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慶增
石芝醫話
人之生命 , 天氣最急 , 地味次之 , 二時不呼吸 , 絕天氣而死 , 七日不飲食 , 絕地味而死 , 此其緩急可知也 。 保命當先納天氣 , 以接元氣 , 食地味以納天氣 。《 素問 》 曰 ,「 天食人以五氣 , 地食人以五味 。」
人身之否泰 , 與 《 易 》 理相同 , 地天則泰 , 天地則否 。 耳兩竅 、 目兩竅 、 鼻兩竅合為坤象 。 鼻之下 , 人之中也 。 口一竅 、 前陰一竅 、 後陰一竅合為乾象 。 頭至唇不動 , 地道也 , 口至足皆動 , 天道也 ; 頭之上天 , 足之下地 , 人身上下合之 , 故能中立 。 逆之則泰 , 順之則否 , 理所當然 , 人自不察耳 。
人身前面可動者 , 陰用陽也 , 後面不動者 , 陽用陰也 , 故曰前抱陽 , 後負陰 。
西洋自鳴鐘 , 以比人身氣血之周流 , 最為切肖 。
水不升為病者 , 調腎之陽 , 陽氣足 , 水氣隨之而升 。 火不降為病者 , 滋心之陰 , 陰氣足 , 火氣隨之而降 。 則知水本陽 , 火本陰 , 坎中陽能引升 , 離中陰能降故也 。
火上浮則右尺虛 , 不獨腎寒尺虛 ; 食下行則右尺大 , 不獨腎虛尺大 , 蓋以命門 、 大腸同居於下也 。
氣之性善升而易散 , 育與固 、 養氣之妙法 , 惟靜存守中 , 善養氣者矣 。 血之性善降而易凝 , 和與溫 、 養血之妙法 , 惟運動調中 , 善養血者矣 。
臟病入腑即愈 , 惟咳嗽症入腑即危 , 蓋肺與大腸為表裡 , 胃傷則飲食不進故也 。
經寒絡熱者 , 溫經清絡 , 絡寒經熱者 , 溫絡清經 ; 但經直絡橫 , 溫甘通經 , 辛香通絡為別 。
傷於情志 , 和肝 、 開心 、 醒脾 、 解鬱為主 , 然必緩治 , 用輕藥 , 漸可向愈 ; 重藥則反傷胃陽 , 元氣不復 , 血氣耗散矣 。
口授丹方 , 無不誇張效驗 , 而又藥物輕賤 , 便於採取 , 故人樂於聽聞 , 不辨病之陰陽 、 表裡 、 淺深 、 虛實 , 漫以試之 , 禍不旋踵者多矣 , 鄉愚之人 , 往往蹈此 , 哀哉 !
看病認不真切 , 則靜坐思之 , 總於望 、 聞 、 問 、 切四者中搜求病機 , 必有得心之處 , 胸中了了 , 用藥方靈 , 若終於疑惑 , 而勉強投方 , 竊恐誤人性命也 。
傅學淵
管見芻言
春溫 、 夏熱 、 秋涼 、 冬寒 , 時之正也 , 而風實應之 。 凡治感冒 , 取用表散 , 自宜隨時制方 ; 若應熱反涼 , 病隨時變 , 施治尤貴圓通 。 至久晴久雨 , 燥濕異宜 , 臨症更宜留心 , 不可概執常例 。
凡外感病 , 挾食者頗多 , 當思食為邪裹 , 散其邪則食自下 , 若雜消導於發散中 , 不專達表 , 胃汁復傷 , 因而陷閉者有之 。 至若風多挾暑 、 濕 、 寒 , 或挾燥 、 火 , 或惱怒 , 或勞倦 , 或房事 , 及肝氣 、 宿瘕 、 諸血症 , 皆外感病之不無有挾者 , 所貴隨症制宜 , 斟酌盡善 , 庶無差誤也 。
