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之為病 , 經曰 : 冬傷於寒 , 春變為溫病 , 夏變為熱病 , 皆系六淫之邪 , 併為四氣 。 四氣者 , 風寒暑濕是也 。 其氣互交 , 最能傷人 。 風寒之性 , 暴傳六經 , 暑濕之性 , 偏著五臟 , 壯者氣行則已 , 怯者則著成病 。 若風寒傷人 , 先入皮毛 , 肺之外候 , 肺主氣 , 上通於鼻 , 下連膀胱 , 皮毛客邪 , 肺先受害 , 肺虛與邪相拒 , 則病生焉 。 肺實邪無所容 , 其邪勿能為害 , 病若中者 , 始傳膀胱 , 屬足太陽之經 , 邪入其經 , 相連於肺 , 故右寸脈浮弦而洪 , 令人毫毛畢直 , 皮膚閉而為熱 , 身疼頭痛 , 氣逆喘嗽 , 風傷者自汗惡風 , 寒傷者無汗惡寒 , 且太陽為州都之官 , 不能自衛 , 治之以藥 , 藥不勝邪 , 雖汗不解 , 邪氣留連 , 必奪穀味 , 豈不虧於脾胃 ? 邪氣乘虛入胃 , 屬足陽明之經 , 主肌肉俠鼻絡於目 , 故身熱目痛 , 鼻乾不眠 , 病自太陽而傳陽明 , 或尤有惡寒者 , 知邪尚在太陽 , 傳過未盡 , 尤宜汗解 。 若不惡寒 , 反欲嘔吐 , 煩躁脈數急者 , 其邪盡在陽明 , 津液先竭 , 胃實幹燥 , 大便難 , 宜以盪滌其邪 , 邪去脈靜 , 知不傳經而安矣 。 設若盪滌未盡 , 邪留於胃 , 胃者倉廩之官 , 倉廩既虛 , 榮衛失養 , 經絡已衰 , 不能勝邪 , 傳入於膽 , 屬足少陽之經 , 循耳絡於脅 , 令人脅痛耳聾 , 口苦咽乾 , 往來寒熱而嘔 , 邪毒在裡 , 而不在外也 , 依法治之 。 如或不解 , 膽者中正之官 , 而無果決 , 任邪留移於脾 , 屬足太陽之經 , 絡於咽喉 , 令人咽乾腹滿時痛 , 手足微冷 , 或自利不渴 。 脾虛受邪 , 則為內寒 , 溫助脾元 , 實倉廩 , 使正勝邪 , 庶獲安矣 。 或治不當而邪勝正 , 又傳入腎 , 屬足少陰之經 , 其絡膀胱 , 系舌本 , 貫肝入肺 , 其性惡燥 , 故渴引飲 , 邪自三陽而傳少陰 , 已經汗下 , 津液枯竭 , 令人口燥舌乾而渴 , 虛者宜溫 , 甚者攻之 。 腎者作強之官 , 不能自持 , 而傳於肝 , 屬足厥陰之經 , 絡舌本 , 循陰器 , 榮於筋 , 謂之厥陰 , 厥者盡也 , 三陰三陽 , 至此盡矣 。 肝者將軍之官 , 不能與邪相抗 , 致使六經傳盡 , 邪毒入深 , 榮衛失調 , 經絡已虧 , 以致手足厥冷 , 則筋急囊縮 , 六經傳遍 , 戰汗而解者 , 或不戰不汗出而解者 , 或六七日不解者 , 又復再傳 , 其病已危 。 又有兩感傷寒者 , 蓋緣表裡雙傳 , 臟腑俱病 , 為難治也 。 一日太陽與少陰俱病 , 則頭痛舌乾 , 煩滿而渴 , 二日陽明與太陰俱病 , 則腹滿身熱 , 不食言語 , 三日少陽與厥陰俱病 , 則耳聾囊縮 , 水漿不入 , 不知人者 , 六日而危殆矣 。 謂其三日六經俱病 , 榮衛不行 , 內外臟腑不相通於上下 , 至於六日之氣皆絕 , 故不治而死矣 。 論曰 : 人生天地之間 , 借氣血以全真原 , 故天無一歲不寒暑 , 人無一日不憂苦 , 故有天行瘟疫之病 , 且傷寒冬令為殺厲之氣 , 善調攝者 , 嚴寒之時 , 行住坐臥 , 護身周密 , 不犯寒毒 , 或房勞之人 , 辛苦之徒 , 當陽閉藏 , 而反擾動 , 致使斯病而作 。 治傷寒之法 , 始自漢張仲景 , 分六經之相傳 , 定汗吐下之三法 , 在表宜汗 , 在裡宜下 , 在上吐之 , 半表半裡和解之 , 當汗反下 , 當下反汗 , 變證百端 , 不可盡述 。 又云 : 桂枝下咽 , 陽盛則斃 , 承氣入胃 , 陰盛乃亡 , 毫釐之差 , 失之千里 。 正所謂實實虛虛 , 損不足益有餘 , 如此死者 , 醫殺之耳 。 全在乎識經絡 , 明表裡 , 別虛實 , 用藥則庶幾不差矣 。 此則言其大略 , 所有六經傳變之藥 , 當以傷寒書中求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