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症述略
爛喉發癍疹 , 近時甚多 , 在稚年不治者 , 十有八九 。 何也 ? 其根由於種痘 , 近時嬰孩稟質既薄 , 痘師防其發點繁多 , 下苗甚輕 , 多者數十顆 , 少者不過數顆 , 而先天臟腑之毒 , 未經盡透 。 一遇時感傳染 , 乘機而發 , 治之以寒涼之劑 , 則必至下陷 ; 治之以透表之劑 , 則又邪未達而本先撥 , 蘊伏咽喉 , 隨即潰爛而亡 , 其危可勝言哉 ! 讀 《 金匱 》 書 , 有 「 陽毒之為病 , 面赤斑斑如錦紋 , 咽喉痛 , 吐膿血 , 五日可治 , 七日不可治 , 升麻鱉甲湯主之 」 之文 , 蓋以升麻透厲毒 , 鱉甲泄熱守神 , 當歸和血調營 , 甘草瀉火解毒 , 即 《 內經 》 所云 : 熱淫於內 , 治以鹹寒 , 佐以苦甘之旨 。 繹其意 , 實與此症相類 , 而方內有蜀椒 、 雄黃 , 似當加於陰毒方中 , 或因傳寫之訛 , 醫者當息心揣度 , 用古而不泥於古 , 轉機則在於臨症活變也 。
李云浦云 : 爛喉痧一症 , 風熱者宜清透 , 濕熱者宜清滲 , 痰火凝結者宜消降 。 蓋邪達則痧透 , 痧透則爛自止 , 若過用寒涼 , 勢必內陷 , 其害不淺 。 但其證有可治有不可治 , 口中作臭者 , 謂之回陽 , 其色或淡黃 , 或深黃 , 此係痰火所致 , 皆可治也 。 如爛至小舌 , 鼻塞閤眼朦朧 , 是毒氣深伏 , 元氣日虛 , 色白如粉皮樣者 , 皆不可治也 。
爛喉發癍斑 , 半由於元虛不正 , 時邪易於感染 , 重者用紫背浮萍 、 生石膏等藥 , 透毒解熱 ; 稍輕者 , 只宜用大力子 、 桑葉 、 杏仁 、 連翹 、 桔梗 、 荊芥 、 萆薢 、 花粉 , 輕清之品 , 清邪化熱 , 不得早用大生地 、 麥冬等以膩之 , 亦斷不可用黃連 、 黃芩太苦大寒等品以遏 。 此等時證 , 其勢危速 , 須細心詳慎審脈察色 , 庶幾不致誤治也 。
南人多溫熱病 , 而少真正傷寒 , 不可概從六經論治 。 蓋傷寒六日傳遍 , 多有變證 , 溫熱惟留戀一經 , 或傳入營分 , 從風從濕 , 必潛心細究 , 於舌色尤為先務 。 葉天士前輩 《 溫熱論治 》 數條 , 發前人所未發 , 最為切要 , 學者宜宗法焉 。
邪之所湊 , 其氣必虛 。 故曰不能治其虛 , 焉問其餘 ? 然亦不可執也 。 強壯之人 , 思慮應酬之間 , 為淫邪賊風所乘 , 或自恃脾強 , 過啖甘肥炙眊 , 釀成膠痰實火 , 亦宜發表攻裡 , 如河間推陳致新之法 , 有何不可 。 若因循顧忌 , 治不中肯 , 久則反傷正氣 , 所謂五虛死 , 五實亦死 。 又云 : 毋實實 , 毋虛虛是也 。 若不論虛實 , 動手便用補益 , 執扶正化邪之說 , 與膠柱而鼓者何異耶 ?