凡內傷病 , 損上 、 損下 、 損及中州 , 在氣 、 在血 、 在腑 、 在臟 , 用藥補救 , 宜專任 , 宜的對 , 無論已 , 設或挾有外感 , 最當留心 , 補膩即不可施 , 當以輕劑調停 , 庶不致粗疏誤事 。 其有上損宜治下 , 下損宜治上 , 或砥柱中流 , 或作隔二 、 隔三之治 , 古人具有良法可師 , 不敢多贅 。
病變無常 , 方難執一 , 然無定之中 , 自有一定之法 , 此即中無定體 , 隨時而在之道也 。 蓋離規矩不可以為方圓 , 執規矩亦不可以為方圓 。 每見前人用古 , 師其意而不泥其方 , 或採取其二三 , 或減增其一二 , 得心應手 , 方推能事 。
君 、 臣 、 佐 、 使 , 制方自有定法 , 然品味不可拘泥 , 陸清獻曾論仁 、 義 、 禮 、 智 、 信 , 隨時迭相為用 , 比之醫家之於君 、 臣 、 佐 、 使也 。 有然即如參 、 苓 、 朮 、 草四君子 , 隨症從宜 , 因時取用 , 當亦如十二律之旋相為宮也 。
寒 、 熱 、 溫 、 涼 , 有一定之藥 , 無一定之治 。 入腑 、 入臟 , 或補 、 或攻 , 其氣味與性 , 不可不細按也 。 故有正用 , 亦有反用 , 有獨用 , 又有兼用 , 並有活用 、 借用之不同 。 如用寒可以治熱 , 反用可以入寒 , 獨用寒而熱可除 , 兼用寒而熱可制 , 微行消導 , 大可和中 , 稍借清滋 , 自能表汗 , 隅反焉而取資無盡矣 。
外感 、 內傷 , 為證治兩大關鍵 , 然去其所本無 , 復其所固有 , 兩言可盡之也 。 蓋六淫外襲 , 身中氣血 , 日失和平 , 一切外感有餘之症 , 有須汗 、 吐 、 下 、 和之治 , 皆是去其所本無也 。 若七情受傷 , 腑臟有損 , 身中氣血 , 日就虧耗 , 一切內傷不足之症 , 有須滋填培補之治 , 皆是復其所固有也 。
讀古人書 , 須識其補偏救弊 , 一片苦心 , 互相牴觸 , 即是互相闡發處 , 所貴多讀多看 , 融會貫通 , 由博反約 , 以求理明心得 , 臨症無望洋之苦是已 。 若好為指摘 , 棄瑜錄瑕 , 殊失欽承前哲之道 。 至矜家秘而執成法 , 頭痛醫頭 , 尋方覓藥 , 一切無方之書置之高閣 , 此又孟浪之流 , 不足與語斯道者矣 。
江朝宗
核骨踝脛腨踹辯
《 靈樞 · 經脈篇 》: 脾足太陰之脈 , 起於大趾之端 , 循趾內側白肉際 , 過核骨後 。
汪訒菴注 :「 核骨 」, 俗名孤拐骨 , 足跟後兩旁起骨也 。 按張景岳曰 :「 核骨 」, 即足大趾本節後內側圓骨也 , 滑氏言孤拐骨者非 。 李士材亦宗之 。 當以張 、 李之注為是 , 汪注未確 , 論詳下節 。
上內踝前廉 。
汪注 : 脛兩旁內外曰 「 踝 」。 按 《 字彙 》「 踝 」 字 , 華上聲 。 俗有從其便者 , 即從旁讀作果音 , 諺云腳果骨 , 當即此字 ; 孤拐骨亦即此也 。 汪注以踝為核骨 , 而以脛兩旁為踝 。 夫脛者 , 膝以下至足之總名 , 俗名小腿者是也 , 與俗名大腿之股相配 , 是四肢中分出之四大名目 , 上肢曰膊 、 曰臂 , 下肢曰股 、 曰脛也 , 故皆從月 。 若踝者 , 近足之突骨也 , 故從足 。 若曰踝在脛下則可 , 而謂脛旁即踝未可也 。
上腨內 。
