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, 胎前證(下)

第一節 , 經論妊娠舌瘖屬胞之絡脈絕
素問曰 : 人有重身 , 九月而瘖 , 此何為也 ? 曰 : 胞之絡脈絕也 。 曰 : 何以言之 ? 曰 : 胞絡者 , 繫於腎 , 少陰之脈貫腎 , 繫舌本 , 故不能言 。 曰 : 治之奈何 ? 曰 : 無治也 , 當十月復 。
第二節 , 妊娠不語名子瘖不須藥
大全曰 : 孕婦不語 , 非病也 , 間有如此者 , 不須服藥 , 臨產月 , 但服保生丸 、 四物湯之類 , 產下便語得 , 亦自然之理 , 非藥之功也 。 醫者不說與人 , 臨月以尋常藥服之 , 產後能語 , 以為醫之功 , 豈其功也哉 。 博陵醫之神者 , 曰郝翁士 , 有一婦人妊瘖 , 嘿不能言 。 郝曰 : 兒胎大經壅 , 兒生經行 , 則言矣 , 不可毒以藥 。 薛立齋曰 : 內經窮理之言 , 人有患此 , 當調攝以需之 , 不必驚畏而泛用藥也 。
第三節 , 妊娠子瘖以降心火清肺金為治
張子和曰 : 婦人重身 , 九月而瘖者 , 是脬之絡脈不相接也 。 經曰無治 , 雖有此論 , 可煎玉燭散二兩 , 放冷 , 入蜜少許 , 時呷之 , 則心火下降而肺金自清 , 故能作聲也 。
第四節 , 妊娠子瘖治當補心腎
馬玄臺曰 : 經云 :「 婦人重身 , 九月而瘖者 , 胞之絡脈絕也 , 無治 , 當十月復 。」 方論人之受孕 , 一月肝經養胎 , 二月膽經養胎 , 三月心經養胎 , 四月小陽經養胎 , 五月脾經養胎 , 六月胃經養胎 , 七月肺經養胎 , 八月大腸經養胎 , 九月腎經養胎 , 十月膀胱經養胎 。 先陰經而後陽經 , 始於木 , 終於水 , 以五行之相生言也 。 然以理推之 , 手足十二經之脈 , 晝夜流行無間 , 無日無時而不共養胎氣也 , 必無分經養胎之理 。 今曰九月而瘖 , 時至九月 , 兒體已長 , 胞絡宮之絡脈 , 繫於腎經者 , 阻絕不通 , 故問有之 , 蓋腎經之脈 , 下貫於腎 , 上繫舌本 , 脈道阻絕 , 則不能言 , 故至十月分娩後自能言 , 不必治 , 治之當補心腎為宜 。 大奇論以胞精不足者 , 善言為死 , 不言為生 , 此可驗九月而瘖 , 非胞精之不足 , 故十月而復也 。 張嶟璜曰 : 瘖謂有言而無聲 , 故經日不能言 , 此 「 不能 」 二字 , 非絕然不語之謂 。 凡人之音 , 生於喉嚨 , 發於舌本 。 因胎氣肥大 , 阻腎上行之經 , 以腎之脈 , 入肺中 , 循喉嚨 , 繫舌本 , 喉者肺之部 , 肺主聲音 , 其人切切私語 , 心雖有言 , 而人不能聽 , 故曰瘖 , 肺腎子母之臟 , 故云不必治 。 若夫全解作不語 , 則為心病 , 以心主發聲為言也 , 與子瘖了不相干 。 若子和有降心火之說 , 玄臺有補心腎之言 , 如果腎之脈絡絕 , 而上干心 , 則其病不治 , 豈有產後自復之理乎 , 故經云 : 胞之絡脈絕 , 此 「 絕 」 字 , 當作阻字解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四條 , 序胎前有子瘖之證也 。 妊娠不語 , 遵內經之旨 , 固無治法 , 故大全而下 , 後人不敢強立方論 , 獨子和以降心火為治 , 玄臺以補心腎立法 , 則以抱之絡脈 , 月手足少陰二經故也 。 但產後不話 , 屬敗血之人心 : 中風舌瘖 , 屬痰涎之滯絡 ; 則胎前子瘖 , 亦必有所感 , 更當詳證參治 , 以補張馬二公之未盡 。 若子瘖用玉燭散 , 似石無理 。
第五節 , 妊娠中風宜養血以安胎為主
薛立齋曰 : 按機要云 :「 風本為熱 , 熱勝則風動 , 宜靜勝其躁 , 是養血也 , 治法宜少汗 , 亦宜少下 , 多汗則虛衛 , 多下則損榮 。」 雖有汗下之戒 , 而有中腑中臟之分 : 中腑者多著四肢 , 則脈浮惡寒 , 拘急不仁 。 中臟者多著九竅 , 則脣緩失音 , 耳龑鼻塞 , 目瞀便祕 。 中腑者宜汗 , 中臟者宜下 , 表裏已和 , 宜治在經 , 當以大藥養之 。 妊娠患之 , 亦當以此施治 , 佐安胎之藥為主 , 勿過用治中風藥 。
第六節 , 妊娠風痙為子癎屬體虛受風
陳良甫曰 : 妊娠體虛受風 , 傷足太陽經絡 , 復遇風寒相搏 , 則口噤背強 , 甚則腰反張 , 名曰痙 。 其候冒悶不識人 , 須臾自醒 , 良久復作 , 謂之風痙 , 一名子癇 。
第七節 , 子癎分諸證用藥之法
薛立齌曰 : 前證若心肝風熱 , 用鉤藤湯 。 肝脾血虛 , 加味逍遙散 。 肝脾鬱怒 , 加味歸脾湯 。 氣逆痰滯 , 紫蘇飲 。 肝火風熱 , 鉤藤湯 。 脾鬱痰滯 , 二陳加竹瀝 、 薑汁 。
第八節 , 妊娠瘈瘲屬心肝二經風火相熾
薛立齋曰 : 瘈者筋脈急而縮 , 瘲者筋脈緩而伸 , 一伸一縮 , 手足相引搐搦 。 此證多屬風 , 蓋風主搖動 。 駱龍吉云 :「 心主脈 , 肝主筋 , 心屬火 , 肝屬木 , 火主熱 , 木主風 , 風火相熾 , 則為瘈瘲 。」 治法若因風熱 , 鉤藤湯加梔 、 柴 、 芩 、 朮 , 以平肝木 , 降心火 , 養氣血 。 若風痰上湧 , 加半夏 、 南星 、 竹瀝 。 苦風邪急擋 , 加全蠍 、 天蟲 。 苦氣血虧損 , 八珍湯加鉤藤 、 山梔 。 若無力抽搐 , 戴眼反折 , 汗出如油者 , 肝絕也 , 不治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四條 , 序胎前有中風證 , 而風痙 、 子癇 、 瘈瘲 , 其類及也 。 中風證多因 , 治法亦不一 , 立齋以潔古一論 , 為妊娠中風治法 , 惟靜勝其躁 , 養血為主 , 斯為療胎前中風之要 。 夫胎之賴以養者血也 , 血虛則易於感邪 , 血行風自滅 , 丹溪於胎前 , 惟清熱養血為主 , 立齋祖之 , 引機要一條為證 , 論誠有本矣 。 〔慎齋再按〕 胎前中風 , 此正河間所謂將息失宜 , 腎水衰而心火旺 , 肝無所養 , 是非外中風邪 。 急當滋其化源 , 瀉南補北 , 壯水制火 , 則肝木自平 , 胎氣可安 , 恐養血猶屬第二義也 。