瘧病無汗 , 要有汗固矣 , 至於有汗要無汗 , 亦不可不斟酌也 。 雖有虛實之不同 , 其根未有不因暑邪內藏 , 陰邪外束所致 。 暑為陽邪 , 陽邪多汗 , 故瘧往往有汗 , 豈可因其汗多 , 早加固表之藥 , 以致病情反覆 。 故古人但言久瘧扶正為主 , 未嘗言固表也 。 愚謂 : 汗少不妨更發汗 , 汗多不必再發汗 , 但以輕清和解 , 治之可也 。 衛屬陽 , 其氣慓悍 , 故行速 ; 營屬陰 , 其氣靜翕 , 故行遲 。 瘧邪之間 , 一日及連二日發者 , 邪之著於營也 , 如周天之數 , 日行過之 , 月行不及 , 亦是陰陽遲速之分耳 。
治疫之法 , 解毒為先務 。 吳又可專用大黃驅逐毒穢 , 但近時之人 , 體氣多薄 , 攻蕩難施 , 莫若張路玉用人中黃配蔥 、 豉等解毒藥 , 為起首方 。 葉天士用銀花 、 金汁涼解之品 , 最為穩當 。 喻氏云 : 上焦如霧 , 升而逐之 , 佐以解毒 ; 中焦如漚 , 疏而逐之 , 佐以解毒 ; 下焦如瀆 , 決而逐之 , 佐以解毒 。 觀其旨 , 病有上中下之分 , 而獨於解毒一言 , 叮嚀再四 , 豈非急於解毒之法哉 ?
疫者 , 穢惡之氣 , 互相傳染 。 吳氏謂 : 從口鼻而入 , 即踞膜原 , 但口鼻吸受 , 肺為出入之門戶 , 無有不先犯肺者 。 疫皆熱毒 , 肺金所畏 , 每見此症 , 身熱先有憎寒 , 肺先病也 : 繼而充斥三焦 , 或有逕走心包絡者 , 所謂厲氣 , 無非鬱熱也 。 至於疫邪漸解而肺蓄餘熱 。 每多咳嗆肌熱自汗等證 , 亦所謂肺先病而未愈之明徵也 。 今人每遇房勞遺泄之後 , 偶感風寒發熱 , 即謂之陰證 , 病者怕虛 , 醫者怕表 , 不問現症如何 , 竟用參 、 地 、 附 、 桂溫熱峻補之劑 , 是則先補實其風寒於腎中矣 , 邪何由出耶 ? 夫所謂陰證者 , 寒邪中於三陰經也 。 即使中於腎經 , 亦須先散少陰之風寒 , 如 《 傷寒論 》 中少陰發熱 , 仍用麻黃 、 細辛發表之法是也 。 若果直中三陰 , 身不壯熱 , 有惡寒倦臥 , 厥冷喜熱等症 , 亦且先宜溫散 , 漸進滋補之法 , 此理不可不細辨也 。
大概治膏粱者多滋養 , 治藜藿者多消散 。 然膏粱之體 , 易生痰積 , 由其多食厚味也 , 亦宜消散 ; 藜藿之人 , 易於清減 , 由其自奉淡薄也 , 亦宜滋養 。 所謂人情物理 , 不可執一以施 。
病有在下者 , 其見證反在上 , 如蓄血發狂是矣 。 在上者反在下 , 如肺氣壅 , 大便頻 ; 肺氣虛 , 小便數是矣 ; 在表者反在裡 , 如三陽合病下利是矣 。 在裡者反在表 , 如熱深厥亦深 , 及面反戴陽是矣 。 治宜細察 。
衛為陽 , 風為陽邪 , 中風者 , 陽虛不能衛外 , 以類相從也 , 故多顯陽熱之症 。 治宜求受病之本 , 毋徒事於風藥 , 以重虛其表 。