按 「 腨 」 字 , 張景岳 《 類經 》 及汪訒菴 《 類纂 》 李士材 《 知要 》, 皆刻從足 ,《 類纂 》 注 , 先曰踹音短 , 足跟也 , 又曰一作腨 , 音善 , 足肚也 。 此因誤刻從足 , 故其言岐疑無定 。《 類經 》 與 《 知要 》 皆注足肚曰踹 , 此注不誤 , 而字之從足者 , 皆誤刻也 。 按從足之 「 踹 」 字考諸字彙 、《 字典 》、《 玉篇 》, 皆曰足跟也 。 脈由大指而上內踝 , 已交於脛 , 自此上行則在脛中矣 , 豈有反下入足跟之理哉 ! 若入足跟 , 當用下字 , 不當用上字 , 而曰 「 上踹內 」 矣 , 故知其誤刻從足也 。
循脛骨後 。
統繹四節 , 自核骨而上踝 , 自踝而上腨 , 自腨而循脛骨後 , 可知踝在腨之下 , 而脛不在腨之下矣 。 欲明經脈 , 必當明其部位 , 雖分寸不得混淆也 。
唐迎川
爛喉丹痧論
近來丹痧一症 , 患者甚多 , 患而死者 , 亦復不少 , 世人因方書未及 , 治亦無從措手 , 或云辛散 , 或云涼解 , 或云苦寒泄熱 , 俱師心自用 , 各守專門 , 未嘗探其本源 。 按仲師 《 金匱 》 書 ,「 陽毒之為病 , 面赤斑斑如錦紋 , 咽喉痛 , 吐膿血 , 五日可治 , 七日不可治 , 升麻鱉甲湯主之 」 之文 , 細繹其義 , 實與此症相類 , 何會心者之絕少耶 ? 惟是升麻鱉甲湯 , 蓋以升麻升透厲毒 , 鱉甲泄熱守神 , 當歸和血調營 , 甘草瀉火解毒 , 正 《 內經 》「 熱淫於內 , 治以鹹寒 , 佐以甘苦 」 之旨 。 而內有蜀椒 、 雄黃 , 似當加於陰毒方中 , 或因傳寫之訛耳 。 一轉移間 , 則於陽毒 、 陰毒之義 , 尤為貼切 , 而人之用之者 , 亦鮮疑畏矣 。 今如遇此丹痧一證 , 當於經義詳之 , 毋謂古人之未及也 , 不揣愚陋 , 用敢質之同人 。
臟腑受盛辯
讀 《 難經 · 四十二難 》 有臟腑之長短 、 輕重 、 廣狹 , 受盛之數 , 余竊以為未必然 。 如人輕重 、 長短不齊 , 飲食多寡不一 , 即可類推也 。 即長短尚有以中指屈曲而取中節之罫角以量之論 , 而受盛水穀之升合 , 迥然各異 。 可見吾儕看書 , 要在圓通活潑 , 未可拘泥成說也 。
大溫中飲炙甘草湯合論
閱景岳 《 新方 》 中於大溫中飲方下 , 有 「 從補血而散 , 而云騰致雨之妙 , 則仲景猶所未及 」 句 , 竊謂傷寒方中 , 仲師用炙甘草湯 , 有桂 、 酒 、 地 、 麥 、 膠 、 麻之品 , 非陽根於陰 , 汗化於液 , 云騰致雨之妙乎 ? 未可謂其未及也 。
論柴胡
按柴胡為少陽藥者 , 因傷寒少陽證之用柴胡湯也 。 夫邪入少陽 , 將有表邪漸解 , 里邪漸著之勢 , 方以柴 、 芩對峙 , 解表清裡的為少陽和解之法 。 而柴胡實未印定少陽藥也 , 蓋以柴胡之性苦平微寒 , 味薄氣升 , 與少陽半表之邪適合其用耳 。 乃有病在太陽 , 服之太早 , 則引賊入門 ; 若病入陰經 , 復服柴胡 , 則重虛其表之說 , 此恐後人誤以半表半裡之品 , 為認病未清者 , 模糊混用 , 故設此二端以曉之也 。 