第九節 , 妊娠感寒咳嗽為子嗽
陳自明曰 : 肺內主氣 , 外司皮毛 , 皮毛不密 , 寒邪乘之 , 入射於肺則咳嗽 。 夫五臟六腑 , 俱受氣於肺 , 各以其時 , 感於寒而為病 , 秋則肺受之 , 冬則腎受之 , 春則肝受之 , 夏則心受之 , 長夏則脾受之 , 嗽不已 , 則傳於腑 。 妊娠而嗽 , 謂之子嗽 , 久嗽不已 , 則傷胎 。
第十節 , 妊娠咳嗽屬肺燥鬱熱
朱丹溪曰 : 胎前咳嗽 , 由津血聚養胎元 , 肺乏濡潤 , 又兼鬱火上炎所致 , 法當潤肺為主 , 天冬湯主之 。
第十一節 , 妊娠咳嗽分證用藥之法
薛立齋曰 : 前證若秋間風邪傷肺 , 金沸草散 。 夏間火邪剋金 , 人參平肺散 。 冬間寒邪傷肺 , 人參敗毒散 。 春間風邪傷肺 , 參蘇飲 。 若脾肺氣虛 , 六君子加歸 、 芎 、 桔梗 。 若血虛 , 四物加桑皮 、 杏仁 、 桔梗 。 腎火上炎 , 六味丸加五味 。 脾胃氣虛 , 為風寒所傷 , 補中湯加桑皮 、 杏仁 、 桔梗 。 蓋肺屬辛金 , 生於己土 , 嗽久不已 , 多因脾虛 , 不能生肺氣 , 腠理不宙 , 致外邪復感 , 或因肺虛 , 不能生水 , 致陰火上炎 , 治法當壯土金 , 生腎水 , 以安胎為要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三條 , 序胎前有咳嗽證也 。 咳嗽屬肺病 , 大全主於外感寒邪 , 丹溪主於內傷肺燥 , 若立齋則分四時所感 , 五臟均受 , 有風寒火之不同 , 外感內傷之各別 , 雖不耑屬胎前咳嗽論 , 而治法無殊 , 總兼安胎為主也 。
第十二節 , 妊娠傷寒以清熱安胎為主
萬密齋曰 : 妊娠傷寒 , 專以清熱安胎為主 , 或汗或下 , 各隨五臟表裏所見脈證主治 , 勿犯胎氣 。
第十三節 , 妊娠傷寒不可犯胎
吳蒙齋曰 : 妊娠傷寒 , 六經治例皆同 , 但要安胎為主 , 凡藥中有犯胎者 , 不可用也 如藿香正氣散 、 十味芎蘇散 、 參蘇飲 、 小榮胡湯之類 , 有半夏能犯胎 , 如用須去之 。 如桂 、 附 、 硝 、 黃等藥 , 皆動胎 , 凡用必須斟酌 。 大抵妊娠傷寒合用湯劑 , 必加黃芩 、 白朮能安胎 , 或與此二味煎湯與之 。 如妊婦素稟弱者 , 藥中四物佐之 , 不可缺 。 如用小柴胡 , 去半夏 , 加白朮 , 合四物湯用之 , 可以保胎除熱 , 其效如神 , 餘倣此用之則妙矣 。 〔慎齋按〕 白朮 、 黃芩為安胎之聖藥 , 此丹溪之妙論也 。 丹溪以胎前須清熱 , 故用黃芩 ; 胎前須健脾燥濕 , 故用白朮 。 若妊娠傷寒 , 為三陽經病 , 如頭痛惡寒發熱 , 白朮可遽用之乎 ? 而謂其保胎除熱 , 是關門趕賊矣 。
第十四節 , 妊娠傷寒用六合湯法
醫壘元戎曰 : 胎前病 , 惟當安胎順氣 , 若外感四氣 , 內傷七情 , 以成他病 , 治法與男子無異 , 當於各證類中求之 。 但胎前病動胎之藥 , 切須詳審 , 當以四物湯 , 加減六合湯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三條 , 序胎前有傷寒證也 。 傷寒六經傅變 , 婦人與男子無殊 , 惟妊婦患此 , 其用藥汗下溫之中 , 當以保胎為主 。 其一切犯胎之藥 , 當酌之 , 不可云有故無殞 , 而毒藥亂投 , 以致傷胎夭枉也 。
第十五節 , 妊娠瘧疾寒熱屬氣血虛損所致
產寶百問曰 : 瘧者寒熱之疾 , 皆因於風寒也 。 風為陽邪 , 化氣而為熱 ; 寒為陰 , 化氣而為寒 。 陰陽相反 , 邪正更作 , 或陰併於陽 , 則陰實陽虛 , 若陽併於陰 , 則陽實陰虛 。 或先傷於風 , 後傷於寒 , 則先熱後寒 。 或先傷於寒 , 後傷於風 , 則先寒後熱 。 作止有時 , 故名為瘧 。 經云 :「 夏傷於暑 , 秋必病瘧 。」 此因暑氣所傷也 。 若妊娠寒熱 , 皆因氣血虛損 , 風寒乘之 , 致陰陽并挾 , 寒熱互見 。 經云 :「 陽微惡寒 , 陰弱發熱 。」 此皆虛之所致 , 不因暑氣所作 。 若寒熱不已 , 熏蒸其胎 , 胎必傷 , 人參羌活湯主之 。
第十六節 , 妊娠瘧疾用藥以安胎為主
何松庵曰 : 妊娠病瘧 , 寒熱俱作 ; 氣為陽 , 陽虛則惡寒 ; 血為陰 , 陰虛則發熱 ; 蓋懷胎最怕寒戰 , 筋骨皆振 , 易動其胎 。 用藥者必以安胎為首務 , 蓋脾胃虛弱 , 飲食停滯 , 或為暑邪所感 , 六君子加桔梗 、 蒼朮 、 藿香 。 若外邪多飲食少 , 藿香正氣散 。 外邪少飲食多 , 人參養胃湯去半夏 。 熱多寒少者 , 清脾飲去半夏 。 虛者 , 用四獸飲 。 四君子加陳皮 、 半夏 、 草果 、 大棗 。 若久不愈 , 六君子為主 , 佐以安胎藥 。
第十七節 , 妊娠即瘧屬肝虛血燥
趙養葵曰 : 有患胎瘧者 , 一遇有胎 , 瘧病即發 。 此人素有肝火 , 遇有孕則水養胎元 , 肝虛血燥 , 寒熱往來 , 似瘧非瘧也 。 以逍遙散清盰火 , 養肝血 , 兼六味丸 , 以滋化源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三條 , 序胎前有瘧疾證也 。 妞娠瘧疾 , 或有風寒暑熱之邪 , 或有氣血虛損之候 , 寒熱交作 , 頷戰股慄 , 百節振搖 , 墮胎最 易 。 故古人用藥 , 先以安胎為急 , 但邪不去則胎亦未必安 , 故安胎莫先於去邪 , 而去邪如常山草果 、 檳榔 、 厚朴 、 麻桂 、 大黃 , 又末可浪投 , 惟發表之中兼補氣 , 清熱之中兼養血為當耳 。
第十八節 , 妊娠痢疾屬飲食生冷
陳良甫曰 : 妊娠飲食生冷 , 脾冑不能剋化 , 致令心腹疼痛 。 若血分病則色赤 , 氣分病則色自 , 血氣俱病 , 則赤白相雜 。 若熱乘大腸 , 血虛受患 , 則成血痢矣 。
第十九節 , 妊娠痢疾屬相火上炎
壺仙翁曰 : 有婦妊娠 , 病痢不止 , 診其脈 , 虛而滑 , 兩關若濇 , 此由胎氣不和 , 相火上炎而有熱 , 似痢實非痢也 。 用黃芩 、 白朮以安胎 , 四物生地以調血 , 數劑而安 。
第二十節 , 妊娠痢疾屬下元氣虛
