭二十餘根 , 豆豉一撮 , 同煎至五 、 七沸 , 去滓 , 分作二服 , 先以多半服之 , 頃以釵股於喉中探引 , 盡吐前藥 。 因其一湧 , 腠理開發 , 汗出周身 , 復將余藥溫熱而服之 , 仍以酸醋辛辣漿粥投之 , 可以立愈 。
解利 、 傷寒 、 溫 、 濕熱病 , 治法有二 。 天下少事之時 , 人多靜逸 , 樂而不勞 。 諸靜屬陰 , 雖用溫劑解表發汗 , 亦可獲愈 。 及天下多故之時 , 熒惑失常 , 師旅數興 , 饑饉相繼 , 賦役既多 , 火化大擾 , 屬陽 , 內火又侵 。 醫者不達時變 , 猶用辛溫 , 茲不近於人情也 。 止可用劉河間辛涼之劑 , 三日以里之證 , 十痊八 、 九 。 予用此藥四十餘年 , 解利 、 傷寒 、 溫熱 、 中暑 、 伏熱 , 莫知其數 , 非為炫也 。 將以證後人之誤用藥者也 。
予嘗見世醫 , 用升麻 、 五積解利 、 傷寒 、 溫疫等病 , 往往發狂譫語 , 衄血泄血 , 喘滿昏瞀 , 懊憹悶亂 , 勞復 。 此數證 , 非傷寒便有此狀 , 皆由辛溫之劑 , 解之不愈 , 而熱增劇 , 以致然也 。 凡解利 、 傷寒 、 時氣疫疾 , 當先推天地寒暑之理 , 以人參之 。 南陲之地多熱 , 宜辛涼之劑解之 ; 朔方之地多寒 , 宜辛溫之劑解之 ; 午未之月多暑 , 宜辛涼解之 ; 子醜之月多凍 , 宜辛溫解之 ; 少壯氣實之人 , 宜辛涼解之 ; 老耆氣衰之人 , 宜辛溫解之 ; 病人因冒寒 、 食冷而得者 , 宜辛溫解之 ; 因役勞 、 冒暑而得者 , 宜辛涼解之 ; 病人稟性怒急者 , 可辛涼解之 ; 病人稟性和緩者 , 可辛溫解之 ; 病人兩手脈浮大者 , 可辛涼解之 ; 兩手脈遲緩者 , 可辛溫解之 。 如是之病 , 不可一概而用 。 偏熱寒涼及與辛溫 , 皆不知變通者 。 夫地有南北 , 時有寒暑 , 人有衰旺 , 脈有浮沉 , 劑有溫涼 , 服有多少 , 不可差玄 。 病人禁忌 , 不可不知 。
昔有人春月病瘟 , 三日之內 , 以驢車載百餘里 , 比及下車 , 昏瞀不知人 , 數日而殂 ; 又有人飲酒過傷 , 內外感邪 , 頭痛身熱 , 狀如傷寒 , 三 、 四日間 , 以馬馱還家 , 六 、 七十里 , 到家百骨節皆痛 , 昏憒而死 , 此余親睹 。 若此之類 , 不容更述 。 假如瘟病 、 傷寒 、 熱病 、 中暑 、 冒風 、 傷酒 , 慎勿車載馬馱 , 搖撼頓挫大忌 。 夫動者 , 火之化 ; 靜者 , 水之化也 。 靜為陰 , 動為陽 ; 陽為熱 , 陰為寒 。 病已內擾 , 又復外擾 , 是為至擾 。 奈人之神 , 詎能當之 ? 故遠行得疾者 , 宜舟泛床抬 , 無使外擾 , 故病不致增劇 。
又若傷寒 、 時氣 、 瘟病 , 嘗六 、 七日之間不大便 , 心下堅硬 , 腹脅緊滿 , 止可大 、 小承氣湯下之 。 其腸胃積熱 , 慎勿用巴豆 、 杏仁 , 性熱大毒之藥 。 雖用一 、 二丸下之 , 利五 、 七行 , 必反損陰氣 , 涸枯津液 , 燥熱轉增 , 發黃譫語 , 狂走斑毒 , 血泄悶亂 。 輕者為勞復 , 重者或至死 。 間有愈者幸矣 , 不可以為法 。 故傷寒新愈之人 , 慎勿食豬 、 魚 、 雜果 、 釅酒 、 濕面及沐浴房室事 。 如犯 , 病必再發 。 愛其身者 , 不可不慎 。
又如正二 、 三月 , 人氣在上 , 瘟疫大作 , 必先頭痛 , 或骨節疼 , 與傷寒 、 時氣 、 冒暑 、 風濕及中酒之人 , 其狀皆相類 , 慎勿便用巴豆大毒之藥治之 。 元光春 , 京師翰林應泰李屏山 , 得瘟疫證 , 頭痛 , 身熱 , 口乾 , 小便赤澀 。 渠素嗜飲 , 醫者便與酒症丸 , 犯巴豆利十餘行 。 次日 , 頭痛諸病仍存 。 醫者不識 , 復以辛溫之劑解之 , 加之臥於暖炕 , 強食蔥 、 醋湯 , 圖獲一汗 。 豈知種種客熱 , 疊發並作 , 目黃斑生 , 潮熱血泄 , 大喘大滿 , 後雖有承氣下之者 , 已無及矣 ! 至今議者紛紛 , 終不知熱藥之過 , 往往獨歸罪於承氣湯 。 用承氣湯者 , 不知其病已危 , 猶復用藥 , 學經不明故也 , 良可罪也 。 然議者不歸罪於酒症丸者 , 亦可責也 。 夫瘟證在表不可下 , 況巴豆之丸乎 ! 巴豆不已 , 況復發以辛溫之劑乎 ! 必有仲尼 , 方明冶長之非罪 , 微生高之非直 。 終不肯以數年之功 , 苦讀 《 內經 》, 但隨眾好惡 , 為之譭譽 。 若此者 , 皆妄議者也 。 不真知其理 , 遽加譭譽 , 君子之所不取 。
以予論之 , 凡傷寒之氣有六禁 。 初病之時 , 甚似中酒傷食者 , 禁大下之 , 一禁也 ; 當汗之時 , 宜詳時之寒暑 , 用衾衣之厚薄 , 禁沐浴之火炕重被 、 熱粥燔針 , 二禁也 ; 當汗之時 , 宜詳解脈之遲數 , 用辛涼之劑 , 禁妄用熱藥 , 三禁也 ; 當下之時 , 宜審詳證下之藥 , 禁巴豆 、 銀粉丸方 , 四禁也 ; 遠來之病人 , 禁車載馬馱 , 五禁也 ; 大汗之後 , 禁雜食嗜欲 , 憂思作勞 , 六禁也 。 故凡有此者 , 宜清房涼榻 , 使不受客熱之邪 ; 明窗皓室 , 使易見斑出黃生之變 。 病者喜食涼 , 則從其涼 ; 喜食溫 , 則從其溫 。 清之而勿擾 , 休之而勿勞 。 可辛溫則辛溫解之 , 可辛涼則辛涼解之 。 所察甚微 , 無拘彼此 。 欲水之人 , 慎勿禁水 。 但飲之後 , 頻與按摩其腹 , 則心下自動 。 若按摩其中脘 , 久則必痛 。 病人獲痛 , 復若有水結 , 則不敢按矣 。 止當禁而不禁者 , 輕者危 , 重則死 ; 不當禁而禁者 , 亦然 。 今之士大夫 , 多為俗論 。 先錮其心 , 雖有正論 , 不得而入矣 。 昔陸象先嚐云 : 天下本無事 , 庸人擾之為煩耳 ! 余亦曰 : 正氣本不亂 , 庸醫擾之為劇耳 !
