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雲林
禱告藥皇誓疏
康熙三十一年壬申長至日 , 王家瓚謹以清香禱告於藥皇曰 : 竊聞 《 詩 》 云 :「 上帝臨汝 , 無貳爾心 。」《 書 》 曰 :「 作善降之百樣 , 作不善降之百殃 。」 又曰 :「 惠迪吉 , 從逆凶 , 惟影響 。」 此列聖所垂之明訓也 。 微氓如家瓚 , 生既不辰 , 命復多舛 , 蓋自先祖母五十餘年 , 撫孤植節 , 一線單傳 , 以迄於今 。 吾父衰齡望八 , 吾母見背 , 兩弟繼歿 , 俱無嗣息 。 瓚所生兒女六人 , 亦皆以痘殤 , 孤危至此 , 無日不返躬自責也 。 惟此瘍醫世業 , 謹守家傳 , 凡見諸苦惱 , 無論貧富 , 先懷悲憫 , 耿耿此心 , 惟無可表 。 第自揣以褊淺之見識 , 荷司命之擔當 , 任大責重 , 豈盡無訛 , 清夜深思 , 愈增憂懼 。 幸而歲戊辰 , 竟得子 , 已已冬出痘矣 。 庚午又得子 , 今冬又出痘矣 。 家瓚向天稽首 , 末由報答鴻麻 , 誠恐遷善不力 , 惡將蝟集 , 舜蹠之分 , 間不容髮 , 敢矢誓願為承先裕後之基址 。 其首重者 , 忍辱安貧 , 畢生兢守 , 誓不趨時誇耀 ; 或遇瀕危之症 , 悉心療治 , 誓不惜名恝置 ; 或遇輕淺之疾 , 即時安慰 , 誓不張皇顯功 ; 或病果疑難 , 學識未到 , 必詳審以待高明 , 誓不耽延貽誤 ; 或遇富厚之家 , 誓不幸災攫利 ; 或遇貧困之人 , 隨力救援 , 誓不市恩而沾譽 ; 或遇當道搢紳 , 隨緣調治 , 誓不媚諛以玷祖先 。 嗟乎 ! 人命至重 , 冥報難逃 , 執一得以誤人 , 昧良心而罔利 , 均弗為之 , 若知之而自犯之 , 是自絕於天也 。 設家瓚世味攖心 , 初終易轍 , 陽譴陰誅 , 交加不悔 , 神抵在上 , 其明鑑之 。 惟是力有所不逮 , 情有所不忍 , 目擊貧病無告 , 煙火不繼之家 , 每有不堪之慘 , 徹底躊躇 , 點金乏術 , 今擬於薪水布袍之外 , 量為留余 , 制諸藥餌 , 為救療貧病之萬一 。 猶以母靈暴露 , 力不從心 , 然一安慈魄 , 此事亦誓必為之也 。 所仰祈者 , 老父壽而康寧 , 優遊晚景 , 二子克自振立 , 以延列祖書香 , 以報張太君之苦節 , 則臣願足矣 。 若夫一身之榮辱 , 則家瓚命相已定 , 不敢妄祈 , 不勝戰慄投誠之至 。
丙午之秋 , 東作陰騭文頌言畢 , 覆命兒輩於祖筆一卷中 , 檢先大父緘齋公 「 禱告藥皇誓疏 」 底稿 , 讀之怦怦心動 。 鳴呼 ! 以慈悲為命脈 , 以神明為監史 , 以忍辱為安貧之極致 , 以種德為詒謀之首務 , 苟非深明於天人相與之微 , 有能如是之憂勤惕厲者乎 ? 東老矣 , 幸食舊德 , 以迄於今 , 綿及曾元 , 識字讀書 , 皆先人之賜也 , 謹錄一通 , 俾兒孫朝夕觀省 , 相與動心忍性 , 溫溫惴惴 , 無忝所生 , 是則予小子之責也夫 。 孫岱東百拜謹識 , 時年七十有三 。
此篇誓疏 , 雖非講學之文 , 然惟有此實心 , 斯有實學 , 則是此心亦吾醫所宜亟講也 。 雲林先生之後 , 迄今五世矣 , 不僅良醫代出 , 抑且書香相繼 , 安知非此存心之報哉 ? 當弁卷首 , 以志我儕講學之一證 。
大烈識
葉天士