薛立齋曰 : 有婦妊娠久痢 , 用消導理氣之劑 , 腹內重墜 , 胎氣不安 , 又用阿膠 、 艾葉之類 , 不應 。 此腹重墜 , 下元氣虛也 ; 胎動不安 , 內熱盛也 ; 用補中湯而安 , 又用六君子湯 , 全愈 。
第二十一節 , 妊娠下痢黃水屬脾虧氣陷
薛立齋曰 : 妊娠痢下黃水 , 乃脾土虧損 , 真氣下陷也 , 當升補中氣 。 若黃而兼青 , 乃肝木剋脾土 , 宜平肝補脾 。 若黃而兼白 , 乃子令母虛 , 須補脾肺 。 若黃而兼黑 , 是水反侮土 , 必溫補脾腎 。 若黃而兼赤 , 乃心母益子 , 但補中益氣湯 。 若腸胃虛弱 , 風邪客之 , 用胃風湯 。 或脾氣不安 , 急補脾胃自安 。 凡安胎之藥 , 當臨病制宜 , 不必拘用阿膠 、 艾葉之類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四條 , 序胎前有痢疾證也 。 胎前痢 , 亦有暑邪濕熱外感致病 , 不可耑主飲食生冷為患 。 但妊娠痢疾 , 本於脾胃不和 , 因而氣血受病 , 氣傷則白 , 血傷則赤 。 若守河間之法 「 降氣後重自除 , 行血便膿自止 。」 不知胎前之氣果可降乎 ? 氣降則胎下墜 , 胎前之血果可行乎 ? 血行則胎必墮 。 莫若多用木香以調氣 , 多用當歸以養血 , 此二藥乃為胎前痢疾妙劑 , 再以四物倍白朮 、 黃芩 。 丹溪所謂先托住正氣以固其胎 , 而後順氣和血 , 佐以消積導滯 , 此治妊痢之要法也 。
第二十二節 , 妊娠霍亂屬飲食風冷
大全曰 : 飲食過度 , 觸冒風冷 , 陰陽不和 , 清濁相干 , 謂之霍亂 。 其間或先吐 , 或腹痛吐痢 , 是因於熱也 。 若頭痛體疼 , 發熱 , 是挾風邪也 。 若風折皮膚 , 則氣不宣通 , 風熱上衝為頭痛 ; 若風入腸胃 , 則泄痢嘔吐 , 甚則手足逆冷 ; 此陽氣暴竭 , 謂之四逆 , 妊娠患之 , 多致傷胎 。 薛立齋曰 : 前證若因內傷飲食 , 外感風寒 , 用藿香正氣散 。 若因飲食停滯 , 用平胃散 。 若果脾胃頓傷 , 陽氣虛寒 , 手足迸冷者 , 須用溫補之劑 。 治當詳審 , 毋使動胎也 。
第二十三節 , 妊娠霍亂吐利邪氣易傷胎元
萬密齋曰 : 霍亂者 , 陽明胃經之病名也 。 因平日五味肥釀 , 腐積成痰 , 七情鬱結 , 氣盛為火 , 停畜胃中 , 乍因寒熱之感 , 邪正交爭 , 陰陽相混 , 故令心腹絞痛 , 吐痢並作 , 揮霍變亂 。 如邪在上胃脘 , 則當心而痛 , 其吐多 。 邪在下胃脘 , 則當臍而痛 , 其利多 。 邪在中脘 , 其腹中痛 , 吐痢俱多 。 吐多則傷氣 , 利多則傷血 , 血氣受傷 , 不能護養其胎 , 邪氣鼓擊胎元 , 母末有不殞者 , 此危證不可不亟治 , 宜香蘇散加藿香葉主之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二條 , 序胎前有霍亂證也 。 妊娠霍亂吐痢絞痛 , 最易傷胎 , 故胎前霍亂 , 宜辨飲食生冷 , 暑濕風寒四氣之感 , 隨其邪之所湊治之 , 而以保胎為主也 。
第二十四節 , 妊娠泄瀉見證用藥治法
大全曰 : 妊娠泄瀉 , 或青或白 , 水 穀 不化 , 腹痛腸鳴 , 謂之洞世 。 水 穀 不化 , 喜飲嘔逆 , 謂之協熱下利 。 並以五苓散利小便 , 次以黃連阿膠丸 , 或三黃熟艾湯以安之 。 若瀉黃有沫 , 腸鳴腹痛 , 脈沉緊數 , 用戊己丸和之 。 噯腐不食 , 胃脈沉緊 , 感應丸下之 , 後調和脾胃 。 若風冷 , 水 穀 不化如豆汁 , 用胃風湯 。 寒冷 , 臍下陰冷洞泄 , 用理中湯 、 治中湯 。 伏暑 , 煩渴瀉水 , 用四苓散 。 傷濕 , 泄潟小便自利 , 用不換金正氣散 、 胃苓湯 。 此四證之大略也 。 〔慎齋按〕 泄瀉之證多因 , 有內外之合邪 , 有虛實之不同 , 況胎前泄瀉 , 尤宜審因詳證 , 豈四證足以盡之乎 , 抑四證可執定數方以施治乎 。
第二十五節 , 妊娠泄瀉分因用藥之法
薛立齋曰 : 泄瀉 , 若米食所傷 , 六君子加 穀 芽 。 麵食所傷 , 六君子加麥芽 。 肉食所傷 , 六君子加山查 。 若兼寒熱作嘔 , 乃肝木侮脾土 , 六君子加柴胡 、 生薑 。 兼嘔吐腹痛 , 手足逆冷 , 乃寒水侮土 , 六君子加薑 、 桂 。 不應 , 錢氏益黃散 。 若一氣下陷 , 發熱作渴 , 肢體倦怠 , 補中湯 。 若泄瀉色黃 , 乃脾土真色 , 六君子加木香 、 肉果 。 若作嘔不食 , 腹痛惡寒 , 乃脾土虛寒 , 六君子加木香 、 薑 、 桂 。 若瀉在五更侵晨 , 飲食少思 , 乃脾腎虛弱 , 五更服四神丸 , 日間服白朮散 ; 如不應 , 或愈而復作 , 或飲食少思 , 急用八味丸 , 補命門火以生脾土為善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二條 , 序胎前有泄潟證也 。 妊娠泄瀉 , 必原其由 , 大抵不外脾腎二臟虛者居多 。 夫血統於脾 , 血擁胎元 , 則脾陰虛而食不運化 , 水穀難消而作瀉 。 胎繫於腎 , 腎氣弱 , 命門火衰 , 胎竊其氣以擁護 , 而腎間之陽不能上蒸脾土 , 則為瀉 , 此妊娠泄瀉之由也 。 雖其間不無風寒暑熱之外感 , 飲食生冷之內傷 , 而屬於脾腎有虧者 , 其本也 。 大全漫序四證 , 為妊娠泄瀉大略 , 已屬草率無理 , 立齋又以大概泄瀉證侯 , 分配某證用某藥為治 , 此膠柱鼓瑟 , 印定後人眼目 , 予不能無議者也 。
第二十六節 , 妊娠傷食屬於飲食不節
大全曰 : 經云 :「 飲食自倍 , 腸胃乃傷 。」 又云 :「 陰之所生 , 本在五味 。 陰之五宮 , 傷在五味 。」 若妊娠飲食不節 , 生冷毒物 , 恣性食啖 , 致傷脾胃 , 故妊娠傷食 , 最難用藥 , 惟木香丸 、 白朮散二方最穩 。
第二十七節 , 妊娠傷食分證用藥之法