不觀之景岳 《 新方 》 中諸柴胡飲 、 柴芩煎 、 柴胡白虎煎諸方 , 信手拈用 , 頭頭是道 , 是誠知柴胡之用 , 而先得我心之所同然矣 。 再古方中有逍遙散之疏解鬱熱 , 歸柴飲之和營散邪 , 補中益氣湯之升發清陽 , 提邪下陷 , 疏肝益腎湯之疏肝清熱 , 養陰透邪 , 其妙難於僕數 , 何至重虛其表乎 ? 余於風邪初感之輕症 , 及邪氣淹留 , 表熱不解之久病用之 , 並臻神效 , 奈何將此有用之良品 , 拘泥成說而畏之 , 即用亦准之以分數 , 竟至相沿成習 , 不得不為置辯 。
論犀角 、 升麻
按朱南陽有 「 如無犀角 、 以升麻代之 」 之說 , 以其同於一透也 , 朱二允以此二味升降懸殊為辯 , 余謂尚非確論 。 夫犀角乃清透之品 , 升麻乃升透之味 , 一重於清 , 一重於升 , 其性不同 , 其用自異 , 未嘗聞有異而可代者也 。 若夫風寒壅遏 , 疹點未透者 , 斯為升麻之任 ; 而溫邪為病 , 丹斑隱現者 , 又系犀角之司 。 如以升麻為代 , 其肺氣熱者 , 必致喉痛 , 甚增喘逆 ; 營分熱者 , 必致吐血 , 輕亦衄宣 , 其誤若此 , 豈可代乎 ? 又角生於首 , 故用為透劑 , 二允以為下降之品 , 亦不可不辯 , 余非敢輕議前輩 , 實出婆心之不禁耳 , 故謹論之 。
辨紫茸之偽
痘科所用紫茸 , 即紫草之嫩苗也 。《 活幼新書 》 云 : 紫草性寒 , 小兒脾實者可用 , 脾虛者反能作瀉 。 古方惟用茸 , 取其初得陽氣 , 以類觸類 , 用發痘瘡 。 今人於前四朝 , 涼血利竅 , 則用紫草 , 若痘局布齊後 , 改用紫茸 , 以血熱未清 , 於涼血中兼寓升發之義也 。 今肆中所用 , 色紫而形如松膏者 , 乃系洋內樹脂 , 與紫草茸迥異 , 醫俱不察而用之 , 不可不急為之辨 。
辨鬱金之誤
鬱金一物 , 出於川產 , 野者色黑 , 不可多得 。 其川中所種者 , 皆系外白內黃 , 即今人誤呼為薑黃子者也 。 至肆中所用川鬱金 , 乃莪朮中揀出莪朮之子 , 因其色黑 , 與川中野鬱金相似而混之也 。 醫俱不究 , 反以川中種本之黃鬱金謂廣鬱金 , 或謂薑黃子 , 殊堪捧腹 。 余於弱冠時入川 , 即曾深究此品 , 當以種本之外白內黃者為是 , 勿泥薑黃子之說而廢之 。
周思哲
大豆黃卷辯
大豆黃卷 , 古人罕用 。《 本草 》 載其性曰 , 治濕痹 , 筋攣膝痛 , 五臟不足 , 益氣宜胃 , 破婦人惡血 , 除胃中積熱 , 消水氣脹滿 。 即 《 金匱 · 虛勞門 》 薯蕷丸 , 於氣血並補方中佐之 , 後之著方解者 , 有宣發腎氣之論 , 亦未謂其發表也 , 近來誤作表藥者 , 其故何歟 ? 蓋因吾吳人喜服輕方 , 而昔之治病 , 俱於醫家取藥 , 有云馬元儀先生預用麻黃湯浸豆發糵 , 凡遇應用麻黃者 , 方開豆卷 , 俾病家無所疑懼 , 渠得藥投中病 , 曲以兩全 , 此心亦良苦矣 。 後醫不明細底 , 竟認豆卷與豆豉同類 , 公然影射作為表劑 , 但肆中豆卷豈亦有麻黃湯浸發者乎 ? 即以格致之理論之 , 豆得水而發糵 , 或能些微宣濕 , 亦不能為通用表藥也 。 若用二三錢之豆卷 , 即可表汗 , 世人以此為蔬菜者 , 每食盈簋 , 何不汗至亡陽耶 ? 一笑 !
