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蘅翁稟豐軀偉 。 望七之齡 。 神采不衰 。 近得半身不遂之證 。 已二年矣 。 病發左半 。 口往右喎 。 昏厥遺溺 。 初服參朮頗當 。 為黠醫簧以左半屬血 。 不宜補氣之說 。 幾致大壞 。 云間施笠澤以參附療之 。 稍得向安 。 然概從溫補 。 未盡病情也 。 診得脈體 。 軟滑中時帶勁疾 。 蓋痰與風雜合之證 。 痰為主 。 風為標也 。 又熱與寒雜合之證 。 熱為主 。 寒為標也 。 平時手冷如冰 。 故痰動易至於厥 。 然厥已復甦 。 蘇已嘔去其痰 。 眠食自若 。 雖冬月亦能耐寒 。 無取重裀復絮 。 可知寒為外顯之假寒 。 而熱為內蘊之真熱 。 既有內蘊之熱 。 自蒸脾濕為痰 。 久久阻塞竅隧 。 而衛氣不周 。 外風易入 。 加以房幃不節 。 精氣內虛 。 與風相召 。 是以雜合而成是證耳 。 及今大理右半脾胃之氣 。 以運出左半之熱痰虛風 。 此其間有微細曲折 。 非只溫補一端所能盡者 。 何也 。 治雜合之病 。 必須用雜合之藥 。 而隨時令以盡無窮之變 。 即如冬月嚴寒用事 。 身內之熱 。 為外寒所束 。 不得從皮膚外泄 。 勢必深入筋骨為害矣 。 故用姜附以暫撤外寒 。 而內熱反得宣泄 。 若時令之熱 。 與內蘊之熱相合 。 復助以姜附 。 三熱交煽 。 有灼筋腐肉而已 。 孰是用藥之權衡 。 可以一端盡耶 。 或者曰 。 左半風廢 。 而察脈辨證 。 指為兼痰兼熱似矣 。 痰者脾濕所生 。 寄居右畔 。 是則先宜中右 。 而何以反中左耶 。 既已中左 。 明系左半受病 。 而何以反治右耶 。 不知此正病機之最要者 。 但為丹溪等方書說 。 病在左血多 。 病在右氣多 。 教人如此認證 。 因而起後人之偏執 。 至內經則無此說也 。 內經但言左右者 。 陰陽之道路 。 夫左右既為陰陽往還之道路 。 何嘗可偏執哉 。 況左半雖血為主 。 非氣以統之則不流 。 右半雖氣為主 。 非血以麗之則易散 。 故肝膽居左 。 其氣常行於右 。 脾胃居右 。 其氣常行於左 。 往來灌注 。 是以生生不息也 。 肝木主風 。 脾濕為痰 。 而風與痰之中人 。 原不分於左右 。 但翁恃其體之健 。 過損精血 。 是以八八天癸已盡之後 。 左半先虧 。 而右半飲食所生之痰 。 與皮毛所入之風 。 以漸積於空虛之府 。 而驟發始覺耳 。 風脈勁疾 。 痰脈軟滑 。 惟勁疾故病則大筋短縮 。 即舌筋亦短而蹇於言 。 小筋弛長 。 故從左而喎於右 。 從左喎右 。 即可知左畔之小筋 。 弛而不張也 。 若小筋能張 。 則左喎矣 。 凡治一偏之病 。 法宜從陰引陽 。 從陽引陰 。 從左引右 。 從右引左 。 蓋觀樹木之偏枯者 。 將溉其枯者乎 。 抑溉其未枯者使榮茂 。 而因以條暢其枯者乎 。 治法以參朮為君臣 。 以附子乾薑為佐使 。 寒月可恃無恐 。 以參朮為君臣 。 以羚羊角柴胡知母石膏為佐使 。 而春夏秋三時 。 可無熱病之累 。 然宜刺手足四末 。 以泄榮血而通氣 。 恐熱痰虛風 。 久而成癘也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