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針經 》 云 : 必欲治病 , 莫如用針 。 巧運神機之妙 , 攻開聖理之深 。 外取砭針 , 能蠲邪而扶正 , 中含水火 , 善回陽以倒陰 。 又云 : 觀夫九針之法 , 毫針最微 。 然是一寸六分 , 包含妙理 , 雖細擬於毫髮 , 洞貫多歧 , 可平五臟之寒熱 , 能調六腑之虛實 。 是以歧伯分九針 。 九針者 , 天地之大數也 , 始於一而終於九 , 故曰一以法天 , 二以法地 , 三以法人 , 四以法時 , 五以法音 , 六以法律 , 七以法星 , 八以法風 , 九以法野 。《 素問 》 曰 : 以針應九之野 , 九而九之 , 九九八十一 , 以起黃鐘數焉 。 以針應數也 , 一者天也 , 天者陽也 , 五藏之應 , 天者肺 , 肺者五臟之華蓋也 , 皮者肺之合也 , 人之陽也 , 故為之治 , 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 , 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 ; 二者地也 , 人之所以應 , 上者肉也 , 故為之治 , 針必筒其身故員其末 , 令無侵傷肉分 , 傷則氣得竭 ; 三者人也 , 人之所以生成者血脈也 , 故為之治 , 針必大其身員其末 , 令可以按脈 , 勿陷以致其氣 , 令邪氣獨出 ; 四者時也 , 時者四時八風之客於經絡之中 , 為瘤病者也 , 故為之治 , 針必筒其身而鋒其末 , 令可以瀉熱出血而痼病竭 ; 五者音也 , 冬夏之分 , 分於子午 , 陰與陽別 , 寒與熱爭 , 兩氣相搏 , 合為癰膿者也 , 故為之治 , 針必令其末如劍鋒 , 可以治大膿 ; 六者律也 , 律者調陰陽四時 , 而合十二經脈 , 虛邪客於經絡 , 而為暴痹者也 , 故為之治 , 針必令尖如釐 , 且員且銳 , 中身微大 , 以取暴氣 ; 七者星也 , 星者人之七竅 , 邪之所客於經 , 而為痛痹 , 含於經絡者也 , 故為之治 , 針令尖如蚊虻喙 , 靜以徐往 , 微以久留 , 正氣因之 , 真邪俱往 , 出針而養者也 ; 八者風也 , 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 , 八正之虛風 , 八風傷人 , 內舍於骨解腰脊節腠理之間 , 為深痹也 , 故為之治 , 針長其身鋒 , 其末可以取深邪遠痹 ; 九者野也 , 野者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也 , 淫邪流溢於身 , 如風水之狀 , 而溜大能過於關節 , 大節於關節者也 。 歧伯又云 : 九針之長短 , 一曰鑱針 , 長一寸六分 , 主熱在頭身也 ; 二曰員針 , 其鋒長一寸六分 , 主治分間氣 , 三曰鍉針 , 長三寸半 , 主按脈取氣令邪出 ; 四曰鋒針 , 其身鋒 , 其末長一寸六 , 主癰熱出血 ; 五曰鈹針 , 廣三分半 , 長四寸 , 主大癰膿 , 兩熱爭者 , 長一寸六分 , 主取癰痹者也 ; 七曰毫針 , 法於毫毛 , 長一寸六分 , 主寒熱痛痹在絡者也 ; 八曰長針 , 長七寸 , 主深邪遠痹者也 ; 九曰大針 , 其針微員 , 長四寸 , 主取大氣不出關節者也 。 歧伯又云 : 身形之應九野 , 左足應立春 , 左脅應春分 , 左手應立夏 , 膺喉首頭應夏至 , 右手應立秋 , 右脅應秋分 , 右足應立冬 , 腰尻下竅應冬至 , 六腑膈下三葴應中州 。 凡所應之處 , 不可犯禁 。《 靈樞 》 云 : 形樂志苦 , 病生於脈 , 治之以灸刺 ; 形苦志樂 , 病生於筋 , 治之以熨引 ; 形樂志樂 , 病生於肉 , 治之以針石 ; 形苦志苦 , 病生於咽膈 , 治之以甘藥 ; 形數驚恐 , 經脈不通 , 病生於不仁 , 治之以按摩醪藥 , 是謂形志為病 。 又有人之五勞 , 久視傷血 , 久臥傷氣 , 久坐傷肉 , 久立傷骨 , 久行傷筋 , 此五久勞所病也 , 治當隨經而取之 。 且如前人甄權刺肩井曲池 , 臂痛而復射 。 華佗刺懸鐘環跳 , 躄足而立行 。 秋夫刺腰俞而鬼免沉淪 。 王纂針交俞而妖精立出 。 徐文伯瀉死胎 , 補手陽明合谷 , 瀉足三陰交 , 應針而殞 。 因前人仁術之妙 , 載清名而不朽 , 今已去聖逾遠 , 此道罕明 。 後之學者 , 當究古人之心 , 施以惠生之術 , 明經絡 , 識虛實 , 行子午之術 。 且如左有病 , 右畔取 , 非交經繆刺 , 用進氣之法 , 使針之氣 , 安能到於病所 ? 若不明經絡 , 妄以誤針 , 其禍豈小小哉 ! 今將前人立法 , 各經治病之穴 , 並用針之法 ,《 針經 》 備載其詳 , 所有缺略者 , 開列於後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