蔣星墀
瘟疫贅言
春溫 、 夏熱 、 秋燥 、 冬寒 , 固病之常 , 若夫疫者 , 穢惡之氣 , 互相傳染 , 吳又可論之詳矣 。 惟吳氏謂從口鼻而入 , 即踞膜原 , 愚謂既由口鼻吸受 , 肺為出入之門戶 , 無有不先犯肺者 。 疫皆熱毒 , 肺金所畏 , 每見此症之身熱 , 先有憎寒 , 肺先病也 ; 繼而充斥三焦 , 或有徑入心胞者 。 所云厲氣 , 無非鬱熱 , 是以喻西昌所講瘟 、 溫二字 , 未嘗區別 , 蓋亦有見乎此耳 。 況所云 「 上焦如霧 , 升逐解毒 , 中焦如漚 , 疏逐解毒 , 下焦如瀆 , 決逐解毒 」, 總不脫一毒字者 , 其為鬱熱 , 意在言表矣 。 更有患此病者 , 縱飲冷水 , 亦能大汗而解 , 此非熱毒之明驗乎 ? 至於疫邪雖解 , 而肺蓄餘熱 , 每多咳嗆 、 肌熱 、 自汗等證 , 亦所謂肺先受病而未愈之明徵也 。 又有大旱之年 , 水涸日烈 , 河水每多熱毒 , 飲其水者 , 多發疫痢 , 以痢門常法治之無效 , 余於治痢方中 , 加以貫眾之苦寒解毒 , 無不應手取效 , 此亦熱毒之一驗也 , 合併志之 。
合論丹溪景岳相火大意
丹溪論陽有餘 , 陰不足 , 所謂陽者 , 相火也 。 景岳駁之 , 謂陰有餘 , 陽不足 , 而著 「 相火以位 」 之辨 。 各樹旗幟 , 幾如冰炭之不相入矣 。 嘗舉二者參之 , 丹溪大旨 , 本於周子主靜立說 , 謂相火一動 , 則五志厥陽之火併煽 , 煎熬真陰 , 故東垣目為元氣之賊 。 此論相火二字 , 專從後天之變動者言 , 與景岳之主命門 , 有源流之別 。 夫 「 天非此火不能生物 , 人非此火不能有生 」, 考前哲如褚氏 、 趙氏 , 人生先具命門及相火 , 行陽二十五度之語參之 , 景岳所云 , 相得益彰 。 蓋靜而守位者 , 此相火 , 靜則溫養 ; 動而無方者 , 亦此相火 , 動則燔灼 。 譬之天與日 , 太陽之火也 , 雖烈而不能焚物 , 以陽燧取之 , 不過星星之火 , 其用即可燎原 。 故景岳之說日也 , 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 , 丹溪之說日而火也 , 飛走狂越 , 莫能御之 。 今將指日為火固失之 , 而指火為日 , 亦豈云得乎 ?《 陰陽應象大論 》:「 壯火之氣衰 , 少火之氣壯 」,「 壯 」 與 「 少 」 之別 , 即兩家宗旨所分 , 故必合兩家所論 , 義始完備 , 若偏執一說 , 於道失之 。
升降出入說
《 素問 · 六微旨大論 》:「 出入廢則神機化滅 , 升降息則氣立孤危 。」 嘗謂 《 傷寒 》 所論傳經 , 即是出入精義 , 蓋正氣之出入 , 由厥陰而少陰 、 而太陰 、 而少陽 、 陽明以至太陽 , 循環往復 。 六淫之邪 , 則從太陽入 , 一步反歸一步 , 至厥陰而極 , 此邪氣進而正氣退行 , 不復與外氣相通 。 令韶張氏謂之逆傳 , 養葵趙氏謂之郁證 , 即此義也 。 故開 、 闔 、 樞三者 , 乃其要旨 。 