薛立齋曰 : 東垣云 : 「 脾胃之氣壯 , 則過時而不饑 , 多食而不傷 。」 蓋胃主司納 , 脾主消化 , 五臟之本也 食倍而傷者 , 脾氣虛而不化也 , 若投以峻劑 , 則脾胃復傷而胎亦損 , 當審所因調治 。 若飲食停滯或腹痛 , 平胃散 。 嘔吐惡心 , 加枳殼 、 砂仁 。 吞酸噯腐 , 加黃連 、 吳茱 。 腹滿泄瀉 , 六君子湯 。 停肉食 , 加山查 。 麵食 , 加麥芽 、 卜子 。 糯食 , 加白酒麴 。 米食 , 加 穀 芽 。 魚腥傷 , 倍陳皮 。 傷辛熱之物 , 加黃連 。 傷生冷之物 , 加砂仁 、 木香 。 大凡脾胃虛弱 , 飲食難化 , 以白朮 、 陳皮為末 , 神麴丸最穩 。 枳殼丸可暫用 , 枳實峻厲 , 能耗真氣 , 治者慎之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二條 , 序胎前有傷食證也 。 妊娠傷食 , 多由脾胃虛弱 , 不能運化 , 況胎以脾胃為主 , 脾罥強 , 則胎系如懸鐘而不墜 , 若傷食不化 , 則脾因而胎不能固 。 故凡消食導滯 , 先以補脾健胃為主 , 則飲食自化 。 一切峻厲剋伐之藥 , 未可浪投 , 以傷胎氣 , 觀立齋一條 , 得其本矣 。
第二十八節 , 妊娠吐血屬臟腑有傷氣逆於上
大全曰 : 妊娠吐血者 , 皆由臟腑有傷 , 凡憂思驚怒 , 皆傷臟腑 , 氣逆於上 , 血隨而溢 , 心悶滿煩 , 久而不已 , 多致墮胎 。 妊娠吐血分證用藥之法 薛立齋曰 : 妊娠吐血 , 若肝經怒火 , 先用小柴胡山梔 、 生地 , 次用四物加味逍遙散 。 若肝經風熱者 , 防風子芩丸 。 心經有熱者 , 朱砂安神丸 。 心氣不足者 , 補心湯 。 思慮傷心者 , 妙香散 。 胃經有火者 , 犀角地黃湯 。 膏粱積熱者 , 加味清胃散 。 肺經有火者 , 黃芩清肺飲 。 氣不章血 , 用補中湯 。 腎經虛火者 , 加味六味丸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二條 , 序胎前有吐血證也 。 吐血證 , 或七情內傷 , 或六淫外感 , 皆足致失血之患 。 而妊娠吐血 , 一主火熱者 , 正以氣血壅養胎元 , 或有所感 , 則氣逆而火上乘 , 此立齋分證 , 獨主火論也 。 但火有虛實之分 , 實火當清熱以養血 , 虛火當滋陰以補水 , 則胎安而可固 , 若執以尋常治血之法 , 用行血消血之劑 , 胎必墮而禍不旋踵矣 。
第二十九節 , 妊娠喘息屬肺隘氣爭
產寶百問曰 : 胎前喘息 , 皆由榮衛之氣流行失度 , 氣經於臟 , 臟不能受 , 諸氣上併於肺 , 肺隘而氣爭故令喘 。 其始得之 , 或因恐墜則精卻 , 卻則上焦閉而氣不行 , 則留於肝 , 肝乘於肺 , 此喘出於肝也 。 或因驚恐 , 驚則心無所依 , 神無所歸 , 氣亂於中 , 心乘於肺 , 此喘出於心也 。 或因墮水跌仆 , 腎氣暴動 , 傷而不通 , 氣留於腎 , 腎氣上乘於肺 , 此喘出於腎也 。 或因飽食過傷 , 動作用力 , 穀 氣不行 , 脾氣逆肺 , 此喘出於脾也 。 諸臟相乘為喘 , 名各不同 。
第三十節 , 妊娠胎逆作喘屬於火
朱丹溪曰 : 妊婦因火動胎 , 逆上作喘 , 急者用條芩 、 香附為末 , 水調服 。
第三十一節 , 妊娠作喘屬毒藥傷胎
呂滄州曰 : 有婦胎死於腹 , 病喘不得臥 , 醫以風邪傷肺治之 。 診其脈 , 氣囗盛人迎一倍 , 左關弦動而疾 , 兩尺俱短而離經 。 因曰 : 「 病蓋得之毒藥動血 , 以致胎死不下 , 奔迫而上衝 , 非風寒作喘也 。」 大劑芎歸湯 , 加催生藥服之 , 夜半 , 果下一死胎而喘止 。 其夫曰 :「 病妾誠有懷 , 以室人見嫉 , 故藥去之 。」 眾所不知也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三條 , 序胎前有喘證也 。 內經論喘 , 屬於肺經為病 。 若妊娠氣喘 , 有乍感風寒而不得臥者 , 客邪勝也 , 發散自愈 , 參蘇飲主之 , 三拗湯在所斟酌 。 若脾虛 , 四肢無力 , 肺虛不任風寒 , 腎虛腰痠 , 短氣不能步 , 猝然氣喘不息 , 此脾肺素虧 , 母虛子亦虛 , 腎氣不歸元 , 而上乘於肺也 , 生脈散 , 補中湯去升 、 柴 , 加沉香 、 補骨主之 。 產寶一條 , 是泛論喘證 , 有五臟相乘 , 非論胎前病也 。 丹溪火動作喘 , 此胎前最多 。 至於毒藥傷胎病喘 , 時浴住往有之 , 病機之不可不察者也 。
第三十二節 , 婦人無故悲傷屬於臟躁
張仲景曰 : 婦人臟躁 , 悲傷欲哭 , 象如神靈所作 , 數欠伸 , 甘草小麥大棗湯主之 。
第三十三節 , 婦人臟躁悲傷治療驗
許學士曰 : 有一婦人 , 數次無故悲泣不止 , 或末有祟 , 祈禳請禱備至 , 終不應 。 予憶金匱有此證急治藥 , 盡劑而愈 , 古人識病制力 , 種種妙絕如此 。
第三十四節 , 妊婦臟躁悲傷治驗
陳良甫曰 : 記管先生治一妊娠四五月 , 臟躁悲傷 , 遇晝則慘慼淚下 , 如有所憑 , 與仲景大棗湯而愈 。
第三十五節 , 妊婦悲哀煩躁證用藥法
薛立齋曰 : 有一妊婦 , 悲哀煩躁 , 其夫詢之 , 云我無故 , 但欲自悲耳 , 用仲景方 , 又用淡竹茹湯 , 佐八珍湯 。 但前證或因寒水攻心 , 或肺有風邪者 , 宜審察治之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四條 , 序臟躁悲傷證 。 仲景 、 學士二條 , 是概病機也 。 良甫立齋二條 , 力主妊娠見證 。 無故悲傷屬肺病 , 臟躁者 , 肺之臟躁也 , 胎前氣血壅養胎元 , 則津液不能充潤 , 而肺為之躁 , 肺躁當補母 , 故有甘草 、 大棗以補脾 , 若立齋用八珍湯補養氣血 , 真佐前人未盡 。
第三十六節 , 妊娠腹內鐘鳴
大全曰 : 孕婦腹內鐘鳴 , 用鼠窟前後土為細未 , 研麝香 , 酒調下 , 立愈 。
第三十七節 , 妊娠腹內兒哭
產寶曰 : 腹中臍帶上疙瘩 , 兒含囗中 , 四娾婦登高舉臂 , 脫出兒囗 , 以此作聲 。 令妊婦曲腰就地 , 如拾物狀 , 仍入兒口 , 即止 。 又云 : 孕婦腹中兒哭 , 治法亦用空房中鼠穴土 , 同川黃連濃煎汁 , 飲之即止 。 〔慎齋按〕 孕婦腹內鐘鳴 , 即是兒哭證同類 , 故大全治法亦無異 。 立齋云 :「 黃連性寒 , 麝香開竅 , 當酌用 。」 究竟此作何證 , 凡病能有靈素不載 , 而後人以意治之 , 不可深解者 , 此類是也 。