瘧非脾寒及鬼神辯四
夫瘧 , 猶酷瘧之瘧也 。 以夏傷酷暑而成痎瘧也 , 又有㾬瘧 , 連歲不已 , 此肝經肥氣之積也 。 多在左脅之下 , 狀如覆杯 , 是為㾬瘧 , 猶㾬也 , 久而不已 , 令人瘦也 。《 內經 》 既以夏傷於暑而為瘧 , 何後世之醫者 , 皆以脾寒治之 ? 世醫既不知邪熱蓄積之深為寒戰 , 遂為寒戰所惑 ; 又不悟邪熱入而後出於表 , 發為燥渴 , 遂為交爭所惑 。 相傳以薑 、 附 、 硫黃 、 平胃 、 異功散 、 交解飲子治之 , 百千之中 , 幸其一效 。 執以為是 , 至使父子兄弟相傳 。 及其瘧之甚者 , 則歸之祟怪 , 豈可不大笑耶 ?《 內經 》 拘於鬼神者 , 不可與言至德 。 何世俗之愚而難化也 ? 又或因夏日飲冷過常 , 傷食生硬 、 瓜果 、 梨棗之屬 , 指為食瘧 , 此又非也 。 豈知 《 內經 》 之論則不然 。 夏傷於暑 , 遇秋之風 , 因勞而汗 , 玄府受風 , 復遇悽愴之水 , 風閉而不出 , 舍於腸胃之外 , 與榮衛並行 , 晝行於陽 , 夜行於陰 。 邪熱淺 , 則連日而作 ; 邪熱深 , 則間日而作 ; 併入於裡則熱 ; 併入於表則寒 。 若此而論 , 了不幹於脾 。
後世論藥 , 如此之差誤也 。 以時言之 , 治平之時 , 常瘧病少 ; 擾攘之時 , 常瘧病多 。 治平之時 , 雖用砒石 、 辰砂 , 有毒之藥治之 , 亦能取效 。 緣治平之時 , 其民夷靜 , 故雖以熱攻熱 , 亦少後患 。 至於擾攘之時 , 其民勞苦 , 不可遽用大毒 、 大熱之藥 。 若以熱攻熱 , 熱甚則轉為吐血 、 泄血 、 癰疽 、 瘡瘍 、 嘔吐之疾 。 蓋擾攘之時 , 政令煩亂 , 徭役紛冗 , 朝戈暮戟 , 略無少暇 , 內火與外火俱動 , 在侯伯官吏尤甚 , 豈可與夷靜之人 , 同法而治哉 ? 余親見泰和六年丙寅 , 徵南師旅大舉 , 至明年軍回 。 是歲瘴癘殺人 , 莫知其數 , 昏瞀懊憹 , 十死八九 , 皆火之化也 。 次歲 , 瘧病大作 , 侯王官吏 , 上下皆病 , 輕者旬月 , 甚者彌年 。 夫富貴之人 , 勞心役智 , 不可驟用砒石大毒之藥 , 止宜先以白虎湯加人參小柴胡湯 、 五苓散之類 , 頓服立解 。 或不愈者 , 可服神佑丸減用神芎等 。 甚者可大 、 小承氣湯下之 , 五 、 七行 , 或十餘行 , 峻泄夏月積熱暑毒之氣 。 此藥雖泄而無損於臟腑 , 乃所以安臟腑也 。 次以桂苓甘露散 、 石膏知母湯 、 大 、 小柴胡湯 、 人參柴胡飲子 , 量虛實加減而用之 。 此藥皆能治寒熱往來 , 日晡發作 , 與治傷寒 , 其法頗同 。 更不愈者 。 以常山散吐之 , 無不愈者 。
余嘗用張長沙汗 、 下 、 吐三法 , 愈瘧極多 。 大忌錯作脾寒 , 用暴熱之藥治之 。 縱有愈者 , 後必發瘡疽 、 下血之病 , 不死亦危 。 余自先世 , 授以醫方 , 至於今日 , 五十餘年 , 苟不諳練 , 豈敢如是決也 ! 又嘗觀刺瘧論五十九刺 , 一刺則衰 , 再刺則去 , 三刺則已 。 會陳下有病瘧二年不愈者 , 止服溫熱之劑 , 漸至衰羸 , 命予藥之 。 余見其羸 , 亦不敢便投寒涼之劑 , 乃取 《 內經 · 刺瘧論 》 詳之曰 : 諸瘧不已 , 刺十指間出血 。 正當發時 , 余刺其十指出血 , 血止而寒熱立止 。 咸駭其神 , 余非炫術 。 竊見晚學之人 , 不考誥典 , 謬說鬼疾 , 妄求符籙 , 祈禱辟匿 , 法外旁尋 , 以致病人遷延危殆 。
瘧病除嵐瘴一 、 二發必死 , 其餘五臟六腑瘧皆不死 , 如有死者 , 皆方士誤殺之也 。 或曰 : 汝言瘧因於暑者 , 春發之瘧 , 亦傷暑乎 ? 余曰 : 此瘧最深 。 何哉 ? 暑伏於秋冬而不發 , 至春始發 , 此瘧之深者 。《 內經 · 氣交變大論 》: 歲火太過 , 炎暑流行 , 金肺受邪 。 啟玄子云 : 火不以德 , 邪害於肺金也 。 故金肺先病 , 以金氣不及 , 故為病 。 又 《 經 》 曰 : 歲火太過 , 大熱先發 , 故民病瘧 。 少氣咳喘 , 血溢 , 血注下 , 嗌燥 , 耳聾中熱 , 肩背熱 。 上應熒惑星 , 見則山澤燔燎 , 雨乃不降 , 爍石消金 , 涸泉焦草 , 火星大而明見 。 注曰 : 火無德令 , 縱熱害金 , 水複製心 , 故心火自病 。 熒惑見則酷法大 , 故瘧常與酷吏之政並行 。 或酷政行於先 , 而瘧氣應於後 ; 或瘧氣行於先 , 而酷政應於後 。 昔人有詩云 : 大暑去酷吏 。 此言雖不為醫設 , 亦於醫巫之旨 , 有以暗相符者也 。 以前人論瘧者 , 未嘗及於此 , 故予發之 。 及知聖人立瘧之名 , 必有所謂云 。
