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書所載蠱毒有數種 。 閩中山間人造作之 。 以蟲蛇之類 , 用器皿盛貯 , 聽其互相食啖 , 有一物獨存者 , 則謂之蠱 。 取其毒於酒中 , 能禍於人 。 中其毒也 , 令人心腹絞痛 , 如有物咬 , 吐下血皆如爛肉 , 若不即治 , 蝕人五臟即死 。 然此病有緩有急 , 急者倉卒十數日便死 , 緩者延引歲月 , 遊周腹內 , 氣力羸憊 , 骨節沉重 , 發即心痛煩躁 , 而病人所食之物 , 亦變化為蠱 , 漸侵食臟腑則死矣 。 死則病流注 , 染著旁人 , 遂成蠱注也 。 欲驗之法 , 令病人唾水 , 沉者是蠱 , 不沉者非蠱也 。 或含一大豆 , 豆脹皮脫者蠱也 , 豆不爛脫非蠱也 。 以鵠皮至病人臥下 , 勿令病人知 , 病劇者是蠱病 , 不劇者非蠱也 。 治療之法 , 不可作他病治之 , 切須審細 , 古人以敗鼓皮燒灰 , 米飲服方寸匕 。 須臾自呼蠱家姓名 , 令呼喚將去則愈 。 凡中蠱 , 嚼生黑豆不腥 , 白礬味甘 , 皆中毒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