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有所遇厥疾獲瘳記十一
余昔過夏邑西 , 有婦人病腹脹如鼓 , 飲食乍進乍退 , 寒熱更作而時吐嘔 , 且三年矣 。 師覡符咒 , 無所不至 , 惟俟一死 。 會十月農隙 , 田夫聚獵 , 一犬役死 , 磔於大樹根盤 , 遺腥在其上 。 病婦偶至樹根 , 頓覺昏憒 , 眩瞀不知人 , 枕於根側 , 口中蟲出 , 其狀如蛇 , 口眼皆具 。 以舌舐其遺腥 。 其人驚見長蟲 , 兩袖裹其手 , 按蟲頭極力而出之 , 且二尺許 , 重幾斤 。 剖而視之 , 以示諸人 , 其婦遂愈 。 蟲亦無名 。 此正與華元化治法同 。 蓋偶得吐法耳 !
又有一書生 , 瘧間日一作 。 將秋試 , 及試之日 , 乃瘧之期 。 書生憂甚 , 誤以蔥蜜合食 , 大吐涎數升 , 瘀血宿食皆盡 , 同室驚畏 , 至來日入院 , 瘧亦不發 , 亦偶得吐法耳 !
正隆間有聖旨 , 取汴梁諸匠氏 。 有木匠趙作頭 , 鐵匠杜作頭 , 行次失路 , 迷至大宅乞宿 。 主人不納 , 曰 :「 家中有人重病 , 不敢納君 。」 杜作頭紿曰 :「 此趙公乃汴梁太醫之家 , 今蒙上司見召 , 迷路至此 。 蓋病者當愈 , 而遇此公也 。」 主人默而入 , 良久復出 , 將邀二人入室 , 與之食已 。 主人起 , 請曰 :「 煩太醫看病 , 何如 ?」 趙見而笑曰 :「 一藥可愈 。」 二人竊議曰 :「 來時所攜熟藥 , 寄他車上 , 此中實無奈何 。」 杜曰 :「 此甚易耳 !」 潛出門 , 得牛糞一塊 , 作三十粒 , 下以溫水 。 少頃 , 病人覺胸中如蟲行 , 一湧而出 , 狀若小蜣蜋一 、 二升 , 以手探之 , 又約一升 , 頓覺病去 。 明日 , 主人出謝曰 :「 百歲老人 , 未嘗見此神效之藥也 !」 禮餞二人 , 遂歸 。 嗚呼 ! 此二子 , 小人也 , 欲苟一時之寢 , 遂以穢物治人 , 亦偶得吐法耳 !
又有一婦 , 病風癇 , 從六 、 七歲因驚風得之 。 自後三 、 二年 , 間一 、 二作 , 至五 、 七年 , 五 、 七作 , 逮三十餘歲至四十歲 , 日作或一日十餘作 , 以至昏癡健忘 , 求死而已 。 會興定歲大飢 , 遂採百草而食 , 於水瀕採一種草 , 狀若蔥屬 , 泡蒸而食之 。 食訖 , 向五更覺心中不安 , 吐涎如膠 , 連日不止 , 約一 、 二斗 , 汗出如洗 , 初昏困 , 後三日 , 輕健非曩之比 , 病去食進 , 百脈皆和 。 省其所食 , 不知何物 。 訪問諸人 , 乃憨蔥苗也 。 憨蔥苗者 ,《 本草 》 所謂藜蘆苗是也 。《 圖經 》 云 : 藜蘆苗吐風病 。 此亦偶得吐法耳 ! 又有一婦 , 年三十餘 , 病滑泄經年 。 皆云虛中有積 , 以無憂散 , 五 、 七日一服 , 至二十服不效 。 又服纏積丹 、 軟金丸諸藥 , 皆不效 。 其人服藥愈速 , 病勢愈甚 , 食飲日減 。 人或謂曰 :「 此休息痢也 。」 宜灸中脘及左右穴 , 臍下氣海及膀胱穴 , 以三里引之 , 每年當冬至日夏至日灸之 。 前後僅萬餘壯 。 忽門外或者曰 :「 此病我屢諳 , 蓋大傷飲之故 。 即目桃花正開 , 俟其落時 , 以長棘針刺之 , 得數十萼 , 勿犯人手 , 以白麵和作餅子 , 文武火燒令熟 , 嚼爛 , 以米飲湯下之 。」 病人如其言服之 。 不一 、 二時 , 瀉如傾 , 前後瀉六 、 七日 , 僅數百行 , 昏困無所知覺 , 惟索冷水 , 徐徐而飲 。 至六 、 七日 , 少省 。 爾後食日進 , 神日昌 , 氣血日和 。 不數年 , 生二子 。 此人本不知桃花萼有取積之神效 , 亦偶得瀉法耳 !
余昔過株林 , 見一童子 , 誤吞銅鐵之物 , 成疾而羸 , 足不勝身 。 會六 、 七月 , 淫雨不止 , 無薪作食 , 過飢數日 。 一旦 , 鄰牛死 , 聞作葵羹粳飯 , 病人乘飢頓食之 。 良久 , 瀉注如傾 , 覺腸中痛 , 遂下所吞之物 。 余因悟 《 內經 》 中 「 肝苦急 , 食甘以緩之 」。 牛肉 、 大棗 、 葵菜皆甘物也 , 故能寬緩腸胃 。 且腸中久空 , 又遇甘滑之物 , 此銅鐵所以下也 。 亦偶得瀉法耳 !
頓有老人 , 年八十歲 , 臟腑澀滯 , 數日不便 , 每臨後時 , 目前星飛 , 頭目昏眩 , 鼻塞腰痛 , 積漸食減 , 縱得食 , 便結燥如彈 。 一日 , 友人命食血藏葵羹油渫菠薐菜 , 遂頓食之 。 日日不乏 , 前後皆利 , 食進神清 , 年九十歲 , 無疾而終 。《 圖經 》 云 : 菠菜寒 , 利腸胃 ; 芝麻油炒而食之 , 利大便 ; 葵 , 寬腸利小溲 。 年老之人 , 大小便不利 , 最為急切 。 此亦偶得瀉法耳 !
昔一士人趙仲溫 , 赴試暴病 , 兩目赤腫 , 睛翳不能識路 , 大痛不任 , 欲自尋死 。 一日 , 與同儕釋悶 , 坐於茗肆中 。 忽鉤窗脫鉤 , 其下正中仲溫額上 , 髮際裂長三 、 四寸 , 紫血流數升 , 血止自快 , 能通路而歸 , 來日能辨屋脊 , 次見瓦溝 , 不數日復故 , 此不藥不針 , 誤出血而愈矣 ! 夫出血者 , 乃發汗之一端也 。 亦偶得出血法耳 !
嗚呼 ! 世人慾論治大病 , 舍汗 、 下 、 吐三法 , 其餘何足言哉 ? 此一說 , 讀之者當大笑耳 , 今之醫者 , 宜熟察之可也 。 人能謹察其真中之誤 , 精究其誤中之真 , 反復求之 , 無病不愈 。 余之所以書此者 , 庶後之君子 , 知余之用心非一日也 。 又有病目不睹者 , 思食苦苣 , 頓頓不闕 。 醫者以為有蟲 。 曾不周歲 , 兩目微痛如蟲行 , 大眥漸明 , 俄然大見 。 又如北方貴人 , 愛食乳酪牛酥羊生魚膾鹿脯豬臘海味甘肥之物 , 皆蟲之萌也 。 然而不生蟲者 , 蓋筵會中多胡荽 、 蕪荑 、 醬滷汁 , 皆能殺九蟲 。 此二者 , 亦偶得服食法耳 ! 智者讀此 , 當觸類而長之 。
攻裡發表寒熱殊塗箋十二
有一言而可以該醫之旨者 , 其惟發表攻裡乎 ? 雖千枝萬派 , 不過在表在裡而已矣 。 欲攻其里者 , 宜以寒為主 ; 欲發其表者 , 宜以熱為主 。 雖千萬世 , 不可易也 。《 內經 》 言之詳矣 ! 今人多錯解其旨 , 故重為之箋 。 發表不遠熱 , 攻裡不遠寒 。 此寒熱二字 , 謂六氣中司氣之寒熱 。 司氣用寒時 , 用藥者不可以寒藥 ; 司氣用熱時 , 用藥者不可以熱藥 , 此常理也 。 惟攻裡發表則反之 。
然而攻裡發表 , 常分作兩塗 。 若病在表者 , 雖畏日流金之時 , 不避司氣之熱 , 亦必以熱藥發其表 ; 若病在裡者 , 雖堅冰積雪之時 , 不避司氣之寒 , 亦必以寒藥攻其里 , 所謂發表者 。 出汗是也 ; 所謂攻裡者 , 湧泄是也 。 王太僕注云 : 汗泄下痢 , 皆以其不住於中也 。 夫不住其中 , 則其藥一去不留 , 雖以寒藥犯司氣之寒 , 熱藥犯司氣之熱 , 亦無害也 。 若其藥留而不出 , 適足以司氣增邪 , 是謂不發不攻 。 寒熱內賊 , 其病益甚 , 無病者必生病 , 有病者必甚 , 若司氣用寒之時 , 病在表而不在裡 , 反以寒藥冰其里 , 不湧不泄 , 堅腹滿痛急 , 下痢之病生矣 ; 若司氣用熱之時 , 病在裡而不在表 , 反以熱藥燥其中 , 又非發汗 , 則身熱 、 吐下 、 霍亂 、 癰疽 、 瘡癢 、 瞀郁 、 注下 、 瞤瘛 、 腫脹 、 嘔吐 、 鼽衄 、 頭痛 、 骨節攣 、 肉痛 、 血泄 、 淋閉之病生矣 。 以此知非熱不能解表 , 非寒不能攻裡 。 是解表常宜熱 , 攻裡常宜寒 。 若反此法 , 是謂妄造 。
今之用藥者 , 以荊黃湯解表 , 以薑桂藥攻裡 , 此與以水濟水 , 以火濟火何異哉 ? 故非徒不效 , 輕者危 , 甚者死 。 夫 《 本草 》 一書 , 不過酸 、 苦 、 甘 、 辛 、 咸 、 淡六味而已 。 聖人既以辛甘發散為陽 , 酸苦湧泄為陰 ; 又以淡味滲泄為陽 。 是辛 、 甘 、 淡三味以解表 , 酸 、 苦 、 咸三味以攻裡 。 發表與滲泄 , 非解表而何 ? 湧泄非攻裡而何 ? 此二者 , 聖人之法盡矣 ! 蔑以加矣 !
