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物固難 , 而於藥材不得不求博焉 ; 用藥猶難 , 而於物性不得不求達焉 。 胡可人云亦云 , 而不致思哉 。 觀唐顯慶重修 《 本草 》, 孔志約之序有言曰 : 動植形生 , 因方舛性 ; 春秋節變 , 感氣殊功 。 離其本土 , 則質同而效異 ; 乖於採摘 , 乃物是而時非 。 此數語者 , 誠概括神農嘗味 、 雷公炮炙之微義 , 猶舉醫家之能事矣 。 無如近世業醫之士 , 率承父師之庭訓 , 沿習方士之俚談 , 既未曾閱歷山川 , 訪眾材之出處 , 又不能蒐羅經史 , 採明哲之討論 , 即 《 本草綱目 》 一書 , 乃藥品之藝林 , 材用之淵藪 , 孰能細為考證 ? 即或悉心研求 , 而傳訛亦甚多 , 無怪乎習於道聽途說 , 並惑於市儈妄言 , 致使真材被棄 , 贗物風行 , 如大黎子偽充巨勝 , 相思子混當赤豆 , 諸如此類 , 不勝枚舉 。 沈萍如雲 : 天地之於萬物 , 生長收藏 , 本具五行之理 ; 溫涼厚薄 , 乃隨九土之宜 。 然亦有稟性懸殊 , 而秋生夏死 、 春萎冬榮之不同 , 如夏麥冬瓜 , 臘梅秋菊 , 各以時榮 , 天下皆然 。 習見不異者 , 擴而充之 , 則蜀之稻 , 一歲二藝 ; 滇之罌粟 , 四時皆花 ; 滇默瓜茄豆蔓 , 逾冬不涸 ; 松本長青 , 而六詔松針 , 交春黃隕 ; 梅魁春首 , 而滇中梅蕊 , 臘盡花開 ; 蓖麻干空如竹 , 西賧成木如拱 ; 仙人掌草木也 , 他處遇霜即萎 , 滇南可列蒔方丈 , 以作垣籬 , 開花如瓠 , 結果如瓜 。 此多諸家本草所不載 , 皆由方土氣候之不齊 , 而致物性種類亦不一 。 不獨此也 , 且收藥儲材 , 猶當審其收採之時候 , 察其方土之寒燠 , 達其物性之變更 , 揆之於理 , 而後乃收其效 , 非可以一隅之偏論 , 膠柱鼓瑟耳 。 假如植物之皮 、 葉 、 根荄 、 花蕊 、 子仁之類 , 而必採摘有時 。 若杜仲 、 黃柏 、 秦皮等 , 其用在皮 , 理當取之於夏 , 因夏時漿發於皮 , 力全而功倍 , 春則漿未升 , 秋冬則漿已降 , 漿收皮槁 , 效用已失 。 地骨 、 丹皮 、 芎 、 歸 、 地 、 芍 , 則亦宜各因其長盛之際而採之 。 其他如山草類之芩 、 連 、 知 、 貝 , 本多野生者佳 , 取用其根 , 宜於秋冬為勝 。 若椿 、 樗 、 五茄等喬木之根皮 , 則亦宜採於落葉之時 , 其漿液歸根 , 效力亦勝 。 至於杏 、 桃 、 果 、 瓜之仁核 , 類多收於夏秋 。 余目睹夏食未熟果瓜之核仁 , 多癟薄無肉 , 可見未至其時 , 而生長不足也 。 若夫甘菊 、 忍冬 、 凌霄 、 密蒙等花 , 以及蘇葉 、 藿香 、 薄荷 、 荊芥 、 青蒿 、 佩蘭等芳草之類 , 則各乘盛時而採之 , 則氣足力全 。 既採之後 , 必當即時曬燥 , 庋藏箱缸 , 使芳香之氣不散 。 苟煎服合度 , 效能更勝 , 否則或收採失時 , 及任其風吹濕蒸 , 不但失其氣味效能 , 且增加黴毒 , 暗助病菌孳長 , 此不可不知也 。 苟能收採合時 , 炮製遵法 , 必須理有可循 , 再加親知灼見 , 屢經試驗 , 方可傳信 。 