《 傷寒論 》 云 : 能食者為中風 , 不能食者為中寒 , 則傷寒內中風之症 , 未嘗禁其食也 。 又云 : 欲飲水者 , 稍稍與之 。 蓋實火煩渴 , 得水則解 , 未嘗禁冷水也 。 乃醫者 , 凡遇此症 , 恐其傷胃 , 禁止勿與 , 是亦背先賢之在旨矣 。
陰虛則陽無所附 , 氣有升無降 , 法當以滋陰藥為君 , 斂降之藥為佐 。 苟徒降其氣 , 則濁未必降 , 而清且隨虛矣 。 陽虛則氣中斷 , 氣有降無升 , 法當以補中藥為君 , 升舉之藥為佐 , 苟徒升其氣 , 則清未必升 , 而濁且隨干矣 , 此治陰陽之偏虛也 。 外此或七情逆滯 , 或氣血飲食痰阻 , 礙於中焦 , 妨其升降出入之路 , 其人元氣未虧 , 不妨升之降之也 。 此後天有形之氣血 , 調治之理 , 至若先天元陰元陽 , 則陰虛陽必薄 , 陽虛陰必乘 ; 但當峻補 , 陰陽無暇為升降 , 標計也 。
陽虛而見陽熱之症 , 是真火無根而脫出也 ; 陰虛而見陽熱之症 , 是陰虛陽無所附而然也 ; 陽盛而見陰寒之症 , 是陽盛拒陰也 ; 陰盛而見陽熱之症 , 是陰盛格陽也 。 四者用藥不當 , 生死反掌 。
腎者 , 胃之關 。 從陽則開 , 從陰則闔 ; 陽太勝則開而為消 , 陰太勝則闔而為水 , 明矣 。 仲景治水腫 , 主之以腎氣丸 , 而治消渴亦然 , 寧不與陽盛有乖乎 ? 然而此之消 , 是腎中陽虛不能收攝也 ; 此之渴 , 是腎中陰虛 , 引水自救也 。 喻氏謂腎水下趨 , 故消 ; 腎氣不上騰 , 故渴 。 均用此丸 , 蒸動腎氣 , 恐未必然 。
咳嗽之症 , 大半由於火來剋金 , 謂之賊邪 , 最難速愈 。 因風寒外襲 , 而內生實火 , 急宜瀉之 ; 若失於提解 , 久之傳變生痰 , 誤服陰藥 , 反成癆瘵 。 如果系虛火 , 惟有壯水一法 ; 但養陰之藥 , 又皆阻氣滯痰 , 是在治之者靈也 。 如生脈六君湯 、 金水六君煎之類 , 最為妥當 。
腎虛水泛為痰 , 有腎中陽虛 , 腎中陰虛 , 陽虛津液洋洋泛溢 , 味淡起沫 , 治宜補氣以生陰 , 則上泛可降 ; 陰虛咳唾痰涎 , 味鹹黏膩 , 治宜益水以潛陽 , 則咳唾可平 , 治不可雜也 。
鼓膈為難治之病 , 然鼓猶可治 , 膈斷不可治 。 鼓多實證 , 或痰或血 , 或氣或食 , 或水凝結於中 , 能先下其滯 , 繼以補養腸胃 , 漸能運化矣 。《 內經 》 雞矢醴之方 , 即治法也 。 至臂細臍凸 , 青筋繞腹 , 手心及背平滿 , 此臟氣已絕 , 死不治 。 若膈證始由肝火犯胃 , 木來侮土 , 謂之賊邪 。 所以肝陰素虧 , 津液不足之體 , 嘔逆不止 , 久成噎膈 , 以至胃汁枯槁 , 痰涎壅塞 , 食不下達 , 仍復吐出 。 此病在賁門 , 固與反胃之證 , 朝食暮吐 , 暮食朝吐 , 病在幽門者 , 判然兩途 。 經云 : 谷入於胃 , 以傳於肺 , 五臟六腑 , 皆以受氣 。 今既食不能入 , 則臟腑之氣皆竭矣 。 故見此病 , 少可納穀 , 不出一年而死 ; 全不納穀 , 不出半年而死 。 春得病死於秋 , 秋得病死於春 , 金水相剋之時也 。