小兒瘡疱丹熛癮疹舊蔽記五
兒之在母腹也 , 胞養十月 , 蘊蓄濁惡熱毒之氣 , 非一日 , 及歲年而後發 , 雖至貴與至賤 , 莫不皆然 。 輕者稀少 , 重者稠密 , 皆因胞胎時所感 。 濁惡熱毒之氣有輕重 , 非獨人有此疾 。 凡胎生血氣之屬 , 皆有蘊蓄濁惡熱毒之氣 。 有一 、 二歲而發者 , 有三 、 五歲至七 、 八歲而作者 , 有年老而發丹熛癮疹者 , 亦有傷寒中溫毒而發斑者 , 亦有陽毒發斑者 。 斑有大小 , 色有輕重 。 大者為陰 , 小者為陽 , 均是熱也 。 但色重赤者 , 熱深 ; 色輕紅者熱淺 。
凡治者 , 輕者 , 因而揚之 , 重者 , 因而減之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少陽客勝則丹疹外發 , 及為丹熛 。 手少陽者 , 三焦少陽相火也 。 啟玄子云 : 是五寅五申之歲 , 即少陽相火司天故也 , 他歲亦有之 。 但 《 內經 》 獨明瘡疹者 , 少陽相火之所為也 。 俗呼曰斑疹傷寒 , 此言卻有理 。 為此證時 , 與傷寒相兼而行 , 必先發熱惡寒 , 頭項痛 , 腰脊強 , 從太陽傳至四 、 五日 , 熛疹始發 , 先從兩脅下有之 , 出於脅肋 , 次及身表 , 漸及四肢 , 故凡小兒瘡疱 、 丹熛 、 癮疹 , 皆少陽相火客氣勝也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諸痛癢瘡瘍 , 皆屬心火 。 豈有寒乎 ? 故治瘡疱 , 與治傷寒時氣同法 。 初覺頭痛 , 身熱惡寒 , 此小兒初發瘡疱之候也 。 其脈息皆浮大而有力 , 亦與傷寒 、 時氣 、 冒風 、 驚風 、 宿乳 , 一概難辨 。
宜先解之 。 有二法 : 遇亢陽炎熱之時 , 以辛涼解之 ; 遇久寒凝冽之時 , 以辛溫解之 。 辛涼之劑者 , 涼膈 、 通聖之類是也 ; 辛溫之劑者 , 升麻 、 葛根之類是也 。 此二法慎勿互用之 。 既用此二法之後 , 次以白虎湯加人參 、 冷服之 , 勿輟 。 蓋防瘡疹發喘 。 喘者 , 必死 , 人參止喘故也 。 或云 : 立秋之後 , 不宜服白虎湯者 , 非也 。 假如秋深發瘧 , 瘧者 , 中暑而得之 , 白虎大解暑毒 , 既有白虎湯證 , 豈可間以秋冬乎 ? 瘡疱 、 癮疹 、 丹熛 , 皆是火之用也 , 是肺金之不及也 。 故曰 : 白虎湯加人參 , 一日不可闕也 。
瘡疱熛疹 , 或出不均 , 大小如豆黍 , 相親見其不齊也 。 相天之寒溫 , 以蟬殼燒灰 , 操半字或一字 , 以淡酒調少許 , 飲之 。 大人以淡酒溫調之 , 不半日 , 則均齊 。 如或用百祥丸 、 紫草飲子 , 皆可服之 。 俗以酒醋熏之者 , 適足增其昏瞀耳 。 至六 、 七日 , 疱疹出全 , 可調胃 、 涼膈下之 , 同調理傷寒法 。 或言瘡疹 , 首尾俱不可下者 , 此朱奉議公之言也 。 適足使人戰戰兢兢 , 而不敢用藥也 。 錢仲陽之用百祥丸 , 其間有大戟 , 豈奉議公獨不見耶 ? 自奉議公斯言一出 , 死者塞路矣 !
予家其親屬故舊小兒 , 有患瘡疱黑陷 , 腹內喘者 , 余以白虎湯加人參 、 涼膈散加當歸 、 桔梗 , 連進數服 , 上灌下泄 , 晝夜不止 , 又使睡臥於寒涼之處 , 以新水灌其面目手足 , 膿水盡去 。 蓋四肢者 , 諸陽之本也 。 兒方為瘡疱外燔 , 沃以寒水 , 使陰氣循經而入 , 達於心肺 , 如醉得醒 , 是亦開昏破郁之端也 。 如此救活者 , 豈啻千數 ? 夫瘡疱黑陷 , 喘而滿者 , 十死八 、 九 , 若依此法 , 尚能活其六 、 七 , 何世醫與病家 , 至今猶未悟也 ?
