脈經曰 。 左寸脈洪數 。 (心火上炎也)左關脈弦而洪 。 (乃肝火盛也)左尺脈微弱 。 (乃腎水不升 。 而火在上也 。 )右寸關脈俱弦洪 。 (乃肝木挾相火之勢 。 來侮所不勝之金 。 而戕己所勝之土也 。 )右尺脈洪數 。 (為相火邪火上炎 。 挾肝木之邪 。 而爍目也 。 按六脈浮緊有力者為寒 。 沉數有力者為熱 。 微細而弱者為虛 。 洪大而滑者為實 。 夫五臟常欲相順相生 。 如心見緩 。 肝見洪 。 肺見沉 。 脾見澀 。 腎見弦 。 此五臟相合相生之理 。 稟太和之氣 。 其疾何以生焉 。 是為疾者五臟必相剋相反 。 如心見沉細 。 肝見短澀 。 腎見遲緩 。 肺見洪大 。 脾見弦長 。 此五臟相刑相剋 。 遞相互變之機 。 其疾再無不作者 。 萬物生克 。 一定之理 。 豈止於病目而言哉 。 經謂五臟不和 。 則六腑不通 。 六腑不通 。 則九竅疲癃 。 九竅疲癃 。 則氣血壅滯 。 亦令人憎寒發熱 。 惡風自汗 。 胸膈痞滿 。 有類傷寒似瘧 。 但目紅示而頭不痛 。 項不強 。 身發寒不致戰慄 。 發熱不致悶亂為異 。 而為外障 。 或頭眩目昏 。 頭痛而目不紅 。 為內障 。 由人於六淫七情 。 飲食色欲過度 。 運動失宜 。 豈能一一中節 。 而無所乘亂 。 臟腑關竅 。 不得宜通 。 而痰內漬也 。 予特敘痰飲之脈皆弦微沉滑 。 或云左右關脈大者 。 或伏而大者 。 皆痰也 。 眼皮及眼 。 或如灰煙黑者 。 亦痰也 。 然治法痰因火動 。 降火為先 。 火因氣逆 。 順氣為要 。 亢則害 。 承乃制者 。 寒極則生熱 。 熱極則生寒 。 木極而似金 。 火極而似水 。 土極而似木 。 金極而似火 。 水極而似土也 。 )左手寸口 。 心與小腸之脈所出 。 君火也 。 左手關部 。 肝與膽之脈所出 。 風木也 。 左手尺部 。 腎與膀胱之脈所出 。 寒水也 。 右手寸口 。 肺與大腸之脈所出 。 燥金也 。 右手關部 。 脾與胃之脈所出 。 濕土也 。 右手尺部 。 命門與三焦之脈所出 。 相火也 。