然則醫之法 , 果多乎哉 ? 攻裡以寒 , 解表以熱而已矣 。 雖然 , 表病而里不病者 , 可專以熱藥發其表 ; 里病而表不病者 , 可專以寒藥攻其里 ; 表裡俱病者 , 雖可以熱解表 , 亦可以寒攻裡 , 此仲景之大 、 小柴胡湯 , 雖解表亦兼攻裡 , 最為得體 。 今之用藥者 , 只知用熱藥解表 , 不察里之已病 , 故前所言熱證皆作矣 。 醫者不知罪由己作 , 反謂傷寒變證 , 以誣病人 , 非一日也 。 故劉河間自制通聖散加益元散 , 名為雙解 。 千古之下 , 得仲景之旨者 , 劉河間一人而已 。 然今之議者 , 以為雙解不可攻裡 , 謗議紛紜 , 坐井小天 , 誠可憾也 ! 豈知雙解煎以蔥須 、 豆豉 , 湧而汗之 , 一劑立雪所苦 。 縱不全瘥 , 亦可小瘳 。 向所謂熱證 , 亦復不作 。 俟六經傳畢 , 微下而已 。 今醫者不知其濟物無窮之功 , 乃妄作損胃無窮之謗 , 憤劉河間有能醫之名 , 設堅白之論 , 以求世譽 。 孰肯剖璞一試 , 而追悔和氏之刖足哉 ?
余之所以屢書此者 , 嘆知音之難遇也 。 近者 , 余之故人某官 , 不欲斥言其名 , 因病頭項強 , 狀類傷寒 , 服通聖散 , 雖不得其法 , 猶無害也 , 醫者見其因通聖散也 , 立毀其非仲景之藥也 。 渠不察其熱已甚矣 , 復以辛熱發之 。 汗出不解 , 發黃血泄 , 竟如前所言 。 後雖以承氣下之 , 不能已 。 又復下之 , 至絕汗出 , 其脈猶搏擊 。 然余親見其子 , 言之甚詳 。 至今士大夫 , 皆不知辛熱一發之過也 , 獨歸罪於通聖散 。 嗚呼 ! 甚矣 , 道之難明也 !
頃 , 余之舊契 , 讀孟堅 《 漢書 · 藝文志 》, 載五苦六辛之說 , 而顏師古輩 , 皆無註解 。 渠特以問余 。 余顧其 《 內經 》 諸書中 , 亦不見其文 。 既相別矣 , 乘蹇且十里外 , 颯然而悟 。 欲復回以告 , 予之舊契 , 已歸且遠 。 乃令載之以示來者 。 夫五者 , 五臟也 , 臟者 , 里也 ; 六者 , 六腑也 , 腑者 , 表也 。 病在裡者 , 屬陰分 , 宜以苦寒之藥 , 湧之 、 泄之 ; 病在表者 , 屬陽分 , 宜以辛溫之劑 , 發之 、 汗之 。 此五苦六辛之意也 。 顏師古不注 , 蓋闕其疑也 。 乃知學不博而欲為醫 , 難矣 ! 余又徐思 : 五積六聚 , 其用藥亦不外於是 。 夫五積在臟 , 有常形屬裡 , 宜以苦寒之藥 , 湧之 、 泄之 ; 六聚在腑 , 無常形 , 屬表 , 宜以辛溫之藥 , 發之 、 汗之 。 與前五苦六辛亦合 。 亦有表熱而可用柴胡之涼者 , 猶宜熱而行之 。 裡寒而可用姜附之熱者 , 猶宜寒而行之 。 余恐來者 , 不明 《 內經 》 發表攻裡之旨 , 故並以孟堅五苦六辛之說 , 附於卷末 。
汗下吐三法該盡治病詮十三
人身不過表裡 , 氣血不過虛實 。 表實者 , 里必虛 ; 裡實者 , 表必虛 ; 經實者 , 絡必虛 ; 絡實者 , 經必虛 , 病之常也 。 良工之治病者 , 先治其實 , 後治其虛 , 亦有不治其虛時 。 粗工之治病 , 或治其虛 , 或治其實 , 有時而幸中 , 有時而不中 。 謬工之治病 , 實實虛虛 , 其誤人之跡常著 , 故可得而罪也 。 惟庸工之治病 , 純補其虛 , 不敢治其實 , 舉世皆曰平穩 , 誤人而不見其跡 。 渠亦自不省其過 , 雖終老而不悔 , 且曰 :「 吾用補藥也 , 何罪焉 ?」 病人亦曰 :「 彼以補藥補我 , 彼何罪焉 ?」 雖死而亦不知覺 。 夫粗工之與謬工 , 非不誤人 , 惟庸工誤人最深 , 如鯀湮洪水 , 不知五行之道 。 夫補者人所喜 , 攻者人所惡 。 醫者與其逆病人之心而不見用 , 不若順病人之心而獲利也 , 豈復計病者之死生乎 ? 嗚呼 ! 世無真實 , 誰能別之 ? 今余著此吐汗下三法之詮 , 所以該治病之法也 , 庶幾來者有所憑藉耳 。
夫病之一物 , 非人身素有之也 。 或自外而入 , 或由內而生 , 皆邪氣也 。 邪氣加諸身 , 速攻之可也 , 速去之可也 , 攬而留之 , 何也 ? 雖愚夫愚婦 , 皆知其不可也 。 及其聞攻則不悅 , 聞補則樂之 。 今之醫者曰 :「 當先固其元氣 , 元氣實 , 邪自去 。」 世間如此妄人 , 何其多也 ! 夫邪之中人 , 輕則傳久而自盡 , 頗甚則傳久而難已 , 更甚則暴死 。 若先論固其元氣 , 以補劑補之 , 真氣未勝 , 而邪已交馳橫騖而不可制矣 。 惟脈脫 、 下虛 、 無邪 、 無積之人 , 始可議補 ; 其餘有邪積之人而議補者 , 皆鯀湮洪水之徒也 。 今予論吐 、 汗 、 下三法 , 先論攻其邪 , 邪去而元氣自復也 。 況予所論之法 , 諳練日久 , 至精至熟 , 有得無失 , 所以敢為來者言也 。
天之六氣 , 風 、 暑 、 火 、 濕 、 燥 、 寒 ; 地之六氣 , 霧 、 露 、 雨 、 雹 、 冰 、 泥 , 人之六味 , 酸 、 苦 、 甘 、 辛 、 咸 、 淡 。 故天邪發病 , 多在乎上 , 地邪發病 , 多在乎下 , 人邪發病 , 多在乎中 。 此為發病之三也 。 處之者三 , 出之者亦三也 。 諸風寒之邪 , 結搏皮膚之間 , 藏於經絡之內 , 留而不去 , 或發疼痛走注 , 麻痹不仁 , 及四肢腫癢拘攣 , 可汗而出之 。 風痰宿食 , 在膈或上脘 , 可湧而出之 。 寒濕固冷 , 熱客下焦 , 在下之病 , 可泄而出之 。《 內經 》 散論諸病 , 非一狀也 ; 流言治法 , 非一階也 。《 至真要大論 》 等數篇言運氣所生諸病 , 各斷以酸苦甘辛鹹淡以總括之 。 其言補 , 時見一二 ; 然其補非今之所謂補也 , 文具於補論條下 , 如辛補肝 , 咸補心 , 甘補腎 , 酸補脾 , 苦補肺 。 若此之補 , 乃所以發腠理 , 致津液 , 通血氣 。 至其統論諸藥 , 則曰 : 辛甘淡三味為陽 , 酸苦鹹三味為陰 。 辛甘發散 , 淡滲泄 。 酸苦鹹湧泄 , 發散者歸於汗 , 湧者歸於吐 , 泄者歸於下 。 滲為解表 , 歸於汗 , 泄為利小溲 , 歸於下 。 殊不言補 。 乃知聖人止有三法 , 無第四法也 。
然則聖人不言補乎 ? 曰 : 蓋汗下吐 , 以若草木治病者也 。 補者 , 以穀肉果菜養口體者也 。 夫穀肉果菜之屬 , 猶君之德教也 ; 汗下吐之屬 , 猶君之刑罰也 。 故曰 : 德教 , 興平之粱肉 ; 刑罰 , 治亂之藥石 。 若人無病 , 粱肉而已 ; 及其有病 , 當先誅伐有過 。 病之去也 , 粱肉補之 , 如世已治矣 , 刑措而不用 。 豈可以藥石為補哉 ? 必欲去大病大瘵 , 非吐汗下未由也已 。 然今之醫者 , 不得盡汗下吐法 , 各立門牆 , 誰肯屈己之高而一問哉 ? 且予之三法 , 能兼眾法 , 用藥之時 , 有按有蹺 , 有揃有導 , 有減有增 , 有續有止 。 今之醫者 , 不得予之法 , 皆仰面傲笑曰 :「 吐者 , 瓜蒂而已矣 ; 汗者 , 麻黃 、 升麻而已矣 ; 下者 , 巴豆 、 牽牛 、 朴硝 、 大黃 、 甘遂 、 芫花而已矣 。」 既不得其術 , 從而誣之 , 予固難與之苦辯 , 故作此詮 。
所謂三法可以兼眾法者 , 如引涎 、 漉涎 、 嚏氣 、 追淚 , 凡上行者 , 皆吐法也 ; 炙 、 蒸 、 熏 、 渫 、 洗 、 熨 、 烙 、 針刺 、 砭射 、 導引 、 按摩 , 凡解表者 , 皆汗法也 ; 催生下乳 、 磨積逐水 、 破經泄氣 , 凡下行者 , 皆下法也 。 以余之法 , 所以該眾法也 。 然予亦未嘗以此三法 , 遂棄眾法 , 各相其病之所宜而用之 。 以十分率之 , 此三法居其八 、 九 , 而眾所當才一 、 二也 。 或言 《 內經 》 多論針而少論藥者 , 蓋聖人慾明經絡 。 豈知針之理 , 即所謂藥之理 。 即今著吐汗下三篇 , 各條藥之輕重寒溫於左 。 仍於三法之外 , 別著 《 原補 》 一篇 , 使不預三法 。 恐後之醫者泥於補 , 故置之三篇之末 , 使用藥者知吐中有汗 , 下中有補 , 止有三法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知其要者 , 一言而終 。 是之謂也 。
凡在上者皆可吐式十四
夫吐者 , 人之所畏 。 且順而下之 , 尚猶不樂 , 況逆而上之 , 不說者多矣 。 然自胸以上 , 大滿大實 , 痰如膠粥 , 微丸微散 , 皆兒戲也 , 非吐病安能出 ? 仲景之言曰 : 大法春宜吐 。 蓋春時陽氣在上 , 人氣與邪氣亦在上 , 故宜吐也 。 湧吐之藥 , 或丸或散 , 中病則止 , 不必盡劑 , 過則傷人 。 然則四時有急吐者 , 不必直待春時也 。 但仲景言其大法耳 。
今人不得此法 , 遂廢而不行 。 試以名方所記者略數之 : 如仲景 《 傷寒論 》 中 , 以蔥根白豆豉湯 , 以吐頭痛 ; 梔子厚朴湯 , 以吐懊憹 ; 瓜蒂散 , 以吐傷寒六 、 七日 , 因下後腹滿無汗而喘者 。 如此三方 , 豈有殺人者乎 ? 何今議予好湧者多也 ? 又如孫氏 《 千金方 》 風論中數方 , 往往皆效 。 近代 《 本事方 》 中 , 稀涎散 , 吐膈實中滿 、 痰厥失音 、 牙關緊閉 、 如喪神守 。《 萬全方 》 以鬱金散吐頭痛 、 眩運 、 頭風 、 噁心 、 沐浴風 。 近代 《 普濟方 》 以吐風散 、 追風散 , 吐口噤不開 、 不省人事 ; 以皂角散吐涎潮 。《 總錄 》 方中 , 以常山散吐瘧 。 孫尚方以三聖散吐發狂 ; 神驗方吐舌不正 ;《 補亡篇 》 以遠志去心 , 春分前服之 , 預吐瘟疫 。 此皆前人所用之藥也 , 皆有效者 , 何今之議予好湧者多也 ?