近年 , 予之莊鄰沿蔡河來往之舟 , 常艤於此 。 一日 , 舟師偶見敗蒲一束 , 沿流而下 , 漸迫舟次 , 似聞啼聲而微 。 舟師疑其人也 , 探而出之 , 開視之 , 驚見一兒 , 四 、 五歲許 , 瘡疱周匝 , 密不容隙 , 兩目皎然 , 飢而索食 , 因以粥飽 。 其舟師之妻怒曰 : 自家兒女 , 多惹瘡疱傳染 , 奈何私料此兒 ? 沿蔡河來 , 其流緩 , 必不遠 。 持兒一鞋 , 逆流而上 , 遍河之人 , 皆曰無此兒 。 行且二十里 , 至一村落 , 舟師高唱曰 : 有兒年狀如許 , 不知誰是瘡疱病死 , 棄之河中 , 今復活矣 ! 聞酒邸中 , 飲者喧譁 。 有人出曰 : 我某村某人也 , 兒四 、 五歲 , 死於瘡疱 。 舟師出其鞋以示之 。 其父泣曰 : 真吾兒也 。 奔走來視 , 驚見兒活 , 大痛流涕 。 拜謝舟師 , 喜抱兒歸 , 今二十餘歲矣 ! 此兒本死 , 得水而生 。
伏諗來者 , 瘡疱之疾 , 熱耶 ? 寒耶 ?《 經 》 曰 : 諸痛癢瘡瘍 , 皆屬心火 。 啟玄子注云 : 心寂則痛微 , 心燥則痛甚 。 百端之起 , 皆自心生 , 瘡疱之疾 , 豈有寒歟 ? 余承醫學於先人 , 閱病多矣 。 苟誑後人 , 罪將安逃 ? 誠如此法 , 則原上之丘 。 以瘡疱而死者 , 皆誤殺人也 。 故療小兒 , 惟錢仲陽書中可採者最多 。 但其方為閻孝忠所亂 , 有識者宜擇而取之 。
證婦人帶下赤白錯分寒熱解六
君子非好與昔人辨以要譽也 。 蓋昔人有一誤 , 流為千百世之禍者 , 苟不證其非 , 雖曰謙讓 , 其如人命何 ? 如精選 《 聖惠方 》 二十三卷 , 論婦人赤白帶下云 : 婦人帶下者 , 由勞神過度 , 損動經血 , 致令身虛 , 受於風冷 , 風冷入於脬絡 , 傳其血之所成也 。 又有巢氏內篇四十四卷 , 論任脈為經之海 。 其任之為病 , 女子則為帶下 。 手太陽為小腸之經也 , 手少陰為心之經也 。 心為藏 , 主於裡 ; 小腸為腑 , 主於表 。 二經之血 , 在於婦人 , 上為乳汁 , 下為月水 , 衝任之所統也 。 衝任之脈 , 既起於脬內 , 陰陽過度 , 則傷脬絡 。 故風邪乘虛而入於脬中 , 損衝任之經 , 傷太陽少陽之血 , 致令脬絡之間 , 穢與血相兼帶而下 , 冷則多白 , 熱則多赤 , 二家之說皆非也 。
夫治病當先識經絡 。《 靈樞 》 十二經中 , 有 「 是動之病 」, 有 「 所生之病 」。 大經有十二 , 奇經有八脈 。 言十二經之外 , 復有此八道經脈也 。 十二經與八道經脈 , 通身往來 。 經絡共二十道 , 上下流走 , 相貫周環 , 晝夜不息 , 與天同度 。 自手太陰肺經起 , 行陽二十五度 , 行陰亦二十五度 , 復會於手太陰肺經也 。 然此二十道經絡 , 上下周流者 , 止一十九道耳 。 惟帶脈起少腹側季脅之端 , 乃章門穴是也 , 環身一周 , 無上下之源 , 絡脬而過 , 如束帶之於身 。《 難經 》 曰 : 帶之為病 , 溶溶如坐水中 。 衝任者 , 是經脈之海也 , 循腹脅 , 夾臍傍 , 傳流於氣衝 , 屬於帶脈 , 絡於督脈 。 督脈者 , 起於關元穴 ; 任脈者 , 女子在養胎孕之所 。 督脈乃是督領婦人經脈之海也 。 沖 、 任 、 督三脈 , 同起而異行 , 一源而三歧 , 皆絡帶脈 。 沖 、 任 、 督三脈 , 皆統於篡戶 , 巡陰器 , 行廷孔 、 溺孔上端 。 沖 、 任 、 督三脈 , 以帶脈束之 。
因余經上下往來 , 遺熱於帶脈之間 。 熱者 , 血也 。 血積多日不流 , 火則從金之化 , 金曰從革而為白 , 乘少腹間冤熱 , 白物滑溢 , 隨溲而下 , 綿綿不絕 , 多不痛也 。 或有痛者則壅礙 , 因壅而成痛也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少腹冤熱 , 溲出白液 。 冤者 , 屈滯也 , 病非本經 , 為他經冤抑而成此疾也 。 冤 , 一作客 。 客 , 猶寄也 。 遺客熱於少腹 , 久不去 , 從金化而為白 。 設若赤白痢 , 赤者 , 新積也 , 從心火 ; 白者 , 舊積也 , 從肺金 。 故赤白痢 , 不可曲分寒熱 , 止可分新舊而治之 。 假如癰癤 , 始赤血 , 次潰白膿 , 又豈為寒者哉 ? 而病者未信也 , 此今之劉河間常言之矣 ! 皆云寒多則白 , 以乾薑 、 赤石脂 、 桃花丸治痢 , 雖愈 , 後必生血疾 。 如白帶下病 , 徑以白芍藥 、 乾薑 , 白帶雖愈 , 則小溲必不利 。 治瀉痢與治帶下 , 皆不可驟用峻熱之藥燥之 。 燥之則內水涸 , 內水涸則必煩渴 , 煩渴則小溲不利 , 小溲不利則足腫面浮 , 漸至不治 。
《 內經 》 曰 : 思想無窮 , 所願不得 , 意淫於外 , 入房太甚 , 發為筋痿 。 淫衍白物 , 如精之狀 , 男子因溲而下 , 女子綿綿而下 。《 左傳 》 曰 : 少男惑長女 , 風落山之象 , 是為惑蠱之疾 。 其文三蟲同皿曰蠱 。 乃是思慕色欲 , 內生後蝕 , 甚不可便用燥熱之藥攻之 。 漸至形削羸瘦脈大者 , 必死而不救 。 且赤白痢者 , 是邪熱傳於大腸 , 下廣腸出赤白也 。 帶下者 , 傳於小腸 , 入脬經下赤白也 。 據此二證 , 皆可同治濕法治之 。 先以導水 、 禹功瀉訖 , 次以淡劑降心火 , 益腎水 , 下小溲 , 分水道 , 則自愈矣 。