乃今藥肆射利 , 在小鋪則以偽亂真 , 以紫亂朱 , 但求名狀相似 , 不別效用冰炭 , 甚則黑明角充犀角 , 山羊角混羚羊 , 只求己利 , 不惜人害 。 在大鋪則但求形色雅觀 , 進值高昂 , 不別性質良窳 , 如半夏用蜀產 , 而不用浙產 ; 橘紅用川產 , 不用建產 。 大抵川夏顆大 , 形式雅觀 , 浙產粒小 。 不知川夏質松 , 落水即胖 , 且力薄性劣 , 較之浙夏質堅味厚 , 功力皆宏者大不相同 。 橘紅之用川產 , 亦因平薄無瘢痕 , 建紅卷小有瘢痕 , 而形色雖不雅觀 , 然氣味濃厚 , 不若川紅之味淡氣薄耳 。 甚至醫方上書明蒼朮而用茅朮 , 書明於術而用江西術 。 以蒼朮 、 於術價賤 , 茅朮 、 江西術價貴 , 以價貴賤分高下耳 , 不知效能各有擅長 , 如蒼朮燥濕 , 茅朮利濕 , 用處不同 ; 於術健脾 , 江西術生津 , 補法懸殊 。 諸如此類 , 亦不勝枚舉 。 前數年前 , 吾紹亦有相沿此惡習 , 近時則已改良之 。 然世人茫然不察 , 致將確能治病之藥 , 嫌其輕賤而不用 , 反以重值購求不對病之贗品為神丹 , 直至不效 , 亦不自認誤藥之過 , 而惟委之天命而已 。
嗚呼 ! 吾國藥物不改良 , 醫學無從進步 。 欲求其改良之道 , 必須從醫藥共同研究始 , 如上古神農嘗醫 , 中古韓康賣藥 , 皆醫士而兼藥劑師也 。 自趙宋設立和劑藥局 , 售藥雖有專肆 , 而仍有醫師指導售賣者也 。 不若近世醫自為醫 , 藥自為藥 。 行醫者只辨性味處方 , 不明藥品之真偽 ; 賣藥者只知形色雅觀 , 不知炮製之精當 。 至於產處之道地與否 , 丸 、 散 、 膏 、 丹之遵古與否 , 醫師既不調查 , 藥師亦不報告 , 分道揚鑣 , 兩不相謀 , 執而不變 , 豈有進步哉 ? 際此中醫藥競爭圖存之時 , 醫與藥必須共同一氣 , 將一切沿習積弊 , 一一設法改良 。
炳章自幼嫺藥習醫 , 至今仍以此為衣食謀 , 具有切身之關係 , 常蓄醫藥革命之決心 , 恨無實行剷除能力 。 於民國二年春 , 爰集同志 , 組織和濟藥局 , 為改良之創始 , 訂正丸散膏丹方書 , 編著膏丸說明 , 考定傳訛藥品 , 撰述 《 規定藥品之商榷 》 等書 , 刊印以來 , 傳誦遐邇 , 荷蒙海內同志所歡迎 , 紛紛報告改良者 , 已有十餘埠之多 。 余故友鄭君肖岩 , 亦夙具此心 , 著有 《 偽藥條辨 》 一書 , 郵示於余 , 囑余評註撰序而刊行之 。 余捧誦一周 , 其間所採偽藥 , 計百十一種 , 能將傳訛作偽等弊 , 從實驗條辨發明 , 與余 《 規定藥品之商榷 》 可謂無獨有偶 。 惜門類不分 , 而藥品產地叢多 , 質性不齊 , 未免遺漏 。 炳章爰將各藥 , 別其門類 , 分訂四卷 , 間有實驗識見 , 鑑別條下 , 惟鄭君原文 , 不敢更動隻字 。 雖然吾國地大物博 , 豈能盡我二人所見 , 無非先創其例 , 以吾二人著先鞭耳 。 凡增補之 , 訂正之 , 請質諸海內外醫藥經驗家及博物家 , 果能相與有感 , 以臻完美 , 正不獨吾道藥界之幸甚 , 而天下蒼生亦幸甚也夫 。
中華民國十六年七月
四明曹炳章序於紹城和濟藥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