心腎不足 , 小便渾濁 , 中氣不足 , 溲便為之變色 。 要知金衰則水涸 , 水涸則小便短數而渾濁 ; 氣不足則易郁 , 鬱則生熱 , 熱生則溺色變為黃赤矣 , 當求其本而治之 。 若徒執水液渾濁 , 皆屬於火 , 概施利水清熱之品 , 必致反增其病 。
腳氣之病 , 多由濕熱 , 因濁邪下先受之也 。 膏粱者 , 濕熱內生 , 藜藿者 , 濕熱外侵 , 治宜分利滲濕固也 。 若有陰虛之極 , 不能吸氣歸元 ; 陽虛之極 , 不能攝血歸經 , 陰陽偏勝 , 升降失司 , 於是陽獨浮於上 , 陰獨沉於下 , 足至暮則腫痛矣 。 治又宜補陰益氣 , 不可概施分利滲濕 , 以重傷其陰陽 。 是在觀形察脈 , 以細求之 。
有思慮傷脾 , 脾虛不能統血而失出者 ; 有思慮傷脾 , 脾衰不能消穀而泄瀉者 。 失血斷不宜用涼血 , 泄瀉不宜用消導 , 以致脾氣愈傷 , 皆當扶養脾土為本 , 勿徒治其標 。
《 平脈 》 云 : 少陰脈不至 , 腎氣微少 , 精血奔 , 氣迫促 , 上入胸膈 。 夫少陰脈不至 , 是先天元陽元陰受傷 。 腎者 , 先天也 ; 脾胃者 , 後天也 。 先天既已受傷 , 則不能生乎後天 , 故脾胃之陰陽亦傷 , 不能運化水穀而生濕熱 ; 濕熱下流 , 則膀胱之氣化不行 , 濁氣因而上入 。 濁氣上入 , 肺氣便壅 , 脾氣愈滯 , 於是為痰為飲 , 而食滯腹脹之症形焉 。 其少陽生髮之氣 , 鬱而不得升 , 為周身刺痛 , 為嘔逆吞酸 ; 心主之陽為濁陰所乘 , 則為心悸怔忡 。 是腎之一臟腑 , 而五臟六腑 , 皆為之不寧 , 故養身莫妙於節欲也 。 若不知此 , 而但以利氣行痰消食為治 , 則燥以傷其陰 , 利以傷其陽 , 不坐困乎 ? 此專主腎虛而言也 。
諸痛無補 , 言氣逆滯也 。 然壯者 , 氣行則愈 ; 怯者 , 著而成病 。 真氣虛乏之人 , 諸邪易於留著 , 著則逆 , 逆則痛 。 疏刷之中 , 不可無補養之品 。 徒事攻擊 , 則正愈虛 , 邪愈著而痛無休止也 。 所以脾胃亡液 , 焦燥如割 , 宜用地黃養陰等以潤之 ; 脈陽澀陰弦 , 腹中急痛 , 當用小建中湯 ; 肝血不足 , 兩脅脹滿 , 筋急不得太息 , 四肢厥冷 , 心腹引痛 , 目不明瞭 , 爪甲枯面青 , 宜補肝湯 。 腎虛羸怯之人 , 房勞過度 , 胸膈間多隱隱痛 , 此腎虛不能約氣 , 氣虛不能生血之故 , 往往凝滯而作痛 , 宜用破故紙 、 萸肉 、 枸杞等溫腎 , 歸 、 芍等養血 。 至於頭痛 , 有氣虛 , 有血虛 , 有腎虛 , 皆不可無補也 。
風溫溫瘧之病 , 其根得之於冬令 , 中於風寒 , 遇溫而發 , 其氣自內而達於外 , 故多汗 。 不比風邪外束 , 閉其營衛 , 當發汗解肌也 。 治故以發表為逆 , 亦不可因汗而斂之 。 致變別病 , 務以清解得宜 。