葉天士 , 名桂 , 號香巖 。 世居閶門外下塘 。 所著 《 溫證論治 》 二十則 , 乃先生遊於洞庭山 , 門人顧景文隨之舟中 , 以當時所語 , 信筆錄記 , 一時未加修飾 , 是以辭多結屈 , 語亦稍亂 , 讀者不免晦目 。 烈不揣冒昧 , 竊以語句少為條達 , 前後少為移掇 , 惟使晦者明之 ; 至先生立論之要旨 , 未敢稍更一字也 。
溫證論治
溫邪上受 , 首先犯肺 , 逆傳心胞 。 肺主氣 , 屬衛 ; 心主血 , 屬營 。 辨營衛氣血 , 雖與傷寒同 , 若論治法 , 則與傷寒大異 。 蓋傷寒之邪留戀在表 , 然後化熱入裡 ; 溫邪則化熱最速 。 未傳心胞 , 邪尚在肺 , 肺合皮毛而主氣 , 故云在表 。 初用辛涼輕劑 。 挾風 , 加薄荷 、 牛蒡之屬 ; 挾濕 , 加蘆根 、 滑石之流 。 或透風於熱外 , 或滲濕於熱下 , 不與熱相搏 , 勢必孤矣 。 不爾 , 風挾溫熱而燥生 , 清竅必乾 , 謂水主之氣不能上榮 , 兩陽相劫也 。 濕與溫合 , 蒸鬱而蒙痹於上 , 清竅為之壅塞 , 濁邪害清也 , 其病有類傷寒 。 驗之之法 , 傷寒多有變症 , 溫熱雖久 , 總在一經為辨 。
前言辛涼散風 , 甘淡驅濕 , 若病仍不解 , 是漸欲入營也 。 營分受熱 , 則血液受劫 , 心神不安 , 夜甚無寐 , 或斑點隱隱 , 即撤去氣藥 。 如從風熱陷入者 , 用犀角 、 竹葉之屬 ; 如從濕熱陷入者 , 用犀角 、 花露之品 , 參入涼血清熱方中 。 若加煩躁 , 大便不通 , 金汁亦可加入 ; 老年及平素有寒者 , 以人中黃代之 , 急速透斑為要 。 若斑出熱不解者 , 胃津亡也 , 主以甘寒 , 重則如玉女煎 , 輕則如梨皮 、 蔗漿之類 。 或其人腎水素虧 , 病雖未及下焦 , 每多先自彷徨 , 此必驗之於舌 。 如甘寒之中加入鹹寒 , 務在先安未受邪之地 , 恐其陷入耳 。 若其邪始終在氣分流連者 , 可冀其戰汗透邪 , 法宜益胃 , 令邪與汗並 , 熱達腠開 , 邪從汗出 。 解後胃氣空虛 , 當膚冷一晝夜 , 待氣還自溫暖如常矣 。 蓋戰汗而解 , 邪退正虛 , 陽從汗泄 , 故漸膚冷 , 未必即成脫症 。 此時宜安舒靜臥 , 以養陽氣來復 , 旁人切勿驚惶 , 頻頻呼喚 , 擾其元氣 。 但診其脈 , 若虛軟和緩 , 雖倦臥不語 , 汗出膚冷 , 卻非脫症 ; 若脈急疾 , 躁擾不臥 , 膚冷汗出 , 便為氣脫之症矣 。 更有邪盛正虛 , 不能一戰而解 , 停一二日再戰汗而愈者 , 不可不知 。
再論氣病有不傳血分 , 而邪留三焦 , 猶之傷寒中少陽病也 。 彼則和解表裡之半 , 此則分消上下之勢 。 隨症變法 , 如近時杏 、 樸 、 苓等類 , 或如溫膽湯之走泄 。 因其仍在氣分 , 猶有戰汗之門戶 , 轉瘧之機括也 。 大凡看法 , 衛之後方言氣 , 營之後方言血 。 在衛汗之可也 , 到氣才宜清氣 。 乍入營分 , 猶可透熱 , 仍轉氣分而解 , 如犀角 、 元參 、 羚羊等物是也 。 至入於血 , 則恐耗血動血 , 直須涼血散血 , 如生地 、 丹皮 、 阿膠 、 赤芍等物是也 。 若不循緩急之法 , 慮其動手便錯耳 。 且吾吳濕邪害人最多 , 如面色白者 , 須要顧其陽氣 , 濕勝則陽微也 。 如法應清涼 , 用到十分之六七 , 即不可過涼 , 蓋恐濕熱一去 , 陽亦衰微也 。 