頃頓丘一婦人 , 病帶下連綿不絕 , 白物或來 , 已三載矣 , 命予脈之 。 診其兩手脈 , 俱滑大而有力 , 得六 、 七至 , 常上熱口乾眩運 , 時嘔醋水 。 余知其實有寒痰在胸中 , 以瓜蒂散吐訖冷痰三 、 二升 , 皆醋水也 , 間如黃涎 , 狀如爛膠 ; 次以漿粥養其胃氣 ; 又次用導水 、 禹功 , 以瀉其下 ; 然後以淡劑滲泄之藥 , 利其水道 , 不數日而愈 。
余實悟 《 內經 》 中所云 : 上有病 , 下取之 ; 下有病 , 上取之 。 又 : 上者下之 , 下者上之 。 然有此法 , 亦不可偏執 , 更宜詳其虛實而用之 。 故知精選 《 聖惠方 》 帶下風寒之言 , 與巢氏論中赤熱白寒之說 , 正與 《 難 》、《 素 》 相違 。 予非敢妄論先賢 , 恐後學混而不明 , 未免從之而行也 。 如其寡學之人 , 不察病人脈息 , 不究病人經脈 , 妄斷寒熱 , 信用群方暴熱之藥 , 一旦有失 , 雖悔何追 ? 嗚呼 ! 人命一失 , 其復能生乎 ? 赤白痢與赤白帶下 , 皆不死人 。《 內經 》 惟腸澼便血 , 血溫身熱者 , 死 。 赤白帶下 , 白液白物 , 蠱病腎消 , 皆不能死人 。 有死者 , 藥之誤也 。
霍亂吐瀉死生如反掌說七
巢氏 , 先賢也 , 固不當非 。 然其說有誤者 , 人命所繫 , 不可不辨也 。 今之醫者 , 家置本以為繩墨 。 嗚呼 ! 何今之人信巢氏 , 而不信 《 素問 》 也 ? 此 , 予不得不為之說 。 且巢氏論霍亂 、 吐瀉 , 皆由溫涼不調 , 陰陽清濁 , 二氣相干 , 致腸胃之間 , 變而為霍亂 。 寒氣客於脾則瀉 , 寒氣客於胃則吐 。 亦由飲酒食肉 , 腥膾生冷過度 ; 或因居處坐臥濕地 , 當風取涼 , 風之氣歸於三焦 , 傳於脾胃 , 脾胃得冷 , 水穀不消 , 皆成霍亂 。 其名有三 : 一曰胃反 , 胃氣虛逆 , 反吐飲食 ; 二曰霍亂 , 言其病揮霍之間 , 便致撩亂也 ; 三曰晡食變逆者也 。 霍亂者 , 脈必代 。 又云 : 七月間食蜜 , 令人暴下霍亂 。 此皆巢氏霍亂之論也 。
予以為不然 。 夫醫之治病 , 猶書生之命題 。 如秋傷於濕 , 冬生咳嗽 , 是獨以濕為主 , 此書生之獨腳題也 ; 風濕暍三氣合而成霍亂 , 吐瀉轉筋 , 此猶書生之鼎足題也 。 風者 , 風木也 , 內應足厥陰肝木 ; 濕者 , 雨化也 , 內應於足太陰脾土 ; 暍者 , 火熱也 , 內應於手少陰心火 。 此風 、 濕 、 暍三氣之所生也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土氣之下 , 木氣乘之 。 是肝木乘脾土也 。 又曰 : 厥陰所至為脅痛嘔泄 , 少陽所至為嘔湧 。 注云 : 食不下也 。 太陰所至為中滿 ; 霍亂吐下 , 太陰所至為濡化也 。 注云 : 濕化也 。 又曰 : 太陰所至為濕生 , 終為注雨 。 故轉筋者 , 風主肝 , 肝主筋 , 風急甚 , 故轉筋也 。 吐者 , 暍也 。 火主心 , 心主炎上 , 故嘔吐也 。 泄注者 , 土主濕 , 濕主脾 , 濕下注 , 故泄注也 。 此三者 , 豈非風 、 濕 、 暍 ? 如書生鼎足題耶 ? 脾濕土氣 , 為風木所克 , 土化不行矣 。 亢無雨 , 火盛過極 , 土怒發焉 。 極則為雷霆 、 驟雨 、 烈風 。 蓋土氣在上 , 木氣乘之故也 。 是以大水橫流 , 山崩岸落 , 石迸沙飛 , 豈非太陰濕土怒發之象耶 ? 故人病心腹滿脹 , 腸鳴而為數便 , 甚則心痛脅䐜 , 嘔吐霍亂 , 厥發則注下 、 胕腫 、 身重 。 啟玄子云 : 已上病證 , 皆脾熱所生也 。 乃知巢氏所論 , 正與 《 素問 》、 啟玄子相違 。
故 《 內經 》 治法 , 病急則治其標 , 緩則治其本 。 先可用淡劑流其濕 , 辛涼以退其風 , 鹹苦以解其暍 , 冰水以救其內涸 , 大忌食粟米粥 , 飲者立死 。 偉哉 , 王冰之言 ! 脾熱一句 , 可以為方 。 世俗止知取其頭巾而濯之 , 以飲其水 , 亦取黑豆皂礬 , 頭垢寒涼 , 然近似終不足以制其甚也 。 又有以寒水沃其手足者 , 大非也 。 四肢已厥 , 更以寒水沃之 , 則益厥矣 ! 曷若以寒水沃其心之為愈也 。
泰和間 , 余親見陳下廣濟禪院 , 其主僧病霍亂 。 一方士用附子一枚及兩者 , 乾薑一兩(炮) , 水一碗 , 同煎 , 放冷服之 , 服訖 , 嘔血而死 , 頃合流鎮李彥甫 , 中夜忽作吐瀉 , 自取理中丸而服之 , 醫者至 , 以為有食積 , 以巴豆下之 , 三 、 五丸藥亦不動 , 至明而死 , 可不哀哉 ! 遂平李仲安 , 攜一僕一佃客 , 至郾城 , 夜宿邵輔之書齋中 。 是夜 , 僕逃 , 仲安覺 , 其逃也 , 騎馬與佃客往臨穎急追之 。 時七月 , 天大熱 , 炎風如箭 , 埃塵幔天 , 至辰時而還 , 曾不及三時 , 往返百二十里 。 既不獲其人 , 復宿於邵氏齋 。 忽夜間聞呻呼之聲 , 但言救我 , 不知其誰也 。 執火尋之 , 乃仲安之佃客也 。 上吐下泄 , 目上視而不下 , 胸脅痛不可動搖 , 口欠而脫臼 , 四肢厥冷 。 此正風 、 濕 、 暍三者 , 俱合之證也 。 其婿曾聞余言 , 乃取六一散 , 以新汲水銼生薑而調之 , 頓服半升 , 其人復吐 。 乃再調半升 , 而令徐服之 , 良久方息 。 至明 , 又飲數服 , 遂能調養 , 三日平復而去 。 嗚呼 ! 若此三人 , 其生死豈不如反掌哉 ? 彼世醫往往以謂六一散 , 治得其病 , 此無學之輩也 , 可勝恨哉 !