第三十八節 , 妊娠胎動腹痛諸因
產寶百問曰 : 胎動腹痛 , 其理不一 , 緣飲食冷熱 , 動風毒物 , 或因交接 , 動搖骨節 , 傷犯胞胎 , 其候多嘔 , 氣不調和 , 或服熱藥太過 , 氣血相干 。 急服順氣安胎藥 , 不然 , 變成胎漏難安矣 。
第三十九節 , 妊娠胎動不安由衝任經虛諸因所感
陳良甫曰 : 妊娠胎動不安者 , 由衝任經虛 , 受胎不實也 。 有飲酒房室過度 , 損動不安 ; 有忤觸傷仆 , 而動不安 ; 有怒氣傷肝 , 或鬱結不舒 , 觸動血脈不安 ; 有過服煖藥 , 并犯禁之藥 , 動而不安 。 有因母病而胎動者 , 但治母病 , 其胎自安 。 有因胎不堅固 , 動及母病者 , 但當安胎 , 其母自愈 。
第四十節 , 妊娠胎動不安辨子母死生之法
大全曰 : 妊娠胎動 , 或飲食起居 , 或衝任風寒 , 或跌仆擊觸 , 或怒傷肝火 , 或椑氣虛弱 , 當各推因治之輕者轉動不安 , 重者必致傷墮 。 若面赤舌青 , 是兒死也 。 面青舌赤吐沬 , 是母死也 。 唇囗包青 , 兩邊沫出 , 是子母俱死 。 須察治之 。 〔慎齋按〕 已止三條 , 序妊娠有胎動不安證也 。 妊娠胎動不安 , 必有其由 。 產寶二條 , 原其因也 。 良方三條 , 是驗胎動有死生之法也 。
第四十一節 , 妊娠胎動與胎漏之辨
女科正宗曰 : 胎動與胎漏 , 皆下血 , 胎動則腹痛 , 胎漏無腹痛 。 故胎動宜行氣 , 胎漏宜清熱 , 蓋緣子宮久虛 , 致令墜胎 , 其危同於風燭 , 非正產可此 , 急以杜仲丸預服 。
第四十二節 , 妊娠墜仆傷胎
大全曰 : 妊娠驚胎者 , 乃懷娠將滿 , 胎神已具 , 墜仆傷胎 , 甚至下血不醒 。 若欲驗子母安否 , 當參前論治之 。
第四十三節 , 妊娠熱病傷胎
陳良甫曰 凡妊娠患熱病 , 臟腑熏灼 , 其胎致死 , 身冷而胎不自出 , 服黑神散煖其胎 , 氣溫即自下 。 藥用附子 、 桂心 、 乾薑 、 當歸 、 生地 、 白芍 、 黑豆 。
第四十四節 , 妊娠挾病傷胎
大全曰 : 妊姬蠃瘦 , 或挾疾病 , 臟腑虛損 , 氣血枯竭 , 既不能養胎 , 致傷胎氣不固 , 終不能安者 , 可下之 , 免害妊婦 。 〔慎齋按〕 既云臟腑虛損 , 氣血枯竭 , 而遽云下之 , 以免害妊婦 , 獨不顧披枝傷根之患乎 。
第四十五節 , 妊娠築磕傷胎
大全曰 : 妊娠五七月 , 因事築磕著胎 , 或子死腹中 , 惡露已下 , 疼痛不止 , 囗噤欲絕 。 用神妙佛手散探之 ; 若不損則痛止 , 子母俱安 ; 若損胎 , 立便逐下 。 又名芎藭湯 。 又云此藥治傷胎去血 , 多神效 。
第四十六節 , 妊娠毒藥傷胎見證不可作中風治
捷徑方曰 : 治毒藥攻胎 , 藥毒衝上 , 外證牙關緊急 , 口不能言 , 兩手強直 , 握拳自汗 , 身微熱 。 與胎前中風相似 , 但其脈浮而軟 , 十死一生 , 醫多不識 , 若作中風治之 , 必死 。 用白扁豆二兩生去皮為末 , 汲新水調下 , 即效 。
第四十七節 , 妊娠毒食傷胎
捷徑方曰 : 妊婦或食毒物 , 或誤服草藥 , 傷動胎氣 , 下血不止 。 胎尚未損 , 服之可安 ; 已死 , 服之可下 。 用桂 、 桃仁 、 丹皮 、 赤芍 、 茯苓 , 名奪命丸 , 淡醋湯下 , 丹溪亦稱其妙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七條 , 序胎前有傷胎證也 。 妊娠懷胎 , 或飲食不慎 , 起居不時 , 則有傷胎之患 。 而胎之傷也不一 , 有驚恐墜仆 , 有熱病諸疾 , 有築磕毒藥毒食種種 , 均足致胎之傷 。 此非脈之可憑 , 必須醫者數問 , 以悉其清 , 而後可以審證施治也 。
第四十八節 , 子死腹中分寒熱用藥下法論
聖濟總總錄曰 : 胞衣未下 , 急於胎之末生 , 子死腹中 , 危於胎之未下 ; 蓋胞衣末下 , 子與母氣 , 通其呼吸 。 若子死腹中 , 胞臟氣寒 , 胎血凝冱 , 氣不升降 , 古方多以行血順氣藥 , 及硝石 。 水銀 。 磠砂之類 。 若胎已死 , 軀形已冷 , 血凝氣聚 , 復以至寒之藥下之 , 不惟無益 , 而害母命者多矣 , 古人用藥 , 深於用意 。 子死之理有二端 , 用藥寒溫 , 各從其宜 : 有妊娠胎漏 , 血盡子死者 ; 墜墮顛仆 , 有內傷子死者 : 有久病胎萎子死者 : 以附子湯進三服 , 使胞臟溫煖 , 凝血流動 , 蓋附子能破寒氣墮胎 , 此用溫藥之意也 。 有因傷寒熱病溫瘧之類 , 胎受邪熱毒氣 , 內外交攻 , 因致胎死 , 留於胞臟 , 古人慮胎受毒氣必脹大 , 故用朴硝水銀滷砂之藥 , 不惟便胎不長 , 又能使胎化爛 , 副以行血順氣之藥 , 死胎即下也 。
第四十九節 , 妊娠胎病宜下
陳良甫曰 : 人之胃氣壯實 , 衝任榮和 , 則胎得其所 , 如魚處淵 。 若氣血虛弱 , 無以滋養 , 其胎終不能成 , 宜下之 , 以免其禍 。
第五十節 , 妊娠死胎用牛膝
證治要訣曰 : 有胎漏不止 , 欲因其勢 , 遂下之 , 惟佛手散 , 可安即安 , 不可安即下 , 順其自然 。 醫者檢方 , 用牛膝一兩 , 酒煎服 , 謂牛膝補下部藥 , 用之何害 ? 服之未下 , 又進桂香散 , 血遂暴下如決 , 煎獨參湯未成而卒 。 或問牛膝補藥而能墮胎何也 ? 曰 : 生則宣而熟則補 , 故破血之與填精 , 如箭鋒相射 , 豈獨牛膝哉 。 鹿角亦墮胎破血 , 煎為白膠 , 則安胎止血 , 因其熟而信其生 , 此之謂粗工 , 著以為世戒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三條 , 序胎傷用下 , 恐有誤下之戒也 。 妊娠胎傷宜下 , 下法最宜謹 , 不可輕議 。 如胎死腹中 , 必先驗舌青腹冷口穢的確 , 方可用下 , 亦必先固妊婦本元 , 補氣養血而後下之 。 若偶有不安 , 未能詳審 , 遽用峻厲攻伐 , 豈能免不測之禍 。 此要訣云 「 順其自然 」 四字最妙 , 立齋亦云 「 胎果不能安者 , 力可議下 。」 慎之慎之 , 前賢之垂戒深矣 。