面色蒼者 , 須要顧其津液 , 清涼到十分之六七 。 往往熱減身寒者 , 不可便云虛寒而投補劑 , 恐爐煙雖熄 , 灰中有火也 , 須細察精詳 , 方少少與之 , 慎不可漫然而進也 。 又有酒客 , 裡濕素盛 , 外邪入裡 , 與之相搏 , 在陽旺之軀 , 胃濕恆多 , 在陰盛之體 , 脾濕亦不少 , 然其化熱則一 。 熱病救陰猶易 , 通陽最難 。 救陰不在補血 , 而在養津與測汗 ; 通陽不在溫 , 而在利小便 , 較之雜症有不同也 。
再論三焦不從外解 , 必致裡結 , 裡結於何 ? 在陽明胃與腸也 。 亦須用下法 , 不可以氣血之分 , 謂其不可下也 。 惟傷寒熱邪在裡 , 劫爍津液 , 下之宜猛 ; 此多濕邪內搏 , 下之宜輕 。 傷寒大便溏為邪已盡 , 不可再下 ; 濕溫病大便溏為邪未盡 , 必大便硬 , 乃為無濕 , 始不可再攻也 。 再人之體 , 脘在腹上 , 其位居中 , 按之痛 , 或自痛 , 或痞脹 , 當用苦泄 , 以其入腹近也 。 必驗之於舌 , 或黃或濁 , 可與小陷胸湯或瀉心湯隨症治之 。 若白不燥 , 或黃白相兼 , 或灰白不渴 , 慎不可亂投苦泄 。 其中有外邪未解 , 裡先結者 , 或邪鬱未伸 , 或素屬中冷者 , 雖有脘中痞痛 , 宜從開泄 , 宣通氣滯 , 以達歸於肺 , 如近世之杏 、 蔻 、 橘 、 桔等 , 輕苦微辛 , 具流動之品可耳 。 又有舌上白苔黏膩 , 吐出濁厚涎沫者 , 其口必甜 , 此為脾癉 。 乃濕熱氣聚 , 與穀氣相搏 , 土有餘也 , 盈滿則上泛 。 當用佩蘭葉 , 芳香辛散以逐之 。 若舌上苔如鹼者 , 胃中宿滯 , 挾濁穢鬱伏 , 當急急開泄 , 否則閉結中焦 , 不能從募原達出矣 。
再舌苔白厚而乾燥者 , 此胃燥氣傷也 , 滋潤藥中加甘草 , 令甘守津還之意 。 舌白而薄者 , 外感風寒也 , 當疏散之 。 若薄白而乾者 , 肺液傷也 , 加麥冬 、 花露 、 蘆根汁等輕清之品 , 為上者上之也 。 若苔白而底絳者 , 濕遏熱伏也 , 當先泄濕透熱 , 防其即乾也 。 此可勿憂 , 再從裡而透於外 , 則變潤矣 。 初病舌即乾 , 神不昏者 , 宜急養正 , 微加透邪之藥 。 若神已昏 , 此內潰 , 不可救藥矣 。
前云舌黃或濁 , 當用陷胸 、 瀉心 , 須要有地之黃 。 若光滑者 , 乃無形濕熱 , 已有中虛之象 。 大忌前法 。 其臍以上為大腹 , 或滿 、 或脹 、 或痛 , 此必邪已入裡 , 表症必無 , 或存十之一二 , 亦須驗之於舌 。 或黃甚 , 或如沉香色 , 或如灰黃色 , 或老黃色 , 或中有斷紋 , 皆當下之 , 如小承氣湯 , 用檳榔 、 青皮 、 枳實 、 元明粉 、 生首烏等皆可 。 若未現此等舌 , 不宜用此等藥 , 恐其中有濕聚太陰為滿 , 或寒濕錯雜為痛 , 或氣壅為脹 , 又當以別法治之矣 。
再黃胎不甚厚而滑者 , 熱未傷津 , 猶可清熱透表 。 若雖薄而乾者 , 邪雖去而津受傷也 , 苦重之藥當禁 , 宜甘寒輕劑養之 。
再論其熱傳營 , 舌色必絳 。 絳 , 深紅色也 。 初傳絳色 , 中兼黃白色 , 此氣分之邪未盡也 , 泄衛透營 , 兩和可也 。 純絳鮮澤者 , 胞絡受邪也 , 宜犀角 、 鮮生地 、 連翹 、 鬱金 、 石菖蒲等清泄之 。 延之數日 , 或平素心虛有痰 , 外熱一陷 , 裡絡即閉 , 非菖蒲 、 鬱金等所能開 , 須用牛黃丸 、 至寶丹之類以開其閉 , 恐其昏厥為痙也 。