惟 《 養生必用方 》 言 : 如吐其涎 , 令人跛躄 。《 校正方 》 已引風門中碧霞丹為證 , 予不須辨也 。 但 《 內經 》 明言 : 高者越之 , 然 《 名醫錄 》 中 , 惟見太倉公 、 華元化 、 徐文伯能明律用之 , 自余無聞 , 乃知此法廢之久矣 。 今予驟用於千載寂寥之後 , 宜其驚且駭也 。 惜乎黃帝 、 岐伯之書 , 伊摯 、 仲景之論 , 棄為閒物 , 縱有用者 , 指為山野無韻之人 , 豈不謬哉 ? 予之用此吐法 , 非偶然也 。 曾見病之在上者 , 諸醫盡其技而不效 。 余反思之 , 投以湧劑 , 少少用之 , 頗獲徵應 。 既久 , 乃廣訪多求 , 漸臻精妙 , 過則能止 , 少則能加 。 一吐之中 , 變態無窮 , 屢用屢驗 , 以至不疑 。
故凡可吐 , 令條達者 , 非徒木鬱然 。 凡在上者 , 皆宜吐之 。 且仲景之論 , 胸上諸實郁 , 而痛不能愈 , 使人按之 , 及有涎唾 , 下痢十餘行 , 其脈沉遲 , 寸口脈微滑者 , 此可吐之 , 吐之則止 。 仲景所謂胸上諸實 , 按之及有涎唾者 , 皆邪氣在上也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下痢 , 脈遲而滑者 , 內實也 ; 寸口脈微滑者 , 上實也 。 皆可吐之 。 王冰曰 : 上盛不已 , 吐而奪之 。 仲景曰 : 宿食在上脘 , 當吐之 。 又如宿飲酒積在上脘者 , 亦當吐之 。 在中脘者 , 當下而去之 。 仲景曰 : 病人手足厥冷 , 兩手脈乍結 , 以客氣在胸中 , 心下滿而煩 , 欲食不能食者 , 知病在胸中 , 當吐之 。 余嘗用吐方 , 皆是仲景方 , 用瓜蒂散 , 吐傷寒頭痛 ; 用蔥根白豆豉湯 , 以吐雜病頭痛 ; 或單瓜蒂名獨聖 , 加茶末少許 , 以吐痰飲食 ; 加全蠍梢 , 以吐兩脅肋刺痛 、 濯濯水聲者 。《 內經 》 所謂 「 濕在上 , 以苦吐之 」 者 , 其是謂歟 !
今人亦有竊予之法者 , 然終非口授 , 或中或否 , 或湧而不能出 , 或出而不能止 。 豈知上湧之法 , 名曰撩痰 。「 撩 」 之一字 , 自有擒縱卷舒 。 頃有一工 , 吐陳下一婦人 , 半月不止 , 涎至數斗 , 命懸須臾 , 倉皇失計 , 求予解之 。 予使煎麝香湯 , 下咽立止 。 或問 : 麝香何能止吐 ? 予謂之曰 : 瓜苗聞麝香即死 。 吐者 , 瓜蒂也 , 所以立解 。 如藜蘆吐者不止 , 以蔥白湯解之 ; 以石藥吐者不止 , 以甘草 、 貫眾解之 ; 諸草木吐者 , 可以麝香解之 。 以 《 本草 》 考之 , 吐藥之苦寒者 , 有豆豉 、 瓜蒂 、 茶末 、 梔子 、 黃連 、 苦參 、 大黃 、 黃芩 ; 辛苦而寒者 , 有鬱金 、 常山 、 藜蘆 ; 甘苦而寒者 , 有地黃汁 ; 苦而溫者 , 有木香 、 遠志 、 厚朴 ; 辛苦而溫者 , 有薄荷 、 芫花 ; 辛而溫者 , 有穀精草 、 蔥根鬚 ; 辛而寒者 , 有輕粉 ; 辛甘而溫者 , 有烏頭 、 附子尖 ; 酸而寒者 , 有晉礬 、 綠礬 、 齏汁 ; 酸而平者 , 有銅綠 ; 甘酸而平者 , 有赤小豆 ; 酸而溫者 , 有飯漿 ; 酸辛而寒者 , 有膽礬 ; 酸而寒者 , 有青鹽 、 白米飲 ; 辛鹹而溫者 , 有皂角 ; 甚咸而寒者 , 有滄鹽 ; 甘而寒者 , 有牙硝 ; 甘而微溫且寒者 , 有參蘆頭 ; 甘辛而熱者 , 有蠍梢 。 凡此三十六味 , 惟常山 、 膽礬 、 瓜蒂有小毒 , 藜蘆 、 芫花 、 輕粉 、 烏附尖有大毒 , 外二十六味 , 皆吐藥之無毒者 。 各對證擢而用之 。 此法宜先小服 , 不滿 , 積漸加之 。
余之撩痰者 , 以釵股 、 雞羽探引 , 不出 , 以齏投之 , 投之不吐 , 再投之 , 且投且探 , 無不出者 。 吐至昏眩 , 慎勿驚疑 。《 書 》 曰 : 若藥不瞑眩 , 厥疾弗瘳 。 如發頭眩 , 可飲冰水立解 。 如無冰時 , 新汲水亦可 。 強者可一吐而安 , 弱者可作三次吐之 , 庶無損也 。 吐之次日 , 有頓快者 , 有轉甚者 , 蓋飲之而吐未平也 。 俟數日 , 當再湧之 。 如覺渴者 , 冰水 、 新水 、 瓜 、 梨 、 柿及涼物 , 皆不禁 , 惟禁貪食過飽硬物 、 干脯難化之物 。 心火既降 , 中脘沖和 , 陰道必強 , 大禁房勞 、 大憂 、 悲思 。 病人既不自責 , 眾議因而噪之 , 歸罪於吐法 , 起謗其由此也 。 故性行剛暴 , 好怒喜淫之人 , 不可吐 ; 左右多嘈雜之言 , 不可吐 ; 病人頗讀醫書 , 實非深解者 , 不可吐 ; 主病者不能辨邪正之說 , 不可吐 ; 病人無正性 , 妄言妄從 , 反覆不定者 , 不可吐 ; 病勢巇危 , 老弱氣衰者 , 不可吐 ; 自吐不止 , 亡陽血虛者 , 不可吐 ; 諸吐血 、 嘔血 、 咯血 、 衄血 、 嗽血 、 崩血 、 失血者 , 皆不可吐 。 吐則轉生他病 , 浸成不救 , 反起謗端 。 雖懇切求 , 慎勿強從 , 恐有一失 , 愈令後世不信此法 , 以小不善 , 累大善也 。 必標本相得 , 彼此相信 , 真知此理 , 不聽浮言 , 審明某經某絡 , 某臟某腑 , 某氣某血 , 某邪某病 , 決可吐者 , 然後吐之 。 是予之所望於後之君子也 , 庶幾不使此道湮微 , 以新傳新耳 !