目疾頭風出血最急說八
《 內經 》 曰 : 目得血而能視 。 此一句 , 聖人論人氣血之常也 。 後世之醫 , 不達其旨 , 遂有惜血如金之說 。 自此說起 , 目疾頭風諸證 , 不得而愈矣 。 何以言之 ? 聖人雖言目得血而能視 , 然血亦有太過不及也 。 太過則目壅塞而發痛 , 不及則目耗竭而失睛 。 故年少之人多太過 , 年老之人多不及 。 但年少之人 , 則無不及 。 但年老之人 , 其間猶有太過者 , 不可不察也 。
夫目之內眥 , 太陽經之所起 , 血多氣少 ; 目之銳眥 , 少陽經也 , 血少氣多 ; 目之上網 , 太陽經也 , 亦血多氣少 ; 目之下網 , 陽明經也 , 血氣俱多 。 然陽明經起於目兩旁 , 交鼻頞之中 , 與太陽 、 少陽俱會於目 。 惟足厥陰肝經 , 連於目系而已 。 故血太過者 , 太陽 、 陽明之實也 ; 血不及者 , 厥陰之虛也 。 故血出者 , 宜太陽 、 陽明 , 蓋此二經血多故也 。 少陽一經 , 不宜出血 , 血少故也 。 刺太陽 、 陽明出血 , 則目愈明 ; 刺少陽出血 , 則目愈昏 。 要知無使太過不及 , 以血養目而已 。 此 《 內經 》 所謂目得血而能視者 , 此也 。
凡血之為物 , 太多則益 , 太少則枯 。 人熱則血行疾而多 , 寒則血行遲而少 , 此常理也 。 至於目者 , 肝之外候也 。 肝主目 , 在五行屬木 。 然木之為物 , 太茂則蔽密 , 太衰則枯瘁 。 蔽密則風不疏通 , 故多摧拉 ; 枯瘁則液不浸潤 , 故無榮華 。 又況人之有目 , 如天之有日月也 ; 人目之有翳 , 如日月之有云霧也 。 凡云之興 , 未有不因蒸騰而起者 , 雖隆冬之時 , 猶且然耳 , 況於炎夏之時乎 ?
故目暴赤腫起 , 羞明隱澀 , 淚出不止 , 暴寒目瞞 , 皆工藝之所為也 。 夫目之五輪 , 乃五臟六腑之精華 , 宗脈之所聚 。 其氣輪屬肺金 , 肉輪屬脾土 , 赤脈屬心火 , 黑水 、 神光屬腎水 , 兼屬肝木 , 此世俗皆知之矣 。 及有目疾 , 則又不知病之理 , 豈知目不因火則不病 。 何以言之 ? 氣輪變赤 , 火乘肺也 ; 肉輪赤腫 , 火乘脾也 ; 黑水神光被翳 , 火乘肝與腎也 ; 赤脈貫目 , 火自甚也 。 能治火者 , 一句可了 。 故 《 內經 》 曰 : 熱勝則腫 。
治火之法 , 在藥則鹹寒 , 吐之下之 ; 在針則神庭上星 、 囪會 、 前頂 、 百會血之翳者 , 可使立退 ; 痛者 , 可使立已 ; 昧者 , 可使立明 ; 腫者 , 可使立消 。 惟小兒不可刺囟會 。 為肉分淺薄 , 恐傷其骨 。 然小兒水在上 , 火在下 , 故目明 ; 老人火在上 , 水不足 , 故目昏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血實者宜決之 。 又 《 經 》 曰 : 虛者補之 , 實者瀉之 。 如雀目不能夜視及內障 , 暴怒大憂之所致也 。 皆肝主目 , 血少 , 禁出血 , 止宜補肝養腎 。 至於暴赤腫痛 , 皆宜以䤵針刺前五穴出血而已 , 次調鹽油以塗髮根 , 甚者 , 雖至於再 、 至於三可以也 。 量其病勢平為期 。 少白可黑 , 落髮可生 , 有此神驗 , 不可輕傳 。 人年四十 、 五十 , 不問男女 , 目暴赤腫 , 隱澀難開者 , 以三稜針刺前頂 、 百會穴 , 出血大妙 。 至如年少 , 發早白落 , 或白屑者 , 此血熱而太過也 。 世俗止知 : 發者血之餘也 , 血衰故耳 。 豈知血熱而極 , 發反不茂 ? 肝者 , 木也 。 火多水少 , 木反不榮 。 火至於頂 , 炎上之甚也 。 大熱病汗後 , 勞病之後 , 皆發多脫落 , 豈有寒耶 ? 故年衰火勝之人 , 最宜出血 。 但人情見出血 , 皆不悅矣 ! 豈知出血者 , 乃所以養血也 。 凡兔 、 雞 、 豬 、 狗 、 酒 、 醋 、 濕面 , 動風生冷等物 , 及憂忿勞力等事 , 如犯之則不愈矣 。 惟後頂 、 強間 、 腦戶 、 風府四穴 , 不可輕用針灸 , 以避忌多故也 。 若有誤 , 不幸令人喑 , 固宜慎之 。 其前五穴 , 非徒治目疾 , 至於頭痛腰脊強 , 外腎囊燥癢 , 出血皆愈 。 凡針此 , 勿深 , 深則傷骨 。 唐甄權尤得出血之法 。
世俗云 :「 熱湯沃眼十日明 。」 此言謬之久矣 ! 火方乘目 , 更以熱湯沃之 , 兩熱相搏 , 是猶投賊以刃也 。 豈知涼水沃之 , 暫澀而久滑 ; 熱水沃之 , 暫滑而久澀 。 不然 , 曷以病目者忌沐浴 ? 或曰 : 世俗皆言涼水沃眼 , 血脈不行 。 余聞大笑之 。 眼藥中用黃連 、 硼砂 、 朴硝 、 龍腦 、 熊膽之屬 , 皆使人血脈不行耶 ? 何謬之甚也 。 又若頭風之甚者 , 久則目昏 , 偏頭風者 , 少陽相火也 , 久則目束小 。 大腸閉澀者 , 目必昏 , 何也 ? 久病滑泄者 , 目皆明 , 惟小兒利久 , 反疳眼昏 。 蓋極則反 , 與此稍異 , 其餘皆宜出血而大下之 。 余嘗病目赤 , 或腫或翳 , 作止無時 , 偶至親息帥府間 , 病目百餘日 , 羞明隱澀 , 腫痛不已 。 忽眼科姜仲安云 : 宜上星至百會 , 速以䤵針刺四 、 五十刺 , 攢竹穴 、 絲竹穴上兼眉際一十刺 , 反鼻兩孔內 , 以草莖彈之出血 。 三處出血如泉 , 約二升許 , 來日愈大半 , 三日平復如故 。 余自嘆曰 : 百日之苦 , 一朝而解 , 學醫半世 , 尚缺此法 , 不學可乎 ? 惟小兒瘡疱入眼者 , 乃餘熱不散耳 。 止宜降心火 , 瀉肝風 , 益腎水 , 則愈矣 。 若大人目暴病者 , 宜汗 、 下 、 吐 。 以其血在表 , 故宜汗 ; 以其火在上 , 故宜吐 ; 以其熱在中 , 故宜下 。 出血之與發汗 , 名雖異而實同 , 故錄 《 銅人 》 中五穴照用 。