第五十一節 , 妊娠墮胎分月數調查
巢元方曰 : 妊娠受胎在腹 , 七日一變 , 今婦人墮胎 , 在三月 、 五月 、 七月者多 , 在二月 、 四月 、 六月者少 , 臟陰而腑陽 , 三月屬心 , 五月屬脾 , 七月屬肺 , 皆在五臟之脈 , 陰常易虧 , 故多墮耳 。 如在三月曾墮 , 後受孕至三月亦墮 , 以心脈受傷也 , 先須調心 , 五月七月亦然 。 惟一月墮胎 , 人皆不知也 。 一月屬肝 , 怒則多墮 , 洗下體則竅開亦墮 , 一次既墮 , 肝脈受傷 , 下次亦墮 。 今之無子者 , 大半是一月墮胎 , 非盡不受孕也 。 故凡初交後 , 最宜將息 , 勿復交接 , 以擾子宮 , 勿令勞怒 , 勿舉重 , 勿洗浴 , 又多服養肝平氣藥 , 則胎固矣 。
第五十二節 , 妊娠墮胎屬中衝脈傷
孫千金曰 : 凡女人受孕 , 經三月而墮者 , 雖氣血不足 , 乃中衝脈有傷 。 中衝脈 , 即陽明胃經供應 , 胎孕至此時 , 必須節飲食 , 絕慾戒怒 , 庶免墮胎之患 。
第五十三節 , 妊娠墮胎屬心包脈虛
潘碩甫曰 : 巢氏論諸經脈養胎 , 各三十日 , 而十二經中 , 獨心與小腸不養胎 , 何也 ? 心為牡臟 , 小腸為腑 , 主生血而合脈 。 經曰 :「 臟真通於心 , 心藏血脈之氣也 。 」 有孕則經脈不通 , 許學士所謂閉經以養胎是也 。 是知胎以血為本 , 始終皆在於心 , 自不當以輸黃分次第矣三月之時 , 心包絡養胎 。 靈樞云 :「 心包主脈 , 若分氣及胎 , 脈必虛代 。」 經云 :「 心合脈 。」 蓋心與心句雖分二經 , 其實原屬一臟故也 , 若至期當養之經血實不詞 , 則胎不安 , 甚則下血而墮矣 。
第五十四節 , 妊娠墮胎屬風冷乘子宮
齊仲甫曰 : 婦人血氣調和 , 胎氣乃安 。 若血氣虧損 , 子宮為風冷所乘 , 致榮虧衎弱 , 不能榮黃其胎而墮 。 假令妊娠三月 , 當手心主胞絡養之 , 如不善攝生 , 傷其經 , 則胎必墮 , 後有娠 , 至其時復墮 。 如妊娠騕常痛 , 須防墮胎 , 腰為腎腑 , 女子以繫胞故也 。
第五十五節 , 妊娠胎墮屬血虛內熱
朱丹溪曰 : 陽施陰化 , 胎孕乃成 。 血氣虛損 , 不足以榮養其胎 , 則自墮 , 譬如枝枯則果落 , 藤萎則花墜 。 或勞怒傷情 , 內火便動 , 亦能墮胎 , 正如風撼其樹 , 人折其枝也 。 火能消物 , 造化自然 , 病源乃謂風冷傷子臟而墮 。 此末得病情者也 。 有孕婦至三四月必墮 , 其脈左手大而無力 , 重取則濇 , 知血少也 , 止補中氣 , 使血自榮 , 以白朮濃煎下黃芩末 , 數十劑而安 。 因思胎墮於內熱而虛者為多 , 曰熱曰虛 , 當分輕重 , 蓋孕至三月 , 上屬相火 , 所以易墮 , 不然 , 黃芩 、 熟艾 、 阿膠 , 何為安胎妙藥耶 ?
第五十六節 , 妊娠墮胎屬性躁少陽火動
汪石山曰 : 有婦性躁急 , 常患墮胎 , 已七八 , 診其脈 , 皆柔軟無力 , 兩尺雖浮而弱 , 不任循按 。 此因墮胎太多 , 氣血耗甚 , 胎無滋養 , 故頻墮也 。 譬之水涸而禾枯 , 土削而木倒 , 況三月五月 , 正屬少陽火動之時 , 加以性躁而急 , 故墮多在三五七月也 。 宜大補陰湯 , 去桂 , 加芩柏 , 蜜丸服之 。
第五十七節 , 妊娠胎墮屬相火傷精
朱丹溪曰 : 有婦經住 , 或成形未具 , 其胎必墮 , 察其性急多怒 , 色黑氣實 , 此相火太盛 , 不能生氣化胎 , 反食氣傷精故也 。
第五十八節 , 妊娠胎墮屬子宮真氣不全
朱丹溪曰 : 有婦經住三月後 , 尺脈或濇 , 或微弱 , 其婦卻無病 , 知是子宮真氣不全 , 故陽不施 , 陰不化 , 精血雖凝 , 終不成形 , 至產血塊 , 或產血胞也 , 惟脈洪盛者胎不墮 。
第五十九節 , 妊娠胎墮之因有五由氣血虛不能營養胎元
王海藏曰 : 墮胎皆由氣血虛損 , 不能榮養胎元而墮 。 或七情太甚 , 內火發動 , 火能消物而墮 。 或過傷勞役飢飽 , 動胎而墮 。 或過於房事 , 觸動其胎而墮 。 或勞力跌撲閃挫 , 傷動其胎而墮 。 或大怒悲哀 , 傷動心肝之血而墮 。 然小產重於大產 , 由於胎臟損傷 , 胞繫腐爛故也 。 治宜補虛生肌肉 , 養臟氣 , 生新血 , 去瘀血為主 。 或素有墮胎之患者 , 宜按證治之 。
第六十節 , 妊娠墮胎先補脾胃
王節齋曰 : 婦人墮胎多在三五七月 , 除跌撲損傷外 , 若前次三月而墮 , 則下次亦必如期而墮 , 故於產後須多服養氣血之劑 , 以固胎元而補其虛 。 如養胎全在脾胃 , 曹猶鐘懸於梁 , 梁軟則鐘下墜 , 折則墮矣 , 故白朮為補脾安胎之要藥也 。 若因氣者 , 多加砂仁 , 少佐木香以行氣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十條 , 序胎前有墮胎證也 。 妊娠墮胎 , 有客邪外傷而墮者 , 有氣血虛弱而墮者 , 有勞力房事動火而墮者 , 前條已備病機之要 , 而保胎之法 。 節齋之論 , 在養脾胃 , 其本也 。 莫若千金保胎丸 , 用白朮 、 黃芩 、 熟地 、 當歸 、 杜仲 、 續斷 、 阿膠 、 香附 、 益母 、 川芎 、 陳皮 、 砂仁 、 艾葉 、 棗肉丸 , 一方為最妙 。 趙養葵得其意 , 以六味丸加杜仲 、 續斷 、 阿膠 、 五味 , 急滋腎水以固胎元 , 正以胎繫於腎 , 腎氣壯則胎固而可安 , 此正補脾不如補腎之要妙也 。
第六十一節 , 墮胎後有下血不止血凝不出二證
齊仲甫曰 : 血寒則凝 , 血溫則散 , 若墮胎損經 , 其血不止或不出 , 一則因熱而行 , 一則氣虛不斂 , 瀉血多者 , 必煩悶而死 。 或因風冷墮胎 , 血冷相搏 , 氣虛血逆上 , 則血結不出 , 搶上攻心 , 則煩悶而死 , 當溫經逐寒 , 其血自行 。 若血淋瀝不止 , 是衝任氣虛 , 不能約制故也 , 宜膠艾湯 , 加伏龍肝散 。
第六十二節 , 墮胎後下血不止宜補胃氣