凡在表者皆可汗式十五
風 、 寒 、 暑 、 濕之氣 , 入於皮膚之間而未深 , 欲速去之 , 莫如發汗 。 聖人之刺熱五十九刺 , 為無藥而設也 , 皆所以開玄府而逐邪氣 , 與汗同 。 然不若以藥發之 , 使一毛一竅 , 無不啟發之為速也 。
然發汗亦有數種 。 世俗止知惟溫熱者為汗藥 , 豈知寒涼亦能汗也 , 亦有熏漬而為汗者 , 亦有導引而為汗者 。 如桂枝湯 、 桂枝麻黃各半湯 、 五積散 、 敗毒散 , 皆發汗甚熱之藥也 。 如升麻湯 、 葛根湯 、 解肌湯 、 逼毒散 , 皆辛溫之藥也 。 如大柴胡湯 、 小柴胡湯 、 柴胡飲子 , 苦寒之藥也 。 如通聖散 、 雙解散 、 當歸散子 , 皆辛涼之藥也 。 故外熱內寒宜辛溫 , 外寒內熱宜辛涼 。 平準所謂導引而汗者 , 華元化之虎 、 鹿 、 熊 、 猴 、 鳥五禽之戲 , 使汗出如敷粉 , 百疾皆愈 。 所謂熏漬而汗者 , 如張苗治陳廩丘 , 燒地布桃葉蒸之 , 大汗立愈 。 又如許胤宗治許太后感風不能言 , 作防風湯數斛 , 置於床下 , 氣如煙霧 , 如其言 , 遂愈能言 。 此皆前人用之有驗者 。
以 《 本草 》 校之 , 荊芥 、 香白芷 、 陳皮 、 半夏 、 細辛 、 蒼朮 , 其辛而溫者乎 ; 蜀椒 、 胡椒 、 茱萸 、 大蒜 , 其辛而大熱者乎 ; 生薑 , 其辛而微溫者乎 ; 天麻 、 蔥白 , 其辛而平者乎 ; 青皮 、 薄荷 , 其辛苦而溫者乎 ; 防己 、 秦艽 , 其辛而且苦者乎 ; 麻黃 、 人參 、 大棗 , 其甘而溫者乎 ; 葛根 、 赤茯苓 , 其甘而平者乎 ; 桑白皮 , 其甘而寒者乎 ; 防風 、 當歸 , 其甘辛而溫者乎 ; 附子 , 其甘辛而大熱者乎 ; 官桂 、 桂枝 , 其甘辛而大熱者乎 ; 厚朴 , 其苦而溫者乎 ; 桔梗 , 其苦而微溫者乎 ; 黃芩 、 知母 、 枳實 、 地骨皮 , 其苦而寒者乎 ; 前胡 、 柴胡 , 其苦而微寒者乎 ; 羌活 , 其苦辛而微溫者乎 ; 升麻 , 其苦甘且平者乎 ; 芍藥 , 其酸而微寒者乎 ; 浮萍 , 其辛酸而寒者乎 ; 凡此四十味 , 皆發散之屬也 。
惟不善擇者 , 當寒而反熱 , 當熱而反寒 , 此病之所以變也 。 仲景曰 : 大法春夏宜汗 。 春夏陽氣在外 , 人氣亦在外 , 邪氣亦在外 , 故宜發汗 。 然仲景舉其略耳 。 設若秋冬得春夏之病 , 當不發汗乎 ? 但春夏易汗而秋冬難耳 。 凡發汗欲周身漐漐然 , 不欲如水淋漓 , 欲令手足俱周遍 , 汗出一 、 二時為佳 。 若汗暴出 , 邪氣多不出 , 則當重發汗 , 則使人亡陽 。 凡發汗中病則止 , 不必盡劑 。 要在劑當 , 不欲過也 。 此雖仲景調理傷寒之法 , 至於雜病 , 復何異哉 ? 且如傷寒麻黃之類 , 為表實而設也 ; 桂枝湯之類 , 為表虛而設也 ; 承氣湯 , 為陰虛而設也 ; 四逆湯 , 為陽虛而設也 。 表裡俱實者 , 所謂陽盛陰虛 , 下之則愈 ; 表裡俱虛者 , 所謂陰盛陽虛 , 汗之則愈也 。 所謂陽為表而陰為里也 , 如表虛亡陽 , 發汗則死 。 發汗之法 , 辨陰陽 , 別表裡 , 定虛實 , 然後汗之 , 隨治隨應 。
設若飧泄不止 , 日夜無度 , 完穀下出 , 發汗可也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春傷於風 , 夏生飧泄 。 此以風為根 , 風非汗不出 。 昔有人病此者 , 腹中雷鳴泄注 , 水穀不分 , 小便澀滯 , 皆曰脾胃虛寒故耳 。 豆蔻 、 烏梅 、 罌粟殼 、 乾薑 、 附子 , 曾無一效 ; 中脘臍下 , 灸已數十 , 燥熱轉甚 , 小溲涸竭 , 瘦削無力 , 飲食減少 。 命予視之 , 余以謂 《 應象論 》 曰 : 熱氣在下 , 水穀不分 , 化生飧泄 ; 寒氣在上 , 則生䐜脹 。 而氣不散 , 何也 ; 陰靜而陽動故也 。 診其兩手脈息 , 俱浮大而長 , 身表微熱 。 用桂枝麻黃湯 , 以薑棗煎 , 大劑 , 連進三服 , 汗出終日 , 至旦而愈 。 次以胃風湯 , 和平臟腑 , 調養陰陽 , 食進病愈 。
又貧家一男子 , 年二十餘 , 病破傷風 , 搐 , 牙關緊急 , 角弓反張 。 棄之空室 , 無人問者 , 時時呻呼 。 余憐其苦 , 以風藥投之 。 口噤不能下 , 乃從兩鼻竅中灌入咽喉 , 約一中碗 , 死中求生 。 其藥皆大黃 、 甘遂 、 牽牛 、 硝石之類 。 良久 , 上湧下泄 , 吐且三 、 四升 , 下一 、 二十行 , 風搐立止 , 肢體柔和 , 旦已自能起 。 口雖開 , 尚未能言 。 予又以桂枝麻黃湯三兩 , 作一服 , 使啜之 。 汗出周匝如洗 , 不三日而痊 。
又如小兒之病 , 驚風搐搦 , 涎潮熱鬱 , 舉世皆用大驚丸 、 抱龍丸 、 鎮心丸等藥 。 間有不愈者 , 余潛用瓜蒂 、 赤小豆等分 , 共為細末 , 以豬膽汁浸蒸餅為丸 , 衣以螺青或丹砂 , 以漿水 、 乳汁送之 。 良久 , 風涎湧出一兩掬 , 三 、 五日一湧 , 湧三 、 五次 。 漸以通聖散稍熱服之 , 汗漐漐然 , 病日已矣 。
頃又治一狂人 , 陰不勝其陽 , 則脈流薄疾 , 陽並乃狂 。《 難經 》 曰 : 重陽者狂 , 重陰者癲 。 陽為腑 , 陰為臟 , 非陽熱而陰寒也 。 熱並於陽則狂 , 狂則生寒 ; 並於陰則癲 , 癲則死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足陽明胃實則狂 。 故登高而歌 , 棄衣而走 , 無所不為 , 是熱之極也 。 以調胃承氣 , 大作湯下數十行 , 三 、 五日 , 復上湧一 、 二升 , 三 、 五日又復下之 , 凡五 、 六十日 , 下百餘行 , 吐亦七 、 八度 , 如吐時 , 暖室置火 , 以助其熱而汗少解 , 數汗方平 。
又治一酒病人 , 頭痛 、 身熱 、 惡寒 , 狀類傷寒 , 診其脈 , 兩手俱洪大 , 三兩日不圊 。 余以防風通聖散約一兩 , 用水一中碗 , 生薑二十餘片 , 蔥鬚根二十莖 , 豆豉一大撮 , 同煎三 、 五沸 , 去滓 , 稍熱 , 分作二服 , 先服一服多半 , 須臾以釵股探引咽中 , 吐出宿酒 , 酒之香味尚然 , 約一兩掬 , 頭上汗出如洗 , 次服少半立愈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火鬱發之 。 發為汗之 , 令其疏散也 。
又嘗治一稅官 , 病風寒濕痹 , 腰腳沉重 , 浮腫 , 夜則痛甚 , 兩足惡寒 , 經五 、 六月間 , 猶綿脛靴足 。 腰膝皮膚 , 少有跣露 , 則冷風襲之 , 流入經絡 , 其痛轉劇 。 走註上下 , 往來無定 。 其痛極處 , 便攣急而腫起 , 肉色不變 , 腠理間如蟲行 。 每遇風冷 , 病必轉增 。 飲食轉減 , 肢體瘦乏 , 須人扶掖 , 猶能行立 。 所服者 , 烏 、 附 、 薑 、 桂 , 種種燥熱 ; 燔針著灸 , 莫知其數 , 前後三年 , 不獲一愈 。 一日 , 命予脈之 , 其兩手皆沉滑有力 。 先以導水丸 、 通經散各一服 , 是夜瀉三十餘行 , 痛減半 。 遂漸服赤茯苓湯 、 川芎湯 、 防風湯 。 此三方在 《 宣明論 》 中 , 治痹方是也 。 日三服 , 煎七 、 八錢 , 漐漐然汗出 。 余又作玲瓏灶法熏蒸 , 血熱病必增劇 。 諸汗法古方亦多有之 , 惟以吐發汗者 , 世罕知之 。 故余嘗曰 : 吐法兼汗 , 良以此夫 !
凡在下者皆可下式十六
下之攻病 , 人亦所惡聞也 。 然積聚陳莝於中 , 留結寒熱於內 , 留之則是耶 ? 逐之則是耶 ?《 內經 》 一書 , 惟以氣血通流為貴 。 世俗庸工 , 惟以閉塞為貴 。 又止知下之為瀉 , 又豈知 《 內經 》 之所謂下者 , 乃所謂補也 。 陳莝去而腸胃潔 , 癥瘕盡而榮衛昌 。 不補之中 , 有真補者存焉 。 然俗不信下之為補者 , 蓋庸工妄投下藥 , 當寒反熱 , 當熱反寒 , 未見微功 , 轉成大害 , 使聰明之士 , 亦復不信者此也 。
所以謂寒藥下者 , 調胃承氣湯 , 泄熱之上藥也 ; 大 、 小 、 桃仁承氣 , 次也 ; 陷胸湯 , 又其次也 ; 大柴胡 , 又其次也 。 以涼藥下者 , 八正散 , 泄熱兼利小溲 ; 洗心散 , 抽熱兼治頭目 ; 黃連解毒散 , 治內外上下蓄熱而不泄者 ; 四物湯 , 涼血而行經者也 ; 神芎丸 , 解上下蓄熱而泄者也 。 以溫藥而下者 , 無憂散 , 下諸積之上藥也 ; 十棗湯 , 下諸水之上藥也 。 以熱藥下者 , 煮黃丸 、 纏金丸之類也 , 急則用湯 , 緩則用丸 , 或以湯送丸 , 量病之微甚 , 中病即止 , 不必盡劑 , 過而生愆 。
仲景曰 : 大法秋宜瀉 。 謂秋則陽氣在下 , 人氣與邪氣亦在下 , 故宜下 。 此仲景言其大概耳 。 設若春夏有可下之疾 , 當不下乎 ? 此世上之庸工局蹜遷延 , 誤人大病者也 。 皆曰 : 夏月豈敢用過藥瀉脫胃氣 ? 嗚呼 ! 何不達造化之甚也 ?《 內經 》 稱 : 土火之郁 , 發四時之氣 。 以五月先取化源 , 瀉土補水 。 又曰 : 土鬱則奪之 。 王太僕注曰 : 奪 , 謂下之 , 令無壅礙也 。 然則於五月先防土壅之發 , 令人下奪 ,《 素問 》 之言非歟 ? 然隨證不必下奪 , 在良工消息之也 。 予所以言此者 , 矯世俗期不誤大病暴病耳 。 故土鬱之為奪 , 雖大承氣湯亦無害也 。 試舉大承氣之藥論 : 大黃苦寒 , 通九竅 , 利大 、 小便 , 除五臟六腑積熱 ; 芒硝鹹寒 , 破痰散熱潤腸胃 ; 枳實苦寒為佐使 , 散滯氣 , 消痞滿 , 除腹脹 ; 厚朴辛溫 , 和脾胃 , 寬中通氣 。 此四味雖為下藥 , 有泄有補 , 卓然有奇功 。 劉河間又加甘草以為三一承氣 , 以甘和其中 , 最得仲景之秘也 。 余嘗以大承氣改作調中湯 , 加以薑 、 棗煎之 。 俗見薑 、 棗以為補脾胃而喜服 , 不知其中有大黃 、 芒硝也 。 惡寒喜暖取補 , 故自古及今 , 天下皆然 。 此 《 內經 》 之法抑屈而不伸也 。 此藥治中滿痞氣不大便者 , 下五 、 七行 , 殊不困乏 , 次日必神清氣快 , 膈空食進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脾為之使 , 胃為之市 。 人之食飲酸鹹甘苦百種之味 , 雜湊於此 , 壅而不行 , 蕩其舊而新之 , 亦脾胃之所望也 。 況中州之人食雜而不勞者乎 ? 中州土也 , 兼載四象 , 木金水火 , 皆聚此中 。 故脾胃之病 , 奈何中州之醫 , 不善掃除倉廩 , 使陳莝積而不能去也 。 猶曰 : 我善補 。 大罪也 。 此藥有奇功 , 皆謂服之 , 便成傷敗 , 乃好丹而非素者也 。
或言 : 男子不可久泄 , 婦人不可久吐 。 何妄論之甚也 ? 可吐則吐 , 可下則下 , 豈問男女乎 ? 大人小兒 , 一切所傷之物在胃脘 , 如兩手脈遲而滑者 , 內實也 , 宜下之 。 何以別乎 ? 蓋傷宿食者惡食 , 傷風者惡風 , 傷寒者惡寒 , 傷酒者惡酒 , 至易辨也 。 故凡宿食在胃脘 , 皆可下之 , 則三部脈平 , 若心下按之而硬滿者 , 猶宜再下之 。 如傷寒大汗之後 , 重複勞發而為病者 , 蓋下之後熱氣不盡故也 , 當再下之 。 若雜病腹中滿痛不止者 , 此為內實也 。《 金匱要略 》 曰 : 痛而腹滿 , 按之不痛為虛 , 痛者為實 。《 難經 》 曰 : 痛者為實 , 腹中滿痛 , 里壅為實 , 故可下之 。 不計雜病 、 傷寒 , 皆宜急下之 。 宜大承氣湯 , 或導水丸 , 或泄水丸等藥 , 過十餘行 。 如痛不已 , 亦可再服 , 痛已則止 。 至如傷寒大汗之後 , 發熱 , 脈沉實 , 及寒熱往來 , 時時有涎嗽者 , 宜大柴胡湯加當歸煎服之 , 下三 、 五行 , 立愈 。 產後慎不可作諸虛不足治之 , 必變作骨蒸寒熱 , 飲食不入 , 肌膚瘦削 , 經水不行 。《 經 》 曰 : 寒則衰飲食 , 熱則消肌肉 。 人病瘦削 , 皆粗工以藥消爍之故也 。 嗚呼 ! 人之死者 , 豈為命乎 ?《 難經 》 曰 : 實實虛虛 。 損不足而益有餘 , 如此死者 , 醫殺之耳 !