過愛小兒反害小兒說九
小兒初生之時 , 腸胃綿脆 , 易飢易飽 , 易虛易實 , 易寒易熱 , 方書舊說 , 天下皆知之矣 。 然 《 禮記 》 曲禮及玉符潛訣論所云 : 天下皆不知 《 曲禮 》 云 : 童子不衣裘裳 ,《 說 》 云 : 裘大溫 , 消陰氣 。 且人十五歲成童 , 尚不許衣裘 。 今之人養稚子 , 當正夏時 , 以綿夾裹腹 , 日不下懷 , 人氣相蒸 ; 見天稍寒 , 即封閉密室 , 睡氈下幕 , 暖炕紅爐 , 使微寒不入 , 大暖不泄 。 雖衰老之人 , 尚猶不可 , 況純陽之小兒乎 ? 然君子當居密室 , 亦不當如是之暖也 。 玉符潛訣論云 : 嬰兒之病 , 傷於飽也 。 今人養稚子 , 不察腸胃所容幾何 , 但聞一聲哭 , 將謂飢號 , 急以潼乳納之兒口 , 豈復知量 , 不吐不已 。 及稍能食 , 應口輒與 。 夫小兒初生 , 別無伎倆 , 惟善號泣為強良耳 。 此二者 , 乃百病之源也 。
小兒除胎生病外有四種 : 曰驚 , 曰疳 , 曰吐 , 曰瀉 。 其病之源止有二 : 曰飽 , 曰暖 。 驚者 , 火乘肝之風木也 ; 疳者 , 熱乘脾之濕土也 ; 吐者 , 火乘胃膈 , 甚則上行也 ; 瀉者 , 火乘肝與大腸而瀉者也 。 夫乳者 , 血從金化而大寒 , 小兒食之 , 肌肉充實 。 然其體為水 , 故傷乳過多 , 反從濕化 。 濕熱相兼 , 吐痢之病作矣 。
醫者不明其本 , 輒以紫霜進食比金白餅之屬 , 其中皆巴豆杏仁 。 其巴豆大熱有大毒 。 杏仁小熱有小毒 , 小兒陽熱 , 復以熱毒之藥 , 留毒在內 , 久必變生 。 故劉河間先生 , 以通聖 、 涼膈 、 神芎 、 益元治之 , 皆無毒之藥 。 或曰 : 此大人所服之藥 , 非小兒所宜也 。 余聞笑曰 : 大人小兒 , 雖年壯不同 , 其五臟六腑 , 豈復殊耶 ? 大人服多 , 小兒服少 , 其實一也 。 故不可下者宜解毒 , 可下者宜調胃 、 瀉心 。 然有逐濕為之方者 , 故余嘗以牽牛 、 大黃 、 木通三味 , 末之為丸 , 以治小兒諸病皆效 。 蓋食乳小兒 , 多濕熱相兼故也 。 今之醫者 , 多以此藥謗予 。 彼既不明造化 , 難與力辯 , 故予書此方 , 以俟來世知道者 。 然善治小兒者 , 當察其貧富貴賤治之 。
蓋富貴之家 , 衣食有餘 , 生子常夭 ; 貧賤之家 , 衣食不足 , 生子常堅 。 貧家之子 , 不得縱其欲 , 雖不如意而不敢怒 , 怒少則肝病少 ; 富家之子 , 得縱其欲 , 稍不如意則怒多 , 怒多則肝病多矣 。 夫肝者木也 , 甚則乘脾矣 。 又況貧家無財少藥 , 故死少 ; 富家有財多藥 , 故死多 。 故貧家之育子 , 雖薄於富家 , 其成全小兒 , 反出於富家之右 。 其暗合育子之理者有四焉 : 薄衣淡食 , 少欲寡怒 , 一也 ; 無財少藥 , 其病自痊 , 不為庸醫熱藥所攻 , 二也 ; 在母腹中 , 其母作勞 , 氣血動用 , 形得充實 , 三也 ; 母既作勞 , 多易生產 , 四也 。 此四者 , 與富家相反也 。
俚諺曰 :「 兒哭即兒歌 , 不哭不僂儸 。」 此言雖鄙 , 切中其病 。 世俗豈知號哭者 , 乃小兒所以泄氣之熱也 ? 老子曰 : 終日號而不嗄 。 余常授人以養子之法 ; 兒未坐時 , 臥以赤地 , 及天寒時不與厚衣 , 布而不綿 ; 及能坐時 , 以鐵鈴 、 木壺 、 雜戲之物 , 連以細繩 , 置之水盆中 , 使一浮一沉 , 弄之有聲 ; 當炎暑之時 , 令坐其旁 , 掬水弄鈴 , 以散諸熱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四肢者 , 諸陽之本也 。 手得寒水 , 陰氣達於心中 , 乃不藥之藥也 。 余嘗告於陳敬之 : 若小兒病緩急無藥 , 不如不用庸醫 。 但恐妻妾怪其不醫 , 宜湯浸蒸餅令軟 , 丸作白丸 , 給其妻妾 , 以為真藥 , 使兒服之 , 以聽天命 , 最為上藥 。 忽歲在丙戌 , 群兒皆病泄瀉 , 但用藥者皆死 , 蓋醫者不達濕熱之理 , 以溫燥行之 , 故皆死 。 惟陳敬之不與藥 , 用余之言 , 病兒獨存 。 噫 ! 嗚呼 ! 班固真良史 , 嘗曰 : 有病不治得中醫 。 除暴得大疾病服藥者 , 當謹熟陰陽 , 無與眾謀 , 若未病之前 , 從予奉養之法 , 亦復不生病 。 縱有微疾 , 雖不服藥可也 。
服藥一差轉成他病說十
《 語 》 云 : 子之所慎 , 齊 、 戰 、 疾 。 又曰 : 丘未達 , 不敢嘗 。 此言服藥不可不畏慎也 。 然世有百十年相襲之弊 , 至今不除者 , 敢略數一 、 二 , 使後車改轍 , 不蹈前覆 。 夫傷寒 、 溫疫 、 時氣 、 中暑 、 風溫 、 風瘧 , 與中酒傷食者 , 其初相類 , 此最誤人 。 或先一日頭痛 , 曾傷酒便歸過於灑 , 曾傷食便歸過於食 。 初覺滿悶 , 醫者不察其脈 , 不言其始 , 徑用備急丹 、 纏積丹 、 軟金丸 、 酒症丸 。 此藥犯巴豆 , 或出油不盡 , 大熱大毒 , 走泄五 、 七行 , 或十餘行 。 其人必津液枯涸 , 腸胃轉燥 , 發黃瘀熱 , 目赤口乾 , 恍惚潮熱 , 昏憒惑狂 , 諸熱交作 。 如此誤死者 , 不可勝舉 。 若其人或本因酒食致過 , 亦能頭痛身熱 , 戰慄惡寒 。 醫者不察其脈 , 不究其原 , 反作傷寒發之 , 桂枝 、 麻黃 、 升麻之屬 , 以汗解之 。 汗而不解 , 輾轉疑惑 , 反生他證 。 如此誤死者 , 可勝計哉 ?
