鑱針 、 砭石 , 出自 《 內經 》, 則刀針之制 , 由來尚矣 。 而世人迎合病情 , 謂膿不必針 , 俟其自潰 , 往往致毒氣內攻 , 虧損氣血 。 輕症變重 , 重症變險 , 良可悲也 。 不知膿硬無膿 、 其根深固者 , 用針點入寸許 , 以瀉其毒 , 其症自輕 。 或陽毒膿成 , 用針開瀉 , 免生他患 。 或皮厚口小 , 膿出不快 , 非針開通何以能瀉郁毒 ? 或瘍氣黑陷 , 因而外疔不化 , 非去惡肉何以能生新肌 ? 丹毒片片似云 , 非瀉惡血何以能收其散漫 ? 可見毒遂刀解 , 膿由針透 , 安得謂之無功乎 ! 然亦有毒深針淺 , 惡氣不瀉 , 以致血敗 ; 毒淺針深 , 誤傷良肉 , 以致腐爛者 , 乃粗工之咎 , 豈刀針之禍與 ! 至若氣癭 , 腫而棉軟不痛者 ; 血瘤 , 腫而內成痞癗 , 以及頑毒久聚 、 皮膚有紫紅絲纏繞者 , 誤用刀針 , 其危立待 , 當為深戒耳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