至如目黃 、 九疸 、 食勞 , 皆屬脾土 , 可下之 , 宜茵陳蒿湯 。 或用導水丸 、 禹攻散 , 瀉十餘行 , 次以五苓散 、 桂苓甘露散 、 白朮丸等藥 , 服之則愈矣 。 或腰腳胯痛 , 可用甘遂粉二 、 三錢 , 以獖豬腰子薄批七 、 八片 , 摻藥在內 , 以濕紙包數重 , 文武火燒熟 , 至臨臥細嚼 , 以溫酒或米飲湯調下 。 至平明見一 、 二十行 , 勿訝 , 意欲止瀉 , 則飲水或新水頓服之 , 瀉立止 。 次服通經和氣定痛烏金丸 、 蹁馬丹之類 , 則愈矣 。《 內經 》 有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者 , 太僕以為瘴氣賊魅蟲毒 、 蜚屍鬼擊 、 沖薄墜墮 、 風寒暑濕 、 斫射剝割撞撲之類 。 至如諸落馬墮井 、 打撲閃肭損折 、 湯沃火燒 、 車碾犬傷 、 腫發焮痛 、 日夜號泣不止者 , 予尋常談笑之間 , 立獲大效 。 可峻瀉三 、 四十行 , 痛止腫消 , 乃以通經散下導水丸等藥 。 如瀉水少 , 則可再加湯劑瀉之 , 後服和血消腫散毒之藥 , 病去如掃 。 此法得之睢陽高大明 、 侯德和 , 使外傷者 , 不致癃殘跛躄之患 。 余非敢掩人之善 , 意在救人耳 !
曾有鄰人 , 杖瘡發作腫痛 , 焮及上下 , 語言錯亂 , 時時嘔吐 , 數日不食 , 皆曰不救 。 余以通經散三 、 四錢下神佑丸百餘丸 , 相併而下 , 間有嘔出者 , 大半已下膈矣 ! 良久 , 大瀉數行 , 穢不可近 , 膿血 、 涎沫 、 瘀毒約一 、 二斗 , 其病人困睡不醒一日一夜 。 鄰問予 。 予曰 : 喘息勻停 , 腫消痛減 , 故得睡也 。 來旦語清食進 , 不數日 , 痊 。 救杖瘡欲死者 , 四十年間二 、 三百 , 余追思舉世杖瘡死者 , 皆枉死也 。 自後凡見冤人被責者 , 急以導水丸 、 禹攻散 , 大作劑料 , 瀉驚涎一 、 兩盆 , 更無腫發痛焮之難 。 如導水丸 、 禹攻散泄瀉不動 , 更加之通經散 、 神佑丸瀉之 , 瀉訖 , 須忌熱物 , 止可吃新汲水一 、 二頓 , 瀉止立愈 。 至如沉積多年羸劣者 , 不可便服陡攻之藥 , 可服纏積丹 、 三稜丸之類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重者因而減之 。 若人年老衰弱 , 有虛中積聚者 , 止可五日一服萬病無憂散 。 故凡積年之患 , 豈可一藥而愈 ? 即可減而去之 。
以 《 本草 》 考之 : 下之寒者 , 有戎鹽之咸 , 犀角之酸鹹 , 滄鹽 、 澤瀉之甘鹹 , 枳實之苦酸 , 膩粉之辛 , 澤漆之苦辛 , 杏仁之苦甘 ; 下之之微寒者 , 有豬膽之苦 , 下之大寒者 , 有牙硝之甘 , 大黃 、 瓜蒂 、 牽牛 、 苦瓠子 、 蘭汁 、 牛膽 、 羊蹄苗根之苦 , 大戟 、 甘遂之苦甘 , 朴硝 、 芒硝之苦辛 ; 下之溫者 , 有檳榔之辛 , 芫花之苦辛 , 石蜜之甘 , 皂角之辛鹹 ; 下之熱者 , 有巴豆之辛 , 下之辛涼者 , 有豬羊血之咸 , 下之平者 , 有郁李仁之酸 , 桃花萼之苦 。 上三十味 , 惟牽牛 、 大戟 、 芫花 、 皂角 、 羊蹄苗根 、 苦瓠子 、 瓜蒂有小毒 , 巴豆 、 甘遂 、 膩粉 、 杏仁之有大毒 , 余皆無毒 。
設若疫氣 , 冒風中酒 , 小兒瘡疹 , 及產後潮熱 , 中滿敗血 , 勿用銀粉 、 杏仁大毒之藥 , 下之必死 , 不死即危 。 且如檳榔 、 犀角 、 皂角皆溫平 , 可以殺蟲 , 透關節 , 除腸中風火燥結 ; 大黃 、 芒硝 、 朴硝等鹹寒 , 可以治傷寒熱病 , 時氣瘟毒 , 發斑瀉血 , 燥熱發狂 , 大作湯劑 , 以盪滌積熱 ; 澤瀉 、 羊蹄苗根 、 牛膽 、 蘭葉汁 、 苦瓠子亦苦寒 , 可以治水腫遍身 , 腹大如鼓 , 大 、 小便不利 , 及目黃 、 濕毒 、 九疸 、 食癆 、 疳蟲 、 食土生米等物 , 分利水濕 , 通利大小便 , 盪滌腸胃間宿谷相搏 。 又若備急丸 , 以巴豆 、 乾薑 、 大黃三味 , 蜜和丸之 , 亦是下藥 。 然止可施於辛苦勞力 , 貧食粗辣之輩 , 或心腹脹滿 , 脅肋刺痛 , 暴痛不住 , 服五 、 七丸 , 或十丸 , 瀉五 、 七行以救急 。 若施之富貴城郭之人則非矣 , 此藥用砒石治瘧相類 , 止可施之於貧食之人 。 若備急丸 , 治傷寒風溫 , 中酒冒風 , 及小兒瘡疹 , 產後滿悶 , 用之下膈 , 不死則危 。 及夫城郭之人 , 富貴之家 , 用此下藥 , 亦不死則危矣 ! 奈何庸人畏大黃而不畏巴豆 , 粗工喜巴豆而不喜大黃 ? 蓋庸人以巴豆性熱而不畏 , 以大黃性寒而畏之 , 粗工以巴豆劑小而喜 , 以大黃劑大而不喜 , 皆不知理而至是也 。 豈知諸毒中 , 惟巴豆為甚 。 去油匱之蠟 , 猶能下後 , 使人津液涸竭 , 留毒不去 , 胸熱口燥 , 他病轉生 , 故下藥以巴豆為禁 。
余嘗用前十餘藥 , 如身之使臂 , 臂之使手 。 然諸洞泄寒中者 , 不可下 , 俗謂休息痢也 。 傷寒脈浮者 , 不可下 。 表裡俱虛者 , 不宜下 。《 內經 》 中五痞心證 , 不宜下 。 厥而唇青 , 手足冷 , 內熱深者 , 宜下 。 寒者 , 不宜下 , 以脈別之 。 小兒內瀉 , 轉生慢驚 , 及兩目直視 , 魚口出氣者 , 亦不宜下 。 若十二經敗甚 , 亦不宜下 , 止宜調養 , 溫以和之 , 如下則必誤人病耳 ! 若其餘大積大聚 , 大病大秘 , 大涸大堅 , 下藥乃補藥也 。 余嘗曰 : 瀉法兼補法 , 良以此夫 。
推原補法利害非輕說十七
《 原補 》 一篇 , 不當作 , 由近論補者 , 與 《 內經 》 相違 , 不得不作耳 。 夫養生當論食補 , 治病當論藥攻 。 然聽者皆逆耳 , 以予言為怪 。 蓋議者嘗知補之為利 , 而不知補之為害也 。 論補者蓋有六法 : 平補 , 峻補 , 溫補 , 寒補 , 筋力之補 , 房室之補 。 以人參 、 黃耆之類為平補 ; 以附子 、 硫黃之類為峻補 ; 以豆蔻 、 官桂之類為溫補 ; 以天門冬 、 五加皮之類為寒補 ; 以巴戟 、 肉蓯蓉之類為筋力之補 ; 以石燕 、 海馬 、 起石 、 丹砂之類為房室之補 。 此六者 , 近代之所謂補者也 。 若施之治病 , 非徒功效疏闊 , 至其害不可勝言者 。
《 難經 》 言東方實 , 西方虛 , 瀉南方 , 補北方 。 此言肝木實而肺金虛 , 瀉心火 , 補腎水也 。 以此論之 , 前所謂六補者 , 了不相涉 。 試舉補之所以為害者 : 如瘧 , 本夏傷於暑 , 議者以為脾寒而補之 , 溫補之則危 , 峻補之則死 ; 傷寒熱病下之後 , 若以溫辛之藥補之 , 熱當復作 , 甚則不救 , 瀉血 ; 血止之後 , 若溫補之 , 血復熱 , 小溲不利 , 或變水腫霍亂吐瀉 ; 本風濕暍合而為之 , 溫補之則危 , 峻補之則死 ; 小兒瘡疱之後 , 有溫補之 , 必發癰腫焮痛 ; 婦人大產之後 , 心火未降 , 腎水未升 , 如黑神散補之 , 輕則危 , 甚則死 ; 老人目暗耳聵 , 腎水衰而心火盛也 , 若峻補之 , 則腎水彌涸 , 心火彌盛 ; 老人腎虛 , 腰脊痛 , 腎惡燥 , 腰者腎之府也 , 峻補之則腎愈虛矣 ; 老人腎虛無力 , 夜多小溲 , 腎主足 , 腎水虛而火不下 , 故足痿 , 心火上乘肺而不入脬囊 , 故夜多小溲 , 若峻補之 , 則火益上行 , 脬囊亦寒矣 ! 老人喘嗽 , 火乘肺也 , 若溫補之則甚 , 峻補之則危 ; 停飲之人不可補 , 補則痞悶轉增 ; 腳重之人不可補 , 補則脛膝轉重 。