夫分言之 , 為出入 , 為升降 , 合言之 , 總不外乎一氣而已矣 。 觀東垣 《 脾胃論 》 浮沉補瀉之圖 , 以卯酉為道路 , 而歸重於蒼天之氣 。 考其所訂諸方 , 用升 、 柴 、 苓 、 澤等法 , 實即發源於長沙論中葛根 、 柴胡 、 五苓之意以引而伸之 , 所謂升之九天之上 , 降之九地之下 , 雖內傷外感殊科 , 而於氣之升降出入 , 則總無以異耳 。 王氏曰 : 凡竅橫者 , 皆有出入往來之氣 , 竅豎者 , 皆有陰陽升降之氣 , 蓋人在氣中 , 如魚在水中 , 人不見氣 , 如魚不見水 , 上下九竅 , 外而八萬四千毛孔 , 皆其門戶也 , 氣為之充周而布𮑮 , 雖有大風苛毒 , 莫之能害 。 是故 「 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」, 內陷者 , 有入而無出 , 下陷者 , 有降而無升 , 此升降出入四字 , 為一生之橐籥 , 百病之綱領 。
寸口趺陽緊脈不同論
詳考 《 傷寒論 》 中寸口之緊與趺陽之緊 , 雖同曰緊 , 而義自各別 。 蓋緊見於寸口 , 是客邪所致之病 。 脈緊見於趺陽 , 趺陽是胃之本脈 。《 平脈篇 》 云 :「 跌陽脈微而緊 , 緊則為寒 」, 又云 :「 跌陽脈沉而數 , 沉為實 , 數消穀 , 緊者 , 病難治 。」 夫緊則為寒 , 數則為熱 , 既曰數 , 又曰緊 , 不幾寒熱混淆歟 ! 盧予繇疏云 : 緊則為寒 , 為其嫌於無陽 , 蓋此寒字非寒邪之寒 , 針對陽字而言 , 乃是形容無陽意思 。 無陽者 , 無胃脘之陽也 , 即所云知陰常在 , 絕不見陽意 。 知陰常在絕不見陽 , 以尺脈言是腎陽 , 此以趺陽言是胃陽 。 人以胃氣為本 , 故診趺陽須知遲緩 , 診寸口當求濡弱 , 皆胃陽敷布之象 , 即 《 經 》 文 「 無胃氣曰死 」 之要旨耳 。 至於寸口脈浮而緊 , 寸口脈陰陽俱緊 , 此緊字以寒邪言 。 細參之 , 要自有濡弱者在 , 所謂 「 濡弱何以反適十一頭 」, 為五臟六腑之主 , 脈之骨也 , 不得與跌陽之緊混同而論 。
中腑中臟辨
《 病機機要 》 云 :「 中腑者 , 宜汗之 , 中臟者 , 宜下之 。」 此腑臟二字 , 實是指經絡 , 言腑無汗法 , 入臟亦豈有下法 ?「 五臟者 , 藏精氣而不寫 , 故滿而不能實 ; 六腑者 , 傳化物而不藏 , 故實而不能滿 。」 此臟宜補 , 腑宜通之要旨也 。 考長沙三百九十七法 , 邪歸中土 , 乃可議下 , 其少陰急下三條 , 指轉入陽明腑證者言 , 仍是土鬱奪之之義 , 如已臟真失守 , 而復瀉之 , 是虛虛也 。 古於汗下之法 , 禁例綦嚴 , 豈宜如是之倒行逆施乎 ? 觀其論中腑曰脈浮惡風寒 , 則明是中經 ; 論中臟曰大便秘結 , 則明是中腑 。 辨名正誤 , 庶於立言之旨有合云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