再論舌絳而乾燥者 , 火邪劫營 , 涼血清血為要 。 色絳而舌心乾者 , 乃心胃火燔 , 劫爍津液 , 即黃連 、 石膏亦可加入 。 其有舌心獨絳而乾者 , 亦胃熱而心營受灼也 , 當於清胃方中加入清心之品 , 否則延及於尖 , 為津乾火盛之候矣 。 舌尖獨絳而乾 , 此心火上炎 , 用導赤散瀉其腑 。 若煩渴 、 煩熱 , 舌心乾 、 四邊色紅 、 中心或黃或白者 , 此非血分也 , 乃上焦氣熱爍津 , 急用涼膈散散其無形之熱 , 再看其後轉變可也 ; 慎勿用血藥 , 反致滋膩留邪 。 至舌絳望之若乾 , 手捫之原有津液 , 此津虧濕熱薰蒸 , 將成濁痰蒙閉心胞也 。 舌色絳而上有黏膩 , 似苔非苔者 , 中挾穢濁之氣 , 急加芳香逐之 。 舌絳而抵齒難伸出口者 , 痰阻舌根 , 有內風也 。 舌絳而光亮 , 胃陰亡也 , 急用甘涼濡潤之品 。 舌絳而有碎點黃白者 , 將生疳也 。 大紅點者 , 熱毒乘心也 , 用黃連 、 金汁 。 其有雖絳而不鮮 , 乾枯而痿者 , 此腎陰涸也 , 急以阿膠 、 雞子黃 、 地黃 、 天冬等救之 , 緩則恐涸極而無救也 。
再有熱傳營血 , 其人素有瘀傷宿血在胸膈中 , 舌色必紫而暗 , 捫之潮濕 , 當加散血之品 , 如琥珀 、 丹參 、 桃仁 、 丹皮等 , 否則瘀血與熱相搏 , 阻遏正氣 , 遂變如狂發狂之症 。 若紫而腫大者 , 乃酒毒衝心 。 紫而乾晦者 , 腎 、 肝色泛也 , 難治 。
舌若淡紅無色 , 或乾而色不榮者 , 乃是胃津傷而氣無化液也 , 當用炙甘草湯 , 不可用寒涼藥 。
再有不拘何色 , 舌生芒刺者 , 皆是上焦熱極也 , 當用青布拭冷薄荷水揩之 , 即去者輕 , 旋即生者險矣 。
舌苔不燥 , 自覺悶極者 , 屬脾濕盛也 。 或有傷痕血跡者 , 必問曾經搔挖否 , 不可以有血而便為枯症 , 仍從濕治可也 。 再有神情清爽 , 舌脹大不能出口者 , 此脾濕胃熱鬱極化風 , 而毒延於口也 , 用大黃磨入當用劑內 , 則舌脹自消矣 。
舌無苔而有如煙煤隱隱者 , 慎不可忽視 。 如口渴煩熱而燥者 , 平時胃燥也 , 不可攻之 , 宜甘寒益胃 ; 若不渴 、 肢寒而潤者 , 乃挾陰病 , 宜甘溫扶中 。 此何以故 ? 外露而裡無也 。
舌黑而滑者 , 水來剋火 , 為陰症 , 當溫之 。 若見短縮 , 此腎氣竭也 , 為難治 , 惟加入參 、 五味子 , 或救萬一 。 舌黑而乾者 , 津枯火熾 , 急急瀉南補北 。 若黑燥而中心厚者 , 土燥水竭 , 急以鹹苦下之 。
若舌白如粉而滑 , 四邊色紫絳者 , 溫疫病初入募原 , 未歸胃腑 , 急急透解 , 莫待傳入而為險惡之症 。 且見此舌者 , 病必見凶 , 須要小心 ! 凡斑疹初見 , 須用紙燃照看胸背兩脅 , 點大而在皮膚之上者為斑 , 或云頭隱隱 , 或瑣碎小粒者為疹 , 又宜見而不宜多見 。 按方書謂斑色紅者屬胃熱 , 紫者熱極 , 黑者胃爛 , 然亦必看外症所合 , 方可斷之 。 春夏之間 , 濕病俱發斑疹為甚 , 如淡紅色 , 四肢清 , 口不甚渴 , 脈不洪數 , 此非虛斑 , 即屬陰斑 。 