男子二十上下而精不足 , 女人二十上下而血不流 , 皆二陽之病也 。 時人不識 , 便作積冷極憊治之 , 以溫平補之 。 夫積溫尚成熱 , 而況燔針於臍下 , 火灸手足腕骨 。《 內經 》 本無勞證 , 由此變而為勞 , 煩渴 , 咳嗽涎痰 , 肌瘦 , 寒熱往來 , 寢汗不止 , 日高則顏赤 , 皆以為傳屍勞 , 不知本無此病 , 醫者妄治而成之耳 ! 夫二陽者 , 陽明也 , 胃之經也 。 心受之則血不流 , 脾受之則味不化 。 故男子少精 , 女子不月 , 皆由使內太過 。 故隱蔽委屈之事 , 各不能為也 。 惟深知湧瀉之法者 , 能治之 。 又如春三月 , 風傷於榮 , 榮為血 , 故陰受之 。 溫傷於衛 , 衛為氣 , 故陽受之 。 初發之後 , 多與傷寒相似 。 頭痛身熱 , 口乾潮熱 , 數日不大便 , 仲景所謂陰陽俱浮 , 自汗出 , 身重多眠睡 , 目不欲開者是也 。 若以寒藥下之 , 則傷臟氣 ; 若以溫藥補之 , 則火助風溫 , 發黃發斑 , 溫毒熱增劇矣 ! 風溫外甚 , 則直視 、 潮熱譫語 , 尋衣撮空 , 驚惕而死者 , 溫補之罪也 。《 內經 》 雖言形不足者 , 溫之以氣 ; 精不足者 , 補之以味 。 氣屬陽 , 天食人以五氣 ; 血屬陰 , 地食人以五味者 , 戒乎偏勝 , 非便以溫為熱也 。 又若 《 經 》 云 : 損者補之 , 勞者溫之 。 此溫乃溫存之溫也 , 豈以溫為熱哉 ? 又如 「 虛則補其母 , 實則瀉其子 」 者 , 此欲權衡之得其平也 。 又烏在燔針壯火 , 煉石燒砒 , 硫 、 薑 、 烏 、 附 , 然後為補哉 ? 所謂補上欲其緩 , 補下欲其急者 , 亦焉在此等而為急哉 ? 自有酸 、 苦 、 甘 、 辛 、 咸 、 淡 , 寒 、 涼 、 溫 、 熱 、 平 , 更相君 、 臣 、 佐 、 使耳 。 所謂平補者 , 使陰陽兩停 , 是謂平補 。 奈時人往往惡寒喜溫 , 甘受酷烈之毒 , 雖死而不悔也 , 可勝嘆哉 ?
余用補法則不然 。 取其氣之偏勝者 , 其不勝者自平矣 。 醫之道 , 損有餘 , 乃所以補其不足也 。 余嘗曰 : 吐中自有汗 , 下中自有補 , 豈不信然 ! 余嘗用補法 , 必觀病人之可補者 , 然後補之 。 昔維陽府判趙顯之 , 病虛羸 , 泄瀉褐色 , 乃洞泄寒中證也 。 每聞大黃氣味即注泄 。 余診之 , 兩手脈沉而軟 , 令灸水分穴一百餘壯 , 次服桂苓甘露散 、 胃風湯 、 白朮丸等藥 , 不數月而愈 。 又息城酒監趙進道 , 病腰痛 , 歲余不愈 。 診其兩手脈 , 沉實有力 , 以通經散下五 、 七行 ; 次以杜仲去粗皮細切 , 炒斷絲為細末 , 每服三錢 ; 豬腰子一枚 , 薄批五 、 七片 , 先以椒鹽淹去腥水 , 摻藥在內 , 裹以荷葉 , 外以濕紙數重封 , 以文武火燒熟 , 臨臥細嚼 , 以溫酒送下 ; 每旦以無比山藥丸一服 , 數日而愈 。 又相臺監酒岳成之 , 病虛滑泄 , 日夜不止 , 腸鳴而口瘡 , 俗呼為心勞口瘡 , 三年不愈 。 予以長流水 , 同薑棗煎五苓散五 、 七錢 , 空心使服之 , 以治其下 ; 以宣黃連與白茯苓去皮 , 二味各等分為末 , 以白麵糊為丸 , 食後溫水下三 、 五十丸 , 以治其上 , 百日而愈 。 又汝南節度副使完顏君寶 , 病臟毒 , 下衃血發渴 , 寒熱往來 , 延及六載 , 日漸瘦弱無力 , 面黃如染 。 余診其兩手脈沉 , 而身涼 。《 內經 》 寒以為榮氣在 , 故生 , 可治 。 先以七宣丸下五 、 七行 ; 次以黃連解毒湯加當歸赤芍藥 , 與地榆散同煎服之 , 一月而愈 。
若此數證 , 余雖用補 , 未嘗不以攻藥居其先 , 何也 ? 蓋邪未去而不可言補 , 補之則適足資寇 。 故病蠲之後 , 莫若以五穀養之 , 五果助之 , 五畜益之 , 五菜充之 , 相五臟所宜 , 毋使偏傾可也 。 凡藥皆毒也 , 非止大毒 、 小毒謂之毒 , 雖甘草苦參 , 不可不謂之毒 , 久服必有偏勝 。 氣增而久 , 夭之由也 。 是以君子貴流不貴滯 , 貴平不貴強 。 盧氏云 : 強中生百病 , 其知言哉 ! 人惟恃強 , 房勞之病作矣 , 何貴於補哉 ? 以太宗憲宗高明之資 , 猶陷於流俗之蔽 , 為方士燥藥所誤 ; 以韓昌黎元微之猶死於小溲不通 、 水腫 。 有服丹置數妾 , 而死於暴脫 ; 有服草烏頭 、 如聖丸 , 而死於須瘡 ; 有服乳石 、 硫黃 , 小溲不通 ; 有習氣求嗣 , 而死於精血 ; 有嗜酒 , 而死於發狂見鬼 ; 有好茶而為癖 。 乃知諸藥皆不可久服 , 但可攻邪 , 邪去則已 。 近年運使張伯英病宿傷 , 服硫黃 、 薑 、 附數月 , 一日喪明 ; 監察陳威卿病嗽 , 服鍾乳粉數年 , 嘔血而殞 。 嗚呼 ! 後之談補者 , 尚監茲哉 !
證口眼喎斜是經非竅辯十八
口眼喎斜者 , 俗工多與中風掉眩證一概治之 , 其藥則靈寶 、 至寶 、 續命 、 清心 、 一字急風烏犀鐵彈丸 , 其方非不言治此病也 , 然而不愈者 , 何也 ? 蓋知竅而不知經 , 知經而不知氣故也 。 何謂知竅而不知經 ? 蓋人之首有七竅 , 如日月 、 五星 、 七政之在天也 。 故肝竅目 , 目為肝之外候 ; 肺竅鼻 , 鼻為肺之外候 ; 心竅舌 , 舌無竅 , 心與腎合而寄竅於耳 , 故耳與舌 , 俱為心之外候 。 俗工止知目病歸之肝 , 口病歸之脾 , 耳病歸之腎 , 舌病歸之心 , 更無改張 。 豈知目之內眥 , 上 、 下二網 , 足太陽及足陽明起於此 ; 目之銳眥 , 足少陽起於此 , 手少陽至於此 ; 鼻之左右 , 足陽明 、 手陽明俠乎此 ; 口之左右 , 亦此兩經還乎此 。 故七竅有病 , 不可獨歸之五臟 , 當歸之六陽經也 。 余曰 : 俗工知竅而不知經者 , 此也 。
何謂知經而不知氣 ? 蓋世之談方藥者 , 不啻千萬人 , 止不過堅執 《 本草 》 性味 , 其知十二經所出所入 , 所循所環 , 所交所合 , 所過所注 , 所起所會 , 所屬所絡 , 所上所下 , 所俠所貫 , 所布所散 , 所結所繞 , 所抵所連 , 所繫所約 , 所同所別 , 千萬人中 , 或見一 、 二名明 , 可謂難其人矣 ! 然而不過執此十二經 , 便為病本 , 將陽經為熱 , 陰經為寒 , 向 《 本草 》 中尋藥 , 藥架上檢方而已矣 。 病之不愈 , 又何訝焉 ? 豈知 《 靈樞經 》 曰 : 足之陽明 , 手之太陽 , 筋急則口目為僻 , 此十二經及受病之處也 , 非為病者也 。 及為病者 , 天之六氣也 。 六氣者何 ? 風 、 暑 、 燥 、 濕 、 火 、 寒是也 。 故曰 : 俗工知經而不知氣者 , 此也 。
然則口目喎斜者 , 此何經也 ? 何氣也 ? 足之太陽 , 足之陽明 , 左目有之 , 右目亦有之 , 足之陽明 , 手之陽明 , 口左有之 , 口右亦有之 。 此兩道也 。《 靈樞 》 又言 : 足陽明之筋 , 其病頰筋 , 有寒則急引頰移口 , 熱則筋弛縱 , 緩不勝收 , 故僻 。 是左寒右熱 , 則左急而右緩 ; 右寒左熱 , 則右急而左緩 。 故偏於左者 , 左寒而右熱 ; 偏於右者 , 右寒而左熱也 。 夫寒不可徑用辛熱之劑 , 蓋左中寒則逼熱於右 , 右中寒則逼熱於左 , 陽氣不得宣行故也 。 而況風者 , 甲乙木也 。 口眼陽明 , 皆為胃土 。 風偏賊之 , 此口目之所以僻也 , 是則然矣 。
七竅惟口目喎斜 , 而耳鼻獨無此病者 , 何也 ? 蓋動則風生 , 靜者風息 , 天地之常理也 。 考之 《 易 》 象 , 有足相符者 。 震巽主動 , 坤艮主靜 。 動者皆屬木 , 靜者皆屬土 。 觀卦者 , 視之理也 。 視者 , 目之用也 。 目之上網則眨 , 下網則不眨 。 故觀卦上巽而下坤 。 頤卦者 , 養之理也 。 養者 , 口之用也 。 口之下頷則嚼 , 上頷則不嚼 。 故頤卦上艮而下震 。 口目常動 , 故風生焉 。 耳鼻常靜 , 故風息焉 。 當思目雖斜 , 而目之眥眶未嘗斜 ; 口之喎 , 而口之輔車未嘗喎 , 此經之受病 , 非竅之受病明矣 ! 而況目有風輪 , 唇有飛門者耶 !