陳良甫曰 : 墮胎後 , 復損經脈 , 下血不止 , 甚則煩悶至死 , 皆以調補胃氣為主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二條 , 序墮胎之後 , 有下血不止 , 有血凝不出二證也 。 墮胎而血出過多不止者 , 經脈損而衝任之氣虛而不攝 , 是不足病也 , 法當大補氣血以固其脫 。 墮胎而血凝不行作痛者 , 外邪乘而敗濁之血閉而不流 , 是有餘病也 , 法當導瘀消蓄以溫其經 。 不特墮胎為然也 , 即產後見是證 , 亦宜以此治之 。
第六十三節 , 半產屬衝任氣虛胎元不固
武叔卿曰 : 妊娠日月未足 , 胎氣朱全而產者 , 謂之半產 。 蓋由娾婦衝任氣虛 , 不能滋養胎元 , 胎氣不固 , 或顛撲閃墜 , 致氣血損動 , 或因熱病溫瘧之類 。 仲景謂虛寒相搏 , 此名為革 , 婦人則半產漏下是也 。
第六十四節 , 小產由於慾動火擾
產寶百問曰 : 驢馬有孕 , 牡者近身則蹄之 , 名為護胎 , 所以絕無小產 。 人之胎係胞中 , 氣血養之 , 靜則神藏 , 慾火一動 , 則精神走泄 , 火擾於中 , 刞胎墮矣 , 種玉者知慾而不知忌 , 可不慎哉 。 戴景元曰 : 婦人覺有娠 , 男即不宜與接 , 若不忌 , 主半產 , 蓋女與男接 , 慾動情勝 , 亦必有所輸泄 , 而子宮不閉 , 固多致半產 , 女科書俱無此論 , 可謂發前人未發 。
第六十五節 , 小產有三因之感戒服熱藥
便產須知曰 : 半產俗呼為小產 , 或三月四月 , 或五月六月 , 皆為半產 , 以男女成形故也 。 或因憂恐悲哀暴怒 , 或因勞力打撲損動 , 或因觸冒風寒暑熱 。 大忌黑神散熱藥 , 轉生他病 , 宜玉燭散 、 和經湯之類 , 蓋小產不可輕視 , 將養十倍於正產可也〔慎齋按〕 妊娠有三因之感 , 黑神散固在所忌 , 而玉燭散亦末便可服也 。
第六十六節 , 婦人半產誤用寒藥損治宜活血升舉論
李東垣曰 : 婦人分娩 , 半產漏下 , 昏冒不省 , 瞑目無知 , 蓋因陰血暴亡 , 有形血去之後 , 則心神無所養 。 心與胞絡者 , 君火相火也 , 得血則安 , 亡血則危 。 火上熾 , 故令人昏冒 : 火乘肺 , 故瞑目 ; 不省人事 , 是陰血暴亡 , 不能鎮撫也 。 血已虧損 , 醫反用滑石 、 甘草 、 石膏辛甘大寒之藥 , 瀉氣中之熱 , 是血虧瀉氣 , 二者俱傷 , 反成不足虛勞病 。 夫昏迷不省者 , 上焦心肺之熱也 , 為無形之熱 , 而用寒涼之藥驅令下行 , 豈不知上焦之病 , 悉 屬於表 , 乃陰證也 , 汗之則愈 , 今反下之 , 暴虧氣血 , 生命豈能久長 , 又不知內經有云 :「 病氣不足 , 宜補不宜溈 。」 瞑目合眼之病 , 悉屬於陰 , 宜汗不宜下 , 又不知傷寒鬱冒 , 得汗則愈 , 是禁寒涼藥也 。 分娩半產 , 本氣不病 , 是暴去有形之血 , 亡血則補血 , 又何疑焉 , 補血則神昌 , 血下降亡 , 當補而升舉之 , 心得血則能養而神不昏 , 血暴降下 , 是秋冬之令太旺 , 今舉而升之 , 以助其陽 , 則目張而神不昏迷矣 。 今立方生熟地四物 , 加紅花 、 細辛 、 蔓荊 、 羌防 、 升柴 、 葛根 、 薑本 。 甘草 。 補血實血 , 生血益陽 , 以補手足厥陰之不足 , 名全生活血湯 。 〔慎齋按〕 東垣先生之論至妙 , 但半產病昏迷不省 , 謂上焦心肺表病 , 而曰汗之則愈 , 引傷寒鬱冒證 , 以得汗為愈 , 作半產證治法 , 豈不知亡血家不可發汗之義 。 且立方風藥倍多於血藥 , 且云升舉其陽之意 , 又不用一味氣藥以益血之脫 , 是不能無疑於此論也 , 俟正之 。
第六十七節 , 小產用藥之法
薛立齋曰 : 小產重於大產 , 大產如粟熟自脫 , 小產如生採 , 破其皮殼 , 斷其根蒂也 , 但人輕忽致死者多 。 治法宜補形氣 , 生新血 , 去瘀血 。 若末足月 , 痛而欲產 , 芎歸補中湯倍加知母止之 。 若產而血不止 , 人參黃耆湯補之 。 若產而心腹痛 , 芎歸湯主之 。 胎氣弱而小產者 , 八珍陽固之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五條 , 序胎前有半產證也 。 妊娠半產 , 非七情六淫 , 勞役房室 , 則無是患 , 故用藥與正產無殊 , 總不外丹溪大補氣血為主一論也 。 然墮胎與半產證有別如一月 、 二月 、 三月 、 四月 , 胎未成形而下者 , 名曰墮胎 。 至五月 、 六月 、 七月 、 八月 , 胎已成形而下者 , 名曰半產 。 墮胎總屬妊婦氣血虛弱 , 衝任經虛 , 以致胎元不固 , 故千金保胎丸一方最妙 , 而趙養葵以六味飲 , 加杜續 、 五味 、 阿膠 , 為安眙之聖藥 , 此傳心之秘典也 。
第六十八節 , 婦人懷胎有未足月而產有過期而不產
婦人良方曰 : 婦人懷胎 , 有七月 、 八月而產者 ; 有至九月 、 十月而產者 ; 有經一年 、 二年 , 乃至四年而後產者 , 各依法治之 。 婁全善曰 : 先期欲產者 , 涼血安胎 。 過期不產者 , 補血行滯 。
第六十九節 , 妊婦胎孕遲速論
虞天民曰 : 或問娠婦有按月行經 , 而胎自長者 ; 有三五個月間 , 其血大下 , 而胎不墮者 ; 或及期而分娩 , 或踰月而始生 , 其理何歟 ? 曰 : 按月行經 , 而胎日長者 , 名曰盛眙 。 其婦血氣充盛 , 養胎之外 , 其血有餘故也 。 有數月之胎 , 而血大下 , 謂之漏胎 。 因事觸胎 , 動其妊脈 , 故血下而不傷子宮也 。 然雖孕中失血 , 胎雖不墮 , 氣血亦虧 , 多致踰月不產 , 曾見有十二 、 三月 , 或十七 、 八月 , 或二十四 、 五個月生者 , 往往有之 , 俱是氣血不足 , 胚胎難長故耳 。 凡十月之後未產者 , 當服大補氣血之藥以培養之 , 庶無分娩之患也 。 〔慎齋按〕 妊娠十月而產 , 其常也 , 其有踰期者 , 如唐堯之與漢昭是也 。 若云二年 、 四年 , 則怪誕不經矣 , 尚得謂胎孕乎 , 虞花溪又從而附會之 , 無稽之言 , 勿聽可也 。
第七十節 , 婦人胎孕變常記
李時珍曰 : 女子二七天癸至 , 七七天癸絕 , 其常也 。 有女年十二 、 十三而生子 , 如褚記室所載 , 平江蘇達卿之女 , 年十二受孕 。 有婦人年五十 、 六十而生子 , 如遼史所載 , 亟普妻年六十 , 生二男一女 。 此又異常之尤 , 學醫者宜留心焉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三條 , 序胎孕育產 , 有遲速變異之證也 。