或胸前微見數點 , 面赤足冷 , 或下利清穀 , 此陰盛格陽於上 , 當溫之 。 若斑色紫而點小者 , 心胞熱也 ; 點大而紫 , 胃中熱也 。 斑黑而光亮者 , 熱毒極熾 , 雖屬不治 , 然其人氣血充者 , 依法治之 , 或有可救 。 若黑而晦者 , 必死 。 黑而隱隱 , 四旁赤色者 , 乃火鬱內伏 , 大用清涼透發 , 間有轉紅而可救者 。 又有夾斑帶疹 , 皆是邪之不一 , 各隨其部而泄 ; 然斑屬血者恆多 , 疹屬氣者不少 。 斑疹皆是邪氣外露之象 , 發出之時 , 宜神情清爽 , 方為外解裡和 ; 如斑疹出而昏者 , 此正不勝邪而內陷 , 或胃津內涸之候矣 。
再有一種白㾦 , 小粒如水晶色者 , 此濕熱傷肺 , 邪雖出而氣液枯也 , 必得甘藥補之 。 若未至久延 , 氣液尚在未傷 , 乃為濕鬱衛分 , 汗出不徹之故 , 當理氣分之邪 。 枯白如骨者多凶 , 氣液竭也 。
再溫熱之病 , 看舌之後 , 亦須驗齒 。 齒為腎之餘 , 齦為胃之絡 , 熱邪不燥胃津 , 必耗腎液 , 且二經之血走於此處 。 病深動血 , 結瓣於上 。 陽血色紫 , 紫如乾漆 ; 陰血色黃 , 黃如醬瓣 。 陽血若見 , 安胃為主 ; 陰血若見 , 救腎為要 。 然豆瓣色者多險 , 惟症尚不逆者猶可治 , 否則難治矣 。 此何故耶 ? 蓋陰下竭 , 陽上厥也 。
齒若光燥如石者 , 胃熱甚也 。 證見無汗惡寒 , 衛偏勝也 , 辛涼泄衛透汗為要 。 若如枯骨色者 , 腎液枯也 , 為難治 。 若上半截潤 , 水不上承而心火上炎也 。 急急清心救水 , 俟枯處轉潤為妥 。 若咬牙齧齒者 , 濕熱化風 , 痙病 。 但咬牙者 , 胃熱氣走其絡也 。 咬牙而脈症皆衰者 , 胃虛無穀以內榮也 。 此何以故 ? 虛則喜實也 。 舌本不縮而硬 , 牙關咬定難開者 , 此非風痰阻絡 , 即欲作痙症 , 用酸物擦之即開 , 酸走筋 , 木來泄土故也 。
若齒垢如灰糕樣者 , 胃氣無權 , 津亡而濕濁用事 , 多死 。 初病齒縫流清血 , 痛者為胃火沖激 , 不痛者為龍火內燔 。 齒焦無垢者死 ; 齒焦有垢者 , 腎熱胃劫也 , 當微下之 , 或玉女煎清胃救腎可也 。
再婦人病溫與男子同 , 但多胎前產後 , 以及經水適來適斷 。 大凡胎前病 , 古人皆以四物加減用之 , 謂恐邪來害妊也 。 如熱極者 , 有用井底泥及藍布浸冷覆蓋腹上等 , 皆是護胎之意 , 然亦須看其邪之可解而用之 。 如血膩之藥不靈 , 又當審察 , 不可固執 , 仍宜步步保護胎元 , 恐正損邪陷也 。 至於產後 , 方書謂慎用苦寒 , 恐傷已亡之陰也 , 然亦要辨其邪能從上中解者 , 稍從症用之 , 亦無妨也 ; 不過 , 勿犯下焦 , 且屬虛體 , 當如虛怯人病邪而治 。 況產後當血氣沸騰之際 , 最多空竇 , 邪必乘虛內陷 , 虛處受邪 , 為難治也 。 如經水適來適斷 , 邪將陷於血室 , 少陽傷寒言之詳悉 , 不必多贅 。 但數動與正傷寒不同 , 仲景立小柴胡湯 , 提出所陷熱邪 , 參 、 棗以扶胃氣 , 因衝脈隸屬陽明也 , 此惟虛者為合治 。 若熱邪陷入 , 與血相結者 , 當宗陶氏小柴胡湯 , 去參 、 棗 , 加生地 、 桃仁 、 查肉 、 丹皮 , 或犀角等 。 若本經血結自甚 , 必少腹滿痛 , 輕者刺期門 , 重者小柴胡湯去甘藥 , 加延胡 、 歸尾 、 桃仁 , 挾寒加肉桂心 , 氣滯加香附 、 陳皮 、 枳殼等 。 