余嘗治此證 , 未嘗用世俗之藥 。 非故與世參商 , 方鑿圓枘 , 自然齟齬者 。 過穎 , 一長吏病此 , 命予療之 。 目之斜 , 灸以承泣 ; 口之喎 , 灸以地倉 , 俱效 。 苟不效者 , 當灸人迎 。 夫氣虛風入而為偏 , 上不得出 , 下不得泄 , 真氣為風邪所陷 , 故宜灸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陷下則灸之 。 正謂此也 , 所以立愈 。 又嘗過東杞 , 一夫亦患此 , 予脈其兩手 , 急數如弦之張 , 甚力而實 。 其人齒壯氣充 , 與長吏不同 , 蓋風火交勝 。 予調承氣湯六兩 , 以水四升 , 煎作三升 , 分四服 , 令稍熱啜之 , 前後約瀉四 、 五十行 , 去一 、 兩盆 , 次以苦劑投之 , 解毒數服 , 以升降水火 , 不旬日而愈 。《 脈訣 》 云 : 熱則生風 。 若此者 , 不可純歸其病於窗隙之間而得 , 亦風火素感而然也 。 蓋火勝則制金 , 金衰則木茂 , 木茂則風生 。 若東杞之人 , 止可流濕潤燥 , 大下之後 , 使加餐通郁為大 。《 靈樞 》 雖有馬膏桂酒雙塗之法 , 此但治其外耳 , 非治其內也 。 今人不知其本 , 欲以單服熱水 , 強引而行之 , 未見其愈者也 。 向之用姜附 、 烏 、 桂 、 起石 、 硫黃之劑者 , 是耶 ? 非耶 ?
疝本肝經宜通勿塞狀十九
疝有七 , 前人論者甚多 , 非 《 靈樞 》、《 素問 》、《 銅人 》 之論 , 余皆不取 。 非余好異也 , 但要窮其原耳 ! 七疝者何 ? 寒疝 、 水疝 、 筋疝 、 血疝 、 氣疝 、 狐疝 、 㿗疝 , 是謂七疝 。 俗工不識 , 因立謬名 , 或曰膀胱 , 或曰腎冷 , 或曰小腸氣 , 小兒曰偏氣 。 立名既謬 , 並喪其實 , 何哉 ? 蓋醫者既斷為膀胱 、 腎冷 、 小腸氣 , 又曰虛寒所致 , 其藥之用也 , 不鹿茸 、 巴戟 , 則杜仲 、 蓯蓉 ; 不附子 、 烏頭 , 則乾薑 、 官桂 ; 不楝實 、 蘹香 , 則金鈴 、 補骨脂 。 朝吞暮餌 , 曾無殊效 , 三 、 二十年 , 牢不可去 。 間因微病 , 稍似開通 。 執此微芒 , 寖成大錯 。 標既不除 , 本必歸甚 。 處處相傳 , 曾無覺者 。
豈知諸疝 , 皆歸肝經 。 其奈通流 , 歸之小腸脬囊 。 夫膀胱水府 , 專司滲泄 ; 小腸水道 , 專主通流 。 腎為少陰 , 總統二水 , 人之小溲 , 自胃入小腸 , 滲入膀胱 。 膀胱者 , 脬囊也 , 氣化則水出莖端 , 此常道也 , 及其為疝 , 乃屬足厥陰肝經 。 蓋環陰器而上入小腹者 , 足厥陰肝經也 。 夫肝腎皆屬於下 , 與沖 、 任 、 督相附 , 然 《 靈樞經 》 言 : 足厥陰肝經病 , 則有遺溺 、 癃閉 、 狐疝 , 主腎與膀胱 、 小腸三經 , 則不言疝 , 是受疝之處 , 乃肝之部分也 。 且 《 內經 》 男子宗筋 , 為束骨之會也 。 而肝主筋 , 睪者囊中之丸 , 雖主外腎 , 非厥陰環而引之 , 與玉莖無由伸縮 。 在女子則為篡戶 。 其內外為二 : 其一曰廷孔 , 其二曰窈漏 , 此足厥陰與衝任督之所會也 。《 靈樞 》 言 : 足厥陰之經筋聚於陰器 , 其病傷於寒則陰縮入 , 傷於熱則縱挺不收 。 治在行水清陰氣 。 故陽明與太陰厥陰之筋 , 皆會於陰器 , 惟厥陰主筋 , 故為疝者 , 必本之厥陰 。《 靈樞 》 又言 : 足厥陰之別 , 名曰 「 蠡溝 」, 去內踝五寸 , 別走少陽 , 循脛上睪 , 結於莖 。 其病氣逆 、 睪腫 、 卒疝 , 實則挺長 , 虛則暴癢 , 取之所別矣 。 豈非厥陰為受病之處耶 ?《 靈樞 》 又言 : 邪在小腸 , 連睪系 , 屬於腎 , 貫肝絡肺 , 結心系 。 氣盛厥逆 , 上衝腸胃 , 熏肝散於肓 , 結於臍 。 故取之肓原以散之 , 刺太陰以平之 , 取厥陰以下之 , 取巨虛下臁以去之 , 按其所過之經以調之 。 此其初 , 雖言邪在小腸 , 至其治法 , 必曰取厥陰以下之 , 乃知諸疝關於厥陰 , 可以無疑 。 以脈考之 ,《 素問 》 云 : 厥陰滑 , 為狐疝 ; 少陽滑 , 為肺風疝 ; 太陰滑 , 為脾風疝 ; 陽明滑 , 為心風疝 ; 太陽滑 , 為腎風疝 ; 少陰滑 , 為肝風疝 。 凡此六疝 , 雖見於他脈中 , 皆言風疝者 , 足厥陰肝經之氣也 。《 靈樞 》 亦曰 : 心脈微滑 , 為心疝 ; 肝脈滑甚 , 為潰癃 ; 腎脈滑甚 , 為癃㿉 。 凡此三臟脈之疝 , 亦以滑為疝也 。《 素問 》 又云 : 脈大急 , 皆為疝 。 心脈滑 , 傳為心疝 ; 肺脈沉 , 傳為肺疝 。 三陰急為疝 , 三陽急為瘕 。 王太僕云 : 太陽受寒 , 血凝為瘕 ; 太陰受寒 , 氣聚為疝 。 此言太陰受寒 , 傳之肝經也 。 可以溫藥逐之 , 不可以溫藥補之 。 若補之者 , 是欲病去而強挽留之也 。 歷考 《 素問 》: 三陽為病 , 發寒熱 , 其傳為㿗疝 。 此亦言膀胱非受病之處 , 必傳於厥陰部分 , 然後為疝也 。 又言病在少腹 , 腹痛 , 不得大小便 , 病名曰疝 。 得之寒 , 言脈急者曰疝瘕 。 少腹痛 , 凡言少腹者 , 豈非厥陰之部分耶 ? 又言脾風傳胃 , 名曰疝瘕 。 此謂非肝木不能為風氣 , 名曰厥疝 。 蓋脾土虛而不能制水 , 又為肝木所凌也 。 又言督脈為沖疝 。 蓋厥陰與沖 、 任 、 督 , 俱會於前陰也 。 豈不明哉 ? 至如運氣中 , 又言歲太陽在泉 , 寒淫所勝 , 民病少腹控睪 。 蓋寒客於小腸 、 膀胱 , 則肝木縮而不得伸行 , 母傳之子也 。 陽明司天 , 燥淫所勝 , 丈夫㿗疝 , 婦人少腹痛 , 此言肝氣不得上行 , 為金所抑 , 鬼賊故也 。 又言太陰在泉 , 土勝則寒氣逆滿 , 食飲不下 , 甚則為疝 。 此亦言寒客太陰濕土 , 土不勝水 , 水傳之肝經也 。 又嚐遍閱 《 銅人 》 俞穴 , 亦相表裡 。 如背上十三椎俞 , 肝經 , 言寒疝 , 腹部中行 。 惟陰交一穴 , 言寒疝 , 任脈之所發也 ; 關元一穴 , 言暴疝 , 小腸之募 , 足三陰任脈之會也 ; 中極一穴 , 言疝瘕 , 膀胱之募 , 亦足三陰任脈之會也 ; 曲骨一穴 , 言㿉疝 , 任脈足厥陰之會也 ; 其腹部第二行肓腧二穴 , 言寒疝 , 衝脈足少陰之會也 ; 四病上穴 , 言疝瘕 , 衝任脈足少陰腎之會也 ; 其腹部第三行大巨二穴 , 言㿉疝 , 足陽明脈氣之所發也 ; 氣衝二穴 , 言㿗疝 , 莖中痛 , 兩丸寒痛 , 亦足陽明脈氣之所發也 ; 其腹部第四行府合二穴 , 言疝痛 , 足太陰厥陰陰維之交會也 , 亦太陰部三陰陽明之別也 ; 衝門二穴 , 言陰疝 , 足太陰厥陰之會也 ; 其在側脅者 , 五樞二穴 , 言寒疝 , 陰邪上入少腹 , 帶脈下三寸也 。 其在足六經者 , 足厥陰穴十名 , 言疝者七 , 謂大敦 、 行間 、 太衝 、 中封 、 蠡溝 、 中都 、 曲泉 。 足少陽穴十四名 , 言疝者一 , 謂丘墟穴也 。 足太陰穴十一名 , 言疝者一 , 謂陰陵泉也 。 足陽明穴十五名 , 言疝者一 , 謂陰市穴也 。 足少陰穴十名 , 言疝者五 , 謂然谷 、 大溪 、 照海 、 交信 、 築賓也 。 足太陽穴十八名 , 言疝者二 , 謂金門 、 合陽也 。 由是言之 , 惟厥陰言疝獨多 , 為疝之主也 。 其餘經穴 , 雖亦治疝 , 終非受疝之地 , 但與足厥陰相連耳 。 或在泉寒勝 , 木氣攣縮禁於此經 ; 或司天燥勝 , 木氣抑鬱於此經 ; 或忿怒悲哀 , 憂抑頓挫 , 結於此經 ; 或藥淋外固閉 , 尾縮精壅於此經 。 其病差別如此 。
