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之有雙眼 , 若天之有兩曜 , 五臟六腑之精華 , 宗脈之所聚 , 洞視萬化 , 肝之外候者也 。 然骨之精為瞳子 , 屬腎 ; 筋之精為黑眼 , 屬肝 ; 血之精為絡裹 , 屬心 ; 氣之精為白眼 , 屬肺 ; 肉之精為約束 , 屬脾 。 眼通五臟 , 氣貫五輪 。 由此觀之 , 人之有生 , 須固養身之道 。 善攝生者 , 養氣存神 , 安心惜視 , 然後心氣通暢 , 肝氣和平 , 精氣上注於目 , 則目無其疾矣 。 倘將養乖理 , 六淫外傷 , 七情內郁 , 嗜欲不節 , 飲食無度 , 生食五辛 , 熱啖炙煿 , 久視勤書 , 憂哀悲泣 , 皆能病目 。 目之為病 , 睛色赤者病在心 , 色白者病在肺 , 色青者病在肝 , 色黃者病在脾 , 色黑者病在腎 。 況方論有五輪八廓 , 內外障等之證 , 茲不復敘 。 治療之法 , 必須洞明形狀 , 細察根源 , 窮其是非 , 若能細審 , 無不瘥除 。 然病眼之人 , 不得當風看日 , 喜怒房勞 , 五辛炙煿 , 酒食毒物 , 並宜斷之 。 惟須寬緩情性 , 慎護調攝 , 即無不瘥也 。 若縱恣乖違 , 觸犯禁忌 , 自貽其咎 , 必須喪明而後已 , 可不謹歟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