吐血一證 , 繆氏云 : 治有三訣 。 宜行血不宜止血 。 血不循經絡者 , 氣逆上壅也 , 行血則使循經絡 , 不止自止 ; 若用硬止之劑 , 血必凝 , 血凝則發熱惡食 , 病日痼矣 。 宜補肝不宜伐肝 。 肝主藏血 , 吐者 , 肝失其職也 , 養肝則肝氣平而血有所歸 ; 若使伐肝 , 則肝愈虛 , 血愈不止矣 。 宜降氣不宜降火 。 氣有餘便是火 , 氣降則火降 , 火降則氣不上升 , 血隨氣行 , 無溢出上竅之患矣 ; 若使先降火 , 必用寒涼之劑 , 反傷胃氣 , 胃氣傷 , 則脾不能統 , 血愈不歸經矣 。 吐血入水 , 浮者肺血 , 沉者肝血 , 半沉半浮者心血 , 色赤如太陽紅者腎血 。 肺血宜保肺 , 不宜瀉肺 ; 肝血宜養肝 , 不宜伐肝 ; 心血宜補心 , 不宜瀉心 ; 腎血宜滋腎 , 不宜涼腎 。 若使久吐不止 , 血已大虛 , 當用溫補以健脾胃 , 使脾和則能裹血也 。 若暴吐不止 , 急用大劑參 、 術 , 以急固元陽 , 血脫益氣 , 陽生陰長之理也 。 如一味以生地 、 苓 、 連 、 知 、 柏 、 黑梔 , 寒涼陰膩之屬清其火 , 則脾傷作瀉 , 發熱咳嗽 , 勢必至於不救矣 。
幼科驚證 , 自喻氏以食 、 痰 、 風 、 驚四字立名 , 大剖從前之訛 , 原為確論 , 然亦有未盡者 。 近多冬令氣暖失藏 , 入春寒溫間雜 ; 小兒吸受其邪 , 先傷肺經 , 起自寒熱 , 氣粗久延 , 漸入包絡 , 雖有微汗 , 而痰多鼻煽 , 煩躁神昏 , 病家惶懼 , 輒云變為驚風 。 動用香開 , 妄投金石重鎮 , 以致陰液消亡 , 熱勢愈張 , 正不敵邪 , 肝風陡動 , 漸見肢牽目竄 , 痙閉發厥 , 必多傾敗 。 若能於病未猖獗之時 , 先以辛涼開肺 , 繼以甘寒化熱 , 佐以潤燥降痰 , 兩候自能平復 。 此蓋溫邪陷入 , 陰液內耗而動肝風 , 實非驚恐致病也 。 若誤以驚藥治之 , 鮮有不危殆者矣 。
《 內經 》 云 : 臨病問所便 。 蓋病人之愛惡苦藥 , 即病情虛實寒熱之徵 , 醫者之切脈望氣 , 不若問病人 , 使自言以推求其理為確 。 如身大熱而反欲飲熱 , 則假熱而真寒 ; 身寒戰而反欲飲冷 , 則假寒而真熱 , 如此之類是也 。 所以病人之喜好 , 不妨從病人之便 , 即可以治其病 。
病者之性情不同 , 醫者之意見各異 , 人有能受溫熱不能受寒涼者 , 有受補有不受補者 , 必須順其性 , 察其情 。 現症有與平素相反者 , 有與平素不相遠者 , 不可執己見誤治其標本也 。
近時醫家 , 每用囫圇古方 , 硬引經語 , 以自矜淵博 。 殊不知古賢立方 , 與人以規矩不能使人巧 。 蓋規矩做方做圓之呆法 , 而作器長短大小 , 時時變通 , 所以病情古今無印板式樣 , 即方無一定呆藥 , 必須加減 , 寓變通於成法之中 , 斯神乎技矣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