不知世間之藥多熱補 , 從誰而受其方也 ? 信其方 , 則 《 素問 》《 靈樞 》《 銅人 》 皆非也 。 信 《 素問 》《 靈樞 》《 銅人 》, 則俗方亦皆非也 。 不知後之君子 , 以孰為是 ? 嗚呼 ! 余立於醫四十餘歲 , 使世俗之方 , 人人可療 , 余亦莫知敢廢也 。 諳練日久 , 因經識病 , 然後不惑 。 且夫遺溺 、 閉隆 , 陰痿 、 脬痹 , 精滑 、 白淫 , 皆男子之疝也 , 不可妄歸之腎冷 。 血涸不月 , 月罷腰膝上熱 , 足躄 , 嗌乾 , 癃閉 , 少腹有塊 , 或定或移 , 前陰突出 , 後陰痔核 , 皆女子之疝也 。 但女子不謂之疝 , 而謂之瘕 。 若年少而得之 , 不計男子婦人皆無子 。 故隱蔽委曲之事 , 了不幹脬腎小腸之事 , 乃足厥陰肝經之職也 。 奈俗方止言脬 、 腎 、 小腸 , 殊不言肝木一句 , 惑人甚矣 ! 且肝經 , 乙木也 。 木屬東方 , 為心火之母也 。 凡疝者 , 非肝木受邪 , 則肝木自甚也 , 不可便言虛而補之 。《 難經 》 所謂 「 東方實 , 西方虛 ; 瀉南方 , 補北方 。」 此言瀉火 , 木自平 , 金自清 , 水自旺也 。
昔審言為蔡之參軍也 , 因坐濕地 , 疝痛不可堪 , 諸藥莫救 。 余急以導水丸 、 禹功散 , 瀉三十餘行 , 腫立消 , 痛立減 。 又項關一男子 , 病卒疝暴痛不任 , 倒於街衢 , 人莫能動 , 呼予救之 。 余引經證之 : 邪氣客於足厥陰之絡 , 令人卒疝 , 故病陰丸痛也 。 余急瀉大敦二穴 , 大痛立已 。 夫大敦穴者 , 乃是厥陰之二穴也 。 殄寇鎮一夫 , 病㾬瘧發渴 , 痛飲蜜漿 , 劇傷冰水 。 醫者莫知瀉去其濕 , 反雜進薑 、 附 。 濕為燥熱所壅 , 三焦閉澀 , 水道不行 , 陰道不興 , 陰囊腫墜 , 大於升斗 。 余先以導水百餘丸 , 少頃 , 以豬腎散投之 , 是夜瀉青赤水一斗 , 遂失痛之所在 。 近穎尾一夫 , 病卒疝 , 赤腫大痛 , 數日不止 , 諸藥如水投石 。 余以導水一百五十丸 , 令三次咽之 ; 次以通經散三錢 , 空腹淡酒調下 , 五更下臟腑壅積之物數行 , 痛腫皆去 。 不三日 , 平復如故 。《 內經 》 曰 : 木鬱則達之 。 達 , 謂吐也 , 令條達 。 肝之郁 , 本當吐者 , 然觀其病之上下 , 以順為貴 。 仲景所謂上宜吐 , 下宜瀉者 , 此也 。 敢列七疝圖於下 , 以示後之君子 , 庶幾有所憑藉者焉 。
寒疝 , 其狀囊冷 , 結硬如石 , 陰莖不舉 , 或控睪丸而痛 。 得於坐臥濕地 , 或寒月涉水 , 或冒雨雪 , 或臥坐磚石 , 或風冷處使內過勞 。 宜以溫劑下之 。 久而無子 。
水疝 , 其狀腎囊腫痛 , 陰汗時出 , 或囊腫而狀如水晶 , 或囊癢而燥出黃水 , 或少腹中按之作水聲 。 得於飲水醉酒 , 使內過勞 , 汗出而遇風寒濕之氣 , 聚於囊中 , 故水多 , 令人為卒疝 。 宜以逐水之劑下之 , 有漏針去水者 , 人多不得其法 。
筋疝 , 其狀陰莖腫脹 , 或潰或膿 , 或痛而裡急筋縮 , 或莖中痛 , 痛極則癢 , 或挺縱不收 , 或白物如精 , 隨溲而下 。 久而得於房室勞傷 , 及邪術所使 。 宜以降心之劑下之 。
血疝 , 其狀如黃瓜 , 在少腹兩旁 , 橫骨兩端約中 , 俗云便癰 。 得於重感春夏大燠 , 勞動使內 , 氣血流溢 , 滲入脬囊 , 留而不去 , 結成癰腫 , 膿少血多 。 宜以和血之劑下之 。
氣疝 , 其狀上連腎區 , 下及陰囊 , 或因號哭忿怒 , 則氣鬱之而脹 , 怒哭號罷 , 則氣散者是也 。 有一治法 , 以針出氣而愈者 。 然針有得失 , 宜以散氣之藥下之 。 或小兒亦有此疾 , 俗曰偏氣 。 得於父已年老 , 或年少多病 , 陰痿精怯 , 強力入房 , 因而有子 , 胎中病也 。 此疝不治 , 惟築賓一穴針之 。
狐疝 , 其狀如瓦 , 臥則入小腹 , 行立則出小腹入囊中 。 狐則晝出穴而溺 , 夜則入穴而不溺 。 此疝出入 , 上下往來 , 正與狐相類也 。 亦與氣疝大同小異 。 今人帶鉤鈐是也 。 宜以逐氣流經之藥下之 。
頹疝 , 其狀陰囊腫縋 , 如升如斗 , 不癢不痛者是也 。 得之地氣卑濕所生 。 故江淮之間 , 湫塘之處 , 多感此疾 。 宜以祛濕之藥下之 。 女子陰戶突出 , 雖亦此類 , 乃熱則不禁固也 。 不可便謂虛寒而澀之 、 燥之 、 補之 。 本名曰瘕 , 宜以苦下之 , 以苦堅之 。 王冰云 : 陽氣下墜 , 陰氣上爭 , 上爭則寒多 , 下墜則筋緩 , 故睪垂縱緩 , 因作㿗疝也 。 以上七疝 , 下去其病之後 , 可調則調 , 可補則補 , 各量病勢 , 勿拘俗法 。《 經 》 所謂陰盛而腹脹不通者 , 㿗癃疝也 , 不可不下 。
五虛五實攻補懸絕法二十
虛者補之 , 實者瀉之 , 雖三尺之童 , 皆知之矣 。 至於五實五虛 , 豈可以泛泛虛實用藥哉 ?《 內經 》 明言其狀 , 如俗工不識何 ? 此二證所以見殺於委靡之手也 。 坐視人之死 , 猶相誇曰 :「 吾藥穩 。」 以誑病家 。 天下士大夫亦誠以為然 , 以誑天下後世 , 豈不怪哉 ! 夫一身猶一國也 。 如尋邑百萬圍昆陽 , 此五實證也 , 故蕭王親犯中原而篤戰 。 如河內飢 , 而又經火災 , 此五虛證也 , 故汲黯不避矯詔而發倉 。 此可與達權知變者論 , 不可與貪常嗜瑣者說也 。 故曰 : 庸人誤天下 , 庸工誤病人 , 正一理也 。
《 內經 》 曰 : 五實者死 , 五虛者亦死 。 夫五實者 , 謂五臟皆實也 ; 五虛者 , 謂五臟皆虛也 。 腑病為陽 , 易治而鮮死 ; 臟病為陰 , 難治而多死 。《 經 》 明言 : 脈盛 , 皮熱 , 腹脹 , 前後不通 , 悶瞀者 , 五實也 。 脈盛為心 , 皮熱為肺 , 腹脹為脾 , 前後不通為腎 , 悶瞀為肝 , 五臟皆實之證也 。 五虛者反是 : 脈細 , 皮寒 , 氣少 , 瀉利前後 , 飲食不入者 , 五虛也 。 脈細為心 , 皮寒為肺 , 氣少為肝 , 泄利前後為腎 , 飲食不入為脾 , 此五臟皆虛之證也 。 夫五實為五臟俱太過 , 五虛為五臟俱不及 。《 內經 》 言此二證皆死 , 非謂必死也 , 謂不救則死 , 救之不得其道 , 亦死也 。 其下復言 : 將粥入胃則虛者活 , 身汗後利則實者活 , 此兩證自是前二證之治法也 。 後人不知是治法 , 只作辨驗生死之斷句 , 直謂病人有此則生 , 無此則死 。 虛者聽其漿粥自入胃 , 實者聽其自汗自利 , 便委之死地 , 豈不謬哉 ? 夫漿粥入胃而不注泄 , 則胃氣和 , 胃氣和則五虛皆實也 , 是以生也 ; 汗以泄其表 , 利以泄其里 , 並泄則上下通 , 上下通則五實皆啟矣 , 是以生也 。 此二證異常 , 卻不宜用 。 班氏所謂有病不服藥之言 , 蓋其病大且篤故也 。
余向日從軍於江淮之上 。 一舟子病 , 予診之 , 乃五實也 。 余自幼讀醫經 , 嘗記此五實之證 , 竟未之遇也 。 既見其人 , 竊私料之 , 此不可以常法治 , 乃可大作劑而下之 。 殊不動搖 , 計竭智窮 , 無如之何 。 忽憶桃花萼丸 , 頓下七 、 八十丸 , 連瀉二百餘行 , 與前藥相兼而下 , 其人昏困 , 數日方已 。 蓋大疾之已去 , 自然臥憩 , 不如此 , 則病氣無由衰也 。 徐以調和胃氣之藥 , 饘粥日加 , 自爾平復 。
又嘗過鳴鹿邸中 , 聞有人呻吟聲息 , 瘦削痿然無力 。 余視之 , 乃五虛也 , 余急以聖散子 , 二服作一服 。 此證非三錢 、 二錢可塞也 。 續以胃風湯 、 五苓散等藥 , 各大作劑 , 使頓服 , 注瀉方止 , 而漿粥入胃 , 不數日 , 而其人起矣 。
故五虛之受 , 不加峻塞 , 不可得而實也 。 彼庸工治此二證 , 草草補瀉 , 如一杯水 , 救一車薪之火也 , 竟無成功 , 反曰 : 虛者不可補 , 實者不可瀉 。 此何語也 ? 籲 ! 不虛者強補 , 不實者強攻 , 此自是庸工不識虛實之罪也 。 豈有虛者不可補 , 實者不可泄之理哉 ? 予他日又思之 : 五實證 , 汗 、 下 、 吐三法俱行更快 ; 五虛證 , 一補足矣 ! 今人見五實證 , 猶有塞之者 , 見五虛證 , 雖補之而非其藥 。 本當生者 , 反鈍滯遷延 , 竟至於死耳 ! 夫聖散子有乾薑 , 尋常瀉利勿用 , 各有標本 ; 胃風 、 五苓有桂 , 所以溫經散表 , 而分水道 。 聖散子之澀燥 , 胃風 、 五苓之能分 , 皆辛熱辛溫之劑也 , 俗工往往聚訕 , 以予好用寒涼 , 然予豈不用溫補 ? 但不遇可用之證也 。 譊譊謗喙 。 咸欲誇己以標名 , 從誰斷之 ? 悲夫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