第七十一節 , 妊娠胎萎燥屬於所稟怯弱
聖濟總錄曰 : 人受氣於有生 , 十二經脈 , 迭相滋養 。 凡胎處胞中 , 或有萎燥者 , 由孕婦所稟怯弱 , 不足自周 , 陰陽血氣偏勝 , 非冷即熱 , 胞胎失於滋養 , 所以萎燥不長也 。 惟宜資母血氣 , 則胎從而有養矣 。
第七十二節 , 妊娠胎氣不長屬脾胃飲食減少
聖濟總錄曰 : 妊娠將理無力 , 脾胃飲食減少 , 不能行榮衛 , 化精微 , 養衝任 , 故令胎臟內弱 , 子氣不足 , 生化稍虧 。 巢元方謂母病療母 , 則胎安是也 。 若使脾胃和而能食飲 , 水 穀 化而運氣血 , 何慮胎氣不長也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二條 , 序妊娠有胎萎不長證也 。 妊娠以十二經脈養胎 , 全賴氣血以充養胎元 , 而氣血之旺 , 惟以脾胃水 穀 之氣化精微 , 而生血氣 , 雖有宿疾失調 , 總以健脾扶胃 , 為長養胎元之本 , 此聖濟一條 , 為知要也 。
第七十三節 , 鬼胎屬於榮衛虛損精神衰弱
婦人良方曰 : 人之臟腑調和 , 則血氣充實 , 風邪鬼魅 , 不能干之 。 若榮衛虛損 , 精神衰弱 , 妖魅鬼精 , 得人於臟 , 狀如懷娠 , 故曰鬼胎也 。
第七十四節 , 鬼胎屬女人之思想所結
虞天民曰 : 或問婦人悽鬼胎者 , 何歟 ? 曰 : 晝之所思 , 為夜之所見 , 凡男女之性淫而虛者 , 肝腎相火無時不起 , 故勞怯人多夢與鬼交所謂鬼胎者 , 偽胎也 , 非實有鬼神交接成胎也 。 古方有云 : 「 思想無窮 , 所願不遂 , 為自淫 、 白濁 , 流於子宮 , 結為鬼胎 , 本婦自己之血液淫精 , 結聚成塊 , 胸腹脹滿 , 儼若胎孕耳 。」 非偽胎而何 ? 滑伯仁醫驗 , 有楊天成女 , 薄暮遊廟 , 廟無見一黃衣神 , 覺心動 , 是夕夢與交 , 腹漸大如孕 。 邀伯仁診之 , 曰 :「 此鬼胎也 。」 女道其故 , 遂與破血墜胎之藥 , 下如蝌蚪魚目者二升許 , 遂安 , 此非遇神交乎 。 曰 :「 有是事 , 實無是理 , 豈有土木為形 , 能與人交而有精成胎耶 , 此非神之惑於女 , 乃女之感於神耳 , 度此女必年長無夫 , 正所謂思想無窮 , 所願不遂也 。」
第七十五節 , 鬼胎屬元氣不足以補元氣為主
薛立齋曰 : 鬼胎證 , 因七情相干 , 脾肺虧損 , 氣血虛弱 , 行失常道 , 衝任違乖致之 , 乃元氣不足 , 病氣有餘也 。 若見經侯不調 , 就行調補 , 庶免此證 。 治法以補元氣為主 , 佐以雄黃丸 、 斬鬼丹之類行散之 。
第七十六節 , 鬼胎屬鬱怒傷肝脾所致
薛立齋曰 : 一婦人經閉八月 , 肚腹漸大 , 面色或青或黃 , 用胎證藥 , 不應 。 診視之 , 面青脈濇 , 寒熱往來 , 肝經血病也 , 面黃腹大 , 少食體倦 , 脾經血病也 , 此鬱怒傷脾肝之證 , 非胎也 。 不信 , 仍用治胎散 , 不驗 , 用加味歸脾 、 逍遙二藥愈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四條 , 序孕婦有鬼胎之證也 。
第七十七節 , 婦人腸覃似孕屬氣病論
羅謙甫曰 : 有女子月事不下 , 腹如懷子狀 , 醫者不知內經有腸覃 、 石瘕之病名 , 而疑為妊孕 。 經云 :「 腸覃者 , 寒氣客於腸外 , 與衛氣相搏 , 氣不得榮 , 因有所繫 , 瘕而內著 , 惡氣乃起 , 瘜肉乃生 。 其始生 , 大如雞卵 , 稍以益大 , 至其大如懷子狀 , 久則離歲 , 按之則堅 , 推之則移 , 月事以時下 , 此其候也 。」 夫揚者 , 大腸也 ; 覃者 , 延也 ; 大腸以傳導為事 , 肺之腑也 ; 肺主衛 , 衛為氣 , 得熱則泄 , 得寒則泣 , 今寒客大腸 , 故衛氣不榮 , 有所繫止 , 而結瘕在內貼著 , 延久不已 , 是名腸覃 。 氣散則清 , 氣聚則濁 , 結為瘕聚 , 所以惡氣發起 , 瘜肉乃生 , 小漸益大 , 至期而鼓 , 其腹如懷子狀 。 此氣病而血未病 , 故月事不斷 , 應時而下 , 本非胎孕 , 可以此為驗辨 , 木香通氣散主之 。
第七十八節 , 婦人石瘕似孕屬血病論
羅謙甫曰 : 經云 :「 石瘕生於胞中 , 寒氣客於子門 , 子門閉塞 , 氣不得通 , 惡血當瀉不瀉 , 衃以留止 , 日以益大 , 狀如懷子 , 月事不以時下 , 皆生於女子 , 可導而下 。」 夫膀胱為津液之腑 , 氣化則能出 , 今寒客子門 , 則氣塞不通 , 血壅不流 , 衃以留止 , 結硬如石 , 是名石瘕 。 此先氣病而後血病 , 故月事不來 , 可宣導而下 , 非大辛熱之劑不能已 , 可服見蜆丸 、 和血通經湯 。
第七十九節 , 婦人畜血似孕宜大下法
折肱漫錄曰 : 予媳申氏 , 多鬱怒 , 忽患不月 , 腹漸大 , 疑有妊 , 醫視之 , 亦以為妊也 。 十餘月勿產 , 諸證漸見 , 疑之 , 醫者亦疑為畜血 , 欲下之 , 以體弱不勝 , 可暗消 , 久用行血調血藥 , 不敢用下血藥 , 竟至不起 , 後閱盛啟東治東宮妃一案 , 大悔悼 。 永樂中 , 東宮妃張氏 , 經不通者十閱月 , 眾醫以為胎也 , 脹愈甚 , 上命啟東診 , 一一如見 , 方皆破血之劑 , 服藥下血數斗而疾平 。 予媳病正與此合 , 當十月外 , 既確知非妊 , 宜大膽下之 , 可得生 , 惜醫無膽 , 不亦傷乎 。 〔慎齋按〕 已上三條 , 序胎孕有腸覃 、 石瘕 、 畜血之疑證也 。 前條鬼胎 , 本之榮衛虛弱 , 精神恍惚 , 則妖魅鬼邪 , 得乘虛感人臟腑 , 故立齋一以補元氣為主若內經腸覃 、 石瘕 , 一犯大腸為氣病 , 一犯子門為血病 , 幾與鬼胎相似 。 鬼胎與妊孕 , 在疑似間 , 非醫者有洞垣之見 , 往往誤治 , 故附畜血一案 , 以為宜下之法 , 但下法必貝證不疑者 , 始可與議此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