又如久病咳嗽 , 形體羸瘦 , 食欲減少 , 旦靜夜劇 。 醫者不察 , 便與烏梅 、 罌粟殼 、 紫菀 、 枯礬 , 如此峻攻 , 嗽疾未除 , 澀滯之病作矣 。 嗽加之澀 , 飲食彌減 。 醫者不察 , 更以熱劑養胃 , 溫劑和脾 , 致令頭面汗出 , 燥熱潮發 , 形容瘦瘁 , 涎液上出 , 流如湧泉 。 若此死者 , 不可勝數 。
又如婦人產余之疾 , 皆是敗血惡物 , 發作寒熱 , 臍腹撮痛 , 乳潼枯涸 , 食飲稍減 。 醫者不察 , 便謂產後血出數斗 , 氣血俱虛 , 便用溫熱之劑 , 養血補虛 , 止作寒治 , 舉世皆然 。 豈知婦人之孕 , 如天地之孕物也 。 物以陰陽和合而後生 , 人亦以陰陽和合而後孕 。 偏陰偏陽 , 豈有孕乎 ? 此與禾黍 、 瓜果之屬何異哉 ? 若水旱不時 , 則華之與實 , 俱痿落矣 。 此又與孕而不育者 , 復何異哉 ? 七月立秋後十八日 , 寸草不結者 , 猶天寒故也 。 今婦人妊娠 , 終十月無難而生 , 反謂之寒 , 何不察其理之甚也 ? 竊譬之冶磚者 , 炎火在下 , 以水沃其窯之巔 , 遂成磚矣 。 磚既出窯 , 窯頓寒邪 ! 世俗竟傳黑神散之屬 , 治產後一十八證 , 非徒其不愈 , 則經脈涸閉 , 前後淋閉 , 嘔吐嗽痰 , 凡百熱證生矣 。 若此誤死者 , 不可計之 。 曷若四物湯與涼膈散停對 , 大作湯劑而下之 , 利以數行 , 惡物俱盡 , 後服淡甘之劑自愈矣 。
又如小兒腹滿 , 喘嗽痰涎不利 , 醫者不察 , 便用白餅子之屬 。 夫白餅子 , 巴豆大熱有大毒 , 兼用膩粉 , 其後必生口瘡 , 上喘咳嗽 , 嘔吐不嗜飲食之疾 。 然此治貧家小兒 , 猶或可效 , 膏粱之家 , 必生他病 , 又何疑哉 ? 又如瀉利之疾 , 歲歲有之 , 醫者不察 , 便用聖散子之屬 , 乾薑 、 赤石脂 、 烏梅 、 罌粟殼 、 官桂 、 石榴皮 、 龍骨 、 牡蠣之屬 , 變生小便癃閉 , 甚者為脹 , 又甚者 , 水腫之疾生矣 ! 間有愈者 , 病有微者也 , 甚則必不愈矣 。
又如人病停飲 , 或因夏月傷冷過多 , 皆為脾胃客氣有餘也 。 宜逐而去之 。 醫者不可以為脾衰而補之 , 則痞者更痞 , 滿者更滿 。 復有巴豆丸下之者 , 病雖少解 , 必不嗜食 , 上燥之病生矣 。
又如人因閃肭膝髁肘腕大痛 , 醫者不察 , 便用䤵針出血 , 如未愈者 , 再三刺血 。 出血既多 , 遂成跛躄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足得血而能步 。 血盡安得步哉 ? 若余治閃肭則不然 , 以禹功散 , 或通經二 、 三錢下 ; 神祐丸 , 或除濕丹百餘丸 , 峻瀉一 、 二十行 , 則痛出當癢發 。 痛屬夏 , 癢屬秋 , 出則夏衰矣 ! 此五行勝復之理也 。
故凡腰胯脅痛 , 杖瘡落馬 , 墜墮打撲 , 莫不同然 。 蓋此痛得之於外 , 非其先元虛元弱 。 古人云 :「 痛隨利減 」。 宜峻瀉一 、 二十行畢 。 但忌熱酒 , 可一藥而愈 。 勿謂峻瀉 , 輕侮此法 。 昔有齒痛 , 連月不止 , 以鐵鈴鈕取之 , 血不止而死 。 又有人因上下齒痛 , 凡百痛者輒取 , 不數年 , 上下齒盡 。 至五十歲 , 生硬之物 , 皆不能食 。 夫上下齒痛 , 皆由手足陽明二經 , 風熱甚而痛矣 , 可用大 、 小承氣湯 、 藏用丸 、 祛風丸等藥瀉之 , 則痛當自止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諸痛癢瘡瘍 , 皆屬心火 。 啟玄子云 : 百端之起 , 皆自心生 。 心者 , 火也 , 火生土之故也 。 出牙之誤 , 不可不知 。 又如治水腫痛者 , 多用水銀 、 輕粉 、 白丸子 , 大毒之藥下之 , 水腫未消而牙齒落 , 牙齒落而不進食 , 水盡而立斃 。 復有人於兩足針之 , 水出如泉 , 水盡亦斃矣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