然熱陷血室之症 , 多有譫語 、 如狂之象 , 與陽明胃熱相似 , 此種病機 , 最須辨別 。 血結者 , 身體必重 , 非若陽明之輕便者 , 何以故耶 ? 陰主重濁 , 絡脈被阻 , 身之側旁氣痹 , 連及胸背 , 皆為阻窒 , 故去邪通絡 , 正合其病 。 往往延久 , 上逆心胞 , 胸中痹痛 , 即陶氏所謂血結胸也 。 王海藏出一桂枝紅花湯 , 加海蛤 、 桃仁 , 原欲表裡上下一齊盡解之理 , 此方大有巧妙焉 。
陳獻傳
人身一小天地論
造化一陰陽也 , 陰陽一太極也 , 太極本無極也 。 無極之前 , 陰含陽也 , 有象之後 , 陰分陽也 。 陰為陽母 , 陽為陰父 。 陽生於子 , 極於已 , 而一陰來姤 ; 陰生於午 , 極於亥 , 而一陽來復 。 震為長男屬火 , 火生於寅 , 胞胎在已 ; 巽為長女屬水 , 水生於申 , 胞胎在亥 。 巳亥為天地之門戶 , 陰陽之根本也 。 人稟健順之德 , 以生五行之氣 , 隱於五臟 , 見於六腑 。 呼吸 , 即陰陽運輸也 ; 津液 , 即雨露灌溉也 ; 光澤 , 即花木榮繁也 ; 耳目 , 即日月晦明也 , 人身一小天地 , 信哉 。 善觀脈者 , 知陰則知陽 , 知陽則知陰 , 可以心察 , 可以指別 , 可以類求 , 可以意會 , 可以萬全 , 至道淵微 , 莫逾於此 。 順而調之 , 真氣乃安 , 邪氣乃正 , 反之則病 。 實則氣入 , 虛則氣出 ; 氣實則熱 , 氣虛則寒 。 治之若何 ? 溫涼各隨其候 , 補瀉各有其宜 , 無虛虛 , 無實實 , 無太過 , 無不及 , 上應天光 、 星辰 、 象緯 , 下副四時 、 五行 、 貴賤 , 以明三部九候 , 以察八正 、 八風 、 陰陽 、 升降 , 配天象地之說 , 是在神悟靈機 , 心識微妙者矣 。
顧雨田
書方宜人共識說
國家徵賦 , 單曰易知 ; 良將用兵 , 法云貴速 ; 我儕之治病亦然 。 嘗見一醫 , 方開小草 , 市人不知為遠志之苗 , 而用甘草之細小者 。 又有一醫 , 方開蜀漆 , 市人不知為常山之苗 , 而令加乾漆者 。 凡此之類 , 如寫玉竹為萎蕤 , 乳香為薰陸 , 天麻為獨搖草 , 人乳為蟠桃酒 , 鴿糞為左蟠龍 , 灶心土為伏龍肝者 , 不勝枚舉 。 但方書原有古名 , 而取用宜乎通俗 , 若圖立異矜奇 , 致人眼生不解 , 危急之際 , 保無誤事 ? 又有醫人工於草書者 , 醫案人或不識 , 所繫尚無輕重 ; 至於藥名 , 則藥鋪中人 , 豈能盡識草書乎 ? 孟浪者約略撮之而貽誤 , 小心者往返詢問而羈延 。 可否相約同人 , 凡書方案 , 字期清爽 , 藥期共曉 。 再如藥引中生薑常寫幾片 , 燈心常寫幾根 , 竹葉 、 橘葉常寫幾瓣 , 蔥管 、 荷梗常寫幾寸 , 余謂片有厚薄 , 根有短長 , 瓣有大小 , 寸有粗細 , 諸如此類 , 皆須以分兩為準 。 又煎藥宜囑病家 , 各藥各罐 , 勿與他人共用 , 恐彼煎攻克 , 此煎補益 , 彼煎寒涼 , 此煎溫熱 , 譬如酒壺泡茶 , 雖不醉人 , 難免酒氣 。 此說偶見於 《 願體集 》 中 , 竊以為先得我心 , 故亦摘而贅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